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驯夫 下——莫青雨
莫青雨  发于:2015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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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自己只是打打杂罢了。

亓笙很快淡定下来,但表情上依然有些茫然。大大的眼睛里倒影着单远的面孔,单远乐呵呵地笑起来,“你这小鬼还真讨人喜欢,好好干,我会让你好过的。”

亓笙点点头,想了想问:“我可以带着小绿吗?小绿是我很重要的朋友。”

“你说这只狼?”单远低头扫了幼狼一眼,小绿只要没察觉到杀气和敌意,几乎不会对人有任何反应。反而现在看到单远,有些忌讳什么似的往后退了一步,躲到了亓笙身后。

亓笙咦了一声,就听单远笑道:“小狼而已,只要它不伤人就无所谓。”

“不伤人。”亓笙赶紧道:“它还很胆小。”

“看出来了。”单远笑了笑,带着他朝一楼的走廊尽头走,“以后你就住后院的小阁楼,虽然一楼是放杂物的地方,二楼却很干净。之前跟你们前老板说好以后,我就专门让人给收拾出来了。”

单远说着,推开了通往后院的小门。

小阁楼就在院子尽头的篱笆处立着,旁边有一颗高大的梧桐,树荫刚好遮挡在阁楼上头,枝丫则伸到了二楼阁楼的小窗户边。

看上去还挺不错。

亓笙四处转悠一圈,单远耐心等着他,“小绿,是叫这个名字吧?就让它住后院就行了,给它弄个窝,别让它随便进屋子。”

“是。”亓笙点头,跟着单远走到阁楼里,一楼果然都是杂物,角落摆放这木头箱子,外头有些陶瓷瓦罐什么的。也有扫帚和一些破损的小书柜、首饰盒什么的。

木质楼梯走起来吱呀吱呀地响,二楼上干净敞亮,四处打扫得干干净净,简单摆了一张桌子椅子,贴着窗户放了一张木头床。

“哇。”亓笙觉得这比小酒馆的小房间住起来舒服多了,几下跑过去打量,“我真的住在这里吗?”

单远见他满意,跟着点头,“若是你以后干得好,客人喜欢你的表演,攒够了钱想换大的房间也不是不可以。”

单远指了指前院的房子,“那上头有好房间。”

“我觉得这里挺好。”亓笙天真地道:“又安静又舒服。谢谢老板!”

“我不是老板。”单远摆摆手,“我只是一个管事的。”

亓笙想了想,“谢谢单大人!”

单远笑起来,“你这小子嘴还挺甜。好了,今天你先休息吧,明日开始我会教你怎么做。”

亓笙立正站好,端正道:“是。”

