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世界种田记+番外——傻兔跳跳
傻兔跳跳  发于:2014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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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了就去做,伍斯凌一向都是行动派的,立刻就去拎来奥古斯丁一捆皮毛。要缝东西,有了皮料还不行,还要有针线。线有了,每个猎到的动物的筋都有被留下。针的话,车上那些个针肯定用不了的,碰上这些鞣制得并不好的兽皮,扎都扎不过去。似乎记得,原始社会的时候,骨头是可以用来磨制骨针的,那就用骨头磨吧。于是伍斯凌把皮毛和筋放到一边,找出没来得及丢的骨头,磨起针来。

听到凌要帮自己做衣服,奥古斯丁十分高兴,为了能尽快穿上他的伴侣做的衣服,他也投入了磨针的行动之中。

备好各种工具,量了奥古斯丁的数据,然后又观察了好一阵子自己的裤子之后,伍斯凌开始动手了。先用一种在山脚捡到的比较松软的石头在兽皮上画一个大裤衩的形状,画两份,然后用BI首割出来,然后缝。

在拆了一次线,扎了自己手指三次之后,一条皮裤诞生了。

伍斯凌刚打完最后一个结,奥古斯丁就兴奋地把皮裤拿过来,扯开皮裙,然后,然后呆住了。

看着光不溜秋,拿着皮裤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的奥古斯丁,伍斯凌扑哧地笑了,走到奥古斯丁身边,示意他在石床上坐好,然后拿过皮裤,帮奥古斯丁穿上。

穿着凌做的,呃凌说这叫裤子,虽然感觉有点怪,但还是很兴奋,因为这是他的凌为他做的。

伍斯凌选的是一块类似豹纹的皮毛,因为毛皮并不大,所以裤子也没能做多长,比那些所谓的热裤长一点,裤子也不宽,紧紧地贴在奥古斯丁古铜色的大腿上。靠,太性感了。

第十章:他乡遇故知

为了让自己也不显得突兀,伍斯凌也给自己做了一件皮裤,在奥古斯丁的强烈要求之下,伍斯凌也选了和奥古斯丁一样的一块皮毛。做好之后伍斯凌脱下了自己的牛仔裤,叠好放进包里,然后换上新裤子。

白色板鞋,豹纹皮裤,白色T,看了自拍的一张图之后,伍斯凌笑了笑,这一身感觉还不错。

出发这一天一早,伍斯凌就跑去把车子开到了山洞门口。行李大部分都已经装好在独轮车上了,就剩下伍斯凌的大铝锅。吃完早餐,收好铝锅,把火灭掉之后,伍斯凌就把车子开进了山洞。车上的东西,伍斯凌还暂时不想动。因为他还不知道那个部落是怎样的一个部落,去了那里看过之后再作打算。

用几块大石头封住洞口的一半,扯过几根被撇到一边的长在洞边得藤蔓,再将几根灌木枝插在洞边之后,俩人就出发了。

行李都是奥古斯丁拾掇的,走着走着,伍斯凌发现,独轮车上也插着许多刚才插在洞边的灌木枝,经过一番“交流”之后,伍斯凌终于明白,那是一种能散发出毒蛇和毒虫都很讨厌的气味的一种植物,这种植物很滥生,折下一根树枝插进土里就能生长。而且除了毒蛇和毒虫,一些兽类也很不喜欢这个气味。

可能是因为有这种植物,也可能是因为伍斯凌的幸运体质再一次起了作用,这一路他们都没遇到什么大型猛兽,甚至还看到了只灰色的和老鼠很像的但是体积比猫大的动物撞在了树干上。除此之外,伍斯凌还收了不少好东西,溪边的一片地上发现了一小片红薯,全部挖走,一颗不留;碰到几窝抱窝的野鸡,吓跑人家之后,偷走了一堆野鸡蛋;去捡柴火,发现一丛姜,挖走;一棵奶瓜树,一颗不留,带走……除此之外,还收了不少可食用菌类,伍斯凌用那种坚韧的草把小蘑菇们穿成一串一串的,挂在车上。

