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上学路上,被一陌生帅哥亲了! 学校角落,又被好友夏至亲了! 大病一场,表哥兼班导的林臻性情大变,竟然说要代替夏至对我好?! 还有赛车遇到的俊男美女们,你们也太热情了吧!! 喂喂喂,我苏美人虽然男女老少通吃,可是想让我做下面那个,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喂喂喂——放手啊!!!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格伶┃配角:林臻,夏至,许默,等 第一章 “格伶美人,做我女朋友吧!” 可以确定身后清凉中带丝磁性的声音是在叫我,我也可以毫不吝啬地称赞这确实是本人有生以来听见的最动听的声音之一,但老天似乎是没天理的,尽管出门前我反复祈祷过九十九遍,却还是免不了大清早便让人扫光雅兴的悲惨命运……一脚向后踢去,管他的声音好听不好听,一样不留情! 这一次出脚可是前所未有的干脆,身后没有半声哀嚎,估计直接晕了。打个哈欠继续向学校前进,记不清第几百几千次悲呼:“我靠!一个个都没长眼睛的吗?”压根全着了夏至的道!“我哪里是美人了?!” “哪里都是!”又是那清凉中略带丝磁性的声音!语调没变,却多了些邪气……寒!一股寒气直冲脑门,我暗呼不妙,拔腿跑人。 “呵呵……”恶魔般的邪笑却尽在咫尺,我猛一抬头,惊慌下忘记收脚,结果是不得不依惯性向前扑去,正好扑进身前的肉墙。 说实话,这男人实实在在一个英俊啊,从内而外迷死人不偿命。修长结实的身体,哼,嫉妒!精致坚毅的五官,哼,还嫉妒!细碎柔亮的黑发,哼,比我的还亮,更嫉妒!不过还好,他眉心有一个怪怪的伤痕,好可笑的三角形啊哈哈……可是,怎么这么熟悉呢? “格伶,太调皮可是不行的。”男人得意地微笑,迷人的眼眸中却是满满的戏谑。我轻哼一声,嘴一撇,一边推他一边大骂,“混蛋,我没工夫和你扯!” “小伶,记得你男朋友叫许默哦!”恶心巴拉的话,怎么在他口中就那么理所当然呢?让我更郁闷的是我怎么也推不开他,再郁闷一点的话,那就是他突然压下的脸吧! 在失去本人誓死扞卫了十七年零十个月的宝贵初吻之前,我脑袋里竟然只有一个念头:为什么他比我高啊啊啊!严重嫉妒!! 第二章 嗯,后来怎么了? 在本人反应过来想一拳揍上许默俊脸的时候,他已经咂咂嘴甩下一句“放学后来接你”,早就走没影了。 我摸着被许默吻过的嘴唇,漉漉的,甜甜的,心里乱七八糟又苦又涩,脸上则是一脸郁闷。 好像,我刚才确实和他接吻了…… 可是,这真的是我的初吻吗?有一瞬间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模糊却深刻:一颗红色果实,一大一小两个漂亮的孩童,大一点的孩子将果实塞进嘴里,另一个孩子扑上去,不甘心地啃了他满嘴口水…… 我什么时候见过这些?算了别想了,老天啊,希望我还没迟到! 祸不单行是不是这样说?老天可能是惦记我少念一遍的祈祷,连我其他恳求也不听了。赶到教室时课已经上了一半,意外地竟没见林臻的身影,夏至那家伙示意我大可从正门招摇着进去,笑得那个祸害苍生。我也冲他嘿嘿直笑,然后僵硬地转身,笑得跟白痴般无害,咧着大大的嘴角挥手打招呼:“早啊!林臻……哦不班导!” 很光荣地,我又一次被罚站在教室后头。夏至将我的笔记本和钢笔一齐扔过来,幸灾乐祸地冲我眨眼,我扬扬拳头,警告他别太欠扁。 “又碰上有眼不识你苏美人的无赖了?”装模作样翻开笔记本,夏至清秀的字迹映入眼帘。我咬笔思索,嗯,我确实碰上一个无赖,一个让我嫉妒到不行的无赖,他叫许默,强行夺走我的初吻,还说什么我是他女朋友?! 啊啊!!我无奈地看上天花板,老天啊,不就是偷懒少祈祷一遍么,你要不要这么折磨我啊! “我被吻了。”还是决定坦白,张牙舞爪地刻下这四个字,我扯下来扔给夏至。 夏至的惊讶绝对不亚于看见恐龙复活火星爆炸,不过这也没啥大不了。一脸不可置信地向我用眼神征询了三次,终于在我第三次极其认真地点头承认之后,夏至一拍桌子,腾地站起来朝我大吼:“苏格伶,你说,那个混蛋是谁?!” 第三章 看着夏至那暴怒和悔恨的模样,我真的很想笑出来。这种被珍视的感觉真好啊,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被人珍视着,之所以和夏至成为死党,这是最主要的原因。还记得高一刚入校那会,我这张迷惑众生的脸可真是祸害了自己,为了解决麻烦每天早上迟到,站在教室后头一个人郁闷的时候,夏至却一身挂彩地走到我身边,一脸豪迈地对我说:“苏格伶,以后就让我送你上学吧!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一股热流涌上脑门,忙不迭地点头,心底却在使劲犯嘀咕,心想这家伙一样没长脑子的,真当我苏格伶是柔柔弱弱的软脚虾啊?我不出手是不想招惹更多乱子知道不!看看看,打一个无赖都成这样,脸都不俊了! “啊!苏美人,我真是太荣幸了!”夏至顿时鬼叫,全是喜悦的味道,我一脸黑线地捏紧拳头,刚想一拳解决他的熊抱,班主任一个粉笔刷准确无误地砸在他后脑勺,随即冷呵传来:“夏至同学,扰乱纪律的人不可原谅,马上绕操场跑二十圈!”于是夏至捂着花白吃痛的后脑不情不愿地挪了出去。我幸灾乐祸地笑,却被班导接下来的话吼得险些晕倒,只见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一张面无表情的俊脸淡漠如冰,很客气地对我说道:“苏格伶同学,你也去,跑完五十圈然后带夏至去医务室上药。” 那瞬间我真想将现代社会不正不邪的裙带关系痛骂个千万遍。我们班导姓林名臻,年纪轻轻的高材生,戴一金丝眼镜成天不苟言笑,对陈规教条嗤之以鼻却最受不了别人扰乱纪律,本以为他是我表哥可以多放几马的,没想到对我比对其他同学还严厉! “夏至同学,出什么事了?”林臻出乎意料地没直接体罚我们,不过如果夏至说出实情估计我死的更惨。我一个箭步捂上夏至的嘴巴,一边冲众人傻笑一边将夏至往外边拖,我压低声音哀求:“夏至,如果张扬出去林臻会杀了我的!你要是嫉妒大不了我也让你吻一次嘛!” 后面半句纯属玩笑,可夏至却立刻安静下来。也没多想拖走了夏至,我冲讲台上疑惑的表哥挥手告别:“林臻哪……哦不老师,我们去跑步了,你继续上课!上课!” 