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人鱼之净水明菱(包子)上——云合薇
云合薇  发于:201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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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木有 内容标签:遥远星空情有独钟天之骄子随身空间 搜索关键字:主角:君海澄┃配角:一干人等┃其它: 01.君海澄 知晓君海澄过去的人总会不由自主的怜惜他。 一个孤儿院出身的孩子,自小就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和哮喘病,想来他那未曾谋面的父母当初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抛弃他的。孤儿院也不欢迎这种不知道能不能养大的小药罐子,不过到底,君海澄还是有惊无险磕磕碰碰地活了下来。 在君海澄十岁的时候,有一位好心的陈姓老人家收养了他,不仅出钱供他治病,还送他去上学读书,这种安稳平静的生活过了六年,直到老人去世才被打破。老人的子女们当然不想让一个无亲无故的病秧子来瓜分老人的财产,就直接把君海澄赶出家门了,并且勒令他不准带走任何一样东西。 十六岁的君海澄拖着病弱的身体,一边努力打工一边继续读书,日子前所未有的艰难,竟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不过幸运的是,这一株美丽坚强的紫蒂白梅终于是撑过了风雪交加的严冬,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全国知名的学府X大。 在这里,君海澄遇上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老师苏魏,苏魏是X大里元老级兼重量级的老教授,一个敢直接跟校长拍案叫板性情耿直的老头。这小老头妻子早亡,膝下也没有个孩子,基本上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一天傍晚,苏老头在校园的小餐厅里喂饱全家的肚子,一边剔牙一边往外溜达的时候,刚好撞见了一出老生欺负新生的戏码,一时兴起,便溜达上去看热闹。 一瞅,苏老头的绿豆眼就亮了,哟,谁家的小孩啊这是,咋长得这么讨人喜欢呢?于是看对眼了的苏老头活动起一身老骨头,威风凛凛,大杀四方,吓得周围的学生鸟兽散后,才美滋滋的捡起那个被欺负的小可怜回家去了,三天后,君海澄有了一个姓苏的干爹。 从此,王子与老头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我囧。 苏干爹爱子如命,要星星就不给月亮,宠起儿子来那叫一个无所顾忌,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搞得X大上上下下心惊胆颤,生怕苏老头给宠出个二世祖来。一个苏老头的杀伤力已经堪比原子弹了,若再让这个“X大一霸”化身出个“X大二霸”,他们还有活命的地方吗亲! 好在,君海澄真的是一个很文静知礼的好孩子,尊敬长辈,闲暇的时候常陪那些老教师们说说话、下下棋,做些小点心送给他们吃,对小孩子也特别有耐心,住在教职工楼里的小豆丁们对海澄哥哥喜欢得不得了,一有空就使劲往他身上扑。 身上没有当下大学生那些乱七八糟的坏习惯,整个人干干净净的,清清爽爽的,像一枝出水莲花似的。若嘴角再噙上温温柔柔的笑,那小模样儿,真的是既让人惊艳,又惹人心疼。 于是大家不再担心自己的性命之忧了,转而对苏老头各种羡慕嫉妒恨,你说这混世老魔王怎么就这么好命呢?临老前居然捡了这么一个孝顺聪明的儿子! 好命的苏老头得意洋洋,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羡慕我吧,嫉妒我吧,用我的快乐衬托你们的痛苦吧!今晚儿子给我煲了小豆冬瓜生鱼汤,还叫我早点回去吃饭呢,哇哈哈哈哈! 众人对张狂的苏老头怨气与日俱增,气得牙痒痒。 不过苏老头不在乎,眼刀杀伤什么的,真是弱爆了! 他正坐在自家饭桌旁,盯着一大桌子的美食流口水呢,甘菊猪肚、咸香藕片、荷叶鸡、五香牛肉、酿豆腐、萝卜泡菜,还有一大煲小豆冬瓜生鱼汤,阵阵菜香扑鼻而来,好幸福啊啊啊啊! 苏老头幸福得泪流满面,冲着正在厨房里盛饭的宝贝儿子吼:“儿子哟,以后你若是嫁了人,谁来给我做这么好吃的饭菜哟!好舍不得!” 端着两碗饭出来的君海澄无可奈何地瞪了苏老头一眼:“干爹,你认得是干儿子,不是干女儿,还有,不许用手拿菜吃,洗手了没?” 苏老头赶紧放下蠢蠢欲动的爪子,乖乖去洗手,谁知洗完手回来一看,家里的饭桌上已经多了两个帅小伙,正以狂风扫落叶的速度消灭着他可爱又美味的饭菜们!苏老头眼都瞪圆了,怒吼:“又是你们两个毛崽子,天下的厨师都死绝啦,我家的饭这么好蹭!呀,还敢吃,那是我的五香牛肉!” 方霖嘴巴里塞得满满的,筷子上还夹着一块香喷喷的牛肉,努力把嘴里的美食咽下肚,嬉皮笑脸地道:“老头,许久不见,您老还是这么中气十足!” “奉承也没用,牛肉放下,饶你一命!”老头子发飙了! “哦不!”方霖嚼着牛肉,嚎得如丧考妣,“吃过小澄澄做的菜,还怎么吃得下别人做的,跟潲水似的,死也不要!” 君海澄递给苏老头一碗饭,哭笑不得地安抚:“好了,干爹,你再不吃饭,那就真的没得吃了。” “什么?!”闹得正欢的一老一小齐齐转头往桌面一看,可不是么,菜盆子都空了大半了,那位从头到尾不吭声的林逸谦林大少,在四只眼珠子火辣辣的瞪视下,慢条斯理的夹起一片嫩藕,从容不迫地塞进嘴巴里,咽下。 这只小(老)狐狸!苏老头和方霖不敢再闹,赶紧抢菜…… 君海澄嘴角掀起一抹淡淡的笑容,心里暖暖的,现在的生活,他很满足。 碗里忽然多出一片藕,君海澄下意识地看看旁边的人,林逸谦琥珀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低声道:“多吃点。”太瘦了,当然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口。 君海澄愣了愣,乖乖地吃了下去。 吃完饭,四个人坐在客厅里喝茶,方霖毫无形象地腆着个肚子窝在沙发里,抿一口竹叶茶,舒服地直叹气:“这才是神仙过的日子啊,千金也不换。” 苏老头翘着二郎腿,斜睨他一眼,还在记恨方霖抢他牛肉的事,懒洋洋地道:“吃饱了就快滚,别留下来占地方。” 林逸谦和方霖何许人也? 两人都是苏老头的得意门生,也是X大里的风云人物,名符其实的天之骄子。以前苏老头看这两学生还挺顺眼的,样貌不赖,学业出众,带出去不丢面子,不过那是从前,现在苏老头是一看到这两人就吹胡子瞪眼,谁让他们总是瞅准时间来抢他老人家的口粮呢?谁让他们老打自家儿子的主意呢?这不是添他老人家的堵么?看得顺眼才怪! “甭呀,老头,不就偷了你一块牛肉,那么小气干什么!”方霖贱兮兮地笑,想起什么,忽然转过头来对君海澄说,“澄澄,明天是艾晓菁的生日,准备在梦幻天堂里开个生日party,听说准备了很多好玩的东西,要不要跟哥哥一起去见识一下?” “不准去!”苏老头和林逸谦异口同声地道。 苏老头瞄了林逸谦一眼,就觉得这小子也不是很讨厌。 “为什么?”方霖莫名其妙,摸摸脑袋,他说错什么了吗? 苏老头就想捶这笨蛋学生的头,梦幻天堂,这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好地方,是市中心的一处比较高档的供有钱人寻欢作乐花天酒地的娱乐会馆。苏老头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这种地方里面什么肮脏事都有,自家的娃又文静又善良又乖巧,这样的孩子都快面临绝种了,要是跟着这群王八蛋学坏,他到哪里哭去?想到这里,苏老头不禁暗自嘀咕,那个艾晓菁还真够不着调的,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家来这种地方过生日,成什么样子! 而林逸谦则是专注地看着坐在一边静心品茗的君海澄。 君海澄是一个纯和正宗的东方古典美人,脸部线条柔和精致,皮肤白皙,还有一身典雅馨香的书生气质。因为这出众的相貌和气质,让他成为X大私底下大家公认的第一美人,当然和君海澄亲近的人都十分默契地将那些狂蜂浪蝶挡在外边,既是为了君海澄的平静生活,也是为了那些人的生命安全,别忘了美人身边还有个“X大一霸”啊,他会以你调戏他干儿子的名头将你揍成猪头的! 也因此,林逸谦才不赞同君海澄去参加艾晓菁那个乱七八糟的聚会,只要君海澄敢踏进梦幻天堂一步,那里的人绝对会化身禽兽将他撕碎吞下肚的。一想到那些人会用恶心的眼神觊觎他守护的珍宝,林逸谦就狠狠地皱了皱眉头。 更重要的是,除去方霖这个没脑子的吃货,有点眼色的人都知道艾晓菁一直看君海澄不顺眼,怎么可能欢迎他去参加自己的聚会? 林逸谦看了看君海澄,此时此刻,他背对着柔和的灯光坐着,在地上投下一个朦朦胧胧的剪影,正托着下巴津津有味地看方霖和苏老头你一句我一句,进行幼稚园级别的口水大战,眼里闪过一丝柔情。 林逸谦两个人一直赖到晚上十点钟,吃过美味的夜宵后,才在苏老头的扫把攻击下狼狈而逃,方霖临跑前还不忘气一下苏老头,痛心疾首地给君海澄打上小老头儿的小标签,说小澄澄都是被老头带坏了,他日霖哥哥再来拯救你什么的,惹得苏老头直接化身喷火暴龙,将两人烧得灰头土脸。 临睡前,君海澄洗完澡,舒舒服服地躺到床上,抱着枕头滚了两圈,想起林逸谦在人前一向都是一副贵公子的形象,今晚却被自家干爹整得恨不得夹着尾巴逃窜的样子,不仅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林逸谦是他真正认同的朋友。 别看君海澄像是一个很温和可亲的人,但这样的人往往却最难以靠近,在他的温柔的笑靥下,总有一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疏离,将你远远的隔绝在他的世界之外。他看似情感丰富,其实,他吝啬于哪怕是一丝真情的付出。 这也与他的生活经历有极大的关系,在别人家的小孩躲在父母怀里撒娇撒痴的时候,他就早早经历过社会的洗礼,还要随时面临着会被病魔夺去生命的危险,这些过往将他的理智锻炼得极为强大,要动感情是很难的。 长这么大,能被君海澄真正放进心里的人除了一个苏魏,其次就是林逸谦了,就连收养过他六年的陈爷爷都没有这个待遇。因为他知道,陈爷爷当初会收养他,是因为可怜他,这种可怜与可怜一只小猫小狗无异,纯粹是为了做善事、积阴德,他只是在恰当时机里出现的一个人选而已。所以对于陈爷爷,君海澄会感激他,想办法回报他的恩德,但绝对不会对他产生类似亲人一般的感情。 至于林逸谦,君海澄对他的感觉比较复杂,说实话,他有点看不透。 林逸谦的父母都是政府高官,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官二代,自身条件又出众,完美得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按理来说,像林逸谦这样的人和君海澄是不会产生什么交集的,而一开始的时候两人确实没有交集,后来因为苏魏的关系慢慢熟悉起来后,两个人也是秉承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往来的。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君海澄就莫名其妙的发现,林逸谦变得越来越诡异了。 他开始宠君海澄,宠得比苏老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学校里公开将他纳入自己的保护羽翼之下,搞得众人宁愿得罪一百个龅牙的教导主任,也不敢碰伤君海澄的一根毛发,就怕被这位爷惦记上。 林逸谦对君海澄的好,出乎众人的意料,也让君海澄糊涂了,那种小心翼翼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啊? 不止一次,君海澄怀疑林逸谦是被非生物附体了。 他记得有一次,自己的哮喘病又犯了,按君海澄往常的做法,吃点药忍耐一下也就过去了,结果林逸谦却不知从哪里找来十几个权威医生,围着自己一个小人物忙活了整整两天,还不顾他的反对意见,硬是让他在床上躺了四五天。 事后方霖还开玩笑说,那时候听到你发病,如果你看到林少爷的脸色啊,简直要森森地怀疑了,哦!原来,地球在一个星期前就已经毁灭了吗? 君海澄一开始对林逸谦的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很是抵触,他不是天真的小孩,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林逸谦对他这么好,究竟是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还是真如一些人所说的,他是看上了自己的这一具皮囊? 但君海澄又切切实实地感觉到,林逸谦是真心实意的,不管是他的眼睛,还是他的心,都透着一股令人难以拒绝的真诚。这反而让君海澄不知道怎么办了,他可以淡然面对世人的蔑视讥嘲,但对别人真心的示好总是手足无措。 结果就是林逸谦像块狗皮膏药似的,成功成为君海澄默认的“自己人”。 不过呢,蓝颜祸水,林逸谦对君海澄的好惹怒了一个人,就是艾家的大小姐艾晓菁,她对君海澄从来没有好脸色。 容易理解,谁让艾晓菁是林逸谦名义上的未婚妻呢? 艾晓菁喜欢林逸谦是众所周知的事,不过林逸谦貌似非常厌恶这个喜欢对自己指手画脚的野蛮女友,冷淡甚至冷漠的,仅是勉强维持着面子上的礼仪,没有一丝恋人间该有的甜蜜和幸福。 大小姐当然不开心,于是越发痛恨君海澄。 君海澄也对这位骄纵任性的大小姐没有什么好感,谁会喜欢一个凭着臆想就到处找茬的人?他又不是圣母!不过这不妨碍他对艾晓菁的同情和怜悯。 这些大家族的联姻,如果将婚姻当成一项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还好过一点,可惜,艾晓菁最大的错误就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人,而且还要求对方付出同等的感情。林逸谦会全心全意爱上一人吗?君海澄上下左右地看,都觉得不可能。 奢侈的妄想,便造就了她痛苦的源泉。 可是!你痛苦也罢,快乐也罢,为什么偏偏一定要扯上一个我呢?一想到艾晓菁跟林逸谦争吵时固定的那句开场白,“一定是君海澄挑唆你的”,君海澄就头疼,他挑唆什么了?他避都来不及。该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不可理喻的吗?对心上人求而不得,为什么就认定他是坏人姻缘的祸水?他何其无辜喔。 想起从前一些不愉快的回忆,有点小小的郁闷,晃晃脑袋,君海澄钻进被窝准备睡觉,手机铃声响起来了。 看了看屏幕显示,君海澄接了电话:“逸谦。” “啊,海澄,”林逸谦带着笑意的声音传过来,“还没睡吗?” 君海澄轻轻嗯了一声,懒得说话。 林逸谦有点迟疑地道:“海澄……这段时间,你注意一点,最好不要一个人呆着,晚上不要在外面逗留,手机最好一直开机,有事就立刻打电话给我。” “好!”君海澄没有一点迟疑就答应了。他不清楚林逸谦为何要他这样做,没准是火星人到地球上犯案来了,反正,他相信林逸谦绝对不会伤害自己。 答得这么干脆利落,那边林逸谦倒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君海澄会如此信任他,笑意更浓,他拉开窗帘望着楼下车水马龙的世界,话里带着一抹不容置疑的坚定:“海澄,相信我,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除非我死!” “……” “呵,别郁闷了,做个好梦,晚安!” “晚安!”君海澄放下电话,将自己卷成春卷,发了会呆,沉沉睡去。 02.情杀 昨晚睡得很好,一觉醒来骨头都酥软了,君海澄赖了一会儿床,便轻手轻脚地起来洗漱,早餐煮了一锅花生眉豆猪骨粥,又摸出两个咸鸭蛋,切好装在小碟子里,再切上一碟大头菜,很快,厨房里温暖的香味就飘起来了。 苏老头也打着呵欠磨磨蹭蹭地起床了,他如今的作息时间被君海澄规定地极为规律,熬夜、赖床现象基本灭绝。 唉,他也是有人管着的人啰!得意地飘^^ 爷两个像往常一样,轻松又温馨地吃完早餐,然后一起去宿舍附近的雁回湖边散步。 出门前,君海澄给他干爹拿了件外套披上:“天气凉了,也注意点。” 苏老头挺着肚子,美滋滋地点头。 雁回湖的景色不错,半池荷花半池水,不过因为秋天到了,荷花荷叶都败得差不多了,湖周围草木修修,起了青苔的石栏杆或隐或现,很是清幽。不过因为这地儿偏僻,没有阳光的时候显得挺阴森的,平时很少有人来,也就苏老头和他那帮子臭味相投的老朋友偶尔会过来这边散散步,打打太极什么的。 如今又多了一个君海澄,君海澄对这地方的喜爱甚至超过学校图书馆。 陪苏老头打完一套太极拳,其他的老爷爷老太太也相继下来了,君海澄跟他们一一打招呼,就自己一个人绕着波光粼粼的雁回湖溜达了两圈,一身清爽,十分舒适,说不出的自在惬意。 在越来越繁华喧嚣、人心浮躁的大社会里,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让人能够静下心来,抬头凝望一下月升日落、星河云淡,低头欣赏一下夏雨荷花、冬雪新芽,不经意间,还能够侧耳倾听稀稀疏疏的几句蛙声,幽幽落落的几声虫鸣,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啊! 君海澄就惬意地享受着。 他不敢做太激烈的运动,觉得身体微微出汗了,就坐在冰冷的石椅欣赏眼前的一片美景,不远处,苏老头乐呵呵的和一群小老头小老太说笑个不停,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一位挺富态的小老太突然跳起来拿着晨练用的木剑追着他打,苏老头动作灵活地东躲西藏,一群人哄笑,闹得乐不可支。 君海澄瞅着挺无奈,干爹一定又口花花地调戏人家了,对于干爹的这个恶趣味,君海澄一向不敢恭维。 在雁回湖边消磨了一个早晨的时间,然后苏老头去给学生上课,君海澄去听老师上课,没课的时候就去图书馆,中午回家做饭,打电话叫到处乱蹦跶的老头子回家吃饭,吃完饭,君海澄就将苏老头放生了,爱干嘛就干嘛去,注意安全就好,自己窝在床上睡个软绵绵、暖洋洋的午觉。 醒来后打个电话给苏老头,确定他还在中国境内,没跑出国门,就带一两本刚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书,拎一管箫或者一支笛,到雁回湖边继续消磨下午的时光。 君海澄喜欢坐在树荫下,凉风中,安静地看书的感觉,好像整个世界都是宁静的,沐浴着一层牛奶白或者橙色的光。如果心情很好的话,还可以随心所欲的吹上一曲,君海澄的箫和笛都吹得很好,笛声清脆悦耳、透明圆润,箫声幽静典雅、婉转空灵,不过他不爱在众人面前演奏,因此也没有多少人知道。 在这里呆到傍晚时分,君海澄看了看天色,一片血红的霞,漂亮的不可思议。 手里的书还剩下最后两页,不过君海澄还是细心地夹上书签,林逸谦昨晚上说的话他是记在心上的,还是收拾好东西早点回去,干爹最近一直念叨着要吃红烧肉,要不,今晚给他做这道菜? 一边想着今晚的菜式,一边不疾不徐地往外边走去,绕过眼前这道因为长期无人修剪,而长得异样茂盛的荆棘丛,就可以看见三百米外的宿舍楼了。 然而,一个人突然无声无息地从旁边冒了出来,拦在他前面。 “君海澄,你这个贱人,果然在这里!” 君海澄暗中叹了口气,抬起双眼,平静地和艾晓菁对视。 艾晓菁穿着一身白蕾丝洋裙,这个往日高高在上骄傲张扬的女孩子,如今却满脸狼狈,一双红肿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他,满脸怨毒。 君海澄心想,这就是林逸谦昨晚说那番话的原因吧?不过好像,计划赶不上变化呢。只是为什么又找上我呢? “艾晓菁,有什么事吗?”君海澄语气冷淡。 艾晓菁冷笑:“什么意思?赶我走吗?啊,是啊,现在我一无所有了,你心里一定很得意吧?为了跟我解除婚约,他什么手段都用出来了,爱上一个男人?真是恶心!” 君海澄轻蹙眉头,心里烦得很,直接道:“对不起,我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现在已经很晚了,我必须回去了,你也请回吧。”说完,想绕道离开。 “你不许走!”艾晓菁目光恨毒之极,紧紧抓着君海澄一只肩膀,长指甲扎进肌肉里,君海澄一声痛哼,脸色煞白。 这女人吃错什么药了?力气如此之大!君海澄怀疑自己的骨头都断掉了。 艾晓菁已经有些癫狂了,声音似哭似笑:“君海澄,你知不知道,我到底有多恨你?如果没有你,逸谦或许永远不会爱上我,但他会跟我结婚,我们会有孩子,会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那样我就很满足了!但是自从你出现后,他满眼里心里只有一个你,除了你其他人连垃圾都算不上,凭什么啊?现在,哈哈,他居然联合艾家的死对头来打压收购艾氏集团,逼得爷爷在他的寿宴上解除林艾两家的婚约,让我成为整个上流社会的笑柄!你知不知道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向你告白,还要和你结婚,他说他这辈子会爱的人只有你一个!哈哈哈哈!” 君海澄听不清艾晓菁在说什么,只是下意识地摇头,抵抗那尖锐刺耳的声音。 心口越来越痛,呼吸越来越急促,君海澄捂着胸口大口吸气,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没想到这种关头居然病发了! “你……放开我!”好难受! 明明,明明只要转一个弯,绕过那道荆棘墙,就能够看到宿舍楼,就能够获救,可是现在他却没有力气挣扎开来冲出去。 难道今天他要死在这里了?君海澄模模糊糊地想。 忽然忆起,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人曾给他算过命,断言他是“命薄之相,寿不久长”,今日还真要应验了?呵,以前那么多次在病痛下死里逃生,没想到,今天却栽在这种“争风吃醋”的戏码上,真是……眼前出现重重黑影,君海澄苍白的唇费力掀起:“放开……放开我!” 他不怕死,但是!他绝不甘心以这样的方式死去! 在挣脱的一刹那! 一声冷兵器刺破肉体的声音响起,君海澄缓缓地倒在地上,心口处,鲜红的血不断地涌出来,迅速染红了身下的泥土。 在夕阳的余晖下,艾晓菁一身白衣,冷冷地盯着他,她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水果刀,很小很小,却有着锋利的刀刃,很短很短,却足够穿透人的心脏……那把刀在余晖的照耀下划过一抹冰冷的光,缓缓地滴下血来。 “呵呵,呵呵呵……”艾晓菁快意大笑:“死吧,君海澄,我好恨你!恨林逸谦!你们两个永远也别想在一起,哪怕我要下地狱,也不会让你们得到幸福……” 君海澄就觉得,这女人真是傻透了,杀人偿命,不用偿命也免不了几年牢狱之灾,为了一段绝望的感情,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宁愿毁掉自己的一生,值不值得?林逸谦,瞧瞧你做的孽哦。 上了大学就莫名其妙地做了你两的夹心饼干,如今,终于被你们夹死了。 刀口的冰冷跟心口的痛重合在一起,君海澄的意识渐渐模糊,他甚至可以感受到心跳在慢慢停止,灵魂正在从肉体中抽离。 好像……要结束了…… 君海澄合上双眸的时候,周围似乎亮了起来,耳边仿佛听到人声的喧哗,还有艾晓菁尖锐而疯狂的笑,夹着林逸谦不敢置信、撕心裂肺的惨叫。 “澄澄——” 林逸谦…… “醒醒啊,澄澄——” 如果可以的话,请帮我照顾干爹吧…… “杀了他!哈哈哈,我不会让你们幸福的!不会让你们幸福的!通通都去死!” “杀人了!快来人啊!快叫救护车!” “小心,她手里有刀!” “你这个疯女人,我要你生不如死!!!” 虚空传来一声长叹。 ……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个非常荒谬怪诞的夜晚,男女、男男、情杀、报复,就像演戏一样,如果不是那满地鲜红的血刺激着人们的眼球,也许人们真会把它当成一出混乱的舞台剧。 等过了几天,事情平静下来了,大家才怅然地发现,原来那真的不是演戏,记忆中的那一抹充满古典韵味、雅致非常的身影,再也没有在校园里出现过。 距君海澄的葬礼十天后。 梦幻天堂的一个豪华包厢里,林逸谦正在买醉,辛辣的酒水不断地划过喉咙,刺激着久未进食的肠胃。包厢里其他的人互相看了看,想劝又不敢劝。 最后还是方霖看不下去,抢走林逸谦手里的酒瓶,十分恼火地道:“林逸谦,别喝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给谁看啊?” 见林逸谦依然是一副颓废的样子,方霖无可奈何,只好叫其他朋友先回去,自己留下来陪这个醉鬼,陪着满地的空酒瓶。 方霖坐下来,狠狠地揉了揉脸皮,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喝下去。 ……他大爷的,才多少天功夫,就老了这么多! “是我……” 方霖发愣中,没有听清楚,疑惑地问了句:“兄弟,你说什么?” 林逸谦头埋在腿间,痛苦地道:“是我害了他,是我!都是我!” 方霖安慰性地拍拍他的肩膀,只当他伤心到傻了。 林逸谦喃喃地道:“你不明白的……” 没有人明白,君海澄的死,对于他来说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噩梦。 林逸谦曾经爱过一个人,在他十六岁的时候,爱上了他的小舅舅李念秋,只是少年的爱情还太过稚嫩太过懵懂,又或者是少年在潜意识里惧怕着这种背德的情感,直到李念秋死去,这份爱恋都没有被说出口。 李念秋原本是一个前程似锦的音乐家,在亚洲范围内也是小有名气的,李念秋和君海澄都是那种一看就很温柔的人,有一股春风化雨般的气质,叫人看着十分顺眼,不同的是,李念秋温柔得近乎软弱,而君海澄则在温柔中带着刚硬的刺,一身风骨凛然。 年少的林逸谦以李念秋的护花使者自居,但李念秋最终因为爱上一个负心的花花公子,被家族除名,还被恋人骗入一起刑事案里弄得身败名裂,坠楼而死。 虽然少年大言不惭地说过要保护他,但当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他能够做什么呢?当家族因为利益的勾结而袖手旁观的时候,他做得了什么呢?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被逼着去死。 李念秋的死,成了林逸谦心里的一个魔,以至后来他一看到君海澄,就不可抑制的把他当成一个替身来宣泄自己的情感,想宠他、呵护他,想放在心尖上来疼。可谁想得到呢,感情在四年的相伴里不知不觉变了质,它就是这么一种莫名其妙叫人难以捉摸的东西! 他不知从何时起,开始贪恋这个替身温柔的笑靥,贪恋那份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干净和清冷,想凝视着他,就这样一直到天荒地老。 结果,在他准备告白的时候,君海澄死了。 叫人觉得讽刺的是,害死李念秋的那个姓王的花花公子其实是艾家旁系的一个私生子,杀死君海澄的是艾家嫡系的大小姐,他真心真意喜欢过的两个人,他亲口说要保护的两个人,结果都死在同一个家族的人手里。 更叫人讽刺的是,这个家族竟然还是他的联姻对象!呵! 老天是不是在玩他? 想起艾晓菁,林逸谦眼里划过一抹阴森的冷芒,如今的艾家在他的暗中操作下,离土崩瓦解不远了,艾晓菁没有下狱,但是却进了精神病院。 那个女人疯了。 林逸谦低低地笑起来,是啊,疯了,就算原本是正常的,跟一群疯子关在一起久了,也会疯掉的,不是吗? 旁边的方霖被他笑得毛骨悚然,脸色变来变去,终是长叹一口气。 半夜,方霖开车送醉得一塌糊涂的林逸谦回他的住所,进门前,林逸谦忽然开口道:“方霖,你恨不恨我?” “哈?”方霖掏掏耳朵,“你说啥?大爷,你别闹了。” “我知道,你喜欢海澄。” “……”方霖脸上依旧笑得玩世不恭,拍拍林逸谦的肩膀,“说了,别闹了。”走到车旁,打开车门,方霖挥了挥手,喊道,“找个时间去看看苏老头吧,老头子现在身体不大好,又不肯老实吃药,哄哄他吧。” 开车走人。 方霖的脸色很平静,他穿梭在这座繁华的城市之间,就像之前的无数个夜晚一样,七彩霓虹灯光透过玻璃,在他身上欢快又寂寞的跳动着。 喜欢君海澄吗……是啊,喜欢的,那一声声“小澄澄”看似胡闹,但都是他认认真真竭尽全力喊出来的。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将这份情意公之于众,他没有信心去反抗家族,也没有毅力去对抗整套社会伦理的禁锢和压迫,他习惯了周围人的颂扬羡慕,也无法忍受别人鄙视的眼光。 平日里,我看上去是最有勇气的那一个,其实,我只是一个胆小鬼而已。 在你人死如灯灭之后,我也仅能对别人说一句:别闹了。 兰博基尼猛地加速,呼啸而去。 …… 03.灵魂 君海澄死了。 他通过自己的死亡证实了一件事:人死后是有灵魂的。 不然,他现在的状况又怎么解释呢?君海澄坐在高高的树枝上,摸了摸自己透明果冻状的腿脚,又晃了两下,觉得颇有意趣。 他所在的地方是雁回湖边的一棵马尾松树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死后就一直滞留在这个小湖泊的周围,不能离开,仿佛有一层看不见的膜将他困在这里。 没有其他的灵魂体,没有传说中的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君海澄就自个猜测, 或许是地府也不想收留他这么一个体弱多病的鬼魂?那也太惨了! 做鬼也是要过日子的,君海澄就像生前一样,游荡在雁回湖边,常常依附在花草树木上,一呆就是几年,唉,一个人,不,一个鬼,有点寂寞呢。 原本的雁回湖就罕有人踪,在死了人后,就更少有人来了,当然不是完全没人来过,干爹和他的那帮朋友,林逸谦,方霖都来过,甚至还有学生到湖边烧纸钱祭奠他,一群自称是他的后援团的女生,还跑到湖边来大哭过一场,一个个哭得眼圈红肿,满面泪痕。 君海澄原本是淡然旁观着,却不知怎么的,心里一阵酸涩涩地疼。 他认得其中一个女孩子,叫文蝉的,在图书馆里有过几面之缘,最是爱美,不过似乎有点怕他,每次见了他都面红耳赤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可是那天,她却跌坐在泥泞的地上哭得肝肠寸断,脏兮兮的像一只小土狗。 林逸谦经常一个人来,有时候会恍恍惚惚地对着湖面自言自语,听了他的话,君海澄才恍然大悟,怪道他当初对自己那么好,原来自己被当成替身了。 替身不替身的君海澄不在意,又不是悲情女主角,况且人都死了,哪会计较那么多。他如今只希望林逸谦尽快忘了他,看着昔日的翩翩贵公子如此颓废,君海澄觉得好气又好笑,可悲又可怜,世界上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呢? 三年后,林逸谦答应了父母给他安排的一桩家族联姻,成长为一名叱咤风云的政客,只是,在今后的人生里,脸上再也没有出现过真实的笑容。得知此事的君海澄,只能发出一声淡淡的叹息。 方霖只来过一次,告诉他说,苏魏已经去世了,老人家在死之前还一直念叨着他,说他不孝,早早就死了,没给他送终。方霖一直守在病床旁边直到老人家合眼,给老人家办理身后事宜,苏魏的遗产,按照他的遗嘱,全部捐给了心脏病儿童基金会。 那天下着雨,君海澄坐在桂花树头,凝望着天空,很久很久。 渐渐的,雁回湖不再有人来了,成了一处被遗忘的荒芜之地,野草丛生、藤蔓纠葛、幽篁细细,尤其是到了秋冬之交,漫天枯叶飘飘摇摇,铺得满地金黄一片,虽然美极,却也凄凉寂寞到极致。 君海澄依然不能离开雁回湖,也幸好他生性淡泊,如果是个性子跳脱的,恐怕早就被这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枯燥孤寂的生活给逼疯了。 他总有法子给自己找到乐趣。 比如,观察一年四季当中,那些一景一物,或动或静,或荣或枯,绿了又黄,花开结果的妙处。 他如今也不用睡觉,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来干这种琐琐碎碎的事情,守着一颗桂花树种子慢慢发芽,守着一朵紫花野菊慢慢枯萎,看嫩竹怎样抽去笋衣,看青苔怎样爬满石椅…… 除了植物,雁回湖里也生活着许多会动会跳的小生灵,比如草丛里的蟋蟀、青蛇,花树间的蝴蝶、蜜蜂,湖水里的游鱼、青蛙,这些可爱的小东西陪着他消磨了不少时光。 闲来无事,他还给他们取了名字,他尤其喜欢其中一只叫做“小玉”的玉色大蝴蝶,小玉在花丛中飞来飞去忙活着采蜜的时候,君海澄也缀在后面飘来飘去,刚开始的时候,这种幼稚的行为给他带来很大的苦恼,要么转得昏头转向,要么一个刹车不及撞到树杈上去,虽然不疼,可是丢脸啊! 不过慢慢的,他的动作越来越灵活,起转腾挪,穿花度柳,说不出的自由自在,身姿竟比那翩翩蝴蝶还要飘渺灵动几分。 对此,君海澄十分得意,功夫不负有心人么。 至于之前那些在半空中团团打转、挂在树杈上下不来、从天上栽到地上的囧事,君海澄脸皮厚厚地表示,那都是浮云啊浮云。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当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林逸谦和方霖再度回到雁回湖的时候,君海澄才惊觉,原来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十年。 五十年的时间,足够两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才俊变成两个日暮西山的老头。 两个老头不让手下人动手,颤颤巍巍地亲自打扫出一片干净地方,然后摆上祭品,点燃香烛,烧起纸钱。 香烟弥漫,火光袅袅,一时间两个人都沉浸在往事当中。 方霖从祭品里扒拉出一颗巧克力糖,扔进自己嘴里,忽然笑道:“也不知道为什么,澄澄的骨灰明明葬在墓园里,偏偏大家都喜欢到这里来祭拜他。” 林逸谦凝视着火光,仿佛能透过火光看到昔日佳人的音容笑貌,他站起来,双手撑着拐杖,多年位高权重的生活让他身上多出一股难以忽视的冷冽威严,只是站在那里,就能夺去所有人的视线。 声音低哑:“那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让海澄选,比起墓园那阴森森的地方,他一定更喜欢呆在这里。” 对啊,君海澄呆呆地点点头。 旋即想起来,他们看不见! “是啊,”方霖也点头,“我们年轻那会,大家都爱去酒吧、歌舞厅、赛马场之类的地方找刺激,偏偏他像个小老头儿似的,成天往深山老林草堆子里钻。” 林逸谦脸上也浮现淡淡的笑意。 我不是小老头儿,你们如今这样才是真真正正的小老头儿呢!君海澄怒瞪。 两人在风中伫立良久,直到香烛燃尽,方霖又从祭品里刨出一颗牛奶糖,塞进嘴里,砸吧砸吧。 林逸谦侧目:“那是给海澄的。” 方霖摆摆手:“放心吧,小澄澄不会介意的。” 谁说的?君海澄斜眼,我很介意!跟一个死人抢吃的,你好意思吗你? 方霖当然不知道有只鬼正在腹诽他,继续道:“我最近日子过得有点糟心,很需要糖果的甜蜜来安慰一下。” 林逸谦冷哼:“你不是一直吹嘘自己有个得意孙子吗?后继有人,安享晚年。” “我原本是这样以为,不过方子歌他,”方霖顿了顿,神情复杂,“最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是娱乐圈的明星,那孩子,居然跟我说这辈子就认定了他,再不会娶别的女人,就算放弃家族继承人的位置也无所谓。” 林逸谦静默半响:“……也许是小孩子年轻,只是玩玩。” 方霖哼笑:“他可不是玩玩,连绝食都闹出来了,他老子气得差点打断他的腿。” “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的那些子孙里,只他有魄力支撑起整个方家,其他的都是些不成材的东西,只会吃喝玩乐。”方霖叹口气,“我给了他三年时间,三年里不许他与对方联系,并且不靠方家的钱势,打拼出一番看得过去的事业,如果他做到了,我就认下那个男媳妇,其他的人我也帮他摆平;如果做不到,就一切免谈。” 方子歌的事给了两位老人不少触动,一时间又安静下来。 君海澄歪着头,坐在树枝上,随风摇摆。 林逸谦和方霖在这里停留了一天,离开了,雁回湖再度恢复寂静冷清。 地上的香灰被风一卷,了无痕迹。 没过多久,林逸谦就死于一场政治风暴当中,同年,方霖病死,他的孙子方子歌提前接管方家,在他的掌舵下,方家的实力更上一层楼。三年后,方子歌不顾世人的谴责议论,堂堂正正风风光光地与同性情人,天王巨星柳沫举行盛大婚礼,夫唱夫随,婚后生活很是甜蜜。 君海澄依旧一只鬼在人世间飘荡,安安静静、淡淡然然地活着,继续探寻雁回湖的角角落落,给自己寻找乐趣。 自从他有一次掉进湖里,发现鬼是淹不死的时候,探险范围开始从地面扩展到水底,骚扰过不少小鱼小虾,钻过不少水坑石洞,顺便学会了游泳。 雁回湖的水很清,沙子也细腻,他最喜欢在月朗风清的夜晚,躺在湖底的水草上面懒洋洋地晒月光,看着游鱼在上方游来游去。 当君海澄以为这种生活会天长地久下去的时候,他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慢慢变得虚弱,仿佛一阵微风就能轻易把自个吹散,这样下去,想来用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消失。 君海澄也就愣了一下,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当预感愈来愈强烈时,他便不再四处飘游,停留在雁回湖边的蔷薇花丛里,等待自己最后的结局。 某天,阳光普照,蔷薇花丛里的灵魂恬然一笑,慢慢地消散了,那丛蔷薇,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开过花。 04.重生 君海澄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会再次醒来,结果他现在,眨了眨天真无辜的清澈大眼睛,挥了挥肉呼呼的小拳头,不单只重新张开了眼睛,还变成了一只又肥又嫩的小婴儿。 这意味着,他可以再世为人。 做人呵……他做鬼的日子远比做人的时间长,长到他都快要遗忘,昔日为人的感觉了。下意识地将小拳头塞进嘴里,咬~~不疼,他的牙齿还没长出来呢,口水把拳头涂得黏黏答答的。 不过……他确实活着,真真实实地活着。 真好。 日光煦暖,鲜花熏香,躺在摇篮床里的小婴儿望着虚空,露出一个让人心醉的纯洁笑容,抱着小被子陷入香甜的梦乡。 在废奴村里的人眼里,黑巫医巴德兰一直是一个心肠灌满毒水,夜晚会散发毒雾,阴险狡诈又贪财的小老头儿,除了吃人的变异兽,没有什么比他更坏的了,可是尽管如此,村民们却不得不用最美味的食物,最值钱的宝贝去供养他。 没办法,谁让这里是废奴村呢? 废奴废奴,顾名思义,就是被废弃了的奴隶,住在村子里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奴隶,这些奴隶因为身体残废或者犯错误,或者仅仅是因为贵族老爷看你不顺眼,在大城市里呆不下去了,被驱逐出安全线外,赶到这些边远的山区,让到处出没的变异兽来吃掉。 为了生存,这些人组成了一个个大部落,以血肉之躯和从垃圾处理区里捡来的武器,努力在变异兽的血口之下夺得一片生存的空间,只要不遇上兽群或者兽潮,还可以挣得一命。 只是,和变异兽斗争就免不了受伤,感染病毒,甚至发生瘟疫,作为一群连奴隶都不是的人,就别奢望会有白巫医愿意过来治病施药了,只有等死的份。但很多时候,如果有一个医生,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伤亡,减少损失,因此平日里无论巴德兰的要求有多过分,村民们除了怒目相视,也只能乖乖去做。 黑巫医和白巫医虽然都是医生,但是黑巫医远远不如白巫医那么受欢迎,甚至可以说是恶名昭着,因为黑巫医喜欢研究杀人的医术,擅长制作各种匪夷所思的毒药,性情大多喜怒无常。 在一千年前,曾经有过一名丧心病狂的黑巫医,私自拿一个小国所有皇室成员来试毒,结果那种名为“七月泣血”的毒药让这个小国在一夜之间变成死亡之地,无一人生还。 当时因为这个,小国效忠的主人中央帝国领头发起了一场对黑巫医的大型屠杀运动,继而纳索魔帝国、海盗宇宙城、塞洛玛星际联盟、威特苏拉大联邦等宇宙超级大国也纷纷加入,不管是真正仇恨黑巫医,还是碍于表面的面子问题,或是政治上的纠葛,总之,在那场屠杀之下,黑巫医的数量急速减少,到最后完全销声匿迹。 直到近几百年解禁之后才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冒出来,不过还是不为一般民众所接受,生活状况很不好,不是受控于特殊机构失去人身自由,就是在白巫医不愿意涉足的地方沉默地过贫困潦倒的生活。 巴德兰不知是什么时候来到废奴村的,反正等村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阴测测的拖着瘦弱的身体,在离村落水源不远的地方安了家。 这种强盗行为让村民们很气愤,然而没人敢赶他走,又不是不要命了,谁敢去碰那个整天藏在黑不隆冬的屋子里不出来的老毒物?再者两者也算是同病相怜,都是被驱逐的人,我需要你的钱财食物,你也需要我的医术药物,毒药在对抗变异兽的时候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因此除非巴德兰有时行为太过可恶,两者也算相安无事。 只是村民们发现,近些日子巴德兰有些反常,不再像只蝙蝠似的躲在他的洞里了,也不怕阳光照瞎他的眼了,频频外出,然后拎着大包小包回来。在村里人看来,就是这个邪恶的黑巫医又在打坏主意了,一个个都警惕万分。 有人说巴德兰在准备剧毒的药物来报复他们这个村子;有人说看到巴德兰在野外挖土坑掩埋死尸,还吃尸体上的肉;还有人说夜里在黑巫师居住的地方传来阵阵婴儿的哭声,里面还发出诡异红色的幽光。 总之说的越来越玄,越来越离谱,最后巴德兰光荣的成为了一只披着人皮在行走的变异兽! 废奴村村长泰蒙在众人群情激奋、杀气破表之前,赶紧将人们的情绪稳定下来,黑着脸命令所有人立刻回家去,不许再胡说八道瞎起哄,还揍了几个最活跃的小子一顿。 泰蒙在废奴村里是一个神话般的存在,他原本是一名军人,还是级别不低的那种,只是后来在一次争斗中打伤了一个贵族的纨绔子弟,被人整了,剥夺战绩,成为一个奴隶,辗转几番来到了废奴村,就留了下来领导着一帮残腿废胳膊的奴隶们在变异兽的眼皮底子下建设家园。 将整个废奴村包围起来的那道高高的城墙,就是他带领着村民,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垒起来的。 泰蒙不同于一般愚昧无知的奴隶,他上过学,接受过军事教育,因此更明白一名黑巫医在战斗中所能起到的作用,当初如果没有他的鼎力支持,巴德兰想在废奴村里安家落户,还真没那么容易。 因为这个,巴德兰虽然时常对村里其他人冷嘲热讽,对泰蒙倒还算和颜悦色,表现是泰蒙来寻医问药的时候,总会有一窝热情的尖嘴蜂对他夹道欢迎。 为此,泰蒙无数次捶胸,痛恨自己当初为毛要支持这个恩将仇报的小心眼进村?完全是在打击他继续做好事的积极性啊有木有?! 他决定,以后再也不乐于助人了! 揍完人,泰蒙身心舒畅,溜溜达达地向村口走去,摸着自个儿醒目无比的大光头想,最近巴德兰还真有些古里古怪的,难道他脑子真的被毒药熏傻了,打算灭了废奴村?想起巴德兰那鬼森森的小眼神,泰蒙不由打了个冷颤…… 泰蒙走到村口,刚好遇见外出归来的巴德兰,一如既往的黑衣黑斗篷,风尘仆仆的牵着一头驼满货物的巨型四脚鸟。 四脚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生来脾气温吞,耐力好,经得起长途跋涉,速度还强差人意,在那些落后的星球上算是很普遍的代步工具。而且四脚鸟肉味道鲜美,在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还可以当成粮食储备,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之物,很受人们的欢迎。 不过废奴村的人个个穷得响叮当,全村也就巴德兰家养了一头,有钱人! 巴德兰微微掀起眼皮,阴测测地看了泰蒙村长一眼,绕过此人,继续低头走路,四脚鸟慢慢悠悠地跟了上去。 泰蒙_|||,赶紧出声:“喂,老不死的!” 人不鸟他,鸟也不鸟他。 泰蒙深受打击,三两步窜了上去:“诶,老不死的,你最近有点不对头啊!吃错药了,还是怎么的?老是往外跑,跟小情儿约会去了?” 巴德兰冷飕飕地盯着他:“你很闲?” 泰蒙动作一滞,严肃可靠状:“怎么可能,身为村长,我一向尽忠尽责,日理万机,不辞劳苦……” 巴德兰轻蔑地道:“那你现在的工作,是审问我?” 泰蒙皱起粗黑的眉:“这话也太伤人心了,我俩好歹也算朋友了吧,是关心你……瞪我干嘛?”这老家伙的脾气越来越阴晴不定了。 “放心吧,不会危害到村子的。” 泰蒙瞬间感动死,自打他们认识以来,巴德兰还是第一次对自己的行为动机作解释,平常他根本就吝啬于多说一个字。 “灭这么一个小村子,动动手指头就够了,哪里用得着这么大阵仗。” 没感动完,泰蒙就在好人二字后面打上无数个“×”。 看巴德兰牵着四脚鸟渐渐走远的身影,泰蒙插腰摸鼻,脑筋飞快转动起来,按老不死的说法,他动动手指头就灭了废奴村,如今这样进进出出大包小包的……到底发生了毛事? 还是……真有小情儿了?泰蒙忽然想起来,巴德兰最近身上打理得很干净,头发清清爽爽的,跟以前油腻腻一套衣服穿到底的行为有很大不同,于是越琢磨就越觉得,巴德兰一定是跟谁勾搭上了! 莫名不爽,泰蒙颇为恶意地想,得了吧,就老不死那黑漆漆的模样,那那副干巴巴的尊荣,谁会那么没眼光看上他?没准是个丑八怪! 想着想着,忍不住狞笑起来。 小奴隶豆生刚好挎着个破草篮路过,远远地就被自家村长的扭曲表情吓了一大跳,小心翼翼地凑上来:“村长,村长……村长!你中邪啦?!” 泰蒙一巴掌将小奴隶拍得原地转了两圈:“你才中邪呢,小毛崽子!” 豆生捂着脑袋嘿嘿直笑,赶紧跑开:“我走了!” 泰蒙吼一声:“挖野菜的话,不许走太远,你那身板还不够变异兽塞牙缝的!” “知道啦——” 泰蒙又在原地站了半天,做了个决定,他要去探巴德兰的草窝,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黑巫医家是废奴村里的“富户”,家里有一栋两层木制小楼,还有一个石砌围墙圈起来的院子。小楼二楼是卧室、浴室,攀爬满紫藤萝的阳台,一楼是杂物间、客厅兼饭厅、厨房,还有一个地下室,是巴德兰的实验室。 院子里搭了个木棚,用来做四脚鸟的窝,空地上开辟了两块药田,种药供黑巫医实验所用。 巴德兰远远看见自己家的木楼,脸上浮起笑容,脚步急切地往前走,进了院子,也顾不得卸下四脚鸟背上的货物,匆匆进屋,走上二楼。 家用机器人斑斑迎了上来,瓮声瓮气地道:“欢迎主人回家!” 斑斑是三十年前就淘汰掉的老式机器人,被巴德兰从垃圾堆里刨出来的,东拼西凑好放在家里使用,巴德兰一旦进了实验室就会进入疯魔状态,平日里就靠斑斑打理他的日常起居,否则巴德兰还没被变异兽杀死,就先自个儿饿死了。 “宝宝醒过来吗?”巴德兰沉声问。 虽然家里有斑斑照顾,但巴德兰还是不放心,宝宝实在是太小了,才六七个月大,一点都不能够疏忽大意。 好在,如今东西也买的差不多了,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不需要再出去,巴德兰想着,忍不住咒骂,外面那些吸血鬼奸商,以为他是任人宰割的乡巴佬呢,一个奶瓶居然要价两个金币,怎么不去抢?! 斑斑回答:“小主人还在睡。” 巴德兰脱下黑斗篷,走进浴室,十分钟后,蝙蝠老头不见了,走出一个容貌艳丽、皮肤苍白、双目犀利的青年来。 恢复真容的巴德兰走进卧室,一看到摇篮床里已经醒过来,正挥舞着小肉爪自得其乐中的小宝宝,目光霎时温柔,动作还是有些笨拙地抱起小包子,亲亲他白嫩嫩的小脸蛋:“爸爸的小宝贝儿,爸爸今天给你买了好多好吃的,今晚上我们吃米糊糊和蒸蛋好不好?” “咿呀!” 巴德兰给他穿好小衣服,抱着他下楼,脚底下的楼梯咯吱咯吱地响,斑斑已经做好晚餐,摆在饭桌上,巴德兰的是一份烤牛肉加生菜,加一杯劣质红酒,宝宝则是一碗蒸得嫩嫩的鸡蛋羹。 巴德兰把小肉团子放在怀里坐着,先给他喂饭,自己等会儿再吃。试了试鸡蛋羹的温度,巴德兰用小勺子舀起一点,递到宝宝嘴边,宝宝含进去,娇软如花瓣的小嘴砸吧砸吧了两下,又依依呀呀地叫起来。 可爱的小模样让巴德兰忍不住又亲了一口:“宝宝真乖!斑斑说,今天宝宝也很乖,没有哭闹对不对?我家宝宝一定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 宝宝蹬蹬软软的小脚,甭啰嗦呀爸爸,饿! 巴德兰喂儿子吃饱饭,放他到旁边的毯子上玩耍,自己开始用餐。 吃完饭,巴德兰没有进入地下实验室,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炼制毒药了,没办法,他如今有儿子要照顾,经常接触毒物不好,容易感染给婴儿。为了让儿子能够健健康康长大成人,巴德兰只好狠狠心,暂时放下自己最喜欢的工作。 君海澄如今过的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的猪一般的生活,在小毯子上爬、滚了一会儿,保持四脚朝天的小乌龟姿势,朝巴德兰伸手要抱。 他想上楼睡觉了。 巴德兰艳丽的脸上全是压抑不住的笑意,呵,他的儿子怎么能这样可爱呢? 君海澄重新回到自己的专属小床上,小手抓着巴德兰的食指和中指,黑琉璃似的晶亮大眼乖乖地瞅着他。 “怎么了?”巴德兰疑惑,“刚才不是闹着要睡觉?”不放心,给小家伙检查了一下,没事,身体很健康。 儿子依旧很乖地望着爸爸。 巴德兰开始努力从记忆力翻翻翻,回忆别人家是怎么带孩子的,皱眉想了半天,巴德兰不甚确定地张了张嘴,唱了两句,果然,宝宝的小手动了动,渐渐地合上了眼睛。 确定儿子想听摇篮曲,于是巴德兰开始低声哼唱一首柔和的曲子,哄儿子睡觉,他五音不全,哼了上一句,又忘了下面的,吭吭哧哧的,不大好意思地拿黑眼珠看了看儿子,嗯,很好,没哭,迅速糊弄过去,结果一首本应该柔和动听的催眠曲,硬是被他哼的七零八落。 如果不是君海澄懂乐理,还真听不出这人原来是在唱歌,更像念咒。 好难听哦。 虽然难听,不过君海澄还是很开心,有种幸福爆棚的感觉,这是他这辈子的爸爸啊,在这段时间里,他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久违的人体的温暖,与深厚真挚的爱。 05.人鱼 泰蒙的嘴巴保持○形,同手同脚万分惊险地从十米高的大树上滑下来,一屁股跌坐在草地上。 噢天天天,他看到了什么?他居然看到老不死的抱着一个人类小婴儿在院子里坐着,动作温温柔柔,说话轻声轻气,拿小玩具逗小孩儿玩。虽然泰蒙只看到背面,但确实是那个刻薄尖酸生人勿进熟人也别靠近我的巴德兰,好哇,感情他不仅有了小情儿,连他的孩子都生下来了! 想着想着,泰蒙忽然就嚎啕大哭起来,嚎了一会儿,自己反应过来,他嚎屁啊,不就是老不死的有老婆儿子了吗?关他毛事!哼哼,有什么了不起,改日他也去娶一条温柔漂亮的人鱼,让他给他生一箩筐小人鱼,再生一箩筐人类小孩,羡慕嫉妒死老不死的! 妈的,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规定奴隶不许娶人鱼的?歧视奴隶的人要遭天劈呀!泰蒙恨恨咒骂,忽然,他脸色一变,脸上渐渐蒙上一层凝重的黑云,黑巫医的名声跟奴隶比起来,那就是地沟老鼠跟爬墙蟑螂的区别,还没奴隶好听呢,绝对不会有人鱼愿意跟他! 不是人鱼,那就是男人……男人又生不出娃!嗷,老不死究竟是怎么搞出个小孩子来的?!泰蒙抓狂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这个世界的物种问题。 在如今的大宇宙时代,是没有女性、雌性一说的,那些生物早在几万年前就彻底灭绝了。 按照历史记载,人类文明共同的发源地是在早已化为尘埃的银河系里,一颗体积小得不可思议的蓝色星球,它的名字叫地球。地球上的繁衍者有男人跟女人,女人通过怀孕生子来进行人类种族的传承。 在公元2217年,有天外陨石群落到地球上,给古老的星球带来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灾难,人类几近灭绝,只有少数人类在仓皇之间乘上宇宙飞船,离开处于毁灭倒计时中的地球,飞向未知的宇宙。 幸存者们通过空间跳跃,不断地寻找着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但这一切实在是太困难了,在飞船上的资源即将耗尽的时候,他们终于在东帝王星系,即如今宇宙五大星系中的第一星系,找到一颗适合生存的星球,即始元星,艰难起步,重新点起人类的文明之火。 在这一过程当中,人类不止一次的面临绝望,最严重的威胁来自于变异兽。变异兽喜欢生活在广袤的森林里,生性凶残嗜血、暴躁易怒,会同类相食,主要食物是森林里的动物,不过自从它们发现了人类外来者,就好像闻到了腥味的猫,开始喜欢上吃人,人类的血肉对于变异兽似乎有着类似于海洛因一样的吸引力。 每年葬身兽腹的人不计其数,其中大部分是女性。 女性本就体质偏弱,在飞离地球后,光是死于宇宙大量辐射下的人数就达到三分之一,到达始元星后,又有无数变异兽虎视眈眈,比起身强力壮战斗力强的男性,女性更容易丧生在变异兽的利齿下。 于是,等幸存者们终于顽强地在新星球上扎下了根,终于能喘上一口气的时候,却惊恐地发现,他们已经很久都没有新生儿的诞生了。女性人数锐减,经过检查,发现她们都已经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并且正在无比迅速地失去生命力,没过多久就全部死亡殆尽了。 无法繁衍,意味着生命的无法延续。 人类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于是接下来宇宙史便进入了被后世称为“繁衍之光”的长达三百年的时期,当时的决策者以莫大的毅力,在各种阻碍之下强制性地执行了“人鱼改造计划”,将部分病弱的男性和自愿参与者,通过实验来改变他们的生理状态,改造成拥有繁衍能力的人鱼。 实验遭受到多次挫折,不过最终这项计划还是成功了,在宇宙历0598年,历史上第一条人鱼诞生,他的名字叫做黎阳,变成人鱼前是一位上校级别的军官。 从此,人鱼开始代替女性履行生于职责。 在初期,人鱼手术的成功率十分之低,即使成功了,也体质孱弱,寿命短,受孕率很不理想,往往一百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能够生下后代。 随着时间的向前推移,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鱼研究所又做出了几项重大突破,人鱼体质才慢慢得到改善,虽然还是比不上普通人,但至少不会滑两步路就去掉半条命了。到今天,人类的平均寿命达到两百岁,人鱼的平均寿命达到一百八十岁。而人鱼的受孕率也得到很大提高,由百分之一提升到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八之间,这成绩虽然看着喜人,可是如果你想想五大星系庞大的人口基数,就会发现这依然不过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人口锐减的压力。 人鱼生下的子嗣,绝大部分是人类婴儿,还有可能生下小人鱼,也就是自然出生的非改造人鱼。自然人鱼是最受求偶者欢迎的,他们的身体条件和受孕率都比改造人鱼要好得多,因此,每一条自然人鱼都是国宝级的人物,受到国家的严密保护。 人鱼珍贵异常,很多的人终其一生都不曾亲眼见过人鱼,更勿论和人鱼结婚了,因为人鱼资源的短缺,宇宙法第301条明文规定,罪犯、奴隶、黑巫医、无业人士都是没有资格拥有人鱼的。宇宙法第332条也规定,凡是拐骗、绑架、贩卖等一切伤害到人鱼和新生儿的行为,一律处以死罪! 泰蒙的光脑袋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我的天啊,老不死的……该不会是去偷了人家的娃娃吧?这是掉脑袋的大罪啊! 泰蒙猛地跳起来窜出去…… 君海澄正扶着他爸爸的手,在毯子上歪歪扭扭地学走路,摇摇摆摆的跟只小鸭子似的,别提多逗趣了! 巴德兰一开始是明目张胆地笑,后来见宝贝儿子要恼羞成怒了,就压低肩膀,改为闷笑,身子一颤一颤的,他前三十年加起来都没有最近几天笑得多。 君海澄觉得好忧伤,喜欢看戏的爸爸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挥舞着小胳膊小腿,走路中的小宝宝猛地爆发出一股雄纠纠气昂昂的气势,他一定要更加、更加、更加努力地学习走路,争取早日摆脱如今这种胖得圆滚滚,走路鸭子步,吃喝拉撒都要别人经手的生活! 呼喝!呼喝!加油!加油! 巴德兰肩膀抖得更厉害了。 正乐得肚子疼,巴德兰忽然眉头一皱,迅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一颗黄豆大小的药丸,扔进嘴里,原本偏于阴柔娇媚、艳光逼人的脸变成了另外一副截然不同的面孔。 君海澄虽然看了很多次这种变脸游戏,心里还是止不住惊叹,如今科技的发展真是太惊人了。不过爸爸干嘛又吃这个?又要出去了? 刚想着,脚下的土地忽然有规律地震动起来,由远及近,砰地一声,君海澄就看到,自家院子结实的大门死不瞑目地倒在地上,一尊烟熏火燎似的黑金刚撒开蹄子冲了进来! 大光脑袋,一身肌肉,脸色狰狞,只在腰间围了块破布…… 君海澄呆住了。 泰蒙冲到半路,才见到前面有个小小只、白嫩嫩、软乎乎的小娃娃,正一脸害怕地看着他,怪叫一声,跌了个狗啃屎,院子里扑腾起漫天灰尘。 “咳咳咳咳……”泰蒙趴在地上咳嗽,一抬头,铜铃般大的牛眼就对上了一双泉水般澄澈的婴瞳。 眼睛对眼睛,俩眼亮晶晶…… 泰蒙:嗷~~~好可爱的宝宝! 宝宝:为什么这人要用看五香牛肉丸的眼光盯着我?咦,流口水了! 巴德兰一把将君海澄抱起来,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这位趴地的废奴村村长:“泰蒙·乔达鲁斯,你说,你到底毁了我多少扇门?” 看到巴德兰,泰蒙想起此行的目的,赶紧爬起来,灰尘也不拍一下,急吼吼地道:“还管什么门,以后赔你十扇八扇!”四处瞄了一眼,压低声音,“老不死的,你老实告诉我,这孩子是哪来的?偷的,抢的,骗的?” 巴德兰淡淡地道:“我生的。” “别糊弄我!