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男孩的T台——珊小瑚
珊小瑚  发于:201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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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久都没有睡过一次安稳觉了。

第三章:初来乍到

不知过了多久,林琛醒了过来。

这次,他是被冷醒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赤裸着身子躺在一个白色水缸里,里面的水冷彻刺骨,像是浸泡了冰块。

身边站着一个满脸皱纹的陌生老女人,两手交叉摆放,目光怨毒,像极了饼子口中的老巫婆。

林琛冷得不行,急着跳出水缸,站在地砖上,哆嗦着身体说,“我,我要衣服,冷。”

这间浴室含有自动控温系统,所以当林琛跳出浴缸后,寒冷倒是有所缓解。

老女人盯着林琛的脸,面部表情越发的冷森,沉着嗓子,缓缓说道,“林琛少爷,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王妈,今后将负责你的日常生活。我知道你们农村人几个礼拜不洗澡都没有问题,但在这里,并不是你说了算的,现在你立刻给我到水里去,听到了吗?”

林琛拼命摇头。不是的,阿妈很爱干净的,经常给他洗澡,在小木桶里泡着热水可舒服了。他最喜欢洗澡了,但不喜欢在冬天泡冷水澡啊!

“哎哟哎哟,真不乖!”王妈勾起阴森的笑容,走到林琛面前,使劲一推,将林琛推入水里,顿时水花四溅。

林琛没有防备,直直摔入浴缸中,呛了两口水,浑身骨折般的疼痛,他咬咬牙,迅速爬了出来,这一次,他看向王妈的眼神,多了几分敌意。

王妈伸出手,想要再一次将林琛扔入水中。

林琛见状,双手一个用力,反而将王妈推入水里,然后光着身子夺门而出。

走了几步,他定住了,望着眼前的陌生景象,惊讶的眨了眨眼睛。

公寓客厅。黑白相间的大理石地板,明亮巨大的落地窗户,夺目绚烂的水晶吊灯,以及高雅精致的三角钢琴,一切的一切,都让没有见过世面的林琛瞠目结舌。

坐在沙发上看报的林勋正好瞟见林琛赤裸的背影,不禁皱眉,冷声教育道,“林琛,洗完澡要换睡衣明白吗?我们不是野人,需要衣服遮体。你,你都没有擦干,你看,地毯都被你弄脏了,王妈,王妈!”

王妈湿漉漉的从浴室出来,显得狼狈不堪,一步一个踉跄,委屈哭诉,“哎哟,勋少爷哦,我实在是管不了哦,他不乐意洗澡,我说了他两句,他就把我推入了浴池。果然是狐狸精生的,那么没有教养,如果夫人还在,怎么会让这个狐狸精的孩子进我们林家!”

王妈是老夫人从娘家带来的心腹,也当过几位孩子的奶妈,在林家有一定的地位。

林勋叹息,意味深长道,“王妈,妈妈毕竟不在了,小瑜又刚去,爸爸承受不住打击,迫切想要认个私生子也是可以理解的。”

王妈忽然脸色巨变,显得痛不欲生,大声哀嚎道,“哎哟作虐哦!我善良的瑜少爷哦!那个狠毒的女人,死一万次都不够啊!”说着说着,王妈眼睛红了,不断抹着眼泪,可以看出,王妈确实对林瑜投入了真实情感。

在林勋少爷,林瑜少爷,林想小姐,林云小姐这辈孩子中,她最疼爱林瑜少爷,林瑜天资聪颖,待人亲和,嘴巴甜,从小就招人疼。

老爷子也对林瑜给予了厚望。

可惜,年纪轻轻,前途无量的林瑜却被人一刀捅死了,杀人凶手正是他的妻子,温家大小姐,温笑。

事发后,温笑当场自尽身亡,留下年仅八岁的儿子林旭。

听闻林旭亲眼目睹整个行凶过程,吓傻了。

“啊对了!今天孤儿院刚把旭少爷送回来,说是老爷子的意思,老爷子过几天回国,要来勋少爷这边看看。哎哟,我浑身不舒服,那孩子长得和他娘越来越像,我一看到就来气!老爷子看到他,保不准会怒气攻心!”王妈一定忘了,林瑜在世的时候,她是极为疼爱林旭的,这大概也是爱屋及乌的缘故。

