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冒险者亚历克西斯造访波茨坦的丹尼尔家时,遇上了杀人案件……
内容标签:边缘恋歌 年下 恐怖 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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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Sherlock Holmes
本故事纯属虚构
【案件中的重要人物】
亚历克西斯·李(Alexis Lee)——旅游者,公爵的爱人。
阿尔赛加·奎因(Arles Sega Queen)——公爵,亚历克西斯的爱人。
丹尼尔·科金(Daniel Hakim)——本尼特的哥哥。
本尼特·科金(Bennett Hakim)——丹尼尔的弟弟。
泽布伦·布卢姆菲尔德(Zebulon Bloomfield)——侦探。
埃莉埃泽·简斯(Eleanor Eider James)——丹尼尔的未婚妻。
伊夫·达西(Eve Darcy)——管家。
乌特雷德·博斯威克(Outreach Booz VIC)——丹尼尔的好友。
丽娜·科金(Lina Hakim)——兄弟俩的母亲。
乔治亚·科金(George Hakim)——兄弟俩的父亲。
此时正值九月中旬,英国的天气已然进入凉爽的秋季。
我是一个嗜好旅游的人。事实上,前不久我刚从约旦——一个神秘而又美丽的国度归来,那儿的天气与伦敦比起来,实在是相差太远,以至于我一出希思罗机场,便不可自制地打了好几个响亮的喷嚏。
伦敦这个鬼城市,自从雾霾被整顿过后,便一直陷入雨水不断的往复当中,我右手握着弯伞柄,在连绵的屋檐下缓慢走过,少有地出现了无力之感。老实说,虽然我从小就在伦敦长大,但是永远都不会习惯这样的鬼天气。
刚好路过一家生意冷寂的星巴克,兜里的手机便响了起来,那是可笑的Englishman in New York,我知道在这个时候能打电话给我的只有一个人,于是看也未看屏幕地,直接接起了电话。
“亚历克斯。”未等我说话,那头声音已迫不及待响了起来。
“是的,我回来了。”我望了望屋檐外越下越大的雨,径自回答道。嘴角不自觉已上扬,心中的阴郁因为对方的声音一扫而空。
回到公寓的时候,时已近黄昏,从希思罗机场到贝克街地铁站,总算是花去不少的时间,我用钥匙打开门,没有意外地瞧不见一丝光亮。
我和我的男友阿尔赛加·奎因住在这里。阿尔赛加在英国王室的议会里工作,由于我常年不在家,家务都是他在打理。最近阿尔赛加在议会的事务逐渐繁忙起来,经常很晚才回家——这当然是我从他给写给我的E-Mail中得知的——故而此时我见不到他的人影,也是意料之中。
我脱下宽大的外套,把行李丢在玄关处,便迫不及待地钻进浴室洗漱——淋了雨之后感觉实在不舒服,况且我稍微有些洁癖。
洗完澡,我因为长时间坐飞机加上地铁,头脑晕乎乎,于是便早早睡去了。阿尔赛加近十一点半才回家,虽然他的动作十分轻微,但我还是在睡梦中闻到他特有的味道,转醒过来。我翻过身去,眼前还很朦胧,隐约瞧见灯开得很小,闪着昏黄的光,而他斜靠在床头柜旁,身体朝向我。
“你在做什么?”我问他,想要从床上坐起来。
他的身子动了动,马上坐到床边,扶住我的肩膀。
“没有。只是在想,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说话间他已经拥住我,微薄的唇覆上我的。
我努力回应他。我们的舌头搅动在一起。
没错,我是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去的约旦,约旦处在沙漠之中,莫说是英国如此热闹,约旦的天气更是干燥烦闷。可我偏最爱冒险刺激,这也无法。算来,我们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没有触摸过彼此了。
