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横生 下——谦少
谦少  发于:2014年01月28日

关灯
护眼

没有至亲,没有知己,他被李祝融看重,夏知非栽培,却仍然孤独得一无所有。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在想,以后要是自己有一个喜欢的人,他会一直守着那个人,用尽所有地保护他,给他最好的东西,像他父亲对他母亲一样。许他岁月安稳,一世无忧。

第96章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陆之栩十分严肃地和夏宸说。

夏宸安静地看着他。

“许煦当年在北京读大学,但是他没有拿到毕业证。”陆之栩顿了顿,继续道,“因为他和一个男学生谈恋爱,还发生了一点不愉快的事,所以他退学了。”

“老师的意思是说……”

“我知道你家里供你读书很不容易,你自己也很优秀,”陆教授别开了脸,竭力做出满不在乎的表情:“你承担不起后果的。”

“老师的意思,是要和我分手吗?”青年的声音仍然平静。

“分……分手?”陆之栩瞪大了眼睛,他虽然挑起话题,可不是要往这方面谈。

然而,夏宸并没有继续那个话头。

“老师是因为刚才沈姐发现了我们的关系才忽然担心这个吧?”面目英俊的青年挑起了眉毛,脸上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凌厉。

陆之栩怔住了。

“其实老师完全抓错重点了。”夏宸淡淡道:“老师是学法的,又在学校里待了那么久,应该知道,这样的事被曝出来,受到指责的会是老师,而不是我。我们学校是公办的学校,所以老师会被停职,然后被辞退,从此履历上都会留下不光彩的一笔。至于我,会被学校封口,保送研究生,或者交换到北京的重点大学。”

他抬起眼睛来,注视着陆之栩,目光温柔而锐利。

“老师,你有没有做好承担这种后果的准备呢?”

陆之栩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早在夏宸刚到自己家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青年绝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温和无害,他像玉石,谁都知道他温润,知道他谦和,但是,人总是会不自觉的忘记,玉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特性——坚硬。

他再温和,再温暖,骨子里都是坚硬的。所以总会让你始料未及。

陆之栩不想示弱,也直视着他。

“我怕什么,我又不靠那点工资活,”陆教授声明道:“我还可以去接别的工作……”

“然后每天忙到凌晨两点?”夏宸打断了他的话。

青年的目光太过锐利,陆教授默默地停止了反驳。

夏宸看着他。

有些人,就算你和他相处了一百年,你也还是会惊讶。明明是看起来比谁都凉薄的人,却可以说出比谁都让人动容的话。明明是承担不起后果,却能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

反观自己,却总是衡量好了后果,如果自己承担得了,再去做。

虽然安稳,但做得多了,最让人疲倦。

夏宸不能理解陆之栩的勇气从何而来,但他很欣赏这种勇气。

当然,也仅止于欣赏。

他永远不会做一个那样的人。

总该有一个人要承担起责任,像房子的承重梁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决不能倒下,没有借口,没有但是。他不倒,房子就不倒,他倒下来,房子就跟着塌。

夏宸叹了一口气。

他伸出手来,轻巧地勾住了陆之栩的脖颈,把还在纠结之中的陆教授拉了过来,抱在怀里。

然后,他在陆教授的耳边淡淡道:

“老师,不要担心,天塌下来,还有我呢。”

他并不是在说大话。

他是夏宸,虽然温和,虽然年轻,骨子里却是坚硬的玉石。他的能耐都在脑子里,不在身上。

他不是陆之栩,他是夏宸,夏宸总是计划好了一切的后果,再去做一件事。他是你看不见的那根梁,只要他不倒,天就不会塌。

当然,这些事,陆之栩都不知道。

******

新年的第一天,下了一场小雪。

沈宛宜起床时是九点,男人都已经起来吃早餐了,连陆嘉明宝宝都去花园里弄了一小捧雪进来给小猫看。夏宸煮了八宝粥,配着一个个只有宝宝的手掌大的小笼包,里面是香菇瘦肉的馅,鲜美得很。

