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镜——暗华无声
暗华无声  发于:201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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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仲,我恨你……”低哑的呢喃近乎飘渺,可童敬却听到了。

少年曾遭受过数不清的耻辱和痛苦,他深深爱着一个男人,最终却只换来讥讽与作践。难以想像是怎样的残酷的折磨才让一个对情感真挚又热情的小鬼彻底放弃了乔简,爱是用来珍惜的,傻大个儿可以不接受小镜子,但不能因此肆意伤害,何况将他带入深渊的正是他自己。子仲,不要再任性了,有些东西宛如河水,绝不倒流。上苍因公正而显得无情,因无情而坚持公正,所以做任何事都必须付出代价。

不慎弄丢的东西,寻回时或许会面目全非,所以才要加倍珍惜。

童敬将佟镜从温水里抱出来,裹着软布放在床上,仔细擦干湿漉漉的长发,将额头抵在他的颈窝里,轻轻地说:

“我不会再错过你了,绝对不会!”

春雨绵绵,行走江湖的温润公子童敬无意间邂逅了一位与自己容貌极为相似的卖酒少年,只交谈几句便被对方的天真活泼吸引,连续五日都以“品尝佳酿”为借口跑到小店和人家闲聊,当了一次地地道道的“醉翁”。

好景不长,乔简再度前来纠缠,童敬不得不躲至漠北,这一去,便是三年。

第二十一章

新柳如碧丝,浅草马蹄湿,细雨中的小酒馆略嫌冷清,香气却依然浓郁,挂在门口的牌匾是老板亲手所制,苍劲有力的大字无不显示着男子的书法底蕴,平添了一股墨味儿。

年轻的游侠从东方赶来,面纱下是一张秀美俊逸的脸。他无心理会春日的美景,一门心思走向小酒馆,浓香的味道远飘十里,唯恐迟了喝不到此等人间佳酿。

“这位客官想要些什么?”掌柜夫人风韵犹存,热情而不轻浮。

“听说你们店新出了种酒叫‘芙蓉泣’,能让人醉上三天三夜,不知还有存货否?”男子正正斗笠,含笑问道。

“当然,这酒可不是常人能消受得了的,否则早卖空了。”短衣襟打扮的少年在旁插话,稚嫩的脸上满是自豪。

“既如此,在下更要试上一试了!”好像,简直如失散多年的兄弟!年轻的侠士透过斗笠上垂下的遮盖细细观瞧那活泼的小鬼,越发兴奋。

若非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世间还有与童家敬少如此相似的人,特别是眼睛。

“客官够豪爽,暮卿,速速取一壶来!”掌柜夫人自然欣喜,事实上,她更想看看客人是怎么醉倒的。

浓烈的酒香熏得少年步履飘忽,童敬看在眼里,急忙起身迎接,以免他不慎打碎。

“请!”老板娘亲自斟满,用眼神示意儿子回避,万一人家出丑,也好给个面子。

黑色面纱被掀开一小角,青瓷酒杯慢慢贴近男子优美的薄唇,芳醇的液体随着右臂的抬起而流入口腔,再滑过喉咙,迷人的突起在白皙的颈间上下游动,最后一切恢复平静,只留一股曼妙的奇香。

“不错,香、醇、浓、滑。”童敬感到心口有些热,说没醉确实逞强,真是好酒!可惜,如此大的劲儿,没量的人只能狼狈地当场跌倒。

“客官不晕吗?”爹爹的配方怎么对这个家伙不起作用呢?莫非他是饮酒高手?少年顿时露出崇拜的目光。

“晕,但还不至于倒下。”或许是美酒的作用,童敬瞥了一眼小伙计,竟觉得他比自己还要好看,一双唇也像染了胭脂似的。

“难得有人能饮此酒却不醉倒,这顿我请了,客官莫不用客气!”一直在旁观望的掌柜笑嘻嘻地走来,手中托着醒酒汤。

“恭敬不如从命,”童敬大方接受,并起身抱拳,“在下也对酿酒有些研究,准备在此处停留几日玩赏春景……”