虽然我的脑袋还处在混沌状态,但是也顾及不了这么多,我们很快的裎裸相见,接下来的事情便水到渠成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晌午,这是我一贯的生物钟。床上除了我没有别人。
我穿好衣服,走到客厅去,看见阿尔赛加正在厨房里忙活。
“申请到几天假期?”我打了个哈欠,给自己倒杯水,靠在厨房门边,一边啜饮一边问。
“刚好一个星期。”他答道,回头看了看我,用毛巾擦了擦手,将两盘散发着美妙幽香的意大利面端出厨房,放到餐桌上。
我闻到牛奶特有的味道,于是放下水杯,走到厨房里去,果不其然看见角落的两杯牛奶,也将它们一并拿了出去。
“议会允许你请这么久的假吗?”我疑惑,再过没几个月便是大选,他是下一届议长的热门人选,按道理说,应该是很忙才对。
“当然,我挪假了。”他微笑着帮我摆好刀叉,坐到餐桌的另一头。
虽然我是一个英国人,但最喜欢吃意大利面,番茄味的东西一向是我的最爱,他深懂这一点。
我昨晚没有吃饭,又剧烈地运动好久,早就饿到前胸贴后背,于是没有形象的胡乱吃起来,吃到嘴边黏糊糊的,不看也知道必定极其狼狈,他的吃相却是极其优雅,一如他素来的贵公子身份。
我饿得很,吃得也自然比他多、久,他用餐巾将嘴擦擦,为我再次倒了杯牛奶。
我的餐盘内面也差不多见底,赶紧将牛奶喝了,去厕所刷牙——我的嘴断然不是餐巾能擦干净的。
“这几天想去哪逛逛?”阿尔赛加一边洗碗,一边问。
我口齿不清回答:“鬼知道。老子现在只想好好呆在家里。”
昨晚做了些运动,难免疲累,故而我顺利地将时差调整过来,下午阿尔出门去帮我买方便面,我则呆在家里看电视。
最近BBC台正在重播年初的热剧《神探夏洛克》,这部剧除了侦探情节符合原着之外,就属华生和夏洛克的暧昧气场最有看头了。说实话,导演在剧情画面中所想表达的基情,我已深深看透,但,明明英国本地并不是十分流行同性文化,他却总向国际剧迷传递错误信息,其中用心良苦,已不消我多说。
当画面播放到夏洛克被无数把红外线狙击枪轮番扫射的时候,我的心已吊到嗓子眼,结果在大反派莫里亚蒂邪魅一笑外加黑屏一声枪响之后,剧情落下了帷幕。
说实话,当时我简直想举起面前的茶几将电视机砸了,然后冲到BBC总部找到莫法特那个混蛋,狠狠掐住他的脖子,以最凶狠的姿态对他狂吼:“说——!到底是谁开的枪——?!”
不过我终究是没有这么做,因为下一秒,阿尔赛加就推开门进来了。
屏幕开始升起制作人、导演、主演的名字。
阿尔赛加放下手中提着的环保袋,坐到我旁边,动作自然地揽过我的肩膀。
我对着演员表仔细地看:夏洛克·福尔摩斯——本尼迪克特·康巴……康卡巴奇……这什么烂名字,真是不一般的拗口,我敢打赌,除了和他关系相当亲密的人之外,其他人绝对不能一遍说顺他的名字,绝对。
我的名字就很好读:亚力克西斯·李,是阿尔赛加的母亲亲自给我起的。
虽然阿尔赛加名义上请了长假,但议会大选即将到来,作为炙手可热下一任议长候选人的他,自然是忙碌非常,没一会功夫就又钻进书房去了。我百无聊赖地转台,看了一会儿《唐顿庄园》,觉得剧情实在是太过无聊,干脆把电视关掉,也进了书房。
阿尔赛加见我进来,只是稍微抬了下头,又埋首于电脑中。我从书架里找出去约旦旅游前看剩的小说《福尔摩斯》接着读了起来,上次走得太匆忙,都忘记捎上这本书了,虽然时间过去不算短,但我还是能勉强接上情节。
“大侦探福尔摩斯所侦破的疑难案子,多得无以记数。
我也跟他一起去办案,冒过各种各样的危险。这些冒险犯难的经过,我都一一记录下来,然后写成了几本书。我想诸位‘福尔摩斯迷’都已经看过了。不过,有关他办案的记录,没有公开发表的还是很多,这里所写的这篇‘考试前的试题’,也是一篇还没有公开发表过的福尔摩斯办案记录……”(节选自《谁偷了试题?》)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的时候,阿尔赛加突然抽走了我手中的书,打了个手势,我抬头看看墙上的钟,发现已经五点半了。
阿尔赛加帮我把书塞回书架,牵着我往外走,道:“最近工作有点忙,没有买到什么菜,我们去外面吃好吗?”
