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日光+番外——吖笙
吖笙  发于:2015年06月25日

关灯
护眼

十六岁那年,他那失踪的父亲突然冒了出来,说自己肝癌晚期,想见见儿子最后一面,并想领他回去认祖归宗,委托刘承嘉全权负责此事。

那时正赶上暑假,林徵恰巧在他表叔家住着,百无聊赖,硬是要跟着刘承嘉下乡观光,其实就是想凑凑热闹。

初见时,他对这个同龄的少年很是好奇,猜想着他会如何抉择。只是从头到尾,那少年只有一句话:“我没有父亲!”端茶送客。

当时,他只觉得那是句傻话,没有父亲那你打哪儿来的?

后来的事他也向表叔打听了,无论他做如何努力,那少年是铁了心了不肯跟他走。他虽然觉得叶父罪有应得,却也认为为人子女不该对骨肉至亲如此凉薄绝情。

林徵怎么也想不到那时的少年将他们视为为富不仁的帮凶,并且和另一个少年,也就是陈放,将他们做成稻草人,拳脚相向,和少年打得不亦乐乎——多年以后,看着身边人,他总会不时想起那张陈放画的五官扭曲的林徵的画像。

“你爷爷身体还好吗?”

“去世了。”

“——对不起。”林徵这才注意到青年的脸色苍白如纸。

“没事。”

“诶,你宿舍在哪边,我的‘法拉利’送你一段啊?”

很想为这青年做点什么,若说最初没有同情的成份是假的,他想消除青年对自己的防备,甚至忘了正等着自己的女友。不管他的拒绝,托着人就往车棚去了。

“嘿,原来咱还在隔壁楼里住着,怪不得眼熟——”

“两个轱辘驮着两个大男人有些费劲,尤其当你车胎并不饱满的时候,他自个儿一个劲儿地吹嘘自己的‘法拉利’如何如何——”

洛凡知道,青年看起来淡漠,其实他的心肠是极软的。后来怎样,叶熙并没有讲下去,洛凡却很好奇,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爱上的,但她没有开口询问,或许没必要问,总归是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心动。

她侧过脸,发现他正注视着自己,视线相撞,怔了怔。

“可以吻你吗?”

瞳孔倏然放大,她不能明白自己听到的话,呆呆看着那人的脸慢慢靠近,靠近,四唇触碰,乱了心率——

她低了眉眼,假装看不到他双眸中的歉意,也看不到不远处黯然离去的身影。

林徵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紧赶慢赶回来,见到的会是这样的一幕。奶奶这几天身体不大好,母亲让他周末回去看看,他没对叶熙讲,也不想他知道。想着要是奶奶没什么大问题,晚上能赶回来陪他过生日——

桌上有两碗长寿面,一碗只吃了一半,另一碗完好,是给自己的。往年,不管谁过生日,他们都只是简简单单下两碗面,两人吃得仍然很欢乐——

面早凉了,林徵拿起筷子,一口一口慢慢吃。

叶熙进来的时候,见他正将原本自己的那半碗挪到跟前,眸子闪了闪:“凉了,别吃了。”

林徵没理会他,直到碗中见了底,才说:“饿坏了,凉了味道也挺好。”

闻言,青年的眉头褶起了皱。见那人心满意足地径自活动活动手脚,便要过去将碗筷收拾了。

那人阻止:“说好的,分工合作,你煮面我洗,下一次,轮到我煮面你洗碗——”

说完,自己倒先怔了怔,没能逃过叶熙的眼。

轻轻地推开他的房门,那人均匀的呼吸依稀可闻,在昏暗的夜幕中,青年的轮廓早已模糊,可他仍然能清晰分辨他的模样。端看了很久,仿佛才鼓起勇气,朝那微起的唇贴近,唇齿间,满满是自己熟悉的爱恋——他吻得很轻很柔,忽然发觉对方若有似无的回应,像被逮住现形般,慌忙退开,再看那人,依旧沉在睡梦里——

“我该拿你怎么办?”许久,压抑的嗓子喃喃问。

“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小日头,对不起——”

叶熙并没有睡着,那人的叹息,那人的苦笑,在耳侧听得分明,心不可抑止地痛了,却忍住一动不动——

第十三章

张兆军近来相当郁卒,遇谁谁脸上写着“甭理我”,害他连唯一乐趣麻将的兴头都提不起来。他琢磨着是不是自己特不招人待见,于是他站在街口,任头发在风中零乱,零乱——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知道是谁,并没有回头,他说:“兄弟,要不咱俩也同志一回?”

“神经!”不意外被那人“嘣”一脑门,直嗡嗡作响。半真半假做晕晕乎乎状意图赖上那人,没成想人家压根不理会,还附送了一脚给他——

哀嚎:“李一程,李兄——你用不着那么狠吧!这不是玩笑嘛,至于嘛——”

年轻人只想远离他,不被旁人形色各异的眼光波及,无奈只是惘然,暗自称苦,这人也忒没脸没皮了些,都不晓得影响市容:“让你嘴贱!”

