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到领导桌前,他们见我们两个站在一旁,其中的一个主任便说道:“哎呀,院长们的爱徒来敬酒了!快,先敬恩师!”
众人们面向我们,都认真地等待我们敬酒。金皙率先举起酒杯,对窦院展开一个甜美可人的笑容,继而说道:“感谢我的导师,感谢老师收我为徒,能跟随老师学习研究,是我最大的荣幸!祝老师永远年轻美丽!”
窦院笑得合不拢嘴,站起身,一手举杯,一手抚摸着金皙的长发,开口说道:“我们金皙不光是一等一的美人,更是一等一的学霸,认真刻苦,懂礼貌。你们这些主任院长的,手里有优秀的小伙子可要给我们介绍啊!”
“哈哈哈!院长吩咐的事我们一定能办到啊!”
“哎!优秀的小伙子不就近在眼前吗?!”有人打趣道。
我倍感无语,偷偷看向赫连意,见他浅笑盈盈,仰头温柔地注视着我,全然不见吃醋与难过的表情。切~人家在这里顾虑着你的感受,你却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
窦院突然想起我也在,便说道:“小唐,跟你师傅说几句!”
“哦~”我抓抓头,却不想这个动作引发哄堂大笑。
赫连意站起身,眉展眼笑,举起酒杯向我示意。
“老师……”我看着他仪表堂堂,落落大方的形象,竟喜爱得移不开眼睛,“老师……”
他那明亮的眸光隔着镜片映射到我身上,端着的杯子轻轻碰上我的酒杯,说道:“还是我先感谢小唐吧!谢谢你成为我的开门弟子,谢谢你一直以来的追随与帮助!”
我盯着他的眼睛,那双会说话,会读人心的眼睛,听着他发自内心的感谢,心里激动得难以平复:“老师……我会成长为你期望的好医生,一定不负所望!”
“哈哈哈哈!”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早就听说赫连院长对自己的学生宠爱有加,也一直听说唐棣是个毛手毛脚却有真性情的男生,现在看来,传闻果然是真实的!”
我的满腔热忱瞬间冷却,敢情,我在绯闻里竟是一个“泼猴”!
金皙掩嘴窃喜,又推推我说道:“敬酒啊!”
“对对对!”我一拍脑门,“千言万语,融在酒里,敬我的恩师,赫连意院长!”
当晚酒过三巡,众人皆酩酊大醉,除了赫连意,或许大家多少都知道他体不胜酒。窦院长是第二个清醒的人,不是说她喝得不多,却是她实力雄厚,与一群男人拼酒,竟胜出三分,千杯不醉。
窦院与赫连意缓缓走出酒店时,赫连意开口说道:“窦院长,我赫连意很少开口求人……”
我与窦院双双抬起头看向赫连意,不明所以。
“我从玉树回来,领养了一个义女,今年12岁。”赫连意推推眼镜,“我发现她有先天室缺,打算下个月给她做封堵术。可是,她现在没有户口,就没办法入院。”
“办一个领养手续,户口的事不就解决了?!”窦院严肃认真地分析。
“问题就出在领养手续的事情上。法律规定,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义女的话,两人的年龄需要相差40岁。可是,您看我这个情况……”
“哦!原来如此!”窦院恍然大悟,“不过,你跟我说这事,我能帮什么忙呢?!”
“我去民政局时,那有个领导似乎认识窦院您。我想,您是不是能帮我说上话,能不能帮我走走后门?!”
“赫连意,都说你是个憨实守规矩的人,”窦院长睨笑,“依我看,你赫连意是个再精明不过的人!”
赫连意低头含笑,说道:“希望窦院能帮上忙,赫连意感激不尽!”
“容我再考虑一下。”窦院长挥手叫了辆出租车,“明天给你回答。”
目送窦院离开,赫连意渐渐收敛笑容,抬手也叫了辆出租车。上车后,我问他:“干嘛非要窦院帮忙?老白那里不是也可以?!”
“你不知道,”赫连意松开领带,疲倦地靠在椅背上,“我听说过,窦院的爱人年轻时为了发展出了国,两个人便因此离婚。后来她爱人在国外混得不好,便回国做了个领导。他再三乞求窦院与他复婚,可是窦院始终没有同意。”
“然后呢?”
“我那天去民政局,见到一个领导,与其他人不同,他总是对我旁敲侧击,反复打听窦院的消息。最后,他按耐不住,跟我说了实话,他说他知道我是医大附院的副院长,也知道我是个善人,便希望我能撮合他们两个。他说,如果我能把事情办成,卓玛的收养手续也会万无一失。”
第五十四章:意出象外,痛心绝气
夏日来临,雨水丰润。在这个温度适宜的季节,最不适合生病住院,于是乎,心内科迎来了今年的淡季。三甲过后,赫连意总算不若前些日子那样日理万机,每天查房、查病历的时间也颇为短暂,做手术的人也不多。而我呢,被他勒令在家里守护卓玛。
某天下午,我窝在家里陪着小不点。听着窗外淅沥沥的雨声,举着遥控器胡乱地调着频道。卓玛和我并肩坐在沙发里,捧着半个西瓜吃得欢快。
“下雨天闷在家里实在是浪费,”我侧头看看卓玛,“喂~小不点~要不出去玩玩吧~”
“外面在下雨啊~”卓玛昂起头,莫名其妙地看看我,继而又闷下头继续与西瓜奋战,“赫连叔说了,下雨天不能出去玩。”
我用手指推搡了一下她的头,鄙于不屑:“傻丫头!他又不在家,出去玩一会儿能怎么样!”