说林臻是个怪人别还不信,在我记忆里我是从不知道自己还有个表哥的。这么些年为了适应爸妈的工作搬这住那,两年前好不容易在这定居,还是因为高材生表哥放弃大好前途风风火火来烟城只为当一名高中教师,然后一番口舌彻底收服了我爸我妈。家是没再搬了,却住进个好不生分的表哥,还被安排进林臻所在的班级,一迟到就罚站,尽管精明如他是一早就知道原因了的。爸妈也和他站同一战线,如果不是夏至,我可以说是孤立无援啊!不过他最多陪我一起受苦,不连累到我就万幸了。也不是没尝试过反抗,可这小日本实在是太奸太滑太聪明了……于是我只有坚守最后战地,坚决不叫他表哥而直呼他林臻,似乎每一次叫他他都表情奇怪,我心里乐得不行,任爸妈威逼利诱,就是不改口!哼,小样,你继续整我我就一直叫下去,林臻林臻林臻——我让你得瑟! 第四章 夏至拽着我在学校最清静的一隅停下,繁茂的绿意和冰冷的墙壁,以及眼前一声不吭的夏至,营造出的气氛格外诡异。 “那个,我——唔……”我小心地开口,也不知道究竟该说什么,夏至却似乎不要我说下去,飞快地低下头,他薄薄的唇印上我的。 “不要说话,也不要拒绝……格伶,格伶……”梦呓一般的低语,满含深沉而绝望的爱恋。夏至啊夏至,你明白你在做什么吗?你在吻我,苏格伶,一个男人!你知道的!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地抬起双手,想推开夏至,却颤抖着没有力量。我缓缓闭上眼睛,承受着,心底却是窒息般的悲郁,大片大片,来自我与夏至相触的唇瓣。 见我最终是没有抗拒他,夏至的吻便肆意起来,很粗鲁,很急切,也很绝望,我不自禁地仰起头,简单地回应,脸颊上一片温凉,全是夏至的眼泪。 夏至,夏至。你已经决定了么?没想到诀别来得如此之快,今后分离,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你害怕思念的折磨,所以,情愿放纵这隐晦的感情,而断了彼此的后路。那么,我苏格伶,就满足你一次吧! 第五章 一个星期前,在教室后头罚站的时候,夏至扔来的笔记本上第一次出现他凌乱的字迹,他写着:“我妈决定结婚了,一个加拿大男人。” “很好,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幸福。”我很哲学地回复,努力将字写的端正,表示我的真诚。 “可是,她要去加拿大定居,带上我。”夏至的眉心有淡淡的褶痕,一脸忧郁的样子,我身上莫名多了许多敌视的目光,这小子,忧郁起来,魅力比我还大了! “你去吗?”我认真地一笔一划,反问回去,夏至回了一句“不知道”就不再理我。 我气不过,将笔记本往夏至背上一扔,奔出了教室。十分钟后林臻在天台铁门后抓到我,亲自送我回家。半路上我将林臻拉进一家游戏厅,霸占着一个蹦台使劲地跳,一边向林臻示威,同时也宣泄自己的不快。后来林臻没有再阻止我,等我跳累了才背我回去,我在他背上一遍遍臭骂夏至,骂着骂着就昏睡了过去。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日清晨,林臻正准备提前去学校,千古不变的冷脸看不出分毫,庆幸的是爸妈脸上并没有异样,看来这次林臻对我真的很客气了。 “今天就不必去学校了,晚上我再来给你补课。”林臻淡淡地向我交代一句,提着伞出去了,妈妈端来一碗营养粥,废话一通,大意是我身体虚弱,要好好补补。我接过,朝林臻离开的背影狠狠瞪了一眼。 “苏格伶——苏格伶——”两声狼嚎震得我手一软,老妈辛苦熬的营养粥光荣报销,我飞快跑到窗户边拉开窗帘,果然看见在楼下淋雨的夏至。心一软,拿了把伞就往外冲,与林臻擦肩而过的时候,我隐约看见他阴郁的神情。 “你要死啊!”我大骂一声,冲进雨幕为夏至撑上伞,他却很小人地笑,用腻死人的语气说:“苏美人,我就知道你是心疼我的~”说完他扬了扬手中还在滴水的雨伞,惹得我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在我一拳揍过去之前,夏至却牵起我的手,柔声说:“格伶,我送你上学吧。” 送我上学啊……我记得两年前夏至真的是尽心尽力送了我许多次的,少不了挨几拳受几脚,却自以为保护了我而洋洋自得。直到某一天他被打得爬不起来痛苦地大叫“苏美人,你好自为之别管我快跑吧”我却两三下就将人高马大的不良少年解决的时候,终于夏至看怪物似地看我一眼,再没送我上过学了。而我苏格伶“苏美人”的称号,也瘟疫一般迅速传遍了其他学校。 “如果你请我吃肯德基最新套餐的话……”我提出条件,夏至毫不犹豫地应允,拉着我就走。 “格伶。” “嗯。” “格伶……” “嗯。” “格伶,格伶。格伶……” “嗯。” “……对不起。” “……嗯。” 那天的路,格外漫长,到后来,唯留沉默。 我早已猜到结局,夏至。所以真的不必对不起我。 “一路顺风!”我强装笑靥,缓和着这一吻造成的窒息感受,冲夏至哀伤的背影大声告别,“夏至,要记得,我们永远是好兄弟!” “明天上午10点,你会来的吧……”夏至没有回头,直至他彻底消失于我的世界,他始终没答应我,对我说一声:“格伶,我们永远是好兄弟!” 我没有落泪,我从来不曾为夏至哭过,这一次也不能例外。但这种盛大的比死亡还难过的名叫失去的滋味是真饿无法承受的,仅剩的站立的力气在瞬间被抽空干净,我跌坐在冰凉的地面上,左手握成拳环住双腿,右手狠狠地捂住嘴唇,阻止自己克制不住悲郁出声。 我知道,这样子狼狈极了。 第六章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公很解人意地将我召唤了过去。似乎很久之前就是这样,无论时间和地点,一旦感受到失去的滋味,哪怕并没有真正地失去,我都会迅速地陷入昏睡。而爸妈却告诉我这只是习惯,他们说我小时候很粘人,没人理就又哭又闹,累了就睡觉,一觉醒来又什么事都没有了。当然他们并没有为这个问题多加在意,谈笑风生的,一旁的林臻却做出深思的样子,许久后才梦呓般吐出一句:“原来是这样……果然是受不得伤害的孩子,连自我保护的方式都这么独特。”我听得不明所以,脱口就吼:“林臻,你说清楚点!”爸妈也恶狠狠地瞪着他,那厮耸了耸肩,悻悻地回房去了。 迷蒙中只觉得有人在使劲晃我,我闷哼两声,就是不肯醒来。于是他也就放弃了,将我从地上拽起来,背到背上,一路安稳不知道要把我背到哪里去。