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轩咬住他的喉结,用牙齿啮咬玩弄,因为太过激动,控制不住咬破了他的皮肤。细小的血滴从伤口渗了出来,吸进嘴里,有一股带着腥味的甜,令人更加悸动,恨不得将他整个人都吞下去,永远占有,不让任何人看到。
巫承赫感觉炽热的电流从颈部散开,直击心脏,导致浑身都酥麻起来,下腹抽搐,竟然有种自渎的快感,又羞耻又愉悦。他猜测标记已经建立,不想再深入下去,便抓住金轩的头发将他推开,一边喘气,一边用手背擦拭脖子上残留的血丝与唾液。
稀薄的氧气中氤氲着腥膻的气味,暧昧而危险,巫承赫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标记是否能够奏效,但他没有时间了,在金轩回过神来之前,他控制自己的思维触手轻轻靠近金轩的意识云,然后戳了进去。
和上次不同,这次金轩异常安静,也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是迷恋地看着他,高大的身躯覆在他上方,修长的手指抚摸他的额头,他的眼睛,停留在他的嘴唇上,轻轻摩挲。
当金轩再次吻他的时候,一股极为柔软的情绪忽然在心底漫开,巫承赫想要扭头躲开,但只是想想而已,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被动承受他的吻,张开嘴让他的舌头滑进来,舔舐自己的牙齿、上颚,以及最为敏感的舌根。
口水不由自主地溢出嘴角,巫承赫下颌酸麻,完全没有觉察。他闭着眼睛承受金轩凶猛的湿吻,无法拒绝,无法反抗。他知道那是临时标记发挥了作用,他在放纵标记了他的异能者,在臣服于他。
这种感觉并不难受,但也不见得多么美好,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巫承赫一边沉溺于被索取的欢愉之中,一边警告自己这只是治疗,只是一个医者应尽的责任,只是报恩。
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侵入金轩的意识云,与他融合,感受他炽热的大脑,他的喜怒哀乐,他心底的阴影,他偷偷藏起来的小秘密。
标记状态的异能者在向导面前毫无保留,连最私密的记忆都不可能隐藏,金轩整个大脑变成了透明的,巫承赫的触手徜徉在他的意识云里,精确地扑灭那些躁动的火星,顺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对哥哥的崇拜,对老师的尊敬,对自己的爱,对汉尼拔的讨厌……还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民主思潮、宇宙和平、联邦统一……
巫承赫到后来都崇敬起他来,万万没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以前那些奇形怪状的表演竟然蕴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
当然,那些关于养蘑菇种田打猎,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权之类的念头,就不用提了。
到最后巫承赫只有无力地感叹:神啊,这货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啊!
金轩的狂躁症正在缓解,但他整个人并没有清醒过来,而是从狂躁直接跌入欲望的狂潮。他吻了半天,终于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巫承赫的嘴唇,然后决定进行下一步的侵略。他开始扒巫承赫的衣服,扯开他衬衫胸口的纽扣,抚摸他清瘦的胸膛,搓揉他的小豆子,并在它挺立起来以后试图含进自己嘴里。
“你够了!”巫承赫虽然年纪小,但身体很正常,被他这样又亲又搓,都有点硬起来了,收回思维触手,努力拨开他的脏手,“滚去睡觉,你已经好了!”