“反正赫连叔嘱咐过我,还说回来向他汇报今天都做了什么!”
“切~真是的~”我趴在窗前向外眺望,看雨势渐衰,空气清新,灵机一动,“卓玛,你不是说你们小朋友要举办唱歌比赛吗?!不如哥带你去看演唱会?”
卓玛猛然抬起头,眼神璀璨,疾声询问:“哪里有演唱会?!”
哼~上道了!
“那你要不要和我出去啊?!”我笑呵呵地对她挤眉弄眼。
以前她在孤儿院,哪见过什么世面。现在来到大城市,无论什么东西于她而言都是光鲜亮丽的。她到了这里,先是拘束,后是适应,然后就是学习。学习新鲜事物,赫连意教她如何使用电器,如何煮面,以便我们不在家时她不会饿肚子,还教她如何与邻里的小伙伴沟通。
小丫头受不住诱惑,把西瓜乖乖放回厨房,洗了手跑到我面前,笑靥如花:“哥哥,我们走吧!”
“呵~真麻利~”
带着野丫头,我们顶着雨等待公交车,坐了十几站到了海洋商场。我拎着卓玛走入五层的梦海酒吧,找了个工作人员问:“凌云在吗?!”
服务生朝里面指了指,说道:“唱台上。”
凌云是我本科时的室友,据说大学毕业以后与朋友合伙开了酒吧。由于酷爱音乐,大学期间曾和社团的同学们一起组织过乐队。看来如今他已经把自己的兴趣发展为事业了。
我挤过人群,寻到唱台,见要找的人在台子上调试吉他。我在下面大喊一声:“凌云!”
凌云抬起头循声看来,见到是我喜笑颜开,忙把吉他放在座位上,从唱台上跳下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是你小子!唐棣!你不够意思!毕业都一年多了,你才来给我捧场!”
“我这不来了嘛!”我拍拍他的肩,也是很高兴见到他,“专门来听你唱歌的!”
“好小子!”凌云用拳头垂了我一下,转而看向我身边的卓玛,“还带对象来了啊?!”
“什么眼神啊?!”我满头黑线,“这是我妹妹,没见着年龄差了十来岁呢吗!”
“呵呵,早看出来了,开你玩笑而已!”凌云笑笑,“在下面找个好位子,演唱马上开始!”
我望着他返回唱台,那一身流行时尚的装扮,与学生时代的他判若两人。
琴弦被拨弄两下,下面立即安静下来。凌云坐在台上,聚光灯映照在他身上,他说道:“今天我的大学室友在场,我首先要献给他一首《朋友》。”
音乐响起来,凌云豪劲的嗓音萦绕在酒吧中。唱到高朝时,看台下的群众也跟着一起唱起来。场面被带动得很有活力,很动人心,连卓玛也跟着打起节拍。
“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我激动万分,往日的大学生活历历在目,叫人无尽怀念。我问卓玛唱歌的大哥帅不帅,卓玛使劲点点头,欢喜无比。
“感谢我的大学室友,感谢你陪我渡过的每一天!”歌毕,凌云握住话筒,动情地说着,“下面,有请我的搭档上场。”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一位冰清玉洁、眉目如画的女子款款而出,聚光灯把她笼罩在唱台时,我瞬间目瞪口呆,失声惊呼:“金皙!”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凝视台上那个碧玉羞花、百媚丛生的金皙,再听她与凌云深情对唱《广岛之恋》,难以置信,这样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生,竟然拥有如此娓娓动听的歌喉。但是更令我费解的是,金皙每天跟在窦院身旁,哪里有时间跑到离医院这么远的海洋商场来唱歌?
怕被认出来,我顾不上卓玛当前有多高的热情,拽着她便逃离了现场。一路上卓玛都在抱怨,我的心思却全在金皙身上。
酒吧是什么场合?寻欢作乐、任性恣情的娱乐场所。身为院长的研究生,出入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场所,与她往日端庄大方、秀外慧中的形象极为不符。说不清什么感受,我内心五味杂陈,一是觉得女生在保守的一方面,骨子里存在一点野性也是蛮吸引人的;二来又觉得酒吧里的女性,多半不会洁身自爱,想到这个,我又轻蔑起金皙。
等我们下了公交车,雨势突然变大。我和卓玛顾不得形象飞奔回了家里。所幸赫连意还没有下班,我急匆匆叫卓玛去洗热水澡,以免感冒。我一个人跑进厨房,赶忙准备晚饭。赫连意说了,我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晚饭必须由我来操持。
一边做饭,一边回想金皙在舞台上的形象,竟惊叹起她那美得不可方物的脸蛋。想着想着,听到门铃响了起来,想必是赫连意下班归来。忙放下铲筷,跑过去开门。
门外,弱柳扶风的人竟然怀抱着一大盆植物,叶子高耸都挡上了敲门人的脸。
“傻愣着干嘛!还不快接过去!”赫连意疾声把我叫醒,“着实是个有分量的东西,搬起来倒是颇为吃力啊!”
