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医 下+番外——七彩豆子
七彩豆子  发于:201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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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出精彩的豪门阴私大戏啊!

王母素来对李氏印象不好,断定李氏不安分,红杏出墙,也不通知儿子,未免他分心影响了前途,以雷霆之势将李氏绑了,送到了乡长那里,正好她也不喜欢这儿媳妇,正好她侄女还没嫁人,弄死了李氏让他儿子将文良贤淑的侄女娶回家!金孙神马的那还不是滚滚来!

黎焕看着李氏,这人面上可真看不出来是那种人啊!又看看她的肚子,确实是大了点,难道真的是人不可貌相?但是就这样定罪未免太草率了,万一李氏要是冤枉的,那可是一尸两命啊!

正在黎焕犹豫要不要管一次闲事的时候乡长老头点火了。眼看着火越烧越旺,黎焕纠结,救还是不救?

还没等他纠结出个结果来,有人动手了,一个青衣男人,施展轻功,踏着围观众人的人头而来,跳上高台,舞动手中宝剑砍断绳索,揽着孕妇又踏着人头而去。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潇洒自如,一派大侠风范!

黎焕大悟,奸夫出现了!而后又想,不对啊,不说奸夫是个小厮嘛!

难道王家的小厮都长得这样一表人才?

第五十三章

热闹看完了,本来犹豫着是不是要来一把英雄救美又被人抢了先,黎焕转身接着找他们家不知道躲在哪个犄角旮旯的小重音。

后来想了想,黎焕庆幸,幸好没有头脑发热,要不然带着个孕妇他还怎么赶路,怎么找重音?等找到重音,让他看到自己身边还跟着个大肚子女人,真是想不让人想入非非都难。

幸亏脑子清醒,要不然纯属吃饱了撑的上赶着找抽!

不过,黎焕还真是头脑发热了一回!

话说,黎焕沿着绵江向上游去,在乡村山野间转悠着,刚打了只山鸡,收拾干净了坐在树下起了一个火堆,准备开饭了。

山鸡刚刚往外飘香味儿了,黎焕咽着口水挑着山鸡再烤一会儿。

一阵凌乱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据估计大概是一个有功夫的大人带着一个小孩,唔,后面好像一段距离之外还有五六个身怀功夫的人,难道是追兵?

黎焕立刻脑补了一出一个“小户人家偶得一宝物后被大boss灭门,漏网之鱼带着宝贝跑了,大boss紧追不舍”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一个红衣男人右手拎着还带着血的剑,左手牵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前面跑,后面呼啦啦的跟着五个黑衣人在后面追。

黎焕撕下一块鸡腿咬一口,不欲多管闲事,奈何那一行人偏偏从他身前经过,又偏偏两帮人在他眼前打起来了。

更无可奈何的事,后面的追兵全都穿着一身黑衣,面蒙黑巾,还差点无差别攻击砍到黎焕身上。

最不可原谅的事两贱人,黑衣人剑上的血甩在了黎焕香喷喷的烤鸡上,顿时另黎焕一阵反胃!

魂淡,老子的午饭!

黎焕立刻炸毛了,尼玛,老子最讨厌这种藏头露尾,浑身黑不溜秋的打扮——被追杀的后遗症,对着这种打扮的人都想上前抽两巴掌。

黎焕想起到现在还一点消息都没有的重音,悲从心中来,接着这股悲伤转化成了愤怒直冲大脑,抄起大树下的一块石头就当成了板砖,在一个人身后拍了一黑砖。

妈蛋,好人就没有穿成这样的,黎焕拍人是一点罪恶感都没有。黎焕手黑啊,拍黑砖都用上了老劲,排在脑袋上那就是脑浆迸裂,红的白的溅了三尺远,那还有个活口?