长情楼的工作很简单,无非是迎来送往的买卖。以前这里的杂耍是几个年轻人承包的,很是有些看头,客人也喜欢看。

如今年轻人都被抓上战场充数了,单远也是一时无法才找了这么个小嫩头来顶缸。

好在亓笙有些本事,原本嘴甜会逗人开心,长得又清灵可爱,加上一头听话非常的幼狼,竟渐渐就博得了众人的喜欢。

长情楼算是渡过一个难过,又平稳地营业起来。

亓笙在这里要做的事就是每晚表演节目,与人格斗,切磋武艺,或者是让小绿表演翻跟头,叼东西等等。

小绿自认为这降低了它的狼格,于是单远给它多加了食物。

小绿和亓笙一样好收买,有吃的,有地方住,顿时满意了。

亓笙不表演的时候就是帮忙扫地擦桌,也帮客人倒酒上菜。倒是有过几个手脚不老实的客人想动他,结果还没等亓笙发怒,单远先一步挡住了对方。

亓笙觉得单远是好人,对他的信赖也就多了几分。

不过亓笙毕竟是小孩子,有些事还是不太方便。进屋子去收拾东西时常常撞见姑娘和男人的好事,顿时被吓得逃难似的奔出来。

如此几次,他再也不敢随便进房间收拾垃圾了,只好等到第二天一大早,趁客人和姑娘都没醒,偷偷摸摸打扫了完了跑路。

单远笑话过他几次,还说虎族的小孩儿在他这么大的时候什么世面都见过了。

在亓笙心里龙族什么都是好的,就算是这种事也不能被比下去,于是昂首挺胸说自己懂得可多了,还摸过小妹妹的脸,直把楼里一群人逗得笑个不停。

很快地,小半年过去了。

虎族和狼族的战况一直不明朗,虎族处于下风,如今虽与狼族僵持着输却也是早晚之事。

亓笙听单远说起,那些官老爷们心里老大不爽,还想趁着机会干脆改选族长算了。

亓笙弄不懂这些阴谋阳谋的,不过他知道族长和狼羡他们一定是在等机会,可他目前却帮不了什么忙……

咦?

那狼羡不是说过会有人来找自己么?糟糕了,难道是因为自己被卖掉了,那人找不到自己了?

亓笙坐在台阶上有些烦恼,他可没办法联系其他人,若是那人找不到他,那本事也就不过如此了。

想罢,他竟是心宽地立刻就放松下来,半点不烦忧了。

只是有些事是想什么来什么,当天夜里城门口就出了事,说是有一队兵从前线逃回来了,奉命来抓他们人还被杀了几个。

到得门口,几人都是又伤又残,上头暴怒,但在责罚之前最紧要的还是先给他们治伤。

因为单远认得许多好大夫,于是找大夫的事就落到了他头上。亓笙被叫出来帮忙跑腿,等拉着大夫到了地方,就见几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士兵正躺在竹席上,满身是伤口。

亓笙有些惊骇,但很快镇定下来,他挽起袖子,声音清脆,“大夫,要我帮忙吗?”

那大夫也早与他认识了,便不客气地吩咐起来。

一头默默坐着一个高大的男人,在亓笙跑来跑去时沉默地盯着他看。

老大夫处理完伤势重的,才轮到他,把脉看了会儿,说:“无妨,只是擦破点皮,你这眼睛……?”

男人抬手摸了摸缠了一边眼睛的白布,道:“这是旧疾,不碍事。”

老大夫挑挑眉,便也不多问了。

亓笙帮忙给男人上药,男人盯着他的小脑瓜看了会儿,问:“你是新来的?以前怎的没见过?”

亓笙恩了一声,笑眯眯看他,“我是长情楼里的阿笙,你以后要是有空可以来看我表演!”

老大夫在旁边啧了一声,“单远都把你教坏了,什么时候都只顾着赚钱。”

亓笙嘿嘿笑了笑,露出一颗小虎牙,瞧着精灵可爱。

那高大男人沉默地点了点头,又与旁人说了几句话。

亓笙有意听着,这才知道便是这人帮忙抓人回来,半路上兄弟却都被杀死了。

官老爷感慨良多,说:“你一路也辛苦了,先在城里修养些日子再回去吧。”

男人便道了声谢,又说要为无辜失去的兄弟守个灵,其他人倒也没什么意见,安慰了几句便散了。

衙役将昏迷不醒的几名逃犯带走了,男人转头,见亓笙还盯着自己,便道:“不知小兄弟是否愿意帮我个忙?”

“恩?”

“我亲人并不住在这城中,现在时候晚了,可否借地休息一宿?”

“可以啊。”亓笙爽快地应了,带着他回了长情楼,单远还没睡,听了这话也只是打量男人几眼便点头,“要付钱。”

男人从怀里摸出几个铜板,“这些够吗?”