我将脸埋进他温暖的颈窝,狠狠嗅了一口,除了淡淡的草本清香,一丝异味没有。我笑,“林臻,怎么又是你找到我呢……”那么狼狈的样子,都被你看光了,真是丢脸呀! “不然还有谁?除了我,还有谁……”林臻的声音依旧是冰冷的,我听着,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不喜欢!不等他说完,我就打断:“林臻,我不要回家,你也不要管我。你回教室去吧,你可是班主任,有好多同学需要你的……” 林臻没有放下我,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走着,脊背温暖而安稳,我微弱的意识几乎快宣告投降。 “喂……学校会扣你奖金的,你放下我,我想一个人走走……我不会有事的,跆拳道黑带的人怎么会有事……”左手的拳紧了紧,手心的硌痛感迫使我清醒许多,我却仍不敢睁开眼睛,生怕一睁眼泪水就会决堤。林臻却低声笑了,满含悲伤,“伶儿,我来这里做老师只是为了你啊!在我心中你比任何人都重要,我怎么可以不找到你,我怎么可能放开你……不要倔强了,安心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所有的伤害,一觉醒来后,就全都没有了……” 林臻说这些的时候,语气第一次有了温度,甚至是颤抖的,我无法再思考什么,趴在他的背上,左手不忘记攥紧,也就这样沉沉睡去。 我似乎呢喃了许多话,似乎想起了某一个真相。 飞往加拿大的航班在今晚10点,不是明天早上10点。 “林臻,你说,夏至为什么喜欢上我?” “林臻,他今天晚上就离开了……却还要骗我一次。” “林臻,夏至只是我的兄弟,我苏格伶一辈子的好兄弟……” “可是,夏至不答应啊……” “我以后叫你表哥好不好,我们和好行不?” “……伶儿,叫我一辈子林臻吧。我们本就没有关系,你若叫了,才是对我最大的惩罚呢。好好睡吧,我一直在这里,就算没了夏至,你还有我的……” 而这些,最终也只是被我毫不留情地驱逐出记忆之扉,就像我永远失去的夏至,我苏格伶一辈子的好兄弟。 第七章 一觉醒来,已经是两天后,左手是重重洁白纱布,右手吊着葡萄糖,不过可以确定,我真的是在自己房间。 纯正的天蓝色格调,话说谁的风格还有我这么独特的?当初林臻初来乍到,看到我的房间还被吓了一跳,满眼奇怪地打量我,我一脸神气地环胸昂头,高傲地说:“你不觉得很不赖么?像倒过来的海,像掉下来的天,是海是天,都离得好近!”此话摘自我初一时的一篇半命题作文,写我的什么什么,我直接鬼话一通,没想到那语文老师和我臭味相投,不仅夸,还当着全班夸,结果受到全班同学集体的鄙视,当时羞愤难当的我冲上讲台抢过作文本撕得稀烂,附赠了语文老师一只熊猫眼后,很干脆地就转学了。 林臻抬了抬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客气地说了一句不错,顿了顿才又补上:“说得不错。”“林臻——!”我咬牙切齿,却又不好发作,林臻表情一阵奇妙,直接回房,甚至一丝慌乱,而我在后边乐得直不起腰来。我记得,那次其实是我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 我望着天蓝色的天花板,心里有说不出的失意,好像忽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我将左手举到眼前,嗯,它怎么受伤了? “伶儿,你醒了?”林臻从床边抬起头,睡眼朦胧,语气中有浓重的倦意。我点点头,将左手握成拳,又放开,再握紧……终于是记起来了,我腾地坐起,冷冷地向林臻伸出手,“拿来。”我说,“夏至给我的怀表,你还给我!” “伶儿……”林臻也站了起来,想让我躺回去,我一把推开,生气地瞪他,“不要叫我伶儿!我什么时候允许的?!混蛋林臻,将夏至的怀表还给我……还给我!”我朝林臻大吼,几乎要哭出来。他叹息一声,指了指我的胸前,柔声开口:“怀表就挂在你颈上,我没有拿走,我知道它对你很重要……伶儿,你在意的东西,我怎么会夺去呢,我是最不愿见你难过的。” 慌忙抚上胸口,将怀表取出,打开,夏至极温柔地冲我笑着。我松了口气,扯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重新将怀表合上,右手去摸林臻的额头,“林臻,你生病了吗?你好奇怪啊……干嘛叫我伶儿?干嘛这样子对我说话?干嘛对我这么好……干嘛做出这种表情呢?”如斯悲伤,如斯珍视,害我的心又疼又暖的,都不知道以怎样的心情来面对了。 “伶儿,你小时候我都是叫你伶儿的……我只是想代替夏至继续对你好,就算他离开了,你还有我的!”林臻的脸上有少见的认真和温柔,拿下我贴在他额头的右手,扶着我躺会床上,转身出去了。 “林臻,”我疑惑地叫住他,“你要去学校吗?我爸妈呢,他们在不在?” “放心,我不会离开你的。由于种种原因,我们获得了一个星期好好相处的时间,很棒吧!”林臻竟然回头露了个迷死人的微笑,绝对够震撼人心的!我却一身疙瘩浑身难受,别以为我猜不出那“种种原因”是他制造的……我干笑两声,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第八章 一个星期啊……反正我是坚决不打算与学习作陪的!我要上网、玩蹦台、进Pub喝酒狂欢,还要吃美食看美女逛大街赛飞车上三流跆拳道馆砸招牌……不过现在,还是继续睡觉吧!等我有精力了,爸妈又不在家,哼哼,林臻你休想管住我! “苏格伶——苏格伶——”似乎有人在楼下狼嚎,嚎的还是本人的大名。那个,是夏至吗?这家伙不是飞加拿大了吗,怎么还来叫我上学啊? “苏格……”第三声才喊了两个字就自动消音了,我翻转个身,想继续睡,可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终于无法忍受,我坐起来大吼:“林臻——啊!林臻林臻林臻……” “鬼叫什么?”门板“砰”地被踢开,林臻端着碗香飘四溢的营养粥一边走进来,一边非常不客气冲我吼。我愣了那么几秒,或许看上去是有那么些白痴,林臻马上换上一副担忧而讨好的笑脸,细声细气地开口:“伶儿?不要紧吧?我不是故意冲你吼的啊……伶儿,别吓唬我好不好?” 我赶紧抱住被子克制全身的冷颤,哀求道:“林臻哪,换回原来的你好不好,我、我实在适应不了……” 林臻所有的表情僵硬在他俊逸的脸上,那分明的轮廓笼罩着薄凉的冰霜,本该是个冷漠的男人,当冰霜消去,却只感觉无限的哀伤了。