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成往事——桔梗nicole
桔梗nicole  发于:2015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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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谨以此文先给所有爱累了的人,不管你们是因为自己或是因为别人,我只想祝福你们,当有爱的时候,请一定坚强。

我们常常会失望乃至绝望,这是一种无法避免的情绪,但是,希望仅给自己三分钟难过的时间,然后昂首挺胸的继续往前走。

我们不知道前面还有多远,但至少一直会有希望在等着我们。这一路上走过,不是孤单一人,还有陪伴我们的很多人,爱我们的,和我们爱的。

我们不是为了别人而活,而是活着去告诉别人,我过得很好。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莘程颐┃配角:吴竟┃其它:

第1章

啊呀依孤看来

今日是你我分别之日了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

总是为了你心痛

别留恋岁月中

我无意的柔情万种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为何你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痛

将往事留在风中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

总是为了你心痛

别留恋岁月中

我无意的柔情万种

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

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为何你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痛

将往事留在风中

为何你不懂

只要有爱就有痛

有一天你会知道

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

人生已经太匆匆

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

忘了我就没有痛

将往事留在风中

距离程颐的离开已经有三天的时间了。唐莘就坐在房间的地板上,身后靠着沙发,望着对面墙上的那副和程颐一块儿的合照,一直在发呆,什么也没有想,脑子里面空空荡荡的,哪怕是和程颐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此时也没有出现在唐莘的脑子里面。常常听别人形容说,仿佛过去发生的事情都像是走马灯一样的在眼前晃过,留下印象最深的东西让人感慨万千,但是唐莘没有。他现在只剩下一个巨大的问号压在心底,有些沉重的喘不过气来。

为什么那个男人能够变得这样潇洒,这样轻易的放手离开。程颐是那样一个胆小的人,在反复的让自己承诺不会把他一个人丢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却反过来把自己一个人抛下了。唐莘苦笑,早知道会这样,就应该也让他发个誓,誓言就赌,如果这辈子放弃了,那么就再没有下辈子机会了,更不用说什么下辈子赎罪之类的话了。

也不知道胆小如他,是不是会害怕。

“你肯定会撒个娇什么的,就把我给糊弄过去了吧。”唐莘抬头,看了看墙上新挂上的照片,黑白的色调基础上,程颐的笑容还是给人一种一如往常的温暖感觉。只是可惜,现在的唐莘再也感受不出来了。

最早迷上程颐,也许就是贪念他身上那股镇定人心的温柔吧。

“我就是败在了你手上,从第一面见到的时候,就败了。”唐莘苦笑,把头深深的埋进两膝之间。

有人说,爱情其实就是一场豪赌,一开始爱上的人就是注定的输家。而对于唐莘,从遇上程颐的那一天起,就已经输了,无关过程,但也不改结果。

有一种理论说,世界上任何两个陌生人,只要经过七到八次的人际关系传递,就会搭上交集,对于唐莘和程颐,就是这样。

唐莘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会上遇见的程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唐莘一点也没有想过这个男人会在自己以后的生活中站这么大的比重,对于唐莘而言,第一眼看上的程颐,只是一个能够让人感觉温暖的人。

吴竟是唐莘为数不多的几个关系较好的朋友,因为唐莘不是个善于与人交流的人,所以,从小到大的朋友圈子也不算大,吴竟算是在朋友圈子里面比较长久的一个了。两个人是大学的同学,数计学院毕业,大学学了四年的计算机编程,毕业之后,吴竟去了一家公司做网络游戏开发,而唐莘先去了国外留学,回来之后进了家外企做技术总监,又重新到了一座城市。所以,吴竟的生日,唐莘一定会抽出时间来参加的。

吴竟的生日会,定在了酒吧里面,算是那座城市里面比较有名气的一家,因为装修的很雅致,和一般酒吧给人的闹市的感觉不一样,这家酒吧显得安静许多,也许是因为今天吴竟包下了整个场子,酒吧里面没有平时的人多,大家都三五成群的围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唐莘有点认生,所以跟吴竟打了个招呼之后,就随便找了个靠角落的沙发坐下来,端着杯红酒在手里,看着其他人说说笑笑。

实在是不适合这样的场合,唐莘想等哪一天有空了的时候,再把吴竟叫出来当做补偿好了。就在唐莘打算再坐一会,这杯酒喝完了就去跟吴竟说一声,打算先走了的时候,程颐过来了。

直到现在唐莘也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程颐穿的很随意,就是一件格子的T恤,下面陪着一条休闲的裤子,在酒吧那种灯光下面,一身休闲风格的程颐显得有种慵懒的感觉。

程颐一脸淡淡的笑容,他的眼睛很漂亮,以至于笑起来的时候,会弯成很好看的弧度,端着杯鸡尾酒走到唐莘旁边的座位,轻轻的坐下来,然后侧过头正好对着唐莘。大概因为酒吧里面还放着音乐,所以,程颐把嘴巴凑到了唐莘的耳边,小声的说,“这有人吗?我坐这儿不反对吧?”

