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
「健志。」
千寻打断健志的话,抬起头。
「谢谢你。能再次来到这里,真是太好了。……我非常开心。」
千寻笑了。笑意并不是硬装出来的,而是自然而然地从心底涌出。好开心。真的,好开心。
「能再次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幸福极了。」
「千寻……?」
健志一步步走近。千寻再次向后退了一步,走出敞着门的玄关。
「所以,已经足够了。已经非常满足了。」
「千寻,你在说什么?」
「——分手吧。」
明明已经在心里重复过无数次的话语,真正说出口时,还是超乎想象地痛彻心扉。
「你在……说什么……」
健志睁大了眼睛。唇边将笑未笑般地僵住了。
「你在说笑吧?」
「我考虑了很久。我不能和健志在一起。」
自己亲口说出的话,反而刺痛了自己的胸口。仿佛要从那种痛苦中逃开,千寻转身背对健志,跑下门廊前的楼梯。身后传来追赶的脚步声,还没到大门口手臂便被抓住了。
「千寻,等一下!」
双肩被抓住,硬是被转过身去。冷风吹过,庭院里的树沙沙作响。
「到底怎么回事?我做错什么了吗?还是你喜欢上别人了——」
千寻摇了摇低垂的头。如果能说出那样的谎言,该有多好。但是一定会被健志看穿。明明——那么喜欢他。
「我希望健志能安心结婚。」
「结婚?」
「你不是……去相亲了吗?」
「你怎么知道……」
「听森君说的。」
「可恶,那家伙就知道嚼舌头。」
健志小声咂舌。
「然后呢?所以你要和我分手?」
手上力气越来越大,肩膀被握得好痛。好可怕的声音。从来没见过他如此生气。
「我不想妨碍你。」
「谁说你妨碍我了!」
千寻想要挣脱,但更加高大的健志力道更强,怎么也挣不开。千寻有些想哭,拼命挣扎。只有彼此粗重的喘息纠缠在一起。砰的一下,拳头砸到了什么,千寻惊得抬起头来,健志晃了晃,用手捂住额角。
「啊……」
拳头似乎击中了他。健志闭上眼睛轻轻摇了摇头,隔着散乱的刘海看向千寻。
「——」
好可怕,笔直的眼神。这个眼神从未变过。无法转开视线。
「千寻。」
就这样目光纠缠着被他拉进怀里,唇贴了上来。
不行。明明这样想着,心还有身体却不听使唤,脚下发软,被健志抱住。
「……」
两个人跪在冰冷的石板上。深深地,唇舌交缠。不过是身体很小的一部分,为何却如此强势,将其他的任何感觉全部剥夺。一切都会传达给他,无可抑制,不由自主。
「……我不能没有你。」
唇瓣分开时听到的这个声音无助而嘶哑,完全不像他。仿佛被两只手用力抓住,胸口揪痛不已。
「因为有你,我才能走到现在这个位置。你就是我的原动力。……对了,你还记得从前我们两个一起去看电影时的事吗?」
「……嗯。」
「即使无法相见,只要拥有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我就能一直走到这里。心里想着,总有一天我要把公司做得更大,总有一天,要去见千寻——」
仿佛拥有了那些日子,整个人生便散发出耀眼的光辉。
「……求求你,再也不要离开我。」
手臂揽在背后,千寻被他就这样抱紧。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仿佛体内更深处的部分被整个带走。
「……健志……」
对千寻来说,健志就是光。永远站在前面一步远的距离,照亮千寻脚下的路。
但是,自己成为他的光——能成为他的光,这是真的吗?