“是是是,我嘴贱!这不是无聊荒了嘛——”接着他一声长叹,“你说人家叶熙和林徵好好的,洛凡那女人去凑什么热闹,现在搞得——这叫什么事儿嘛!”

李一程拧紧眉心,似乎不太赞成:“肯定不是你想的那样,洛凡不是那种人,叶熙也不是——”想了想,又接着说,“你不觉得要是真像你说的,那也挺好么?至少他们都能过正常的日子,不用遭人明里暗里指指点点。”

半晌,张兆军点点头,承认他说的有道理。末了,他又说了句挺欠扁的:“这年头,男女比例失调得如此严重,女人们又势力的居多,还不如找个男人,还不用担心你负什么责任——”

李一程嘴角抽搐,愣是找不到话反驳。

有一首歌名为《分手总是在雨天》,叶熙和林徵分手那日却是晴空万里,许是天公也认为这是件好事吧。

所以林徵看到的叶熙是笑着的,可惜他没有对上叶熙的眼,如果他看到,也许就会发现那笑意未达眼底,黑瞳中的悲凉浓得让人心惊。

“需要帮忙吗?”他问。

“不必了。”冷漠而疏离。

叶熙依然在笑,丝毫不为他的拒绝沮丧,甚至不去看他渐行渐远的背影——

这是一个冬末的午夜,寒风凛凛,路上几乎看不到人影,本该人迹鲜至江滨,有一个人静静坐着,身上只着了件单薄的夹克。他似乎感觉不到这冰天冻地,望着江面上晦明晦暗的波光出神——你可以瞧见青年的笑容,他的笑容凝固在嘴边,让人不禁怀疑,那是否只是座雕塑。那鼻息间凝结的水雾融在夜色中,淡得几不可见,所幸还能分辨,那是个有生命的人。

不知道有没有人试过,牙疼时将冰块含在口中,那疼痛感便淡化了,或者只是我们的感官神经麻痹了而已——

这好像骗人的,叶熙拍了拍僵硬的面部,心口像被啃了一般,淌着血,稍微一动,扯着伤口钝钝地生疼。他慢腾腾地站起来,关节的酸胀根本不在意,一步一步蹒跚着往来时方向去——

洛凡知道自己很没用,但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痛恨自己的没用——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感受他的悲伤,却什么也不能做,甚至连心痛都显得多余——

爱情呵,你的代名词是否就是折磨?

她去找过林徵,得知的却是他的喜讯——他和那位相亲对象即将订婚。忽然,她什么也不想解释了,冷冷看着他祝福他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多么讽刺!

如果当时,跟他讲清楚,他们之间还会有转圜的余地么?很久以后,她常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没有答案——没有如果。

不知道这样的结局那人是否早已预料,骄傲且敏感的人呐,怎么能忍受爱人的背叛?

“你怎么从来不好奇我们谁是1,谁是0?”不理会她的诧异,“是不是很容易就瞧出来?”他笑笑,脸上稍微带上了点血色。

洛凡不知如何作答,那时她并不理解他怎么能那么轻易提起这些隐秘,后来她才恍然,原来,从这场爱情的最初,那骄傲的人已摒弃了自己的骄傲。没有人比洛凡了解,那本是他的保护衣。

为什么林徵没有想到呢?他怎么能那么轻易抛弃那样毫无保留的爱?

当然,这所有的,仅是洛凡一厢情愿的认为。

携着女友回家,长辈亲朋,几乎没有人不认为只是天作之合,俊男靓女的组合有多亮眼自是不比多说了。

见祖辈父母眉开眼笑,连称欣慰,林徵打从心底也是有些高兴的。

独处时,他常常跳上阳台或窗沿,坐着,极目远望,像那人一样,忘了时间——

时常忆起同那人告白,他乱了眼神,低下头,唇角却提高了,少顷,抬头定定看着他:“告诉你一个秘密,”林徵觉得那霎,他的眼角带着股子邪意,“我是同性恋。”

那人的笑张扬了些,仿佛很满意他因了这句话而表情呆滞。

“也就是说,我只喜欢男人,没认识你以前就已经喜欢男人了!”他的眼神动了动,“而你之前不是一直谈的女朋友吗?你不是同性恋。”他如是说。

后来,无论自己做什么暧昧亲昵的举动,他都不置可否,虽然不曾回应,也从不躲避,而当他欣喜地以为这是默认并开始接受自己的爱意时,他却突然离开了,就是他追回他老家的那次。

他一直很清楚,自己是打从心底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同志的,因为他只喜欢叶熙,而叶熙不同,他可以爱上除他之外的男人。潜意识里,若非自己死缠烂打,百般纠缠,他们根本无可能开始。他对叶熙的爱很不确定,才会在陈放出现时那么惊慌,才会对洛凡心生芥蒂,他始终觉得叶熙对自己的爱远不及自己对他——

许多年后,当他开始明白那人的用心,已是物是人非,当然,这是后话了。

“鸳鸯交颈,各自思量”,这会否注定了爱情的可悲?

