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下+番外——谦少
谦少  发于:201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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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林郁在帮派里管了这么久事,虽然人缘未必有多大进步,但是威望还是有的,毕竟这是实打实的东西,决策对还是错,当时就见分晓,一分假都掺不了。这几个月下来,林郁也累积了不少威望。所以就算陪太子读书的那位同学看起来很不可靠,但是队伍里的人都默认了林郁的决定。

“你先跟着跟着廘战他们,组个六人队,去打两场,缺的人就从二队拨。”林郁指挥着晏斯梵:“对了,陪太子读书,你一天什么时候有时间上线?”

【队伍】陪太子读书:整天都有,我很闲。

【队伍】陪太子读书:叫我Nic就好。

“好。”燃眉之急终于被解决了:“我希望你有时间的时候就跟着廘战练习,因为时间已经不多了。”

【队伍】陪太子读书:没问题。

******

在晏斯梵同学顶替了自己位置的同时,程曦正在给晏斯梵和自己赚钱。

晏斯梵可不是什么慈善家,与其说他是为了朋友情谊两肋插刀,还不如说他是看中程曦的商业头脑所以以身犯险,反正死不了,程曦这么能赚钱,他出个身份牵个线就稳收百分之三十利润,简直不要太惬意。

类似的事程曦上次已经做过一次,现在也是轻车熟路,和如今股市奉行的“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信条不同,程曦就是那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人,不过他在出手前就会对公司进行调查,他是长期持股,再加上他偏好能源垄断型企业,所以他的底盘还是稳的。

不过想要赚钱,靠长期持股是不行的。他现在做的某些事,已经超出证券经纪人的范畴了,更像一个风投金融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块大蛋糕,只是里面也藏着致命毒药,零八年金融泡沫,倒下去一片。但是新的企业层出不穷,新概念新产品,谁也不知道某个由几个穷学生建立的小公司会不会是未来网络世界的霸主。国内网络市场太大,而且并未形成铁板一块,只要一个好产品,就能杀出一条血路。

除此之外,他还找了个证券经纪人替自己出面,顶着自己名号帮几个中型企业做着融资,虽然离开已久,但Titan这个名号余威尚在,香港舆论自由,这个名字一度在金融界被神话,每次有新人冒头都要拿出来和他进行一番对比,最后还要感慨一下他是如何昙花一现。现在这个名字又回到证券交易所,虽然大部分人尚存观望状态——一场金融危机,天才的光环都失了色,但也有人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家鞋业和一家媒体同时抛出橄榄枝,程曦扫了一下两家公司的业绩报告,选了那家平媒。

他虽然久没回来,也不是捡着什么都要的。那家媒体想借他名号多过想他出力,这点他也很清楚。商场本就是互相利用,成王败寇,亏了叫各怀鬼胎,赚了就叫双赢合作愉快。

除了这些,就是股票交易了。玩股票最重要的就是信息,他的工作室就在邯郸路,十九楼,整面墙的显示器,转一转椅子就能隔着落地窗俯瞰整个S大,他在戒烟,咖啡一杯接一杯地喝,晚上晏斯梵要过来探望他——他的原话是“吃了鸡蛋,也该关心关心下蛋的母鸡。”

至于手边的那个手机,是留给那两个人的。

他在香港闹出那么大动静,秦夫人却迟迟没有动手,不知道是在酝酿还是在犹豫,怕出手之后被人察觉。至于北京那个人,向来不做多余的事,他一出手一般就代表着结果出来了。

程曦已经做好了睡到半夜被抓起来,然后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被打得灰飞烟灭的准备。

喝了两杯咖啡,晏斯梵过来敲门,最近天气转凉,他穿了件黑T恤,外面是摇滚范的夹克,他头发留得长,别在耳朵后面,露出相当漂亮一张侧脸,百无聊赖地站在门口吸烟。

“怎么打扮成这个鬼样子。”程曦看着他手上的烟。

“刚去试了套服装,你那个游戏比打仗还麻烦,”晏斯梵明知故犯地弹了弹烟灰,懒洋洋地用夹着烟的手扶着额头:“喂,快让我进去,我得上线了。廘战只给了我半个小时,还是包括吃饭的时间。”

程曦冷着脸给他让开路。

晏斯梵笑着走进房间。

“那是谁”程曦瞟了一眼蹲在走廊转角的那一团黑影。

“那个啊,是我新养的宠物。”晏斯梵笑得开心:“小白,你真的不准备过来吗”

那团黑影充耳不闻,动也不动。

“这家酒店很恐怖,据说有闹鬼的传闻,到了午夜十二点,走廊上的灯就会灭掉……”晏斯梵不紧不慢地朝着他笑。

那团黑影动了动,伸手捂住了耳朵。

晏斯梵也不生气,顺手把门带上了。

大概过了四十秒,门被拍得震天响,暴风骤雨一样。晏斯梵带着笑拉开门,一团穿着红色卫衣的人影就一头撞在了他身上,他伸手揽住,被那人摔开他的手。

那少年也不知道是跑的还是吓的,满头冷汗,墨黑头发乱糟糟的,火红卫衣衬得他皮肤雪白,一双眼睛,气势汹汹地瞪着程曦。

“人渣!”

