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穷追不舍 上——秋寒不是寒
秋寒不是寒  发于:2014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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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不同的身份,步步接近点点沦陷。 不同的高度,林小攻咬牙决定超越季小受。 两个天才,究竟能擦出怎样的火花? 这个年代,连爬床都要打一架。 林惊宇:想要我告诉你吗?走,咱们到床上好好说去! 季沫:滚! 林惊宇眨眼:是滚床单的滚吗? 季沫:…… 淡定的季沫,婆妈又爱炸毛吐槽的林惊宇,各种狗血漫天洒~姑娘们,慎入呦~ 第一章:莫名其妙的重生 “还有个太阳~比那个更美~啊我的太阳~那就是你~” 女高音突兀的在耳边响起,震的季末起床气爆发,怒气冲天的按下手机上的闹钟,接着睡。 “叮咚——” “叮咚——” 见没有人开门,林惊宇恶劣的拍门:“卧槽!季沫你别给老子耍少爷脾气!赶紧起来上学!” 一大早被老妈催着喊这个突然转学来一高的季沫,林惊宇脾气能好到哪儿去,况且他又不是什么善茬,早就看这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不顺眼了,可是连老爹都耳提面命的让自己和季沫打好关系。 “季沫!卧槽!快迟到了!”林惊宇看看手上的表,时针已经指想七与八的中间,今天可是开学第一天,顾不得季沫昨天恶狠狠的警告自己不准进屋,迅速从鞋架下拿出钥匙把门打开。 季沫不住主卧,林惊宇绕了一圈才在次卧里找到睡的正香的季沫,拉着睡眼朦胧的季沫给他刷牙洗脸,一直到楼下季沫还是朦朦胧胧的没睁眼。 怎么有种保姆的感觉?林惊宇默默吐槽,把睡歪的季沫扶了扶,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好心对待季沫了。 林惊宇快要拜倒在他的睡功之下了,折腾这么久季沫居然还不醒,而且……睡的还挺香?! 在他脸前晃晃手指,也不管季沫看没看见,林惊宇试探的问:“你是谁?” 季末迷糊之中感觉有人折腾自己,但是连着三天不休不眠的工作,精神早已经超出负荷了,于是任由自己婆妈的兄弟折腾去了。现在竟然有人问自己是谁? 季末眯眼扫了林惊宇一眼,脑中条件反射的回答:“季末……” 有气无力的样子真让林惊宇以为他快要挂了。又扶正歪在一边的季沫,心中感慨这小白脸咋长的恁妖孽。还好没有神经,万一季沫出了什么幺蛾子第一个揍自己的肯定是老妈! 公交车“叭叭”一路叫着来了,把人扶上车,林惊宇总算松了一口气,泄愤似的掐了季沫的小脸,手感真tnnd好!滑嫩嫩的简直不像是男生的脸! 睡梦中的季末皱了一下眉头,哪个胆大包天的敢掐自己的脸?! 林惊宇再一定神看这个小白脸,就刚好对上了他怒气腾腾的眼。 嘿呦,这小子的眼还挺大的,娘们唧唧的样子到底是什么来头能让老妈老爹威胁自己照顾他? 对上这个少年,季末眨眨眼睛,再扫了一眼周围。 满车的学生还有上班族。 “这是在哪儿?”季末皱眉,连着赶了三天的策划,怎么突然从公寓楼跑到公交车上来了?方湛呢? 就知道会这样问,林惊宇从鼻子里哼哼出来一句:“在车上。” 揉揉眉心,季末猛然发现自己常年打字磨出茧子的手腕光滑如新,再一扯衣服,白色衬衫皱巴巴的贴在身上,估计是睡觉时压的。两条细细的腿穿着灰黑色水磨牛仔裤,完全的学生打扮让飘荡社会十五年的季末慌了神。 “我是谁!” 林惊宇和满车人用神经病的目光看着这个小帅哥。 季末难得的脸红,干咳一声:“没事,没事。” 林惊宇不敢摸这个小魔王的头,只能试探的问:“你刚才不还好好的吗?怎么突然神经病突发了?” 季末定下心来,暗自打量周围的环境。 满车的学生穿的花花绿绿的,提着双肩背包不停抱怨学校怎么开学这么早,又要见到灭绝师太了云云…… 车上的大人提着公文包男人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严肃的好像马上就要上战场似的,女人的头发烫了烫,恶俗的波浪卷还稍微染黄,口红抹的像刚喝了血的白骨精。学生的头发很简单,男生大多数是平头刺儿头,偶尔有几个稍微长一点的染的红红蓝蓝像是金刚鹦鹉,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学生。 旁边坐着的这个少年还好,长的有点小帅,近距离仔细看他的皮肤还稍微泛着点小麦色,浓眉大眼,碎发不过眉耳。虽然一脸不耐烦但还是没有吭气。 车上的女生就简简单单的齐刘海马尾辫,还有剪学生头的。 季末打量了一路子,还发现这个公交车是属于哪种已经淘汰了的老式旧公交,连椅子都还是泛白的红色塑料椅。 这个小少爷今儿个这是怎么了?昨天不还拽的跟二五八万的大爷样,今天就美少女变身成兔子了? 一路沉默,季末在没弄清情况下紧跟在林惊宇的后面,一直到班里。 “大哥——小的想死你了!”林惊宇一进门就被一个人扑了满怀,嫌弃的把人推开,林惊宇如鱼得水般在一群死党面前喷开了。 季末手足无措的挑了一个靠后的空位坐下,把双肩背包塞进抽屉里发呆。 这是什么地方?我又是谁?现在什么年代?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策划究竟挽回公司的信誉没有?方湛呢?那个泄露公司策划书的内贼抓住了吗? 一连串的问题砸下来,压的季末喘不过气来。 “新来的那小子是什么身份?听说你家老头让你跟在他后面当保姆?”和林惊宇最要好的赵天乐嘴贱的打击林惊宇:“看来市长的儿子也有吃瘪的时候,哈哈哈哈!” 林惊宇踹了这个损友一脚,笑骂:“谁给他当保姆!老子第一眼看见他就不顺眼了!” 为什么这个小子比自己长的还帅?家里貌似比自己家还有钱?可是老爹不可能受贿让一个小屁孩公然插班到一高,还插班到这个只看成绩的一班? 他到底是什么来头林惊宇也不知道,之知道这小白脸就像是空降似的来到了b市,然后老妈老爹就像是看见菩萨一样拎着自己带季沫出去玩。 “疯子来了!”门口突然有人大喊,班里人一听见老班来了,刚才还团在一起交换暑假去哪儿玩了的学生立刻作鸟兽散,各回各位,倾刻间班里静的连根头发丝掉地上都能听见响儿。 被称作“疯子”的老班今年三十四岁,刚来一高任教六年就成了一班班主任,对付闹腾的学生娃有着独家有段,不管男生女生都治的服服贴贴也让他们恨不得的牙根痒痒。 季末从书包里摸出了两个崭新的笔记本,从那上面潦草的字体上总算知道了这个身体主人的原名——季沫。 仅有三点水之差。 “好了,玩了一个暑假你们也休息够了,今年是你们高中时期的最后一年,明年你们就要磨刀霍霍上战场了,话不多说,好好学习,免得我整治你们时你们又发牢骚抱怨。”冯智不是古板的人,幽默诙谐的一通话唬了这群孩子们,接着又给每人发了一本校规校纪,粗略讲了讲就单独把季沫喊去办公室。 “你是插班来的,不要有什么压力,好好学相信你可以紧跟他们的脚步,或者你可以遥遥把他们甩到后面……有什么困难可以讲给我听我这个大叔可以变身知心哥哥……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冯智这个人挺讨厌仗着家里有权有势就期弱凌小的官二代富二代。不过这个季沫看起来挺文静的,不像是哪种仗势欺人的人,可是能让市长动用关系把他插班到自己这儿,冯智还是很好奇这个季沫是什么来头的。 季沫:“……” 我也不知道啊!今天一睁眼就坐到了公交车上,现在连家在哪儿都不知道呢! 冯智:“……” “好吧!你有权不告诉我。”冯智突然觉得这个孩子是块硬骨头,即使用电钻也钻不开的骨头。 “我看你坐在后门,要不要换个位置?嗯……例如靠前一点的位置?” 季沫皱眉,开口道:“不用了。” 这个孩子性格挺冷的。冯智无语,让他回班里去了。 再次回到位置上,季沫发现林惊宇那个拽拽的少年搬到自己旁边坐了。没有怎么理会他,季沫拿起笔开始认真梳理着自己的记忆。 如果真的是重生,那么现在是什么时间?原来的自己还活着吗? 季沫写写画画,把前世仅仅记得的那几件大事给列成一张表。 “今年是什么年?” 林惊宇正猥琐的和前面女生聊天,冷不丁的被季沫的声音吓到,拍拍快跳出胸腔的心脏:“2005,酉鸡。” 季沫点头,继续写着什么。 这个小白脸还真是惜字如金,记得他昨天还颐气指使,指挥着自己干这干那,惹的林惊宇还跟他大吵一架,不过今天醒来气就消了,因为早上季沫萌呆萌呆毫无防备信赖自己的样子把他一肚子火给浇灭了。 好奇的凑过去看看季沫写什么?林惊宇惊叹:“嘿!你的字也真够差的!” 季沫手中的笔一划,在笔记本上留下长长一条黑印。 瞪了一眼这个嘲笑自己字体的少年,季沫从05年开始的大事记换成了优美流畅的英式花体,全部都用英语记的。 林惊宇目瞪口呆的看着季沫从“鸡爪子挠了挠”般的中文换成“小天鹅在旋转”的英文,伸出手指责季沫:“你、你这个不爱国的孩子!” 英文竟然比中文写的还好! 季沫白了他一眼,速把事情记好就合上笔记本,再也不理会林惊宇了。 上辈子的四六级能把人给磨神经,自己不但过了四六级,重生之前连八级也过了,不但是英语,日语也稍微懂一点,但算不上精通。 精英男+单身贵族+帅哥一个的季末上一世混沌了这么久,活到三十二岁身边却只有方湛一人陪伴,连超过三个月的女朋友都没有过,更别提男的了。 怎么就重生了呢?难道是上天让我回来好好追寻一下自己的感情问题? 不知道这辈子会不会找到一个在家做好饭等自己的那个人…… 第二章:相看两相厌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学校大发慈悲的让八点到校,不过过了今天可就没有这种福利了。 “从明天早上开始,六点二十到校。”冯智按住讲桌,锐利的目光扫视着台下的人:“再有一个月就要月考了,你们也不希望十一班超过我们吧!” 听到明天早上要来这么早,台下学生一片狼嚎鬼叫,想到月考这么快,学生们被暑假养出的惰性立刻烟消云散。 谁愿意让十一班压过自己班呢! 下课铃一响,班里的学生只要还清醒着有意识的基本都出去了,剩下把都是在班里会周公补眠的,还有几个小声说话的女生。 季沫还不熟悉这个地方,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林惊宇早就在一干人的前呼后拥下出去了。 原来现在的高中生下课这么爱出去,想当年我上高中的时候,别说出去了,班里的人整天都在拼命学习,生怕被别人超过似的。 后来季沫才知道这个时间是可以去饭堂吃饭的时间……怪不得有半个小时的课间呢! “你是新来的同学?我是班长周素,欢迎你加入这个新的班集体!”一个女生靠近,爽朗的声音在季沫桌边炸开。 正在神游天外的季沫回过神来,打量这个女生。 很普通的马尾辫,周素给人一种青春朝气蓬勃阳光向上的感觉,容貌并不出众,但是看起来很顺眼的样子。 “我是季沫。”季沫没有握周素伸来的手,他不喜欢和女生有过多的接触,这也可能是造成他上一辈子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吧。 周素倒也不介意,笑嘻嘻的说了句“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找我。” 她走后季沫摊开笔记本,上面前半段的文字写的的确乱七八糟,季沫的字时好时坏,他已经习惯了。况且现在用英文记没有那么一目了然,如果不是日语的了口语好,季沫也不介意用日文记,这样更保险。 前世忙于工作,对其他事根本没有多加关注,季沫翻开本子一看,除了比较大的事自己有印象,其他的都模糊的知道有这样一件事。 08年的奥运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12年的世博会,07年冬天的雪灾,08年的汶川大地震,季沫模糊的记得哪里还有泥石流洪涝,可是不记得年代了。 细数下来,自己这个穿越人士并没有什么优势。 股票自己不感兴趣也懒得去感兴趣,一想到股票,季沫回想起貌似哪一年还有金融危机? 自己的记忆真是够模糊的,季沫小小的汗颜一把。 “喂喂喂!中午你去哪里吃饭?” 快上课了,林惊宇跑进班里,手里还抓着一把大白兔牛奶糖。 季沫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糖,心想这少年真是够幼稚的,竟然还吃糖?还是这种哄小孩子的牛奶糖? “回家吃。”季沫惜字如金。 不过……这个身体的家到底在哪里啊! 林惊宇剥开一颗糖扔嘴里嚼着,不情愿的哼哼出来“我妈说让你今天中午去我家吃饭。” 季沫瞥了他一眼,没有多说。明明都让自己去他家吃饭了还要问,这个少年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嗯,这么大还爱吃糖肯定也正常不到哪儿去! 今天这个季沫怎么了?感觉特别安静,这还是那个飞扬跋扈的小霸王吗? 想到昨天季沫还人前笑容满面,转身就狠瞪自己,翻脸比翻书还快,和今天的安静一相比,简直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难道是在陌生环境里感到害怕了?要不要永远为他敞开怀抱?呸呸!小爷为什么要担心他这个魔王! 一上午的课都是各科老师在教育学生高考有多重要,自己教的那一科又有多重要,唠唠叨叨的一节课就那么过去了,休息十分钟继续听下一个老师的荼毒。 林惊宇一下课就跑了出去,他有他的朋友,在外边走廊上不断向赵天乐抹黑季沫。 “他这个人反差太大了!昨天还拽的不可一世,今天温顺的就像只小绵羊!tnnd这个季沫不会又在耍什么花招吧?”前天季沫让自己去给他买西瓜,自己才懒得去呢?直接回家把门摔上玩游戏。后来老妈知道后,亲自提着耳朵去季沫家道歉。 亲自把西瓜给他买回去,他又说突然不想吃了,又想吃苹果了,林惊宇家里正好有一箱子苹果,干脆把苹果搬过去。反正季沫就住他家楼下。结果季沫又想吃山竹,林惊宇干脆的把水果刀往苹果里一插,怒吼:“爱吃不吃!” “或许他在欲擒故纵?”赵天乐摸摸下巴,认真分析。 “去你的欲擒故纵!乱用成语小心咱们语文老师寒心!”想起今天中午还要和季沫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林惊宇恨不得把早饭从胃里送出来。 中午放学后,季沫紧紧跟在林惊宇后面,早上有人给自己刷牙洗脸拉自己去坐车他还是有点印象的,从林惊宇的吐槽中季沫得到了一点有用信息:林惊宇是市长的儿子。林惊宇的家就住在自己家的楼上。 十分钟的车程,坐的季沫昏昏欲睡,现在正是八月末,天上的太阳还的非常毒辣,车窗开的再大也散不尽满车的汗味和烟味。 把季沫的脑袋往上挪了挪,林惊宇一边吐槽这小少爷的头发摸起来挺软一边吐槽他这么能睡肯定是孙悟空二师弟的近亲。 好不容易熬到站,林惊宇拍醒睡的迷迷糊糊的季末,语气不好的说:“喂,小子,到站了!你还想睡到什么时候!” 季沫甩甩昏昏沉沉的头,眯起眼扫向林惊宇:“你刚才喊我什么?” 虽是同龄人,季沫的气势完全变了,就像是睡饱的老虎终于要下山捕捉猎物一样,那锁定不放的桃花眼目光炯炯,带着刚睡醒的慵懒和锋利。 林惊宇古怪的看了季沫一眼,再也不和他正面对视,刚才那一瞬间季沫浑身的满车都是汗味和烟味,场全都变了,从前两天的锋芒毕露,到今天早上的毫无防备呆呆傻傻,再到刚才的内敛而外压。 “看什么看!还不快下车!堵在门口干什么!”后面的大叔推搡着,满口的黄牙在烟味中散发出恶心人的味道。 站在他旁边的林惊宇“不小心”狠踩了一下他穿着拖鞋的脚,然后飞快的拽着季沫下车走了。后面传来大叔骂骂咧咧的声音。 到了楼梯口,林惊宇甩开季沫的手,傲气的上楼。 嘁,谁愿意和你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置气。季沫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上楼去了。 林惊宇的父亲是b市市长,虽说b市不大,好歹也是一市之长,应酬什么的向来都多,所以家里只剩下林妈妈王琳欣热情的招呼季沫这个远房亲戚。 扯起亲戚,林惊宇的爸爸和季沫的爸爸是一个爷爷的堂哥的表亲,平时八杆子打不着,这次季沫赌气离家出走刚好被林逢晔知道,于是连忙招呼季沫在b市落脚,季沫干脆的拿出私房钱把林惊宇楼下那栋空房给买下,靠着林逢晔的裙带关系插班进了一高。 王琳欣热情的做了五菜一汤,因为不知道季沫的口味所以有辣有淡,有荤有素。平时根本就吃不到妈妈亲自做的饭,没想到季沫一来妈妈竟然天天下厨,幸亏季沫坚决不住林家,否则连早餐都落入季沫的虎口了! 林惊宇一边扫荡着桌子上的菜一边磨牙,满满的醋味把桌子上的西湖醋鱼的味道都给掩盖住了。 都是季沫这个臭小子!平时不在家的妈妈竟然会抽空下厨! “季沫啊!不要跟阿姨客气,来来来!多吃一点!这是阿姨拿手的红烧排骨,尝尝味道合不合适!”王琳欣一筷子把排骨夹进季沫碗里几块。 季沫吃下一块碗里的排骨,把骨头扔在桌子上堆成一堆,客观的给予评价:“您这么年轻,叫姐姐还差不多。这红烧排骨味道正合适,火候也非常到家,真不愧是姐姐的拿手好菜!” 身为市长夫人,王琳欣平时没事当然是注重保养的,哪个女人不爱美?那个女人会觉得自己不美?被季沫这么一说,王琳欣高兴的合不拢嘴:“真是个乖孩子,要是我们家林林有你一半听话就让我省心多了!” 说着,她又夹了几样菜给季沫。 林惊宇一口老血喷出:“妈!到底谁是你儿子啊!” 季沫打心底的不想喊这个女人阿姨,有着三十二的灵魂,去喊一个快四十的女人阿姨,想想都觉得别扭。 王琳欣瞪了自己儿子一眼:“都说了多少遍了,你是从路边捡来的!” 季沫险些把嘴里的紫菜蛋花汤给喷出来。 在路边捡来的?怎么每个妈妈都这么哄小孩的?想到曾经一问母亲,她总是笑着说自己是在路边垃圾堆旁边捡来的,为此他还伤心好久呢?后来妈妈告诉自己是她亲生的。 这么明显哄小孩子的话居然还说? 林惊宇本来对这句话不屑一顾,想到被季沫看了笑话,怒视过去却看到季沫抿着嘴,满眼的笑意,没想到他一笑起来脸上还会旋出来两个小小的酒窝,整个人因为笑容看起来可爱不少,林惊宇登时看呆了。 这季沫看起来也挺好看的嘛!只是这个双面人的性格实在令人讨厌。 “快吃饭!看人家沫沫多乖!”王琳欣用筷子的另端敲敲林惊宇的头,恨铁不成钢的说。 林惊宇回神,看到盘子里的排骨已经所剩无几了:“卧槽”一声连忙从季沫筷子底下抢过来一块。 王琳欣又教育起儿子不能口吐脏话,抢人家季沫的菜没有礼貌什么的。要多学学季沫…… 林惊宇的目光撞上季沫的目光,两人哼了一声谁也没理谁。 吃完饭,林惊宇和季沫又要去上学了,现在学校虽然有午休,但是不能在家休息,必须在学校趴桌子上睡。睡了两年的林惊宇到学校习惯性的抽出一本没用的课本,趴桌子上睡的香香甜甜。 一高的课程在高二时就完全结束了,高三的课全都是复习以前学过的。季沫没有课本,况且教室里又闷又不透风,这让习惯了空调房的季沫一时失去了睡觉的兴致。 干瞪着眼睛一直坐到下课。到晚上去操场开会时才觉得有些凉风轻轻散去了白天的热气。 今天刚开学,学校一边迎接新生一边勉励马上就要进入二年级疯狂学习的孩子,一边壮壮三年级的胆子,列出今年一高有多少过本科线,几个考上清华北大,一高又获得了什么奖什么奖。 令季沫略感惊诧的是理科状元竟然也是一高的,看来一高是个非常不错的学校。 晚上八点半就放学了,据林惊宇说,以后每天晚上都有三节晚自习,要到十点才放学。 难道重生过来还要受高考的折磨吗?季沫有突然种蛋疼的赶脚。 第三章:上学 幽暗的书房没有开灯,落地窗旁边放了一把上好的檀木椅子,椅子上坐了一个看不清表情的人。 “老爷,查出来了,是许家下的药。” 椅子后面站的那个男人微微躬身,把密封袋递向前递去,袋子里只有一点面包的碎渣。 椅子上的人没有接,转了转手上的玉扳指,冷漠的说:“杀。” 男人点头:“是,老爷。” 在华夏严格的制度下还有人可以想收割麦子一样随意草菅人命,难道就没有人管他们吗? 呵呵,在一定的权势下,即使杀几个人又算什么?那些豪门大户,百年世家,在华夏拥有着无数不平等的特权。 等男人走后,椅子上的那个人才站起来,疲惫的揉揉额心:“沫儿啊!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省心一点呢。” 散去平时高高在上的气势,此时的他,更想是一个普通的父亲。 而远在b市的季沫,刚刚到家。 “屋里怎么这么乱?”季沫皱眉,客厅还好,简简单单的沙发茶几,看上去都是刚买的,但是唯一铺了床的那个房间,什么打翻的牛奶乱扔的零食袋子,西瓜皮苹果核,拆封吃了一大半的蛋糕,桌子上还歪七扭八的扔着两个未拆封的蛋糕,季沫看了看,一块是黑森林,一块是抹茶。 季沫没有吃甜食的习惯,把屋子里的垃圾全都清理出去,然后去厕所冲了个凉水澡,就那么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 擦!到底这个身体是怎么挂的?也没有自杀也没有车祸!自己又出了什么事魂魄才会到这个少年的身上? 死的不明不白,季沫也算是一个新世纪的奇葩了。 今年是05年,这么算的话,现在这个世界的自己还只有26岁,正是大学毕业后刚创业两年,也是遇到方湛的那一年。 不知道“季末”是不是还活着,自己出现在这里会不会造成蝴蝶效应,如果可以……如果可以我一定要赶在公司出事之前找到以前的自己!并查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会导致重生的! 迷迷糊糊的策划着自己的未来,季沫昏沉的睡着了。 早上又是被一阵女高音吵醒的,关掉手机铃声,季沫头痛的坐起来:“看来以后要一年都这个样子了,高中生真是个苦逼的时代,尤其是河南的高中生!” 林惊宇左手拿着一杯牛奶,胡乱把面包一塞就趁王琳欣不注意溜走了,路过四楼就是对门一阵拳打脚踢。 “季沫!快点!万一迟到了疯子可是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 等了一分钟,林惊宇还是没见季沫出来,正准备再捶一阵门时季沫突然开门,林惊宇险险收回拳头:“切,醒了不应一声,害的老子以为你还在床上赖着呢!” 季沫换了一件水粉色衬衫,扣子松松的系着,头发睡了一夜压的乱翘,明显没有仔细梳过,眼神迷离的把手搭在林惊宇胳膊上,软软地说:“走吧……” 林惊宇吞吞口水,一捏季沫小脸,捏到了满手的水,看来刚洗完脸也不能让他清醒一下,在心底哀嚎一声,拖着这个懒猪下楼。 原本林惊宇上学是不肯坐车的,抄小路十多分钟也能到学校,可怜他这两天还要带着这么一个大包袱,不得不挪到公交车站等车。 “真特么的浪费时间!你说说你,好好的一大好青春就这么浪费在你睡觉的时间上,朱自清说天黑时,他躺在床上,时间便伶伶俐俐地从他身上跨过,从他脚边飞去了。啧啧,真是浪费时间还浪费生命啊!”林惊宇被季沫搭着肩膀,叽叽哇哇不停的唠叨着打发等车无聊的时间。 “闭嘴!”季沫更头疼了,怎么这个林惊宇比方湛还唠叨,简直就是唐僧翻版!恼怒的收回手,季沫彻底清醒过来。 把扣子扣好,季沫斜睨林惊宇:“你怎么像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个不停?” 林惊宇面部表情有那么一霎那僵硬起来,平生他最讨厌娘气的男生,被季沫这样一说,林惊宇彻底暴跳:“tnnd你说谁是娘们!” 季沫瞥了他一眼,轻哼一声。 林惊宇抓狂:“你才是娘们呢!还穿粉红色衬衫!头发快比得上女生了!瘦弱的跟白斩鸡似的!” 没想到林惊宇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季沫良心发现这两天他对自己还是挺照顾的,于是扭头对林惊宇说:“你不娘们,好了吧。” 林惊宇怔了一会,反应过来时公交车正在关门,大嚎一声“老子还没上去呢!” 于是在司机的抱怨声中公交车停下,让这个失魂少年上车。 路上又遇到菜市场路口大堵车,林惊宇急得抓耳挠腮,一边对季沫抹黑着冯智对待迟到学生的“一班五大酷刑”。 其一:打扫厕所一星期。其二:替学校浇花一个月,而且还不能用水管,只能一桶水一桶水的提。其三,写一份三万字的检讨,并在周一升旗的时候当着全校学生念。其四:站在升旗台上大喊“我是煞笔我是煞笔!”一千遍。其五:围着操场跑十圈,女生跑五圈。 聪明的人一般都挑第五条,冯智还阴险的加了一条:女生可以随便挑,男生要抓阄决定。 冯智笑眯眯的拿着装了十个乒乓球的纸盒,对一脸苦瓜相磨磨唧唧不肯抓阄的林惊宇说道:“快点吧!难道你想全部执行一遍?倒计时,十、九、八、七……” 林惊宇一咬牙,祈祷摸到的千万别是打扫厕所。一高的厕所有三栋,新的一栋楼是去年刚盖的女生男生厕所,还有两栋是建校时盖的,里面连冲水都不冲,简直就是农家肥囤积地,一进去能让你置身于毒气之中找不着北。 更可恶的是冯智规定打扫的就是老厕所! 林惊宇摸了一个球,小心翼翼打开手——“耶!还是老子的手气好!第五!” “去吧!操场十圈。”冯智朝他们两个微微点头。 塑胶操场一圈四百米,十圈四千米,体质好的男生累死累活跑下来也是没问题的,冯智看着季沫偏瘦弱的身材,温和的问一句“你能跑下来吗?” 季沫点点头:“可以。” 于是两个少年在朗朗的书声中跑了起来,冯智站一边数圈数。 “季沫……呼、呼……你不嫌累吗……”林惊宇快步追到把自己甩在前面的季沫,伸出舌头难受的说着。 “不累。”季沫的话还是这么少。 这个身体的体质超乎季沫的预料,原本以为跑五圈就会累的不像样子,没想到现在跑了七圈还是脸不红心不跳的,完全像个没事儿人似的。 不知道他以前是不是经常锻炼,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用担心突然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什么的了。 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一点,林惊宇不死心的嗷嗷追上去:“你简直就不是人!” “还有精神说话,省点力气跑快点吧。”季沫说完,抛下林惊宇又开始加速。 “嗷嗷嗷!季沫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林惊宇恨不得停下脚步捶胸顿足一番,不过现在更重要的是追上季沫,最好能摁住他爆打一顿解气。 明明是个白斩鸡,为什么跑起来比自己还厉害?以前老子可是每天上下学都是跑步代替坐公交车的! 不能输给这个小白脸!林惊宇咬紧牙关,甩着胳膊迈着腿追上季沫。 十圈跑下来,林惊宇差点就那么瘫在跑道上,想着季沫还在,况且这会早读结束许多女生也过来看热闹了,硬是撑到赵天乐扶着自己才腿软的坐在花坛边上。 “大哥,今天怎么整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季沫那小子害的你迟到的?要不要兄弟我揍他一顿给你出气?”赵天乐把软趴趴的林惊宇扶到一边,勤快的又是端茶又是倒水,还找了一块干净的毛巾要给林惊宇擦擦汗。 林惊宇拍开赵天乐的手,睁大眼瞪着只出了一点薄汗的季沫,心中的苍凉不是冰箱里的雪糕就能诠释的,连泰坦尼克号撞到的那个大冰山也不能诠释! “起来晃晃,刚跑完就坐下不好。”季沫友好的对林惊宇伸出一只手,少年额头上晶莹的汗水顺着眉梢向下划出迷人的痕迹。 林惊宇发呆的看着阳光下的季沫,不得不承认这个有些傲气的少年此时此刻帅的不可一世…… 季沫朝他笑笑,脸上旋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怎么?你想撒泼耍赖怎么的?” 林惊宇这才回过来神,暗骂这个季沫的嘴巴真毒。伸出自己的手搭在季沫的手上,然后……猛地一拽。 “哎呦——”季沫没有防备的被他拽倒在他的怀里,两人四仰八叉的倒在花坛里的草地上,季沫胳膊撞到他的肩胛骨,疼的一阵呲牙咧嘴。 “这才像是正常人嘛,平时你板着脸一点都不好完,多笑笑,笑笑。”林惊宇心情极好的扯扯季沫的脸,毫无被压到的感觉。嗯,手感还是这么好,要说娘们也是季沫更娘。 季沫横他一眼,拍开他的手:“你真是神经!” 然后起身怒气腾腾的炸毛暴走了。 林惊宇嘿嘿笑了一通,被赵天乐扶着在操场上溜达了一圈才去班里。 季沫的书还没有回来,但是又想提前温习一下课程,奈何同桌林惊宇这个无耻之徒一整个早上都在傻呵呵的笑,于是厚着脸皮问前面那个学生头姑娘借书。 早上六点二十到六点五十是一节早读,七点二十到七点四十又是一节早读,班里人有气无力的读着单词和笔记,一个有着杨二嫂般尖酸刻薄容貌的女人不断在班里转悠,如果不找点事干肯定会无聊死的。 女生一扭头,露出白瓷般的脸蛋,圆圆的脸看起来非常可爱,如果眼睛再大一点就可以划分到老萝莉的行列了。面对季沫这个帅哥礼貌的请求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答应,马上就把两本语文书递给想看的季沫。 能坐在一班的学生都是全校名次上名列前茅的佼佼者,季沫翻开有些磨损的书皮,第一页就是女生工工整整的名字。 韩依繁,听起来挺美的名字。 季沫一页一页的看着,他手上拿着的是语文必修四,第一课就是关汉卿的《窦娥冤》,后面林林总总的古诗文言文上都记满了字体整洁笔记。 林惊宇瞄到季沫看的这么认真,心里突然不爽到极点。抽出他手里的书,扔给他自己连书皮都不见的语文课本,哼哼唧唧的说:“老子的字最好,让你自相惭愧一下。” 季沫对他孩子气的动作感到好笑,拿着连皮都没有的书朝他扬扬下巴:“你确定书里面有你写的字?” 林惊宇的肚皮都快要气炸了,夺回自己的书,恶劣的吼:“爱看不看!” “林惊宇!你们怎么看的是语文书!今天早上可是英语早读!”一个尖利的声音像指甲刮过黑板一样刺耳,季沫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女人气鼓鼓的瞪着自己和林惊宇。 第四章:英语老师 “谁看语文书了!”林惊宇随手把书一扔,完全不把英语老师看在眼里。 李宛婉知道自己是故意挑林惊宇毛病的,刚才他一直在傻笑,然后又在说话,不整治整治他,这学还没法教了! 不过人家林惊宇的确是没看语文书,那本没有皮的书让有些近视的李宛婉看花眼,这会脸上一阵青一阵红,瞄到新来的那个插班生的确在看语文书,连忙找个台阶下来。 “新来的这位同学,你很狂啊!这回我没误会你吧!”李宛婉手指摊开的语文课本:“今天布置的单词你都会背了吗!英语早读你还看语文课本?那不乱套了吗!” 季沫皱眉,这个女人可真烦。“你也知道我是新来的,所以我暂时还没有课本。” “哎!”李宛婉的声音提高八度,全班的同学都停下手中的活,连睡觉的都醒了,幸灾乐祸的看着李宛婉怎么收场。 “你还有理了是吧!英语早读你怎么不找英语书啊!语文书有什么看头!”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季沫站起来,把书合上:“即使我不学英语,照样能考满分!” 狂傲的气场压向李宛婉,季沫稍微眯起眼睛,掩饰住心中的怒火。班里的人都觉得这个新同学不是口吐狂言而是真的有那个能力狂傲! 林惊宇看不下去了,把英语书一合,嚷嚷道:“什么破单词,老子去年都会背了,您老人家随便挑吧!别扯上人家季沫,他昨天刚来,今天又是英语早读,你让人家借别人要看的书,怎么好厚着脸去借?” 同学们都觉得林惊宇说的有理,英语五本必修,指不定人家看完必修三要看必修四,借语文书翻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个英语老师真是鸡蛋里挑骨头。 “你、你、你!”李宛婉颤抖着手指指着林惊宇:“那你当着全班人默写给我看!还有你,新来的!” 林惊宇下意识的看向季沫,担心他能不能经受这个老妖婆的故意为难。季沫淡定的回答:“行!我答应,你挑吧!错一个我任你处置!” 李宛婉气呼呼的踩着高跟鞋去讲台拿书。 林惊宇在她后面吊起嗓子地说:“哎呦喂~小心一点,万一把脚扭到又要让小智哥哥扶了~” 全班哄笑。 上一期李宛婉不小心扭到,正好被查班的冯智扶住了,从那以后李宛婉改口喊冯班主任为“小智哥哥”。冯智还是单身,而李宛婉的女儿都上幼儿园了,这么明显的改口让一班津津乐道半个学期才消停下来。 李宛婉狠狠的瞪了林惊宇一眼,这两个学生今天早上算是把她的面子扫光了,连点灰尘都不留的。不好好折磨他们,我李宛婉今天就不姓李了! 林惊宇吊儿郎当的捏了根粉笔站在黑板的一端,季沫优雅的拿了根粉笔,冷淡地说:“开始吧。” 李宛婉翻开她的英语书,照着单词表哪个长念哪个,东挑一个西挑一个,还念了不少短语。 台下静悄悄的,明眼人,不,连傻子都能看出来英语老师是在故意为难他们,可是林惊宇和季沫下笔迅速,在李宛婉重复第二遍的时候就已经把单词写完,而且一个字母都不差。 李宛婉脸色有些苍白,恨恨的盯着季沫泛白的指节看,季沫英语板书并不怎么出彩,可是他写下的单词竟然一个都没有错,甚至在写短语的时候把她没有讲过的知识点给列了出来。李宛婉知道自己可能踢到铁板了,于是连忙换了本必修三,胡乱翻着念着。 黑板有四五米长,可是李宛婉仍然嫌它太短了,林惊宇和季沫两人越写越快,越离越近,黑板上爬的白色字母越来越多。林惊宇也就算了,这孩子天生记忆力强,初中就能把圆周率背到三万位以后,一点单词是难不倒他的。 可是这个新来的记忆力难道也很厉害?!李宛婉突然有些后悔为难他们两个了,如果季沫教的好直接参加新概念英语比赛获奖自己可就长脸了。 台上的两人不知道李宛婉还打着这种鬼心思,林惊宇瞄到季沫飞速写着,放下心来。现在担心是多余的,反正看季沫那小子也不像是空口说白话的人,就算是惩罚那也是罚他一人,老子可没说错一个任老妖婆处置。 空间越来越少,最后两人的粉笔轻轻的撞在一起——已经没有位置可写了。 望望黑板上满满的单词,台下人都倒抽一口冷气。震撼人心!这个林惊宇和季沫的记忆力已经超出常人了吧!这满满一黑板的单词少说也有七八百了! 一边听李宛婉念单词一边翻书对单词的学生们在结束默写两分钟后才把单词翻完,和黑板上的一对,除了林惊宇把一个首字母大写写成小写弄错,其它全对!而季沫的单词更是一个都没有错!还多写了很多知识点! 林惊宇笑嘻嘻的搭上季沫的肩膀,对门口来上课的数学老师冯智说:“或许我们要申请英语课免听了,对不?” 冯智拍拍手,走进教室:“看不出来你记性这么好,不过课还是要听的,李老师,上课已经有十几分钟了,您请回吧。” 李宛婉含娇带怒的瞟了冯智一眼,气呼呼的拿书踩着高跟鞋“噔噔”走远了。 冯智教的是数学,一堂课被李宛婉占用了十几分钟是肯定讲不完的,所以他压根没讲,让学生自己写卷子复习。 台下的学生不时扫几眼黑板上没擦的单词,暗自惊叹。原以为这个新生靠关系来的肯定不是什么好学生,没想到他和林惊宇不相上下!看来林惊宇这个总是吊儿郎当还考第一的天才有竞争对手了! “喂~没事吧?你好厉害!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韩依繁扭头小声对季沫说着,眼中的崇拜却是怎么都掩饰不住。 “没事,谢谢你的语文书。我是季沫。”季沫把书还给那个女生,转着手中的笔不时在卷子上写下答案。 韩依繁脸红红的接过自己的书:“你的英语怎么这么好啊?我平时背单词总是背错的,而且还总是张冠李戴,更别提一口气默写这么多单词了。” “多读多记。”季沫头也不抬的回答,如果不是在这个女生好心借给自己书看,估计回答都懒得回答她的问题了。 韩依繁还想继续问,不过林惊宇突然插话:“喂喂喂,季沫,你早上是不是还没吃饭?” 季沫停笔想了想:“好像……是吧。” 林惊宇要吐血了,这人连吃没吃饭都不记得! “真是够迷糊的!万一早上被拐跑你都不知道!”想起季沫早上迷迷糊糊的被自己牵着走,万一是坏人把他带有那不就完了吗?!老妈肯定第一个生劈活剥了自己! 林惊宇惊惧地抖抖。 “没事,不认识的人我是不会跟他走的。”季沫还是比较信任林惊宇,所以才让他带自己走的,如果换成别人季沫指不定一个飞腿把人踢不见了。 不认识的人?林惊宇继续吐血,前天早上是谁被带出大街还不知道的?“谁信你,以后记得吃早饭,下课去小卖部买点东西吃!”然后有滔滔不绝地罗列出不吃早饭的危害性,把王琳欣以前警告自己的话原封不动地唠叨了一遍给季沫听。 韩依繁插不进去话,讪讪地转回身去做数学卷子去了。 下课季沫摸到小卖部买了一个面包,干巴巴的嚼了几口觉得难吃死了,于是随手扔进垃圾桶里。 “这学校的东西真难吃。不知道外面的东西吃着怎么样?”十分钟很短,季沫赶在上课之前回班,对林惊宇随口敷衍一句吃过东西了。 第二节是李宛婉的课,季沫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刚才还生龙活虎在班里闹腾的同学,一上课就昏昏沉沉的被周公召唤。班里七十多个人有六十多个都趴在桌子上,被高高的一堆书一挡,睡觉的睡觉,看小说的看小说,抠手指的抠手指,连话都懒得说。就这李宛婉还精神抖擞的在讲台上讲课,丝毫不受别人不听课的态度的影响,这也算是一代奇葩了。 林惊宇也趴桌子上睡了,他们两个坐在班里的后门,正是睡觉不被发现的有利地形,李宛婉气的在讲台上跳脚却也无可奈何。 季沫摊开纸,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赚钱,而且还是用自己最擅长的英语去赚钱,这只是第一步。李宛婉的课不听也罢,她讲的一板一眼,连活跃气氛都不会,没人听她讲的课那是最正确的选择! 找了几张英语报纸看,发现上面的稿酬挺合理的,而且还是家大报社,对于选择哪家报社,季沫毫不犹豫的挑了前世获得好几个奖项的“每周英语”,小的报社他不放心,如果被吞了稿子那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看看上面的征稿启事,季沫写了个完型填空,又写了二十个单项选择。 这样就够了吧?把纸折起来,下课后问了问林惊宇邮局在哪儿,趁中午吃饭的时间把信寄了过去。 林惊宇对季沫寄信的行为挺好奇的,但是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那家报社和季沫能扯上半毛钱的关系。 季沫又卖了一些信封,邮局离学校只有两三百米的距离,两人就这么步行去了学校。 林惊宇不主动问,季沫才懒得和他解释呢?他爱怎么猜就怎么猜去吧! 第五章:少爷 已经开学一个星期了,季沫渐渐适应这种朝六晚十的高中生活,早上起早的时候偶尔和林惊宇一起步行去学校,一路上看到炸油条卖豆浆胡辣汤包子的小摊不时去尝尝。 现在的物价还没有涨的那么高,东西都挺便宜的,一碗胡辣汤只要一元,这让喝惯三元一碗胡辣汤的季沫唏嘘不已。 这个年代的物价还不像2013年那样飞涨不跌,现在买三元钱的东西,等以后要花十元钱都不一定能买到。况且越是偏远的小镇发展的越慢,物价涨的也就慢,b市不大不小,还只是中等城市罢了。 今天早上是语文早读,班里正读的激昂澎湃时,突然一个人像是骄傲自满的大公鸡一样趾高气扬的开门进班,连“报告”都不喊一声。 班里的读书声小了许多,不过马上就又高了起来。 季沫看了一眼就继续写着文章,他不仅擅长英语,文学还是通晓一些的,区区高中生的文章还难不倒他。 那男生穿着熨烫的连丝皱褶都没有的白衬衫,黑色裤子,白色帆布鞋。皮肤透着病态的白,脸上表情比林惊宇还要欠揍,两只嘴角紧抿着下撇,高傲的扫了班里人一眼,在低头写东西的季沫身上停留了一秒,又扫向语文老师。 “老师,暑假我飞去美国了,所以回来迟了几天,班主任知道我跟他请了假。” 语文老师不和他计较,摆摆手让他回位。 男生迈着纤长的腿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了。 “切~这个孙子去就去吧!还说出来。”林惊宇嘴里叼了一根笔,不屑的瞟了那男生一眼。 季沫默不作声的飞快写着,早上和晚上是他灵感极盛的时间段,趁这个机会写了一篇《雨后随想》,《和时光牵手》也马上就要收尾。 美国,又不是没去过。季沫前世在方湛的游戏公司专门为游戏设计人物形象,方湛也没少带他出国,季沫英语好,在美国谈合同时为兄弟的公司争取了不少利益。 那个男生明显听到林惊宇的话了,不过他没有立刻找林惊宇的麻烦,在b市两家虽然没有什么表面上的利益交集,不过林惊宇的父亲好歹是个市长,而孙行傲家里世代从商,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到了他父亲这一代,生意发展到商业街,b市有三百多家超市,一百七十多家大型商场都是他家名下的。全国各地都零零散散的有着连锁。 不算还多大的世家,不过在b市也是一方不可动摇的霸主。 不过这次从美国回来孙行傲的父亲再三叮嘱自己要和班里新来的那个男生好好相处,就算不能交好也绝对不能交恶。 孙行傲肆无忌惮的打量季沫,这个新面孔有着流向剪的碎发,低低的越过眉毛的碎发搭在额前,眉眼清秀中带着一丝傲气,紧抿的粉唇不自觉的下弯,给人一种冷漠又疏离的感觉。 林惊宇不乐意了,孙行傲隔着一个走廊一直在斜前当扭头打量季沫,那眼神仿佛是盯上了猎物一般。虽说现在自己和季沫还不算多要好,可是孙行傲今天是第一次见季沫就这样看他。那以后不还蹬鼻子上脸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男的啊!”林惊宇呲牙威胁道。 孙行傲人如其名,我行我素,傲气侧漏。平时他和林惊宇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什么过深的交集,两人看对方都不顺眼。林惊宇嫌孙行傲太会装了,搞什么绅士风度,绅士能当饭吃吗!孙行傲看林惊宇更不顺眼,这小子在班里混的风生水起,仗着自己帅气的人皮和市长儿子的身份毫无顾忌的招惹女生。 孙行傲轻哼了一声,没有理会林惊宇。 林惊宇重哼两声。跟孙行傲比起来,这个季沫比他好多了!当然这是开学以后的季沫,不知道为什么?开学前的季沫和现在比起来性格完全不同。要说相同的地方,那只能说他前后性格都是又傲又冷。 “怎么了?”听到林惊宇的重哼,季沫停笔问道。 “没事儿,你写你的吧。”林惊宇带着余怒:“那个孙子就是讨厌,以后你千万别和他玩!” 季沫抬头看向孙行傲,发现他正盯着自己,那严肃的眼神就好像在盯着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仇人一样。 季沫汗颜。难道这个身体以前认识他?不会吧?! 在林惊宇虎视眈眈之下孙行傲连和季沫搭话的机会没有,反正还有一年时间,可以慢慢认识,不急。 “少爷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别急别急,这个地方的高中生可比不上大城市的,他们晚上将近十点才放学呢。” “真是的,少爷怎么想着跑到这里来受罪……” 两个声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年轻的那个人不时看看时间抱怨这里惨无人道的高中,回去之后一定要举报它云云。 季沫刚到家,发现客厅坐了两个黑衣人,两人见到他回来了,赶紧起身朝季沫45o鞠躬。 “少爷!” “少爷!” 呃……他们是在叫我?季沫以为这个身体身份没有那么简单,最多是个小世家的儿子。所以他呆呆地“嗯”了一声。 这时,从屋里飞来一只色彩斑斓的金刚鹦鹉,落到沙发上朝季沫开口就是一句:“死相~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给本大爷来点玉米!” “谋谋,不得对少爷无礼!”像是管家的那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开口训斥。 “老张开车去东北~撞了!”鹦鹉干嚎着飞起来,还说上方言:“恁说恁多愁人,多大点儿事儿就让本大爷也跟过来,哎呦——我这老翅膀老腿儿颠簸一路子都快散架了!” 季沫的冷汗“唰唰”地从头上滑下,这个鹦鹉也太奇葩了吧? 管家掂这它一条腿把它扔进厕所,关上门。被关以后谋谋吊起嗓子控诉老张侵犯鸟权,非法囚禁!最后还“嘤嘤嘤嘤”地哭泣起来。 客厅的三人满头黑线,明智的选择不理那只鸟。 “少爷,我这次来是想问问你,你见过许家的人吗?”被鹦鹉叫做“老张”的老者满脸担忧。 许家的人?季沫紧张的摇头,没有正面回答他,生怕他们看出这个身体已经不是原来的主人了。 “少爷,你没事吧!那些许家的人太可恶了!竟然给你下药!”年轻的黑衣人一张口就泄底了,季沫原以为他是个一本正经的保镖,现在看来……和脑残鹦鹉呆多了也会传染脑残吧…… “什么药?”季沫皱眉。 年轻人脱口而出:“安眠药!他们还下在你最爱吃的抹茶蛋糕里!” 抹茶蛋糕略微的苦涩,正好掩盖了安眠药的味道。 看来这个身体是吃下过多的安眠药而死的,真是……死的冤枉啊! “是许家的人下的?”季沫试探的问。 “放心,老爷已经抓住他,把他杀了。”老张说出让小少爷“安心”的答案。 季沫的心猛一震,一股寒流从脚底往上蔓延,直达头顶。随随便便就把人给杀了?!季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就算是b市市长也不可能这么轻松的说出“把他杀了”这四个字!现在不是草菅人命的封建社会,这可是有者条条律律法规的z国! 定下心来,季沫开口问道:“还有其他的事吗?” 