你没那功能!” 巴德兰不理他,走回屋子里。 泰蒙气啊,他发誓,再一次乐于助人后,死也不干这吃力不讨好的事了! “喂喂,你别不当一回事啊!这件事很严重知不知道?如果被人发现,你连军事法庭都不用上了,直接就把你枪毙了!你说你呀,这年头有很多坏事可干,你干嘛非要选最坏的那一个!” “捡的。”巴德兰道,又补充了一点,“在血色森林里捡的。” 血色森林,就是废奴村附近的那一片浩瀚广袤的原始丛林,里面居住着无数变异兽、野兽,隐藏着无限的神秘与危险。废奴村的人就靠着这片森林艰难存活,到里面打猎野兽,采摘野果、野菜,寻些稀奇东西出去卖,幸运的,活着出来了,不幸的,就把尸骨留在里面。 所以泰蒙嘴角抽抽,兄弟,骗人也找个好点的借口吧?珍贵无比的新生儿怎么会出现在危险万分的血色森林里?而且他在森林里面晃荡了这么多年,除了变异兽的大便,屁蛋都不见!怎么他就捡不到一个?!怎么偏偏你进去了就捡到一个?!黑巫师了不起啊!黑巫师就能下蛋啊! 当然,这些话他不敢说出来。 巴德兰抬起下巴,神情说不出的傲慢刻薄:“不管是怎么来的,总而言之,你记住,他就是我儿子,你看不顺眼,大可以去外面告发我,没准你告发了一个邪恶的无耻的卑鄙的偷盗新生儿的黑巫医,当局的人还会善心大发,去了你那层脏兮兮的奴隶皮毛!哼!多么仁慈伟大的英雄!” 说完,他便走进厨房里给儿子榨新鲜果汁去了。 泰蒙被刺得满头包,蹲在地上唉声叹气。 君海澄舒舒服服地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同情地看着他。 好可怜哦! 因为有生而知之的优势,君海澄当然知道自己不是巴德兰的亲生儿子,他从黑暗中醒过来时,是在另一个人怀里抱着的,君海澄记得,那个人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尾指和无名指都不见了。 他们当时情况很狼狈,到处被人追杀,后来迫不得已,那个人将他藏在垃圾堆里的一个破柜子里,自己去引开追兵。然后他就在被当成垃圾处理之前,幸运地遇到了巴德兰爸爸,被捡了回来。 从此过上了有吃有喝有人疼的幸福生活…… 至于那个为了保护他而生死不明的人,如今没有任何力量的君海澄,只能暗暗祈祷他平安无事。 君海澄瞅着一身怨灵气息的泰蒙,这个大个子叔叔应该是爸爸的朋友吧?跟爸爸一样可爱,虽然长得凶,却给人一种像牛一样憨实,像狗狗一样忠诚可靠的感觉。他看得出来,大个子叔叔是真心为爸爸着想,就是爸爸太别扭了点,瞧瞧,被打击得多惨! “啊啊啊……咿呀……” 泰蒙看过来,眼睛又亮了。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一个小孩子,泰蒙就非常喜欢小孩子,做梦都想有一个自己的小宝贝儿,他一直坚信自己的头发就是因为做太多的梦全部掉光的。 见巴德兰还在厨房里忙活,泰蒙蹑手蹑脚地走过来,盯着宝宝看……半响,浑身抽搐,呲牙而笑! 如果君海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婴儿,恐怕早就被这副尊容给活活吓死了,只是呢,小包子是下过火锅上过蒸笼的,里面熟得不能再熟,并不怕他,只是疑惑他怎么了。 “祸水。” 君海澄一呆,旋即大怒,一只小拳头砸在泰蒙的鼻梁上,你说啥?! 君海澄一直对他上辈子的死法耿耿于怀,他明明是一个男人,又不是褒姒妲己之类倾国倾城的美人,结果在外人眼里,他就成了破坏林逸谦和艾晓菁之间情感的祸水,又有很多人说他长得很祸水,最后还以那样的方式憋憋屈屈地死去,坐实他的祸水之名。 如今,他转世投胎了,不过丁点大,居然还有人说他祸水! 泰蒙摸摸鼻梁,这小东西还挺凶悍的,不过……真的好可爱啊!! 不顾君海澄的挣扎,泰蒙把小包子抱起来,无奈道:“好吧,我看老不死的是不肯把你送走的了,你这只小祸水呀!要好好藏着,可不能被人发现了,不然老不死的脑袋就真保不住了,谁让我们这些下等贱民不能娶人鱼,也没资格养小孩子呢?这他妈的世界!” 君海澄握着肉嘟嘟的拳头安静下来了,他都忘了,这个世界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贵族就是贵族,平民就是平民,奴隶就是奴隶,要是给爸爸带来麻烦…… “我的死活,就不用麻烦你惦记了。”巴德兰走出来,后面跟着斑斑,托着一杯水、一小杯果汁和一只小勺子。 接过儿子,感觉到小家伙心情低落,巴德兰亲亲他滑嫩嫩的小脸蛋,认真地看着他黑葡萄似的眼睛:“儿子,别听那只蠢货的话,我就是你的爸爸,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哼,我巴德兰还不至于连护着自己儿子平安长大的能力都没有!” 听懂了巴德兰话里强烈的自信,铿锵的决然,君海澄扁扁嘴,忽然哭了:“哇哇——” 君海澄是不爱哭的,有人疼的孩子可以尽情的哭,总会有人帮他们拭去眼泪,没人疼的孩子哭的再怎么伤心,除了眼肿嗓子痛,没有别的结果。等到人长大了,又在身上加了重重的束缚,就算你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也放不开来,你只能隐忍哭,偷偷的哭,眼泪都是寂静无声的。 现在的他只是个小孩子,还有人疼着,有人护着,那么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是很正常的吧?于是,山洪彻底爆发了。 这下子巴德兰和泰蒙都手忙脚乱起来,巴德兰狠狠地瞪了泰蒙一眼,自家儿子一向乖得不得了,从来没有大声哭过,都是这只蠢货惹的,一定是吓坏了! “哇哇哇……呃……” …… 半个小时后,泰蒙摊在沙发上,一脸劫后余生:“小孩子真是太可怕了!这么能哭!” “你还不快滚!”巴德兰没好气地道。小包子哭够了,人也累了,小脸上还挂着几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全身就穿着一件舒滑细软的小袍子,趴在他怀里半眯着眼睛喝果汁。 泰蒙只当没听见,捉过小包子一只藕节似的肉脚丫,君海澄踹他,他当挠痒痒,嬉皮笑脸地道:“喂,老不死的,让我认个干儿子呗!” “想都别想,滚!” “你都有儿子了,分我一点又怎么样!小气!” 巴德兰飞他一记血淋淋的眼刀:“我儿子,只能是我的!” 泰蒙擦去满脸血,嘀咕:“看得这么紧,也幸好是个繁衍者,如果是小人鱼,以后要嫁到别人家去,你还不得拿刀去跟人拼命啊?” 渴了,见斑斑手里的托盘上有一杯水,伸手拿了过来。 巴德兰皱眉:“那是我要喝的。” 嘿呀,那就更要喝了!泰蒙喝了一口,然后十分幼稚地把杯子递到巴德兰眼前晃来晃去,意思是:你能拿我怎么样? “活腻了的蠢货!”巴德兰眼冒火光,下意识地一手打过去,却忘了手上还拿着一杯果汁,结果一番碰撞,两杯水都倒在粉无辜粉无辜的君海澄小包子身上—— 浇成落汤鸡的君海澄瞪圆大眼睛,水雾再次弥漫:“呜呜哇……” 泰蒙目光呆滞:“人、人……人鱼!怎么可能!!” 小包子的小袍子全湿了,而原先裹在小袍子里面的两只胖墩墩的小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短短的鱼尾巴,银紫色的鱼鳞、还未完全舒展开的柔美曲线、迎面而来的海洋气息…… 时隔多年再次见到尊贵的人鱼,好感动……嗷——!!!现在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这个,谁能告诉我,为毛人突然之间会变成人鱼?! “你这该死的混蛋!”巴德兰低咒一声,抱着湿淋淋的小人鱼匆匆上楼:“斑斑,准备热水,准备干净衣服!” “是,主人!” 留下泰蒙在客厅仰天长啸,这到底是神马回事?!这秘密一个接着一个的,有完没完?我老人家的心脏承受不了啦!!! 06.人与鱼 君海澄的双腿在碰到水的时候会化成鱼尾,这种情况在第一次发生时,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 当时巴德兰正在给他洗澡,把他剥得一枚水煮白鸡蛋似的,放进香喷喷的小澡盆里,结果一泡进水里,双腿就不受控制地紧贴在一起,慢慢变成了一条银紫色的鳞光璀璨的鱼尾巴。 巴德兰也受了惊,毕竟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人腿会自动转化为鱼尾的,随后,他就开始更加细心地照料儿子,毕竟人鱼幼崽比人类幼崽更容易夭折,而废奴村的生活条件又实在糟糕。 其实,知道自己偶然捡回来一条小人鱼后,巴德兰曾经产生过动摇,想把孩子送到人鱼医院里面去,毕竟比起这个穷山旮旯,在那里孩子能得到更妥善的照顾,享受更舒适的生活,不过想了想,还是决定放弃。 作为一个医生,还是一个医术相当高明的医生,他给儿子做了身体检查,猜测自家宝宝应该是进化了的自然人鱼。如果让宝宝出现在外人眼里,一定会引起宇宙级震动的,到时候自家毫无自保能力的孩子就要成为众人争夺的肥肉了。还有人鱼研究所和人鱼医院里的那些人,保不定会拿宝宝做实验,巴德兰哼了一声,那些所谓仁慈纯善的白巫医好的到哪里去?一群伪善的家伙! 还有,别忘记了,当初他是从垃圾堆里把宝宝捡回来的,无缘无故谁会把珍贵的幼崽抛弃在那种地方? 孩子,还是得放在自己身边才放心! 而君海澄,对于自己变成这个世界的“雌性”,也就是人鱼,还是变异人鱼,一开始真有点不大习惯,但是多变化几次后,他就可以很自然地在水里追着自己的尾巴玩,清洗一片片薄玉似的美丽鱼鳞,用甩尾巴的动作代替蹬腿了。 并且实验出一条理论,有了一条鱼尾巴,蛙泳、蝶泳、自由泳什么的,都弱爆了!他能一口气游遍整个太平洋! 其实吧,君海澄就是一个很能随遇而安的人,可以轻松地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适应各种各样的身份,恶劣的,舒适的,平常的,奇怪的,你将他放进去他便会无比迅速地找到最合适自己的生存方式,并且总能活出自己的一番意趣。 做人、做鬼的时候是这样,做鱼的时候当然也是这样。 而且,他虽然多了条鱼尾,又没有真正失去自己的双腿,能跑能跳,水里陆上都去得,并不用像普通人鱼一样需要被人抱着走来走去。 不过君海澄也是有苦恼的,那就是:人鱼在这个世界的位置太过特殊了。 如果被别人发现他是人鱼,麻烦肯定会陆陆续续的跟着来:比如,人鱼医院里的医生随时候命,你不小心打个喷嚏就会哗啦啦的涌上来给你检查身体;吃穿住行都有特殊规定,喜欢吃的要吃,不喜欢吃的也要吃;出去必定要跟着人,活动范围也很狭窄;人鱼可以申请工作,但是真正能站到岗位上还是少数,绝大部分人鱼都是窝在家里。 像一只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自然人鱼更甚。 听巴德兰爸爸无聊时说起,自然人鱼的一日三餐、起卧作息、一举一动都有人专门记录下来,供人鱼研究所分析研究。 虽然知道这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繁衍问题,但习惯了二十一世纪的自由权隐私权后,君海澄表示这种生活他真的喜欢不起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令君海澄很头疼,就是法律规定,自然人鱼在二十五岁成年后,为了保证人鱼的生理受孕率,必须要在十年内决定自己的另一半,否则将会被强制分配伴侣。改造人鱼也差不多,安全度过人鱼手术的观察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给自己找一个包吃包住包性福的老公,否则也将会被强制分配伴侣。 社会给予人鱼无比优渥的待遇,你唯有多产多育来回报社会。 如果,君海澄不想自己生命的意义就是去寻找一个包吃包住包性福的老公,又不愿意自己有一天会被强制“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那么人鱼的身份就绝对不能暴露。 如今,知道他人鱼身份的除了巴德兰爸爸、机器人斑斑,又多了一个泰蒙。 距离那天过后,泰蒙三番两次地登门,巴德兰连见都不见,只把自家养的一窝尖嘴蜂放出去,用锋利的尖刺热情招待了废奴村村长一番。原本巴德兰还想给尖刺炜上毒,趁机一举了结了某人的,不过想想杀了他们的村长,那些废奴该来集体攻打他的小木楼了,这才作罢。 而泰蒙村长,面对重重困难,硬是顶着肿了一圈的光脑袋,爆发了小强属性,以莫大的毅力跟一群尖嘴蜂斗智斗勇,浴血厮杀,终于在一个月后,万分狼狈地滚进了巴德兰家大门。 君海澄依旧一副小白样(啊,他本来就是个小白),被爸爸抱着喂香香的苹果泥,瞧见泰蒙进来,忍不住拿小胖手捂住了眼睛,不忍再看。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猪头,什么叫做“打得你镜子都认不出来”。 “噢儿子,你干爹来看你啦!”泰蒙肿着鱼泡眼傻笑。 君海澄默默转头。 巴德兰看君海澄闭着眼睛,以为他要睡了,抱进卧室里,轻手轻脚地给他盖好小被子。君海澄真有些累,不过还是一直竖起耳朵听外面两个人的谈话。 巴德兰冷着一张吸血鬼般苍白的脸,先是明讥暗讽了泰蒙一顿,说的话又尖又毒,简直能活活气死人,什么“脑子里灌的不是脑浆,是变异兽的粪便”、“脑袋被车碾过了”、“手脚不协调、脑筋搭错线的蠢货”。 君海澄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把小脸藏在小被子里笑,爸爸真是,太彪悍了! 不过让人佩服的是泰蒙,心胸足够阔大,虽说一直叫嚷着要跳锅——巴德兰专门用来熬毒药的那口——说要死在那里让黑巫师一辈子都炼不了药,不过君海澄就是觉得其实他并没有真正生气。 天知道泰蒙心里正想着:先让你个老不死的骂两句,等你儿子认我做干爹了,那时候再踹了你的老窝,砸了你的老锅! 事情有一有二再有三,泰蒙开始成为黑巫医家的常客,时不时就跟巴德兰来一场抢夺新生儿的大战,屡败屡战,拼着一股不成功便成仁的牛脾气愣是成为了巴德兰家的编外人员,等到君海澄五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光明正大地坐在巴德兰家的饭桌上吃饭了。 就是君海澄一直不肯叫他干爹,让他心情郁闷,动不动就来个对月狼嚎,没办法,包子皮披久了,年龄也跟着弱智化的小包子还记着当初那句“祸水”呢! 不过对于泰蒙,君海澄是极信任的。 他在人心复杂的大社会上爬摸打滚过,虽然说不上是火眼金睛,一点知言辨色的眼力还是有的,泰蒙能让小儿夜啼的相貌,在小包子眼里比那些看着慈眉善目,内里却一肚子见不得人心思的人要可爱的多。 人是群居性的动物,在你的周围,总会生活着形形色色的人,披着各不相同的脸孔,坏人样的不一定干坏事,说不定某天你跌落泥潭时就他会伸出手拉你一把;好人样的也不一定做好事,没准儿在背后向你捅刀子的就是他。人心的好坏,并不能够简简单单的像白芝麻跟黑芝麻一样区分开来。 泰蒙长得凶,不过性格可爱,虽然二了点,不着调了点,但有担当,不记仇,认同了谁,便可以为他尽心着想。 当初他真心护着巴德兰爸爸,所以不想爸爸因为自己而惹上杀身之祸;如今他真心护着自己,所以总是乐此不疲地逗他玩,就怕他太过孤单。 君海澄能在巴德兰家平平静静生活了五年,都没有被第四个人发现,除了爸爸的细心掩护,泰蒙也必定是出了极大的力气。 想来巴德兰也是知道这一点,虽然平日里还是毒嘴毒舌的,很少有句好话,不过却没再动用尖嘴蜂这一杀器了。 为此,泰蒙蹲在君海澄面前眼泪倾盆,熬到今天,他多不容易啊他!结果眼泪把小包子的鱼尾巴又弄出来了,被护犊子的巴德兰挥舞着扫把全村追杀,罪名是猥亵未成年人鱼! 受害人君海澄拍着小手鼓掌:“爸爸,揍扁他!” 然后被斑斑抱去洗澡,并决定叫干爹的事再往后推迟三年! 搞笑的是,因为这件事,巴德兰在废奴村里的人缘居然不知不觉中好了许多,原因有二:一是村民们对黑巫医的看法发生变化,原来黑巫医也会跳脚骂娘,也会糙着扫把砸人脑袋的,看看泰蒙大人头上的包,多凶悍!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不了解你就容易对你产生敌意,一旦发现你身上有大家共通的地方,比如说知道圣人也要吃饭放屁,仙女也会三姑六婆,大家都是凡人一个,就会试着调整心态去接纳你。废奴村里的人原比其他地方的人防备心更重,可一旦认同了你,又会很好的接纳你。 第二个原因,是这几年巴德兰的毒药和医术着实帮了村民们不少忙。村民在血色森林里讨生活风险极大,动不动就有死伤,泰蒙有一次也被人抬了回来,大腿上擦着骨头穿了个碗大的血洞,胸口肋骨断了三根,若不是巴德兰救得及时,废奴村就要重新换村长了。 在那以后,每当泰蒙出去打猎的时候,巴德兰就会傲慢着一张脸,冷声冷气别别扭扭地扔给他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些毒剂、止血丸什么的。不过泰蒙能力强,相对来讲受伤的机会比较少,因此那些东西到常常用到其他人身上去,次数多了,原本不喜欢巴德兰的村民也不禁对他升起一丝感激。 于是有一天,巴德兰到最近的城镇里去给娇娇的宝贝儿子补充生活用品,回到村里来的时候,居然被人送了两把野菜! 巴德兰当时脸色黑如锅底,本想把菜扔了,不过最终还是拎了回来,让斑斑煮了清甜爽口的蔬菜汤,喂儿子…… 哼,他只是不想浪费而已…… 07.五岁了 “唔……” 晨光熹微,万物初醒,空气中还残留着昨夜的微凉。 君海澄裹着软软的鸭绒被,在小床上滚了两圈,模模糊糊地睁开眼。 这个星球的一天也是按二十四小时来划分,不过每小时的时长延长了一倍,君小猪足足睡了八个小时,才慢吞吞地爬起来,抱着小被子呆呆地坐在床上。 半开的窗户伸进了一枝星紫纹兰。 疏疏的几片绿叶之中,安然盛放着两朵巴掌大小的星紫纹兰,花容娇雅,色彩明媚,带着一份大自然的风姿野趣,散发着幽远的清香。 君海澄脑海里最后的瞌睡虫被赶跑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赤着白嫩如玉的脚丫子跑到窗边,小鼻子凑过去,深吸一口气,哇,好醒精神! “小主人,您该起床吃早餐了。”外面传来斑斑的敲门声。 “就来了,斑斑。” 君海澄赶紧脱下皱巴巴的睡衣,换好衣服,穿好鞋子,跑到到盥洗室里开始刷牙洗脸,他可不敢保证自己再迟几分钟,其他人会不会又要冲进来帮他挤牙膏,或者帮他整理裤脚。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君海澄感概万千,原来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这个几万年后的世界里度过了五个年头。 从一个看见飞碟就大惊小怪的古董地球人,变成一个合格的未来人士,对于未来人类各种各样的能力,不可思议的尖端科学技术,日常生活中五花八门的科技成果,科幻电影里的变异兽,能让一根白骨头重新长出血肉的神奇药剂,诸如种种,都已经完全适应了。 自己也从一个小小豆丁变成了一个小豆丁,这,也算是长大了吧?不过以人们两百岁的平均寿命来讲,他如今只不过是一个刚刚戒奶的娃娃。 一个娃娃能做什么呢? 在这五年里,他能够做的事情不过吃喝拉撒睡,在成猪之路上坚定不移地前进前进前前进,不是他不想动手干活,而是他动动手就有人大惊失色地冲上来,紧张万分的问你有没有伤到哪里,有没有累到,那动静常常让君海澄产生误觉,其实,他不是在叠被子,而是在掀起一场海啸是吧?他也不是在切菜,而是菜将他切成了十八段了是吧? 君海澄既幸福又无奈,爸爸和干爹再这么宠下去,他就真要成猪啦! 终于,假小孩忍不住板着包子脸,摆出一副谈判的架势,跟两位大人提出抗议,他要自立!他不是手脚不能动的废人,也不想当吃饱喝足就等死的懒虫! 谈判对象当然不肯答应,于是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好不容易,君海澄终于争取到了一定的劳动权,就是他终于可以自己洗澡穿衣、刷牙洗脸了…… 他开心了,殊不知巴德兰心里委屈死了,他所见过的那些小孩子,那一个不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金贵生活,撒尿都还有人帮着脱裤子呢,怎么自家的娃偏偏不喜欢呢? 放好牙刷牙膏,拿小毛巾擦擦脸,君海澄吧嗒吧嗒的跑下楼去,准备吃早餐。 巴德兰正坐在饭桌旁等他。 “爸爸,早安!”君海澄乖乖扑进巴德兰的怀里,小脑袋蹭蹭,小猫撒娇似的,让人又怜又爱。这类动作君海澄已经做得自然无比了,丢脸就丢脸吧,能让爸爸开心一下有什么不可以的? “乖。”巴德兰整颗心都柔软下来,拍拍,“要不要再睡一会?” “不睡了。”他都快修炼成睡神了,陈抟都没他厉害,再说人家肉体在睡觉,灵魂还在外面勤劳的到处飘呢! 君海澄坐好,看看桌面:两碗玉米粥,煎得金黄的鸡蛋,热乎乎的包子,酸甜可口的小菜,简单又好吃。 小孩抓着小勺子笑眯了眼,幸好不是什么营养价值高但味道干巴巴的人鱼套餐,那些合成食品,吃在嘴里总有一股冷冰冰的机械味,感觉很不舒服。人鱼的味蕾是十分敏感挑剔的,君海澄就喜欢吃鲜嫩的果蔬和鲜美的肉,并且口味偏素,对营养剂、营养套餐、罐装食品什么的一向敬谢不敏。 幸好爸爸还有点身家,养得起他。小孩美滋滋地想。 不过…… “爸爸,今天早上干爹怎么没来吃早餐?又进森林里去了吗?”如今泰蒙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都是在巴德兰家解决,见饭桌上少了一个人,君海澄有点奇怪。 “他?哼!”巴德兰重重地哼了一声,脸色臭臭,“别管他,不来正好,省些粮食!”给君海澄碗里夹了个荷包蛋,“多吃点!” 君海澄在荷包蛋边上咬了一口,嚼嚼,笑眯眯:“好吃!” 伸出雪藕似的小手,也给巴德兰夹了只白白胖胖的包子:“爸爸也吃!” 巴德兰莫名不爽了一早上的心情登时恢复,包子平常,难得的是儿子的孝心。 君海澄忽然道:“爸爸爱吃包子,干爹也喜欢吃包子,留点给他么?” 巴德兰差点呛到,掐掐君海澄的小脸蛋:“小坏蛋,吃饭的时候不许说话!” “嘻嘻,知道啦。” 巴德兰就有点脸红。 过了一会儿,君海澄又道:“爸爸,干爹和我们一起过了这么多年,你好像还没有给他看过你的真面目,难道就这样瞒下去喔?” “那只蠢货,凭什么让他看?”巴德兰板着一张水泥墙似的脸撇嘴。 “干爹是家人么。” “谁说的,他只是个蹭吃蹭喝的赖皮!”巴德兰狠狠地咬了口包子,“还有你,澄澄,长大了不许学他,要变坏的!” 君海澄嘟嘴,软软糯糯地道:“干爹打回来的猎物都送到咱家了,这几年我们都没有花钱买过肉……” 巴德兰无言以对,事实么,只好再夹起一筷小菜,堵住儿子的嘴。 君海澄鼓着小腮帮动来动去,好吧,他还是不要当知心宝宝了,顺其自然好了,感情本来就是当事人的事,不在其中,不知其味,你一个还没谈过恋爱的感情小白痴参合进去指手画脚,成什么事啊?万一干爹就是拿着痛苦当快乐,爸爸就是拿着麻烦当情趣呢? 干爹,如果你想去掉前面的修饰语,请不要大意地继续努力! 这边父子两个刚刚吃完饭,斑斑收拾桌子,巴德兰换上工作服准备去地下实验室,君海澄挺着鼓鼓的小肚子走来走去的消食,门外就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标志性大吼:“牛牛,你干爹来啦!!!啊哈哈哈哈!” 一个黑壮汉上蹿下跳地跑进来,在人还来不及反应时猛地抱起君海澄,一边大笑一边转风车,嘴里还不停地说:“牛牛啊,想干爹没?想干爹有糖吃,不想干爹没糖吃!” “干爹,快放我下来!”君海澄尖叫。 “喔喔喔!”泰蒙哈哈大笑。 “泰蒙·乔达鲁斯!”一把锋利的小刀子甩过来! 泰蒙身手敏捷地闪开,抱着君海澄的小身子摇了摇,十分不舍地放了下来,小宝贝儿的身子还是那么柔软,还有一股甜甜的奶香味儿,叫人永远也抱不够。唉,泰蒙第无数次明媚而悲伤地感叹,为什么当初捡到小宝贝儿的不是他呢呢呢呢…… 君海澄被转得晕头转向,赶紧歇口气。 巴德兰阴测测地道:“我说过多少次了,我儿子名字叫君海澄,不是什么没营养、没内涵、跟你一样蠢的‘牛牛’!” 泰蒙不满地嚷嚷:“嘿,怎么蠢了,牛牛这名字多好听!我说当初起名字的时候就该叫这个,长大了也跟小牛犊一样健壮,真发起怒来连野猪都不敢招惹,威风,就是叫了你那秀气的名字,儿子如今才长得跟豆芽菜似的!” 君海澄摸着自己圆滚滚的小胳膊小腿,无语。 “爸爸,干爹,别吵了……” 巴德兰脸色已冷下来:“牛犊子一样的人鱼,我果然不能指望你的脑子。” 泰蒙不服气:“那才不会被人欺负!” “谁敢欺负我儿子?!” “他未来老公……” “放屁!” “我这会子没屁放!” 巴德兰气急,浑身低气压:“你滚!” 泰蒙根本不受影响,嬉皮笑脸的:“整天叫我滚,你累不累啊?哪怕叫我爬出去,好歹也换了个新花样呢!好了好了,澄澄,儿子是叫澄澄,行了吧?” 巴德兰胸口闷气散开了点。 谁知泰蒙接着道:“不过老不死的你也要承认,将来澄澄总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会和他在一起。虽然大家都知道伤害人鱼要蹲牢子吃子弹,可之前又不是没发生过对人鱼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例,虽然那个人渣死得不能再死了,但人渣这种东西跟野草似的,死了一茬还有一茬!所以啊,”泰蒙一脸唏嘘无限,猛地大吼,“只有拥有一巴掌拍死对方的实力,才不会被欺负!” 巴德兰:“……” 飞刀!飞刀!又见飞刀! “嗷——” “你们……真是够了……”君海澄头疼,又是这样! 虽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他还是忍不住摇头叹气,这两个人时不时就得鸡飞狗跳的闹上一场,跟结了几百年的仇似的,一个往东,另一个必要往西,一个说要屠狗,另一个必要杀鸡,总之,不跟你对着干,我就不爽! 为了他的名字,都不知已经吵过多少回了。 这辈子自己的名字是爸爸给取的,似乎冥冥中自有注定,巴德兰别的都不选,偏偏就选了海澄这两个字。按巴德兰的说法就是,看着顺眼,配自家宝贝儿子。 至于为什么姓君,是因为巴德兰去世了的人鱼阿爹恰好叫君璃。 君海澄不理会两个大人,迈着小腿跟着斑斑跑进厨房里,见锅里还蒸着十几个大肉包,小脑袋琢磨两下,登时明了,这是留给干爹的口粮呢! 爸爸就是嘴硬心软! 冲外面奶声奶气的喊一声:“干爹,别打架啦,吃早餐了没?厨房里还有爸爸留给你的肉包子!” 眼前人影一闪,泰蒙已经抱着包子吃得一脸梦幻,甚至还有疑似粉红色泡泡的东西从他身上飘出来,在虚空中组成一个大大的心形! 君海澄的嘴角就有点抽搐。 门外传来巴德兰恼羞成怒的声音:“那是留给狗吃的!” 气呼呼地下实验室去了。 泰蒙伸出大掌摸摸君海澄的小头,含糊不清地道:“你帕帕,如果论……忸怩的程度,天底下还真没谁比得上他的……” 君海澄点点小脑袋,确实如此,爸爸是很别扭的,随即又给了泰蒙一个鄙视的眼神,可你不也是甘之如饴吗? 泰蒙吃完“爱心”包子,拍拍肚子,将乖乖坐在小矮凳上陪着他的君海澄抱起来,在斑斑感动的眼神中走出厨房,这位爷一座山似的,在厨房里占了大半个早上的地盘,总算舍得走了。 开始清理厨房,端起装包子的大盆,斑斑非常人性化地感叹,这盆子……干净得都不用洗了,话说泰蒙先生你用得着吃完再吸溜着口水舔一遍么…… 08.朋友 日出日落,月升月沉。 巴德兰家依旧是在盘日星和银月星的交替中,每天过着热热闹闹活力十足的生活,而君海澄也依旧是在两位长辈毫无节制的宠溺下,继续在成为猪神的康庄大道上一往直前。 一日,君海澄在照镜子的时候,忽然惊觉,吓!对面那个珠圆玉润看起来很是可口的玉包居然是我咩?! 于是,君海澄决定要减肥。 巴德兰和泰蒙当然不肯答应,试图打消他的想法。 巴德兰哄道:“乖,小孩子就是要白白胖胖的才可爱,讨人喜欢。” 君海澄小嘴挂油瓶,才不要么,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就够了,不要可爱。 “咳咳,澄澄,来,看着干爹。” 君海澄瞅他。 泰蒙右手动作很是帅气地摸了两把自己永远不会冒头发茬的脑袋,忽然神情一肃,收腹挺胸,目视前方,聚气凝神,气沉丹田……当巴德兰和君海澄的神情也不由自主地凝重起来,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的时候,泰蒙慢吞吞地摆了个健美先生专用的姿势,开始显摆那身壮观到爆炸的肌肉…… “……”这是炯炯有神的父子俩。 君海澄呆愣愣的:“干爹,你这是干嘛呢?” “儿子,干爹是要告诉你一个道理,”泰蒙神情严肃,语气深沉,“真正成功的男人就应该像我这样,拥有英俊的面貌,魁梧的身材,强壮有力的肌肉。可是儿子,你已经五岁了,已经不小了,还瘦得跟豆芽菜似的,我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你整个儿拎起来,如今你还要减肥,这样下去,你连豆芽菜的位置都保不住了,哦~~干爹很忧心,很痛心,你什么时候才能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呢?” “……”这依然是炯炯有神的父子俩。 君海澄扑进巴德兰怀里:“爸爸我不要变成干爹那样子!” 巴德兰抱着儿子软软肉肉的小身子,似笑非笑的看看泰蒙:“放心,你干爹那种奇葩,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泰蒙皱眉:“老不死的,你这是鄙视我的肌肉!” 巴德兰冷笑:“那是,我倒是想鄙视你的脑子,问题是你有那东西吗?” 理所当然的,又是一场口水战。 等两人吵完了,才发现君海澄已经趴在爸爸的腿上睡着了,小脸蛋睡得红扑扑粉嫩嫩的,可爱如最纯洁的天使。 泰蒙沉默半响:“我要捏一下!” 巴德兰无视此人,抱着儿子上二楼去睡午觉,把人放到床上,脱了小鞋子,盖好小被子,君小猪一点都没被惊醒,依然睡得一脸幸福。 巴德兰微笑,轻轻捏了他的小脸蛋一下,转身下楼。 泰蒙坐在沙发上等他。 巴德兰看到泰蒙似乎有话要对他说,疑惑地问:“怎么了?” “我觉得,”泰蒙认真地道,“澄澄不能一直这样子。” “什么?”巴德兰不太明白。 “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让澄澄继续这样子过下去,他需要朋友,需要有人陪他玩,他成天一个小孩子呆在家里,太闷太无聊了人才会胡思乱想,还减肥呢!” 巴德兰默然。 自从他把澄澄抱回来,因为怕被人发现,小孩子的活动范围就被禁锢在这栋两层的小木楼和这个不算小却也不算大的院子里,能够陪他说话的也只有自己、泰蒙、斑斑这三个人。 可是自己经常忙于工作,动不动就在实验室里呆上一整天,而泰蒙是废奴村村长,一村的鸡毛蒜皮等着他去处理,还需要身先士卒带领人们到血色森林里去打猎,到最近的黑石镇上去出售猎物,也没有什么空闲时间。机器人斑斑则要忙着家务活,再说斑斑只是一组被规定好的程序,毕竟不是真正的人类。 有哪个小孩子的童年是这样形单影只的呢? 偏偏小孩儿乖得叫人心疼,从来都不抱怨…… “那……我再去捡一个回来,给澄澄作伴?” 泰蒙忍不住嘴角一抽,多么强大的口气啊,说得新生儿好像跟菜地里的大白菜似的,一捡一大把。 巴德兰危险地眯起眼睛。 知道老不死的又要发脾气,泰蒙赶紧摆摆手:“得,你我也知道,澄澄迟早要出现在人前的,不过他现在还是太小了,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讲太过危险,如今还是继续保持现状,我看看能不能到森林里面捉一两只小雪兔小雪狐什么的回来,让澄澄养着玩。” 楼上摊开四肢呼呼大睡中的君海澄还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和干爹因为他偶然而起的减肥念头,联想到了小孩子的心理状况,又联想到了他“寂寞孤苦的童年”,并且为此而忧心忡忡,如果他知道了,一定会哭笑不得地说:你们真是多虑了。 除去睡觉时间,他的童年可是很忙、很丰富多彩的。 像圈着院子的那面长满了野草青苔的石头墙,关在院子里的无论怎么逗也不会生气的四脚鸟,爸爸种的五颜六色的草药,攀爬在窗户外的那株星紫纹兰,阳台上那一大片瀑布似的紫藤萝…… 都是他游戏的对象。 还要忙着看斑斑怎样同时刷两个盆子,看干爹怎样怪模怪样的耍宝,看爸爸怎样越来越快的飞刀子…… 哪来的空闲时间去当忧郁小孩? 如果君海澄是个货真价实的五岁小孩,那巴德兰和泰蒙的担忧是非常合理的,窄小的生活空间,没有同龄玩伴,孤孤单单的,长久如此还真得弄出心理毛病来。但君海澄不是,他身心健康,吃得饱睡得香,神仙都没他小日子过得快活。 所以说两位长辈是白担心了。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仅仅在当天下午,君海澄就给“勾搭”回了一个小朋友。 君海澄睡醒午觉后,发现两个大人都不在家,喝了斑斑准备的香甜牛奶,就一个人跑到院子里玩,蹲在一棵梧桐树下捡金黄色的落叶。 然后院门被敲响了。 “砰砰——砰砰——砰砰砰——” 话说,巴德兰家会响起敲门声,也算是一件稀奇事,因为唯二两个会进进出出的大人从来不会敲门,巴德兰是自己有钥匙,而泰蒙是从来以破坏巴德兰家的大门为己任。 于是君海澄听到后就小小好奇了下,谁这么有礼貌呀?就抱着一堆金黄色的梧桐叶小跑到大门边,趴在门缝边上往外面看。 刚好对上一张灰黑扭曲的小脸,一双混合着焦虑、痛苦、绝望、又带着强烈的求生渴望的少年的眼睛…… 然后,少年就保持着一副瞅见了飞天猪、白日鬼、吃素老虎的惊恐模样,手指颤巍巍地指着他,嘴里发出几声闷闷的怪叫,翻着眼白,噗通倒地昏过去了。 “咦——”君海澄愣住了,这是怎么回事? 想打开门,发现大门被锁着,赶紧跑回屋里去,边跑边喊:“斑斑,斑斑,有开院门子的钥匙吗?外面有人晕倒了!” 等斑斑开了锁,君海澄和机器人通力合作,把大门外死尸状的狼狈少年弄回客厅里,放在沙发上,当然这项工作主要是斑斑在出力气,君海澄就意思意思一下,帮忙把人家那双破草鞋捡回来什么的。 少年小腿上受了伤,应该是被毒蛇咬了,伤口处流出黑紫色的血,附近的皮肤也黑肿起一大块,看着十分吓人。不过幸好少年有做过相应的保护措施,在伤口上方用脏麻布紧紧地绑了两圈,有效地减缓了毒素的蔓延,又嚼碎草药敷上。 在君海澄无限敬佩的眼神中,斑斑利落地给病人清理伤口,打蛇毒解毒剂,小孩儿心里嘀咕着,世上还有什么事是斑斑不会做的?会做饭,会打扫卫生,还能兼职护士,记得自己还在襁褓里咿咿呀呀的时候,连尿布也都是斑斑换洗的。 怪道干爹总是说,爸爸平生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捡回了斑斑,做得最败家的一件事,就是捡回了他……君海澄鼓起腮帮,哼,等他长大后一定要好好孝顺爸爸,至于干爹,等他心情好时会孝顺他一咪咪的。 少年脸色好了几分,斑斑只能做些简单的医治,具体情况怎么样还要等巴德兰回来了,亲自检查过才知道。 君海澄爬到沙发上坐下,两条小胖腿在半空中晃来晃去,盯着旁边少年的脸庞看,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在前世,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在初中高中肆意地玩闹,勾搭勾搭小美眉,扑腾扑腾运动场,可是在废奴村,这张稚气的脸庞却早早染上沧桑的痕迹。 君海澄看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一件事,伸出嫩得跟白豆腐似的手指,在少年的脸蛋上戳了一个窝,他想起之前这人看自己的表情了,跟见了鬼似的,让君海澄有点小郁闷,虽然他知道自己还是废奴村的黑户人口,可是至于这样大反应吗?我这辈子终于见到第四个人都没你这样。 殊不知,少年豆生当时的想法是:村子里关于黑巫医抓小孩子做残忍实验的传闻,原来是真的…… 豆生是废奴村里的小奴隶。 其实他原本不是奴隶来着,而是出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家庭,后来爸爸犯了事被送上法庭,柔弱无依的人鱼阿爹被强迫改嫁,自己和爷爷则流落到了废奴村。废奴村里的人过的都是高风险的生活,生存所需要的食物都得拿命去换,而豆生和他爷爷一老一小的,根本无法随行到危机四伏的森林里去打猎,只能靠在村子附近采摘些野果野菜来度日,饿得面黄肌瘦的。好在还有泰蒙会经常接济一下,泰蒙能力强,每次打猎分到的猎物也多,时不时就会送些东西过去。 豆生是个本质老实,也有点小聪明的孩子,他对泰蒙村长十分感激,但也明白人总要靠自己的,没有谁有义务帮助谁一辈子。 他知道自己还没本事狩猎野兽,所以他经常在寻找野菜野果的时候,把一些稀奇古怪的,比较有观赏价值的植物、石头、皮毛、鳞甲什么的带回来,等泰蒙去黑石镇时,他也跟着去,随便在路边摆个小摊子出售这些东西。 有些人是喜欢收藏点与众不同的东西的,豆生的东西一来是卖的便宜,二来冲着这些东西出自那凶名昭着的血色森林,还真有不少人买。这样一来,豆生虽然赚钱不多,至少有了点收入,能勉强养活自己和爷爷。 今天之所以会受伤,是豆生在偶然间发现了一株奇特的植物,花朵犹如火焰,叶子碧翠如玉,妖艳得简直能在瞬间夺去人的心神。 豆生当时便高兴坏了,他隐隐约约的知道,如果能把这株植物卖出去,也许自己和爷爷以后的生活就不用愁了,一时激动,竟然忘记愈是美丽的东西就愈是危险,贸贸然地跑上去就要挖取,结果就被护花的毒蛇给咬了。 之后豆生的神智就有些迷迷糊糊的,不知自己是怎样从森林里逃出来的,靠着潜意识,和一股意志力,跌跌撞撞地回到村子里,来到巴德兰家的院子门外。 近年来废奴村的人虽然对巴德兰的印象有所改善,但还是十分顾忌他黑巫医的身份,决计不肯靠近他家半步,有人需要治病疗伤,就通过不惧怕“邪恶力量”的勇敢的泰蒙村长来传话。 豆生也怕黑巫医,可是当时他都快死了,哪里还能想到这个? 等他半爬到目的地时,心里先松了一口气,那些充满血淋淋的肠子,支离破碎的内脏,燃烧着鬼火的双眸,闪着寒光的手术刀之类的阴森恐怖的传闻,一下子又清晰起来,偏偏此时,他发现门缝里竟有个小孩子在偷看他! 于是中了蛇毒后,硬撑着一口气没晕的豆生少年,终于被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给活活吓晕过去了! 可是豆生也是幸运的,他晕过去后,就不用知道后来巴德兰在他身上干了什么,否则豆生就不是吓晕那么简单了,他会直接被吓死的! 巴德兰和泰蒙晚上回家后,发现客厅里多了个人,泰蒙一瞅,嘿哟,居然是豆生那只小野猴子,正半死不活的喘着气呢!赶紧去了趟豆生家告诉他爷爷缘故,免得老人家担心。 而巴德兰则气死了,知道这倒霉鬼已经看到了自己藏得严严密密的宝贝儿子,登时就想直接毒死他,然后毁尸灭迹算了,不过被君海澄劝阻。 君海澄抱着自家爸爸的大腿,仰起一张可爱到爆的粉嫩包子脸,道:“爸爸,不要么,我们让小哥哥不要告诉别人就好了。” 二十四孝父亲巴德兰当然不舍得违背儿子的请求,抱起儿子亲亲,可又担心会暴露澄澄的存在,就有点犹豫不决。 最后还是泰蒙发话:“让豆生当澄澄的玩伴吧,这小子虽然有点小奸小猾,但本性不错,老实,也是个知恩图报的。” 巴德兰听了,对上君海澄湿漉漉的大眼睛,最终还是答应了,发狠道:“如果外面走漏了什么消息,我就活活剐他三千刀,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接下来,巴德兰爸爸开始循循善诱的教育儿子了:“这一次就算了,如果下一次又有陌生人来敲门,你应该怎么办?” 君海澄歪歪小脑袋:“救他……” “不对!”巴德兰否决。 “那万一人家确实是来求救的,而且病得快死了呢?” “那也不行!你怎么知道来人是个好的,万一是个骗子呢?把你拐走,你就再也见不到爸爸了。”巴德兰非常严肃地道,“所以,你应该怎么办?” 君海澄厥厥嘴:“不管他……” 巴德兰满意地点点头:“这就对了,就算他死在外头,也不用管他!” 泰蒙听的眼皮直跳,话说老不死的你确定这样教育孩子真的没问题吗? 瞧着又黏黏腻腻凑到一块儿的父子俩,泰蒙觉得好担忧! 但不管怎样,君海澄终于是交到朋友了。 09.朋友2 巴德兰家的石头墙外,一个皮肤灰不溜秋,看上去很有几分精灵古怪的少年正在那里伸长着脖子蹦来蹦去,旁边地上放着一个破草篮,用绿枝叶密密的盖着,也不知里面装着些什么。 少年小心地向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才压低声音喊道:“澄澄,澄澄!” 君海澄正在木棚子里给四脚鸟喂草,听到外面有人叫自己,小胖手轻轻拍了拍始终温温顺顺的四脚鸟的头颅,跑了出去,头上沾着一根干草在那里迎风招摇。 环视院子一周,没人,仔细听听,声音是从石墙外面传来的,又跑过去,在石墙边站住,叫道:“豆子哥,是你在外面吗?” 正在学蜘蛛爬墙的豆生一屁股摔到地上! 他赶紧爬起来,把破草篮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又龇牙咧嘴手脚并用地攀爬上去,一爬上墙头,就见君海澄正抬着头,眉眼弯弯的望着他,然后娇娇嫩嫩的小粉唇儿一张:“豆子哥!” 豆生十分无力地趴墙头上:“澄澄,打个商量呀,别叫我豆子哥,成不?” “不成。”君海澄笑眯眯。 豆子哥这个叫法是多么的别致有趣,尤其是看到被叫对象每次都一副青绿色的苦瓜脸时,君海澄就觉得更有意思了,所以更换称呼什么的,那是绝对不行滴。 所以说再乖的宝宝都有恶趣味的时候……或者说,这该归功于巴德兰爸爸孜孜不倦的教导? 君海澄揉了揉有点酸疼的小脖子,退开两步说:“豆子哥,你快点下来吧,趴在那里当风干腊肉咩?话说,那边明明就有大门,你干嘛不走,非要爬墙呢?” 豆生先把破草篮扔到草地上,然后瞅准了一块草皮比较厚的地方,直接从墙头跳下来,打了两个滚,缓解一下冲击力。 君海澄则把草篮子捡起来,一提,哎,提不起来?什么东西这么重?扒拉开上面的树枝树叶,就见篮子里装了四个红彤彤的不知名的果子。 “这是什么?”君海澄双手捧起一只仔细观察,颜色跟苹果很像,不过形状不像,反而像一只马蹄,散发出一股甜蜜蜜的味道。 “这种野果叫马蹄蜜,肉多汁甜,很好吃的。”豆生走过来蹲在君海澄身边,“听说人鱼就非常喜欢吃这种东西,不过马蹄蜜不常见,偶尔才会碰到,而且也不能人工种植,种出来的都没有野生的那种味道。” “马蹄蜜,这名字还真是贴切形象,一听就好吃。”君海澄偷偷流口水。 不过……物以稀为贵,马蹄蜜既然这么罕见,想必在外面售卖的价钱也不会太低,而且君海澄也摸清了一点这个世界的物价规律,凡是跟人鱼扯上关系的,为人鱼所喜欢推崇的东西,价格一般都会不合常理的高。 而这个有成为小奸商潜质的豆子哥,却把东西拿到他家来。 君海澄皱起两道淡烟色的小眉毛:“豆子哥,你还是把这些果子拿回去吧。” 豆生一愣,灰灰的脸蛋登时升起一层愤怒的薄红:“为什么?这是我特意给你摘的,难道你也像别人一样看不起我吗?” 君海澄不以为意,他成日家看爸爸和干爹互相飙气势,操刀子动拳头的干架,对小孩子的这点怒火还真没啥感觉,他只是很认真地说:“豆子哥,你把这几个马蹄蜜带回去,然后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养你和你爷爷。” “嘎?”豆生张大嘴。 明白自己是误会了,豆生不好意思的摸摸耳朵,小声道:“那个,澄澄,对不起啊,我还以为你嫌弃我送的东西……” 君海澄表示木有生气。 他说:“我们是朋友么。” 豆生是君海澄这辈子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朋友的陪伴所带来的乐趣,与长辈的爱护所带来的感觉总是不同的,比如说,他看到爸爸和干爹就想向他们撒娇,看到豆生就想让他向自己撒撒娇,好让他重温一下上辈子当大人的感觉……囧。 因此君海澄对这份友谊还是蛮珍惜的。 尤其是很多时候,君海澄常常在豆生身上看到自己昔日的模糊影子,曾几何时,他也像这个十五岁少年一样,在恶劣的环境里,那样努力而倔强地活着。 听到君海澄的话,豆生的脸色又不可抑制地红了起来,不过之前是因为生气,这次则是因为害羞。 话说,一个虽说不上人高马大但也有一米五多的少年,在一个短手短脚的小胖墩面前,忸忸怩怩的闹脸红,这画面真是怎么看怎么诡异,至少出门清倒垃圾的斑斑是这样认为的。偏偏两个当事人都不觉得,大的继续对着小的脸红红,小的则揣着包子脸用十分“和蔼慈祥”的眼神看着大的。 这难以理解的人类世界……斑斑吱吱嘎嘎的晃晃脑袋,又走回屋里去,今天泰蒙先生送来了一大块新鲜的牛腿肉,给小主人熬汤喝正好。 脸红了半天,豆生才吭吭哧哧地道:“对哦,我们是朋友……” 虽然才认识了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但他们确实已经成为很好的朋友了。 豆生想,他永远也忘记不了,那天他在黑巫医家的杂物间里,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清醒过来的时候,透过打开的窗户,看到的那一幕。 院子里高大的梧桐树下,一个穿着半旧的梅红色薄袄子的小孩子,正蹲在树底下,认认真真地捡树叶……蔚蓝色的天空,金黄色的梧桐,梅红色的衣裳,更衬得他眉目如画,肤白若玉,美如仙童。 豆生就傻愣愣的看着,一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死后升天了。 忽然一阵狂风吹来,吹落了满树金黄色的梧桐叶,也吹乱了地上那堆放得整整齐齐的梧桐叶,辛苦半天的成果就这样没了,小孩子呆了呆,正当豆生以为他会生气会哭闹时,他跟小老头儿似的,云淡风轻地叹了一口气儿,又不紧不慢地捡起了树叶,捡起了一片一片又一片…… 豆生当时心里就莫名其妙起了个念头,想着,如果我能把这个小孩儿抱回家里去养,那该多好啊! 当然,后来知道他是黑巫医的宝贝儿子后,豆生就被打击得再也升不起这个念头,巴德兰的手术刀会告诉你什么叫做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死后再活、活后再死,最终死的不能再死的! 不过,他们还是成为了朋友,他豆生也有朋友了,虽然是个还没长大的小朋友,嘿嘿嘿…… “豆子哥,豆子哥!”君海澄颇为苦恼的托着小下巴,怎么突然发傻了?现在的孩子哟,真是的。 君海澄当然不知道人家正在回忆当初,并且曾经还有过“绑架”他的念头,只不过碍于巴德兰爸爸的威慑力实在太过强大了,才迫不得已放弃了。 虽然嘴馋,但君海澄还是颇为不舍地把马蹄蜜放回篮子里,拿树枝叶子重新遮盖好,这要卖了换生活费的。 “啊,唉,澄澄!”豆生终于回过神来,阻止他的动作,固执地道,“这马蹄蜜本来就是摘给你的,你还送过我爷爷治疗旧伤的药,我爷爷都说用了之后晚上能睡个安稳觉了,难道我就不能送你一点水果吗?况且,从我们这里到黑石镇起码要走一天一夜的路,到时候这马蹄蜜都蔫了,卖也卖不了好价钱,你不要,你不要我就扔掉好了,鬼才留着它。” 一副你敢说个不字我就……耍赖给你看的样子! 被这噼里啪啦一串话砸下来,君海澄眨眨眼睛,好吧,这样推来让去的实在没意思,不就是几个果子吗?以后要是豆子哥有什么困难,再尽力帮忙就是了。 成熟果子的香味不遗余力地扑进君海澄的鼻子里,小孩虽然暗地里早已口水成河,不过表面上还是保持着一副淡定的样子,毫不客气地指挥豆生把篮子提到屋里去。四个马蹄蜜,爸爸一个,干爹一个,斑斑一个,自己一个,正好,今晚大家一起排排坐吃果果也挺不错滴。 见君海澄答应收下了水果,豆生就欢喜起来,笑得一口牙齿白花花的,让人瞅着心情也不由地跟着快乐起来,不过听到君海澄要他进屋,五官立刻苦成一团。 君海澄一下子就乐了,他当然知道豆生为什么会有这种表情,于是悄悄告诉他:“放心吧,爸爸和干爹都不在。” 巴德兰除了会对君海澄露出温柔神色,对其他人一向是凶神恶煞嘴巴子能刻薄死人的。不同于泰蒙早已形成免疫力,豆生只要靠近巴德兰三米之内,全身肌肉就会不受控制地僵硬;只要被巴德兰似笑非笑的眼角余光扫一下,两条腿就不由自主地发软;只要被巴德兰鬼气森森的叫上一声,他就能口吐白沫的直接倒下去。总之一句话,豆生就是患上了严重的“巴德兰综合恐惧症”,而且想来这辈子都是无药可救的了。 “啊哈哈……”豆生干笑几声,觉得有点丢脸,赶紧将马蹄蜜拎了进去。 君海澄摇摇小脑袋,其实爸爸真的不会吃人的,为什么这位豆子哥总是在脑补爸爸对他大卸八块抽筋扒皮的未发生事件呢? 叹息完毕,瞧着空荡荡的院子,君海澄眉间浮上一抹忧虑。 好像……爸爸和干爹这阵子都很忙,总是出去不在家,家里头储存的药物也大包大包的被带出去,消耗得很快,爸爸每天制药的时间也在不断延长。虽然他们都不说,也在自己面前表现得很正常,但君海澄觉察得出一定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并且极有可能……与变异兽有关。 虽然与变异兽毗邻而居了这么久,但君海澄并没有亲眼看见过变异兽,他更多的只是听见从身后浩瀚的血色森林里,隐隐约约传来的恐怖嘶吼,由于巴德兰怕他小会害怕,还常常会捂住他的耳朵,不让他听这些。 大家从来不在他面前谈论危险和死亡,所以他虽生活在险恶之地,却幸福得像个生活在后花园里的小王子一样,沐浴着盘日星的阳光,日子过得无忧无虑。 泰蒙经常带着人进森林里打猎,君海澄不知那是怎样一番景象,想来绝对不会让人舒服。他曾在深夜里很清晰地听过变异兽的吼声,那沙哑沉闷的声音里,带着对血肉的无比饥渴,和对破坏毁灭的强烈欲望,让人心颤。 仅是声音就这样,那真实的变异兽该是何等危险…… 豆生跑了出来,递给君海澄一杯热乎乎的牛奶,他自己手里也拿着一杯,咕嘟喝一大口,舒服得整个人都快飘起来了。澄澄家的好东西就是多啊,连牛奶也有,斑斑也好能干,如果他家也有一只斑斑就好了。 “豆子哥,血色森林是长什么样的?”君海澄忽然问。 豆生脸色一变:“澄澄怎么问这个?” 君海澄只说:“你告诉我么。” 豆生沉默了下,才说:“很漂亮,也很危险。” 这座森林为什么叫血色森林呢?就是因为死在里面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人的鲜血,早就把森林的土地都染红了。 “那变异兽呢?” “……那群恶心爱吃人的东西!” 那一瞬间君海澄看到了,豆生眼里极度的恐惧和厌恶。 10.危机 废奴村最近人心惶惶。 平日里的废奴村,生活虽然艰难清苦,但并不乏欢声笑语,偶尔村头树下,也会有三三两两几个衣衫褴褛的男人聚在一起,讲讲下流的黄段子,彼此发出心照不宣的嬉笑银笑,或者一起唾沫横飞愤世嫉俗的痛骂自己以前的主人怎么不好,用恶毒的话语诅咒他一辈子娶不到人鱼打光棍,又或者手痒了掰掰手腕子,言语不和了就拳脚相加打个群架什么的。 生活不乏活力。 但最近这类轻松场面却是很难看得到了,大家除去必要的外出活动,如打猎采果、汲水洗衣等,其余时间都是尽量躲在自己家里,偶尔露个面,也是带着一脸的心事重重。 村子看着空荡荡的,风一吹,就卷起漫天黄色的尘沙。 门上插着白绒花的人家越来越多,这种在废奴村里代表着死亡的花朵,在昏黄色的余晖里凄凉静默。 村长家里。 巴德兰阴沉着脸,对着满地的鲜血、痛苦哀嚎的伤员,眼里没有一丝波动,对旁人的窃窃私语也完全置若罔闻,只是专注于自己手上的事情。 拿刀子刮掉完全腐烂的皮肉,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被医治的人杀猪似的惨嚎一声,痛得想从地上跳起来,被巴德兰冷酷无情地按住,手上加大力度,继续缝针上药包扎,等他慢条斯理地做完这一切,某个可怜的倒霉鬼已经眼泪鼻涕糊了满脸,折腾去半条命了。 一时间,所有人都被巴德兰的残暴手段弄得噤声。 泰蒙铁塔似的抱着双臂站在一边,不禁咧了咧嘴,这老不死的,肯定是烦腻最近工作量太多了,搞得他连陪儿子的时间都没有,在这里拿这些倒霉鬼撒气呢!而且泰蒙十二万分确信,相比于折磨这些倒霉鬼,老不死的一定更想把刀子招呼到自己身上,最好戳个三刀六洞来消消气什么的。 咧完嘴,泰蒙脸色沉重下来,是啊,谁让村子最近死伤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呢? 血色森林里的变异兽也不知怎么回事,近来异常的活跃,到处能看到它们穿梭在茂密的树木荆棘间的危险身影,而且脾气越来越暴躁,动不动就与同类相残,或者撕咬虐杀其他的野兽——不为吃食,只是单纯的虐杀。 泰蒙带队进森林里去狩猎时,就发现里面除了变异兽压抑的兽吼,整座森林实在是静得让人毛骨悚然,不管是小如兔子地鼠还是大如老虎狮子都不见了影踪,连树上爱唱歌的飞鸟都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遍地残碎的尸块,在那里腐烂发臭。 一切都昭示着不详。 事实也果然如此,他们能找到的猎物越来越少,而死在变异兽利爪下的人则越来越多,像今天情况最为惨重,足足有五十个人一起进去,却只有七个人能活着出来,还包括断手断脚的在内,另外四十三个人都永远葬身在森林里面。 而最让人觉得恐惧的是,大家都察觉到,猎手们遭遇变异兽的地点离村子越来越近,它们的活动路线正在缓慢而坚定地延伸向森林边缘,也就是废奴村的方向。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的话,不用三四天时间,废奴村就会完全暴露在变异兽眼中,到时候所有人都会成为它们口中的美食。 此时泰蒙作为村长,肩膀上的压力真是前所未有的巨大,他爷爷滴,这极有可能是变异兽潮啊!如果是遇上一只两只,大家还有一拼之力,可如果是遇上几百几千只变异兽呢?怎么打?所有人一起赤着膀子大喊着“冲锋加油”,然后直接冲进变异兽嘴里死个干脆吗? 唯一能战胜变异兽潮的就是军队,可问题是,政府是绝对不会出动军队来拯救他们眼中的垃圾的,没准知道他们死了,还会鼓掌欢庆世界上又少了一群恶心巴拉的东西。 如今,想要活命,唯有自救。 将受伤的人分别送回他们家里去后,泰蒙敲响了平日里用来召集村民议事的钟声,巴德兰原本想早点回去陪宝贝儿子的,他一向不乐意跟太多人在一起,不过看见泰蒙凝重的神色,想想还是决定再多留一会,就当瞧热闹吧。 很快,全村五百多人都聚集到泰蒙家门前的空地上等候,看到光头村长大步流星地从屋里走出来,大伙儿齐齐向前一步,从这一细节就可以看出,泰蒙虽然二了点,但这么多年来还是颇得村民们的尊敬和信赖的。随后当一身乌黑长袍的巴德兰走出来时,大伙儿眼睛暴突,集体将周围的氧气抽空,然后不约而同向后一步,站回原来的位置。从这一细节也可以看出,巴德兰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虽已改善不少,但依然是一只恐怖的油腻腻的老蝙蝠! 本来泰蒙还为这明显的差别待遇,担心老不死的会不会伤心落泪什么的,想趁机安慰两句,告诉他自己绝对不会嫌弃他,谁知一看,人家压根就不在意,一脸傲慢地站到一边,都不带扫一下眼角儿。 村长大人的玻璃心就碎了一地,咋忘了,老不死的一向唯我独尊,除了澄澄宝贝,其他人在他眼里比空气也好不到哪里去! 好痛心哦~~! 痛心完毕,泰蒙肃正神色,开始向大家讲述最近血色森林里发生的种种异状,并且将废奴村极有可能会遭遇变异兽潮的推测说出来。 其实在泰蒙说之前,村民们已经或多或少猜测出一些了,尤其是亲自进过森林里打猎的人,对变异兽的变化更有切身体会,知道泰蒙的话并不是在危言耸听。可是知道归知道,大家在惊慌之余,毕竟还抱有一丝侥幸,想着,也许过几天那些该死的变异兽就正常下来了呢?也许它们会拐个弯儿到别处去了呢?没准突然全部得了暴病死了也说不定!如今,泰蒙将一切都明明白白地说出来,大家终于不得不面对,他们自己的命,还有他们跟随村长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园,几天后就会被全部毁灭掉的残忍事实! 人群里起了骚动,个别心理承受能力差的还低声啜泣起来:“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我一点都不想死啊……” 所有人都沉默下来,面容悲戚,是啊,他们都不想死,没有人想死,他们只是一群被驱逐的奴隶,为什么都只剩这一条贱命了,老天爷也非要收回去呢? 有人忍不住问:“村长,我们不能现在逃走吗?” 茫然无措的人跟着附和:“对啊,逃走吧,逃得远远的。” 他们大多数都是一群老弱病残,手里又没有武器,只要变异兽冲破包围住村子的那道高高的城墙,就能无比轻易地用利齿咬破他们的喉管,用铁爪撕碎他们的血肉之躯,绝对比吃豆腐还要容易。 没有人妄想过能靠着那道城墙抵挡住疯狂的变异兽潮,因此所有人都明白,变异兽来了,就是一个必死的局面! 泰蒙不由苦笑:“我也想逃,问题是,我们能逃到哪里去?”还有哪个地方愿意接受他们这群废奴?如果有的话,当初他们又何必来到废奴村? 冬鱼一向是泰蒙的得力助手,为人稳重可靠,泰蒙犯二、受伤或者有其他事时,就由他来处理废奴村的事务。 他想了想,说:“村长,我们能不能向黑石镇的镇长布鲁克求助?那老东西平日里也收了我们不少孝敬,再者,黑石镇离我们这里最近,我们这里遭遇兽潮,他那里未必躲得过去,不如大家一起合作起来,一同抵抗变异兽。” 泰蒙摇了摇头:“布鲁克那老奸鬼,除了自己谁也不爱,他知道兽潮来了,只会命令军队把自家守得严严实实的,哪会管别人死活!” 冬鱼也想不出办法了。 这时一个隐隐带着恶意的声音响起:“没关系,我们都知道泰蒙村长一向都英明神武,无所不能,一定有别的办法能带我们渡过难关的,不会让我们这些村民死掉的,对吧?” 冬鱼望过去,眉头一皱:“菲罗斯,你这是什么意思?” 一个五官颇为英俊的男人摊开手,满脸无辜:“我只是信任村长而已。” 冬鱼眼含不屑:“菲罗斯,你也不必在这里说些阴阳怪气的酸臭话,今天狩猎时,你为了自个逃命,把安鲁推出去的事情,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听到的人都用诧异的眼光看过来,尤其是安鲁最好的朋友加兰,眼里都快喷出火来,菲罗斯被看得有些难堪,试图解释道:“那只是我情急之下……” 冬鱼用鼻子哼了一声:“哦,原来情急之下,就可以害人的。” 菲罗斯恼羞成怒道:“你针对我干什么,现在不是在商量变异兽的事吗?” 冬鱼还想说什么,被泰蒙用眼神制止,现在确实不是争论这些是是非非的时候,还是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在几天后继续活下来吧!可惜,直到散会,也没人能想出一条活命的法子,他们似乎只剩下两条路,一是毫不反抗地被吃掉,二是反抗后再被吞吃入肚,结局都是死。 相信接下来的日子,废奴村无人再能安眠。 君海澄一个人在家吃完晚饭,就搬出小板凳,坐在门口等自家爸爸回家。双手托着圆润小下巴,君海澄看着夜色里的院子,觉得有点小小的不开心,爸爸又不能回家陪自己一起吃饭啊! 正想着,巴德兰就回来了,脸色不大好看,后面泰蒙也跟着走了进来,光头村长如今不仅在这个家的饭桌上占有一席之地,连睡觉的铺盖也搬过来了,就放在之前收拾出来给豆生养伤住的那个杂物间。 君海澄刚从小板凳上蹦起来,就被巴德兰弯腰抱在怀里,走进屋里去,然后关门。被关在门外的泰蒙摸着鼻子无语望天,只好爬上二楼阳台翻了进去。 君海澄搂着巴德兰的脖子问:“爸爸又跟干爹闹别扭了?” 巴德兰显然不想提起他口中的蠢货,颠了颠臂弯上软软香香的小身子,心中的怒火逐渐被温柔压过去,“澄澄今天在家里做什么了?” 君海澄在心里为干爹默哀一下,然后向爸爸报告今天所做的事情:“上午豆子哥来了,还送了马蹄蜜给我,然后我留他吃午饭,下午就在阳台上画画儿……” 君海澄没有说太多豆生的事,因为巴德兰对这个抢走儿子部分注意力的小奴隶,很不感冒,所以他只是捡自己觉得有趣的零零碎碎的生活小事说给他听,一时间,清脆悦耳的童音在小小的客厅里回荡。 