“放心,有好酒一定为您留着!”掌柜夫人抢先笑道。

次日,童敬拎着两包茶叶作为谢礼送给掌柜一家,并和他们的宝贝儿子戏耍了一会儿,随手教了几样防身功夫,可惜人家连半招都没学会,还险些跌进酒缸里,实在不是练武那块料,只能作罢。

尽管如此,小家伙还是努力学习,并坚定地表示不放弃。青年拍拍他的头,发觉自己的身体竟像喝了烈酒一样焦躁不安,慌忙告辞。

猛回首,那瘦弱匀称的小身影还站在门口,在夕阳下拼命挥动着双臂。

傻小子!童敬也向他招手示意,心“扑扑”乱跳。

“我好像……不太对劲,”男子摘掉斗笠,让轻风拂过清秀的脸颊,吹散阵阵炽热,“爹、娘,孩儿找到一样很有趣的东西,一旦碰触就不能放手的东西。”

然而,仅因为这一次露出真容,便被乔简的部下发现,平静的日子再也无法继续。

来不及道别,童敬策马飞奔,身后是青梅竹马固执的追逐。幸好,他记住了少年的名字——佟镜,与自己的名字发音相同,这也是一种缘分吧!小镜子,等着我……

第二十二章

佟镜做了个很美的梦,爹爹亲手酿了坛酒,娘亲亲手炒了盘菜,全家人笑呵呵地围在桌边吃饭,每一口都溢出幸福的味道。火灾没有发生,小酒馆还在,他们也都活着,仿佛一切只是上苍开的玩笑。

小镜子,你梦到谁了吗?爹?娘?唉,反正不是那个戴面纱的家伙。童敬自嘲一笑,我在你心里,恐怕连过客都不是。

“爹、娘,哈哈!”佟镜紧紧抱住暗自伤神的青年,柔软的头发不停地磨蹭他的脖子,像是在祈求安抚。

“乖,爹在,娘……也在!”傻小子,人死不能复生,但你的思念却能成为最强的力量,帮助他们顺利投胎到好人家。

“就知道你们不会丢下孩儿!”少年因为太兴奋而大笑,双手还抱着年轻男子温热的身体,修长的腿也不安分地四处乱蹬,直到听见一声痛呼,才恋恋不舍地掀起眼皮一看究竟,结果,不幸发生了……

去你二舅的淫贼,色胆包天不要脸,滚吧!气呼呼吃完早饭,佟镜像披了层乌云似的离开客栈,后面跟着哭笑不得的某人。

“佟公子你听我说,昨晚真的什么都没发生!”童敬忍住向苍天叫屈的冲动耐心解释。

“你不许跟来!”居然趁老子疲惫时扒光衣服抱在一起,他到底有没有廉耻?哼,也对,如果有就不会这般恶心了。

“小心前面……”我对天发誓绝对没碰你,倒是你,又摸脸又抓胸,还不断蹭下面。

“我记得明明给你主子送过信了,他怎么还没派人来替你?说,是不是被你半路拦住了?好个卑鄙无耻的家伙,老子呸!”

“明人不做暗事,苍天可证,而且我一直在你身边,怎么去拦啊?”你委托的信差本来就是乔家的人,乔家的人现在就是我的人。

“你……你既然是乔繁的心腹,自然也知道他二弟乔简是个什么货色,而我正是二少养的男宠,根本见不得光,还比不上男风馆的红牌,真没什么可玩的。”

“那与我无关,反正喜欢的是公子你,又不是别的。”等把你拿下,我就找个机会狠狠揍一顿乔简,让他乖乖冲你叫爷爷。

“你不懂,乔简嘴上说对我无感情,可心里到底是在乎些的,否则不会夜夜来临幸。”

“我怎么听说他每晚只是对着童敬少爷的画像玩‘老二’呢?”提起这事就想吐!

“啊?”佟镜被小景侍卫的话彻底吓住,待回过神,忍不住哈哈大笑,“哇哇,原来他个虚伪又没出息的家伙,还以为多冷酷狠戾呢!”