林臻定定地望着我,许久后叹息一声,换回稍微正常的表情,笑了笑,说:“我知道了,以后我会注意的。喏,这是我亲手做的营养粥,你要自己喝还是我喂你?” “啊——”我不客气地张大嘴,林臻宠溺地微笑,将粥细细吹凉了才送入我口中。 “林臻,刚才有没有人在楼下叫我啊……嗯,没想到你手艺还不错!”我一边吃粥一边含糊地张口说话,林臻干脆地摇头,“没人叫你。你应该做梦了吧,会那样叫你的只有夏至。” “哦……”我淡淡地应一声,吃了粥却不知道再说什么好,林臻蹙眉深思一会,终于像下了什么决心缓缓开口:“伶儿,这一个星期,你想做什么,我都依你。” “说话算数哦!!”我惊喜不已,给林臻一个熊式拥抱,然后掰着右手指头:“你自己说的啊!可不许反悔!我要上网,我要玩蹦台,我要进酒吧狂欢,我要吃美食看美女逛大街赛飞车上三流跆拳道馆砸招牌,我还要交个小女朋友!哈哈哈哈……哈,哈?” 林臻的俊脸一会红一会白一会青一会黑的,似乎嘴角都在轻度痉挛。笑到最后我小心而狐疑地打量他,“……喂,你不会反悔的,是吧?” “不、会。”林臻咬牙吐出二字,长长吁了口气,好不温柔地回望我,那表情却让我毛骨悚然:“伶儿想做的事情我怎么会反对呢?我不仅统统让你做,我还会陪你一起做!呵呵……包括和你交同一个女朋友。” 寒。恶寒!我牙齿哆嗦地开口:“那样子成什么话……我、我还是不交女朋友了,我交……我交男朋友总行吧?”呃?男朋友?那个让我嫉妒得不行夺走我初吻名叫许默的家伙好像说过做我男朋友的,好像还说放学去接我……不过夏至走后我都昏睡两天了,他没见着我应该会以为我拒绝而放弃了吧,或许一切纯粹只是一个恶劣的玩笑,又或许他知道我真实身份后寒心不已彻底对我死心了…… “啊!林臻你刚才说什么?”扯回漫天的思绪,结果林臻说的话我只听见一个尾音“吧”,林臻抿了抿唇,凉凉一笑,“伶儿,为什么你总不给我和你一个机会呢……”他低声叹息,没再说话,起身为我挂了瓶葡萄糖带上门出去了,留下我一脸郁闷冲他的背影翻白眼。 哼,我又不是故意的,拽什么拽啊! 第九章 总的来说,窝在床上装废人的生活,当真不是一点点的无聊啊…… 林臻出去后又进来过两次,扔给我一本侦探小说和大包零食便不知做啥缺德事去了,一包可比克我嚼了四个小时,心里那个憋屈呀,我有胡子的话早被我吹到天上去了。 下午四点,林臻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出现在我面前,我笑脸迎人。 “林臻,我口渴。”一杯加冰的新鲜果汁递来,浅抿两口,递回去:“我突然想喝现磨的咖啡。” “前几天我刚买了一套,不过我没有方糖。”征询地看着我。 “果汁很好喝!”收回手,继续咬吸管,要知道,我最怕吃苦的东西。 不久后。 “林臻,药水没了!”转头抬头,人已经将药水换好了。 …… “林臻,我要尿尿!” “自己去。”捧着我的作文本看得昏昏欲睡中,“吊瓶架可以推动,如果你需要大人抱着嘘嘘的话……” “滚!” …… “林臻,我饿了,我要吃肯德基最新套餐!” “我叫外卖。”拿起手机就要打,“不要!我现在是病人,如果别人送来的不合格,那我……” “好,我去。我一定亲手给你做一份回来!”无可奈何地出去,我得意地笑,笑了两个时辰后那厮才回来,我早就快饿扁了! “喂我!”气愤地瞪他,出示重重纱布的左手和扎着针管的右手,“啊”的张大嘴。林臻无奈地笑,只能照办。 “那么,我可以回房睡觉了吧?”细嚼慢咽地解决完晚餐,林臻终于睁着满是血丝的双眼求饶。我咂咂嘴,向右边挪了挪,拍着空出的地方,很大方地说:“我们一起睡吧!这样你才能更好地照顾我啊!” 林臻终于再次变脸,红白青黑后,扯了扯嘴角:“伶儿,我可是个男人。” “我也是啊!你放心,我绝对不会非礼你的!”我继续大方地微笑,小小声在心底补上一句:我只会尽职尽责地做我的病人尽职尽责地麻烦你的! “我知道,可是……不是这样,那个,你……我……” “林臻……”我尽量装得可怜兮兮,“我真的,害怕一个人睡啊……” “就今晚。”林臻只得妥协,掀开被子躺进来直接大睡。我偷笑,伸个懒腰,抽出枕头下的侦探小说看起来。 直到眼睛又酸又胀,我打个哈欠,摇醒林臻,一脸无辜地说:“林臻,我还是害怕……我要上厕所,你在外边替我拿吊瓶。” “嗯……?哦。”林臻迷糊的表情真是有够招人的!我咽了咽口水,心底冒起酸酸的泡泡。话说太美的人总会有一定程度的自恋,而我好死不死正是这种人中的极端。 林臻强打精神陪我上厕所,我故意在马桶上蹲了半个小时,结果出来的时候林臻已经石化。 仍是够无聊的……和林臻这种比石头还精也更无趣的人在一起,头脑不够用迟早会变成白痴。哪像夏至,和他在一起又轻松又快活,可以毫无顾忌地嘻笑打闹,侃天说地,一起疯一起乐,甚至为我挺身而出。林臻哪林臻,你到底发什么神经要代替夏至继续对我好呢?将天性冷漠严肃的自己弄成个四不像,就那么……满足么? 扯掉早已不需要的针管,取下吊瓶扔进垃圾篓,然后扶着林臻回房,一起睡下,我在黑暗里睁大眼睛,不出三秒,周公又约我去看戏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悄悄起身,洗一个澡,换上最喜欢的天蓝色休闲服,踏着同色系的运动鞋,吹干自己柔亮的黑发,冲夏至欢乐地笑了笑,收起怀表,然后拽醒林臻。 “我还以为,你会继续的。”林臻似乎没想到自己会一夜好眠,竟然还颇为失落,我摊摊手,一脸无害地笑着:“我也想啊,不过你太聪明了,整到你也只是因为你太累……没什么乐趣,也不忍心嘛!”不忍心?我怎么会说出这么肉麻这么假的话来?不过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明明可以趁他疲倦提出许多要求来“麻烦”他的,为什么突然放弃了?想想以前林臻整我的血泪史,真不值啊!嗯,当时我好像想到夏至了啊……对比之下林臻真的好无聊的,再说了,这家伙再怎么欠扁好歹也是我表哥,对我的态度也好很多了,给他点面子总过得去吧…… 古思乱想之际,林臻已将我拉入怀抱,他的脸埋在我的颈项,冰凉的唇贴着我的耳朵,以极飘渺的语气呢喃:“伶儿,我真怕有一天会再次失去你……原谅我,原谅我伶儿……” “林臻,你果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啊!快快从实招来,让我原谅你什么?”