老管家诧异了,如果按照少爷以前的性格,肯定气的跳脚还嚷嚷着把那人的祖宗十八代骂过来遍,难道是因为一人在外,性格也收敛了?少爷真是长大了,在外面肯定受了很多苦吧?长大了也好,真希望少爷能和老爷和好……老管家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 “小少爷,这是老爷让我们给你的卡,别说是我们说是他给你的,其实老爷他还是爱着你的,要不你就闹脾气了,跟我们一起回家吧?”老管家塞给季沫一张卡。 季沫本来不想要,但是看到那个老张眼里已经盈出了泪花,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住你。谁会嫌自己的钱多呢?正好趁这个机会买台电脑,以后就不用手写了。 “密码是多少?”这个是必须问的,如果你干拿着一张卡没有密码,那和没有卡又有什么区别? “还是老样子,六个零。” 季沫把卡收起来:“现在我还不想回去。”废话,现在回去无疑是去找死! 两个人泪眼花花的和季沫告别,不听挽留地坚持要今晚回去。 季沫也就随他们去了,反正家里只有一张床,要睡只能睡沙发上。等他们走后,季沫才想起来——厕所里还关着那个奇葩的鹦鹉呢! 连忙把门打开,季沫哭笑不得的看到它躺在马桶盖上:“奄奄一息”地交代遗言:“我挂了,有事烧纸。明年清明记得给我烧点玉米……” “你不起来就算了啊!死了正好,明天我就不给你买玉米了。”季沫虚掩着门,抬脚就走。 谋谋扑棱着飞到季沫肩上,哇哇叫着:“主人肯定有了新欢!忘了我这个旧爱!嘤嘤嘤嘤……” 季沫故意露出厌恶的表情,拍飞肩膀上的谋谋:“是啊!我有新欢了,你这个旧爱就睡在阳台上去吧!” 谋谋立刻朝季沫身上扑去,却被透明玻璃门给挡住了,于是在阳台上大哭大闹,折腾的就像是妻子被丈夫打了一样凄惨。 季沫把门口鞋架下的备用钥匙拿回家,为什么每个人都知道他爱把钥匙放在这里?!太不安全了!刚走进客厅就听到谋谋在阳台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地,猛的拉开门,浑身散发出寒气。 “你丫给我滚回来!” 谋谋嘤咛一声:“就知道沫沫你还爱着我的,来!妞给爷啵一个~” 拍开要啄上来的谋谋,季沫黑着脸威胁道:“再发神经就把你拔毛炖吃了!” 于是谋谋终于安静下来,一到卧室就“嗖”地钻到枕头边上躺下来挺尸。 季沫走进来戳戳它外露的肚皮,随它躺在床上。这个叫谋谋的鹦鹉挺聪明的。虽然有点口花花,这不会是以前这个少爷养的吧? 林惊宇临风凌乱了许久,忍住没把嘴里的那口纯牛奶喷出来。刚才他听到了神马?季沫无情无义地把“谋谋”抛弃了?他难道已经有女朋友了?两个人还在阳台上打啵? 说不出有什么感觉,林惊宇对季沫无缘无故的失望极了。 重重的把玻璃杯放在桌子上,他关上阳台门回屋睡觉。 第六章:三十年河西 自从走了谋谋,季沫早上不是被一阵女高音闹铃吵醒的,也不是被林惊宇粗鲁的敲门声吵醒的,因为…… “懒虫,起床!懒虫,起床!咕咕!嘎嘎!”天刚蒙蒙亮,才五点多谋谋就起来折腾了。 季沫眼也不睁的一脚踹向声源,喃喃道:“你以为你是闹钟啊……”说罢又睡了过去。 谋谋瞪着绿豆小眼看季沫一会,赶脚今天早上再闹季沫会吃不到日思夜想的玉米粒的,于是自己起来顺着虚掩的窗户飞到小区公园溜自己去。 还认识了不少早上来打太极拳的老爷爷,谋谋飞到一八哥面前:“可怜滴娃呦!作孽啊!” 八哥鸟都不鸟它,还翻了个标准的白眼,转身吃着笼子里的鸟食。 谋谋跳到笼子的另一边,提起嗓子:“敢问姑娘芳名?家住几小区?仙乡何处?” 八哥啄了两口米,幽幽地讲:“泥煤啊!老子是雄的!” 当头一棒朝谋谋砸下,原来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捧着碎的七零八落的心肝肺谋谋自己灰溜溜的回家。 旁边的八哥主人老大爷听的一惊一乍。现在的鸟都成精了! 好歹到家后主人已经醒了,谋谋飞前飞后看着比平时可爱许多的主人迷糊着刷牙洗脸去上学……当然没忘记让他给自己带玉米粒!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林惊宇追上季沫问:“那谁,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季沫奇怪的看他一眼,顺路买了两个煮熟的玉米棒子捎给谋谋。很自然的回答:“没有。” 林惊宇摸摸下巴,这个季沫远看和班里的每个人玩的都差不多,仔细一想,真正能走到季沫心里的,那个人还真没出现。 “那昨天晚上你家闹腾的就像是家暴现场?整栋楼都听见了!” 这个形容有些夸张了,想到谋谋忽闪着它那绿豆小眼“嘤嘤嘤嘤”地假哭,季沫脸上柔和许多,嘴角不知不觉浮出一丝微笑:“那是我的鹦鹉,谋谋。” 林惊宇嚷嚷着要去季沫家看鹦鹉,两人在小区外随便吃了点拉面就上楼去看那个能折腾的小奇葩。 谋谋无聊地躺在沙发上挺尸,这个地方连个电视都没有,它追的电视剧明天就要结局了,真是让鸟郁闷啊…… 季沫进门,把林惊宇让进来。 “我死了,有事烧纸,明年清明多烧点玉米……”谋谋直挺挺的躺在沙发上,还煞有其事地把眼也给闭上了。 “那你死吧!哎,季沫,这两个玉米我们一人一个。”林惊宇闷笑着把手里替季沫提的袋子放在桌子上打开,一股玉米特有的甜糯香味飘了出来。 季沫好笑的应了一声:“好啊!” 谋谋不干了,装死也不装了,扑棱着翅膀也不人生地里飞到了林惊宇的肩膀上卖萌说:“hello!初次见面!初次见面!” 见识到谋谋还会装死的那股子鬼机灵,林惊宇才不相信它会像复读机一样只会重复着那几句话,摸摸谋谋的头,林惊宇试着和它沟通:“你叫什么?” 谋谋展开翅膀在客厅飞一圈落在林惊宇的头上:“帅哥!我叫帅哥!人见人爱的帅哥!” 得,还不忘自拍马屁。现在林惊宇更相信这个鸟不是普通的聪明了。真不知道季沫是怎么养出来的。 窝在林惊宇软软的头发上的谋谋心里凶残地想:头发好软好舒服主人你快点把他拐回家暖床还能当本大爷的鸟窝哇哇哇哇! 季沫把玉米一粒一粒剥好放碗里,端到客厅里,看到谋谋拽地跟大爷似的窝在林惊宇的头上,噗嗤一笑:“快点下来!玉米还吃不吃了?不吃我吃了哈!” 谋谋大叫着从新窝上飞下来:“主银好讨厌!连鸟食都不放过!昨天晚上你把银家睡了还不负责嘤嘤嘤嘤!” 不就是睡在一个床上吗?怎么从谋谋嘴里吐出来就变味了?季沫嘴角抽搐,满头黑线,重生以来第一次爆了粗口:“滚犊子,你就在这儿瞎扯吧!” 谋谋扑到玉米粒碗里还不忘贫嘴:“主银你太坏了!谋谋是鸟,不能滚犊子,最多滚滚蛋!” 林惊宇:“卧槽!这鸟真的不一般的聪明!” 谋谋:“那是,本大爷乃天庭神鸟,因为季沫这个蠢主人害的我被贬下凡!” “你就听它在那瞎扯吧!什么天庭神鸟?我看你是天蓬元帅的近亲还差不多!”季沫递给林惊宇一瓶汽水,对正吃着玉米吃的不亦乐乎的谋谋摇摇头,无语地说:“我去上学了!” 谋谋挥一挥“手”:“古德拜!” 林惊宇发现有了谋谋季沫的话就多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也丰富许多,至少不是整天面无表情干什么都漫不经心。 或许谋谋对他有着特殊的意义?林惊宇一路乐不可支地说也要找到一只这么聪明的鹦鹉来养。 季沫路过门口的门卫室特意问了一下又没有自己的信件,门口的老大爷记得这个礼貌的少年,立刻就把放在一边的信递给了他,还笑容可掬地让他慢点走。 季沫到班里后根本就睡不进去,又闷又热,索性把信拆开来看了,信里客气的说着“一世寂寞”的稿子被选中了,还附带了一张印好的报纸,季沫投过去的单项选择和完型填空同时刊登在那上面。 信里还客气的邀请一世寂寞多多投稿,反正是对这个半路杀出的新人非常感兴趣。 另一封果不其然的是那两篇作文被选上了,季沫不感兴趣的扫了两眼,把汇款单抽出来就把两封信给撕碎扔掉。 季沫打算编一本高三复习英语书。 手写太麻烦,满肚子知识翻出来肯定还要修改,所以他想用电脑打出来再投稿。 原本季沫打算一点一点的攒钱买一台电脑,现在电脑还不算太贵,四五千就能拿下一台配置很好的电脑。不过现在有了那个老管家送来的卡,这种一点一点攒钱的方式可以暂时抛弃了。 在这个世界他孤立无援,即使这个身体有父亲和亲戚什么的,可是不是自己的终归不是自己家的,万一有个什么意外他还不至于流浪,豪门斗争,指不定谁是胜者。 孙行傲转身看到季沫眉头紧锁着在写着什么?他的旁边林惊宇睡的正香,不知道梦到什么?连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心里对这个季家二少前所未有的感兴趣,如果说父亲让自己接近这个私生活糜烂的季沫发现他拒谁都是千里之外的事实让他感到惊讶,那么看到他认真的去做一件事的专注模样就更吸引人了。 况且这个季沫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怎么说呢?就像是冰河解冻?春风拂面?还是顾笑生百媚?估计季沫回眸一笑连春风都能为之倾倒了吧? 孙行傲唯一一次见到季沫笑就是看到他对班里那个好心建议他去外面小饭馆吃东西的胖子回头一笑。 “谢谢。”他只说了这两个字,脸上抑制不住的真心笑意使他只有在笑的最开心时才浮出的酒窝旋了出来。 美的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感到一股火辣辣的视线一直在看着自己,季沫想也不用想就知道那是孙行傲。这个在林惊宇口中“无恶不作调戏女生夜不归宿花心萝卜伪君子”的孙行傲并没有像林惊宇说的那样不堪,相反季沫看到了林惊宇一边追着校花还一边和他前面的那个女生疯疯打打。 如果说调戏女生……咳咳,林惊宇的那个损友赵天乐当之无愧! 对于赵天乐的季沫没有多少印象,在班里如果没有人主动和自己搭话,季沫是不会主动和别人搭话的,而赵天乐和林惊宇孙行傲走到哪里都非常引人注目,这三个人有着相同的背景,到哪里都不会低人一等。 林惊宇和赵天乐玩的好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有些交情,林逢晔是b市市长,赵天乐的父亲赵勇锋是b市警察局局长,两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交情,林赵两家大人经常有事不在家,小孩又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的,玩的好那是必然的。 赵天乐长的不帅,个子还没有季沫高呢?凭借者三寸不烂之舌不论是口头还是手头调戏女生都是顺顺溜溜地。 不过这个赵天乐似乎对自己有什么看法……季沫一边想着事一边写着准备投给每周英语的稿件。 现在要出书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出的,还要先慢慢积攒人脉…… 突然桌子被轻轻叩了两声,季沫抬头看到孙行傲抿着嘴示意自己出去,季沫想了想,觉得这个孙行傲不会给自己构成什么危险,于是放下手中的笔跟他出去了。 孙行傲低头敲桌子的那一刹那看到季沫手下压着学校订的英语报纸,报纸倒没什么?不过为什么是第二期的就令人深思了。一般来说英语报纸印好后是周一,发到学校时就已经周五了,老师分成每班一份正好赶上周末的周练。现在是周日,上午刚写完第一期的报纸…… 孙行傲一路走到教学楼后面的小树林,这里凉风阵阵,比教室凉快多了,是个适合谈话的好地方。 “你找我有什么事?”季沫客气地问。 孙行傲突然转身,目光炯炯地盯着季沫的桃花眼看,像是背书一样讲:“季沫,季江琛二儿子,因为不肯去军校赌气离家出走。” 季沫:“呃……”原来是这个原因才出走的吗? 孙行傲伸出手:“第一次正式介绍,孙行傲,孙济天独子。” 季沫大大方方的和他握一握手,语气带着无奈:“我的事你都知道,所以我就不用做自我介绍了吧?” 孙行傲哈哈大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调查你的,你这一来b市,不知道有多少势力都盯上你了,还是我父亲告诉我关于你的消息呢。” “不过……”孙行傲盯着季沫的眼,沉吟:“有一个消息我觉得它不太准确……” 季沫面不改色,内心却紧张万分,难道自己不是原版季沫的事被发现了?不可能啊?想到这里,季沫故作镇定地问:“什么消息?” 孙行傲:“资料上说你私生活糜烂,经常出入夜店。在我看来你不但正常的很,和男生女生都保持着正常的距离……” 孙行傲眉梢微微上挑,脸上布满了玩味的笑意。 季沫差点被口水呛到,这个身体才十七岁吧!经常出入夜店?!他老爹以前都不管管的吗?! 事实上季江琛不但管了,而且管的非常严格。以前的季沫虽然经常“出入”可是“出入”之间的时间连一小时都不到,估计季沫进去喝了杯酒,蹦哒了会儿,刚勾搭上一个漂亮美眉或者漂亮美男就被老爹一个电话叫回去了。所以季沫故意买了一个破挪鸡鸭没事摔几下也不怕摔坏。 “咳咳……是人都会变的。”只能这样回答了!季沫现在突然很后悔为什么大中午的要和孙行傲出来谈天说地!这简直是个坑啊! “会变?”孙行傲反问一句,抬起手按住季沫的肩,温热的气息扫过季沫吹弹可破的脸,比热风还要更胜一筹。“真的会变吗?” 季沫严肃的绷着脸,上来就给孙行傲了一拳:“是人都会变的,孙、行、傲!” 擦啊!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调戏了!活了三十多年加上重生过来被调戏这事儿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呢!季沫看似随手甩过去的一拳,打到孙行傲身上又是另一回事。孙行傲被他一拳击退两、三步,捂着嘴角带着笑意盯着脸已经通红的季沫看。 自己的一拳有那么厉害吗?不过听说自己是因为不想去军校才出走的,万一这个身体以前练过……季沫想起来开学第二天迟到被罚跑步时,林惊宇都累瘫了自己还只是微微有些气喘,难不成……真的练过?! “手放开,让我看看你的嘴角!”季沫皱眉。 孙行傲放下手,露出被打的青紫还有些血丝的嘴角,苦笑着说:“喂喂,你也太不客气了吧?只是凑在一起说话就打我了一拳……” 说着还“咝咝”直抽冷气,估计是说话时牵扯到嘴角了。 季沫在他嘴角轻轻按了一下:“谁让你凑这么近的!这有什么好咬耳朵的!这里又没有人!” 孙行傲一直在笑,笑的季沫恼火的狠按一下,抛出一句:“你自己去药店买点药抹抹吧!” 孙行傲捂着疼痛不已的嘴角,脸上的笑意却是怎么都掩盖不住,即使笑起来嘴角会更疼也不介意了。这个季沫……真是太可爱了! 第七章:周末 这个周末来之不易,怎么说呢……如果告诉你这个周末过去之后只有在考试时才过周末你也会这样觉得的!好在一高一个月考一次试,月考后中考,中考后第二次月考,再者中招考试高考会占用一高教室,所以假期一排……尼玛正好一个月放一次假啊! 被林惊宇这么一说,季沫一口老血凶残的喷在墙上。 “孩子,需要我这个伟大的救世鸟来解救你于水深火热之中吗?”谋谋蹲在鸟笼的顶端上,满脸“慈悲”地俯视笼子里的八哥。 八哥白了它一眼,用爪子把鸟笼打开飞出去溜了一圈后回来对谋谋讥笑一句:“新世纪的傻鸟!” 鹦鹉pk八哥,谋谋完败。 一边的老大爷惊悚的捂着心脏,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错乱了?! 灰溜溜的回家,谋谋一头钻进季沫怀里:“嘤嘤嘤嘤”地哭了起来:“主银~银家受伤了啦!鸟心都碎的四分五裂了!” 戳戳谋谋的头,季沫笑着问:“公园里这么多鸟,又去找那只八哥了?” 谋谋朝季沫怀里狠劲的钻了钻,不吭气。 “好了,我等一下要出门,你和我一块吗?”怎么养这只鹦鹉有种养儿子的赶脚? 谋谋:“去的去的!现在就走吧!” 某鸟神经粗线,刚才还伤心着这会儿就恢复过来了,不过季沫也放心下来,至少不用担心谋谋一蹶不振。 “等我一下,我要去拿钱……” 季沫拿出老管家送来的那张卡,犹豫了一下,连重生过来翻到这个身体原主人的银行卡一起拿走了。 不管怎么样,都去试一下吧。季沫先打车到商业街,在自动取款机里试了试……果然,密码都是六个零啊! 两张卡加起来的钱一共有十万多,季沫取出一千元现金,剩下的先放在卡上,带着谋谋朝电脑城走去。 看来这个身体的家里还算有钱,在以后或许十万还不够在大城市买个厕所的价钱,但是在这个年代十万元已经可以在b市盖一小栋两层房子了。再说,现在住的那个房子包括家具都是原来的季沫花钱买的。 b市的商业街没有京城的繁华,奢侈品只有一两家,季沫直接无视,抬腿走进电脑城。 售货员小姐一看进门的是一个半大不大的学生,出于礼貌还是问了一声:“您好,请问您想看看什么?” 这里不仅有电脑,还有手机p③ρ4,现在连p5都没见,更别说psp了,估计只有在更大一点的城市才能买到吧? 季沫对电脑没有什么研究,方湛的公司电脑全部都是超大液晶显示器的电脑,每天都有人扫描系统,什么病毒垃圾漏洞几乎在刚出现的同时就专业人士把它清理。 “这里配置最好的电脑。”季沫懒得和陌生人说话,所以眉眼间不由自主的带着些疏离,这个毛病恐怕永远也改不了了,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 售货员小姐惊诧莫名,慌慌张张地捧出样品电脑,安装好打开让季沫试一试。 “就这个了。” 男人买东西向来都是速战速决,毫不拖沓。报出小区名和单元楼,季沫签了签保修单把卡一刷就带着安静的谋谋去其它地方逛街去了。 既然出来就把东西一次买全,在没有人的地方谋谋扑闪着翅膀要季沫买一台电视,如果季沫不买它就赖在季沫头上不走了! 季沫无语,刚才不还好好的吗?为什么现在没人反倒折腾起来,谋谋不是总爱在别人面前炫耀它那破喉咙吗? “主银~你就买吧~你上学时我一鸟在家很寂寞的!”谋谋挪挪屁股,觉得主人的头发比林惊宇的更软和,而且主人最有爱了!于是林惊宇又不明不白地被谋谋抛弃了,可怜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谋谋“看中”的! “不是有电脑吗?等安上网线你在网上看。”季沫推着购物车,沿途把各种吃的放在里面,今天是周末,所以来逛街的人只会多,不会少,好在这里的超市足够大,没有出现人挤人的现象。 谋谋在季沫头顶蹭了蹭,哀怨道:“主银~你太坏了!谋谋只是一只鸟,谋谋又不会打字~” “卖萌也没用!” 还说不会打字?如果让你套上一张人皮,估计连女生你都能调戏了!季沫才不受谋谋的撒娇卖萌形象,一人一鸟低声细语商量着,一路子遇到人就闭口不言。 谋谋的聪明不是一般的鸟能企及的,呃……除了那只奇葩的八哥。难道现在的动物都快要成精了么?是不是鸟类要取代人类主宰世界了?季沫天马行空地想着,马上就要带着谋谋结账走了。 谋谋见到怀柔政策不管用,所以使出最后的绝招—— “哇……”从电视里学来的,女主角一哭男主角不就顺着她的心意走吗?虽然本大爷是只鸟,还是只雄鸟…… 周围人听到有人哭,立刻四处张望到底是谁哭的,但是只有季沫一人淡定的站在哪里,脸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手里的东西过期没有。 于是乎,众人转回头。 “哇啊……”谋谋再次“哭”了起来,学的惟妙惟肖,中间还带波折地拐了弯,仿佛它真的受了莫大的委屈一样。 周围人再次回头,窃窃私语到底是谁哭的。 季沫满头黑线,小声威胁谋谋:“如果你再叫,这个月你都别想吃到玉米!” 大不了去公园抢鸽子兄弟的饭碗,谋谋在看不见的地方耸耸鸟腿,吊起嗓子又准备大嚎。 “季沫?” 季沫正苦恼怎么收拾谋谋这只欠揍的鸟,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连忙回头,正好看到从人群中走出来了一个人。 孙行傲。 “你来买东西?真巧。”孙行傲低声和旁边经理样子的中年男人说了几句话,那个男人先走一步。 季沫:“我是来买东西……” 孙行傲“呵呵”笑着帮季沫把东西从购物车里拿出来放在收银台上:“你买了这么多,能提动吗?” 他的嘴角上贴着一个创合贴,孙行傲说话时创合贴不时皱一皱,宣示着这个伤口是前不久造成的。季沫有些尴尬地回答:“能提着,我自己来吧!” 孙行傲:“哎——我们是同学,我帮你提吧!” 季沫拿他没办法,孙行傲都说是同学了,如果再拒绝就显得自己有些不近人情了。但是想起那天中午在小树林,季沫觉得心里莫名其妙的堵的慌,如果没有孙行傲凑近那个事件,自己或许能和他成为不错的朋友,孙行傲比其他高中生都要成熟,交谈起来会少了一点幼稚的试探,多了一点高深的文字游戏。总的来说,孙行傲还算是一个比较好的人,于是季沫默许了这个冤大头替自己提东西。 “主银~他是谁~”一出商场谋谋就不安分了,它刚从季沫头上飞起来就被孙行傲注意到。 孙行傲:“这是你养的?” 谋谋扑棱着翅膀,落在孙行傲的肩膀上没敢往他头上飞,“其实银家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瞧,又在卖萌。季沫朝谋谋投以鄙视的眼光,伸出手拦到一辆出租车,再抓起孙行傲肩膀上的谋谋:“走,回家了!再卖萌就把你和那只八哥关在一起!” 这个威胁明显比不给玉米吃有用多了,谋谋乖乖的贴在季沫的肩膀上,闭嘴不说话。 孙行傲把东西扔进车里,趁季沫刚报完目的地一晃神的功夫坐上车关上门:“师傅,走吧!” 师傅马上开车走。季沫反应过来,狠狠的剜了孙行傲一眼:“孙同学,我们的交情还没有深到你可以去我家的地步吧?!” 孙行傲毫不介意季沫恶劣的语气:“身为同学,参观一下你家又何妨?” 季沫:“……” 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欠揍了许多…… 孙行傲一路走来不停和季沫说话,可是季沫根本就不理他,反倒是谋谋和孙行傲自来熟,一路上都快把大山给侃平了! 孙行傲被谋谋带着参观各个房间,出来从阳台出来后问:“季沫,这就是你家?” 季沫:“嗯,开学之前搬来的。” 把袋子里的零食分类装在冰箱里,季沫考虑今天中午吃些什么……厨房里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打电话叫外卖,前提是孙行傲必须要走!对着这个人季沫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还能吃下去饭! 孙行傲:“只有你一个人?” “还有谋谋!”谋谋蹲在桌子上蹦哒。 “你算是人吗?”季沫投以鄙视的目光。 谋谋:“嗷嗷~主银你太坏了!伤了银家的鸟心了!” 不理会这只在桌子上滚来滚去的鸟,季沫把刚买的一罐饮料递给孙行傲:“谢谢你帮我提东西。” 忽然传来一阵“砰砰砰”地捶门声,季沫拖拖沓沓地去开门。 门外果然站的是林惊宇,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爱这样敲门,林惊宇光着膀子穿着花裤衩,笑的春光灿烂又白又痴:“季沫,今天晚上我家没大人,所以有个小聚会你要不要来?都是我们班的那几个同学……” “卧槽!你怎么在这里!” 显然林惊宇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孙行傲。孙行傲端着装玉米的小碗逗谋谋,挑挑眉头反问:“为什么我不能在这里?” 林惊宇捂着一丝不挂的上半身,想到大家都是男的又有什么好捂的,于是挺直腰板:“这是沫沫家!” 沫沫?孙行傲扫了一眼苦瓜脸的季沫。 “他是我的客人……”季沫头疼的揉揉眉心:“今天晚上我就不去了,你自己玩吧。” 林惊宇抓住季沫肩膀:“怎么可以!我对韩依繁说你一定会来的!” 季沫:“那我只去一会……你放手。” 林惊宇放开手,幽怨的看着季沫:“你说好的会来,可不能食言!” 怎么像个小孩子一样?季沫更头疼了,出言安慰道:“好,我一定会去的。” 林惊宇还不放心,把季沫拉到大门以外咬了半天的耳朵,季沫带着五颜六色的脸色回来,奇怪的看了孙行傲一眼:“房子也看过了,你可以走了吧?” 放下手中的小碗,孙行傲苦笑:“哪有主人赶客人走的……反正我还有事,那先走一步?” 林惊宇这个小子肯定说了不少自己的坏话!孙行傲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林惊宇和自己一直都不和,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看对方不顺眼…… 季沫摆摆手,站在门口目送孙行傲下楼。 晚上还要对付一群同学……季沫真的很想大吼一声“劳资真的很忧桑啊!”,如果是重生在一个幼儿园的小包子身上……那咱就不用活了,直接买块豆腐撞死得了,整天面对天真无邪的鼻涕虫会比这更忧桑的! 第八章:聚会 孙行傲刚走没多久电脑就被送里过来,季沫签收一下,拒绝了送货小哥要帮忙安装,终于把电脑抱回家了。 在这个年代电脑没有以后那么多,普通人家更不会主动掏钱去买,但是有钱人还是会买一台电脑放在家里无论是装样子,还是给孩子玩。 季沫注意到林惊宇家里就有一台,不过还是那种老式又笨又重的电脑,开机还慢屏幕还小。 据方湛说,05年以前的液晶显示器市场很本就是联想的低谷,05年之后像是春风吹过一样,走势一升再升。 对于要用很长时间的东西季沫从不吝啬,所以安装好电脑后谋谋就盯着电脑不动了。 这比看电视还过瘾啊! 吃过午饭季沫又把网线扯好,这个小区有不少住户肯花那个闲钱买电脑扯网线,折腾到晚上终于一切都收拾妥帖了。 季沫端坐在书桌旁,对着熟悉的图标感慨万千。 熟门熟路的申请了一个企鹅号,面对空空的“我的好友”一栏思绪很乱。再过两年,学生们开口闭口都是“你qq号多少啊?我的qq是xxxxx……”,想起汽车在华夏渐渐普及起来的时候,那时的人们在出门时交代的都是“出门慢点,别闯红灯”什么的。科技日新月异,就像人类会一代一代传承下去。 谋谋在电脑旁边耸着翅膀催促着季沫要看电视,季沫给它放新闻联播,谋谋居然还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真的令人无语…… 季沫由它看了半个小时,就把鸟赶走,磨拳擦掌准备开始码字。熟悉的world文档,蓝色素白的页面,一条条工具栏…… 考虑了一下书名,季沫打上“备战高考”,他准备出一套适合高中即将毕业的学生复习的资料,现在正好在高三,学生有什么疑难问题季沫都可以近距离接触到,再加上八级的英语,丰富的阅历,季沫有信心闯入这块新天地! 从最简单的单词开始,季沫兴致高昂的飞快打字,几个星期没摸键盘手有点生,练了半个小时的手速,终于恢复到以前一小时八千的速度了,不算有多快,不过对于现在这个社会来说,除非专业的打字员和游戏迷以外常人还不能超越。 季沫正在兴头上,突然被一阵粗鲁的敲门声打断,不用想也知道是林惊宇。略微带着被打断兴致的不爽,季沫把门打开:“什么事?” 林惊宇瞪大眼睛,嚷道:“难道你忘了今天晚上要来我家参加那个小聚会的!” 白天的确答应他了,不过季沫对一群学生娃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君子一言就要实行,食言可不是季沫的做派。 把拖鞋换成平时穿的球鞋,季沫郁卒地跟着林惊宇上楼了。 屋里大概有十多个少年,季沫扫了一眼过去,除了韩依繁还有林惊宇前面的那个女生金静静,女班长周素也来了,还有男班长,其他无论是女生还是男生季沫都有种“是不是我们班同学”的模糊感觉,他只来一班不过两个星期,没有把人认识过来玩那是正常的。 阳台上的赵天乐正揽着一女生的肩膀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些什么?不过从女生又红又笑的脸上可以看出来她很高兴。 客厅的茶几上摆满了零食,好几个人都不客气的坐在沙发上吃着喝着高谈阔论。 季沫没趣的坐在沙发一角,林惊宇家的书房里还传来一阵阵打游戏的声音,林惊宇不知溜到那里。 “季同学,你借的高二笔记我给你拿过来了。”韩依繁小脸红扑扑的递过来一个袋子,里面装了厚厚几本笔记。从她的字体就可以看出这个女生不但写字认真,记笔记也特别认真,季沫想要在月考上考个较好的成绩就不得不把以前扔下的知识再捡起来。 至于英语……季沫实在看李宛婉不顺眼,根本没有听过她枯燥无味的课,反正靠着前世的知识就算不听,季沫也会比李宛婉英语更好!至少让其他任何一个老师来讲课不会造成“全班阵亡”的壮观景象。 说起一班,真是个比较奇葩的班级,英语就算不听课成绩还遥遥领先,李宛婉还沾沾自喜地往自己脸上贴金说是自己“辛苦教导”的成果。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季沫一边翻着韩依繁的笔记一边问她现在班里复习到什么程度。女生的话向来多,韩依繁话头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地讲起高二学到哪里,现在开学有多少科目还有些知识点没有讲完。 韩依繁讲的激动的瓷白的小脸像是抹上一层淡淡的粉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季沫,不时穿插一些老师们的趣事,不过季沫一直面瘫着脸,连笑都不笑。 林惊宇从主卧出来一眼就看到沙发角落上坐的那个恬静的少年,在白色灯光下带着几分疏离的光晕,和韩依繁说的正开心! 事实上只有韩依繁说的开心…… 林惊宇刚出来就被金静静缠上了,这个女生又是苹果又是橘子的,吃个西瓜还要找铁勺子挖着吃。 烦躁的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又有人开始起哄要玩“真心话大冒险”,阳台上的赵天乐带着脸上满布红云的女生进来掺和一脚。十来个人凑着饭桌搬来椅子挤到一块,连季沫都被周素卷了进来,林惊宇无可奈何地也坐下了,金静静立刻贴在他旁边坐下。 赵天乐看到季沫也在,不着痕迹的撇撇嘴,然后又一口一句“大哥”地追到林惊宇后面。 只有简单的规则,十多个人玩成语接龙,两个词不能停顿,否则就输了。 第一轮是男班长遭殃,坐在他旁边的周素一口“什么”把他堵的接不上去了。 季沫想到前世流行的一个网络拟声词“么么哒”,不知道男班长知道后会不会气的吐血。 他选择了大冒险,众人起哄让他挎了一个包学老大妈挑挑拣拣还讨价还价的样子,班长苦着脸学了一通。坐在一边看好戏的人被他那一句“七舍八入,所以十七块钱给十块就够了吧!”给雷到,笑的前仰后合。 季沫仍旧是面无表情,不过林惊宇看到他那紧紧抿着的嘴就知道他肯定是在忍着。 没想到第二圈林惊宇就倒霉了,鉴于班长的教训他选择了真心话。 少年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不就是谁喜欢谁谁又不喜欢谁吗?赵天乐带头起哄逼问林惊宇到底喜欢谁,林惊宇非常淡定的说:“老子还没有暗恋的对象呢!” 赵天乐把他旁边的那个女生揽过来:“燕燕,你告诉他有多少个小姑娘日思夜想地在思林惊宇的春?” 被他叫做“燕燕”的女生应该是外班的,她腼腆地捂嘴笑:“我不是多清楚,不过在我们班住寝室的那几个女生都迷他迷的快要神经了!” 林惊宇脸红脖子粗地反驳:“她们迷我干什么?!老子又不是蒙汗药……” 一桌子的人都笑了。季沫被他那句“老子又不是蒙汗药”惹得脸上的表情裂开一条缝隙,越裂越开,连脸上的梨窝都旋了出来。 林惊宇气的跳脚,尤其是在看到季沫笑的正开心的样子更气了,大声吼着:“我本来就没有喜欢的人!” “好了好了,知道你没有喜欢的人,快坐下吧!”金静静笑的花枝乱颤还不忘安抚林惊宇。 林惊宇气炸炸地坐在椅子上,连接着玩下去的心情都没有了,一想到满桌人都是不信任的样子恨不得现在就钻进被窝去会周公! 一圈子轮流下来,赵天乐选大冒险时被迫亲了燕燕的脸,男班长最惨,被其他人整的接着演出了“卖菜大娘和买菜大妈的口水战”:“新白娘子之白素贞买菜”,……反正什么都能扯上买菜,唯一一次正常点的还是模仿出“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唯一幸免的是周素和季沫,挨着周素的男班长肠子都悔青了,周素不但脑子转的快,说的词语角度刁钻。季沫完全的脑子反应快,而且他只有在回答时才说话,最后其他人一致商定:惩罚这两个一次也没有真心话也没有冒险的神人! 有人提议让他俩亲一个,不过马上被林惊宇黑着脸给否决,至于为什么否决?林惊宇也说不清,反正不想看到季沫板着一张小脸去亲别的女生! 其他人退了一步,说要蒙着季沫的眼让他摸到哪个就亲哪个。 这个提议好啊!众人不顾林惊宇的反对,立刻找到一条干净的浴巾厚厚的在季沫脑门上缠了一圈……至于周素,考虑到她是女生就放了她这一次。 赵天乐带着燕燕去阳台,他刚才就已经抖出燕燕是他的女朋友,现在肯定不会参加这个说不准会亲到谁的游戏。 窗帘一拉灯一关,季沫的眼被浴巾蒙的紧紧的,心里比头上的浴巾还要紧。看来今天是躲不过了,真后悔来掺和这个聚会…… 韩依繁关灯后就一直在季沫周围徘徊,现在是晚上七八点,屋里的窗帘再一个拉根本就是黑漆漆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谁也看不到是谁。 林惊宇在黑暗中臭着一张脸,仗着比其他人熟悉自己家的结构在关灯不久就找到了步履维艰的季沫,趁着屋里还有人说话他偷偷趴在季沫耳朵边上说:“等会你就说亲到了,我和你串通一下。” 季沫犹豫了一下,爽快的答应:“好。” 于是季沫故意喊了一声:“谁被我亲到了?!” 林惊宇刚准备骂骂咧咧的应和一声,没承想一个女生突然开口:“我!” 声音很近,林惊宇一听就听出来是同班同学尤娴的声音了。 灯被打开,季沫扯下浴巾看见那个长发女生离自己只有三、四步的距离。 没有立刻揭穿她,季沫把手里的浴巾扔在沙发上就说着已经很晚自己要回去了,林惊宇留都留不住。 这场乌龙只有三个人知道,季沫秉着给女生一点尊严就不准备把它捅出来,可是林惊宇气的肚皮都快要炸了,这个尤娴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难道她喜欢季沫?!! 心里有点堵,林惊宇陪着其他人又玩了一会就结束了这个聚会。 季沫回到楼下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情起伏,一打开房间门却发现谋谋正用一只爪子在键盘上敲着……聊天?? 我擦! 季沫飞快的把谋谋拍飞,查看聊天记录时发现对方是个男的,连名字都报了出来,谋谋也把它的名字给发了过去,剩下的全都是那个男的在说,谋谋在“……”。 狠厉地瞪了谋谋一眼,季沫咬牙道:“我明天就给你买电视!” 还说不会打字?不会打字都能把人家一男的从大学毕业到失业到成了一个厨子到惹上麻烦再次失业的消息给哄了过来…… 看来,省略号是一个大杀器啊! 谋谋一听要买电视,乐的在空中连翻了几个滚,直说:“主人英明主人英明!” 第九章:小树林 从那次结尾并不怎么愉快的聚会结束后,尤娴像是突然吃了熊心豹子胆一样大胆和季沫说话,季沫不爽,林惊宇更不爽,而且林惊宇还说不出哪里不爽。 老子为什么要掺和季沫的事?卧槽!不想了! 这天晚饭过后,尤娴让人帮忙递了一张纸条给季沫。 叹了口气,季沫用手指把纸条捏成一团,随手扔在地上,低声和林惊宇说了一声:“我出去一下。” 林惊宇马上就明白过来季沫这是要去干什么?教学楼后面的那个小树林一到晚自习的时候有多少热恋的学生成双成对地聚在里面,政教处拿着手电筒一照他们就拿着书装模作样地读。 晚饭过后已经七点多了,学校里到处都是学呆子乘着凉风在外面读书,看季沫这架势,估计是要和尤娴去小树林…… “你是不是要去小树林?!”林惊宇连忙反握住季沫按在桌子上的手腕。 季沫蹙起眉头,道:“一会就回来。” 林惊宇巴巴地放下手,目送季沫跟随着神采飞扬的尤娴的脚步出了教室。 “金静静,你陪我去小树林行吗?”林惊宇拍拍前面那个女生的肩膀。 金静静回头,一副惊讶的样子,随即脸就迅速红了起来。 金静静结结巴巴地说:“可、可以!” 于是林惊宇猴急地飞奔出去,直追着季沫的身影。 嗯,这是在看紧季沫不让他初恋失足在高中! 再说季沫,他跟着一蹦一跳马尾不停甩的尤娴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尤娴突然转头,在黑暗中仍遮掩不住她那亮晶晶的双眼。 “尤娴同学,我想我们有些事要说清楚。”黑暗中季沫紧缩眉头,不急不徐地接着说:“那天晚上我亲到的人绝对不会是你!” 尤娴心如擂鼓,脸上的心虚一闪而过。 “还有,现阶段我是不会分心在些事上的!” 季沫的语气很坚定,如果不好好把这件事给解决,那未来恐怕半年都不得安生了。况且……他对女生没有什么感觉啊! 尤娴咬咬嘴唇,犹豫地说:“我不会打扰你学习的……” 季沫:“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但是别人不喜欢你你还有什么立场去喜欢?暗恋吗?这只会伤己!” 这话说的有点重,于是季沫缓下语气:“或许你看的太浅了,我才转学来几个星期,小说中的王子形象不是你浅浅的模糊的想象,每个人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 真是令人头疼,季沫最不擅长和女生讲道理了。 尤娴在一边委屈的说着自己是怎么怎么喜欢,又是喜欢什么什么……到头来季沫只听懂了两句——尤娴喜欢自己安静的样子,尤娴喜欢自己只对她说话,对别人不理不睬的样子! 天知道!现在的女生可以自恋到这种程度!自己不是还问韩依繁许多问题吗?这个女生双眼被闪瞎了?如果不是尤娴缠着自己自己根本就不会搭理她的! 季沫语气生硬地再次强调:“对不起,这不是小说,想要王子请出校门右转新华书店新到的校园小说!” 估计今天晚上是有史以来对女生说过最多的一次话了!这简直推翻季沫曾经面对老妈表明自己绝对不会相亲打的那场口水战! 小树林被手电筒一扫,立刻惊起许多情侣拿书,季沫匆匆出来什么也没有拿,刚想回去就被手电光芒扫到。 “那边的五个学生!站住!”政教处的小个子男人和另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把他所谓的那“五个学生”堵在墙角。 季沫这时才发现不仅林惊宇金静静过来了,连韩依繁也过来了。 政教处的小个子男人喋喋不休的逮了四人到操场上去,看到尤娴哭的稀里哗啦的样子,再加上她在墙角和最近的季沫都差个十几步,没有多疑就放过她了。 林惊宇铁着脸跟着大部队站到操场,操场上已经站了十几对倒霉的学生,但是冤枉的估计只有他们四人了! 学校还可恶的让早恋的两人站在一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一对。林惊宇毫无例外的和金静静一组,金静静没有担忧,反倒有些……窃喜? 政教处放了尤娴,韩依繁却被卷了进来,这会季沫正小声问着韩依繁被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韩依繁的小脸本来就很苍白,被季沫这么一问反而飞上一层红色。 韩依繁:“没事,被我妈知道解释清楚就可以了!” 季沫不吭声,觉得这个女孩真好,不但借笔记给自己,还担下这么大一个担子。 政教处的把每个学生的班级姓名记下来,看到林惊宇他们是高三的,恨铁不成钢的扼腕叹息道:“学生崽子,都快毕业了还不好好学习,真让人忧心!” 季沫面无表情的把自己名字歪扭在纸上,反正现在自己是属于“离家出走”的状态,估计这个便宜老爹也不会多加过问。 下课铃一敲,得到风声的学生都围到了操场边上围观这些不幸的鸳鸯。看到林惊宇这个学校的风云人物竟然和金静静一起被抓住了,这能说明什么?!人家不知不觉的进行了地下恋情! 至于季沫,他整天坐在班里美名却早已扬满整个高一高二高三,尤其是他对战李宛婉时的霸气,被一班嘴快的抖搂到家长群体散播的更远了! 那些脑残的女生无不伤心失望,季沫和韩依繁在一起了林惊宇和金静静在一起了的消息传遍整个学校? 安然无恙的尤娴红着眼眶在人群中看了一会,默默地转身走了。 第三节上课时接到班里学生被抓住早恋的各班班主任才过来领自己学生回去。冯智大热天的套了一件旧西装匆匆赶来,看到竟然是林惊宇和季沫捅出的篓子,摇头带着他们去了办公室。 冯智:“说吧!给我解释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 语气平淡的就像谈论今天晚上的天气不错我们上街溜达一圈吧。 林惊宇和季沫都没有吭声。作为“受害者”的两个女生早就被放回去了,一般学校遇到这种事都是男生挑起的,没有哪个女生胆大包天的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女生家长怕女儿吃亏,更确凿是男生的过错。 对于这两个“钉子户”,冯智蛋疼不已。 你说骂吧!冯智骂不出狠话不说,这两个人和木桩子有的一拼,无论你怎么骂人家都淡定的望天花板。 你说打吧……给冯智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打市长的儿子和这个身份不明的季沫啊! 冯智的纠结满满的写在脸上,季沫看出来了,至少和冯智处于心理年龄差不多的立场上好心的解释了一句:“是个误会。” 冯智当场吐血阵亡。 ……这和没解释又有什么两样?! 可是季沫已经摆出棺材脸冷淡的盯着自己看,被季沫这么一盯,冯智这个活了三十多年的男人觉得从心底里生出一股被那冷冰冰眼神折服的赶脚…… 办公室里的三年级班主任早就放心自己班里学生回家洗澡吃西瓜去了,可怜冯智被政教处一通电话从电视前面被迫转移,拿了件衣服到学校才发现是个几百年前的旧西装! 就这么僵持到放学,冯智心力交瘁地让这两块硬骨头回家了。 季沫还好,回家依旧被谋谋口头调戏求顺毛求虎摸求么么,洗了个澡就继续昨天晚上的进度码英语资料,化无语为动力,一晚上熬到凌晨两点已经快把第一册给码完了。 林惊宇就比较惨了,刚回家就看到母亲大人正襟危坐在沙发上,茶几上摆了一个带着水渍空着的玻璃水杯,客厅没有开灯,幽暗一闪一闪的电视照着王琳欣的脸简直就是鬼片现场! 林惊宇哆嗦着把灯打开,把空杯子满上一杯凉白开,提着心就要溜去自己的房间……“站住!” 王琳欣女士开口,慈祥的拍拍沙发:“来,乖儿子,我们母子俩好好谈谈……” 林惊宇目测这一谈自己的半条小命都要搭进去了!但是不谈……那感情好,明天的太阳你也不用见了,cctv天气预报又少了一位忠实的观众…… 林惊宇顺从的坐在沙发上,尽量和王琳欣保持距离。 王琳欣:“说吧!今天晚上是怎么一回事?” 林惊宇咂巴咂巴有些干燥的嘴,心里想怎么每个人都爱用“说吧”来问这件事,疯子是这样,老妈也是这样,幸亏老爹不在家,否则今天非得脱胎换骨直接去地府报道回炉重造。 王琳欣女士优雅的端起那杯被林惊宇满上的水——一口气喝下! 于是林惊宇感到更渴了,飞快的说:“季沫也被抓住了!”趁王琳欣一晃神的功夫飞速溜回自己房间把门反锁上。 终于安全了! 靠在门后,林惊宇简直有种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架一样,脑门上净是冷汗。 照这形势看来今天晚上喝不成牛奶了,林惊宇比划了一下墙边刻上去的一条线,觉得自己一晚上不喝那玩意也不会像王琳欣说的那样不会长高。 于是嘴里含着大白兔奶糖去梦里找周公了…… 第十章:一世寂寞 重生之后的第一次月考如约而至。 下午两点,一高刚放完英语听力不久学校的电压一个不稳,唯一能制造出热风的电扇也罢工,全校考生热的直用卷子当扇子扇风……即使扇出的也是热风。 季沫烦躁的抹去额头上滑下的汗珠,怎么九月的天气还这么热? 快速扫了一眼试题,吊起两天的心终于放在英语这场考试上了。之前一直靠看笔记复习高中的知识,只有英语这门比较拿手就没怎么复习,现在看来,即使根本不复习也能轻松考个满分。 优美的字体滑过试卷,改错一眼就挑出毛病,作文一句语法错误也没有。再次检查一下前面涂的卡没有什么遗漏错误之处,季沫收起水笔和铅笔,在全场考生和监考老师惊讶的目光注视下离开的考场。 这才刚刚开考一个小时不到啊喂! 下午有一些时间可以回家一趟,晚上还有晚自习,季沫顶着火辣辣的太阳一路走回家,免不了满头大汗的被谋谋嫌弃自己是个真正的“汗子”。 “主银~你能原谅可怜又可爱的谋谋一件事吗~”谋谋一头猛扎进季沫怀里。 季沫放下一只正在用浴巾擦头的手,按住谋谋把它扔在一边。然后拖着拖鞋去冰箱里拿出一罐饮料,根本不鸟它。 谋谋:“主银~” 谋谋:“主银蹭蹭~” 季沫忍无可忍,手里捏着的罐装饮料被挤的咯吱直响,受不了这个神奇的鸟儿,季沫满头黑云地说:“你又犯了什么错?!” 上次它独自在家,接到一个打错的电话和人家小姑娘喷了一下午!后来小姑娘再次打电话过来找谋谋的时候,季沫接到电话后把谋谋关在厕所关上了一整天…… 还有它去小区调戏人家八哥结果让八哥追着啄掉了几根毛……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谋谋还想过来蹭蹭,季沫端着饮料去房间里打开电脑把打好的资料再检查一遍看有没有什么错误。 刚打开电脑就听到谋谋在门外死命折腾,季沫黑线打开房间门:“谋谋——你想干什么?!” 谋谋蹿进空调房,站在电脑面前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又若无其事的飞走了。 季沫扶额,这个鸟还真是越宠越上天了!在门外折腾半天就是为了看电脑一眼?!怎么可能?!绝对有猫腻! 想到一种可能,季沫打开自己申请后就一直扔在那里的企鹅号,拉开好友一看……差点被整齐跳动的头像给晃花眼! 