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夫(包子)下+番外——花花酱
花花酱  发于: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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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明幽也有些错愕,他本就没指望凌龙能罚得多重,也许意思意思下打骂一顿,已经不错了,却没想到他是真罚。苏挽之更是不忍,几次想开口求情,都被沈无虞死死拽住,警告他不准多嘴。

“哭够了就下去收拾吧。”

凌龙全然无视凌素容的控诉,厌倦地挥挥手,就有丫鬟上来扶起两人。

“父亲,你当真要把我和柔儿送去牧场?”

走到门口,凌素容还不死心地回头求证,她这些年过得太顺太好,骤然一下从云端跌到泥地里,总归不服气不死心的。

“我做的决定何曾改变过?”

凌龙毫不躲闪地直视她的双眼,挑着嘴角道,

“就算明明知道他是被你们陷害的,我不也把他禁足了这么多年。这一点,你们应该最清楚才是。”

凌素容的表情一僵,愣愣地看着凌龙半晌,忽然扯出一个僵硬的笑来,

“原来是这样……竟然是这样!我总算知道,你为何这么有恃无恐了。父亲,你真的太厉害了,是女儿输了……呵呵……原来从一开始,我就输了啊……”

直到凌素容走远,她凄厉刺耳的笑声才逐渐散去。

在座的几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反倒慕远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但凡大户人家里,总有些不可说的秘辛,段明幽自然知道是不能问的。可刚才凌素容提到的“他”,段明幽却能猜出是谁。

好几年前他和沈沉璧曾受邀到凌龙山庄参加过凌龙的婚宴,那时凌龙刚接任庄主之位不久,正是意气风发之时,虽然只是纳妾,却也办得风光热闹。江湖上朝廷里,但凡有点地位的,都收到了喜帖。这么大的排场,按理说那妾室是相当受宠的,可段明幽这次入庄以来,却全然没看见那妾室的影子。再凭着方才凌龙与凌素容的一席话,那个男妾多半是被凌素容下了绊子失了宠。而他与慕远,应该是兄弟吧……

“段二爷和沈少爷一路奔波,如若不嫌弃,今日便在此留宿,也好让凌某一尽地主之谊。”

正事已了,几人又闲坐了些时辰,段明幽起身告辞要走,凌龙笑眯眯地盛情挽留,丝毫不提前事。

段明幽和沈无虞一再推拒,最后凌龙不好强留,便命人捧来几盒上好的伤药,赠与苏挽之算是赔礼。

这礼是送到了沈无虞心坎上,那几盒专治外伤的膏药是西域传进来的东西,轻易弄不到,也配不出来,可效果确实好得没话说,而且用后不会留疤。说句大不敬的,比小爹的伤药还管用。

段明幽哪儿猜不出他在想什么,只是沈无虞直勾勾望着他,脸上的渴求都快跳脱出来了,他只好假意推辞几下,准他受了礼。

回来的路上沈无虞的心情才算真的好了,搂着苏挽之心满意足地睡去。苏挽之怕他着凉,拿出马车上的薄毯裹在他身上,歉意地朝段明幽笑笑,也挨着沈无虞一起睡了。

“嘿!师兄!”

归途漫漫,莫鸿屿又耐不住寂寞了,趁两人睡着,小心地拿胳膊肘捅捅段明幽。

段明幽收回看向窗外的视线,斜他一眼,

“又怎么了?”

莫鸿屿挠下乱七八糟的头发,嘿嘿笑道,

“我就觉得怪!你说这凌庄主是不是脑袋有病啊?把自己的女儿弄到塞外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去,还乐呵呵地送了一堆东西给我们。我看他肯定是准备在路上把我们给——咔、嚓了!”

莫鸿屿说着,警惕地看下周围,然后把手横在颈上,做出个抹脖子的动作。

段明幽在他手背上拍一记,嗤笑道,

“他既然想好了要灭口,干嘛还大费周章演场戏给我们看?还送你这么多礼?或者你以为宰相的宠妾和独子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平白无故失踪了,不会有人来找?”