巴德兰认真听完,忽然转过君海澄的小脑袋,目光对视:“澄澄,告诉爸爸,你想离开这里吗?” 君海澄愣了愣,抱紧巴德兰的胳膊:“爸爸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心里暗暗吃惊,虽然猜到最近肯定是出了大事情,但却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竟然要举家搬走吗?看来平静安乐的日子果真要结束了。 “乖!”巴德兰眼角有些湿润。对于君海澄,巴德兰是如同天底下所有的父亲一样,恨不得把天上的银月亮都摘下来送给他,可如今这玉娃娃似的小人儿,却要开始跟着自己颠沛流离。 “干爹和我们一起走吗?” 如今泰蒙在君海澄心目中的地位,并不比巴德兰差多少,二人都是他极为重要的亲人,如果可以,他当然希望一家人能永远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 巴德兰冷哼:“你干爹可了不得了,他是宇宙第一的大英雄,世界首席的大好人,过几天废奴村就要被变异兽潮淹没了,都不知有多少人私下里打着逃跑的鬼主意,就算被抓起来重新流放,或者直接杀掉,也多活了几天不是?可那只蠢货,居然还打算留下来跟变异兽打,瞧瞧,多么伟大的壮举!你干爹要做傻子,我们可不能跟他学,留他在这里跟变异兽好好地相亲相爱去吧!也许变异兽会看在他长得像同类的份上而放他一马!” 君海澄小嘴微张,好浓……好浓的怨气哦! 怪不得爸爸进门时脸色不爽,应该已经和干爹就走与不走的问题争论过了,爸爸要走,干爹不肯走,君海澄微微叹口气,其实他也明白,这两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理由。爸爸性情本就冷漠,对废奴村谈不上什么感情,大难临头的时候弃它而去是很自然的事,况且还有一个他,爸爸是绝对不会带着他留在这种危险之地的;可是干爹不同,干爹在废奴村投入过太多心血和感情,曾经作为一名军人,如今作为一位村长,他必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去保护他的村民,尤其是这里还有他重视的兄弟朋友。 “爸爸,如果干爹真的爽脆利落地抛弃他的同伴,他的兄弟,一走了之,你觉得他还是你认识的泰蒙吗?你会觉得开心吗?” 巴德兰扭头:“他死了我才开心!” 君海澄了解地点点头:“爸爸你又嘴硬了!” 巴德兰掐他小屁股。 君海澄叹气:“这也说不清怎样做是对,怎样做是错,只是各有各的坚持罢!” 巴德兰斜眼:“你才多大年纪,就说出这么老气横秋的话来?” “爸爸,”被当成小孩子的君海澄幽怨地瞟了自家爸爸一眼,“其实我都懂的。”你难过干爹要留下来送死,不肯和你一起走,然而干爹何尝不在难过自己要离开你,毕竟他是那么的……喜欢你。 一边是责任,一边是感情,君海澄想想如果是他自己面临这种选择,他又该怎么做呢?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兄弟不负卿!难呀! 当然君海澄不是圣人,他与巴德兰虽然不是血缘关系上的父子,但其情冷却如出一辙,只在意他所在意的,君海澄他最在意的就是巴德兰,如今泰蒙的选择,可以说是伤害到了巴德兰,小孩子瞅他干爹就有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尤其是那只大光头,好像有点配不上自家艳若桃花的爸爸哦? 巴德兰不知怀中小不点正苦恼地操心他的情感问题,有点心不在焉地和儿子笑闹,心里决定,干脆走的时候药倒泰蒙一起带走好了,总不能真的看着蠢货去送死吧? 君海澄忽然疑问:“话说,爸爸,好好儿的变异兽为什么要往我们这边来啊?还成群结队,怎么感觉这里有什么宝贝吸引着它们似的。” 此话刚说完,二楼就忽然传来一声大吼,泰蒙一副见鬼模样,手里捏着一张画纸冲下来:“老不死的,你看看这是什么?!” 巴德兰眼尖,一下子就看清楚上面的东西,也不由低声惊叫:“鬼焰花!” 洁白的纸张上,画着一株耀眼到夺人心魄的美丽植物,花朵犹如金黄色火焰,在白纸上热烈地燃烧,茎杆上生长出数片叶子,色泽翠绿欲滴,形状极其优美,仿佛还在微风中轻轻摇动。 君海澄一瞅:“咦,这不是我下午画的画儿?” 泰蒙和巴德兰齐齐诧异:“澄澄,你怎么会知道这种鬼焰花?” 鬼焰花,为什么这种美丽植物却有如此可怖的名字? 君海澄暗自疑惑,然后说:“之前豆子哥不是被蛇咬了吗?他当时就是想把这株花移植回来,说这花漂亮,估计能卖好多钱,可惜被蛇咬了。我听了觉得好看,就照他说的样子画出来了。怎么了?” 巴德兰和泰蒙互相看一眼,终于知道为什么变异兽会突然不正常了,原来祸根在这里。 11.兽潮1 进化,对于任何生命物种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它是如此神奇,充满未知的奥秘,好像无论人类的科学技术是如何飞速发展,你能够了解到的永远都是它的冰山一角,因为你总会在获得已知的同时,发现更多未知的秘密。 斗转星移,桑田沧海,这个世界总是分分钟钟的都在产生着变化,从一粒尘埃的飘飞与停坠,到一颗星球的毁灭与诞生。 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更好地传承种族的生命之火,不管是作为一个个体,还是一个群体,能够做的就是促使自己不断地进化,进化,进化,让你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弱小到强大、从残缺到完美,从而成为自然淘汰规律里胜出的一方。自生命诞生以来,不管你有意识到或者没有意识到,进化就已经成为我们融入血液里的一种本能,是人也好,是兽也好,是虫也好,都是在进化当中体现生命的存在。 而鬼焰花,则与变异兽的进化有莫大关系。 有很多人研究过变异兽爱吃人的癖好,有一种说法是,人体中有变异兽进化时所需要的某种物质,当它们积攒到一定的量,就会发生质的变化。不过这种说法还没有被证实,只是一种推测。 但鬼焰花,确切地说是鬼焰花结的果子,鬼焰果,对变异兽的进化有极大促进作用这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 鬼焰花开花时,带给人类的只是一种妖异却和谐的美感享受,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用处,但变异兽不同,它们能从极远的地方嗅到鬼焰花开时散发出来的隐秘香味,这种香味会使它们在生理上处于不受控制的亢奋状态,并且在本能的驱使下,去寻找香味的源头,潜意识的知道那里将会有自己最渴望的东西。 一株鬼焰花一次只能结一颗鬼焰果,并且结果之后立刻死亡,而每一颗鬼焰果的出世都会引来无数变异兽的争夺,其凶残、野蛮、血腥也不必一一细说,大家都能够想象得到。 能够吃下鬼焰果的变异兽,将有机会进化为一级王兽,王兽与变异兽相比,不仅速度力量更甚,其天性里的残忍嗜血也更上一层楼,更重要的是,王兽会产生一定的智慧,懂得组织变异兽来攻击人类,就像狼群里的头狼一样。 所以说,一只王兽带给人类的灾难,比一群变异兽造成的危害还要大,王兽的等级越高,就越恐怖,不过至今为止,人类还没有发现二级王兽的存在,这倒是一件值得烧高香庆幸的事情。 鬼焰果这种能帮助变异兽进化的神秘之物,早就已经引起了人类的极度重视,想想,如果能够利用它来当诱饵剿杀变异兽,肯定能发挥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是科学家能从中研究出变异兽进化的秘密,那就更好了。 不过鬼焰花鬼焰果一般是可遇不可求的,数量极少,而且常常有毒物看守,开花了结果了又有变异兽虎视眈眈,你想取得还真要做好随时送命的准备。在五大星系中,有很多国家都长期高价悬赏这两样东西,就算没有实物,只要你能够提供一条准确可靠的信息,也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奖金,足够你半生无忧了。 如今,在废奴村附近,就出现了一株鬼焰花。 它会给人带来无边的腥风血雨,还有你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巨大财富。 但知晓这件事的却是君海澄和豆生,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孩儿,一个虽然早早当家但毕竟碍于阅历所限的小少年;一个只拿它当故事来听,当绘画素材,一个看它长得奇特美丽,幻想着卖了之后好用金币淹没自己。两只娃都不知道鬼焰花出现的背后所蕴含的意义,因此都没有想过要向大人说起这件事。 于是泰蒙悔得肠子都青了,当初豆生受伤那会子,他为什么就只顾着看巴德兰怎么整治他,幸灾乐祸之余却忘记多问一句,他到底是怎么受伤的呢?如果他能多问一句,也许他早就捧着装着鬼焰花的小花盆,拉着老不死的一起快快乐乐地奔向美好的“钱途”,也没啥变异兽潮的狗屁事了。 可是如今,小金库没了!大家也要被变异兽当菜嚼吧了! 泰蒙悲愤地跳起来,冲进外面的茫茫夜色中,留下一串话:“我跟豆生那小混蛋,再加上冬鱼他们几个人,现在进血色森林里去找找,看看还能不能找到那东西,赶紧毁了!” “蠢货,现在是晚上!” 晚上的血色森林较之白天要危险得多!可惜,等巴德兰喊出这句话,人家泰蒙已经跑得连人影都不见,到处叫人去了。 巴德兰气死! 君海澄跑上二楼,抱着自己绣着星星紫竹叶的可爱小枕头,穿着小拖鞋吧嗒吧嗒的走下来,后面跟着斑斑,斑斑手里抱着一床叠得整整齐齐四方块儿的小被子,被面上的绣纹同样是星星和紫竹叶子。 巴德兰愣住:“儿子,你这是要干什么?” 君海澄抱着小枕头跑到他身边,伸出一只手,抬头瞅着自家爸爸。 巴德兰失笑,抱起这个叫人怎么也爱怜不够的宝贝蛋,放到腿上坐好,亲亲他的包子脸,重新问:“怎么把枕头被子都拿下来了?” “今晚和爸爸一起在客厅里睡觉。”君海澄一边说,一边指挥斑斑把小被子放在沙发上,然后开始准备打地铺事宜。 巴德兰听了纳闷:“为什么要在客厅里睡觉?回房间里睡觉不是更舒服?” “咦,”君海澄惊奇地道,“如果不等到干爹回来,爸爸你睡得着么?” 睡不着吗?巴德兰皱眉沉思,好像是不大睡得着的样子……哼,他算个屁啊,凭什么自己睡着睡不着的问题要跟他扯上关系! 然而最后,斑斑还是奉命把巴德兰的枕头被子都拿了下来,把长沙发的靠背放下铺开,形成一张沙发床,父子俩齐齐在客厅里打地铺等泰蒙回家。灯没有完全熄灭,大门也没有全部关上,这样只要泰蒙一走进院子,他们就可以看见他。 巴德兰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居然会对一只光头这样牵肠挂肚…… 记得刚认识的时候,他明明对这个人讨厌得要死,愚蠢、傻瓜、丑八怪之类的词说得冰冷无情,毫无压力。有时候巴德兰会进血色森林里采集一些药物,泰蒙通常会凑上来,摆出一张大白痴笑脸说要跟着一起去,虽然心情超级不爽,但巴德兰通常也不会拒绝。因为那时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有个免费劳动力可以供你奴役,遇上变异兽的时候,还可以将他推上去吸引变异兽的注意力,自己安全撤退回家,多划算啊!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习惯了这五年来的日夜相伴、打架斗嘴,他看这只光头也不那么讨厌了,渐渐的,还觉得蛮顺眼。 光头进血色森林了,同一件事,以前他想着,死在里面别再出来讨人嫌了吧!如今他念着,蠢货!你最好平安回来…… 君海澄穿着小睡袍,窝在巴德兰怀里,让爸爸用手掌给他揉软乎乎的小肚皮,时不时瞄瞄外面,树影摇曳、黑沉沉的一片。 其实小孩子心里头也挺后悔,谁能想到引发变异兽潮的罪魁祸首,竟然是“豆子哥历险记”里头的那株金翠二色的美丽植物呢?豆生也就算了,人家是个真真正正的十五岁少年,又一直生活在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废奴村,可他业已两世为人,居然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这花的出现,与变异兽异常之间的关系。 果然是包子皮披久了,吃得太肥了,有靠山不用愁了,前世那点子危机意识就丢到爪哇国去了么? 但愿今晚所有的变异兽都睡着了,但愿干爹、豆子哥他们能完好无损地回来,自己在意的人受伤流血死翘翘什么的,真的是一件很讨厌很讨厌的事情。 时至深夜,人还是没有回来。 无论如何也睡不着觉的巴德兰,只觉得心里越来越慌,干脆爬起来,用小被子把儿子裹得紧紧的,免得他着凉感冒,然后抱起来走到许久未用过的,搭在二楼楼顶上的木制了望台上,眼光越过八米多高的石头城墙,望向夜晚的血色森林。 君海澄从被子里艰难地钻出颗小头来,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小孩子爱困,撑了大半夜,后来就忍不住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感受到巴德兰上楼梯时的震动,才又醒了过来。 秋天的风不冷,却凉浸浸的,吹到人脸上,十分醒神。 往外望过去,夜晚的血色森林,雾朦胧一片,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像有无数张牙舞爪的怪兽在撕咬盘旋,加上时不时传来的变异兽暴躁凶残的怒吼,天地之间到处都飘溢着邪恶的气息,令人头皮发凉。 不单只巴德兰父子在自家屋顶上看,还有不少人爬到城墙上去眺望,在静默的黑暗中,陆陆续续地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火。 君海澄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虽然看不清楚他们长什么模样,不过也足够新奇的了,这么多活在几万年后的人啊!其实跟地球二十一世纪的人长得也没啥区别……话说他不是早就知道了么?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 又等了三个小时,依然不见人影,这下子差不多全村的人都出来了,紧张与恐慌的情绪在不断蔓延。 进去找鬼焰花的人,泰蒙是村长兼村里最强武力的勇士,同时还是这群废奴的精神支柱,冬鱼平时为废奴村出谋划策,本身能力也十分靠前,还有其他几个人都是身经百战的猎手,要是这些人有个什么好歹,那对即将面对变异兽潮的废奴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豆生的爷爷马瑞,一位已经一百八十多岁的白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木拐杖颤颤巍巍地站在家门口,翘首以盼,等自己的孙儿回家…… 巴德兰的眼神越来越冷,裹在黑袍里的瘦削身子竟隐隐颤抖起来,君海澄心中一颤,伸出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叫了一声:“爸爸!” 巴德兰拍拍他的背,低声说:“别怕!” 君海澄咬咬唇,乖乖点头,我不怕的,所以爸爸你也别怕好吗?你不是常说干爹是蠢货,蠢得连老天都懒得收他吗?干爹他,一定能够平安无事回来的! 天际已隐隐露出一丝曙光。 菲罗斯站在城墙上,眼眸深处闪烁着笑意,但脸上却一脸沉痛,十分悲伤地说道:“现在都还没有回来,看来,村长他们都已经……唉,凶多吉少了!” 登时就有崇拜泰蒙的人反驳他:“胡说!村长那么强大,怎么可能会有事?” 菲罗斯阴冷而笑:“他怎么就不会有事?村长也是人,又不是神,该死的时候还是要死,我只不过把事实说出来,你不喜欢听,那是你的事,我只说我的。” 那人顿时气得脸色通红,握紧铁拳,就要扑上去打这个小白脸一顿,被站在他旁边的加兰拦住,那人挣扎着嚷道:“加兰,你放开!你忘记安鲁是怎么死的?就是被这个无耻小人害死的!如今又来诅咒村长,老子要一拳打爆他的脑袋!” “冷静点,凯!”加兰低声吼道,想起自己惨死的好朋友,加兰看向菲罗斯的眼神带着毫不掩饰的恨意,“我当然知道安鲁是怎么死的,但是现在村长他们还生死不明,我们这里还不能乱明白吗?先让他再得意一下!哼,不就是嫉妒别人比他强大比他得人心吗?禽兽不如的东西!” 菲罗斯脸色铁青,恶狠狠地盯着加兰,忽然古怪一笑,声音轻柔:“是我想错了,泰蒙他一定活得好好的,想想,那可是吞噬人命无数的血色森林啊,谁会那么傻,居然大半夜里跑到里面去送死?泰蒙可不傻啊!”说着说着,脸色陡转狰狞,“所以!我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进血色森林,他们早就跑了!把我们留在这里当真正的傻子才对!” “你放屁!”凯一下子挣脱加兰的手,一拳砸在菲罗斯俊美的五官上! 菲罗斯痛喊一声,眼睛也红了,不去管流血的鼻子,一脚踹中凯的小腹,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厮打起来,你恨不得吃了我的肉,我恨不得撕了你的皮! 这下子加兰和周围的人也没再拦着,实在是菲罗斯的话太过分了,惹了众怒,泰蒙是个什么样的人,废奴村里的人都十分清楚,试问村里面有几个人没受过泰蒙的恩惠?反而是菲罗斯,虽然样貌不错,但心肠歹毒,前一刻与你笑语盈盈,下一秒就能为了自己把你置之死地,熟知他性情的人都不愿意和他深交。 菲罗斯对泰蒙的嫉妒之心,村民们也都知之甚详,平日里也就算了,只当耳边风,可如今泰蒙为了大家不顾危险夜入血色森林,还一夜未归,所有人正沉浸在极端的感动与极端的担心中,这种时刻,菲罗斯却无情无义地说起了风凉话,甚至怀疑侮辱起了泰蒙的人格,这就得罪了所有人了。 巴德兰冷冷地看着那边的混乱,如同看着一堆死人。 在他怀抱里,君海澄安安静静地睡着了,小眉头未曾展开。 这时,不知谁喊了一声:“别打啦,别打啦!村长他们回来啦!” 巴德兰精神一震,赶紧看过去,果然,几个小小的黑点正从血色森林那边快速跑过来,跑得近了,就清楚看到,跑在最前面的是豆生,跑在最后面的是泰蒙。 “村长回来啦!”所有人都欢呼起来,泰蒙一回来,大家就有主心骨了。 不过巴德兰却没有那么乐观,呵,瞧瞧这群回来的人脸上那比死了全家还要难看的神情,就知道变异兽潮的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没准……情况更严重了。 果然,泰蒙一回来,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嘶哑着声音大吼:“所有人,所有人听着!现在,立刻回去收拾东西,逃!有多远逃多远!” 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是怎么回事? 凯肿着脸着急地问:“村长,出什么事了?” 泰蒙刚想说话,结果剧烈地咳嗽起来,吐出一口血,旁人连忙递上水壶,泰蒙接过来喝了一口,才气喘喘地道:“这次闹大发了,他爷爷的,五棵鬼焰花!我们废奴村附近居然出现了五棵鬼焰花!这下整座血色森林的变异兽都要被吸引过来了!到时候别说废奴村了,连黑石镇,连整个菲克市都逃不过去!” 环视所有惨白着脸的村民一眼,冬鱼接着苦笑道:“那花是毁不掉的了,已经有变异兽赶过来守着,所以,趁现在还有时间,大家赶紧逃吧!” 有人讷讷地道:“可是,逃到哪里去呢?” 泰蒙歇过气,吼道:“你就撒丫子跑吧,总之别留在这里!到时候,我想也没人有空来处理我们这群回到安全线内的废奴!快去收拾东西!都愣着等死?!” 被泰蒙一吼,所有人都死命往家里跑,翻箱倒柜,跑进跑出,收拾行李;呼朋唤友,大哭大叫,到处都是一片嘈杂。废奴村,全乱了。 看着这一切,泰蒙无力地扶着光头。 其实刚开始猜测有变异兽潮的时候,泰蒙还曾与冬鱼等几个得力手下商量过计策,可以让各家把地下室挖深挖大,等变异兽来时就躲进去,变异兽走后再出来,没有地下室的人家就暂时并到有地下室的人家里去。这个办法其实是可行的,但有前提,一是变异兽逗留的时间不能过长,否则里面的人会被饿死;二是地下室上面的重力不能过大,否则里面的人会被直接压扁。 如今,这条计策是行不通了,倾巢而出的变异兽足以将废奴村从上到下毁得彻彻底底。五棵鬼焰花啊,这些丑陋的家伙要全疯掉了! 泰蒙托着疲累至极的身体,来到巴德兰家,又一次破门而入。 巴德兰抱着君海澄,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泰蒙傻兮兮地笑:“啊,老不死的,我们带着儿子一起逃命吧!” 12.兽潮2 盘日星照常升起,洒下光辉万丈。 可惜此时此刻,废奴村的人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那从血色森林里吹来的秋风,早已把人心都凉透了。 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重要的东西打包好,不重要的东西抛弃掉,挂在墙上的风干腊肉要记得带上,放在床底下的几块兽皮也别忘了,无聊时刻的木雕就别带了,垃圾堆里捡回来的长枪模型也不要了吧……只是叫人觉得心酸的是,明明很忙,明明很有目的,但人们行动中、神情里偏偏都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茫然。 要离开了。 废奴村里的每个人都想过要离开,可是离开了又能够去哪里呢?离开就能够找到一个比废奴村更好的地方吗?慢慢地,他们心中那股强烈的念头淡下来了,开始安心在废奴村住下,日出而耕,日落而归,久而久之,就对这个简陋贫穷的地方产生了归属感。 这是我们的家园!这是我们费尽血汗,一块石头一根木头一片砖瓦,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家园!如今,它却要被我们抛弃了! 有些年纪大的无牵无挂的老人,还有些实在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并没有随着大家一起收拾东西逃命,而是坐在门口边,微笑着向其他人告别。冬鱼等几个忙得焦头烂额,到处帮忙督促村民们快点逃命的人,想过来帮他们打包行李,并允诺到时候带他们一起逃走,结果被阻止。 一位双眼俱瞎的老人还冲冬鱼破口大骂了一顿,说这都什么时候了,还乱发慈悲心,感情你平日里的智者名头都是吹牛皮吹出来的?带着他们逃跑?逃个屁啊!亏你想得出来!他们已经走不动啦,不想去连累别人,能够死在自己生活过热爱过的家园里,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快滚快滚!别来浪费他们等死的浪漫时光! 最后冬鱼几人也只能忍着泪咬牙走开。 等盘日星升上中天的时候,村里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巴德兰一家,豆生一家,冬鱼、凯、加兰三条光棍,不愿走的老人和残疾人,还有一个菲罗斯。 黑巫医家。 斑斑正在客厅里忙着打包行李,尽量将行李压缩减少,这样在走的时候也方便些,不至于太过累赘。它忙上忙下,跑前跑后,衣物、药品、食物、钱财……忙得机器都冒出青烟来了,而此时泰蒙和巴德兰两个人却不在。 在这个节骨眼子上,他们的儿子生病了。 昨晚上巴德兰抱着君海澄当望夫石,吹了半夜凉风,虽然当时君海澄被小被子裹得严严密密的,但毕竟是小孩子的身体,抵抗力不强,是一点都不能马虎大意的,所以今天一早就开始发烧了。 君海澄从小就一直是个健康宝宝,别说感冒发烧,连咳嗽都没一声,此时突然生病,烧得小脸蛋通红,登时把巴德兰和泰蒙都给吓坏了,要知道新生儿都是很脆弱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夭折!因此这两个见面不是吵就是闹的的老冤家,居然难得的安静下来,齐心协力,紧张兮兮地守了一个早上。 君海澄躺在小床上,只觉得头疼欲裂,浑身软绵绵的使不出劲来,想跟爸爸和干爹说两句话,让他们不要担心,谁知喉咙都肿痛起来了,哼出来的声音跟刚出生的小猫似的,小得可怜。 很不舒服…… 很想忍着…… 但眼角的泪还是一滴一滴地滑落下来。 他不喜欢生病的感觉,因为这会让他忆起上辈子在病魔的阴影下,苦苦挣命的日子,虽然如今他已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没有心脏病,也不会突然间就不能呼吸,但深藏在心底里的那抹余悸,却并没有完全消失。如今又生起病来,那一丝软弱和害怕就爆发出来了。 见儿子难受得哭了,巴德兰和泰蒙只感觉心尖子被人戳了几刀,那个疼啊! 尤其是巴德兰,自己还是个医生呢,结果此时儿子病了他却无能为力,明明药已经吃下去了,但情况就是不见好转。昨夜他怎么就那么糊涂,竟然抱着澄澄吹了一夜冷风呢?想想缘故,忍不住转头狠狠地瞪了泰蒙一眼,都是这混蛋的错! 泰蒙手里拿着给君海澄擦汗的小猫毛巾,满脸无辜,他又怎么了他? “爸爸,渴。”君海澄迷迷瞪瞪地哼哼。 巴德兰赶紧到厨房里接了一大杯温开水,加入少量的盐,刚想端上楼去,又觉得这样喝着不大方便,便把儿子从前喝奶用的奶瓶找出来,洗干净了,把淡盐水装进去,再拿到君海澄住的房间里。 嘴里叼着奶嘴,君海澄一边努力喝水,一边忍不住拿悲愤的眼光去瞅自家爸爸,再过些日子他就六岁了,六岁了!现在居然还叫他咬奶瓶!奶瓶!好丢脸呀…… 可巴德兰和泰蒙一点都不觉得丢脸,他俩早被萌杀了! 虽然平日里爸爸和干爹的审美标准天差地别,没有一点默契可言,但看到乖乖的小儿子红着小脸,抱着奶瓶吸啊吸啊吸啊时,两个人身上都不约而同地冒出了粉红色泡泡,心里只能想着两个字:可爱! 喝完水,君海澄感觉好受了点,在爸爸和干爹的共同守护下,那些遥远而哀伤的记忆仿佛也随风远去,终于安然沉入了睡眠之中。 君海澄刚刚睡熟,外面就传来冬鱼着急的喊声:“村长,又出大事了!” 泰蒙眉头一皱,走下楼去。 冬鱼有些束手束脚地站在黑巫医家里,这还是他第一次进到这里来。心情倒不是惧怕,冬鱼不缺胆识,对巴德兰黑巫医的身份没什么忌讳,他只是着实吃不消巴德兰那张嘴,真是太毒太毒了!一旦惹他不爽了,开口就能把你讽刺得恨不得以头抢地直接去死,所以自从他发现泰蒙的情感,就一直怀疑自家村长的口味要重到何种地步,才会看中这货……虽然这个世界人鱼资源短缺,两个男人在一起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但你好歹找个温柔点的吧? “怎么回事,冬鱼?你小子还没逃?”泰蒙拍拍冬鱼的肩膀。 冬鱼回过神来,呲牙咧嘴地揉了揉肩膀,赶紧向泰蒙说起一件事。 原来菲罗斯没有尽快逃走,特意滞留到现在是有目的的,他一直对之前的事情怀恨在心,尤其是对始终压在他头上的泰蒙,更是恨之入骨,就想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关上村口大门把里面的人封死。现在变异兽潮正步步紧迫而来,只要阻挡他们一天半天的时间,里面的人就死定了!但显然老天也不愿让菲罗斯的毒计得逞,他的小动作被豆生的爷爷马瑞当场发现了,结果菲罗斯居然干脆撕破脸,把马瑞给杀了,然后放了一把火就逃走了。 现在秋高气爽,废奴村里木制房子又极多,火一旦燃烧成势,就无法扑灭下来,幸而冬鱼他们发现动静及时赶来,否则还真是没死在变异兽嘴里却死在自己人手里。 “豆生他呢?”泰蒙脸上黑沉沉的不复笑容。 冬鱼叹口气说:“那小娃子伤心疯了,抱着他爷爷的尸首大哭,拿着刀就要去找菲罗斯报仇,哪还找得到人啊?我已叫加兰看着他,别让他乱来。” “他爷爷的!”泰蒙低咒一声,“以后再找那该死的王八蛋算账!你们也别再拖沓了,赶紧跑路,至于豆生,他跟着我。” 冬鱼道:“村长,我和加兰、凯都商量好了,我们也想跟着你。”泰蒙是个很好的领导者,同时也是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跟着他绝对比自己乱闯要好得多。 泰蒙想想,自己如今也是拖家带口的,儿子还在生病,未来老婆除了能用毒,一点武力也没有,多几个人照应也好,况且冬鱼等人品性绝对信得过,就点头答应了,“立刻回去收拾东西,十分钟后我们就在村口集合出发!” “是!”冬鱼应了一声,就去通知别人,临走前扫了一眼客厅里的行李,心里有点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多小孩子用的东西? 当然很快,等到所有人集合起来的时候,冬鱼的疑问就得到了解答,感情自家老大不仅仅是跟黑巫医未婚同居,苟且苟且,连孩子都已经搞出来了!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未婚同居,未婚先孕,未婚生子啊啊啊啊! 不只是稳重的冬鱼,加兰和凯两个高高大大的男人也都是嘴巴张得老大,一副无以伦比的蠢相,在同一个村子里住了这么久,他们竟然没有发现身边竟有一个珍贵的新生儿?! 不过现在不是八卦震惊的时候,脚底下已隐隐传来万兽奔腾时的响动,那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压得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 “走!”泰蒙一声低喝! 七个人、一只四脚鸟迅速跑动,在盘日星的照耀下,奔向未知的远方。 身后的废奴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到与浮云一起化作天边的影子。 豆生一边跑一边擦去脸上的眼泪,咬着牙忍住不回头,直直地看着前方,心里在疯狂呐喊:爷爷,你安眠吧!我一定会活下去,给你报仇! 在泰蒙他们的身影在地平线上完全消失的时候,废奴村的石头城墙上,悄无声息地冒出了一颗巨大狰狞的黑色头颅,碗大的眼珠子里布着一层网状血丝。它忽然抬起头朝空中嗅了嗅,又垂头,静静地盯着这个简陋的人类建筑物。 “轰隆——” 仿佛牢不可破的石头城墙,破了。 随后,缺口里又出现了两只怪异生物,浑身长着细密的鳞片,前肢短小,后肢粗长,头上只生有一只灰褐色眼睛,同样布满血丝。它们后腿在石头上一蹬, 几个跳跃,那两只冷冰冰的带着无限虐杀欲望的独眼,就迅速消失在了寂静无声的残破木屋之间。 “啊——!!!” 那是人临死前,留在世界上的最后的声音。 接着第四只、第五只、第六只、第七只……一只只恶心丑陋的变异兽从血色森林里走了出来,身上或多或少挂着斑斑血迹,它们嘴里发出兴奋的喘息,睁着全是血丝的兽瞳,急不可耐地冲进了人类的聚居地…… “它们来了!!” “到地下室里去躲!!!” “阿华死了!阿华死了!呜呜呜呜!” “这群怪物,老子本来就没打算活,跟你们拼了!!!” …… 半天后,此起彼伏的惨叫渐渐停歇了,一只变异兽敏捷地跳上墙头,嘴里叼着一只血淋淋的人腿,往墙外的血色森林望了望,一阵恶风吹来,壮阔如海洋的森林翻起无数深深浅浅的绿浪,属于原始的野性的浩瀚气息扑面而来。 人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变异兽张开满嘴带血的獠牙:“桀嗷嗷——” “桀嗷嗷——”无数变异兽仰天长嚎。 泰蒙忽然停下脚步,若有所觉地回望一眼。 紧跟在他身后的凯赶紧刹车:“哎哎哎,村长,您这是咋了?” 泰蒙没有回答,从巴德兰怀里接过还在昏昏沉沉发着低烧的君海澄,亲亲他依然微蹙着眉头的稚气可爱的睡脸,只道:“再跑快点!” 凯看得羡慕:“我也好想亲一下……” 冬鱼被他气死:“现在还发什么神经,不想死就听话,跑!”一边拉过旁边的豆生,他注意到豆生的呼吸已经十分急促,小胸脯跟拉风箱似的剧烈起伏。也是,还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刚刚经历过大悲大痛,又马不停歇地跑了这么久的路,难为他居然咬牙跟得上,也没有抱怨过一句。 谁知,冬鱼的手被豆生狠狠拍开,少年双眼里全是倔强,紧了紧自己背上的小包袱,抿着嘴继续大步往前跑。冬鱼忍不住苦笑,这小子力道还挺大的,瞧瞧,他的手都红了。 一行人紧赶慢赶,恨不得生出两只翅膀来好飞着逃命,中午出发,直到天黑之前,他们在6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内,硬是靠着双腿跑了100多公里。泰蒙、冬鱼、凯和加兰四个大人基本上没有休息过,而且还要负责探路、警戒、扫尾之类的工作,累得像狗一样,伸出大舌头直喘气。豆生在半路上就支持不住了,被大家轮流带着跑,偶尔作布袋状挂在四脚鸟脖子上休息一下。 至于巴德兰,他成天关在实验室里,论起体力还比不上豆生呢,尤其是他怀里还抱着一个生病的小孩子,原本就苍白的脸色看起来更不好了,大家瞅得心惊胆颤,就怕他突然倒下去。最后泰蒙硬是在四脚鸟背上的大包小包中挖出个窝来,把黑巫医搬上去,种在窝里头,虽然形象是难看了点,好歹能跟上了不是?而且四脚鸟跑得平稳,孩子也能睡得舒服点。 巴德兰铁青着脸,屁股下刚好坐着一大包肉干,在别人的憋笑声中,用眼光死命刮了泰蒙一层皮,这只蠢货! “唔唔……”君海澄软软地呜咽。 巴德兰赶紧掏出奶瓶给他喝了口水,小孩又半梦半醒地睡了过去,这回是真的睡着了,不像之前颠簸得跟怒海行舟似的,连胆汁都快呕了出来。 一路上有惊无险,算是平平安安地过来了。 天快黑时,大家非常好运气地找到一个山洞,打算在这里住一夜,巴德兰在洞口外洒了很多驱兽药,泰蒙几个人小心地设下几个陷阱,然后又砍了一些荆棘藤萝回来做伪装,做完这一切,天色就完全黑下来了。 山洞里燃起了火堆,火光映在每个人脸上,全是疲惫。 晚饭是简单的肉干加水,大家草草吃完,设定守夜人的顺序,就各自去找干净地方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继续努力逃命,不抓紧时间休息不行。 巴德兰没有吃肉干,这东西在他屁股下放了大半天,心里有阴影,泰蒙在心里骂了几句“瞎讲究”,最后还是东摸一下,西摸一下,找出两块干面包,给这位大爷递了过去,巴德兰大爷瞄其一眼,赏脸吃下。 斑斑是家用机器人,要它跟战斗型机器人似的在山路上奔跑是不大合适的,因此巴德兰就让它暂时进入休眠状态,放到那堆行李中去了,斑斑休眠了,自然就没有美食吃了,只能吃这种硬邦邦的石头! “我们是要去哪里?”巴德兰问。 “浮虹城。”泰蒙说完直接在巴德兰身边躺下,几秒钟后,呼噜声响起。 巴德兰一边轻轻拍着儿子的小身子,一边寻思关于浮虹城的信息。虽然浮虹城名义上也是属于菲克市名下的领地,可是暗地里又不归菲克市管,很多人都知道,就连菲克市市长看见浮虹城的管理者,也得好声好气地赔笑脸,原因只有一个,浮虹城的主人是首都星的人。 巴德兰没兴趣关注为什么首都星的人要来这个落后星球上占地方,不过他清楚浮虹城确实是目前最好的去处,首先,它离血色森林相对较远,有一个较为英明的管理者,有一支实力强大的军队;其次,浮虹城的政策比较开放,废奴同样可以在那里找到一份工作,虽然很脏很累很受歧视,但总算不会被人拿枪指着直接驱逐;再次,它有这个星球上唯一的一个宇宙飞船运输站,就算到时整个星球都沦陷在变异兽的爪牙下了,他们也能够争取通过飞船离开这里。 看看打呼噜打出鼻涕泡的泰蒙,又看看怀中体温已经渐渐正常下来的澄澄,巴德兰默默地想,希望能平安走到那里。 13.空间 下半夜,君海澄醒了过来,依旧一动不动地窝在巴德兰怀里,望着地面那堆 已经熄灭掉的柴火,怔怔出神。 他在发烧的期间,好像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 合目而睡后,恍恍惚惚的,他感觉自己好像再次变成了一抹幽魂,在浩瀚无垠的天地间飘飘荡荡,但又有一股风一样的奇妙力量在慢慢牵引着他,然后,他就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虚空,周围一片黯淡的星光。 他茫茫然地想着,我是在做梦吗?为何会梦到这种从未见过的地方?还是,我又死掉了,而且这次被接到了传说中通往地狱的黄泉之路上?不过是不是太突然了,本来上辈子他就死得比较忙,没能跟亲人朋友告别一声,这辈子居然也不给他一个缓冲时间,便结束了? 不过还来不及心痛,虚空的景象就开始转换,连续不断地出现一些古色古香的画面,像一场无声的电影,为他叙述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一群白衣飘飘的修真者,他们来自同一个修真门派,寰渊仙府。 寰渊仙府,修真界赫赫有名的名门大派,不过此门派一向比较特立独行,比如,与其他收徒动辄几千几万的门派相比,这个门派却喜欢走精英路线,自门派创始人天垂虹起,基本上每一代都保持着掌门一只、长老一只、徒弟两三只、灵宠四五只的人员结构。 可是人数单薄,并不代表人家柔弱可欺,相反,寰渊仙府的人大都是同辈人中的佼佼者、领头羊,都是那等惊才绝艳的人物。尤其是寰渊仙府的人十分团结,还有极度护短的优良传统,你敢惹他一人,基本上就是捅了整个门派的马蜂窝。 不过,怎么说呢,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之一,就是人性的贪婪。 别看修真一词看上去很美好,男的风度翩翩,女的貌美如花,个个都是一派仙家气象,其实隐藏在暗地里的龌龊比凡人只多不少。修真界的人也是人,也有人的七情六欲,他们终其一生都在追求长生,希望有朝一日得道飞升,可以跳出六道轮回之外,为了实现这个,他们可以不择手段。 比如杀人放火,比如聚众夺宝,比如坐地分赃…… 寰渊仙府的第十九代弟子,青师子,在无意之间得到了一样修真至宝,鱼龙戒,这条消息一传出去,登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鱼龙戒,其实就是一个芥子空间,这本来也没有什么稀奇,修真界的储物戒指多得是,但叫人眼热的是,储物戒指的空间是死的,而鱼龙戒的空间却是活的!里面 自成一个小天地,不仅可以存放死物,还可以种植生养活物,极为玄妙。 除此之外,更叫大家眼热的是寰渊仙府本身。 寰渊仙府传承久远,底蕴深厚,在那藏书阁藏宝阁里不知累积了多少天材地宝、珍奇法宝,在别的门派一棵灵草掰成两段用的时候,寰渊仙府完全不知道节俭为何物,谁让人家人少肉多呢?谁让你不像人家那样积宝如山呢?寰渊仙府,那就是滋养败家子的温床,二世祖的天堂。 于是乎,麻烦来了。 以鱼龙戒作为引爆口,那僧多粥少的、眼红的、仗势欺人的、贪婪无耻的,邪门歪道的,甚至标榜正义的,一个个都化身为狼紧紧盯住寰渊仙府这块肥肉。 凡人的道德伦理在修真界是行不通的,这些人的信奉法则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凡人要做坏事好歹还会找个好听点的名目,比如说,我是为了正义而战,我是被逼上梁山,我要替天行道!修真者要做点什么坏事,甚至不用遮羞布,反正事实如何大家都是知道的,装得再好看也没用,这样遮遮掩掩的反而更惹人笑话。 今天我打劫了你,那是你没本事,明日你有本事了,要抢我的财要我的命,那也是我应得的结果,谁也怪了不了谁。不过大家都不喜欢自己的小命被别人惦记,那么,被抢劫的人就只能有一个结果。 就是死! 最好死得魂飞魄散,这样连“我做鬼也不放过你”的可能性也杜绝了! 寰渊仙府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被灭门了。 虽然你个人武力值很高,奈何双拳难敌众手,几百个人群殴你一个,外面还围着一圈人虎视眈眈,怎么能赢?怎么能活? 九天九夜的激战,寰渊仙府全体覆灭,不过来攻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去,死得七七八八,而且,最终那些人也并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因为青师子恨疯了,放弃飞升的机会,舍去逃生的可能,硬生生地将整个寰渊仙府都装入鱼龙戒内,连地下那条灵脉都抽了出来放进去,然后以自己大乘期修真者的血肉和灵魂为代价,用禁术撕裂时空,将鱼龙戒扔进了时空乱流里面。 你能够灭我满门,但你想要的东西,老子宁愿将它踩得稀巴烂,宁愿毁了它, 也不会交给你! 于是在青师子最后的反抗下,想要夺宝的人全部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果,而且因为各门派的精英弟子死得太多了,修真界到处是一片惨淡淡的景象,很久都没有恢复过来。 而那枚鱼龙戒,则化为一个小小的光点,在时空乱流里不断穿梭,穿梭路线里,遇到过 宇宙黑洞,遇到过庞大的天外陨石群,遇到过光炮乱轰的星际战争,但那抹微弱的光却始终没有熄灭。最后不知道经过多长时间,君海澄正为那波澜壮阔的画面而目眩神迷,就看到那一点光竟从画面里飞出来,直直地没入自己的额头之中。 额头剧痛,然后君海澄就满头大汗地吓醒过来了。 微吐一口气,小脸蛋贴在巴德兰的薄绒衫上蹭蹭,好吧,也情有可原不是?虽然那只是一个梦,感觉却真实得不可思议,君海澄脑海里到现在还回旋着当时那撕心裂肺的惨叫,还记着那一张张鲜血淋漓死不瞑目的面孔,尤其是青师子临死前的那张痛苦不甘的脸。 果然是生病了就会胡思乱想的吧? 忽然感觉自己额头微微有点刺痛,君海澄抬手摸了一下,呆住……为什么自己头上会长出一只角?!再仔细摸摸,咦,原来不是角,而是一块冰冰凉凉的……玉石。没有镜子,君海澄也无法看到自己此刻的模样,但想象一下,人的脑门上镶嵌入一块玉石,这人还活得好好的没死没疯,怎么看都是一件很惊悚的事情吧?捂着额头偷偷往外瞄瞄,很好,大家都睡得死猪似的,一山洞的呼噜,洞口边坐在一位叔叔(凯),应该是守夜人,坐姿十分精神,就是嘴角那串亮晶晶的液体比较可疑。 收回视线继续想,他从来没有羡慕过二郎真君的第三只眼睛,对哈利波特的闪电疤痕也很无爱啊,自己额头上怎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东西呢? 用力摁了摁,君海澄猛地想起梦中急速飞过来的那个光点,该不会……这东西就是那东西?呃,好像有点别扭,该不会,这就是被青师子装进整个寰渊仙府的鱼龙戒? 此念才生,顿时一阵天旋地转,君海澄凭空消失在了巴德兰怀里。巴德兰在睡梦中若有所觉,眼皮微动,就要醒过来,谁知旁边泰蒙刚好一个翻身,恰恰将光头塞进他怀里,巴德兰就搂着一颗圆滚滚热乎乎的光头,又皱着眉头睡过去了。 而君海澄,此刻已来到一个奇异的地方。 一座玲珑精致的竹楼,前面生长着一丛清雅脱俗的紫竹,细细的叶,疏疏的节,风一吹就发出哗啦啦的响声。竹楼门口有一条S形的五彩鹅卵石子路,弯弯曲曲地延伸向外,右边是一个小小的湖泊,左边是两三亩光秃秃的田地。 后面是一片洁白无瑕的梅林,一棵杂树都没有。 整个地方也就一个正规足球场那么大,之外的空间,就是白茫茫的一片云雾,只是偶尔隐约地露出一个巨大宫殿群的影像。 “ 寰渊仙府……”君海澄下意识地呢喃。 天啊,若梦中所闻所见是真的,那这块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就太大了! 修真界为了鱼龙戒,斗得天翻地覆,争得要死要活,损兵折马最后屁都没得一个,怎么他什么事也没做就得了这么大的一个便宜? 发烧有奖吗? 以后要不要多来几次?君海澄认真思考。 顺着五彩鹅卵石小路慢慢走过去,一直走到竹楼门前,门上挂着一块匾额,写着几个飘逸的大字“竹余馆”,竹余竹余,足矣足矣,这里流露出来的知福惜福的思想,倒是十分符合君海澄的心意。 抬起小肉爪敲敲门:“有人吗?” 理所当然的,里面没有传来任何声音,这只不过是自己习惯性的行为。 “吱呀”一声推开竹门,君海澄第一眼就看到挂在正面的那副画像,画中人是一名青年男子,头戴玉簪,挽青丝三千,身上穿着一件整洁的月白色道袍,轮廓清美,赤足,嘴角勾勒着淡淡的微笑,凝视着一个方向。 君海澄记得,这个人在他的梦里出现过,是青师子的师弟长安子,在那一场灭门之战中,被五个合体期的修真者合力绞杀,尸骨无存。 跪在蒲团上,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长安子应该是此地的主人,如今鱼龙戒整个儿跑到他身上来了,拿了别人的东西,占了别人的地方,虽然不是有意的,也应该诚心诚意感谢对方。 磕完头,君海澄在心里默默地道:抱歉,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誓死守护的家园会落在我的身上,不过我承诺,我会用心去好好爱护它。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心声,空间出现一个金色的古朴的字符,射入君海澄的额心,君海澄呆了呆,赶紧抬手摸,幸好幸好,没有长出第二块石头,而且原来的微突起的地方也重新恢复光润平滑了,不用跟二郎神和救世主争光辉了。 除此之外,君海澄发现自己对空间的感知更清晰了,好像冥冥中有人告诉他, 如今他就是鱼龙戒的主人,他可以掌控里面的一切。 不过如今君海澄能够使用的空间有限,绝大部分飘满云雾的地方都不是他能去的,想要完全掌控鱼龙戒,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修真,随着修为越来越高,鱼龙戒会为他开放的空间就越来越大。 竹楼里的布置摆设十分古朴典雅,君海澄四处看了看,然后走到一座镂空紫檀木书架前,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又从旁边搬过一张椅子,爬上去,很好,他够得着了。啊,他一定要快点长大!这个三寸丁造型他已经保 持很久了! 书架上放着许多卷轴,清清洁洁的,没有一点灰尘,所有的卷轴都用青丝带绑着,显然之前的主人对它们十分爱惜。 君海澄随意抽出一卷,小心打开,发现原来是一部顶级的修真功法,百川归海诀,比较适合女子和水属性比较强的人修炼,而且要在有水的地方,水越多修炼的速度效果就越好。不过这部功法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它几乎可以说是一部纯粹的防守型功法,攻击型的招式几乎没有,特性有点像乌龟。 君海澄刚想:“乌龟么,四脚爬爬的,挺可爱呀!” 然后瞄见长安子做的注释:乌龟壳再硬也总有打破的一天。 君海澄忍不住笑,把手中卷轴卷好放回原处,又抽了几卷出来看,也有讲修真功法的,也有讲山川物志的,也有讲琴棋书画技艺类的,也有讲修真秘闻的,也有讲炼药炼器的,甚至还有龙阳图谱。 当时君海澄一翻开“小黄书”,小脸蛋登时就红成大苹果了,小眼神心虚地四处一飘,忽然想起这里就自己一个人,才故作镇定地把东西重新放回去。 话说,一个人的气度风韵,从他的住所基本上就可以看出来,这竹余馆前有竹后有梅,一个潇洒劲瘦,一个高洁傲岸,两者都是花中四君子里的成员,想来长安子也是个极出尘的人物,居然也会……在书架上放这类书籍哦? 哦哦哦! 自我纠结地哦了一阵,甩去脑海中两个男人赤裸裸地搂在一起的,大胆香艳刺激的画面,他现在还是小孩子呢,还是需要健康成长的。 走出竹楼,君海澄凝视着掩映在小竹林边的靠近小湖的那道曲栏,还有旁边的石桌石椅,有点出神,这幅画面,多么像他记忆深刻的雁回湖边,不过雁回湖人工雕琢的痕迹要重一些,远不如这里自然可爱。 可以想象,当日的主人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悠然风姿。 当然也可以想象,他坐在这里,认真翻看小黄书的努力学习的身影。 哦!君海澄噗通倒地,说过不再想刚才的事情了嗷嗷嗷! 小拳头在地上乱锤了一通,爬起来,发现自己成个脏娃娃了,之前又因为发烧出了一身汗,不大舒爽,就想找个地方洗洗澡。 走到小湖边,湖水因为浓郁的灵气而呈现奶白色,就像一汪甜美诱人的牛奶, 君海澄禁不住喝了几口,淡淡的七分像药三分像花的馨香填满口腔,五脏六腑说不出的熨帖,更奇妙的是,这湖水竟然还是暖的! 脱下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草地上,君海澄滑入湖 水中,双腿登时化作一条波光鳞鳞的银紫色鱼尾,在奶白色的水里快乐地游来游去,五分钟后,觉得有些累了,才慢吞吞地爬上一块平滑的石头,懒洋洋地半趴在上面,晒尾巴。 清风拂面,暖暖的花香催人欲睡。 等到冬天的时候,如果能和爸爸一起在这里游上两圈,该多好呀!爸爸……糟糕!忘记爸爸他们还在外边了!君海澄蹦起来,鱼尾已经变回双腿了,赶紧穿上衣服,不过,怎么出去呢? 君海澄定定神,在心里默念:我要出去。 然后他重新出现在巴德兰怀里……错!巴德兰的怀抱已经被泰蒙无耻占据了,君海澄正趴在他那颗标志性的光头上,刚好顶着自己的小肚子。 山洞里还是一片寂静,显然没人发现他的忽然消失。 太好了! 四爪齐用把泰蒙的大脑袋刨出去,泰蒙正梦见巴德兰向他含情脉脉投怀送抱呢,就被弄醒了,下意识地把骑在自己脖子上的小东西拎起来,晃了晃。怀里动静这么大,巴德兰当然也不可能睡得下去,一睁开眼睛,瞧见这副情景,登时怒火中烧,抱过儿子,一脚踹飞泰蒙! 泰蒙咕噜噜滚了两圈,砸在打瞌睡的凯身上,凯惊醒:“敌袭嗷……出啥事了?” “没事,轮到我守夜了,还有两个多钟头的时间,赶紧睡觉去!”泰蒙打了个大哈欠,这老不死的,在对付他的时候就特别有劲! 君海澄拼命忍笑,在爸爸温暖的怀抱里眯眯眼,嗯,发现空间的事情还是先不要跟爸爸干爹说,毕竟这里面牵涉到的秘密实在是太多了,他怎么解释空间的出现呢?如果这个信息不小心泄露出去又该怎么办呢? 只有一个人知道的秘密才算是真正的秘密,如果你还没有能力保护你的秘密,那就不要随意告知第二个人,不是因为不信任,而是因为,这是对双方最好的保护。 14.帝都 在纳索魔帝国,那遥远而美丽的首都星,帝都。 一艘黑色宇宙飞舰正静静地停泊在专属军用太空港口里,流线型的舰身上,漆着几个龙飞凤舞的血红色大字:天魔号。 舰内,一个装饰华丽的小型休息室里,坐着几个军装挺拔的青年人。 “哼,那帮子老头早就该踢下台了,一个个尸位素餐倚老卖老,除了浪费帝国的粮食屁用也没有,这下居然还跳出来响应那狗屁中央帝国使者的提议,哦,说得多好听哪!每个人都要拿起武器来消灭变异兽,维护宇宙和平!我呸!沽名钓誉!嘴上说得好听,一旦打起来,在前线拼死拼活的还不是帝国战士,他们在后头捡便宜?想得美!”一张娃娃脸的军官气呼呼的骂不绝口。 容貌华丽,一身贵族气派的军官仔细地修理自己的指甲:“好了,唐祈,那些老东西还当这是前朝呢,他们不会蹦跶多久的,当今陛下可不会允许有人冲着自己指手画脚,只是时候未到罢了。哦,看,我的美甲,多么华丽优美!” 唐祈撇嘴:“得了,恶不恶心,一个大男人整天修指甲,还涂指甲油。” 克里琴斯哼了一声,反驳道:“你懂什么!这个世界唯有美貌是永垂不朽的,我可是五大星系里最美丽的贵族,对我自己负责,则是对全宇宙的人民负责,若我的美丽有一点损失,人们的眼泪将要汇聚成海!”说完,从裤袋里摸出一把精致的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来照去,发现没有任何瑕疵,才无比得意地笑起来。 那把镜子突然开口咏叹:“啊,尊贵的克里琴斯少爷,您一如既往的完美!” 克里琴斯抬高下巴:“那是自然的!” “噢!天哪!多么优美的姿态!多么动人的眼神!多么华丽的语气!我尊贵的克里琴斯少爷,您的光芒照耀全宇宙,万人为您的风采倾倒!”镜子将克里琴斯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克里琴斯听得青春焕发,唐祈听得催人欲吐,还有一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坐在落地窗前看书,压根就不为所动。 唐祈忍无可忍:“变态!每天听一个人工智能说些恶心巴拉的话,什么趣味啊!真不知道那些人鱼都喜欢你什么,喜欢你发骚吗?” “连最基本的审美能力都没有的小屁孩,当然无法理解本少爷的魅力,哼。” “什么魅力,一只开屏孔雀而已!” “你也就一只没发育成功的头脑畸形的小鬼!” “人类中的败类,史上最大的讨厌鬼!” “呀!你才是史上最值得造物主忏悔的那一只!” “行了行了,”斯文男人放下手中的书本,转过头来,露出一张毫无特色的普通面孔,但是一双狭长的眼睛明亮非常,透出智慧的光,“就算吵架也要吵得有内涵一点,两个都是成年人了,幼稚不幼稚?” “夙!”二人异口同声,很不满,什么话呀? 公孙夙冷眼一瞥:“现在你们应该考虑的是即将作战的问题。” “切!”一个发呆,一个继续磨指甲。 公孙夙继续看书,反正他的目的就是让那两个磁场不和的人闭嘴而已。他手里的是一本花了三年工资买来的原装纸质古书,从一个不识货的败家子手里半买半骗回来的,看得正在兴头,可不想被一孔雀一麻雀给打扰到。 可惜过不了一会儿,麻雀唐祈又开始叽叽喳喳了:“喂,夙,中央帝国的那群伪君子走了没有?” “没。”公孙夙皱起眉头。 “在大使馆里好吃好喝的供着呢,左相那老头子每天都撑着那把老骨头前去进行友好交流,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对当今陛下不满,我看呀,他的家族,用不了多久就要彻底消失了。”克里琴斯磨好指甲,松开金色的头发,拿出一根绣着郁金香的丝带,开始努力绑一个最有品位的蝴蝶结。 “左相班杰明?早看他不顺眼了,我去揍他们一顿。”唐祈摩拳擦掌。 “咔哒!”门开了,一名面色阴郁,浑身血气的高个男子走了进来,刚好跟斗志昂扬的唐祈对上脸……唐祈小心地缩缩脑袋,假笑:“啊哈哈哈哈,好巧呀,修,我刚想去叫你吃饭呢!”乖乖回到座位上坐好,不敢乱动。 修没理会唐祈的作怪,只是冷冰冰地道:“有任务。” 看书的、绑蝴蝶结的、装可爱的三个人同时面容一肃,紧紧地盯着修。 被三道视线注视着,修说话的语调依然没有半分起伏:“军部下面传来一条消息,在帝国最西边的落后星球沙维沙尔星上,出现了能够帮助变异兽进化的鬼焰花,而且一出现就出现了五棵。那边的变异兽已经集体进入了狂躁状态,毁掉了十五个村庄和小镇,死伤人数众多,如果让它们有机会进化出五头一级王兽,对那里的人来说绝对是一场重大灾难。因此,这次任务就是,把五颗鬼焰果全部完整无缺地拿回来,并且剿杀变异兽。” 公孙夙想了想:“准确可靠吗?” 修微微颔首:“沙维沙尔星菲克市市长亲自打电话来求救,已确认无误。” 克里琴斯努力思考半天,终于忍不住问:“话说,沙维沙尔星,是哪个山旮旯来着?怎么感觉听起 来有点耳熟?”他有去过这一听起来就不华丽的地方吗? 唐祈鄙视之:“浮虹城……你连自家的产业开到哪里了都不知道咩?” 克里琴斯仔细回忆一下,好像还真有这么一回事,浮虹城是他家名下吸金能力最强的产业之一,是一家超级大型的休闲娱乐场所,里面玩乐的手段囊括万千,只要有钱,什么人都可以到里面去玩,都可以在里面玩得尽兴。不过浮虹城之前一直都是开在繁华富庶的城市里,后来通过了一项计划,开始把浮虹城开到一些被认为有发展潜力的落后星球上,沙维沙尔星,好像就是那些名额中的一个。 “修,这次任务谁去?”克里琴斯问。 “你。”简洁的一个字。 “哈?为什么是本少爷?成天日晒雨淋的,又不能买到最新最好的护肤品,讨厌!换个人去行不行?”克里琴斯很不满意,自己水水又嫩嫩的皮肤啊! “嘿,自恋鬼,去跟那些丑陋的大家伙们炫耀你的美貌去吧!”唐祈开心了。 修对此视若无睹,一个字一个字地道:“元帅指定。” 克里琴斯无语半响,死命捶着座下高级皮椅:“讨厌讨厌讨厌讨厌……” 就算下命令的是坐在龙椅上的皇帝陛下,克里琴斯少爷都敢争论一番说自己不要去,他可是圣都鼎鼎有名的九大家族中,排行第二的维洛斯家族的唯一直系继承人,从小到大怕过什么人啊?况且,他又不是那些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就算抛去深厚的家族背景,他也是同辈人中顶呱呱的那一个,有多少人能像他一样,年纪轻轻就坐到上校的职位的? 肚里有料,自然能有恃无恐么,谁横得过外界眼里嚣张傲慢的克里琴斯少爷呀?可是如果那个人是元帅老大的话……呜呜呜呜,他还真不横不过他呀嗷! 所以说元帅这种生物最讨厌了! 公孙夙开口道:“单单是克里琴斯一个人带队去吗?” “啊。”修无意义地啊了一声,当公孙夙以为这就是他的回答,低头准备继续翻书时,他又突然冒出一句,“元帅也去。” 公孙夙翻书的手一顿……这反射弧是不是太长了点?而且,沙维沙尔星的事情虽然严重,但是有严重到需要同时出动一位帝国元帅和一位帝国上将吗? 克里琴斯哀叫得更痛苦了,他家老大对化妆品严重过敏,深恶痛绝……唐祈满地打滚,然后乐极生悲,肠子抽筋了,不得不跟着克里琴斯一起嚎啕起来。 “修也要去吧?”公孙夙问。 修点头,他是元帅的首 席侍卫,必须负责元帅的安全。 “那我也去。” “……”修默默地盯着他。 公孙夙眸光一闪:“放心,我不是暗恋你,只是,圣都很快就要乱了,我可不想被搅进这趟浑水当中。” 修将任务通知下去后,就转身朝元帅的办公室走去,一路上看到他的人都十分自觉地侧身让路,恭恭敬敬地喊一声“修大人”。修对此从不回应,冷冷的迈着匀速的步调走路,而其他人望着他远去的挺拔背影,心里也从来不介意,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修大人的脸上永远只有一副表情,那就是没有表情,说话永远只有一种语气,那就是没有语气,如果有朝一日修大人突然满面微笑地回应你,那好吧,我敢保证,你肯定是见鬼了。 不过这并不影响大家天性里对于强者的崇拜,众所周知,纳索魔的第一高手是元帅大人,第二高手就是眼前的这位侍卫长了。 而且听说,修大人其实原本是奴隶出身的,有一次自家主人在家里开狂欢Party,搞了个所谓的人头狩猎游戏,把修大人当成猎物来追杀,看看谁能最先砍下他的脑袋,以此取乐。结果修大人逃了出去,刚好撞上了出游的元帅大人,被救,消了奴籍,从此就跟在元帅身边做了最低级别的小侍卫,再一步一步地登上了侍卫长的位置。 等他成为纳索魔排名第二的高手后,原本有许多比当侍卫更好的出路的,但修大人却至始至终,没有任何一丝动摇地跟在元帅大人身边,甚至连前一任皇帝陛下笑言想请他做皇家护卫队队长,并且表现出色的话还可以封爵时,他的眼神依然不曾产生过一丝波动。 然后老陛下对他的二儿子说,你可以放心把后背交给他。 这句话,既肯定了修的实力,也肯定了他身上极为难得极为珍贵的品质。 也是在老陛下说出这句评价后,帝都的人才彻底消除掉因为修的奴隶出身所带来的偏见,开始真正正视起这个比机器人更像机器人的,冷冰冰的有点可怕的 男人,从而,越来越佩服。 修穿过一条长长的甬道,在一扇黑色铺金纹的门前停下来,抬手敲门,叫人惊奇的是,他就连敲门的声音也比一般人要沉闷无趣,没有任何长短轻重的区别。 门悄无声息地滑开,修举步走进去。 “元帅。”修看向办公桌后的男人,这是他此生唯一会向之低头的主人。 男人静静地坐在宽厚的旋转办公椅上,手里正蹂躏着一只鹅黄色的玩具小鸭子,经常跟在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这个动作 表示着,他们的顶头上司,当今帝国元帅,皇帝陛下的亲弟弟,此时正处于极度无聊极度空虚寂寞冷的状态。 啊,由于这种情况频繁发生,所以,那只鸭子身上的毛已经差不多掉光了,还缺了一条腿,少了半边屁股。 在他身后的那个大柜子里面,还装着无数不堪蹂躏纷纷阵亡的鸭尸。 战琰懒洋洋地抬起头,露出一张出色的脸庞。 大约二十四五岁的年纪,额头饱满,眉极修长,双眼竟是罕见的异色,一只眼睛幽黑如夜空,一只眼睛深绿如翡翠,当它们无声静默在那里的时候,会让你不由自主地想到折射着冰冷光芒的黑色十字架,还有匍匐在雪地里的狼王。 