我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口气装腔作势的,我料定林臻不会坦白,待他沉默一会后只得又问:“林臻,你为什么叫我伶儿啊?”好别扭的称谓,比夏至的“苏美人”更让我难以接受!林臻每次叫我都令我全身的皮肤抖一次,痛苦,绝对的痛苦! “你小时候我就是这么叫的……因为没人这样叫。” 我靠!竟然如此?! 我一把推开林臻,双手环胸扬着下巴睨他,“你动作快点,我已经联络好一飞车党,今天我们就和他们混。” “哪一族的?”林臻略微蹙眉,不情不愿的,我笑:“秦皇族,叫价最高,最不要命的一党。怎么,要反悔啊?”我挑衅地扬眉,“还是……怕了?像你这种人一定见都没见过!” “到时候别打击太大。”淡淡地甩下一句,林臻到他房间拿了套米色休闲服就自顾去洗漱了。我找了几片面包两杯牛奶,将就填了下肚子,看着自己为林臻准备的相同的早餐,我相当地有种放泻药的冲动。 第十章 赛车可是种非常之危险的绝对之激情的活动,就算在大白天玩赛车难度也一点不会低,掌握一身好车技已经难能可贵,这种不被社会认可的游戏要选择一个好地点,那可真谓难之又难。 嗯,反正这些又不关我事,我要抱怨的是长时间昏昏欲睡的折磨,出门前我说打的去,林臻却坚决找来一便车,美名曰节约金钱,却不知道在这方面金钱和时间是成反比的啊…… 车上装的全是些龙虾青蟹,不时举着双螯向我示威,林臻坐在我对面,闭目养神好不舒坦。我翻翻白眼,捂着翻江倒海折腾的肚子,祈求能快点到达目的地。 有什么东西扯我的裤脚,低头一看,是只不安分的小青蟹。我在心底小人地笑,伸出双手弯下身去,刚想捉住这只螃蟹将它剥壳断脚,车身一个晃动,我纤细白皙的右手中指和左手食指顿时被两只不小的钳子夹住。 “啊——疼!!”下一秒,我可媲美厉鬼的尖叫响彻车厢,久久萦绕而不绝,应和我这一尖叫的是一欧巴桑的狮子吼:“啊啊!You竟然hurt我的baby——给我滚下去!”靠!这年头连欧巴桑都能讲英文了呀! 望着绝尘而去的车子,我一脸无语,心底暗骂天上那个不中用的老头子。林臻掏出手机查看一番后冲我摇头,“我估算了一下,如果走快点的话,两个小时能到,并且刚好碰得上第二轮赛车。” “别无他法?”我完全不能接受这一震惊的事实,四下打量一番,嗯,树好高好密,路好长好远,风好轻好温柔,四周好安静好阴凉啊…… 我赶紧往林臻身边靠了靠,脚下的凉意直窜心间,林臻拍拍我的头,一脸温和微笑,回答却是不留余地的。 “当然一点他法也没有。” “啊!啊啊!!”憋屈地大吼,我双脚狠狠蹬了两下,一个箭步向前冲,林臻跟在后头不疾不徐地叫唤:“伶儿你省点力气,不然会脚软的!……哎,待会没有力气你怎么赛车啊……走慢点,权当做热身啊,没必要发这么大火气,我都没跟你计较了……” 最后一句,我真的无法再当作耳边风了,一瞬间我怒火中烧,回头狠狠瞪林臻一眼,一边加快速度一边猛力泄愤,恨不得每一脚踩的都是林臻那张欠扁的俊脸。 气愤气愤气愤!我苏格伶到底惹了哪门子尊神,好歹我也是上天眷顾拥有无敌青春美貌的花样美少男啊,为什么如此不怜爱我……坐慢悠悠的便车坐个半死不活还被只小螃蟹欺负更加让欧巴桑暴吼下车撂在这叫天不应踏地不灵的地方——这些都可以原谅,但为什么一定要让林臻荼毒可怜的我啊?! 老天,开开恩吧,来辆飞车将我劫走都成! “伶儿,你怎么不走了?”跟上来的林臻疑惑地打量我,我竖起耳朵,倾听一会后欢跳起来,扯着林臻的衣袖得意不已:“林臻,来车了来车了!你听,是摩托的引擎声啊!” “哪里有啊?”林臻似乎没听见,笑着摸摸我的头,“伶儿,你不会打击太大出现幻听了吧?” 我眼尖地瞥见身后怪来拐去的道路上一个银蓝色的车影,绝对的劲酷无比!车上的少年身形修长,一身耀眼的白,脑袋上一个银蓝色头盔,那个潇洒!那附身专注的姿态,那个迷死人哪! 救星啊…… “真的有吗?我再听听。”林臻低头靠近我的脸,专注地听着,只差鼻尖碰鼻尖了,那辆机车的主人却突然加速,我眼前一花,只觉一个银蓝色影子一掠而过,然后一阵风,吹得我心都凉了。 恶里恶气地推开林臻,一口气追了几十步,我委屈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身后却一阵急促喇叭声,我转过身去,吓了一跳。 “你你你你……你不是开过去了吗?”我指着银蓝机车上一身白色劲装头戴银蓝色头盔的修长少年,惊讶得半天没合上嘴。少年扑哧一声笑出来,头盔下一双漂亮的眼睛轻眨几下,清丽悦耳的女声飘出:“那是我们流镜队的队长哦!他的速度可是无人能及的呢!你们也是要去秦皇族地盘的吗?不如我载你一程吧!” “好啊!”我立马答应,迅速地坐上机车后座,看向林臻时,他已经坐上身后五颜六色的机车中的一辆,那些少年个个健壮不羁,头盔下的眼睛如鹰般锐利,有点抗拒外人的感觉,不知道林臻怎么唬弄他们的,竟然也让他有高速便车搭。 “对了,我叫毕艾夏,是流镜车队的二号赛车种子!”毕艾夏发动引擎,在强烈的声响中骄傲地向我宣布。我从后视镜里看见她双眸中闪烁的动人光彩,脱口而出:“你是为了你们队长才成为飞车一族的吧!” “啊?你怎么知道?”毕艾夏疑惑地看向我,我抿嘴笑了笑,故作神秘,“我就是知道啊!”真是单纯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话说一个率真的女生为一个飞车族做及如此,当真不容易的,反正换做我就一定不行了! 毕艾夏眨眨眼,没再追问,我突然记起忘记向她自我介绍了,只得开口:“毕艾夏,我叫苏格伶,十八岁,烟京中学高三学生。至于另一位嘛……咳,他叫林臻,是我班导……我们是去赛车的。”说完后我暗自汗颜,好土的介绍,并且,好奇怪。 “苏格伶——许大向我们提过你呢!烟京第一美人就是你啊,名不虚传名不虚传!”毕艾夏满眼兴奋,大幅度地转身,眼神在我和林臻身上来回,忽地就笑了,眉眼弯弯,凑近我耳朵小声暧昧地说:“原来你和你家的帅班导暗地里还有这层关系啊……呵呵,如果不是这样你就成了我情敌嘛!哎,要不要回头看看,他那表情好有趣哦,我可是个女生呢!” 这层关系?!我的脑袋瞬间当机,僵硬地转过头去,却只看见林臻淡定的微笑,毕艾夏所说的有趣的表情我是无缘了,但,难道真的有什么吗?……林臻喜欢我? 有没有搞错!!我怎么有这种变态的想法?一个夏至就够困扰了,再来一个林臻的话,我直接升天看能不能保个全尸。 “我说,许大可不喜欢等人哦!”