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相公乖夫郎(穿越 包子 1)——初吻江湖
初吻江湖  发于:201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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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一缕异世而来的灵魂,前世孤独一生,如今重生在这里,一切将从新开始……

年幼失估,亲叔叔掠夺了家财,长大了的他,即将被官配给一个陌生人……

一个强势,一个乖巧,且看官配夫夫的温馨人生……

从猎户到商人,他要富可敌国……

从将军到元帅,他要所向无敌……

从文职到武功,他要国富民强……

此文从种田到商战,官斗至铁血,博弈天下,细水长流。

第一卷:见龙在田

001.来自异世的灵魂

莫天涵唯一的感觉,便是浑身酸痛,一声马匹的嘶鸣入耳,他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看到的,是一个披着黑色披风驾马离去的背影,留下的,是一盏孤灯照映下的破败茅草屋,以及他现在的身体,和四五个东倒西歪的酒坛子。

记忆呼啸而至,头痛欲裂。

他只记得他是开车回家的路上,突然的一阵巨响后刺痛袭来,就没了知觉,估计是撞车或者是大爆炸?反正他知道那一瞬间他是死了的,可现在他又醒了过来,只是这具身体不是原来他的那具了。

不断的闪现在脑海里的片段,让莫天涵知道了,这具身体的主人竟然和他同名,也叫莫天涵,字俊章,今年二十有五。

本是一个有才华的先锋官,只因三年前一次战役,他跟随的是当今的太子殿下的队伍,但是太子初出茅庐,不懂战争的诡异,白白陷先锋十万大军于死地,虽然最后他们突围而出,却只有不到三千人活下来,他当时将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半句不曾提到太子,最后战事胜利后,其他人都升官发财,只有他,被除了军名,发还原籍,回到曾经生长的地方,做起了一个普通的山林猎户,家里除了他自己,已无亲人在世。

而刚才那人,就是当初自己的副先锋,前来找他叙旧,两人喝了好多酒,只是最后的记忆是他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最后喝迷糊了,剩下的就没了,直到他代为醒来。

莫天涵迷迷糊糊的,将唯一的一条破败的棉被扯到了自己的身上保暖,然后就睡死了过去,等再次睁开眼睛,看到的还是茅草屋和酒坛子等物件,不得不面对现实,他重生了,或者说,他穿越附身到一个猎户的身上了。

他并不迷茫和害怕,因为他同样是孤儿,了无牵挂,不担心身后事,他现在担心的是他的现在。

莫天涵看了看自己现在的身体,很好,年轻力壮,二十五岁啊!他都快五十的人了呢,重新活了一回,这感觉真不错。

又看了看他的“家”,不仅皱眉,家徒四壁估计就是他现在看到的样子,破败的茅草屋都快要四处漏风了,身上的棉被一股子霉味儿,衣服也是破旧的布匹和着半截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毛,倒是放在一边的强弓和箭囊很是干净,猎刀也锋利的样子,酒坛子已经空了,只余下半坛子酒水。

晃晃悠悠站起来,莫天涵决定先将自己打理一下,他是一个享受惯了的人,前世在军队转业后,自己用转业费办了企业,十几年的时间,发展壮大成为知名企业家,只是他的心里一直期待,能有一个人,让他有一个家的感觉,但他等了一生,直到他来到这里也没等到命定的良人,所以莫天涵对于家务什么的,还是很熟悉的。

草草将这里收拾了一下,被褥都拿出去晒晒,看不出乱他就走了。

他记得这屋子后面不远是一座山,半山腰上有个温泉,山脚下有一片竹林,竹林里有条水潭来着,还有小溪流过那里

002.来了就活下去吧

到了溪水边,三下五除二的脱了个精光,不意外的看到身上的伤疤,是打仗的时候留下的,都是军功章啊,可惜,替人背了黑锅,好好的先锋将军,就这么归隐山林了。

将衣服也都洗了晾晒上,他泡了好久才起来,这里正值盛夏,衣服干的很快,套了干净的衣服他才舒服些。

背着弓箭拿着猎刀,登上了半山腰,果然年轻就是好啊,腿脚利索,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他竟然连汗都没怎么流,想他自从转业后,就很少再锻炼了,总是有应不完应酬,都没时间跑步了。