林旭父母死后,林旭的身份变得非常微妙,对林家来说,他是至亲孙子,也是杀人凶手的儿子。

对温家来说,他是至亲外孙,也是仇敌的儿子,温家破败至此,林氏脱不了干系。

于是,有至亲的林旭却被送到了孤儿院里,无人问津。

林勋叹息,“哎,小旭毕竟是他的孩子!”可惜傻了,啧啧。

王妈也叹息,“勋少爷,我也明白这些道理,只是这心里边啊,总是跨不过那道坎。”

林勋眯眼,如果王妈都跨不过那道坎,父亲又岂能跨得过,父亲可是最宠爱林瑜的,从小就将他留在身边,而自己和两个妹妹,却被扔得远远的,不闻不问。

看来,林旭是真的毁了。

至于那个乡巴佬,父亲更加不会喜欢。

他心情转好,对王妈嘱咐,“将林琛交给王妈,我放心。林琛刚来到城市,对这里的规则还不熟悉,明天就带他去圣彼得中学报道吧,让他接受接受教育。希望父亲回国时,可以看到一个全新的林琛。不能让父亲误会,我们故意放任他。我累了,林琛就拜托王妈了。”

说完,林勋便回房间休息了。

王妈明白勋少爷的话,林家是老爷子说了算,老爷子想认狐狸精的儿子,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是,林家可是夫人和老爷子共同打拼的天下,绝对不能让一个外人夺了去!

明着来是不行,背地里做些小动作还是可以的,她不会让这个野孩子好过!想必勋少爷将林琛交给她,也是这个用意。

她的眼睛闪烁着冷光,微微瞟了瞟林琛的方向,然后瞪大了眼睛。

林琛站在钢琴前,手指随意敲打着琴键,叮咚叮咚,组合成没有意义的音符窜。

“哎哟,你在干什么哟,这是蕾小姐最喜欢的斯坦威三角钢琴啊!弄坏了可怎么是好!去去去,给我睡觉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王妈命令两个保镖将林琛拖入房间,门一关,上了反锁,自己继续想着“教育”林琛的对策。

她是真的忘了,林琛还没有吃饭。

第四章:小叔叔

林琛躺在KING SIZE大床上,紧紧拥着棉被,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胃部的饥饿感越发明显,满脑子都是阿妈做的乌骨鸡汤。他决定不数绵羊,改数鸡。

“一只鸡,两只鸡,三只鸡,四只鸡,五只鸡,六只鸡……一百零一只鸡,一百零二只鸡……五百只鸡……一万只鸡。”当林琛挨个数到一万零一只鸡时,门咯吱开了。

“起来起来!”王妈扔给林琛一套中学生制服套装,“快给我穿上!”

林琛垂着头,两只手捏着衣服,不断揉搓,像个小媳妇。

王妈的脸皱成一团,只能看到一条条纹路,以及一张血盆大口,“你这是干什么?还要我伺候你穿衣阿,你真当自己是少爷了?”

林琛哭丧着脸,说道,“我特别特别特别饿!”他连说了几个特别,来凸显饥饿程度。他才不想和老巫婆讲话的,但只有老巫婆知道食物在哪里。

王妈手叉腰,冷笑,“饿阿,让我烧给你吃啊?自己去冰箱拿去!”

林琛听到食物源,欣喜抬头,一脸天真询问,“冰箱是什么?”

王妈忽然没了气,无奈回道,“你先把衣服鞋子穿好,我带你去找冰箱!”