“呃……”

莫鸿屿被他抛来的一连串问题问住了,愣在那里不知如何回答。

段明幽苦笑着摇头,扯着他的耳朵道,

“你原本智力就有限,还老喜欢瞎胡想。凌庄主的事你就别琢磨了,不知前因后果,你想了也是白想。你以为掌管天下第一庄的人脑子里装着的东西能和你一样?哼,这些东西可不是白送的,他这是在谢我们呢!”

“谢我们?谢我们把他仅有的两个女儿给弄走了?”

莫鸿屿挺直了腰板,直勾勾地看向段明幽。

段明幽笑笑,转过头撑着脑袋继续看窗外的风景,过了好久,莫鸿屿才听到一句话随风飘过来。

“呵呵,你也有歪打正着的时候。”

第105章:番外之凌庄主的故事

十八年前,凌龙也才十八岁的光景,那个时候凌龙山庄还叫凌云山庄,庄主还是凌龙的爹。不知是谁起的头,大抵是因为懒于取名字的缘故,不管是凌云山庄还是后来的凌龙山庄,其实都不是山庄的正经名字,反正当家的人是谁,就叫什么山庄,横竖都姓凌,倒也没那么多讲究。

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凌家从发迹以来,子嗣就很单薄,到凌龙这里,已经是五代单传,凌云夫妻自然对他宝贝得很,捧在手心里养了快十八年,凌龙连山庄的大门都没单独出过。眼看着就要到冠礼了,冠礼一过,凌龙就该接过自己老爹的担子,成为新一任的庄主。可他还没外出游历,放肆地玩闹逍遥过,实在不甘心得很。再加上那时本家几个年龄相仿的堂兄弟经常约着一起出去游山玩水,每每年节到山庄里做客,都绘声绘色地把各地风土人情,趣闻轶事讲给凌龙听。凌龙好生羡慕,暗地里筹划许久,等十八岁生日一过,趁着满庄子人喝得酒醉神迷的功夫,随意收拾个包袱,偷偷溜出去闯荡江湖了。

他是锦衣玉食将养大的,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可攫阳城大街小巷里那些平民司空见惯的粗劣玩意儿,却让凌龙稀奇得紧。一路摸摸看看,从街头到街尾,原本瘪瘪的包袱已经装得鼓鼓囊囊了。

而长街尽头,靠着街角的是一个卖风筝的小摊,各式各样的风筝挂在墙上,清风一过,不管是燕子还是金鱼,都齐齐抖动尾巴,看来煞有几分可爱喜人。

其中做得最别致的,是一只蜻蜓风筝,画得栩栩如生不说,翅膀上还撒了厚厚一层亮粉,经日光一照,便生出闪耀的光来。

放在天上一定很好看吧……

凌龙想,平日里他对风筝这种小姑娘玩的东西是不屑一顾的,可那天不知是春风太和煦,还是心情太舒畅的缘故,他竟决定将这只风筝买下,去近郊放一放。

于是伸手去取,可不巧的是,从旁边也伸出一只手来,居然先他一步,把蜻蜓的翅膀捏在手里。

凌龙长这么大,但凡他多看一眼的东西,马上就有人上赶着双手奉上,还没有谁敢和他争的。那只手的主人显然没有察觉到凌龙不悦的视线,自顾地抚过蜻蜓的翅膀,抬手就要将系在绳子上的蜻蜓风筝取下来。

“慢着!”

凌龙看见那人的另一只手已经从腰间摸出几枚铜钱,情急之下扬声将那人喝住了。

摊主和拿着风筝的人都朝他望过来,凌龙这才将定在风筝上的眼睛挪到那人身上。

不过漫不经心的一瞥,竟是有些痴了。

山庄里清秀貌美的丫鬟小厮不知多少,凌龙好歹是在美人堆里长大的,有江湖第一美人之称的玉月仙子,还曾在他爹的五十诞辰上献过琴艺,凌龙自问也算阅美无数,却是第一次,对着一个少年发起呆来。

应该怎么说呢?

用美丽或漂亮来形容,显得太过庸俗,也不够贴切。那是一个如芝兰玉树般的少年,修长白净,眉眼清隽,颜色浅淡的嘴唇微微抿起,唇角边上荡开两个小小梨涡,兀自漫开一丝甜甜的滋味。

让人忍不住跟着他一起微笑。

他身上穿着绣工考究的华丽衣裳,衣襟袖口铺满金丝勾出的蝴蝶,腰间还缀着一只剔透的蝴蝶玉坠,粗看一眼,便知出身富贵。何况他身后还跟着一名打扮不俗的小厮。

“不知公子有何指教?”