吃过中饭,沈宛宜总算想通了,早晚是要走,不如趁自己还没被陆家这种温暖气氛腐蚀掉之前走,也好适应自己那个冷冰冰的家。于是她拖着还想再逗留一会的林佑栖教授告辞了。

他们从玛莎庄园出来的时候,外面又开始下雪了。

是小雪,看不太清楚,沈宛宜把手从窗户里伸出去,那看不清楚的雪花落在她手上,冰凉冰凉的。

真奇怪,人的性格都会被气氛影响,刚才呆在那栋温暖的房子里,她几乎也想要收养一个小孩,教他读书,写字,给他做饭,这样,至少她吃饭的时候,也能有人给她夹上一筷子菜。

她并不是生下来就是孤家寡人的。

但是,从那房子里走出来,她又变成了那个沈大律师,穿职业套裙,唇红齿白,牙尖嘴利,在法庭上厮杀完毕,回家时踢掉高跟鞋,倒一杯酒,一个人喝到夜深。

她忽然很想念许煦。

那个温和的、三十一岁。让人如沐春风的老男人,曾经和她说过:“如果到了四十岁,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就凑在一起过一辈子吧。”

很可惜,不到四十岁,那个人就失约了。

沈宛宜忽然欠起身,趴到驾驶座的座椅靠背上。

“喂,林佑栖,许煦跑了,要不我们结婚吧!”

林太后正在开车,处变不惊,把一只手伸出去,弹了弹烟灰,淡淡道:“我不和别人结婚。”

他只会和一个人结婚。

而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沈宛宜知道,林佑栖和许煦不同。

因为,他的那个人值得他这样做,而许煦的那个不值得。

******

元旦节,李貅小朋友要回北京去看他的太爷爷。

李貅继承了李祝融的淡漠,他虽然年纪小,却很清晰地知道,虽然李家的人都对他好,但大部分是为了讨好他爸,只有那些不需要讨好他爸的人对他好,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好。

比如说他的太爷爷。

李祝融的爷爷很严厉,中国古训讲究,抱孙不抱子,他却对孙子比对儿子还严厉,最终把李祝融栽培成了自己的接班人。更奇怪的事,他特别喜欢李貅。

他对李貅是真好。老爷子精明一辈子,对儿女、孙辈,都知道恩威并施,打一棒子再给糖,只有对李貅是真好,是他把李貅宠上了天,不然李貅也不会小小年纪,就得了个“小阎王”的外号。李家的人连句违逆老爷子的话都不敢说,李貅却敢揪他的胡子玩。

李貅这次是一个人回的北京——李祝融在C城医院守着,没有回北京。

李貅是聪明孩子,他不告状,告状是没出息的事,他旁敲侧击地问太爷爷,喜不喜欢陈柯。

陈柯是李祝融从李家选走的人,精明能干,忠心耿耿,人也长得不错,按理说是能讨老爷子喜欢的。但是老爷子只是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李小阎王明白了。

******

许煦已经连续高烧了三天了。

他这场风寒来势汹汹,整个人烧得面若桃花,浑身面条一样软,平时那股让人拿他没办法的流氓劲全然不见了,软趴趴地躺在,床上一心一意地生病。

李祝融不是土皇帝,不会抓着医生领子吼,他只是每天往病房里走这么一遭,就足够让人提心吊胆了,整栋楼的护士都知道618躺了个大人物,连北区大工程的一个最大的头头也天天往这里跑。

元旦附近,工程也忙,李祝融每天赶过来看许煦,每次来看的时候许煦都是昏昏沉沉的。他看不到活人,很是愤怒。

愤怒归愤怒,他还是拨了个人来看顾许煦,只不过这个人不是很靠谱。

因为这个人叫陈柯。

李祝融这人,狠起来比谁都狠,他一面治着许煦,不让他死,一面让陈柯来恶心他,恨不得让许煦呕出两口血来才罢。

他恨透许煦现在这副万事不关心的样子,许煦还住在李家的时候,他还让陈柯没事不要到玛莎庄园来,以免被许煦看见。后来出了夏宸的事,他查陆之栩,竟然查出了许煦的事来,他没有让属下查,属下自己交了资料上来,他随便翻了一翻,竟然还翻出了个订了婚的未婚妻。