这一个行程,完全没有赶路的气氛,倒是像春游,走走停停,吃吃挖挖,原本据说只要两天的路程,生生被他俩走成了三天多。

第三天下午,他俩终于来到了目的地,西山部落。

越靠近,伍斯凌就越紧张。加入一个部落,就意味着他开始真正地进入这个世界。想到这里,伍斯凌下意识地抓住奥古斯丁健壮的手臂,往他身边靠了靠。

奥古斯丁似乎感觉到了伍斯凌的紧张,停下车,摸了摸伍斯凌的脑袋,“凌,他们很好的。”

刚抓上奥古斯丁手臂的时候,伍斯凌就觉得有点郁闷了,他怎么想也想不通,为啥自己会做出这么一个动作呢?抓就抓了,等下放开就好,但是现在又被摸了头,作为一个男性,被另一个同辈的男性摸脑袋,呃,这……

伍斯凌松开抓住奥古斯丁手臂的手,拍开了奥古斯丁的摸他脑袋的手,把头扭开,跳到一边。

凌害羞了,奥古斯丁看着刚才摸伍斯凌脑袋的爪子,傻笑,一个野猪腿和西山部落的人换来的和雌性相处的几条法则果然管用,凌躲开了,还把头扭开,一定是害羞了。

伍斯凌拍了拍脸,把注意力发到不远处的新部落。伍斯凌低头看了一下手表,手表的的时间是五点多一点。之前伍斯凌做了个实验,他把手表调到十二点整,等到中午太阳,啊不对,是奥萨升到天空正中央的时候就按下按键。等到第二天奥萨再次升到天空正中央的时候再看下手表,十二点,所以伍斯凌得出结论,这个世界也是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和以前的世界一样。五点多一点这个时间刚好是准备晚饭的时间。伍斯凌抬头望向新部落,远远望过去,隐约可以看到一缕缕炊烟袅袅升起。

伍斯凌刚想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走,却被奥古斯丁给拉住了。

“凌,等。”

“怎么了?”伍斯凌一头雾水。

“等人,接我们。”奥古斯丁把独轮车推到旁边的一棵树下,然后拿出一张兽皮,铺在地上,然后指着兽皮,“凌,坐。”

虽然很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里停下等着,但伍斯凌还是乖乖地坐下,这里的风俗禁忌什么的他一点都不懂,万一做错什么就不好了,还是听原住民——奥古斯丁的话比较好。

看到伍斯凌乖乖坐下,奥古斯丁赶紧拿出一个奶瓜,切开,递到伍斯凌面前。

伍斯凌毫不客气地接过奶瓜,啃了起来。

伍斯凌啃完奶瓜,抬起头正要丢掉瓜皮,就看到两个人从西山部落的方向朝他和奥古斯丁走来。

看到来人,奥古斯丁噌地站起来,然后伸手拉起伍斯凌。

看到奥古斯丁一脸严肃,伍斯凌也跟着严肃起来。看情况,那两人应该就是新部落来接应他们俩的人。

走过来的两个人,一个比奥古斯丁略高,身体也很强壮,上身光果,腰间围着一件皮裙,此人一看就曾经是一位优秀的猎手,为什么说曾经呢,因为这人走起路来有点颠簸,腿脚不好,明显就不能再去打猎了。另一个个头略矮,比高个男人矮一个头。嗯?这人居然没有果着上身,居然穿了一件衣服,虽然只是拿一块兽皮在中间挖一个洞,然后把头塞进去然后在腰间扎紧呃这么一件,但也应该可以用衣服来称呼它了。

正因为伍斯凌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矮个男人身上的衣服上,所以他没有注意到矮个男人看到他时候脸上那复杂的表情。

“你们好,我是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上前一步,然后拉过伍斯凌,“这是我的伴侣,wu(第一声)si(第一声)凌(念对了)。”

“伍斯凌?”小个男人在听到奥古斯丁的介绍之后,一个箭步冲到伍斯凌身前,抓住伍斯凌的手臂,大喊,“你是伍斯凌?”

普通话?有人用普通话念出了我的名字?虽然音调有些怪异,但是,这的确是普通话。伍斯凌愣愣地看着抓住自己手臂的小个男人,这人,他不认识呐,而且,也完全没有华国人的特征呐。

”伍斯凌,我是小蔡啊,蔡晓奕。”对方使劲地摇着伍斯凌,“TMD劳资魂穿啊!”