一条条打开对话框,发现不但有糙汉子还有软妹子,但是……他们都被谋谋的省略号忽悠了! 谋谋这个目不识丁的家伙只认识它自己的名字,但是在现实中特别能喷,估计是跟电视里的狗血言情剧学的,不过在网络上凭借省略号在这里忽悠人……罪不可恕! 季沫“哐”地一声把房间门关上,决定以后再也不相信谋谋说房间太闷不进来就不把门锁上。 为这个令人头疼的鸟季沫可没少折腾,谋谋说它要沙子,季沫特意在月黑风高夜给它在河边挖了一些,谋谋说吃玉米吃腻了要吃黑米,好,季沫抽出中午的时间去超市给它买一兜子。 现在它打着省略号还能忽悠人,不得不对它进行深刻的思想教育了。于是这个教育一直持续到季沫去上晚自习,连文件都顾不得去修改了,谋谋整个过程都在装傻装天真……如果它有手指的话估计手指甲都能被它抠没! 晚上放学后谋谋已经在它阳台上的那个窝睡下了,它说空调房太闷,会把鸟闷傻的,所以季沫给它在阳台上搭了一个窝,人家住的还挺乐呵。 熬到两点终于把所有资料看了一遍,确定地址没有错误后发给了“每周英语”,署名“一世寂寞”。 现在一世寂寞在报社算是一个不粉不红的小神了,他发来的试题社长亲自批准不用过审核就可以直接用了,报社的人一直把一世寂寞当成一高的一个资历很高的英语老师,对他的身份可是越来越好奇了,但是地址上名字只填“寂寞”,让人抓肝挠肺也只能追到一高高三一班。 深夜两点的时候猥琐的主编还端着一杯咖啡端坐在电脑上把稿件输进电脑存档,突然听到有邮箱的提示音,好奇这么晚还有谁闲得无聊不睡觉发邮件,结果一点开邮件他差点没蹦起来…… 事实上莫空已经拍键盘而起,差点没把手里的咖啡杯子扔出去。 再三看了一下标题,确定自己今天晚上没有做梦没有发颠没有神经,捏捏自己迷人的小脸,喃喃道:“卧槽……啊!” 掏出手机激动的拨给社长,莫空连话颠三倒四的叙述季沫发来的那个邮件。 “社长大人!备战高考写了一世寂寞,不,是一世寂寞被备战高考写了!也不对!是备战高考被一世寂寞写了!” 电话那端安静了三秒后,传来社长千年不变的温和的音线:“莫主编,请你扭头看向墙壁,上面会高高悬挂着指针指向凌晨两点整的表,然后你起立,用一秒十米的速度朝那面上冲过去,相信你明天可以见到满脸菊花皱褶的上帝正红光满面的对你慈祥的笑!” 莫空欣慰,真不愧是社长,文化程度就是比自己好! 社长把电话挂掉后,莫空独自把季沫发来的附件给打开看了一遍又一遍,里面的内容比喝了十杯咖啡都提神。 第二天去报社上班的时候,社长推推眼镜边框,对满眼红丝的莫空关心道:“年轻人,也要注意一点,小心纵欲过度!” 莫空差点没倒在社长的西装裤下,把怀里厚厚一叠连夜打印出来的《备战高考》递给社长,谄媚道:“社长大人,您看,这是小寞子昨夜连夜八百里加急发来的。”心里暗自爽了一下,哥哥也算是有文化的银! 社长套着真丝白手套的手接过厚厚一沓文件后看着上楼,一直走到办公室门口才回头看看像跟屁虫一样的莫空:“进来。” 莫空激动的虎躯一震,嘴上说着“臣惶恐!”一只脚早已踏进社长古风古色的办公室了,对着那明代红木书架流了半天口水。 “这是一世寂寞写的?”社长捻开一张纸,仔细看了一下又没有语法措辞上的错误,结果一个都没发现。 “是的!这真的是一个不错的资料,非常适合即将高考的学生,而且一世寂寞注明了这是第一册,那会不会有第二、第三、第四甚至更多的《备战高考》?”在面对工作的时候,莫空还是比较正经的,在下属面前他有时还会客串辣手摧花的鞭子来鞭策员工不准偷懒赶紧干活。 社长把打印纸整齐的放在桌角:“一世寂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的英语水平绝对过了八级,阅历至少在十五年以上。虽然我们报社很少发行书籍,不过……这次的《备战高考》一出,我们报社可以登上更高的台阶。” “所以让我找寂寞谈合同?”莫空对着那沓整齐的纸差点没留下哈喇子。 “任重而道远,你去吧。”社长挥挥戴着手套的手,一双隐藏在长发下的眸子看不出心情。 莫空乐颠颠趴在报社窗户边上往天上看,突然觉得今天天气真不错。虽然公路烤的能把生鸡蛋变成熟鸡蛋…… 回了一世寂寞自己的联系方式后,忽然想起……社长还没说这次是公费还是自费啊喂! 一高第一天考的语文,第二天还考着试语文成绩就能出来了,到第三天恢复正常上课时间就已经把全校的名次统计出来,校长拿着薄薄的一张纸对冯智啧啧称奇。 “听说季沫这孩子在京城不学无术,高中都是季老爷子托关系进去的,没想到这孩子深藏不露啊!” 冯智看到名单上第一位就是那个总是面无表情的孩子的名字,脸上没有过大的喜乐表现,季沫这孩子不简单,从和李宛婉对着干的那场摸着就可窥一二,没想到成绩居然推翻了以前林惊宇和孙行傲的对争,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班里人非常安静,冯智整天都是满脸笑容让人看不出他是喜是怒,万一考差了这个疯子还不折磨死自己? 望着鸦雀无声的学生娃们,冯智抖抖手上的成绩单:“不出大家所料,这次全校前三名还是我们班的。” 这句话一说,班里鸦雀无声立刻变成人声鼎沸,大声叫好大力拍桌的人不在少数。前三都在我们班!一班觉得自己走在相差无几的十一班面前肯定是扬眉吐气的,那胸膛肯定挺地得抵着下巴才行! 冯智不急不徐的公布名单,班里有七十多个学生,三十名以后的给他们留点面子不念出来,剩下的按照三十名,二十九名,二十八名……依次念出来。 “第三名,林惊宇。” 林惊宇从椅子上跳起来,恨不得冲上去把冯智手里的名单给抢下来看看他是不是念错了,自己以前经常考考第一的学生怎么会考了第三?! 林惊宇的眼前似乎浮现出皮带炒肉的场景…… “第二,孙行傲。” 孙行傲听到自己的名字,眼角的余光扫像正在看着窗外的季沫,如果没有意外,第一名季沫是拿定了。 冯智故意吊着全班的胃口,要说考第一,两个班长还是有些竞争力的,但是不得不提防季沫这个看起来是白色的黑马。 “第一名,我们新转来一个月的季沫同学。” 季沫看了讲台上目光如炬的冯智,没有露出多余的表情。 考第一又有什么惊讶的?自己已经活过三十多年,高中的知识扔掉容易捡起来也容易,比他们考的好季沫一点优越感也没有。 林惊宇恨不得抓住季沫肩膀狠摇几下,他看到了自己的英语成绩降到120一下,而季沫竟然可恶的考了满分! “好了,成绩大家都看过了,下面按照惯例按成绩调整一下座位。”冯智拿着成绩单赶班里学生站外面,一个一个念。 季沫是第一名,进来就挑了靠窗又靠后的安全位置。 林惊宇死盯着孙行傲,孙行傲悠闲的走进班里,看似在挑位置的随便看了一眼班里,接着紧跟季沫的脚步挨着季沫坐了下去。 他们成同桌了! 他们成同桌了!!! 林惊宇第三名进来后,满脸的怒火几乎能把班里给烧半边天。 挑了季沫后面,只有这个位置离他最近,至于他的新同桌……完全被林惊宇满眼的怒火烧成灰烬一阵热风吹走了。 班里人一个接着一个进班,尤娴坐在中间,离季沫不远也不近,林惊宇的同桌是一个挺胖的胖子,他还带着一个黑框的眼镜,整个人看着呆头呆脑的,不过人家和季沫能说上几句话,季沫也没有表示对这个胖子不耐烦过。 于是林惊宇咬牙默许了这个一人能占大半面桌子的胖子。心里想着下一次一定要考好! 第十一章:主编空降 九月的夏蝉依然在窗外聒噪,不时有一两只飞到教室里却马上到了学生的手里。晚自习早已名存实亡,天气这么热,学生两两三三地趴在栏杆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操场上,水池假山边,小树林中到处都是学生。 冯智悠闲地晃过来查班,看到班里学生乱哄哄的样子倒也没有责怪他们,天气这么热,学校的班主任几乎都回家了,没回家的也去综合楼的办公室乘凉去了。学校把综合楼设计的非常巧妙,同是一栋楼,综合楼就比教学楼凉快了许多。 “季沫,你出来一下。” 热的满头大汗的季沫抬头,看到冯智一副喜眯眯的样子站在班门口,起身跟着出去了。 走廊上的学生很多,晚风带着一丝凉气吹着,虽是微风却比班里凉快多了,季沫站在楼道里不多时额上的汗水就被吹干了,头发凉凉的搭在额头上。 “季沫,这封信是给你的?”冯智把话头指向他手里的那封信,季沫看了一下地址,是每周英语寄给自己的回信。于是点点头。 冯智把信还给季沫。 冯智:“你英语很好。” 季沫:“嗯。” 冯智:“你怎么不爱说话?” “……”季沫掀起眼皮看了这个准备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老班,没有说话。 被那冷冷的一道目光扫过,冯智简直像是掉进冰窟里了,浑身一个激灵,再也问不出话。 同是人,为什么这孩子的气场这么大?!这不科学! 季沫拆开信封,发现里面并不像是原来那样一张汇款单一张薄纸向自己约稿。这次只有一张纸,还是手写的,字体圆圆的,前面拍了一大通马屁,后面才说出他们的目的。 每周英语的主编要来了?而且还是20号?!邮戳上标的日期是今天周一19号,这么说……他明天就来了。 信的末尾还写了那个主编的联系电话,季沫收起信纸,把信封扔在楼梯口垃圾桶里才进班。 “季沫,你能给我讲讲这道英语完型吗?”看到季沫面无表情的进班了,孙行傲连忙起身给他让位,递过去一张报纸。 季沫扫了报纸一眼,正是自己出的一个完型填空,里面放了好几个伪装当选项,像一班又不听讲又要保持成绩的学生写起来的确有点难度…… 什么叫有点难度?!林惊宇后面急得抓狂都没有想出答案,看哪个都对,但是看哪个都错,简直让人无从下手! “沫沫,我也不会……”林惊宇抱着报纸凑上来,炽热的呼吸近在咫尺。 季沫没回头:“这么简单的题……” 叹了口气,推开趴在自己肩膀上的林惊宇,季沫干脆转身对着他们,顺便也给一脸求知若渴的胖子也讲讲。 胖子姓王,还有个挺书生的名字叫王潇晟,不过他的一身肥膘导致班里人都忽略了他的名字直接叫他胖子或者王胖子。 “这道题你们没有仔细看,前面不是说他奶奶的熊去了树林吗?后面再说他奶奶的熊在哪里捕鱼直接选树林就可以了!”季沫用笔点点林惊宇的选项:“你竟然选游泳池?” 听季沫那翻译,一桌四人除了季沫没笑其他人脸上都露出像是中了五百万似的笑容。 他奶奶的熊……他奶奶的熊……季沫你能再搞笑些吗! 又替他们点出了几个漏洞和几个捷径,季沫对这三个学生实在无语。不就是他的翻译简单了些吗?至于一整个过程都笑的合不拢嘴吗! 算了,谁让自己写了一个关于猎人救熊的完型呢?本着让学生对那家猎人感动一把,谁知道…… 孙行傲没有笑出声,但是脸上却也满是笑意,林惊宇笑的恨不得在地上打几个滚,胖子笑的有点憨…… 季沫转身复习着手里的化学笔记,现在天气热什么的全都是浮云! 晚上放学回家后季沫掏出挪鸡鸭拨通了那个主编的号码。 莫空:“喂——” 季沫听到他那山路十八弯的一声“喂”,抬眼扫了谋谋一眼,这个人和谋谋有的一拼。 “我是一世寂寞。”季沫出声道。 “哦哦!你好!我是莫空主编!明天我就飞去b市了!”莫空突然从椅子上猛站起来,一下子闪到了老腰哎呦喂哎呦喂叫了半天。 季沫听他叫了半天,等莫空叫够后才接着问:“几点到?” 莫空扶着受伤的老腰摸去茶几上摆着的自费机票,心里有些滴血地说:“上午十点……” 季沫:“我去接你。” 莫空:“好啊好啊!怎么找到你呢?” 季沫:“我拿本英语书,你看着来吧。” 把手机换了个耳朵,莫空满口答应:“成!明天十点就麻烦您老接我一下了!” 其实他很想追问一句一世寂寞您到底多少岁呢?听声音像是一个小孩,可是小孩哪有这么冷的声音?冷到莫空握着手机的手都能感到那刺骨的温度,该不会一世寂寞是千年大冰山化成的妖怪变成的吧? 带着疑云莫空决定先去梦里问问周公。 梦里的周公一袭红衫,头上系了无数根红线,笑的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他说:你明天要见的人会断了你的红线。 上午第二节大课间季沫就向冯智请了两节课的假,坐车去机场接那个听起来有些不靠谱的主编。 莫空一下飞机就伸头东张西望着,看哪个人手里拿了一本英语书。看了半天老头子老大妈老男人老女人都没有看到谁手里拿着一本英语书,就连拿书的都没有! 心里想着该不会一世寂寞有事耽误来晚了吧?莫空走了几步,候机楼里来接机的人走的都差不多了,在透明玻璃折射出阳光的照耀下,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像是谪仙般引人,他就那么静静站在那里,纤尘不染! 莫空掐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是不是从梦里醒来了,难道这世界上像社长一样妖孽的人这么轻易就撞到了?这孩子周围有种浑然一体的寂凉,像是穿透红尘一般寂寞—— 一世寂寞! 莫空张大的下巴被少年手里的一本英语书刺激的差点脱臼! 英语过了八级?!至少有十五年的阅历?!资深英语老师?! 感到一阵火辣辣的目光一直在看自己,季沫把印在玻璃外锦鲤身上的目光收起来,投向那个看起来有些二逼的老青年。 少年不带一丝感情的黑眸子像是无穷无尽的黑洞一样,只可远观,一靠近就不知不觉能把人给吸进去。 “一……一、一、一世寂寞?!” 莫空说的结巴的能让人抓狂。 季沫审视的看了莫空一遍,认真地说:“只有一个‘一’。” 莫空连忙把手在身上擦擦,握住季沫若有若无的小手,目光炯炯地对季沫自我介绍:“我是莫空!每周英语的主编!现年三十岁,未婚独居!” 前面几句就算了吧……那句“未婚独居”是怎么回事?! 季沫:“我是季沫。” 两人随便挑了机场里的一家咖啡馆,坐在里面谈合同。 莫空:“你本来就叫寂寞?有这个姓吗……” 季沫:“季节的季,泡沫的沫。” 看完合同,季沫把身份证复印件递给莫空。 莫空看到那上面显示季沫只有十七岁的年龄时嘴巴一下字变成“o”形:“十七岁?!” 他原来我以为季沫看上去年龄小实际上二十多岁,毕竟也有这种人存在…… “嗯。”季沫拿出碳素笔,准备在甲方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等等!” 莫空连忙制止季沫的动作:“你还是未成年,所以需要监护人给你开一个证明!” 这么麻烦?季沫皱眉,他连季江琛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还说让季江琛给自己开证明?况且现在自己还是处于“离家出走”的阶段…… “那算了,这本书就算是送给你们了。”季沫把合同推给莫空。虽然上面提出的报酬非常可观,前期买断三十万,后期分成季沫能得到八成! 莫空连忙推回去,开什么国际玩笑?!要是不把季沫签下,社长不知道怎么整自己呢! “你用你家大人的身份证也可以签的……”季沫不到成年就会有身份证莫空没胆追究,不是说不到十八岁就不能办身份证吗?警察局好坑! 大人?季沫想了一下,觉得冯智是个不错的人选。虽然冯智和自己没有说过几句话,不过季沫从内心都把冯智当成一个不错的朋友,这个有些奇葩的老班…… 给冯智打了一通电话,冯智答应下来,连课都不上立刻给季沫去送复印件。 班里一下子乱了,到处都在讨论冯智去干什么了?季沫又去干什么去了? 林惊宇紧捏着手里的笔杆,一双紧张的眼睛看向窗外冯智匆匆出了校门的身影。 季沫这个死妖孽!怎么出去也不给自己说一声?!自己……也没那个资格让他给自己说一声吧? 不一会下课了,班里闹腾着疯打追闹,赵天乐找林惊宇一起去买水喝,这么燥热的天气林惊宇也的确有点口渴了,于是高悬着一颗心陪赵天乐去小卖部。 “我说,季沫那小子不会是出来事了吧?哈哈哈,疯子这么匆忙那出的事肯定不小,这个小子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要是死了更好……” 林惊宇手里的可乐猛地一罐子倾倒在赵天乐头上,森然地说:“不许说他坏话!” 赵天乐带着不易察觉的阴狠,抹去满头的可乐,笑嘻嘻地说:“不说就不说,发那么大的火干什么。” 说着,赵天乐勾着林惊宇的肩膀回了班,回班后林惊宇扔给他一包纸巾让他擦擦可乐。 赵天乐笑着擦完就上课了,一节课上半身都黏糊糊的,中午回家赶紧冲了个凉水澡才觉得爽利许多。 “哼,就你袒护那刚来的小子……”赵天乐抱怨归抱怨,想到在全校和媳妇面前把脸都丢尽了,脸上再也淡定不下来,气呼呼的不顾保姆劝说连午饭也不吃就走了。 莫空只见了冯智一眼,经季沫介绍才知道这是季沫的老师,三个人吃过午饭冯智还笑面虎的样子让季沫带着人家莫主编去b市好好玩玩,下午和晚上的课可以不用来上。 季沫无语的被老师推去和莫空出去完,自己刚来b市才一个月,平时忙着上学码字根本就没有时间出来玩,只听出租车司机像是念顺口溜似的把b市说成了一朵牡丹花儿,还是少见的绿色牡丹花儿! 可惜现在不是什么适合游玩的季节,司机带着两个小白在b市兜了一大圈,整个下午都是在车里度过的。 季沫坐车坐的胃有点犯恶心,和莫空一起吃过晚饭送他坐上飞机后晕晕乎乎的一路走了回家。 b市的司机好恐怖! 莫空回到报社后,举起双手奉上今天中午签的那份合同:“社长大人,请过目——” 社长接过合同:“莫主编,辛苦你了。” 莫空:“不辛苦,哎,对了!你才一世寂寞才多大?!” 社长不感兴趣的把合同最后一页复印件掀起来看,看到一个满脸笑意老青年,目光触及到下面的名字…… 冯智……是么? 社长浑身开始散发寒气,手中的纸张被那双白色真丝手套握的皱巴巴的,一边莫空还叽哩哇啦不停在说季沫年龄有多小,长的有多妖孽云云。 到最后社长也只是听进去季沫现年17,是冯智的学生。 呵呵,徵枫,冯智,追了这么多年终于让我找到你了…… 第十二章:东窗事发 九月底的骄阳依旧火烈,炙烤着大地和行人。b市前几天刚下过一场雨,街道凉爽不少,颇有“一场秋雨一场寒”的感觉。 月考过后的一高,学生们暂时松了口气,离中考还早着呢。 于是学校开始八卦林季沫惊宇孙行傲赵天乐,赵天乐这个人虽然换女朋友没有像换衣服这样夸张,但是像换季一样,隔几个月腻了就换了,即使他这样花心可是依然有许多女孩子吊死在他这棵歪脖树上,哭的稀里哗啦照样爱的死去活来。 林惊宇这个人至今还没有女朋友,于是喜欢他的女生就更多了,他不像赵天乐那样花心,身为市长儿子也不像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一样横行霸道。再加上帅帅的人皮,掩去脾气不太好以外迷倒一干子女生。 孙行傲这个学生可是老师面前的乖乖学生,不仅学习好,和人打交道也有一套,据说是他父亲让他高一就开始接触家里一些生意的缘故。身为一方富贾人家的儿子,这个富二代也像林惊宇一样不爱高调爱低调。如果不是同学去商场时撞见经理正毕恭毕敬地称他“孙少”,估计孙行傲到高中毕业也不会露出什么马脚。 季沫这个人有点奇葩,一是身份神秘,至今为止学生们也只知道季沫家里要比市长还厉害,和孙行傲家一样有钱。这两点是从冯智和校长谈话时的内容推测出来的。 人长的又好,家世又好,这四个人的美名几乎传遍整个一高,连新来的那一届新生都听说了许多。 当然,美男有了,美女就必不可少。当日林惊宇金静静季沫韩依繁四人被罚站站在操场上的样子被群众雪亮的眼睛看的一清二楚,其他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直接化成背景了。 所以,茶余饭后,课间放学,不是讨论林惊宇和金静静,就是讨论季沫和韩依繁好上了。 季沫正在给韩依繁讲英语改错,感到一阵火辣辣的目光,一回头却看到的是林惊宇正大声嚷嚷着今天天气不错啊哈哈哈哈…… 继续讲了一会,背后像是钉上了那个目光,季沫没有多加理会,把韩依繁的疑云吹散后韩依繁才高兴的走了。 要不是为了编写《备战高考》季沫估计搭理都懒得搭理韩依繁,不,应该说每一个女生他都懒得搭理。这是性格使然。 晚饭后的晚自习班里照样闹哄哄的,班里人走的七七八八,不是去走廊就是去操场小树林了,韩依繁厚着脸皮又来请教七选五,直接坐在了季沫前面那个学生的空位上。 班里仅剩的十几人发出暧昧的哄笑,韩依繁的脸更红了,摊开资料就直奔主题。 金静静也没出去,她正拿着一封粉红色信封犹豫不决。虽然班里再一次调位她和韩依繁仍是同桌,这会儿韩依繁去找她的梦中情人了,她也要抓住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 “林惊宇,我想,我……” 林惊宇喷火的目光挪向金静静,连信封也不要就直接抓住金静静的手腕:“金静静,我们在一起吧!” 说着,他眼角的余光扫向前面给韩依繁讲完题又和孙行傲凑在一起的季沫,按耐住心里的不快,林惊宇想着:好,你和韩依繁在一起了,那老子也和金静静在一起! 金静静被班里起哄的声音闹了个大红脸,抓住新男友的手就朝门外跑去。 林惊宇满肚子莫名其妙地跟在金静静后面几乎把学校院子给逛了个遍。 从饭堂到操场,从操场到树林,从树林到假山水池,路过教学楼又到楼后面的小树林…… 至于他莫名其妙的内容,是自己为什么会恼火季沫和韩依繁呆在一起,难道是自己喜欢的是韩依繁? 摇摇头,林惊宇否决了这个想法,他对短头发的女生没什么感觉,还是比较喜欢长头发的女生,即使是金静静这样把头发束成马尾辫的女生。 金静静一路走来,几乎没停下来她那如倒豆子般的回忆。从小时候的趣事,到她如何喜欢上林惊宇,一件不差地如数家珍的数出来给林惊宇听。 可怜人家林惊宇一路上灵魂根本不在体内,不知道神游到什么地方,林惊宇甚至觉得这个金静静特别的烦,要是能换一个安静的人一起出来溜达就好了…… 季沫面瘫着的脸模糊的从他脑子里飞过。 林惊宇甩甩头,把这个扰乱自己心绪的妖孽甩到毒气冲天的老厕所,回神看向说个不停的金静静,心想:书上说的真对,恋爱中的女人最可怕了!(介是神马书?美骚年掰弯手册么?==+) 全天下的女人都爱唠叨!金静静和王琳欣这个灭绝师太pk起来会是谁赢呢?估计是王琳欣吧!这个女人可是自己年龄两倍了都。 真不知道这个弱智的女生是怎么喜欢上自己的,林惊宇忍不住问出口:“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金静静脸上腾过难以消散的两片红云,吞吞吐吐地说:“就是……就是特别的喜欢,总想和你说话……嗯,还有……还有总是想着你,连睡觉都想……即使不打算向你告白也会默默地守护你一辈子,在你身边看你幸福的感觉……” 林惊宇吐一口老血喷在她脸上,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不是整天悲伤,整天泪流,整天死去活来吗?! 所以说林惊宇这个孩子……心中的草泥马生了万千崽子在打滚,滚了一身狗血! 呆在外面晃够了,林惊宇觉得无聊就要回班去了,反正一会就要下课。 再说季沫,他正咬着笔杆,面对洪水猛兽般的化学公式无可奈何。 “化学不会?”孙行傲看他在那里对着化学书发了半天的呆,联想到他月考只考了八十多分的化学成绩,一语中的。 “我的化学曾经得过竞赛的一等奖。” 听到孙行傲竟然还有这样“光辉”的历史,季沫微微惊讶。 不过人家又不是什么蠢人,孙行傲在自己来之前可是也经常考第一的…… 想到这里,季沫郁闷了,自己不过是靠着英语的优势拉上去不少分,其它科目都还可以,就是栽到化学这科难以消化的科目上了……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 要不是考试之前猛补了一下化学,自己的化学成绩肯定崩渣了,而且渣的连粉末都没有。 季沫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同桌孙行傲。 被他那湿漉漉的大眼一看,孙行傲的的手指紧捏住笔杆,脑子至少空白了两三秒才反应过来。 “我教你算了……”对着这么真挚的表情,孙行傲想拒绝都不忍心拒绝。况且他也没什么好拒绝的。 点着自己记满了笔记的课本,孙行傲给他讲解质量守恒定律,前面的要失什么元素,后面又会组成什么。 季沫认真的听着,这可是事关成绩的大事啊!这一次的高考他要考去南方,四季如春的地方! 除了对着谋谋,这是孙行傲第二次看到季沫除了面无表情以外脸上露出其他的表情,苦恼的,纠结的,郁卒的……整个人都鲜活起来,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 连着讲了十个,季沫有些眼花缭乱,正好下课铃响了,于是按住桌子站起来。 孙行傲:“你要出去?” 季沫:“嗯,出去站站,班里有点闷。” 转身喊着王潇晟一起出去,胖子呆滞的推推他那土不拉叽的黑框眼睛:“啊……” 季沫就当他是答应了,高兴的朝他伸出手:“快走吧!一会走廊上都被站满了。” “哦……” 王潇晟反应慢了半拍,没有拉季沫的手,挪动着肥胖的身躯慢吞吞的跟在季沫后面出去。 孙行傲对这个能让季沫嫣然一笑的胖子挺好奇的,这个胖子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啊?呆板的表情,因为懒得去剪头发在头上乱糟糟的,还有那一身肥膘,真没看出这个胖子有什么特殊的魅力的…… 出了教室就是凉快许多,外面的凉风呼呼地吹着,走廊上站满了许多出来吹风的学生。 季沫和胖子并肩行走,孙行傲也出来了,只不过没有和他们靠多近,只是不近不远的跟在他们后面。 “上次你说的那家小店里的凉皮挺好吃的。” 季沫停下脚步,两人已经走到楼梯口。 “啊……”胖子反应过来,一谈到吃他像是颇有心得,眉飞色舞地说道:“那家店里的黑米皮更好吃!” “黑米皮?”季沫还是第一次听说。 “噢……你是从外地来的。黑米皮是用黑米做成的,吃着非常有嚼劲。” 季沫在家根本就没有下过厨,不是不会做饭,只是没有时间罢了。其实他的厨艺还是可以保证能让人下咽的。 一高饭堂的饭吃起来并不怎么样,在季沫像无头苍蝇般在学校外面乱晃时就是王潇晟这位仁兄“提点”了季沫一句,说是一家炒面很好吃,于是两人组队去吃了炒面,果然很好吃。后来季沫才知道这个胖子和自己是同班同学。 “说到吃啊!王潇晟,你有没有信心去减肥?”季沫好心的提议。 “减肥……” 季沫:“听说胖子们减肥减下来的,长的都挺帅的呢!” 王潇晟困扰:“为什么要减肥?” 季沫恨不得拍开他的脑袋瓜子看看他都想了些什么?“减肥啊!减肥成功后你可是苗条许多呢!走路也不会走几步就喘气了!” 王潇晟略微想了一想,只有季沫这个好人从不取笑自己的身材,还总是喊自己快要忘记的大名……季沫人这么好,肯定不会害自己的。 “哦……那就减肥吧。” 答应了?季沫上下打量这个心肠超好的王潇晟,他有着过于憨厚的表情,憨厚到班里人一直以为他好欺负,还用他的身材取笑他。胖有什么罪?既然王潇晟决定减肥,那么我肯定要对他好好负起监督他减肥成功这个责任! 林惊宇刚上了楼梯,就听到季沫前所未有的认真的拍了拍胖子的肩膀,更是前所未有的坚定的说:“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哦!卖糕的!快给老子来块糕!别的不要就要切糕! 这是怎么一个情况?! 第十三章:女生 林惊宇和金静静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在一起了! 全校的人几乎都在疯传他们两个的事,林惊宇走到哪里都有人对自己指指点点,这让他非常恼火。 赵天乐拍拍他的肩膀,哈哈笑道:“兄弟,你要习惯,当初我还不是和你一样?” 林惊宇抿着嘴,不说话。 赵天乐:“最近看你脾气不怎么好,是不是季沫那小子惹你不开心了?” 反正有什么好事赵天乐扯不道季沫身上,林惊宇憋了半天,闷闷的挤出三个字:“不是他。” 总觉得和金静静在一起很别扭,呆了两天,这个女人又是饮料又是零食的让自己陪她去买,虽说林惊宇不在乎那点零钱,但是一直这样会让人非常心烦的。 还有……金静静放学改让自己送她回家?!切,又不顺路,送个毛线啊送! 禁不住金静静撒娇要求,林惊宇还是妥协了,毕竟自己是她的“男朋友”,不送面子上就过不去。偶尔送一下金静静就开心的像是中了五百万。 “听说恋爱中的女人很弱智,现在看来,林惊宇和金静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季沫手里的笔杆在手指上技巧性的飞速旋转,带着看好戏的笑意看着林惊宇和金静静在走廊上斗嘴。 “你又吵我!讨厌!”金静静推看林惊宇一把,甩着马尾辫气呼呼地进班。林惊宇无可奈何地耸耸肩,看到季沫这个万年面瘫脸居然满带笑意地看着自己,警示地瞪了他一眼,转身下楼了。 金静静看道林惊宇没有追上来,更气恼地向韩依繁抱怨自己的男朋友一点都不善解人意,连送自己回家都不送! 女生之间有女生的话题,韩依繁记得林惊宇的生日好像快到了,提示她到时候给林惊宇一个惊喜。至于送不送她回家,林惊宇家和她家正好相反,不送也情有可原,毕竟放学后就这么晚了,男孩子也晚早点回家。 自从林惊宇和金静静正式在一起后,原本每天早上催季沫起床晚上等着他一起回家的林惊宇不知抽了什么风,反正是不和季沫同路了。 每天浪费时间在路上,林惊宇央求王琳欣买了一辆流线型的白色自行车,每天早上老早就到学校,而季沫总是掐着时间点进班,差点迟到。 季沫的脸上不知不觉浮现出黑眼圈,晚上为了赶稿一直熬到两点多才睡,白天听什么课都昏昏欲睡,有一次坐在位置上直接栽到孙行傲肩膀上睡了一节课。 孙行傲没有动,任季沫靠在自己肩膀上。稍微一侧头,还能看到季沫紧闭的双眼上又浓又密的睫毛微微颤抖着,眉头紧锁,仿佛梦里也睡不安生。 季沫的呼吸重重的吐出,台上老师哇啦哇啦讲课。高度近视还忘记拿眼睛的物理老师把眼睛眯成一条线还是睁眼瞎,看台下的哪个同学都是一模一样的——五官不清。 讲到机械能守恒定律时,趴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题来提问学生。物理老师不带眼睛只能看清楚讲台这一小片,再远就看不清了。回想到新转来的那个学生物理还不错,于是就喊了季沫。 “季沫,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季沫晕晕乎乎地被孙行傲摇醒,孙行傲小声说:“老师喊你回答问题呢?别紧张,只是回答问题。” 睡了一半被摇醒的感觉有点难受,季沫脑海里还是一片混沌,抬起眼皮扫了一眼黑板上的题目,发现这正是书本上的课后习题,昨天正好看过,季沫直接报出答案。 “好!你坐下吧!”物理老师对季沫的答案非常满意,所以直接让他坐下了。 季沫揉揉有些发疼的太阳穴,看来以后晚上不能再这么熬夜了,白天总是瞌睡……对了,刚才自己睡到了哪里?! 一扭头,季沫看到孙行傲正在揉着酸疼发麻的肩膀。 季沫:“呃……对不起。” 孙行傲顿了一下,对季沫笑笑:“没事。” 于是接着听课。季沫以为刚才老师发现自己在课堂上打瞌睡才提问自己的,所以接着就不敢再睡了,强打起精神听物理老师讲课。 坐在他们后面的林惊宇快要神经了,牙齿磨的“咯咯”响。擦亮眼睛,看到的还是他们“依偎”在一起关系很好的样子,比自己还要好!林惊宇对孙行傲更讨厌了。 晚饭时间是季沫给王潇晟规定的减肥时间,不仅要围着操场跑步,还要按照季沫百度的食谱吃很少的东西,王潇晟苦着脸在操场上挥洒汗水,远远的看到季沫已经跑完了五圈自己才跑了三圈…… “坚持下来,加油!”季沫停下跑步的脚步,折回王潇晟的旁边递给他一方纸帕。 王潇晟抹抹头上怎么也止不住的汗水,呼呼的喘着粗气:“要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就算我爸让我减肥我也不减!” 季沫笑了:“我的面子就这么大?” 王潇晟:“哎,兄弟,你笑起来挺好看的,为什么不多笑笑?” 跟王潇晟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季沫才发现这个在别人眼里“又笨又呆”的胖子不仅不笨不呆,因为痴迷于武侠小说对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都了如指掌,如果让他去文科班考历史,估计考满分都有可能! 季沫慢慢的跑着:“不想笑,又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跑完规定的五圈,季沫拉着王潇晟在操场上活动一下,王潇晟喘够了气这才接着问:“为什么?” 季沫摇摇头,拿出一个方盒,里面装的是王潇晟的“晚饭”。 王潇晟摆出痛苦的表情解决了两个苹果和两个桃子,摸摸空荡荡的肚子,还想吃其他的东西。 “回家以后也不能乱吃东西,特别是那些油腻的东西,如果饿的受不了可以吃一些番茄什么的……” 季沫突然想到多吃番茄黑眼圈就不会那么重了,决定这个周末也去多买一点番茄来吃。 王潇晟点头,对于季沫的话他特别的相信,在王潇晟的心目中,季沫是自己最好的兄弟! 两人一起慢步走到班里,马上就上课了,现在天气凉爽许多,班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季沫转学到这里来也有一个多月,同学们基本混了个脸熟,但是提起名字难免张冠李戴。 莫空每个周末晚上定时打个骚扰电话,想季沫汇报他的《备战高考》有多火热,每周英语的报社通过这本书正式转成了一个文化公司,商标注册成两个一大一小的圈圈,也暗含了季沫的“沫”字。 第二册也已经编写完发给莫空了,季沫没有时间去银行查他们汇了多少款,学校第二次放假正好赶上国庆节,在这个年代的国庆节比中秋节还要重要,至少中秋节学校只放了半天和一晚上的假。 季江琛派管家给季沫送了五盒包装精美的月饼,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季沫不爱吃甜食,送给了王琳欣两盒,冯智两盒,自己只留了一盒给谋谋吃。 十一假,很期待呢。 “惊宇,十一放假你有时间出来玩吗?”金静静幸福的搂着林惊宇的腰,坐在他自行车后面一摇一晃的被林惊宇送回家。 十一假?林惊宇想了一下,自己还有其他的事,于是哼哼唧唧地回答:“没有啊——” 金静静失望的掐了一下林惊宇的腰:“难道连陪我的时间都没有吗!十一假可是有四天的!” “四天又怎么了?我在家一天,其余三天都不在家,搞不好还要请假一两天呢!” 林惊宇把车子停下来,示意金静静到地方了该下车了。 金静静下车后跺跺脚:“你为什么不在家?!连本姑奶奶都敢不陪!” 林惊宇敷衍塞责:“去外面玩。明天见!” 金静静看他转身骑车骑地速度都赶上汽车了,哼了一声转身上楼回家。今天晚上林惊宇好不容易送自己一回,就不和他计较了!反正在学校也有很长时间的! 不知道是不是女人的直觉,金静静总有种林惊宇对自己根本就不上心的感觉。要不是看到林惊宇没有和别的女生多说话,她还真以为林惊宇也像赵天乐那样花心呢! 无论是女人还是女生,带个女字旁的都爱琢磨事儿,金静静就琢磨着为什么自己会林惊宇有这种感觉。 林惊宇悠闲的在熟悉的小巷里七拐八扭的骑着车子抄近路,迷宫一样的小巷在他眼里简直就是直行大路一样通畅。 转了一个弯,林惊宇知道前面有一条没有路灯的小路,正准备路过这条路时突然听到一阵威胁的声音随着夜风传来。 “惹了不该惹的人,今天老子就让你小子尝点苦头!” 林惊宇心惊肉跳地打算无视这些人,什么爱恨情仇黑帮恩怨小混混挑事,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蹬着车子准备飞速路过。 好像……有七八个人单挑一个呢! “是谁让你们来的。” 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境地,他都是淡然的样子。冷冽的声音就好像它的主人一样,黑暗中声音的主人想必也是冷冷的表情。林惊宇即使转身也立马听出那是谁的声音……这不是季沫那臭小孩儿的声音吗! 第十四章:群殴 把车子停在小巷边上,林惊宇靠着墙心突突地猛跳不止,如果里面真的是季沫,自己该怎么办?!万一他们拿了刀片又该怎么办? 里面的人狂笑一声:“哈哈!等你死了就会知道了!不过老子不会让你死的,留着一口气没事儿来折腾几下该多好?” 传来一阵哄笑。 季沫手插口袋,里面只装了少量的钱和一篇短文稿子,手机他从来不拿到学校,不过现在报警也晚了,季沫连这片地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了领头的那个黄毛阴笑着把手指掰的“啪啪”直响,慢慢靠近季沫。 季沫嗤之以鼻:“经常掰手指会导致指节粗大,小心用十指姑娘的时候会变成十指汉子。” 黄毛一晃神,反应过来季沫暗指的什么后,因为常年喝酒抽烟蜡黄的脸立刻涨红,不过红了也显露不出来。 “你找死——” 黄毛挥舞着花拳朝季沫打去。 “哼,我不找死你们就会放过我了吗?” 季沫朝墙边一退,发现这个身体的敏捷度超乎自己的想象,那一躲仿佛是条件反射般,在季沫刚动了“退”的念头就已经躲到了一边。 想到这个身体的体质好,以前可能还打过架,重生后的季沫觉得浑身热血沸腾,双眼冷漠的紧盯着黄毛的一举一动。 黄毛再次出拳,骂骂咧咧的注意到季沫又想往后退,连忙伸出扫堂腿想绊倒这个小子。季沫早就考虑到会有这招了,看都不用看就躲过黄毛的拳头和腿,还在他腿上狠踩了一脚。 黄毛吃痛,开始下狠招了。本以为这个看起来瘦不拉叽的学生崽子他一个人就能撂倒,谁知道这个季沫也不是吃醋的,两人过了十几招,结果连季沫的衣角都碰不到,自己反倒挨了一拳。 “都傻站着干什么!给老子上!” 其余的五六个人蜂拥而上,你出一拳我出一脚的往季沫身上招呼。 林惊宇本来围观的简直就要拍手叫好了,季沫占了上风自己根本不用怎么担心他,没想到这群人一下子都上去了,这回季沫要吃亏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季沫挨了第一拳林惊宇没有他以为的幸灾乐祸,反而揪心的想要冲上去帮他。 解决了三个菜鸟,季沫一个飞腿踢向另一个菜鸟,这些人还没有自己敏捷,现在季沫可以肯定:这个身体以前不是没少打架就是专门练过! 挨一拳不算什么?大丈夫流血还不流泪呢?就那一小小的拳头…… “喝!” 黄毛趁虚而入用尽全身力气给季沫狠狠一拳。 季沫捂着疼痛不已的肚子,艰难的闪过拳头和腿,扯出痛苦的微笑:“你卑鄙。” 黄毛:“谁给你说我没卑鄙过啊?你们几个,快上!这小子快玩完了!谁让他打老子那一下,等会老子要狠踢他几脚!” 那一拳正好打到胃部,季沫不爱吃早饭晚饭又吃的少这个毛病必须得改改了,现在连力气都快没有了…… “沫沫!本大侠来救你了!”林惊宇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了一截木棍,挥舞着就要朝一边闲站着的黄毛头上打去,黄毛一把抓过去扔开。 “林惊宇?你怎么出来的,快到一边凉快去,老子今天没空理会你!” 林惊宇一上来就被嫌弃了,连攻击力都没有季沫的强,一股挫败感油然而生……连“敌人”都不打自己,看样子这个黄毛认识自己,自己却不认识他。 于是林惊宇展开双臂护在季沫前面:“不许打他!” 季沫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怎么来了?” 他不是骑车子送金静静回家了吗?怎么会从这里走? 黄毛提着林惊宇的领子把他扔在一边:“小子,不是我不敢打你,现在咱们无怨无仇我懒得搭理你,赶紧回家洗洗睡吧!再纠结在这里小心我连你一块揍!” 季沫手刀狠狠的劈倒一个混混,现在只剩下两个人,一个是黄毛,另一个是看起来有点猥琐的混混,毫不犹豫的一脚把他踢到墙根,林惊宇觉得季沫真是帅呆了! 借着余力,季沫的飞腿“呼呼”带着风扫向最后那个黄毛,没想到黄毛竟然避开了,一只手还牢牢抓住季沫的脚腕。 季沫动弹不得。 “呦~小子,挺厉害的嘛!身材也挺不错,经常练练出来的吧!” 黄毛语气轻佻地说,手里一发力季沫连着脚腕就朝黄毛倒下。 预想到的美人扑个满怀没有实现,黄毛直觉得头上一痛,立刻就变得没有一丝意识了…… 原来是折回去的林惊宇拿着小破棍解决了这个混混头子的。 季沫扶墙站起来,喘着粗气道:“谢谢你……” 林惊宇“嘿嘿”一笑:“其实我也没干什么……” “沫沫小心!” 林惊宇大叫着拉季沫一把,季沫不明所以的被他一拉,身子倒向林惊宇,后肩突然感到一个冰冷的,尖锐的东西扎了进去……前所未有的疼! 看到季沫被自己一拉还是没有躲过那个偷袭的混混,林惊宇火大的朝他就是一脚狠踢,混混倒在地上后也是被林惊宇无穷无尽的疯狂殴打。 拳头如雨点,脚踢如冰雹。林惊宇把那个偷袭季沫的混混打的鼻孔出血才愤恨的收手。 “算了,我们回家吧!”看到林惊宇还想把其他人挨个打一遍,季沫连忙出声。 林惊宇:“老子要把他们全都揍晕过去!” 季沫扶墙躲下,捂住还在汨汨冒血的左肩,手指上黏糊糊的一片,连衬衫都有种湿嗒嗒的感觉。 “别打了,我的肩膀还好,回去包扎一下就可以了……” 听到季沫提起肩膀,林惊宇想起他的肩膀还被戳了一下呢?赶紧蹲在他旁边,问:“没事吧?” 季沫摇摇头:“没事,我们回家吧!在这里时间长万一被别人看见就不好了。” 林惊宇把人扶到车子后座,一路上慢悠悠的骑着,生怕颠着季沫他的肩膀又要疼了。 季沫无力的靠在林惊宇的背上,迷着眼回忆自己最近有没有招惹到谁,想了半天都没有一点头绪。 被季沫这么一靠,林惊宇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他不想让金静静又搂又靠,却特别的渴望季沫也会想金静静那样轻轻搂住自己,轻轻靠在后面……这是怎么了?魔障了吗?? 林惊宇甩开这个念头,认真骑车,矫情地想着要是这条路长些,再长些,那该有多好。不行!季沫还受了伤,得赶紧送到医院! 林惊宇:“我送你去医院包一下吧!” “不能送到医院,一般医生看到深更半夜有刀伤的人被送来,立刻就会偷偷报警的。”季沫靠在他后面淡淡地说。 “我肩膀上的伤不大,没事儿,随便抹点药就可以了。” 听到季沫这么轻描淡写的说没事,林惊宇揪心地恨不得狠狠的揉揉他那柔软的头发,再直接把人拐进医院! 不过季沫说的是真的,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们去医院。 “不去就算了,那你搂紧点,我怕你掉下去。” 怕他掉下去?现在这慢悠悠的车速,连蚂蚁都能超车,还怕他掉下去?林惊宇说出这句话完全是私心。 季沫不吭声地把右胳膊搭上林惊宇的腰,左肩一阵一阵的疼,所以左臂连动都不敢动的耷拉在腿上。 被季沫那一搂,林惊宇浑身像是溜过一股热流,浑身暖洋洋的,但是心口又痒又麻,被不知名的东西填的满满的…… “喂,看路!” 不知林惊宇神游什么?要不是小区门大季沫都看不出两人快撞到墙上去了。 手忙脚乱地把车子骑进小区,停在单元楼下面,林惊宇扶着季沫慢慢爬上四楼。 幸亏一高放学晚,小区连个人都没有,一路畅通无阻的把人送回家,谋谋早就在阳台上睡着了,进屋打开灯林惊宇才发现季沫大半个衬衫都染满了血,触目惊心! “我家有云南白药和绷带,我给你拿下来吧?” 季沫:“嗯,等会你帮我涂一下,谢谢了。” 林惊宇像是做贼一样溜回家,老爹还没有回家,他向来都是这样,林惊宇捏造一个“季沫大发慈悲肯教教自己这个愚钝的学生英语”的瞎话,趁王琳欣专注狗血电视剧的机会下拿英语书当盾牌把整个医药箱一窝端地拎走了。 一进季沫家的门才发现季沫刚洗完澡出来,只围了条浴巾,上半身皮肤洁白光滑,刚才被打的青青紫紫的淤青突兀的在一片洁白中特别显眼。 季沫左肩上有着食指一半长的血口,现在还细细流血,看的林惊宇一阵心疼。 要不是自己的一拽,着刀口还指不定戳到哪里去呢。 “我趴沙发上?还是床上?”季沫按按肩膀前面:“还好没有戳透,要不然就麻烦了,刀口这么细,估计也不深,随便包一下过几个星期就能好了。” “你都流了这么多血!哪能随便包一下呢!要不是医院去不成老子早就把你绑去医院了!”林惊宇把季沫推倒在床上,语气恶劣:“趴好!老子还是第一次这么伺候人呢!你身上还有其他的淤青,等会一起抹抹!” 季沫干脆把鞋脱掉,只围着一条浴巾趴在床上,肚子上被狠狠捶的那一拳似乎没有这么疼了,所以任林惊宇在背上乱揉一通。 面对季沫白皙的皮肤,林惊宇一边口干舌燥的揉着一边恨不得找块布把眼蒙上,简直不能直视,手里细腻的触感又时时的提醒自己这就是季沫的皮肤!季沫的皮肤比娘们还要好啊! 淤青被红花油抹了个遍,林惊宇小心翼翼的把云南白药给季沫涂上,然后用纱布缠了几圈子,这才收起颤巍巍好像七八十老头子的手。 “好了!不过我劝你还是去医院看看。” 季沫爬起来,胳膊也不敢乱动,随便套上一件衬衫。左肩膀受伤,看来今天晚上是码不成字了,好在前几天就把第二册发给莫空了…… “感激的话我就不多说了,走之前把门?锁好灯关上就成。” 林惊宇瞪大眼:“卧槽!用完就扔啊!” 转身把客厅的灯关上,扑腾扑腾跑到季沫的卧室:“听说伤口半夜发炎会发烧的,老子好不容易救了第一个病人可不想那个病人半夜发烧烧傻了啊!” 季沫:“至于拐弯拐成这样吗?直接说你担心我不就成了?” “老子才不担心你呢!”林惊宇通红着脸“啪”的一声把季沫房间里的灯关掉,摸黑爬上了季沫的床。床够大,两人睡还不觉得挤。 林惊宇真是别扭。黑暗中的季沫笑了,脸上旋出了两个林惊宇日思夜想的小酒窝。 林惊宇:“喂!你真的和韩依繁在一起了吗?” 季沫感到奇怪:“谁告诉你我和她在一起了?” “那你们总是呆在一块!”林惊宇没注意到,自己的语气里酸酸的元素,把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 季沫哂笑道:“我和他呆在一块是因为我问她一些她不会的英语题。” 忽略季沫为什么会问韩依繁她不会的题,林惊宇不满地说:“为什么不问我!” 黑暗中的季沫想了一会,回答林惊宇:“因为我觉得你比较聪明……” “我也有很多不会的!你以后不许问韩依繁,问我就可以了!” 真是霸道,不过韩依繁的确没什么好问的,于是季沫答应了林惊宇。 “还有,你为什么和孙行傲的关系比我们的关系还要好?!” 季沫有种错觉,好像现在自己身边躺的这个不是林惊宇,而是一个小孩子一样。无语的叹了口气,季沫拿出哄小孩的语气:“你说,我们现在关系好到睡在一起,孙行傲只是和他有话可讲,你说你们谁比谁好?” 林惊宇抓住季沫没有受伤的右胳膊:“我们。绝对不允许你和孙行傲睡在一起!!!” 季沫有些头疼:“好,好,不睡在一起。睡觉吧!明天还要上学呢。” 林惊宇:“难道你不请一天假休息休息?” 季沫:“……” 林惊宇抓住季沫胳膊晃晃,试图把装睡的季沫晃醒:“要不我帮你请吧?” 季沫:“……”这点伤真的不用请假的…… 林惊宇躺在床上不说了,能和季沫躺在一张床上睡觉,扫去了他之前被无视,被季沫和韩依繁在一起的画面刺激的郁闷和恼怒。 orz……不小心飙到四千字了……这还是小心控制的结果…… 第十五章:黄毛道歉 早上闹钟还没响,生物钟一向很准时的林惊宇定点睁眼。 没有贴满海报的白色墙壁,没有藏满小说的梨木书柜,林惊宇脑子转了一大圈才反应过来……哦~这里是季沫家! 季沫还没醒,被子以外露出了胳膊和皱巴巴的衬衫,衬衫上左肩部位稍稍渗透出一些干了的血。 昨天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季沫的伤口又裂开了,林惊宇这个信誓旦旦说要看着自己,结果睡的比猪都沉,季沫几乎一夜没有睡着,到天快亮的时候才迷糊地睡去了。 嘿嘿……季沫还没醒! 林惊宇躺在季沫旁边磨拳擦掌地朝他脸上和头上比划了几下子,最后伸出手指在他会出现酒窝的地方戳了一下。 “谋谋别闹……” 季沫一巴掌把“谋谋”压下去,又沉沉的睡过去,梦里还混沌的想着闹钟还没响。 被季沫纤秀的手指一握,林惊宇顿时大惊失色,以为季沫已经醒了。可是等了半天都不见季沫再有什么动静,林惊宇放下贼心,从季沫冰凉的手指下挣脱出来。 翻身坐起来,林惊宇看到桌子上的闹钟差不多指向五点二十了,昨天晚上匆忙关灯,根本就不存在订了闹钟的事,林惊宇刚把闹钟后面的按钮按下去,一阵震聋发聩的“零零零零”声音响起。 林惊宇扔着闹钟把他扔到季沫脸前面,季沫闭着眼睛把闹钟关掉,抱着它咂咂嘴又继续睡觉。 现在老子可知道季沫第一天早上为什么那么晚都不起来了! 林惊宇从床上蹿起来,按着季沫的右肩轻轻摇晃他:“季沫!起——床——了!” 季沫抬起朦胧的眼睛,迷迷糊糊的看了一眼手里的闹钟,有气无力的回应:“嗯……” 然后……然后就闭上眼栽到枕头里了! 林惊宇快要气晕了,真不知道这几天自己没喊他一块去上学他是怎么起来的!林惊宇霸气侧漏地把剩下的薄被子一掀—— 季沫赤果果的大腿小腿脚丫暴露在空气中,早晨天气微冷,季沫没有被子后两条又白又细的腿还不由自主的蹭了一下床单。 林惊宇登时觉得鼻腔里一股热流就像脱肛的野马一样奔驰而出,一摸鼻子,自己也“光荣”了。 连忙去厕所洗脸洗手拍额头,林惊宇站在厕所里没忍着大骂季沫这个妖孽。 “季沫!快醒过来!卧槽!迟到了!” “今天天气不错!”谋谋嘴上说着,又朝八哥那边蹦进了些。 “你主人昨天晚上带了一个人回去,他不要你了。” 一句话让鸟泪奔的功夫哪里学?小区公园,著名毒舌八哥亲情相授!还在犹豫什么?赶快拿起电话,预约吧! 谋谋泪奔着飞回家,果然看到客厅里站了一个银! “主银你不可以酱紫啊~你怎么可以把别的男银带回家~”谋谋哭闹着扑向还晕晕乎乎的季沫怀里。 季沫揉揉眼睛,眯着眼看向客厅里背对着自己的林惊宇,对怀里的谋谋说:“他不是男人……” “卧槽!你说谁不是男人呢!”林惊宇炸毛着回头朝季沫吼,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两条白花花的大腿还搭在床边晃悠,季沫没有穿鞋的脚趾尖还轻轻点地,还有他那一脸呆萌呆萌迷糊的表情……哦凑!万千只丘比特光着小屁屁拿箭射中了老子脆弱的玻璃心啊! 季沫:“呃……” 林惊宇扭头,颤抖着嗓音说:“快点穿衣服刷牙洗脸!你这么磨叽,难道是娘们儿吗!” 季沫把朝自己哭诉八哥有多无耻的谋谋拍到一边,觉得世界上也只有那个同样奇葩的八哥能制住谋谋这个奇葩了。 季沫面无表情的任林惊宇在自己肩膀上换药缠纱布,即使不小心被碰疼他也一声都不吭。 一切收拾妥当,除了洗脸时胳膊疼没法抬起来以外,其他的都非常顺当。 “你想吃点什么东西?” 两人并肩走在路上,靠近学校的街边早点已经开始买了,油条豆浆灌汤包,烧麦稀饭千层饼,菜合蒸饺豆腐脑,糍粑粽子胡辣汤,细数下来……季沫一样都不爱吃。 “算了,我不想吃东西。”前世养成的习惯,早饭基本不吃,晚饭也很少吃,如果半夜实在饿的不行就拿水果充数,以方湛的话来说,就是“过着神仙般的生活”。 林惊宇瞪着季沫:“不吃怎么可以!” 又补充了一句:“要不是王琳欣让我看着你,老子才懒得管你吃不吃东西呢!” 沉默地被林惊宇塞了一兜烧麦,路过小店林惊宇买了两盒纯牛奶季沫一盒自己一盒。 烧麦的卖相不错,老师傅常年练出的手上功夫已经炉火纯青,压出的皱褶简直比学校花坛里开的正盛的月季还要好看! 季沫拿着烧麦咬了一口,素馅的,一点也不油腻,吃了一个又一个,季沫吃的胃口大开,把那一兜子六七个烧麦都解决了。 慢步走到学校,时间还不到六点十分,班里稀稀拉拉地来了几个学生拿着书“哇哇”读,当然也有补眠的。 孙行傲一大早就端坐在位置上,看到季沫进来连忙给他让位。 季沫自然的在林惊宇喷火的目光下坐下了,一大早的就这么火气,难道是因为天气热的缘故?还是林惊宇刚才在路上喝了一碗胡辣汤的缘故? “你没事吧?” 孙行傲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今天早上得到的消息,昨天我的一个朋友拿你出气,我已经让他订了一个包厢,十一放假亲自向你道歉!” 季沫:“哎?” 看到季沫脸上疑惑的表情,孙行傲脸色缓了一下:“那人叫郑三,家里做小生意,不过和孙济天有过生意来往,这次冒犯你是以为你的风头超过我的,所以才想出手教训你一下……” 早上孙行傲刚醒郑三就掐着时间打来了电话,一边阿谀奉承着孙家唯一继承人孙行傲一边骂骂咧咧的骂季沫扮猪吃老虎,孙行傲得知郑三找人把季沫揍了一顿,立刻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告诉他如果他不亲自去道歉季沫家的人灭了他都可以做的不知不觉,郑三立刻吓的屁滚尿流,哆嗦着手和孙行傲约好他们十一放假亲自请客道歉,这条小命才算暂时保住了,这还只是暂时的。 昨天晚上刚揍了人,转眼就要亲自赔礼道歉,郑三这个“忙”帮的不一般的倒! 原来是孙行傲认识的人?季沫懒得计较,伤都伤了,难道一句对不起那五六厘米的刀口就会消失了? “没事。”季沫冷的回答。 孙行傲欲言又止,季沫说他没事自己实在有些……不放心。 就季沫这瘦弱的小身板,能单挑六七个人? 上了一上午的课,孙行傲一直在暗中观察季沫的动作有哪里不对劲。 脸上的表情又比昨天少了——肯定是郑三惹的。 一上午没怎么说话——肯定是郑三那鳖孙惹的! 不怎么动弹——肯定是挨打了! 左胳膊几乎没有动过—— “你左胳膊怎么了?”孙行傲忍不住问。 这会班里闹哄哄的,学校放假从下午就开始放了,明天是国庆节,今天下午就没有课了,住校生坐车回家,走读生直接解放了。 “左肩被划了一刀。” 季沫勾着头,垂着的眼帘看不出情绪。 “划了一刀!”孙行傲忍不住提高分贝,反正现在班里闹腾,没有什么人注意到这里。“划了一刀你还这么轻描淡写的!” 不就是戳了个口子吗……听说女生大姨妈来时就像是切断一根手指那么疼,这肩膀上的疼还不算什么。 没有听到季沫的回答,孙行傲的脸色变得黑亮。这个郑三……他怎么没告诉我季沫还被捅了一刀?! 上午的课伴随着一阵解放铃终于结束了,校门口停满了公交车,提着大兜小兜的都是住校生,一脸悠闲和身边人闲谈的是走读生。 “惊宇,今天下午你总没有事吧?我们一起去逛街怎么样?”金静静拉着林惊宇的胳膊乱晃,林惊宇被她这一晃心神恍惚了大半天才回过来劲儿。 林惊宇:“不去,我还有事。” 金静静不满:“怎么每次你都有事啊!就陪我逛一会儿嘛!” 从金静静手里剥出自己的胳膊,林惊宇道:“真的有事,等以后周末有空再陪你……” 刚走了出校门的季沫身边突然停下一辆银灰色的奥迪,车门一开就有人拉住季沫的胳膊把他拉进车上,迅速关门,一个不比季沫冷淡的声音吩咐:“回家。” 从孙行傲身上爬起来,季沫揉揉左肩部位,疼疼的感觉,估计又开始流血了。瞪孙行傲一眼,季沫质问:“这算什么?绑架?” 林惊宇追在车后面追了几步,气喘吁吁的踢了路边垃圾桶一脚,恨恨的走了。 “卧槽啊!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让季沫被孙子带走了!” 路上的学生两两三三的朝林惊宇看,十个有九个都认出了那个破坏公物的学生是林惊宇,即使不认识的人被认识的人一说,也认识了。 哦,金静静的男朋友就是他啊! 孙行傲抚平衬衫上的皱褶,平静的回答季沫:“不算绑架,我带你去看看你的肩膀。我家里有私人医生,不会报警的。” 季沫按耐住满肚子的怨气,坐在车里不再乱动。只是脸上的表情生动了许多,至少孙行傲看出了“恼羞成怒”的表情。 司机平稳的把两个人带到b市临近郊外的一家别墅,季沫的气鼓鼓的甩门下车,反正肩膀上的伤口都裂开了,不怕它再裂更大。 季沫原本以为孙行傲家只是一方小土豪,但是看到这别墅的规模他又把自己的想法完全推翻了。光是别墅就占地两个半的篮球场,这还不包括院子。 “突然把你带来是我的不好,没有提前和你说明,但是你的肩膀实在让人担心……”孙行傲说着,看到季沫左肩上的灰蓝色衬衫已经红了一大片,伤口肯定又裂开了。 拿出手机给私人医生拨了个电话说明情况,医生温和的声音从电话那一端传来:“伤口有多长?穿透了吗?” 孙行傲把手机对着季沫。季沫皱眉想了一下:“五厘米,很浅。” 医生挂了电话,二十分钟就赶到了孙行傲家。 季沫对孙行傲家不感丝毫兴趣。虽然这别墅挺大,装修也挺豪华,可人家季沫愣是连看都不看一眼,孙行傲完全当他见怪不怪,毕竟季沫家比b市任何一家门府都要高大。 家庭医生来了,一个三四十岁的短发男人,穿着一身休闲装,如果不是看到他手上提了一个红色十字架的药箱,放在大街上三天你也找不出来。 季沫很顺从的解开扣子,露出左肩让他看。 医生很熟练的解开纱布,拿出消毒水清理伤口,涂上药膏后再包扎起来,手法比林惊宇的高了很多。 一边的孙行傲却是看的呼吸一滞,季沫说只有五厘米的,浅浅的伤口,看起来周围的肉都翻了出来,好在像他说的那样,伤口还不算太深,如果小心一点根本就不用缝线了。 可是他露出的那一半肩膀……还有精致的锁骨…… 孙行傲从小就被孙济天训练成一个善于隐藏自己情绪的人,可现在他的情绪波动很大,一浪推一浪。 医生绑好纱布,叮嘱季沫不能让肩膀碰水,季沫点头,淡然的把衣服穿好,一个一个扣扣子。 “等等!”孙行傲出言阻止季沫扣扣子的动作:“你的衣服已经脏了,换一件吧!” “噔噔噔”跑上楼,孙行傲拿出一件蓝粉色衬衫递给季沫。 医生已经提着药箱走了,季沫拿着衬衫动作不甚流畅的换上。当着孙行傲的面换上! “好了,今天多谢你了,现在我要回家。” 孙行傲伸出爪子把飘走的魂抓回体内,恍然如梦地带季沫出去。 第十六章:放假 林惊宇端坐……准确说是端蹲在四楼季沫家门口,即使楼上就是自己家也不愿在第二时间知道季沫回来没回来。 孙行傲那孙子把季沫逮走干什么去了?嗷嗷嗷嗷!气死大爷了!为什么要担心季沫那个小子! 烦恼的揉揉脑袋,林惊宇思量着自己要不要先回家? 突然,一阵钥匙特有的碰撞声从三楼传来,伴随着钥匙声还有脚步声。林惊宇一个激灵,立马站起来! 哪知一位可以称得上大爷的大叔上楼来了。 住在四楼季沫家对面大叔用和蔼可亲的笑容看了看林惊宇:“小宇啊!又来找你同学了?” 这个大叔看起来平常,白色汗衫粗腿黑裤子,脑门上蒙着一层细密油亮的汗珠,甚至于头顶上熠熠生辉的地中海风格地貌都能折射出七彩的光芒…… 这样一个平常的大叔在小区树荫下乘凉下棋打牌溜狗溜猫溜乌龟溜八哥的大叔群里一抓一大把,造型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可林惊宇不能这么含糊,礼貌的打个招呼,送这个退休的老市长进屋。 要说b市这么大,市长随便挑哪里住也不挑小区住啊?不过为了表示“公正廉明”“人民公仆”的作风,林逢晔,不,应该说几乎每任市长都低调的住在小区,还正好亲民。 除了那个受贪污下台的。 林惊宇颓废地蹲在季沫家门口和地上蚂蚁大眼对小眼,琢磨着万一季沫一下午不会来怎么办?难道自己要在这里蹲一下午吗?嗷…… “你在这里干什么?”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惊宇揉头发的动作止住,扬起脖子朝上看,季沫黑白分明的眸子正对着自己。 林惊宇:“咳咳!蹲点!” 季沫没有对这个像大黄狗一样可怜巴巴蹲守在自家门口的林惊宇投以同情心,掏出钥匙,开门,进去,关门。 动作行云流水。 林惊宇气的心肝儿疼!火烧火燎地疼! “他奶奶的!老子蹲了一下午就是来受你无视的吗!” 捶着门,林惊宇哀怨的声音缭绕在整个四楼:“沫沫……给我开开门……” 谋谋:“主银~门外有一个怨夫!” 季沫的眼角抽抽,觉得自己有必要把电视给处理掉,谋谋都被电视教坏了! 门外:“沫沫沫沫沫沫……” 谋谋:“主银~么么么么么么~” 季沫满头黑线:“谋——谋!” 呼啦着翅膀飞到阳台最高处落爪,谋谋死猪不怕开水烫地继续说:“主银~宇宇好可怜的~” “你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好到这种程度了?!”季沫甩下手中的手机,上面刚接通一个陌生的号码。 “沫儿。” 一个有些沧桑的声音打电话那头响起,不过这称呼却比门外那个人的还要肉麻几分。 “十一放假回家几天!” 紧接着的声音就过于严厉了,完全的命令式口气,季沫简直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你几个爷爷非常想念你!” 季沫严重怀疑电话那头的人是不是只会用感叹句式…… “嘟——嘟——” 电话挂了。 “我了个去啊!我连回哪里都不知道!”连那个男人是谁都不知道!季沫暴怒地把门打开,外面那个聒噪不止的林惊宇总算安生下来了。 季沫黑着脸对他说:“我要睡觉。” “碰”地一声把门关上,门外碰了一鼻子灰的林惊宇气的跳脚:“卧槽啊!劳资明天生日,晚八点金柜222!你敢不来就死定了!” 季沫带着余怒和莫名其妙的郁闷进了房间,他真的很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林惊宇在门外跺脚不解气,回到家找准楼下季沫的床位,像是发疯似的在五楼狂扭,好在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凭他怎么折腾也只有季沫受罪。 再说季沫……楼上咕咚咕咚地吵闹着,林惊宇一个人就制造出了家暴现场,而季沫无所谓的听着这声音……睡着了。 在楼上反复折腾了半天,林惊宇气喘吁吁的跌坐在地上,回客厅灌了两杯牛奶才回过来劲,收拾一下被无视的心情,打开书房里的破电脑开始干正事。 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八点,自从开学以后季沫难得的享受这个来之不易的假期,不过一高的老学生都已经习惯紧凑的高中生活了,每天紧张的学习之余还能抽空干点别的。 莫空打电话过来说:《备战高考二》审核通过,今天上午他就飞来亲亲寂寞宝贝了~ 季沫恶寒之余,请了冯智过来,三人走了个过场,有了上次被司机带着绕了整个b市的经验,莫空死活都不肯去乱逛了,火急火燎地又飞回报社。 “看不出你小小年纪还挺有本事的嘛!” 两人送完莫空,徒步走到了不远处的公园。 季沫:“这点东西,不算什么本事。” 听出季沫语气里有些自谦,冯智对这个敢和李宛婉叫板的年级第一更感兴趣了。 冯智:“就连李宛婉也写不出这种教学性的书籍。” 季沫脑袋转了一大圈,才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李宛婉,那个一讲课班里人就睡倒完的女人? “……” “我很好奇,下一步你打算往哪里走?”面对季沫,冯智觉得自己完全拿不出大人的架子,季沫的性格很……淡薄,对什么都是一副即使下一秒永远消失他也不会回头去看的样子。看透红尘中的每一个或阴暗,或明亮的一面,看破每个人的伪装,直达灵魂! 这样一个人……简直不像是个孩子! 《备战高考一》冯智托朋友买了一本来看,里面的内容甚至超出一个普通高校考试的知识!如果没有十几年的阅历和学识普通人是无法轻易编写出这样一个寓教于乐寓写于学的资料! 可是……可能吗?季沫今年才十七!就算他两岁就开始学习英语,那么……闯荡各国,了解各国风俗的阅历呢?! 在冯智探寻又隐隐期待的目光扫射之下,季沫缓缓吐出两字:“餐饮。” 冯智一个趔趄:“怎么前后差异这么大?!” 季沫略微想了一下:“写书太麻烦,如今做房地产也非常有潜力,不过我讨厌等。” 说道房地产,冯智脸上的惊诧转为凝重:“房地产怎么说?” 小小年纪,对房地产就有一定的了解,难道是季家的影响?怎么可能……在冯智印象中季家从来没有经商的人。 “在京城那边,沿海地区,每年都会涌入一大批流动人口,即使像我们b市这片小小的城市房价也会日益攀升,如果考虑一下规划的路段,在交通发达的地方盖个一栋两栋的,那些上班上学的人还不争着抢着买?” “再说现在人口越来越多,房地产销售完全变成了卖方市场。甚至以后一间厕所都要十几万。不过……”季沫滔滔不绝地声音戛然而止:“如果让我选,我宁愿买下一块地皮也不会去买房子的。” “哦?”听到季沫的见解,冯智有种以后再也不能把看孩子的目光放到季沫身上了,都说年少有为……季沫有为的年龄也太小了吧!想当年自己二十四五才…… “与其说买房子,不如说是租房子,只不过租的时间长,价格稍微划算了一点而已。要是我,买一块地皮,盖个双层小楼,住一辈子住到老。” 不得不说,季沫说的的确是事实…… 一大一小,两人相谈甚欢,冯智发现这孩子也有话多的时候。虽然也是板着脸…… 第十七章:道歉 下午,五点。 孙行傲一早就打电话通知季沫地址,郑三更是战战兢兢的把包厢订好等候季沫大驾。 按照孙行傲说的地址,季沫打车过去,几乎每个酒吧ktv里面都有一群乱糟糟的学生穿带着与他们年龄不符的衣服在舞池晃动。 现在正是夏季的末尾,没有过足裙子瘾的女生抓住最后的机会展示自己细白的大腿,短裙恨不得直接和打底裤划等号。 推开包厢的门,里面一阵“嗡嗡”的说话声立刻停止,所有人目光都投向开门的那个少年。 冷漠,淡泊,浑身缠绕着令人敬而远之的傲人气势。没有人敢把他和孙行傲相比,孙行傲平时对每个他看到顺眼的人都非常亲近,为人仗义,所以他结交到不少朋友。 当然,郑三这种朋友还是算了吧!他们根本称不上什么要好的朋友。 “来了?迟到十一分钟,自罚三罐。”坐在正中央的孙行傲站起来,引季沫坐在自己右手边,季沫看到包厢里坐着的一圈人大部分都是前天围着自己想群殴的人,满脸的不屑不敢光明正大的摆出,还得小心翼翼的赔笑。 茶几上摆满了干果和果盘,桌角放了两箱子罐装啤酒。有人开了三罐刚从箱子里拿出的啤酒,送到季沫面前。 季沫仰头一口气喝下,迟到被罚是应当的,即使今天他们是要给自己道歉。 看到季沫喝完,郑三起身,端着一罐啤酒走到季沫面前,诚恳地说:“对不起!郑三我有眼不识泰山,前天晚上冒犯了!” “没事。”季沫扫了他一眼。 郑三学着季沫一口气把啤酒喝完,又有人朝季沫递来一罐。 “喝吧!这都是他们的诚意。”孙行傲笑眯眯地替季沫接过,递给他。 季沫无声地喝了,接着又是其他人,季沫一罐接着一罐喝,连着那罚喝的三罐喝了七八罐之后脸色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孙行傲预想中的“双颊绯红”“媚眼如丝”的场面没有出现。 孙行傲有点失望,难道这个季沫还是千杯不醉的主儿? 事实上季沫喝到第八罐时意识就有点模糊了,只是这个身体意外的喝酒不上脸,一点都不红,不像有的人,才喝一两杯酒脸就红的像熟透了的苹果。 “对不起!昨天晚上……是我划了你一刀……” 季沫抬起在外人看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冷冰冰的眼神,轻声问:“你用的是什么刀?” 那猥琐的男生喝完酒后,竟然还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把刀。 季沫朦胧的看了一眼,只是一把小小的用来防身用的匕首。 “我原谅你,是给孙行傲面子,这刀以后最好还是别拿出来伤人。” 那人“是!是!”几句,坐到了一边。 一轮敬酒过后,郑三又开始端着啤酒坐季沫旁边悔过,拉拉杂杂地从他视孙行傲为最好的兄弟到看到好兄弟的风头被别人抢了心里不爽,再扯到以后再也不敢随便欺负别人了…… 期间免不了又喝上几罐啤酒,郑三这人的口才好的让推销员都为之汗颜。 季沫正襟危坐着,要喝酒,喝!必要时说几个字,说! 其实他已经处于迷糊状态了,如果光线好一点的话其他只要还清醒着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的眼神已经不像平时那样清醒,已经开始迷离起来了。 ktv的包厢都是昏暗的,所以没有人看到,连坐在季沫身边的孙行傲也没能发现。 这场忏悔一直忏悔了四个小时,其他人也不敢造次,只是围着一圈讲讲故事讲讲话,酒没少喝,啤酒喝完喝洋酒,季沫坐在那里只管喝,很少说话,要不是今天晚上以给他道歉为主估计其他人都能把他给彻底的无视。 晚上十点,孙行傲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吩咐让众人散了都回家睡觉去吧!郑三带着其他人打车而去,季沫刚站起来,这才发觉双脚轻飘飘的,踩到哪里都像是踩在棉花上。 咬住舌尖,好歹撑到了ktv门口,孙行傲拦住一辆出租车:“我送你回去吧?” 季沫触到出租车的手指突然收回,脑海里想起一件事,一件大事…… “不了,师傅,金柜ktv。” 远远看出租车走了老远,孙行傲不解:难道季沫去那里还有什么事? 不知道这么晚了,他们还在不在…… 甩甩意识又开始模糊的头,季沫推开222的包厢门。 里面非常昏暗,乱七八糟的酒瓶,涂的哪里都是的蛋糕,吃了一半的东西…… 嗯?沙发角落里还有个人? 季沫不确定地走到那团黑影旁边,正是林惊宇,而且……他的脸比这房间还要黑。 “季沫……” 林惊宇咬牙切齿,自己和同学闹腾到结束都没有看到季沫出现,因为都是学生不敢让他们太晚回家,所以只有林惊宇不死心地在这里又等了半个小时。 没有得到季沫的回应,季沫迷糊着跌进林惊宇的怀里——酒劲上来了。 “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林惊宇七手八脚地把季沫扶好,林惊宇觉得这孩子没救了,睡觉也能睡成这样,喝就也能喝成这样! “打架……的人……”季沫断断续续的说着,还打了个酒嗝:“嗝!他们……他们道歉……” 季沫露出孩子的一面,脸上表情也不像平时那样冷漠疏远,季沫像八爪鱼一般抱住林惊宇,想起今天晚上找他是为了一件事……什么事呢? “那你也不能喝这么多酒!万一他们对你图谋不轨怎么办!”林惊宇死命摇晃季沫,季沫的回应是一个酒嗝。 林惊宇挫败:“沫沫……今天是我生日……” 季沫:“王姐好——” 感情季沫把自己当成王琳欣了!王琳欣也是经常喊季沫“沫沫”的……林惊宇肚子里直冒酸水:“我是林惊宇!” 季沫:“呵呵,鲸鱼好——” 昏暗的光线下,林惊宇被季沫脸上旋出的两个小酒窝迷得找不着北,季沫笑的很开心:“鲸鱼好——” “卧槽!老子是惊宇不是鲸鱼!”发音都不一样! 季沫睁开带上疑惑的笑意盈盈的眼,脸上酒窝不减:“惊宇?” “对了!”林惊宇感到无与伦比的头疼,扶着软呼呼的季沫出门打车,决定不和他探讨名字问题。 “可是鲸鱼多可爱。”季沫皱起眉毛,水意满满的黑色眸子波光潋滟,林惊宇无语问苍天,出租车司机察觉到车里还有一个喝醉的,不过看这个相貌俊美的孩子只是意识混乱应该不会乱吐,于是专心开车,默不作声。 季沫看起来很单薄,林惊宇掂量着他不重直接把人背了起来,省的他倒下自己还要去扶。 “嗯——” 季沫浓浓的鼻音让林惊宇小手一颤,差点没直接把背上的人给扔出去,这样让人脸红心跳的呻吟是要闹那般啊! 累死累活地把人背到四楼,林惊宇把他背上的人放下来,问:“开门的钥匙呢?” 自从季沫把备用钥匙拿走后自己就再也没有不打招呼就进去过了,不,就算是自己打招呼季沫也不是每次都让自己进去的! 季沫:“疼——” 听到这林惊宇赶紧松开拉住季沫左胳膊的手,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 季沫左肩还受着伤!自己这一扯不正好扯到他的伤口上吗! 眼看季沫不会自己掏出钥匙,林惊宇脸红耳赤地伸手去摸季沫腰间…… 好细的腰……不对!他的衬衫根本就没有口袋,老子这是在摸什么摸啊! 回神,收手。林惊宇又瞄向下面。 “他大爷的!不就是拿个钥匙吗!磨叽什么呢!”林惊宇一横心,摸着季沫口袋就拽出一个盒子,钥匙正巧被盒子带了出来。 “这是什么?” 顾不得好奇,林惊宇先解决门外醉汉……醉小孩,再说。 把人扶到床上,林惊宇再也没有力气了。 谋谋忽闪着翅膀飞过来:“久不见阁下踪迹,一日不见如隔三小时啊!” 林惊宇吐血:“喂喂喂!我可是让你主人避免露宿街头的人,怎么可以这样说我?!” 谋谋换个地方跳跳:“死相~” 再换个地方:“冤家~” 林惊宇彻底吐血身亡。 “你平时看的都是什么电视啊卧槽!” 正好谋谋跳到电脑旁边,深深的看了电脑三十秒,谋谋语气肯定地说:“电视!” 喂喂,你那个动作很让人质疑你啊喂! 不过正好要百度一下用什么办法醒酒呢!林惊宇抛开季沫,对着液晶显示器磨拳擦掌。 “这小子花钱还挺大方的,哼哼!”打开电脑,一大片草原的主题衬的林惊宇目光有点……绿。 桌面上只有简单的几个图标,不像林惊宇家的电脑上面,主题是拳皇,图标一大串。 上面唯一的一个文件夹名字写着“禁止乱动”,这是季沫特意设给谋谋看的,还教了它好几遍,凡是带“禁止”的东西谋谋再爪子痒都不去动,也不敢动。 “嘎嘎嘎嘎,不知道这个小子会不会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林惊宇带着好奇点进那个文件夹,发现里面全都是world文档,名字无一例外地都带着“禁止”的名号。 “不会是……黄……书……吧?”林惊宇拿鼠标的手颤抖了几下,再瞄一眼睡的正甜,毫无防备的季沫,林惊宇有些犹豫。 赵天乐初中就拿着一堆“黄”字开头的东西邀请林惊宇一通研究,林惊宇不感丝毫兴趣,只对游戏情有独钟,不过有这么一个损友林惊宇还是知道一点的。 怀揣着复杂的心情,林惊宇偷偷点开文件。 难不成……是从外国传来的?怎么全部都是英语?! 又看了几眼,林惊宇终于看出不对劲的地方:“卧槽啊!真变态!这么多英语试题!” 复杂的心情完全消失,林惊宇联网百度了一下醒酒的办法,屁颠屁颠地爬去五楼找茶叶去了。 据说喝茶就醒酒……管他呢!林惊宇把老爹书柜上码着的一盒龙井茶顺走,到厨房折腾着烧水泡茶。 “小宇,你在捣鼓什么呢?” 听到老妈的声音就在背后,林惊宇惊的一个转身,猛然看到王琳欣的“尊容”之后惊的简直能一蹦三亿尺,直接蹦到宇宙里去! 王琳欣顶着黑乎乎的面膜,叉着腰不敢低头,生怕面膜从脸上掉下来。 拍拍受惊的心脏,林惊宇从老妈今晚把绿面膜换成黑面膜里拐过来弯,乖乖回答:“煮开水,泡茶。” 王琳欣用手指点点林惊宇的头:“怎么想着泡茶呢?牛奶喝了吗?不喝你就长不高了。” 林惊宇转身去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咕嘟咕嘟”喝完把盒子扔掉。不喝牛奶会长不高?骗小孩子呢!基因不好你喝再多牛奶也没用! 林某某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不喝牛奶就长不高”的话骗了十几年了…… 把茶叶放进去,往水壶里倒了满满一大壶白开水,林惊宇端着水壶下楼:“老妈!沫沫喝醉了!我去照顾他!” 王琳欣在卫生间里洗脸,听到林惊宇的话向卧室里的林逢晔吐槽:儿子这个白眼狼有了同学就不要娘了! 季沫家门关着,林惊宇拿出他的钥匙打开,看到原本应该在床上睡觉的季沫又趴在了客厅沙发上,气鼓鼓地放下水壶,扶起季沫:“喂,你不睡的好好的吗?怎么又跑客厅来了?” 季沫被他扶起,醉眼朦胧地回了一句:“渴——” “等等,我去洗杯子,刚才泡了一壶茶叶茶呢!”林惊宇把人靠在沙发上,拿着还没开封的杯子去厨房。 “疼——” 听到季沫的声音,林惊宇赶紧放下杯子立地插上翅膀飞过去:“怎么了怎么了?伤口又扯开了?” 季沫委屈的大眼对着林惊宇,眼眶里打转的泪珠随时都能掉落出来。 “烫——” 林惊宇这才发现自己带来的水壶盖子大开,季沫不会是渴的太狠……自己去喝了一口吧?! 眼睛瞄到季沫的嘴唇上,果然有点红,要起泡了。 “你帮我吹吹——” 季沫不敢大声张嘴说话,一双眼睛带着又委屈又希翼,舌头尖还微微伸出。 林惊宇目瞪口呆。 “吹吹——” 季沫还在不依不饶。 无奈,林惊宇只好凑过去,保持距离给他认真的吹吹……卧槽这到底是谁在过生日啊! 吹着吹着,林惊宇的目光就不由自主的滑向季沫已经开始起透明泡泡的嘴。季沫的唇形很美,两侧微微上翘着,透出请君采撷的讯息…… 鬼使神差地,林惊宇接近、再接近,直到轻轻碰触到两片柔软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干什么…… 干什么?我擦啊!老子竟然竟然竟然竟然在吻季沫?!不对!这是亲! 而当事人已经靠在沙发上…… “卧槽啊!你竟然睡着了!”林惊宇对季沫的睡功前所未有的折服!靠在沙发上都能睡着,季沫你真乃神人啊!这该有多瞌睡啊! 季沫仰头睡着,嘴巴张开一条缝,在林惊宇的注视下还咂巴了两下,忍住再想靠前的冲动,林惊宇拈着洗到一半的茶杯到厨房继续清洗。 脑海中到处都是柔软的触感,啊啊啊啊!林惊宇你魔障了吧!不就是不小心“碰”了一下吗!意外!完全是意外!金静静可是还在等着你压马路呢! 看着季沫把茶喝完,把人扶到床上掖好被角,有种老妈子赶脚的林惊宇逃也似地回了五楼,再也不敢在季沫家多呆一会儿。 四楼肯定有妖孽!法力还很高强! 第十八章:京城 一觉睡到天亮,季沫揉着发疼的脑袋坐在床上。 昨天是谁送我回来的? 嘴上怎么起泡了? 季沫舔舔嘴唇,又干又疼,趿拉着拖鞋准备去厨房倒茶喝,意外发现客厅茶几上放着一壶凉透了的雨前龙井。 “谋谋,这个透明水壶是谁的?”季沫指着桌子,不记得自己曾经买过这种样式的水壶啊? “主银~” 谋谋飞扑过来,嘤嘤在季沫怀里哭着:“有怪蜀黍过来!” 季沫黑线:“什么?” 谋谋:“嘤嘤嘤嘤~有怪蜀黍要你回家~” 顺顺谋谋的毛,季沫想起以前那个管家过来时也被谋谋称为“怪蜀黍”的,联想到前几天有人打电话过来让自己回家,季沫怀疑是不是这个身体家里人让自己回家的。 谋谋站在季沫肩膀上,伸头缩头看着季沫打开门,看到地上放了一个纸盒。 “这是……机票?” 手机铃声响起,季沫拿出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 “喂。” “兔崽子!机票已经派人给你送过去了!敢不会来老头子我就把你剥喽!” 一个陌生老头的声音在电话里吼着,季沫将手机离自己远一些,等老人吼够了才敢把耳朵贴过去。 “嗯。” “兔崽子!毛还没长齐就敢和老头子闹离家出走了!看你回来老头子我不好好收拾你!” 又换了一个声音……季沫嘴角抽抽,仍是“嗯”了一声。 “今天中午看不到你,豁出去我这把老骨头也要把你逮回来!听到没有!” 季沫:“嗯。” 电话刚挂,又响起来,上面闪烁着孙行傲的名字。 季沫没有接。 电话响过一次,又开始响起来,季沫感叹这人真是坚持不懈! 无奈的接通电话,孙行傲带着笑意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还没起来?” 季沫:“不是。” 孙行傲:“昨天晚上几点回去的?” 季沫皱眉:“不知道。”难道不是孙行傲送自己回来的?对了!林惊宇的生日! 一摸口袋,里面准备好的生日礼物盒子不见了。 “怎么你开头的每一个字都是‘不’字呢?” 懊恼的揉揉眉心,季沫拾起脚边的纸盒:“巧合。” 机票上显示的是今天上午十点的飞机,季沫目光扫到客厅上挂着的时钟…… 糟糕!已经九点多了!坐车要二十分钟才能到机场呢! 孙行傲:“为什么每次你说话时话都这么……” “我还有急事!先挂了!”季沫匆匆说完,换了一身衣服,拿着银行卡身份证钱包钥匙,抓住谋谋一起搭车去机场。 对于谋谋口中的“怪蜀黍”怎么买的机票,自己为什么不满十八周岁就有身份证,季沫懒得追究,也不想追究。 一路子都在祈祷千万要赶上啊!季沫对季家的人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害怕?有一点,因为第一次正面面对季家的人,所以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拆传…… 万一被拆穿怎么办?会被逼问吗?会被谋杀吗? “主银~你这是要带谋谋私奔吗?”谋谋一双绿豆小眼穿梭在人群中。 季沫:“私奔你个头!马上就要回去了……” 谋谋:“啊!不要~银家又要和那群脑残的猫狗呆一路了~” 季沫冷着脸:“就你聪明,好吧!” ——飞机上—— “那个迟到的人怎么还不来?已经五分钟了!卧槽!” 林惊宇拿着手表看看时间,回想起买机票时听见排自己前面的那个黑社会大哥和自己去的地方一样……不会就是那个大哥吧?!卧槽!难道要一路子都挨着他? 紧挨着自己的座位貌似就是迟到的那个人…… “嗷嗷嗷……”林惊宇烦躁地把表塞回口袋,触到一个硬盒子,拿出一看才想起这是昨天晚上从季沫口袋里摸出来的东西。 嗷嗷嗷!怎么还在口袋里! 既然拿了,就看一眼…… 林惊宇刚把盒子打开了一个缝,耳边就传来冷嗖嗖能把人射穿的声音。 “请让一让。” “沫沫!”林惊宇从座位上弹起来,一点被抓包的自觉性都没有:“你怎么在这里?!” 季沫坐进里面,揉揉还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我要回家。” 看到林惊宇手里的盒子,季沫恍然大悟,原来那个礼物被自己送到林惊宇手里了啊。 林惊宇顺着季沫目光往自己手上一看,自己手机还握着季沫的盒子呢!“那个!那个!忘记还给你了……” 说着,林惊宇双手将盒子奉上。 “送给你的东西。” 听到季沫说这盒子是送给自己的,林惊宇“哎?”了一声:“这是送给我的?” 季沫点头,把安全带扣好,飞机要起飞了。 按耐住激动的心情,林惊宇脸上喜形于色,喜滋滋的就要打开那个盒子,边说:“我还以为你忘了呢!” 盒子被打开,白色的绒布上躺着一个银白色的古刀挂坠,精美绝伦的花纹爬上了整个刀鞘,和刀柄上的纹路浑然天成。 男孩子大都喜欢舞刀弄枪,即使缩小版的这个挂坠深得林惊宇喜爱,放在手上摩挲了几遍,也舍不得把它挂在一串钥匙中间。 “这把小刀……”季沫从林惊宇手中夺走挂坠,细长的手指抠住刀柄末尾,三两下把刀鞘在林惊宇惊讶的目光下取出来,露出里面锋利的双面刀。 马上把刀鞘合起来,季沫眉眼间带着冷漠地说:“不是飞机上禁止带刀具吗?” 林惊宇瞄到季沫板着的脸,想到自己昨天晚上竟然把这个大魔头,大妖孽给非礼了,脸上立刻化为煮熟虾子的颜色。表情也别扭起来,哼哼唧唧地向季沫抱怨机场的安检不安全,以后改坐火车云云…… 季沫把刀收好还给他,林惊宇触到季沫带着凉意的手指脸上又是绯红一片,简直就是怀春小姑娘的翻版! 带着未知的迷茫,季沫发了一路子的呆。这一路上林惊宇没少偷看季沫在干什么?看来看去季沫都是保持一个动作,两眼无神地盯着手指。看着季沫一副闷闷不乐无精打采的样子,林惊宇脑海中飞腾过无数豪门恩怨的狗血剧情。 到了目的地,季沫总算回神过来,下了飞机后不知所措地环视一堆来接机的人,把谋谋领过来,谋谋精神抖擞地站在季沫肩膀上卖萌,吐槽其他宠物又傲娇又装13。 “小少爷!” 季沫回头,看到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张管家带着一群黑衣人在人群中朝自己齐唰唰地鞠躬。 “呃……”怎么有种黑社会老大的赶脚? 是不是还要来句爱卿免礼平身? 谋谋一看到老管家就扇着翅膀飞过去:“玉米!玉米!” “小少爷,这边走。”早有准备的张管家命人把谋谋最喜欢的熟玉米送上,伸出手替季沫引路。 “有空联系。别站在这里了。” 临走前季沫还不忘提醒一下傻站着的林惊宇。现在自己还属于“人不生地不熟”,对于将要面对的种种还一无所知,所以尽量避免把林惊宇也卷进去。 看这保镖的规模……季家不是自己想象中只是一个小小的世家,能在京城还这么狂的人……地位和势力肯定不小! “林惊宇?那是你朋友?” 一个青年靠过来,拍拍林惊宇看傻了的脑袋瓜子。 “啊?!李凉!”林惊宇回过神,感叹季沫家世庞大,出来接个人就动辄十多个保镖,那家里至少在京城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 怪不得老爹让自己多和季沫玩呢……原来是趋炎附势……那么,孙家的目的也和老爹一样吗?趋炎附势……林惊宇突然觉得自己厌恶这样的自己,如果是为了巴结奉承季沫,那自己宁愿从来不过认识他! “同学而已!老子是来谈正事的,别唧唧歪歪别的!” 李凉听出林惊宇的心情不好,笑嘻嘻的勾着林惊宇肩膀往机场外面走,嘴上说着林惊宇大神好不容易来京城一趟,接风洗尘一定要去四星以上的大酒店等等。 林惊宇无心听李凉在自己身边聒噪,一路上把郁闷的心情带到饭桌上,饭桌上全都是比自己大的青年老青年,有的甚至儿子都能打酱油了! “每次林大神总是能在第一时间找出bug,撰写的调试报告速度也是让我们望尘莫及啊……”饭桌上有人端起酒杯朝林惊宇敬酒。 “听说昨天是林惊宇的生日,boss还让我们特意买了一份神秘大礼送给你……” 听说有“神秘”的东西,林惊宇由兴致缺缺立刻变成兴致勃勃,摩擦着拳头东张西望左顾右盼,直问:“哪儿呢哪儿呢?” “还在公司里呢?boss说让他们给你搜罗一些好装备给你配置上,光那显卡……啧啧,可是季末专门从美国带回来的!全公司只有你小子一个人能受此殊荣!” “季沫?”季沫?!林惊宇张大嘴巴:“不会吧?!” 李凉捶了林惊宇肩膀一捶:“你不在京城公司,所以不知道,boss的哥们英语超好,这次去美国谈成了一个大合同,老外还赔本把那个游戏引擎卖过来……” 听到英语很好,林惊宇想到了能把单词写半黑板还不错一点,英语满分的季沫…… 是同一个人吗? “接下来我们公司了就要自主开发大型网络游戏了!”一桌人欢笑着碰杯,其乐融融,完全没把林惊宇这个刚成年的孩子不放在眼里,相反,知道林惊宇眼光毒辣一个单机游戏玩一遍几乎能把漏洞挑出来完的小天才非常崇拜。 “那个季沫今年多少岁?” 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林惊宇忍不住追问。 “呦!你小子看上人家了怎么地?季末可是个冷美人,季节之末,季末。芳龄二十六,比你大八岁~”另一个带着眼睛的青年开玩笑道:“他不仅精通英语,而且精通法,俄,日,意,韩!注意,是精通!还有他的美工好的可是让我们整个美工组凉透了心啊!” 那青年真是太夸张了。林惊宇小小地鄙视一下他,接着问:“怎么不见boss他们?” 李凉道:“方湛带着季末在公司忙着我们即将出生的第一个游戏,要不是你来了,boss可没有那么好心放我们出来。” “你这次来,必须要参观我们的小公司啊!虽然他只有四间,不过我们要有信心把他发展到一栋楼的规模!” 饭桌上的青年和林惊宇这个小青年相视一笑,重重搭上自己的一只手:“加油!加油!加油!” 季沫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才到季家,路上太堵,堵的和前世一样…… 今年应该是方湛的公司创立第二年吧?和他那一群热血的朋友,还有……季末。自己重生过来,季末还在吗? 季家坐落在三环,占地将近一百亩,院子后面还种了一片树林,看年头,估计有百八十年的树龄了。 季家的建筑共有两层,设计糅合了哥特式的对称性和欧式风格,淡蓝色和白色看起来非常素净,院子正中央为了迎合哥特式的风格还放了一个喷泉,两拍定期修剪的绿植青翠欲滴。 老管家推开大门,季沫深吸一口气,踏步进去。 客厅沙发上端坐着五个老头子,一个威严的中年男人,一个青年男人。 第十九章:京城2 没想到季家客厅坐了一溜子纯爷们儿,连个女的都没有。季沫冷汗下来,攥着的手心满是汗水。 除了中秋节除夕夜之类的重要节日,想集齐五个爷爷简直比让孙猴子穿着豹纹裙子跳舞还难! 这次他们凑到一块,自然是为了声讨这个季家的小辈,季沫一声不吭,自己跑到b市去闯荡。好在老爷子消息灵通,第二天就和勉强能扯上一点关系的林逢晔通通气,让他们多照应一下季沫这个宝贝疙瘩。 五个老头第一个穿了军装,不知是不是从哪里赶过来,满胸的勋章挂在那里遮了半个胸口和肩头。季沫估摸着他最少也是将军级别的。 第二个老头看起来比较随意,但难免掩饰住满身带着书卷气息的斯文。第三个老头不修边幅,胡子拉渣,不知道怎么弄的,全身上下只要是露在外面的都是透着红的黑色,估计是紫外线害惨了他。 第四个老头吃的胖胖地,双眼还没笑就眯成了一条缝,手里不断摩挲着一串檀香佛珠,和蔼的模样和弥勒佛有的一拼。第五个老头子穿着一身对襟长衫,只顾着来回把玩手里的一块通透的白玉,不时用棉布擦擦,仿佛对季沫并不怎么关注。 那个中年人估计就是这个身体的老爸了,穿了一身一板一眼的黑白搭配西装,严肃着表情从季沫一进门就一直盯着他。 剩下那个……估计就是这个身体的哥哥了,季沫没敢怎么光明正大的打量他,只觉得这个青年肯定是属于季家能摆出去挣面子的类型。 而自己……嗤,从谋谋的话中季沫也知道不少自己的一些“光荣事迹”,打架泡妹子,逃课逛酒吧夜店……虽然季家的勒令和监视下没有成功的在里面勾搭上熟女。带着一群狐朋狗友在京城横行霸道……完全的一个太子爷! 老管家给每个人沏上一杯清香铁观音后就退下了,余下季沫带着谋谋面对这几位洪水猛兽。 “皮痒了是吧?敢给我闹离家出走?今儿个不好好解释清楚老子非把你抽的出门找不着北!” 先出声的是坐在第三位的老头子,季沫不知怎么称呼,下意识地选择沉默……反正他也沉默惯了。 老头见季沫不出声,气的下巴上的胡子茬一动一动地。 “呦!在外面野了两个月还变文静了?在放养个一年半载的还不成名门闺秀文弱小姑娘了?!” 这话说的有点冲,季沫皱眉,抬眼猛瞧了那老头一阵子,直把老头瞅的心慌。 “行了!这次回来就呆在家里,至于学校让你二爷给你随便找一个混到年龄就给我滚进部队好好练练,一群小混混竟然能戳了你肩膀一下,真是越活越过去了!”穿军装的那个老头语气中带着不容置喙,季沫心里不爽。虽然自己占了他孙子的身体吧!但是自己的命运好歹是自己操控,哪有任人安排的理儿? “我不想回来,我要在b市把书读完!” 没想到季沫一反常态地安静反驳,在场的所有人都惊讶了,难不成老三(/三哥/三叔/三爷)说的对?让季沫出去独立了几天……这孩子还学会好好讲理了怎么的? 要是以前的季沫,早就跳起来摔杯子砸完,闹腾的比战场都激烈,季沫这孩子早早地就没了娘,一群糟老头子看着那个粉雕玉琢的娃娃变成一个比玉还灵透的少年,自是从小就宠上天的。 季沫大哥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季沫从小学幼儿园就开始玩泥巴,还必须是季家后院里的泥巴!玩到小学又开始对毛绒玩偶感兴趣啦!三爷爱旅游,跑遍全球给他搜罗各种玩意儿,到了二年级又喜欢上刀枪,季老爷子突发奇想这孩子也是可塑之材,抓住季沫让他练拳练功……不过最后这反倒成了季沫打架的外挂了。 总之,在这么多人捧在手心里,季沫的性格也变得娇奢无比,尤其是他眼里容不下别人说自己一丝的不好,在一帮狐朋狗友阿谀奉承前呼后拥下在京城折腾,每次出了什么事都是季老爷子替他压下去。 前段时间季家的几个老爷子忍不住终于放下狠话:如果季沫不凭自己的努力考上重点大学,那就等着被一架飞机扔到部队里让血和汗水磨练磨练吧! 季沫一咬牙,一瞪眼,卷着私房钱坐飞机去了b市……当时正好有人退票,所以就买了下来。 谁知许家的人盯着季沫,第二天就把打量含有安眠药成分的药粉加进了季沫偏爱的抹茶蛋糕里面,于是那个季沫就悲催的结束了他短暂的一生。 至于自己是怎么重生过来的,季沫……哦,不,季末也很好奇。难道熬夜三天再过度休息会造成猝死吗? 不管今世是什么身份,再不能让“季末”不明不白的死去了……不知道“季末”还在不在?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方湛的游戏公司从今年十一月就开始走上正轨,从租的四间办公室发展到把那整栋写字楼都盘下! 这里是京城……不知道会不会碰上呢? 静默的气氛一直持续到季老爷子咳嗽了两声:“看你的表现!如果期末考试成绩能排上b市前三,那你就可以继续住下去!” 虽然b市不是自己的地盘,许家人难免再对季小少爷动手,不过有过再一,季家五位老头子可不是吃素的,不管是明的还是暗的都给许家施了压力,量他们再也不感光明正大的算计季沫了。 “谢谢爷爷……”季沫拿捏不准怎么称呼那个穿军装的老头子,只得笼统的喊了声“爷爷”。这一声“爷爷”可把屋里的人惊的半天说不出话。 什么时候这小子变得这么有礼貌了?!