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本是意气风发,难得忧伤的。一言不发,嘴角微微倔强地抿着,眼睛里湿润的模样看着让人心疼,虽然理由很诡异……
但叶谦确实舍不得。
“喂。”他不知道怎么应对这样的情况,也拿不准该说什么来安慰,只凑近了他,温柔地抚摸他的头发和脸颊,“是我不好,下次不买就是了。”
离得近了,看他那模样,又想到流泪的理由,却还是忍不住嘴角弯起来。
“你……好可爱。”
嘴唇那里留着很浓郁的巧克力的味道,叶谦近距离地看了他片刻,伸出舌尖舔去了他嘴角的碎屑。
封越本能地往后退了退,却被他桎梏着。
带着宠溺意味的低语在耳边扩散开来:“什么运动既有趣味,又消耗卡路里,还能够长期坚持……嗯,这样……”
一边说着,他的就唇吻了上去,舌尖探入他口腔,扫过他细密的牙,挑逗他的舌。
那吻越来越深,越来越煽情,等两人双唇分开,封越已被他压倒在床上,叶谦的呼吸拂在他耳侧:“我还能陪你一起。”
事后。
叶谦:“其实按照遗传因素和概率,你会发福的可能性很低。你爸五十多了肚子都没发福,而且姐姐哥哥身材都不错,所以……”
封越鄙夷:“你是想夸我家人,还是体力不行?”
叶谦笑了一下:“想吃就吃,别再忍着,虽然半夜吃那种垃圾食品确实不太好。”又道:“体力问题?我现在比较担心的是你……”
番外完
Part 2 now
Chapter 10
封真开着他的新款白色跑车,副驾驶上坐着他的女朋友苏云云。苏云云对着一捧红到艳俗的玫瑰花嗅来嗅去,嗅的打了几个喷嚏,喷出了一腔狼狈的眼泪鼻涕,她迅速地抽出纸巾,一边擦一边尴尬地抬起头去看她男友。
不过封真对她的喷嚏毫无感想,或者根本没听到,他闲散地目视前方,把跑车开出了拖拉机的速度。
苏云云痴望着他,望出了一腔柔情蜜意,认为她的男友是一名骑着白马的王子,爱理不理是贵族般的孤傲,百无聊赖时她脑补他外表冷淡,内心却暗流涌动,是相当的运筹帷幄,连他的慢性子在她眼里都成了一种萌点。
这个时间点,马路上车辆不算多,后面车子一辆辆越过他们。
这二人的速度和长相都让驶过的路人纷纷回头。
人们眼中,车上是一名表情漠然神态懒散的白皙美男和一名有着如云秀发的花痴美女,前者像个养尊处优的小白脸,后者像是包养他的阔太太。
封真对着前方渐渐远去的一张耐人寻味的笑脸木然寻思了半晌,随后照了照反光镜,皱着眉把自己的墨镜给摘了,露出他那双有些异国风情的深邃眉目,朝着那张笑脸瞪过去。
他的眉毛天生细长整齐,眉骨显露出来,是一种凌厉且毫无女气的隽秀,发狠的时候暗沉沉的像风雨欲来的天。
然而天光白昼,一碧如洗,阳光灿烂万分。
昼亮的日光下,封越还在出神,一切都美好的有些莫名其妙。他原本是不会喜欢男人的,可现在事实反着走,他也觉得很开心。
和叶谦的很多事情都值得牢牢储存在大脑里,随时拿出来细细回忆,他在片段式的场景中忆出了一脸酡红,就好像叶谦正在一旁看着他,他忽的羞涩一笑,不大自在地低头摸了摸鼻子。
没过多久,手机响了起来,正是堂兄封真的来电。
封越一如平常地叫道:“哥哥,什么事?”
封真的声音也一如平常:“越越,一起来看看我的新房子。”
封越很快下了楼,一眼就看到了封真的新跑车,以及他的新女友,这跑车起码够买两套这样的公寓,而女友的一头如云黑发异常夺目,美的像某个当红女明星。
封越对他哥充满了崇拜和感同身受的喜悦,他高兴地率先喊道:“哥哥!”
