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 上——月光船
月光船  发于:201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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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你先答应我便宜点。”林虎峰反而又捏了捏,心道果然这么瘦啊。

他是个练家子,手劲不是一般的大,裴回疼得脸都白了,小吴送走那位妇人,回头看见,登时吓得大叫:“快放开!裴先生手骨还没好!”

“啊?”林虎峰吓一跳,这才赶紧松手,“抱歉抱歉抱歉啊,我不知道你受伤了……那个,要不要紧?”

裴回小脸白白的,扶着手臂,他本是个老实厚道孩子,只摇了摇头:“嘶——还好。”

“怎么伤的?我给你揉揉?”林虎峰又伸过手去。

裴回一下子把右手背到身后,心道再来这么一捏可真受不了,赶紧说:“没事,骨头裂,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嘿嘿,那就好。”林虎峰挠了挠头,“那个,我是来找王大夫的,他在不在?”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家。”裴回不认识林虎峰,只将他当上门寻医的客人,问道,“您是买药,还是请先生?”

“我——哦,先把钱给你。”林虎峰从荷包里掏出铜板放在柜台上,又看了看自己手指头,还捻了两下,果然伤处不痛不痒,已然收口,立刻赞道,“你家的药确实不错啊。”

裴回露出自信的笑容:“当然是很好的。”虽说之前这位客人的阵势莫名其妙了点,不过听着真心实意的称赞,看来这人还不算很差,害得他还以为是故意找茬的呢。

不过之后的一句话,又让他继续摸不着头脑起来——

林虎峰乐呵呵的,说:“你看,天都晚了,咱们回家吧。”

——“天都晚了”他听得懂,“咱们回家吧”是个什么意思?尤其是“咱们”,裴回非常确定自己无论是在秋城还是春城,都没见过这个人。

他想了一下,小心问道:“客人方便把左手伸给我么?”

“嗯?左手?”林虎峰好奇,大大咧咧把手往裴回眼前一伸,“给你!”

裴回小心翼翼搭上了他的脉门,林虎峰习武之人,被人拿住要害本来反射性要绷劲儿,一想对方手无缚鸡之力也不会将他如之何,索性配合着裴回:“给我号脉?为什么?我身子好得很。”

“除了有点虚火上升,脉象很是有力,客人身体不错。”裴回打起精神,用心按了一阵,回答,而后自己心里嘀咕:“奇怪,难道脑子有问题,举止奇特,说话颠三倒四的事情,从脉上查不出来?看面相双目清明,也不是个疯癫之症……不应该啊,回去问问重芳大哥是个怎么诊法?”再抬起头,望向林虎峰的眼神就带了点同情和探究。

——不得不说,每日里所见所闻都是各种病症、各样病人,他又独挑大梁,紧张是免不了的,而看人也多往疾患上琢磨。

因此上裴回不敢说太多话,怕不知道哪一句刺激到对方,他知道,有一些精神不是那么正常的人,平素言语举止跟常人一样,但容易被不经意的小事激怒,怒火攻心会完全丧失神志,杀人放火都干得出来。这么想想,之前这个人又是莫名大笑,又是自残自伤也很好理解了——跟个病人,他还计较什么?

林虎峰自然不会知道,从他进来开始到现在,敬业的裴回已经把他从客人归到上门生事最后转归到病人一类了,哈哈笑道:“我都说没事了——走吧走吧!”

对待这样的人,在没有查探清楚底细之前,哄着点儿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裴回就面带微笑,语气柔和哄道:“我们要去哪里?”

“当然是去你家,我们大老远过来见王大夫的。”林虎峰口中的“我们”指自己和宁芝夏两个人——他没发现,连小吴看着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裴回不明白前因后果,听在耳中,就是林虎峰和他两个人,心道对方果然是神智不清,这又恐怕是把他当做谁了,便开始琢磨如何找一个认识对方熟悉对方“病情”的人。

——其实林虎峰这句话也不算有错,一解释就能明白,不过裴回已然先入为主,误会愈发大了。

“都说过要去你家,你刚刚说了,王大夫不在这里就是在家里,我哥先去那儿见他了。”林虎峰改拉裴回左手,不过没敢怎么使劲儿。在他看来,这个小先生挺有意思,会关心人,买五十文钱的药还能送一次脉案,康安医馆比别处都好,果然名不虚传。

裴回想想,可能对方说的话是真的,不过还要继续哄:“那你等我一下,我先把东西收拾收拾好不好?”

“唔,说的也是。”林虎峰松手,直接去一旁坐了,继续打量裴回。

裴回笑:“我去去就来。”

到了后堂,裴回原地转了几个圈圈,这个人需要安抚住,还不能让他觉出异样,怎么办?有个什么法子可以制住他?

一抬眼,瞧见后院种的几棵曼陀罗,想起对策来了。

他到小厨房,倒了一碗茶,伸手入怀,掏出个寸许见方的油纸包,闭着气,手伸得远远的,将包打开,将大约三分之一的褐色药末倒进茶碗,搅匀,茶汤颜色比之方才不过略深了些。

刚要端茶出去,想了下子又停住,咬了咬牙,这个人身体强健,干脆全都倒进去吧——再次闭着气,把剩余药末倒进茶水里,搅匀,端出。

能让他贴身放着的自然是防身的极品,王谢出品,效果自不必说。只是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喝呢?