鼻梁高挺,唇薄色淡,下巴的弧线极其优美,总而言之,是一个你只要看上一眼,便一生都难以忘记的人。 “通知克里琴斯了?”把玩具鸭子随手扔到一边,战琰站起来,走到窗前, 伸伸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明明是很不雅观的动作,偏偏他做起来,却显得十分自然洒脱。 “已经通知到了。”修面无表情地道。 其实作为元帅的侍卫,他唯一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好元帅的安全,除非发生特殊情况,否则是不应该随意离开元帅身边的,而像这种下通知送口信之类的工作,也不应该由他来做,不过谁让他摊上这么一个不喜欢按常理出牌的主子呢?无聊的时候除了折磨玩具鸭子,就是拿他们这些下属当消遣了。 战琰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揉揉又高又挺的鼻子,有点莫名其妙,气道:“谁那么大胆,又在编排本帅?”想了想,“对了,肯定又是克里琴斯,嫌弃这次派给他的任务呢!这只花孔雀,迟早拔光他的毛!” 旁边的修一脸面瘫。 年轻的帝国元帅继续发牢骚:“这帮子白眼狼哦,平日里吃我的喝我的,天魔号明明是本帅的专属爱舰,如今也差不多被他们鸠占鹊巢了,还一个个笨得要死要活,难道他们就看不出,本帅在这一个简单的决定里,所蕴含着的深沉而伟大的意义吗?就看不出本帅一片赤诚的关爱之心吗?!” 修在心里主动将这段话修正了一下,免得读者们被误导了:这满砧板的鱼肉哦,平日里的吃喝交小钱,到天魔号上占地方交大钱,都从工资里扣了,一个个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笨得要死要活!对于本帅这次的决定,想来他们也猜得出其中意义,没错,我很关心你,不过我同时也很想整你呀亲! 战琰摸摸下巴:“我说修,你有没有觉得这里……有点背后灵那啥?” 修沉默摇头。 “是吗?”战琰望天,呃,望屋顶。 转过身,背对着光线,战琰嘴角微微勾起,光影交错中看不清他具体的表情,只有一双黑绿瞳孔散发着奇异的魅力,淡淡地道:“看来,圣都的怪事真是越来越多了,我们还是去打变异兽吧,虽然丑了点,心不黑么。” 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如今新皇登基,新旧势力的冲突十分严重,以左相班杰明为首的那帮旧派人马正不死心地到处蹦跶,阻挠反对新皇的政策,中央帝国又假仁假义地趁机插进来想要挑起祸端,目前的圣都就像一锅正在不断升温的热水,只等待沸腾起来的那一刻。 在这种时候,人心是最乱的,比如说,为了某个日暮西山的老头子所描绘出来的美丽而虚无的前景,平日里颇为疼爱侄子的温和慈祥的叔叔,暗地里居然想下手害死侄子什么的。所以说,很多人除了一张皮比变异兽好看些,内里么,哼。 15.逃亡 离开废奴村的第五天。 君海澄一行人已经离开了愈来愈危险的山区,开始进入城市的范围内,不过现在的城市并不比山区安全,由于它人口密集、人气旺盛,反而更容易引来变异兽的觊觎。沿途一路走来,他们就看到这些原本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繁华所在,居然在短短的时间里已变得满目苍夷,被毁得千疮百孔的楼房,血迹斑斑却无人敢去清洗的市民广场,堆在阴暗巷道里碎烂的尸体,滚在臭水沟里的布娃娃…… 好不容易幸存下来,那些往日里高傲无比的市民们,如今也没有心情再去表现他们的高高在上了,脸上全是一片惶惶之色,他们都很不明白,变异兽不是一向都被阻挡在安全线外的吗?为什么会跑到城市里面来?这些鬼东西不应该出现在安全区的!界外的那些低等人,还不够他们吃吗?! 但不管他们心里如何咒骂,现实就是,变异兽来了。 他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东西,跟地狱里的魔鬼似的,突然间全冒出来了,他叉叉的,这到底是个什么世界? “这叉叉的悲催的世界!”某个角落里传来一声低咒,然后一颗光头探了出来,脖子伸得老长,鬼鬼祟祟地四处张望一下,又“嗖”的一下缩了回去,泰蒙转过身对冬鱼说,“走吧,情况真是越来越糟糕了。” 离他们所在的角落五十米外,一个脏兮兮的胖子正一边哭一边擦鼻涕,用最恶毒的话语问候着变异兽的祖宗十八代,因为他最赚钱的人鱼服装店被彻底毁掉啦!胖子没有看到,在他的背后,几个满脸血的男人正拎着刀棍缓缓走过来,那是他昔日里因口舌之争结下来的仇家…… 泰蒙和冬鱼小心穿过街道,最后钻入一所不显眼的平房里,这是他们临时找的落脚点,原主人已经死了,目前成了无主之物。 门口边,一个带着圆圆针织小帽子的漂亮娃娃,正站在半开的门后,往外瞅,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呀眨呀,透着一丝焦急,直到看见泰蒙和冬鱼回来了,才松了一口气,两只小手一拍,转过头高兴地喊:“干爹,冬鱼叔叔回来啦!” 泰蒙一个饿狼扑兔的架势,抱起君海澄就狠狠地亲了亲,感叹道:“唉,还是我家儿子养眼啊!越来越可爱了!” “哼,都没死啊?” 黑巫医走过来,还是十年如一日的装扮,黑不溜秋的,对他人爱理不理,嘴里说出来的话永远带着砒霜,仿佛不刺你两下就会死,不过好在同行这些天大家都习惯了,知道他心里并没有恶意,只是 生来就是个爱拉仇恨值的性子,也不知道是怎么生出来的,而且活到现在都还没死。 君海澄朝巴德兰伸手要抱:“爸爸,干爹好臭!” 不知道是不是在空间里泡了灵湖水的缘故,君海澄发现自己的五官是越来越聪慧敏感了,被泰蒙抱着,老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腥臭味道。 仔细分辨一下,有血腥味、汗臭味、臭水沟味、尸臭味、野兽腥臊味、酒味、烧焦皮革味……哎呀,赶紧捏住小鼻子! “去洗澡!”巴德兰抱过君海澄,命令道。 等泰蒙和冬鱼从浴室里出来,大家开始吃晚饭,饭菜是斑斑做的,因为巴德兰实在是受不了每天的肉干加清水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小孩子,大人们可以随便吃点东西搪塞,小孩子的肠胃却是受不了的。 于是重新启动了机器人。 看见斑斑“活”了过来,君海澄还挂在人家身上好久,都不舍得松开,在很多人看来,机器人只不过是一套设定好的程序,能用时就用,坏掉了就扔,没什么可惜不可惜,没什么想念不想念。 然而,斑斑对君海澄的意义是不同的,多年相伴,精心照顾,他早已对斑斑产生了类似家人、朋友之间的感情,之前一觉醒来,发现斑斑进入了休眠状态,那副死气沉沉没有任何反应的模样,真让君海澄难受了很久。 饭桌上摆满了热乎乎的饭菜,所有人都在一瞬间感动了,饭啊!这么多热腾腾香喷喷的饭啊!许久不见,你长得真是越来越可口了! 君海澄的晚饭是青菜肉糜粥,炖鸡蛋,还有一小碗鱼丸子,是斑斑特意为他做的,其他人都没有,泰蒙瞧着眼馋,叉走了一个圆滚滚的鱼丸,结果被赏了无数颗白眼,跟小孩子抢东西吃,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就连泰蒙的脑残粉凯,也鄙视意味十足地瞪了泰蒙一眼。 如今君海澄在这几个人眼里,那就是一个金玉打的宝贝疙瘩儿,打不得骂不得欺负不得,只能疼着宠着呵护着,你敢抢人家的鱼丸,哼,就算你是老大,照样没好脸色给你看。他们都清楚,如果没有意外,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孩子了,就算没了奴隶的身份,想来也不会有人鱼愿意嫁给他们,心里都早已做好了准备。谁知,现在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可爱到爆的小娃娃,小小软软的身子,会甜甜地叫他们叔叔……几个光棍快乐疯了,登时自我升级成为君海澄的脑残粉,一切以这个小不点的喜怒哀乐为中心,说杀鸡就杀鸡,说往东就绝不往西, 如果君海澄要做老大,保准他们把 泰蒙屁股下的凳子掀翻了。 泰蒙十分委屈,转向巴德兰寻求安慰,不过巴德兰会安慰他吗?当然不会……于是心上再被插上一刀。 君海澄倒是还想分给干爹几个鱼丸子,因为斑斑给他准备的东西有点多,大家又不断地往他碗里夹菜,瞧,都快堆成一座小菜山了,他的鸭梨很大啊! 其实是君海澄生过一场病后,他原本肥嘟嘟的小脸蛋就慢慢地消瘦下来了,然后跟起了连锁反应似的,整个人都清减了一圈,少了几分圆润,多了几分清秀。 一下子从小团子变成了小条子,虽然大家都知道他现在身体健康得很,没病没灾,不过心里还是控制不住地担忧,就想让他多吃一点,重新变回小团子。 君海澄努力扒着碗里的糊糊状的青菜肉糜粥,等到小肚子再也装不下任何东西了,才抬起头来,可怜兮兮地瞅着巴德兰。 “吃不下了?就这么点?”巴德兰很担忧。 君海澄也很担忧,再这么暴饮暴食下去,他会不会得胃肠炎?他原本很正常的食量,为什么在这里却变成了厌食的最有力的证明呢? “嗯,好饱!”用力点头! “好吧!”巴德兰妥协。 剩下几个赶紧加上一句:“如果晚上饿了记得要说出来啊。” 君海澄摸着肚子,觉得从今晚到明天下午,他都用不着说这句话。 吃完饭,就开始讨论正经事了,冬鱼将适才出去看到的情况说了一下:“形势不太妙,变异兽进入人类活动区域的速度太快了,我们在前面跑,它们就在后面紧追而来,今天如果不是我们跑得快,躲得及时,一定会被它们追上。按照我们现在的前行速度,离浮虹城起码还有六七天的路程,如果我们想平安进入浮虹城,难度……比较大。” 冬鱼用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其实大家都清楚,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很大。 因为他们是人,是人,就会累,会需要休息,会需要一日三餐,但是变异兽就不一样了,只要它们破坏虐杀的欲望无法得到平息满足,它们的精神就好得……令人发指。想想看,这才多长时间,这群恶兽就在三分之一的菲克市领土里留下了自己的足迹,所过之处一片血色,这个数据是十分惊人的,别看菲克市仅仅是一个市,它的面积却十分之大,将近十八万平方公里! 冬鱼看看翘着二郎腿剔牙的泰蒙,见他完全没有说话的意思,认命地叹口气,继续道:“变异兽的凶性已经被彻底激发出来,如果时间 没有估计错误,鬼焰花,应该已经开始结果了,有没有变异兽进化成功我们不知道,不过最好没有。” 紧皱眉头想了想,冬鱼叹气说:“其实也不用讨论什么,我们能做的就是快点逃而已。” “要是……能找到一辆车就好了。”加兰若有所思地道。 “对啊,车比人跑得快!”凯傻愣愣地点头。 废话!冬鱼白眼丢之,如果找得到车,我还用得着辛苦我的两条腿? 君海澄原本认认真真地听大人们说话,忽然见豆生悄悄地走开了,想起这位豆子哥自从他爷爷死后,就沉默了很多,往日的活泼劲儿都不见了,就有些担心,从巴德兰腿上滑下来,跟了过去。 巴德兰看了看,没有阻止。 豆生走回自己的临时睡房,也不开灯,就坐在床上发呆。 “豆子哥。”君海澄走了进来,歪歪小脑袋,也不忙着开灯,也不急着说什么话,就摸到豆生身边坐下,然后安安静静地陪他。 豆生一愣,心里暖暖的,没有拒绝小朋友的陪伴。 过了许久,豆生突然低声开口道:“现在外面死了好多人,”顿了顿,“我不知道菲罗斯会不会被变异兽杀死,不过我真心希望他不要死得那么快,他死了,我就不能亲手给爷爷报仇了,他还是活着的好,”又顿了顿,“能要他命的只有我!” 然后豆生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他爷爷的事,有些地方颠三倒四的,也不知他在说些什么,而他自己也并不在意。 君海澄听着,说实话,他心里并没有太大的难过,毕竟他从来没有见过马瑞爷爷,他更忧心的,是身边这个好像入了魔的少年。 豆生和他爷爷感情深厚,他爷爷一死,豆生就仿佛被仇恨的力量完全控制住了,心心念念的就是报仇!报仇!报仇!如果报仇真成为他活在世上的唯一目标,那等这个目标实现以后,他又该何去何从呢? 君海澄琢磨了下语言:“豆子哥,你爷爷一定很疼你。” 豆生有点茫然地道:“是啊,爷爷最疼我了,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 “你爷爷一定希望你一辈子都开开心心的。” 豆生更茫然,喃喃地道:“爷爷死了,我怎么开心得起来呢?” 君海澄仔细地跟他讲道理:“你爷爷不在了,你更应该每天都过得开心呀!因为他把留你一个人在世上,不能继续照顾你了,就会担心你吃得好不好,天冷了有没有多穿衣服,生病了有没有吃药,你只有把自己照顾得妥妥当当的,这样他泉下有知,才 能真正安心。” 虽然这话讲得有点像在欺骗小孩子,不过君海澄相信,如果马瑞爷爷真的能听到他的这番话,也会认同的。 是这样吗?豆生呆呆想着,想了半天,好像想明白了点什么,黑暗中响起他坚定的声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澄澄,你放心吧,我还是会坚持亲手给爷爷报仇,但我不会因为菲罗斯这颗老鼠屎毁掉自己整个人生的,他那种人渣,不配!” 豆生从床上跳起来,结果不知道碰到了什么东西,噼啪通砰的一阵响,豆生从地上爬起来,斗志昂扬地道:“我现在该去洗个澡,这样才有精力应付接下来的挑战,我一定不会叫爷爷失望的!” 说完就咚咚咚地跑了。 君海澄鼻子嘴巴皱成一团,是他的错觉吗?他怎么觉得,豆子哥的毛病比刚才更严重了?!晕晕乎乎地走出来,向巴德兰的房间跑去,他觉得他也很需要爸爸来开导一下! 靠在门外墙壁上的冬鱼摇头失笑,他跟豆生住一个房间,讨论完后就走了回来,刚好听见君海澄跟小大人似的,正在劝解豆生。其实豆生的心理问题大家都看得出来,不过这小子犯了牛劲,谁的话也听不进去,没想到这个难题居然被君海澄三言两语就解决掉了。 看着君海澄小跑的身影,冬鱼目光柔和。 在冬鱼来废奴村之前,他曾经也走过很多很多的地方,看过很多很多的人,见过各种各样的小孩子,他们或是娇蛮任性不讲道理的,或是纯洁如小天使的,或是小小年纪就藏了一肚子弯弯绕绕的,然而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像君海澄这样……矛盾的。明明只是一个不知世事的小孩子,偏偏有时候说话做事却十分成熟,不是那种故意模仿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经过岁月的积淀的成熟。 一个小孩子身上,生活里也没什么大风大浪,为何会给人这种,和他的年龄很不符合的印象呢?冬鱼纵使见多识广,对此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他却是越来越认识到这个小娃娃身上的可贵之处。 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这个孩子心地善良无争,气质柔和澄净,有若在月光下静静流淌的山泉,又像一副空灵悠远的水墨画。时而娇憨可爱,让人恨不得捧在手掌里心宠,时而淡然如云,叫人瞅着有点淡淡的疼。 从废奴村出来后,一路上他们就没过过安生日子,努力在变异兽的追逐下挣命,如果是其他小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恐怕早就哭闹不休了,而冬鱼原本也以为,多出一位小孩子后,他们会增添很多麻烦,比如在躲藏的时候孩子哭声 会引来变异兽,但是,所有预想的情况都没有发生。 即使是在逃亡途中,小孩子依旧能够每天云淡风轻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冲爸爸撒娇,给干爹揉额头,休息时帮忙递递水,与别人焦躁的面容形成鲜明对比。 懂事得,叫人再疲惫的心也温暖起来。 走廊里又响起轻轻细细的脚步声,君海澄小手里举着两个白色小瓶子,颠颠儿地跑过来,看见站在门口的冬鱼,“冬鱼叔叔!” “澄澄!”冬鱼有些惊讶,这么晚了还有什么事吗? 君海澄把手里的东西放到冬鱼的手掌里,然后背着双手,笑眯眯地道:“这是爸爸给的营养修复液,消除疲劳的,冬鱼叔叔一瓶,豆子哥一瓶,其他人都有了,喝下去,明天早起就不会那么疲累了。” “好,豆生回来后,我会叮嘱他喝下的。”冬鱼忍不住摸摸君海澄的小脑袋,软软的黑发触感极好,笑道,“替我谢谢巴德兰巫医。” 君海澄点点头:“那冬鱼叔叔,晚安!” 冬鱼也道:“澄澄晚安!” 君海澄回到房间里,他跟巴德兰睡主卧室,因为主卧室的床铺最舒服,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把最舒服的地方让给他,这实在是让君海澄很汗颜。 爬到床上,滚进巴德兰怀里,君海澄嗅着枕被间全然陌生的气息,想着不知道那些营养修复液添加进了空间里的灵湖水,能起到什么样的结果,不过他有很大把握,结果会是好的。 他如今虽然有了一个空间,里面还有不少强大的修真功法,可惜在短时间内都发挥不了什么作用,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能够让人一下子变成超人的丹药,没有什么威力巨大的法宝,或许在云雾笼罩的地方是有的,但他目前又进不去,所以,等于没有。 君海澄思来思去,目前空间里大概只有那湖水能帮上忙,水里灵气极度充沛,不管是泡在水里还是喝进肚子里,对人都很有好处,拿他自己来做例子,这些天大家都在风尘仆仆地跑路,人人一脸菜色,他的皮肤反而越来越水嫩了,而且精神气十足,缺少睡眠也一点都不觉得累! 只是他不能突兀地把水弄出来给人喝,就算冒充牛奶也不行,这种时期,他一豆丁哪里找的奶啊?他可以撒谎说昨天夜里天上突然掉下一桶牛奶吗?有人会信吗?呃,也许豆子哥和凯叔叔会信的……好不容易,他今晚向爸爸申请到送修复液的机会,才偷偷在里面加了不少灵湖水,虽然颜色又白又灰的有点诡异,不过,爸爸出品的东西,奇怪些才正常不是吗?君海澄十分心虚地 想。 “乖,睡觉,”眼睛被捂住,耳边传来巴德兰的声音,“再不睡觉,明天眼睛就长出大黑圈了!要变丑的!” 君海澄乖乖闭上眼睛。 不过灵湖水果然发挥了效用,第二天早起,所有人服用了营养修复液的人都是精神百倍,积累下来的疲惫仿佛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一拳头打死一头牛,大喜之余,纷纷走过来感谢巴德兰。黑巫医莫名其妙,他做的营养修复液有这么好的效果吗?他还缺了几样重要材料呢! 君海澄则眉眼弯弯地给自家爸爸灌迷魂汤,爸爸最棒了! 于是巴德兰大受鼓舞,每天晚上休息的时候都会拿出几瓶缺这少那的营养修复液来,君海澄还是继续搞小动作,大家还是继续喝颜色古怪的混合液体,保持着昂扬的劲头,也不用六七天,仅仅在四天后,他们就已经遥遥看见了浮虹城的巍峨城墙。 终于到了。 16.初见 “浮虹城!我们看到浮虹城了!”恢复活泼性子的豆生站在高高小土坡上,指着远处那座高楼林立、美得不可思议的城市,高兴地又跳又叫,“澄澄,澄澄,看到没?我们居然这么快就走到浮虹城了,我们安全了!” 少年贪婪的小眼神紧紧地盯着那个五光十色的、熟悉而陌生的世界,空中滑行的飞行器,地上奔跑的悬浮汽车,华丽精美的店铺,恨不得一下子冲进去,这就是传说中沙维沙尔星上最漂亮最有钱的城市啊!它还有唯一一个宇宙飞船运输站!可以通过它飞到别的星球上! 可惜,他和爷爷,还有曾经的爸爸和阿爹,都没有离开过沙维沙尔星,因为想要进行跨星球的旅途,费用实在是太贵了,很多人攒一辈子都攒不起来。 “不要乱激动么!”君海澄抱着四脚鸟的脖子,轻轻地拍了拍豆生的头,然后抬起头看看他们的目的地,确实是漂亮得很,带着浓厚的科技元素,华丽、鲜艳、骄傲、霸气,就像沙维沙尔星上闪亮夺目的一颗明珠。 不过,安全了吗?他并没有那么乐观。 否则,那无声紧闭的城门,还有外面那片灰扑扑的逃难人群,又是怎么回事? 君海澄瞄瞄豆生充满希望的小脸,还是不忍心打击他。 浮虹城外乱哄哄的,君海澄被巴德兰裹进他的黑斗篷里,抱着,和豆生走在中间,他们一来,一群人中又是小孩又是光头,几个大的看起来还一身杀气特凶悍,还牵着一头四脚鸟,就十分引人瞩目了。 不少人拿眼睛偷看他们,悄悄议论。 “有小孩子啊!” “肯定是抢来的!” “这么凶,不会杀过人吧?” “妈的,老子饿得要死,他们居然还能养四脚鸟!” “谁说不是呢……” 泰蒙一个眼神扫过去,所有人登时噤声,直到他们走过去了,才敢小心舒一口气,天哪!这个该死的光头汉怎么这么可怕?!吓死人了好不好?! 一直走到城门一百米内,才停了下来,泰蒙随便揪了一个人,凶神恶煞地问:“喂,告诉我,现在是怎么一回事?浮虹城不能进了吗?啊?” 君海澄看得新奇,悄悄跟巴德兰说:“哇,爸爸,干爹恶霸了!” “那是他本色演出!”巴德兰不屑。 那人被吓得快哭了,哆哆嗦嗦地道:“关、关我什么事啊?干嘛问我啊?” 泰蒙不耐烦了:“快点说!废话真多!”一点都不如老不死的说话干脆,还哭! 被吓死前,那人终于断断续续地说明了现在的情况,倒不是浮虹城管理者不许他们进去,实在是这几天逃难过来的人数太多,浮虹城里面已经安排不下了,到现在 ,只允许有人鱼、有小孩的家庭进去,其他人则暂时留在外面,等候救援。每天会定时开城门,送出一定量的救济医药和食物,甚至还分发出一些武器。不过浮虹城已经贴出告示,救援军队就快来到了,到时候就能彻底消灭变异兽,重新还给大家一个平静安宁的生活家园。 说着说着,那个看着挺胆小的人突然激愤地骂起来:“我们沙维沙尔星上的军队根本一点用都没有!遇事只会逃!把我们丢给变异兽送死!我为了逃命什么都没了!还有那些官,平日里说得多好听啊……” 泰蒙一把将之拍飞,没问你那么多,啰嗦! 几个人找个角落点的地方呆下来,等待城门开放,到时候好一起进城,只要进了浮虹城,他们的性命就保住一半了。 君海澄被巴德兰放下来,双脚着地后,忍不住可爱地蹦了两下,他最近总是在飘,呆的地方不是鸟背上就是人的怀抱里,感觉很久都没有踏踏实实走过路了。 “扑哧!”旁边传来一声懒洋洋的轻笑。 君海澄顺着声音的来源望过去,然后对上一双带着笑意的异色双瞳,幽深的黑,醉人的翠,就如两束穿透了无尽时空的光,就那么直直地撞进了君海澄毫无设防的视野。君海澄呆了呆,眨眨眼睛,然后移开了视线。 那人也愣了愣,摸着下巴嘀咕,刚才围得严实没看清楚,没想到原来这小孩长得着实好看,小时候便如此,还不知道长大之后要如何的风华绝代呢! 可惜就是小了点…… 吓!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想法?好像出现了什么不怀好意的念头!赶紧打住! 他自认为是一位正直善良英俊勇敢心理健康的帝国公民,他保证他从前看到那些人类小鬼或者小人鱼的时候,除了想勒令他们闭嘴,想狠狠地揍扁他们的小屁股之外,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不过……那人眼睛里闪过浓浓的趣味:“奇怪的是,一个珍贵的新生儿,怎么会跟一群废奴在一起呢?甚至其中有一位很可能是,名声一向不太妙的黑巫医……”现在的社会,应该没有哪个家庭会舍得抛弃新生儿的吧?如果真的有,那人的嘴角依旧挂着懒懒的微笑,整个人却笼罩上一层阴郁的煞气。 啊,如果帝国真有这样的人,他会好心帮他提前预定死亡列车票的。 这时,坐在他不远处的两个生得獐头鼠目的人在悄悄商量事情,一个说:“看到没,刚才那个小孩子?我们不如把他偷过来,这样就可以进城里去了,不用在外边等死,谁知道援救军队是不是真的来?万一骗人呢?还是到里面去安全点。” 另一个笑得银邪:“你就只想到这一点,难道你没发现那小孩漂亮招人得很? 人鱼都没他好看,我们进城后,找个机会把他卖给某些人,保准能挣大钱!” “万一被发现……” “怕什么,又不是没做过,况且现在谁有空理会这些?” 似乎想到光明的未来,两个人都快意地笑起来。 那人听到了也笑,直接站起来,才发现,原来他身量颇高,足足有一米九以上,穿着一件滚金边黑色长衣,肩宽腰细,裸露出来的蜜色的胸膛结实紧致,身材好得天怒人怨。 他从商议大计的两个人身边经过,左手两根修长的手指闪电般点出,然后收回,神情平静地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双手插着裤兜里,迈着慵懒而优雅的步伐,缓缓向浮虹城门走去。 开门的时间了。 在他的身形消失后,那两个维持着原来动作的人,哦不,是两具尸体,才缓缓地倒了下来。原来,在那一瞬间,他们的颈骨就已经被捏成碎块了。 进入浮虹城后,有孩子或者有人鱼的家庭都会被安排到好的住宿点,如果这个星球上的变异兽潮控制不住,必须放弃这个人类居住地的话,他们还可以优先撤离沙维沙尔星。此时,泰蒙一群人正在前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准备去分配给他们的房间,而不用跟大家一起在大街上打地铺,睡帐篷。他们在路上还抽空做过的最坏预想,就是睡天桥底。 如今居然有房间分配,大家真是高兴坏了。 不过那头四脚鸟被牵走了,毕竟你住在高楼里面,再养一只大型动物是一件不切实际的事情,就像你住在二十一世纪大都市里,不能在你的套房里养上一头大水牛一样。君海澄为此有点闷闷不乐,他们能够逃到浮虹城,四脚鸟可以说是最大的功臣,想把四脚鸟收到空间里面去,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带路的工作人员自我介绍叫王辉,是位中年大叔,他一边领路,一边时不时回过头来看看君海澄,眼里透着毫不掩饰的羡慕和喜爱。 王辉见君海澄一直牵着巴德兰的手乖乖走着,忍不住对泰蒙道:“你家的孩子……真是乖巧可爱。” 泰蒙哈哈大笑,十分得意,偏偏故意做出一副谦虚的样子:“哪里,哪里!” 巴德兰冷不丁冒出一句:“我才是家长。” “啊?”王辉一怔,他以为泰蒙才是这群人最有话事权的人。 泰蒙光头上滴下一滴巨大冷汗,赶紧打哈哈:“都是,都是!” 王辉摸不着头脑,不过也没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他关心的只是君海澄而已。将人带到地方,王辉说了一件事:“本来进入浮虹城是要做基因识别,确定身份的,不过这些天忙,也没时间,到时候我会通知你们的。”然后不舍地又看了看君海澄,忍住想要把小 孩抱回家的欲望,走了。 而原本高兴的人则被他泼了一盆冷水,做基因识别,其实也就类似于检查你的身份证,他们这群人都是从废奴村里来的,到时候不就全部曝光了?这个倒无所谓,只是君海澄的身份可怎么解决呢?会不会被带走? 君海澄自己倒不太担忧,这个社会对新生儿跟人鱼真的是十分优待,如果他实在不愿意离开,相信那些人也不得不考虑一下他的意见,如果非要强迫他,那就跟着爸爸浪迹天涯去吧! 他不想抛开现在的亲人,去融入一个新的家庭,如今的生活才是他梦寐以求的,有亲人陪着护着,疼着宠着,春觉数落花,秋闲培新芽,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多好!等闲暇下来,他再好好想想关于修真的事情,如果能够把爸爸和干爹一起带上修真之途,那就更好了。 到了新住所,不用再提心吊胆地赶路了,所有人都好好地歇息了一番,君海澄舒舒服服睡了一个午觉,醒过来后巴德兰还在睡,就蹑手蹑脚地爬起来,跑进浴室里面,锁好门,然后进入鱼龙戒的空间里面,目的,洗澡。 在灵湖里面洗过澡,再用外面的水洗就觉得不大舒服,毕竟没有那么多灵气么,啊呀,小孩子就是娇惯不得的,君海澄一边摇晃着小脑袋,感叹自己的堕落,一边脱光光滑入水中,刚睡醒,有精神,就跟小白鹅儿戏水似的在湖里扑腾了大半天,才爬起来收拾好。 穿好衣服后君海澄也没有立即出空间,而是跑进竹余馆里,找出一个装水用的玉瓶,跑出来,到湖里灌了一瓶水,然后拿去地里浇南瓜苗。 那片土地原本是没有任何东西的,也不知道长安子原本是想用来做什么,君海澄就计划着拿来种些果菜,还可以种些草药,不过目前为止,地里只种了两棵南瓜苗,还是豆生扯来给他玩儿的。 洗澡时没注意,走到地里才发现,才刚种下来的南瓜苗竟然长大了许多,嫩绿嫩绿的,瓜蔓都爬了一米多,吃生长激素了呢?应该没什么副作用吧?想想,应该没有,这可能是空间本身的原因,要么就是湖水的原因。 浇了水,君海澄摸摸瓜叶,念叨着,快点长大吧!结个小南瓜出来! 然后又到湖里泉眼处打了一瓶水,出了空间,倒在浴缸里,然后放满水,灵湖水被稀释开来,颜色就变得不明显了。君海澄满意点点头,这样就不容易被发现了,把玉瓶收回空间,侧耳听听外面的声音,唔,爸爸好像起床了。 打开浴室门,跑出去亲亲巴德兰的脸:“爸爸,我给你放了洗澡水。” 巴德兰心里登时甜啊,甜得的什么似的,自家儿子多乖!多有孝心啊!大概在做爸爸的人眼里,自 家儿子都是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缺点的。抱起君海澄也亲亲,叮嘱他不许乱跑,然后就进去洗澡了。 不过君海澄没有想到,他这次在巴德兰的洗澡水里加料的事情,居然导引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 巴德兰常年吃易容丸,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会忘记自己原来是长什么模样,易容丸的效用又好,不用药液特意清洗的话,寻常用水是无法消除它的效果的,因此,巴德兰今天在洗澡的时候就跟往常一样,没有注意。但他哪里知道,浴缸里的水早已不是寻常用水,里面被君海澄整整添加了一大瓶饱含灵气的乳白色空间湖水!于是洗着洗着,慢慢的,覆盖住巴德兰本来面目的东西被洗去了,露出一张艳丽绝俗的年青容颜。 由于灵气洗涤的原因,巴德兰因为长年和毒药打交道,身体里日积月累下来的一些毒素也被逼了出来,结果就是整个人看起来更加新鲜水灵、艳光逼人了。 恰好,在巴德兰洗浴的时候,泰蒙过来找他,君海澄就赶紧拦住他么,告诉他:“爸爸正在洗澡,干爹现在还不能进去!” 谁知泰蒙的眼睛“刷——”的亮起来了,灯泡似的,洗澡?! 君海澄瞪眼:“不许作怪!不然爸爸又骂你了!” 泰蒙会怕巴德兰骂他吗?当然不会,于是他大吼一声:“老不死的,我跟你一块洗!”然后就冲进去了。 然后,巴德兰一直以来的秘密就暴露了。 泰蒙晕陶陶地坐着,脸上头上全是脚印子,盯着对面的绝色大美人猛流口水:“明明是一朵高傲冷艳的红玫瑰,偏偏喜欢把自己弄成一面人憎鬼厌的水泥墙,我说老不死的,你这是什么恶趣味啊?” 其他人也看得面红耳赤,暗地里点头,可不是么,谁知道黑巫医巴德兰的真面目竟然是这样子的。 巴德兰心情不好着呢,见泰蒙一直盯着他看,不禁冷笑:“怎么,对于我之前的样子,你有意见?” 泰蒙皱眉:“你说什么话,你漂亮我也爱,你丑我也爱!不都是你么?” 巴德兰忽然就觉得脸热起来,站起来,骂了一句:“胡扯什么!混蛋!”然后把坐在冬鱼腿上的君海澄拉过来,“澄澄,你跟爸爸进来,有话问你。” 君海澄皱起小脸,他要倒霉了。 17.修炼 “爸爸。”君海澄弱弱地道。 巴德兰第一次没有立刻理会自家宝贝儿子的呼唤,这小东西坏死了,以为他偷偷摸摸的小动作隐瞒得很好呢!殊不知他早就起了怀疑。 有时候半夜三更的,搂在怀里热乎乎的小暖炉突然消失掉,以巴德兰的警惕性,怎么可能会一点都没有察觉?又不是泰蒙那头死猪!(泰蒙皱眉:干嘛受伤的总是我?)还有他匆忙配置出来的营养修复液,真实效果如何他自然清楚,为什么只要被这小东西经手了,它的效果就会增强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呢?一切都指明,这小东西有自己的小秘密了。 不过既然儿子没有说,巴德兰也就没有问,而且,看小东西苦着小脸绞尽脑汁地隐藏自己的小秘密,其实也挺好玩的,就像一只可爱逗趣的小仓鼠。 但是今天,这小家伙不知做了什么,居然把自己隐藏多年的真面目暴露出来,还好死不死的,刚好被泰蒙那头蠢牛看到,最该死的是,他当时正在洗澡,这就意味着别人不仅看到了他的脸,还看到他什么衣服也没穿的裸……体。 一想起泰蒙当时那个完全演绎了什么叫做色中饿鬼的眼神,巴德兰就忍不住脸红红,同时也很想把君海澄揍得屁股红红。 瞧瞧这小东西,干的是什么事? 君海澄可怜兮兮地仰着头:“爸爸,人家不是故意的。”他确实没有想到灵湖水还能够解除易容丸的效果啊,他好无辜的! 所以,爸爸不要生气了吧? 巴德兰本想好好教训他两下,瞧见他那湿漉漉的小眼神,登时什么气都消了,只觉得好笑,把君海澄抱到自己膝上,掐掐他的小屁股,“不是故意的,那你这小东西,是承认自己确实干坏事了?” “唔,没干坏事。”君海澄赶紧按住巴德兰掐他小屁股的手。 他没撒谎哦,他确实没干坏事,只是好心办错事而已,呃,其实,这应该算得上是一件好事吧?从此爸爸在干爹面前就不需要再掩饰了,而且爸爸这样好看,一定能把干爹迷得死死的,这样以后想欺负干爹就更容易了! ⊙﹏⊙b汗…… 君海澄小心地瞄瞄巴德兰的神情,以他的聪明智慧,当然猜得出来自家爸爸应该已经察觉到什么异常了,以前巴德兰在抓住泰蒙小辫子的时候,也是现在的这幅神情,嗯,一模一样。 想了想,君海澄决定,还是把空间的事情告诉巴德兰,不过他隐瞒下了关于寰渊仙府的部分,毕竟修真成仙长生不老什么的,对于生活在科技崇拜的时代里的人来说,冲击力还是太大了些 ,不过就算如此,巴德兰也听得目瞪口呆,捏着君海澄的小肉爪,认真地道:“儿子,你的意思是说,生过那一场病后,你手上突然拥有了一个神奇的空间,随时能够进去,里面还可以种植东西?!” 君海澄严肃点头,是滴! 巴德兰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事实在太玄乎了点,即使以现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也根本不可能做到为个人开辟空间的地步。 “爸爸,我直接带你进去看看吧,里面可漂亮了。”见巴德兰不相信,君海澄干脆用事实来说话,拉住巴德兰的手,心里默念一声,我要进去!然后……君海澄很干脆地消失了,巴德兰还在原地。 五秒钟后,君海澄再次凭空出现在巴德兰怀里,小脸委屈得什么似的,搂住巴德兰的脖子蹭蹭,现在的空间除了他,为什么其他人都进不去? 巴德兰满脸震惊,居然有些结结巴巴地问:“澄澄,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真的啦!不骗爸爸的。”君海澄哼哼,“不过爸爸好像不能进去。” 有点不大甘心,君海澄又试了几次,最后的结果证明,就算他跟八爪鱼一样死死攀在巴德兰身上,也还是没有办法把人带进空间里面去。 折腾半天,君海澄终于跟暴晒后的小黄花菜似的,彻底蔫了。 巴德兰忍俊不禁,拍拍儿子:“好了,澄澄,不用再试了,想来那个地方只有你一个人能够进去的,”巴德兰也有点可惜,他对那个神奇的空间很感兴趣,尤其是具有明显药用开发价值的湖水,不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另外一件事情,“知道这件事的,有多少人?” “天知地知,爸爸知澄澄知,没了。” “很好,以后也不要随便告诉第三个人,这件事关系太大,一不小心就会惹出大祸来,会有坏人来把你抓走的,知道吗?” “知道!”君海澄当然清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么。 巴德兰终于觉得放心了点。 君海澄想起空间里那光秃秃的几亩地,就问巴德兰:“爸爸,你手上有什么草药需要种的吗?有蔬菜、果树、花之类的种子吗?”原本还想自己辛苦辛苦,看看能不能让豆子哥帮他多留意多收集一下这些东西,就借口说自己拿来玩儿,不过现在既然爸爸已经知道了,就不用再遮遮掩掩,直接开口要啦! 巴德兰脑筋转得很快:“你是想在里面种东西……不行!” 君海澄鼓起包子脸,泫然欲泣:“为什么呀?” 巴德兰抱起他亲了一口:“乖啊,澄澄,别忘记你如今还是一个小孩子,更别忘记你还 是个小人鱼啊!在地里种菜种药什么的,这些粗活,不需要你干,你这辈子只要学会奴役别人就好了。” 君海澄简直哭笑不得,原来爸爸是因为这种考虑才没有答应他,没办法,小孩子只好厚着小脸皮,打滚撒娇各种卖萌:“爸爸~~澄澄不会累到自己的!既然有这个空间,当然要好好利用起来,不然不就是白白浪费了?而且澄澄想帮爸爸种草药,也想种菜做饭给爸爸吃,好不好?” 能不好么?巴德兰听了既心酸又感动,这些年,真没白疼这个小东西! 泰蒙几个人高马大的全挤在门外,努力听里边的动静,结果听了半天,什么也没听到,完全不清楚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最底下的差点被压成肉饼的豆生忧心忡忡地道:“巴德兰医师他,不会打澄澄吧?” 冬鱼把豆生拯救出来:“放心吧,应该不会的。” 泰蒙也安慰了两句:“放心吧,老不死的一定不舍得动澄澄一根头发。” 所有人都怀疑地看着他,怎么这样肯定? 泰蒙45度角仰望天空,明媚而忧伤地道:“因为对于老不死的来说,不管有错没错,最后挨揍的人,一定是我。” “砰——!!”话刚说完,泰蒙就被从突然打开的门里扔出来的不明物体撞飞了!巴德兰牵着君海澄的小手从房里走出来,看都不看倒地挺尸的泰蒙一眼,目不斜视地走过,轻飘飘地丢下一句:“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君海澄觉得干爹好可怜哦!用眼神传达了自己内心无比的同情,然后开开心心地喊了一声:“干爹,记得把那张椅子修好拿回房间里去哦!澄澄要坐的!” 躺在地上的泰蒙心碎一地。 围观的众人想笑又不敢笑,硬是绷紧脸皮,缅怀了“英年早逝”的泰蒙一阵,然后飞快跑掉,各自找地方偷着乐去了,泰蒙那家伙真的好悲催啊!啊哈哈哈哈! 知道儿子的秘密之后,巴德兰也跟着君海澄做起了仓鼠,偷偷摸摸地把自家的各种药品、草药、实验用具,还有一些衣物、吃食什么的放进空间里面,君海澄特意在竹余馆里收拾出一个小房间来放这些东西,不然散放在外面的草地上,实在是太难看了。巴德兰平日里收集的一些草药种子已经撒播下去了,浇了灵湖水,地里很快就冒出了尖尖的绿苗苗,君海澄高兴得笑眯眯。 行李的大幅度缩水,当然会引起人的注意,可是,谁让巴德兰的古怪性情实在是太过深入人心了呢,只要他冷测测地扫你一眼,再不阴不阳地说一句:看不顺眼,扔了,你有意见?别人就屁都不敢再放一个了,唯有 感叹这位祖宗虽然变漂亮了,可个性却依然是没有最可怕只有更可怕啊! 有爸爸帮忙作弊,君海澄轻松了许多,然后开始着手修炼的事情,好不容易暂时安定下来,提升自己实力的事就迫在眉睫了。 实力,无疑是一样好东西,不管在哪个时空里,它的作用都是巨大的,它能够保住你的命,保住你的金银财宝,如果你实力足够强,野心足够大,还可以保住你本有的东西,再去夺取你想要得到的东西。 当然了,称王称霸之类的雄心壮志君海澄是没有的,他懒着呢,快被大家宠成小懒鬼了,没那个美国时间,有时间还不如与山间之明月,江上之清风做伴遨游,还不如好好想想如何在危险来临之时保护好自己的家人。 君海澄跟巴德兰说了一声,然后进入鱼龙空间,开始仔细翻阅长安子留下来的那些卷轴,查找自己要修炼的修真功法,全部翻过一遍后,小孩子皱起秀气的眉毛,感觉不对!明明有很多看起来很强大的功法,飞天遁地移山倒海什么的都不在话下,但君海澄就是知道,它们不是他的选择。 颇为苦恼地东瞅瞅西瞄瞄,他该修炼的东西……是什么呢?它……又藏在哪里呢?这种该知道却不知道的诡异感觉,到底是神马回事哟! 眼神飘过被堆放在角落里的小黄书,君海澄脑海里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吓!不会是这卷东西吧?!想想,自己忍不住呵呵呵地笑起来,如果把秘密隐藏在这种书上,那还真是一个天才的主意。 心里也没当真,伸手拿过来,打开,还是一幅幅露骨欢好、满含春色的画面,这次,君海澄十分淡定地把它看完了,就当做是欣赏新鲜图画,别说,画工真的十分之好,线条流畅,色彩分明,人物的神态勾勒得极妙,虽然画在纸上,竟似活的一般,眼角眉梢的春情勾人,亦动人。 赞叹完毕,君海澄刚要合起卷轴,眼皮忽然轻轻一跳,顺数第八幅画,似乎……微微厚了那么一点点…… 半响后,君海澄从第八幅画里抽出一张薄如蝉翼的纱,上面是寰渊仙府收藏的最为珍贵的功法之一,名曰:戮神斩。然后又在第十九幅画里找出另外一张几若烟雾的薄纱,上面同样是寰渊仙府收藏的最为珍贵的功法之一,名曰:天罗诀。 君海澄手里拿着这两样东西,森森凌乱了。 原来他要找的东西,竟然真的藏在春宫图里吗?! 他真的好……好幻灭?好神奇?好准确?好铁口?好那啥?君海澄只觉得,修真者们的世界好难懂哦! 君海澄要找的是天罗诀,烟雾似的的薄纱,与透明 的空气晕染成朦胧的一片。 戮神斩,顾名思义,这应该是一部非常霸道的功法,是寰渊仙府的始祖天垂虹偶然得来的,并不完整。虽然戮神斩有所残缺,但威力实在惊人,当年天垂虹就是凭着这部心法叱咤修真界的,几乎没有人可以阻挡他的锋芒,后来更是创立了威名赫赫的寰渊仙府。不过,由于戮神斩对修炼之人的要求实在太高,后来天垂虹就耗费无数心血,对它进行了改动,变成威力有所减弱、同时也更易修炼的磐焱心法,并作为门派主流功法流传下来,而戮神斩,则被严密藏了起来。 君海澄对戮神斩并不感兴趣,只是专心致志地读着天罗诀。 呃,貌似天罗诀也是天垂虹偶然得来的,君海澄不禁感叹,这位老爷爷的运气也太好了点,别人梦寐以求的好东西,他怎么就得来的这么容易呢?难道他是干坏事了?摇摇头,不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修真者的修为境界共分为十二种,筑基、开光、融合、心动、灵寂、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大乘,每种都有上中下之别,天罗诀同样是如此,总共分为十二重境界,合十二品莲台之说。因为对于天罗诀的来历,纱绢上记载了一种说法,说天罗诀其实是一位得道高僧偶见风中莲动,参悟而来的,而佛家认为莲是佛所居的净土,包藏有大千世界,故这部因莲而生的功法被取名为“天罗”,意思是“罗天”,也不知是真是假。 君海澄不是一个莽撞冒失的人,尤其是对这种完全没有涉足过的未知领域,更是谨慎细心,他先把整部天罗诀都认认真真看过一遍,在心里默默思索咀嚼良久,才拖了一个蒲团,就在长安子的画卷前,盘起小腿坐好,然后缓缓合上了那双幽静澄澈的眼眸。 在这个寂静无人、梅花自落的空间里,他也不用担心被谁打扰到,一心浸入了那个神奇玄妙的世界…… 外面,巴德兰把一瓶乳白色的液体放到泰蒙面前,说道:“喝了它。” 泰蒙心惊肉跳,看了看那瓶东西,狠狠地抖了抖,抗议道:“老不死的,你不是又拿我试药吧?我被你摧残好多次了!会死人的!” 巴德兰冷哼:“你不是不怕死吗?” 泰蒙仰头无语,最后视死如归地举起瓶子喝了下去,趁自己还有命,文绉绉地来了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忽然眼睛一亮,“嘿呀,老不死的,你制药的本事进步了!好舒服啊,再来一发!” 巴德兰一巴掌拍之! “去死吧!” 18.再见 在浮虹城里住了快一个星期,君海澄每天的日子都过得很平静,甚至可以坐在小花园里,享受斑斑特意给他做的金黄小甜饼和香浓奶茶。 如果不是这冷冰冰的墙壁,满眼都是高科技的产品,如果不是阳台上没有了那铺天盖地的紫藤萝,他都要恍惚以为,自己还是生活在废奴村的小木楼里了。 不过也就他一个人悠闲罢了,其他人都会十分忙碌,浮虹城不是白白收留他们的,想要得到浮虹城的庇护,就必须要干活。泰蒙、冬鱼、加兰、凯四个人因为体格健壮,被挑选进临时成立的护城卫队里,泰蒙还迅速混上了大队长的职位,牛逼哄哄,每天和浮虹城的私人军队一起参加训练,还要负担起一部分巡逻、警戒、调解镇压难民们打架斗殴之类的任务。 豆生被之前给他们带路的王辉大叔挑走当小助手去了,跟一颗跳豆似的,每天欢欢喜喜地努力工作,然后晚上回来咋咋呼呼地说他又见了什么新奇东西啦,王辉大叔表扬他啦,以后他要在浮虹城开店铺卖东西啦,这孩子又有入魔倾向了。 巴德兰则去了医疗队,原本他是不想暴露自己会医术的事情的,万一被人察觉自己黑巫医的身份就不好了,可是!与其被分配到大厨房里,天天跟潲水、脏盆子、烂白菜打交道,他宁愿去死一万次!!! 吃完斑斑烤的小面包,乖乖地跟机器人说谢谢,君海澄跑回房间里,闪身进了空间,他这些天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修炼天罗诀上。 其实,君海澄是极适合修真的人,修真一途,无非就是寂寞二字,而君海澄偏偏就是一个耐得住寂寞,并且懂得享受寂寞的人。 空间里的灵气十分浓郁,也是,当初青师子可是把一整条地下灵脉都装进来了,那可是修真界最大的一条灵脉啊,不浓郁才有鬼呢。 盘膝和目,嘴角含笑,君海澄的心神快速遁入虚无状态,体会着那种融入自然,身化万物的玄妙感觉,若鱼在水里浮游,若鸟在天空轻翔,若叶在风中飘摇, 自由、祥和、澄明、空阔、生机…… 因为有鱼龙空间这个先天加后天形成的洞天福地,君海澄不需要辛辛苦苦地将游离于天地之间的灵气一丝一丝的剥离出来,再吸纳入体内,只要他运转天罗心法,空间里那几乎没有杂质的灵气就狂涌而来,自七窍而入,汇入小腹处的丹田里,效率不是一般二般的高。 君海澄内视自己的丹田,哦,说起这内视之法,还是君海澄误打误撞无意之间领会的,当时坐在灵湖边那一丛清雅的紫竹下修炼,也忘了那时想到了什么,只是觉得很开心,很快乐,蓦然的,就能够透过那汪乳白色的水,看到了湖底下湿润的沙,躲在沙窝里的白玉色泽的小螃蟹,连螃蟹壳上最细小的花纹,蟹爪上肉眼分辨不出来的小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 君海澄就愣了,然后保持着那种状态,扫了自己一下,五脏六腑、血管、骨骼的影像无比清晰地出现在脑海里,登时被吓得一蹦,掉湖里去了……在湖里游了一圈,君海澄就爬上来美滋滋地盘算开了,有了这技能,以后如果有个头疼脑热,都不用去医院了,自己就能给自己照x光,这该省下多少钱呀! 好幸福~~ 一定要更加努力地修真!握拳! 小孩子甚至还天真地想,日后如果自家爸爸不愿意修真,就舀这项福利勾引他,爸爸爱医成狂,一定会乖乖上钩的! 丹田里全是一片氤氲灵气,密度高得吓人,外面的灵气还源源不断地涌进来,撑得整个丹田有点涨涨的疼,君海澄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快了吸收的速度,继续往里面挤压,以他的小身板为中心,竟然形成了一个偌大的灵气漩涡,天地灵气旋转着,呼啸着冲进君海澄身体里,景象十分壮观。 不过处在漩涡中心的君海澄就受罪了,难受呀,那种感觉就跟你明明吃了十分饱,却还要不断往喉咙里填东西一样,肠子都快撑破了! 但他还是咬着小白牙忍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半点苦都不受,还想得到天下独一无二的好处,呵,哪有这么便宜的事请? 终于,丹田里的灵气密度达到极限,出现了第一滴液态灵气,接着就跟起了连锁反应似的,所有的灵力都跟着液态化,原本拥挤得不得了的丹田,瞬间空落起来,君海澄舒服地叹了口气,引气入体,灵力液化,天罗诀第一重境界的表现。 总算给他登上第一步台阶了。 笑眯眯呀笑眯眯,眼睛都看不见了! 修为上涨,唔,虽然只是上升了一点点,但空间还是很给面子,把君海澄的活动范围扩大了一倍,多出不少花草树木,枝繁叶茂,郁郁葱葱,一股股沁人幽香扑鼻而来。在一棵苍虬老松下,两只仙鹤在优雅地伸展着自己洁白的翅膀。 后者的发现,让君海澄惊喜异常,呼啦啦的撒着小脚丫子跑过去,开始非礼人家仙鹤兄,搂搂又抱抱,亲亲又摸摸,亏得两只鹤脾气儿好,或者是因为喜欢小孩儿身上的气息,也并不介意他的非礼。 占完便宜,君海澄心满意足地出了空间,没有贪功急进,修真,从来就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求得太过急切,最后反而容易失去更多,如今他需要做的是巩固。只有把基础打好了,稳妥了,上面的楼房才能盖得更高,更安全。 晃到斑斑面前,撒娇道:“斑斑,斑斑!我饿了,想吃你上次做的小甜饼,要一大盆!干爹吃饭用的那个大盆!” 斑斑当然没答应,最后只给他做了三块金灿灿香喷喷的小甜饼,并严肃告诉他,小主人,暴饮暴食是不对的…… 君海澄吃完三块斑斑牌小甜饼,伸出粉红小舌头舔舔唇角的饼干屑,他家斑斑出品的东西,质量就是有保证呀!好好吃! 可惜少了点,其实就算再多上四块五块,也不见得就是暴饮暴食,他感觉自己小肚子的容量还是大大的……眼角瞄瞄,忽然看到桌子上摆了一个饭盒,好奇道:“那个是什么……呃,给爸爸的?”神念微微一扫,君海澄就发现里面装的两样菜,全是自家爸爸喜欢吃的。 斑斑回答:“是的。” 君海澄明白了,歪着头想想:“斑斑,我去给爸爸送饭吧!” 斑斑拒绝:“不行,小主人还小,出去太危险了。” 君海澄笑道:“没关系的,昨天晚上干爹不是说,有他们护城卫队日夜巡逻,如今城里的治安还是很好的吗?” “可是小主人还小……” 君海澄撅嘴巴:“斑斑,我不小了,我都能打酱油了!” “打……酱油?”斑斑一片*&☆¥#@⊙,有点神经错乱,这是什么意思? 趁机器人乱码的时候,君海澄找了个小篮子,把饭盒放进去,然后冲斑斑摆摆手:“斑斑,我走啦!你在家里要乖乖听话哦!” 等斑斑翻阅完自己芯片里的资料库,它的小主人早已走得人影儿都没了。 如今巴德兰不再拘束着君海澄的活动范围,做爸爸的虽然不太甘心,但也知道他确实不能照顾儿子一辈子,自家小宝贝总要与外面的世界接轨,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不管是温暖的还是残忍的,都是要亲自去面对的。 就像人人都爱小娇花儿,可如果因为你的爱,怕它被风吹了被雨淋了,就硬是挡着不让它经历这一切,那如果有一天给出爱的人不在了,小娇花儿怎么办呢?它怎么活呢?真正的爱,不是这样的,不是给他提供一个类似无菌室的环境,保护他不受一丝伤害,而是让他学会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君海澄拎着爸爸的饭盒,站在路边,迷茫了,他走得匆忙,居然忘记问斑斑医疗队是在哪里的了。 现在该怎么办呀? 回去?还是继续往前走? 君海澄站在路边独自忧郁着,却不知道因为他的出现,整条大街都寂静了。 君海澄原本就生得极好,只是之前小,又白白胖胖的,看着一团孩子气,别人都只觉得可爱,病过之后渐渐把婴儿肥去了,又不知得了什么机缘获得了空间,整天被灵气滋润着,如今又修炼了天罗诀,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大变样了,以前被可爱所掩盖着的清美秀雅,终于如同破土的新芽,冒出了尖尖一小角儿。 满大街的人都忍不住口水滴答,有着黑鸀异色瞳眸的人眼里也不禁闪过一丝惊艳,怎么几天不见,这个小娃娃就变得更加……招人了呢? 站在不远处的小小少年,眉眼清若秋水,气质纯如白莲,乌黑的发丝柔柔软软地垂着,虽然年纪尚小,容貌青涩还没有完全长开,但他静静地站在那里,不需言语,只一个身影就足以把所有人的眼光都吸引过去了。 不知道他在烦恼什么,俊秀姣好的眉目间笼着一层烟里雨丝似的忧郁,不浓,却让所有看到的人都忍不住心尖子都疼起来,恨不得立刻冲到他面前,然后帮他解决掉所有的难题,只求他不要再露出这种神情。 君海澄在心里纠结了一下,想着自己还是尽快找到医疗队的所在地吧,爸爸还饿着肚子没吃饭呢!找个人问问路,应该可以的。 一边想一边走,结果没注意前方有个小坑,脚一崴,整个人向前摔去! 君海澄下意识地惊叫一声,然后抱紧手中的小篮子,准备结结实实地摔上一跤,也没想着伤不伤,痛不痛的问题,而是想着可别把爸爸的饭给洒了。 然后——他没摔着。 他撞进一堵硬硬的、暖暖的肉墙里去了。 “嗳哟,疼!”鼻子肯定歪了。 揉揉可怜的小鼻子,君海澄抬起头,然后愣了愣,黑鸀异色的眼珠子,如同宝石,漂亮而妖异,迷人又危险……不就是之前他在城门处见到过的那个人么? 君海澄对这个人印象十分深刻。 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就是有一种本事,能够用一次简单的对视,一个淡淡的剪影,一场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的相遇,却在别人骨子里刻下抹不去的印记。 而眼前这个人,很巧,就是其中一个。 看他的衣着气质,应该是一个……君海澄搜索了一下词汇,嗯,应该是一个贵族吧,很高挑,容貌俊朗,带着点邪气,举手投足间总有点漫不经心的感觉,或者干脆说……吊儿郎当?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身上那种凌厉而贵气的美。 不过也挺奇怪的,君海澄淡淡地想,一个贵族,好好儿的怎么会跑到沙维沙尔星这种贫穷到令人望而止步的星球上?还是孤身一人,没有带任何人,难道是安逸的生活过够了,跑到这里来找刺激? 君海澄认真地瞅了瞅,否定了这种想法,这个男人的眼神……不像傻子……倒像头狼。还有,他身上的浓郁血腥气息,分明是长期杀戮日积月累下来的结果。 “我好看吗?” 君海澄下意识地答:“挺好看的。” “嗯,你也很不错。”黑鸀双瞳的男人弯下腰,伸出手,捏捏君海澄的小脸蛋,好嫩,登时听到无数吸口水的声音,他动作顿了顿,又掐了一下,这次甩过来无数愤怒的眼神,再次掐一下,他感觉,如果不是他长得足够英俊潇洒威风凛凛英武不凡,那些人都要冲上来围殴自己了。 忽然间有种得意洋洋的很想翘起大尾巴尖的感觉。 本帅摸得到,你们都摸不到呀摸不到嘿嘿嘿嘿,我继续摸摸摸,我继续嘿嘿嘿嘿……这人真的很欠抽是不是? 君海澄冷静地拉开在自己脸上作怪的手,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往后退一步,声音软而清冽:“那个,刚才谢谢你救了我!再见!” 转身走了,他还要去给爸爸送饭呢!唔,脸上微微有些刺疼,那个人,手心里全是硬茧子,完全没有大人们所讲的贵族们的油光水滑…… 留在身后的黑鸀双瞳的男人摸摸下巴,仰头,是他错觉了哈?怎么感觉自己被讨厌了?!神情严肃地回忆,虽说他还不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地步,但他记得自己还是很有孩子缘的,敬佩他的下属们还送过他一个“儿童之友”的称号(修、克里琴斯等人齐齐白目:放屁,明明是儿童杀手!多作孽呀,一见你就哭得以泪洗澡不是儿童杀手是什么?!!),为什么突然就不灵光了? “喂,等等,小家伙,你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丢开脑海里无聊的思想,黑鸀双瞳的男人,战琰,凭借着腿长的优势,忽的一下追了上去。 君海澄很有礼貌地道:“我不需要,谢谢。”乖巧而疏离。 战琰脸皮厚厚地回答:“不用谢。”真是好有趣呀好有趣。 君海澄不管他,无关人无关事向来不能分去他的注意力。 “有什么事是我能帮得上忙的吗?呃,我叫战琰。”战琰很郁卒,习惯了成为众人焦点的所在,突然间有个人将他忽视得如此彻底,元帅大人表示很忧伤。 “咦?”君海澄眨眨眼,小脸蛋登时红如初开之桃花,新绽之海棠,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别人刚才帮了他一把,他居然连人家的名字都不问一下就走了,赶紧道,“我叫君海澄,请问,你知道医疗队怎么走吗?” 战琰拧眉,伸手一捞,把人抱起来细看:“你刚才真的受伤了?” 君海澄窘得不行,忙解释:“不是,我爸爸在医疗队里工作,我去给他送饭。” 所以你能不能先把我放下?很尴尬的有木有? 谁知战琰听了脸上反而更难看了,慢慢地笼罩上一层血煞气,勾起一个毫无温度的笑:“原来,你家里的大人竟然要你一个小孩子去做这种事情么。” 君海澄颇为莫名其妙:“我自己乐意。” 战琰仔细看看怀中小人儿的神情,好吧,应该是他误会了,转过话题,“啊,医疗队啊,我当然知道在哪里,我现在就带你过去。” 不等人家回答,就这样抱着君海澄走了。 被抱走的君海澄很不明白,他只是想问个路而已,没别的意思,为什么好好儿的就被一个陌生人抱走了呢?他有答应了吗?到底是哪一个步骤出错了?! 其实,他没有错,只是他偶遇的对象完全不能用常理来忖度…… 转悠了半天,一大一小又灰头土脸地转回了原地,君海澄幽幽叹气:“阿琰,其实,你也不知道医疗队在哪里吧?” 被一个五六岁小孩子称作“阿琰”的二十多岁大男人蹲墙角+捂脸。 君海澄只觉得好气又好笑,为什么这个看起来很靠谱的男人做起事来却一点都不靠谱呢?偏偏此时看起来还可怜兮兮的,要多无辜有多无辜。还有,你捂脸就捂脸吧,手指还分得那么开,偷偷瞄我是什么意思? 战琰放下手,干咳一声:“咳,失误失误!”然后慎重指出,“不过,看地图的时候,我的确是知道医院在哪里的!不说谎,不骗你!”差点指天发誓。 君海澄忍不住扑哧一笑,呵呵呵! 战琰就觉得有点不妙,糟糕,心跳好像有点加速!砰砰砰!砰砰砰! 就在君海澄和战琰呆呆地互相瞅着,一个“呵呵呵”,一个“砰砰砰”的时候,王辉大叔带着他新收的小助手豆生气踹嘘嘘地赶了过来。 “澄澄,你有没有被欺负?被打了吗?伤哪里了?”豆生紧张地围着自己的小伙伴左看右看,发现完好无缺,然后隔开战琰,怒气冲冲地道,“呔!你这大坏蛋!想对澄澄做什么?” “哈?”战琰掏掏耳朵。 “豆子哥?”君海澄迷茫。 后赶上来的王辉觉得情况有异,关心地问道:“澄澄,你没事啊?” 君海澄眨眼睛:“王大叔,我应该有什么事吗?” 王辉松了一口气,笑道:“没事,只不过之前有人向我们举报,说在大街上看到有人在虐待新生儿,还把新生儿给拐跑了,我们一听他的形容,就知道是你,才急急匆匆地找过来,不过看来是举报的人误会了,并没有什么虐待拐卖事件。唉,我们的工作已经十分忙碌了,居然还有人舀这种事来玩闹,真是的。” 君海澄再次眨眨眼睛,其实,王大叔,我确实有被虐待什么的,有被拐带什么的,所以那个举报的人并没有玩闹什么呀。 误会解开,君海澄就向王辉问路,最后王辉和豆生亲自把君海澄带到医疗队, 而战琰,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已经悄悄离开了。 君海澄摸摸自己的衣兜兜,那里装着一只可爱的鹅黄色小鸭子玩具。 19.三见 “这是第几只了?” “第八只。” “血色森林里的变异兽死光了没?” “差不多,我们这次是直接在变异兽暴动中心降落的,以这个废弃村落为辐射点,追踪剿杀四面逃脱的变异兽,这方圆几万里的土地都搜查过了,不过需要担心的是,还有小部分变异兽游荡在人类的居住领地,还不能完全清除。” “叫下面的人加紧查探,快点把那些漏网之鱼的位置找出来。” “是。” “这也算不错了,本少爷都快要受不了了,这些家伙都是怎么长的?头上生疮脚底流脓,我美丽又忧伤的眼睛,这些该毁灭一万次的东西到底还要荼毒你多久?”克里琴斯哀嚎,背景是无边无际烟尘滚滚的山头,和支离破碎堆积如山的变异兽的尸体,还要配上呼啸的风声。 克里琴斯的副手推推眼镜——这年代谁还戴眼镜啊,眼珠子掉出来都能完好无损的帮你装回去,所以说这就是一个闷骚男! 闷骚副手艾瑞悲悯的看着自家上司,用一副同样闷骚的声音:“很快就结束了,您得学会忍耐,上校。” “啊——!!!忍个屁!为什么本少爷要在这里累死累活,而其他混蛋却可以舒舒服服的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人鱼电影?!” “上校,你爆粗口了。” “闭嘴!混蛋!