其他黑衣人发现黎焕动了手顿时警觉起来,又有两个人向黎焕攻来。黎焕手中攥着带着血的大石块无得猎猎生风,砸在身上就是筋断骨折,打的黑衣人惨叫连连。

黎焕动作无比迅速,下手果断,不一会儿就解决了两个人。

红衣人对于黎焕的出手很吃惊,摸不清他到底什么意图,但是看出黎焕没什么而已便不再防备,放开手脚对付两外两个黑衣人。

红衣人的剑招高明,寒光闪闪的长剑悟出一片银花,每一剑都会带起敌人的一蓬鲜血,如火的红衣划过优美的弧线,杀意凌然的剑招藏在其后,一剑封喉,两个黑衣人连惨叫都没发出双双毙命。

那个小男孩原本藏在一棵树下,见到已经没有危险,立刻跑到红衣人身边,紧紧抓住红衣人的衣袖,畏畏缩缩的看着黎焕。

黎焕仰天翻一个白眼,心中郁闷:干嘛这样卡看着我,我很可怕吗?一地的私人不怕,怕我?

对着一地的死尸和一只带着死人血的烤鸡,黎焕就算在神经大条也没有食欲了,阴沉着脸,心情十分糟糕的拿起地上的包袱转身离开,经过一大一小的时候连正眼都没瞧人家,实在不是他孤傲,而是人家就没有搭理他的打算,他也不想自讨没趣。

然而,擦肩而过时,红衣男人手中的剑嘡啷一声掉落在地,巍峨高大的身躯一下子仰倒了,如一座山岳轰然倒塌,黎焕条件反射的就把人给接住了。

“哎哎哎,干嘛呢这是?”黎焕想抽自己,闲着没事伸什么手啊,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嘛!不是想讹人吧?

看着红衣男子倒下去,样子镇定的小男孩也慌了,原本明亮的眼睛蒙上一层水雾,摇晃着红衣人的身体,稚嫩的声音带着哭腔哭喊道:“赤炎,赤炎你怎么啦?”

“哎哎哎,别推别推。没病也给晃出病来”黎焕将小男孩拉到一边,再将红衣人放到地上,抓起他的左手给他把脉,心中感叹道,我真是个善良的人!

小男孩看到黎焕的姿势知道他在为红衣男子治病,便安静地呆在一边,一脸担心的看着红衣男子。

黎焕这次阿看清红衣人的相貌,那是个二十多岁的美男子,脸上的线条柔和,并不如黎焕那样凌厉分明,一身红衣更是衬得整个人风华绝代,整个人就如同的他的名字一般,是一团炽烈的火焰。

只是他现在一张英俊的脸却苍白如同金纸,眉头紧蹙,一双薄唇也是病态的近乎透明,整个人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即使是在昏迷中也十分痛苦。

“咦?”黎焕惊讶出声。

小男孩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看起来分外稚嫩可爱,担心地问:“大哥哥,赤炎没事吧?”

黎焕若有所思的看着小男孩,小男孩也仰头看着黎焕,一双清澈如水的眸子看起来一派天真,黎焕收起心中的怀疑,专心为红衣男子诊脉。

脉象时强时弱,强时如大河奔腾涛涛不绝,弱时如轻烟飘过无声无息,黎焕放下他的左手,又拿起他的右手,右手的脉象却很正常。

同一个人,左右两手的脉象却截然不同,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即使是黎焕这样的半吊子大夫也察觉此中怪异。

突然,黎焕突然心中一亮,将红衣人扶起,拨开他后颈的长发,入眼的是一片柔嫩的皮肤,水嫩柔滑堪比女子,让人心中柔软。

小男孩探头探脑,跟着望过来。接着,惊叫声响起,小男孩踉跄着后退两步险些跌倒在地,惊恐的睁大双眼,一张小脸吓得惨白。

黎焕轻飘飘的看了抬眼,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

只见,红衣男子白皙的皮肤上一只铜钱大的血红蜘蛛图案让人触目惊心,蜘蛛的颜色红的像要滴出血来,栩栩如生,巨大的腹背中央向四周蔓延出无数细小的黑丝,遍布全身,毛茸茸的八条爪子像是要插进皮肉里,让观者毛骨悚然。

从症状来看,红衣男子无疑是中了一种剧毒。黎焕学医不精,医术自然及不上重音,但是这种毒他恰恰了解过,因为以前重音身上就带了一种这样的毒药——黑水血蛛。

黑水血蛛是一种长在湿热地带的至毒毒虫,从这种毒虫中提炼出的毒素,只要一滴,便能让一个数万人口的大城化为枯骨。但是这种毒素也十分难提炼,因此十分稀有。

黑水血蛛的毒素常常掺杂其他毒虫和药材制成一种奇毒,这种奇毒没有解药,一旦毒发,浑身忽冷忽热,如置身冰火两重天,受尽折磨而死,只能定期服用特定药物延缓毒发,一般用于大势力控制手下,以防叛变。