李祝融当时简直想把许煦掐死。

本来他这次把许煦抓回来,其实没想着怎么对付他,当年的事都过去了,他也不想再计较什么对错了。他这辈子对付过不少人,那些人的下场哪个有许煦这么好。何况,他又何曾那样掘地三尺地去找一个人。

他觉得自己对许煦还是不错的,让他吃让他喝,也没怎么动他,也不准备查他过去的几年都干了些什么。谁知道许煦竟然给他弄出了个未婚妻出来。

李祝融气得不行。但偏偏他刚想和许煦算账,许煦就病了,而且还是真病,医生说继续烧下去可能转肺炎,十分危险。

李祝融不能真和个病人去计较,也只能恶心恶心他。

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宽宏大量了。

等许煦治好了,他还养着他,让他和当年一样,也算是补偿他了。

第97章

新年第一天的下午,陆家全家朝五一商业广场出发,去买新衣服。

陆之栩喜欢穿某个固定品牌,即使换了设计师也坚持不懈,夏宸一副好学生样子,对那些品牌视若未睹,宝宝还不知道什么是品牌,虽然李小阎王已经给他强调过:有序号的猫是血统高贵的猫,红色的玫瑰花是最便宜的玫瑰花……但是,陆嘉明宝宝还是弄不清楚,自己爸爸给自己买的BABY DIOR和别的孩子身上的外套有什么不同。

Burberry的旗舰店在一栋百货大厦的一楼,店堂里灯光冰冷,十分明亮。

陆之栩对这个英伦风格的牌子没什么感觉——他太瘦,撑不起风衣。

但是,今天他却走了进来。

进了店,夏宸抱着宝宝坐在店堂里等,陆之栩看了看秋冬款的风衣,和导购交谈了几句,导购小姐忽然朝夏宸走了过来,微笑着道:“那位先生请您去试衣服。”

陆之栩为夏宸选的是一件墨兰色的海军风大衣,双排扣设计,羊毛混纺,带着股英挺阳刚的军人气质,配的是高筒靴子,灰色衬衫。

夏宸是修长挺拔的身材,白皮肤,短发,英俊眉目,平时穿着都是普通大学生的样子,倒还只是英俊挺拔而已,等他换了衣服出来时,连导购小姐都愣了一下。

毕竟是夏家出来的人,眉目间都带着点抹灭不了的杀伐气,平时温柔笑着,还不觉得,现在却是让陆之栩都看怔了。

店堂里灯光耀眼,他披一身明亮灯光,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陆嘉明宝宝穿着背带裤坐在椅子上,悬着两条小短腿,看见这样的夏宸,“哇”了一声,叫道:“哥哥好帅啊!”

陆之栩平息下心底的异样,瞄了宝宝一眼,挑了挑眉道:“小马屁精。”

“我不是小马屁精!”宝宝挺了挺身,气势十足地反驳他:“哥哥说,要学会夸别人。”

陆之栩向来说话没轻没重,以前常常把宝宝弄得伤心。没想到现在宝宝不但不伤心,还会讲道理了。

陆教授哼了一声,正好夏宸走过来,还没说话,他先开口道:“换那件黑的,我不喜欢这个。”

他指的黑色是一件海军蓝的大衣,london系列的欧式军官风,亚洲人的骨架很难撑起来,里面是修身剪裁的西装,颇正式的款式,夏宸的身架竟然也意外地撑得起来,他眉目都是极致的英俊,这种英国古板老牌的衣服,实在是一点也不迁就亚洲人的身形,他却也撑得起来,不但撑起来,他那气质,还撑出了T台的感觉。

陆之栩再迟钝,也知道不对劲了。

他是真正的懒人,平时最喜欢省心,虽然说的话能把人扒下一层皮来,但他平时其实最不喜欢猜度人,合则聚,不合则分,这就是他的原则,他很聪明,只是懒得去琢磨那些东西,这一点他像极许煦。

但是一码归一码,他不会在买衣服的时候把这疑惑露出来,趁夏宸换衣服,他去柜台刷卡,卡刚拿出来,收银员还没接,被一只手截走了。

“老师,不是说只是试试不买吗?”夏宸皱着眉头看着他。

陆之栩难得看见夏宸皱眉头,要是平时,也许就退缩了,可今天他偏偏不退,挑了眉毛道:“不是穿得挺好看的吗?”

