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威猛二愣子将军受VS软糯文弱小白兔攻,傻白蠢甜无脑流,不要和作者讲逻辑……
听说将军他娘给将军买了个文弱乖巧少年郎作男妻,大庆境内无数狂蜂浪蝶为此捶胸顿足懊悔不已,那种身价才值一两银子的路边货色,怎么能配得上他们英姿飒爽天纵英才的骠骑大将军呢!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骁阳,阮孝白 ┃ 配角:石仲,青州王,景明帝 ┃ 其它:弱攻强受
一
将军的全名叫做孟骁阳,男,年方二十二岁,已立下战功无数,是大庆皇帝陛下亲封的万户侯。
将军此人,生得是一表人才,高大威猛,使的是一把青龙偃月大砍刀,骑的是一匹四蹄踏雪乌骓马,城门一开,将军一马当先,在人群欢呼中缓缓进城,淡定微笑,无数狂热的少男少女纷纷扔出手里的手绢香花,恨不能爬上将军的马背。
少男少女……
是的,整个大庆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将军他,只爱美少年。
说起为何将军只爱美少年,那就得提到四年前将军头回自西北立下战功回来,当时景明帝龙心大悦,在接风酒宴上当场便宣称要将贤良淑德貌美如花的昭德长公主赐婚与将军,吓得将军俊脸煞白,立刻就跪下了。
昭德长公主是大庆出了名的刺玫瑰,自幼专管寻衅闹事、斗鸡走马,年近双九,无人敢娶,将军自小投身军中,自认以后是要扬威沙场,干一番大事业的,哪里消受得起专在后门放火的公主殿下,可是皇帝金口一开,又怎能容得下他反对?
将军十四岁就进了军营,以前也没好好读过书,没什么文化,所以不知道这种时候,大可以大义凛然地说一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之类的豪言壮语,却反倒脑子一热,当即就抓瞎,竟说出了“实……不相瞒!微臣喜好男风,不爱女子”这样的怂言蠢语。
当然,经过在场宫人文人们的一番艺术加工,这句话后来辗转相传,逐渐演变成了一篇洋洋洒洒数千言的抒情散文,着重表达了将军自身对于自己感情取向的自豪感与认同感,成为了坊间男风爱好者们每晚必读的温情小读物,使得将军成为了怀春少男、多情青年们心中的完美情人——这都是题外话了。
总之,将军是成功地把自己包装成了男风典范,一时之间俨然走在了时代的最尖端,风头无两,使得建阳城里掀起了一阵“骁阳热”,并且这股热潮在将军这次回朝时达到了巅峰,其光芒之盛,简直就要让少女完美情人第一名的景明帝都心生妒忌。
可是,将军也有烦恼。
将军的父亲,前任将军,也是大庆一代俊男,可惜在将军十岁那年不幸战死沙场,让将军年轻貌美的母亲阳陵翁主守了寡。
将军的母亲,阳陵翁主,则是一个自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头脑简单到可怕的女人。
作为一名生活在建阳贵族圈以及潮流圈顶层的先锋女子,阳陵翁主不仅迅速地就接受了自己的独生子喜好男风这件事,而且很快地便开始动用自己遍布建阳城的人脉,开始为将军物色对象。
由此看来,阳陵翁主虽然自诩为一名先锋女子,但实际上,骨子里还是十分地保守,并不认同新兴的独身主义小众风潮,坚持认为已经十八岁高龄的将军身边必须得有个伴侣。
在将军到家之后,阳陵翁主立刻从自己的城郊别墅赶回来,每日家不干别的,专门将各色美少年往家中领,以供将军物色挑选,令将军疲于招架,心力交瘁。
于是在那一年,刚刚回朝不久的将军便这样被自己的母亲吓得赶紧带兵逃走了,并且一走就是四年,躲在大庆西北边境,居然还顺便打了几场大胜仗,一时间也算是肃清了西北边界,保得大庆国泰民安。
只可惜逃得了一时逃不过一世,将军一口气令西北无战事,再躲在外头不回朝,恐怕就要被怀疑是不是想拥兵自重了。于是,将军只好灰头土脸——不,志得意满地光荣回师,受到了建阳人民,尤其是建阳适龄未婚男青年们的热烈欢迎。
因为,就在将军在大西北砍头颅、洒热血的这四年里,正在建阳城里大刀阔斧搞改革的少年天子景明帝已经通过了“关于开放同性通婚以及保护男妻女夫各项权益的提案”,并制定通过了相关的一系列律条,获得了国内上下一致好评。
原本这并没有什么,因为将军压根就是个法盲,从来不关心律法,可要命的是,将军有一个致力于紧跟时尚潮流、走在时代前沿的母亲。
先锋女子阳陵翁主为了不让“大龄单身”的将军回家后寂寞难耐,误入歧途——准确地说,为了斩断将军的退路,让他老老实实结束单身,以免误入独身主义的泥沼——她在三个月前,给将军买了一个男妻。
将军:“……”
所以说,虽然阳陵翁主对将军关爱有加,独自一人将他拉扯长大,母子俩算是相依为命,可将军还是一直无法认同自己母亲的惊人智商。
将军怎么都想不明白,他,堂堂大庆骠骑将军,万户侯,生得是高大威猛,玉树临风,还是皇家贵胄,天生贵子,要什么样的男男女女不行,他的母亲,何以会认为,他竟然会需要去——买(重点)!一!个!男!妻!?
