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那香味里有米的厚重,有莲藕莲子的清香,还有胡萝卜的甘甜。简简单单一罐米饭,竟蕴藏这么多美妙滋味,倒也难得。
“闻起来是真的很香,吃起来想必也甘比蜜,难能可贵的是还能温养身体,小元,你用心了。”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杨中元听罢,笑道:“那是我亲爹,我不用心,谁来用心呢?”
“是是,杨大孝子,还有什么要使唤我的?赶紧吩咐!待会儿客人又要来了,亲爹要没饭吃了。”
中午饭其实很简单,等米饭烧好,杨中元便让程维哲端进院子里晾着,然后又换了炒锅放到小铁灶上,麻利地抄了一道微辣尖椒条肉,一道咸香肉末茄子。末了又用程维哲看起来十分帅气的刀工,做了一份凉拌三丝。
趁着没客人来,一伙三口人就坐在前面铺子里吃饭。
程维哲一边吃,一边加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感叹:“小元,你这土豆丝切的跟头发丝差不多,简直神乎其神。”
杨中元拍他一把,扬起嘴角道:“吃你的饭,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吃白食的!”
第027章:程家
开业第一天,杨中元本着赔本赚吆喝的原则,一口气忙到戌时初刻,才送走最后一位心满意足的食客。
回头一算剩下的面粉,杨中元才惊觉这一天就送出去一百碗面,光是面条的成本就四百文,人工和柴火都不算,光面和汤就七百多文,都算上了,小也得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搁在寻常人家,够一个月的口粮了,可杨中元却并不心疼,他能看出冲着免费而来的食客们只要吃了他做的面,表情立马就会不一样了。
他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也对未来充满期盼,所以这会儿虽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他还是兴致勃勃蹲在井边洗碗,似乎真不觉得累。
程维哲站在他身后,看他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认真用丝瓜瓤刷碗。
对于吃食,杨中元总是很讲究的,盘碗都要干干净净,食材也要新鲜整齐,就连一碗汤面,也非得摆出一个最好的模样。
这才是对于美食的极致追求。
不知道为何,程维哲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就觉得未来仿佛一条宽敞的大道,虽然杨中元步履蹒跚,满身疲惫,可他的目光是坚定地,他的步伐也稳稳向前,从来不曾退缩。
从小到大,他认识杨中元满打满算二十四年,却也第一次发现,这个幼时玩伴,是个从来不会妥协的人,他想要什么,就自己主动争取,他想要做成什么,就自己努力学习。
时至今日,虽然不知他这些年如何过来,可他一手顶尖厨艺却成为他生根立命的最大依仗。程维哲今日一直观察着食客们的表情,他知道,杨中元这间铺子,就算只是卖这一道鸡汤银丝面,以后的生意绝对不会比旁边的钱记差。
杨中元正认真刷着碗,仿佛觉察到什么似地,他扭头一看,就见程维哲正低头盯着他瞧。
他顿时有些不太自在,忙别开头呵斥程维哲:“这么晚了你还不家去?今天麻烦你了,以后你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讲,只要我会的都能做出来。”
程维哲突然笑笑,他的笑声低哑深沉,和夏日知了的叫声回荡在一起,奏成一首动人心弦的乐曲。
“好,以后我想吃什么,就赖着你给我做。”程维哲应一句。
杨中元没回头,天色也暗了下来,他只说:“我也忙完了,你回去早早歇下,以后客人没那么多,我跟我爹应付得来。”