天上下红雨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火星人侵略地球了?! “咳!既然说完你就先上楼去吧!晚上不要出去,你大哥订婚宴!” 季沫瞟了一眼,是这个身体的父亲。 点点头,季沫带着异常安静的谋谋上楼。还是在谋谋的提醒下季沫才找到房间,里面挂满了海报,游戏机赛车模型乱七八糟的塞在书柜里锁上,房间里虽然有人定期打扫但是他们不敢乱动这个小祖宗的东西,所以从杂乱的书柜里可以看出以前那个季沫的性格…… 绝对很恶劣。 谋谋回到熟悉的环境,欢喜地飞到架子上大叫:“主银~主银~” 季沫无力的趴在软呼呼的被子里,哼哼道:“刚才怎么会这么安静?不会是坐了一次飞机就坐傻了吧?” 顺着半拉开的窗户谋谋飞到别墅后面的竹林里,季沫起身靠在窗边带着笑意地看它欺负竹林里的麻雀,哄起一群又一群麻雀,谋谋这个鹦鹉得意地在空中绕了几圈。 季天桦握着门把手,看到自己从来都是一副不屑又狂傲表情的弟弟竟然会露出这样温煦的笑容,一时呆在门口。 “哥哥……”季沫一扭头就看到季天桦站在门口,极为别扭的喊完那两个字,接着问::“有什么事吗?” “我把你今天晚上要穿的衣服送上来了。” 回神后看到季沫房间里贴满的各种海报,想起他那桀骜不驯的性格虽然转变不少但是骨子里仍是那个整天惹事生非的季沫,季天桦皱着眉心把手里一个盒子递给季沫。 季沫接过后没有说谢谢。季天桦哂笑,这个弟弟果然本性难移,恐怕刚才是故意表现给爷爷们看的吧! 季沫午饭一下楼,才知道家里不止几个老男人,诺大的饭桌满满的坐着年龄大小不一的男人和女人,最小的一个男孩比自己还要小上去两岁。 穿军装的那个爷爷好像有事,没有出席,四个爷爷热情地招呼季沫挨着自己坐,不修边幅的那个三爷差点和五爷打起来,还是和事佬四爷息事宁人。一桌人见怪不怪地淡定着吃饭,就是几个女人那不爽的目光几乎化为实体要将季沫穿透。 而这边,林惊宇如愿以偿地进了绝代游戏“公司”,果然像李凉他们说的那样,只有四间办公室,不过占地面积挺大,一间就占了一百平米左右,四间下来把整个写字楼的六楼都给包了下来。 林惊宇只听李凉说方湛靠着大学打工兼职存了不少的钱,没有动用家里一分钱和人脉,自己拉拢这一群失足青年跳了进来,好在公司做的有点起色,单机游戏不能满足方湛这个大胃王,这次从外国引进了一个游戏引擎,准备干一大票! 和公司边啃面包边敲键盘的其他“同事”打了个照面,林惊宇被他们晾在一边玩电脑,现在游戏还没开发出来,自己这个游戏调试员没什么用处。 这里的电脑配置都很好,玩了一会林惊宇觉得忒无聊,还不如在公司里晃晃,看看他们都在忙些什么。 刚出美工组的办公室,林惊宇就和一个有一米八的青年和自己擦肩而过,那熟悉又陌生的冷漠感觉…… “季沫?季末!” 林惊宇带着疑惑转身朝着一米八脱口而出。 季末听到有人直呼自己的名字,停下脚步转身看到一个还是学生模样的男生喊住自己,不禁皱眉:“什么事?” 相貌和季沫完全不一样,这个季末皮肤比季沫嫩白的脸要黑上许多,那双眼睛也不像季沫那样黑白分明,透着琥珀色,透着冷淡。 那淡淡的疏离感……简直和季沫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林惊宇张了张嘴,半天才挤出几个字:“那个……我、我是林惊宇!” 林惊宇?季末在脑中搜索了一番,这才想起来公司里似乎有个高中生调试员,一个顶十个,厉害的紧着呢。 听说他这几天要来,季末可以确定眼前的林惊宇就是那个少年了。 季末:“嗯。” 林惊宇嘴角抽动几下:“季末?季末?季末?” 这个青年的性格和季沫一模一样!卧槽啊!他们不会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吧!林惊宇忍不住问:“你真的二十六?” 要不是这身高不是一米七的季沫可以超越的,林惊宇简直要怀疑这个季末是不是季沫本人装出来整自己玩的!不过人家季沫怎么可能会这么无聊……擦!想那个小子干什么! 季末:“嗯。” 然后他转身在林惊宇狰狞又抓狂的表情下走了…… 他们绝对是亲兄弟!连名字都这么像!性格都这么像!林惊宇敢拿自己一米七五的身高做赌注……如果是亲兄弟自己就会长到一米九……有点太高了,一米八五!如果不是亲兄弟那就让自己长到一米八! 最近总有种想断更看看的赶脚……是因为暑假作业还没写的缘故么! 第二十章:京城3 季天桦的订婚宴说大也不大,一个小小的订婚宴再大能大到哪里去?不过在季家庞大的背景下又是另一回事了。 女方慕沐是京城有头有脸的慕家长女,慕家是一个世家,势力不大不小,可以说是“高攀”了季家。 慕沐还在大学,不过明年就毕业了,脸上还带着未涉社会的天真可爱,相过亲后不时被季天桦约出来吃饭也是不点贵的,只点对的,偶尔还撒撒娇,不拜金更不浓妆艳抹,如果要联姻,季天桦还是比较满意慕沐的。 两家一拍板,这订婚就摆上了日程。 季沫晚上被保镖护着去一家大酒店去看看自己未来嫂子长什么样,到了酒店,不用递邀请函就自动被侍者领了进去,不过保镖就免进了。季家办的晚宴,难不成还会放些漏网之鱼进来? 说是订婚宴,却和正式结婚的流程没什么两样,准新郎和准新娘交换订婚戒指后端着酒杯挨桌子敬酒。 那几个季老头子和几位奶奶还有一群亲戚凑在一桌,季沫不喜欢这种格格不入的感觉,趁没有人注意从酒店侧门溜了出去。 酒店后面有着大大的水池,里面的水只有半米深,游了许多锦鲤。 季沫坐在水池旁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盯着锦鲤看,看它那肥胖的身躯扭动着过来,再扭动着过去,你挤我拥,连季沫都替他们感到行动艰难。 “我们的季少什么时候沦落到独自一人在这里赏鱼了?” 季沫冷冷的回头,一个短发少年怀里搂着一个穿粉红色小礼服的女生走过来,黑暗中他那一身白衣格外的晃眼。 “用不着你管。” 这里只有他们三个,那男生肯定不是对他怀里的女生说的。两个人要是情侣去幽暗的假山边上躲着说悄悄话该多好?非要在自己身边凑热闹? 那男生挥挥手,让女生先走了,笑吟吟地说:“两个月不见,这刺猬的刺又拔高了?” 季沫扫了他一眼:“两个月不见,你那嘴都可以炸出来油了。” 论嘴毒,那男生完败。 “看来今天晚上这后花园里人可真不少——” 正在夜空中放眼刀子打仗的两人回头,得!这又来一个! “许无禁,你不陪着你家父亲大人,跑这里来凑什么热闹?” 那白衣男生看许无禁不顺眼的很,刚才还和季沫对峙现在立刻弃暗投明,和季沫划了一条线算是站在同一战线上了。 许家的人?季沫眉头一皱,暗自打量那个叫“许无禁”的少年。 看年龄,和自己相仿,许无禁浑身透着贵族公子的优雅与温和,脸上的表情在幽暗的灯光下看不清楚,身材拔高,比林惊宇还要高上一些。 那男生皮肉不笑地回答:“难道这里是你家的?还不能让别人过来了怎么的?” 白衣男生扁扁嘴,带着挑衅:“不是我家也不是你家的啊!没见到我正和季沫说着话呢!如果你不吭声的靠过来那还不成了偷听了?” 一番带刺的话下来,许无禁脸色仍是面不改色,只是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轻蔑。 “那打扰两位了,无禁先走一步。” 许无禁说完,往后退了两步,离开水池。 “季少,两个月不见你怎么变的如此沉默?”白衣男生又凑过来:“还以为你把我们这群狐朋狗友给忘了呢!做人可不能这么不讲义气哈!” 季沫只是站在那里,不吭气。 “陈子他们在三楼,早知道你回来我们已经谋划好要给你接接风,洗洗尘,还有你的女朋友我们也带来了……” “你这一走,原来的电话也不用了害的我们还以为你被外星人抓去做实验了呢!要不是回家问了问老子,我还不知道你竟然有这种魄力,竟敢闹离家出走……” 那白衣男生像是打开话匣子一样,哇啦哇啦不停地说,季沫联想到了林惊宇这小子,也总是不停地说……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回答他。 神游过来后,季沫发现自己已经被带到了三楼,里面有一个小型的party,忽闪忽暗的灯照在孩子们年轻的面孔上。 “亲爱的,你回来啦!”女生甜甜的声音响起,凑过来挽住季沫的胳膊。睫毛上刷的厚厚的,还贴了能扇死蚊子那么长的假睫毛。脸上更是涂脂抹粉,完全盖住她原有的容貌。这个女生和自己未来嫂子天差地别……原来的季沫眼光就低到这种程度吗? 不着痕迹地抽出自己的胳膊,季沫冷冷地说:“我已经不是你的男朋友了。” 其他少年围了过来,吹口哨有之,看好戏有之,凑热闹有之。 刚才那个白衣少年就是属于吹口哨的那个行列:“呦——季少出门几天,又被其她美女迷花眼了?” “怎么我看季少腼腆了许多?不会是见识到外面怪蜀黍横行,吓到他的玻璃心了吧?”一个只穿白色衬衫的少年勾上白衣少年的肩膀。 “陈子,怎么能这样说呢!季少出了季家的地盘,说不定人家季少早就挥舞着稚嫩的小翅膀飞到长腿妹子的怀里了!他的花心,就算我们拍马也赶不上的啊!” 原来他就是陈子?季沫泰然自若:“是啊——我很花心,所以已经投到妹子的怀抱里了。” 那女生好像知道季沫天性如此,撇撇嘴玩着指甲到一边听一个男生在自己身边喋喋不休。季沫的目光扫到那个点头哈腰的男生,带着不屑地冷哼一声。 “口味变了,所以对胭脂俗粉不感兴趣了。” 陈子哈哈笑,目光随着季沫的瞟过的路线看到那个女生:“早就说那女生不怎么样,蒋函这眼光你也知道……” “艹!老子的眼光怎么了!那个女生不化妆也是好看的紧呢!”蒋函捶陈子一拳,两个人搂在一团打闹。 “你小子,闹离家出走也不喊上我们凑热闹,万一有什么事咱仨一块顶着……” 闹够了,陈子亲昵地捶捶季沫肩膀。本来这只是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动作,换到左肩受伤的季沫身上又是另一码字事了。 季沫往后退一步,捂住左肩,上面刚被季家的医生看过,那医生还友情建议季沫缝几针,可是季沫嫌麻烦不肯缝,这伤口总是裂开,愈合地很慢。 现在又裂开了吧? 不多时,一圈男生端着酒杯过来搭话,看季沫的目光又敬畏又狗腿。 这里也是一圈子不认识的人……季沫觉得更闷了,陈子拉着自己交换了手机号码,和蒋函一起出门送季沫。 司机把自己带回季家老宅,季沫才长吁一口气,把一晚上的憋闷说着呼吸吐出。 “这种宴会,以后还是少去的好……” 谋谋飞腾过来,落在季沫旁边:“主银~你没有被白骨精迷倒吧~” “主人有这么没品吗?”季沫懒得搭理谋谋,动动肩膀,有种钝钝的疼感,季沫可以肯定它现在又流了不少的血。 不想麻烦家庭医生,季沫拿出医生给的一个盒子,里面装了五瓶药粉,两卷纱布,还有零七八碎的消炎药,碘酒,消毒水,连祛疤的药都给备好了。 手指刚沾了点药粉准备涂,桌子上手机铃声大作。无奈地接通林惊宇的电话,季沫:“喂……” “季沫!现在在干嘛呢?” 季沫:“换药。” 林惊宇看时间才刚九点,京城里还热闹着呢?“换好药出来玩吧?我找一条步行街等你?” “嗯。” 得到了季沫的首肯,林惊宇欢快的把电话挂了,拉着李凉让他带自己去京城好玩的步行街去。 季沫换好药,拿着手机按林惊宇发来的地址吩咐司机带自己过去。 即使是晚上,京城的人也非常多,站在步行街路口,人来人往,季沫让司机先回去,拿着手机拨通林惊宇电话。 “喂,你在哪儿?” “我在……这儿!”林惊宇就在季沫背后不远处,季沫刚下车他就看到了,这会儿偷偷潜过来,捂住季沫的眼。 季沫:“……” 李凉走过来,拿来林惊宇的手:“好了,你都多大了还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 林惊宇扁扁嘴:“沫沫你一点都没有被吓到!真无趣!” 季沫更无语了。难道他这个有着三十多岁灵魂的蜀黍还要装作小屁孩一样惊讶的大叫吗? “咱们去吃东西!听说京城里的小吃很多的!”林惊宇欢快的拉着季沫的手:“不过不能多吃,辣的也要少吃一点,你伤口还没好呢。” 季沫:“嗯。” 跟在他们后面的李凉惊讶::“呦呵,林大神什么时候变成林大婶了?” 这婆妈地……李凉鸡皮疙瘩掉了满地。 季沫看李凉有点眼熟,可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今天晚上来的是大栅栏,谐音“大石烂儿”,这里的小吃最多,极大的满足了林惊宇的口福。 只要来京城的,不管喜不喜欢都要尝尝豆汁儿,季沫跟在林惊宇后面苦苦思索李凉这个人到底在哪里见过,是前世见过还是这一世见过的? 李凉也觉得这个和季末只有三点水之差的少年和季末简直如出一辙!无论是从气势上,还是气质上,还是那神态,一些小的细节…… 季末不爱吃甜食,季沫也不爱吃。季末对生人很冷,对熟人也很冷。季沫也是这样! 难不成他们是失散多年的兄弟?李凉摸着下巴,咂嘴想着“豪门恩怨”“狸猫换太子”之类的俗套,不愧是干策划这一行的,想象力就是丰富! 步行街的人川流不息,林惊宇紧紧抓住季沫的胳膊生怕他走丢,一边还伸长脖子想吃那边的灌肠。 “以前看过一篇作文,上面把灌肠描写的出神入化,简直就是天上仅有,地上绝无的美食,我早就想尝尝了……” 听了林惊宇的借口,李凉翻翻白眼:“真怀疑你看的是推荐灌肠的小册子,就算你没看作文闻到这香味你的口水也早就流下来了吧?” 林惊宇抹抹嘴边“嘿嘿”地拉着季沫挤过去买灌肠。 林惊宇想吃的糖葫芦得去店里边买,季沫不爱吃甜食,一路上吃的东西屈指可数。 这回林惊宇真真正正地像是一个小孩子了,左手拿两串糖葫芦吃,嗯,右手牵着季沫有种孩子牵着妈妈的感觉。 季沫就任由他牵着,要说熟悉这条街,他可是比林惊宇熟悉多了,至于李凉,他一直笑眯眯地跟在林惊宇后面观察季沫,越看越心惊。 要不是季沫年纪不小,肯定能把季沫误认为季末的亲生儿子!亲生的!可是季末身边出现的女人都能被他的目光冻死,别说儿子了,关系很好的红颜知己都没有…… 走啊一路子,吃了一路子,末了林惊宇还被李凉推荐着吃了一个褡裢火烧,这回可把他撑的,连路都走不动了,握着季沫的手心热的出汗出的汗嗒嗒的。 辞别林惊宇,季沫摸着手机回家,上面莫空得到他来京城的消息,嚷嚷着想见一面,犹豫了一下,季沫发回去了个否定的答案。 现在去报社还早……至少等《备战高考》五本全部写完之后吧。京城的季家,还有各种复杂的关系自己还理不清呢…… 第二十一章:期中考试 坐飞机回去时倒没有和林惊宇碰面,季沫坐着季家专用直升飞机,带着两个保镖回了b市。如果林惊宇在场,肯定会惊讶,那两个保镖其中有一个就是那天排在他前面买机票的人。 依季三爷说:许家的人肯定还会朝季沫动手,两家结的冤已经不是一代两代的事了,大老虎抓小老虎的事季家不想掺和,却不得不防。 回到学校的孩子们讨论着假期开心事儿没两天,就迎来了苦逼的期中考试,而且这考试还不给放假的! 不知林惊宇又抽了什么风,原本早上独自骑车去上学,现在又开始一大早扰民。 对门的老市长带着他的宝贝乌龟下楼时总能碰见林惊宇气的跳脚,季沫睡的迷迷糊糊。 “呵!这俩孩子……”老市长摇摇头,慈爱的眼神往林惊宇身上一瞟,林惊宇就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踉踉跄跄推着车子拉季沫飞奔走了。 “高中时代的感情最为真挚,等你毕业十年二十年,有什么困难还是你同学不吭气地就伸出援手……” 老市长用胳膊夹着脸盆大的绿毛龟转弯,满脸的神采奕奕。 “季沫,明天就开始考试了!你还睡!当心我把你这第一名给挤下去!”林惊宇心怀郁闷,用力蹬着车子,后悔早上为什么要骑车带着这个累赘??卧槽!明天早上老子就步行!季沫再这个样子就让他躺大街上去吧! 和周公短短谈论了一下人生,季沫晕晕沉沉的睁开眼——怎么到了学校了?! “天啊!你不会是刚醒过来吧!”林惊宇一副要哭的样子,双爪狂躁的在季沫面前乱挥着。 季沫:“……”我想说我真的不知道发生什么了吗? 林惊宇无力地靠在车棚的柱子上,拿一只手蒙住眼:“苍天!快把这个妖孽收了吧!这一身坐着都能睡着的功夫这是练了几年了!” 季沫揉揉眉心:“去班里吧。” 早上如果不是自己起来的,意识都会很迷糊……如果有人想要暗杀的话,挑早上这个时候是最顺利的! 林惊宇边嘟囔着:“真不知道你每天没有学习还考这么多是怎么考的……”边朝嘴里塞了个糖,薄荷味的。 “怎么?没有信心考过我?”走在前面的季沫一顿:“哦,我知道了,爱吃糖的小朋友智商怎么高的上去呢?” 林惊宇跳脚:“卧槽!我就爱吃糖您就怎么着吧!” 季沫嘴角上弯,脸颊旋起俩小酒窝,一幅翩翩公子的样子立刻把过路的几个小姑娘迷地找不找北——连南都找不着了! “呦?去了京城两天这京腔儿打的挺顺溜的哈!” 林惊宇揉揉鼻子,觉得季沫还是沉默点比较好,这一不沉默……他奶奶的太耀眼了!秋老虎你不是来了吗?怎么这太阳想叛逆?! 深呼吸,林惊宇受伤地说:“我不跟你这个妖孽说话,麻麻说妖孽会把小孩子拐走的!” 季沫脸上笑容更盛:“拐小孩子的是人贩子,不过就算只有两个糖……也能把你拐走吧?” 林惊宇嗷嗷朝季沫扑过去,小心翼翼避开他左肩的伤口,亲切地揽着季沫,开口说:“兄弟,何必揭人老底呢!我爱吃糖是有原因的!” “为了张蛀牙才吃的吧?哈哈哈!”赵天乐带着张扬地笑,一起走上楼梯。 “给,老子大老远的捎给你的芙蓉糕!”林惊宇变戏法似的从口袋摸出一个纸袋,赵天乐打开一看:“日!什么芙蓉糕?都快成芙蓉粉了!” 林惊宇把胳膊从季沫肩膀上拿下来,拍了赵天乐肩膀一下:“老子给你带就不错了!还在这里唧唧歪歪抱怨什么呢?你不吃给我我吃了!” 说着,就要伸手去抓赵天乐手里的小纸袋。里面的芙蓉糕没有他说的那么夸张,只是碎成两半,从京城这么远带到学校,也算是不容易了。 “别!”赵天乐往后一躲:“正好我媳妇我俩一人一半,真没见过想你一样这样爱吃甜食的男生……” 林惊宇脸色一臭:“又不是故意想吃的……现在吃习惯了。” “难道你有低血糖?” 走在一边的季沫开口。如果是因为低血糖而爱吃甜食……那么也说的过去了。 林惊宇哭天抹泪地扒在季沫身上:“还是沫沫知道我!” 季沫现在得出了个规律——只要林惊宇一激动,一开心,一有求于自己,那就狗腿地喊“沫沫”。 赵天乐拿着糕点一口咬下其中一半,口齿不清地说:“是啊……还是季同学了解你!” 自己和他从小玩到大,怎么不知道林惊宇还有低血糖?反倒是季沫这个刚转来没两个月的人知道! 这么想着,赵天乐拐弯去找自己媳妇去了。 期中考试分三天,毕竟这是大型考试,光时间就规矩了许多,更别提监考老师有多严了,连屏蔽器都插上了,又是口哨又是喊话,弄的气氛紧张兮兮地,和高考有的一拼了。 按惯例,第一场语文。 监考老师很负责任地清理出许多带小抄的学生,那些撕小纸条传选择古诗句的学生一次警告,第二次就毫不留情的把他们的名字记下。 季沫畅通无阻地答完题,那支笔从挨上卷子就没停过,监考老师晃了一圈又一圈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出季沫是年级第一后悻悻地离开了…… 年级第一哎!就算是抄人家也懒得抄吧! 考数学的时候,场上的考生一片阵亡,监考老师忙活着敲桌子喊他们起来,其中有一个奇葩,老师都快把桌子敲穿了他依旧睡的鼾声如雷,还是后面的考生狠踢了一下他的凳子他才反应过来。 数学对于理科生不算太难,就是后面的大题算来算去太麻烦了。又算错了一个数,季沫搁下手中的笔,长叹一口气。 算了……错就错着吧!自己又不是全能的。 外面天气阴沉沉的,乌云密布。现在是晚上六点,季沫提前交卷半个小时,早饭可以忽略,晚饭却一定要吃,回家还要熬夜呢。 “季沫,这么巧?”孙行傲刚下考场就看到季沫捏这俩笔杆出来了,不得不说是缘分啊! “天气有些阴沉,所以提前走了。”季沫把两根笔塞到口袋里,准备去王潇晟推荐的那家馄炖店解决肚子问题。 “今天晚上我家里没人,一起在外面吃一点?”孙行傲亦步亦趋地跟着季沫,厚脸皮的把司机给无视掉。 季沫本想问:你这个大少爷怎么不去大饭店去吃?想起自己也算是少爷却不挑地方地在学校附近吃东西,于是默许了孙行傲。 点上两碗馄炖,老板娘肥胖的身躯压着收银台看这两个少见的小帅哥难得光临这家小店。 这会儿考试还没结束,店里根本就没有其他人,两个小帅哥就坐在靠门的那个桌子,谈吐举止都不像是普通学生,和电视里的世家大少爷的气质一模一样!萌的大娘周围满是粉红泡泡。 孙行傲本想点些小菜,不料季沫云淡风轻地说:“王潇晟说这家店只有馄炖好吃,其他的菜色一般。” 老板娘的脸色垮了下来,对那个白衬衫少年的印象从天使掉到恶魔。 孙行傲拿着纸巾轻轻擦拭着筷子:“那天晚上你去金柜干什么?” “林惊宇生日。” 答完话,季沫发现孙行傲又开始擦起勺子……这个人绝对有洁癖! “他的生日?那我的生日你也去好不好?”孙行傲擦完勺子又换了一双筷子开始擦起来,擦干净后放到季沫前面一双。 季沫:“嗯……” “后来给你打电话怎么突然挂了?” 馄炖上来,季沫懒得回答孙行傲,拿着他擦过的筷子勺子飞快吃着东西。他再也不想在这么一个诡异的气氛下和孙行傲呆在一起了! 外面滴滴答答开始下起秋雨,考试结束的哨子一吹,从学校陆陆续续出来了许多冒雨回家的学生,也有不少拐弯来吃东西的,店里开始热闹起来。 林惊宇拉拉薄溜溜地外套,直骂天气无常,中午还热的像蒸笼,晚上就凉快的冻人了!还有那数学的最后一题……卧槽!算了十遍终于算出来个和前面验证对着的数了!这数学题出那么难干什么?!又不是高考! “林惊宇,今天晚上放学早,要不要出去上网吧去?”赵天乐带着他媳妇走过来,拍拍东张西望的林惊宇。 “回家后还有事呢?改天怎么样?”林惊宇收回目光,确定季沫不在学校院里了! 卧槽!他也不等等我! 人家一个大少爷……根本就没理由等我吧?林惊宇愤懑地踩着地上的落叶,满肚子的怒火撒在“翩翩起舞的黄蝴蝶”身上,把它们碾碎成烂树叶,彻底的化成了梧桐树的肥料。 “惊宇!原来你在这里啊!我找你了半天呢!”金静静朝林惊宇跑来,这么凉快的天气里她竟然还跑出了满头大汗,看来真的是找了林惊宇半天了。 “昨天你说有事,有什么事呢?” 外面的雨滴渐渐大了,再不回家就要被淋成落汤鸡了。 “哦,那件事啊……”林惊宇拽拽外套:“金静静,我们分手吧。” “什么?今天不是愚人节啊?”金静静笑嘻嘻地还想凑近:“开什么玩笑呢?我们快走吧!一会就要淋湿了。” 林惊宇往后又退了一步,语气生硬:“你可以说是你把我甩掉的,反正我从来没有说过你是我的女朋友。” 金静静握着手里刚买来的雨伞,强笑着继续说:“我刚买了雨伞,一起回去吧?” 林惊宇转身——“我不想再重复一遍!” 然后金静静就看到林惊宇冒着雨走出校门……雨水从树叶之间的缝隙中穿过,打在她的脸上。 原来……秋天到了呢。 心也凉了吧。 他一直都没有说自己是他的女朋友……只是说在一起…… 原来我们的缘分就像我们的家一样……两个方向,即使走再远也无法交织在一起…… 雨越下越大,校门口只有稀疏几个人,林惊宇跑出来后开始后悔——早知道明天在摊牌了卧槽!这雨还真凉! 路边倒是有许多小店,挑着一个顺眼的林惊宇躲到了屋檐下,等着雨下小了再回去。 秋雨不像夏天的暴雨那样骤来骤去。夏天的阵雨两秒就能把你浇个透心凉,心飞扬。而秋雨绵绵,可它绵绵的同时还凉凉!冒着秋雨回家再吹吹风什么的……医院的白衣天使非常期待您的到来! 小店里面冒出阵阵香味,勾引着每个人的馋虫,林惊宇肚子很囧的开始唱歌,反正现在外面的雨正大,先去吃点东西也成! “你肩上的伤口不能沾水,我让司机送你?” 一听到死对头孙行傲的声音,林惊宇就想立马翻个白眼转身就走,可是、可是季沫怎么又和他在一起?!还坐在一起吃饭?! ……总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季沫猛然回头,看到林惊宇双眼喷火地盯着自己看。 我惹到他什么了吗?季沫垂下目光,从容地拒绝了孙行傲的好意。 “不用,等雨小之后我自己回去。” 孙行傲挺昂首阔步地走了,林惊宇握着拳头,在季沫无言的第二个六十秒趾高气扬地抬腿走出小店,一句话都没说。 可他忘了天上还下着大雨,回家以后睡了一觉……荣幸地参加了医院一日游。 第二十二章:莫名 浑浑噩噩的考完英语,林惊宇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纸巾,只留下满地的卫生纸团。 是的,这孩子感冒了。 而且他的心情非常不好,昨天晚上的检测报告公式化地胡乱写写就交给李凉了,现在他房间里正安着那个和季沫很相像的季末特意从美国带回来的显卡的电脑。 面对王琳欣的盘问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朋友送的。” 这么贵重的东西就随随便便送人啦?!王琳欣忧心忡忡地想着怎么回礼,林惊宇喝牛奶时翻了个白眼,就差没有大声趴王琳欣耳朵边上大吼“你儿子现在可是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了!” 可是季沫的无视他感冒的态度实在让林惊宇非常郁闷和……委屈? 成绩一下来,季沫以微弱的形式考了全校第二,全班第二,孙行傲以一分之优占了第一。林惊宇竟然惨烈地跌出了前十!连王潇晟都考的比自己好! 李宛婉踩着细高跟进来,掐着嗓子吼:“林惊宇——这次你的英语成绩可是全校四百名,全班倒数第二十名!” “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只有考全校倒数第一才跟你有关系……”林惊宇小声在季沫背后嘟囔。 那天他感冒,再加上心情不好,选择稀里糊涂的做完剩下的选项看哪个顺眼就选那个……还不错,至少还是全班倒数第二十,而不是倒数第一。 “还有金静静——成绩是怎么搞的?从全校前一百跌到了六百!” 金静静的小脸煞白,坐在她旁边的韩依繁都能感觉到她在发抖。 金静静和林惊宇分手了,她能不伤心吗?这一伤心下来英语考试自然是一塌糊涂。 更新让林惊宇激动的是——全班调位! 可是自己这成绩,就算蹿的再快也没法和季沫同桌啊! 再说季沫……卧槽!林惊宇你丫太欠揍了!想他干什么! 笑面虎冯智捏着成绩单依次念成绩,孙行傲理所当然地第一个进去挑了原来的位置,而季沫…… 林惊宇站在外面扒拉着窗户,恨不得把头伸进去看。 季沫靠近孙行傲了!季沫走到孙行傲边上了!季沫走过去了……咦? 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季沫直接挑了全班最角落的那个位置,紧挨着后门不说,还没有窗户。虽然方便打瞌睡但是对听课有很大的影响。 班里人陆陆续续进班,王潇晟坐在了季沫前面,满脸肥肉地对季沫笑笑:“季沫,你不介意我坐在你前面吧?” 季沫玩转着手中的笔,对王潇晟友好的笑:“怎么会呢?上次你推荐的那家小店的馄炖真的很不错!” 王潇晟摸着后脑勺,傻笑开来:“嘿嘿!学校附近还有家奶茶店呢?有空一起去?” “还想喝奶茶?!从今天晚上开始,原来跑五圈现在跑六圈!” 连季沫嗔怒的样子都别有风情,王潇晟哀怨地转回头,心里实在无法把他和魔鬼划个等号。 因为季沫挑的位置偏僻,所以没有人过来和他同桌,林惊宇逮着这个机会,委屈的围了过来:“季沫……” “嗯?” 季沫头也不抬。 林惊宇撇嘴,趴在桌子上像是操场上的焉了的枯草一样,一点生机也没有。 谁让季沫和孙行傲那孙子走的这么近!老子……老子看他不顺眼你不知道吗?! 酝酿半天,林惊宇终于鼓气勇气准备抱怨,没想到扭头看到的是季沫用手支着脑袋睡的正酣! 朦胧中,季沫感到身边似乎有只怨灵不断的散发出“我好幽怨”的讯息。 《备战高考》本来不怎么受教育界的关注,可是此书一出,那些买了一本又通知其他亲朋好友有孩子要高考的买来看看,再加上《每周英语》一块不起眼的豆腐块的广告,于是《备战一》火了,连带着《备战二》更火,甚至许多学校组织学生老师一起来买,上面那些经典的故事,好玩的例题,幽默的讲解,无不吸引着学生们的兴趣。 莫空给季沫两套样刊,季沫准备转手送给林惊宇一套。 这孩子记忆力很好,就是阅读能力不强,生搬硬套地英语能考好才怪! 季沫:“这两本书送给你,英语好好学。” 林惊宇接过这两本书,心花怒放:oh~沫沫还是向着本帅哥的~ “认真学习,许多高考生都是栽到英语这一学科的!” 季沫瞪大眼睛对抱着两本书冒粉红泡泡的林惊宇说,实在是想不起来两本书有什么好荡漾的?林惊宇放下书,嘿嘿地凑过去:“沫沫啊!你对我这么好我怎么报答你呢?” 瞬时脑海中飞过“以身相许”“以肉相偿”等名词…… “有空替我把屋子打扫了吧。”既然林惊宇说要报答,那我们也不好拒绝不是?季沫拿起炭笔,在白纸上勾勒出几个线条。 现在开餐馆还为时过早,等到《备战四》写完再说……如果没有记错,方湛的绝代公司今年年底“天斗”游戏会正式上市,一月底游戏内测。 林惊宇如遭雷劈,没想到季沫还真的当真了啊!嗷——让我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大帅哥去老妈子地打扫卫生……怎么可能嘛!不过可以近距离接触季沫,走进不为所知的内心世界……呸呸呸!想到哪里去了呢? 话说回来,还有三个月游戏就要内测了!不知道绝代公司出的游戏是怎么样的呢?会不会很好玩?哎呀呀,口水快流下来了! “咚!” 季沫拿笔杆敲了一下林惊宇的头:“快点写题,老师说写不完就不能放学去吃饭。” 一看卷子,还有一半都没写呢!还有十分钟就下课了!林惊宇可怜地看着季沫:“沫沫……” 季沫眉头一挑,林惊宇这样喊自己肯定是想有求于自己。 “晚饭我包了!”林惊宇拍拍胸膛,豪情壮志地许诺。 季沫无声地把卷子挪到林惊宇旁边一点:“晚饭我一直和王潇晟在一起,你还是自己去吃吧。” 抄的正欢的林惊宇笔尖一划,一道题就那么毁了。 “你都和孙行傲一起去吃过……” 林惊宇咬紧牙关没有把“孙子”这个称号从嘴里吐出。虽然自己无权干涉季沫的交友范围,可是如果那人是孙行傲的话,就、是、不、行! 季沫揉揉眉心,现在对林惊宇越来越无可奈何了,无语地回答:“那是巧合,晚饭我基本不吃,我监督王潇晟减肥。” “你这么瘦,还吃那么少!”林惊宇停下手中抄的飞快的笔,捏向季沫的腰间。 “噗……”季沫被捏到肋骨,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呵呵,好了!我答应你总行了吧!赶快写,马上就要放学了。” 被季沫那一笑晃去了魂魄,林惊宇觉得季沫是故意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为了让自己有机会和他同桌。 这样的气氛真的非常梦幻…… 如果能一直同桌就好了…… 第二十三章:暴露身份 按照季沫所说要自己打扫卫生,林惊宇果然带着抹布和猥琐笑容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去了季沫家。 “厨房不用打扫了,因为我不用。” 交代那个一看就知道不会打扫卫生的林惊宇之后,季沫端着一杯果汁回了房间,桌子上还留了一杯给林惊宇。 “这房子干净的根本就不用我打扫。”攥着小抹布,林惊宇喝完果汁后在季沫家晃了几圈,没有谋谋的房间还真是安静。 那次回京城,谋谋被扣押在季家,季沫看了正在玉米堆里畅游的谋谋,心里带着对它的亏欠还是转身走了。 现在正在高三,能把自己照顾好就不错了,实在没有太多时间去陪谋谋。再说谋谋……它一鸟在老管家面前吃的挺开的,在其他季家的人面前也挺会装傻装可怜,不知怎么折腾季家的人呢。 “哎,季沫,你家谋谋呢?”林惊宇甩着小抹布推开季沫房间,电脑显示屏的光亮在白色的灯光下并不怎么显眼,可是吸引林惊宇的是电脑上面一个活灵活现的小人。 动漫小人穿着桃红系列的魔法袍,身材和皮肤一等一的好,手里执着一个紫的发黑的法杖,金色的长发直达脚踝,紫色的眼眸高贵又神秘。 还有季沫握着的鼠标,和小人未完成的脚丫…… “嗷!” 林惊宇一声狼嚎,不可置信地用手指着季沫的电脑:“你你你你你设计的?!” 季沫:“谋谋在京城,是我设计的。” 简单无比的回答,却像是一颗惊雷炸在林惊宇心口上,留下一大坨蘑菇云…… 林惊宇:“卧槽啊!季沫你到底还会些什么?!” 怎么以前就没有发现季沫还懂这方面! 季沫把动漫小人的脚丫做好,保存图片后抚着下巴仔细想了想,答道:“不会的有很多。” “呃……”林惊宇趴在电脑旁边,再三审视季沫的设计:“啧,这美工,绝对能入了绝代的门槛。” “绝代?”季沫抬起眼:“绝代公司方湛?” 林惊宇激动了:“啊!你也知道?绝代的boss还很年轻呐,才比我大八岁!” “你和绝代公司是什么关系?” 如果林惊宇是方湛的亲戚,那前世自己没理由自己不认识他。 “哦!我是哪里的游戏调试员!”林惊宇自豪地挺起小身板,眼里透出“快崇拜我吧快崇拜我吧”的信息。可惜季沫没有看到。 调试员?调试员?!季沫猛地拍键盘而起:“我知道了!” 上一世听说过林惊宇的名字是因为他是公司里仅有的两个调试员之一,还很年轻!可是自己对林惊宇没有什么印象,难道自己和他上一世就碰见过?方湛的公司自己一直都没怎么管。虽然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可是自己从来不参加各种会议,还有李凉…… “李凉也是绝代的人吧?”这样就说的通了,怪不得看李凉觉得很眼熟呢?因为李凉就是绝代的策划啊! “啊!他是绝代的策划。怎么?你也玩过绝代的游戏?”林惊宇看着季沫的电脑,磨拳擦掌蠢蠢欲动。 “不玩。”季沫长吁一口气,坐在椅子上。 听到季沫的回答林惊宇也没有太失望,反正自家电脑里全是游戏,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林惊宇:“那你有没有兴趣为绝代设计人物角色?” 季沫:“没有兴趣……” 如果前世的自己还活着,那自己和他的设计绝对会重样的,为了保险还是不去掺和一脚了。 听林惊宇这么一提,倒是有了写本网游小说的兴趣。 季沫嘴角微微上挑,脸上的酒窝若隐若现。林惊宇又迷住了…… “咳咳咳咳!” 回神回神!四楼的妖气太重了!此地不宜久留!林惊宇脚底抹油般溜回五楼自己房间,小心肝噗咚噗咚跳的像是有一百万只兔子在扭秧歌一样! 林惊宇定下心打开电脑,脑海里却浮现着季沫和季末的样子。 不知道季末笑起来是不是和季沫一样妖孽?不行不行!四楼的妖孽已经开始侵占五楼了!想那个比自己大八岁的大哥干什么! 季沫坐在电脑旁边,开始构思情节,凭借两世记忆,季沫对网络文学不算陌生,再加上对游戏的熟悉,如果写一篇网游小说会有什么结果呢? 以前从未走过这条路,反正已经开始出《备战高考》的书了,不如再试试别的?总是固步自封对自己的锻炼没什么好处,前世只知道不停学习,拿更高的学位来证明自己不是无用的人…… 而今世,不管结果如何,我们享受的是创作的过程! 季沫热血沸腾地新建文本文档,无目的地敲着一桌子,突然脑中灵光一闪,一条好的走向曲折展开……于是季沫忍不住码了第一章,连《备战三》也不管了。 “于传戴上游戏头盔,进入到这个传说开发了十年的虚拟网游《不坑爹》。” “‘靠!连个引路精灵都没有!什么破游戏!’连容貌和属性都是游戏自动分配的!如果不是已经花了大钱买提前一小时就可以进来的游戏头盔,于传恨不得马上撂担子走人!可是进来都进来了,那就转转看吧……” “一阵白光闪烁过后,堵在入口的于传脸上身上满是脚印,这个游戏还真拟真!连脚印都拟出来了!此时的新手村里骂声震天,下线的不断,过了约莫十五分钟后,新手村终于能站下人了。” “‘靠!什么都没有!怎么打怪?怎么升级?!怪不得刚才这么多人骂娘!这还叫新手村吗?这接天连叶的枯草,这黄沙漫天分明是戈壁滩!’于传那心里就像是有万千草泥马崽子欢脱的蹦过,雷了三秒以后,恨恨按下退出。” “‘咚——恭喜玩家00号触发隐藏任务:改造戈壁滩!’任务奖励:更改昵称一次。任务期间不可下线。于传恨不得立刻晕倒在系统的面前,‘早些时候您干嘛去了呢?现在才改名?改名还要完成任务?!还不准中途下线?!这游戏果然《不坑爹》,只坑你啊!’‘咚——恭喜玩家00号发现《不坑爹》游戏s级秘密——《不坑爹,只坑你》游戏全名!系统奖励……’” “……” “嘭嘭嘭!” 门口传来敲门声,季沫的意识猛然从于传身上回来,揉揉眼睛,拉着文档发现自己原计划码一万字现在却码了一夜……七万字。 “季沫!要迟到了!”林惊宇的大嗓门在门口响起,季沫无奈地换了身衣服,先把门给林惊宇打开。 “喂!你怎么成国宝了?!”林惊宇看到季沫的样子后猛然往后一跳,反应过来这不是鬼是人之后才大胆的调侃季沫。 “什么国宝。”季沫打着哈欠去刷牙洗脸,熬夜时不觉得,熬过后才感到浑身难受,好像精神透支一样,但是又不困…… “啊?!” 照到镜子季沫才发现林惊宇说的“变成国宝熊猫”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自己两眼间有重重的黑眼圈,宛若白瓷的皮肤衬着它们更显眼了! “你等我一会!”季沫拿出毛巾在水龙头上打湿,敷到眼睛上,嘴里还吃着一个番茄。 “你昨天晚上都干什么了?让我猜猜……纵欲过度?嗯嗯?”林惊宇在一旁幸灾乐祸地跳着,看着时间才五点半,还有五十分钟,就由着季沫磨叽。 季沫:“……” 头两节课还精神十足,季沫脑子飞速运转着想了很多事,前世的,今生的,季末的,季沫的。还有《备战三》的事,网游小说的事…… “喂!我看你早上没吃饭,要不要吃点东西?”林惊宇好心挤在女生堆里买了两块面包,迫不及待地凑在季沫身边问他。 季沫:“不用了,我早上没有吃东西的习惯。” 心里:你买的面包正是我第一次吃就又干又硬又难吃的面包啊啊啊! 碰了一鼻子的灰,林惊宇瞥了一眼坚决不吃东西的季沫,凶残的撕开包装把面包吞下。 “咳咳咳咳咳咳!!”这面包好难吃!幸好季沫没有吃!小卖部也忒坑人了吧!严重怀疑这面包过期没有! 林惊宇掐着发干的嗓子,脸憋的通红。实在是看不下去的季沫递给他一瓶矿泉水,让他顺顺气。 林惊宇喝了几口,终于把噎在喉咙里的面包给咽下去,猛然间想到什么?结结巴巴地问:“这是你喝过的?!!!” 季沫:“嗯。” 林惊宇:(⊙o⊙)! 这不是相当于那啥啥间接啥啥接吻吗?!卧槽啊!不对……大爷不间接都亲了他!咳咳咳咳! “下面有请林惊宇给我们讲讲这道赏析……” 语文老师拉长声音,带着压制的怒意拿着棍子敲击讲桌。 季沫小声提醒:“第三面,赏析《夕次盱眙县》。” 林惊宇连忙把还在第一面放着的卷子掀到第三面,这首诗是韦应物写的,表达了他思想的情感。 “咳!诗人运用蒙太奇手法,将富有强烈音响效果的风涛之声和充满浓重色彩的‘日沉’和……” 不愧是学校的尖子生,连走神都能把问题回答的无可挑剔。听了林惊宇的回答,语文老师客气又满意的让他坐下,拿着卷子开始继续讲题。 林惊宇:“嘁,这女人肯定是更年期到了!” 被抓住走神一次,林惊宇总算是安静下来,只是眼神不时的漂移到他同桌的脸上——眼睛上——鼻子上——嘴唇上——下课了。 第二十四章:睡觉 熬夜的人基本上都有这样一种感觉,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明明不困就是很像睡觉,这种情况在早晨还不太明显,再推迟一些时间就明显了。 入秋后的b市终于不像夏天那样蒸得人像洗桑拿一样,午饭过后,吹着柔和的凉风,晒晒太阳睡睡觉是最美好的了~ 季沫寻到操场后面树林里的一个土坡,这里不仅向阳而且人还少,于是吃过午饭的他霸占住这片圣地补眠。 “请……这是我亲手做的!” 一个女生浑身透着害羞,站在树后面说着什么。 “对不起,现在不用手帕。” 孙行傲仍是满脸笑容,目光触及女生手里针脚马虎的手帕,还是接了过来:“不过你的心意难得,所以你还是自己留起来好好珍藏吧。” 手帕还给那女生,女生掩着脸又激动又失望的转身走了,或许孙行傲还会追上来呢? 孙行傲没有追上去,他无奈的掏出口袋里的一张印着银色葡萄藤的手帕,心里想着恐怕是这手帕让女生误会自己还用着手帕…… 这张手帕是孙家近期打算盘下一个酒庄,上面没有葡萄的银色葡萄藤正是pure酒庄的标志:“pure”有着纯洁,无杂质之意,孙济天偏爱华夏的白酒,也深深被红酒折服,于是取了白酒的寓意来为红酒酒庄命名。 把手帕塞回口袋,孙行傲默念着英语单词缓步在树林里漫步,午饭过后的小情侣或者女生们总是爱扎堆在一起,树林里也不例外。 不过孙行傲找到了一个地方,因为偏僻又没有多少树来遮挡的小土坡——“看来领地被侵略了呢。” 秋日下,季沫恬静的睡颜一览无遗。 孙行傲带着偶遇的惊讶,坐在季沫旁边,盯着他看了半天。 不同于平时的冷淡,此时的季沫脸上竟然还带着一丝微笑,紧闭的双眼更能凸显出他睫毛之长,眼眶下淡淡一层黛色说明它的主人昨天晚上没有睡好,可惜脸上没有少见的小梨窝。 季沫一只手搭在眼睛旁遮阳,另一只手还握着一只碳素笔。难道睡觉也不忘学习吗?孙行傲缓缓抽出他手里的笔,脱下自己的外套给季沫盖上。 “天气这么冷,你还只是穿两件衣服。” 朦胧中听见有人在说话,季沫皱眉,翻个身继续刚才的美梦。 “社长大人——” 莫空冒冒失失地闯进社长办公室,猛吸一口气吐出,平复一下受惊的小心肝后,颤抖着手开始朝社长汇报最近《备战一、二》的销售额。 “京城里的高中陆陆续续下了订单,还有其他地区的高中……一些资深的老教授非常看好这本书的走向,也非常期待一世寂寞下一本书……b市的一高也订了。” “哦?”社长捻着手指上蒙的一层蚕丝手套,带着好奇:“难道是内部消息?” 莫空肯定的点头:“那是必须的!不过下订单的人说是冯智老师强烈推荐的……” 社长掩藏在长发后面的眼神暗了暗:“冯智……老师?” 莫空想起那时冯智的自我介绍,补充:“他是一高高三一班的班主任,教数学。同时也是一世寂寞的班主任。” “数学老师……班主任……” 社长的思绪走向远方,从梨木桌子旁站起来,撩起窗帘一角看外面的景色。 秋日阳光下,扶肩而落的头发宛如上好的墨玉一样,透着幽绿色,精致的容颜带着无情,光线像是炭笔勾勒出带有灵性的线条一样,穿插在窗帘、头发、人物之间,折射出让人无法移目的光晕,散开在狭小的空间里,真是美人如画! 回魂过来的莫空连忙掏出手机拍下这一场面,心里计较着有机会把季沫也拍下来,这样就可以凑成两个少见的美妖孽了! “竟然是教高中?” 莫空:“什么?” 社长撇下窗帘,办公室恢复到以前的昏暗,甚至连他的表情都看不到了。 “没事,你可以走了。” 莫空收起手机,犹豫地说道:“那个社长大人……” “有事?”社长抬眼,狭长的美目电的莫空又是一个六十秒后才回魂:“今天晚上一起去吃饭?” “没空。”社长抽出一份文件,快速扫过后拿起签字笔签阅文件,一副“我很忙”的样子。 莫空:“社长大人您就不能多说几个字吗……tat” 社长“忙着”处理文件:“不行。” 捧着受伤的心,莫空关门走了。 下午头两节老师讲课,后两节自习写卷子。这就是高三。 林惊宇对着面前的数学卷子一阵抓耳挠腮,并不是他不会写,而是他的同桌——季沫已经三节课没回来了! “老师,季沫他又请假了吗?” 最终还是忍不住去问了冯智,冯智一手拿笔一手拿书,坐在外面不断地备注着下一节需要从哪里教这群学生。 听到林惊宇的询问,冯智起身看了一眼班里。班里正在疯打说话的同学连忙乖乖坐下,一本正经聚精会神地装着写卷子,冯智看到季沫的座位果然空着,还有孙行傲的位置也空着,于是朝林惊宇摊开手:“他们逃课了。” 林惊宇差点没被这个不负责任的班主任给气晕。 学生逃课了你现在才知道?!而且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好了,你回教室吧!晚自习季沫肯定会回来的。” 冯智要拍拍林惊宇的头,林惊宇躲过,怒视一眼这个有史以来最奇葩的班主任,然后转身回班了。 看季沫上午最后一节像是小鸡啄米般朝课桌点着头,他现在肯定还在校园的某个地方睡的正乡。 “写书也不能写成这个样子啊……” 眼看着还有五分钟下课,冯智收起课本走进班里。 “咱们班的英语情况我都知道……李宛婉一上课你们就都睡倒了。” 全班同学都勾着头,一副悉听尊便的模样。冯智勾出邪恶的笑容:“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下一期李宛婉可以不用再教我们班,不过……” 全班人的嗓子眼都卡在冯智的这个“不过”上,一双双求知若渴地眼睛火辣辣的盯着冯智不动。 “英语成绩,平均分必须在一百三以上。” “什么嘛!明知道李宛婉那个女人没什么真本事来教我们,还想要平均分一百三?老师你不要拿我们开涮了!” 女班长周素第一个站起来吃螃蟹,英勇地反驳这个看起来很难完成的目标。 “我可以偷偷让一个老师教你们……”冯智坏笑,一点班主任的样子都没有,连老师的样子都毁于那一笑。拿着粉笔在黑板上写出苍劲有力的一个书名——《备战高考》! “这本书……”坐在位置上的林惊宇瞠目结舌地从桌子里掏出季沫给自己的那两本书。 冯智眼尖地看到林惊宇手里已经拿着那两本书了,心中笑骂季沫这个小子动作挺快,这么短时间内就把实体书全部整回来了。不过人家就是那两本书的作者,出版社肯定在第一时间给他发样刊。 “喏,就是林惊宇同学手里的那两本。” 听到冯智的话,全班同学的目光“嗖”地盯到林惊宇手上的书。 “这两本书还没有出完,预计是五本,现在只有两本,京城里许多学校都全部订购了,这次老师得到的消息早,先给我们班同学订了一份,这才动员学校订的。” 冯智走近林惊宇,拿出他手里的书,面向大家:“这两本书非常适合现在的你们,即使没有李宛婉你们也能自学,相信你们学的比她教的还要好。” “切——” 几乎是全班同学都朝冯智翻了个白眼,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有听李宛婉讲过课好不好?如果不是晚上还去参加补习班那他们的英语成绩肯定败在李宛婉的手上,而且还败的一塌糊涂。 放学的铃声悠扬响起,全校开始热闹起来,吃饭的打球的,说话的打闹的,散步的减肥的,扫地的学习的…… 这一觉睡的好饱……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上课? 