“小蔡?”伍斯凌眨了眨眼,“魂穿?”

对方使劲地点了点头,然后说,“我穿来这快一年啦,NND,在这鸡不拉屎鸟不生蛋,上厕所没有厕纸的地方呆了一年多我容易么我。”

“呃。”伍斯凌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伸手拍了拍小蔡的肩膀,以示安慰。

正当小蔡拉住伍斯凌,想继续倒苦水的时候,高个男人开口了,“塞尔吉维斯,接到人,就先回去吧,有什么回去再说。”

小蔡闻言,转头对着男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然后对伍斯凌说,“我们先回去吧,啊,我真的没想到能够他乡遇故知,真TMD太小说了,回去我一定跟你说我来这一年的事……”

伍斯凌拍拍蔡晓奕的肩膀,“我也没想到啊,这种事。”自己穿越来,已经觉得很神奇了,没想到还会碰到同时穿来的人,而且这人还是自己认识的,嗯,真的够小说的,比小说还小说。

刚听到奥古斯丁介绍哪一个不算弱的雄性,说是他的伴侣的时候,高个男人很愤怒,因为在大陆上,都是实力不够,不能获得雌性芳心的雄性才和雄性结为伴侣。而作为一个雄性,愿意充当雌性角色,要不是实力很弱,无法捕猎,就是很懒惰,贪生怕死,为了不去打猎冒险而愿意躺在别的雄性身下。像他们这种小部落,不会有这样的事,但是一些实力强劲的大部落,有些雄性就会这样,他们没有太大的生存压力,所以对一些其它的活动就很热衷,比如说交配。不是所有的兽人都会遵循伴侣唯一的法则,只有他们这些小部落的人才会遵守。那些雄性觉得和雌交配不够刺激,就会去找雄性,结为第二伴侣,或者干脆就只找他们交配。高个男人以前也去过圣地接受过牧神的赐福,在附近的大部落呆过,所以他知道这些,而且,他幼时的玩伴,一个长得很清秀的雄性,在接受赐福的过程中,被大部落的生活引诱了,就不想回到西山部落,而是留在那里。奥古斯丁的情况他是知道的,能够独自在森林里生活那么久,实力肯定不弱,而且他又是那么地年轻。这个凌不算瘦弱,但是却一副娇生惯养的样子,也比奥古斯丁大。前段时间奥古斯丁向族人们请教追求雌性的方法,大家还给他出主意,鼓励他早点把这个雌性追求到,没想到却是这样。身为一个雄性愿意做奥古斯丁的伴侣,肯定是单纯的奥古斯丁被欺骗了。高个男人刚想对奥古斯丁说什么,就看到自家族长的伴侣塞尔吉维斯高兴地扑向了那个雄性,还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和那个家伙交谈起来。

高个男人看到这一幕,愤怒消失了,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和塞尔吉维斯一起在圣地呆过的人,塞尔吉维斯来到部落虽然只有一年,但是他所带来的新的东西就已经是部落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个层次。在塞尔吉维斯的带领下,他们学会了种植,让族人获得了更多的食物;他们学会了用木头制作围栏,增加了部落领地的安全性;他们还学会了一些简单却好用的工具的制作,带来了很多方便……最令人惊喜的是,塞尔吉维斯会医术,他会用一些看起来很不起眼的植物来治病。塞尔吉维斯是他们的族长接替者道格拉斯一年前从圣地带回来的,说是母神为他选的伴侣。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族人们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他们的接替者得到了母神的喜爱,因为只有得到母神喜爱的接替者才可以得到母神的赐婚,难过的是,母神赐予他们接替者的伴侣是一个雄性,大家都知道,自有记载以来,从来没有一个部落的族长是和雄性结为第一伴侣的。因为这件事,他们部落受到了一些其他部落的讽刺,所以大家对塞尔吉维斯的态度都很微妙,道格拉斯也一样,虽然和塞尔吉维斯举办了仪式结成了伴侣,但也是对他不冷不热。虽然被这样对待,但塞尔吉维斯也毫不气馁,他充分发挥他的才智,不仅让族人们喜欢上了他,还让道格拉斯彻底地迷上了他。圣地出来的人,都是很有智慧的,这个人选择奥古斯丁,肯定是母神的意思。一个塞尔吉维斯已经给了他们这么多的惊喜了,再多一个的话……敬爱的母神,高个子男人朝圣地的方向行了一个礼,多谢您的眷恋。