“好。我要吃意大利面。”
“今天早上才吃过,现在又吃?”
“我超爱吃意大利面。”
我们来到平时最常光顾的一家名叫‘百草园’的餐馆,它这里所提供的西餐——尤其是意大利面——和别人的完全不一样,选用的茄汁拥有真正的番茄酸味,因而让我回味无穷,每次回国都要来这里用餐。
阿尔赛加最喜欢吃中国菜,虽然他能够迁就我吃西餐,但是我们也时常到对面的‘华夏料理’餐厅光顾。那里面的服务员和老板都是些很有意思的中国人,没有一个是拿东亚或东南亚人冒充的。他们有时会教我们说一些中文,大多数时候用着蹩脚的英语和我们交流。每当有态度粗鲁的顾客光临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地道又快速的中文开骂,我从中也多多少少学习了一些。
说到我这个人,大言不惭,可是一个学习语言的天才。我对不同的语言天生有种神奇的语感,可以说,只要是我想学,几乎没有哪一门语言是学不会的,当然在理工科方面我就是一个白痴,上高中的时候经常考不及格。阿尔赛加就很厉害,他是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学什么精通什么。
不过,在学习中文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困难。中文的字符实在是太多了,一个字可以换成很多种说法来表达。我听说中国还有上千种方言,隔一个村都不一定能听得懂对方在说什么。要是哪一天我旅游去了中国,不知道学到的中文还起不起作用?
我和阿尔赛加吃完晚饭,又回到家里,晚上BBC播放喜剧,正符合了我的口味,于是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就这样我和阿尔赛加度过了悠闲而又满足的七天,最后一日的下午,我收拾好行李,坐上了去往塔木托格拉克首都波茨坦的飞机,阿尔赛加送我到机场。
我的一位朋友丹尼尔·科金正在那里等待着我的造访。
而满怀着旅游美景的幸福愿望的我此时还并不知道,人生中的种种奇遇,就从这场旅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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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是一封无名氏的来信。’
我这样一说,福尔摩斯就瞪着那封信自言自语起来:‘这信上的字写得这么大;但是写得并不好,字也不漂亮。不过,这张信纸却是非常精美……’
写这信的人是要在‘今晚七点四十五分’到这里来访问的‘一个绅士’吗?
而且还要把脸上给蒙住,这到底为了什么?