载着林臻的红衣男生突然臭屁地开口,声线低沉几分冷漠,鲜红头盔下竟然是双琥珀色眸子,我大为惊艳,大方地送一个笑脸给他,来不及问他的名字,毕艾夏一声低呼,就将机车以飞速开动了。 反应不及时的我差点摔下去,紧紧抱住毕艾夏的腰身,我大声问:“你们也是去赛车的吗?”如果是的话,那可多了个劲敌! “不是!”毕艾夏干脆否定,气势非常,“我们是去砸场子的!” 第十一章 我有种要晕倒的感觉。 一队人马,气势汹汹,不过十分钟便杀到秦皇族地盘。英姿飒爽的机车少年们,在他们取下那遮掩面目的头盔后,我的自尊心严重遭受打击! 流镜队不算那个不知哪个角落正与秦皇族首领谈判的队长一共六人,头盔与衣服与机车颜色同一色调,极强烈的视觉冲击,加上那不羁中几分轻蔑的站姿和眼神,给对阵的秦皇族队员的压力可非一般。我呢,自从下车后就一直在流镜队五个男生面前转悠,一脸嫉愤,直盯得他们嘴角轻度痉挛。 嗯,这个,明黄衣服的,竟然手指比我的还修长!这个,深紫衣服的,竟然皮肤比我的还光滑!这个这个,一黑一白的双胞胎,鼻子比我的小巧一点,睫毛比我的翘一点,嘴唇比我的红润一点,连可爱都比我多一点!还有这个,载林臻的,线条刚毅冷酷的轮廓,精致的薄唇,细碎黑亮的及颈发丝,甚至——在我第二轮打量时不屑地戴上墨镜扬高下巴无视我! 好吧,我先忍了,等我知道你底细,看我让你怎么安宁! “你的手指很长……”我戳着明黄衣服一脸斯文相的男生的手臂,看起来是个温和的人嘛……可是,他却皱起眉头拍蟑螂似的拍掉我的手,不屑地回了句:“我钢琴特级。” “哦……”我点点头,收回手捏着下巴冥思一会,施施然开口:“韩修择,十七岁,天蝎座男生,自小学习钢琴,天赋惊人,曾获多次全国级大奖,十六岁时亲自谱写的‘彼说爱无天国’一度震惊钢琴界,并在维也纳殿堂里大获成功。有著名音乐人想留其进行深造,你却微笑着说了一句‘所有的答案都在彼说爱无天国里’便迅速回到了中国。一年来没有关于你的音乐消息,倒是听说你加入圣风文武学院的‘风队’,没想到的是你竟然玩起飞车来了。” 韩修择起先也是惊讶不已,听我说完,倒嗤之以鼻了。双手抱胸一脸玩味地凑近我面前,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柔声开口:“请问苏美人,你究竟是我的粉丝呢,还是——你一直爱慕着我啊?” “呃,你真的是韩修择啊?”我不确定地反问,韩修择一脸怪物似的看着我,太阳穴隐隐跃动,他旁边的紫衣男生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我甩下韩修择,走到这个皮肤白皙的率性男生面前,还微微得仰高头看他。 “哎,你叫什么?”我颇有礼貌地问,发现自己挺喜欢这类人。 “程焕,十七岁,圣风文武学院‘风队’正式队员,这一届全国男子散打冠军。”程焕调皮地眨眨眼,有些骄傲地说,“不过我只练了三年哦!厉害吧!”语气明显冲着韩修择。 “想打架啊你!”韩修择面色铁青,极力压抑着怒气。程焕昂高下巴,显得很兴奋,“打就打啊,早就看你的表里不一不顺眼了!” “别以为你是散打冠军我就怕你!” “哼哼,你打得过我吗?” 我不着痕迹地推出是非圈,汗!这两人天生就是冤家。 下意识地去找林臻的身影,才发现他竟然和秦皇族的队员聊得热火朝天,我朝他吐舌做鬼脸,走到那对可爱的双胞胎面前。 我使劲盯着白衣服的男生看,看了半天我大方一笑,拍拍他的肩膀,语气肯定地说:“你真是个好哥哥!”他清浅一笑,发自内心的,有一种温情在里面,那一刻,我很羡慕他的弟弟。 “喂,你怎么分辨出来的?我们明明一模一样……我声明哦,他只比我快半分钟出娘胎,我才不承认他是我哥咧!”黑衣服的男生抿着唇,不服气地瞪着我们,那模样真的可爱到毙! “小瑞。”作为哥哥的男生有些宠溺地唤,无奈地摇摇头,主动向我介绍:“我叫江纳奇,十八岁,和弟弟江瑞奇同是圣风文武学院‘风队’正式队员,不过小瑞的成绩优异许多。”最后一句属于郑重声明。 “你让他的。”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江瑞奇一眼瞪过来,我也毫不客气地瞪回去:“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或许你真的非常努力地想超越你哥哥甚或所有人,但作为哥哥的纳奇却更有使命感,他需要照顾你,保护你,并且是无偿的,所以你哥哥才需要更强大的羽翼,就算某一日你真的强大到无人能及,你哥哥也永远会是你坚实的后盾!你知道我是怎么分辨出来的吗——就因为你们是双胞胎,作为弟弟一方的争夺欲才会更强烈,无论什么东西什么事情,你总会和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哥哥比较,而纳奇却只是凡事在乎你!……其实你早就认定了纳奇是你哥哥。嗯,有个这么好的兄弟,我可是连做梦都求不到呢!” 口好渴啊!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做老师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情!暂时有点同情林臻了…… “算、算你说得对!”江瑞奇可爱的脸有奇特的绯色,扁扁嘴,别扭地别过头去,江纳奇却温柔地拥抱了他。 好温馨的场面……我双手捧心,感动得快落泪了。夏至啊,你为什么不给我这样一个拥抱呢,为什么你不答应我呢,做这样一对好兄弟,有什么不好?是最好的啊…… “苏美人,做了件好事哦!”程焕用手肘撞撞我,欣慰地说,我猛地回神,干笑两声,“说实话,我很嫉妒!”我诚实地发表感慨。 “我也是!”程焕非常认可,“我怎么就没有一个这么好的兄弟啊……没有就算了,偏偏还给我弄一个只会吵架的死对头出来!” “程焕!”韩修择直呼他大名,程焕摆摆手,“我不跟你吵了,再怎样彼此都不会动手,我口都干了!” “你们应该打过几架吧?”我不确定地开口,再打量韩修择几眼,指着他:“你的西洋剑似乎不错。”嗯,散打对西洋剑?我在脑海里幻想出程焕和韩修择对打的场景,肚子有隐隐的抽痛……真是的,怎么可以这么好笑! “苏美人,你真像个妖精!”程焕的眼睛格外明亮,一句似褒似贬的话吐出,还过火地捏了捏我的面颊。韩修择一把推开他,指着我的鼻子问:“从实交代,你到底怎么知道我的事情的?在维也纳大厅我说的‘所有的答案都在彼说爱无天国里’这句话根本不被外人知晓……” “你真的用这一句回答的啊?”