金轩眼中红雾渐褪,只留下薄薄一层,理智正在回归,却并未完全醒来,被他打断,迷茫地抬起头来,顿了顿,又来亲他的嘴。
“啪!”的一声,巫承赫无奈糊了他一个巴掌,将他从身上掀下去,掩住衣襟,喘息道:“去睡觉!”同时一个思维暗示丢了过去。
金轩有点茫然,在“终身标记”和“听老婆话”之间纠结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嗷呜!”巴巴里狮子发出了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哀嚎。
狂躁症彻底消失,筋疲力尽的金轩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静静睡去。巫承赫爬到河边洗了把脸,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终觉得喉咙上残留着金轩的唾液。
被标记过的部位热热的,摸上去有点发麻,巫承赫抚摸颈部,发现锁骨中间出现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痒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开智脑用全息镜面观察,看到那里长出了一个突起的小红点,有点像朱砂痣。
那是被标记的征兆,什么时候这个朱砂痣消失,什么时候临时标记才解除。巫承赫叹了口气,擦干脖子,系上纽扣,他不知道金轩醒来以后会怎么样,会不会利用临时标记的效力提出某种过分的要求,如果真要那样事情将会很麻烦——他的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金轩臣服。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巫承赫愁眉苦脸回到蘑菇底下。金轩还在熟睡,额头有细汗渗出,巫承赫给他擦了脸,解开他衣服检查他胸口——刚才两个人贴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金轩的肋骨有骨裂,肺部可能也有擦伤。
金轩的皮肤是漂亮的小麦色,紧紧绷在肌肉上,并不光滑,摸上去有细小的颗粒,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纹身。巫承赫摸索着给他用了一些促进骨质生长的喷剂,又在淤青处给他抹了一些药膏,然后替他穿好衣服,摆正身体。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巴巴里狮子崇拜地看着他,仿佛为主人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向导而感到幸运,或者它一直担心着脱线的主人哪天会被反对者套上麻袋痛殴,而现在总算有人能给他善后了。
“过来。”巫承赫收拾完金轩,冲狮子招手。狮子受宠若惊,愚蠢地向身后看了看,确定没有别人可以被召唤,才同手同脚走到了他面前。
“想见它吗?”巫承赫问。
狮子秒懂,忙不迭地点头。巫承赫从耳背上将小灯泡拿下来,递过去。
狮子:“……”
清风吹过,发出轻微的哨声,狮子呈石化态蹲在巫承赫眼前,连眼球都凝固了。小灯泡不安地挪动了一下,怀疑自己被嫌弃了,立刻不高兴地掉了个头,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
“喂。”巫承赫弯了弯手指,将它往狮子那边送了送,它立刻用所有的脚把他的手指抱紧,然后化成半透明的颜色,在身上显出一排蜡烛。
居然还会给它自己点蜡了……巫承赫哭笑不得,也知道自己的量子兽太奇葩了,普通人很难接受,于是叹了口气,将它收回来。
“嗷~”狮子发现毛毛虫被没收了,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样跳了起来,前爪趴地,拼命给巫承赫摇尾巴。
“你不讨厌它?”巫承赫略诧异。狮子忙不迭地点头,就差给他跪下了。
“好吧。”巫承赫将小灯泡再次送到它面前,“认识一下,它叫小灯泡,是我的量子兽。”
“嗷呜!”狮子抬起左前爪,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虫,但它的毛爪太大了,幼细的毛毛虫比在跟前简直像一根剔牙剔出来的肉丝,它拿都拿不起来。
“给你摸一下。”巫承赫将手指搭在它爪背上,示意小灯泡自己爬。
小灯泡现在可抖起来了,抱着他的手指不松开,连理都不理蠢狮子,背上一行弹幕滑过:“奏凯奏凯奏凯……”
“它又不识字!”巫承赫翻个白眼。小灯泡想了想,换了弹幕,改成一长串大便。
巫承赫被它气死,无奈对狮子道,“它生气了,不想理你。”
狮子傻眼了,皱着鼻子凑近他的手,喉咙里发出讨好的呜呜声。
结果小灯泡抱手指抱得更紧了。
“改天再一起玩吧,它很傲娇,我也没办法。”巫承赫刚要收回手指,小灯泡忽然愤怒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屈身一弹,跳到了狮子的毛爪上。
“……”巫承赫被自己叵测的毛毛虫彻底打败了。
巴巴里狮子也被软萌的小灯泡打败了,它还从没接触过如此娇小的量子兽,半举着毛爪,小心翼翼将它捧在爪背上,都不敢动了——这么小踩死了肿么办!