“他没出息的事用十张算盘都算不清,几乎全和童公子有关,所谓‘屡败屡战,屡战屡败’,指的就是乔家二少那种货色。”

“小景侍卫似乎不太喜欢乔二少爷,但据说乔家的侍卫都对主子很忠诚,你是大公子重要的部下,更不该如此贬低他的兄弟。”

“哦,我确实忠于乔家,但也必须讲究原则。简单来说,若二少遇到危险,我便用命去救;若二少胡作非为,我绝不放任,这才是真正的忠诚!”

“你还挺有趣……喂,滚远点,老子差点忘了,你这混蛋禽兽不如,去,十米以外!”

“好吧,公子有事叫我!”瞄一眼少年脸上的红晕,童敬暗暗佩服自己的巧嘴,虽然把子仲骂得狗屁不如,但至少让小镜子高兴了。再说,谁让笨蛋乔简活了二十多年还像小孩一样不懂事,乔繁大哥是好脾气,换做文庄主,后果不堪设想。

接下来的几日,童敬为了讨好佟镜,把乔二公子的“传奇”故事添油加醋一顿乱讲,硬是博得了阵阵笑声和好感。可怜远在扬州的某少爷,喷嚏都不曾断过。

第二十三章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披着斗笠立于游舫之上,一手美酒,一手佳人,确实是一大享受。

两名女侍无奈地望着船头的秀美少年,本该奉主人之命上前招呼一番,却被他身边的丑男人吓得不敢越雷池一步,正左右为难;对面,看似和谐的美丑二人组此刻也毫无赏景之心,至于原因,无外乎还是昨晚分屋分床睡觉的问题。

什么破船,早知道没有隔间就换一条了!佟镜赌气咬一口糕饼,本来想吃点精致的小菜,但实在没那个心情。

真是好船,主动为客人着想,应该多付钱!童敬笑嘻嘻地扒拉青菜面,没形象地喝汤。

“夜里风凉,你就别折腾了。”见佟镜要把一床被子分两边铺,青年只好放下碗筷耐心地劝阻,“反正都是爷们儿,怕什么?”

“就因为是爷们儿才……”正与反驳,忽听舱里传来少女的笑声,少年顿觉脸上发烧,狼狈地扭头,“我睡觉时喜欢踢人。”

“公子若还需要东西,我们送来便是,”年纪较小的女侍有些唐突地分开纱帘,“二位莫要客气,我家主人特地吩咐要好生招待。”

“你家钟少真大方,既然如此,劳烦再添些瓜果茶水来!”童敬摆出一副大爷的架势。

“主人与乔大公子、敬公子都是好友,举手之劳而已。”女孩儿自豪一笑,迅速离开。

“看什么看,人都走了!”佟镜语气不酸不甜,丑男人太不像话了,一双贼眼盯着小姑娘左瞅右瞅,不怕眼珠子蹦出来?

“你要是不高兴我就不看了,反正也没你好看。”童敬知道小镜子根本不在乎自己瞧谁,纯粹是找茬吵架而已。

佟镜不屑地冷哼一声,倒杯茶“咕嘟”咽下点心,走进船舱睡觉。

深夜,一抹艳红飞至船头,蹑手蹑脚挪向船舱,将一只小竹筒“嗖”地丢进去。

成啦成啦,美人是我的啦!暗算者正洋洋得意,不料才过五个数,那圆筒又被里面的人原封不动丢出来,乖巧地骨碌到他脚下,“哧啦”冒出白烟。

奶奶个熊的!红衣男子急忙捂住口鼻,一脚将暗器踢进水里,额头青筋暴起,从腰间抽出匕首直入猎物的“洞穴”准备拼命。

西子湖的宁静瞬间被激烈的打斗声毁于一旦,其它游舫的客人纷纷探出头来一看究竟,但见水花四溅,红艳艳、分不清是男是女的身影已经“潇洒”地问候鱼儿去了。

手握长枪的中年男子挺立于船头,清秀的脸毫无波澜,周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抱歉,我家‘弟妹’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多谢叶前辈出手相助,在下感激不尽!”童敬一手按着佟镜给那人施礼,一手从怀里取出药瓶,“一点心意,望前辈笑纳!”