苏云云觉得他们的互相称呼有种怪异的肉麻,忍不住笑了一声。
封越和封真一同转脸看向她,觉得她笑的莫名其妙。
事实上,他们以前相互之间的称呼还要更亲热一些。
二人小时候是一同由奶奶带着的,关系如同亲生兄弟。封越自一出生起,就被教导着要喊封真“大哥哥”,而封真则是一直喊他“弟弟”。这称呼喊顺了,怎么也改不了口,直至封越上了初中,封真先改了口。
封越刚开始一听,感觉亲切度瞬间降低,莫名觉得委屈兮兮,于是也改口叫他名字,名字叫了一两天,实在是不顺口,又叫回了“大哥哥”,最后斟酌了一下,觉得去掉了那个“大”字比较合适,同样降低一些亲切度,但又还算顺口,于是就一直这么喊下去了。
封越坐进车后座,问道:“哥哥你怎么买房子了?和叔叔婶婶要分开住吗?还是要结——”
“分开住。”封真打断道。
封越闭嘴了片刻,聪明地明白过来不能在他哥的女友面前提“结婚”和“嫂子”两个词,不久以前,他还对着另一个姑娘套近乎地喊嫂子,结果他哥转眼就换了一个,现在想来也怪尴尬的。
“可你工作忙,叔婶还能照顾照顾你呢。”
封真听后絮絮叨叨地抱怨:“早上睡着呢,我妈进来擦一遍桌子床头柜,扫一遍地,拖一遍地,再用干的擦一遍地,来来回回四趟,我不要睡了!”
“谁叫你自己不讲卫生。”
封真也不反驳,继续说道:“总之不方便,还是自己住舒坦,想买什么买什么,想怎么睡怎么睡。”
他一边说,车子也快了起来,不再是拖拉机似的慢吞吞了。
新房子和老房子相距十万八千里,一个在城市最东一个在最西。
封家亲戚关系来往密切,仿佛一个大家庭,有什么事情一起讨论分享是正常的事情,而封真一向忙于自己的事,几乎要从这个密切的大家庭中脱离出来。
这套房子从买到装修直至现在可以入住,也都低调地没什么人来参观,除去父母之外,他把封越也叫来看看,因为在他心里,所有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人中,父母之外与他最亲的就属封越,而后是妹妹封晴,不过她学习忙,最后大姐封星,这位不用提了,比他还野,几乎是完全脱离了大家庭。
封越知道他哥哥有钱有本事,封家籍籍无名几代贫困中农,到这一代破天荒出了个闪闪发光的大宝贝封真。
封真的好长相算是达至了封家基因的极限,而性格完全脱离轨道,既不像爸也不像妈,更与封越等人毫无相干,像是基因突变。
他从幼儿园一路发着光到大学,大学里恋爱学习四处交际各不耽误,大学毕业别人忙着找工作,他与交际而来的几个朋友风风火火地开了公司。
封越知道封真是很有钱的,公司与全国最大的通讯运营商有密切合作,钱来的又快又容易。但他并不嫉妒,这其中的人际关系,也是一门学问,且是他自己永远学不来的学问,而哥哥白手起家的本事,他是只能远远观望,连羡慕的情绪都没有,只是崇拜。
房子是一栋玲珑的双层小别墅,前方带一个小花园,环境自不必说,封越一路走进这片别墅区,感觉小区风格独特,像是进了一个浪漫的童话世界,乳白墙壁和带弧度的红色屋顶,还带一个个小烟囱。
前前后后观赏了一番,最后一行人在沙发上落了座。
封真坐下片刻,空荡荡地感觉缺了点什么东西,与两人闲扯着,并不表现出来,内心却因这奇怪的空荡不畅快。
闲扯了几句后,他突然福至心灵,抬头吩咐了苏云云:“去把车里的零食拿来。”
苏云云因为这句格格不入的话怔了一下,随即气歪了嘴:“你把我当佣人吗?”