对于他说的这个,程维哲没答应也没反驳,只说:“累了一天,你也早早休息,我先走了。”
按理说,杨中元是应该出门去送送的,可不知道为何,他竟觉得双膝柔软,似乎站不起来一般:“你,你先回吧,我这手脏,就不送了。”
“好。”程维哲笑着应他,然后转身离开了铺子。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院中,反复洗着手里拿个碗,就连烦人的知了声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有程维哲那个“好”字。
百姓们夜里回家都早,茶铺子不做晚食,一般申时便没得客人了,程维哲出了面铺子,路过自己茶馆的时候随意一看,果然已经关门。
他心情十分不错,一路哼着轻舟调,往紫馨巷行去。
许多日子没归家了,要是他今日再不回去,家里那些人,不知又要说什么话。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打断不了程维哲的好心情,他脚步轻快走进紫馨巷,径直走到程府大门口。
这会儿天已经有些晚了,西边的太阳正浅浅在天际挂着一个边,有厚重的云层遮挡着,已经没多少光亮散出来。
反而是圆如银盘的月亮光影朦胧,照亮了程维哲归家的路。
程维哲站在大门外面,一边等着门房打着哈欠给他开门,一边抬头盯着那月亮瞧。
十五月儿圆,阖家人团圆。这个本来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一个人在外面晃荡许多日,也没瞧见他父亲派人寻他回家。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嗤笑一声。他那个父亲啊,真是许多年的书都读成了假道学,满口仁义道德,结果做的确实猪狗不如的事情。
程维哲心里嘀咕他父亲,面上却淡淡的什么都不显,那门房开了门,敷衍地叫了一声:“大少爷,久等了。”就靠在门边半闭着眼睛,似乎困极。
对于下人这样无理,程维哲已经十分习惯,他懒得同这些人计较,应声都没应声,径直迈开腿进了家门。
程家同杨家差不多大小,也是前堂中园后宅样式,程维哲一路穿过静悄悄的中花园,走到后宅拱门边敲了敲门。
后宅的门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开门见是他,忙迎他进门:“大少爷,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大老爷很担心,早都等急了。”
“廉叔,劳烦你起身为我开门,已经晚了,快去睡吧。”看宅门的廉叔是从小看着程维哲长大的,小时候就对他十分恭敬,如今虽然成了这个样子,也对他从来不曾改变,这个家里,如果还有几个程维哲惦记的人,那他肯定是其中之一。
程维哲跟廉叔随意讲了几句话,便一路顺着小路往后宅西北角走去,一路上,能看到几座精致的小楼,尤其是靠近宅门的那一座最为气派,上下足足有三层之高,那是程家主屋的所在。
可是,作为程家的长子嫡孙,程维哲却偏偏不住在这里。他只抬头扫了一眼主屋屋檐下悬着的铜铃,便头也不回地往西北角走去。
可越往那边走,楼宇就越显得破败凋零,途径几处都是下人住的院子,等到程维哲一直走到小路尽头,才看到一作青瓦白墙的院落。
平心而论,这座院落的整个看上去十分干净整洁,虽说比不上主屋大气,却也十分别至,让人一眼便能知道是读书人的住处。
院里种了好些毛竹,在晚风的吹拂下,响起阵阵沙沙声,仿佛有什么在耳畔轻声细语,又仿佛是在诉说着难以言说的秘密。
这条紫馨巷里,谁家敢说没有秘密?隔壁的杨家有,对面的吴家也有,然而程维哲总是觉得,他们家的那个秘密最为龌龊,让他只要待在这里,就浑身难受,夜里也不得安寝。
可他到底不能整日整日不回来住,程家的那些人,一张嘴能把死人说活,他爹的孝还没过去,只要五个月,最后的这五个月熬过去,那么……
就在程维哲看着院中毛竹发呆的时候,一把少年特有的沙哑嗓音响起:“少爷,你回来了!”