莫天涵打了两只兔子三只野鸡,他本身就是特种兵出身,这种山林狩猎还是他最喜欢的活动,所以他对弓箭什么的并不陌生,只是箭法也许是这个身体原本就有的,他倒是熟悉了一会儿就会射箭了。

回了自己的茅草屋,将兔子和野鸡都处理好,野鸡都做了风干鸡挂房檐下,兔子他做了一只风干兔,另一只他配了在竹林边上挖的竹笋和采的蘑菇炖了一小锅,配着自己蒸的米饭吃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顿饭。

一天的时间,莫天涵洗了仅有的这身衣服,晒了被褥,打了猎物,挖了竹笋,采了蘑菇,蒸了米饭,喂饱自己。

还有在这些行动之中,他熟悉了一下这里的地形,晚上躺在唯一的床板子上,他开始梳理信息。

既然老天让他来了这里,那么他就当自己再活一回了,他想着先前他这具身体的主人的事情,看来他来的真是时候啊!今天他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剩下的那半坛子酒因为他的匆忙而没盖盖子,被山里的狸猫喝了,结果他在酒坛子那里,发现了已经中毒身死的两只大狸猫。

有人想要他的命。

莫天涵想到那个半夜离去的背影,眯起了眼睛,他可不是原来的他了,对于自己的小命他还是很珍惜的。

所以他决定离开这里,这座茅草屋也不适合住人,他今天去了竹林看了,那里隐秘僻静,他要在竹林里,盖一栋适合他的屋子,四周都下上陷阱,轻易不能让人找到,他现在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等他熟悉了,再想想未来的出路。

莫天涵是个行动派,打定了注意就开始动手,他在云贵地区执行过任务,对那里流行的竹楼什么的,还是很了解的,再加上他这具身体的确不错,有力气又手巧,他拿着猎刀砍了很多粗壮的竹子,在山上还发现了些粘土,这个是好东西,他用粘土做了批砖,这种土制的青砖不费事,也很结实,就是块头大了些,他一次也只能拿动几块而已。

本来他这么大张旗鼓的盖房子,不可能没人知道,但好就好在,原来的莫天涵从军队回来后,就选了这里做他的家,离这里最近的村落,都还有三里地远,而那些村民对离家已经好多年的莫天涵也不熟悉,几乎没有往来,所以莫天涵都在竹林里盖好了两层独立的小楼了,也没见个人影前来看望他。

003.熟悉的陌生世界

小楼落成的那日,莫天涵高兴坏了,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家”,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是他亲自动手制作,动手盖起来的,他知道这里冬天很湿冷,所以他用青砖打地基,将家里剩余的米都熬成米浆混合着粘土,当水泥来用,然后用竹子当内层,还在屋里砌了火炕和火墙,卧室,客房,厨房,卫生间,洗澡间等等,一样不少,完全是按照他前世喜欢的小别墅的样子盖的,唯一的遗憾就是这里没玻璃,他的窗子现在都是只有窗框而没东西遮挡。

小楼盖好了,还用竹子在四周围了一大圈儿厚实的竹墙,竹墙外分了几块可种菜的菜地,然后用竹子围了篱笆,还空了一块盖了个小圈,他准备养头猪再养两个狗看家。

哈哈!他最喜欢弄这些了,有生活的滋味。

回到那个茅草屋,他一天都受不了了,他就要带着生活必需品,搬到新家去住了,这里就撒有那拉了!

这里的锅都破了,不要了,丢掉!

这里的碗都豁了,不要了,丢掉!

这里的被都霉了,不要了,丢掉!

……

然后莫天涵只拿着仅有的几枚铜钱发愣了,四周被他翻的乱七八糟,最后他发现,这里还真没几个东西他想带走的……

算了,大不了明天他去一趟城里,将这几天他猎到的猎物卖了换钱,买些东西吧,这么想着,就又把这些东西收了回去,躺在床上准备睡个午觉,然后晚上去那边烧炕,火炕在最初搭建完成后,是要烧干才行的。

正睡的香呢,就被一个夸张的声音弄醒了,一个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服的男人,头上戴着一朵艳红的大花就站在门口跟正发愣的莫天涵打招呼:“呦!我说猎户啊,你这是睡的什么觉啊?”