少年很有礼貌地询问,声音清润。

凌龙脸一热,支支吾吾地指着他手上的风筝,道,

“这个、这个是我先看上的!”

少年错愕地看着他。

十八岁的凌龙已经长得很高了,肩宽腿长,又生得俊美阳刚,声音也低沉,他若不说话,别人是断然想不到他还未至弱冠的。

“噗——!”

少年还没说什么,他身后的小厮倒是憋不住笑了,一边笑,还一边嘟囔,

“这么大个儿,还抢小孩儿的玩意儿……真是不知羞!”

那声音清脆明快,一抖一抖地窜进凌龙耳朵里,臊得他耳根都红了。

高高大大的一个人杵在那里,像根木头似的。

少年两片薄唇开开合合,也没听清到底说了什么,直到他携着小厮走远了,凌龙才在摊主的呼唤中回神。

“喏!这位小哥,给你!”

摊主笑眯眯地把蜻蜓风筝塞到他手里,还慷慨地送了卷线。

凌龙捏着风筝,讷讷地问,

“不是那个人先拿到的吗?你怎么给我了?”

摊主掂着手里的几个铜钱,嘿嘿直笑,

“那位小爷说既然是公子你先看到的,他也不好夺人所好,索性买下送给你了,还祝你玩得开心。”

凌龙将风筝背在身后,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的客栈,一路上眼睛都往道路两边瞟,生怕错过了一片蝴蝶翩翩的衣角。

却什么都没看到。

倒是两旁的路人也在看他,一个高大端正的后生,怎么背上挎个长尾飘飘的蜻蜓?

凌龙就这样毫无自觉地招摇进了投宿的客栈,他前脚一进门,后脚就有人跟进来,一手搭在他肩上。

“哟!这不是凌表弟吗?”

来人的声音和人一般吊儿郎当,凌龙转头一看,果然是他姨母的幺子——宋安文。

宋安文是凌龙的一干堂表兄弟里出了名的纨绔,长年在外晃荡,只有年关才回家一趟,凌龙能在这时候遇见他,不可不谓缘分。

“宋表哥。”

凌龙礼貌地唤他一声,宋安文虽然有点不着调,但品性不坏,人也大气,凌龙还是比较喜欢他的。

“嘿嘿,我说表弟呀,你这后背弄的啥玩意儿啊?这么闪!我刚在对街的小红杏喝酒呢,旁边倒酒的丫头指着你笑,我随意一看,哟呵!了不得!这不凌表弟嘛!我把酒壶一扔就追着你来了。”

宋安文乐呵呵地道,

凌龙带着宋安文进了自己的房间,把包袱往桌上一放,又将风筝仔细地挂在墙上,才想起给宋安文倒杯茶。

宋安文倒好,已经自来熟地叫小二端了好酒和招牌菜上来,好像刚才那一顿,他还没喝够似的。

凌龙不怎么好酒,只浅尝一口就推开了,宋安文也不劝他,就着酒壶灌了一大口,满意地叹口气,拍着凌龙的肩膀欣慰地道,

“表弟呀,你终于想通了,舍得从庄子里下来了!来!表哥敬你一杯!”

说完,自己先干为敬。

凌龙怕两人话没说几句,他就醉死在这里,连忙拦着他,

“表哥,我们多久没见了,不如先叙叙?”

宋安文一听,立刻附和道,

“好!叙叙就叙叙!”

然后一指凌龙桌上的包袱,问道,

“表弟你给表哥说说,这里面装的都是啥?”

宋安文知道凌龙是个怕麻烦的人,平日和家人外出,身上搁张银票都嫌累赘,即使私自出门,也断不会背这么多东西。他一时好奇,便借着酒劲问了。

凌龙的脸红了红,按着包袱道,

“都是些零碎玩意儿,没什么好看的。”

他越遮掩,宋安文越来劲,拉着包袱皮突然发力一扯,那满满当当的泥塑糖人珠钗粉盒就滚了一桌子。凌龙和宋安文都呆了。

宋安文用了眨了眨瞪圆的眼,拍着腿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我的好表弟,你可真有意思,好容易出来一趟,就玩这些东西?”