“贤弟客气!”瞥一眼还在水里吐泡泡的祈宣辰,叶青衫大方地接过谢礼,立刻换上一副书生气十足的斯文模样,“文谙正在闭关修炼,他家的小兔崽子们全靠我一人收拾,难免有疏漏,必须快些抓回去严加管教。唉,如果他们都像乔繁那般通晓事理乖觉讨喜,也不会闹得整个沧祈乌七八糟……对吧,陛——下!”

“他娘的叶青衫,你有种,老子灭你九族!”祈宣辰半趴在甲板上,一双媚眼像点了火似的,“别以为有文谙撑腰就可以踩到我们祈家头上,沧祈是我的、皇族是我的、你也是我的……不不,老子才不稀罕你!莫说文家,就是风家、贺兰家也必须俯首称臣,你一个被玩过的小小男宠也敢装爷爷,我操你祖宗……咕噜咕噜……”

再次将妖孽按进水里,叶青衫头也不回,清冷的声音再度响起:

“哼,你每次被文诩操哭时不都找我求救吗?还有,敬少,把你的丑脸摘下去!”

第二十四章

丑脸?摘下来?佟镜怔怔地望着小景护卫的猥琐模样,脑子里“轰”地炸出七个字:莫非他是易容的?

“您、您在说什么?相貌由爹娘给予,怎能说改就改?前辈真会说笑!”童敬心里“咯!”一声,不好,叶大侠当年就曾经被戴着面具的文庄主耍弄过,因此大下苦心研究此术,见到易容者便当场揭穿,自己分明犯了他的大忌啊!

叶青衫不理会臭小子的借口,只冷冷一笑,拽下纱制垂帘擦拭长枪,一脸嫌恶。他其实并不算前辈,只是冷漠中夹杂着暴躁的糟糕性格和变幻莫测的武功令不少真正的泰斗级老江湖自叹不如,因此被文谙戏称为“前辈”,结果引得一干狐朋狗友都跟着胡叫。

“哎哟哎哟,干嘛急着看人家的真容啊?师父,您如今生是文谙的人,死是文谙的鬼,可别再打侍卫小哥儿的主意呀!”祈宣辰火上浇油地插嘴。

“应该多给你塞些玉势!”叶青衫语气平淡依旧,但脸色已经变得相当难看,“文诩不理政务、文诀追着个小他十几岁的丫头四处跑、文松也偷溜出来疯玩,都是群欠揍的混蛋!”

原来他就是文家那位出了名的“公夜叉”啊!佟镜在乔家这两年也并非一无所获,多少听说些江湖屁事,比如童家的温润公子敬少,再比如……眼前这位。小八哥儿似的乔五曾罗嗦过,此人在十年前犯下重罪,一直被关押在离都城甚远的“青衫庄”,哦,那时还叫“继风庄”,至于罪状和重获自由的原因,无从知晓。

不过,那不男不女的红衣疯子好像在哪见过,哪里来着?

“前、前辈,”刚才还要自己摘面具,话锋一转又拐到文家怪胎身上去了,不愧是文庄主都难以降服的男人!童敬把佟镜推进船舱,点了穴道方走出来,“关于易容,乔大哥在信里早向您解释过了,所以……嗯,就是那样!”

“哦,我知道啊,但就是厌恶戴面具的货色,忍不住说了实话,别介意!”叶青衫漫不经心地瞥一眼天空的皎月,“你看中的小子和信里描述的差不多,相貌也凑合。韵华,他是块硬石头,听哥一句,早点把身份说清楚,拖得越久越麻烦。”

“我……我也不想隐瞒,只是他……”

“你往日的果断都哪里去了?欺骗喜欢的人很有趣吗?笨蛋!”

“喂,”再次爬上来的祈宣辰边拧衣服边嘲笑,“你们这就勾搭上了?等等,想起来了,难怪朕瞧着那美人眼熟,原来他就是和童少……唔!”

及时用随身携带的蜜饼堵住小皮猴的嘴,叶青衫嫌恶地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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