林琛听了,乖顺的点点头,“好。”他低头观察了会儿衣服,充满了疑惑。

这是一套非常传统的J.press制服套装,牛津纺面料,格子尖领衬衫,开襟格子羊毛衫,赛车红西装&纯白色领带,外套上印刻着象征圣彼得的豹纹徽章,下身是经典鸽子灰裤,翠鸟色系带皮鞋。

对林琛来说,这是一件穿起来非常麻烦的衣服。他穿了很久,才将这整套东西准确无误套在身上,并自动忽略了某根长长的领带。

这套制服是王妈按照均码订购的,穿在比常人高挑的林琛身上,实在紧张了点,林琛拉了拉紧绷的衣服,站起身来,朝王妈弯弯嘴角。

王妈看到林琛的笑容,心里再次响起了警钟,这个小东西,长得太漂亮,和她狐狸精娘如出一辙!

她把林琛带到冰箱前,让林琛自力更生,自己找东西吃。

林琛打开冰箱,发现了眼熟的饮料:牛奶。

阿妈每个礼拜都会托人从城里带回一大箱牛奶。阿妈说过,牛奶最长个头,她希望琛琛长得高高的,将来做世界先生。

他拿了盒盒装牛奶,喝了一口,然后差点吐在地上,太冷了!

然后,他悲哀的发现,冰箱里的食物都是冰冷冰冷的,吃下去胃很不舒服,他忍着不适感,匆匆啃了几片土司面包,缓解了饥饿。

然后,他转悠了一圈,发现屋子里有一个很大的方桌,上面放了各种食物,旁边坐着昨天那个压他脚的坏女孩,还有一大一小两个陌生男孩,他们悠闲的吃着食物,好像很香的样子。

林琛歪歪头,站在远处,眼巴巴望着他们,更准确的说,是望着色彩缤纷食物。

大一点的男孩是林蕾的胞胎哥哥,林皓,他穿着Gucci的灰色网状拼接黑布蓝皮带帽拉链休闲风衣,耳朵上带了一副双环玫瑰耳钉,手腕佩戴卡地亚Calibre系列黑色表盘鳄鱼皮表带机械表,打扮的非常新潮。

陌生小男孩便是刚从孤儿院接回家中的林旭,大概八来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米熊棉睡衣,皮肤呈现出淡淡的奶白色,五官精致,瞳孔大而黑,没有光泽,眼神终年呆滞,身体瘦瘦小小,略微病态,如同一个易碎的瓷娃娃。

林皓不动声色的将小男孩的牛奶杯拿到自己面前,手持不倒翁罐子,在牛奶里撒了大量不明物体,然后推给小男孩,小男孩似乎没有察觉,面无表情的拿起“调味”牛奶,喝了一口,然后呛得连连咳嗽,精致的面容扭曲起来。

林蕾在旁边哈哈大笑。

“要喝光哦小旭,爷爷说过不能浪费粮食。”林皓邪恶的挑起嘴角,如同那任性小恶魔。

小男孩端着杯子的手指簌簌发抖,眼里满是惊惧。

林琛见状,竟是跑到方桌前,将小男孩手中的牛奶抢了去,咕噜咕噜,喝了个精光。

喝完后,捂着喉咙,一副苦瓜状。

林皓怒容满面,正欲发作,却在看清林琛的脸后,消了音,怔愣住了。

林氏祖先起源于欧洲,血统纯正。只是随着家族继承人的迁徙,与大量亚洲人结缘,西欧基因逐渐淡化,有一部分林家后辈的外貌甚至更偏向于亚裔。

林琛似乎继承了这一点。林琛的五官立体漂亮,却没有西方人精雕细刻的味道,显得自然淳朴。眼睛似乎会闪烁,瞳孔色乍一看是普通的黑,但仔细凝望,会领悟到那是一片深邃的褐色,纹路很清晰,像是蜘蛛结的网。

不仅是脸,他还注意到,这个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绝对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咙有些干涩,眸子露出别样的颜色,扬起头,和林蕾如出一辙的高傲,“原来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个人?”

然后转过头,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惊了,心脏在砰砰乱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测哥哥的花痴病犯了。

她怀着恶作剧的心态,一本正经道,“哥哥,不可以无礼哦,这个人呢,是我们爸爸的弟弟,我们应该喊他叔叔才对!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张大嘴:“纳纳纳尼?”