随即裴回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林虎峰看见他端茶出来,觉得自己被招待得很是周全,甚为满意,正好在茶棚的时候刚喝了一碗茶水就急急忙忙跑过来,现下确实有点渴了,拿起来一试温度还不很烫——裴回怕他等着急了,都没重新烧开水,只把之前的水稍微热了热就端出来——咕咚咚一饮而尽,放下茶碗。

然后……

裴回看着一脸惊讶变成茫然,靠着柜台出溜到地上,状如烂泥的人,唤了两声,没动静,又蹲下来摸摸脉,沉稳平缓。

“小吴,劳驾帮我叫一辆车子来,再帮我把他搭上车,我回去了。”

“裴先生,外面还有一匹马,我问过外头,是他骑来的。”

“那要不……放到马上?”

林虎峰选的坐骑真是神骏无比,马身足有八尺长,不算头颈也差不多一人来高,通体漆黑锃亮,不带一根杂毛。这匹大黑马不仅生得威武,而且认主,裴回靠近,它打着响鼻摇头摆尾,就差连踢带咬了,小吴背着林虎峰出来,往这边一走,它鼻孔扇了扇,主动蹭过去。

于是裴回找了一辆车,小吴把林虎峰放进车里,回身解开缰绳,那马就乖乖站在车子旁边,跟着走了。

——等林虎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小脸红通通,眉毛纠结成一团,束手束脚困窘异常的裴回,对着躺在床上的自己深深施了个礼:“抱歉得很林少侠我不是故意的就是胆子小了一点害怕出事所以出此下策后来发现是个误会裴回在这里给你赔罪了你大人有大量千万千万不要计较!”

一紧张说话就连在一起,裴回这个习惯是改不过来了。

这个小先生怎么了这是?比刚才更有趣了……等等,“躺在床上的自己”是怎么一回事?

第三章:家长会

宁芝夏赶着车慢慢行在春城街道上,他自然记得王谢的宅子在哪里,不过刚才未进城之时就有几道目光盯着自己,虽然偷摸,没有恶意,进城之后小尾巴消失……

行到一半,忽然前面路口转出个蓝衣人,那人的目光一下子便落在他身上,登时又惊又喜,紧走几步迎了上来:“芝夏兄!一别多日,终于又见到你了。”

——又感觉到偷摸无恶意的目光?

宁芝夏眨眨眼,故意往两旁望望,跳下车来,一语双关:“比原先估计稍晚了些,重芳,你家业做得不错。”

王谢一愣,立刻想起来宁芝夏警觉的性子,他可不想这位未来将军对他产生什么误会——虽然两个人之间早就误会过了——大街上不便高谈阔论,只笑着小声解释:“是我的一位病人,家业做得不错。他父子俩现在就住我隔壁,虽然退出江湖,在自家门口总有点眼线,这不是帮衬我么。我一听他们说起你和虎峰两人形貌,就赶紧出来了——不过,你脸色有些不好,我诊诊?”

他隔壁的雷衍水所创情报探听组织名为“蒺藜”,虽然若干年后江湖人闻之色变,其实现如今不过小打小闹而已,几个新人被他派在春城内外打探信息,一为了历练,二为了眼线。

王谢这般坦诚,宁芝夏也释然,点一点头:“不急,小伤,快好了。”

“这车子在前门进不去。”王谢打量一下,道,“我们从后院走吧。”自打裴回来了以后修房子,他就把后园锈住的门重新开开,收拾停当,不然物料不好往里面运。

“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欢迎还来不及,我家永远是芝夏兄可以歇脚的地方。等虎峰和容翔回来,我们好好聚聚。”

“好,我会记得。”

“燕华也念着芝夏兄呢,他眼睛就快痊愈了——说起来我真的要好好谢谢你,若是没有你当时的资助,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给他安安稳稳治伤……”

“不客气——谈到他的时候,你眼睛非常亮。”

“……啊,那肯定的。”王谢得意洋洋回应,此刻俨然不知道“谦虚”二字怎么写,“燕华是我家人啊。”只不过以前是兄弟般的家人,现在是两口子般的家人,总之燕华是他的人,他是燕华的人就对了。

王谢,曾经很严肃地想过,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不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迁怒。但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好,而且自始至终的好,很好,非常好,就不在能理解的范畴了。燕华为什么对自己好,好到了愿意牺牲性命的程度?而且自己明明对燕华非常非常的不好,不好到连路边乞儿都不如。像他前世遇上的那对儿师徒一样,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一个愿意为另一个去拼命去送死,另一个同样为了这去报仇去送死,已经达到了牺牲的最大程度。那么他们之间的连接到底是什么?