从症状上来看,红衣男子毒发有一段时间了,他能在如此痛苦折磨下坚持奔走并且斩杀两名敌人,可见他的忍耐力之强。

此时黎焕却犹豫要不要救人,用这种阴毒的法子控制人心显然不会是什么名门正派,但是正邪的分界线从来就不明确,名门正派的不一定是正人君子,同样,邪魔外道也不一定就是穷凶极恶之辈。

只是眼下这人是什么样的人,黎焕却有些拿不准。这人外表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虽说人不可貌相,但是在毒发命不久矣的情况下能极力护住一个小孩子的人应该人品还不错?

黎焕十分为难,救还是不救?

最后挣扎的十分难以抉择,十分白痴的看向旁边那个孩子,问道:“他是个好人还是坏人?”问完就自己也无语了,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

小男孩已经从恐惧中恢复过来,此时不假思索的道:“当然是个好人!”一张小脸板的很严肃,倒是让人才从中读出几分认真。

小孩子也许不懂善恶,谁对他好他就觉得谁是好人,红衣人拼命护着他,小男孩自然觉得他是好人。

上天有好生之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黎焕咬咬牙:“就听你一次!”

黎焕从包袱里拿出一个粗糙的木盒,将盖子打开,里面是一株通体碧绿的植物,小小的一棵,不足一尺高,叶片翠绿欲滴,形似兰花,但是每片叶子的顶端却有一点红,中央有一个小小的花苞,半开未开,最奇特的是花苞呈黑色,黑的像是要滴出墨来。

这是一株赤叶兰草,是黎焕在山间流连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是一种很难得的药材。赤叶兰草长在阴湿的山间峡谷之中,开花之前一生不能见光,一株只开一朵花,只结一粒种,方圆百里内只有一株,它的叶和根是一种剧毒之物,但是花瓣是难得的驱毒珍稀。

这一束赤叶兰草虽然不是常用药材,但是因为本身的特性,十分珍贵。这么小小的一株在大药店里能换上百两银子。

黎焕十分肉痛的撕下一片花瓣,这一片花瓣就能换二十两啊二十两!

“这花瓣只能暂时压制毒性,没有解药早晚是要死的,早死也是死,玩死也是死,早晚都得死,多活那十天半个月的,真是浪费了,浪费了!”

嘴上碎碎念着,黎焕还是掰开红衣男子的嘴,将花瓣里的汁液挤出滴到红衣男子的嘴里。

趁着红衣男子昏迷不醒,黎焕在他身上摸了个遍,最后只在他脖子上摸到一块鲤鱼型的玉佩,那是一块血玉,一看就价值不菲,比那株草药值钱多了。

黎焕立刻眉开眼笑:“总算没有吃亏!”将赤叶兰草放回木盒,亲手塞到小男孩手里,“呐,这株草药可是那位‘好人’的救命草药,只有花瓣能用,根叶有毒不能吃,千万记住了,吃错了药会死的哟,记住了吗?”

小男孩木木的点点头,眼睁睁的看着黎焕将属于赤炎的玉佩揣进了自己怀里,却不敢抗议。

“朋友,这下我们两清了!”黎焕蹲在一边伸手戳戳红衣男子苍白的脸,真软!

明媚的阳光透过枝桠缝隙落下斑驳的光点,黎焕摸摸怀里的玉佩,裂开嘴无声的笑了。

“哎呀,我怎么可以这么善良啊!”

第五十四章

“肉包子嘞,皮薄馅儿多的肉包子……”

“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两文钱一串……”

“驴打滚……”

黎焕到了最近的一个小县城,县城不大倒是不显得清冷,四处洋溢着一种淳朴的繁荣。

黎焕用山中采来的草药去药店里换了一角银子,去了路边的一家小酒馆,点了几个小菜一壶酒,酒菜还未上来,黎焕拿起桌上的茶壶茶碗给自己倒了杯水,一口水刚入口,就见桌子对面坐下一道身影。

黎焕一口茶水喷出来,愤愤的说:“怎么又是你?”

