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狗崽真好玩……”路过的警务人员好笑地瞅着一个人入戏的卷毛狗,“忽然又振作起来是要闹哪样……”
安嘉冕走出来,低头扫一眼蹲守在门口,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的狗崽:“走了。”
“汪!”阿彻顺从地跟在十四岁的少年身后。
安嘉冕走着走着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着上面:“这两个字叫什么?”
“汪汪!”绑徒!小金毛摇着尾巴说。
“叫绑匪。”安嘉冕耷拉着眼皮,手抄回口袋里,“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彻不服气:“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认错个字吗?!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阳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车还没到,安嘉冕低头看一眼阳光下金灿灿的小狗崽,忽然说:“我们走回去吧。”
“汪汪!”听你的!
刚走下警察局的台阶,背后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声——
“那不是我的狗吗?”
安嘉冕皱眉停下脚步,阿彻也纳闷地回头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男生,男生留着一头刺猬头,穿着大落落的T恤和宽松的沙滩裤,看模样也就十七八岁。
安嘉冕瞥了刺猬头高中生一眼,自顾自走路没有搭理。
哪晓得刺猬头厚着脸皮追了上来:“等一下学弟,自我介绍一下,”说话间低头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这只狗应该是我家走丢的。”
阿彻听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动万分,嗷嗷地叫起来:“你真是任海吗?!”
任海冲他别有深意地笑笑:“这是我从老家灵犬镇带来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下阿彻确定这人就是任海无误了,艾玛总算找到组织了!
安嘉冕低头看着兴奋地摇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么证明这狗是你的?”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个头,但气场却很强悍,不过任海也早有准备:“这狗叫滚滚,我只要发个指令,他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就不能想个好招吗?
任海蹲下来,笑道:“滚滚,GIVE ME FIVE!”
阿彻只好认命地在地上打起滚。安嘉冕沉着脸目视小卷毛团着身子往左边滚了三下,一屁股撞到电线杆上,又只好往右边再来了两下,最后晕头转向地站起来。
任海抬头看安嘉冕:“怎么样,学弟,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岁的少年抿着嘴没有说话。
任海站起来:“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他,”说着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掐了三百块,笑嘻嘻地递过去,“一点心意……”见对方一点没有要接钱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让他有点伤脑筋,“你要是喜欢我们家滚滚,要不改天……”
“别开玩笑了,我不喜欢。”
“啊?”刚刚还一直不出声不出气的,这回打断得也太神速了,任海愣了一拍,“那,这狗我就带走了?”
安嘉冕弯腰抱起错愕的金毛小狗,任海以为对方要反口,却没想到安嘉冕直接将狗塞到他怀里:“抱着他走。”说罢转身离开。
阿彻在任海手臂里呆呆地望着那道白色菱纹毛衣的背影一路走远,消失在街角,心里很难过。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是要为安嘉冕拿下比赛冠军,然后再在某个晚上一个人悄悄离开的。你不会看着我走,我也不会看着你走,等你醒来我就不见了,就像一个梦一样,那样多好。
不能陪你一起拿到全能犬的比赛冠军,真的很抱歉……
“你也没受伤啊,为啥要我抱着你走?”任海翻来覆去检查了一下狗崽,将阿彻放在地上,见小狗崽望着安嘉冕离去的方向出神,耸耸肩,“就那种富三代少爷,隔个两天就把你忘光了。”
阿彻低垂着头:“安少爷救过我的命……”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呢。
“要不是你提醒他,他早就挂彩了,你以为他真能干得过四个歹徒啊?”
“安少爷是跆拳道冠军!”
“是是是,你家安少爷最厉害。”任海抄着手臂看着一脸认真地扞卫着前主人威名的小狗崽,“走吧,别看了,以我的经验,你家安少爷现在已经一个电话打给他家的管家狗腿什么的,让去买一只纯种金毛来补偿他的损失了。你以为他真把你当回事啊。”
阿彻不这么想。安嘉冕是除了贺兰老师和小修以外对他最好的人,他怎么都会记得,如果将来有机会报恩就好了。唉,想到这里不由有些垂头丧气,他这辈子要报的恩太多了,剩下大半辈子啥也不干,就报恩了……
至于任海是怎么找到他的,原来是有一次去导盲犬训练中心看朋友时碰巧从一只小拉布拉多嘴里听说有只金毛犬在找他,后来找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才得知他被安嘉冕收养了。
要接近这位金贵的少爷可着实费了他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才在全能犬比赛这天找着机会,却没想到撞到绑架事件,还好他及时报了警。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任海低头问。
“汪汪!”我叫阿彻!