本来在倒咖啡的程曦挑起眉毛:“白小胥?”

“就是我!想不到吧!”白小胥脾气炸得很:“你这种渣渣,做了亏心事见我不心虚吗?你这种人迟早出门就被车撞!他吗的!”

晏斯梵懒洋洋坐在桌子边上,只在白小胥爆粗口的时候朝他做了个禁止的手势。

这应该算是程曦这辈子难得的几次被人骂了没有打回去——前几次也都跟林郁有关。

“林郁现在怎么样?”程曦沉默了一瞬,然后问他。

“托你的福,好得很!”白小胥现在完全跟刺猬一样,逮谁咬谁:“你还没死,他怎么会有事呢?”

程曦脾气好得连晏斯梵都惊讶了。

“坐,”他指给白小胥:“那个房间有床可以睡,等会有人送晚餐来。你想走的话我帮你叫车。”

白小胥虽然平时上蹿下跳一副“我要打十个”的架势,其实毕竟是读书的家庭出来的,骨子里善良得很,也说不出太恶毒的话来。而且程曦态度这么好,他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又不能真的冲上去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他,冷冷哼了一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坐了两秒,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很没气势,又站了起来,抱着手臂站在一边,一脸“我很不开心”的表情。

晏斯梵看着他在一边气呼呼的,忽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头。

白小胥顿时炸毛,跳了起来:“你又摸我头!”

“是啊……”晏斯梵笑得嘴角带勾:“不能摸吗?”

“你是傻子吗!”白小胥彻底炸毛:“还要我说多少次!摸了会长!不!高!”

“哦……”晏斯梵懒洋洋地:“我觉得高度也没那么重要嘛……”

“你当然觉得不重要!”白小胥心酸得很:“你都一米八了!都不用长了!”

晏斯梵嘴角又翘了起来。

明明是懒到天下人死光了都无所谓的性格,在看着这个小书呆子炸毛的样子的时候,却比看到什么都开心——他要是知道这就是晏斯梵一直欺负他的原因,大概又要大叫“变态”了。

“小白,把我的电脑拿过来,”晏斯梵很顺手地指挥白小胥。

白小胥敢怒不敢言地从门口的地上捞起一个电脑包,态度十分恶劣地扔到了晏斯梵脚下。然后不爽地把卫衣地兜帽拉起来遮住脸,找了个墙角又蹲了下去了。摆明了一副“饿死不食周粟”的态度。晏斯梵上游戏打了两场,送饭的人到了。

程曦看完了一沓业绩报告,伸手去拿风险评估。屏幕上的数据此起彼伏,他只不时地扫上一眼。他在戒烟,所以很依赖咖啡,一天这样高强度地工作,就算是他这样精力充沛的人,也有点勉强了。

“这么卖力,当心过劳死。”晏斯梵刚刚连威逼带激将骗着白晓胥开始吃饭,走过来开始看程曦。

“活得悠闲一样会死,不过早晚而已。”程曦倒是看得开。

“这么看破红尘,难道要出家?”

程曦那么多朋友里面,只有晏斯梵是真的和他是同一类人,都聪明,看得穿,所以有点嘲弄地冷眼旁观周围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在这社会里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干脆嘲笑这个体系。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做得比谁都好。只不过程曦已经开始挣脱,晏斯梵还睡在笼子里。

程曦熟练地指挥电脑下单,他个人偏爱在收盘前出手,偏偏时机把握得最好。电脑的光照在他面孔上,抿着嘴唇飞快地操作,眼睛里简直像有星星,整个侧面比雕塑还好看。

“其实我觉得你还缺点东西。”晏斯梵说。

“什么东西?”程曦鼠标敲击,把手上抓着的几支股票都抛了出去。

“你应该加个眼镜的,”晏斯梵带着点揶揄:“最好是银边的,看起来衣冠禽兽一点。就直接可以拍股市风云了。”

程曦笑了笑。

别的不说。

如果自己戴了眼镜的话,以后回去的时候,小鱼大概会觉得很不习惯吧。

93.教训

虽然秦家名下俱乐部的清樽红烛、那不勒斯都名声在外,但是真正见面的地方,却是在一个程家名下的私人会所里。

北京是程家地盘,到了这里,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目光下,何况,和“那个人”联姻的家族,也是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

所以要见,也不能在私宅见。

林辰碧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女子大学的国文教授称赞过“沉静肃穆,有烈女之风”,她名字借的是“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八个字,寻常女孩子起名字喜欢用风花雪月,像大家闺秀反而多用贞静之类的字。她是独女,快大学时才生了一个幼弟,家族长辈给她弟弟起的名字,叫丹朱。“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粗浅听来,倒也对得工整。

只是,尧顺位于舜而不予子丹朱,她二十四史都读过,不至于连这点直白的暗示都听不懂。家族有了嫡子,她越是优秀,反而越是坏事。

唯一的办法就是匆忙嫁了,小时候就订下来的亲事,联姻,世交,对方是她从小就见过的病秧子,但也是独子。要是嫁了过去,又是亲上加亲,大家冰释前嫌,她仍然是那个尊贵优秀的家族长女,一家人亲亲热热,其乐融融。