季沫翻过身,用手遮挡住有些刺眼的阳光,眨眨眼睛坐了起来。 “这是谁的上衣?”提着有些眼熟的外套,季沫揉着眼睛四处打量夕阳下的树林…… 等等!夕阳……夕阳?!现在已经是傍晚了吗?! “别看了,现在已经是下午放学时间了。”孙行傲从小土坡另一面绕过来,手里还端着两份盒饭。 “难道我逃了一下午的课?!”季沫带着懊悔,揉揉凌乱的头发,有些秃废地接过孙行傲递来的东西。 孙行傲:“没事,我也逃了一下午的课。” 刚睡醒的季沫给人一种……可爱的感觉?凌乱的头发上还带着草叶,刚睡醒的眼睛乌黑发亮,还有那因为懊悔而撅着的嘴…… 季沫对晚饭不感兴趣,拿筷子戳了半天也没吃进去几口,心里一直担心该怎么和冯智解释……如果让冯智知道自己是在树林里睡着的话,这个奇葩的班主任肯定会嘲笑自己的! 突然想起还要督促王潇晟减肥,撒腿就朝一班跑去,连道别的话也不和孙行傲说。 路过操场时,正好碰见一个肥肥的身影坚持不懈的在操场上慢跑着,季沫心里一阵感动。 难得有胖人对减肥这么坚持的,那些整天喊着要减肥要减肥的却没有几个成功,不过王潇晟一声不吭一直坚持了下来。 经过两个多月的锻炼,王潇晟甩掉了二十斤的肥肉,现在虽然胖却没有以前那样夸张了,常年不见阳光的皮肤晒地微微发黄,看起来比以前英俊很多。 果然,如果王潇晟减肥成功肯定会变成一个大——帅哥! 季沫慢慢跟上快脱力的王潇晟,在一旁为他加油鼓气。 “季沫!你下午去哪里了?!” 林惊宇想到季沫有可能会来操场,于是就喊着赵天乐一起来这边晃晃,没想到还真的碰上了。 “我下午……不小心在树林里睡着了。” 季沫说这句话时双颊微红,也不知是跑步跑得还是害羞了。林惊宇坚信是第二条! 仔细观察一下,季沫头上还有些草屑,所以林惊宇虽然不满季沫这样大大咧咧的就睡在校园里,还是先把这事给放下了。 一路走向班里,林惊宇一直在不停朝季沫讲着最后一节课冯智说的那些话,王潇晟自卑的站在季沫左边,不吭声地跟着。 赵天乐也没吭声,不过他不是自卑,他是嫉妒。极度的嫉妒。 凭什么这个小子一来自己的好哥们眼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第二十五章:陪你睡觉 当今华夏的文学小荷才露尖尖角,想要在上面混一口饭说难也不难,说容易也没有那么容易。 考验作者的不是过硬的文笔,是能吸引读者目光的新意。而季沫紧紧抓住“新”这一点,把突发奇想的《网游之不坑爹》给放到了网上。 没想到点击一升再升,达到了历史新高。而收藏在后台也像坐火箭似的蹭蹭往上蹿。 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绕是季沫再淡定也淡定不下来了,前世精通这么多东西都是靠自己不断的学习,这一世轻轻松松就可以得到以前不敢想的。 不知道这是梦?还是现实? 林惊宇也感觉到了季沫这几天一直在傻乐,与此同时他的黑眼圈也越来越重。上课时间难免犯困。 “季沫,季沫?”推了他两把,看到人终于醒过来之后林惊宇接着说:“已经放学了,去吃饭吧?” “嗯……”季沫揉揉额头,抬起胳膊发现手肘边是填的满满的卷子,季沫知道一班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最后一节课,交不上试卷的人不能去吃饭。 吃饭有多重要啊?!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再说你在教室坐了一上午或者一下午,就趁这个时候出去活动活动呢! 林惊宇:“要不我帮你带?” 季沫那迷迷糊糊的呆萌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卧槽!真不想让其他人看到! “不了,还是我自己去吧。”季沫回神过来,把卷子交上出了校园。学校饭堂里的饭虽不至于难以下咽,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季沫宁愿多花一些钱去外面吃。 “原来以为你只吃一点,现在看来是我想错了。” 听到这个声音,季沫头也不回地继续吃,孙行傲真是无所不在。无论是上学、放学还是下课,都能碰到他!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了! 孙行傲:“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正在和米线奋斗的王潇晟抬起肥肥的脸,看了季沫一眼之后又犹豫地对孙行傲道:“可以。” 现在正是吃饭的高峰期,小店老板忙活的脚不沾地,空位很难找到,王潇晟答应了孙行傲的请求后马上就后悔了。 万一……万一季沫不同意怎么办?万一季沫生气了怎么办?可是就算自己不让他坐在这里,他自己也会坐在这里,自己又能说些什么呢?这又不是自己开的店,还不许别人坐在这里了? 王潇晟脑子堵塞住,转不过来弯,对眼前的煎饼和米线也没了胃口,正好减肥!他安慰自己。 “今年的冬季运动会下个星期天就要开了吧?” “我们班都已经开始报项目了!” 不同于季沫这桌的寂静,临桌的女生们八卦的热火朝天。 冬季运动会?季沫缓慢而又优雅地把东西吃完,在脑子里搜索着这个名词。几乎每个学校都会举办,高三学习这么紧张,应该不会让高三的参加吧? 回到教室,季沫打起精神给《备战高考》拟了一个大纲,目前《备战三》已经完成了一半,莫空一直在催着求稿子,季沫又忙活着小说又忙活着教材,已经连着一个星期没有睡好了。 亏的他房间里还装的有暖气,这么冷的天半夜打字手指都会僵掉的。 按照惯例,季沫回家后先去洗澡,再喝果汁,泡一壶铁观音,最后才去房间。 哪知今天晚上喝果汁时就出了个意外…… 事情是这样的,正在季沫仰头把果汁一点一点喝掉时,大门“咔嚓”一声响起,门口穿着小叮当睡衣的林惊宇把头探进来,正好对上季沫反应过来后别有深意的黑眸。 季沫穿了一身浴袍,早在上一世自己就抛弃了印有幼稚图案的纯棉睡衣,原来林惊宇的口味是这样的啊…… “我来监督你睡觉!”强忍着不去看季沫不小心露出的大片胸膛,林惊宇连耳根都红透了,没有比这再红的了! “嗯?”季沫放下杯子,挑起眉梢,眼神中带了些许玩味。 季沫:“你怎么会有我家的钥匙?”记得那次不是把备用钥匙拿回来了吗? 林惊宇:“这不是重点!”潜台词:我是不会告诉你这是我趁你喝醉时偷偷配的钥匙! 季沫:“嗯——” 林惊宇急地想要跳脚,振振有词道:“你不是这几天白天都昏昏欲睡的吗……”这句话说到最后气势弱了下去。 “所以我来监督你睡觉……” 季沫:“哦。” 转身,去厨房泡茶去了,走到一半才想起今天晚上还有林惊宇在呢?看来想码字是不可能的了。 于是折回去,林惊宇已经直挺挺地横在床上躺尸,被子掖的紧紧的,不过没有忘记给季沫留一个角。 “看来你还真打算在我这里住下啊……” 季沫无奈地揉揉眉心,又拿出一床被子铺在林惊宇旁边,一人一个被窝。 林惊宇惋惜地看着季沫把不知什么时候买的被子铺在床上,关灯睡觉。 说是来监督季沫的,可是季沫也没有熬夜怎么的啊! 黑暗中看不清季沫的脸,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林惊宇眼都不眨地盯着季沫的方向看,研究了半天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季沫这么乖,在学校还这么瞌睡? 难道是要冬眠了?!!!好恐怖的想法! “怎么还不睡?” 季沫的突然出声差点把林惊宇的小心肝给吓飞出去,口不择言地说:“咳咳咳咳!监督你!” “真是个蹩脚的理由。” 季沫翻了个身,背对着林惊宇,于是我们的惊宇小童鞋又受伤了……难道自己这么讨厌?! 嗷嗷嗷嗷!绝对不可以! 反正睡不着,林惊宇干脆摆出卧谈会的架势,胳膊支在脑袋下面,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道:“对了!” “你肩膀上的伤好了没?” 这又不是玄幻小说,怎么可能好的那么快?!季沫摸摸左肩上已经结的厚厚实实的痂,周围有些痒痒的感觉这是因为快好了的原因吧? 季沫:“快好了。” 林惊宇掏出脖子上挂的挂坠,他把季沫送给自己的古剑挂了上去。虽然平时睡觉会硌的慌,不过随身带着这把隐藏的小刀也安心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安心。 抽出刀,林惊宇凶残地说:“谁再敢欺负你老子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噗……现在可是法制社会。” 听到季沫笑出了声,林惊宇心中连连哀叹惋惜,关灯之后看不到啊!季沫的小酒窝多可爱啊! 第二天早上,季沫千载难逢地先醒了过来,昨天白天睡了很多,晚上又没有熬夜,所以今天早上就提前起了半个小时。 怎么感觉暖暖地?不是把空调关了吗?季沫动动胳膊,发现自己的被子半部分还搭在床的边缘,半部分已经投送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了…… 也就是说现在和林惊宇睡的是一个被窝。 考虑到这是两个大男人家,怕什么?季沫坐起来打哈欠,十一月份的早晨很冷,冷到几乎所有人都想整天赖在床上不起来。 季沫对寒冷的气候没什么反应,以前在京城住惯了,那冬天才冷呢?人一出门简直都能怀疑一下自己是不是变成冰雕了,那西北风就是刻刀! 于是他就站在房间里换起了衣服,一件白色衬衫,一个咖啡色羊毛外套,还有黑色的牛仔裤。 口水啊!流口水了有木有!林惊宇在季沫醒来之后就醒了,没想到季沫竟然还当着自己的面换衣服……季沫当然不会告诉林惊宇他已经把林惊宇给遗忘了的。 站在空气里哆嗦了几下,林惊宇飞快地跑去五楼换衣服,昨天晚上竟然忘记拿衣服了,真是失策,失策啊! 不过能和季沫一起睡觉真的很……幸福。 卧槽! 第二十六章:冬季运动会 原本以为学校是不允许高三参加运动会这种活动的,没想到一高无论高几都会参加各种活动,麻烦的同时,更加丰富了学生们的课余时间。 这次的运动会有跳高,立定跳远,150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马拉松。还有团体赛:4乘100米接力赛,拔河比赛。投铅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甚至踢键子。篮球和足球比赛安排到春季运动会上了,所以现在没有。 规定上标明除了团体赛以外,每个单人项目每班不得超过两人,别说两人了,现在一人都找不到! 班长周素趁晚自习班里正闹腾的时候厚着脸皮跑到班里最旮旯的角落,寻到季沫:“季沫同学,我看你身体素质强健,适合参加马拉松比赛,不如考虑一下替我们班夺个奖状吧?” 林惊宇听到这句话直翻白眼。奖状哪有说夺就夺的道理?再说还有体育特长生压阵呢!每年许多奖项都是被他们拿走了! 季沫抬头:“高三还有运动会?” 周素猛点头,生怕季沫突然不想参加,不断地说着参加集体活动会怎么怎么样,会有锻炼身体丰富课余时间云云。 “马拉松……也可以。”季沫答应了周素,自己平时都不和班里同学一起活动,如果再埋在角落里长蘑菇,估计到时毕业之后同学们对自己的印象之剩下一个“学习好”了。 周素满面笑容地把报名表递给季沫,满马上就给他扣下一顶大帽子:“季沫同学肯定会得到第一的!” 其他的项目也有人报,就这个马拉松实在是太不好解决了,没有人愿意跑半天累死累活地一点激情也没有地去争这个奖状,还不如去跑100米来的实在呢! “据说这次运动会会把所有第一名集中到一起颁发奖状。” 周素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等等!还有那些项目?我也要去!” 林惊宇瞅着报名表,800米的下面赫然写着孙行傲的名字,不行,自己也要去!万一孙行傲撞上狗屎运得第一那不就和季沫一起领奖照相了吗! 一听说林惊宇也要去,周素高兴地掏出报名表,上面除了1500米没人跑以外都有至少一个人去,于是告诉林惊宇:“还有一个1500没人报,推荐你去……” 林惊宇挥挥手,豪气地说:“那就1500吧!” 周素完成任务,笑盈盈地把报名表交给体育组的老师去了。 季沫问了句:“你也要去?” 林惊宇挥舞着胳膊:“嚯嚯嚯嚯……老子怎么说也得个大奖状让王琳欣那女人乐呵一下。” 恐怕不止这样吧?季沫怀疑地看了一眼正在努力挤出肌肉的林惊宇,无奈地摇摇头,心里想着这孩子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反正又不碍自己的事。 眼看着季沫哈欠连天地又想睡觉,林惊宇推了他一把,道:“昨天晚上是不是没有好好睡觉?!” 季沫:“没有……” 最近林惊宇不知抽哪门子的风,不时地溜到自己家里去,还美其名曰“监督”,季沫只能把手中码字的速度加快,趁林惊宇不在时多码一点,这边莫空简直成催命地魔头了,电话天天有,害的林惊宇又以为自己和哪个女生有不正当关系了呢。 “还说没有,你黑眼圈已经出卖了你!下午没来是不是又去别的地方睡觉去了?!”林惊宇恨不得戳戳季沫的脑门子,看到他无辜的看向自己,林惊宇心中万千的丘比特光着小pp拿桃心小箭头把心肝穿成了刺猬状…… “咳!我会不定时去抽查你的!”林惊宇别过头,脸上绯红一片,活像个春心荡漾的小姑娘,关键是这“姑娘”还一点也没察觉到。 接下来几天季沫早早地就睡了,再也没有通宵过,不是怕了林惊宇过来蹭住,而是一天一天接近的冬季运动会不得不让他出去锻炼一下。 每天晚上跑步,季沫十圈,王潇晟六圈,现在已经过了小雪这个节气,b市除了越来越冷以外,连场雪也没下过,其他地方早已经雪花飘飘冰天雪地了。 运动会这天天气不错,正午的太阳把人晒的暖洋洋地,羽绒袄厚外套都脱下拿在手里。 上午八点到现在,短跑已经结束了,团体赛也结束了,剩下的就是下午的长跑和非跑步类的比赛。 “季沫,老师说中午放开肚皮尽管吃,等你轮到马拉松比赛时就已经快下午放学了。”王潇晟陪着季沫一起出了校门,事实上季沫已经在树林里睡了一上午了,紧挨着树林的操场上热火朝天地比赛喊叫声愣是没把他吵醒。 季沫:“嗯,我们今天吃什么?” 王潇晟掰着肉呼呼的手指,想了一路:“学校那边新开了一家奶茶店,那里的东西不错,可是……” 季沫插在口袋里的手冰凉冰凉地,如果有一杯热奶茶抱着暖手也是不错,但是似乎王潇晟有什么难言之隐? 王潇晟鼓气勇气说:“可是里面几乎都是女生!” 季沫笑:“女生怎么了?难道还不许男生喝奶茶怎么的?” 过几年以后,华夏的食品问题实在是令人堪忧,毒大米毒奶粉,塑化剂地沟油,染色馒头……数都数不完! 趁这几年还没有出现这种情况,赶紧吃吧!过几年就算你不敢吃张嘴喝西北风都难啊——汽车尾气、pm2.5、沙尘暴……一张嘴就能得到免费的午餐。 进了那家奶茶店,果然就像王潇晟说的“里面几乎都是女生”,似乎把“几乎”这个词语去掉更形象一点,因为里面连一个男生都没有……咳,除了他们两个。 王潇晟害羞地往季沫身后躲躲。虽然他那庞大的身躯都快比上两个季沫了。 季沫:“你喝什么样的?” “芒果布丁。” 叹了口气,季沫让王潇晟先在外面等着自己,看来以后不仅要锻炼他的肥肉,还要练练他的胆子。 奶茶店里来了一个男生,挺稀奇的。要知道男生一般都不喜欢吃甜东西,来喝奶茶就更稀奇了。 “三杯芒果布丁的。” 没有理会周围或花痴或打量的目光,季沫从容不迫地买完奶茶和王潇晟一起走了。 两杯热乎乎地奶茶入手,季沫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又迷倒了路过的许多女生,王潇晟羡慕地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像季沫一样变成一个女生们都喜欢的大帅哥呢? 但他也只是想想,自知和季沫的差距不是用“十万八千里”能形容过来的。 第二十七章:夺冠 “给,把它喝了,离比赛还有两个小时呢。” 季沫买了三杯奶茶,一杯是王潇晟的,一杯是自己的,另一杯是顺手给林惊宇捎的。他可没忘记林惊宇还有着低血糖,爱吃甜东西。 “哎呦?谢谢了!”林惊宇捧着奶茶,笑地见牙不见眼。 看他这么开心,季沫也不好意思说出来这杯奶茶之前被他暖手用了…… 上午比赛结束后,一班还勉强得了两个亚军,孙行傲跑了一个第一。这个结果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所有一班学生都没有见过这个孙家大少爷什么时候锻炼过,没想到孙行傲还真跑出了个第一。 对于孙行傲,季沫还是有几分了解的,至少他不会做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 孙行傲得第一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林惊宇咬牙切齿拼了老命也要跑第一,绝对不能让季沫和他站在一起领奖! 一高的跑道一圈400米,1500米下来,将近四圈,林惊宇一口气领先跑到底,开始冯智和季沫还有些担心他会不会后劲不足,没想到林惊宇也挺给力的,一直领先跑第一不说,还把第二的那个体育生给甩了一大截,毫无悬念地跑了第一。 一班的方阵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赵天乐身为林惊宇的好兄弟,第一个跑出去扶着有些虚脱的老大在操场边上晃晃,季沫递给他一瓶水,恭喜他得了第一。 这个待遇,可是孙行傲没有的!林惊宇顾不得累,此时恨不得一蹦三尺高地宣泄他的兴奋。 一蹦三尺高是不可能的了,林惊宇接到季沫递来的水后脸上绽放出能闪瞎太阳的笑容,连赵天乐在一旁阴晴不定地盯着自己都不知道。 等轮到季沫的马拉松时,已经到了晚上的放学时间,这是最后一场比赛,也是最长的一场比赛。 “加油。” 冯智拍拍季沫的肩膀,带他去一边排队领号码。 脱掉外套,林惊宇发现这么冷的天他里面只穿了一件衬衫……该死!季沫就这么喜欢衬衫吗?!这都是冬天了! 排队时季沫的确感觉到有些冷,不过轮到他开始跑步时就暖和起来了。 一圈……两圈……三圈……四圈……季沫一直跑在队伍最后边的地方,要不是有个人穿的过厚比他跑的还慢,估计他就是垫底的了! 林惊宇在场外忧心忡忡。万一季沫跑不到第一,那自己这1500不就白跑了吗?! 跑到最后三圈,队伍里的人已经开始慢慢连跑带走的了,季沫扔是保持原来的速度,目不斜视地跑着,甩到一大群对手。 现在领先的第一、二名是体育生,第三名是十一班的一个男生,第四名就是不紧不慢的季沫了。 其他三人都挺惊讶的,季沫跑了十几圈依旧是这个速度,仿佛他一直是在跑第一圈一样,脸上连汗水都没有! 场外的人原以为季沫就只会这样跑下去,谁知跑到倒数第二圈的时候,季沫开始冲刺了! “白痴!这个时间就冲刺,下一圈肯定会没力气的!” 十一班的那个男生跑步之余还不忘念叨几句。 季沫的行为让人跌破眼睛,他拿着跑100米的速度跑完倒数第二圈,再跑了倒数第一圈,速度不减反增!甚至还把其他三个人给甩在了身后! “哇!这小子要逆天了!”原本还担心季沫会得倒数的林惊宇哇哇大叫着,看来这次第一名季沫是稳拿了! 结束跑步,季沫甩甩胳膊甩甩腿儿,一点疲累的感觉都没有,仿佛这场马拉松只是100米短跑而已。 “沫沫,在操场上走走。”风水流转,这次轮到林惊宇拿着一瓶水递给季沫了。 季沫接过喝了几口:“没事,我不累。” 不累?要是把这句话放在其他项目上林惊宇或许还有些相信,可是这……这是马拉松啊!季沫跑了十几圈都说不累,他、他还是人吗?不会是从哪个星球跑来的怪物吧?! “恭喜你。” 孙行傲来了,他还带着季沫的外套给季沫温柔的披上。 林惊宇恨的牙痒痒。 一班跑出了三个第一,这个名次简直和体育班有的一拼了!况且这三个人还从来没有参加过运动会! 这次孙行傲林惊宇和季沫又在高三高二高一火了一把,尤其是他们还都单着身。林惊宇甩了一次金静静的行为并没有影响他在女生们心目中的地位——男生有几个不花心的? 但是得了第一季沫也没有太大的喜悦,他在思考一个问题。 这个身体以前被锻炼到怎样一个程度?看季家的几个爷爷地位肯定不低,尤其是那个挂了满胸的勋章的季爷爷。 还有,季江琛(父亲)的地位也不低! 唉……季家真是人才辈出啊!不知道身为二少的自己会不会像季天桦(哥哥)一样被逼着联姻? 不!绝对不允许这样! 自从重生过来,季沫发现自己有很多地方变了,例如以前的自己是绝对没有那么好心地陪着方湛以外的人一起吃饭,也绝对不会允许别人和自己睡在一起,更不会任由林惊宇在自己耳边唠叨……做出许多幼稚的举动…… 看来不仅自己身体年龄小,心里年龄也渐渐变小了呢……不过这样的变化正是自己前世所做不到的,难道不是吗? 季末因为父母的原因,发奋图强地拿了许多徒有虚名的奖项,向世界证明:季末是有用的! 想到父母,这一世的季沫脸色猛然一变。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今年过年的时候,那对势力男女会亲自找上门来认亲,还闹得沸沸扬扬的! 对于父母的记忆,季沫不想揭开这个血淋淋的伤疤,但是不想让“季末”也承受一次这样的打击了。 看来必须要找个机会和“自己”见上一面了……“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吗?季沫苦涩地笑笑,把手里乱画的纸张给撕碎。 “下一节课就去领奖了,季沫你要和我站在一起……” 林惊宇正好看到季沫苦涩的笑容,心里突突地担心,抓住他的胳膊问:“你怎么了?!” “没事,只是有点冷……” 季沫抽出胳膊,把外套的扣子一个一个扣上。林惊宇摸摸他的手哇凉哇凉的,果然很冷。 没有松开握着他的手,林惊宇热心地说:“我给你暖暖,一会要站在外面,更冷呢!” 他的手就像他的心一样热乎,比奶茶还要热乎,季沫心中被这暖意刺了一下,想要退缩,可是又舍不得这片热度。 “对了,你在绝代见到一个叫‘季末’的人吗?” 沉醉在季沫软软滑嫩嫩的小手里的林惊宇迷着眼,一副得了八百万的高兴样子,比他跑了第一那会儿还要高兴! “你认识绝代里一个叫‘季末’的人吗?”季沫反抓住林惊宇的手,狠捏了一下。 “啊?啊?”林惊宇回神,心虚的东张西望,看到老师还在讲台上,放心地把头扭向季沫。 无奈地又把问题重复一遍,季沫真是囧到家了,连着问了三遍“自己”的去向。 “哦!忘记和你说了!绝代里面一个哥哥和你简直一模一样!你们的名字只差了三点水!” 能不像吗?我们本来就是一个人!没想到自己重生到季沫身体上,原来的季末还活着,看来自己有必要接近一下季末了。 不仅要阻止那对恬不知耻的父母,还要查清前世自己到底是出了什么意外才会重生的…… 领奖时,果然像周素说的那样得了第一的站在一起领奖,季沫站在中间,左边是黑着脸闹脾气的林惊宇,右边是彬彬有礼的孙行傲。 所以最后拍出的照片……孙行傲满面春风,季沫面无表情,林惊宇面如锅底。 第二十八章:催文的男银 “小沫沫,快把《备战四》交出来了啦!” “要不社长大人会活剥了我的!” “呜呜呜呜……” 季沫的太阳穴突突地疼,怎么揉都依然的疼。 季沫:“别哭了……” 林惊宇好奇地把脑袋从门框后探过来偷听。 季沫一副哄女朋友的架势:“乖,别哭了。” 一个只有17年龄的小孩去哄27岁的大人很诡异啊有木有! 小孩很内伤啊有木有! 趴在门后面偷听的林惊宇很吃醋啊有木有! “好了……十二月中旬之前我会把它传给你的……” 得到了季沫肯定的答复,莫空眉飞色舞地说着:“小沫沫,我知道你在网上写了本很火的网游小说对不对?” 季沫黑线,大吼出声:“别叫我小沫沫!” 什么?有人叫季沫比我叫的还亲切?!林惊宇心中警铃大作,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会不会是孙行傲那个孙子?!立刻掏出新买的手机拨了过去,结果孙行傲欠拍的声音就在电话里传了过来。 “什么事?” 打通了?这说明和季沫打电话的不是孙行傲,那究竟是谁呢? 林惊宇恶声恶气地说:“没事!” 挂掉孙行傲的电话,继续偷听的行为,其实季沫早就发现了林惊宇幼稚的行为,那阳台的门是玻璃做的,就算你躲在后面也可以看到你啊。 季沫:“你怎么知道?” 莫空:“那篇文不是我先发现的,是京城一个老教授听到学生的讨论知道后来问的。” 季沫:“问什么?” 莫空:“问我们写《网游之不坑爹》的‘一世寂寞’和写《备战高考》的‘一世寂寞’是不是同一个人。” 现在看来,还真是一个人。 “嗯,突然想起的,所以就写了。”季沫大大方方地承认了,不过《网游之不坑爹》会在学生们之间火起来完全出了他的意料,他是不会告诉莫空这个网游小说是自己写着玩的…… 有这么“突然”吗?季沫你不要玩我们了好不好!虽然那篇网游小说莫空还没有看,但是已经听很多人提起来了,这次一听真的是季沫那个总是板着脸的小孩写的,于是这个主编大人心痒痒地,左手还给季沫打着电话,右手就开机搜索了。 “不管怎么样……十二月中旬之前必须把《备战四》给交上来!不然……不然我哭给你看!” 莫空的注意力被电脑上贬褒不一的评论区给吸过去了,随口胡诌了个理由威胁季沫。 这真是个没有威胁力的威胁……反正《备战四》已经写了三分之一了,要不是林惊宇在自己家蹭住不好码字,自己早就写完了。 “听够了没有?”季沫挑起眉梢对趴在门边上的林惊宇说,被当场抓住的林惊宇心惊肉跳的猛点头。 季沫:“听够了就去睡觉。” “你有女朋友!” 关上灯后的林惊宇肯定的问。季沫翻了个身:“没有。” 林惊宇才不信呢?刚才季沫那温柔的语气,只有对女朋友才会显露出来吧?! 天知道林惊宇会把无奈想成温柔,于是莫空莫名其妙地被扣上了顶“不明身份的女朋友”的帽子。 “季沫,好久不见。”莫空笑嘻嘻地把《备战四》的合同递给季沫,冯智替他签完后还有事就匆匆走了。 季沫也准备走,不过被莫空拦下了:“季沫,偷偷告诉我,于传和那一队的女人之中的哪一个有jq?” 于传是《网游之不坑爹》上面的男猪脚。莫空也是陷进了这坑爹的网游文,成为万千“失足”少男之一。 和他有jq的女人吗?想了一会,季沫一本正经地说:“每一个。” 莫空有点失望地啧啧几声,接着又拿出另一份合同让季沫看看:“社长准备把你这本书也给签下来。” “咦?你们不是只做教材资料习题类的书籍吗?”季沫看了一下合同。上面的稿酬依然很高,高的让人动心。 “报社在明年会转成正式的文化公司,不仅管理着《每周英语》和教材类的书籍,还把黑手探向了网络文学。”莫空说着,还伸出爪子比划了一下。 黑手……亏他能想出这个形容词,是不是接触洋文多了连华夏博大精深的文化都给忘了? “可是冯智已经走了,我还不到年龄。”季沫耸耸肩。 莫空把合同都收起来:“没事,这次是专门拿过来让你眼红一下的,等你《备战五》出来之后就可以签了。” 感情想分这块蛋糕还必须把面粉鸡蛋给准备好啊?反正离那篇网游小说完结还早着呢?就是和网站上的编辑不好解释。 难得今天晚上林惊宇没有来打扰自己,季沫登上万年不用的企鹅号,上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谋谋忽悠过的失业青年,念到这是被谋谋在网上第一个忽悠的这么厉害的人,季沫好心地留下了,也算是留个纪念。另一个是季沫发文的那个南翔网站编辑。 这个时间,两人竟然还都在线。 【小翅膀】:(⊙o⊙)!我的钛合金狗眼没瞎吧?!为什么会出现寂寞上线的幻觉?! 【一世】:…… 【小翅膀】:泪流满面气势汹汹!泪流成河滔滔不绝! 【小翅膀】:终于让老衲圆寂之前看到了一世寂寞上线的世界第十一大奇迹了!无悔矣! 季沫冷汗,这个编辑的思想天马行空,不知行到哪里去了……而且,他的昵称为什么有种恶心的赶脚? 把【小翅膀】备注成【翅膀】,季沫看起来顺眼多了。 这边的编辑已经发了一堆乱七八糟的yy给季沫,季沫直接无视掉。 【一世】:有人要签下《网游之不坑爹》。 【翅膀】:(⊙o⊙)!绝对的奸情! 【一世】:他们是《每周英语》的报社,明年转成文化公司。 【翅膀】:摸头~每句话结束还打句号的孩子真可爱啊真可爱~ 【一世】:就是给你说一声,就这样,没其他事了。 【翅膀】:等等! 这边的季沫已经下线了,那边的编辑捶胸顿足的看着显示屏,有种把它砸了的冲动! 刚才只顾着调戏人了,连寂寞发的信息内容都没有注意到!编辑赶紧去翻聊天记录。 寂寞说他的书要签给《每周英语》?!这是哪个穷乡僻壤的出版社啊……啊!啊!会不会是京城里的那个《每周英语》?! 编辑连忙趁着月黑风高杀人夜去楼下的报亭里凶神恶煞的买了份报纸,差点没把卖报纸的老大爷给吓出心脏病来。 的确是京城的那个《每周英语》……编辑手里的报纸被揉成一团,彻底从“报纸”蜕变成了“废纸”。 不过,即使人家是一家报社也要比n市这边的出版社有名多了,如果外界传言《每周英语》明年会成立一个文化公司是真的,那么寂寞的选择也挺正确…… 只不过又错失了一个知道一世寂寞真实身份和年龄的机会。 一世寂寞……他本来就在给《每周英语》报社写着书啊!寂寞他不会是一个有着八二年纪的老大爷吧?!那《备战高考》可是京城里很多老教授都交口称赞的啊!没有十几年的学习和十几年的阅历是不可能写出这样的书的! 想起自己刚才调戏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或者老大叔,还有着二八年纪的编辑脸上一阵红橙黄绿青蓝紫。 一下子老了好多岁的编辑红着眼,缓缓吐出几字:“我去他姥姥的~”绕了半天,寂寞还是京城那边签过去的人! 某个孩子觉得他特委屈,偏偏这委屈的罪魁祸首还一点自觉也没有。 林惊宇:“你昨天晚上怎么没来?” 如果说季沫下午逃课,那么他有极大的可能是去偷懒睡觉去了,同时也彰显了他前天晚上又没有好好睡觉,又熬夜了。 不过他这次是晚自习没有来,在冷飕飕的树林里睡觉的确不是个好的选择。那么他就是又出去了! 至于季沫去了哪里,林惊宇一点也不知道,本以为昨天晚上不去找季沫他会主动找过来的,谁知季沫压根一点感觉都没有! 季沫:“有事。” 林惊宇接着问:“什么事?” 季沫:“关于吃饭的大事。”可不是嘛,只有不断地写稿子给报社,才能拿到维持生活的毛爷爷……至于银行卡里到底存了多少钱了,连季沫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有两张卡,一张是季家给的,一张是没重生过来前这个身体的主人的……私房钱。 饭局?林惊宇不甘心地又问:“那你出去之前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为什么要告诉你?好了,现在我要睡觉了,老师来了叫我一声。”季沫摊开物理书,借着桌子上立起的一大堆卷子资料的掩护美美地睡了整整一节课。 昨天晚上他又没有睡好! 林惊宇咬牙切齿,自己总不能每天晚上都打着“监督”的旗号去吃人家季沫豆腐……咳咳!是替王琳欣监督季沫同学有没有按时睡觉! 绝代公司虽然正研发着大型游戏,可这单机游戏接二连三地出来,林惊宇作为公司里最小的“元老”之一,唯二的调试员之一,每天晚上可是也很忙的! 看来只能用点损招了! 盯着睡的正香的季沫,林惊宇阴森森地冲他“嘿嘿”奸笑几声。 第二十九章:阴谋诡计 这天晚上,季沫怎么也上不去网,于是把《备战四》中一个拿不准的地方给放下,打算明天晚上网络恢复正常后再查资料。 《网游之不坑爹》已经写到结尾了,季沫的更新速度不算慢,但每天一万字还是满足不了广大读者的胃口,季沫曾好奇地打开书评看过,上面华丽丽地排起一长溜透着哀怨地催更楼,阵势恢宏。 于是季沫干脆只管发文,其他什么也不管了,反正自己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管。 第二天林惊宇神奇地发现季沫上课还是被周公亲切地召唤过去了,看来昨天晚上掐断他家的网线还是没用,季沫好像不上网! 不上网那他在干些什么呢?难道是看“a”开头的小电影? 看季沫满脸“离我远点”的样子,他熬夜就为了偷偷看这玩意儿的可能性不大。再说……季沫这么纯洁,哪里会有这种猥琐的行为! 林惊宇揉碎了婆妈的心,在心里维护了一下季沫“白莲花”的美好形象,他苦口婆心地教育季沫:“晚上一定要好好睡觉,要不是白天会没有精神听课的……” 听课和不听课又有什么区别?反正没事温习一下笔记就可以保持全校前三名的成绩了。季沫不以为然。 林惊宇:“不好好睡觉皮肤会枯黄干燥没有光泽和弹性,整个人和行尸走肉一样,会没有女孩子喜欢的……” 季沫手里记笔记的动作顿了一下。 “我不需要她们喜欢。” 冷冽的嗓音犹如窗外刮过的北风一样,冷到骨子里! “那你总得找个女人呆在一起,一辈子吧……” 不知怎的,林惊宇说出这句话时有种特不情愿的感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肯定还外面天气太冷,把老子给冻傻了才会有不情愿的感觉! 季沫陷入沉默,前世自己三十多都还没有女朋友,更何况结婚?方湛人家不仅结婚,连孩子都快出生了…… 这一世自己虽然改变了许多,可是再也不想和上一世一样……一样的寂寞。 每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人对着桌子上丰盛的饭菜,方湛虽然尽力抽空和自己一起,但是他有家庭,也有着父母。虽然他的父母对他只是培养继承人的感情,那也……那也比把自己名存实亡地父母要强多了。 名为“jimo”无论是季末,还是季沫,就注定要每一世都寂寞下去吗? 季沫苦笑,哑着嗓子说道: “过一辈子……还是算了吧。” 小小的角落里萦绕着满满的落寞,季沫浑身爬满苦涩和疲惫,看的林惊宇的心,一阵一阵地疼,比拿刀子在心窝上戳了一刀还疼! 这一刻,他忍不住把眼前人抱在怀里,不,是揉在怀里,再也不分开! 我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林惊宇胆颤心惊地想着,眼角余光洒到勾头失神的季沫身上,那白白的颈项,优美的弧线勾勒出下巴和嘴唇还有鼻子的形状…… 心“砰砰”的跳,从来没有如此慌乱过。 “季、季沫,你没事吧?” 尽管出现这样异常的状况,林惊宇还是没有忘记季沫那一刻爆发出来的忧伤,没胆子抱抱他,只能抓住他的胳膊。 “没事……” 季沫攥着笔记本的手指松开,上面泛白的骨节慢慢恢复正常的颜色。 听到季沫说他自己没事,林惊宇心虚的把手从他胳膊上拿开,但是隔着一件外套和一件衬衫的细弱手感不断在林惊宇脑海中回旋,直到季沫戳了林惊宇一下。 季沫:“我把韩依繁的笔记和揉了一把,现在看不成了。” 林惊宇回神后看到的第一眼就是季沫无辜的睁大眼睛看自己,脸上还腾过一片红霞,手里拿着的笔记本有两页都搓地皱巴巴的。 脸红了?!脸红了?!林惊宇擦擦眼睛,再看过去时季沫已经恢复到往日的冷淡和疏远。 肯定是自己看错了!林惊宇把化学笔记递给季沫,魂不守舍地想着季沫又脸红又有小酒窝的样子是怎么一个情形。 季沫:“你的字挺好的啊。”语气里还带着惊讶。 “早就给你说老子的字不错,你就是不信。” 不但不信,还麻烦的去借韩依繁的笔记去看!刚开学的怨气被季沫这么一提,林惊宇直接化身怨灵。 季沫又翻了几页,林惊宇笔记上每一个字都一笔一划写的工工整整,苍劲有力,看样子他还练过书法? 相比下来,季沫时好时坏的字就差的太远了…… 不过我的英语写的很好的!再次赞叹了一下林惊宇大大咧咧咋咋呼呼婆婆妈妈的形象和他笔记上的字不搭边之后,季沫认真的抄起笔记。 入冬后的b市下过几场寒冷的小雨,就再也没有动静了,高高挂起地太阳早已失去夏天的炙热,转为柔和温暖。 季沫偶尔偷偷懒,挑阳光灿烂的下午去操场后的树林补眠,在林惊宇又是掐网又是突击检查的情况下很少通宵熬夜了,不过莫空催的紧,社长想在一月份把《备战五》给印出来,这样一整套《备战高考》就齐了! 还有网上的小说……季沫本来就是一时兴起写着玩的,没想到最后的结果和走向完全偏出了他计划的轨道。 很多网游爱好者疯狂地迷上了《网游之不坑爹》的游戏设定,还有它那坑不死人不偿命的奇怪剧情,说起来顺溜溜能脱口而出的“我了个去”“鸭梨山大”“真不给力”等词汇。 于是它……火了,火的季沫莫名其妙,简直比他突然重生过来还莫名其妙。要不是南翔的主编逮住他上线狠狠的吹嘘了半天,季沫还不知道官方网站闹腾到什么地步了呢。 有喜欢,当然也有讨厌。 那些故意捣乱的人在书评,网站上恶意给一世寂寞的形象抹黑,说他我一大把年纪还来写这种网游小说,好吧!年龄大小不是什么严重问题,但是一世寂寞从来不回书评就严重了起来。 傲气,目中无人……什么水脏就泼什么水。 “气死老子了!敢说我家一世的坏话,要是老子……” 一大早林惊宇就义愤填膺地和赵天乐激烈地讨论网上那群人的恶行,季沫听那名字有点耳熟,不禁问道:“什么‘一世’?” 林惊宇扭头:“啊!你连这个都不知道?!最近在我们学校可火的一部小说!还是大型网络游戏的小说!” 季沫:“嗯,我不知道。” 林惊宇气绝:“一世寂寞写的!就那个编了《备战高考》的牛人!” 什么时候我变成“牛人”了?季沫嘴角抽搐。 “也难怪,季沫同学可是整天睡觉,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赵天乐在一旁阴阳怪气地接腔。 说起那本网游小说,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了……季沫皱眉,没有反驳赵天乐的话。 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学生群体里也这么红了? 第三十章:是乌龟 网游小说在学生群体里再火季沫都没有多大表现,只不过今天从林惊宇嘴里听出一个重要的消息。 “绝代要把这本小说做成真正的网游!” 这个消息像惊雷一样在一班的网游迷中炸开,一群人下课后七嘴八舌地围在后面追问林惊宇绝代是什么。 林惊宇当然不能透露太多,将绝代公司的事一笔带过,好在上课铃解救了他这个陷入水深火热的可怜人。 季沫:“绝代公司想买下那本网游小说?” 面对再多的同学林惊宇都可以保持淡定,可是最近只要近距离接触季沫,他就会变得左顾右盼手足无措语无伦次,为此他还郁闷了好几天。 “是的,据说是boss的兄弟提议买下来的。不过他从来不参加会议,我也不清楚。” 好不容易回答完,林惊宇局促不安地举着课本装听课。 再过两天就是平安夜了,这次正好赶到一高过大星期,班里人早就折腾着商量这次放假怎么玩。虽然那假期只有两天半。 “季沫,不要忘记你答应过我的一件事……” 班里已经开始互送贺卡,许多外班的女生眼冒红心托人把写满各种感情吐露或者大胆约人的贺卡转交给一班的几位帅哥手中。 林惊宇收卡片收的不亦乐乎,没想到季沫也收到许多,甚至比林惊宇还要多一些,桌子里已经塞满各种各样的贺卡,干脆找来一个箱子往里面扔。 谁知道连孙行傲也来添堵,季沫揉揉太阳穴,接过他的卡片。 “什么事?” 这边又有许多女生挤过来,两手满满的都是外班玩得好的女生想要转交给林惊宇或者季沫的卡片。 “贺卡上写的有。”孙行傲脸上闪过不易察觉的失望,转身就又被一群热情的女生围上了。 现在他们最怕的就是女生!还有下课的时候! 好在马上就要放学了,按照大星期的放假时间,下午是不用来的。 被一群聒噪的女生闹的一整个上午都没有合眼,季沫回家后沉沉地睡了一觉,晚上六点多才醒过来,外面天已经黑了。 客厅里放着一箱子贺卡,季沫不感兴趣地准备把它们拿到楼下扔掉然后顺便去吃点晚饭。 下楼下到一半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季沫两手搬着箱子,腾不出来手去接电话。铃声响过一遍就挂断了,季沫走到楼下把箱子扔掉后才看到未接来电显示着孙行傲的大名…… 要不要给他打过去呢?季沫皱眉想了一下,又想了一下。 “对了!孙行傲说的那件事!” 连忙折回去把箱子搬到路边在一堆卡片里折腾着找孙行傲给的那张,就着路灯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张极为素净的白色和豆沙绿的贺卡,落款上标着“孙行傲”。 正在此时,手机铃声再次响起,季沫接通了孙行傲拨来的电话,一边细细打量手中的卡片。 孙行傲:“刚才怎么没有接电话?” 季沫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卡片,上面写着“圣诞节快乐”“明天生日”“孙行傲”。 季沫:“刚才在忙。” 原来他想提醒的是别忘了去陪他过生日?季沫再次扫了一眼卡片,觉得没有什么看漏的信息就随手把卡片给扔了。 孙行傲:“忙什么呢?” 季沫敷衍地回答:“解决晚饭问题。” “你在哪里?不如我去找你?”孙行傲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里的书本扣在桌子上。 “不用了……”季沫暗自苦恼,早知道干脆利落地直接找个借口挂电话得了,现在孙行傲一口一个疑问句是闹那般啊?! 等会还要去挑个礼物给他,不得不说孙行傲和林惊宇的生日赶的真巧,每个人都是在放假的时候。 孙行傲清清嗓子:“咳,那张卡片你还拿着吗?” 季沫:“怎么?”那卡片上还有其他的内容吗?可是刚才我看了几遍都只有那几句话啊! 孙行傲:“你把它放在火上烤一下……” 季沫:“呃。” “不好意思,刚才我顺手把它给扔掉了。” 孙行傲再三犹豫,最后还是说了句“明天我再告诉你吧”就把电话给挂掉了。 真是莫名其妙。季沫把手机收起来,解决晚餐后独自一人在b市逛了起来。 “礼物礼物……” 送男生送什么好呢?女生可以送毛绒玩具,可以送可爱的东西给她们,至于男生……啊……好纠结。 一个人在街上转着,不知不觉就逛到了花鸟市场。虽然外面天气寒冷,这里全部都是密封的温室,进去后就是一阵暖风拂面而来。 里面大多数老头老奶奶在鸟类前转悠,许多年轻人在宠物狗前面止步,还有小孩子,他们喜欢萌萌的小兔子,窝在一堆讨论兔子都吃些什么。 季沫看到了鸟笼里五彩斑斓的鹦鹉,想起了谋谋一鸟在季家,也不知道有没有吃好玩好,不知道有没有想自己这个不称职的主人…… ——季家—— “小白菜啊~地里黄啊~”谋谋正在屋里展翅高歌,突然门把被拧动了一下,季天桦冷眼看着那个在架子上装傻的鹦鹉。 “你好!你好!hello!hello!你好!”谋谋跳着说着,也不认生,也不害怕。 “再吵闹就把你喂猫。”季天桦威胁道。 谋谋在架子上伸伸翅膀伸伸腿,闭嘴不言。心里早就把季天桦这个恶魔骂的翻天覆地,之所以没有特意“照顾”他的祖宗十八代,是因为谋谋小心肝里明确的知道:自己的主银也是季家的银哇! 花鸟市场里没有什么东西好买的,季沫打算去另一条街看一看。突然,一只小小地,只有手心大小的乌龟吸引了他的目光。 这只乌龟在一大群乌龟里并不显眼,但是它壳上的花纹实在是吸引人。 只有手心大小的乌龟壳上的图案不像其他乌龟一样是皲裂的不规则花纹,而是整整一个墨绿色的圈,圈中央一个菱形的浅绿色图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放大了的墨绿色铜钱一样。 乌龟憨态可掬,两只小眼乌黑乌黑的,小小的爪子飞速的在这方寸地寻找有利地形隐藏自己。 “老板,这只乌龟怎么卖?” 买乌龟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叔,这么冷的天气脑袋上还戴着夏天遮阳用的帽子,灰色的羽绒服沾上脏兮兮的黄土,还有不明成分的水痕。 “哦,这个盆子的乌龟五块钱一只。” 大叔不以为然地回答,他以为眼前这个俊美的少年是要随便买一只乌龟回家玩。 季沫不相信这么奇特的乌龟只卖五元钱,伸出手指冒险把那只小龟从一堆乌龟里拽出来,捧在手心里。 “这只呢?” 大叔随口说:“五块……” “啊?!这只乌龟怎么又回来了?!” 看来这只小东西不是普通的乌龟。 大叔苦恼地挠挠头:“孩子,我劝你还是别买了,这乌龟邪门的很,你把它买回去之后它还是会回来的。” “没事,我很喜欢它,你就告诉我它多少钱吧。” 季沫用手指戳戳小乌龟的头,那只小东西不甘示弱地轻轻吸了一下季沫的指尖,痒痒酥酥感觉通过神经直达季沫脑海深处。 “这是乌龟……嗨,因为它那壳,每次都是十来万卖出去的,最后又回到我这里,搞得那些买主个个都抱怨。不是我哄你,每次我说这乌龟会回来那些人不信邪地非要买,结果……唉!” 季沫:“您就说个价吧!这乌龟实在是太可爱了。” 第一次听见有人用“可爱”这个形容词来形容这邪门的乌龟,以前那些买主都说“招财纳宝”什么的。大叔感到稀奇,觉得摊前这位笑地开心的少年和这个小麻烦有缘,于是伸了三根手指。 “三千,你拿走吧。看你是个学生,还是个和这乌龟有缘的人。” 季沫口袋里没有带这么多钱,只好把乌龟交给大叔先拿着去取钱。 乌龟一到其他人手里就缩成了一个壳,完全没有刚才吸季沫手指的活泼劲儿,大叔“咚咚”敲了乌龟一通,乌龟还是缩着没有回应。 看来这乌龟只和那少年有缘啊! 第三十一章:变故 仅仅是出了那条街,取个钱的功夫,卖乌龟的大叔摊前就围了一堆人,季沫拿着包着三千元整的纸袋走近一看,竟还有个熟人。 赵天乐带着其他几个少年把大叔围了和水泄不通,一群人高声争执着什么?引得路过的人纷纷驻足侧目。 “对不住,这只乌龟真的被人订下了……” 大叔不经常打理的胡子胡子拉渣,脑袋上带着的灰土色针织帽子和他憔悴又无奈样子相得益彰…… 赵天乐:“我早就说要买了,你怎么能这样?!” 说着,就推搡着其中一个少年把手中的袋子打开,露出一大堆红色的毛爷爷。大叔倒吸一口气,怔怔地看了那袋“巨额”足有三秒,最后想起季沫清冷的面孔看到小乌龟会带着一丝不易发现的微笑,那微笑如破空的阳光一样可以直达人心灵深处。 这样一个少年,平时肯定很少笑吧?