所有人都是混蛋!” “上校,所有混蛋中包括元帅大人吗?” “当然!!!!——不!呜呜,为什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元帅这种东西?”克里琴斯可以肯定,如果自己敢在这边说那位老大的一句不好,那边一定会知道,如果心情不错,懒得理会你,放你一马;如果心情糟糕,抱歉了,你就好好体会一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美妙滋味吧! 克里琴斯永远也无法忘记,五年前宇宙历九月七日晚上八点零五十六分十秒,他不过是在家里洗澡时说了一句:元帅的发型真老土!结果第二天他就发现自己那一头金灿耀眼的美发全部被剃光了!有这么小心眼的男人吗?!啊?他精心护理的发,现在想起来都心痛啊! 艾瑞一脸可惜。 “你那是什么表情?啊?”克里琴斯气啊,气得喘不过气来了,我知道你是元帅的狂热追随者,好吧,只要是纳索魔人,都没有理由不去崇拜那位近乎传说的帝国守护神,本少爷品德高尚,可以理解,可是,有这种整天等着揪自己长官的小辫子,好向自己的偶像表忠心的下属吗?如果不是看在你的能力确实不错的份上,早就将你非人道毁容了! 气哼哼的,舀起洁白的衣角擦拭手上的血。 “上校,那是我的衣服。”艾瑞很无辜。 “我当然知道这是你的衣服,如果不是本少爷带来的清洁剂和清香剂和手帕全部用完了,会屈尊降贵来用你的这块破布吗?”克里琴斯趾高气扬地道。 艾瑞:“……” 回到临时营地,众吃白饭瞎捣乱的都在,除了…… “老大还没回来呀——?!!”克里琴斯兴奋得尾音无限拉长。 “嗯。”公孙夙勉勉强强地从书本里抬起头来,施舍给他一个眼神。 哦也!!克里琴斯登时以光速消失了。 唐祈哼哼:“肯定是看元帅又不在,急着去洗澡了,然后将瓶瓶罐罐里面的那些东西涂满全身,又白又红的,还香得跟朵花似的,一个大男人,招蜂引蝶的,哼哼!”嘴巴瘪瘪,“为什么元帅都不肯带我一起去?在这里都无聊死了!1号,给我舀瓶桐桐花果汁。” 机器仆人1号应声而去,事实上,在唐祈的脚下,已经整整齐齐地建起了一座桐桐花果汁搭的果汁城堡,这孩子,已经无聊得要靠玩这个来打发时间了。 公孙夙起身,走到另一个房间里,便看到修正一个人坐在窗沿上擦拭枪械,虽然面无表情,不过作为多年的伙伴,公孙夙还是轻易看出修的心情并不好。 “还在担心元帅?” 修放下枪:“有点。” 半路上,元帅就偷溜了,独自乘坐小型飞行器前去夺取鬼焰果,怕迟了就赶不上了,另一个剿灭所有变异兽的任务就交给他们剩下的人,理由说得冠冕堂皇,但掩饰不了其实他是想找刺激、喜欢在刀尖上起舞的变态本质。 是的,元帅很强,是他所见过的最强的人,不仅是在武力上,还在心计上,否则也不会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了,他只是有点沮丧,身为一个杰出的首席侍卫,却摊上一个并不需要你保护,还喜欢撇下你自己一个人行动的主人,真的是一件很悲摧的事。 尤其是元帅这次出来,其实并没有得到那位陛下的许可,帝都里的人也并不知道,都以为元帅还在元帅府里潜心苦修,若在这个敏感的节骨眼里被人发现元帅竟然大模大样的在外面闲逛,又不知要生出多少是非来。被那些千方百计想要元帅的命的人知道,肯定兴奋得睡不着觉,被元帅知道……好吧,他会比追杀他的人兴奋一万倍,完全不用睡觉……只是,元帅虽然武力高强,但也只是一个人,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到时要是被人趁虚而入,那乱子可就大了。 公孙夙清冷一笑,平凡的面孔一霎那间竟是无比生动:“放心,祸害遗千年,元帅要是那么容易死,黄土陇上早就生了几丈高的青草了,哪里还能逍遥自在到如今?那么容易死,也不值得这许多人追随了。” 不过也正是个人魅力太大,吸引了一大批忠实的追随者,连维洛斯家族的继承人克里琴斯都曾经公开承认过,除了元帅,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能令骄傲的他衷心折服。无数的年轻人将他当成神来崇拜,骄傲而挑剔的自然人鱼一个个芳心暗许,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在军中,他是绝对的存在,甚至皇帝的命令也不及他的好使,说声造反,没准皇帝就换人做了。对于许许多多不是纳索魔的人来说,他们往往只知道纳索魔有一个威名赫赫的元帅战琰,而不知道纳索魔的皇帝姓甚名谁。 当一个人的声望和势力达到这种地步,对于统治者来说那就是一颗安防在枕头边的不定时炸弹了,自古帝王最多疑,古往今来,因为功高震主而死的名将贤臣不知有多少,为人臣者,最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大的才能,而是你要懂得把握一个度,把握得好了,官自然做得舒服,把握得不好,麻烦来了,头也掉了。 说实话,在公孙夙眼里,自家元帅那简直功高得不能再高了,可是令人奇怪的是,皇帝战谦竟然从来没有做出过什么阻挠的行动,在军中事务上甚至完全放权,只是偶尔才会过问一两句,问的也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难道他真的不怕吗?还是像一些所谓的政治评论家所猜测的那样,这是兄弟情深的表现?哥哥疼爱弟弟,弟弟无以为报,就热泪盈眶的为哥哥守护疆土? 公孙夙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皇室的情感,是最虚伪、最不可靠的东西,会相信这种天真说法的人,肯定没有经历过那些大家族里勾心斗角的洗礼,没有见过那些残忍无情的阴暗面。没有硝烟的战场,可不是听起来那么简单的。 那,原因是什么?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阴谋诡计?若说是养一头猪要把它养肥了再杀,元帅这头猪重得快赶上半个纳索魔了,还不够肥? 公孙夙深深疑惑了,思绪良久,无解,于是将头埋进书本找答案去了。 在浮虹城溜溜达达觅食的战琰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仰天长啸,到底是哪个小兔崽子,三天两头来扎本帅的小人哪?!!啊?!! 纳索魔帝都,皇城,御书房。 刚上任三个月的皇帝战谦,也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无奈的扯过纸巾,拧拧鼻子,苦哈哈地长叹,谁那么有空,又在说本皇的坏话?啊? 总管赵鸣赶紧用调节器上调了一下室内的温度:“陛下日理万机,别凉着了。” 战谦笑笑,他五官偏俊雅,笑起来十分好看:“那些人还是那样?” “是。”赵鸣小心地道,看看战谦的脸色:“陛下大可不必为那些人生气。” 战谦不在意的摆摆手:“我没有生气,实际上不只那些老臣,还有很多很多人都认为我不如阿琰,事实也如此,他们想拥护战琰称帝,也无可厚非。” “是陛下胸怀大量。” 战谦哈哈大笑:“不是我胸怀大量,而是我会怀疑这世界上所有人所有事,但绝对不会怀疑阿琰对我座下这把椅子感兴趣,他们想要阿琰做皇帝,也要看看阿琰愿不愿意领这个情。你没看到他都烦了,直接跑了?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给我。唉,不是所有的人都稀罕做皇帝的,彼之蜜糖,我之砒霜,当初阿琰……我还不理解,如今算是明白了,坐了这个破位置,失去的远远比得到的多。他……到底比我聪明。” 赵鸣静静地听,他知道自己此时保持沉默就好。 战谦走到落地大玻璃窗前,负手远望:“那些帝国大臣口上说着是为了阿琰好,想为纳索魔选一个明君,其实也不过是一帮子利欲熏心的人,都是为了利益罢了,我这个新主子不会像先皇那样念旧情,容忍他们作威作福,他们一个个的手脚又太不干净,连我母后的死都有他们的影子在里面。如今怕了,没路走了,才会将阿琰拖下水。哼,只是这些人太蠢了,阿琰是什么性格,往好里说是性格独特,往坏里说那就是一披着人皮的恶魔,连先皇都怕他三分,哪里会乖乖做他们的靶子?不过他也小气,死都不肯直接帮我砍了班杰明,非要留着让我头疼,班杰明啊,这老东西,罚得重了,让人说刻薄,罚得轻了,又损自己的威名,啧!” 摇摇头,“不就是对班杰明跟克里琴斯他家二叔勾结的事推了几把吗?凭克里琴斯的本事,难道还吃得了亏?真是的,为了一个部下,竟然这样整自己的皇兄?”口中抱怨,但从战谦眼中依然可以看出一丝赞赏与向往。 如果他和战琰换了一个位置,他绝对不会这样做,为了朋友部下,触怒皇帝?虽然有回报,但风险太大了,不是不敢,而是价值上不值得,从小就接受的理念让他学会用价值去衡量一切。身为一个皇帝,最忌感情用事,所以他才永远高处不胜寒。 “陛下,班杰明来了。”赵鸣道。 战谦还是笑,只是这次笑容里隐藏着无数阴冷的杀机:“叫他进来吧,人家非要找死,总不能拦着。” 君海澄给巴德兰送过一次饭后,这活儿就归他干了,每天中午就会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勤勤恳恳地拎着饭盒去医疗队,这举动叫医疗队里跟巴德兰一块儿工作的人羡慕得不行,他们家也有人有小孩子的,不过因为这年头繁衍太难,所有的孩子都娇宠着,大人们哪里舍得让他们倒一杯水递一块毛巾呀?可是巴德兰家的这个,跟陶瓷小人儿似的,偏偏乖巧懂事得很,居然还会给爸爸来送饭,回想自家少吃了一颗糖就能把天都哭破的霸王,就怨不得大家对巴德兰各种羡慕嫉妒恨了,这臭脾气十足的家伙怎么就那么好命呢? 巴德兰顶着众人火辣辣的目光,面无表情地吃完饭,然后把饭盒收拾好,递给对面眉眼弯弯的乖萌乖萌的小儿子,心里也忍不住一阵得意,看,这就是我家儿子,我家独一无二的宝贝!你们谁家的儿子有我家澄澄乖?比我家澄澄好? “爸爸,我走了。”亲了爸爸一口。 “澄澄,注意安全。”回亲儿子一口。 “知道了,爸爸,干爹他们经常在街上巡逻呢。”再亲爸爸一口。 “哼,他们不顶用,不过这种情况应该很快就可以结束了。”再亲儿子一口。 父子两个黏黏腻腻的情感互动完毕,君海澄跟其他一大堆叔叔伯伯说过再见,就离开了医院,站在医院门口,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君海澄舒服得半眯起眼睛,有些昏昏欲睡。 很思念自己的小床,君海澄就没走大路,而是抄了小道,直接从浮虹城内占地面积颇广的唯一一个主题公园“梦幻森林”里穿过去。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做到的,居然在浮虹城这样一个超级现代化的城市里,搞出这么逼真的一个所在。 周围……树,目之所及都是莽莽苍苍形态各异的参天古树,几乎每一棵树的树干都必须用三四个人才能围抱过来,甚至有些独木成林。大森林的枝枝杈杈,利用每一处可供利用的空间努力延伸着,攀附的蔓藤有如巨蛇互相缠绕在一起。 当然浮虹城的目的是为了赚钱,是不可能单摆一大堆树在这里的,有些树树干被掏空了,变成了可以住人的树屋,在树上也还有不少精致可爱的树屋,有木搭建的梯子供人上上下下,树屋里的生活用具一应俱全。“梦幻森林”的主要经营方式就是这些出租这些树屋,让人来体会这种别具一格的生活方式,当然,价格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不过如今是非常时期,这个往日生意兴隆的地方,变得冷冷清清的,没有一个人影,因为变异兽肆虐的原因,大家都对森林啊树林啊产生了恐惧感,谁还肯来这种阴森森的地方? 君海澄到不害怕,相反他很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生命力充沛的树木,喜欢这里或简单或精致的树屋,总而言之,他就是喜欢属于大自然的感觉。 而且让人惊喜的是,这里竟然还有颇为浓郁的天地灵气!虽然有些驳杂,也万万不能跟鱼龙空间里的来相比,然而跟其他稀薄得近乎无的地方比起来,已经很让人满足了。 越来越困,君海澄半眯着眼睛,随意跑进一间掏空了的十分原始味的树屋里,找到床的位置,往上面一趴,呼呼两声,跟小猪似的睡着了。 幸好每间树屋都装有自动除尘器,被子什么的都不脏…… “轰——” 瞌睡虫飞了,周公下逐客令了。 君海澄无奈地半睁开眼睛,到底是谁在无聊地制造噪音啊?不知道打扰别人睡觉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吗?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一秒钟后,君海澄猛地坐起来,侧耳倾听,竟然是……变异兽的吼声?! 天哪,干爹他们不是说,浮虹城的防守还是很牢固很安全的吗?怎么会有变异兽跑进来?而且怎么就没有人发现呢?不会有人遇险了吧? 跑出树屋,就瞧见前边一个方向扑腾起大片烟尘,隐隐传来变异兽尖锐低沉的咆哮,还夹杂着一丝焦虑与恐惧,似乎遇上了很厉害的对手。 君海澄心里除了担忧,忍不住升起一丝好奇,他知道,这个世界的变异兽跟侏罗世纪的恐龙有几分相像,只不过样貌更恶心一点,破坏力更大一点,每年死在变异兽脚下的人类不计其数,是人类最大且没有其一的恐怖分子。如今,谁能够让这些一向横行无忌的霸王露出害怕的情绪? 忍不住悄悄走了过去,当然他也不敢靠的太近,小心翼翼地探出神念,他如今的神念大概可以延伸出20米到30米左右,结果一看,登时愣住了。 “阿、阿琰?!” 20.身份 君海澄放开神念,探查过去,却不想就此结下一段孽缘。 一见留心,二见同行,三见终成其缘,从此之后就再也分不开了。 之后的日子里,君海澄曾无数次自问,自己性格一向冷清,基本上是自扫门前雪,从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怎么那时候偏偏头脑一热,就兴冲冲的凑热闹去了呢?如果没有去,就不会再次遇上那个披着贵族外衣的痞子男人了;如果没有去,就不会有后来那接踵而来的无数麻烦了;如果没有去,说不定他早就实现了一边修真一边旅游的梦想了!可是,他偏偏去了!真是,好、奇、心、能、害、死、猫呀!悔不当初!!! 可是后来的悔不当初,如今的君海澄并不知道,他只是全神贯注于前方的战斗,一头变异兽,一个男人,两者之间不死不休的生死搏斗。 看到那头变异兽,君海澄有点明白为什么它能够进入浮虹城了。 它的体积是君海澄所见过的变异兽中最小的,大概只有一只中型土狗那么大,不过气势是最危险最凶悍的,黑色的甲皮上长满一根根尖利的黑刺,黑刺上还带着无数锋锐的倒刺,一条长达两米的尾巴,可以灵活的将对手砸成肉酱,最重要的是,它长有两只难看的肉翅! 变异兽利齿暴突,血红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对面让它吃了大亏的人类,那鲜活的血肉刺激着它的鼻头。 对面的战琰很冷静,甚至是冷酷的,连枪械之类的热武器都没有动用,仅仅握着一柄冰冷的大概一米长的黑色弯刀,每挥舞一下,就可以轻易带走变异兽身上的一块肉,或者一根骨刺。变异兽腥臭的血溅到他身上,也不见他皱一下眉头。 君海澄也不担忧了,反而看得津津有味,阿琰好帅么。 他之前就知道战琰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有时候行事不靠谱,还喜欢扮猪吃老虎来玩儿,但老虎就是老虎,再怎么扮,也不会真正变成一只兔子,兔子除了一身呆,会有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高高在上的贵族气质么?兔子除了满嘴胡萝卜味,会有血腥味的么?在危险环境里,兔子除了撅着屁股钻树洞,会大大方方的到处乱逛的么? 不过知道归知道,想象中的厉害总不如现实中的战斗来的震撼,君海澄不由敬服,甚至作了现场点评,唔,眼神很平静,应该早已是见惯生死的,态度很从容优雅,像在闲庭信步,动作如行云流水,很……怎么这么猥琐……?!! 喂喂,阿琰!!你在干什么?! 君海澄惊悚了!不敢置信的看着刚刚被他定义为贵族的男人,然……这个男人,这个阿琰然专门对着人家变异兽的下身下手!还两眼笑眯眯,笑得那叫一个恶劣!连自家干爹都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头顶飞过一排乌鸦,君海澄觉得自己之前一定是眼花了,否则之前怎么会觉得这个男人很优雅高贵,威风凛冽呢,这从头到脚就是一个痞子,从内到外就是一个流氓啊!瞧瞧,他明明可以一刀砍了人家的头,又把机会放弃了,舀树枝去捅人家的鼻孔……这一刀可以断了人家的后足,也不干,他、他、他去揪人家的尾巴!扭得跟麻花似的! “贵族”自言自语:“这么硬的尾巴,怪不得一戳一个坑!” 君海澄忍不住看了看周围地上树干上密密麻麻的大洞小洞,还有战琰身上完好无损的衣服,抽了抽嘴角,终于淡定的转过眼,好吧,他什么也没有看到…… 猫逗老鼠的游戏终于玩完了,男人干脆利落的将变异兽一分为二,内脏流了满地,一时间空气里充满了腥味。 君海澄看完了戏,对结局这一幕觉得有点污染眼球,于是准备撤走,谁知此时,那个站在血腥中央的男人抬起头,直直的看向他的方向,嘴角挑起一抹痞里痞气的笑:“哎,那边藏头缩脑的家伙,看得开心吗?” 君海澄默默收回神念,暗骂,你才不是个家伙!你才藏头缩脑!他明明是在光明正大的看!怎么说得他好像是在偷窥一样!不是在偷窥么……? 心里暗暗吃惊,好敏锐的知觉,然能察觉出自己的神念!自己也是被以前修真者与凡人的认知给误导了,高看了修真者的手段,低估了普通人的智慧,尤其是他现在并不是站在地球的土地上,也不是在二十一世纪,而是在遥远的未来。看来,自己还是大意了,以后一定要小心。 挥一挥衣袖,君海澄就准备不带走一片云彩,只带走爸爸的饭盒,回去继续睡觉,他还困着呢!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悄无声息地飘出三米之外,然后迅速在茂盛的枝叶间消失了身影。 他消失的下一秒,战琰就出现在他原来躲藏的地方,神情平静,心中却颇为震惊,到底是谁,拥有这样出色的精神力?是高级精神师吗? 这里要补充说明一下,精神力和战斗力,是如今时代衡量一个人自身武力的两个最重要的标准,两者都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sss级、ss级、s级、a级、b级、c级、d级、e级、f级等等。普通人的战斗力和精神力一般都很低,可以忽略不计。战斗力超过d级的人就可以被称之为战斗师,精神力超过e级的人就可以被称之为精神师了。而战斗力过a级,精神力过b级的人,就已经是社会非常非常的优秀人才了。 以精神力和战斗力为基点,分别衍生出两个不同的武学系统,一个是精神武学系统,一个是战斗武学系统,几乎每一所学校都会教导这些课程,并且还是主要的必考的课程。精神师和战斗师是两份可以说是人人向往备受尊敬的职业,等级越高,你获得的社会地位也就越高,就越受人尊敬。 战琰之所以在纳索魔军部拥有如此高的威望,拥有绝对的统治力,甚至被当成整个纳索魔的守护神来膜拜,不仅仅是因为他皇室的高贵出身,无以伦比的军事才能,杰出的人格魅力,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是纳索魔目前为止的唯一一个sss级的战斗师。 不过,没有人知道,其实战琰还是一个a级的精神师。 因为众所周知,战斗力跟精神力是很难兼容的,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如果你选择了发展提升自己的战斗力,那就是等于说你放弃了修行自己的精神力,以后在精神这一方面,几乎不会有什么成就了。如果你被检测出,在精神力和战斗力上都有很高的潜质,那么很抱歉,你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放弃另外一种。 不信邪的,自傲资质优秀的,选择同时发展自己精神力与战斗力的人不是没有,只是无一例外,他们都失败了,最后不单只没有成为战斗师和精神师,反而沦为芸芸众生。 可战琰就是一个天生的鬼才,什么叫鬼才呢?鬼才就是总能够找到非常理的解决方法,且效果比所有人解决的都好的人度娘的。 他用自己的脑筋,用自己的血汗,硬生生地打通了战斗师与精神师之间的壁垒,不仅成为了一名超级战斗师,同时还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精神师。要知道,在纳索魔帝国,能够达到a级的高级精神师也就那么十几位而已。 他的部下公孙夙就是其中一位,修是ss级战斗师,克里琴斯是s级战斗师,唐祈和克里琴斯一样,都是s级战斗师。 因为高级精神师的罕见程度,所以战琰才对在沙维沙尔星这种小地方,然会出现……嗯,至少a级以上的精神师,感到那么震惊,尤其是,这个人竟然能够躲过自己的精神力,在暗处偷偷观察了自己这么久,如果不是他的精神撤退时引起的极细微的空气波动,元帅大人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偷窥了呢! 深深地看了君海澄消失的方向一眼,唇一掀,露出两颗白森森的门牙,笑了。 我会找到你的。 君海澄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上了,他已经在斑斑刚刚晒过被子的小床上睡得天昏地暗了。 帝都过来的救援军队,已经剿杀完所有入侵人类住地的变异兽,连凶名昭着的血色森林都被清洗了一遍,这条消息一公布出来,笼罩在沙维沙尔星上空的阴郁之气登时散去,盘日星的光芒照射下来,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新生。 终于结束了,这难熬的日子。 不属于浮虹城民的逃难人群开始陆陆续续往外撤离,回到自己原来的地方,收拾心情,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园。 不过,想回废奴村的泰蒙等人则被留下来了,不仅被留了下来,还很有可能被投入监狱里去。他们的身份暴露了。 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泰蒙一伙人进了护城卫队,泰蒙又后来上迅速地当上了大队长,就有人心里觉得不缀,平日里的言行举止难免就会露出一些痕迹来,比如背地里说泰蒙走了狗屎运,巴结了上司真恶心什么的。结果这些话被凯听见了,凯就是一个火爆脾气,性子又直又愣,登时气坏了,跟那人就打了起来,吼着自家村长在血色森林里厮杀时,你小子还在尿床吃奶呢!结果那个人就起了疑,消失两天后,回来就举报说泰蒙他们的身份是废奴,还把巴德兰黑巫医的身份也指了出来。 小厅里,两方人马正在对峙。 来自菲克市新生儿保护机构的琼森,看着两个失败而归沮丧不已的助手,深吸一口气,努力地放柔脸部僵硬的表情,劝说对面那个倔强的无比精致漂亮的小娃娃:“海澄是吗?乖,听话,他们的身份真的不适合当你的监护人,你应该有更好的家庭,更高贵的出身,你新的养父养母一定会对你很好的,给你买玩具,送你去读,不会让你受一点苦。” 君海澄没有急着去反驳,而是静静地想了一会儿,静静地迎接上琼森的眼神:“琼森叔叔。” 琼森一凛,坐直身体:“什么?” “在我快要饿死的时候,是爸爸把我捡回家的;在我夜里睡着的时候,是爸爸起床给我盖的被子;是干爹趴在地上给我骑大马玩,由着我欺负,是他们守着生病的我,你可以想象,这六年里他们耗尽了多少心血才把我养这么大吗?” 所有人默然,一向流血不流泪的巴德兰和泰蒙都不禁红了眼圈。 “我爸爸就是一个黑巫医,我干爹就是一个光头佬,我的叔叔朋友就是一群被驱逐的废奴隶,我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我只认定他们。你们可以瞧不起他们,但在我心里,他们是最重要的。” 琼森带来的两个人缴械投降了,一脸感动,琼森虽然也感动,但还是不想就此放弃,毕竟从来没有过由废奴抚养新生儿的先例啊。 君海澄不等他开口,温和而坚定地道:“我相信琼森叔叔是一定可以帮我找到条件更优越的家庭,但是琼森叔叔,六年的相处不是能用物质条件简单蘀代的, 我不想离开我爸爸,我已经有了自己想要的亲人。” 琼森说不出话了。 其中一个圆圆脸助手咬耳朵劝他:“队长,你就答应了呗,多乖的小孩啊!”这么小的年纪,说起话来跟小大人似的,一套接一套的,还有情有义,实在是让人爱得不行。 琼森苦笑:“可是法律规定废奴不能……” “哎呀,只要他们不是废奴不就得了?修改个身份而已,笨死了!” 琼森一瞪眼:“胡闹!身份也是能乱改的!” 圆圆脸助手撇嘴:“别的人的不能改,但废奴的还是比较宽松容易的,你不答应,哼哼,我就去求舅舅,你也别想着我会嫁给你!”另一个助手捂嘴发笑。 原来这对上司和下属是未婚夫夫…… 最后,原本想过来带走君海澄的琼森不仅没有把人带走,反而还要帮忙泰蒙几个人处理户口问题,还要帮忙阻拦一下正准备前来抓人的人。 当然,他也不是全无好处,他可爱的未婚妻同意把婚期提前一个月了。 临走前,圆圆脸助手终于忍不住抱着君海澄蹭了一阵,依依不舍地道:“我走了,小海澄,对了,我叫戈蒂儿,你要记得我呀!” 真舍不得呀,好想把小海澄带回家去啊! 君海澄也喜欢这个圆圆脸的戈蒂儿哥哥,况且,这次的事情能够顺利解决,还多亏了人家,不然干爹他们就真要被抓走了,不过,擅改身份什么的真的没问题吗?会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君海澄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戈蒂儿一顿,旋即蹭蹭蹭!“哎呀,小海澄,不要这样啊!你这样只会勾引我更想把你带回家啊!好……人家心跳好快啊呀呀呀!” 被琼森黑着脸色拖走! 另一个助手憋着笑跟他们解释:“你们不用担心,戈蒂儿他家,唔,即使在帝都都是说得上话的,而且他舅舅正好管这块儿。” 于是,君海澄的监护人问题就这样圆满结束了。 琼森回去后就疏通关系,帮泰蒙、冬鱼、加兰、凯、豆生消除了废奴身份,重新帮他们安排好菲克市的普通民身份,舀到崭新的普通民证时,冬鱼加兰凯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他们哪里想到,自己然还会有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地走进安全线的一天!再也不用去过那些把人头栓在裤带上,过了今天不一定有明天的生活了!凯忍不住嚎啕大哭…… 君海澄的名字正式落户在巴德兰家,巴德兰名正言顺地成为他的父亲、监护人、户主,不过泰蒙又犯浑了,他也把自己的名字加了进去,就排在君海澄的名字后面,君海澄,泰蒙·乔达鲁伊……儿子,被监护人,家庭户口人员…… 巴德兰铁青着脸,恶狠狠地道:“我没有你这么大的儿子!” 重新删除掉,这混蛋,那核桃大的脑子果然是发馊臭掉不能用了吧?!干的都是些什么事!儿子儿子儿子,你怎么不干脆去叫变异兽爸爸?! 琼森观察二人形状,心里了然,同情地看了被骂得狗血淋头的泰蒙一眼,当初他追戈蒂儿的时候也没少费工夫。泰蒙眯眼,等琼森办好事情出门后,自己也悄悄溜出去,十分哥俩好的搭上琼森的肩膀,他壮得跟座铁塔似的,连拖带拽地把人拖到角落里,嘀咕半天,最后琼森满脸古怪的离开了,心里的同情对象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泰蒙抱着胸吹口哨,想起户口上巴德兰伴侣那一栏,嘿嘿嘿嘿嘿…… 君海澄把神念收回来,趴在枕头上,一脸哭笑不得,干爹,如果让爸爸知道,你就死定了!唉,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呢? 秀眉微微一挑,决定了,先不告诉爸爸,不过他是不会让干爹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的,嗯哼哼哼…… 21.受伤 于是,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巴德兰对泰蒙和君海澄这一大一小的相处方式感觉很诡异,怎么说呢?原本,泰蒙就是把君海澄当小心肝宠着,要什么给什么,要星星要月亮也窜天上去摘了,这已经够溺爱了,如今居然变本加厉,完全把君海澄当小祖宗似的供着,君小祖宗说什么都是对的,君小祖宗做什么都是正确的,如果有异议,请毫不大意地参照前面两条吧! “祖宗,咳咳,儿子,牛肉干!”谄媚兮兮。 “唔……好硬呀!”小祖宗不满意了。 “儿子,喝点水!”赶紧补救。 “咕嘟咕嘟……”喝完了。 “儿子,干爹给你捶捶背!”继续献殷勤。 “疼疼疼,干爹的力气太大了!”嫌弃! “乖啊,用点力气才能把骨骼活络开,以后才能长得更高更大。” “琼森叔叔……” “啊?重吗?重吗?力气会不会太大?要不要再轻一点?”满头大汗! …… 巴德兰看见了,觉得很欣慰,澄澄终于懂得奴役人了,不再事事都自己亲自去做了,一边又有些奇怪,怎么感觉……泰蒙被小东西抓了小辫子一样? 不过巴德兰也没空去偷听他们的嘀嘀咕咕,刚刚搬了新家,他所有积蓄用来买房子后就花光了,如今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穷光蛋,为了养活一家子人,又开始恢复原来以实验室为家的生活,忙着制药,然后把成品寄放到一家药店里卖。 为此,泰蒙表示很蛋疼,很受伤,在老不死的心中,儿子是排第一位的,炼药是第二位的,他才是第三位的,还是地位摇摇欲坠不大保险的那种。 噢我亲爱的老不死,没钱了,你完全可以来依靠我的胸膛呀!你老公如今有份好工作,高薪酬五保一金,完全养得起你和儿子啊呀呀呀! 好在,钱还是花得很值,这套三房一厅加一个超级大地下室的房子,刚好够巴德兰、泰蒙还有君海澄住,而且每个房间都有配套的厕所+浴室+盥洗室,跟废奴村里的住宿条件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还有一个功能齐全的厨房。 至于其他人哪里去了呢? 跟着泰蒙的冬鱼、加兰、凯三个,因为在护城卫队时表现出色,如今变异兽危机消除了,临时组成的护城卫队也解散了,浮虹城的管理者就跟他们签了合约,三个人进了浮虹城的私人军队,包吃包住包养老,不包找老婆,待遇也算不错了。 其实人家最想要签的是泰蒙,虽然没有测试过,但泰蒙的综合武力值绝对达到B级战斗师的级别,对于军队来说,战斗师跟精神师从来都是多多益善,绝对不会嫌少的。泰蒙也心动,不过想想,还是拒绝了。 虽然他原本是一名军人,但销了军籍后,到处流浪惯了,也野惯了,不大适应军队严谨规律、讲究服从的生活,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他还没把巴德兰拿下来呢,进了军队后,他就没那么多时间跟老不死的在一起了,老不死的现在又是这么一副招蜂引蝶的模样,他得看紧点,不给他红杏出墙的机会! 最后,泰蒙只在浮虹城的安全部门找了一份工作,管理TJ新人,经常溜号。 豆生被人收养了,他身上的奴隶身份一解除,根据纳索魔帝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在他成年之前,必须要有监护人,于是之前认识的那位王辉大叔就收养了他,他很喜欢豆生这颗小跳豆,豆生也很喜欢这位好脾气的新爸爸。如今他们已经快快乐乐地培养父子感情去了。 豆生童鞋还三不五时地通过通讯仪,跟君海澄咋咋呼呼的说爸爸怎么了,爸爸又怎么了,爸爸又又怎么了+N,得意啊!尾巴翘上天了! 君海澄听了也为他感到开心,豆子哥脸上终于重新开出豆子花了! 一大清早,新居就热闹非凡。 吃完早餐,泰蒙因为手脚多,把巴德兰地下室里的实验仪器给打翻了,结果被巴德兰磨刀霍霍向猪羊,满屋子追杀,屋子里的状况像被飓风狠狠疼爱过一样, 用垃圾堆都不足以形容其惨烈程度了。 不过因为这种情况太常见了,这对隐性夫夫在旁边闹得天翻地覆,君海澄和斑斑只自顾自淡定地做自己的事情,一个洗洗刷刷,一个收拾东西,眼皮都不撩一下,打是亲骂是爱么,你们就一起甜蜜地冒泡去吧! 君海澄仔细叠好两个大人要穿的衣服,装进行李箱里,然后放进一盒整整三十颗营养丸,这东西能当饭吃的,一颗能填饱一天的肚子,十分神奇有用。又放进了一盒十二支营养修复液,这些透明玻璃小瓶子里面至少装了四分之一的灵湖水,这是经过巴德兰的实验调试,得出的最为恰当的比例,既不浪费水里的灵力,又能发挥营养修复液本来的作用。 站起来,君海澄拍拍手,叉着小腰喊道:“爸爸,干爹,你们别再打啦!再打黄花菜都凉了!你们不是要回废奴村那边去采药吗?如今的森林里还是很危险的,爸爸多带点毒药剂防身,干爹也别这样大大咧咧的啦!” 忽然觉得好忧伤,这话是自己一个小孩子该说的么? 泰蒙欢欢喜喜地应道:“欸,干爹肯定听宝贝儿的话!都是你这老不死闹的,不就是几棵草吗?在哪里不是采,非要到血色森林里去,简直是找抽!” “无知!”巴德兰简直不屑与之争论,他需要的蓝丝草只有血色森林里才有。 泰蒙怒道:“无知?我哪里无知了?再乱说就用拳头说话!” 君海澄觉得更忧伤了……干爹,你说这话的时候,别盯着爸爸的嘴行不行? 巴德兰冷哼:“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不叫无知叫什么?哦,还可以叫白痴。还有,别把嘴张那么大,恶心,你确定今早你真的有漱口吗?从屎坑里踩出来的脚丫子都比你好闻。” 君海澄被口水呛了一下,惊道:“爸爸!”很恶心的有木有? 巴德兰瞄儿子一眼,撇撇嘴不说话了。 泰蒙不服气,往手里哈气,又捧起大脚丫,闻~~ “嘶……还真是臭死了!!” 斗完嘴,巴德兰和泰蒙就出发了,临行前仔细叮嘱君海澄不许随便乱跑,不许陌生人进家门,不许跟陌生人讲话,不许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有事就开通讯仪等等,君海澄都乖乖答应,后来见两人说起来没完没了,巴德兰都不放心得想放下东西不走了,只好撅起小嘴主动献上几个香吻,打发两个啰嗦的大人出门。 大人们一走,家里就是君海澄的天下了,可他又没兴趣大闹天宫,就进空间里甩着尾巴游了两圈,后来干脆坐在水里修炼起来。 他如今吸收灵气的速度比以往快多了,一运转天罗诀,整个人仿佛在眨眼间变成一块强力磁铁,水里的灵气争先恐后地向他的身体涌去,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水里含量庞大的灵气就被吸得干干净净,湖水也从奶白色变得清澈透明。 不过用不了一夜时间,它就会重新恢复原样,不怕没得洗加强版牛奶浴。 丹田里一片灵力的汪洋。 缓缓呼出一口浊气,君海澄慢慢睁开眼睛,眼里一片波光潋滟,不知道为什么,化为人鱼形在水里修炼,速度尤其恐怖,如果能够多来几次,不发生意外的话,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可以突破第二重境界了。 这并不是说修真是一件易事,喝白开水呢,哪有那么容易! 而是天罗诀修炼起来是典型的先易后难,前三重好比顺水而行舟,只要你不缺天资和努力,到达这一步轻而易举,后九重则好比逆水而扬帆,不仅要求你要有天资要刻苦努力,更重要的是讲究机遇,领悟力。你悟了自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你悟不了那就只能原地踏步了。 哎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在清澈的水里出神地坐着,一条五彩斑斓的十厘米长的小鱼游过来,呆头呆脑的,十分可爱,不时用鱼嘴碰碰君海澄白皙的皮肤,力气用大了还把自己反弹出去,一转身又巴巴游回来,继续碰,有趣极了。 君海澄也不管,只瞄它,瞄了半响,忍不住摇头失笑,怎么有这么呆的鱼啊? 要是遇上天敌不会跑了怎么办? 伸手在呆头鱼的头上点了点,那条鱼受了惊,忽的一下子窜七八米,可能是见君海澄无心伤它,又喜欢他身上的气息,竟又呆呆地游了回来,继续在君海澄的皮肤上亲亲吻吻,撞来撞去,那可爱的小模样逗得君海澄心情颇好。 湖水里只有一些没有什么危险的小型游鱼,宁静而安详,君海澄干脆躺在雪地似的水底,逗着那条憨头憨脑的小鱼玩了起来,一边玩一边在心里想,做人鱼真的挺好,都不用担心会淹死,哦? 颇为恶劣地拽住小呆鱼的小尾巴,看它拼命地往前游又挣脱不开,突然放手,小呆鱼赶紧跑掉了,呜呜,坏银,我要回家找妈妈! 哈哈哈! 欺负完弱小,好心情的君海澄尾巴一用力,朝着水面游去。 “哗啦啦——” 从水里出来,君海澄无师自通地靠着尾巴在青草地上滑行,一滑就滑出老远,就像飞起来一样,这种新奇的感觉让人心里十分雀跃,与依靠法术飞行的感觉又有所不同。当然也只是在草地上,若在沙砾上非得把鱼鳞都磨掉不可。 像一个好不容易找到心爱玩具的孩子,自然又优雅的,小心翼翼地尝试着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式,用最舒服自在的姿势,在这块游戏天地里尽情嬉戏,练习“轻功草上飞”。反正摔在草地上又不会痛,如此一来,君海澄就更加有恃无恐了,玩得那叫一个嚣张。 玩累了,就滚草地上。 两只高贵优雅的仙鹤慢慢走了过来,拿雪白的翅膀蹭蹭他。 君海澄跟它们已经很熟了,抓人家的翅膀尖尖玩儿,忽然间想起阿琰送给自己的那只鹅黄色的小鸭子玩具,心念一动,小鸭子登时出现在自己手里,把玩两下,寻思着,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阿琰了。 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还在浮虹城吗?还是……回到他应去的地方去了? 也许已经离开沙维沙尔星了吧…… 君海澄淡淡地想,对比一下仙鹤,又把小鸭子托在手里细看,一把拍扁之! 丑死了! 从空间里出来,门铃恰好响了,斑斑在地下室里为今早上人为刮的台风扫尾,没空儿,君海澄就跑过去,接通可视仪,一看,眨眨眼睛,再眨眨眼睛,然后闭上,摇摇小脑袋,睁开眼睛,咦!! 为什么阿琰会出现在这里? 君海澄觉得这事儿灵异,怎么自己刚巧想起他,刚巧拍扁了人家送的小鸭子, 这人就杀上门来了?是不是太巧合了点哦? 打开门,君海澄就发现,战琰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衣服上沾了不少尘土,脸上也是脏兮兮的,头发上还有干草,显得狼狈又落魄。不过那身刻入骨子里的气度还是一如既往,让人绝不敢轻视他。 “澄澄~~”战琰可怜兮兮地喊。 “阿琰,你当强盗去了?”君海澄皱皱鼻子,一身血腥味。 战琰没回答,只说:“我肚子饿了。” 君海澄默默扭头,你肚子饿关我什么事?你这样理直气壮地冲着我喊饿是怎么一回事?你比我大很多吧?咱俩很熟吗? 战琰继续叹气:“我三天三夜都没有睡过觉了。” 看得出来,眼底青黑,眼里有着血丝,那只明亮如翡翠的瞳眸仿佛也失去了光泽。看着看着,君海澄忽然心疼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在这里孤苦无依的,出了事也不知道该找谁,只好来找你了。”战琰扯起一抹淡淡的笑,忽然弯下腰,捂着胸部咳了几声,一丝血丝从嘴角边流了出来。 君海澄神情一凝:“进来!” 战琰就带着一身伤登堂入室了。 至于巴德兰和泰蒙的嘱咐,君海澄理解为,虽然爸爸和干爹是不许他随便跟陌生人接触,不过不包括陌生的猫啊,什么?你说眼前这个是人?怎么可能,这明明就是一只可怜兮兮的猫啊!猫就是这样翠绿翠绿的眼睛的啊!他不会认错的! 名字叫“战琰”的猫躺在君海澄的床上,忍耐着身体里传来的痛苦,看见君海澄冷着小脸儿为自己忙前忙后,心里忽然间觉得舒服得不得了,暖暖的,柔柔的,如同阳光底下盛开了一朵花儿似的。 看着头顶上浅紫色的天花板,战琰觉得睡意阵阵袭来,合上异色双眸,心中冷笑,自己还是大意了。 帝都里,新皇一派跟左相一派明争暗斗的结果已经出来了,毫无意外,没有自己的配合,左相一派落败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战谦把那一片不服管教的势力连根拔了起来,或贬或杀,新皇的政权得到巩固。 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谁也没想到左相居然临死一击,派遣家族所有的杀手对战琰进行追杀,他真是对战琰恨之入骨了,死也要拉着他一块儿下去。左相行事隐秘,战琰这边又放松了警惕,居然没有发现那批偷偷潜入沙维沙尔星的人,一不小心,战琰就中了暗算,受伤了,不过那一百多个人也都没能回去,全部留下来给沙维沙尔星的花花草草们做贡献了。 受伤啊,战琰最痛恨的就是受伤,他由心厌恶着那种虚弱的不能保护自己的感觉,所以他喜欢追求强大的力量,将自己武装得严严实实的,谁也不能让他流一滴血!谁也不能摆弄他的命运! 时隔多年,没想到他居然又受伤了!黑暗,冷笑,痛楚,鲜血的味道……他只记得,自己当时就像发了疯一样,只记得那些恐怖到极点的眼神,等他清醒过来,围杀他的人已经死光了,至于死状,不说也罢。没有去联络自己的部下,也没有去医院治疗伤口,而是踉踉跄跄地找到这里来,潜意识地知道,这里有自己想要的东西,果然,看到那个恍若美玉生晕的小人儿的时候,心忽然定下来了。 “阿琰,阿琰?”君海澄喊了几声,无人应答,才发现战琰早已沉沉睡去了。 阿琰……君海澄怔怔地看着他恬然的睡容。 半响,君海澄回过神来,开始检查战琰的身体状况,用神念仔细扫过一遍, 呃,身材真好,晃晃脑袋,想什么呢想什么呢?注意力集中在战琰的伤口处,还好,伤势不重,骨头没断,只要把里面大块的淤血散开,想来就好得差不多了。 从空间里取出一杯灵湖水,里面刚有点淡淡的白,君海澄眉头一蹙,把水放下,直接从丹田里抽出一滴灵液,控制着递到战琰嘴边,柔声道:“阿琰,喝水。” 战琰迷迷糊糊地张开嘴,君海澄小心地喂他喝下。 然后接过斑斑拿过来的家里新买的治疗仪,把战琰身上其他地方的一些小伤口处理好。又见他浑身脏兮兮的,想来睡着了也不舒服,又给他擦了一遍身子。 等他醒过来,一定要罚他给自己洗被子! 不过,现在还是让他好好睡一觉吧! 22.“同居” 战琰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八点钟了。 陌生的环境,让他有一瞬间反应不过来,心头一紧,眼中猛然浮起一阵狠戾, 还以为自己是被谁绑架了,毕竟这样的事在他小时候经常发生,不过枕被间传来的清爽温暖的味道,让他紧绷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随后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事情。 对了,这里是小东西的家。 小东西君海澄正站在阳台的小凳子上,一边掸被子一边半眯着眼睛享受清风拂面的惬意,今天的天气难得晴朗,他就让斑斑把爸爸和干爹的被子都拿出来晒,晒过日光的被子又暖又香,睡起来十分舒服,要能打上两个滚,就更幸福了。 君海澄忍不住嘴角弯弯。 走出房门的战琰刚好就看见这一幕。 怎么说呢? ……像乌云密布的天空,突然裂开一道可以透气的缝,投下一抹温暖的阳光。 君海澄没听到脚步声响,不过感觉到视线,转过头,就瞧见战琰衣衫凌乱,脸上还有压出来的红印子,倚在一边,眼神幽幽的看着他。 然后君海澄就不由自主地想到,其实,这个世界上是并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的,即使有,那坏透了的男人必令人心生畏惧,好得堪比圣母的男人也惹人讨厌,只有那些亦正亦邪的男人,才格外迷人。 比如眼前的战琰,他肯定,阿琰他一定是老天爷的私生子。 “阿琰,你醒了。”说了句废话。 “嗯。”战琰有些呆愣,半响,摸摸雷鸣阵阵的肚子:“澄澄,我肚子饿了。” ⊙﹏⊙b汗,又是这句话,君海澄开始怀疑,难道是自己长得很像管饭的吗? 好吧,让病人饿肚子是一件很罪过的事情,君海澄喊斑斑把早餐摆上来,然后拿鸡毛掸子指着战琰道:“阿琰,你要不要先洗个澡?” 战琰最后被君海澄赶去洗澡,在浴室里,脱下那身脏衣服,露出来的躯体白皙精瘦,没有人知道在那层薄薄的皮肤下面,到底蕴藏着怎样难测而深不见底的力量。伤势已经被很好地处理过了,战琰微微一笑,快速洗了个战斗澡,然后转来转去,找了条印着两片紫竹叶的浴巾围在腰间,就这么湿湿嗒嗒的走出去了。 客厅里的君海澄一愣,小脸登时红了:“阿琰你怎么不穿衣服?!”他的浴巾! 战琰围着浴巾满眼无辜地看着他,君海澄“啊”了一声,一拍额头,对了,他都忘记了,阿琰就那么一套衣服,换了就没别的衣服可穿了。 跑进干爹房里掏摸出一套衣服,丢给战琰,战琰接过衣服,也没嫌弃,直接当着君海澄的面扯下浴巾,就这么套了上去。君海澄转身望天,玉白小耳朵鲜红得要滴出血来。 斑斑也看见了,它当然不会脸红,只是全身的零件登时一阵叮铃啷当乱响,心里愤怒地尖叫,主人,快回来呀!家里来了个不要脸的色狼,要教坏小主人呀!! “它坏掉了?”战琰穿好衣服,瞄瞄正在冒青烟的斑斑,这么丑,多少年前的老古董了,居然还没有报废,要不要叫人送几个最新型家用机器人过来? 君海澄恶狠狠地瞪其一眼,什么话呀这是!小心斑斑在你的早餐里下毒!又忍不住笑,战琰虽然身架子够高,可泰蒙不仅仅是高,体型还特彪悍,因此战琰穿上他的衣服就有些松松垮垮皱皱巴巴的,难为他这个模样了,还显得出一身贵气来。 吃过早餐,填饱肚子,战琰满足地叹口气,感觉自己又重新活过来了,完全是上山打得老虎,下海擒得蛟龙。睡饱了,喝足了,伤势也好了许多,战琰开始兴致勃勃地参观这套在他看来十分简陋的平民房子,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逛了两三圈,于是巴德兰的地下实验室乱了,客厅的沙发歪了,厨房的杯盆碗盏碎了,房间里的衣柜倒了,君海澄的小枕头被打上“阿琰”的标签了。 战琰缩在角落里画圈,背影孤单到透明。 君海澄的脸抽抽了,这是什么意思?自己闯了祸,还摆出这副受害者的模样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控诉我在虐待你咩?信不信我真的虐死你哦?阿琰! 最后君海澄干脆禁止战琰随意走动,天知道这位会不会把房子都烧了,你不是没事干吗?你不是空虚寂寞冷吗?很好,非常好,太好了,那你洗被子去吧! “澄澄……”战琰滴下两滴透明的小眼泪,眼巴巴的努力争取君海澄的同情分,他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种举动,居然一点都不觉得违和可耻! 君海澄倒是气笑了,告诉他,装可怜是没用的。 “澄澄,我重伤未愈……” “阿琰刚才不是龙精虎猛的?” “啊,我头好晕,死了死了,我快要死了……”战琰倒在沙发上,不动了。 这下君海澄不仅是脸抽抽了,他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受到了猛烈攻击! “阿琰!”君海澄愤怒地蹦过来,狠狠捶了装死的人一记拳头,当然小心地避开了伤口,没有让某人伤上加伤,不过他的力气也大不到哪里去就是了。 挨了一拳,战琰“诈尸”了,一把将君海澄抱到自己肚子上坐着,君海澄惊了一下,一时坐不稳,直接就趴到人家的胸膛上,沉稳有力的心跳声透过耳朵传来,君海澄不自在地动了动,撑着手坐了起来。 想想,十分气闷,忍不住内心吐槽,为什么这个男人比他还幼稚?他确定他在长个儿的时候顺便把智商也长了吗? “你什么时候离开?”君海澄郁闷。 战琰身体一僵,一声长叹,睁开那双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异色双眸,声音充满萧索悲伤:“澄澄这是要赶我走吗?可是,我已经没地方可去了。” “你真的没地方可去了?”鬼才相信。 “真的,我没有家人。”远在帝都的战琰猛然打了个哆嗦。 “也没有朋友。”正向浮虹城赶过来的克里琴斯等人集体后背发寒。 “你不收留我,我只好流落街头了,成日与流浪狗流浪猫为伍,吃着别人吃剩下的食物,穿也穿不暖,还要接受别人的鄙视,连一个小毛孩子都可以欺负我,夜色里,也只有我一个孤苦无依的身影。” 君海澄鄙视,编吧,编得还怪好听的,骗谁呢? 一直默默无声立在旁边的斑斑也鄙视,别想骗小主人,小主人不会上当的。 但不管如何,战琰暂时是要住下来了,就睡君海澄的房间,君海澄睡巴德兰的房间,不过君海澄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在爸爸和干爹回来之前把人打发走,斑斑对他这个想法很支持,如果小主人能够马上把人扫地出门就更好了,它已经认定了,那个男人一定不怀好心眼,就是想来勾引坏小主人的。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给战琰养伤,君海澄时不时在三餐里加入灵湖水,甚至还从空间里拿出一只金黄小南瓜来,空间里的南瓜苗已经结了五只小南瓜了,一个个胖乎乎沉甸甸的非常可爱,一看就是水灵好下口的,他都还来不及做菜给爸爸和干爹吃呢,结果第一个就便宜了阿琰。 君海澄在厨房里忙活,这还是他此生以来第一次下厨,斑斑都快被吓得直接死机了,什么,小主人居然要亲自做饭?!怎么可以!主人临走前还千叮万嘱,说一定要把小主人照顾得妥妥当当不让他受一点苦的!! 不过君海澄执拗起来,也没人劝得住,他前生就有一手好厨艺,降生到这个时代之后,被人宠着护着,十指就没沾过阳春水,如今自己指点灶台纵横锅铲的豪气已经激发出来了,不干点什么,心里总不舒服。 最后斑斑只能隐晦地刮了战琰一记眼刀,这个人居然要小主人亲自做饭给他吃!战琰正处在晕陶陶的状态中,没空理会,你哪边凉快哪边去! 君海澄煮了一锅瘦肉南瓜粥,熬粥,切南瓜,切肉丝,粥煮开五分钟后放南瓜,等块状的南瓜变软融进粥里面时,再加入瘦肉丝,加入适量的盐,搅拌煮一下,出锅。香甜的南瓜,粘稠的米粒,鲜美的瘦肉丝,粥又是用灵湖水熬的,阵阵香味把人的口水都勾出来了,除此之外,君海澄还做了咸蛋黄炒南瓜,配粥吃。 战琰吃得头也不抬,一大锅粥哗啦啦啦就倒进肚子里去了,咸蛋黄炒南瓜也吃得一点不剩,只觉得平生从未吃得如此满足,到最后,他竟然吃撑了!走不动了!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瘫在沙发上,战琰第一次觉得,其实受伤还是有一点点好处的,至少澄澄会亲自做饭给他吃,一想到澄澄的第一次(做的饭!!)给了自己,元帅大人觉得比打胜仗还要感动啊!谁能想得到,这个看着只适合呆在花园里爬满藤萝花的秋千架上,或者坐在水晶雕成的宝座上的小家伙,居然会有一手极出色的厨艺!亲自做饭给他吃啊!元帅大人美得快飘起来了! 其实他不知道,君海澄心里也有点别扭,怎么稀里糊涂的自己就下厨做饭给他吃了呢?连爸爸和干爹都还没有尝过他的手艺!想来想去,只能归结于自己看阿琰实在是太过可怜,一时间动了恻隐之心,才会这样。 君海澄也没有深究这件事背后的意义。 拜托!又不是无良作者,他们一个是小孩子(虽然有时候成熟了点),一个是大男人(虽然有时候幼稚了点),好端端的谁会往情感那方面去想啊?!就算有点小苗头,也会自动把它理解为别的意思的。 “同居”生活过了几天,一日,门铃响了。 战琰翘着一撮儿毛,走过去开门。 门外的豆子哥一看,瞪大眼睛,往后一跳,怒指:“呔!又是你这个坏蛋,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是过来绑架澄澄的吧?我早就看出来了,你不是一个好人!” 战琰居高临下,缓缓地道:“你信不信,你再多说一个字,我就叉死你?” 豆生住嘴了,这个人的眼神好可怕!然后进行一系列脑补,大灰狼看中了小红帽的美色,要把小红帽拐走卖掉,小红帽不肯答应,坚决跟邪恶势力作斗争,大灰狼恼了,直接来到小红帽家,破门而入,把小红帽放到锅里煮了……吓,难道澄澄他已经被害了?!呃,豆子哥刚刚跟他爸爸去看了一场少年儿童剧…… 后面的王辉则呆呆地看着战琰那双惹眼的异色双瞳,脚一软,差点跪了下来, 半响,深吸一口气:“嘶——大、您、元,您怎么……”怎么会在这里?!! 战琰看了他一眼,王辉也住嘴了,那位大人的意思是,你也给我闭嘴! 君海澄走了过来,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一幕:“辉叔,豆子哥,你们来了,快进来呀!阿琰,你让开点,挡路了!” 于是在王辉惊恐的眼神中,战琰让开了!他让开了!那位一向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居然给他们父子两让路了!真的,我不骗你们!是天要下红雨了还是天要下红雨了,是自己还在做梦呢还是在做梦呢?如果是真的,那今天将是一个多么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啊!他一定要把这个日子记载下来,供他的孙子,他的曾孙子,曾曾孙子,一代代后人瞻仰!可怜的王辉大叔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刚乱想着,就看见豆生正在向君海澄告状:“澄澄,这个人,他刚才欺负我!” 王辉的冷汗“刷——”的一下子下来了,儿子啊,爸爸的小跳豆啊,爸爸是想把今天记下来,可是不想是因为它是咱们的死亡纪念日啊! 战琰委屈了,也向君海澄告状:“我没欺负他,是他污蔑我!” ……还没惊恐完的王辉风中凌乱一万次。 他匍匐在地,用高山仰止的眼神,仰望着君海澄一米三左右的身高,高人啊!这才是真正的高人啊!他敢命令当今帝国元帅给两个小平民让路,他居然能让元帅大人委屈地向他撒娇!这是多么伟大的壮举啊! 君海澄更加莫名其妙了,“辉叔,你这是做什么?”怎么趴到地上去了? “没事,没事。”王辉迅速爬起来,动了动嘴角的肌肉,想笑一下,结果脸皮太僵硬了,看起来更像哭。 “爸爸,你怎么了?”豆生连忙跑过来,担忧地看着他。 战琰也凑过来,眨着一黑一绿两只眼睛,“担忧”地问:“真的没事吧?” 王辉僵住,他真的要哭出来了。 浮虹城是帝都鼎鼎有名的九大家族中,排行第二的维洛斯家族的产业,自家下任继承人克里琴斯少爷的顶头上司就是帝国元帅战琰,这件事很多人知道,对战琰元帅最显着的特征,一幽黑一翠绿两只眼睛,当然也清楚。 王辉曾经因为公职跟上司去过帝都一次,见过战琰一面,虽然距离比较远,但那个男人无双的气度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眸,都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自己还想着,如果能够近距离跟元帅接触一下,问他要个签名,该多幸福啊!如今真的近距离接触了,王辉却觉得悲催极了,我能说我原本没事,却要被您老人家吓出毛病来么? 王辉和豆生会过来,是因为知道泰蒙和巴德兰有事外出,不大放心,就一起过来看看,毕竟小孩子一个人在家,万一被人欺负了就糟糕了。拘束地坐在客厅里,王辉觉得自己实在多虑了,有这么一尊杀神在这里摆着,谁敢上门来找茬儿呀?确定是来找茬不是来找死吗?不过王辉心中隐隐有些担忧,好好儿的,为什么海澄会跟元帅扯上关系…… 豆生曾经也做过小生意,还是有点儿小眼色的,从王辉的反映就看得出来,这个男人不好惹,只好老老实实地坐在王辉旁边,时不时冲着君海澄挤眉眼儿。 战琰冷丝丝地瞟其一眼,没有理会。 做什么鬼脸,丑死了! 战琰挺想一拳揍扁这颗跳豆的,奈何,澄澄一定不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澄澄和这颗跳豆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哎呀,这四个字眼怎么看起来那么不顺眼呢?太不顺眼了!谁把它们造出来的? 在战琰的强大气场下,王辉和豆生只坐了一会儿,就支撑不住,灰溜溜地走人了。临走前,王辉看着君海澄欲言又止,最终还是给了他一个复杂万分的眼神,没有说话。唉,海澄啊,别怪辉叔啊,辉叔不想故意隐瞒你的,实在是那位大人太恐怖了,辉叔不敢违背他的意思啊,你保重! 君海澄冲正霸占着客厅里的沙发当大爷的战琰哼了一声,跑了,战琰满脸无辜,他干什么了?他一直都乖乖地坐着,什么小动作也没做的,不就制了一会儿冷吗?难道……战琰努力思考两下,澄澄是,嫌弃他待客不够热情?很好,下次他会更加努力的。 再过两天,战琰的伤已经完全好利索了,从内到外,健健康康,不留下一点后遗症,不仅如此,还因为君海澄好饭好菜的供着,灵湖水从不吝啬的用着,整个人变得油光水滑的,精神焕发。 可是不管君海澄怎么催他,这个人还是死赖在这里不肯走,面对脸皮厚如城墙者,脸皮不够厚的君海澄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难道能强行把人丢出去?也要有这个武力值才行。 战琰顾影自怜,哀婉长叹:“没有家的孩子……” “停停停!”君海澄头疼,又来这招!“阿琰,你一个大人,死皮赖脸地留在别人家白吃白住,好意思么?” 战琰皱眉:“我是那种死皮赖脸的人吗?” 不,你不是,你理所当然的住自家一样舒服自在,境界比死皮赖脸高多了。 君海澄冷静指出:“阿琰,我不可能让你在这里留一辈子的。” 战琰沉默了,站起来,抚摸着形状优美的下巴转了两圈,忽然走到君海澄身边问:“好吧澄澄,我走,不过走之前,我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想了解一下。” “你说。” “我来的第一天晚上,你有对我做过什么吗?” 君海澄随手抓起一样东西扔过去!“阿琰!” 战琰闪过,十分委屈地道:“你这样恼羞成怒,不更是告诉别人你那晚确实有对我做了什么嘛!”仰天长叹,“澄澄啊,我睡过你的床,盖过你的被,你擦过我的身,占过我的便宜,我的清白已经毁了!我连人鱼的小手都没拉过的,所以从今以后,你要对我负责,我留在这里,是为了让你更好地对我负责啊!” 君海澄深吸一口气,控制住要大喊大叫泼妇骂街的冲动,森森为自己当日的心软感到后悔,他开什么门,救什么人,应该直接让他睡大街才对! 冷静地转身而走,走了两步,扭头,“你跟着我干什么?” 战琰长叹。 君海澄心里升起不好的预感—— “我很没有安全感,澄澄你一脸要弃我如敝履的模样,我担心你会偷偷溜走,不肯对我的清白负责,那样我不是很吃亏?我已经是残花败柳,如果你不肯要我,还有谁肯要我呢……” “呀——!!阿琰!!” “哈哈哈!” 这下子不就能长长久久地住下来了?战琰嘴角挂着一丝邪气的笑,一双眼睛说不出的波光滟潋,神彩飞扬。 23.冲突 战琰发挥他的超级无敌牛皮糖属性,硬粘在君海澄家不肯走,在小孩的白眼,斑斑的红眼中,悠哉悠哉的过起了自己吃白食占便宜的美好日子,不过可惜,老天也见不得他得意太久,这种糖罐里泡着的生活没能持续多长,就被两拨先后来到的人马给打破了。 第一拨是巴德兰和泰蒙。 巴德兰一看到战琰,尤其是那双黑绿二色的瞳眸,脸色登时就变了,战琰的脸色也变了,目光幽幽沉沉的看着他。 其实之前战琰有见过巴德兰一面,不过那时巴德兰用带着兜帽的黑斗篷把自己围得严实,脸上还没恢复原来容貌,战琰的大部分注意力又集中在君海澄身上,除了看出他黑巫医的身份,心里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没想到,居然是熟人…… 客厅里的气氛很诡异。 君海澄秀气的小眉头微微皱起来,转头去看干爹泰蒙,泰蒙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正摩挲着自己的大光头在那里沉思,脸色也不大好看。