小灯泡仰头看着对它来说大到望不到边的小伙伴,也有点郁卒,于是它顺着狮子的毛爪开始往上爬,一路爬到了它脸上。
巴巴里狮子整只都凝固了,只有眼球灵活地转动着,看着毛毛虫从自己的左脸爬到额头,又爬下鼻梁,最后停在鼻头上……于是它变成了斗鸡眼。
看着两只萌宠(好吧毛毛虫什么的勉强也算)愉快地玩耍起来,巫承赫有种嫁女儿的失落感,又有点高兴,叹了口气,回头走到金轩身边坐了下来。
大蘑菇底下氧气充盈,巫承赫长途奔袭十几个小时,早就累得狠了,此刻放松下来,便不由得想睡觉,刚刚闭上眼睛,身体就滑落下去,躺在金轩身边睡了过去。
睡梦中的金轩抬了一下手臂,将他拥在自己怀里,仿佛生怕他跑了似的,而后用下巴抵着他额头,发出满足的鼾声。
第三十三章:要克制,要反省
巫承赫醒来的时候,天色微微亮了一点,四周灰蒙蒙的,笼着一层淡淡的雾气。河边一株大蘑菇下面生着火,金轩蹲在火堆边不知道在干什么,他的大狮子跟得了失心疯一样沿河岸跑来跑去,不时抖抖鬃毛,歪歪脑袋,还把前爪立起来玩耍,跟春节舞狮子似的。
“你醒了?”标记过后他们之间建立了微弱的通感,巫承赫一醒来,金轩就感受到了他意识云的变化,立刻站起身往他走来。巴巴里狮子也停止了撒欢,小步跑了过来,将脑袋伸到他怀里求虎摸。
巫承赫安抚地摸了摸它大头,从它耳朵上把小灯泡收了回来。小灯泡趴在他手心打了个滚,身体化作透明,上弹幕:88888……
“它要跟你再见了。”巫承赫对狮子说,心里多少平衡了点,小东西好歹还是认主的嘛。
狮子有点失望,但能和小软萌玩这么长时间它已经很开心了,抖了抖鬃毛,跑去河边拱蘑菇玩了。
“这是你的量子兽?”金轩刚才忙着生火做饭,看自己的狮子跟神经病一样跑来跑去,还以为它又在玩精分角色扮演,这会儿看着巫承赫手里的小灯泡,诧异道,“这是……毛毛虫?”
巫承赫知道自己这个设定太丧失,苦笑点头:“对。”
“不,这不是毛毛虫。”金轩眼睛忽然一亮,将小灯泡捏到自己手上,翻来覆去仔细观察。小灯泡被他搓揉两下,痒痒肉起来了,笑得扭成了一团。
“这是某种蛱蝶的幼虫。”金轩五感超人,不用显微镜就能看到毛虫身上的细节,越看越是惊讶,“天,这是女神蝶的幼虫!”
巫承赫黑线,毛毛虫能变蝴蝶当然再好不过,但他一个男人带着个“女神蝶”算怎么回事?
“什么是女神蝶?”巫承赫对昆虫没什么研究,对蝴蝶的分类就更陌生了。
“这是一种变种蝶。”金轩解释道,“它是枯叶蝶、釉蛱蝶和光明女神蝶的混合变种,学名叫‘伊卡鲁幻色蛱’,因为本色是朝阳一样的橙红色,所以用希腊神话中飞向太阳的神明来命名。它继承了枯叶蝶和釉蛱蝶的特征,能够拟态和幻色,但本身的花纹像光明女神蝶一样美,所以也被简称为‘女神蝶’。”
“……还是叫‘伊卡鲁幻色蛱’吧。”巫承赫诚恳道,“或者‘男神蝶’也行。你确定这货能变蝴蝶?”
“应该能吧,我看挺像的。”金轩将小灯泡放在黑蘑菇上,半秒钟的功夫它就变黑色了,又将它放在绿色背包上,它马上变成了绿色,等托到掌心,它回归了本身的橙色,“看,它会拟色,还能透明化,只有女神蝶的幼虫才具有这些特征。”
小灯泡毕竟还小,被金轩和他的大狮子玩弄了这么久,娇弱地蠕动了两下,通过意识通感向巫承赫求救,巫承赫忙将它捡起来架在耳朵上,道:“它累了,要休息一会。”
“哦哦,幼虫是要多休息。”金轩点头,“你已经快成年,它也马上要变第三态,需要积蓄很多能量。”
卵是第一态,毛虫是第二态,第三态应该就是蛹了吧?巫承赫猜测,又问金轩:“话说你不是学什么星际战略和人工智能的吗?为什么对昆虫也这么了解?”太全才了吧?