莫天涵一看到这人就头疼,他知道这里是异世界,而且最苦恼的是,这里都是男人!也就是说,没女人这种动物。

额头有花印的男人,未婚的叫哥儿,已婚的叫哥子,负责生孩子,力气小身量也小,而没有花印的男人,未婚的叫小子,已婚了的就是汉子了。

幸运的是,他是个汉子,没有印花,要不他可能宁愿自杀也不活着了。

不幸的是,他已经二十有五,尚未定亲也没娶个夫郎,属于“社会大龄青年”一类,这里的官府很有一套,为了后代们着想,这里的规定是,小哥儿年满十九如果还未嫁人,便会由官府的“红人”出面,找到适龄的未婚小子,将两人配对成婚。

小哥儿们是十六成年,而小子们则是十四就成年了。

同样的,小子如果二十五岁还没有成亲,就会被硬塞一个大龄哥儿成婚。

现在出现在他家门口的这位,就是官府的“红人”,一个男人穿着一身大红色,甩着红手绢的样子,实在是让莫天涵头痛,更让他头痛的是,这家伙的一张嘴,噼里啪啦的直往外冒话:“我说猎户小子,红么么我今天是来恭喜你的,哎哎,别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啊!我红么么包了这么多婚配,还没有失败过呢!这次我可是挑了个好人给你小子!”

004.被包办了个未来夫郎

“呐,这十里八村的,哪个哥儿贤惠哪个哥儿温柔,我红么么都记在心里呢,看看,这是你秋天时要迎娶的小哥儿,那可是附近有名的美人儿呢!”看着这个涂脂抹粉,带着浓郁劣质脂粉香气的人,莫天涵真心想给这人妖一巴掌捏死!

他平生最不愿见的就是这种娘娘腔似的男人,这让自喻硬汉的他,浑身都不得劲儿。

这红么么见莫天涵不出声儿,就递给了还愣怔在床上的莫天涵一个红色的柬帖,上面是用工整的字迹写着他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而另一个地方,则写了一个陌生的名字,秋妍。

“这是离县城最近的尚湖村的秋妍小哥儿,这孩子勤恳老实,又长的漂亮,你肯定会喜欢的,你们的日子定在九月初十,那天你去接了妍哥儿回来就行了啊!可别忘了啊!”红么么对这个沉默寡言的猎户其实也不是那么了解,但是看他这么壮实,想来身体好的很,将来成了家,有个会过日子的哥子在屋里,日子总会好过些,

等莫天涵忍着恶心想要开口说话的时候,红哥子早就扭着腰肢走了,这一扭,莫天涵又有了想吐的赶脚了!

打击比较大,他才来到这里不到两个月,就要“娶”个人了?心里矛盾了,他不是同啊,但他也不歧视的,想了想,这里都是男人,不娶的话还是像上辈子一样,孤单到老么?娶了的话,起码有个人做伴么,好吧,那就娶呗。

两天后,他就想明白了,想明白了就兴奋了,这是两辈子以来,他第一次的婚礼啊!怎能不重视,于是莫天涵积极的开始做准备。

首先,他需要打探一下他的未来夫郎是个什么样的人,据他估计,这人如果不是脾气不好眼高于顶,就是好吃懒做被人嫌弃,要不都十九了怎么才由官府强行许了人家呢?

