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又想起以前的事了。伍斯凌用笔轻轻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继续清点起种子来。
伍斯凌合上笔记,扭了扭有点酸的脖子,看了下手表,呼,时间过得也真快,都快十二点了。回到车子里放好笔记本,喝了一口水。不知道昨晚会不会有小动物上钩呢?伍斯凌扭好瓶盖,把还剩一半的矿泉水丢到副驾驶的位置上,左手提起电棍,右手拿了表弟包裹翻出的多功能BI首,再去车后厢拿了那卷封箱子的胶带,慢悠悠地朝昨天挖的陷阱走去。
第三章:树林转悠
走到里陷阱还有十多米的地方,伍斯凌停下了脚步,捡起一颗拳头大的石头往陷阱丢过去。陷阱里没传出什么声响,不是没捉到东西就是里面的东西已经死或者昏过去了,伍斯凌也就放心地了走过去。
陷阱里有一只类似猪的动物,侧躺在陷阱里,几根树枝穿过了它的身体,周围的血还没有凝固,应该是刚掉进去不久的。伍斯凌走到离陷阱不远的已从灌木中拿出昨天藏在那里的铲子,伸进陷阱里面捅了捅那只小猪,不动了,看情况应该是嗝屁了。伍斯凌小心地沿着留在陷阱壁上的坑下了陷阱,先把那些树枝都拔掉,要是等下自己一不小心一屁股坐上去就惨了。拔掉树枝后,伍斯凌拿出从车上拿下来的红白蓝麻包袋,把那只差不多有一百斤重的小猪塞了进去。伍斯凌双手抓住举起那装着小猪的麻包袋,深吸一口气,哗地举起麻包袋,把小猪托上了地面。幸亏自己平常喜欢锻炼,臂力还可以,要不然这只小猪就弄不出去了。
伍斯凌爬上去,拍拍身上的泥,拿着铲子拖着麻包袋朝着小溪走去。割肉这活,还是远离自己的安身之处——小皮卡远一点比较好,因为血腥味会引来肉食性动物的。
伍妈妈认为做饭是一项必备的生活技能,所以伍家姐弟在初中就学会了做饭做菜,而且姐弟俩的手艺还十分不错。但是会做饭做菜会切肉并不代表会处理整头小野猪,虽然以前在大伯家围观过杀猪。伍斯凌蹲在溪边拿着BI首比划了许久才下了手,刀子在小野猪身上划来划去,最后只割一些猪油还有一块够今天吃的肉。不是不想多带点,而是现在的天气不适合储存肉类,带来的物品里面又没有盐,腌不了,所以伍斯凌也只能忍痛割肉了。
伍斯凌在小溪边发现了一种植物,它有着狭长而且光滑的叶子,这叶子的韧性出奇的好,伍斯凌使出了八分的力气也扯不断它。最后这叶子被伍斯凌用BI首割了下来,拿来捆猪肉。
清洗干净红白蓝麻包袋,伍斯凌提着野猪肉回到了小皮卡。
放好猪肉和猪油,伍斯凌把大铝锅拿出来,去小溪边装了一锅水。水抬回来之后伍斯凌在周围捡了几块石头,搭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灶,在周围捡了一些干草和枯枝,用防风打火机生了火。火升起来之后伍斯凌拿出炒锅、铲子还有一个不锈钢大汤碗,把猪油分成小块,煎起了猪油。不管是烤肉还是炒肉,没有油很容易烤焦。猪油煎好之后倒进不锈钢大汤碗里,装了满满的一碗。车子上没有任何调料,伍斯凌也只能随便炒炒。嚼着没有味道的炒猪肉,伍斯凌心想,一定要赶紧找到这世界的智慧生物,融入他们的生活中,否则以后就难过了。
吃了一顿有生以来最郁闷的午餐之后,伍斯凌开始思考,接下来自己要怎么走。呆在这里等不是什么好计策,因为不知道这片山林是处在这个世界的哪个位置,这很有可能是偏僻的没人(生物)出没的的森林,十几年没有人出现也是有可能的,看来还是要想办法走出森林才行。伍斯凌比较像清秀的伍妈妈,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斯文清秀,在工科一堆粗犷男子中有点鹤立鸡群的味道。不过如果你但看外表认为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艺青年那就错了,小伍同学是个喜欢锻炼,喜欢户外运动的热血青年,别看他没有地图,不知道这森林的危险程度,种种事实摆在伍斯凌面前,告诉他单凭自己能走出去的机会基本为零,也好比呆在这等死的好,只希望自己的好运气能够延续下去。不过不管怎样,这车子应该要找个地方放好,伍斯凌望了望溪那边的山,也许车子藏在山里会比较好。