结果,只有林旭乖乖开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问道:“那个,你几岁?”

林旭懦懦回答:“九,九岁了。”也许是常年被人欺负的缘故,林旭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说话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释道:“我今年才十三岁,没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旧是一副木讷样:“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声,算是回应,他觉得加了个小字,听着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声,满脸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认一个乡巴佬做叔叔,丢尽瑜叔叔的脸,你怎么不和你那贱人妈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时候,也曾将林瑜当做心中的白马王子。相对应的,她现在非常讨厌林旭!

林旭缩缩身子,将自己缩成一团,像鸵鸟似的,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他。

林琛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听出了点火药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难过,她是坏人。”他说这句话时,眼睛还在盯着食物。

林蕾听了,脸绿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转了转,忽然隐去怒气,说道,“喂,我告诉你啊,制服早就被圣彼得淘汰了,你穿着这身制服去上学,丢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认,小乡巴佬打扮干净后还挺好看的,这让她心里更为不爽。

林皓刚想开口,提出疑问,却被林蕾踩了一脚。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着食物和小男孩,将视线转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兴奋道,“我可以上学吗?”

林皓下意识接口,“当然,告诉皓哥,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我让王妈准备。”说出哥这个词,林皓挺别扭的。

“哥”其实也含有情趣意味,只是这个看上去像极了小情的男孩子却是他货真价实的叔叔?

林琛乖乖回答,“大点的,这个特别特别紧。”他指了指身上的紧绷衣服。

林蕾更来劲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这样吧,我给你选一套。”很快,林蕾从林皓的衣柜里拿出一套服装,并搭配了眼花缭乱的配饰,递给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系列,白底衬衫,格纹领带,Brit红色V领肩部经典格纹羊绒衫,极具英伦学院派风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轻微磨边做旧简约牛仔裤。另外,林蕾选择了Prada的亮驼色围脖,浅军绿迷彩图帽,棕色经典格纹图案系带休闲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setti的银色链身银黑双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坠。

林琛接过手,微乎其微的皱了皱眉,这身东西,看上去更复杂的样子。他当着众人的面,准备解扣子。

林蕾惊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这里脱衣服,你是暴露狂吗?”

林琛这才意识到,林蕾是女的,连忙说了声对不起,红着脸,捧着衣服裤子鞋子跑到梳洗间更换。

过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现在客厅,众人与其说眼前一亮,不如说风中凌乱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龄人里也略显出众,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琛身上,明显偏大,硬是将Burberry的英伦风穿出了松垮奇怪风味,牛仔裤由于过长,而被林琛卷了几个裤脚,显得不伦不类。

各种奢侈配件组合在一起,说不出的累赘怪异。

就好像白净漂亮的脸庞被涂上过多的妆容后,反而显得累赘。

林蕾对服装设计颇有建树,服装的最大意义在于合身,配饰只是点缀,所以她能搭配出这样的震撼效果,实在是“有心”了,她看着林琛的装扮,忍不住发笑。

林皓自然不能批评妹妹的审美,只好咳嗽两声,说道,“去学校吧,快迟到了。今天我来开车!”

林旭睁着纯粹的大眼睛,看着他们离去。

第五章:“阴险”小人

几人坐上了林皓的限量版Rolls-Royce Phantom。林琛坐在副驾驶位上。林蕾坐在后座。

这期间,林皓像是丢了魂似的,一边开车,一边用余光瞟林琛。所以,他将车开得异常颠簸,吓得林琛抱紧了玩偶抱枕。

林蕾则手捧手机,对准林琛猛拍,然后传上微博。

到达学校,林蕾率先冲了进去,迫不及待和同学们分享她的恶作剧。

林皓牵着林琛的手,缓缓走入校园。林琛到处张望,像死鱼一般张大嘴巴,这学校就像漫画书里描绘的天堂!他抬头,望向学校顶部的大钟,指针呈S形状,两旁是天鹅喷水池,水珠直指天际,再点点洒落,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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