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种大家都在打哑谜,每个人都知道谜底,偏偏自己一头雾水什么也不知道的感觉,实在不愉快。 “没想到,昔日大名鼎鼎的天才医生,居然躲到这里来了。”战琰淡淡地开口。 “哼,我也没想到,堂堂帝国元帅居然也会屈尊降贵,到沙维沙尔这种小地方来出任务,就不怕弄脏了您尊贵的脚吗?”巴德兰讽刺回去。 不过战琰显然很了解巴德兰尖酸刻薄的脾性,并不和他争吵,当然战元帅表示,如果真要争吵起来,他的尖酸刻薄绝对不会输给任何人。 唇边浮现一抹讥讽,战琰轻轻笑道:“你连名字都改了,巴德兰?呵,真不知道唐莫那个老家伙,如果知道自己昔日引以为傲的儿子,连他祖宗传下来的姓氏都抛弃了,会直接气死吧?唐冰兰,你说是不是?” 听到熟悉的名字,巴德兰微微一颤。 君海澄眼神霎时冷了下来,他不管战琰和巴德兰之间有什么恩恩怨怨,但巴德兰是他今生的爸爸,如果要在这两个针锋相对的人中选择帮一个,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巴德兰,至于理由,用得着说吗? 他不否认自己对战琰是有着莫名的好感,让一个只有几面之缘的陌生人进家门,为他治伤,给他做饭吃,还把自己的房间让给他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个陌生人威胁到自己亲人的安全的时候,自己还会继续容忍下去。 “……唔?”刚张开嘴就被一只大手掌捂住。 “别说话。”泰蒙另一只大手摸摸他的小头。 君海澄顿了顿,两手一抱,挂在泰蒙粗壮的手臂上,安静下来。 巴德兰看了看这造型奇特的父子俩,眼里闪过一丝温柔,见到战琰后震惊不安的心神忽然平静下来,是了,被发现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他是巴德兰,一个名声不好听的黑巫医而已,他不是唐冰兰,从前属于唐冰兰的一切都已经和他无关了。他已经不再是昔日唐家那个高高在上任性妄为的,被誉为“医学界明日之星”的天之骄子,也不再是那个犯下大错导致最后一无所有的落魄少年。 如今他过得很好,有了儿子,也有了……爱人。 想起这次旅途中,泰蒙那个不要脸的总是找机会对自己动手动脚,到了血色森林后的第一个夜晚,他粗鲁而充满安全感的拥抱,火热强势的唇吻,还有自己意乱情迷下的回应,巴德兰就不禁脸若红霞。 “老不死的,老子是真心爱你!”他欢天喜地地大吼大叫。 谁也不知道,泰蒙也不知道,当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直视战琰嘲讽意味十足的眼神,巴德兰缓缓地道:“我跟唐家已经没有关系了,明人不说暗话,战琰,战元帅,只说你过来是想干什么的吧,后悔以前的决定,觉得放过我这条命不合算了,重新过来找我算账的?” 战琰轻蔑而笑:“放心,当初,既然我答应过不再追究那件事,就不会出尔反尔,再说你一个唐冰兰,值得我大老远的跑过来跟你算账?你算什么东西?” 听了这话,君海澄以为自家爸爸会生气,谁知巴德兰反倒笑了起来,笑声里没有一丝怨恨,你算什么东西?多么熟悉的一句话,由同一个人嘴里说出来,由同一个人耳里听着,却因为有了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境遇,感受也就截然不同了。 当然不生气归不生气,巴德兰还是习惯性刻薄地回敬了一句:“那是,哪里比得上战元帅是个东西。” 战琰有些意外:“你还真是变了。”以前可是骄傲到鼻孔朝天。 巴德兰冷哼:“这有什么奇怪的,每个人都会变。既然你不是来寻仇的,就请你离开吧!放心,不会问你要房租和伙食费的。” 战琰无视了巴德兰,转过视线去看君海澄,君海澄安安静静地与他对视,一双黑绿异色的宝石般的眼眸,一双黑水晶似的眼眸。 战琰低声委屈地道:“澄澄,你也要赶我走吗?你不愿意继续对我负责了?” 君海澄侧过小脸,摇摇头,声音一如既往的清脆悦耳,就像战琰所比喻过的风中之铃,“请你离开吧,战元帅。” ……战琰低下头,又抬起头,脸上是从来没有过的真实的温柔,他微微笑着:“澄澄,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我带你去帝都生活,那儿的条件比这里好得多,不会让你受苦,你想做什么都没人管你,你说好不好?” 君海澄轻轻叹口气,还是那句话:“请你离开吧,战元帅。” 战琰捂着脸闷笑,过了半响,他站起来,对比着沙发上小小的君海澄,整个人显得更挺拔冷峻了,如静默在悬崖边的苍松,他也叹一口气:“澄澄,你真是个狠心的孩子。”连一声“阿琰”都不愿意叫了,残忍得这样云淡风轻。 为什么心里会这样闷痛呢?不就是一个萍水相逢的比较有趣的小孩子而已,就像他之前所见过的所有小孩子一样,有什么了不起的。可是战琰又清楚地知道,君海澄是不同的,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牵引动自己的情绪,可以让他欢喜,可以让他……难过。 君海澄只盯着泰蒙的衣角,不去看战琰,啊,他就是这么冷心冷情到无心无情的一个人,瞧瞧,之前他对阿琰多好啊,转眼间,他就可以轻飘飘地结束他们刚结下来的友谊了。一边冷然地嘲弄自己,一边……心跳得压抑…… 巴德兰拧紧眉头,左看右看,澄澄和战琰之间,好像有点不对劲。 这个时候,第二拨人来了,是克里琴斯、唐祈、公孙夙和修四个人。 他们四个在战琰遇刺的时候还在其他地方追踪剿杀落单的变异兽,得知消息后大吃一惊,然后匆忙赶了过来,一路上,一边痛骂左相班杰明,死都死了,还要搅事,一边臭骂自家不着调的元帅,爱一个人瞎跑也就罢了,反正都已经失踪成自然了,这次居然被刺杀还受了伤,受了伤也就罢了,居然也不给他们一个信儿,也不怕死了都没人给他收尸! 直到战琰的通讯仪重新接通,知道他伤势好全,还把五颗成熟的鬼焰果寄给他们,脸色凝重的众人才齐齐松一口气,祸害遗千年啊,就知道这位天上地下首屈一指的大祸害没那么容易翘辫子。 没办法,战琰对纳索魔的意义太大了。作为第一星系唯二的两个超级宇宙大国,纳索魔和中央帝国一向面和心不合,谁都想打压甚至取代对方成为统治第一星系的唯一霸主,而中央帝国的野心尤其强大,觊觎纳索魔辽阔的领土,觊觎纳索魔领先的人鱼改造技术,为此发动过不少大大小小的局部战争,不过都被战琰狠狠地打了回去,如今只能扯着伪善的皮来搞点小动作。 战琰的作用就好比一根定海神针,只要有他一天镇着,中央帝国那边就不敢轻举妄动,不过若是战琰死了,那就绝对要大乱了。 中央帝国日夜就盼着战琰死,每年针对战琰的暗杀次数都高得吓人,不过纳索魔这边保卫工作做得不错,战琰自身武力值又高,依旧活蹦乱跳的,从没伤过一根手指头,谁能想到他突然在左相这条阴沟里翻了船呢? 所以说,左相班杰明,他真的是虽死犹荣,中央帝国的人会烧香铭记他的,当然,纳索魔的人会将他挫骨扬灰的。 一群军哥破门而入。 客厅里的人齐齐看向这群擅闯民居的人,同时想,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咦!”克里琴斯第一个有了反应,他的反应是指着君海澄,惊叫,““居然有人比尊贵的克里琴斯少爷还要美丽!怎么可以!” 唐祈的第一个反应是瞪着巴德兰,蠕动嘴唇:“……小叔叔!!” 公孙夙的第一个反应是擦亮眼睛,非常敏锐地察觉到了客厅里不同寻常的气氛,在他们到来之前,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一定有故事。 修的第一反应是站到战琰身后去,作为元帅的首席侍卫,不管事情是怎么样,这次让元帅遇险受伤,就是他工作的失误,一路自责不已。他的反应是最正常的。 战琰冷冷一瞟,各种反应的四个人顿住,整顿站姿,恢复肃容,暗地里心惊,元帅这个表现,分明是处在极度的暴躁状态中,可是以他平时极度没心没肺的性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动摇到这个男人坚不可摧的心志? 唐祈一直盯着巴德兰,他藏不住话,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元帅,他怎么会在这里?” 战琰还没答话,巴德兰就垂眸冷笑:“唐家的教育真是越来越失败了,教出来的子弟素质一个比一个差,我怎么会在这里?这里是我的家,我当然是在这里,我还想问一句,为什么你们会在这里,我有邀请你们进来吗?” 唐祈的娃娃脸上浮现怒容:“如果不是有元帅在这,你以为我愿意看见你吗?小叔叔,唐冰兰,你知不知道为了你的事,爷爷和爸爸他们这些年来有多伤心!” 巴德兰继续冷笑:“他们是因为做了亏心事,心里不安吧?” 唐祈一愣,明白了巴德兰的话中之意,气道:“你胡说什么,爷爷都解释过多少次了,璃祖母是病死的,璃祖母人那么好,谁会忍心害他?” 巴德兰斜眼瞥了唐祈一眼,颇有点不可思议:“唐祈,如果不是你小的时候,我亲手抱过你,还真要怀疑,你到底是不是唐家的种,居然会这样愚蠢低智商,病死的,好一个借口,你信吗?我前一脚被赶出了唐家,后一脚我阿爹就得了怪病,连见他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我做的孽自然有我一个人受着,死了也是我活该,但我爹他有什么错?不过是唐莫本来心里就没有我阿爹,又见我没了利用价值,无耻地害死了他而已!” 唐祈脸上憋得通红,巴德兰的嘴巴子是能杀人的,他哪里招架得住,而且不管怎么说,他都是自己的长辈,自己小的时候,小叔叔还经常买糖果玩具给他。 可瞅见巴德兰那讥讽不屑的眼神,又回想起爷爷满头的白发,老人家在深夜里一个人对着小叔叔的照片发呆的样子,一股火气就从心里冒了上来,脑子一热,拳头就挥了出去:“爷爷才不是那样的人!” 战琰眼睛一眯:“唐祈!” 唐祈动了手,心里就后悔了,只是收不住势,一拳重重地打在人体身上,心里想着就小叔叔那没几两肉的样子,可千万别把他打坏了,不然爷爷知道了该骂死他,不过小叔叔身上的肉是不是太硬了一点? 疑惑着,抬头一看,原来关键时刻泰蒙替巴德兰挡了这一拳。 泰蒙闷哼一声,喉结动了动,咽下涌上来的血气,觉得小腹一片火辣辣的疼, 嘶,不知道肠子碎了没有。虽然不好受,但还是不由地庆幸自己赶得及时,否则老不死的挨上这一拳,半条命都没了。 君海澄还挂在泰蒙手上呢,惊呆了,喃喃地道:“干爹。” 泰蒙把他摘下来,给身后的巴德兰抱着,自个儿摸着光头傻兮兮地一笑:“我说这位大人,吵吵也就罢了,动起手来不好吧?” 被护在身后的巴德兰下意识地接住儿子,也惊呆了,听到泰蒙的闷哼,眼圈渐渐地红了,既是心疼,又是愤怒,恶狠狠地盯着对面不知所措的唐祈:“很好,很好,我记下来了,唐家!” 唐祈急了,“小叔叔,我不是故意……” 巴德兰哪会听信,“我们这里地方太小了,恐怕容不下你们了,立刻给我滚!” “小叔叔……” “我不姓唐,你小叔叔早已经死了。”巴德兰的心彻底冷下来。 “爷爷一直在找你……”唐祈也委屈了。 “好了,唐祈,别再说了。”战琰阻止唐祈继续说话,当年唐莫跟君璃、唐冰兰父子之间的事情,复杂得很,他们都不了解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多说只会多错。再者战琰也不关心,他看了看被抱在巴德兰怀里,乖乖的,一直默不作声地正用担忧的眼神看着泰蒙和巴德兰的君海澄,忍不住自我嘲笑了一下,呵,他还期待什么?自己这边的人打伤了他的亲人,这个冷心冷情的小鬼心里想必是更恨自己了。 “既然这次任务已经完成了,那我们就回帝都吧!” 战琰傲然一笑,又成为了那个纵横战场唯我独尊的纳索魔的元帅大人。 少了五个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的大男人占据空间,客厅里登时显得空荡了许多,没有了压力,泰蒙身体抖了抖,猛地喷出一口血来,砰然倒地。 巴德兰放下君海澄,想扶起他,哪里扶得起来,最后还是斑斑跑出来,将重得跟座小山似的泰蒙提起来放到床上。 巴德兰摇摇泰蒙的身体,忍不住惊慌地喊:“泰蒙!” 24.往事 君海澄还是镇定的,飞快地用神念观察了一遍,有点糟糕,内脏受损了。 泰蒙的体型有那个叫唐祈的娃娃脸两倍大,可是泰蒙是b级的战斗师,而唐祈是a级的战斗师,别看只有一个等级的差别,你只要亲身体会过,就会知道差一个级别在力量速度上会扯开多么大的距离了。 君海澄直接把手按在泰蒙乌黑发紫的腹部伤口处,然后屏气凝神,用灵气给泰蒙受损的经脉、内脏梳理温润了一遍,然后直接从空间里舀出一瓶子灵湖水来,递给情绪稳定下来的巴德兰,“爸爸!” 巴德兰一看,乳白色的牛奶一样的液体,心中了然,赶紧捏开泰蒙的嘴巴,给他灌了进去,他灌得太猛了些,泰蒙被直接呛醒了过来,“咳咳咳,老不死的,你想要我的命啊!”然后狠狠吁出一口气,“娘咧,这么年轻的a级战斗师啊!差点打死老子了!”摸摸伤口,哎,好像不太痛了? 巴德兰脸色难看:“我以后都不想再看见他们,见一个我毒死一个。” 泰蒙握住他冰凉的手,逮着脸蛋亲了一口:“他是你小侄子,是吧?咱大人有大量,不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泰蒙还看得挺清,别看巴德兰嘴上说得狠毒,其实心里还是很在意唐家的吧?毕竟他流着唐家的血,血脉的神秘联系,不是说斩断就可以斩断的。如果真正不在意了,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大的火气了,应该在大街上面对面地走过,却直接无视掉他们才对。 巴德兰觉得有些难堪:“你都猜到了?” 泰蒙臭屁状:“那是,说的那么明显了,以我聪明的智慧,怎么会猜不到。” 巴德兰手紧了紧:“那你也知道我是谁了?” “当然,你是昔日的唐家二少爷唐冰兰,老将军唐莫的小儿子,你有一个大哥叫唐冰城,刚才那个打伤了老子的是你大哥的儿子唐祈,我还知道你自小就聪明智慧,在医学上很有天分,十六七岁时就获得了执业医生资格证,在老子还在军队里挨训的时候,你就已经是大名鼎鼎的天才医生了。”泰蒙一本正经地回答。 巴德兰蝴蝶翼般的睫毛微微颤动,“没错。” “后来,你卷入了一场臭名昭着的非法实验事件中去,那事闹得很大,你被捕了,证据确凿,罪名也成立了,被判了个终身监禁,不过后来却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你被释放了,接着被唐家驱逐出家门,后来就从帝都消失了。” 巴德兰冷笑:“没错,那个实验就是我的老师主持的,我是他的得意门生,一对声名赫赫备受尊敬的白巫医师徒,一起狼狈为奸,暗地里害了不少人呢!就想着,一定要研究出个成果来,好震惊世人!你现在知道了,我可是个疯子!” 泰蒙一把将巴德兰扯到自己怀里,将这个高傲而脆弱的人紧紧抱住,嘿嘿的笑:“疯子好啊,你是疯子我也爱,嗯,你傻了我也爱。” 巴德兰心中一暖,嘴硬道:“你不怕我半夜起来把你切了做实验?” “不怕,只要你不切我命根子,其他地方,随便你切。”泰蒙十分豪气。 巴德兰忍不住笑了:“胡扯什么,不知羞耻!” 泰蒙哼唧,捏巴德兰的手:“这有什么不知羞耻的,你都是我老婆了。” 巴德兰斜眼:“放屁,谁是你老婆?” 泰蒙大惊:“呵,老不死的,我们不是已经在血色森林里定情了吗?你想耍赖?我们都嘴对嘴亲过了!也摸过了!” “闭嘴!你能不能更不要脸一点?” “要脸干什么,装饰门面啊,要脸就不能占便宜了。”人们通常说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都是一脸不屑的表情,可是泰蒙却深信,最后能够吃到天鹅肉的都是那些不要脸的癞蛤蟆。因此他话说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而且言辞中还颇为自己是个不要脸的而得意洋洋,直把巴德兰脸红红的气得要死。 君海澄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揉了揉有点疼的小屁股,爸爸和干爹到底要打情骂俏到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这个房间里还有一个他啊?还有……噢,得,两个人激情的直接吻上了,捂住眼睛,君海澄觉得,他一定是有史以来最没有存在感的电灯泡了。 “干爹,爸爸要断气了。”君海澄好心提醒道。 泰蒙赶紧放开巴德兰红肿起来的唇,看着心头肉一副饱受蹂躏的娇艳模样,眼神一暗,猛吸溜一下口水,小心翼翼地道:“断气了?要不要我给你渡一口气?” 凑过去又要亲。 巴德兰已经清醒过来,瞄瞄乖乖地坐在旁边椅子上,正托着小下巴好奇地看现场版激吻的君海澄,惊觉刚才丢脸的事都被看去了,一时间真是羞愤欲死,一巴掌拍飞泰蒙的毛手,骂道:“混蛋,都是你,教坏我儿子!” 君海澄和泰蒙的额头同时滑下数道黑线,你也有份的好不好? 泰蒙还不知死活地道:“没事没事,澄澄还小,不懂呢!” 君海澄撇撇小嘴:“我懂,爸爸干爹你们在咬对方的舌头呢,好吃吗?” 泰蒙居然傻愣愣地回答:“好吃,太好吃了!” 巴德兰全身已经冒出蓝色火焰了,恨不得非人道毁灭了泰蒙,这头蠢货!! 君海澄幽幽叹口气:“好了,爸爸,干爹,你们谁能够告诉我,什么叔叔侄子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我都不知道。” 巴德兰忽然想起一件事,一把抱过君海澄:“澄澄,战琰那个家伙怎么会跑来我们家来?他有没有欺负你?”巴德兰还记着,战琰对自家儿子的态度有点古怪,澄澄对战琰的态度也不大正常,他不得不忧虑。 想起离去的战琰,君海澄不想多说什么,“没什么,他受伤了,然后我救了他,爸爸放心吧,我们应该不会再见面的了。” 一个远在沙维沙维星,帝国的边缘,一个回到帝都星,在帝国的中央。他知道自己之前冷淡的态度一定伤了阿琰,想来以阿琰骄傲的性子,以后也绝对不愿意再见到他,两个注定不再相见的人,何必再想太多? 巴德兰一听,就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可复杂在哪里,他又想不出来,没有追问,只是叮嘱君海澄:“总而言之,离他远一点,他的身份太过特殊,也太过危险,洪水猛兽,不宜靠近。” 君海澄忍不住问:“爸爸,你很讨厌阿琰吗?” 阿琰?这个称呼,是不是太亲密了点?巴德兰心中瞬间划过这个想法,但是很快就消失了,没有引起什么注意,日后等自家儿子被战琰拐走的时候,他才后悔莫及,战琰的狼子野心明明很早就有迹象露出来了,为什么他居然都忽略过去了?为什么他没有把苗头早早扼杀在篮子里呢?悔啊,恨啊! 听了君海澄的疑问,巴德兰轻笑:“不,我不讨厌战琰,相反,我还很欣赏他,不过,爸爸曾经做过一件错事,很对不起他。”至于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战琰的事情,巴德兰没有说,“这件事都成了我们的心头之刺,只要这根刺存在一天,我们就无法像平常人一样相处,更别说和对方建立惺惺相惜的友谊了。” 君海澄扭扭手指:“是那件实验的事吗?” 巴德兰一愣,摸摸君海澄柔软的头发:“别多问。” 君海澄就没有再多问。 “刚才干爹和爸爸的话你都听到了?” 君海澄点点头。 巴德兰亲亲他白嫩的小脸颊,这孩子,泰蒙忽然凑过来,闭着眼睛,仰起脸“老不死的,这里也亲一个!用力点!” 巴德兰直接伸出手,捏住脸颊肉,狠狠一拧! “嗷——!!”泰蒙惨叫,揉着自己可怜的脸蛋,虽然他自认脸皮厚得子弹都打不穿,但那专指的是精神上的攻击啊,不包括物理上的,噢,可怜的脸蛋蛋哦! 巴德兰和君海澄都没理他,自顾自说话。 于是,在泰蒙时不时的搞怪当中,巴德兰讲述了昔日唐家的一段秘辛。 唐家,是帝都赫赫有名的九大家族之一,不折不扣的豪门世家,排名第五,是一个跺一跺脚都会引起大震动的庞然大物。巴德兰,也就是唐冰兰,就是出生在这个家族里面。 唐冰兰的父亲兼唐家家主唐莫,其实有过两任妻子,第一任妻子叫尹斐,是一位十分美丽的自然人鱼,给唐莫生了一个儿子唐冰城,不过红颜薄命,尹斐在唐冰城八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尹斐的死,同时也带走了唐莫的心,这个冷酷严厉的男人居然在他妻子的葬礼上放声嚎啕大哭,之后,整个人就显得更加死寂了,上班,处理公务,打理生意,教养儿子。 第二任妻子就是唐冰兰的阿爹君璃,君璃是一位改造人鱼,他原本是唐莫的一个下属,温柔,有些胆小,有些自卑,偷偷爱慕了唐莫很多年,却一直都不敢告白。君璃长得跟尹斐有七分相像,于是狗血的事情发生了,唐莫有一年在尹斐的忌日里喝醉了酒,刚好碰上君璃有要紧的事务被主管派过来找他,于是,酒后乱性,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两个人醒过来,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君璃终于忍不住吐露了自己的爱意,而唐莫看清楚了君璃的长相,答应娶他进唐家,不过条件是君璃要去做人鱼改造手术。君璃又怎么会不知道其实心上人是在舀他当昔日妻子的替身,不过爱情一向是不可理喻的,一向胆小的见到血都会晕倒的君璃鼓起勇气,走进了人鱼医院,手术成功后,唐莫就和他举行了一个简陋的婚礼,将人娶回了家。 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唐莫总是在舀君璃跟尹斐作比较,尹斐喜欢穿什么样的人鱼裙,就要求君璃也穿什么样的人鱼裙,尹斐喜欢吃什么样的食物,就要求君璃也吃什么样的食物,哪怕那是君璃不喜欢的。君璃就这样过着完全不属于自己的生活,可是他还是不可抑制地喜欢着唐莫,哪怕悲伤,也是满足的。婚后第十一年,君璃生下了唐冰兰。 其实,君璃在唐家是不怎么受尊重的,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只是唐莫用来怀念尹斐的一个替身,而且尹斐是自然人鱼,他是改造人鱼;尹斐优雅大气,行事有礼有度,如同花园里的一枝金色郁金香,他胆小怯懦,也没什么舀得出手的本事,如同野地里的一枝可怜巴巴的狗尾巴草。几乎大家都会下意识地将前后两位主母来做比较,从而君璃被贬得一文不值,唐莫也不阻止。 不过在唐冰兰降生后,君璃的地位就提高了许多,随着唐冰兰在医学上卓绝的天赋一点一点慢慢展现出来,就没有谁敢明目张胆地看不起君璃了,可是唐莫依然不爱他。但是唐莫对唐冰兰这个小儿子还是很疼爱的,虽然比不上唐冰城,不过也差不到哪里去,毕竟都是他的骨肉,而且能够拥有两个孩子,很不容易。 唐冰兰自小天赋惊人,人又心高气傲,对唐莫和众人如此对待自己的人鱼阿爹,当然忍不下这口气,经常会跟唐莫发生口角,故意顶撞他,想着给自己的阿爹出气,但是他哪里知道,他这样做只会让唐莫更加厌恶君璃,认为是君璃暗地里把自己的儿子给教坏了。 后来,唐冰兰也不闹了,他讨厌自己的父亲,也看不起自己阿爹的唯唯诺诺逆来顺受,他无法理解为什么阿爹可以为一个人做到这种地步,骄傲的小少年觉得这一切都让自己不满意得很。于是,他开始把心思全部放在学习上,想着只要自己有了本事,成为了大人物,就不会有人再看不起他,就可以把阿爹带走,不再受那些衰人们的气了。 很快,他就被当时首屈一指的医学大家卡尔德加收为弟子,跟随着老师刻苦学习,而他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年仅十六岁的时候就获得了执业医生资格证,引起一片惊叹赞美。 唐冰兰也得意,可是就在他意气风发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事,那件事使得他的精神一下子扭曲起来,然后他的老师卡尔德加亲自找到了他,告诉他自己正在进行一项伟大的秘密实验,只要实验最后能够得到成功,那么他们的名字将会载入史册,获得巨大的财富与名望。唐冰兰被吸引了,最后加入了那个实验当中,不过加入后,他才知道,那完全不是什么伟大的实验,而是一场丧心病狂的罔顾人命的游戏,可惜,上了贼船,已经下不来了。 然后,实验的事情暴露了,他和卡尔德加都被抓了,昔日的赞美变成了痛骂,敬佩变成了鄙视,鼓掌变成了吐唾沫星子。他被送入了监狱,受了几顿打,最后又被释放出来,被驱逐出了唐家。 唐冰兰一下子经历了人生最残酷的考验,偏偏这时,又听闻他那个懦弱的却用生命爱着他的人鱼阿爹生了怪病,突然死了,唐冰兰跑回唐家想见阿爹一面,结果连门都进不去。他的阿爹就那么死在那扇冰冷的大门之内,他就那么站在冰冷的大门之外,除了大吵大骂,大滴流泪,什么也做不了。 在唐家的操作下,关于唐家的丑闻迅速被压下去了,大家渐渐遗忘了那个惊才绝艳的唐冰兰,也再没有人知道当年,那扇大门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知道的,”巴德兰轻声道,“阿爹他,是唐莫杀死的。” 君海澄蹭蹭巴德兰的肩窝,软软的喊,“爸爸!” 巴德兰闭着眼睛道:“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 泰蒙拍拍巴德兰的肩膀,手劲儿很轻,故意大声嚷嚷:“喂,老不死的,老婆,醒醒!那些事情不是都过去了,别再去想啦!有时间我们玩亲亲,当然如果能再深入发展一下,那就更美妙了!” 巴德兰睁开眼睛,抓起床上的枕头一把扔过去:“你怎么不去死!” 泰蒙耸耸肩膀,用一种你爸爸又在傲娇我实在是没办法但也只能用博大的胸怀去包容他的语气,对君海澄叹道:“澄澄啊,你干爹死了,你爸爸就要守寡了,所以你干爹是绝对舍不得去死的……起码做了再死!” “做你个头!” “老不死的,那事儿用头怎么做?你给教教?” “哎呀呀——” “嘿嘿嘿——” 君海澄跑出来,轻手轻脚地关上房门,爸爸又开始生龙活虎地欺负干爹了,干爹又开始皮粗肉厚耐打耐摔的被爸爸欺负了,真好。 回到自己房间里,君海澄顿了顿,这里到处都留着阿琰的气息……干脆闪身进了空间,然后又一眼看到了草地上的那只鹅黄色的小鸭子……跑去地里头,又看见那结了许多金黄小南瓜的南瓜藤…… 阴魂不散!君海澄恨恨地想。 25.光阴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转眼间,君海澄就十八岁了。 鱼龙空间里,仿佛深不见底的灵湖,湖水一如既往的乳白芬香。 湖面上浮着小片的红睡莲,时不时会有一两只白鹤停留于此,浅浅地饮啜莲叶上的香露,伸一伸优美的脖子,梳理一下羽毛。 田田莲叶间,几个含苞欲放的小花骨朵,羞羞怯怯的探出头来。 湖边青草深深,一只梅花鹿妈妈带着一只梅花鹿宝宝,悠游自在的进行着饭后漫步,小梅花鹿睁着水润润的大眼睛,好奇的瞅着静谧的湖泊,那里有一道它非常喜欢的好闻气息,让它情不自禁的想要靠近,于是跃跃欲试,刚将一只小蹄子踏进水里,鹿妈妈一声“呦呦”的鸣叫,赶紧又跑了回去,挨着妈妈的腿磨磨蹭蹭的撒娇,旋即又被翩翩飞舞而过的一只凤尾蝶夺去了注意力。 一声飘渺悠远的轻笑隐隐约约的响起,小鹿疑惑的扇了扇耳朵,远远的跑开,继续追蝴蝶玩去了。 “哗啦啦……” 君海澄从水底钻出来,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大懒腰,低下头嗅了嗅旁边的一朵红睡莲,又看了看这个生机勃勃恍若仙境的空间,不由开心地笑起来。 如今他修炼的天罗诀已经进入第四重了,他能够活动的空间范围又扩大了许多,估计一下,大概有方圆一百里,这个面积已经足够惊人了,但也仅仅是寰渊仙府的冰山一角,这个昔日的修真大派,跟房地产大亨似的,占地起码八百里以上,实在是叫上辈子那些累死累活都买不起一所房子的人情何以堪啊。 空间里的建筑,除了原来清新自然样式的竹余馆之外,还多出了一座宏伟庄严、磅礴大气的宫殿,许不能说是一座宫殿,而应该说是宫殿群,因为它整整占据了一座山头。 这些年来,君海澄无数次在那些亭台楼阁之间随意穿梭,金碧辉煌的穹顶,汉白玉砌成的百蝶梯,华美绚丽的盘龙柱,栩栩如生的金人捧露盘,水晶造的桥,银屑铺的沙,翡翠石围绕的湖泊,奇珍异兽,奇花异草,隐隐约约的云雾缭绕,将这里点缀的犹如神话传说中的琼宫仙阙。噢,错了,这里本来就是。 每游一次,他都有一个感觉是:此景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还有一个感觉是:好有安全感,再也不怕会穷死饿死了。 如果爸爸炼制的药品又因为味道太过可怕而卖不出去了,或者干爹又因为欲求不满而琢磨着不去上班,好搂着爸爸尽情滚床单的时候,他可以卖出一颗小小的红宝石来挽救整个家庭经济状况,让餐桌正常开饭。 君海澄哼哼笑了几声,浅浅地呼吸一下,水里的灵力瞬间被吸空了,变得清澈透明,能看见水底柔曼的水草。以他如今的修为,吸光一个湖泊的灵气用不了一秒钟的时间,当然,这没什么可值得骄傲的。 水清了,君海澄的身体就显露了出来,瞅瞅自己白皙如玉的上半身,跟旁边的红睡莲相映成趣的两颗小红豆,君海澄就忍不住捂脸,不知道该摆出何种神情,其实,修真真的是一件好事,真的,不仅能长生不老,还能养颜美容,可是,如果修炼出一身妖异得没法见人的皮肤,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头发也已经长到臀部,黑鸦鸦的一片,比之前更加柔美滑顺,看上去竟有一层隐隐流转的光华,可以直接去参加洗发水广告,完全不用P。 腰部以下,是一条长长的,精致到梦幻,完美到不真实的银紫色鱼尾巴。鱼尾在水中无意识地划来划去,鳞如玉石片片飞花逐流水,尾似香衣朵朵紫云拂长风,说不出的好看。可是君海澄这位主子,只顾着翘起自个儿近乎透明的鱼鳍看了看,然后抓到嘴边咬了一口~~ 长在自己身上而不是长在汤锅里的鱼翅,多么神奇! 啃完神奇的鱼翅,君海澄出了水,给自己施了一个凝水术,将身上的水珠处理干净,眨眼间,美人鱼原先站立的地方就出现了一位赤身裸体的少年。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身材修长如青竹,肤色莹白透着玉光,浑身骨肉匀停,肌理流畅,竟无一处瑕疵,就算是那十个脚趾头,也嫩生生的犹如破蕾桃花一般。 赤裸地站在草地上,君海澄看看旁边换下来的衣服,心念一动,一套叠得整整齐齐浅色休闲装从竹余馆里飞了出来,就算空间里没有其他人,但影响到其他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穿好衣服,慢慢地走回竹余馆里,在古朴自然的竹床上呼呼睡了一个午觉,虽然那边山头上的宫殿群更为华丽精美,就算是古时候的帝王也住不上这样奢侈的房子,不过君海澄并没有搬过去住,你做人做事要是跟帝王比较起来,人生就没什么乐趣可言了,帝王永远是高处不胜寒的,你也要学着高处不胜寒吗?与其一个人睡在一间寂静无声的没有人气的大屋子里,还不如一个小小却温暖的狗窝,况且,竹余馆还不是狗窝。 醒过来后,到地里去走了一圈,如今地里被栅栏围了起来,防止一些调皮的小动物跑进来踩坏了,里面大致分成两半,一半种满了各种各样的瓜果菜蔬,空间里的作物也不受季节限制,一片艳若玛瑙的草莓,一片鲜嫩多汁的番茄;一溜儿红红圆圆的苹果,一溜儿黄橙橙的柑橘;还有数不清的青翠欲滴的小白菜、卷心菜、油菜、韭菜、葱姜、黄瓜、豆角、冬瓜、地瓜之类的东西,都是这些年来一点一点地充实进去的。君海澄自己很早就做了几个木架子,给那些需要爬藤的瓜苗果苗,因此虽然地里塞得满满的但并不显得乱,反而别致有趣,散发出勃勃的生命力。另一半郁郁葱葱的种满草药,除去爸爸巴德兰交待他种的,君海澄还从宫殿药房里拿出不少种子种了下去,如蘘荷、八角、百合、丁香、枸杞、连翘等等,甚至还有一小片人参。 君海澄提着个竹篮子,摘了半篮草莓,六个柑橘,想想自己在这里也呆了半天了,不知道外面爸爸和干爹有没有找自己,就出来了。他们一家还是住原来的那套房子,不同的是泰蒙已经死皮赖脸搬到巴德兰的房间里去了,他自己的房间空着,成了客房,有时候豆生和冬鱼他们过来,就睡在那里。 “干爹,爸爸呢?”君海澄洗了水果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泰蒙依旧高高壮壮的跟头野牛似的,不过跟从前相比白了很多,整个人的气息也柔和了许多。也是,如今不用拿命去和变异兽拼,有老婆调戏,有儿子孝顺,日子过得要多美有多美,至于被老婆飞刀子,被儿子欺负的事。那也是情趣不是? 此时,泰蒙抬起头,一脸哀怨:“你爸爸红杏出墙去了。” 君海澄了然地点点头:“爸爸和高老板商议事情去了,什么时候回来?” 泰蒙登时痛心疾首:“儿子啊,那个姓高的根本就不怀好意啊,药店里的货要是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一定要面谈?用通讯仪多方便!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姓高的狼子野心,他想泡你爸爸啊!” 君海澄很淡定地坐下吃草莓:“每个靠近爸爸的男人,你都说是想泡爸爸的。” “木有!绝对木有!”泰蒙一脸正气,“冬鱼靠近就没问题!” “冬鱼叔叔喜欢豆子哥。” 泰蒙挠挠下巴的痒痒:“那豆生靠近也没问题!” 君海澄气笑了,哼,不管他,爸爸会回来收拾他的。 见君海澄吃草莓吃得香甜,泰蒙砸吧砸吧嘴:“儿子,也给我一颗。” 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泰蒙当然知道家里这一大一小肯定有什么秘密瞒着他,不然家里又没花钱去买,这凭空出现的新鲜水果,饭桌上无比美味的菜蔬, 亲爱的老不死的源源不断的实验用材是怎么一回事? “张开嘴。” 泰蒙张大嘴巴,一连三颗草莓飞进嘴里,合上嘴巴,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不过呢,他懒得去问,还得替老婆儿子收拾首尾,一头牛似的男人,还得时不时挎着个傻不拉几的篮子跑去市场买菜买水果,让别人认认他的脸,不然要是别人疑惑起来,你家从来不去市场,这满桌的菜啊果啊怎么来的?怎么说? 张开嘴:“儿子,再来十颗!” 君海澄又丢了十颗进去。 泰蒙治愈了,老不死的跟姓高的出墙去了,至少儿子还在家里啊!以后,咱们两个一起相依为命,一起吃草莓,不理你那狠心的爸爸! 君海澄将一盆子草莓到了进去。 泰蒙住嘴了,然后巴德兰回来了,一身黑袍,十分气势。 “噢,我亲爱的老不死的,你终于回来了!”刚想过不理人家的牛+狗综合体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啾啾啾啾~~~ “发什么疯!”巴德兰骂道。 “噢,我亲爱的老不死的,我想死你了,你想死我没?” “我很想你死!” 君海澄淡定地开始剥桔子吃。 唔,不错,很甜,晶莹的果肉里蕴含着不少灵气,不仅能满足口腹之欲,对人的身体也非常有益处,比干爹买回来的破水果好吃一万倍。 等君海澄吃完两个柑橘后,那边老夫老夫的日常性调情已经结束了,巴德兰走过来,递给君海澄一个漂亮的礼盒,“高小白托我带给你的。” 高小白是高老板的独生爱子。 泰蒙一听,又爆发了:“糖衣炮弹!儿子,不能收啊!那小子想泡你!” 君海澄没理会泰蒙的胡说八道,每个靠近他的男人,干爹都会说是想泡他。 他看上去很好泡吗? 巴德兰看了看泰蒙蠢兮兮的表情,不屑哼之,蠢货,那只小白羊能做什么! 作为一个超级儿控的爸爸,巴德兰当然会十分警惕防备,某些出现在儿子身边的不怀好意的男人,毕竟澄澄长得太过好看,经常引来狂蜂浪蝶。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要防备,例如高小白,巴德兰就断定他是没有危险的,澄澄的同学,比澄澄矮,长得像小白羊,性格软绵绵,超级崇拜澄澄,一看就知道只有被泡的可能,没有泡人的本事。不然,他怎么会愿意将他的礼物带回给儿子? 所以说,爸爸真的是深思熟虑用心良苦啊! 君海澄打开礼盒,里面放着两包精选牛肉干,嘴角不禁抽动了两下,哭笑不得,有谁会专门买礼盒送牛肉干的?牛肉干下面压着一张纸条,拿起来看了看,原来是高小白跑到商场里面去购物,恰逢商场搞促销,包装牛肉干买一送一,于是贪吃的小白君买了不少,然后想起好朋友,秉着好东西要一起分享的理念,就送了两包过来。最后,小白君软绵绵地邀请他明天一起出去玩。 出去玩么,君海澄歪着头想想,好吧,最近他在家里宅了很多天了,出去走走也好,顺便瞧瞧小白又胖了没有。 第二天,君海澄跟巴德兰说过一声,就出门了。 到了约定地点,一个有名的糕点茶餐厅时,高小白已经坐在位置上朝他欢快地招手了,君海澄眉毛一挑,果然不出所料,高小白的脸又圆润了一圈。 君海澄走到位置上坐下来,就瞧见高小白面前已经堆满了食物,牛肉包、椰丝小丸子、小饭团、小面包、苹果派、芝士蛋糕,从这里就知道为什么高小白总嚷嚷着要减肥,但总是减不下来的原因。 高小白拿小勺子一边吃蛋糕一边幽怨地道:“海澄又变漂亮了。” 从门口走到这里来,大家一直都在看着海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当然,他自己也是其中一个是了。 君海澄翻看菜谱,“小白也很漂亮。” 高小白托着小圆下巴,更加幽怨了,“不,我阿爹说了,我是小白+小呆,这辈子只能可怜+可爱,是没有什么机会漂亮的了,唉!” 君海澄忍不住笑了,他曾经去高小白家玩过,认识高小白的人鱼阿爹广碧,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位人鱼,广碧不是很漂亮,却很有魅力,他是一个很有趣很有幽默感的人,平生最大的兴趣就是欺负自家儿子,最大的理想就是给高小白找一个如意郎君,高小白的成长相册里,有一半的照片都是眼泪汪汪的。当然了,这只不过是人家父子两增进情感交流的一种方式,其实广碧比谁都疼爱高小白,高小白至今减肥不成功,第一阻碍就是广碧不舍得看儿子挨饿…… 笑问:“你阿爹又打击你了?” 不过高小白却没有答话,咬着小勺子呆呆地瞅着君海澄的笑颜,看傻了。 正走过来准备让客人点餐的侍者也看傻了。 君海澄摇摇头,唔,没什么好吃的,或者说他被空间出品的食材养刁了嘴,就不大吃得下外面的东西,最后只点了一杯香浓奶茶,加一块巧克力蛋糕。 侍者低着头记下客人要点的东西,面红耳赤地跑了,再呆下去就流鼻血啦! 高小白也已经反应过来,在对面挥着小勺子洋洋得意,翘着鼻子哼哼:“我果然有先见之明,选了个最角落的位置,这样,就没人能看见海澄你笑了,不然又要造成混乱了,阿爹说得对,名为海澄的生物,就是祸水呀!” 君海澄眼睛一眯,抢过高小白的小饭团,啃~~ 高小白抖着小勺子惨叫:“我香喷喷的饭团~~” 最后君海澄把自己的巧克力蛋糕让给了高小白,要求是,“不许用这种怨妇眼神攻击我。” 高小白一愣:“咦,我发出的明明是咬不到骨头之小狗眼神攻击啊!” 君海澄摸摸他的头,这个小呆子,怪不得广碧叔叔老爱逗他。 两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东拉拉西扯扯,高小白摸摸鼓鼓的肚子,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海澄,我已经收到圣华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了,你呢?” 君海澄喝了一口奶茶,推到一边,“还没有,怎么苦着脸,你不是一直都很想上圣华读书吗?怎么收到录取通知书反而不高兴了?” 圣华学院是纳索魔最富盛名的学府了,尤其是它的精神系和战斗系,每年都为国家培养出很多优秀人才,不少高官政要都是从里面出来的。不过圣华学院的入校门槛极高,每年都有无数学子挤破脑袋想要进去,但真正能够进去的还是少数,别看高小白性格有点小呆,但在学习上是十分厉害的,否则他也不敢去报圣华学院。 高小白的小脸皱成肉包子:“因为如果去圣华学院,就要离开家,去到帝都那么远的地方了,那里人生地不熟,嘶,好恐怖的!” “唔,”君海澄想想,给了个建议:“把你阿爹一起打包去帝都?” 高小白认真思考,一拍手:“好主意啊!” 君海澄扶额:“你爸爸会打死你的。” 高小白崇拜状:“阿爹天下无敌,爸爸只是小意思而已!” 君海澄塞给他一个小饭团,用眼神表示,孩子,现在还是白天呢,别做梦了。 高小白闷闷不乐地嚼饭团,瞄瞄云淡风轻的君海澄,眼睛一亮:“对呀,我记得海澄你也报考了圣华学院的,以你的成绩,一定能够上,到时候我们住在一起,不就有伴了?” 君海澄还真不担心自己的成绩会考不上圣华学院,不过看到满血复活的高小白,那张肉嘟嘟的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谄媚兮兮地冲自己笑,忍不住眨眨眼睛,怎么会有种未来不大光明的感觉?是他的错觉么? 两天后,君海澄收到了圣华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26.上学去 圣华学院。 这四个字真是金光闪闪。 君海澄丢开手中精美华丽的录取通知书,围上天蓝色小猫图案的围裙,一边往厨房里走一边随口问:“爸爸,干爹,你们今晚要吃什么菜?可以点菜哟!” 泰蒙登时口水嘀嗒流:“红烧牛肉!大盆大盆的红烧牛肉!” 巴德兰也忍不住口舌生津:“上次做的那个素炒黄瓜。” 泰蒙听了就不大满意,色迷迷地摸摸巴德兰的腰,义正词严地道:“噢,我亲爱的老不死的,你应该多吃点肉,瞧瞧这一身排骨,瘦得打飘。” 巴德兰翻出一枚白眼,狠狠地排开他不老实的毛手,横眉冷哼:“那也麻烦你多啃两根青菜吧,肉食性动物!” 君海澄一边微翘嘴角,听着老夫夫之间幼稚园级别的争吵,一边井井有条行云流水地处理食材,如今家里吃的除了肉,所有的蔬菜都是从空间里拿的,君海澄打算做红烧牛肉、素炒嫩黄瓜、蒜泥白肉蔬菜卷、咸蛋蒸肉饼、醋溜白菜,加上一个菌菇炖鸡汤,五菜一汤,三个人吃也足够了。 就是饭要多煮,泰蒙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饭桶。 斑斑在旁边给小主人打下手,瞄着一道道新鲜出锅,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第无数次默默哀叹自己,看得着吃不到的命,不过旋即又精神抖擞起来,满目星星,小主人好能干!还会教斑斑做新鲜菜式!小主人是大好人! 很快,所有热气腾腾的饭菜都摆上了饭桌,一家三口开始其乐融融地吃晚饭。 泰蒙大口大口地扒饭吃肉,呼啦呼啦,吸溜吸溜,然后往巴德兰碗里丢了一块红烧牛肉,巴德兰嫌恶地看了一眼,最终还是夹起来吃进肚里,不过报复性地往泰蒙碗里倒了半盆子白菜,不理会他可怜巴巴的眼神,继续进攻其他美味佳肴。 君海澄捧着一只小碗,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戏,一边小口小口地喝汤,心里十分满足,觉得自己就像成功喂饱了两只挑食小鸡仔的鸡妈妈,没办法,干爹爱吃荤,无肉不欢,平生最恨青菜杆子;爸爸爱吃素,有菜万岁,从来不喜肥肉块儿,想要把这两位同时伺候好,也不容易呀! 自我表扬一个!唔,他要多吃一块肥嫩鸡肉! 泰蒙刨了半桶饭,突然伤心兮兮地飙起小眼泪来:“儿子哟,你要是去帝都读书了,干爹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了,怎么办?谁来满足我的胃?” 干爹,你这么说斑斑会毒死你的。 “以后要是嫁了人,就更吃不上你做的饭了,要不,你不要嫁了,咱们给你娶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陪笑陪说话的老公回来?” 干爹,你这么说不用等斑斑毒死你,我就先弄死你了。 巴德兰忽然停下筷子:“澄澄,你真的要去圣华读书,不改变主意了?” 君海澄给爸爸碗里添了一个蔬菜卷,“嗯,别担心,爸爸。” 巴德兰眼中闪过一抹忧色。 他怎么可能不担心,他以前就是圣华医学系的学生,自然知道圣华里面是什么样子的,若论师资设备、实力影响,它的确是纳索魔首屈一指的学府,但它里面的竞争也是异常地激烈。尤其是,圣华是贵族学生和平民学生一起招收的,每个进圣华的人都是天之骄子,骨子里一样骄傲,贵族大都看不起平民的粗俗无礼,偏激的贵族还会以折辱那些平民佼佼者为乐;平民也大都厌恶着贵族的傲慢虚伪,偏激的平民还会以对抗那些贵族公子哥为己任,总而言之,两者之间常常会有摩擦发生,甚至还死过人。昔日的唐冰兰,就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在艺术方面很有才华的男孩子,被一个纨绔子弟活活地亵玩至死,最后这件事情被学校压下去了,纨绔子弟的家族只赔了一笔钱,什么事情也没有。 说实话,巴德兰一开始就不大乐意自己千娇万宠的宝贝儿子报考圣华学院,儿子长得太过漂亮,鲜嫩嫩的初开的蔷薇花一般,又是平民身份,在里面无依无靠,到时候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除此之外,巴德兰还担心一件事情,唐家就是在帝都那边的,十几年前唐祈在他们家闹过一场,后来就没有了动静,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不过巴德兰肯定,对于澄澄和泰蒙的存在,他们的关系,唐家一定了解得清清楚楚。所以他才担心,澄澄孤身一人去到帝都,不知道唐家会不会对他做什么事。 不过君海澄坚持,巴德兰也就唯有支持。 君海澄当然明白自家爸爸的顾虑,不过,他喜欢简单的生活,不代表他不能适应复杂的环境,圣华作为一所闻名于世的最高学府,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他真的很想去见识一下,最重要的是,圣华有着一个藏书量极为丰富的图书馆,在五大星系里都是十分有名的,这点最为吸引人。因为读书一直是君海澄的一大爱好,前世在大学读书时他用在图书馆里的时间是最多的,管理员阿姨甚至专门为他留出一个光线最好的位置,奖励他的“勤奋学习”。而这点,很显然,沙维沙尔星上的普通学校无法满足他。 如今,他们家的生活稳定安乐,爸爸和干爹两个人成日里吵吵闹闹搂搂抱抱好得蜜里调油,他正好可以长时间离家学习的话,心里也不用太担心。 “爸爸,”君海澄认真地看着巴德兰,“相信我,我不是任人鱼肉的小娃娃,我可以保护自己的。”以他天罗诀第四重的修为,横行天下那是不可能,但至少在危急时刻逃命的功夫还是有的吧?实在逃不掉,就躲空间里去。 巴德兰也想起了儿子那个神秘的空间,眉头有些舒展。 泰蒙在一边又刨了半桶饭,吃光所有的红烧牛肉,砸吧砸吧嘴:“小鹰长大了,总要自己学着飞的;小人鱼长大了,总要出去自己找老公的。老不死的,你就放心吧,我们的儿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不会有事的。” 君海澄手上的筷子斜斜挑起,很想戳他几个窟窿,老公老公的,信不信他跟爸爸告状,让你一个月都上不了爸爸的床哦?爸爸至今还不知道当初你跟琼森叔叔在户口上做的好事儿呢! 巴德兰怒瞪泰蒙一眼,阴测测地道:“刚才你的口气可不是这样,转得这么快,心里在想些什么不能见人的东西?” 泰蒙身体一僵,嘿嘿嘿的干笑起来,他能够说是因为他突然想到,儿子不在家了,我就可以对你为所欲为了吗?话说,他想跟老不死的在客厅滚一滚想了很久呀,铁定很刺激,还有厨房、阳台……嗷呜——!!鼻血都要流出来了! 可惜老不死的面子薄,又怕被人撞见,死也不肯,一旦调戏狠了就飞刀子,泰蒙也就一直没得逞,如今儿子就要离家求学,家里只剩斑斑一个,把斑斑绑了再蒙上小黑布,接下来不就可以心想事成了吗?虽然吃不上儿子煮的香喷喷的红烧肉,有点不爽,可是他能够尽情地吃老不死,这一顿白腻腻的脆生生的有嚼劲的令人热血沸腾的“肉”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泰蒙奸笑! 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光头冷飕飕的,泰蒙回过神来,就瞧见对面那一大一小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一个嘴角勾得很销魂,就是好像会随时从嘴里喷出两把刀子来,戳死他!一个眼波流转得很暧昧,就是好像随时可以找一把装饰着藤萝花的木椅子坐着,欣赏他被戳死! 泰蒙惊悚了,吓,难道他刚才无意间把话说出来了?!噢,不要! “爸爸,我吃饱了,先回房里去。”君海澄温温柔柔地笑着。 “乖,再多喝一碗鸡汤。”巴德兰平平静静地嘱咐着。 君海澄乖乖点头,端着一小碗暖呼呼的菌菇炖鸡汤,慢慢地走回房间里去,刚关上门,外面就传来巴德兰鬼气沉沉的冷笑:“很好,泰蒙·乔达鲁斯!今天,我巴德兰要是不把你片成一千零一块,我就跟你姓!” 泰蒙哭嚎:“老不死的,是我错了,千万别呀!”嚎了一阵,泰蒙忽然琢磨起来,“诶,不对呀,你不是早就跟我姓了?” 君海澄正盘腿坐在床上,一边拿小勺子捞汤里面的鸡肉和菌菇吃,一边用神念看大戏,一听到死到临头的干爹,居然还能说出这样火上浇油的呆话,登时就被噎着了,掐着喉咙剧烈咳嗽起来,咳咳咳,咳咳咳,干爹,你真是够了!其实您的半边脑子是被猪吃了对吧? 果然,巴德兰脸都黑了,接下来的时间,君海澄有幸欣赏到一场精彩绝伦惨绝人寰的家暴,施暴者巴德兰,被施暴者泰蒙·乔达鲁斯,施暴工具有实验用刀子、椅子、杯盆碗筷、扫把、拖鞋、菜刀、痒痒粉、拳头、脚等一切可利用的东西,助施暴者斑斑,因为它在泰蒙想逃窜进厨房的时候直接关门。 房间里,君海澄捂着肚子在床上痛苦地滚来滚去,吃饱饭的时候笑断肠子,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有木有? 一个月后,君海澄提着自己的行李箱,里面装了两套衣服,其他如钱财、录取通知书这些重要物品就放在空间里的竹余馆里,然后踏入了沙维沙尔星唯一的一个宇宙飞船运输站,在这里会合高小白后,两个人结伴去帝都。 沙维沙尔星这些年来发展得很不错,从运输站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就可以看得出来了,以前大家就是想要坐个飞船,到别的地方去瞧瞧稀罕,也没那么多钱,如今经济发展起来了,人们口袋里的钱也多起来了,运输站也就生意兴隆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浮虹城的管理者还是很有眼光的,本来吧,到沙维沙尔星这种地方来开大型娱乐城,明摆着就是一件浪费时间又亏钱的生意,大家哪来那么多钱去玩?在家门口玩免费的泥沙不是更好吗?可是现在呢,它早已成为这个星球上赚钱最快最多的产业了。 “澄澄啊,呜呜呜!”泰蒙肿着猪头脸眼泪汪汪,这一个月来,他老人家一直在不断被家暴,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别提多痛苦了。 君海澄同情地踮起脚,拍拍他的大光头,安慰他:“下次不要再乱说话了。” “呜呜呜!”泰蒙继续哭,老不死的已经一个月不让他上床了。 君海澄好无奈,给他擦擦眼泪:“干爹,不要再哭啦!看看,别人都要笑话你了。”确实有很多人远远地在看他们,毕竟一个美人哭起来是带雨梨花,一颗猪头哭起来就是堪比恐怖片的效果了,身边的人都吓跑了。 巴德兰走过来,冷哼一声,泰蒙登时咳嗽两下,所有的眼泪都十分神奇的不见了,超级狗腿地围着巴德兰献殷勤。 君海澄暗叹,爸爸,好样的,御夫有术! 君海澄跟巴德兰黏黏腻腻地说话,这一分开,可就要等到圣华放假的时候才能重新见面了,不知道要等多久呢!于是,巴德兰赶紧把所有能够想到的注意事项都唠唠叨叨地说出来,不要跟人正面打架啦,要学会背地里捅刀子啦,不要去理会那些眼高于顶的贵族啦,看到变态就赶紧闪啦!君海澄也抓紧空儿啰啰嗦嗦地跟爸爸说贴心话儿,心里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千万别闷着,对身体不好,该出手时就出手,该出脚时就出脚,干爹就是一个很好的出气筒啊!(泰蒙瀑布泪,谁比我更惨?)要注意身体,不要老是关在地下实验室,按时吃饭睡觉…… “海澄!”高小白背着一个可爱小背包,软绵绵地喊道。 君海澄抬起头一看,高老板和他的爱妻广碧也来送他们的绵羊宝贝上学了。广碧是人鱼,出现在这种人口密集的场所,还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不过很快就被运输站里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搞定了,疏散了人群,你可以远远看着,不过不能靠近,以免给人家带来困扰和不便。 两家人也是熟人了,纷纷打过招呼,然后开始送自家儿子上飞船,到了分别时刻,一个个的都忍不住红了眼圈,君海澄低着头捂嘴,他很想笑怎么办?会不会很破坏气氛?实在是高小白眼圈红红的像只活生生的小白兔子,干爹眼圈红红的像只大白天冒出来的恶鬼啊! 巴德兰察觉到宝贝儿子的小动作,顺着儿子的视线瞄了瞄,也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心里的悲伤与担忧消除了许多,给儿子理了理那头光滑柔顺的长发,“去吧,不过有一点,未成年之前,不许谈恋爱。” 君海澄瞪大眼睛:“爸爸,你跟干爹学坏了!” 巴德兰轻轻敲敲他的小额头:“胡扯,他有本事教坏我么?” 君海澄背着手,嗯嗯哼哼的笑眯眯,像一只偷吃了腥的小狐狸。 巴德兰就有点脸红,很想掐小狐狸快翘起来的尾巴一下。 君海澄凑过来:“爸爸,给干爹的惩罚已经够了吧?这一个月他都安安分分的没有使坏,你就快点原谅他吧!其实,干爹说的,你可以跟他试一下,别害羞么,增进夫夫感情么,我不在家,我不介意的。” 说完,君海澄不等巴德兰反应过来,一溜轻烟似的跑进了飞船。 泰蒙还想跟儿子告个别呢,谁知儿子突然之间就跑了,十分郁闷地走到巴德兰身边,问道:“老不死的,刚才说啥了,怎么澄澄就跑了……啊,老不死的,脸怎么这样红?是不是生病了?”紧张兮兮。 巴德兰一拳头打了过去:“你才生病!都是你这死混蛋,臭流氓,把我天真可爱的澄澄给教坏了!都是你的错!” 泰蒙捧着再度受创的猪头脸,委屈极了,叫屈:“老不死的,你说什么啊?” 那边正在诉离情的很正常的一家三口目瞪口呆,高小白的小嘴更是张成一个大鸭蛋,现场版的家暴啊,原来,海澄就是生活在一个如此暴力的家庭里面的吗?海澄,真的好可怜哦!决定了,以后他要更加爱护海澄,他包里还带着一罐甜滋滋的苹果片和一盒酸甜可口的梅子,待会儿就跟海澄一起吃! 正午十二点钟,客运飞船起飞了。 君海澄和高小白都定了一个普通船间的票,一个普通船间有四个位置,他们占了两个,另外两个……没人。 高小白拍手欢呼:“好好哦!这下子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了!” 君海澄也不禁被他单纯的笑容感染,确实挺好的,他不大喜欢和陌生人相处。 从沙维沙尔星到帝都星,做这种普通客运飞船,起码要飞上小半个月,多的话一个月时间也是会有的,这也是他和高小白提前出发的原因,怕到时候不能及时赶上新生报名和入学测试。 “海澄,吃苹果干!”高小白乐呵呵地打开罐头,递给君海澄。 君海澄不好拒绝,尝了尝,点点头:“不错。” “海澄,吃梅子!”高小白又打开一个盒子,递给君海澄。 君海澄白皙的手指慢慢捻起一颗梅子,塞进嘴里,高小白怎么了? 高小白见海澄吃了苹果干和梅子,想来海澄已经收到自己真切的安慰了吧?登时心满意足,骄傲地道:“阿爹给我做的!他都没有给爸爸做过!”得意完毕,高小白的精神又低落下来,“我开始想阿爹和爸爸了,怎么办?” “小白准备报读哪个系?”高小白是个一根筋,转个话题就OK。 果然高小白也不凄凄惨惨戚戚了,振奋精神:“精神系!精神系!我要当一名精神师!海澄呢?” 君海澄轻笑:“啊,我也是。” 27.故人 深蓝色的大型客运飞船,在开辟出来的宇宙飞行路线中,平稳而快速地穿梭着,就像一条深蓝色的大鱼,在深不可测的无边无际的大海中游。 船上1025号船间。 君海澄搂着软绵绵的被子,懒洋洋地趴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思绪在漫无边际地飘,整个人有一种晕乎乎的说不上难受也说不上舒服感觉。 高姓小白羊坐在对面床上,两只羊蹄子晃来晃去,一边用手抓着香喷喷的烤鸡翅吃,一边安慰君海澄,道:“海澄,没事呢,只不过是晕船了而已。” 君海澄郁闷地撅嘴:“为什么我会晕船?为什么你不晕船?” 好端端的他怎么会晕船呢?明明昨天上船的时候,他的生理机能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吃得饱,睡得香,除了有点想桃花美人爸爸和黑金刚干爹,一切正常。怎么睡了一觉醒来,他就晕船了呢?太不符合常理了! 依旧活蹦乱跳的高小白认真想了想,认真回答:“我知道了,阿爹说过,你这种叫做美人病!阿爹最爱美人,还说,美人一般是比较多事的,比如贫血呀,所以他们的脸色总是苍白的,比如晕车晕船呀,所以他们总是弱柳扶风的样子,大家都会去怜惜他们帮助他们,比如时不时就胃痛一下呀,头晕一下呀,阿爹说被病痛折磨的美人最让人心疼,还说,如果我以后看见这样的美人,凭着我不可言说的趋吉避凶的第六感,如果觉得他是一个大大的好人,那么,我一定要送一朵玫瑰花给他,祝他早日安康,顺便报上我阿爹的名字,如果那位美人不嫌弃我,就顺便报上我自己的名字。” 看看自己油腻腻的爪子,焦香味的鸡翅,高小白犯难了,用打商量的语气对听得目瞪口呆的君海澄道:“可是,海澄,现在我没有花呀,怎么办?我送你一只烤鸡翅,你愿意收吗?还是,你更愿意收苹果干?美人?” “美你个头!”病弱美人君海澄简直要气得吐血,又忍不住想笑,真是的,都不知道广碧叔叔成日家,到底在琢磨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高小白瞪着一双超级无辜的圆溜溜的乌黑大眼睛,气哼哼地道:“美人,相信我,阿爹就是这么说的呀,阿爹说的是不会错滴!” 君海澄不理会这个天然白到黑的绵羊,酥软无力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行李箱,装着是从箱子里,其实是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画着松鹤延年如意纹的白玉瓶,倒出一枚清香扑鼻的清神丹,纳入口中。 高小白一闻到满室清香,登时也顾不得啃鸡翅膀了,乐颠颠地跑过来:“海澄!这是什么好吃的?!” 君海澄又倒出一颗,直接塞进高小白的嘴里,“不许问,只许吃!” “成!”高小白就真的不问了,他想得很简单,海澄不是说了么,可以吃!对于吃货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想让他问他还懒得问呢,美滋滋地嚼着嘴里的小丸子,高小白觉得好幸福,呜呜,好好吃呀! 君海澄无奈地摇摇头,说实在的,他真心觉得,生活在他身边的都是些十分奇葩的人物,比如这位平生志愿就是在“饭桶的天堂,吃货的海洋”里尽情遨游的绵羊君,比如另一位人生理想就是做“不放过一条苍蝇腿,不放过半星蚊子肉”的最大奸商的跳豆君,在比如另另一位已经嫁作他人妇,热衷于给他拉红线,当人鱼版红娘的戈蒂儿哥哥(不知还有多少人记得这个人物)。多么神奇!与他们相交多年,在他们的影响摧残下,自己竟然还能够正正常常,身心健康地成长到这么大,实在不容易啊! 高小白打了两个喷嚏,擦擦鼻子,奇道:“怪了,难道我感冒了?” 