那边的山看似近,其实并不近,已经大中午了,再过几个小时就要入夜了,还是明早早点出发吧,现在就现在这周围走走看看好了,也许还能发现些意想不到的好东西。于是小伍便抄起家伙挎着红白蓝蛇皮袋钻进了林丛中。
森林果然是个大宝库,在附近的林子没转多久,伍斯凌就找到了好几样好东西。一窝有伍斯凌拳头大的蛋,数量还不少;几丛木耳,长在一根倒在地上的腐木上,;在一棵一大丛艾草,生长茂盛,郁郁葱葱;一小片枸杞丛,上面的枸杞已经熟了八分,红红的好似红宝石一般惹人喜爱;枸杞丛旁边不远处还有一棵刺梨,果子也熟了,目测估计有二三十个。蛋伍斯凌拿了五个,留下六个,没盐吃吃水煮蛋也不错。木耳可是好东西,伍斯凌拿刀子割下了大部分,丢进红白蓝蛇皮袋,等下拿回去摊在车顶上晒,现在的太阳还是挺猛的,晒干了比较好储藏。艾草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不会担心被认错,它的用处很多,止血、驱虫,合着糯米粉还能做艾糍粑,当然现在是没有糯米粉,但仅仅是前面两个用处就值得割取。枸杞和刺梨伍斯凌打算回头去车上拿个小袋再摘。不过等伍斯凌再次回到枸杞丛的时候,发现枸杞们还在,但是熟的刺梨已经不翼而飞,只剩下那些绿绿的小小的“未成年”刺梨还有旁边的一坨东西。
伍斯凌囧囧地看着刺梨边上的这坨热乎乎的堆状物,难道他的刺梨都变成这玩意了?我勒个去!
刺梨没有了,枸杞还是要摘的。枸杞全身是宝,枸杞子可是个营养滋补的好东西,维生素C含量比橙子高,β-胡萝卜素含量比胡萝卜高,铁含量比牛排高,是生精补髓、滋阴补肾、益气安神、强身健体、延缓衰老之良品,枸杞的叶、花、根都可以用来做菜。根伍斯凌是不打算挖的了,花现在也少了,鲜嫩的叶子倒是可以摘一些,不知道那只小野猪还在溪边么,有凉凉的溪水泡着不知道腐坏没有,没坏的话把猪肝给挖出来煮个枸杞叶猪肝汤似乎不错呐。
第四章:穿到原始社会了?
等伍斯凌再次去到小溪边的时候,那只小野猪已经不在了,看来这枸杞叶猪肝汤是喝不成了,只能做个枸杞叶猪肉汤了。嚼着没有味道的猪肉,伍斯凌心想幸好自己也不大挑食,要还没出去就饿死在这里就郁闷了,穿越了嘛,怎么也得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呐。
填饱肚子洗刷好锅碗,伍斯凌趁着夜色还没降临赶紧去溪边又打了一锅水,放在他搭的简易石灶上,今天跑来跑去出了一身汗,溪水太凉洗了怕感冒,白天虽然热但夜里还是有点凉的,还是烧点暖水比较好。
趁着烧水的空挡,伍斯凌收拾了一下丢在车顶上的木耳,经过了大半天的日晒,也干得差不多了。收好了木耳,水也暖了,洗刷干净收好东西之后爬上了车。
那一片山在小溪的另一边,对面的溪岸不像自己在的这一边那样几乎都是茂密的树木,那边的树林离岸边约莫有三米多快四米,而且是直通到那边的山。小溪并不深,溪中间的水也只是比伍斯凌的脚踝高一点,皮卡可以直接开过去,再加上不清楚这林子的危险程度,所以伍斯凌决定开着车过去,如果有发现好的藏车之洞,就直接藏那了。不过车子开到那边之后还是要自己去探一探路的,油这东西,用一点少一点,还是省着用吧,找到了山洞再开车过去藏着。自己去探路,肯定需要收拾点装备,把东西收拾好了之后伍斯凌就打算睡了,早点睡养精蓄锐为明天的探路做准备。
伍斯凌调的是六点的闹铃,这时的森林已经蒙蒙亮了,周围还不时传来清脆的鸟叫声。伍斯凌穿好衣服,在购物袋里扒出一包方便面,三瓶牛奶、一个旺旺大礼包、两袋方便面,这就是带来的最后的一点可以充饥的食物了。生了火,把方便面和一个蛋丢进锅里。伍斯凌同学的幸运又一次起了作用,这包方便面里居然有两个调料包,小心地撕开一个,抖了一点进锅里,剩下的和没开封的那个收好,有了这东西抓到猎物就能煮点有味道的了,得好好放省着用,虽然可能用不了几次,可少胜于无啊。
洗刷刷完毕,面也刚好熟了。
有味道的东西就是好吃,伍斯凌捧着干净的碗感叹,他不仅把那些碎的面条都吞了,汤汁也都喝得一滴不剩。