声音很轻,在略微有些吵杂的酒吧氛围里面不注意听,很容易忽略。但是,唐莘听到了,并且在听到的时候有些微的失神。惊诧之余转过头的时候,就看见程颐一脸淡淡的笑容,明明是一个让人能够静下心来的人,但是,偶尔的小动作又带着点说不出的魅惑,让人不由自主的失神。

唐莘愣了下,点了点头,他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大多数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也是吴竟的朋友?以前都没见过你呢。”程颐抿了一口手里的鸡尾酒,歪着头打量着唐莘。

“额。”说起来,唐莘真的很少跟吴竟来这种地方玩,大多数时候,他们只是约在一起吃饭,喝点东西而已。

“哦,我叫程颐,工程的程,颐和园的颐。”

“哦。“唐莘笑笑,还是不习惯,不知道与人交谈的时候该说些什么,于是单纯的听着程颐的话,必要的时候,点点头。

“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了,礼貌一点作为交换,你是不是也应该告诉我你叫什么呢?”潜意识里面,程颐觉得自己一定是碰上一个很有趣的人了,这年头很难找到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生,能够这样手足无措。

唐莘有点窘迫,正要回答的时候,就听见有人大声的叫他的名字,看了看是吴竟在往这边走,连唐莘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在看见吴竟的时候,就像是看到救星一样的呼了口气,冲着吴竟招了招手,脸上露出点轻松的微笑。

唐莘自己没有意识到,但是,坐在旁边的程颐,却是看的一清二楚。嘴角勾起一个不明显的弧度,程颐抿了一口酒,心里有了一点想法。

“呀,你们两个认识啦?”吴竟走过来,搭着唐莘的肩膀,坐在他身边,对着程颐点点头,说,“我这个朋友,胆小,你可别吓唬他!”

唐莘干笑的在边上,看着程颐脸上露出一丝丝不乐意的表情,说,“吴竟,我哪有吓唬他?你哪只眼睛看到的?你可别冤枉我!”

吴竟瞥了程颐一眼,像是完全适应程颐这样没头没脑的样子,镇定的说,“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在酒吧遇上的时候,你是先点好了酒之后才来过来说话的,顺便让我帮你把酒钱付了。你觉得除了你,还有谁能有这么不知羞耻?”

“喂!”程颐更加不乐意了,说,“不要以为你今天寿星,我就不敢说你什么。”

唐莘坐在边上,看着旁边这两个人在那儿斗嘴。这个时候程颐的注意力似乎被转移到了吴竟身上,于是趁着这个空闲,唐莘才敢认真的在边上看看程颐。

在唐莘的身边,从来没有像程颐这样性格多变的人,似乎既有一些恬静淡雅的部分,也会有一点点热闹的气质,唐莘猜想,像程颐这样的男孩子一定很受女生的欢迎,因为和他在一起一定会有话题可以聊,这样的男孩子往往就像是话题的制造者,永远在保持着安全距离的时候显示出不做作的温和。

“你这样偷偷的,是在看什么?”程颐像是感觉到了唐莘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眼神,猛的转过头的时候,就正好撞上唐莘还来不及躲闪的目光,看着唐莘的脸上显露的窘迫,程颐的心里有点不好形容的开心,就像是个小孩子找到了一个喜欢的玩具而不可掩饰的兴奋。

唐莘咳了一声,小声的说,“没有,没看什么。”

吴竟拍了拍唐莘的肩膀,说,“他就是有点神经质,说不上为什么,总让人有一种他精神分裂的感觉,别理他。唐莘,来,喝一个,我们也好久没见了,你不表示表示?”

“我明明送你一块新手表了!”唐莘有些冤枉的替自己申辩。

吴竟接不上话,倒是程颐笑出了声,“扑哧”一下的,程颐说,“吴竟,我以为你就跟我斤斤计较,呵呵,这下子我平衡多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看到程颐那一瞬间捂起嘴巴闷闷的笑的时候,唐莘有点呆了,看着程颐的眼光一动不动的定在程颐的脸上,就好像看着一个久违的老朋友身上的新变化一样,带着一点点熟悉,还有一点点的陌生。

那种感觉很奇妙,唐莘告诉自己,对于一个人,因为他的举动,会有这样的心境变化,实在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这在唐莘的生活中,还是第一次。好像是程颐身上的某些说不出的东西,让唐莘有了这样的感觉。

就算是现在想起来,唐莘也觉得这是程颐本身的一种特质,就好像他能够让人不由自主的亲近,不由自主的靠近,不由自主的,沦陷。

唐莘埋下头,对面墙上的那张黑白照片上,程颐的笑容现在给他一种深深的刺痛,突然之间有一点对于程颐的憎恨,这个人让自己沦陷,然后在不可自拔的时候,抛弃了自己。但是,更加憎恨的还是自己,因为在产生憎恨程颐的感情的同时产生的还有一种不舍。对于程颐,他向来是不舍得的。