但是他笑起来真好看! 这么一想,乌龟就更不能给赵天乐了,先不说人家季沫是先来的,单凭季沫和乌龟那缘分大叔就不会把乌龟转手给赵天乐。 “这乌龟是我的。” 季沫把手中的纸包递给大叔,两只手指一夹就把手心大小的乌龟给夹了过来,顺手的很。 “这乌龟是我先看上的,凭什么给你啊?就那么一点小钱就把这只招财龟给买走了!” 仗着人多,赵天乐也开始不依不饶起来。平时在学完他早就看季沫不顺眼了,今天又被他毁了买卖,心中压抑的愤懑简直像火山爆发一样,不但怒浪袭人,滚滚而来的岩浆也能把人给烫的不敢上前。 “你说你先看上的,为什么当时就没有买下来?这只乌龟是我先和大叔订下来的,现如今钱货两清,这小龟已经是我的了。” 这句话恐怕是自开学以来,季沫对赵天乐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了。赵天乐看自己不顺眼,那自己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去厚颜倒贴上去。 大叔听见季沫喊自己为“大叔”,不禁嘴角抽抽,心想着这胡子真的该刮啦! 赵天乐眼中燃烧着怒腾腾的小火苗:“这只乌龟根本就不只几千块钱就能买下的!我都准备好三万了!” 周围人听到这个小孩准备三万要买一只乌龟,交头接耳地谈论这乌龟到底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要说不寻常,就那乌龟的壳儿长的喜气了些,被赵天乐理解为“招财进宝”,非要攒钱买来给局长老爸当礼物送过去。 季沫:“你说你带了三万?” 赵天乐胸膛一挺:“就是三万!买不起就别买了!跟大叔磨叽了半天你砍个什么价?这么冷的天把这乌龟从十几万砍到几千块钱,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人群骚动起来,这小小的乌龟竟然还值十几万?!就是神龟也值不了这个价吧?! “说的也对……” 季沫抠着龟壳,对大叔亲切的说:“大叔,我把价钱提到三万,这么冷的天你就回去吧。” 大叔连连摆手:“别、别!卖出去的乌龟泼出去的水,加价就免了,不过天这么晚的确得收摊了。” 怎么感觉这大叔卖乌龟好像嫁女儿一样?还“泼出去的水”?季沫只能揣着乌龟转身离开这里了。 看热闹的人也都散了,只剩下不甘心的赵天乐死死瞪着季沫的背影。 “把他的店给爷砸了!出什么事我担着!” 大叔的店里摆满了鱼缸,小指大小的金鱼,指甲盖大小的鱼苗,五颜六色还不容易活的热带鱼,钱币大小的螃蟹…… 这一砸起店来,少年们挑着哪个鱼缸好看砸哪个,顿时这间小小的店面水流如注,数以千计的小鱼离开水后在地板上一甩一甩地扑腾,直到缺氧失去生命。 大叔从里间冲出来,不明白这群少年刚才还和颜悦色地,一转眼就来砸店了,来不及阻挡,只能眼睁睁看着一片狼藉的小店。 一切从发生到结束不过三秒。 “走!爷请客,你们想吃点什么?” 罪魁祸首赵天乐提着一兜子的钱,被一群少年拥着走远,店里的大叔双眼无神地盯着无处下脚的地面,愤恨和厌恶从心底油然而生。 外面正好看了个全程的人唏嘘不已,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帮帮这个人。 谁让社会就这样呢?!冷眼旁观! 店里比往常更加冷清,连路过的人都是扫了一眼,就匆匆走了。地板上小鱼挣扎的“啪啪”声渐渐减弱,直到没有。 他知道,这回可真是玩完了。还有两三万的贷款没还呢! “大叔……” 季沫走了一半,想起忘记问问乌龟都吃些什么东西,还忘记小乌龟也是需要鱼缸的。 没想到一回来就……看到这样一副场面。 “是他们砸的?” 季沫皱眉,揣在兜里的手朝大叔伸出。 “唉!算我倒霉。”大叔就这冰山小美男的手站了起来,挑着能走的地方走到门口,啧啧摇头。 “砸这么多东西,损了多少钱?我来赔。” “不……不用了。”大叔语气里带着犹豫。虽然看上去砸的都是鱼缸,死的都是鱼,可是这鱼苗,这稀奇的鱼,折算一下能赔七八万。 大叔:囧 季沫笑笑:“没事,区区十几万我还是可以赔的,大叔你把联系方式给我,明天下午我过来帮你收拾一下。” 大叔期期艾艾地说:“这不好吧?你家大人也不会同意你就这么花钱的,再说这事也不怪你。” 都是赵天乐惹出来的,季沫浑身冷气一降:“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下午大叔你一定要在啊!” 大叔苦笑着挠挠头,转眼季沫就融入人群找不着影了,想拒绝也没法拒绝了。不过这小孩的大人肯定不会允许他这么胡来吧? 自己动手把玻璃渣和死鱼清理出去,一盆子乌龟不知被谁踢了一脚现在一只不见踪影。 季沫说到做到,第二天睡足后就带着那只惹祸的乌龟去找大叔,不过那家店里不见大叔,只看到一个有些颓废的青年坐在门前的椅子上打鼾。 “请问这家店的主人呢?” 季沫今天换了一身衣服,白色银纹的衬衫领口翻折过来,黑色的羊毛外套衬的他原本就薄弱的身板更加惹人怜爱,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一样。 青年醒过来,定眼看了又看,嘴巴张成o形。 第三十二章:告白 季沫看到青年这样打量自己,不由得细细看了他两眼。 细看之下,才觉得这青年有点眼熟。 “唉!你还真来了,我说过不用的。” 一听声音,季沫是彻底认出这个青年了,不是别人,正是昨天那个沧桑的“大叔”。 “小兄弟,我叫古璟,十口古,王景璟,今年二十八啦!” 古璟朝季沫伸出洗的白白净净的手掌,上面布满了茧子,想来这个青年受了不少苦了吧? “我是季沫,季节之……” 季沫脱口而出的自我介绍戛然而止,没想到重生过来的毛病还是改不了,在心里对自己摇摇头,季沫接着说:“季节的季,泡沫的沫。” 店里已经被粗略地收拾了一下,古璟把椅子收回去,一边还絮絮叨叨地跟季沫说着:“怕你真来,我就在这里等着了,嘿!这一不留神就睡着了,这小破店砸了就砸了吧!反正生意也不怎么好。” 季沫听的出古璟心里的叹息,店再小,总归是自己经营的,就这么砸了他心里也不太好受吧? “不知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两人并排走着,古璟穿的较薄,被街上的冷风一吹,就是一阵哆嗦。 “打算?没有,店关了回老家打鱼,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我虽然是个读书人,受老家影响也会打鱼,不过打两天,得晒三天的网,嘿嘿。” 眼下时间还早,季沫请古璟去咖啡店里坐一会。虽然季沫并不喜欢咖啡和甜食。 古璟难得给自己放一天假,又找到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哇啦哇啦讲了一下午的小时候的趣事。 “如果我要开店,你来不来?” 季沫摩挲着杯沿,极为认真的盯着古璟看,古璟瞅瞅季沫,惊讶的手里的杯子一歪,洒了一桌子的黑咖啡。 “小兄弟,我没神经吧?!你……你开店?你才多大啊!” 季沫两眼弯成月牙,笑着说:“没开玩笑,我明年就满十八岁了,家里人又不在b市,手中有些存款正好可以往餐饮这方面试试。” “还只是试试?”古璟手忙脚乱的把桌子擦擦,没想到那乌龟,嘿!还真的招财,不过是把人家的财往自己身上揽罢了。 古璟犹豫着走了,季沫看时间不早,答应在孙行傲生日也去掺和一脚,于是打车去b市郊区的别墅区,孙济天很疼爱这个儿子,在他满十八岁的生日一大早就送了一串钥匙,于是孙行傲又临时把地点给改了。 到了地方,季沫按照孙行傲给的地址一栋一栋数过去,不一会就找到了孙行傲家。 这是栋两层小别墅,规模只有二百平米,院子倒是挺大,还有一个荷塘,不过在这寒冬腊月天,荷塘只有一塘水。 荷塘边上有一条木雕的走廊,围着荷塘的边上,有的地方甚至趴着可以摸到水面。走廊不高,只有两米,陡斜的廊顶在下雨天能更好的把雨水往荷塘里排,不过这走廊不遮风只能挡雨。 “你来了。” 孙行傲穿着拖鞋站在屋子的门口,看到季沫正在聚精会神地看院子那个附带的荷塘,笑如春风:“那荷塘有什么好看的?等咱们高考结束的时候,这荷塘的荷叶荷花开的正盛,那时候再看也不迟。” 季沫随他往屋里走,今天外面的温度实在是太低了,冬风从人脸上刮过就像拿刀片擦过去一样。 屋里的装裱很简约,所有装饰都采用了冷色系的蓝色,无论是浅蓝还是靛蓝,深蓝还是紫蓝,搭配着纯洁的白色,给人明媚的感觉。 “这里怎么这么安静?” 换拖鞋时,季沫才发现只有自己和孙行傲两个人的鞋子端正的放在门前。 孙行傲端来一杯茶,杯子很新,估计也是刚拆开的:“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你想吃什么菜?今天晚上我下厨!” 最后一句说的豪迈,好像会做饭有什么了不起似的。 只有两个人?季沫觉得有些不妥。但也不好开口告辞。 季沫:“今天你是寿星,还是我下厨吧。” 孙行傲惊喜地说:“你还会做饭?” 原来这个身体肯定是不会的,不过季沫前世总是一个人,不能光吃泡面,于是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菜。 “先说好,太难的我可不会做。” 这下孙行傲相信季沫是的确会做饭的,即使是家常便饭。 “正好我今天往冰箱里买了不少的菜,你看看都可以做出些什么菜式?” 看天色不早了,也是该吃晚饭的时间了,季沫手里握着的小乌龟连盒子一起交给孙行傲,两人一起凑在一块讨论吃些什么。 最终敲定三菜一汤,孙行傲觉得过生日没必要非得吃长寿面,等会还有油腻的蛋糕呢! 季沫洗手,洗菜切菜,动作娴熟,不到半个小时就把极为平常的三个小菜做出来了。 米已经蒸好,还差一道紫菜汤。 季沫以为只有南方人爱吃饭喝汤的,像b市这种属于北方的地方,人们应该比较偏爱面食才对。 吃过晚饭后又看着电视吃水果,季沫的眼神不时瞟过墙上挂的时钟,看指针渐渐走向八点。 外面天已经给黑透了,这么偏僻的地方又这么冷,想要打车肯定不容易。 八点一到,孙行傲提着订做好的蛋糕,八十磅的蛋糕插十八根蜡烛,又是在十八岁的生日上。 季沫替他关掉客厅里的灯,烛光下孙行傲满足又快乐的笑容溢地满满的。 季沫:“许愿吧。” 孙行傲抓住他的胳膊:“不行,还没唱生日歌呢!” 于是季沫蹲在茶几旁边陪他唱生日歌,唱完中文的唱英文的,终于让孙行傲乖乖去许愿吹蜡烛了。 季沫松了一口气,心里想着吃完一小块蛋糕就可以走人了吧? 孙行傲许完愿,没有吹蜡烛,盯着季沫猛看。 他说:“我有一个愿望。” 季沫:“有愿望就快许。” 孙行傲:“这个愿望很难实现,又很容易实现,它是……” “哎?不能说!不是说把愿望说出来它就不会实现了吗?”季沫朝孙行傲摇摇手:“快点许愿吧。” 孙行傲笑眯眯地说:“好,不说出来,不说出来它就会实现了。”说完直接就吹了那十八根蜡烛,客厅一下子陷入完全的黑暗。 “呃,我去开灯,接下来该切蛋糕了吧?”季沫说着就要站起身,没想到被孙行傲一拉一拽,又栽了回去。 孙行傲温热的气息就在耳畔:“不说出来,愿望就会实现了对吗?” 季沫浑身一僵:“我去……开灯。” 不再给他说话的机会,黑暗中两片柔软撞向另两片柔软。季沫嘴角微疼,一阵微不可闻的铁锈位从那个部位传来。 孙行傲伸出舌尖舔舔季沫的嘴角,语气里带着自责:“对不起,是我没看清……”语罢,顺着刚才的位置又要凑过去。 季沫如醍醐灌顶般醒悟过来,手忙脚乱的推来孙行傲,不惜被扯的凌乱的衣服摸黑跑到开关前面,这才觉得心里安定一些。 刚刚刚刚刚才是! 摸摸还有着其他人残余温度的嘴角,季沫狠心把灯打开,客厅的茶几边上还坐着孙行傲。 孙行傲站起来整理一下扯乱的衣服,笑容和煦:“季沫,我……” 季沫:“告辞!” 这里再也没法呆了!刚才那是在干什么?!孙行傲是不小心还是故意的?!季沫脑中乱乱的,一点头绪都没有。 孙行傲看到季沫要走,脸上的笑容不见,取而代之的慌了神的表情。 三作两步拦下正在换鞋的季沫,握着他的肩膀,压抑多少天的话这一刻再也忍不住,脱口而出:“季沫,我喜欢你!” 平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告白! 孙行傲看季沫还是没有反应,禁不住把他紧紧嵌入怀中:“对不起,可能有些突然了……不过我、我是真心的!季沫……我喜欢你。” 季沫还是没有反应,孙行傲彻底慌了阵脚,一时间想不出除了告白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让季沫知道自己的心意…… 第一次看到季沫,就被他沉淀的寂凉深深吸引住视线,还有他不可多得的真心笑容,睡觉时毫无防备的样子,睡醒后迷迷糊糊的样子,遇到喜欢吃的东西不客气的大吃特吃的样子,遇到不喜欢的事情会微微蹙眉的样子…… 这少年如凡尘跌落的一块璞玉,只有慧眼人才可以识出他的通灵,这少年眉眼如画,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能引人注目。 孙行傲爱的连心尖颤抖,想马上告诉季沫,可又担心他拒绝自己,不但拒绝……还会远离自己。 可是现在季沫一点反应也没有,到底是拒绝,还是别的…… 季沫心思兜兜转转,最终转到现实这状况上。 别说我冷血……对不起,无论是谁我都没有办法爱上……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一世……天性如此! 强劲的力道把孙行傲推开,季沫恢复到往常拒人于千里之外……不,拒人于万里之外的冷漠,冷的孙行傲一阵心寒。 “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 换好鞋子,季沫开门就走,毫不留恋。 孙行傲光脚追出来,拉住季沫的手腕,心如刀绞:“那……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吗?” 踌躇了半天,季沫最终还是微不可见的轻轻点了一下头,孙行傲不舍地放开手:“我叫人开车送你。” “不用。” 季沫说完,就这么走了。孙行傲远远地看着他走在冬风里,人比冬风还要冷。 第三十三章:疏离 天空阴沉的够可以,但是一直没有下雨,孙行傲心随着这天空的乌云,越积越黑,越黑越沉。 与这次机会失之交臂,恐怕以后再也不能敲开季沫紧锁的心门…… 回到家,季沫乱哄哄地脑袋隐隐作痛想要炸开,这次的打击或者爆炸性的消息是导火线无疑。 孙行傲喜欢自己?!季沫囧,单身并不代表就是gay,好吧!他的确也没有往那方面想过,前世一直都以为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孩还没有出现。 这一世,怎么会牵扯出这种事?华夏的接受能力绝对没有外国的那样开放,即使再过个四五年。 两个男人……天!怎么重生后会遇到这种情况!季沫不是老古董,前世虽然接触不多但也听说了多两个同性之间的故事,没有厌恶,更没有喜欢,只是用本来就冷的双眼冷眼相待罢了。 坐在客厅里恍惚了半个小时,季沫才想起今天和古璟说好的让他借住在自己家一段时间的。 掏出手机给古璟拨过去一个电话,两人商量好的,等季沫考试一结束就开始筹划着开餐厅的事。原先古璟一直都住在自己的小店里,这次店被砸了,季沫很同情达理地让他搬来自己家住,反正有足够的地方。 两人临时买了一个木床,古璟不习惯和别人睡在一起,出了孙行傲这事儿,季沫也不是多喜欢和别人睡在一起了。 原来不仅仅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会有“危险”,孤男寡男也会有!而且可能性更大! 两天的假期很快就结束了,古璟在b市待了一天后先回老家一趟,他还有许多事情需要解决。 开始上学这天正好是圣诞节,天气更冷了,两天没见季沫,林惊宇发现自己还真有点想他。不过到了班里,神经大条的林惊宇也发现了,季沫和孙行傲闹矛盾了。 孙行傲站在季沫桌子前面欲言又止,季沫压根就没有抬头搭理过他,每天忙着睡觉,复习,和王潇晟一起在校园里转悠。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季沫对孙行傲疏离了许多,还不是大众的疏离,是针对性的疏离。 今年一月底就要过年了,学校已经在布告栏上贴了考试时间,满校园都是一片忙碌,连卿卿我我的情侣也收敛许多。 晚饭后的跑步改成到树林附近散步了,季沫还在思索着季家的威胁:期末考不到全b市第三名以内就还是要回京城受他们安排的。 全校第三还容易一点,全市第三就难了,一高虽然是重点高中,但是其他学校的尖子生可不是吃素的,挤破脑袋也想考个全市前三。 “鸭梨山大啊……”季沫无奈的叹息,把随身携带的笔记本收起来,准备去找买东西买了半天还不回来的王潇晟。 “季沫……” 孙行傲从操场另一边走过来,脸上憔悴许多,往日温玉般的翩翩公子摇身一变成了落魄少年。 季沫冷冷地转身,看都不看他一眼,浑身萦绕着冷漠。 “沫沫,不要再逃避了好吗?逃避不能解决问题……” 孙行傲几步追上季沫,扣着他的手腕不松,季沫嘴角的伤口还没有好,淡淡一层红褐色仿佛在耻笑孙行傲的痴心一样。 季沫:“不逃避,更不能解决问题。” 挣扎几下,手腕还是被孙行傲牢牢抓住,季沫眼中寒光一闪:“放手。” “不放!”孙行傲豁出去了,也不管这是操场边缘,也不管这里是不是会有人经过,把季沫往树上一推,贴在他耳边喃喃自语道:“你连机会都不给我,怎么会知道你不会爱上我……” 紧紧闭上眼睛,过年过节时外面一家三口围在一起放烟花,只有自己独自一人守着饭桌,大街上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只有自己一人形单影只,还有今年过年前父母丑恶的嘴脸…… 难道此生注定孤独终老?或许可以试试两人相处……不,不是这样的……我季沫从来都不会爱上别人的…… “放手!” 季沫一字一顿地吐出,显然已经动怒。 孙行傲扳着他的手腕:“不,季沫,沫沫,你听我说……” 季沫不听他的唠叨,扬手一甩甩开孙行傲捏着自己手腕的手,膝盖一抬一落,大树旁边就只剩下捂着肚子痛苦呻吟的孙行傲。 别忘了季沫以前还打过群架呢?区区一人根本就称不上是对手,原本季沫不想伤害这个性格挺合得来的孙行傲,不过为了躲开他,不得不出手。 自己把爱情推开……希望自己以后不会后悔。 林惊宇惊讶的看着季沫把孙行傲打的蹲在地上,没想到季沫和孙行傲竟然打起来了?他们是闹了多大的矛盾啊! 季沫和孙行傲打起来正遂了林惊宇的心,原本林惊宇就看孙行傲各种不顺眼,这下好了,季沫以后就是自己的了!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林惊宇真想叉腰仰天狂笑。 “季沫,我们回班吧?”林惊宇小朋友屁颠屁颠朝季沫跑去,后面跟着大屁颠大屁颠跑着的王潇晟。 季沫:“嗯。” 瞟了一眼蹲在那里的孙行傲,季沫对王潇晟低声说:“带他去医务室看看吧。” 让林惊宇带他的死对头去医务室是不现实的,林惊宇没有落井下石就已经够仁慈了,这会他正在一边手舞足蹈地幸灾乐祸着呢! 看季沫嘴边的伤口,肯定就是这丫打的,活该被季沫揍!林惊宇觉得不解气,还妄想着回去踹上几脚。季沫软软的嘴唇是你想打就打的吗…… 回想起那天晚上失神啃了季沫一口,林惊宇浑身都不自在起来,跟在季沫后面朝班里走去的手脚都不知道改放哪儿了。 赵天乐还在为乌龟的事生气,他更生气的是自己最要好的兄弟整天跟那个季沫混在一起! 不但抢了我的乌龟,还要抢我的哥们?!赵天乐看季沫愈发不顺眼,连带着季沫对孙行傲不理不睬,班里似乎只有王潇晟和林惊宇能和他说上几句话了。 第三十四章:医院 期末考试简直就是学生们的噩梦,废寝忘食是肯定的,大量习题是必须的,班主任查班查寝是要有的。 季沫忙着复习,连《备战五》也不写了,急的莫空恨不得变成季沫替他考试,让季沫去写《备战五》。好在《网游之不坑爹》已经结束了,它的结局也同样坑爹,男猪脚的媳妇全部都被困在一个小岛上,那小岛十年一开,这哥们比牛郎织女还悲催,要守十年的活寡了。 书评一片哀怨,n市的编辑捏着话筒一条一条念出来荼毒季沫的耳朵,无奈之下,季沫又发了个两百字的后传,说王子和公主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 “卧槽!快乐毛线啊!难道这是安徒生童话?!还是格林童话?!”林惊宇看过后传后更不满意了,季沫捂着耳朵,心想书评区也就和他的抱怨差不多了,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还是不去看书评了……反正自己也没时间去看。 这天晚上,顶着莫空强大怨念的季沫好不容易抽空说码一码《备战五》,想着赶紧把《备战五》给写完就解放了,没想到《备战高考》带来的不仅是大把大把的毛爷爷,还有成堆成堆的麻烦。 一夜熬到天亮,季沫估计着快到上学时间了,把文件保存起来,起身去刷牙洗脸。 “季沫!季沫!快点开门,上学要迟到啦!” 林惊宇捶着季沫的家门,大嗓门在整栋楼里回旋,好在这栋楼的隔音效果不错,除了敲门和铃声,在屋里听不出外面会有什么动静。 捶了半天还不见季沫出来,林惊宇直接了当把备用钥匙插门上拧开门,直奔季沫卧室。 “再不起来可就真的迟到了!” 掀起厚厚的被子一看,床上没人?林惊宇摸摸被子,还热乎着呢?看来季沫已经起来了,但是自己敲门他为什么不答应一声? 在客厅转悠了一下,还不见季沫,林惊宇站在洗手间门前,拍拍门:“季沫?季沫?又睡着了怎么的?” 没有人答应。 突然,洗手间里传出了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沉闷的简直就像打雷,听起来这东西分量不小。 林惊宇拍了拍洗手间的门:“季沫,再不答应我就闯进去了啊!” 拧了拧门把手,没锁,林惊宇还就真的闯了进去,入目的是季沫跌坐在地上,小脸苍白的让人心疼,这么冷的天额头上还冒着汗。 林惊宇慌慌张张地往他头上一摸,汗是冷的,看季沫的表情这么痛苦,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 林惊宇拍拍季沫的脸,盯着他的表情:“季沫!季沫!你怎么了!” 季沫眯起眼,看到是林惊宇,气若游丝:“胃疼……” 说完就头一歪,倒向一边。 林惊宇扔下背包,抱起季沫就朝楼下跑,等不及医院慢腾腾的救护车,他直接拦了辆出租车,怕司机不肯拉人,说着季沫胃疼疼晕过去了。 到医院急匆匆地把人交给医生,林惊宇这才想起来还没跟冯智请假的,于是打了个电话给冯智请假,又打了个电话给自己老妈。 不一会,王琳欣还穿着职业套装就赶了过来,先把各项费用交上,戳着林惊宇的脑门子说:“不是让你多顾着沫沫的吗?他怎么会胃疼的晕倒?” “老妈……到底谁是你亲生的啊……” 林惊宇也不明白,为什么昨天季沫还好好的,今天就胃疼的晕倒了? 等医生从病房里走出来,王琳欣抢在林惊宇之前迎上去,问:“医生,这孩子怎么样了?” 医生狐疑地看了王琳欣一眼:“你是他什么人?” 王琳欣想说是亲戚,又尴尬地想起他们家和季沫家扯上八辈子也扯不到一块去,那关系,乱七八糟的连林逢晔的太爷爷都说不清。 “他是我同学,他怎么样了?”林惊宇赶紧把关系挑出来,生怕医生不让自己去看看季沫到底有没有事。 “哦,刚才那位同学啊。这孩子也没什么大事,就是长时间不好好吃饭引起的急性肠胃炎,挂两天吊瓶,回去后好好调理一下就可以了。” 王琳欣连连说麻烦您了,回头看到林惊宇,提着自己儿子的耳朵提起来:“他怎么会没好好吃饭?” 林惊宇呲牙咧嘴地嘟囔:“我怎么会知道,我们一天三顿饭又不在一起吃。” 王琳欣再次横了他一眼,看时间不早,自己还要上班,于是匆匆忙忙走了,临走前还不忘嘱咐林惊宇等季沫醒了去外面给他买粥吃。 病房终于安静下来,紧挨着季沫床位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屁孩,这会他已经醒了,正瞪着圆滚滚的大眼看林惊宇。 林惊宇:“小朋友,你妈妈呢?” 小男孩继续瞪林惊宇,不吭声。 林惊宇自讨无趣,扭头看向病床上的季沫。 季沫还没有醒,双眼紧紧闭着,长长的睫毛并没有多翘,闭着眼睛更凸显出它们又密又黑,眉头轻轻皱着,粉嫩粉嫩的嘴唇抿住,窝在一片白色里,脆弱的似乎一碰就碎。 放在外面打点滴的手,白皙地能看透里面的青色紫色的血管,林惊宇摸了一下,冰凉冰凉的,心疼地轻轻握住他的手,希望这微不足道的温度可以让他舒服一些。 因为天冷,输液管上还缠了一个绿色的东西,护士隔一段时间换一个,连着输了三瓶水也不见季沫醒过来。 “医生医生,他怎么还不醒?” 护士看到这个小帅哥挺紧张床上那个美少年的,好脾气地回答:“我不是医生,我是护士。” 于是林惊宇又去找医生问,医生严肃地告状:“他昨天晚上肯定熬夜了,所以才没有那么快醒过来。” 又熬夜,林惊宇眼皮一跳,好啊!季沫,你又没有乖乖睡觉! 冯智上完课后就急忙赶了过来,季沫还在睡着,林惊宇百无聊赖地趴在床边上给他暖手。 冯智放下手中热气腾腾的果粥,问林惊宇:“他怎么还不醒?” 林惊宇:“医生说他昨天熬夜了,所以还要睡一会。” 冯智拍拍自己学生的肩膀:“过几天就要考试了,你先回学校吧。我接你的班,放学再来。” 林惊宇一步三回头地走:“他能赶上期末考试吗?” 冯智摆摆手:“这个是没问题的。” 再看向床上的季沫,冯智估计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昨天晚上熬夜编写《备战高考五》了,冯智把粥放在一边,试着喊醒季沫。 季沫吃了半碗粥后又睡了过去。 第三十五章:三人同床,必有小三焉 林惊宇的心里堵的就跟京城二环早上八点似的。 一放学就飞速跑到了医院,好在季沫已经转醒了,冯智严肃的和他说着什么?季沫摇摇头像是在拒绝。 刹那间林惊宇脑海中飞奔过各种草泥马,有一撇一捺的,有abcd的,而且它们身上还都洒满了狗血。 碍于冯智还在场,林惊宇只能扯着被子的一角,紧张地问:“季沫,你没事了吧?” “没事。” 季沫依旧冷冷地回答,冯智好笑地把这个冰山小孩的头发揉乱:“中午想吃点什么?我去买?” 林惊宇用眼神欢送冯智出去,扭头凶神恶煞地逼问季沫:“沫沫……昨天晚上你又没好好睡觉对不对。” 语气之笃定,季沫想随便找个借口蒙混过关都没法找,林惊宇亮闪闪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季沫,一直把他耳朵盯的红了耳梢…… “嗯……昨天晚上有事。”季沫别过头,他是不会告诉林惊宇昨天晚上熬夜是为了在期末考试之前把《备战五》写出来。 从没见过季沫会有这样可爱的一面,萌得林惊宇的三魂飞去两魂半,剩下那半魂也是摇摇欲坠。 “咳!我是不会被你迷惑的!乖乖告诉我你昨天晚上到底干什么了!” 回神过来的林惊宇大感丢人现眼,三番五次被季沫这个大老爷迷的找不着北,这样下去可不行,他琢磨着是不是该采取些什么措施。 季沫答非所问:“绝代公司的第一个网游一月内测吧?” 林惊宇想了一会,还真有这回事,要不是季沫提起估计他又把绝代给抛到爪哇国哪儿凉快呆哪儿去了。 似乎还有哪些地方不太对劲……林惊宇跳起来,指着季沫大声喊:“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因为当年这个网游还是我带着美工组做出的场景什么的。季沫闭口不言,顾左右而言他:“告诉绝代的人,一世寂寞那本网游小说可以交给他们。” 林惊宇张张嘴,想说什么却又无从说起,两只眼睛哀怨地看着季沫,以为季沫还会爆料出什么惊人的消息。 对上这“小鹿般的眼神”,季沫深感头疼,学着冯智揉了把林惊宇的头发,迟疑地说:“可能你会奇怪为什么会这样说,不过现在我还不能让你知道太多。” 林惊宇:“嗷——季沫你丫太吊人胃口了!说话只说一半算什么英雄好汉!” 季沫冷冷地瞟了撒泼耍赖打滚的林惊宇一眼,庆幸自己没有把一世寂寞的真实身份告诉他。这个可以把一世寂寞当成神看的林惊宇脑残程度不是常人可比的,万一让他知道自己就是一世寂寞……撒泼打滚估计就变成了掐脖子瞪眼了。 可是想要阻止季末见父母,只有通过这条路接近了。 自己勾搭“自己”还要通过其他很陌生很偶然的途径,季沫童鞋表示蛋疼无比。 不过为了让季末不再经历那一场打击,季沫就是豁出去这张小脸也要阻止的。那个恶毒的女人,唆使懦弱的父亲拦截了季末许多向上的路,所以前世能靠自己努力学到这么多东西还多亏方湛的支持。 “你们两个在聊些什么?林惊宇,把午饭吃了就回学校去吧!小心下午上课迟到。” 冯智推门进来,手里提了好几兜子冒着热气的东西,放桌子上一看,都是好消化又清淡适合病人的菜,冯智还特意买了鱼粥,季沫自己动手吃了半碗就吃不下去了。 “不行,我老妈说了,你再出事她就要把我活剥啦!这碗粥你必须喝掉。”林惊宇叉腰端起一次性纸碗,捏着塑料勺摆出一副麻麻追着不肯乖乖吃饭的儿子喂饭的姿势。 季沫揉揉肚子,真的吃不下了啊!尤其是在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季沫食欲不振。 “我以后会注意的……” 话还没说完,林惊宇的勺子就已经塞到了季沫的嘴边,无奈之下,季沫只得张口喝了一勺。 “真是个和谐的场面。”冯智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吃完,笑眯眯地看一个别扭受和一个呆攻之间的基情。 林惊宇可能还没意识到他对季沫的感情早就超过了同学兄弟之间该有的感情了吧?反倒我这个外人看的一清二楚。 冯智端坐在一边,忽然觉得孙行傲这个学生这几天特别不正常,不会他们三个之间出了什么岔子吧?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赵天乐绝对和季沫结下了梁子,从那愤怒地能冒火的双眼就能看出来。 作为这群不省心学生的班主任,冯智可是抗着巨大鸭梨穿梭在校长和学生堆里的! 好在教完这一届,冯智不打算在b市呆着了,或者去旅游几年,或者去国外混混日子。教了几年的学,看一代一代学生青春年少的无知,他也教够了,也不想在这条路走下去了。 季沫满腹牢骚地吃完粥,林惊宇在一边已经笑成了一朵花儿。没想到季沫会这么乖,哎呀呀,林惊宇你太邪恶了。 医生下午又来过几次,叮嘱病房里的这大一小美男不能出去乱跑,上级领导会来抽查病人是否在病房里。到晚上就更不能出去了,别提今天出院了,医生没把人扣个两三天榨榨油怎么会轻易就放你离开? 季沫孑然一身在b市,除了冯智和林惊宇就没又其他接触过深的朋友,还好是有两个朋友的,前世自己只有方湛一个兄弟。 临近期末考试,冯智除了上课以外还要去参加班主任会议,林惊宇又没什么事,于是晚上陪床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同一个病房的小男孩似乎更寂寞,他连母亲都很少见,林惊宇放学赶过来的时候看到季沫正柔声哄着泪眼花花的小屁孩。 “今天晚上哥哥陪你睡好不好?” 小屁孩把头埋在季沫的腰间,双手紧紧搂着季沫,抽噎着点点头。季沫爱怜地摸摸他软软的发顶,抱他下床。 “季沫,我被王琳欣赶过来了……” 看到一个小毛孩竟然在明目张胆的吃季沫的豆腐,林惊宇整个小宇宙都燃烧起来,凶残地盯着那小孩看。 “哥哥抱抱。”小孩子还稚嫩的童音掳获季沫的心,季沫横眉冷对林惊宇:“你来干什么?” 林惊宇委屈:“我麻麻不要我了……” 你一个大男生还卖萌,可耻不可耻啊!季沫浑身发毛,一个小孩他就受够了,再来一个林惊宇…… 林惊宇:“我来陪你……”言下之意:你这小屁孩哪儿宽敞呆哪儿去吧不要打扰大哥哥监督这个不乖的哥哥睡觉。 “三个人是睡不下一张床的……”季沫犹豫了一下:“这个孩子的妈妈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要不你自己睡一张床,我们睡一张床吧?” 林惊宇囧,难道他大半夜冒着撞鬼的危险跑来医院就是为了蹭个空床睡的?再说季沫浑身都是冷冷的,他不怕把那个小朋友冻成冰块? 林惊宇干咳一阵子,出了个馊主意:“我们把两张床拼在一起不就得了。” 小朋友拽着季沫的衣角,两人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浑身体温都在下降,医院的暖气仿佛也不管用了。 “好吧。”这是个折中的做法,季沫也只能答应了。 季沫左边是那个小男孩,右边是林惊宇。本想让小孩子睡在中间的,奈何人家根本就不愿意挨着林惊宇这个奇怪的哥哥,就只能睡在一边了,季沫还担心他半夜会不会掉下去。 “他又不是你儿子,这么关心干什么。”林惊宇嘟囔着翻了一个身,正对着季沫。 儿子,多遥远的词语……白天几乎睡了一天的季沫睁着眼睛望向黑漆漆的天花板发呆。 曾经以为一生一世就只有自己孤独地过,会有哪个女生喜欢冷冰冰不懂浪漫整天只会工作的人呢。没想到这一世会有这么大的改变,不但会有花痴的女生喜欢,还有一个男生的真心告白。 好吧!季沫承认自己的确有那么一点点动心,动心以后不必自己一人面对空荡荡的房子了,但是面对真正的感情他又退缩了。 前世母亲早逝,父亲再娶了一个又势利又狗眼看人低的女人,季末满十八岁就脱离了那个后妈打骂、亲生父亲不理不睬的家庭,到最后跟着方湛在华夏混出了点名堂时那对狗男女又找上门来。父母的恩情早就没有,季末剩下的只有冷眼相待。 这一世的季沫有着一位严父,五位又唱红脸又唱黑脸的爷爷,亦师亦友的冯智,婆妈唠叨的林惊宇,令人头疼的孙行傲,还有那乱成一团的关系…… 先说两个人的家里不允许儿子做出如此逆天的行为,没有孩子的羁绊,这份感情又能维持多久呢?一天两天,一年两年……有可能一辈子在一起吗? 可能性很小,小到季沫看不见。 “喂,你又不睡觉,想什么呢。” 林惊宇给了季沫一肘子,黑暗中只有那小孩沉沉的呼吸声突兀地在病房里回荡。 季沫:“……” 林惊宇:“我知道你没有睡觉!” 季沫:“……” 林惊宇恶作剧地捏了捏季沫吹弹可破的小脸:“早就想捏捏了,终于被老子得手了哈哈哈哈!” 季沫满头黑线,想拍开林惊宇做恶的手,又不想让他知道自己还没睡。 林惊宇认为季沫已经睡着了,否则自己这么捏他的脸,季沫早就怒气冲天的找自己算账了。于是搓搓手掌,猥琐一笑:“明天可以告诉王潇晟你的脸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滑了嘿嘿嘿嘿……” 这哪里是告诉,分明是炫耀。林惊宇又捏了几下不松手。唠叨可忍,毛手毛脚不可忍,季沫阴森森地出声:“再捏就把你踢下去!” 被突然出声地季沫下了一跳,林惊宇脱口而出:“擦!” 季沫想也不想就接上他的话茬:“我又不是阿拉丁神灯,擦了也不会满足你愿望的。” 今儿个是见鬼了吧?!林惊宇拍拍自己的小心肝,再狠狠捏了大腿一把,确定自己还活着也没有做梦,喃喃道:“季沫竟然在讲冷笑话,月亮打东边出来啦?!” 不再理会这个神经质的林惊宇,季沫转身背对着他,决定以后再也不会和林惊宇睡在一起了,之前不知道被吃了多少豆腐呢! 第三十六章:蛋疼的后台,我不爱它 还没睁眼,季沫就闻到了医院特有的消毒水味道。眨了几下眼睛,觉得这一觉睡的真饱,胃也不是那么难受了。 “你醒了?”看到季沫已经醒过来,冯智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外面高高挂起的太阳毫不吝啬的撒进大把阳光,空荡荡的病房里因为光线而柔和许多。 “怎么不早点喊我?”季沫打了个哈欠,眼角依稀有泪光浮现,掏出手机一看,已经上午十点了。 冯智:“这几天你在赶《备战高考》的稿子吧?趁这个机会还不好好休息一下。” 《备战高考》可耽误不得,经冯智一说,季沫想起来夜夜都要打个长途电话催稿的莫空。 季沫说:“我去京城之前必须把《备战高考》交给莫空,否则就没有时间交给他了。” 一群季家的亲戚在一边虎视眈眈,怎么可能抽空码字?幸亏网游小说已经告一段落,接下来自己还要忙着去阻止季末见那对男女,还要提前回来和古璟商量开餐馆的事……有很多事要忙呢! 正在这时,季沫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孙行傲。 现在不是上课时间吗?他怎么会打电话过来?季沫犹豫不决地瞟了一眼旁边的冯智,还是决定接了这个电话。 季沫:“喂。” 电话的另一头沉默了一下:“你没事吧?我听说你住院了。” “没事。”季沫尽量缩短自己的词语,如果这是林惊宇打来的电话两人早就掺和在一块了,就算季沫再怎么少言寡语也敌不过林惊宇堪比唐僧的唠叨。 而且他唠叨完你还必须地回复一句,要不你就等着更多的唠叨在你耳边响起吧! 怎么又想起这个聒噪的人了?季沫揉揉眉心,肯定是自己还没睡醒的缘故…… 对孙行傲敷衍了几句,拒绝他要来医院看自己,季沫准备下床刷牙洗脸吃早饭(午饭?)。 等季沫挂掉电话,冯智搭在下巴上的手放下来,一如既往地笑眯眯:“年轻人,有些事不能放着。也许你放着放着以后走的远了就会后悔了。”他可以确定,刚才那个电话绝对是孙行傲打来的,而且孙行傲和季沫之间有点什么不明意味地事情发生过。 哎呦,我可以去当月老了吧?真是慧眼识真相啊~ 季沫的目光触及空荡荡的房间,不禁好奇地问:“和我一个房间的那个小孩呢?” 冯智:“他妈妈一大早就把他接走了,话说回来,你们赶的可真巧,最近医院人满为患,许多患者没有地方住只能睡在走廊里放着的床上。” 接走了?医院不是不让提前出院吗?仿佛看出季沫的疑问,冯智接着说:“他妈妈似乎有点手段,本来要后天才能走,结果上下通了通气,今天就接走了。” “哦。”季沫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怎么,一个多乖巧的小孩子有着不闻不问的妈妈,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现在你要担心的是后天的期末考试,我把你的书带来了,你就在这里温习一下吧。明天就可以出院了。”冯智把床下一兜子书提到桌子上,季沫一眼里看出来了那是自己根本没记几个字的课本。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非要考全市前三。”冯智拍拍季沫肩膀,“我去给你买点吃的。有什么疑问等我回来再说。” 季沫点点头,发愁着怎么去借笔记来看。临近期末考试,哪个学子会悠哉悠哉地吃喝玩乐而不学习?不说其他的,一班就绝对没有整天不学习的学生,更别说把人家的笔记借过来两天了。 放在妒忌心严重的人身上,平时借还不借都是和问题呢!像笔记这种浓缩了课堂精华的东西,几乎可以当成武功秘籍收着了。 还好有林惊宇,季沫想了想,觉得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这小子的字也出人意料的好,相信两人都睡过这么多次,借个笔记应该不难吧? 中午问了一下,林惊宇把豪气冲天地小胸膛拍的“啪啪”直响,满口答应。 期末考试姑娘提着她的长裙拖沓来迟,长达四页的卷子在课桌上舒展开来,考场一片静谧,直有“沙沙”地写字声音。 季沫聚精会神地和语文试题打仗,爬过一个又一个题山,漂过一个又一个题海,笔尖在纸上扭出的线条虽然没有书法家的苍劲有力,但是扭出的答案完全正确。 在等着领通知书的那三天里,古璟从老家回来b市找季沫,两人逛了许多出租的店面都不甚满意。 季沫:“我想要开的餐馆将来可不仅仅面对来吃饭的消费者。” 古璟:“啊?难道你开餐馆炒出来的菜是让他们看的?” 怎么可能。季沫的初衷是要开一家综合性的餐馆,最好能盘下两层楼一起,楼下为正常餐厅,楼上则开辟出一个个小包间,有情侣包间,四人,六人,还有吧台样式的餐台…… 至于餐馆的装修,季沫暂时还没想好,暖色系的颜色很不错,冷色系的也不错,实在是难以取舍啊…… 古璟提议:“要不干脆弄个五颜六色的,多好看。” 季沫汗,再怎么随便也不能直接变成五颜六色的吧?倒是可以考虑一下风格迥异的设计…… 成绩出来了,季沫险险地考了全市第三,没想到b市这个小小的地方,卧虎藏龙的还挺多。第一名和第二名都是外校的,然后……剩下的前十名都是一高的,而且一班和十一班的学生居多。 满意地取走成绩单,季沫被季家的几个爷爷催着去了京城。 要有好长时间看不到沫沫了呢!林小攻很幽怨,灰常的幽怨! 第三十七章:过关 绝代公司一月内测,到二月初正式发布,林惊宇结束期末考试后就专心窝在家里,气的王琳欣三番五次提着他耳朵教训。 这次的内测不同于往日,林惊宇打起十二分精神,说是玩游戏,还需要找出游戏里的bug,还要撰写调试报告。 绝代公司刚刚起步不久,只有两个游戏调试员,所以这个重担一压下来,林惊宇几乎是通宵达旦地玩游戏,探索它的疏漏之处。 另一边,季沫被带回季家,第一面见的不是季江琛,也不是那几个性格各异的爷爷,更不是已经订婚了的季天桦。而是被留在京城的谋谋。 “主银~你好坏~”眼见四下无人,谋谋显露出了它的本性,扑棱着翅膀绕季沫飞了好几圈才堪堪落在季沫的肩膀上。 “我哪里坏了?”季沫用手指摸摸谋谋的头,带着它一起进屋。屋里比外面暖和多了,从下了飞机后季沫就一直手脚冰凉,老管家贴心地给季沫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 季沫抱着暖了一会才缓过来劲,诺大的老宅里只有几个保镖,季沫吞吞吐吐地问:“我……我父亲呢?” 对于这个身份他还没有多适应,所以感觉喊一个“素不相识”的中年人为父亲挺别扭的。 管家惊讶小少爷竟然开口称季江琛为“父亲”,要知道以前的季沫可是连说话都懒得和老爷说的。看来小少爷在外面学到不少东西,性子也越磨越稳重了。 老管家垂头恭敬地回答:“老爷和大少爷他们都要上班开会,几个老爷子也不在华夏。” 季沫表示了解,放下变成温水的那杯白开水,带着谋谋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主银~谋谋不想离开你~”自从进了房间,谋谋就更黏人了,季沫自知把它抛在京城的确是委屈了这只有灵性的鸟儿,于是温柔地捋顺它的羽毛:“好,以后我尽量带你一起。” 如果可以,季沫宁愿呆在b市也不想来京城,这里有季家的人。季家的背景庞大的跺一跺脚,整个京城都要摇三摇。许家的人百年以来都与季家分庭抗礼着,互不相让,虽没有撕破脸皮大动干戈,小动作也是不断的。 例如前任身体这只倒霉鬼,就葬送在了许家的手上。 季沫上楼后特意查了季家的资料还有许家的资料,网上给出的信息不多,但足够让季沫充电了。 季家多政客,尤其是到了季江琛这一代,连季天桦也朝这个方向走着。季老爷则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官大的惊人……至少惊到了季沫。 至于其他的几个爷爷,网上含糊地说有当某某大学教授的,有游手好闲四处旅游的(季沫严重怀疑这是说季三爷的),还有历史学家,最不济地也是享誉全球的古玩行家。 季沫注意到一个消息,上面说“一代天才,可惜最后被逼得跳海自杀了。” 五个爷爷都健在,那么这条消息很可能说的是季家六爷……有这个人吗? 把疑惑先放到一边,季沫开始搜索京城季家成员,百度很负责地给出了图片还有信息,季沫一眼就看出了这些人大多数都在老宅见过,还坐在一起吃过几顿饭呢。 上面清清楚楚地标明他们和季老爷子是什么关系,例如儿子啦!孙子啦!表兄弟,侄子侄媳妇之类的。 原本跟在季五爷后面的地方空出一大片,极为不协调,再隔了一段就是季江琛的资料了。 看来曾经有个大事被季家人用非法手段给抹除了。 再往下翻,季沫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资料占了整整一个版面。不过全都是诸如打架斗殴之类的负面消息。季沫拧起眉头,关掉了网页。 打开企鹅号,n市的编辑发来一串串消息使得电脑卡了一分钟后才回过来劲儿。 【翅膀】:我还活着是吗?怎么又出现一世上线的幻觉了! 【一世】:我来找你谈谈绝代公司。 【翅膀】:绝代公司有什么好谈的,不如和风华正茂的我谈谈人生,谈谈理想…… 【一世】:…… 这个省略号是谋谋发的,季沫忒佩服这只鸟能完成一爪按着ctrl一爪按数字六来完成打出标准省略号的高难度动作! 【翅膀】:哎呦哎呦,我们的一世害羞了~ 春天要来了吧?怎么这个编辑如此荡漾?季沫不和他浪费生命,直接发过去:我在京城,明天上午去绝代公司。 正好可以找到机会接近季末。 编辑又荡漾了一个周天,气沉丹田以后才发现:我擦啊!一世的头像怎么灰了?! 季家的人直到傍晚的时候才陆陆续续回来,到了晚饭,饭桌前已经坐满了人,有大有小,季沫也被喊下去一起吃饭。 “这个小少爷,出去了几天就不懂礼数了,见到大姨也不问声好。” 饭桌上的一个女人尖声细气地挑起话头,立刻有人附和上去。她们根本忘了,即使是以前的季沫也从不把礼数放在眼里。对于矫揉造作的女人,季沫是从来不予理会的,尤其是他不认识的女人。 要不是她开口称自己是季沫的大姨,季沫还不知道怎么称呼她呢。或许,欧巴桑更适合她? “够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扔到哪里去了!”唯一一个在国内的季老爷子放下手中的筷子,厉声说道。 一群臭味相投的女人停下从季沫出去了半年回来就不听话到进口的化妆品,间或拍马,几个人讨论的甚是火热。被季老爷子一盆冷水从头上浇下来,那几个女人立刻乖乖闭嘴了。 季沫大姨横了季沫一眼,都怪这个外甥,要不是她们就不会在饭桌上挨骂了。 这顿饭吃的简直像是鸿门宴,季沫对着各地菜色毫无胃口,草草吃过半碗米饭就先行一步上楼回房间去了。 晚饭后季老爷子又把季沫叫到书房进行最后的审判。 这次他穿的比较随意,墨绿色军装包裹着逐渐衰老却依然挺拔的身材,脚上穿着军靴。