「不结婚……也没关系吗?那不是为了公司好吗?」
健志抬起头。漆黑锐利的双眼如今微微湿润。
「我会尽我的最大努力。比起那些,失去你我会更难过。」
「……」
「你已经不想和我在一起了吗?」
摇头。每一次摇头,覆在心上的膜便随之片片剥落,从健志肩上看去,视线渐渐模糊。眼中令人怀念的家如此温柔,明亮的灯光美丽得恍如梦境。
「我们永远在一起吧。」
其实,千寻对房子本身已不再执着,只是有些感伤而已。
但健志施展了魔法,就像在那间只有蜡烛光照亮的仓库里,从手中变出展翅飞翔的鸟儿一样。
带来光明、自由和更遥远的未来。
因为有了那道光,所以能一直活下来。从今以后,也能继续活下去。
闭上眼睛,千寻主动伸出手抱紧健志。
属于千寻的光,就在这里。
——正文完——
后记
你好,我是高远琉加。
这是出版社变更为Libre之后我的第一个单行本。说起来,书中第一个故事《蓝》是发表在Biblos出版的b-Boy小说杂志上,而第二个故事《红》则是刊登在Libre出版的同一本杂志上。本应刊载《红》篇的杂志忽然停刊这件事,如今也变成不错的回忆……话虽不能这么说,但能像这样集结成册,我还是非常高兴的。编辑还有相关工作人员,真是辛苦你们了,非常感谢。
连载时故事由相关的两篇组成,「蓝」[注]即是青春(好单纯……),「红」则是热情(或者说是血),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记得故事在我看到一本已变成废墟的爱情宾馆的写真集后形成的,所以名字也取得很有爱情宾馆的味道……定下书名的时候,我去网上搜索有没有同名小说,果不其然,搜出来的都是爱情宾馆。我心想和爱情宾馆重名倒是无所谓(真的?),就不再改了。
杂志封面是彩色的,背景真的是蓝色和红色,非常漂亮。能画出从少年到青年等各种画面,我感到很幸运。非常感谢北上老师。
感谢你的阅读,希望它能为你带来享受。
那么,我们有缘再见。
高远琉加
HotelLaVieEnRose番外:37.2°
曾经认为,我不可以谈恋爱。
因为对方是同性。
「……37度2。」
「低烧而已。」
「不行,必须静养。」
我摆出年长者的架子耐心地劝他,注视着温度计上的液晶数字。这是恋人的体温。来自我的恋人。
「……坏掉了?」
他不解地探头来看,我猛地回神,抬起头。
「没有。呃……你去过医院了吧?」
「是的,三天前去过。还以为已经好了呢。」
「有时候感冒明明快好了又会加重。总之你今天还是乖乖在家休息吧,我去给你买点有营养的东西。」
「难得有个假日……」
恋人仍絮絮地念个不停。他是宾馆服务员,出勤日还有出勤时段都没有规律,今天碰巧和我同一天休息,实际上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本来还想今天跟你开车去兜风呢。」
「下次再说吧。」
「同时休息天气又好的日子多难得啊……」
平时明明比我年轻却总是冷静沉稳的他,像这样闹情绪的样子还挺可爱的。问过他想吃什么之后,我离开他的房间去了超市。
长久以来,我一直深深厌恶自己只会对同性心动的性癖。在学校,每当我和聊着喜欢的女孩还有黄色话题的同班同学在一起,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知道自己不对劲,为无法对任何人倾诉而烦恼,当然,即使遇到喜欢的人也无法表白。
所以第一次有了恋人的时候,我开心极了。但第一个和第二个恋人,最后都惨淡收场。我让对方不幸福,我也不幸福。或许两个男人是根本无法得到幸福的吧。要避人耳目,也不能公然手牵手,无法想象未来的恋情。对我来说,谈恋爱只是一种痛苦。
还以为,这辈子我都要这样下去了。
买来许多有营养又好消化的东西,我回到他的房间里。他说不想上床躺着,便把毛毯拿到客厅沙发上,困了随时可以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我会看看书,或是把声音关小看录影带。这样的休息日也不错。
「医院开过药了吧?记得吃啊。」
我对吃完速食粥的他说,他却含糊地「啊」了一声。
「我把药送人了。」
我有些惊讶,反问道:
「诶?可是……那不是市面上卖的成药,是处方药吧?」
「感冒处方都差不多吧。」
「大概是吧……可是你自己还没痊愈呢。给谁了?」
「一个客人。他好像比我严重。」
「……」
看似冷淡的他却有着这样的一面。面无表情地,若无其事地,向某人伸出手去。
「……那就没办法了。」
我苦笑着叹了口气,把他强行压倒在沙发上,盖上毛毯。
「那么,今天要保持绝对安静!不是明天还要上班吗?今天必须好起来。」
像在安抚患上感冒的孩子似的,我隔着毛毯拍拍他。
「有需要就叫我,我就在旁边。」
「……浅海先生……」
毛毯下面传来闷闷的声音。
「什么事?」
「美国向民间出售太空旅行业务的新闻,你知道么?」
「你想上太空?」
「如果有机会的话。你说,在这个人类都能上太空的时代,为什么人还会每年都定时定点患感冒呢?」
「……为什么?」
我跪在地板上,仔细地看着他。
他的眼睛有些湿润,微微一笑。
「是为了能够像这样,得到某人的关心啊。」
「——」
我知道的。
每次休假他都想带我去别处玩,是因为我没有多少恋爱的美好回忆。是他告诉了我,谈恋爱没有错。
「……是啊。如果能像这样两个人在安静的房间里独处,或许对感冒也有好处。」
「可不是嘛。」
懒得再说话,我吻住恋人微笑的唇。他的舌好烫,是因为发烧么。
尽情纠缠过后,他说:
「会传染的。」
「传染给我,你不就好了?」
「又在说傻话了……」
几次亲吻过后,他安心地呼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我靠在沙发上,幸福得几乎晕眩。
恋人告诉了我——
恋爱是多么美好。
用目光,用语言,用行动——
还有,那比平日只高出一点点的,37.2度的体温。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