可惜她有了喜欢的人。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经是香港的秦夫人,儿女双全,尘埃落定。

她虽然名字起得风雅,其实不太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这间会所的帷帐用的是蓝孔雀毛织的,深沉墨色,隐隐约约透出点荧荧的蓝色来,时明时暗,倒像是那个人的风格。

已经是十二月中旬,北京气温降到零度,干冷,地冻得发白,已经是晚上八点,天穹黑沉沉地压下来。

程则钧到的时候,会所里已经上灯了。会所的前院里种了朱砂色的梅花,挂着暗红色的宫灯,有雪粒从天空落下来,打在他穿着大衣的肩膀上,警卫默不作声地撑开了伞。

屋子里倒是暖和,暖烘烘的,老房子的红木雕花窗并不大,窗帷半遮着,露出隐隐绰绰一个人影,仍然跟年轻时一样削瘦,无论什么时候都高傲地昂着脖颈,盘发,抿着唇,隔着雕花窗看着外面,雪光照在她脸上,与记忆里的样子重叠起来。

“来了?”她转过眼睛来。

都说美人是看眼的,她的眼是真的漂亮,如今美人老了,那双眼睛却没老,一动一静,都是眼波流转。

“来了。”

程则钧取下大衣,在椅子上坐下来。隔着一方小小的圆桌,两个人楚河汉界一般对峙着,桌上的茶冒出白色雾气,却没人去碰。

屋内这样暖和,她却像怕冷一样,裹紧了身上披肩,在心理学里说,这是一个拒绝的姿势。

警卫员退了出去。

窗外雪仍然在落,不知怎么的,忽然让人想起来八个字:寒夜如铸,雪落长河。大概也只有这没头没尾的八个字,能写出此时此刻的苍茫。

二十年时光转瞬即逝,人生过半,尘埃落地,过往的时光木已成舟,好或不好,都已经是一生了。

程则钧的手搭在桌上,修长苍白,骨节明显,轻轻地敲了一下。

“这些年……”他刚开了个头。

“这些年我很好,你也很好。”秦夫人打断了他的话:“我这次来,不是跟你说这个的。”

基因是最强大的东西,就和程曦一样,这个叫程则钧的,身为程家家主的男人,也是会无条件容忍自己喜欢的人。

“程曦这几天在香港那边弄的动静太大了。”秦夫人态度看不出喜怒:“媒体都在跟着他,我一个人弹压不下,想问问你有什么想法。”

但她绝不是来问这个的。

她要的是程则钧的态度,是打还是抓,或者是放任自流,一个表态就行。

但是她没有说她的态度。

而她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也不是为了来问一个表态的。

程则钧沉下了脸。

“我以为经过上次,他已经得到教训了。”

“他不需要教训!需要教训的是你的儿子!”秦夫人声音果决,态度却冷得像冰棱:“你最好约束好你的妻子,上一辈的恩怨是上一辈的事,她怂恿你儿子来香港读金融,是想来和程曦认亲吗!”

程则钧态度仍然从容。

“程晟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不会轻易被人利用的。”

秦夫人冷冷笑了一声。

“你们程家的,自然都是好人。”她看也不看程则钧:“我也只是一说,那几个老怪物都没死,上一辈的帐也清不了,你大可以替我带一句话过去。从今往后,程曦遭遇到什么,我就十倍还给你儿子,我林辰碧说到做到。”

程则钧看了她一眼。

“程曦已经遭遇的东西,你又要还给谁呢?”

秦夫人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这也是她今天晚上,看他的第一眼。

大概也是二十年来的第一眼。

二十年前,也是北京,也是大雪,也是寒夜如铸,程家老宅的梅花开得正艳,雪花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梅花开成雪中血。

那天晚上,她也是这样看他的。

她说:“我不听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我林辰碧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么这天下的事又有什么大不了。”

她说:“我不信什么前车之覆,我不听什么别人的故事,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什么相看两相厌,我都不信,我喜欢一个人,吃糠咽菜我都喜欢,我林辰碧选的路,我跪着都要走完。”

但是,没吃过糠咽过菜,怎么知道吃糠咽菜她也喜欢?每一个前车之鉴当年出发的时候,信心也许比自己更满。彼此都是优秀骄傲的人,有情的时候自然饮水也饱,但爱情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一辈子的。

我最怕的,不是那些可怕的未来,而是未来那个可能会被消磨被改变,最后变得你不认识的你和我。

最初相见不相识,最后相见不相认。程则钧输在太聪明,看得太透,多智则失于勇,人太聪明,就少了那份不知轻重一往无前的勇气。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她也只是说了一句:“我只希望程曦能好好活着。”

活着是真的,好好两个字就称不上了。

“我也是一样。”程则钧神色冷峻:“只是他自己不想好好活了。”

“那就抓他回来,关起来也好,劝他也好,不要让他在外面招摇。”秦夫人按捺着怒气:“你要是不想出面,我来扮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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