又是一个莫名其妙的访客要在今晚见面,这件事我想写成一个侦探故事发表出去。关于这一点,福尔摩斯也同意了。”(节选自《谁偷了试题》)
1.2 Daniel&Bennett
“本次航班已经结束,飞机已经安全降落了,请带好您的行李,有秩序地下飞机……”
位于塔木托格拉克的波茨坦是一个美丽而又富饶的城市,走出机场,放眼望去全是枝叶粗壮的绿色植物,这里一年四季有四分之一的时间都在下雨,而且还不是如伦敦那样的阴绵细雨,反倒是甘畅淋漓,雨点通常是豆子那么大。
故而这个最不缺的就是大树、花草。据说,下雨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刻意去避雨,高大的树木上所生长的粗厚叶片,承接了大部分的雨水——当然,前提是不打雷。
我的朋友丹尼尔·科金是本地一家有名的富豪,年仅31岁,就继承了数千万的家产,他的父母和我一样,喜欢天南地北到处旅游,早就将产业丢给他经营,到现在丹尼尔已经是国内首屈一指的事业家了。
丹尼尔虽然很有钱,但是人还不错,和我也挺聊得来,故而很早之前我就答应他尽快造访波茨坦,但由于约旦实在太美丽,于是我一拖再拖,这点上我也是相当之亏欠,故而带了来自英国的好礼准备赠送给他,以表歉意。
我坐上的士,上了一座风景美丽的名叫阿巴嘎山的小山峰,来到丹尼尔所住的别墅前,他早已在门口等待了我许久。
我们一相见,便哈哈大笑,动作豪放地拥抱问好。
“我的弟弟还在屋子里,他的个性比较沉闷,所以不愿相迎,真是抱歉。”丹尼尔将我领进房子,为我准备了一双拖鞋。
“没有关系。之前怎么没听说你有个弟弟?”我将行李拖进去,暂且先放在地上。
“哦,觉得不太重要,所以就没提,来,这里,我为你准备了房间。”
丹尼尔帮我将行李拉起来,开始在萦回的走廊之间穿梭。
“谢谢。”
我赶紧跟上去,以防迷路。丹尼尔为我准备的房间相当的好,不愧是大富豪,即使是客房也这么的装备齐全,连浴室都不缺。
“如果不介意就放心地住下来,我很高兴你能来这里,亚力克斯。”
“哈哈,怎么好意思麻烦你。等等,这是我从英国带来的小礼物,算是弥补迟来的歉意。”
“谢谢,”他将包装拆开,里面是一个大本钟的精致模型,“好漂亮!”
“嗯,这种做工细腻的模型已经很难找了,我可是千辛万苦才买到一个。”
丹尼尔满脸笑容地把它收好,带着我出了门。
“我们家的家人和客人现在都在餐厅里,我带你去认识一下。”
“好的。”
丹尼尔带我来到餐厅,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有一个穿着漆黑西装的老者正面目庄重地站立在门口边。
“各位,这位是我的一位远道而来的朋友,亚力克西斯。”丹尼尔先是向众人介绍了我,此时坐着的人都站起来。
“这位是我的未婚妻,埃莉埃泽;这是我的弟弟,本尼特·科金;我的朋友,乌特雷德;还有这位是泽布伦·布鲁姆菲尔德,他是一名侦探,也很喜欢旅游;以及我的最忠实的管家,伊夫·达西。”
丹尼尔帮我介绍了一遍,我微笑地走上前去和他们问好,不过知道其中有一个侦探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惊,故而也是十分仔细地打量他。
泽布伦·布鲁姆菲尔德,他的头发很长,而且有些卷曲,遮住了大半张脸,露出来的部分也是被浓密的胡子给覆盖住了,身材高大但是很消瘦,穿着一件黑色的长外套,这点上让我想起了世界上最出名的那位名侦探,不知道他是否也拥有和福尔摩斯一样的智慧?
丹尼尔的未婚妻埃莉埃泽,是一个身材娇小、面目甜美的女人,看起来还不足二十五岁,她留着一头自然的金色卷发,眼睛是碧蓝的湖色,嘴唇红得娇艳欲滴,看起来和丹尼尔很相配。
丹尼尔的弟弟,也许就是那个一脸冷漠的少年,他估计还在上学,方才见到我,也只是微微站立一会就坐下了,他没有和我握手,只是好像敌视一样看着我,仿佛这世界和他多大仇,他的面目好像陶瓷一样苍白,眼睛是碧绿的祖母色,和丹尼尔长得很像,但是面目轮廓更深,他是一个很美丽的少年。
还有边上站着的高大的金发男人乌特雷德,他此时正用邪恶的笑容对着我,我一眼就看出他是那种男女通吃的花花公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玩世不恭的模样,这种人还是少与其相处为妙,以免一不小心被非礼都没地方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