封真静静的没反应,随后唉了一声自己起身去提东西。
封越坐在沙发中,心想或许这个苏云云真会成为自己的嫂子,因为哥哥交往过的所有女朋友中,没有比这个更漂亮的,也没有比这个更不要形象的,一个大美女,真会把嘴巴歪成这个角度,需要很大的勇气,她是有点独特之处。
封真把两大袋零食搬进来,一一给面前两人递去食物,瓶装饮料也是去厨房洗了杯子倒进去,再端出来放到二人面前。
苏云云的是果奶,封越的是西柚汁。
封真放在苏云云面前的都是她最喜爱的食物,她很开心,体会到了自己男友的体贴,虽然他有时候说话很不中听。
但她并不知道,封真给他小弟面前堆的食物,也都是他小弟最爱吃的。
他对所爱之人一视同仁。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对于喜爱的人,他都会毫不吝啬,毫无保留,并且奉献地理所当然。
所以,他不知道苏云云的心思,因为他觉得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他真正的体贴,和她心中所认为的,还相距着十万八千里。
“哥哥,你一个人住这里?”
“嗯。”
“不嫌太大么。”
“我们农村时候没拆迁的老房子不是还要大?只有嫌小,哪有嫌大的。”
封越想说那时候的老房子自己一直嫌大,太大了,空荡荡的,好像随时转个身就能见鬼,有点吓人。
“这里的环境好。”封真说。
封越点点头,不再研究大小的问题,他哥对鬼神之说倒不是不信,只是完全的麻木,把这类事情当成个屁。
而房子喜欢就是喜欢了,既然有钱买,也没什么好多想的,他此时些微有点诧异的,是发觉他哥哥竟有种隐蔽的童心,会喜欢这种可爱而浪漫风格的房屋。
他许久没和封真掏心掏肺地叙过旧,随着年纪增长,虽然双方都是亲切和气的,但话题变少,好像是有了一层难以捉摸的膜。
本以为长大后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但是今天和他聊了,发觉两人依旧是能够和小时候一样地说话,没有冷场,也没有自己所想的距离感,他的哥哥,还是从前那个带着他东奔西跑的“大哥哥”。
封真站起身来,“走,一起去吃午饭。”
饭店是就近的,小区外无需再走多少路,就是此地地标环球大厦,餐厅应有尽有。
随便挑了一家坐下来,封真让苏云云看菜单,自己则是继续和弟弟聊天。
有很多话想聊,但这些话一出口,就会像是一颗发芽的种子,以微弱而不容置疑的力量涨裂他的皮肤,露出另一种面目,让他变得不像是自己所认识的自己。
封真沉吟着,忍耐着,将那种诡秘的力量的渐渐弱化,他不动声色地在心里把所有话语过滤了一遍,喝了一口热茶,问道:“工作辛苦吗?”
封越答道:“不辛苦的话,钱少,辛苦一点赚的多点。”
封真慢慢地点了下头,他又喝了几口茶,才开口说道:“我们公司近几年发展的不错,业务也拓展了,已经不再是只做投资,现在有了几个自己的项目。”
封越听着他说下去,那声音和着茶气似的,温温热热,因为言语间的善意,听来更是祥和悦耳。
“除去最早的广告设计,现在也开始做网游和平媒杂志,你不是一直喜欢画画么?我觉得可以试试,想画插画或者漫画都可以。”
封越停止了舒适涣散的思维,目光慢慢聚拢回来,眼睛里几乎是有了亮光,“真的吗?”