“唔,昆虫我也不懂,仅限于蝴蝶。”金轩道,“其实是我哥的原因,他很喜欢研究一些有拟态的生物,比如变色龙,兰花螳螂,枯叶蝶之类,有一阵还对量子兽是拟态生物的向导感兴趣,去向导学校见过几个,不过后来他又发了疯,说不打算结婚了,把校长气得够呛——好几个向导都喜欢他,他这种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相亲根本就是耍流氓啊!”
巫承赫:“呵呵……”这两兄弟论神经病之程度倒是颇像,一个光看不要,一个死缠烂打。
“不过他如果要结婚的话,就没有我了。”金轩耸肩,停止黑大哥,继续量子兽的话题,“说起来,我原先就一直觉得你的气场很奇怪,好像特别容易被忽略,原来是因为量子兽会拟态的原因啊。”
巫承赫觉得自己虽然比较矮小,但还不至于看不见的地步,之所以经常被人忽略,大概是因为他有比较强的暗示能力。但转而又想,这种暗示能力其实跟拟态的作用差不多,都是抹去自己的存在感,让人注意不到。
果然量子兽的状态和主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啊……不过傲娇叵测什么的,应该是小灯泡专有的吧?巫承赫这么想着,忽然闻到一股焦香的气味,抽了抽鼻子,问:“你在烤什么?”
“噢!我的蘑菇!”金轩惊跳起来,跑到火堆边拿回来两大串树枝穿着的烧烤,递给巫承赫一串,“尝尝我的烤蘑菇,本来还有肉的,昨天被我吃完了。”
巫承赫接过蘑菇串,咬了一口,味道尚可。他忙碌了这么久,又睡了一觉,确实饿了,便大口吃起来。
“很好吃吗?”金轩见他吃得香,很是高兴。
“还行。”巫承赫吃得快,一口将最后一块咬下来,刚要嚼,金轩忽然凑过来:“不会吧?我天天吃也没觉得好吃啊,我尝尝,你的不一样吗?”
“唔……”巫承赫完全没提防,嘴里的蘑菇就被他叼住了一头,两人嘴唇碰嘴唇,鼻尖碰鼻尖,就这样对在了一起。
“好吃。”金轩含糊地说了一句,便扣着他的后脑勺将他的嘴唇含住,用舌头将咬成两半的蘑菇顶进他嘴里,接着,一个缠绵的吻就盖了过来。
“……”巫承赫黑线,丢掉手里的树枝,抓着他的马尾辫拽他,“呜呜呜!”放开我!
“我喜欢你,喜欢吻你。”金轩微微松开了一点,低声诱哄他,“让我吻你好不好?”
气流在两个人近在咫尺的口腔里回荡,像个魔咒,巫承赫完全无法拒绝,手按在他肩头,却无法发力,眼看着他朝自己压过来,嘴唇含住自己的唇瓣,只能被动地承受,任凭他柔软的嘴唇和舌头在自己口中肆虐。
那是标记的臣服性在作祟,巫承赫努力挣扎着,以理智压制本能,好不容易推开金轩,将蘑菇吐在地上,哑声道:“这样很好玩吗?”
金轩一愣。巫承赫用手背擦了擦嘴唇,冷冷道:“这样命令我服从是不是让你很高兴?”
“我没有……”意识到他在生气,金轩脸色有点发白。
巫承赫站起来,到河边用冷水擦了把脸,让心底翻涌的那种暖洋洋的情绪压下去,回头,道:“和你建立临时标记是我自愿的,我知道这样做会产生臣服性,但我没办法,你是因为我才遇到危险的,我必须救你。”顿了顿,道:“你现在这样对我,我也没办法拒绝,你想要继续下去的话我只能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