汗,又在惹毛他了……“好了我告诉你吧,其实所有关于你的情况都是我的死党夏至找出来的,一年前他因为一曲‘彼说爱无天国’疯狂迷上韩修择也就是你,然后他费尽千辛万苦加上诸多猜测就整理出那一段话,我也不过照着背罢了……他还说歌曲中的心情就是他的心情呢!”我呢直接当夏至中毒太深放胡话了,“嗯,还有,夏至好像替你填了词,就写在他的笔记本扉页上……”不及说完韩修择便抓起我的手要走,我无奈地叹口气,“韩修择,我理解你的心情,不就是遇见知音了嘛……哎,我才不要回去的!夏至已经去了加拿大,你也不必去了!” “这样啊。”韩修择丧气不已,程焕却一手圈住他的脖子,夸张地笑着,“修择哪,你不会真的就因此爱上夏至吧?恩若是说过为你作出彼说爱无天国歌词的人会是她找的……天使,不过你就确定那夏至是可以爱的?”程焕说完后还特意向韩修择指指我,见韩修择一脸疑惑,我好心开口:“虽然不大懂程焕的意思,但我可以告诉你,夏至是个男生。我,苏格伶,”故意拍拍自己毫无女性特征的前胸,“也是个如假包换的男生。” “苏美人,你真的是男的啊?”程焕故意地说,我朝他翻白眼,“程焕,你早就知道了好不好!”颇为无奈,这种整人方法果然不太好受。 “确定一下而已!你看看他们,似乎还想验明正身呢!”程焕凑近我身边低声说道,好不欢喜地笑着。我逐个向在场的人望一眼,神色最复杂的是毕艾夏,受惊最大的是韩修择,江纳奇江瑞奇两兄弟是一脸惊艳,那个载林臻的红衣男生倒是一脸云淡风轻,似乎接受得十分坦然。然后,转个身,秦皇族的队员皆惋惜不已地看着我,那个,我的声音有那个大吗?好歹相隔十米,怎么林臻和他们的谈话我听不见? “苏美人,你和圣星草有一拼呢!瞧瞧这眉眼,怎么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苏格伶,你真的是你娘生的吗?”程焕的魔爪再次袭击我迷人的脸蛋,嘴里迸出令我熟悉又格外陌生的人名。圣星草,整个烟城无人不知的奇特少女,她拥有绝对的美貌,似男非女却迷惑人心。她也拥有无人能及的超凡武艺,十六岁时挑遍整个武术界,极度名扬一时,甚至连天才武术少年任缇见也狼狈败北。她亦有无可奈何的悲哀和坎坷的经历,她向富有而独裁的爷爷反抗,她向残害自己父母的黑道组织‘麒王’挑战,最终她胜利了,这位神话般的少女,也终于在她自己编织的神话里,醒不来了。 从始自终,在关于圣星草的传说里,都没有关于圣风文武学院和风队的半丝关联,和我,苏格伶,也没有任何关系。 第十二章 程焕担忧的疑惑的声音响在头顶,“苏美人你没事吧?”后面一句听得我差点吐血:“难道你不是你妈生的是个禁忌?”意思是我还真不是我妈生的了? 大片眩晕中我勉强睁开眼睛,看着众人的忧虑,空虚难受的心脏突然不那么疼了。我苍白地微笑,身体环得更紧一点,眼皮再度沉沉地阖上。 这一次,感受到的,是命运无力掌握的软弱,想当糟糕。 “苏美人,这样睡可不行。”程焕弯身将我扶起,连“别碰我”都来不及喊出,身体立时挥出狠厉的直拳,袭上程焕欠扁的脸蛋。若是命中,铁定毁了他挺直的鼻梁骨。 “哇!杀人啊!!”程焕本能地闪躲,拳风刮过左脸颊,在光滑得不像话的皮肤上留下明显的红痕,程焕捂着脸跳脚大叫:“苏格伶,你很混帐哎竟然搞偷袭!嫉妒我的美貌说一声啊!” 被扶起一半又被扔下的我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安心得让我以为是林臻。我扬扬得手的拳头,一脸得意。 很显然韩修择与我抱同种心情,立时和程焕拌上嘴:“说一声?说了你难道就去毁容?还是拿一丝巾掩去你的美貌?”美貌二字格外地咬牙切齿,确实,以程焕只能用英俊,帅气之类词汇形容的脸蛋来说,他还真的没“美貌”。 除了他光滑得连我都自叹不如的皮肤——但这能算美貌吗? 我在心底咬牙切齿,程焕啊程焕,你顶多算是一帅气的小白脸。为什么你这么白?严重嫉妒! “韩修择!”程焕直呼他大名,双手紧握成拳,不好惹的怒气:“想打架啊!” 直觉。我觉得不久前的一幕正要上演,不过角色似乎被大转换了。 韩修择的兴奋十分明显,“打就打!早看你那痞子样不顺眼了!” “别以为你西洋剑高手我就怕你!现在这里可没剑!”没想到程焕还想得到这点。 韩修择突然笑得极端诡异,变脸是他的特长吗?下一刻,疑惑解开的方式同样很诡异——韩修择竟然从脚上黑色皮质的长筒靴里,取出了一把西洋剑?! 老天,你劈了我吧! 我像一乡巴佬一样直盯着那独特的西洋剑不放,纯银锻造的剑身,剑柄做成十字架形,刻着神秘美丽的花纹,剑柄中心有颗蓝宝石做成的按钮,韩修择修长的手指一按,短得足以放入长筒靴的西洋剑立刻有了正常长度。 真是……帅呆了! 以后我也要练西洋剑!不过现在嘛…… “韩修择,做个交易如何?”目前还不想真正去领教散打队西洋剑的劲爆场面,尽力维持我迷人的笑颜,冲韩修择,却喊出如女子般阴柔并嘶哑的声音来。 “咳、咳!”苦笑。韩修择倒露出诡谲的笑来,用那独特的西洋剑随意挥舞两下,优雅又不失力道,最后剑尖指向我:“要我的西洋剑?对么,苏美人。” 笑得我整颗心都虚了。 咽了咽口水,我小心地点头。 “你准备拿什么交换?”此时唇线微微上挑的韩修择还真的想当的迷人,如果我没有脚软的话,我一定扑上去,毁程焕一样毫不留情地一拳干掉他。 “彼……彼说爱无天国的歌词。”仍是女子般的声音,没难听到哪去,可就是别扭。 韩修择的眼神闪烁了几下,在我使劲掐自己喉咙试图换回正常音色而咳得面色通红时。 充满挑衅意味的眼神扫向我,微仰头,颈部流畅的弧度令人几要咽口水。而那弧的主人缓缓吐出的话语,则令人差点被口水呛死,我睁大双眼,呆掉。 “不够。”韩修择微笑,“我还要你。” 要个鬼咧!“韩修择,你不对劲!”我大吼,这才注意到,不对劲的不仅韩修择,还有刚刚还剑拔弩张处于爆发边缘的程焕,平静的眸子深沉幽暗,苍白剔透的皮肤,左脸颊的伤痕血红血红,清浅上扬的嘴角……额,会不会笑容再大一点,就可以看见吸血贵族那特有的标志? 多想上前挑起程焕的下巴,优雅又痞气地笑,然后恩赐般开口:来,给爷笑个,有牙的话给你西红柿吃。 “苏美人,你怎么可以这样?”我怎样了我?口气恶寒,竟然还有那么点可爱?视线向右,果然,江瑞奇十分到位地上演着卡哇伊型……吸血贵族程焕手下? 我将疑问扔给江瑞奇旁边的江纳奇,这厮一脸冷漠算是回复。 毕艾夏……被忽视许久的美少女迎上我的目光,骄傲如女王般微笑,“苏格伶,做出选择吧。”