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el La Vie En Rose+番外——高远琉加
高远琉加  发于:2014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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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

「健志。」

千寻打断健志的话,抬起头。

「谢谢你。能再次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我非常开心。」

千寻笑了。笑意并不是硬装出来的,而是自然而然地从心底涌出。好开心。真的,好开心。

「能再次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幸福极了。」

「千寻……?」

健志一步步走近。千寻再次向后退了一步,走出敞着门的玄关。

「所以,已经足够了。已经非常满足了。」

「千寻,你在说什么?」

「——分手吧。」

明明已经在心里重复过无数次的话语,真正说出口时,还是超乎想象地痛彻心扉。

「你在……说什么……」

健志睁大了眼睛。唇边将笑未笑般地僵住了。

「你在说笑吧?」

「我考虑了很久。我不能和健志在一起。」

自己亲口说出的话,反而刺痛了自己的胸口。仿佛要从那种痛苦中逃开,千寻转身背对健志,跑下门廊前的楼梯。身后传来追赶的脚步声,还没到大门口手臂便被抓住了。

「千寻,等一下!」

双肩被抓住,硬是被转过身去。冷风吹过,庭院里的树沙沙作响。

「到底怎么回事?我做错什么了吗?还是你喜欢上别人了——」

千寻摇了摇低垂的头。如果能说出那样的谎言,该有多好。但是一定会被健志看穿。明明——那么喜欢他。

「我希望健志能安心结婚。」

「结婚?」

「你不是……去相亲了吗?」

「你怎么知道……」

「听森君说的。」

「可恶,那家伙就知道嚼舌头。」

健志小声咂舌。

「然后呢?所以你要和我分手?」

手上力气越来越大,肩膀被握得好痛。好可怕的声音。从来没见过他如此生气。

「我不想妨碍你。」

「谁说你妨碍我了!」

千寻想要挣脱,但更加高大的健志力道更强,怎么也挣不开。千寻有些想哭,拼命挣扎。只有彼此粗重的喘息纠缠在一起。砰的一下,拳头砸到了什么,千寻惊得抬起头来,健志晃了晃,用手捂住额角。

「啊……」

拳头似乎击中了他。健志闭上眼睛轻轻摇了摇头,隔着散乱的刘海看向千寻。

「——」

好可怕,笔直的眼神。这个眼神从未变过。无法转开视线。

「千寻。」

就这样目光纠缠着被他拉进怀里,唇贴了上来。

不行。明明这样想着,心还有身体却不听使唤,脚下发软,被健志抱住。

「……」

两个人跪在冰冷的石板上。深深地,唇舌交缠。不过是身体很小的一部分,为何却如此强势,将其他的任何感觉全部剥夺。一切都会传达给他,无可抑制,不由自主。

「……我不能没有你。」

唇瓣分开时听到的这个声音无助而嘶哑,完全不像他。仿佛被两只手用力抓住,胸口揪痛不已。

「因为有你,我才能走到现在这个位置。你就是我的原动力。……对了,你还记得从前我们两个一起去看电影时的事吗?」

「……嗯。」

「即使无法相见,只要拥有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就能一直走到这里。心里想着,总有一天我要把公司做得更大,总有一天,要去见千寻——」

仿佛拥有了那些日子,整个人生便散发出耀眼的光辉。

「……求求你,再也不要离开我。」

手臂揽在背后,千寻被他就这样抱紧。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仿佛体内更深处的部分被整个带走。

「……健志……」

对千寻来说,健志就是光。永远站在前面一步远的距离,照亮千寻脚下的路。

但是,自己成为他的光——能成为他的光,这是真的吗?

「不结婚……也没关系吗?那不是为了公司好吗?」

健志抬起头。漆黑锐利的双眼如今微微湿润。

「我会尽我的最大努力。比起那些,失去你我会更难过。」

「……」

「你已经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吗?」

摇头。每一次摇头,覆在心上的膜便随之片片剥落,从健志肩上看去,视线渐渐模糊。眼中令人怀念的家如此温柔,明亮的灯光美丽得恍如梦境。

「我们永远在一起吧。」

其实,千寻对房子本身已不再执着,只是有些感伤而已。

但健志施展了魔法,就像在那间只有蜡烛光照亮的仓库里,从手中变出展翅飞翔的鸟儿一样。

带来光明、自由和更遥远的未来。

因为有了那道光,所以能一直活下来。从今以后,也能继续活下去。

闭上眼睛,千寻主动伸出手抱紧健志。

属于千寻的光,就在这里。

——正文完——

后记

你好,我是高远琉加。

这是出版社变更为Libre之后我的第一个单行本。说起来,书中第一个故事《蓝》是发表在Biblos出版的b-Boy小说杂志上,而第二个故事《红》则是刊登在Libre出版的同一本杂志上。本应刊载《红》篇的杂志忽然停刊这件事,如今也变成不错的回忆……话虽不能这么说,但能像这样集结成册,我还是非常高兴的。编辑还有相关工作人员,真是辛苦你们了,非常感谢。