我赶快伸手接过这一大盆“青草”,在客厅转悠两圈不知放在什么地方。
“来来来,放到这里。”赫连意指给我看。
放下庞然大物,我看着赫连意笑容可掬的面容,听见他清浅稍促的喘息,拉他坐到沙发上休息一会儿。又跑过去看看“青草”,转身问他:“老师,这草叫什么?!”
赫连意浅簇秀眉,摇头苦叹:“真是无知小子,连兰花都不认识!”
我恍然大悟:“原来这长得跟韭菜一样的东西就是兰花啊!”
“谁家的韭菜长得这么好看?!”赫连意凑过来欣赏他的兰花,伸手给了我一个爆栗,清浅的呼吸在我耳边糜响,喃喃自语,絮絮叨叨,“莫讶春光不属侬,一香已足压千红。”
我吐吐舌头,对着一丝不苟研究兰花的人做了个鬼脸。都说赫连爱兰,说药代来送礼,从来不送钞票,只一盆植物就能搞定他,原来这传闻竟不假。
端着热腾腾的炒菜出来时,看到一大一小的身影围着客厅里一堆大盆小罐团团转。赫连意忙着移花接木,卓玛在一旁不停追问。
“赫连叔,这花叫什么呀?!”
“这个啊,叫六月雪,又叫满天星,也是一种中药,可以健脾利湿,疏肝活血。”
“这个呢?”
“这个叫君子兰,君子谦谦温如兰,”赫连意伸出满是泥土的手指,温柔地在卓玛鼻子上一挂,眼里全是笑意,“卓玛以后要做一个如兰的君子哦~”
我望着那个春山如笑、眉目如画的人,那个闪耀着璀璨星芒的眸子,折射着对卓玛满满的期待。感叹着时光留情,虽然让他染了白发,给了他清矍弱骨,却依旧把这个男子打磨得如此温润,即使在人海茫茫之中,也能找到这一束温柔的光,正是我此生最想拥有的阳光。就像大热天里人人都躲在空调房,这时我走出门去,正好遇见一阵穿堂风,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偶遇和惊喜,所以会有无限的感激。
赫连意显然是心情极好,竟连连夸赞我的手艺有所长进,虽然依旧不喜荤肉,但是几样素菜竟颇得他的喜爱。
“卓玛,今天在家里都做了什么啊?!”赫连意给卓玛边夹菜边询问,“书本看得怎么样了?”
我在桌下踢了一脚卓玛,示意她别说漏嘴,可是我的动作显然是慢了半拍。
“跟小唐哥出去玩了呢!”
死丫头!我凶神恶煞地瞪着她,她却一副贼样冲我吐舌头,看来她是故意的,她在报复我没有让她尽兴而归。
赫连意瞟了一眼我,继而对卓玛说:“卓玛,九月份开学,叔叔打算直接让你念初中,你这些日子在家要把功课补好,不然会跟不上的。不要再出去玩了好吗?”
卓玛惭愧地低下头,弱声回答:“我知道了。”
他知道孤儿院的孩子底子弱,所以饭后,赫连意又忙不迭地给卓玛指点学习,边看借来的小学课本,边嘟囔着:“你哥每天都干嘛了?怎么才学进去这么一点?!”
听见这话,我赶快逃到浴室洗澡,免得他又要对我耳提面训。
但是怎么着也逃不过他的一顿训斥。当然,是在夜深人静准备睡觉的时候,往往就是赫连意开始教育我的时候。
“下雨天还要带着她往外跑,你怎么一点责任心也没有?!”
“出去时雨停了的!”
“雨停了也不能去,她的功课怎么办?!就不知道起点带头作用吗?!”
“劳逸结合嘛!”我辩解。
“一派胡言!”赫连意靠在床头,随意翻看着学术期刊,“手术之前,要让她充分休息,你可倒好,非要和我反着来。”
“切~一直在家里,闷都闷出病了!”
“不可理喻!”他恼了,一把将杂志摔在我胸口上,转身下地拉出抽屉找药,同时说道:“领养手续的事,窦院竟然不同意帮忙。唉~民政局只有她前夫说话算,即使托白茅的关系,最后也是绕到他头上。真是愁人。”
“窦院还真是坚决,”我突然又想起了金皙,暗想这师徒二人竟都是个特立独行的人,“要不改日给窦院送点礼?”
“唉~我暂时还想不出好方法。”赫连意吃过药,躺到床上,摘掉眼镜闭目养神,“对了,我和小白通了电话,他说悠悠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我看我们明天去血研所看看悠悠吧!”
“中华骨髓库始终也没有消息,”我颓叹,心里也是颇为焦急,“这种病能找到合适的干细胞,就得靠运气了。对了,老师,今天何兮给我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能去实验室帮忙,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