所以,当阳陵翁主扇动着她最新定制的孔雀石绣珊瑚珠宫样小团扇,一面欣赏自己新做的指甲套子,一面微笑着告知将军这个消息的时候,将军他……
欣慰地吐血了。
一番手忙脚乱之后,侍从们七手八脚地扶将军坐下,将军努力平复了呼吸,含泪质问翁主:“母亲!难道就没有良家男子愿意同我成婚?为何非要去买一个来!”
阳陵翁主秀眉一蹙,十分嫌弃地答道:“傻孩子!那些自己扑上来的,哪有几个是真心?十有八九都是为了你的钱啊!”
将军眼前一黑,没了意识。
二
当将军从自己房间里清醒过来的时候,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个白白净净模样乖巧的少年郎端坐在自己床边,瞅见自己醒了,便咬着嘴唇低下头去,迅速地红了脸。
将军心里暗叫糟糕。
这该不会就是他的“男妻”吧,果然是个兔子样儿!
是的,将军心里,一直以来,都对男风爱好者们使用着“兔子”这样略带轻视的称呼。
如果让将军的众多追随者们听到这个词儿,他们大概会觉得十分心碎。
但是更加让他们心碎的,可能还是这样一个令人心酸的事实——
将军他,其实是直男。
谁说将军他一定就是个男风爱好者呢?反正作者是从来没有说过……
将军当日在景明帝的面前亲口撒下了弥天大谎,号称自己爱男风,其实不过是情急之下脑子抽风随口找了个借口而已,哪里想得到自己从此以后便骑虎难下,还被伺机已久的致力于推动男风合法化的一众君臣推到了风口浪尖?
但是话已出口,便难更改,他若是胆敢改口,别说群情汹涌的大庆民众们,光是一顶“罪犯欺君”的大帽子大概就能立刻要了他的命!
为形势所迫,将军自那以后便不得不绝了寻得一位红粉佳人共结连理、白头偕老的念头,心灰意冷之下,其实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要投身独身主义的前锋潮流的。
所以说,阳陵翁主虽然脑子糊里糊涂,但有的时候,作为女人的直觉倒也十分地准确。
闲话不多说,让我们回来看看将军眼下的状况吧。
将军头疼欲裂地看着眼前这少年郎含羞带怯地坐在自己床边。
“你……”他沙哑着声音开口,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母亲贵为翁主之尊,早就使用特权手段绕过他把他们该办的文书都办下来了,现如今,他和这少年郎的夫夫关系已经具有律法效力,也就是说,这少年郎已经是他孟骁阳的合法男妻……所以他要称呼他为“夫人”么?
将军感到了一阵恶寒。
“将……将军,”最后,还是那少年郎扭着手指小声地开了口,将军在床上看着他的侧颜,发觉他耳朵根都红透了,“您……您醒了啊?”
眼睛都睁开了,这不是废话吗?将军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可他还是忍住了没说出来,这少年看着才十五六岁的模样,柔柔嫩嫩的,像个白瓷人儿似的,和军营里那帮子糙汉有着天壤之别,大概轻易打骂不得,他还少不得得好声好气地同他说话。
“……有水吗?”将军说道。
他嗓子都快冒烟了,也不知道躺了多久。
“有,有!”少年郎连声答应着,真的像只小兔子似地小跑到桌子旁拿来了茶杯茶壶,回来斟上了奉给他。
将军亟不可待地拿起茶杯将茶水一饮而尽,嗓子里才好受了一点。
喝过了茶,少年把东西放回去,然后又坐回到床边,红着脸发呆。
将军觉得自己可受不了这样诡异的沉默了,便挣扎着起身。
“我躺了多久?下人们呢?”
少年郎连忙搀扶着他,细声细气道:“大……大概四个时辰吧,下……下人们都在外面,您要叫谁?我……我帮您。”
“不……不必。”将军往一侧稍让,不着痕迹地避开少年,他就随口那么一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不想这么尴尬地继续和少年待在一起罢了。
少年心思细腻,将军那一让可以说是如行云流水般毫无痕迹,他却还是立刻就感觉到了将军对他的疏离。
他连忙触电般地缩回了手,两只手却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只能左手摸右手,局促地低下了头去。
将军自己摸了外衣过来,回头瞅了他一眼,顿时有些心烦意乱,抓了抓头发,一声不吭地穿着衣服出去了。
少年抬起眼睛,只看到将军的衣角自门口一晃,便立刻消失不见。
他目光盈盈,琉璃一样的眼珠子轻轻颤了颤,浅粉色的嘴唇抿得紧紧的,手指却用力地互相揪紧。
他久久地看着将军消失的门口,可是直到暮色四合,将军也没有回来。
三
将军去哪儿了?