“穿得好看就要买吗?”夏宸抿了抿唇,看了看站在旁边正眼观鼻鼻观心的导购,低声道:“老师没必要给我买这些牌子的衣服。”

“我自己乐意,谁说我买给你的?”陆之栩眯细了眼睛:“我买回去看不行?”

他眼睛很漂亮,眼尾又上吊着,这样眯细的时候,带着点薄怒的意味。

夏宸于是知道,他是生气了。

陆之栩这人,脾气古怪得很,越是在他盛怒的时候逆着他的意思来,他越起劲,要对付他,只能迂回着来。

所以,夏宸只能无奈地道:“老师一定要买就买吧,但也不用现在买,我们先去看看宝宝的衣服……”

“我要现在买。”陆之栩教授缓慢而坚定地说道:“就在这买!就现在!”

他似乎竭力让自己的注意力停留在这场争吵上,而不去思考某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夏宸不再和他争辩,一手抱起还在呆呆看着他们的宝宝,一手拖住陆之栩的手,径直朝外面走去,他穿着一件款式保守的风衣,随处可见的寻常剪裁,身型却是一样的挺拔修长。

陆之栩被他拖着,一路走过去,玻璃幕墙上是burberry穿着风衣的欧洲模特,虚幻的遥远的,一脸倨傲表情。

这样的感觉,怎么就和某个人这么像?

******

回到家已经断黑,陆之栩累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抱着宝宝坐在副驾驶座上,头一点一点的,宝宝小心翼翼地攥着盖在身上的衣服,怕衣服滑下去,冻着了他爸爸。

夏宸从后视镜里看见这一幕,勾起了唇角。

他到陆家已经过了三个月,刚到的时候,宝宝是个懂事的孩子,现在仍然懂事,只不过已已经跟着夏宸学会了有自己的想法,不再是那个被爸爸说了一句就眼泪汪汪的小孩子。

夏家人教男孩子,最先的不是勇敢,不是善良,也不是什么好强之类的,而是首先得有自己的想法。这才是种子,先把种子种下去,发出芽来,剩下的教育,都是培植引导这株树苗,至于往哪个方向引导,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至少,现在的宝宝,已经可以分辨,自己喜欢人鱼公主,不喜欢白雪公主,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不止是看童话,从吃饭、种花,乃至于穿衣服,都有了自己的好恶。

夏宸小的时候虽然都是他母亲在教,当然他父亲也挺负责任。他父亲是夏家最小的儿子,也是京中最负盛名的花花公子。当年的夏执襄,那可是折腾得出了名,谁不知道夏家最小的儿子是个混世魔王,白生了一副好皮囊。什么荒唐的事做不出?现在的郑野狐骄纵荒唐的程度和他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当年知青返乡的时候,夏执襄曾经带着他那一大帮子狐朋狗友一路开到了北大荒去看热闹,一堆人开着他父亲的车队,带了许多猎枪,一路上风餐露宿,逮着什么吃什么,简直弄成了一帮野人。

夏老爷子为了找他,翻遍了整个华北,最后在东北一个小村子里找到了那帮野人,一个个饿得面黄肌瘦。夏老爷子又气又心疼,把这帮人装了回来。夏执襄饿得奄奄一息,在车上吃了个牛肉罐头,渐渐地还了阳,还嬉皮笑脸地和夏老爷子开玩笑。老爷子气得把车停在北京城外,抽出皮带,把他按在汽车盖上一阵好打,不少行人就免费参观了夏家少爷被抽皮带的过程。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