封真望着他眼中那抹晶亮的光,微微地一笑,嗯了一声。
封越对他大哥的信任是毫无保留死心塌地的,无需考虑,他已经是满脑子的惊喜了。
当然,稍微思考一下,压力也是会有的,做事要作出成绩来才好,尤其拿着的是哥哥的工资,若是到头来做的不好,对双方来讲都尴尬。
封越没有立刻答应,走流程似的点了点头,说是过段时间给回音。
Chapter 11
到了正常的下班时间,他去医院找叶谦。
叶谦的工作于封越来讲是万分劳累,不仅身体累,还费脑子费情绪,参加学术研讨,发表手术论文,他几乎是没有空闲的时间。
穿上白大褂时,封越觉得他又变得有点陌生,面孔太冷静,几乎是有一点冷漠,而那种看惯了生死的漠然是封越一直都无法适应的。
他作为主刀医生还有一台心脏搭桥手术,换上手术服后用肥皂反复冲洗双手,封越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闻到了那股隐隐的,熟悉的肥皂气味,这种味道极像他一直所认为的叶谦身上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的相似。
封越歪着脑袋目送他进手术室,朝他笑了一下,自己回家了。
他打消了想要特意和他讨论自己换工作这事的想法,因为觉得以往叶谦就不是太在意自己工作方面的事,而画画这种堪称娱乐性质的工作与他的工作性质相比,完全是不值一提了。
夜晚,封越睡得迷迷糊糊,感觉身旁的被褥陷下去了一些,是叶谦带着一身沐浴过后的清爽水汽躺了下来。
封越睡得并不沉,但不想开口说话,因为一说话,就会彻底地醒了,再想入眠就更困难。
而叶谦睡得很安心,没过多久就是个睡着了的光景,呼吸拂着他的颈侧,痒痒地撩着他,又过了一会儿,他的手搭在了他的腹部。
封越腹部很柔软,因为半夜肚子里已经是消化的空荡荡了。
封越翻了个身,和他面对面了,就着窗外的光看见叶谦睡得很平稳,他的睡姿没有平日那种顶天立地的潇洒,有一些蜷缩,是个微微低头的模样,能够看见他眼下铺展开来的长睫毛。
封越打量他的时候,就察觉他的手再次无知觉地搭在了自己的腹部。他感受着那种触感,在被窝里轻轻握住了那只手,觉得叶谦这模样可以说是乖,内心化作了一滩软绵绵的稀糖。
封越在家养足了精神,在去公司报到的前一天理了个发,还买了身得体的西装。
公司名字叫“风云传媒”,坐落在市中心的金融大厦,大厦广场很是气派,来来往往的都是西装领带高跟鞋。
按下电梯按钮,封越一阵眩晕。
这里只是风云的分公司,运营的是三刊纸媒杂志,网游开发那间坐落在郊区的动漫产业园,广告设计产业是大本营,并不在本市。
透过重重玻璃门,他看到了一堆一堆的《风尚Cosmopolitan》。
对公司了解并不多,但这本杂志却是如雷贯耳的,封真曾轻描淡写地提过一句“公司除去漫画志以外还有一主一副的两款时尚杂志”。
如果哥哥所提的正是这本《风尚Cosmopolitan》的话,那也太……太厉害了。
不过,这款杂志是老牌的时尚杂志了,公司成立的时间似乎和杂志创立的时间不吻合。
朝着他一路走来的干练女性是封真的秘书,叫Vivian,今天特地被发落过来接待他,封越礼貌性地微笑了一下。
Vivian落落大方地与他打过招呼,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笑着介绍道:“《风尚》是当初林总手下的项目,已经有十几年了,但是运营不善,几年前差点停刊了,后来和封总他们一起创办了‘风云’,这款杂志就被封总揽了下来,并入了现在的公司。”
“哦……”
“封先生请跟我上楼吧。”
“啊,好。”
Vivian嘴角抿出了甜美的梨涡,说道:“《风尚》规模大,所以占地也大一些,《漫画志》是新刊,还没到那个规模,所以相对会小一点。”
跟着她到了楼上,虽是这么说着,可封越也一点不觉得这规模算小了。
做漫画不需要摄影师化妆师和记者,单纯的一台电脑一块画板就能工作,比《风尚》少两层楼的面积太正常不过。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