君海澄精神好了许多,随口说:“嗯,有人在想你呢!” “不对,”高小白认真地摇摇鸡翅膀,“阿爹说,打一个喷嚏是有人在想你,打两个喷嚏是有人在骂你,打三个喷嚏就是你感冒了。” “啊,你是对的。”君海澄趴回床上,滚了一圈。 高小白凑过去,讨好地道:“海澄,别睡了呗,我们出去餐厅吃饭吧!” 君海澄诧异道:“你刚才吃了那么多,还没吃饱呀?” 高小白幽怨极了:“人家吃的也不是很多……” 好吧,他伤到小白羊的自尊心了,于是君海澄改口道:“其实你吃的很少。” “太好了!所以我才要去吃饭呀!看看,海澄你都认同了,我们快点走吧!” 君海澄沉默半响,忽然伸出手,揪住高小白白白的小脸皮,用力拧~~~ 高小白也沉默半响,小嘴一瘪:“嘤嘤嘤嘤……” 一个小男人嘤嘤起来,杀伤力太大了,最后,君海澄只能陪着高小白走出房门,来到飞船上的餐厅里用餐。 两个人,一个漂亮到极致,一个可爱到极点,同时出现在餐厅里,登时就吸引去大部分的目光,不过君海澄是习惯性无视掉那些火辣辣的视线,高小白则是一个劲儿的吸鼻子,除了饭、菜、汤,除了饿、饿、饿的感觉,吃、吃、吃的冲动,抱歉,目前他不能接收除此之外的任何信息。 包厢里,一个瘦瘦的染着几缕金发男人,紧紧地盯着君海澄,眼中是毫不掩饰的银邪之意,手里下意识地转着一杯红酒,喃喃地道:“如此极品啊,呵呵呵!如果能搞到床上去,想必滋味也是极好的吧?” 君海澄默默垂头坐着,柔顺的乌丝垂至腰间,用一根月白绣青花的薄纱巾松松挽着,因为晕船的原因,脸色有些苍白,却别有一番孱弱的病态美。 来自上方的让人很不舒服的视线,他当然察觉到了,用神念轻轻扫了一下,很豪华的包厢,不是有钱贵族也用不起,包厢里只有两个人,一个主人,一个仆人。看到那个染着几缕金发的男人时,君海澄不由蹙了蹙眉头,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沉迷于酒色之中,心思晦暗扭曲的人,给人的感觉十分糟糕,尤其是那双眼睛,跟躲在臭水沟里的毒蛇似的。等看到另外一个恭恭敬敬满脸谄媚的男人时,君海澄惊讶了,怎么说呢?竟然是认识的人,菲罗斯。 菲罗斯是当日废奴村里的人,杀害豆生爷爷马瑞的凶手,后来纵火未遂,从此就不见了踪影,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他。 菲罗斯整个人的气息比以往更阴暗了,英俊的面庞上背后全是不堪入目的心思,跟他的贵族主人有的一拼,这还真是应了一句话,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用在这对主仆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只扫了一下,君海澄就撤回了神念,眼中全是漠然。 高小白敏感地抬起头,含糊不清地问:“肿么了?” 君海澄给他擦擦嘴边的汤汁,真是的,多大个人了,还是这么一副吃相,一边淡淡地道:“没事,被恶心的东西盯上了而已,快点吃吧,我们回去。” 高小白似懂非懂,不过很呆很乖地点头,阿爹说,阿爹不能陪在他身边的时候,多听听海澄的话,总是没错的。 见君海澄和高小白就要起身离开,染着几缕金发的男人立刻吩咐菲罗斯:“把下面那位长发美人儿,给我请上来。” “是,是,魏少爷。”菲罗斯赶紧弯着腰点头答应,然后走出包厢,第无数次给自己的主子魏易林少爷拉皮条去了,按照他以往的经验,这次铁定也是会成功的,毕竟魏易林少爷可是贵族啊,而且还是出身于帝都九大家族中的魏家,谁不想跟魏家扯上关系啊?只要能够讨得魏易林少爷的欢心,指不定一辈子的功名富贵都有了,就可以做人上人,不用跟那些平民奴隶摆在一起了。 正面对上君海澄,菲罗斯眼里闪过一丝惊艳与迷恋,不过很快便隐去,现在可不是怜香惜玉的时候,等他和魏家攀好关系,达成自己的目的,以后什么样的美人得不到?说不定等魏易林玩腻了,他还可以将人要过来自己享受一下。 “两位先生,你们好。”菲罗斯面上笑得温文尔雅,恍若春风。 君海澄淡淡道:“让开!” 高小白怀里抱着一堆吃的,也是很不爽地看着他。 菲罗斯脸上的笑容差点保持不住,这是怎么一回事?他确信,自己每一个表情都表现得很完美,一般是不会有人拒绝自己的。 菲罗斯嘴角勾起一个精心测量过的弧度:“何必这样着急呢?我的主人魏少爷就在楼上,他想见一见你们,要知道,他……”专注地看着君海澄,压低声音,“魏少爷他,可是一位来头很大的贵族,刚才在上面,偶然间看见了你,对你十分欣赏,才肯花费宝贵的时间,叫我来请你上去说说话,机会难得呀!如果你能够得到他的赏识,想要钱,要权,什么都可以,如果你还是不知好歹,那就真是太可惜了!这样的机会,可不是常有的。” 见君海澄依然没有心动的样子,一身清雅气质将自己映衬得分明就是一只上蹿下跳的小丑,菲罗斯有些难堪,不过还是试图说服他,魏易林可不是一个好伺候的主子,如果他完成不了任务,等待他的就是无休无止的折磨。 “想想吧,你跟了我高贵的主人,总比一辈子当一个平民好吧?而且魏少爷说了,只要你服侍得好,就一定会好好对你,不会让你吃苦,甚至可以娶你为妻。以你的容貌,还怕得不到那些大人物的宠爱?你再想想,你虽然长得漂亮,可又不是能生育的人鱼,人家魏三少爷肯给出这些条件已经是你莫大的殊荣了,魏少爷可是有资格申请自然人鱼的。”菲罗斯一副“我是为你好”的模样。 其实菲罗斯说的倒没错,那位魏易林少爷确实是有资格申请自然人鱼,不过那是在从前,如今魏易林早已因为性情暴虐银邪无度的生活作风被取消资格了,而且是永久性的。娶自然人鱼无望之后,魏易林更是变本加厉,不知玩死过多少漂亮的男人,还有男孩子。 君海澄冷然一笑:“抱歉,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家里长辈说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也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所以,请让开!” 菲罗斯慢慢地收敛了笑意,目光阴毒地盯着君海澄:“你真不去?”他说了一箩筐的话,竟然是白费功夫了?想起魏易林折磨人的法子,菲罗斯不由打了一个冷颤,不行!他绝对不能够失败! 君海澄觉得很荒谬:“你算是什么人?我为什么要跟你去?莫名其妙。”看菲罗斯熟练拉皮条的模样,之前他到底残害了多少像他这样的人啊? 菲罗斯完全撕破脸,恶狠狠地威胁道:“总而言之,魏少爷要见你,你不去也不行,得罪了魏少爷,你想死也留不下一个全尸!” 高小白鼓着小胖脸听了半天,忍不住懦懦地道:“你说的那位贵族大老爷,如果他真的那么厉害,干嘛要来跟咱们这些人挤同一条飞船啊?你们没有自个的飞船吗?我听人家说,那些真正的大贵族,都是超有钱的,喜欢拿金币来铺满整个游泳池!你们,不是那样的吗?跑来坐咱们这样的船,你们……是不是很穷?” 君海澄无语半响,万分佩服地道:“小白,以后谁要是再敢说你是个傻乎乎的小白,你就拿刺猬球去丢他,你可一点都不小白,你聪明透了。 高小白听了高兴,得意洋洋:“那是,我一向都很聪明的!” 对面的菲罗斯脸都黑了。 因为高小白的话恰好戳中了菲罗斯最介意的事情,那就是,魏易林虽然是魏家的人,不过却是旁支,而且他在家族中的名声也不怎么好听,残暴好色,挥霍无度,如果不是上面有一位长辈护着,恐怕早就被家主逐出门户或者打死了,故此,他虽然担了别人一声“魏少爷”、“魏贵族”的称号,家底却不甚丰厚,家族除了给他基本的生活用费外,极为严格地限制了他在奢侈消费上面的用度。到现在,他甚至只能跟那些平民去挤民用的客运飞船,虽然住的是头等舱,也掩饰不住作为一名贵族子弟的落魄。 可是,菲罗斯又能怎么办呢?他也想靠上更好的靠山,奔向更好的前程,但那些人又怎么会在意他一个废奴出身的人的效忠呢?只好跟着魏易林混,并期待他在将来可以夺得魏家家主之位,到时候,他所付出的就都有了回报了。 菲罗斯不再试图用富贵荣华引诱君海澄,直接出手,想将人绑上去。 高小白一看,登时尖叫起来:“阿爹救命呀,有人欺负海澄呀!有流氓!” 然后下一秒钟,菲罗斯也跟着尖叫起来:“啊啊啊!!” 高小白一愣,有没有搞错咩?明明是你在欺负我们,却叫得比我还惨是什么意思?放开喉咙,高小白就想让这个讨厌鬼听听,谁的嗓门最大,被君海澄一手捂住,够了,小白羊,咱们已经够丢人的了。 “他怎么了?”高小白有点怕怕地看着满地乱滚的菲罗斯。 君海澄平静地道:“没什么,可能是吃坏了肚子吧!” 高小白指出:“不对!他那只想碰你的手,断了!” 君海澄拉着研究精神迸发的高小白,往1025号船间走,跟他解释说:“他的手是摔断了,他干坏事了么,老天在惩罚他呢。” 高小白当然不信,眼睛亮晶晶的,全是少女般的梦幻:“不对不对,他的手好像是被精神力扭断的,天呀,得是多厉害的精神师,才能做到这种远距离攻击的程度啊!我明白了,阿爹说过,美人有困难,被欺负的时候,大家都会去怜惜他们帮助他们,打走欺负美人的坏蛋,海澄你如今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病美人啊!你被坏蛋欺负了,于是就有无名英雄偷偷地帮助了你,还不让你知道,只想远远地守护着你,不让你再受一点伤害,不让你再经历任何风吹雨打!多么感人的爱情啊!”接下来脑补情节一百万字。 君海澄拿被子捂住耳朵,他胃疼,有木有?! 28.到达 “没用的东西!废物!”魏易林终于发泄完毕,阴狠地咒骂一声,倒在舒服的皮椅上,随手扔掉手里的九节钢鞭,那细细密密如牛毛的冰冷的倒刺上,全是星星点点的血红的碎肉,十分骇人。 菲罗斯赤身裸体,狼狈地跪趴在地面上,身上布满一道一道恐怖的伤痕,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尤其是,那个心理变态的魏易林,在惩罚他的时候最喜欢虐待他的下身……菲罗斯垂着头,被汗湿的头发遮住的眼睛里,阴霾一片,不过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脸上又充满了谦卑顺从,委屈地道:“并不是我不想把人抓来给您,魏少爷,可是,自从那天之后,那个不肯接受您的美意,不识好歹的平民小子就一直躲在房间里面,没有出来过,连一日三餐都是叫人送进去的,我实在是找不到机会下手!” 魏易林转着手上的红宝石戒指,冷笑:“狡辩的艺术,哼,菲罗斯,你要知道,你只不过一个废奴而已,不管你装得再人模狗样,你还是一个低贱的废奴而已,如果你不能为我办事,你有什么资格跪在这张华丽的地毯上,嗯?你有什么资格继续跟在我身边?” 菲罗斯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匍匐着爬到魏易林脚边,如一条摇头摆尾努力乞怜的狗,“魏少爷,请相信我,我是真心向您效忠的!” 魏易林根本不在意,“那就把人送到我的床上。” 菲罗斯在心里恶毒地诅咒,该死的魏易林,贵族的杂碎,你怎么不干脆死在床上!如果你不是姓魏,谁会愿意理你这个脑子里全是黄色废料的东西! 谄媚地道:“魏少爷,其实您不必着急,我已经打听清楚了,那个叫君海澄的少年,还有那个叫高小白的小胖子,都是今年圣华学院的新生,他们这一路,就是要去圣华报到的。在这艘飞船上,咱们也不好闹出太大动静,您也知道,那位软硬不吃的老船长,已经为这件事警告过我们了……”何止是警告,如果不是碍着魏易林那层贵族身份,老船长简直恨不得立刻把他们扒皮了扔船舱外去,搞得现在几乎船上所有人都知道,有两个坏蛋在觊觎着两位未成年的学生。 魏易林脸色难看,盯着菲罗斯的眼里闪过一丝危险的红光。 菲罗斯低着头没有看见,继续用恶心的献媚的声音分析:“魏少爷您刚好是圣华学院高年级的学生,等君海澄进了圣华学院,还不是由着您搓扁搓圆,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说不定到时候他在里面吃到苦头了,还会主动送上来呢!” 华丽而阴森的船间里一片寂静,过了很久,魏易林才神经质似的冷冷笑了一声,俯下身来,拍了拍菲罗斯流汗的脸,“很好,如果到时候我真的得偿所愿了,自然会好好奖赏你的,甚至可以发发慈悲,去了你那层低贱的废奴的皮,不过,如果到时候我还是得不到君海澄……菲罗斯,你有一副好皮相,相信会有很多人,对你感兴趣的,呵呵呵,哈哈哈……” 飞船的另一头,抱着枕头趴在床上看书的君海澄,下意识地摸摸自己洁白如玉的小耳垂,感觉有点痒痒,谁在打他的坏主意? 高小白正抱着通讯仪,咕咕哝哝的跟他广碧阿爹说话,说了足足有三个小时之后,才依依不舍地放下通讯仪,落寞地跑到君海澄身边坐着,拿过一只红彤彤甜蜜蜜的苹果,张开小白牙,啃! 君海澄歪头:“苦瓜脸喔,你阿爹又欺负你了?” “没呢,”高小白长叹一声,“阿爹说他想我了,我不在家,他都没人逗着玩。” 君海澄默默扭头,他居然会问出这么不靠谱的问题,这两父子分明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打得欢天喜地,挨得兴高采烈。 高小白咔嚓咔嚓啃完一个苹果,满足地挺挺肚子,“海澄呀,你到底是从哪里买来这些好吃的,告诉我呗,下次我要买两大车这样的苹果回来。” 君海澄还是那一句话:“不许问,只许吃。” 鱼龙空间出品的果蔬,虽然不如传说中王母的蟠桃那般神奇,吃一颗就让人成仙得道、长生不老,但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也算得上是灵果灵菜,当然会比外面卖的普通水果美味好吃得多,长期食用,还会让人体健身轻,少受疾病困扰,瞧瞧高小白越发红润的脸色就看得出来了。 高小白脸上鼓起一个金鱼泡,好吧,海澄不告诉他,一定是有很重大的理由的,阿爹说乖小孩是应该听话的,有时候,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求知精神,并不会得到人的赞美,反而会得到人的厌恶。那可不行,他那么喜欢海澄,他和海澄是要做一辈子的好好好好朋友的。 君海澄微笑,这个小呆子,心里想的全在脸上表现出来了,当初,戒心颇重的他之所以会那么快接受高小白,就是因为高小白的这份简单的纯粹,虽然软绵绵的跟只小白羊似的,但他却有着一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为人处世的智慧,懂得何时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该铭记,什么该遗忘,很难引起别人的恶感。 当然了,小呆子也是会看人滴,他喜欢君海澄,自然在潜意识里就会不由自主地为他着想,不愿让他为难,如果碰上了菲罗斯这样的人,他就会爆发他天然黑的一面,死命地往你最不愿意提起的伤口戳戳戳戳戳! 为了安慰安慰高小白失去“两大车”苹果的事,君海澄从箱子里摸摸,最后摸出一串晶莹剔透的葡萄,递给高小白,果然,高小白瞬间就被治愈了,一张包子脸迅速开出一朵金灿灿的向日葵,吧唧吧唧的吃葡萄。 君海澄合上那本《圣华学院校史》,抢了高小白最大最圆的一颗葡萄,在高小白控诉的小眼神中,放进自己的嘴里,尝了尝,嗯,不错,很甜! “明天一早,我们就到达帝都了,然后直接坐车去圣华,今天晚上睡觉前,记得把自己的行李整理一下,免得到时手忙脚乱。” 高小白乖乖应了一声,在君海澄下手前,赶紧将第二大第二圆的葡萄摘下来,示威性的扔进自己嘴里,于是,接下来,两个年龄退化回两岁的小孩子开始你一颗我一颗的争起葡萄来…… 第二天一早,客运飞船进入帝都最大的太空港。 君海澄和高小白提着行李,谢过一路上对他们颇为照顾的老船长,走下飞船,然后,看到了他们所在帝国的中心,帝都,这里是纳索魔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这里是纳索魔最耀眼、最繁荣、最令人向往的所在,这里汇集着身份最尊贵的人,实力最强大的家族,这里有着沙维沙尔星永远也不能给与的震撼。 君海澄眯起眼睛,望了望天上散发着柔和的光的人造光源,然后低下头,对旁边正张开嘴巴,一副土包子样,目不暇给四处乱瞄的高小白,不由轻轻一笑,说道:“走吧,小白,我们去圣华。” 帝都再好,再高贵,再繁荣,在他的心里,都比不过别人看不上眼的沙维沙尔星,因为那里,有着他的家,有着他的根。 “哇,海澄,你看你看,帝都真的好漂亮好漂亮啊!”高小白一脸神往,“如果阿爹也在就好了,阿爹说他这辈子都没有去过多少地方,可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可以到处蹦Q,阿爹不能和我一起来帝都蹦Q,好可惜!” 君海澄已经学会无视高小白偶尔冒出来的让人无语凝咽的话语了,提溜起高小白的背包带,“牵”着他去坐车。 两个小时后,两个人来到了圣华学院门口,这两天都是新生的报到时间,在君海澄他们之前,已经有不少学生远道而来了,在新生报到处,排起了一条不短的队伍,那些兴奋的稚嫩的脸上,饱含着对未来的憧憬,对成功的渴望。 君海澄和高小白老老实实地排在最后面,高小白还在用一种非常喜感的神情四处张望,小嘴张张合合,没个消停,君海澄则一身浅色衣,微微垂着头,如一朵在风中静谧的水莲花,安安静静地……打起了瞌睡。 没办法,昨晚上告诉高小白要收拾好行李,高小白答应得十分痛快,可是做起来的时候就一团糟,拖鞋不知跑哪里去了,衣服胡乱塞成一团,袜子少了半只,开了封口的花生米掉出来了,最后君海澄唯有免费客窜家养小精灵,给他收拾整理好所有的东西,与其指望高小白,还不如指望明天早上下红雨的可能性来得大一些。今天一个上午,一路上要寻找路线,又要照顾高小白这个问题儿童,免得他一个不小心就走丢了,君海澄真的有些累坏了,生理上心理上都有。 君海澄森森怀疑,广碧叔叔是不是顾虑到这一点,所以才千叮嘱万叮嘱自家绵羊似的儿子,一定要紧紧傍着他这棵,可以遮风挡雨,同时包吃食包家务包看护问题小孩的万能大树? 高小白拿手指戳了戳君海澄的腰,神秘兮兮的道:“海澄,海澄!” 君海澄懒洋洋地哼道:“嗯?” 他没发现,站在他前面的男生听到这一声,腿差点一软,脸刷的红透了。 高小白小小声地道:“有好多人在偷偷看你。” 前面的男生身体一僵,正要往后瞥的动作顿住了,昂头挺胸,赶紧做出一副严肃正直状,正义凛然状,表示:我绝对没有偷看! 君海澄没反应,他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了,好在他还知道,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凭空消失了,或者从空间里拖出一张竹榻来,是绝对不能做的。 高小白则捂着小脸,兴奋地从指缝中瞄来瞄去,好多好多好有趣的人哦! 许久,终于轮到了君海澄和高小白前面的那位男生,高小白推了推君海澄,“海澄,别睡了咩,就要轮到我们了。” 君海澄半闭着眼睛,手准确地摸到高小白的脸,揪~~ 高小白眼泪汪汪,不敢反抗,心虚的小孩当然知道,君海澄会这样累是什么原因,所以,他还是乖乖让人欺负一下,消消气吧! 君海澄睁开眼眸,刚好听到一声:“我叫四子悦。” 君海澄下意识地看过去,见是一名有一米八五左右的,十九岁二十岁之间的男生,没有什么想法,只是觉得这个姓奇怪了些,很快低下头,整理一下自己所带的证件材料。四子悦感觉到投射在自己身上的视线移开了,心里一阵放松,又忍不住一阵失落。 那登记的老师当然看出他心中所想,用鼻孔重重地哼了一声,用一副“狗也嫌弃你”的表情,挥了挥手:“快走!快走!别留在这里挡路啊!” 轮到君海澄。 登记老师的语气登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眼神温柔,语气亲切地问:“你是今年的新生?叫什么名字?” 还没走远的四子悦听得脸皮直抽抽,心里大叫,死老头,你也太区别对待了吧?他长得不够帅吗?不过……他叫君海澄吗?真是好听的名字,跟他人好般配,四子悦心里慢慢地荡漾开了。 “我叫君海澄,来自沙维沙尔星,这是我的录取通知书。” 老师接过资料,登记了,然后做了基因识别,确认身份无误,不会发生冒名顶替的情况后,老师笑眯眯地问:“那君同学,你是想要报读那个系?” “精神系。” 老师心里诧异了一下,他还以为会是艺术系、文学系或者医学系呢,只是,虽然精神系和战斗系听着是荣耀、威风,但是它的门槛高,想要进这两系,是需要再做一个精密测验,检测学生的天赋值的,如果你的天赋值不够,就无法进去。 “请等一下,进精神系和战斗系的学生要再做一个检测,等一会儿就有人过来带你们去,如果通过检测,就可以入读,如果通不过,你们还有一次机会,可以选择其他的系,所以,年轻人,不用太过紧张。” 君海澄淡淡笑着,点点头,也没说自己其实并不紧张,不过,不能辜负老师的一番好意不是? 高小白也是报了精神系。 接下来,就等着检测天赋值了—— 29.天赋值 如同一群刚出壳的黄毛小鸡,一群准备报考战斗系或精神系的学生,战战兢兢地跟着老师来到一栋乳黄色建筑里,分成两队,一队是战斗系的,大约有两百多人,一队是精神系的,大约有三十多人,对比十分明显。 四子悦站在战斗系的学生队里,偷偷地看着对面的君海澄……他还是那样,于最热闹的环境中,他是最寂静的,像一弯误落人间的天上月,清冷而皎洁,带着从灵魂里透出来的干净,吸引住无数有心人的眼光。 “喂子悦,”损友于非贱兮兮地攀过他的脖子,小声道,“怎么,看上人家啦?” 四子悦脸红红的有些慌张,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将别名为狗皮膏药的于非扯下来,用鼻子重重地哼了几声,“别乱说,胡扯什么!” 于非不以为意:“瞧瞧,心虚了么?有什么好心虚的,又不是你一个人在看,我刚开始见到他的时候,差点连路都走不动了呢。哎呀呀,来圣华读书果然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事,太正确了!我阅尽天下美人的伟大事业,就要从这里起航了!” 四子悦往四周看了看,果然,不少人都在往同一个地方看,心中有些不悦,嘀咕道:“又不是没人比他更好看……” 于非摇摇手指头,用一副专家口吻道:“这你就不懂了,唉,当然了,我怎么能期望一个二十三岁了还是可怜小处男的男人懂得这些呢?” (人类二十岁成年,自然人鱼二十五岁成年,圣华学院入学年龄限制在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有特殊情况再做特殊处理。) 四子悦怒目以向,坟蛋!!! 处男怎么了,啊?处男的身份刚好证明了他在肉体和精神上的纯洁! 于非赶紧打了个哈哈,继续向小处男四子悦传授自己的经验,“你要知道呢,所有的酒都有自己的味道,但不是所有的酒都有自己的风情,所有的美人,都有一副好的面孔,但是不是所有的美人都有一身天然出众的风华呢?那就不一定了,有些人虽然长得好看,但气质不佳,人品低劣,这样也就算不上真正的美人,就比如那个大明星希莱尔,表面上装得神圣不可侵犯,一副跟你说话都是对我的亵渎的样子,其实都是假的,背地里就是一个高级玩物,都不知主动爬过多少人的床。真正的美人,应该是能够让人见之心仪的,有一份天然感人的真,他可以是冷冽的,温柔的,高贵的,可亲的,甚至可以是霸道刁蛮的……” 四子悦似笑非笑。 于非还有些奇怪,眨眨眼:“诶,子悦,你开窍啦?今天怎么不反驳我了?” “他为什么要反驳你呢?” 于非还没反应过来,顺口就答:“因为他之前没一次不是这样做的啊!” “这样么,那他还真是不识趣,要不你来跟老师说说,老师很喜欢听哦!” 于非一僵,咔嚓咔嚓的转过头,然后,渐渐地,随风化了。 一个满眼温柔似水的男子站在于非身后,看着化成灰灰的于非,轻轻柔柔地叹息一声,“怎么就不继续说呢?说的很有道理啊!”一边说一边用脚在于非的“尸体”上踩来踩去,“虽然你的表现就像一头活生生的正在发情的色猪!” “嗷!!”于非抱住温柔男子的大腿,嚎啕大哭:“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老师,你放过我吧!放过我这一次吧!” 温柔男子一点也不温柔的将之踹飞,然后又十分温柔可亲地对着目瞪口呆的众人道:“我叫鸢紫,a级精神师,是圣华精神系的老师,也是这次给你们做测试的人,报考精神系的人,跟我来。” 另一位看着十分憨厚老实,比农民伯伯还要农民伯伯的大叔也笑呵呵地道:“我叫苏鲆,s级战斗师,圣华战斗系的老师,报考战斗系的学生,跟我来吧!”然后乐呵呵地走到边,用手掌两三下割出一块人形墙壁,把大饼于非从墙里面抠出来,乐呵呵地拎在手里,“走吧走吧,呵呵呵。” 于是,眼睛里全是怀疑不信的学生,一个个登时乖得跟兔子似的,低下桀骜不驯的头颅,跟在农民伯伯后面走了。 高小白一手捂住嘴,一手揪着君海澄的衣角,扑哧扑哧的笑起来。 君海澄敲敲他的小脑袋,忍了忍,终于,眼中闪过一抹明媚的笑意。 他又不是木头,当然对刚才大厅里的动静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他生性淡然,无关人无关事从来不能在他心里留下什么印迹,一路走来,众人或露骨或含蓄的视线,或轻薄或惊讶的低语,在他看来,还没一阵熏风给他带来的感觉强烈。 不过,虽然心里不在意,但能够看到蹦跶得最厉害的那一个倒大霉,也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么,君海澄非常愉快地想。 精神师的天赋测试,其实很简单,就是躺到一张高高的,被各种精密仪器围绕着的平台上,然后由精神师帮助引导出你最大的精神力,作用于一个虚浮在平台上方的水晶球上,综合你的年龄,现有的精神力等级,最后测试出你的精神潜力值,也就是所谓的天赋值。 年龄越小,现有精神力越高,天赋值也就越大。天赋值从1级到12级排列,1级最低,12级最高,13级为差,46级为良好,79级为优秀,1012级的就可以当之无愧的称一声天才了。精神系最低的入门标准是现有精神力e级,天赋值达到4级良好。 第一位是一个小个子的短发男生,他有些惴惴不安地躺到平台上,鸢紫站在他旁边,朝着他温温柔柔地一笑,小个子男生登时忘记之前这位老师的彪悍行为,心理放松不少,也十分拘谨地朝鸢紫笑了一下。 “来,闭上眼睛,放松心身,不要抵抗我……”鸢紫缓缓地道。 下面的人只看到平台上发出浅黄色的光,将平台上的测试者笼罩在内,鸢紫亦合上眼睛,发出自己的精神之力,以丝状的形态慢慢地进入学生的脑海之中,引导出学生的精神力。过了大概一分钟左右,虚浮在上方的水晶球轻轻晃动一下,发出一阵浅蓝色的光,然后,测试过程就结束了。 鸢紫看了看仪器上显示的数据,笑了。 “年龄十八,d级精神力,天赋值6级,合格了。” 小个子男生欣喜欲狂,蹦起来,高高兴兴地向鸢紫道了谢,跑下来。 “第二位。” ……“年龄二十,c级精神力,天赋值7级,合格了。” “第三位。” ……“f级精神力,抱歉,你不能入读精神系,不过可以去选择报读其他系。” “第四位。” …… 下面,高小白担心得团团乱转,嘴里嘀嘀咕咕:“怎么办?怎么办?如果我进不去怎么办?阿爹会不会打我屁股?嘤嘤嘤嘤,人家要做一名伟大的精神师!” 君海澄被他转得头晕眼花,无力扶额,“高小白。” 高小白蹦到君海澄面前,紧张兮兮地问:“海澄海澄,你说我能不能进去啊?” 君海澄掐掐他皮滑肉多的小脸,安慰他:“放心吧,你一定能够进去的,如果不行你就哭,把天都哭塌了,也就进去了。” 高小白琢磨琢磨:“我觉得你正在建议我去做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 君海澄惊讶:“诶呀,被你发现啦?” 高小白鼓起腮帮子:“海澄美人,你坏死了!” 君海澄认真点头:“对的,我就是坏死了,你要灭了我吗?” 高小白严肃摇头:“不,我阿爹说了,我太过小白了,这辈子都灭不了你这个小妖精的,所以我决定了,我要把你娶回家当小媳妇儿,不能灭你,也要欺负死你,让你天天给我做饭,洗衣服。” 一只小绵羊用这种恶霸的口吻调戏自己,画面真是太具喜感了! 君海澄肚子里的肠子抽啊,咯吱咯吱的搅成一团,当然表面上他还是十分淡定地打破高小白不切实际的美丽幻想,“别做梦了小白,你阿爹准备把你嫁人的。” 高小白哀怨地瞅着君海澄,“其实,人家也是很喜欢漂漂亮亮的人鱼的。”但很快,高小白就振作起来,故意奸滑奸滑的笑,“不过,阿爹说了,海澄和我一样,将来都是嫁人的命喔喔喔!” 不等君海澄说话,旁边传来一声带着笑意的话,“所以,你们的话题已经从紧张不紧张,转移到将来的终身大事上面去了么?” 两个人转头,然后,对上了一张大大的五官扭曲的鬼脸。 高小白:“……啊呀呀呀!” 君海澄则是怔了怔,十分平静地将那张脸推开,并且认真建议道:“老师,脸部动作太丰富的话,很容易起皱纹的。” 做鬼脸的鸢紫愣住,显然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旋即大笑起来,拍着大腿,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很有趣,你真的很有趣!如果你通不过这次天赋测试,我想我会很失望的,呵呵,”笑了两声,盯着君海澄,他长叹一声,“没有能力的美人,留在这个学校里可并不是一件好事。” 君海澄轻笑:“多谢老师的提醒,不过我想,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不大。” 鸢紫温柔一叹:“轮到你们了,测试吧!” 君海澄躺到平台上,被浅黄色的光笼罩在里面,觉得不大舒服,有种恶心想吐的感觉,不过把注意力集中起来,就没那么难受了,至少可以忍受,是他太娇弱的原因吗?之前的人测试时,看着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鸢紫站在他身边,柔美的声音里带着能够安抚人心的魔力,“不用紧张,来,放松点,放松点,不会有事的……” 君海澄合上眼眸,开始小心调动自己的神念,修真的神念其实也是精神力的一种,不过是更为高级的一种形态,所以君海澄也不怕被人发现有什么怪异之处,只是自己天罗四重的神念相对来讲过于庞大,对应现在精神体系划分的等级,保守一点,估摸着,应该在ss级左右。这一点他并不想被人发现,在这个有实力横行无忌,没实力寸步难行的学校里,他没打算低调,但也不想太过惊世骇俗。 鸢紫的精神力跟他的人一样,带着水一样的温和,缓缓地探了进来,君海澄强忍着想要将之驱逐出去的本能,说实话,作为一个修真者,让别人的精神力进入自己的脑海,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万一一个不小心,伤到哪个部位,造成的后果绝对是灾难性的。 一分钟后,虚浮在上方的水晶球剧烈地晃动起来,然后发出一阵耀眼的蓝光。 鸢紫满头大汗地睁开眼睛,眼里全是欢喜,看了看仪器上的数据,“年龄十八,a级精神力,天赋值10级,合格了!” 鸢紫十分惊讶,说真的,才十八岁,精神力就如此之高的学生,很少见,大部分人都是在cde级的,只要君海澄不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笨蛋,能够将精神力的运动技能学到手,未来考取a级精神师证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就连他自己,当初进学校的时候,也不过是十八岁b级精神力而已。 君海澄慢慢地坐起来,暗地里悄悄吐了吐小舌头,幸好隐瞒过去了。 鸢紫笑意盈盈地拍拍他的肩膀,“不错,小伙子,很有前途。”这次自己发现了这么有潜力的一个学生,想来学校的奖励也少不到哪里去,也挺有钱途。 君海澄也微微一笑:“谢谢老师。” 下面的学生就看着上边,两位同样身材高挑、长相清美的人相对而笑,背景是一大片一大片飞舞着彩蝶的粉色蔷薇花,别提多养眼了。 轮到高小白。 一分多钟后,水晶球同样剧烈地晃动起来,发出一阵同样璀璨的蓝光。 鸢紫是真的呆住了,“十八岁,a级精神力,天赋值10……”瞅着还呆呆地躺在平台上的油光水滑的小胖子,鸢紫内心抓狂了,如今天才都成了大白菜了吗?往日一个不见,如今怎么不要钱似的一棵接一棵地冒出来?一个个都吃化肥了是不是?让他这个做老师的情何以堪啊啊啊啊! 接下来,鸢紫又测试出一个十八岁,a级精神力的学生,叫阿希梅·维洛斯,一个二十岁,a级精神力的学生,叫柳书。 鸢紫已经完全麻木了。 战斗系的因为人比较多,等完全结束,已经到下午四点多钟了,苏鲆乐呵呵地走出来,像一位奋斗了一整个春夏,收获了一整个秋天的金黄稻谷的农民伯伯,憨厚老实的脸上全是傻乎乎的笑容,“今年的新生真的很不错,有好几位黑马。” 鸢紫接过他的名单看了看: 慕秋白,十九岁,s级战斗力; 公孙承天,二十五岁,s级战斗力; 魏易鸿,十九岁,s级战斗力; 四子悦,二十三岁,s级战斗力; 于非,二十三岁,s级战斗力。 鸢紫挑挑眉:“竟然没有一个平民,全是贵族出身的?” 如今帝都有九大家族。 排名第一的是战家,也就是帝家,不过帝家人丁比较单薄,今年没有谁到圣华入学,皇帝战谦前五年才刚刚娶了皇后,是慕家的自然人鱼,当时帝都最为耀眼动人的明珠,慕玺泪,生下的小皇子战麟今年才刚刚三岁,还在玩具堆里滚呢。至于帝国元帅战琰,已经成年许多年了,不过至今还在打光棍,也没有任何心动的迹象,看来,想要让他成功完成制造下一代的任务,为壮大人口基数事业添砖添瓦,短时间内是不大可能的。 排名第二的是维洛斯家,阿希梅·维洛斯是今年维洛斯家唯一入读圣华的人。 排名第三的是慕家,皇后出身的家族,今年入读圣华的有慕秋白和慕秋瓷,慕秋白进了战斗系,慕秋瓷是慕秋白的双胞胎弟弟,是一位非常珍贵的自然人鱼,入读圣华名下,地位非常超然的水之学园,也可以说是人鱼系。 排名第四的是连家,连珈,慕秋瓷的好朋友,同样是一位珍贵美丽的自然人鱼,今年入读水之学园。 排名第五的是唐家,唐家今年有一个人入学,叫唐小昔,不过听说唐小昔天赋并不好,报读的既不是精神系也不是战斗系,而是音乐系。 排名第六的是奥列西家,伊夜儿·奥列西,自然人鱼,入读水之学园,啊,对了,他还有一个堂哥哥,叫戈蒂儿·奥列西,如今是一位可爱的改造人鱼。 排名第七的是马顿家,今年无人入学。 排名第八的是公孙家,今年有两个人入学,一个是公孙承天,报读战斗系,还有一个是他的自然人鱼弟弟,公孙秀罗,入读水之学园。 排名第九的是魏家,之前魏家旁支有一个魏易林入读了圣华的战斗系,可是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转入了文学系,在学校声名极差,今年入读战斗系的魏易鸿是魏易林的堂弟,嫡系子弟。 除去这九大家族之外,还有一些势力小一点的中等贵族、低等贵族,比如四子悦和于非出身的家族,就是两个中等贵族。 听到鸢紫的话,苏鲆憨憨地笑,“也是可以理解的,贵族出身的孩子,生来就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资源,只要他们天赋不错,又肯努力,加上家族的培养,自然就能够获得更高的成就。” 鸢紫点点头,确实如此,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最初的诞生都是公平的,但诞生之后,这种公平就会被打破,他们所能拥有的一切,注定是不公平的。 不过,鸢紫低下头,看看手上的名单,精神系的君海澄、高小白、阿希梅·维洛斯、柳书,这四个人中倒有三个是平民。 好吧,今年圣华,妖孽成群来袭,想必今后的日子,会非常非常精彩吧? “去见校长吧!”鸢紫嘴角弯弯,“我想,那个死老头一定会乐掉两颗大牙!” 苏鲆十分乡土气的摸摸脑袋,也懒得去提醒他,他口中的死老头其实是他的爸爸,同事这么久,他当然知道,鸢紫这个人脾气看着温温柔柔的,十分无害,不过如果你敢惹他不爽了,啊,他还是会很温柔的,不过是很温柔地整死你。就像之前那个倒霉的于非,不就是被这位水美人一脚踹墙上当锅贴去了? 所以,虽然苏鲆十分敬佩自家校长,也丝毫不敢反驳鸢紫口中的“死老头”三字,再说了,也不能说鸢紫是错的,校长他,确实是个老头子啊! 圣华学院的宿舍是三人一间的,采取随机分配,不同系的人可以住在一起,按照学校的说法就是,这样做可以促进各个系之间的了解、交流,一般随机分配好后,就很难再能调动、更换宿舍人员了。当然,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比如平民和贵族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什么的,比如两个相看两相厌、水火不容的人分到一块什么的,学校就规定,可以提出调换宿舍的申请,不过要在一个月后,如果大家能够在一个月内化干戈为玉帛,牵牵手,一起走的话,那就更好了。 学校是多么的用心良苦啊! 君海澄舀着号码牌,站在自己分到的宿舍门口,有些无语,他分到的舍友是阿希梅·维洛斯,还有一个战斗系的慕秋白。 高小白蹲在旁边的宿舍门口,眼泪汪汪瞅着他,他就分在君海澄右边的宿舍,舍友是战斗系的于非,四子悦。 高小白嘟着粉嫩嫩的小嘴,脸上快哭出来了,拉着君海澄的衣角,指着正陷入梦幻状态中的于非,“海澄,海澄,就是那个人,好色好色诺!我不要跟他住!” 四子悦尴尬得要命,不动声色地走开两步,扭头,用行动表明:我不认识他! 于非被高小白一指,从“与美人做邻居”的飘飘然中醒了过来,干笑道:“哎呀,小胖子,小同学,别这样,啥叫色呢?那叫爱美之心,人人有之。” 高小白鄙视之,哼哼唧唧:“解释就是掩饰,本来就是色么,还有,别叫我小胖子,你这大瘦子。” 跟自家阿爹有一点点像,满嘴里都是喜欢美人美人的……当然了,高小白十分偏心的认为,自家阿爹可比这个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嚷嚷乱没形象的家伙好多了,阿爹欣赏美人的时候,可是从来都不猥琐的,而且是很委婉,很含蓄的——唔,不能让爸爸听到么,阿爹说爸爸是一个史前大醋缸,醋得没边了。 于非睁大眼睛,嘿呀,这个小胖子,看着软绵绵的,小嘴巴挺厉害的!再瞅瞅,惊!这小胖子长得挺好看的,正经可爱系小美人一只,于是于非也不生气了,十分积极地上前帮他舀行李,一边非常自来熟地搂着人家的小肩膀,往房间里走,“成成成,不叫小胖子,小白是吗?多么惊才绝艳的名字啊!给你起这个名字的人一定是一个知识渊博、学富五车、人品高尚的人!”(作者羞涩状飘过~~) 高小白立马被转移了注意力,美滋滋的,“真的呀?名字是我阿爹取的……” 四子悦偷偷看了君海澄一眼,低下头,脸红红的,同手同脚地走进去了。 君海澄站了一会儿,摇头轻笑,他看得出来,四子悦和于非两个,眼神清澈,人都不坏,于非虽然表面上口花花了点,也是一个真性情的人,高小白和他们住一起,应该是不用担心的,如果高小白跟那个柳书分到一块,他就要担心这只小绵羊会不会被人家暗地里叼去几块肉。 打开自己的宿舍门,君海澄走了进去,他的舍友已经到了。 30.征婚 巍峨皇宫。 一片灯火璀璨。 圆形的华美餐桌上,纳索魔帝国最尊贵的一家人正在用餐。 银色百合花瓣样式的烛台上,无烟蜡烛正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战琰漫不经心地旋转着手中的高脚杯,血红色的酒液,天鹅绒一般优雅、细腻、瑰丽、诱人,移到鼻子下,轻轻嗅了嗅,甜美浓郁的芬芳吸入心脾,能让人的灵魂都生出翅膀飞起来,飞入云端去。 愈加威严成熟的帝王,战谦,看见这一幕,不禁摇摇头。 这十几年来,自己唯一的同胞弟弟却是越来越任性了,明明成年已久,却比一个三岁小孩子更不会照顾自己,至少……战谦看了看坐在他身边的一只圆滚滚白嫩嫩的包子,小家伙正努力板着一张小脸,拿着银制小刀叉插胡萝卜块吃,心里又是骄傲又是得意,至少,阿琰是比不上自家小麟儿的,小麟儿每天都按时吃饭,这个让人头疼的弟弟做得到吗?小麟儿即使不喜欢吃胡萝卜也会强迫自己吃下去,这个挑食挑得天怒人怨的弟弟做得到吗? 这年头,养弟弟比养儿子艰难多了! 皇帝陛下无限唏嘘,语重心长地劝道:“阿琰,酒并不能够当饭吃。” 战琰懒洋洋地抬起头,一黑一绿两只异色瞳眸,在烛光酒色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妖异美丽,仿佛能将人的心神整个儿吸进去。他默默地看了皇帝大哥一眼,然后,又默默地低下头去,继续转动手里精致的酒杯。 元帅大人用一套令人蛋疼的动作,一幅令人蛋疼的表情,无比传神地发出一声令所有人蛋疼的喟叹:唉,酒从来不是我的饭,它只是我的寂寞…… 皇帝陛下登时噎着了,好半天,才轻轻吐出一口气来,这一副“空虚寂寞冷”的蛋疼的模样,尽管已经看了无数次,他表示,还是适应无能! 慕玺泪,战谦的妻子,纳索魔的皇后,有着“深海明珠”之称的自然人鱼,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尽管已经嫁入皇家整整五年,连娃娃都生了,但是对这两兄弟之间的相处模式,他也表示,还是适应无能! “咳咳,”慕玺泪握拳捂嘴,“我觉得,还是尽快找个人来照顾阿琰吧!依照他这种活法,不用多长时间,我们就可以非常干脆地给他收尸了。” 战谦身体一僵,小心翼翼地瞄瞄自家弟弟的脸色,见阿琰还是低着头,没有要发飙的样子,提起来的那一颗心才缓缓放下肚,哭笑不得地看了看慕玺泪,“泪儿!”明知道阿琰最恨提起这个话题,何苦故意来惹他? 慕玺泪挑挑眉,他虽然是人鱼,但是眉眼间的自信张扬、狂傲恣意却丝毫不输给任何人,因为他慕玺泪,不仅尊贵于他自然人鱼的身份,更重要的是,他还是纳索魔帝国武器研发部的部长。 这一颗深海明珠,虽然没有强大的战斗力,没有恐怖的精神力,但他却有着一颗极为聪明的头脑,他的智慧就是他攻击敌人的矛,保护自己的盾。 当初慕玺泪以优异的成绩从水之学园毕业,所有人都以为,接下来他会在众多的追求者当中选择一个男人嫁掉,然后在种满郁金香的花园里,幸福快乐地度过自己一生,当时慕家都开始为这位掌上明珠筹备婚礼了,结果,慕玺泪的行为大出人的意料,他竟然穿着一身火红的鱼尾裙,一个人跑去申请进入武器研发部! 而最让人不敢置信的是,慕玺泪的申请通过了!还是军部元帅亲自签的名! 那一刻,所有帝都人都在往地面瞅,找他们掉下来的眼珠子! 这件事情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的说应该答应自然人鱼的要求,因为尊贵的人鱼殿下所有的要求都应该被满足,让他们落泪是一件罪过的事情;有的说不应该答应自然人鱼的要求,因为武器研发工作会损坏这些美丽生物的健康,人鱼医院的人还向皇帝陛下抗议了很久,不过被笑若春风的战谦压下了。虽然观点各异,但是有一件事,他们都是认同的,那就是,娇弱的人鱼,没有能力去完成好这样一份重要的工作。 可是,慕玺泪却用事实,轻蔑而有力地告诉这些人,你们错了! 慕玺泪进入武器研发部三个月,就改进了一套离子激光炮的设计方案,使得生产出来的武器,威力竟然比预想中的提高了整整一倍!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慕玺泪继续发挥他无以伦比的才华,为纳索魔的军事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最终,在所有人心服口服的敬佩的眼神中,他登上了部长的宝座,而且做得稳稳当当的。 在邻居中央帝国的暗杀名单上,战琰万年老大,慕玺泪就是万年老二,就连皇帝陛下战谦也只是混了一个万年老三当当,可见,慕玺泪有多么恐怖了,再联想一下他人鱼的身份,在很多人心里,慕玺泪三个字就代表了一个奇迹。 现在,奇迹的人鱼殿下并不给他家老公面子,也不管对面战琰的脸色如何,继续慢条斯理地道:“阿琰都是快四十岁的大龄青年了,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这样下去可怎么好?俗话说的好,长兄如父,长嫂如母,我和你大哥都很担心你,不过我们的关心,又怎么比得上一个知冷知热的伴侣呢?所以啊,战光棍,你喜欢找人鱼也好,喜欢男人也好,甚至你喜欢人兽恋都没问题,赶紧找个老婆回来,这样,在你饿死或者是醉死之前,至少尝过了肉味,也可以死而瞑目了。” 战谦微笑,心里却在面条泪,他的泪儿什么都好,就是性格太彪悍了些……什么人兽恋,什么肉味,这是寻常人鱼会说的话吗?! 慕玺泪哼笑,他怕什么?从工作关系上讲战琰是他的上司,但从家庭关系上讲战琰却是他的小叔子,这个喜欢折磨玩具小鸭子的变态还能把他吃了不成?! 其实当初,如果没有战琰的特立独行,慕玺泪是绝对进不了武器研发部的,可以说,慕玺泪就是一匹千里马,战琰则是一位颇具慧眼的伯乐,那为什么慕玺泪在言语间对战琰却不大客气呢? 啊,是啊,伯乐!慕玺泪恨恨地想,战琰是将他收到自己麾下,提供给他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可是这个混蛋,同时也是害他提前步入婚姻坟墓的罪魁祸首! 怎么说呢?其实就是……慕玺泪脸红了红,不再去想当初发生的囧人囧事,他只需要记得,战琰这个混蛋所干的好事就是了!当然,还有这个混蛋的!转过头,慕玺泪拿眼刀子剜了战谦一眼! 战谦满面无辜,好好的,这火怎么就烧到他头上来了? 慕玺泪极美的丹凤眼微微一眯,“亲爱的,你这是对我有意见?” “绝对没有!泪儿!”识时务者为俊杰……战谦俊杰了! 冰凉的酒液滑过喉咙,战琰晃了晃空空如也的高脚杯,如一只高傲的波斯猫, 斜着眼睛,淡淡地看了这对正在打情骂俏得不亦乐乎的夫夫一会儿,站起来,提溜起一只还拿着小刀叉的白面包子,就这么走了出去。 留给尊贵的皇帝皇后一个无比潇洒的背影。 ……“战光棍!!!你要带我儿子去哪里?!!!” 慕玺泪决定了,以后他一定要造出一种武器,专门用来猎杀名为“战琰”的生物,有多少个就杀多少个,直到这种讨人厌的生物彻底灭绝为止! 战谦无奈地摇摇头,他早就发现,如果说到给自己拉仇恨值的本事,阿琰认了天下第二,就没有人敢认天下第一,他甚至可以不用说一句话,就能够轻松做到大面积树敌,让所有人恨不得将他扒皮抽筋,挫骨扬灰!如果不是他本事足够强,早就化为灰灰了。 偏偏战琰对此还乐此不疲,傲得任性,横得没边,尤其是他从沙维沙尔星回来后,也不知他受了什么刺激,硬是将这种本事发挥到极致,平日里懒洋洋的谁也不搭理,所有人无论何时何地,从元帅大人眼睛里永远只能看出两个字——傻子——包括他的大哥。 慕玺泪将脾气全部发在战谦腰间的软肉上,穿着火红鱼尾裙的尾巴一甩,拍飞一张椅子,一手叉腰,恶狠狠地道:“要是他敢教坏我儿子,老子就毙了你!” 战谦暗地里偷偷吸气,但在表面上却还是一派云淡风轻地道:“怎么会呢?阿琰可是小麟儿的叔叔,哪里舍得教坏他呢?”虽然这话皇帝陛下说得着实有些心虚……以小麟儿对他叔叔的崇拜,真的不会学坏吗? 慕玺泪哼哼,又恢复优雅端方的姿态,傲然道:“照我说的,赶紧找一个人来管管他,哼,看看他现在的样子,越来越阴晴不定难以捉摸了,”有时候看着也怪怕人的,当然后面这句话慕玺泪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他轻轻皱了皱眉头,“不过他这个脾气,狗也嫌弃,哪里去找一个不嫌弃他的人来呢?现在的人鱼,哪一位不是娇生惯养千娇万宠的,谁忍受得了他? 哼!”鱼尾傲娇一摆,滑走了。 被留在餐厅里的战谦,寂寞森森地叹了一口气,撑着下巴仔细琢磨着,或许,真该操心操心阿琰的婚事了,这样一年一年的拖延着,也不是一个办法…… 皇宫总管赵鸣走进来,十分平静地无视了地面摔倒的椅子,微微笑道:“陛下,刚才琰殿下让我告诉你,今晚他带着小殿下到外面去住,不回来了。” 什么?!带着他儿子夜不归宿?!战谦登时火了,一拍桌子,“赵鸣!给我把新闻部的部长找过来,我要征婚!!” 赵鸣差点一个踉跄倒地,大惊失色:“吓,陛下!” 您这是什么意思,啊?您这是要抛弃皇后殿下了吗?明天关于“帝后不和,皇室婚变”的巨大丑闻,就要传遍整个纳索魔了吗?!那他们的小殿下怎么办?他就要流落街头吃不饱穿不暖然后流着眼泪看别的小孩子叫“爸爸阿爹”了吗? 战谦赏了心腹总管几个尊贵的白眼,他和泪儿之间好得很,赵鸣总管你脑补过头了!“我是要登一则征婚启事,给阿琰征婚!” 赵鸣登时变脸似的,又恢复谦恭微笑的模样,“给琰殿下征婚?这是一件好事啊,不过……不用跟琰殿下商量一下,提前打一个招呼吗?” 战谦摆摆手,“不用,跟他一说这事就告吹了,他最擅长干这事。” 赵鸣低眉,好吧,看来这事是定了的,想想到时候琰殿下的反应,赵鸣已经可以预想到,这件事将会引起的腥风血雨了。 战谦背负双手,眼中闪过一抹算计的笑,泪儿说得对,是该找个人来管管阿琰了,至于阿琰的性子,皇室的人鱼不愁嫁,皇室的男人还愁娶不成? 拎着战麟小包子在外面闲逛的战琰背后一凉,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多么熟悉的感觉……谁又在算计他?烦不烦啊? “叔叔,”战麟小包子手里还拿着小刀叉,一只圆滚滚的包子手里拿着一只叉子,模样别提多逗趣了,可是战麟小朋友一点也不觉得逗趣,而是扬起严肃的小脸,认真地问,“叔叔,我们现在是要去哪里?” 战琰把小包子提到眼前,眯了眯眼睛,恶劣地阴森森一笑,“把你带去卖了!” “哦。”战麟小包子点点头,示意,他明白了。然后,继续严肃着一张小脸。 战琰不由泄气,话说,他一直都很奇怪,他大哥战谦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笑面虎,在朝堂上耍阴谋诡计耍得风生水起,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笑里藏刀,杀人于无形之中,慕玺泪也是一位满腹坏水的主,不然他能够以一介人鱼的身份,将武器研发部那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管得服服帖帖的?犯了错一尾巴抽过去谁也不敢吭一声,当然,也不能完全否定,那群家伙是在趁机享受“女王殿下”给他们的惩罚的可能性……父母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人,怎么生出来的小崽子却是这种闷人的性格呢?都说了要卖掉他,居然一点也不担心,连小眼皮都不眨一下。 其实,人家小麟儿的想法非常简单,三岁的小孩子想法能有多复杂?又不是君海澄那种被换了馅的包子,战麟小朋友只是很认真、很单纯地,相信着、崇拜着自家这位叔叔,在他纯洁的小心灵里,这个叔叔是无所不能的,虽然阿爹总说叔叔不靠谱,可是叔叔是大元帅,会带兵打仗,会打败很多很多人,他觉得叔叔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了,等小麟儿长大了,也要变成叔叔这样的人! 哦,你说叔叔说要卖掉他?嗯,叔叔肯定是要去做大事情,需要很多钱,如果卖掉小麟儿还不够的话,小麟儿的储钱罐里还有钱! 如果战琰听到小包子的心声,一定会感叹,战家这一代基因突变了!不过如果让战谦来说的话,哼,战家的基因在他弟弟身上早就完全扭曲了! 抱着战麟,战琰站在大街上开始思索,今晚该去哪里睡觉呢?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当然是去哪里都行,随便找一棵树在上面挂一晚上都没问题,但是现在他身上带着小孩子,住宿的地方就需要谨慎了,毕竟他将小侄子抢走,那对夫夫肯定已经暴跳如雷了,要是再让小麟儿有个头疼脑热什么的,虽然他是无所不能的大元帅,也不想同时迎接大哥的拳头和大嫂的尾巴。 “鸢紫叔叔!”战麟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 战琰一愣,看到迎面走过来的鸢紫,想了想,好吧,今晚就住这位仁兄家里吧!至于会不会给人家造成麻烦什么的,战元帅表示,那不是他应该考虑的问题! 刚从圣华学院里出来的鸢紫不得已,只好把大刺刺出现在街头上的琰殿下和小殿下带回家里,目光下意识地掠过战琰背后,没有看到那道和战琰如影随形的身影,不禁有些失望,当然鸢紫的这些神态变化极其细微,如果不是战琰观察入微的本能,也很难发现的了。 鸢紫状若无事地道:“琰殿下,您和小殿下身份尊贵,如果要在外面留宿的话,需不需要再叫一些人过来保护?” 战琰剑眉一挑,直接说:“修他执行任务去了,不在。” 战琰跟圣华学院的校长鸢武关系很不错,否则也不会跑到他家去占床铺过夜了,两人虽然年龄相差颇大,不过脾气相投,有很多共同爱好,平日里常常会一块儿喝酒,因此,对于鸢武的儿子鸢紫心仪于自家侍卫长的事,他也略有耳闻。 不过修那块木头根本就还没有开窍,冷冰冰的,目前鸢紫还处在单恋中。 被看破心事的鸢紫耳朵微微一热,有些不好意思,就不再说话了。 到了鸢紫家,被众多机器仆人和人类仆人伺候着,叔侄两个舒舒服服地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起吃早餐的时候,战琰就发现鸢紫满脸怪异,还有那些时不时偷看他两下的仆人,往日里全是敬畏和激动的眼神,如今却参杂进了一些很奇怪的东西……战琰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一夜过后,自己变得更帅了?还是自己脸上长出花儿来了?否则为什么所有人都怪怪的? 呃,不包括小脑袋毛茸茸的战麟小包子。 最后,还是鸢紫递给他一张报纸,报纸头条,上面写着两个鲜亮无比的大字:征婚!战琰心头一跳,继续往下看,然后脸色越来越黑,到最后,把脸皮儿一剥一拧,就可以拧出一缸墨汁来。 他什么时候要征婚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元帅大人什么时候需要靠征婚来解决自己的人生大事了?啊?! 鸢紫憋住笑,然后又递过十几张不同的报纸,今天,所有的报纸头条都是关于帝国元帅征婚的事,所有的媒体都吵翻天了!整个帝都都快沸腾起来了! 征婚啊,这可是纳索魔有史以来首例的皇室征婚啊!征婚人还是大名鼎鼎的帝国守护神,战琰战元帅!独身许多年的站元帅终于有了成家立室的念头,想要找一位妻子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这条信息这让帝都人怎么保持冷静呢?而且新闻部的部长还亲口说了,这条信息是绝对真实可靠的!不哄人!也不骗鱼! 战琰扫了一眼新闻部部长的那段讲话,明白了,一定是自家大哥在背后捣鬼,慕玺泪肯定也出了不少力,就觉得牙齿有些痒痒,怪道昨天有些不好的预感呢,感情是设了这么大一个坑,等着我跳! 啃着软绵绵小面包的战麟还在认真地问鸢紫:“鸢紫叔叔,叔叔是要结婚了吗?就像父皇和母后一样吗?” “不,不是的,”战琰的脸色已经恢复过来,轻笑叹道,“这只是一个骗人的游戏而已。” 31.重逢 “海澄,海澄!大新闻!特大新闻啊!”高小白大呼小叫地跑进来,脸上全是不可抑制的兴奋表情,就好像看到侏罗纪世纪的恐龙复活,看到上帝从你身边路过,而且手里还挎着一个菜篮子准备去市场买鸡蛋的一样! ……(这是神马比喻哦?) 圣华学院财大气粗,提供给学生的宿舍是一种单元式小套房,每个人都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卧房,还有一个大家共用的小客厅,此时,君海澄正坐在小客厅的深灰色布艺沙发上,安静地翻阅着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的书籍。 听到高小白咋咋呼呼的声音,君海澄轻轻摇头,合上手中的书本,转过头对坐在他旁边的俊美男生歉意一笑:“抱歉,阿希梅。” 阿希梅淡淡点头,然后继续低下头看书。 君海澄站起来,揪住高小白的耳朵,将人拉进自己的卧房里,关上门,松开手,抱起双臂,似笑非笑地道:“说吧,又有什么小道消息供你八卦了?你的忠实听众于非呢?你怎么不向他说去?” 高小白委屈兮兮,软趴趴地道:“那小非非不在么。” 君海澄了然,怪道呢,自从高小白遇到了于非,于非遇到了高小白,人类的八卦事业就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兴盛的时期,两个终于找到组织的人成天混在一起,咕咕哝哝,叽叽呱呱的,就连校长鸢武尘封了五十多年的风流二三事都被他们两挖掘出来,八卦得不亦乐乎。 在以前,高小白要是听到了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第一个要告诉的人就是他阿爹,第二个要告诉的人就是君海澄,如今于非已经后来居上了,毕竟君海澄对于八卦什么的,从来就不大感兴趣,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不排除左耳进右耳出的情况),但绝对不会是一个很好的附和参与者,而于非就不同了,同是八卦中人,他不仅乐意听高小白说,还会非常积极地给出自己的意见,一把嘴又巧,常常将高小白逗得眉开眼笑,像只傻呵呵的小羊羔。 不过今天于非不在,四子悦又跑去训练了,高小白获得了超级重大的八卦情报,没人可以分享,就眼巴巴地跑到隔壁宿舍找君海澄来了。 被君海澄欺负了一顿,高小白蔫了的羊尾巴很快又欢快地甩了起来,献宝似的,把手中的报纸递给君海澄看,用一种神秘秘的语气道:“海澄,这次真的是大新闻呀!一直独身的元帅大人他要征婚了!” 君海澄动作一顿,脑海中缓缓浮现出一双黑绿宝石似的妖异瞳眸,不过很快,这来自久远的印象就再次沉寂下去,没有在他的心湖里吹起一丝涟漪。 随便往报纸上瞄瞄,君海澄觉得好笑,“这是你从哪里搜刮出来的小道消息?肯定是骗人的。” 皇家的婚姻怎么可能会这样儿戏?尤其是,作为一国元帅,皇家亲王,地位何等重要尊贵,怎么会从社会各阶层――甚至包括平民阶层――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呢?要是真找了一位平民王妃,皇家是认还是不认?大家族的婚姻从来就少有单纯的,他们更多要考虑的不是两情相悦,而是利益。 高小白头摇得像泼浪鼓,竖起一根圆乎乎水嫩嫩的食指,压低声音道:“不是的!这个消息是真的,今天一早就传开了,所有人都知道啦!新闻部部长都亲口承认,说是我们陛下亲口吩咐的,要给元帅大人找一位称心如意、十全十美的妻子呢!”握拳感动花痴状,“陛下和元帅大人,兄弟感情真的好好好好哦!人家要感动死了!”然后又想起什么,把报纸翻翻翻,找找找,激动地指着一个醒目的标题道,“你看你看,就连最讨厌媒体记者的皇后殿下都出来现身说话了,说希望王弟他早结良缘,还开玩笑说,只要对方不嫌弃他家王弟的性格就好了。咯咯,皇后殿下好幽默哦!” 君海澄何等敏锐,一听就察觉出其中猫腻了,又是陛下,又是皇后殿下,又是新闻部部长,大家都在为“元帅征婚”的事情推波助澜,怎么就不见当事人的身影呢?最应该站起来表态,起码说说自己的择偶标准的帝国元帅呢?这件事情听着古里古怪的,怎么感觉跟封建家庭的包办婚姻似的? 不得不说,君海澄他真相了…… 高小宝抱着君海澄,尽情地释放自己的八卦欲望,吧嗒吧嗒,一张小嘴就没有合上过,足足说了两个钟头,直到君海澄的房门被敲响。 阿希梅低着头淡淡地看着君海澄,从这个角度,他俊美如希腊雕塑般无可挑剔的面部轮廓,更显得五官深刻立体,高贵完美。 “阿希梅?”君海澄疑惑地道。 “吃饭。”阿希梅开口说了两个字,就闭上嘴巴,他的声音如大提琴一般深沉优雅,动人心弦,十分符合他整个人给别人的感觉。 吃饭?想想现在的时间,君海澄反应过来,嘴角勾起一抹浅清的笑,“啊,今天中午我就不去饭堂吃饭了,我有事情,需要外出一下。” 阿希梅眼神一闪,说了一句,“这样不好。” 顿了顿,又说了一句,“小心。” 然后就离开宿舍了。 君海澄愣愣的,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向吝啬于多说哪怕一个字的阿希梅,今天居然说了整整六个字,还是一次性的,可真是打破记录了,不过阿希梅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呢?