“这名字是贺兰霸给你取的吧?”
“汪汪汪!”摇尾巴。你怎么知道是贺兰老师给我取的?
“这种一听就像打了个喷嚏的名字除了他谁还取得出来?切,那家伙也好意思让你叫他贺兰老师啊?”任海摇着头撇撇嘴。
“这是好名字!”狗崽子气鼓鼓地道。
“我给你换个名,叫英俊大郎怎么样?”
“汪汪!”不怎么样!
“那小不点二郎?”
“汪汪!汪汪!”不要拿我的名字开玩笑!
“叽叽有型?”
“汪汪汪!!”我真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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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海住在友谊大厦的单身公寓里,一室一厅,家里乱得堪比狗窝,不过对阿彻来说,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是天堂。四个多月总算能够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了,变身成人的狗小子屁股上裹着一块浴巾屁颠屁颠地跑出来。虽然回来的路上任海已经听阿彻说过人化不彻底的事儿,但真见到那两片湿哒哒的狗耳朵和浴巾下甩来甩去的狗尾巴,还是笑得差点把泡面打翻在地上。
“我靠,你这耳朵漏风不?哈哈哈哈……”
“憋条的时候记得要把尾巴抱紧了啊,哈哈哈哈……”
阿彻没理任海的嘲笑,捧着热乎乎的方便面坐到桌上,埋头苦吃起来。安嘉冕虽然对他挺不错,但喂他吃的都是冷冰冰的狗粮,好久没吃热乎的东西了!
“喂,英俊大郎,我先给你提个醒,”任海拉过一张凳子,坐到餐桌对面,瞅着一张脸都快埋进碗里的狗小子,“你不要以为在庚林市找人很容易,这城市比你想象的还要大,很大很大,你懂吗?”
狗小子嗯嗯呜呜地点着头,片刻都舍不得从方便面中钻出来。
“另外,你在我这里不能白住,你得缴伙食费,懂吗?”
还是嗯嗯呜呜,小家伙吃得飞快,方便面纸碗越拿越高,没一会儿就拿碗底冲着他了,任海对着碗底重重咳嗽一声:
“你的小修……”
狗小子耳朵一抖立刻放下碗:“小修怎么了?!”
任海瞅着嘴角全是油渍,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狗小子,那条毛茸茸的金毛尾巴在身后摇来摇去。特么只有小修两个字你才听得进去是吧?!
“你准备花多久时间找小修?”任海问。
这问题阿彻还没想过:“一年!”
“一年找不到呢?”
“两年!”
“两年也找不到呢?”
“三年!”
任海算是服了,靠在椅子上直接问:“十年也找不到呢?”
狗小子这才踌躇地放下纸碗,十年啊,他有记忆的日子全部加起来也没有那么长……小男孩认真想了想,皱眉道:“那就到找到为止。”说罢又捧起纸碗大口喝干净汤汤水水。
任海无话可说了,这泡妞把妹的决心简直要令无数男同胞汗颜啊。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小修到底能美若天仙成什么样啊,瞧把这小色鬼惦记得……
阿彻三两下把纸碗舔得干干净净,这才放下来,跳下椅子:“谢谢招待!我去睡觉啦!”说着高高兴兴溜到沙发上,哪晓得刚蜷下去尾巴就被粗暴地一把提起来。
狗小子痛得嗷嗷直叫,捂着屁股:“你别逮我尾巴啊!”
任海就改揪狗耳朵:“谁在招待你啊?这碗泡面五块钱,要记在你的账上,还有你睡我的沙发,一晚上也是五块钱,你现在账上的余额是多少?”
狗小子扭着脖子喊:“十块!十块!”
“十你个头!”任海给了狗小子一个爆栗,“你吃我的睡我的你倒还赚钱了?是负十块!”
“我会打扫房间!我还会洗衣服!”
“那还不够,明天我就帮你找活儿干!”任海这才松了手,看着狗小子苦着脸揉着狗耳朵,琢磨着要到哪儿去给这童工找个不违法的活儿干。
26、缘分这件小事
就这样阿彻在任海的单身公寓里落了脚,开始了与在灵犬镇时截然不同的生活。为了缴生活费,每天早上天不亮小狗崽就得起床帮任海挨家挨户送报纸,送完报纸回家打扫卫生洗衣服,冲个热水澡再去超市买日用品,中午前还要记得打电话订外卖……两个月下来,这些事阿彻已经做得得心应手了,当然,偶尔也会发生一点意外……
“喂,是肯德基宅急送吗?请给友谊大厦16-1送一份……噗——汪汪!汪汪汪!”