洗好了碗,检查了一下车子,就准备出发了。出发之前伍斯凌抱着也许又有哪个动物不幸中招的心态去了陷阱一趟,没想到真的有动物不幸中招了,这位不幸中招的是有一身漂亮羽毛的野鸡。拎着估计是饿得没力气挣扎的野鸡回去,把被胶带捆住了鸡脚的野鸡丢到了车后厢就爬上车出发了。
那山看起来不远,但真正开车过去了才发现其实是蛮远的。小溪边的石头不少,伍斯凌也不敢开太快,都没超过二十时速,花了差不多半小时才到了山脚。这时也已经快八点了。伍斯凌把车停到了一丛茂盛的灌木中,在车上啃了一个旺旺雪饼,伍斯凌就背起背包,拎着电棍,下了车。检查了车子的锁都锁好了之后就出发了。
在徒步探险的路途中,小伍同学居然一个大型猛兽都没有碰到,还幸运地发现了某种植物。这植物看起来和自家阳台老妈种的那棵指天椒简直是一模一样,就是结的果子比家里的大。指天椒着这种辣椒特性实在是太明显了,顾名思义,指天椒结的果子都是朝天的,不同的是家里的都是小手指大小的,而这一棵的果子比家里的大了一倍多。摘下一个对半掰开,一股呛鼻的辣味直冲进伍斯凌的鼻腔,哈哈,应该没差了,就是辣椒。辣椒这东西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很好种,那次就是把吃剩的一个塞进花盘,就长了好多苗,平时就浇浇水它就自己长了。伍斯凌赶紧拿出一个密封袋,熟的全都摘下放好,至于这有没有毒,以后抓一个小动物试试就好了。
除了停下来摘辣椒,伍斯凌一直在走,饿了就吃旺旺雪饼,渴了就喝水。山洞是发现了几个,不是太小塞不下皮卡,就是太浅一眼就能看到底,要不就是湿漉漉滴着水的,反正就是不合适。在山林里逛了大半天之后伍斯凌终于找到了一个洞口比较隐蔽,大小适宜,进去了还有弯道,然后干燥的石洞。伍斯凌兴奋地走了进去,在电筒的强烈照射下,他看清了这石洞的全貌,这个石洞无论是大小还是其他什么都很好,只不过早已有主。石洞大约四米高,中间堆着一个燃烧过还有些许火星的火堆,旁边凌乱地丢弃着几块骨头,左边洞壁下面摆着个泥罐模样的东西,石洞尽头有一块铺着毛皮的大石头,另外火堆和石床之间的地上凌乱地摆放着几块明显是被打磨过的石块,和以前看过的一些考古方面的图片里的石器很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角啊,牙啊之类的。看到这里,伍斯凌立即排除了他穿越到了高科技时代的可能性。住山洞,吃烤肉,用皮毛,用石器,把角啊牙啊当战利品,该不会是穿回原始社会了吧,伍斯凌低头看了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如果要想不引人怀疑,这衣服最好是要换了,皮毛,自己现在估计也打不到野兽,即使打到了也不会处理,难不成要穿树叶??伍斯凌甩了甩头,拼命地把自己穿着树叶的形象甩出脑海里,这样子实在是太坑爹了。
正在思考着自己穿着问题的伍斯凌丝毫没有注意到,有生物正在接近山洞。等他回过神来想起自己现在的行为如果放在现代就是非法入侵民居,还有这样贸然跑到可能领地性很强、很野蛮的原始人类的洞穴中会有危险,转身小跑离开刚跑了两步,就撞上了一个物体。
奥古斯丁今天很高兴,因为他不仅捕获了一头二百来斤的野猪,还捉到了一只成年的切维拉兽。切维拉兽是一种及其狡猾的动物,以林子里的野果为主食,速度快而且身体灵活,很难捕捉得到。不过这种动物有一个特性,一遇到好吃的野果就不停地吃,一直吃到它吃不下为止。这只切维拉兽就是因为吃太饱了变得不灵活才被奥古斯丁抓到。切维拉兽的肉质不是很好,但是它的皮毛很特别,可以说是众多皮毛中最柔软最暖的一种,而且切维拉兽的皮毛还有着漂亮的花纹,特别受雌性的喜爱。因为种种原因,大陆的雌性比雄性少很多,所以雌性们选择伴侣的条件都很高,例如要求雄性有强壮的身躯、强劲的实力、丰富的打猎技巧等等,如果向雌性求爱的时候能带上一张切维拉兽的皮毛,他的成功率会高上许多。当年自己的父亲就是因为向母亲送了两张漂亮的切维拉兽皮毛,才会得到有部落之花之称的母亲的青睐,从而求爱成功。