连载时故事由相关的两篇组成,「蓝」[注]即是青春(好单纯……),「红」则是热情(或者说是血),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记得故事在我看到一本已变成废墟的爱情宾馆的写真集后形成的,所以名字也取得很有爱情宾馆的味道……定下书名的时候,我去网上搜索有没有同名小说,果不其然,搜出来的都是爱情宾馆。我心想和爱情宾馆重名倒是无所谓(真的?),就不再改了。

杂志封面是彩色的,背景真的是蓝色和红色,非常漂亮。能画出从少年到青年等各种画面,我感到很幸运。非常感谢北上老师。

感谢你的阅读,希望它能为你带来享受。

那么,我们有缘再见。

高远琉加

HotelLaVieEnRose番外:37.2°

曾经认为,我不可以谈恋爱。

因为对方是同性。

「……37度2。」

「低烧而已。」

「不行,必须静养。」

我摆出年长者的架子耐心地劝他,注视着温度计上的液晶数字。这是恋人的体温。来自我的恋人。

「……坏掉了?」

他不解地探头来看,我猛地回神,抬起头。

「没有。呃……你去过医院了吧?」

「是的,三天前去过。还以为已经好了呢。」

「有时候感冒明明快好了又会加重。总之你今天还是乖乖在家休息吧,我去给你买点有营养的东西。」

「难得有个假日……」

恋人仍絮絮地念个不停。他是宾馆服务员,出勤日还有出勤时段都没有规律,今天碰巧和我同一天休息,实际上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本来还想今天跟你开车去兜风呢。」

「下次再说吧。」

「同时休息天气又好的日子多难得啊……」

平时明明比我年轻却总是冷静沉稳的他,像这样闹情绪的样子还挺可爱的。问过他想吃什么之后,我离开他的房间去了超市。

长久以来,我一直深深厌恶自己只会对同性心动的性癖。在学校,每当我和聊着喜欢的女孩还有黄色话题的同班同学在一起,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知道自己不对劲,为无法对任何人倾诉而烦恼,当然,即使遇到喜欢的人也无法表白。

所以第一次有了恋人的时候,我开心极了。但第一个和第二个恋人,最后都惨淡收场。我让对方不幸福,我也不幸福。或许两个男人是根本无法得到幸福的吧。要避人耳目,也不能公然手牵手,无法想象未来的恋情。对我来说,谈恋爱只是一种痛苦。

还以为,这辈子我都要这样下去了。

买来许多有营养又好消化的东西,我回到他的房间里。他说不想上床躺着,便把毛毯拿到客厅沙发上,困了随时可以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我会看看书,或是把声音关小看录影带。这样的休息日也不错。

「医院开过药了吧?记得吃啊。」

我对吃完速食粥的他说,他却含糊地「啊」了一声。

「我把药送人了。」

我有些惊讶,反问道:

「诶?可是……那不是市面上卖的成药,是处方药吧?」

「感冒处方都差不多吧。」

「大概是吧……可是你自己还没痊愈呢。给谁了?」

「一个客人。他好像比我严重。」

「……」

看似冷淡的他却有着这样的一面。面无表情地,若无其事地,向某人伸出手去。

「……那就没办法了。」

我苦笑着叹了口气,把他强行压倒在沙发上,盖上毛毯。

「那么,今天要保持绝对安静!不是明天还要上班吗?今天必须好起来。」

像在安抚患上感冒的孩子似的,我隔着毛毯拍拍他。

「有需要就叫我,我就在旁边。」

「……浅海先生……」

毛毯下面传来闷闷的声音。

「什么事?」

「美国向民间出售太空旅行业务的新闻,你知道么?」

「你想上太空?」

「如果有机会的话。你说,在这个人类都能上太空的时代,为什么人还会每年都定时定点患感冒呢?」

「……为什么?」

我跪在地板上,仔细地看着他。

他的眼睛有些湿润,微微一笑。

「是为了能够像这样,得到某人的关心啊。」

「——」

我知道的。

每次休假他都想带我去别处玩,是因为我没有多少恋爱的美好回忆。是他告诉了我,谈恋爱没有错。

「……是啊。如果能像这样两个人在安静的房间里独处,或许对感冒也有好处。」

「可不是嘛。」

懒得再说话,我吻住恋人微笑的唇。他的舌好烫,是因为发烧么。

尽情纠缠过后,他说:

「会传染的。」

「传染给我,你不就好了?」

「又在说傻话了……」

几次亲吻过后,他安心地呼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我靠在沙发上,幸福得几乎晕眩。

恋人告诉了我——

恋爱是多么美好。

用目光,用语言,用行动——

还有,那比平日只高出一点点的,37.2度的体温。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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