“喂,喂?客人?”
……
把任海交代的活儿干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半天就是狗崽子的自由时间了。每天下午他都会到附近的小学去蹲点。
叮铃铃——
放学铃响起,金毛小狗躲在校门口的电线杆后,一眨不眨地看着鱼贯走出的学生。
城里的学校里学生们都穿统一的制服,他今天蹲守的这间小学女孩子们都穿黑色的小西装和灰色的百褶裙。
狗崽子想象着小修穿着小西装百褶裙,提着小书包朝他走来的样子……天啦,那得多漂亮啊,想着想着狗脸蛋就微微一红。
唉不对!小金毛赶紧甩甩脑袋,要好好看不可以分神!
看着小伙伴们结伴放学,一路有说有笑,阿彻又羡慕又期待,眼睛滴溜溜扫着每一张面孔,小尾巴转啊转,他的小修在哪里呢……
直到夜幕低垂,最后逗留在操场的几个学生也离开学校,头顶是乌鸦嘎嘎飞过的叫声,一坨鸟屎落在沮丧的狗崽子脑门上。
今天还是没有找到你呢。在电线杆上蹭掉鸟粪的小卷毛在心里沮丧地说。
不过不打紧,庚林市的小学这么多,光是中央区就有六十多所,中央区还是庚林主城三区里最小的,他已经打好主意,每周蹲守一间学校,一间都不放过,总能找到的。
下周的目标是这一所,路过铜锣街时,阿彻停下脚步,望着学校的大门歪着头想,这所学校的女孩子们都穿水手服,小修会不会也穿着水手服呢?
狗脸蛋噗呲又红了,穿水手服的小修一定比美少女战士还漂亮,但是裙子不能太短啊,那样不安全……
就这样一周一所学校,成了阿彻雷打不动的功课。
汪汪!11月11日,明天的目标是背带裙小学!
小小地脑补了一下小修低下头扣背带的样子,长长密密的睫毛低垂着,一缕头发从耳鬓垂下来,好看死啦!
任海半夜出来小解,茫然地看着在沙发上乐得直打滚的小狗崽。这狗家伙似乎都不用吃饭,光靠意银小修就能活得很好了……
汪汪!11月18日,明天的目标是女子体校!
小修穿着白色排球服,绑着小马尾跳起来扣球的姿势真是不能更可爱!
任海看着抱着沙发垫从沙发上一骨碌滚下来的卷毛狗,狗东西滚下来时砸翻了地上的蚊香,一搓卷毛刺溜就这么被烧没了,任海瞠目结舌,这都没醒,妥妥的一眼误终身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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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阿彻第一次在城里过了传说中的圣诞节,大清早醒来兴奋地去翻放在沙发上的袜子,抖来抖去结果里面只钻出一只蟑螂……
慢慢又过去了一年,左邻右舍都熟悉了这个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汲着拖鞋在楼道里啪嗒啪嗒跑来跑去好像整天都很忙似的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
一晃整整三年过去了,阿彻变身的时长已经从最开始的每天一小时延长到现在的每天两小时,如今他可以坐车去更远的上城区的小学了。
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确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区上学,已经是不小的胜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学校蹲守,周末的时候阿彻还会去书店看书。灵犬族的孩子从小就在村子的学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为不能人化没法去学堂上学,一直以来都是贺兰老师在家里教他认字算术,如今贺兰老师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岁时离开灵犬镇,最不济也接受过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变成灵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书店有几个店员很不喜欢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书看得正专心,就会有店员用拖把来赶他。十岁的阿彻总是被从这边书柜赶去那边书柜,又从那边书柜被赶过来。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难的几何题,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员的拖把又扫过来了。
这次阿彻没让开,蜷着膝盖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在草稿纸上验算着。
“起来!我要拖地!”女店员不耐烦地道。
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他长高了很多,发色还是很淡,那份优雅比起当年来更有距离感了,是天才和高贵叠加的距离感,尽管他穿得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十七岁少年。
阿彻也想说一声“对不起”,还没张开嘴,安嘉冕就跨过拖把径直离开了。
狗小子心情复杂地望着背着三叶草的背包走向收银台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十四岁的少年靠在窗边拉小提琴的侧影,想起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想起一身白色击剑服,势如破竹的西洋剑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个冠军,多少个第一名呢?柜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剑你还有再拿下来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