第2章

摸了摸手边的日记本,那是属于程颐的,是唐莘在得知程颐死了的消息之后在程家跪了三个小时才换回来的。他想,程颐他是见不到了,那是程家的儿子,按照程家的说法,程颐算是死在了唐莘的手上,如果不是遇上唐莘,爱上唐莘,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说没就没了呢?明明从小就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怎么就被唐莘迷了心窍,爱上个男人。程家的两老,连门都没让唐莘进去,更不用说允许唐莘去灵堂送送程颐。对于程家,这是个天大的耻辱。唐莘都能理解,所以既没闹,也不强求,在唐莘心中,灵堂不去也没什么,见不着就见不着吧,反正关于程颐的一切他都记得,他那张脸,他那种淡淡的笑容,唐莘这一辈子都是不会忘记的,更何况,唐莘也没有勇气去面对一切,面对程颐已经离开的这个既定的事实。唐莘就只是跪在程家的门口,想要拿回一点属于程颐的东西,带着那个人特有气息的东西,留在身边当做念想,等到哪一天自己也熬不住时间,熬不过自己的时候,就让那东西跟自己一块儿入土为安,权当是程颐躺在自己身边,跟自己天荒地老、生生世世了。这原本就是他们约好了的。现在程颐没做到,唐莘也不怪他,好歹约了生生世世,那就下辈子再见好了。两情若是久长时,不在乎这朝朝暮暮。正好这辈子让他欠着点自己,等到下辈子再遇上的时候,他理亏,就不会逃了。但程家的两老似乎是铁了心。疼儿子疼到骨子里面,也不能接受为了个男人寻死觅活。于是,唐莘在门口跪着,两老门一关,根本不看,最后还是程颐的哥哥出来了,手里拿着程颐的日记。

程曦说,唐莘,我疼我弟弟,小时候我们没有打过架,也从来没有抢过玩具,抢过零食。有人欺负我弟弟,我无论如何也会打回去的。我只有这一个弟弟,所以,我从来不让小颐觉得委屈,也从来不允许他在别人那里受委屈。我知道他跟你好,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没瞒我,只求我跟他一起瞒着老头老太太,那是我们长这么大第一次打架,打完了,他哭了,我也哭了,两个大男人,弄的难看死了。他很倔,他说他就是喜欢你,喜欢个男人,他说他想不通。我只有这一个弟弟,从小到大都没舍得打过,为了你们两个的事情,我打过他,也骂过,他还是坚持说他想不通的,这辈子就这个样,想不通了。那就只能我想通了,谁让我是他哥,我就只有这一个弟弟。但凡还有另一个弟弟,我也不会在他身上花这么多心思。

唐莘还是跪在那里,听着程曦的话,只是应了一声,也没有什么其他的言语,程颐的离开,似乎带走了周围所有人对于语言的控制表达能力,好像都找不到合适的话,也不知道该怎么样表达。

程曦说,老头老太太的话,你别太放在心上,我弟弟他又不傻,要是真喜欢男人,就算没有你,也会遇上别人,最后也还是会是一样的结局。

唐莘点点头,说,没事,他喜欢我,挺好的。

在唐莘心中,其实听到程家两老这样的话,心里还有一点点的庆幸,这样说,好像显得自己在程颐心中的地位是特殊的,是与众不同的,每次想到这个的时候唐莘都觉得是一种安慰,仿佛程颐还在自己身边,那抹暖洋洋的笑容还在。这是现在唯一对于唐莘而言有意义的事情。

程曦把手里的本子递给唐莘,点点头,示意唐莘接住,他说,这是小颐的日记本,你想留个东西当做念想,这个最合适了。

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程曦转过身子,说,其实,我挺庆幸的,小颐和你在一起,他过的很满足。每次他都跟我形容,你有多疼他,多宠他,他总说,你比我这个做哥哥的还要疼他、宠他。他说,我对他好是有义务的,因为我是他哥哥,疼他、宠他都是应该的,不算什么。你没有这样的义务,还对他这样好,可见是真的。

听着程曦的话,唐莘的眼泪终于开始忍不住的往外涌。这是他忍了好久的眼泪,从知道程颐死了的那一刻起,唐莘就克制着自己不许流眼泪。小时候听外婆讲故事,说亲人离开之后,其实还没有走远,就在你身边,这时候千万不要流眼泪,那是一种牵绊,一旦掉了眼泪,离开的人看见了就走不安生了。所以唐莘不让自己掉眼泪,他怕程颐走的不安生,他想,程颐活着的时候就不安生,自己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连走也不得安生。

迷信也罢,总之,和程颐有关的事情,唐莘总是愿意多花一点心思。

程曦看着唐莘,他说,小颐过得很开心,只是心里苦。这些话他除了跟我说,跟谁都不能说,他活在一种巨大的矛盾中,和你在一起的满足,让他变得勇敢,让他坚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但是面对老头老太太的时候,他又觉得内疚。老头老太太疼他,从小就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里也怕跌了。小颐是个记人好的孩子,所以,他受不了这个。对他而言,这是一种煎熬。程曦叹了一口气。抬起头看了看天,用手揉了揉眼睛,说,你也别太难过了,其实,早死也是一种解脱,对于小颐而言,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只是为难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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