想到自己的父母,奥古斯丁的心情低落了许多。他们家所在的部落不大也不是特别强,但是很团结。部落的族长打猎的时候总是冲在最前面,部落的祭祀会为了寻找可以填饱肚子又好储藏的食物会亲自到各种地方去寻找并试吃,伤残的猎手会在部落里教授还没成年的孩子,就连要被像珍宝一样对待的未婚雌性们也主动去干活,采摘果实,缝制皮衣皮裙等等。这样一个团结温馨的部落,却……奥古斯丁紧紧地攥着手上的石矛,他宁愿自己也和族人们一起长眠于地底。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奥古斯丁远离了部落族地,到了离族地好几天路程的塔克森林去进行试炼,经过了差不多半个月的魔鬼试炼,他终于通过了试炼成功地转化为兽态并捕捉到了一头独角犀。当奥古斯丁带着独角犀的角兴冲冲地回到族地的时候,却发现他的族地被埋没在了泥石之中,连族里祭祀的帐篷顶上的兽骨都没有看到。要知道祭祀的帐篷是族里最高的,帐篷顶还树了一根顶着兽骨的法杖,听老人们说起码有三个成年人那么高,现在连兽骨都看不到了,证明了泥石很多,族地已经被深深地埋了起来。
故意寻死是最懦弱的表现,而且故意寻死的兽人的灵魂是不能回到母神的怀抱中的,这种思想深入骨髓的奥古斯丁当然不可能选择自杀,他把独角犀角插到泥石里,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带着父亲为了他的试炼给他做的石矛,还有母亲特地去换来的装着粗盐的陶罐,离开了他居住了十六年的族地。
奥古斯丁这一走就走了十天,穿过了塔克森林,爬过了尼古泽斯塔山,越过了梅吉克草原,最后来到了这个他还不知道名字的山林里,找了一个山洞自己住下。虽然知道自己一个生活肯定会很艰难,但奥古斯丁还没有能放下自己的部落,他想先自己静一下,这一静就是一年。原本还满满的一陶罐盐已经所剩无几,估计就只够吃一个月,父亲做的石矛也被自己磨得快用不了了。没有盐,也许还能熬下去,但是没有武器……奥古斯丁试炼之前是有学过制作武器,但他空有技术没有工具,尖利的石矛他可以磨出来,但那个穿木棒的孔是一定要有工具才能磨出来。和父亲学做石器的时候父亲还说等他试炼回来送他一个磨孔的工具,可是……奥古斯丁知道不能再继续呆在这里了,他必须要找一个新的部落,否则他这样和故意寻死没什么两样。母亲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位健康漂亮能干的伴侣,奥古斯丁知道,像他这样新加入的成员要在新部落里找到一位雌性是很难的,所以他决心要在决定好的出发日——明天之前弄到雌性们喜爱的物品,像是皮毛、兽角、兽牙、羽毛等等这几天他的收获不小,以前留下的战利品也不少,再加上今天又打到了切维拉兽,相信有了这些,再加上自己的实力,应该可以赢得雌性的欢心。想到可以实现母亲的愿望,奥古斯丁的心情好了许多。
因为奥古斯丁一直沉浸在过去和未来里,所以他接近山洞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洞口有别的生物的气息。
第五章:语言不通,大眼瞪小眼
完了,这是伍斯凌撞上不明物体,往后一跳然后看到这不明物体之后的第一想法。因为伍斯凌此时没有开着手电,所以他也没能完全看清这不明物体,呃不明生物的。只看得出这生物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身体很强壮,上身果着,下身一条皮裙,右手拿着一把武器,肩上搭着猎物类的东西,此生物全身都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伍斯凌真想大喊一声,报应啊!谁叫自己发现这山洞有主了还在这发呆,现在主人回来了,万一他冲过来一石矛把我捅死的话,我就悲剧了。TAT,虽然伍斯凌同学从小学习柔道,大学之前已经是黑带,但他不认为自己可以打得过前面的这个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