第十一章:美好的误会

奥古斯丁很不爽,因为他的凌被一个雄性又抱又拉的,虽然他知道这个雄性是圣地来的,可能和凌很早就认识了,而且是西山部落新一任族长的伴侣,但他还是很不爽,很想上去把他俩分开,然后把凌抱在怀里。可是奥古斯丁看到凌那高兴的样子,这个念头就被打消了。凌碰到自己的族人,一定很高兴吧。

蔡晓奕,呃,不,现在叫做塞尔吉维斯,拉起伍斯凌的手,“走,加入我们西山部落,我相信你不会失望的,虽然和咱们的世界比起来,这里的条件很不好,但比起其他的部落,我们还是好很多的,我跟你说……”

因为见到伍斯凌,蔡同学激动了,所以就完全没有注意到奥古斯丁的介绍,“我的伴侣,凌”这一句话,以至于误会仍然继续。

看到塞尔吉维斯拉起伍斯凌就走,高个子男人无奈地笑了笑,然后转头对奥古斯丁说,“我们也走吧。”

奥古斯丁点点头,然后把独轮车推过来,“走吧,其格列大哥。”

看到奥古斯丁推的东西,其格列眼睛一亮,“这是你那个伴侣做的?”

奥古斯丁点了点头,自豪地说,“对,是凌做的。”

这种工具,他在圣地附近的大部落——圣眷部落里见过。圣眷部落,顾名思义,就是受到圣地庇护,受母神赐福最多的部落,他们部落的出生率很高,人口很多,不管是猎人还是智者,都是大陆部落中最多的。正因为如此,他们的生活比其他部落要好很多,智者们因为不用经常为食物人口等担忧,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发明,他们促昂造出了很多很棒的工具。一些简单的工具会被圣眷部落拿去做交换,但是向这种复杂的运输工具,他们绝对不会拿出来,他也是一次巧合,才有机会看了这件工具一眼。之后回去和部落里的智者提起过,两位智者和他研究了很久都没能做出这个工具,这成了其格列人生的遗憾之一。没想到,在他有生之年,他能亲眼看到这个工具,甚至,还可能可以使用它。想到这里,其格列激动得手都颤抖了。

“其格列大哥,不是说要走么?”奥古斯丁走远了两步,发觉其格列还站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独轮车。

“呃,啊,是是,走。”其格列尴尬地笑了笑,收回自己的目光,“他们已经走远了,我们快点跟上吧。”

“这些,是你的功劳?”伍斯凌指着前面那条明显是人为挖出来的沟,说,“又是护城沟又是防护栅栏的,厉害。”

“你不知道当初做这个有多辛苦,这里没有铁哎,用的都是石器和木头,不容易啊,幸好这里的兽人力气大。”

“呃,等等,你刚才说什么,兽人世界?”

“你还没知道?那个家伙没和你说?”蔡晓奕瞪大了眼睛。

“大哥,我是整个人过来的啊,根本就听不懂这里的鸟语好吗?”伍斯凌翻翻眼,“我现在听得懂的词句不超过三十。”

“那你学说话这事交给我了。”

“别扯开,你说这里是兽人世界?小说里的那个兽人世界?”

“嗯,是的,就是小说说的那种兽人世界。”

“呃,这里不会是没母的吧。”

“你放心,有的,虽然你的身材和这里的母的差不多,但是,”蔡晓奕瞄了一眼伍斯凌平坦的胸部,“这里基本上没有飞机场,所以不会有人把你当母的,你放心。”

“滚!”

“不过你这身板,我看估计是讨不到老婆的,这里的男女比例可是严重失调的,公的要比母的多五六倍,公的没有施瓦辛格的身材,没有超人的力气,要找母的是不可能的,所以你还是像哥哥我这样找个亲亲老公算了,我跟你说,我们这里的猛男不少哦,除了小白脸型和妖艳型的,其他都有,任君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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