刚刚升了官,如今已经是羽林军中郎将的石仲本想独自在家小酌几杯,家中仆人却突然来报,说是骠骑将军来了。
石仲一愣,将军回朝这才第二天,就闲到了这地步?
“仲达啊!”
将军在门口酝酿好了情绪,正打算对自己的多年至交来一番久别重逢的动人剖白,却被来者给吓了一大跳。
“你!你是——仲达?!”
将军捂住了嘴,瞪大了眼睛看着青年,青年的脸本是坚毅刚挺,颇有男子气息,如今左边半张脸自额头到耳侧却生生地多出了一条狰狞的伤疤,甚至还有些烧伤的痕迹,若非他神色如常,坚如磐石,将军这会儿就该失声大叫了。
石仲大概已经习惯了旁人对他面容的态度,将军一脸震惊,他也见怪不怪,点了点头:“四年不见,你就不认得我了?”
“仲达啊,你这是……”将军跟着他进了屋坐下,端着酒杯,心疼地摸着他的脸,石仲本来可是长了一张让他羡慕不已的男人味儿十足的脸啊,怎么……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石仲自己倒是平静如昔,淡淡道:“三年前在幽城伤了,不妨事。”
将军哀叹:“幽城……唉。”
三年前与匈奴那一场大战,打得着实是艰辛,将军只知道当时石仲以羽林军身份护送青州王前往幽城督战,却并没有听说过他受伤的消息。
石仲道:“些许小伤,哪里值得惊动你们。”
他这话说得倒是在理,人在沙场,干的都是搏命的事,缺胳膊少腿都是寻常,石仲这伤势看着吓人,放在战场上,确实也不算厉害。
将军便不作声了,心里却还是十分地惋惜,觉得挚友那一张好皮相真是可惜了。
石仲斟着酒,突然说道:“听闻翁主为你买……娶了一门亲事,如何?”
将军饮了一杯:“……”
石仲又道:“当年你那件事出来,我也十分惊讶,以前在军营里我都没看出来,原来你……嗯,不过也真叫人佩服,军营那种地方,也亏你定力过人,才掩饰得住。”
将军又饮了一杯:“……”
石仲继续道:“我曾远远地见过你……夫人,确实同军营里那些男人大不一样,虽然……坊间那些人说得不好听,但你也别太往心里去。”
将军皱了皱眉头:“坊间?坊间说什么了?”
“说你……夫人,是翁主在南歌馆门口花一两银子买回来的。”
将军感到喉头一股热血翻滚,好像又要吐血,但他却毅力惊人,愣是生生地忍下了那股热涌,艰涩道:“一……一两?!”
石仲点点头:“都是些传闻而已,翁主气度端华,雍容高雅,哪里会如他们所说的那般随便,你也知道,这些年来整个大庆上下都盯着你们家,五花八门的传闻多得是,我前儿还听手下的人说,你压根儿就不喜欢男子,你瞧瞧,都说的是些什么话,简直是将你置于不忠不义的境地,不过没关系,我当场就将那乱嚼舌头的打发去西城门搬砖去了……”
将军只觉得耳中轰鸣,再也听不下去石仲的话,连饮几大杯,干脆两眼一闭,趴倒在桌子上,来了个人事不知。
第二天近午,将军才揉着隐隐作痛的脑袋慢悠悠地回了家。
一进正厅,看到端坐在那儿的少年郎,他便觉得头更疼了,要不是少年立刻便瞧见了他,笔笔直直地站起了身,他一定掉头就走。
“将……将军!”
少年红着脸,用他最洪亮的声音叫道。
“嗯。”
将军敷衍地答应了一声,走过去坐下,少年立刻便倒好茶,双手奉给了他。
将军接过茶杯,默默地喝着。
“将……将军,您……昨夜去哪里了……”少年低下头,悄悄地看着他,鼓起勇气,小声地问。
“……去朋友家,喝了点酒。”将军严肃地答道。
“哦……哦。”少年拘谨地点着脑袋。
将军看了他一眼:“怎么?有事?”
“没,没有!”少年连忙摆手,将军这才看清他眼底青黑,似乎是没睡好的模样。
将军心里一动,狐疑道:“你眼睛怎么了?晚上没睡好?”
少年受宠若惊,扭着手别过脸去,却还是遮不住一脸心虚:“没……没有。”
将军皱眉:“没有?没有睡?”
少年两只手都要扭成麻花,深深地埋下了脑袋,低低地“嗯”了一声。
将军立刻想到,他昨日就那么把头回见面的“夫人”丢在房里,自己跑了,照这小兔子的性子,该不会是为了等自己回来所以才一夜没睡吧?
他看着少年忸怩不安的模样,心里既觉得厌烦,又觉得有些愧疚。
他自小浸银在军中,接触到的都是心直口快,抗打抗摔的糙汉,着实对这样比部分女人——比如昭德长公主那样的——还要娇弱的男人有些看不过眼,不过以往只觉得事不关己,所以也没觉得怎么样,可如今自己家里却偏偏凭空多出来这么一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能不叫人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