第十四章

不多久,叶熙也搬走了,哪里的房租不是他个人所能承担的。那天,他才房东处得知,自己每月给林徵的房租,只够付四分之一。

洛凡知道这个消息,已经是他离开的三天后了。他留下讯息给她,只说自己换了份工作,搬到工厂住了,让她安心。

洛凡没有去找他,想找而不敢找——知道他一直在就够了。

洛凡喜欢看小说,曾经有段时间沉溺其中,不可自拔,直到现在,小说依旧被她视为精神食粮,可是最近,她连小说都无法看下去了,因为心里有事,没办法集中精神。

胡乱浏览网页,试图分散心神。偶然间闯入一个论坛,那是新鲜而又刺激的发现,很大满足了她的好奇心。她开始随意阅读帖子,并试图揣度发言者的心态——

某天,在原创区发现了一个点击率相当高的帖子,两年前发表的,当看到楼主署名时,久久不能转移视线——

“一叶飘林”,几乎是立刻的,下意识地联想到叶熙和林徵,会有可能是那人吗?她压根不会想起把他当作这个圈子里的,然而事实上,他确实属于这里——巧合的,她与当初叶熙点击的是同一个网站,却是相隔了两年多——

“叶子飘进了林子,究竟是找到了归宿,还是走向了毁灭?”

跟帖的人,有的说落叶归根,自然是找到了归宿;有的说逻辑有问题,叶子不就长在树上的,还用的着飘进树林么;还有的干脆说这是傻话,楼主无聊云云——百般皆有。

泪水不可遏瓜,止地滚落——她确定那是叶熙,那个傻那些人怎么能了解笔者曽渴求企盼的归宿最终成了毁灭,葬送了他所有的爱情。

也许会有人指责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可有谁能知道,就有这么一个人,爱情是他仅有的财产——

帖子已经上百楼了,此后的每天,她都会关注这个帖子,虽然这帖子的主人并不常出现。她的心情陪着主人的喜悦而喜悦,伴着主人的哀伤而哀伤,到后来,随着主人的喜悦而悲伤,依着主人的悲伤而心痛——

那个傻子啊,他的字里行间,满满都是林徵,他的阿徵——

他的阿徵,跟女友吵架了;他的阿徵,为了他跟室友打架了;他的阿徵拉着他走了五里地帮他找论文素材;他的阿徵完成了一个建筑模型,忘形地抱住他;他的阿徵好像遇着烦心事了;他的阿徵拉着他去爬山,突然说自己跟女朋友分手了;他的阿徵很伤心,喝得大醉,赖着他要跟他回寝室;他的阿徵忽然碰了他的唇,会是吻么;他的阿徵说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他的阿徵到老家找他了,不许他再离开;他的阿徵拖着他去黄山观光,竟然像女孩一样相信许愿石的传说,虔诚地祈祷——

游黄山时,他们遇上一对老夫妻,将近古稀,看起来却健朗地很,两人扶持着到了半山腰,喘着气,二人不由分说过去帮忙。

大爷笑着冲妻子道:“老太婆,咱们不服老不行喽!”

老奶奶指着一处对他俩说:“小伙子,我俩不上山,就到那头就行——”

然后他们见老夫妻走到一块形状奇特的凸石前,伸出略微颤抖的手,怀念且感激地抚摸着什么——老两口满是褶子的脸上,布满了幸福。

石头上刻着两个字——国敏,满是岁月的痕迹。

那是老两口的名字,他们原来住在黄山边上。在那个年代,一个资本主义小姐和一个穷小子的故事,不被祝福的,而两人的爱情却是坚定的,他们在这颗据说是许愿石前,刻下了三生——穷小子去参军,小姐一直等着他——两人经历了无数昏暗的岁月,依然相互相持相守着——这样的爱情,如何不叫人艳羡?

林徵没有刻字,只是握着叶熙的手按在石头上,阖着眼,祈佑——

他的阿徵好像开始厌烦他了;他的阿徵偷偷去相亲了;他的阿徵要结婚了,新娘很漂亮;他的阿徵要当爸爸了,因为高兴,又喝得酩酊大醉;他的阿徵,女儿果然很漂亮;他的阿徵过得一定很幸福吧;他的阿徵会忘了他吗——

然而现实中,他从未唤过他一声“阿徵”——不单是傻瓜,还是个胆小鬼,哪怕只一个称呼便泄露了情愫——只是,爱已成痴,他的阿徵全然无知——

“我的阿徵不是我的,他是一棵树,有很多叶子的树,而我只是其中一片,最终只能随风飘荡,零落成泥——”

他从不回复跟帖者的留言,然而某天,他却给她发了一封站内信,她只留过一次言:“记忆是一座桥,通往空虚寂寞的牢,而你我,心甘情愿将自己捆绑——依旧窝在501的凡。”501是她住的那间房子,而叶熙曽住在她楼上。

张兆军和他的前女友也就是宁晓菲复合了,洛凡并没有多少意外,生活是他们的,任你如何如何感慨,那跟你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听说宁晓菲现在很黏他,听说俩人也常常拌嘴,听说他现在很拼命,拼命地挣钱,计划年内结婚——

于是,他很少再出现在那个据点——

张兆军最近一次见到洛凡时,他说:“女人,真希望你也能幸福。”甫一出口,自己的牙先酸倒了一半,然后逃也似的走了。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