赤炎在黎焕对面坐了,嘴角一弯看起来心情颇不错,倒了了两杯水:“这一次可真是凑巧碰上了,这恰恰说明我们缘分未尽。”

赤炎带来的小孩坐在他身边,看看黎焕,再看看赤炎,低头不语,接过赤炎递给他的茶水,慢慢喝一口,因年纪小,双腿不得着地,坐在长凳上晃着一双小脚,倒显得乖巧可爱。

黎焕把杯子往桌上一顿,心中腻歪:“屁的缘分,玉佩我都还给你了,你没完没了了是吧?真把小爷当成冤大头了!”

黎焕心中不忿,当初的了那血玉还当是得了大便宜,没成想倒惹了一块狗皮膏药。

黎焕自认不是草菅人命的恶人,心底到底存了一丝善念,救了赤炎,但也架不住他这样纠缠,近来三个月,赤炎就像是影子一样跟在黎焕身后,跟着黎焕风餐露宿,过了三四个城,黎焕初时以为他是为了血玉未来,被跟得烦了,索性就还给他了。

熟不知,赤炎在乎的根本不是血玉,而是自己的命。黎焕暂时救了赤炎的命,赤炎便将黎焕当成了活命的生机,自此便一直跟着黎焕,就算解不了身上的毒,关键时候也能延上一命。虽说没多打扰,但是也让黎焕老大的不自在。

黎焕入江湖以来虽然也看尽世事百态,但是真正交心的也就那么三两个人,何时被人这样纠缠过?无奈只能时时避着这个人,但是也不知赤炎怎么做到的,即使一时走脱,过不了两三日总能再遇上。

赤炎虽然看着的像个贵族公子,但是委实没有恁多的规矩,被黎焕骂了也不恼,肆意一笑:“看你走过这三江五城,却总在绵江一代打转,是要找什么人吧?”

“你什么意思?”黎焕顿时变脸,实不知他要做什么,但是事关重音,他却不得不小心,之前被无缘无故追杀,说不得现在会有什么变故。

“没什么意思,只是想和你合作罢了。”

“合作什么?”

“你帮我解毒,我帮你找人。”

黎焕一哂:“我跟你很熟吗?说什么合作,谁知道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再说,你就那么缺确定我能解你身上的毒?上一次只是凑巧而已。”

“不要妄自菲薄,我要求不高,只要不毒发身亡就行。天下之大,只凭你一个人,没有任何线索,想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黎焕在各地走走停停,自以为看尽了世事,但是有些事情却不是浮在表面,用眼睛就能看到的。

天地万物,阴阳相合,相辅相成,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些势力是隐在阴影中的,杀人买命,买卖消息。

黎焕鄙视的看着赤炎:“这还用你说,我自有钱,也可以做到,何必和你合作。”

“哦?”赤炎戏谑的看着他,“你知道如何和那些人接头?如何分辨一条消息值不值钱,是否被假消息蒙骗了?打听一条消息要费多少人力物力财力,你是否有那么多的钱财支持?若有,能支持多长时间?”

黎焕咽了咽口水,被堵得说不出话来,话说,他还真是不清楚,郁闷的看了一眼赤炎:“你有办法?”

“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

吃过饭,三人找了间小客栈,要了两间房,黎焕自己一间,赤炎带着小男孩一间,问过才知道,小男孩叫李正冠,黎焕本想叫他李小子,后来一想自己姓黎,以前别人都叫他黎小子的,如此相似,实在别扭,便叫小男孩的大名,正冠。

到了客栈,黎焕顾不得收拾,央着进了赤炎的房间,无论如何,能有办法早点找到重音,什么法子都要要试一试的。

******

“你说什么?”黎焕用“你疯了吧”的眼神看着赤炎,“我虽然什么都不懂,但也知道要自己建立一个组织岂是一朝一夕能办成的?”

赤炎想的是和黎焕合作,建立一个自己的情报组织,一方面可以长久的帮黎焕找人,两一方面也是要有自己的力量找齐可以解自己身上毒的天材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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