胸前干干净净地没有任何东西,上次满胸勋章着实吓了季沫一小跳。 季老爷子泡上一壶茶,示意季沫坐下。 “我看了你的成绩,不错,正好考了全市第三,以后能勉强上一个大学。” 听了季老爷子的话,季沫汗颜,全市第三还只是“能勉强上一个大学”?这让其他中上水平的人听见还不脱了鞋往季老爷子的头上砸。 “这回你能留在b市了,据我所知,你最近想要和一个名为古璟的人合伙开餐馆?” 季沫咋舌,怎么刚有点动静季老爷子就知道了?那自己写书这件事他知不知道?如果知道自己所以突然变聪明了会不会怀疑自己? “有这个想法不错,季家世世代代传承了几百年,还从来没有一个经商的人呢。” 茶泡好了,老爷子给自己亲孙子倒上一杯,又给自己倒上一杯,细细碎碎地啜,眯着眼像是蓄势待发的老虎一样。 季沫一直保持沉默,季老爷子训了一通话也不见自己孙子跳起来反驳,最有活力最能闹腾的孙子都稳重了下来,季老爷子突然觉得从心底升出来自感无趣,于是摆摆手,放季沫走了。 反正最后的结果是季沫依然留在b市,直到他考上大学。不过季老爷子耍了些心思,决定伸手拉一把想走餐饮业的孙子。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什么的,开学之前就走后门给他批下去吧! 第三十八章:擦肩而过的JQ 一切准备妥当,第二日季沫戴上一顶白色鸭舌帽,坐季家的车去了绝代公司附近,独自一人进了那栋写字楼。 还没进门就听到有人高声嚷嚷。 “小云子小云子!我找到一个bug!你快过来看看是不是!” 坐在他对面的彪悍女汉子拍案而起:“漏洞在哪儿?让爷来!” 曾经的同事,现在却只能当陌生人。季沫礼貌地敲了敲敞开着的门,玩游戏正入迷的那几个人才回过神,看到办公室门口来了一个少年。 靠近门口的一个青年开口问:“请问你是?” 季沫低声说:“我是一世寂寞,来找方湛。”垂下刚刚敲门的手,四下打量周围的布置,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的熟悉。 仿佛隔着一个世纪的距离,季沫知道自己再也没法像以前一样,偶尔来绝代公司坐坐当个挂名的副总,或者在一边看方湛言笑晏晏。 季末的位置,作为季沫走不上去。 办公室的人听到这个少年自称“一世寂寞”无不惊讶。这么小小的一个少年,竟然是《备战高考》的撰写人?! “boss在第二间办公室里,我们带你去吧?”王云好心地朝季沫走来,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当然,她是不会告诉季沫她是想要第一时间接近季沫的。 季沫:“不用。” 然后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朝第二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由于整个六楼都被方湛包了下来,所以他干脆把四间办公室全部打乱,用隔音材料重新划分了一下。 木色的墙纸贴满整条走廊,米黄色的瓷砖干净地能当镜子照,季沫勾着头苦恼等会该怎么面对方湛。 是以一世寂寞的身份?还是季沫的身份?或者干脆向他挑明自己重生了……方湛可是自己最好的兄弟,他会相信自己的吧? 季末刚走出拐角就撞到了一个只到自己下巴的少年,那个少年低头不知在想什么?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往后倒。 “小心!” 季末迅速伸手去拉,手忙脚乱之下,季沫被他拉地转了一个圈,险险地被扶在季末怀里,背对着季末。 还好没有撞到盆栽,季末冷冷地放开这个闯祸的少年。 竟然碰到……碰到“自己”了!季沫惊讶的仰头看季末,看到再熟悉无比的容貌时惊讶地忘记说话。 活了三十多年,猛然以其他人的视角打量“自己”,季沫真的觉得非常怪异。 “没事吧?” 季末问,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少年有种淡淡的熟悉感,他和自己以前遇到过吗…… 季沫:“嗯。”想了想,又笨嘴拙舌地补充:“那……我、没事。” 季末点点头,与他擦肩而过,季沫慌张地拉住季末的胳膊:“季末!那个……我是来找你们谈合同的!” 季末听到自己的名字竟然从这个不认识的少年口中吐出,惊诧莫名。“我们见过?” 对于“自己”的心理活动,季沫是再清楚不过了,迟疑了一下,还是摇摇头:“不,我们以前没见过面。” 没见过他还一口就喊出了自己的名字?季末有点不相信,听他说是来谈合同的,于是接着问:“你找我们谈什么合同?” 季沫闭口不言,于是季末皱眉说道:“你跟我来。” 两人一前一后地来到方湛办公室,方湛正在大声打着电话,爽朗的笑声几乎能穿透墙壁。 见到季末带着一个少年过来,于是寥寥数语结束电话,请他们坐下。 “这位同学,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方湛还是和以前一样,抓包速溶咖啡就要泡给客人,季沫赶紧说:“我不喜欢咖啡。” 方湛:“口味和季末的一样呢?好吧!我就好心地给你泡杯茶。小朋友,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来这里是干嘛的?莫非是专门来喝茶聊天的?” 季沫懒得听他满口废话,直接掏出南翔文化公司给的证明:“我是一世寂寞,亲自来找你谈一下关于《网游之不坑爹》的授权问题。” 方湛端来一杯茶送到季沫面前,语气里掩饰不住的赞叹:“真是英雄出少年,一世寂寞是吧!合同早就已经拟好了,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改的地方。” 从书桌里扒出合同,方湛不好意思地笑笑,趁季沫看合同的空挡,小声对季末说:“这个小孩挺厉害的啊!性格也和你有点像,冷冰冰地,笑都不笑。” 季末认同地点点头,走到门口拉着门把就要出去。 被季沫看到,季沫快速签上自己的大名,起身猴急地对季末说:“季末,你今天上午有时间吗?我想和你谈谈!”自己冒险来这里的唯一目的就是接近季末,怎么可能看着他从自己眼皮子底下离开? 有时间,不过季末实在想不通自己和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少年有什么好谈的。 方湛一看季沫看到季末连合同也不看就直接签上字,啧啧说道:“怎么着?还想觊觎我家季末?” 季沫和季末同时满头黑线,季末上午的确没什么事情要处理,于是答应季沫。 “有时间,我们走吧。” “唉!没想到季末你还有这等魅力,以后我去谈合同就带上你,说不定人家一看大美男在这里也马上签字……这样的合同多好谈。” 两人不理会方湛的满嘴跑火车,季沫紧张兮兮地跟在季末后面下了写字楼。他清清楚楚记得自己整天除了学习就是来绝代公司转一圈,没想到今天的运气这么好,一来就撞到了“自己”的怀里。 季末挑了一个适合谈话的咖啡馆,季沫看出他心里所想,马上开口说:“还是不去了,我们去茶馆吧。” 季末犹豫了一下,带季沫打车去了京城一家有名的茶馆。 古色古香地装修,进店就能闻到淡淡的茶叶清香,立刻有穿古装的服务员领他们进包厢。 拒绝她替自己泡茶,季末用季沫熟悉的手法地泡上一壶功夫茶。 “你找我有什么事?” 茶入瓷杯,飘出袅袅白烟。 季沫无从说起,抱着茶杯斟酌了好久才开始说话:“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 “朋友?”季末反问,这个词对两个人来说都很遥远。无论是季末还是重生成季沫的季末。 季沫苦恼,要不是为了他好,犯的着来京城招惹他吗?想和季末成为能交心的朋友简直比登天还难,季沫前世可是连方湛都达不到完全推心置腹的地步。 不是不信任,而是没那个必要,自己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没有任何人安慰自己的生活。 现在真的无法再说下去了,季沫完全找不到从哪个话题开始! 除了英语这方面吧? 于是季沫试着挑起话头:“听说你英语很好?” 这个年龄的季末,英语好的已经可以去考国家级的口译考试了。至于为什么拖到三十才考八级,完全是季末……懒得去考。 季末:“嗯。” 季沫要抓狂了,无比痛恨自己的性格完全冷冰冰地,以至于现在只能没话找话说。 从华夏的英语扯到国外,从教育扯到风俗人情,季沫穷尽前世出国的记忆和季末胡乱扯着,说了大半天总算有点成色了。 季末偶尔插话,偶尔说上几句自己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志趣相投,或许和他成为朋友也算不错。 分别之前,季末百年不遇地勾起嘴角朝季沫笑笑:“和你聊天挺开心的。” 季沫吐血。什么叫做“和你聊天挺开心的”?!难道自己只是起了个开心的作用吗! 分别之后,季沫才蓦然想起——聊了一上午,还没告诉季末自己叫什么名字呢!于是便发了个短信给季末。 发完之后又想起——怎么和季末解释自己知道他号码这一说呢! 季末接到季沫的短信,若有所思地撑着下巴回了一个“我知道了。” 第三十九章:君不见,木屋藏美男 季末的短信让季沫神情恍惚了好几天才恢复过来。 竟竟竟竟竟然回信了! 季沫真心向扯着嗓子朝天空大吼一声:“这不科学啊喂!” 如果他吼了就更不科学了。再没有人比季沫更了解季末的性格的了!脑袋里的那跟弦紧绷了三天,最终还是被堆积成山的寒假作业给挑断了。 学生党你们伤不起啊伤不起…… 花一天的时间把最简单的英语给写完,季沫却接到莫空打来的电话——听说你在京城,社里的女人两眼已经开始发绿光了,你再不来看看就直接化身为狼了! 莫空不说还好,一说季沫就更不敢去了。现在的女人个个都外表柔弱,内心彪悍,去了指不定会出些什么幺蛾子呢! 莫空苦口婆心地劝导,说为了提高宣传力度需要季沫去签一百套的《备战高考》,一套五本,一百套就是五百本了!莫空还好心地询问季沫:请问您是亲自来呢还是寄过去呢?是亲自来呢还是亲自来呢? 当然亲自过去了,总不能把书寄到季家吧?如果被发现要怎么和他们解释? 出门前季沫特意看了一下黄历,宜开业求财交易置业合伙搬家装修求子祈福开光……连宜祭祀安葬都出来了,可是! 危日,忌出行。 季沫瞪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了又看,那五个字还是张牙舞爪地在纸上叫嚣。右眼皮跳了跳,季沫揣着不安的心坐车去城南《每周英语》报社。 《每周英语》在没有换楼之前坐落在一片交通便利的老居民区,整整一栋楼都被买了下来,远处还可以看到低矮的四合院,胡同七折八拐,稍不留意就能转迷。 季沫下车,压压头上戴的帽子,低调地进了报社。 “哎呦呦,小沫沫你终于来了,可把我等的!”刚进大厅就被莫空看到踪迹,季沫停下脚步,稍微仰头扫了他一眼。 “书呢?” 莫空靠过来压低声音说:“在四楼我的办公室里,我没告诉那群女人你要来,放轻松。” 说完,还拍了拍季沫肩膀。 这栋四层小楼没有电梯,两人只能步行走楼梯,莫空一路走来不断对职员阴森森放冷气,吓得姑娘们小脸煞白,生怕最近脾气不好的主编又想出什么奇怪的法子整治自己。 莫空把季沫带到四楼一个亮堂的房间,要签的书整整齐齐码在屋子中间,旁边还贴心的放了三盒签字笔。 季沫叹了一口气,掏出手机给管家说了声今天晚上不回去吃饭。专心坐在书山里签字。 一本两本还好,五六十本也勉强,季沫签到最后签的手指抽筋手臂发软,无奈放下笔。 季沫:“我想歇一会儿。” 莫空惊讶:“哎呀,我刚才看你孜孜不倦聚精会神废寝忘食的签着,还以为你不嫌累呢!” “……”季沫很想告诉莫空,词语不是这样用的,难道他的语文老师没有告诉他“孜孜不倦聚精会神废寝忘食”是用来形容学习的吗…… 季沫起身,站在窗边一边打量外面风景一边活动酸疼的手指。 外面的夕阳不知不觉地已经西下,余晖从窗台铺进莫空的办公室,静谧许久,莫空突然神秘地说:“小沫沫,你想不想见见社长?” 季沫:“不想。” 莫空挫败地倒在桌子上:“社长是个大——美男!” 抬眼瞟过东倒西歪的莫空,季沫好奇地问:“你不是主编吗?怎么看你很悠闲的样子?” 莫空正色道:“好主编从来都是鞭策下属,自己休息的!” 鬼才相信他的话呢! 眼看就要吃晚饭了,还有三分之二的书还没签,莫空殷勤地去外面为季沫还有万年不见阳光的社长买快餐,留下季沫一人继续和书奋斗着。 草草吃过几口,季沫拧起眉毛发愁地看着地上的那堆书,看来今天是签不完的了。 到晚上八点,报社的员工相继下班回家,莫空苦巴巴地陪着坚持不懈的季沫在办公室等他签够,可是季沫仿佛下定了决心想要签完似的,一本接着一本。 到九点,季沫的手指僵硬地直颤抖,简直没法写字才作罢。 没有一次性完成任务的小孩很不爽,连带着脾气也倔强起来:“我走了,明天下午继续过来。” “真是勤奋的孩子啊!”莫空挥挥手:“我还要把书整理一下,你先走吧。” 季沫:“这还我当仁不让的义务。” 莫空还在思考“当仁不让”是什么意思,可怜他学好英语却把语文丢个差不多,现在汉语和英语完全混淆,作文一写出来连小学三年级的孩子都有资格叉腰笑他。 季沫转身走出莫空的办公室,走廊里黑地仿佛能把人吞噬进无穷的深渊中。三楼的声控灯似乎坏了,一层层下楼,连前台接待处都没人了,只剩下一个年纪挺大的保安坐椅子上靠在大门边。 出了门,季沫发现在等出租车的人似乎不止他一个。 月光远比霞光柔和,淡淡地银色月光下,一名高挑的男子美的恍如梦境,侧脸被一把墨色长发挡住。 月光倾洒而下,刹那芳华。 这么冷的天气他只穿了简单的一件风衣,从没扣的扣子下可以看到里面折起来的衬衫领子。 和季沫的打扮如出一辙。 美男回头,看到像月一样清冷季沫没有太大的惊讶:“一世寂寞?不是吩咐莫空让你早点回去吗。” 然而季沫看到他的样子后惊愕无比,不可置信地问出:“一代奇才颜如蕴?!” 美男戴着丝织手套的手摸摸自己的脸,语气中带着叹息:“难道我的脸还没被你们忘掉……” 怎么可能忘!颜如蕴是季沫上一世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物的,素有“一代奇才”之称的天才掩玉师!年纪轻轻就享誉满天下,即使在国外也是只有被恭敬地奉为上宾的人!不过…… 他是个gay。 他的名誉有多大,影响就有多大,曾经为了一个名为徵枫的青年闹的脱离家族,闹的四海皆知。 徵枫走了,颜如蕴也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碰到他!要不是季沫前世因为惜才而多关注了一些颜如蕴的消息,再加上他标志性地长发,美的令人窒息的相貌,或许看人都像看白菜的季沫就直接无视过去了。 “是你给我的印象太深——”季沫倒抽一口气,突然想起他的恋人徵枫……冯智! 颜如蕴紧挨着季沫站在路边:“徵……冯智他是你的老师?” 季沫点头:“不过他说教完我们这一届就不教了。” 颜如蕴沉默一阵子,揉揉季沫的头:“能遇到你这样的天才,他不教也是说的过去的。” 被、被揉头发了?!季沫囧,不带这样欺负个子低的小孩的! 徵枫虽没有颜如蕴那样惊动天下,不过也非平淡无奇,京城三大名校的荣誉教授……竟然就屈身于小小城市的高中老师?别说年纪轻轻的重点班班主任了,就算他直接当校长都有那个资格。 有这个发现的季沫囧的无言可对。 当年颜如蕴独自承受流言蜚语,反倒是徵枫被护的很好,直到颜如蕴宣布退出掩玉师行列两年后才有人挖出颜如蕴恋人的身份。 徵枫的名字只有两个字,连他的姓氏都不清楚,他担任三校荣誉教授时很少在新闻上露脸,而且他开讲座时不允许任何人拍照。所以即使网络上流传的照片也都是偷拍的,一片模糊不清。 “社长大人~咦?季沫你还没有走啊?” 莫空关掉报社出门,喜气洋洋站在颜如蕴身边汇报:“社长,季沫他还有一百多本就签完了。” 没想到曾经名动一时的两人现在一个是高中班主任,另一个成了报社的社长。 “知道了,报社的骨干名单在我桌子上,后天准备搬公司。”颜如蕴撩起耳边的长发,动作优雅自然。 “哦,还有呢?”莫空听着,还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拿笔凑着昏黄路灯认真记下来。 现在是晚上九点半,冬天冷的连出租车都稀奇地快赶上国宝大熊猫了。季沫皱眉,晚上天气越来越冷,再这么等下去会感冒的。最后还是拿出手机让司机开车过来接自己一趟。 颜如蕴平淡地把事情一条条列出来,莫空飞速记,还有空闲时间卖弄他肚子里为数不多的墨水。 三人等了半个钟头才等来一辆出租车,颜如蕴上车时的动作极为不自然,估计站在寒风里吹半天吹的冻僵了吧。季沫表示自己会有人来接,让那两人一起走了。 到家后季沫长吁一口气,没想到黄历也有不准的时候,今天除了签字签的手发酸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大事发生了。 遇到颜如蕴纯属意外,提及颜如蕴和徵枫,季沫想起某人每天持之以恒发的问候短信。 面对感情问题,还有退步的余地吗?不,没有了。 对于有点苗头的感情,还是趁早掐断为妙,连一丝希望都不能给,季沫也给不起。这样的爱情需要承担太多,这不是现在的季沫所能承担起的。 第四十章:特殊的客人 临近年关,京城里逐渐披挂起喜庆的红色灯笼。夜色朦胧,远远望去一片繁华。 寒假不只是放假这么简单,还有大量的寒假作业,季沫锁在屋里通宵达旦地写,连门都不出。 季家的那几个女人颇有怨言,她们每天的话题除了化妆品衣服逛街就只有季沫这个“桀骜不驯”的孩子。 那四位爷爷陆续从国外回来,先回来的是季三爷,他带了一大箱子东西送给季沫,季沫拆开一看全是叫不出名字的玩具,还有不少带着英文的特产。 季五爷回来,送给季沫只有拇指肚大小的一块玉佩,雕工精美,触手一片温润的感觉。以季五爷的话来说:季沫出去后变得过于冷漠了,给他一块白玉戴戴,说不定能把性格也磨温和。 季四爷回来后一眼就瞟见季沫当钥匙扣的玉佩,大呼小叫地说季沫暴殄天物,原来这玉佩还有点来头。 季四爷身为历史学家,对古代玉器略有几分了解,季沫手上的正是从新疆进贡到宫里的和田玉,再施以细密阴线与网状细阴线的雕法,雕出这块和田玉雕螭龙纹璧。其价值不下上千万。 听他这么一说,大厅里的女人们都抱怨起季五爷偏心了。可人家爱偏谁偏谁,就算再贵的玉佩丢给季沫当钥匙扣也和她们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季沫把玉佩给串上黑绳挂在脖子上,谢过季五爷的好意。大厅那些女人嫉妒的目光几乎能把人给烧出洞来。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越是年尾的时候季家越发忙活起来,季沫的七大姑八大姨横竖都是无聊,还不如凑在一块去置办年货。 季家的直系亲戚直接住在老宅里,其他比较疏远的平时不怎么走动,到了过年时才来拜拜年,聚在一起高谈阔论。 这天季家迎来一个特殊的客人。 “你怎么来了?”季沫还穿着拖鞋,听到管家说远在b市的林逢晔一家人过来,连忙搁笔下楼。 几天不见林惊宇,季沫觉得他又瘦了许多。现在正站在王琳欣背后对着季沫挤眉弄眼地做小动作。 说道林家的身份,那是扯几代都扯不清的,季老爷子端详林逢晔半晌,才恍然大悟状:“这不是我父亲战友的孙子吗?!” 得,这关系又扯远了。季老爷子亲切地带着林逢晔去书房翻照片,翻了一晌还真翻出点什么来。 原来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曾经林逢晔的爷爷救过季江琛的爷爷一命,关系铁着呢!说不清关系近了还是远了,反正季家这一行没有来错。林逢晔身为b市市长,有公务在身不得不回去,王琳欣一个女人家在这里拘谨,于是抛下儿子走了。 “季沫,你收留我吧。”林惊宇背着小背包,满脸无辜。 “季沫,带贵客上楼!”自从知道林家和自己父亲有这一交情,季老爷子看林惊宇的眼神都变了,对林惊宇简直比对亲孙子还亲! 季沫冷冷地转身,带林惊宇往客房的方向走,林惊宇在后面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一张嘴从离开大厅就没有停歇过。 “季沫,我不在的时候你有没有按时吃饭?” “你有没有熬夜?” 有人住或者将有人住的客房上都贴上了一块不起眼的金属圆牌,季沫一路走下来发现客房没有一间是空的。 问了老管家才知道,林惊宇的出现完全在意料之外,所以就没有他安身的地方喽。 季江琛好脾气地让林惊宇别介意,和季沫凑合着住两天,林惊宇当然不介意了,可是季沫非常介意啊! 林惊宇小声嘟囔:“以前都睡在一起了,不差这两天。” 季沫:“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自从孙行傲挑明对自己的感情后季沫再也不敢随便和其他男生有近距离接触。 林惊宇不依,拽着季沫袖子:“难道你忍心让我住在外面吗?” 其实你可以回家……季沫当然不会这样无情,踌躇了半天,最终还是答应了。 刹那间林惊宇心情好的可以飘起来。 终于进入季沫真正的房间,不同于b市房间的单调,季沫房间里摆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不知从哪里搜罗来的漂亮瓷器,角落里还扔了把落满灰尘的小提琴。 林惊宇指着那把小提琴惊讶地问:“你还会拉小提琴?” 原来的身体会,但是现在的季沫不会。否则就不会把小提琴扔在角落闲置了。 季沫:“不会。” 这个房间有四扇窗户,站在窗边可以看到远处一片葱郁的树林,谋谋玩够了从外面飞进来,猛然看到林惊宇,哇哇叫着飞过去。 “尔等凡人,见到本大仙还不速速行礼!” 一别几个月,谋谋竟然还记得自己,林惊宇贱笑着提起它的一只翅膀:“说谁呢这是?!” 敌强我弱,谋谋相当识相地求饶:“您大人有大量,饶过小的这一回吧!” 得,这鸟还真成精了。 林惊宇放开它,到目前为止他已经认清谋谋是个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碎一地节操的奇葩鸟类! 谋谋被放开后远远地飞到书柜上,睁大绿豆小眼瞪林惊宇。林惊宇忽略它毫无杀伤力的眼刀,把背包扔到季沫床上后不客气地往电脑桌前一坐,道:“季沫,你的电脑我用下!” 季沫点头同意,拿出一本书认真看了起来,安静而又祥和的下午。 林惊宇用电脑把绝代公司出的第一个网游给安装上,认真地和公司一大帮人打怪下副本。 绝代公司虽然是第一次出网游,整体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个网游叫风华,全西方魔幻,美工组精湛的设计连林惊宇都忍不住猜想游戏上市后会有多火。 现在林惊宇的级别是全服最高的,此时他正带着李凉他们下副本,哪知道以林惊宇的实力死了五六回还没有通关,提交一份这怪有问题的报告,林惊宇被季家的人喊到楼下吃饭。 满桌子都是不认识的人,林惊宇拘束地挨着季沫坐下,立刻就被一群女人的目光凌迟。 林惊宇默默吃完饭,上楼时才小声地问季沫:“那一桌子人是谁啊?眼神好像能把人吞他似的。哪一个是你老妈?” 季沫看奇葩的眼神看林惊宇:“她们是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你今天受到季老爷子的重视他们当然要妒忌一下了。” 其实连季沫也分不清她们的身份,至于季沫的母亲:“还有,我的母亲早就去世了。” 林惊宇马上露出歉意的表情。 “上楼吧!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季沫扶着栏杆上楼,林惊宇傻了半天才快步跟上季沫。 要说这个身体的母亲,早在生完季沫后没多久就去世了。况且重生过来后季沫又没有多接触季家的人,所以一点感伤都没有。 自己真真正正的亲生母亲,也早已不在人间。 还有,要赶在季末后妈和亲生父亲来京城之前让他离开一段时间!这是季沫能想出的最好的办法了。 林惊宇继续做任务,季沫穿着拖鞋去房间里的浴室洗澡。门缝不断透出淅淅沥沥的水声,林惊宇坐在电脑前面hold不住了,脑袋里一会儿闪过长相狰狞的魔兽,一会飘过季沫一大片线条优美的肩膀…… 鼻腔突然一热,似乎有什么东西想从里面飞溅出来,林惊宇暗道不妙,连忙仰头四处找纸巾。 “你怎么了?” 季沫的声音伴随着一阵扑面而来的蒸汽拂来,林惊宇眼角余光瞟到季沫浴袍掩盖不住的地方,顿时觉得鼻血汹涌澎湃。 “呃!天气很干燥!上火流鼻血了!你快帮我找找纸巾在哪里!”林惊宇慌乱地扯着理由,季沫不疑有他,从床头抽出两张纸递给林惊宇。 堵住奔流不息的鼻血后,对着春光无限的季沫,林惊宇整个人都不自在起来。 林惊宇:“那、那什么?我去洗澡了!” 说完夺路而逃。 “喂……” 季沫从柜子里拿出一条新浴巾:“你还没有拿毛巾。” 林惊宇用爪子捂着红彤彤的脸把浴巾夺去,今天丢脸丢大发了! 在浴室里磨叽了半个小时才出来,林惊宇伸头一看:好家伙,季沫已经睡着了! 季沫平躺在床上,呼吸平稳,恬静的睡颜比他平时漠然的样子要可爱许多,似乎粉嫩粉嫩的嘴唇勾画出诱惑的弧度,林惊宇“咕咚”咽下口水,想起他喝醉酒后萌傻萌傻的样子,坏心地考虑以后要不要找个机会把他再灌晕一次。 冷冰冰什么的,最讨厌了!季沫就应该是呆萌萌的样子才可爱! 做贼似的跳到季沫床边,林惊宇犯难了。床上只有一条被子,搁在以前自己肯定会毫不介意地掀开睡进去,搁在现在……啧,两个人睡一张床上怎么有种奇怪的感觉? 谋谋在窗边的架子上拼命折腾:“冲啊!推倒季沫,你就是小攻!” 林惊宇没听明白,摇摇头把那种奇怪的感觉按下去,胳膊一抬,直接掀被子睡在季沫旁边。 第四十一章:季季一家亲 大年三十儿这天,季家上下都忙活了起来,那些女人空有一副好皮囊,连做饭也不会。 厨房里的两个大厨师忙的晕头转向,又是炸鱼又是炸菜,季老爷子和季江琛位高权重,晚上要去现场看春节联欢晚会,所以中午这顿饭就显得重要起来。 作为一个“外来人”,林惊宇在季家做客显得格外拘谨,一言一行都要考虑以后在做出来。 晚饭后大人坐在客厅看电视打麻将,许多小屁孩毫不顾忌寒冷,组队去外面放烟花爆竹。没有季老爷子在场,气氛随便许多。 “这就是林伯的孙子?”季家剩下的四个老头围成一圈,吓的圈中央的林惊宇冷汗“唰唰”往外冒。 季三爷豪气地拍拍林惊宇肩膀:“不错不错!是个结实的汉子!” 林惊宇囧了。坐在一边的季沫脸上掩饰不住的笑意,两个小梨窝若隐若现。 “林惊宇是吧?以后在b市可要多多照顾我的小孙子,要是他犯了什么错,尽管揍!爷爷批准!”季三爷再一巴掌拍下去,林惊宇差点被他那铁砂掌给拍吐血。 一屋子人其乐融融在守岁,季沫坐了一会,掏出手机看到上面已经十点了,没想到时间过的这么快。 可能是这样温馨的气氛影响到自己了吧?季沫收起手机,趁所有人不注意换鞋出门了。 所有人……不包括谋谋这只奇葩的鸟! 仗着有利的体型,谋谋一路跟到季家车库,看着季沫坐上一辆车,季沫一关上车门谋谋就再也没法跟过去了。 “主银~~你不要谋谋了吗~”谋谋停在车头上,一双绿豆小眼在黑夜里格外精明。 透过玻璃看到还有这么一个麻烦,季沫无奈地把车门打开,谋谋欢欣地飞进车里,观察季沫的一举一动。 “主银~你要去哪里呢?”谋谋歪头看季沫,它的记忆里明明没有主银学开车这一段,为什么主银突然会开车了?难道是在自己不在的那几个月学会的?主银好厉害~ 季沫耐心解释:“去见一个人。” 顺利地把车开出季家,季沫轻车熟路地绕了大半个京城,来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区门口。 门口保安问了一下就放季沫进去了。 来到一个单元楼下,季沫紧了紧外套,带着谋谋上楼。途中并没有停顿,一直去了楼顶。 楼顶上的铁门虚掩着,季沫推开时连一点声音也没发出,靠近栏杆的地方坐着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季末。 季沫不用看都知道。 “你怎么会来?” 季末看到来人后脸上的惊愕连夜色也掩饰不住。 季沫:“我来看你。” 我有什么好看的,季末习惯性地皱皱眉,起身靠在栏杆上,说:“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季沫也趴上去,谋谋自己飞到一边玩去了,楼顶上是绝对的凉快,站在这里你时时都能感到一阵又一阵刺骨的寒风吹过来。 “不知道你在哪里,我还过来干什么。”季沫低声说着,似是叙述,又似是叹息。 每年都一个人过,每年都如此寂寞。难道名字是“寂寞”的谐音,就注定要一世寂寞吗? “那你找我又有什么事?”面对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少年,季末莫名其妙的放松,好像他们本来就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而且比方湛还要老的朋友。不得不说,季沫给季末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即使他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星期。 按下去问季末“为什么没句话都是疑问句”的冲动,季沫苦巴巴地笑,原来面对着“自己”是这样一个感觉,好微妙。 “能有什么目的呢?贪财?不可能,贪色……”季沫低声咳嗽,自己还没有自恋到这种程度呢! “咳,贪色是不可能的!我来找你是为了陪你过年。” 季末迷惘道:“过年……?” “每年都是一个人……” 季沫把手里提着的,刚才绕了大半个京城才买到的驴打滚放在栏杆上:“我买了你最爱吃的驴打滚,一起吃吧!还有其他的东西,今年过年我陪你,以后也会陪你的!” 上一世没有人陪自己过过年,小时候一家三口的记忆早就模糊不清了,季沫深深地清楚着,季末现在心里肯定感动地堵成一堆,激动的难受。 季末露出苦涩的笑:“你又是怎么知道我爱吃驴打滚的?连方湛都不知道……” “切,你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没有比我更清楚的人了,快吃快吃。这么晚还买小吃的地方还真不好找,一会儿就要凉了。”季沫故意轻松的说,拿起一块驴打滚塞到季末嘴边,戏谑地说:“怎么着?难道还想我喂你?大、叔、叔!” 被人喊了叔叔,还是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少年,季末脸上立刻浮出温暖的笑容,学着季沫的口气:“我才二十六,小、弟、弟!” 看到季末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了,季沫在心底为自己掬一把辛酸泪。哄小孩不容易,哄“自己”更不容易啊! 两人在楼顶闹作一团,开心地吃着季沫带来的东西。全都是两人喜欢的食物很快被解决干净,季沫靠着季末的背,觉得连吹在脸上的风都柔和许多。 季末:“虽然我们才见过两次,不过你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很放松的感觉,很温暖的感觉。” 那当然,咱们俩可是一个灵魂!季沫也从没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能亲自靠在“自己”的背上,一起在楼顶吹风说话。 更没想象过,只有两个人一起过年的情景。 那边的季末还在说着,从自母亲去世父亲娶了后妈后就再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开心过年过,到长大后也是独自一人过日子,从没遇到一个能过一辈子的人…… 这些季沫都知道,都知道。季末没有说出的,说出来的,他全部都清楚。 父亲娶的后妈,简直比灰姑娘的后妈还要恶毒,十二三岁的季末常常只有一小碗饭,过年过节连屋门都不许出。更遑论一起过年什么的了。父亲爱赌,后妈更爱赌,后妈带来的大女儿也娇纵无比,一家人简直不把季末当亲人看。 后来已经在上高中的季末无缘无故地挨了一次毒打,后妈冤枉他拿了家里的钱,连季父也在一旁帮腔,季末一怒之下彻底和这个家断绝关系,自己勤工俭学读完高中,考上大学。 这样让人心酸的历史,季末根本不会向别人提起,既然是历史,就让它过去吧。何必要纠结在再也回不去的记忆上呢? 楼顶的风很凉,吹多了会感冒,于是季沫开口:“我们回家煮饺子吃吧!快十二点了。” 他用的是“我们回家”而不是“去你家”。虽然季末不敢肯定季沫知道不知道自己家住在哪里。 季沫站起来拉都不拉季末,反正他知道如果伸手去拉季末,会被他一巴掌拍开,还不如不这么麻烦呢。 下了楼,季末更确定季沫知道自己家在哪里了。 因为这个小区是母亲住过的地方,所以季末心情不好的时候总爱来这里楼顶吹吹风,自己早就搬到离公司不远的公寓楼里去了。 “家里没饺子是吧?我们先找一家超市买点饺子。”季沫正儿八经地开着车,坐在副驾的季末惊讶,但更多的是怀疑。 “你调查我?” 对于你我何必去调查,季沫回答:“根本没有调查你的必要,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对于季沫的解释,季末深疑不信:“那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哪里,你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会去那个小区,你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季沫没法和他解释,车里一片沉默。 这时,被遗忘的谋谋气愤地在后面扑腾:“主银~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人!刚才差点把我忘在那个楼顶!” 听到还有第三“人”,季末转头就看到一只五彩金刚鹦鹉蹲在车座上,瞪着小眼看自己。因为过年头上还被强制性地戴了顶傻里傻气的小圆帽,配着它那以红色居多的羽毛,看上去极为喜庆。 季沫开车之余,狠厉地扫了谋谋一眼:“忘恩负义不是这样用的!” 季末问:“这只鹦鹉是?” “它叫谋谋,一只脑残的鸟。” 谋谋不依:“主银~你变坏了变坏了!嘤嘤嘤嘤!” 季末深深看了谋谋一眼,评价:“的确……脑残。” 嘤嘤嘤嘤!你们都是坏人!谋谋捧着受伤的小心肝,独自在后面自怨自艾。 吃过饺子,已经快到十二点了,不用打开电视,外面越来越远盛的烟花就足以证明一个旧的昨日将要过去,一个新的明天将要到来。 季末开一瓶红酒,端到季沫面前:“介意喝一杯吗?” “当然不介意。”季沫从没这样开心的过年过,季家的温馨还不及季末一根手指头。虽然自己和“自己”过年的情景的确诡异了一些。 两人碰杯,季末和季沫不约而同皱皱眉,看到对方相同的动作后不约而同地笑了:“红酒喝着味道奇奇怪怪的,不如去喝白酒?” 两人同时说出这句话,季末一怔,随即开玩笑道:“要不是你是高中生的样子比我小不了多少,还真以为你是我儿子呢……” 季沫忍不住笑骂:“谁是你儿子!乖,快把你私藏的茅台拿出来。” 价值不菲的红酒被随意地扔进垃圾桶,往杯子里倒满满一杯白酒,两人盘膝坐在阳台的地上。 碰杯。 喝酒。 开怀大笑。 季末笑地眼角溢出泪水,有些哽咽的说:“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开心的过过年……谢谢你,季沫。” 季沫也从没有这样过年过,拍拍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季末,笑道:“谢什么?如果你想,我陪你过一辈子的年……只要你不嫌弃。” 重生过来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查清自己为什么会重生,到底季末出了什么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自己”会不会遇到一个合适的,然后就那么结婚生子呢?如果遇不到,那自己陪着他,就这么像朋友一样过一辈子……也,行吧? 季末带着温和的笑:“可能这一辈子你都要陪我了……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找到另一半……” 我也不确定。季沫犹豫再三,吞吐地说出:“那我陪你,咱俩一起。” “好。”季末亲切地揽住季沫的肩膀:“我们的名字只差三点水,你说,这是不是所谓的缘分?” “可能是吧!或许,前世我们就是一个人,只不过老天爷花了眼,把我们给拆开了。” “……” 第四十二章:JQ进行时 已经是大年初一,季沫昨天晚上留了个去找朋友,不用等我的短信就真的木有再回来!是的!木有再回来! 季家人见怪不怪,反倒是季三爷反应有点激烈了,又是找司机问话又是找警卫问话,还打了电话给保镖。 谁知道季沫开车买零食绕了大半个京城的同时,顺便也把季家的眼线给甩开了。于是乎,季三爷坚定的认为:季沫这小子肯定是去泡妞了!看他回来我不抽翻他! 话说季沫…… ——季末家—— “叮咚” “叮咚” 方湛耐心的按了两下门铃,今年一大早摆脱家里人就提着东西来看季末了,按理说季末很少熬夜的,为什么还不快来开门? 又按了两下,总算有人来开门了,方湛扬起真挚的笑容:“季末,我来拜年了!红包准备好了没!” 季末脸上还是一成不变的冷淡,还真的从茶几下抽出准备好的红包:“给你,红包。” 方湛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捏着季末给的红包大声说:“哇!还真的准备了啊!” “嘘,小声一点。”季末倒给方湛一杯茶,脸上不易觉察地闪过一丝温柔。 温柔?!方湛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季末这个万年大冰山的字典里有“温柔”这两个字,保准明天太阳打西边出来!还有……他让自己小声一点是怎么一回事? 方湛带着种种疑云拆开手里的红包:“里面怎么会是空的?!” “唔,末末,你昨天把红包拿到这里来了……”季沫揉着太阳穴从季末房间出来,手里举着红艳艳的大红包。 季末连忙走上前拿过他手里的红包,揉揉这个不肯叫自己哥哥的小孩的柔软头发,责备道:“你怎么就这样出来了?快去穿好衣服,万一感冒怎么办。” 季沫低头一看:自己果然还穿着季末大号的衬衫,两天腿还在冬天的空气里晃荡,被他这么一说,立刻感觉到鸡皮疙瘩从皮肤下冒出了头。 “哦……”的确要穿衣服,客厅里还坐着方湛呢。虽然季沫不把方湛当外人看,可是方湛只和自己见过一次,他可是不会把我当自己人看的! 乖乖转身准备去换衣服,季沫忽然瞪大眼睛,说:“不准揉我的头!” “揉都揉了,你还介意个什么。”季末笑着回答,伸手又在季沫头上来了一下。 季沫气呼呼地转身,怎么以前都没有发现“自己”还有这么恶劣的一面呢!真是忍不住想说——我擦啊! 季末心情好的可以折射出万丈光芒,嘴角带着笑意把红包递给方湛:“昨天晚上不知道怎么把红包拿到屋里去了,抱歉。” 方湛愣愣地回神,不可置信地问:“你和他……” “借住一晚而已。” 季末又把红包递了递,方湛忽然觉得自己连调侃季末的心思都没有了。借住一晚?难道你家的客房成摆设了吗?!还有!那小孩锁骨上的吻痕该怎么解释! 方湛怒火冲天地接过红包,摔门而去! “他今天怎么火气这么大?”季沫打着哈欠出来,心里想着还是原来的家住着舒服。虽然以前只有自己一个人。 季末耸耸肩:“谁知道呢。” 季沫也耸耸肩,转身熟门熟路地摸到卫生间去刷牙洗脸。 出来时看到季末已经把早餐摆在桌子上了,简单的面包果酱,厨房里还飘来阵阵米粥的香味。季沫知道桌子上的面包只是垫垫肚子,等会才有真正的早饭吃呢。 掰开一点面包喂了满肚子牢骚的谋谋,季沫哈欠连天地去给面包抹果酱。 “怎么看你还是很困的样子?要不再去睡一会?” 季末举着勺子出来,对季沫关怀备至。 “还说呢!”季沫大囧,没想到“自己”喝醉酒后竟然是这样幼稚!要不是重生过来亲眼目睹,光听别人叙述季沫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昨天晚上你喝醉了,费好大的劲儿才把你骗到床上睡觉!注意,是骗!你不知道你有多幼稚!”季沫真心想抹一把同情的泪,也同情季末,也同情自己。毕竟两人都是同一个灵魂,醉酒后的丑态也……一样吧? 季末搅了搅锅里的米粥,疑问道:“怎么会幼稚?我记得我一向很安静的。” 我也记得“自己”一向很安静,可是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外人在场,季末绝对会露出幼稚的本性的! 季沫摸着脖子,拉开衬衫露出铁证,说:“看,这就是证据!昨天晚上你竟然说你是一只蚊子!还要吸我的血!折腾到半夜才睡!” 季末看过去,果然有几个红红的,圆圆的疑似吻痕的印记。 “咳,我什么都不知道。” 季末竟然脸红了?! 无力地扶额半天,季沫好心劝慰:“以后我不在,千万不能在别人面前喝醉!” 好丢人啊!幸好是丢给自己看,季沫也就认了,万一丢给别人,那那那那……还让人有脸活下去吗! 粥熬好了,季沫摸到冰箱里拆开一包榨菜,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喜好——米粥配榨菜,早餐绝配啊! 季末刷牙洗脸后坐在桌子前,和季沫一起享受这难得的早晨。 “我还要去季家一趟……”季沫临走时欲言又止。虽然很舍不得和季末分开,但是各有各的事要处理。昨天晚上一声不吭就离开,想必季三爷肯定暴跳如雷了吧? “嗯。” 季末站在门边,挥挥手。季沫发现这个时候的季末,根本不像平时那样冷漠。看来他真的把自己放进心里去了,就凭昨天晚上他对自己推心置腹说的那些小时候的事。 季沫下了两三阶楼梯,停住脚步,对还站在那里的季末说:“我过完年要在b市开家餐馆,想来你呆在京城也没什么要紧的事,考虑考虑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季末笑:“我会考虑的。” 什么时候季末的笑变得这么廉价了?像是不要钱的往外甩?!季沫从昨天晚上到今天见到的笑,简直比绝代公司其他人一辈子见到季末笑还要多! 至于季末会不会和自己一起,季沫隐隐感觉到可能性很大,而自己也不介意和一个所有观点都相同的人血拼。 季沫拍拍谋谋的头:“失宠”的谋谋心不甘情不愿地从他肩膀上飞起来,朝季末说了句:“去死~” 季末脸上笑容更盛,谋谋以为他听不懂德语怎么的?德语的“再见”谐音,正好和“去死”差不多,这个谋谋还真是有趣于是毫不客气地回复一个标准答案:“tschus。” 季沫回到季家后谋谋远远的躲开他,事情发生后季沫更清楚地认识到谋谋……真特么的聪明! 大年初一该拜的年都拜完了,客人也走了,季家几个老爷子顺序在客厅坐下,形势好比季沫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罪一样。 “说吧!昨天晚上你都干了些什么?”季老爷子一身便装,语气里掩饰不住的威严。 林惊宇在一边急得跳脚,看样子似乎季沫犯下的错很严重啊!季沫会不会真的被剥皮抽骨?! 季沫无视季老爷子浑身散发出的气势,平静地就像是说今天外面天气不错一样:“我去了一个朋友家,住了一晚,就这样。” “就这样?!” 现在轮到季三爷吹胡子瞪眼了,其他几人,除了季老爷子有点武力值以外,全都是文人,说白了就是在一边磕瓜子看戏的。 “我们才不相信你呢!去,把他的鹦鹉给我抓来!” 管家领命,不一会就用玉米把没有骨气的谋谋给引了过来。 “谋谋啊!爷爷知道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鸟……” 听到有人这样夸赞自己,谋谋的小尾巴立刻翘到了天上去。 “告诉爷爷你主人昨天晚上都干了些什么?爷爷奖励你一大片玉米地。”季三爷一看有戏,乐地眉开眼笑,其他几人除了严肃的季老爷子和着急的林惊宇,脸上都浮出了一抹笑意。 “我主银——主人昨天晚上——”谋谋跳到管家头上。 “快说快说,爷爷给你玉米吃!” 早就听说自己孙子的这只鹦鹉灵气十足,没想到还真有其事,季三爷满肚子坏水,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噼啪”作响。 “主人昨天晚上和一个男的在一起——” 季三爷忙把装着玉米的碟子往谋谋身边凑,谋谋慢条斯理地啄两口,扫了一眼毫不紧张的季沫,决定为了以后的长期饭票,还是略有保留的把一些事透露出去。 “在一起吃了驴打滚,栗子凉糕榆钱糕芸豆饼儿豌豆黄糖火烧爱窝窝薄脆扒糕百果年糕水果捞!”飞速说完,谋谋小眼巴巴地看着季三爷手里那碟子玉米。 “好——哇!”季三爷怒摔碟子:“你深更半夜买这么多好吃的也不叫上我!” 林惊宇汗颜。 这边季三爷气鼓鼓地不服气,谋谋却已经抱着碟子吃开劲了。 季五爷哈哈大笑:“三哥,你还惦记着吃呢。” 这场严肃的拷问就这样不了了之,谋谋上楼后被季沫揉了一通:“谋谋,为什么你只记的那一长串小吃的名字?” 谋谋无辜地抖抖翅膀:“因为谋谋也想吃~” 应付季家几个老爷子简单,对付林惊宇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季沫还来不及转身看是谁把门给锁上,就被一股大力扑倒在床上。 “沫沫,连我也不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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