所以莫天涵进山,采了两株野山参,打了好几个野味,零零散散一大堆东西,进了县城换钱,野山参是他自己找到的,这里人烟稀少,这种山参还不少,所以他采了两株中等的野山参,去了药店,那里的掌柜的和原来的莫天涵认识,虽然说不上熟悉,起码有点头之交,而莫天涵大部分采到的东西或打到的有药用价值的猎物,都会事先去药店出手,等药店挑剩下了的,才会卖给酒楼做野味小吃或直接到市场里,摆个摊就卖了。

进了城里,把那些猎物都处理了,得了些银钱,不多,但也饿不死他,莫天涵算了算,如果是养活两个人的话,也将就能活着,当然,这是他一直这么过下去的生活水平,如果换做他莫天涵,而不是原装货的话,他肯定会更加努力,让生活更好的,这从他自己刚来就要盖房子就能看出来,他对生活质量要求很高。

“哈,莫小子来啦!”药店老板,同时也是这家药店的大夫,笑嘻嘻的和莫天涵打招呼,他对于莫天涵时不时的卖来的草药很感兴趣,已经长期和莫天涵合作了,两人虽然关系总是淡淡的,但总体来说,他们属于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

005.先赚个生活费吧

“是,李大夫好,这是前两天在山上找到的,您看看。”说着莫天涵将手里的包袱都递给李大夫。

李大夫也不多话,打开包袱他就眼睛直了,野山参,还是上好的野山参,两根抱在一起,是一对儿!

哆嗦着将两根山参拿起来看了又看,直吧嗒嘴,然后可怜兮兮的看着莫天涵:“莫小子,你这东西是好东西,顶顶的好东西,可惜,老夫收不起啊!”

“怎么会收不起?”这是他发现的所有山参里,中等个头的,之所以没采大的,就是怕太珍贵了不好脱手。

“你这是一对山参,如果单一一个,我老头子肯定要的起,这种对参,乃是少见的啊,一百根山参里,都不一定会有一对对参。”

“大约能卖多少?”

“这个数。”李大夫伸了一根大拇指,比划了一下。

“一百两?”莫天涵对这种东西的价值不是很了解,所以小声儿的跟李大夫报个数。

“笨小子!一千两!”李大夫恨铁不成钢的拿手指戳了莫天涵一下。

“那您老现在有多少?”一千两是个大数目了,对比一下的话,相当于他前世的十万块钱了,这里的消费水平还是很低的,人们多数是自给自足的,很少有用到银钱的时候,一般都是铜钱来回使用,最多是有个银元宝,那都是大钱了。

“现在只有五百两。”李大夫有些酸酸的气息。

“好,这参您先留下,我先拿五百两,哪天您钱够数了,再给小子便是。”莫天涵微笑的说,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个李大夫不是个心黑的人,从这对山参这里就可以看出,他这人别看平时厉害的很,其实心底里很善良,明明自己不懂,如果他随便加一点儿,他肯定也会卖给他,但老头儿还是老实的告诉他这对山参的价值,足可以看到老头儿的人品了,所以莫天涵对于这么可爱的老头儿还是很有好感的,索性他也不是很需要钱,五百两银子,足够他成亲用了。

“真的?”李大夫惊喜的问。

“是,小子也没大的花销,这次进城主要是买些东西就回去了,用钱的地方也不多,您老既然喜欢就先留下吧,什么时候有余钱了再给小子也一样。”

“好好!莫小子不错!老头儿喜欢,等着!”说着先是小心的将这对野山参包好,抱在怀里,乐的露出了缺了牙齿的牙床子,颠颠儿的进了里面,一会儿就跑了出来,递给莫天涵两张薄薄的纸张和一个钱袋子:“这是两张二百两的银票,这是一百五十两的碎银子,银票你揣好了,可以在所有的钱庄兑换,碎银子你买东西用就够了。”

莫天涵将带来的东西都给了李大夫,包括那些没卖掉的小型猎物,收了银票,揣着碎银子,他去了市场,买了棉花扯了新布,找了裁缝制成新棉被,还买了很多锅碗瓢盆等生活必需品,油盐酱醋更是不可少,两口大锅,还有一车的碳等等,最后东西太多,索性这家伙买了个大马车拉着走了。

006.絮好窝筑好巢

莫天涵连续倒腾了两天才买够所有他需要的东西,又往竹林里的小楼里添置物件,首当其冲的,是他手工制作的竹制桌椅板凳等家具,大小不同的衣柜,夏天睡的竹床,还有他亲自硝制的铺炕用的兽皮,都是上好的狼皮子,保暖又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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