王谢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这个问题,但是想通了之后他才发现受宠若惊到毛骨悚然——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得到一个人的全心全意对待,在茫茫人世中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和荣幸的事情。

自己想想,厌恶燕华无非是因为两点,其一:燕华的父亲是个贪官,人们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其二,燕华入了青楼,肮脏低贱堕落下流。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说父债子偿,但是实际上燕华本人没有过做什么出格的事,贪赃枉法的人不是他,狐假虎威的人也不是他。事实上燕华平时甚少出门,交友也有限,尽是埋首读书,性子闷得都能和大家闺秀有一比。

而自己把他从青楼带出来时,他一身伤痕带着残疾,几乎丢了半条命,就看出在烟花之地待得很是不如意,卖身契明明白白盖着官府大印按着他手印,那里也不是他不愿意去就能不去,不愿意做就能不做的地方。

——那么自己那段时间对他每日打骂呵斥,弃之如敝履,又是因为什么呢?

憎恨?或者嫉妒?痛心疾首?失望?怒其不争或者……求不得?

原来是求不得啊。

从那天起王谢便豁然开朗,燕华这个人,他要牢牢攥在手里,一辈子!

宁芝夏就喜欢他对家人的归属感,一时间,目光里有着自己都不明白的温和。

二人说话间进了院子,宁芝夏仔细端详,尽管天色稍暗,也清楚看出院子比之头次来时的景象,简直天壤之别。且不说荒芜的草坪花坛已被精心修剪齐整,虽然粉嘟嘟的桃花只剩叶间零星,但牡丹月季玫瑰芍药可都绽着笑脸,顶着花苞。印象里有间柴房不见了——他不知晓那本是燕华的住处——原地立着新屋。厨房炊烟袅袅,飘着饭菜香味儿。

后院另一处角落,多出几个大铁笼,吱吱嗷嗷的,竟装了十几只猴子。

见宁芝夏的目光往猴笼那里去,王谢道:“那是练手的,我要给燕华治疗手骨,总得找些相似的先试试——诶,燕华,芝夏兄到了。”

燕华刚从厨房里转出来,宁芝夏就看见王谢几乎是“蹭”地蹿过去,随即燕华很是熟稔地牵过他一只手臂,两人小声说了两句,并肩走到近前。

不等燕华施礼,王谢先拦着他,抢先开口:“芝夏兄,你我可是朋友?”

他此时突兀一问,宁芝夏凤眼一瞥燕华伸手撩衣的动作,明白了,这是礼数问题:“自然是朋友——况且我江湖人,不讲这些礼节。”说着往旁一侧身,不肯受对方的拜礼——他虽然不讲虚礼,并非不懂礼仪。

燕华却很坚持:“当日少爷病重,若不是芝夏少爷仗义相助,我如何顾得过来?这一礼是当得的。”

既然不是因为主仆良贱身份的问题而争,燕华说得也有道理,王谢立刻道:“你不也是为了救我,因此这一礼应该是我们俩共同的,如何?”

燕华点头称是,端正神色,拉着王谢,正式谢过宁芝夏。

宁芝夏见他坚决,也不阻拦,只不过在他俩行礼之后,自己施了一个参见兄长的礼节。

燕华先是一怔,随即还了半礼:“蒙芝夏少爷青眼,燕华便不讲那些虚文。”

——此时的燕华,比之宁芝夏印象里的,简直从里到外焕然一新,面色红润,唇角噙笑,不仅温文尔雅的气质越发的明显,那种提心吊胆小心翼翼的感觉亦是不再,举止多有自信。

燕华确实过得不错。

且不说不用辛苦谋生,一日三餐还被人细心安排,就算他懒到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一定有这么个王谢甘之如饴乐此不疲——当然,王谢更乐于帮他宽衣解带乃至沐浴这些事就……虽然他也喜欢,但还是暂时忽略不提的好。

眼睛虽然还看不清楚,但是相较以前已经好了许多,每日侍弄侍弄花草,练练养生功夫,轮流下厨,和裴回聊天分说医理,旁听王谢给人诊治,还有给自己针灸按摩……王谢说,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他信。

燕华曾经是锦衣玉食的少爷,后来沦落风尘见识到人间疾苦,再后来见到王谢,两人已经是云泥之别,更别说失明之后种种不便,样样无奈,慢慢消沉。王谢不是坏人,即使他看不起自己,还是接受长辈的嘱托,把自己赎出火坑;即使讨厌自己,也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他知道自己不讨喜,王谢能收留他已经是不敢想的福气,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勉力侍奉他,等到他不要自己,说不定哪天一个意外就死了干脆。

结果等来了意外,竟然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王谢数月来种种谋划举措,一步步按着日程前进,着实令人安心和高兴。

自己的阿小已经那么有担当了,真是不错,呃……除去化身成为“老妈子”碎碎念的时候……吧。

不得不说燕华一旦打定主意,那执拗劲儿是王谢拍马都赶不上的。因王谢种种举动,燕华也在渐渐改变自己,他要配合王谢的安排,也暗暗为将来做打算。现在学医虽然晚,他可以努力,至少不要拖后腿。和王谢在一起,肯定有人会说闲话,那又有什么关系。王谢不怕,他也不怕,他可没碍着谁,他想和王谢在一起,想了好久,从小到大;压抑了好久,从官宦之家到青楼;绝望了好久,从被赎出到眼盲。现在刚刚得偿所愿,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抓住看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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