程维哲低头一看,竟是他的小厮二毛,程维哲忙冲他打眼色,叫他不要声张,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维哲,这么晚了,你怎么才知道回来?你这么大的人了像什么样子?!你看看维书,就算外面生意再忙,也会回来陪你叔叔叔父用膳,你呢?你太不孝了!”程赫扬声训斥着自己的儿子。
程维哲抬头扫他一眼,见他一如既往地一脸不耐烦地看着自己,眼孔里只写着两个字,那就是厌恶。
是的,程维哲作为程赫唯一的儿子,却被父亲从小厌恶到大。
小时候他会委屈,会不满,会抱怨,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懂得了许多事情。那份骨肉亲情早就被长辈经年累月的谩骂与漠视淡薄了去,留下的,只有那个名叫亲情的枷锁。
他看着自己父亲那张虽说年近五十,却也依旧俊美苍白的脸,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
这个家让他难受,难受极了,他恨不得一把火烧光这个地方,让他这个“父亲”深切体会一把他从小到大忍在心里的愤怒。
“父亲,这么晚了,还没睡吗?”末了,程维哲也只低着头,淡淡应了一句。
现在还不是时候,还有五个月,只剩五个月……
见儿子被他一顿训斥得低下了头,程赫不由觉得高兴和舒服,他得意地看着二十几岁还被他像小孩子一样数落的儿子,道:“你叔父想起首诗,忘记是哪本书上的了,我帮他找找看。
听到这里,程维哲一惯带笑的眼中也不由闪过一抹讥讽:“是啊,叔父的事情,总是最重要的,小叔叔能得到这样一位伴侣,真是他的福气。”
他这是大实话,可程赫听在耳中,却分外不高兴,他沉下脸来:“你叔父的好,你怎么知道,人家是书香门第出身,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这样的人才来咱们家可惜了。”
程赫说着不由得叹了口气。
程维哲挑眉,可惜吗?他觉得真是一点都不可惜。
原本继承权排第二位的小叔叔住进了主屋,而他们一家占着长子嫡孙名号的,却缩在这个偏僻的小院子里看人脸色生活。他真不知道他父亲这些年来过得那么如意舒心,都是为了什么。
他也曾经一路考取功名,做了举人老爷,最后虽然没有参加殿试,但到底读了十几年圣贤书,后来又做了一阵子教书先生,可谓大半人生都是靠书本生活。
可他却不明白他父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幼时好奇,后来便渐渐放下执念,他父亲这个人,已经不是常人能理解的了。他一直觉得,他或许早就疯了。
整日守着一个破竹园还有那一屋子书,作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美梦,然后自诩高高在上读书人,对别人的人生妄加指点,并且总是瞧不起靠自己努力生活的人。
比如他爹,也比如他。
他凭什么?如果程家把他赶出去,他连教书先生都做不了,几天就能饿死街头!
程维哲没说话,他就低头盯着鞋尖上早就磨断了的粗线瞧,等到程赫在那一阵长篇大论感叹完了,突然问他一句:“维哲,你如今二十有五了吧,是不是该寻个伴侣了?”
第028章:叔父
程维哲听他父亲这么说,心里止不住的冷笑,只淡淡道:“过了年,才二十五。”
程赫被他堵得一愣,随即有些尴尬,好半天才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这些年光顾着守孝,也没好好给你寻觅亲事,你看你弟弟,如今也已经开始相看了。”
果然,要不是程维书开始找伴侣,他父亲也不会想到他到了这个岁数,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维书年纪不大,人也好,能找到好对象。”程维哲答。
听他说起程维书,程赫的夸赞之情溢于言表:“你看看人家维书,只比你小两岁,却早就已经考取举人,如今为了家里生意回家经商,也做的像模像样,咱们家的米铺子多亏了他,生意越发兴旺。再看看你,真是没法比。”
程赫这么说,程维哲简直要嗤笑出声。
他十八岁就考取举人,后来因为程赫一句话,他便没有再考,二十岁时就因学问甚好去丹洛书院做了教书先生,别看他岁数同书院的许多学生差不了多少,却从来不曾被学生们轻看。
他凭的什么?凭的是天生的好头脑,凭的是十几年来的刻苦读书,凭的是温和的态度和认真的教课。他程维哲一向做什么是什么,不会像他父亲一样,高不成低不就的,只会空幻想。
可是做教书先生没一年,他爹爹就病逝了。当时程维哲非常痛苦,他觉得他的人生都被程家这个牢笼控制着,恰逢他父亲又改了主意,说想让他也经商,于是程维哲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要了城北那一个铺面,自己倒腾起茶叶来。
这一做,就是两三年,现在茶馆也稳定起来,程维哲原本想等过了孝期再打算其他,可如今看来,还是早准备得好。
“是,维书是很好,我啊,一无是处。”程维哲低声回了一句,使劲给二毛打眼色。
二毛人小却机灵,瞅见自家公子一脸不耐烦地样子,于是忙说:“哎呀老爷,刚才点墨给您送了水来,您赶紧去沐浴休息吧,待会儿水该凉了。”
程赫被打断了思路,扭头狠狠瞪了二毛一眼,但被他这么一说,自己也觉得有些困了,索性撂下一句:“明早不许早出门,我再跟你细说。”就回了正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