想想,“这样不好”,是说他不去吃午餐对身体不好吧?“小心”,是叫他外出的时候小心一点吧? 高小白凑过来,也是一脸吃惊,“哦哦哦,原来那个阿希梅还会说话哦?我还以为他是一个哑巴,之前都从来没听过他说话。” 君海澄赏了他一个爆栗,“怎么说话呢你?” 高小白揉揉额头,抱怨道:“海澄美人,你现在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了,只喜欢那个闷罐子阿希梅,和那个狐狸男慕秋白,总是欺负我,人家好委屈!” 高小白因为他的绵羊属性,不大喜欢阿希梅身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气息,最讨厌君海澄的另一个舍友慕秋白。当初知道慕秋白是皇后殿下慕玺泪的侄子时,他还很是兴奋激动了一把,巴巴的捧着小本子去要签名,结果跟慕秋白见过一次后,从此以后高小白就避着他走了。按照小绵羊的说法,慕秋白,那就是一个满肚子阴谋诡计,随时准备用到你身上的一个坏家伙!好恐怖的! 君海澄失笑,这个小白,以前在广碧叔叔的熏陶下,就有点长歪歪了,如今又有了一个性子超级不正经的于非给他当榜样,就变得更加口花花了,时不时就要装模作样,小流氓似的调戏君海澄两下。 “诶,对了,海澄,你到外面去做什么?”高小白好奇地问。 君海澄回答道:“没什么,不过是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份挺有趣的兼职,想要过去面试一下,学点东西,顺便赚点生活费。” 高小白困惑:“海澄缺钱用咩?” 君海澄摇摇头,他并不缺钱,先不说来学校之前,巴德兰就给他塞了足够多的生活费,生怕他冷着饿着,后来又测试出**精神力,作为奖励,学校给免了学费住宿费,单单说他空间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出来就够他舒舒服服地奢侈生活好长一段时间了。不过,君海澄并不想随意动用空间里的东西,而且他如今也是一个大人了,虽然大家都觉得他还是一个需要人呵护的小孩子,可是君海澄自己偷偷掐指算了算,前辈子加上这辈子,自己都已经是快四十岁的大叔了,还在“撒娇”、“啃老”,哎呀,想想就忍不住脸红红。 “我不缺钱,只是想增长一些阅历而已。” 这是君海澄想要去做兼职的另一个原因,自从来到帝都后,他基本上就没怎么出过圣华,对于这个闻名宇宙的超级大城市,更多只有一些概念化的了解,而没有实实在在的体会,而想要真正了解一个大都市,真正领略它的意蕴与美,有什么比参与到它的生活节奏中去更合适的方法呢? 虽然修真讲究的是出世,可偶尔也是需要入世的,感悟人生百态,同样是修真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君海澄修炼的天罗诀已经到了第四重,他接下来的修炼,悟道,比灵力的单纯积累来得更加重要。 走出校门口,刚好碰见同一个系的柳书从另一边走过来,神色匆匆忙忙的,眉间带着点阴郁。君海澄和他虽然是同一个系,不过并不熟悉,淡淡地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就搭车走了。 留在原地的柳书脸色更难看了,冷笑一声,低低地道:“你是在向我示威吗?以为攀上慕秋白和阿希梅少爷就高人一等了吗?告诉你,姓君的,总有一天,我要混得比你好,让你们这些人匍匐在我的脚下!” 对于君海澄,柳书是无比嫉妒的,他们都是一样的出身,都是平民,为什么他看起来就是要比自己高贵?在学院里,明明自己比他更用心去处理人际关系,为什么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要更加喜欢他一些?就凭他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吗?还有阿希梅少爷……当初分配宿舍的时候,为什么不是自己跟阿希梅少爷分在一起呢?为什么偏偏是君海澄呢?柳书暗地里握紧了拳头,这世上,只有他才有资格站在阿希梅少爷身边,他会证明给所有人看的! 对于柳书明里暗地的针对,甚至偷偷散播一些侮辱他的风言风语,比如说他出卖色相往上爬什么的,当然爬床的对象是慕秋白,有些心里同样嫉妒君海澄的人也加入其中。这些事君海澄都有所察觉,高小白为此还特特地找了一个小本子,制作了一个黑名单排行榜,柳书排第一,慕秋白第二。 不过,君海澄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伤心难过,愤愤不平什么的。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常八九,如果每一件不如意的事都要斤斤计较、哭天喊地一番,那他干脆一早就投井死了算了,哪里还会活在世上受这份罪?他可不是见着秋雨落花就忧郁自苦的林妹妹,生理上的铜皮铁骨一万个君海澄都是不够看的,不过心理上的铁壁铜墙绝对足够他保护好自己不受伤害,如今只是几个浮浅可怜的人,几句没有营养的话,又怎么伤害得了他? 柳书在君海澄心里,说一句粗口,还不如一个屁……如果有朝一日,柳书不识相,真的惹火了他,那就直接杀掉就好了,凭他现在的本事,想让一个人无声无息地消失掉,也不算太难。君海澄冷漠地想。 抬头看了看眼前直入云霄的摩天大厦,想想自己在网上记下来的地址,云岙公司总部,应该是在这里了,君海澄走了进去。 跟前台接待的人说明情况,接待的人打了个内部电话,报上君海澄的姓名,不知听到了什么,得体微笑着的脸上出现一抹诧异,然后挂掉电话,彬彬有礼地告诉君海澄:云岙公司的老板想要见见他。 君海澄微微一怔,喃喃地道:“我记得,我只是过来应聘一份古乐曲演奏者的兼职而已……”用不用得着出动最大BOSS来当他的面试官啊? “呃,”负责接待的小帅哥也有些词穷,只好干巴巴地解释道,“也许是我们老板非常重视您的意思,呃,您是圣华学院的学生嘛,啊哈哈!” 不过小帅哥心里却在死命嘀咕,这是怎么一回事啊?云岙可不是一般的公司,在酒店餐饮这一行业里,在纳索魔,它是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所以在招收员工这一方面,要求不是一般二般的高,就像之前,同样有圣华学院艺术系的学生过来应聘这份兼职,不过因为在古乐曲造诣不够,还不是被拒之门外了…… 疑惑归疑惑,君海澄还是直接坐电梯上了29楼,来到一扇大门前,敲了敲门,半响,里面传来一声懒洋洋的声音:“进来吧!” 推开门,君海澄脸上挂着一抹淡若蔷薇花的笑,然后,时隔十二年,再次遇见了那个有着异色瞳眸的男人,贵族中最尊贵的流氓,流氓中最优雅的贵族…… “呵,”他幽幽叹息着,“澄澄,好久不见了。” 君海澄沉默,勾唇浅笑,带着风一样轻的温柔,“你是谁呀?” “……”不敢置信的战琰! “我是过来应聘兼职的君海澄,您是云岙公司的董事长?” “……”心痛如绞的战琰。 “请问我要通过什么考验,才能得到这份薪酬不错的兼职?” “……”淡淡哀伤的战琰。 被摆在办公桌上,和旁边的一盆仙人球一样功用的战麟小朋友,板着严肃的包子脸,看看自家平日里“横得跟螃蟹似的”(慕玺泪语)叔叔,如今就像晒蔫了的小黄花菜一样(赵鸣平日讲过的故事形容词),不由地疑惑起来,又看看这个走进来的跟溪水里的风荷一样好看的哥哥(战谦对慕玺泪说过的情话),难道是他欺负了小麟儿威风帅气又潇洒(战琰自恋语)的叔叔吗? 于是战谦奶声奶气地道:“不许你欺负我叔叔!” 哈?心情逐渐平静下来的战琰感觉自己的眉毛歪了歪。 君海澄这才注意到,这里还有第三个人,看到坐在大大的办公桌上的小包子,正神情严肃的瞪着自己,嚷嚷着不许欺负他叔叔的话,忍不住露出一个真正的笑容,不过……小包子的衣服怎么穿反了,而且衣领子还乱糟糟的? 其实是君海澄没来的时候,战琰因为紧张,手里又没有最爱的鹅黄色玩具鸭子,就把小侄子蹂躏了一顿,可怜战麟小朋友还是认认真真地被蹂躏,丝毫没有反抗的意识,如果被战谦和慕玺泪知道了,肯定要心疼死,然后管你是亲爱的弟弟还是伟大的元帅,直接暴揍你丫的! 君海澄也觉得有些心疼,谁那么造孽呀,竟然这样欺负一个三岁的小孩子? 造孽的战琰:…… 无视了战琰,君海澄不顾战麟小朋友的努力挣扎,温柔地抱过可爱的小包子,给他重新穿好衣服,整好衣领子,战麟原本还鼓着小脸不乐意,挥着小胳膊小腿不肯配合,不过慢慢的就放松下来,觉得这个人身上的气息让人好舒服好舒服,比父皇和母后的怀抱还要舒服。 不过,战麟小朋友还是继续严肃着,一口的奶腔奶调,“虽然你帮我穿好衣服,不过我是不会感谢你的,我是不会轻易妥协的,如果你敢继续欺负我叔叔,你就是我的敌人!”为了加强自己的说服力,还把小小的拳头晃了晃。 君海澄怔了怔,秋水瞳眸里闪过盈盈笑意。 刚出生的婴儿,没长大的小孩,为什么那么讨人喜欢呢?为什么有些人总爱说,你长大了便不讨人喜欢了呢?君海澄有想过这个问题,想着,答案不外乎是,他们比成人更为纯粹,有着纯净的灵魂,可爱,招人,人们喜欢,因为这是他们所没有的,当然他们曾经拥有过,只是后来没了。 他低下头来,同样认认真真地回答:“啊,我知道了。” 战麟睁着黑亮动人的大眼睛瞅瞅他,别别扭扭地道:“如果你不欺负我叔叔,我还是可以喜欢你的。” 战琰看见相处融洽的一大一小,就觉得有些恍惚,这么多年不见了,当初那个漂亮小包子,已经长这么大了,可以轻轻松松地将另一只小小包子抱在怀里说话了。没变的,是当初他对自己的无视,连他的名字也不愿意叫一声,如今也依然是这样,哦不,应该说是更加无视他的存在了,表现得连他这个人都不认得了。 战琰觉得心有点疼。 今早偶然从鸢紫口中得知,今年圣华精神系有几个潜力非常不错的学生,当他听到“君海澄”三个字的时候,精神上冲击极大,有一瞬间,他整个人都是呆呆的、傻傻的,按照鸢紫后来的说法,在那一瞬间,中央帝国那边随便派来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娃娃,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掉他。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战琰调查了君海澄来到帝都后发生的事,知道他准备过来云岙公司应聘一份兼职,就不顾自家大哥的连环夺命CALL,还有旁边传来的慕玺泪跳尾巴骂娘的声音,抱着小侄子先跑到云岙公司总部,来了一个守株待兔。云岙公司算是他的一份私产,他想要怎么样,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战琰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可又忍不住,从沙维沙尔星拿回五颗完整无缺的鬼焰果后,战琰就一直在刻意淡忘那一个不知何时刻进自己骨子里的小身影,这些年来,他以为他成功了,可是没想到,一听到他来了帝都,来到了自己的身边,这些年来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你为什么要过来呢,澄澄?我都已经决定要放过你了,你为什么还要再一次出现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呢?以前我不懂,可是这些年,我已经想明白了啊…… 抱着战麟,和小包子一本正经地说话的君海澄若有所觉,抬起头,对上战琰黑幽幽的仿佛燃烧着火焰的瞳眸,轻轻地抿了抿唇。 他不大适应这种可以灼烧人的视线…… 想到战琰的身份,君海澄握着小麟儿的小爪子,迟钝地察觉,怀里这个可爱的小豆丁就是当今皇帝的唯一的儿子了?不过,君海澄淡淡地想,眼前这个人不是正在征婚吗?怎么有空抱着小侄子来面试他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 好吧,不管是怎么样,这些都与他无关,怜惜地摸摸小包子毛茸茸的小头,看到小包子严肃的小脸变得红红的,将他小心地放到一张软软的单人沙发上,君海澄敛去对着小包子的那一身真实的温柔,十分淡然地对默默看着他的战琰道:“面试可以开始了吗?” 战琰微微惊讶,澄澄他,还是决定继续应聘这份工作吗?不是应该掉头就走的吗?想想,不由地在心底里自嘲了一下,是了,他的澄澄从来就是这么与众不同,怎么能够用一般人的反应来预测他的行动呢? 因为是……他都已经“不认识”自己,对之前发生过的事情完全不介意,自己已经无法引起他的悲与喜了,完全把自己当一个陌生人来看待了,所以就不必再遮遮掩掩躲躲藏藏了吧?这种心态,比见到他掉头就走来得更加伤人…… 不过战琰的心理迅速转变过来,想到这样一来,澄澄不会故意避开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机会呢?只要有时间,有相处,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是吗? 于是,战琰也学着战麟,咳嗽两声,板着一张俊美无俦的脸,有模有样地说道:“那就开始吧!说说,你擅长什么古乐器?” 君海澄安然坐下来,开始回答。 此时此刻,远在沙维沙尔星菲克市的巴德兰和泰蒙,正坐在小客厅里黏黏糊糊地过二人世界,斑斑非常识趣地躲进厨房里去了。 被调戏得艳若桃李的巴德兰,恼羞地一巴掌拍开泰蒙凑过来的章鱼嘴,不分日夜不分场合,整天只想着发情,有完没完?! 巴德兰哼了哼,想起在帝都上学的宝贝儿子,有些担忧地道:“也不知澄澄在圣华里面过得怎么样,会不会被欺负。” 泰蒙赶紧安慰,“别担心,儿子不是告诉我们了吗?他过得很好。” 巴德兰横其一眼,“那是儿子不想我们太过担心!” 泰蒙被瞪得浑身舒畅,顺口接道:“所以你现在这样闷闷不乐,不是让儿子更加不好过了嘛!”摸摸小腰! 巴德兰懒得理他,只是说:“你别忘记了,战琰那个混蛋就在帝都呢,当初我就总觉得,他对澄澄似乎有些不同……澄澄对他,似乎也有些不同。” 泰蒙已经精虫上脑了,搂着巴德兰动手动脚,嘴里喷一口气,“没事,多久远的一丁点事啊!也许两个人早就忘记了,噢我亲爱的老不死,我们来痛痛快快地滚一滚沙发吧!”狼嚎着扑上去! “要死了你!混蛋!哎呀……轻点!”最后,被亲得晕晕乎乎的巴德兰迷迷糊糊地想,也许真的都忘记了吧?这么多年,就算有点那什么,也都变成灰灰了吧? 和泰蒙滚起沙发的巴德兰忘记这世上还有一个词儿,叫做“死灰复燃”…… 32.无题 君海澄的笛和箫都吹得极好,除此之外,他还擅长七弦古琴、二十一弦古筝,甚至会弹琵琶,几乎是板上钉钉的,君海澄得到了云岙的兼职。 他的工作就是每个星期六日,在云岙名下的高档餐厅里演奏古乐曲,工作时间至少四个小时,报酬是每个小时五个金币。 这个世界的流通货币是这样计算的:一个铜币等于一元,一个银币等于十元,一个金币等于一百元,一个紫晶币等于一千,一个白晶币等于一万。所以,君海澄如果每个星期六日都能够工作满四个小时,就有两千块钱的收入,算是非常不错了。不过,因为在身上带着金银铜币比较累赘,而且也不保险,所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付账或者收钱,更多的是直接使用一种晶卡,晶卡跟银行卡差不多,不过功能更多更完善而已。 君海澄走后,办公室里就剩下战琰和战麟,一室静默。 叔侄两个脸上都是傻呆傻呆的,不同的是,一个是傻呆得超级可爱,一个是傻呆得超级……流氓。 战琰还有些晕陶陶的回不过神来,过了好半天,才低低地笑起来,笑声里又是得意又是郁闷,他的澄澄可真是一个惊才绝艳的宝贝啊!高级精神师的预备役, 有一手绝好的厨艺,做出来的饭菜能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了下去,还会吹奏悦耳动听的古乐曲,让人听了只觉得好似有一股来自天上的泉,汨汨淌过你的心田。 战琰不是克里琴斯,他对这些叮叮咚咚的东西从来都不是很感兴趣,也就懂一点点皮毛,不过他敢肯定,君海澄的演奏水平,绝对比外面那些所谓的古典音乐家们要好得多,两者一比起来……战琰眯起眼,后者简直是弱爆了弱爆了呀! 可是,一想到这样近乎完美的君海澄要出现在众人面前,战琰就满心郁闷,有一种想把君海澄变得小小的,传说中的拇指姑娘那么滴滴大,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紧紧藏着不让任何人看见的冲动。 不过这种阴暗思想很快就被压制下去了,战琰不是笨蛋,他清楚,如果他敢禁锢君海澄的自由,那他们之间就真正没有任何可能了,这种自取灭亡的蠢事,聪明绝顶的元帅大人怎么回去做?虽然他心底的确很想做就是了。 正在左右纠结,战琰手腕上的通讯仪响了起来。 按了接通键,那边登时传来一声河东狮吼:“战琰你个混蛋!!我儿子呢?!!!” 窝在战琰怀里的战麟听到阿爹的声音,软软地喊:“阿爹,阿爹,我在这里!” 那边慕玺泪听到儿子的声音,声量一下子降了下来,从滚滚东雷瞬变成绵绵春风,在战琰嘴角的欢快抽搐中,温柔地道:“小麟儿,母后想你,你们昨天晚上住哪里了?睡得好么?有没有着凉?有没有认床睡不着?你的该死的混蛋皇叔有没有欺负你?啊,对了!他应该有给你早餐吃吧?” 战琰觉得脑门一滴汗,他有残忍到不给一个小孩子饭吃的程度么? 战麟抱着战琰的手,严肃地回答:“昨晚住鸢紫叔叔家,没有着凉,有盖被子,叔叔没有欺负,有饭吃。”想想,小包子觉得没有什么遗漏的了,认真说了最后一句,“想母后了,想父皇了。” 慕玺泪心酸啊,叮嘱儿子走远点,然后对战琰又是一顿噼里啪啦的怒吼,战琰自知理亏,摸摸鼻子,没有嘴贱贱的再去刺激暴怒中的人鱼皇后,而是非常诚恳地认了错,说会立刻把小侄子带回皇宫里去。 谁知慕玺泪却惊吓到了,失态得差点打翻手边的杯子,战谦走过来,扶住慕玺泪柔软的腰肢,疑惑道:“你怎么了,泪儿?” 慕玺泪关掉通讯仪,还是保持着受惊吓的状态,认真地对战谦说:“亲爱的,如果我说,战琰是一个有礼貌守规矩的好孩子,你会相信吗?” “啥?!”心理素质够硬的皇帝陛下也被惊吓到了,沉默半响,摸摸慕玺泪的额头,“泪儿,你做白日梦了吧?” 慕玺泪拍开他的手,自言自语道:“有生之年,我居然能够听到一个变态在说正常人的话,这实在是太恐怖了有木有!嗯,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然好端端的,这个变态怎么会变了一个人似的?要查,一定要查!” 战琰还不知道,他偶尔良心发现礼貌了一回,却引起慕玺泪的重重疑云,严重怀疑他又抽风了,如果让他知道了,保管气得呕血三升,然后发誓从此在自由的康庄大道上坐着飞行摩托车一路飞奔下去,永不回头! 将战麟送回皇宫,亲自交到赵鸣手上,战琰没有去见他大哥大嫂,免得被骂么,然后又匆匆忙忙地出了皇宫,回到自己的元帅府去了。 赵鸣抱着一夜未见的小殿下,看着战琰匆匆而去的挺拔身影,怀疑自个眼睛是不是花了,平日里琰殿下走起路来基本上是走一步停一步,懒得跟条虫似的,今天怎么这么有活力了?果然是像皇后殿下所说的,琰殿下又神经短路接错线了,这段时间大家需小心谨慎,谨防被踩么? 战琰在帝都主要有四个住处,一个是皇宫,不过从战琰成年搬出去后,就没有回去住过,按照战琰自己的说法是,皇宫住着憋闷,偶尔想打个架都束手束脚的;一个是亲王府,是过世的老皇帝亲自下令给他建的,有时会去住住;一个是元帅府,平时是他**办公、处理事务的地方,是军部除了总部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办事地点;还有一个就是他的专属爱舰天魔号,战琰经常住在上面,不仅是他,连他的那几个下属有事没事,都喜欢把时间消磨在上面,当然,不是免费的。 战元帅从来不做亏本生意。 回到庄严威重的元帅府,刚好,克里琴斯、唐祈、公孙夙都在,就连出任务去的修也回来了,跟十几年前相比,他们的容貌都没有多大变化,人类寿命的延长,带来的是人类青春期和壮年期的大幅度延长,这几个人顶多是身上的气息更加成熟稳重了些,办事更加老练可靠了些,不再如从前那般张扬,带着独属于天之骄子的那种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不过私底下,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彼此之间幼稚地吵来吵去,踩着你的痛脚当快乐,一个不爽了就战斗场上见真章,打完了继续发展兄弟友情。 因此一见到战琰回来,这几个位高权重的人都忍不住露出一丝坏笑,依旧华丽骚包的克里琴斯拂了拂自己的金色长发,率先开口道:“哟呵,老大,您老不是忙着征婚去了嘛?我们的元帅夫人呢?怎么还不带来给我们认识一下?到底是哪一位美貌人鱼能够得到您老的青睐啊?” 唐祈还是一张娃娃脸,不过眼中偶尔闪过的凌厉,证明他并不如表面看上去那么无害,此刻他也忍不住好奇地道:“对啊,元帅,你征婚征得咋样了?”有人看得上你吗?当然后面这句话,唐祈非常聪明的没有说出来。 斯斯文文的公孙夙和冷冷冰冰的修眼中也闪过一丝好奇,他们几个都老大不小了,可是都还没有结婚,一个个打光棍打得不亦乐乎,倒不是没有人想要嫁给他们,以他们的身份地位,上赶着要嫁的人不少,只是都还没有心动,也不着急。 没想到,他们中年纪最小的战琰居然要征婚!天知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们的下巴都差点掉了下来! 战琰翻了一个华丽丽的白眼,冷哼道:“你们如此八卦堕落,本帅深表痛心!” 他大哥大嫂联手打造的一场征婚活动,搞得他好像一个卖不出去的促销产品似的,战元帅表示很没有面子,忽然身体一僵,糟糕!怎么偏偏是在他重遇君海澄的时候,他在澄澄面前的光辉形象(你有咩~~)不是保不住了?最最重要的是,澄澄会不会想到什么不好的地方去?!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娶一位娇娇弱弱哭哭啼啼的人鱼回来哄啊!当然慕玺泪那款的他也不喜欢! 心情有点不爽,战琰浑身低气压,阴测测地道:“你们要是太有空闲的话,本帅也给你们来一场比武招亲怎么样?将你们统统都嫁出去!” 克里琴斯登时改口:“不了,这天底下还有谁能配得上美丽的克里琴斯大人?” 唐祈心里歪唧一声:哼,死花孔雀! 嘴里也从善如流地道:“哦,我没看上什么人,也不急着结婚。” “婚姻的别名是爱情的坟墓,进去的死,出来的活。”公孙夙半坐在办公桌上,抱着本书,非常学究地颔首,他没有亲人长辈,即使一辈子不结婚都没问题。就算他结了婚,娶了人鱼,相信作者吧,他就近观察研究人鱼相关知识的欲望,绝对会远远大于他和人鱼XXOO制造宝宝的欲望。 修大人默默站在角落里,并无言语……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只会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的废话圈子,他一般是不会参加进去的。 回归正题。 战琰平日里收敛起来的气势一放,去掉那懒洋洋的腔调,整个人显得冷酷而邪魅,如同惊醒了的睡狮,潜伏中的狼王,“修,你这次的任务怎么样?” 修回答:“已经查探清楚了,中央帝国的克兰皇帝确实已经病入膏肓,只是还隐瞒着民众,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他的两个儿子,大皇子弗兰和二皇子斯兰,都在忙着拉拢各方势力,在军事力量上弗兰拥有很多的支持者,不过斯兰却在军事力量上占优势,他外祖家就是极为有名的军事史家。” “克兰大概还能活多久?” “从我们的密探传回来的消息看,顶多还能够坚持一年。” “那中央暂时还乱不起来,修,吩咐那边的人,如果有机会,就尽量加一把火,浑水才好摸鱼,要是弗兰和斯兰能够斗得两败俱伤,那就更好了。” “是。” 克里琴斯思考了一会儿,对战琰道:“元帅,弗兰和斯兰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野心极大,将来不管是谁坐上那个位置,对我们纳索魔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何不趁现在这个机会,把他们都杀了?” 战琰想了想,缓缓摇头:“不妥,这世界上哪个男人没有野心?死了两个皇子,还会有更多有野心的人站出来,到时候反而会激得中央帝国同仇敌忾,倾力对付我们纳索魔。再说,作为一个泱泱大国唯二的两个继承人,身边的保护力量必然不会少,想要暗杀成功,我们这边也绝对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不够划算。” 公孙夙忽然道:“元帅觉得,最后赢的会是谁?” “斯兰,”战琰淡淡地道,“弗兰就是一条野狗,好大喜功,野蛮残暴,不能够沉住气,是成不了大事的,斯兰却可以,因为他够聪明,也够隐忍,以后成长起来,会成为我们纳索魔的劲敌。”顿了顿,说了一句所有人都不大明白的话,“不过,我到愿意是斯兰做皇帝。” 唐祈皱眉问:“为什么?” 战琰曲起指骨,在桌面上轻轻敲了几下,“弗兰有野心,却没脑子,如果让他做了中央帝国的皇帝,就不受控制了,不知会做出些什么事来,没准会随意命令所有人都来攻打纳索魔,好完成他称霸第一星系的千秋大梦。斯兰也有野心,不过他同时也有脑子,有脑子的人,会懂得量力而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几个人想想,确实如此,有时候,一个没脑子的蠢材能造成的恶果,比一个聪明人所能造成的恶果,严重多了,因为聪明人作恶时还会顾忌一点什么,而蠢材作恶时却是无所顾忌。 修突然想起一件比较重要的事,对战琰道:“元帅,那边传来消息,斯兰皇子似乎有想来访纳索魔的意图。” “这个时候离开中央帝国,来访纳索魔?”战琰冷声道,“不必管他,那应该让陛下来头疼的事了。修,如今的暗部你先掌管着,暂时还找不到可以替代的人,有什么重要消息我要第一时间知道。” 修很想说,主子,我的工作是保护你的安全,扔给他这样重要的一个部门,以后基本上他是没有时间跟在元帅身边了。 战琰当然看出修的想法,不过不打算改变主意,首先他并不需要其他人的保护,其次是修这样的人才,跟在他身后做侍卫实在是埋没了,他需要一个绝对忠心的人去掌管暗部这样一个极其隐秘极其重要的部门,修正好合适。 其实,除了修,战琰还看中一个人,就是慕家的那个慕秋白,也挺适合这个部门的,不过要等他完全成长起来,最起码还要十年时间,太久了,再者,慕家虽然和皇家联姻了,但终究不能完全信任。 “公孙,你去通知一下军部的人,明天在仪事大厅开会。” 公孙夙点点了头,“知道了。” “很好,”战琰身上的气势一敛,又恢复那一副懒洋洋的要死不活的模样,站起来,“那我就可以专心致志地去做我应该做的事情了。” 想做什么?当然是想着怎么样和澄澄拉近距离啊! 余下四个人集体嘴角抽搐,你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大爷,你最应该做的事情不是应该坐下来,处理好那积压了好些天的公务吗?你这个甩手掌柜做的是不是太欢乐点?最后累死累活的都是他们啊!他们都是拿着一份工钱,做着N份工作的可怜的被剥削者啊! 战琰冷酷无情地无视了下属们痛苦哀嚎的心声,潇洒离开了。 元帅府的管家凡伯,看着战琰远去的背影叹气,对身后用托盘端着五杯热气腾腾的热饮的少年道:“阿榆,将这些饮料给几位少爷送过去,殿下的就不用了。” 阿榆点点头,咂舌道:“殿下刚刚回来,又走啦!” 凡伯是从皇宫里出来的,从小看着战琰长大,几乎把战琰当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对战琰并不如其他人那样畏惧,微微叹气道:“可不是,殿下啊,就是定不下来,一阵风似的,这元帅府亲王府都是他的家,可是你看看,哪里有一点家的味道?也不知道殿下什么时候才会娶一位人鱼主人回来,生几个健康可爱的宝宝,我只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他能有妻有儿,过得幸福快乐。” 阿榆连忙安慰:“管家爷爷,别担心啦!殿下不是正在征婚吗?好多好多人都想嫁给殿下呢!您绝对可以抱上小殿下的!” 凡伯可没有那么乐观,他当然清楚自己看大的孩子是什么性子,征婚这件事肯定是陛下和皇后殿下搞出来的,意图虽然是好的,可是如果没有当事人的配合,这件事搞得声势再浩大,怕最后也是无疾而终。 “希望如此吧!” 希望殿下,可以找到一个真心喜爱的人,也可以得到对方的爱,两个人相互扶持,相互偎依,携手过一辈子,这样,他老头子就是死了,也可以安心闭目了。 老管家这样想—— 33.救美 冰蓝色的苍穹浩瀚而高远,灿烂云翳间的暖阳落下丝丝光的琴弦。 这是一个如此美丽梦幻的晴天。 君海澄轻轻叹息着,放下手来,回过头扫了一眼正装模作样,无比理直气壮,十分坦坦荡荡地跟在他身后的某只,淡淡感叹,啊,如果没有身后这一只砍不掉的尾巴,今天的天气就真的圆满了。 看到君海澄回头,某人一脸“惊喜”,噔噔噔的走过来,迅速拉过君海澄白皙如玉的手(吃豆腐啊吃豆腐~~),高贵俊美的五官愣是笑出一副痞子相来,“哎呀,好巧呀!澄澄,今天居然又遇到你了!我们真是有缘分啊!” 君海澄默默抽回自己的手,这一个“又”字用的是多么精辟,半个月以来,他跟对面这个人就“偶遇”了整整十五次,可不是“又”么。 “我正要去‘云岙·薇’餐厅用餐,澄澄你是要去那里做兼职对吧?甚好甚好,我们刚好顺路,不如就一起走吧!”战琰脸皮厚厚地道。 君海澄忍不住嘴角抽搐,浅粉色的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不过看到战琰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要打要骂总之就要跟定你的神情,最终还是扭过头,你爱咋地就咋地吧,反正浪费金钱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又不是我。 “薇”是一家高级餐厅的名字,它和“菊”、“芙”、“莲”、“芍”、“藤”、“茉”都是云岙公司名下最有名气的七家餐厅,君海澄平日里主要就是在“薇”做兼职,因为的“薇”的装饰风格是复古典雅的,经常会请一些人来演奏古乐曲,增加渲染餐厅的气氛,甚至有不少娱乐圈的明星们,都在这里出演过。 君海澄端坐在琴台之后,眉间清冷,他所在的表演台周围是有围栏、屏风围起来的,夹杂着一些茂盛苍翠的花草树木,沉静半响,手一动,开始抚琴。 弹的是梅花三弄。 优美流畅的旋律,典雅明快的形式,一抹一挑,一拂一轮,一摘一锁,十指如莲花般绽放,弹奏出悦耳动听的曲音,仿佛能让人看到梅花在寒风中迎风摇曳,傲雪怒放的神态,体会到它清逸高洁、坚毅不屈的精神。 餐厅里的客人听得如痴如醉,一个个神情迷离,陷入了那如诗如画的境界里,不消说,等演奏者演奏完了,出手的赏钱肯定不会少到哪里去。 事实上,君海澄在这里出演之后,每天晚上赚的钱就没有少过五十个金币,比他原本设定好的收入高出一大截,能上“薇”来用餐的人都不会缺钱,能给他们带来一场具有真正艺术感染力的听觉盛宴,他们当然不会吝啬于几个钱。 “薇”的管理者曹溪笑得见牙不见眼,一口大白牙亮刷刷的在空气里招摇来去,曹经理快乐坏了,自从君海澄来了之后,“薇”的生意就好得不得了,基本上听过他演奏的人都会一来再来,只求能够一聆仙音。来的人多了,“薇”的营业额自然就一涨再涨,看来到年终的时候,自己将会得到一个又大又结实的红包了!没准这一次能把娶媳妇的钱都挣回来了!曹经理爽歪歪! “曹经理,”趁着中途休场的时间,一位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走过来,问道,“曹经理,请问刚才弹琴的人是谁?我能见一见他吗?我是飞星娱乐公司的经纪人,想和他商议一下,有没有进娱乐圈发展的意愿。” 哟,又一个来挖角的! 曹溪不大痛快,不过脸上还是带着标准的职业性的笑容,“抱歉,我们的古乐演奏者已经表明过态度了,他只是想在餐厅里打打零工,充实充实生活,并没有任何想进娱乐圈的意愿。” 高飞皱了皱眉头,好不容易发现一个好苗子,难道就要这样放弃吗?混迹娱乐圈许多年,他从来都没有遇见过能够将古乐曲的空灵韵味,演绎得如此完美,如此让人惊艳的人,他相信,就算这个人长得很丑,丑得不能见人,只要他有这样的琴艺,能够弹奏出这样牵动人的心弦的曲子,在他高飞的运作下,一样能够大红大紫。在这年头,娱乐圈里脸长得好看的人一抓一大把,但真正有本事的人就比较少了,大多都是在靠着一张脸吃饭,高飞对那种人的前途并不看好。 “曹经理,能不能代我转告一下?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他想改变主意的话,可以随时用通讯仪联系我。”高飞还是不大想放弃。 曹溪微笑道:“好的,请放心。” 高飞继续回去听曲,心里发誓,一定要把人挖到手里来! 他当然知道“薇”的背景,所以他是不会乱来的,想要强硬地从战亲王手中抢人,这绝对是一个自找死路的念头,不过,如果那个人是自愿跟他走的呢?一切就不同了,即使是亲王,也不能阻止一个自由人去追寻他的星梦的吧? 曹溪瞄了瞄手中的名片,飞星娱乐公司金牌经纪人?唉,可惜了,想来你是无缘再见天日的了。曹溪一边摇头叹气可惜着,一边毫不犹豫地将那张小纸片扔进了垃圾桶,合上桶盖,继续笑眯眯地陶醉,诶呀,君少爷的琴就是好听啊! “曹经理。”又一位气质不凡的贵族走了过来。 曹溪一脸荣幸,态度尊敬而不谄媚,“啊,是您啊,马克先生,您好!” “我本人非常欣赏古乐,我儿子小马克也很喜欢古乐曲,我想问一下,那一位古乐演奏者有没有兴趣到马克家来当家庭音乐教师?我可以提供优渥的条件,或许你可以代为转告一下,我亲自和他谈一谈。” 过分哟,你们挖角还真是挖上瘾了! 曹溪又把刚才应付高飞的话说了一遍,最后加上一句,“当然,我会把您的意思转告给他的,如果他有兴趣,我会通知您的。” 马克先生也满意地回去了,至少没有彻底拒绝不是? 曹溪依旧一脸笑眯眯,哦,他刚才说了什么了?他刚才什么也没说是不是?唉,人老了呀,有时候记性就是不好,他也没办法是不是? 接下来,曹溪又打发走了几拨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挖角的人,什么名片什么联系电话的,通通都进了垃圾桶里,然后曹溪的通讯仪里收到了一条短信,来人名字显示:最大DOSS。内容是:干得不错!然后曹经理的嘴巴直接歪到耳后根去了,他想,这回自己的奖金绝对绝对可以拿到手软了! 不过BOSS大人的醋也太大了点,一开始的时候,为了君少爷,他可是打算把“薇”整个儿清场了,不让任何一个“居心叵测”的人进来的啊!幸好后来改了,只是把演奏的地方围了起来,不露一个空隙,不然,他老曹别说拿奖金了,没准儿都失业啃老本去了!呜呜! 坐在离君海澄最近的包厢里,战琰撑在椅子上,盯着君海澄优美的身影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心里美滋滋的,对于自己的做法,他毫无畏惧毫不羞愧。这可是他的澄澄,他想要珍藏呵护的宝贝,其他人想要觊觎?嗯哼哼……谁敢伸爪子他就剁了谁!反正他都横行霸道那么多年了,更横行霸道一点又有什么不可? 为了保持私密性,包厢之间的墙壁所用的材料,都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隔绝精神力的探究的,尤其是现在战琰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君海澄身上,因此他也就没有发现,在他的左边第二间包厢,右边第五间包厢,有两拨人也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君海澄。 左边的包厢。 慕玺泪甩了甩鱼尾,轻飘飘地道:“战光棍的眼光不错。” 何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好了,好到他都忍不住怀疑,战光棍配得上人家吗?自家其实还有一个侄子,看着与人家年龄正相当,不如便宜了慕秋白? 偷偷溜出皇宫的战谦也忍不住点头,这个叫君海澄的少年真的非常不错,容貌绝佳,精神力的天赋又高,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神十分清澈,从他的琴音中也可以听得出来,这人的心怀必定是干净纯粹的。 为什么纳索魔最尊贵的夫夫会偷偷溜出宫来,跑到餐厅里来偷窥呢? 原因是这样的:皇帝夫夫联手给自家皇弟搞了一个“元帅征婚”事件,结果当事人一点都不配合,新闻部长辛辛苦苦收集起来的几大车库的资料都无用武之地,战谦和慕玺泪大致敲定的几位候选人,他战琰大爷的一个也没去瞧过,到最后,战谦也没办法了,只能暂时把事情压下来,只说,皇弟还没有遇上对的人。 战谦忧心忡忡,以为战琰是要一个人孤独终老一辈子了,可是,皇帝夫夫却又察觉到一件怪事,这位懒得人神共怒的爷,一向是把自己的产业交给手下人来打理的,最近怎么那么勤快,每天都往一家小餐厅里赶?联系到之前战某人的失常之处,慕玺泪一查,得,原来是战光棍,居然有心上人了! 知道这个消息时,皇帝夫夫的表情是这样的:(#‵′)凸! 我们在这边急急忙忙给你物色老婆,你丫的早就找好了居然屁也不放一个! 然后好奇心发作,到底是什么人才能收服战琰这种变态呢?不会又是一个变态吧?不是有一句话说,唯有变态才能懂得变态的世界么。 于是,夫夫两个就偷跑出来看未来的弟媳了。 闭目聆听了一会儿,慕玺泪忽然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张开眼睛,“我瞅着,目前还是战光棍一头热呢,人家可还没有看上他,哼,我就说么,战琰这种一会儿晴一会儿阴的变态性格,谁看得上他?这下子,有他苦头吃了。” 战谦想想自家高傲的弟弟那张狗腿兮兮的脸,不由笑了,以前他总感叹着,阿琰就像一阵狂野不羁的风,也不知什么人才能束缚得住,如今,这个人总算是出现了。战谦调查过君海澄的身世,虽然不清楚他当初为什么会被抛弃,是什么人,但后来他的成长经历都一目了然,清清白白的,唯一有点麻烦的是,他的养父是唐冰兰,不过这也不算什么,谁会永远停留在过去呢?唐冰兰和战家的那些摩擦,总会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被遗忘的。 战谦对这个温雅少年的品格是相信的,相信他,可以给阿琰带来幸福。 右边的包厢。 许久没有出现过的魏易林正紧紧地盯着抚琴中的君海澄,那眼神,仿佛可以直接把人的衣服脱光,让人的身体没有一点遮掩的,赤裸裸地出现在他面前。 “呵,君海澄啊,你真的是越来越让人心动了,让人恨不得……将你咬碎了,一口一口的吞下肚子里去。”魏易林下意识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 匍匐在他脚边的菲罗斯,听到这阴沉沉的声音,身体下意识地颤抖了一下,跟从前相比,他的脸色苍白憔悴了许多,显然过的不是很好。 自从魏易林在飞船上见了君海澄之后,就仿佛着了魔似的,一心想着要把人弄到手,原本是想在圣华学院里动手的,可是主仆两个都没有想到,君海澄居然被测出A级的精神力,发展潜力巨大,这种被学校重点关注的学生当然不能和那些不被关注,可以随意欺负的学生相比,如果魏易林想下手,绝对会被圣华开除的。你一个没有势力、作恶多端、名声难听得要死的学生,圣华早就不想要了,正等着抓你的错处呢!因此,魏易林也不敢乱来。 现在魏家唯一一位还会保护他的长辈发话了,如果他被圣华开除了,那么他将不会继续为他保驾护航,就算魏家要将他逐出家门,剥夺他的姓氏,他也不再管,生活费之类的也不会再有,魏易林记住这一点,当然不敢闹得太过分。 可是他对君海澄实在是太垂涎了,在学校里找不到机会,到校外就可以了吧?可是君海澄偏偏是属于比较宅的那一种,图书馆、课室、宿舍三点一线,维洛斯家的阿希梅又经常和他走在一起,魏易林只有苦等,直到最近,君海澄在“薇”餐厅这里找了一个兼职,出校的机会才多了起来。 “菲罗斯。”魏易林踢了踢跪在脚边的人,他心里对这个根本办不了事的奴隶厌恶至极,可是如今他手下无人可用,只好继续把菲罗斯留在身边。 菲罗斯的声音带了一丝隐隐的恐惧,“是,我的主人。”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去把人给我带上来,如果还不成功……上次那位王老板对你的服侍很满意,刘少爷也会欢迎你再去爬上他的床的。” 菲罗斯僵住,脸色灰白。 十指轻敛,收琴起身,君海澄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准备离开了,客人给的小费、赏钱,曹经理会收起来然后和工资一起打入他的晶卡里,不用他太过费心。 从餐厅后门走出,君海澄刚刚走出几步,背后就传来一声令人十分不舒服的轻喊:“君少爷,请留步。”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君海澄回过头来一看,哦,原来又是你,菲罗斯。 想来刚才他在弹琴时,所感受到的几股特别强烈的视线,其中一股极其灰暗的夹带着无数恶意的视线,就是那一位有过一面之缘的魏易林的了。 菲罗斯眼底全是怨恨,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人!魏易林那个死疯子,就是因为得不到这个人,转过来折磨自己!搞得自己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想要逃离魏易林的身边,却已经逃不掉了!都是这个人害的! 菲罗斯努力压抑自己心中的仇恨,用正常的语气道:“我的主人想邀请你前去他的包厢一下,他非常欣赏你的音乐。”说到最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面目扭曲,口气阴狠地道,“这里可是帝都,魏家的大本营就在这里,你识趣些,不然别想安然无事地在帝都呆下去!” 君海澄轻轻揉了揉鼻梁,呵,从前现在,这对主仆耍的把戏还是一样,没有一点新意,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没兴趣。”转身就走。 “慢着!你敢!”菲罗斯气急,一时脑子发热,忘记这个人有着A级精神力的事,追上来就要动手。 君海澄冷声道:“这里是‘薇’餐厅,我是‘薇’餐厅的员工,你确定要在这里动手吗?”原本还想留着给豆子哥的,不过如果菲罗斯太得寸进尺了,就不需要在忍耐了,一只苍蝇总是在你眼前晃来晃去,不拍死还等什么? 菲罗斯一滞,他当然知道“薇”餐厅的背景,不需要知道太多,只需要清楚那绝对不是他惹得起的就是了,可是!他能有什么办法吗?不把君海澄带回去,他绝对会被那些人渣在床上活活玩死的!直到现在,他身上还到处都是那些恐怖恶心的伤疤!一次次的提醒他,他是怎么像一条狗似的,被那些人玩弄! 先应付魏易林再说吧!如果魏易林因为这件事没了性命,让他能够顺利逃走掉,也挺好!菲罗斯咬着牙再次扑了上去,死吧!让你也尝尝我所受的痛苦! 一道腿影横空而来,将菲罗斯整个踹飞,狠狠地撞到墙上! “咔哒!”两声清脆的骨头断裂的声音传来,鲜血四溅。 菲罗斯整个人昏死过去了。 战琰眸光深沉,看向菲罗斯的眼神跟看一个死人没有什么两样,这个无耻之人,刚才他的脏手差点碰到了澄澄……视线落在菲罗斯的双臂上,腿骨断了,手臂还没断呢!直接走过去,一脚踩下! “咔哒!”“咔哒!” 昏死中的菲罗斯身体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 战琰抬起脚,对着菲罗斯的胸腔踩了下去,相信只要被那一只高帮靴子踩中,菲罗斯不死也半残废了。 “战琰。” 战琰的动作一顿,惊喜地看着君海澄,也不管生死不明的菲罗斯了,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澄澄,你终于又叫我的名字了!” 时隔多年,澄澄又叫他的名字了!虽然是“战琰”而不是“阿琰”,但是,至少比无视他或者是冷冰冰的“战元帅”什么的好得多了呀! 战元帅只觉得心花朵朵开,一直开到天边去了! 34.无题 战琰一脸幸福爆棚。 君海澄则是一脸华丽丽的黑线。 头顶上飘着无数个问号,他有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吗?有吗? 想不明白,就不需要再想了,君海澄淡淡瞥了一眼各种凄凄惨惨戚戚的菲罗斯,直接转身走人,没死成,残了,也好,留着给豆生吧,这些年来,豆子哥一直都没有忘记过寻找菲罗斯报仇。 如今豆生也在一家口碑不错的学校里读书,读的是商业系,快毕业了,他跟君海澄说过,他将来想要努力挣钱,目标有三:一、养活他的爸爸王辉,让他老爸过上富贵安乐的日子;二、赚钱娶冬鱼,冬鱼大叔倒非常想出这份聘礼,不过豆子哥坚持认为,还是把人娶回来比较有安全感和成就感,即使日后冬鱼大叔打坏主意想出轨了,上面还有一位公公盯着他;三、找菲罗斯复仇,他没有成为精神师或者战斗师的天赋,不能亲自找菲罗斯报仇,不过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他就用钱活活地砸死菲罗斯!效果也是一样! 战琰正晕陶陶的想要跟上去继续套近乎,忽然身形一顿,目光一凝,眼底飞快掠过一丝血红色的光,看向一个墙壁间的转角,那里露出一小片衣角。双臂一展,如黑色闪电般窜出,出手擒住人脖子,一拳狠狠地砸在那个下意识反抗的人腹部,再回到原地,从开始到结束,干净利落,整套动作不超过两秒钟。 “居然藏了一只死老鼠。” 魏易林一边呕胆汁,一边惊恐大叫:“我不是老鼠,我是人!别杀我!” “是你……”战琰显然认出了魏易林,忍不住嫌恶地道,“是你的话,那还真是我认错了,你不是老鼠,你哪里比得上畜生呢!” 想到魏易林的生活作风,战琰的脸色渐渐阴沉下来,他想他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魏易林,这个在帝都臭名昭着的花花公子,居然敢在他的地盘,动他的人,呵!是不知道死字该怎么写了吧? 感受到战琰身上越来越阴冷的杀意,魏易林忍不住汗如雨下,神色苍白如死,他当然知道“薇”餐厅的身后站着纳索魔唯一的一位亲王,位高权重的军部大元帅,可是他并不认为,战琰会有时间来理会这种小事。只不过是一个卑贱的平民员工而已,还不是正式的员工,和他玩一下又怎么样?在帝都,暗地里,这种事情多的去了,他们这群公子哥都快习以为常了。而且,怎么说他也是九大家族中的人,难道还会有人会为了一个平民来为难一位尊贵的贵族吗?正是基于这种心理,魏易林才会毫不忌惮地命令菲罗斯动手。 可是,为什么这位大人会出现在这里,看上去和君海澄还关系匪浅的模样?! 该死的菲罗斯,为什么会漏了这样重要的情报?!想害死他吗?!! 魏易林咬了咬牙,小心而谄媚地道:“大人,非常对不起,是我有眼无珠,没想到您也看上了他,不过您放心,我对他是绝对不会再起什么心思的,您能够看上他,那是他的荣幸,那……我就不打扰您了。” 魏易林心中憋屈难受之极,快要吃到嘴的鸭子,竟然就这么飞了!可是他脸上却不敢有丝毫不满,他知道,这个将他平日的傲气踩进泥土里的人如果想要弄死他,真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容易。 要是被魏家知道他得罪了战琰,想必那位长辈绝对不会再保他。 战琰冰冷冷地哼了一声,“那你在我这里闹事,就这么算了?我现在很不高兴,你说,应该怎么办?” 魏易林微微一颤,旋即低下头,脑筋急速飞转,慢慢地道:“大人,我并不敢在您这里闹事,这事都是我那个不长眼的奴隶在搞鬼,是他自作主张,这个该死的奴隶!原本我是见他可怜才收留他,没想到好心没好报,他居然胆大包天冒犯了大人您!实在是可恨!请大人您任意处置他吧!处死他也没关系!当然了……”魏易林自以为猜对心思,有些银秽地低笑道,“其实大人,您别看他长得高壮了点,不过滋味不错,而且可以在床上任意折腾,也不用担心会坏,是一个很好的玩具,您想好好‘惩罚’一下他也是可以的……” 君海澄环胸抱着双手,听着听着不由的笑了起来,这对主仆还真是一对极品,一个个也够贱了,菲罗斯晕过去了,还真是可惜,如果让他听到魏易林的话,表情一定会非常好看。 君海澄没有一点同情心的想,啊,同情心,对于菲罗斯和魏易林这种人来说,同情心是最多余的,你可以省点力气多吸收一下空气中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氧气。 战琰被恶心得够呛,一脸便秘的表情,看看不远处干净秀美的君海澄,天!可千万别污染了他家澄澄的耳朵! 于是下一秒钟,魏易林也步了菲罗斯的后尘,被一脚踹飞!而且飞得更高,撞得更狠,骨头断的更多,叫得更惨烈。 战琰对魏易林的厌恶更甚于菲罗斯,直接走上去,就想让他重新回娘胎再造算了,反正活着也是造孽,至于杀了他会不会引起魏家的不满什么的,战琰讽刺一笑,有不满,可以,到他面前来提吧! 躲在暗处屏气凝神,悄悄偷窥的皇帝夫夫,见到这一幕,心情各异。慕玺泪是再次讶然君海澄的重要性,战光棍好像真的栽下去的样子! 而战谦则是预估着魏易林死后会产生的影响,毕竟这个人虽然是个渣,奈何他托生了一个好人家,不管魏家人怎么厌恶他,毕竟他还是姓魏,如果不经法庭审理就地格杀了,为了脸面,魏家也不会就这么轻易揭过去的。战谦几乎可以想象,明天他的案桌上,将会摆满用弯弯绕绕的文字指责阿琰太过任性妄为、无视法纪的文件了。阿琰也真是的,这种事背地里做就好了嘛,这样光明正大地做给别人看,不是明目张胆地拉仇恨值吗? 所以说这年头,弟弟比儿子更难养…… 战谦没有想过要出去阻止什么的,他了解自己的弟弟,阿琰一旦想要一个人死,那个人几乎就是死定了,就算老陛下从棺材里跳出来大声喊“停”也没用。 眼看魏渣渣就要跟明天的太阳告别了,君海澄低目敛眉,低叹一声,轻声道:“战元帅,这样的惩罚已经够了,任由他自生自灭吧!” 战琰一滞,心里泪流满面,为什么又是“战元帅”? “澄澄,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像魏易林这种人,放他一命,绝对不会换来他对你的感激流涕,也别指望他从此改好,他只会怀恨在心,日后你要是落魄了,第一个跳出来使坏的就是他。 “没有关系,草再怎么生长,还不是被人踩在脚下。” 君海澄当然知道,他也不是起了什么恻隐之心,只是忽然觉得,让魏易林就这么死了实在是便宜他了,再者,他死了,事情闹大了,战琰没有什么事,但作为事件引发主因的他,势必会因此走入众人的视线中,那就不是他想要的了。 战琰摸摸下巴,草再怎么生长,还不是被人踩在脚下?呵呵,好张狂的话语, 好有气势的澄澄啊,不过他喜欢! 乐颠颠的给修发了一条信息,让他带人过来处理这件事,然后找几个人盯着魏易林,确保魏易林这棵野草没有重新发芽的机会了,才欢欢喜喜的追上已经走远的君海澄,喊道:“澄澄,澄澄!等等我啊澄澄!” 战谦和慕玺泪走出来,看着远去的两个人,嗯,背影非常和谐。 慕玺泪感叹道:“真没想到,居然有人能够左右战琰那个变态的做法。” 哥哥觉得自己有义务为弟弟辩解两句:“其实阿琰还是很乖的。” 慕玺泪嗤之以鼻,乖?这个字跟战琰有半毛线的关系? 哥哥只能干笑,怎么不乖呢?人家君海澄说的话,他不是听了嘛! 这边看完戏,皇帝夫夫就回宫了,虽然很想继续跟上去瞧热闹,毕竟看一向不可一世的战琰连连不断地吃瘪,实在是太有趣了!可是,他们的身份太过敏感,这次偷溜出来,身边也没有跟多少人,要是在外面逗留过久,难保不会发生意外,要是出了事,留在皇宫里的赵鸣会哭死给他们看的。 那边,战琰和君海澄不得不说的故事还在继续。 “战元帅,你日理万机,就别再浪费时间跟着我了行不行?” “没事,我把事情都做了,其他人做什么?澄澄,叫我阿琰。” “战元帅,我现在要回学校,你跟着我,我会很苦恼。” “没事,我不会让别人发现的,那我可以跟着你了吗?澄澄,叫我阿琰。” 以上类似的对话重复N次。 君海澄哭笑不得,最后只能妥协,“好吧,阿琰。” 战琰眼睛爆亮,一脸“天蓝云白而飞翔中的我是如此甜蜜”的表情。 君海澄轻吐一口气,缓缓地道:“我现在要回圣华。” 战琰乖乖点点头。 “所以你也先回去好吗?”出去逛了一圈,带了一个元帅回来,很吓人的诶。 战琰撇撇嘴,当然不大乐意,不过脑筋一转,追老婆么,要讲究松弛有度,黏的太紧了,万一澄澄对他产生审美疲劳了怎么办?好吧,还是要一步一步来,而且今天已经有了很大进展,澄澄又叫他阿琰了耶!飘两下~~ 战琰还是依依不舍地走了。 君海澄一想起一个高高帅帅的大男人,愣是做出一副凄凄哀哀的深闺怨妇的表情,就有点不寒而颤的感觉,抖了两抖,摇摇头,回学校宿舍去了。 阿希梅依然是坐在客厅里看书,不过不同的是,许久了,他的书本都没有翻过一页,整个人如一尊洁白沉静的象牙雕塑,陷入沉思之中。 听到开门声,他放在书本上的手,尾指轻轻地动了动。 “阿希梅。”君海澄微笑着和他打招呼。 阿希梅看着他出水芙蓉一样清美的笑容,点了点头,他从来就是沉默寡言的,因为太过沉默,他没少被人说闲话,说他是哑巴什么的。 不过君海澄从不觉得阿希梅有什么需要改正的地方,沉默有错吗?这天底下,有人喜欢白,就有人喜欢黑,有人喜欢聚,就有人喜欢散,有人喜欢花开满天,就有人喜欢落红成阵,有人喜欢滔滔不绝地说话,就有人喜欢三个月都说不出一句话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只要不碍着别人,就可以了。 正想回房间歇歇,阿希梅忽然叫住了他,“海澄。” “唔?”君海澄转过头,明亮澄澈的眼神清楚地传达出他的疑问。 阿希梅顿了顿,开口问道:“你……”还没说完,他手腕上的通讯仪就响了起来,看了看来人的名字显示,阿希梅最终还是没有把话问出口。 君海澄也没追问,浅笑一下,走回房间里,关上门。 阿希梅应该只是想问一下他工作的怎么样吧。 看着那扇关上的门,阿希梅打开通讯仪,里面登时传来一道洋溢着盈盈笑意的声音,让人不由自主地跟着快乐起来,“阿希梅哥哥!我是秋瓷!” 阿希梅没有说话。 通讯仪那边的慕秋瓷也了解阿希梅的性格,见他没有回应,也没有情绪低落,依旧兴致勃勃地道:“阿希梅哥哥,我哥在么?” “不在。”实际上,慕秋白很少住在宿舍里。 “什么?又不在?哎呀,不管他了,”慕秋瓷抱着通讯仪,甩甩尾巴,开开心心地道:“对了,阿希梅哥哥,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阿希梅忍不住微微勾起嘴角,对于好友慕秋白的这个宝贝人鱼弟弟,他心里也是很疼爱的,虽然没有说出来,不过他早已把慕秋瓷当成了自己的弟弟。 “之前元帅大人不是要征婚吗?家里的老头子不经我同意,居然偷偷地把我的名字报上去了……”说到这里,慕秋瓷故意停顿了一下,听见那边还是没有什么动静,不禁有些失望,有些委屈,阿希梅哥哥他,都不在意的吗? 正在别扭难受,阿希梅坚定的声音传了过来,“如果你不愿意,我帮你。” 慕秋瓷一愣,掰着手指头数了数,一、二、三、四……九,九个字耶,阿希梅哥哥一句话对他说了九个字耶!当然字数还是小事,最重要的是,在阿希梅看不见的地方,慕秋瓷脸上全是明媚的笑容,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心上人正在关心他啊!虽然他知道,这种关心只是基于兄弟间的关心,没有丝毫的暧昧,但是他们现在还小呀,他们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去慢慢地培养感情。 人鱼脸红红,害羞地道:“现在已经没事啦!我小叔叔将老头子叫去皇宫里臭骂了一顿,然后告诉我说,叫我不用担心,元帅大人好像有意中人了。” 阿希梅有一瞬间呼吸停止,回想起自己偶然间看到的那个画面,下意识地看向君海澄的房门,宿舍的隔音装备非常先进,也能很好地隔绝精神力的探测,就算里面爆炸了,外边也未必听得见响声,阿希梅当然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秋瓷。” 慕秋瓷脸上的热度还没褪下去,温度又上升了,“嗯,怎么了,阿希梅哥哥?” 阿希梅想了想,“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慕秋瓷揪揪头发,“啊,哪个人?什么哪个人?哦,哦,我明白了,元帅大人的意中人吗?不知道,不过能够被元帅大人看上的,一定是一位很优秀很特别的人吧?不然怎么配得上元帅大人呢?” 他不想嫁给元帅大人,是因为他有了喜欢的人,并不意味着元帅大人的条件很差,事实上,战琰一直都是很多未婚人鱼心目中的钻石王老五,有钱,有权,有貌,有能力,虽然性格有一点点瑕疵,可是人无完人呀!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还有华丽高贵的克里琴斯大人,可爱能干的唐祈大人,冷漠酷帅的修大人,斯文博学的公孙夙大人,这都是“人鱼最想嫁给的男人”排行榜上,排在最前面的赫赫有名的最佳夫婿人选啊!可惜,这几位都表现出一副“事业未成,何以家为”的模样,平常男人都恨不得把时间都花在讨好人鱼身上,然后好抱得美人归,结婚生娃娃,他们却对人鱼送上门的殷勤都不感兴趣,难道他们都喜欢男人吗? 慕秋瓷在心底里暗自嘀咕。 在阿希梅的沉默中,慕秋瓷又说了几句话,然后就挂掉电话了,人鱼有些疑惑地想,怎么感觉,阿希梅哥哥的心情好像有些不太好的样子?是他的错觉吗?因为阿希梅的情绪波动一向很小的,就连当初,他的父亲,也就是克里琴斯的叔叔,做错了事,勾结外人来暗杀克里琴斯,最后事败被捕,他从维洛斯家族第二顺位继承人沦落到一个不尴不尬的地步的时候,也没有多大的伤心难过。 他依旧是沉默着,做着他该做的事情,好像天崩了地裂了,都不会引起他剧烈的情绪反应,当时慕秋瓷还成天紧张兮兮的,饭也吃不饱觉也睡不好,就怕他会想不开,想去安慰安慰,结果看到那张平静的脸,他就深深忧郁了,出了事情到底是他还是自己呀? 所以敏感地感觉到阿希梅陡然低落的情绪时,慕秋瓷才会那么怀疑不确定,应该是他的错觉吧?啊哈哈,今天也没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呀! 阿希梅也不知怎么了,听到元帅大人有心上人时,他第一个反应就是,那个人是君海澄,没有任何疑问,他就确定了,那个人就是住在他隔壁的朝夕相处的舍友。如果是普通贵族,肯定会嗤笑,那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平民,怎么会得到高高在上的元帅的青眼呢?可是阿希梅却知道,那个他,无论是谁喜欢上他,都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喜欢上你,是一件多么自然的事啊,澄澄。” 战琰一页一页的翻着手中的相册,里面全是君海澄的照片,有笑若春风的君海澄,有微蹙眉头的君海澄,有淡然优雅的君海澄……都是变态的战元帅在这些天偷偷拍下来的,君海澄当然有所察觉,不过对于战琰的行为,他表示已经无力吐槽了,他爱怎么去就怎么去吧! 战琰深深地看着手中的照片,那是君海澄抚琴时拍的,双手轻拂如风吹过荷枝时的那一瞬间的婉转,美得不可思议。 盯着那双幽黑温润的眼睛,战琰将照片举到自己唇边,轻轻印上一个吻。 你是我的,澄澄。 你只能是我的,澄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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