单远便露出生意人的笑容来,伸手接了,“客人请随意。”

说是随意,却没有房间给他住。亓笙带着他回了自己的阁楼上,找了被褥铺上,又打来热水,“你先洗漱一下吧,衣服给我,我帮你洗了。”

男人沉默一瞬,似乎略微不自在,但很快调整过来点头,“多谢。”

于是亓笙去院子里洗衣服,男人在屋里洗澡。

热气蒸腾,月色在热气的晕染下变得朦胧。男人累了这一路,舒适的热水让他全身紧绷地神经都放了下来,他很快洗好澡起身。擦了身体却发现那小鬼忘记给自己换的衣服。

只好拿了张毛巾裹住下、身,站在窗边往下看。

亓笙在院子里一边洗一边玩,泡泡弄了满盆,风一吹就带起来一些。他的脸上满是笑容,小绿在旁边扑腾那些会飞的泡泡,画面看起来无比美好。

男人沉默地在窗后看了一会儿,似乎感觉到视线,亓笙抬起了头来。

小孩儿长得很是清秀,看眉眼并不像是虎族人,穿着打扮却是虎族孩子特有的打扮。

高高竖起来的头发扎成个马尾,腰带上挂着虎皮,腰间插着匕首挂着小葫芦,一身粗布衣衫挽着袖子,露出一双白皙的手臂。

看他那样子应该是有功夫底子的,可看肩膀看手臂却白白嫩嫩,很像好人家的小孩儿,倒不像是习惯做这种粗活的样子。

目光又落到那头小狼身上,男人打量片刻,猛然瞳孔一缩。

小绿跟着抬起头,目光与男人对上,半响猛然往后退了一步。

“啊,我忘记给你拿衣服了。”亓笙哈哈笑起来,“快把窗户关上,你不冷吗?”

男人看了亓笙一眼,点点头,关上了窗户。

片刻后亓笙将衣服晾好回来了,手里抱了新的衣服。

“我跟前头姐姐借来的,不知道合身不合身。”亓笙将衣服递给他,“大哥哥你身体真结实。”

男人有些尴尬,点点头,将衣服匆匆套上。

是小了一点,但还勉强能穿。

男人道了声谢,又漫不经心地问:“外头那只狼是……?”

“你说小绿?”亓笙笑起来,“它是我一手带大的,放心,不咬人。”

“你亲手带大的?从它出生的时候?”

“啊……那倒不是。”亓笙挠头,“是小时候它自己跑到……咳咳,跑到我们部落附近,被我捡来的。”

男人敏锐地挑起眉,“部落?你不是虎族人?”

“我是……狼族周边一个小部落里的人,我们部落被狼族占掉了,我家也没了,我是逃难来的。”

男人依然板着面孔,仿佛他不会笑一样,“虎族和狼族是死对头,为何逃来这里却不是去龙族?”

“我哪里知道哪儿是哪儿呢。”亓笙说:“那时候到处乱跑,饿得不行了,看到有城就求救了。”

男人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道:“我叫……良渊。”

“良渊哥哥,你名字真好听。”亓笙笑眯眯,“我叫亓笙。”

“亓笙。”男人了然地解开了一直皱着的眉头,表情瞬间放松了下来。

原来狼羡在信里提的就是你。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第六十七章: 大火

在狼族有这么一个传说,狼族的祖先曾经受狼王恩赐,带他们寻找到了水源和食物,让他们得以存活,从那以后,狼便与狼族人一样接受同等的待遇。他们并不将狼作为动物看待,而是看做并肩战斗的伙伴。

只是时光遥远,如今的狼族人已不再如原先那般尊重狼群,相反的他们自有一套驯服狼的方法,让它们成为了自己的下属、奴隶、可随意使唤、贩卖以及处置年迈或年幼的狼。

他们将年迈的狼杀死,剥下皮毛和牙齿进行装饰,也专门圈养一些幼狼,以得到它们的血肉做成最美味的食物四处兜售。

可哪怕这些事已成为了狼族人的习惯,可有一种狼他们却绝对不会碰,也不敢碰。

那便是狼族族长的狼。不知道为什么,自所有狼族人有记忆以来,族长的狼便与其他的野狼不同,它们个头更大,更聪明也更通人性。

它们常年被养在族长身边,通晓人语,虽不能言却能听懂人的话。

传闻它们力气比普通的狼大,牙齿也更锋利,奔跑速度疾如风般,还传闻它们通体雪白,是少见的白狼品种。

狼族族长的狼是世代相传的,族长将它们称为狼王。狼王一般为雌性,雄性则很少出现。每一代的狼王生养无数后代,最终却只会有一只留下来,仿佛它天生晓得自己的使命,而留下来的这一只,便会终身与主人相伴。