凌龙窘得眼都不知往哪儿放了,只好老实地回道,

“我第一次自己下山,也不懂该怎么玩,看见街上热闹就随便逛逛,顺道给小五小六买了些小东西……”小五小六是凌龙身边的近侍,一个十六岁,一个十五岁,三人年纪相差不大,平时也常玩在一起,凌龙给他们带点小东西也说得过去。

“诶!那两个崽子比你还小呢!你老跟孩子玩儿,怪没劲的!”

宋安文不赞同地摆头,拿起筷子夹了粒花生米扔进嘴里,一面嚼一面晃脑袋,晃着晃着忽然一顿,狠扇下自己的脑袋道,

“我怎么就给忘了!”

“表哥,你把什么给忘了?”凌龙被宋安文一惊一乍的举动搞得莫名其妙。

“嘿嘿,表弟,算你运气好。今晚表哥就带你去见识一下,大人是怎么玩儿的!”

宋安文边吊着眼笑,边从怀里摸出张帖子放在桌上。

凌龙接过去一看,只见这帖子装帧精美,面上还烫了金粉,翻开来便有股芳香扑鼻,几行端丽的字迹写在上面,竟是邀请宋安文今晚画舫一游,末尾落款潇潇二字,一勾一划,尽显妖娆。

“潇潇是谁?”凌龙合上帖子问,能在画舫上宴客,必定不是寻常女子。

宋安文听了这个名字,仿佛心都飘了起来,神色迷离地望着前方,痴痴地道,

“潇潇是羽阁最漂亮的姑娘,今晚在画舫竞标初夜。我是没得想了,花了一千两银子就买个座位,倒是可以再带个同伴进去……”

他骤然停下来,视线在凌龙身上转一圈,像是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捂着嘴道,

“表弟你该不会……还没往房里收过人吧?”

他话音一落,凌龙整个人都往外冒热气了,正如宋子文所言,凌龙长这么大,还真没和庄子里的丫鬟胡来过。一是庄主夫妇对他管教甚严,一是那些丫鬟都有事没事爱围着他打转,少爷前少爷后的,凌龙嫌她们聒噪,早躲远了,哪儿还亲近得起来。

“我……猜对了?”

凌龙的反应令宋安文咋舌,乖乖!他十八岁的时候早把羽阁的红牌挨个睡遍了,自家表弟竟然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

“凌龙啊,今晚跟着表哥,表哥一定叫你知道,什么叫做‘温柔乡’!”

宋安文握住凌龙地手,信誓旦旦地道。

第106章:同上

为了晚上画舫的邀约,宋安文特意带凌龙去天衣局买了身时兴的衣裳。其实凌龙自己的衣裳也不是什么便宜货色,面料绣工皆属上乘,只是他生性喜欢简洁,样式花纹之类都很朴素。平常穿穿倒好,若是去了画

舫那样的销金窟,衣着打扮不显眼一些,是断得不到漂亮姑娘青睐的。就说宋安文自己,每次去都恨不能扮得花孔雀似的,也不知是他去看姑娘还是姑娘来看他。

“啧、啧!我早知道表弟你生得好,没想换身衣裳,竟是连攫阳城有名的美男子刘思勤也比下去了!”

自凌龙换好衣服以后,宋安文就围着他转来转去,刘思勤这个名字也提了不下五次,凌龙好笑地抓住他道,

“表哥,你别再转了,再转我头都要晕了!再说我又不是女子,要好看来做什么?”

“唉!那是你还没领受到这张脸的好处!想那个刘思勤,家世和我差不多,就因为长了张祸害人的脸,哼!出入羽阁跟回自己家似的,可恶!”

宋安文痛心疾首地看他一眼,语气里很有些委屈不平的意思。

平心而论,宋安文也不丑,非但不丑,还有几分清俊,只不过无论是和他口中的刘思勤还是站在他面前的凌龙比,还是差了那么一大截。可容貌这种东西,是打娘胎里带来的,谁都改变不了,凌龙晓得他只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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