它们平日不见外人,只有在一些重要场合才会站在族长身边,威风凛凛的出现顺便震慑一下族人。

这么多年来,狼王从来都是雪白色,没有例外。可狼渊接下族长的重担时,前任狼王尚未有一头白色幼崽,而在这些灰黑色的幼崽里又只有一只为雌性。

这是非常少见的现象,狼渊的父亲曾一度担心会因此让狼族发生灾难。好在,小狼除了颜色不是雪白色,其他能力却并未减弱。比如它比其他狼群更加敏锐、聪明,学东西的速度极快,力气和速度也比它的兄弟们更强。

狼渊知道,这就是属于他的狼王,哪怕它的颜色并不似它母亲那样是美丽的雪白色,可狼渊很喜欢它,从它小时候起便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重视着,直到它突然从族里走失。

灰影很聪明,狼渊并不认为是别人将它带走的,更不可能是因为看守不力而迷了路。

思来想去,狼渊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是灰影自己选择离开的。

选择狼王是有一个不可违抗的命令的。自己留下来的那一只,才是他的狼王,而选择离开的,绝不能强留。

年迈的前任狼王已经去世,灰影的兄弟们早在之前就已经陆续选择了离开。狼渊以为它会留下来,也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可没想到,灰影居然走了。

他派了很多人去打听它的下落,可因为它与普通野狼长得并无分别,要找起来难如登天。

只有曾经近距离与它相处过的,如狼渊、狼羡这类的人才能一眼瞧出它的与众不同来。

狼渊并不想强行带回灰影,他会尊重它的选择。可他想知道为什么。

此时他站院子里,楼上是早已睡着的亓笙。看着院子里因为瞧见自己而死活不从窝里出来的小家伙,再想起之前与它笑得开心的小孩儿,狼渊心里打了几个问号。

比起自己的呵护,与这小孩儿混在这青楼后院里反而更开心吗?

翌日,亓笙照例起得很早。

狼渊早在他起身的一瞬间就醒了,他翻了个身,察觉到身后人偷偷摸摸的穿衣穿鞋,洗漱之后轻手轻脚下了楼。

不多一会儿,窗外传来了练拳的声音,时轻时重,分寸拿捏的极好。

狼渊闭着眼听了一会儿,暗自点头。这孩子身法不错,没想到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极有天赋。他打的拳并非一通乱挥,而是刚柔并济,自有一股子潇洒劲在里头。

小小年纪已能随心自在,也是不易。

不……狼渊睁开眼,摸了摸下巴。或许正因为心无旁骛,所以才收放自如?

狼渊一整天都在观察亓笙,越观察,就越是觉得这娃娃有趣得很。

他心思极单纯简单,为人善良,总是为别人考量。哪怕是做脏活累活也从不吭声,甚至能微笑面对别人故意的责难。

可若是说他没城府没心思,他却能时刻记住自己是来这里做什么的。有意无意打听消息,与达官贵人阿谀奉承,嘴上像是抹了蜜,一开口就能逗得人哈哈大笑。

狼渊心想,狼羡在信里所说的担心,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龙翎年纪虽不大,却不会做这等没有把握的事。毕竟是潜伏到敌人的主城里来,若是没有几分本事,光是自己的性命就顾不得了,哪里还能探听到消息?

龙翎绝不会做这等赔本买卖,所以既然选得是亓笙,便自有一番道理。

或许就是因为他不设防的表现,容易降低他人防备,又或许因为这小子的适应力太强,丢到哪里都能爬起来,再或者因为他看上去没什么心机,却有着别人无法撼动的原则和坚持,所以……他是最好的人选,没有之一。

这一日过得匆忙,亓笙又要照顾店里,又要想办法打听那些逃回来的兵的情况。等到歇店的时候,已经是满身大汗,气喘如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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