十足十的女王口气。 无语对苍天……我一定昏了……我一定在做梦。 自我催眠十分起效,我甚至忘记我昏睡时是绝对不做梦的。下一刻我双眼一闭全身一软,淤泥一样陷在身后温暖安心的怀抱里,但为什么……他身上是淡淡的百合香? 林臻拥有的,不是清新的草木气息吗? “辛曹。”深情沙哑甚至一丝颤抖的呼唤,还有那么点似乎摒除不了的慵散和冷漠,很陌生。辛曹是谁?谁在呼唤?竟敢在我昏睡过去的紧要关头叫他,谁不要命了?不知道我意识模糊时挥出的拳头有多厉害吗?连林臻都评价我练十年跆拳道还不如这一招呢! “草儿,别忘了我。” 用温柔诠释一个男生似乎并不恰当,但是,苏和却再适合不过了。即使是闭着眼睛意识模糊,那温柔得足以暖化人心的眼神和声音,仍那般深刻清晰。心底有个微小的声音在告诉我,一遍一遍重复:就是他了。就是他了…… 狠厉的拳风划过,我用力挣脱开速和我温柔的胸怀,“你不是林臻。”冷冷看着这个红衣褐瞳的男子,语气没有温度:“离我远点。你会让我犯罪的。” 暧昧不清的警告。 我转身,不理会众人,朝不久前林臻突然离开的方向,迈开大步。 面对错愕不已的发展,一旁当局外者的秦皇族队员呆了好半天,才齐吼了一声:“你们搞什么?!” 流镜队的几位吸血族隐忍地大笑,回复如初的高傲气势,下了最后战书:“上你们秦皇族的精英!速战速决吧!” 第十三章 每走一步,都痛苦得像是要死掉了,这种如坠恶梦的感觉,比夏至的离去更为难受。 一切都乱了套了! 呜……好想哭……混蛋林臻你究竟在哪?我要回家再睡啦……第一次发现欲哭无泪比被林臻整还恐怖,我弃明投暗还不行么,我好想念我的天蓝色大床…… 唯一让我依赖林臻的怕也就这个时候,太多太多次,无论时间地点他总能将昏睡的我找回,然后醒来,我一定在我天蓝色大床上,林臻金丝眼镜下的眼眸冷漠却溢彩流光。 偶尔会不能自己地扑上去一个熊抱,天知道那时候的林臻有多好看,不过主要目的还是将林臻那冷冰冰的金丝眼镜摘下来试图看这一青年才俊到底多近视。每一次林臻都轻松地避开,眼神分外闪烁,我看不懂,只觉得自己在他眼中就一苍蝇。 嘁。有我这么美貌的苍蝇吗?投怀送抱都不要,为了副终年不变的金丝眼镜连我苏格伶无敌的美人恩都不肯消受了。 唯一一次的例外,是几个月前高二的期末考,夏至就那么突然地在那天玩起了失踪,我疯了一样找他,也是那天我才发现我竟然不知道夏至的家在哪里!后来累了无望了就在某个巷子蹲下来陷入昏睡,心急如焚以为我也失踪了的林臻一把将我拽起,全然不复往昔的轻柔,于是反射性地一拳挥过去,林臻宝贝的金丝眼镜就那么支离破碎了。 一瞬间我毫无形象可言地放声大哭,我抚着林臻完好的左眼,泪眼迷蒙地问:“林臻,你疼吗……” “心疼。”林臻冷着一张俊脸还真回答了,果然很宝贵他的金丝眼镜……那可是纯金的啊。 “谁让你来找我,你今天可是监考老师,又不是我班导,我找夏至你嫉妒你也失踪啊。”我撇嘴,偶尔哽咽两下尽量装可怜,不过似乎仍是有些过火了,看看看,林臻的脸都发青发红了。 于是我装乖,任林臻将软泥样的我越抱越紧,在我以为我会窒息而死而在心底大声骂他混蛋小人白眼狼时,林臻忽然重重叹息了声:“伶儿,我失踪了,你真的会找我么?” 我忙不迭地点头讨好:“当然会啊,你是我表哥嘛!” 不知道这句话触动了林臻哪根神经,这厮再度发力,憋得我心脏都痉挛了,林臻梦呓般呢喃着:“伶儿,我不是……我们不是,从来就不是的……” 每隔一段时间这种戏码总会上演,我干脆当林臻患上间歇性神经错乱,而这个时候只要我顺着他,哪怕是陪我狂打游戏林臻都会答应。太过分的我不敢提了,生怕这小日本事后报复。 “好,林臻,我们不是……”不是什么啊,“那么,眼镜不用我赔了吧?”小心翼翼地问出口,我将一脸的泪水胡乱抹在林臻身上。林臻露出个挺空灵的笑脸,轻轻点头,下一刻我动用全身力量给了林臻一个……半路夭折的熊抱,软在林臻怀里前我不忘飞个媚眼,呵呵笑着,“林臻,你不戴眼镜的样子——酷毙了!” 那天的最终结果是,夏至没找到并一直消失直到开学,而昏睡的我由林臻就那么光天化日地给抱回了家,考试监考全给抛了。校长愤慨不已亲自上门,刚准备厉声厉色将我与林臻教训一番,看见天蓝色大床上昏睡不醒的挂着营养液的我,再加上林臻扭曲是非,大意是我为了寻找好友在一暗巷被打劫,身为班导的他挺身而出就下被揍昏的我,事迹英勇光荣,实是烟京高中一大感人盛举,以上是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重点表彰的演讲总纲,不仅我和夏至什么事没有,林臻还被评为优秀教师,奖金四位数。我再一次对林臻无语。 隐隐约约有怒吼传来,还隐隐约约是林臻的声音?! 一瞬间我热血了沸腾了,要知道与林臻相处两年,我可是变着法想整得他暴怒并大吼一次的,可是林臻的冷脸与他的金丝一样终年不变,变了我还受不了……没办法,习惯了。 力气像回光返照似的充满了我全身,迅速而无声地接近声源,顺便为之后我可能一睡不醒的命运默哀,不过这也不是重点了,真正让我想一睡不醒的是我措不及防的现实,令林臻暴怒的人竟然是—— 许默! 白色劲装的俊美男子,流镜队的队长,毕艾夏喜欢并一直追随的爱人,夺走我初吻的家伙。 仔细想想,能使林臻都暴怒的人物,一定很不简单。轻松便制住我的人除了林臻便是许默了,而他又是流镜队的队长,连苏和恐怕都敌不过的人。 但这些也都不重要了。 时间的摄影机似乎除了故障,该做的工作尽的职责全抛了,我的世界只剩下一遍一遍重复播放着的一段也就十几秒的影像。 林臻紧握双拳,愤怒又无奈地冲许默吼:“你究竟想干什么?!都已经说好不再相见了……默,你会将我们都毁了的,谁也别妄想幸福!” “你在害怕?”许默笑得分外迷人,语气却满是戏谑,他并不在意此时的林臻将有多危险,眼神似无意地将偷窥的我一扫而过。他的笑更深了。 “林臻,你比我更清楚吧,有了这种感情,你就失去幸福的权利力了。”许默的眼睛微微眯起,眉心的三角痕迹像极悲伤的泪滴,“你不会幸福的,我也不会。” 凌厉的拳风划过,蓦地僵硬在许默左肩,及颈的黑发凭空断了几根,飘摇着,落在了谁的心尖上,发出银针掉在玻璃上的脆响。许默雕塑一般完全没有动过。 林臻垂着头,身形克制不住地颤抖,他嘶声喊了出来:“你以为我愿意吗?藏着这份感情说不出口,我只会比你更痛苦……可是有什么用呢,从第一眼就沦陷了的,我逃不掉,我只是爱——” 措不及防地,许默吻上了林臻。 两个男人,亲吻了。 我只是爱——很可笑,那瞬间我竟以为林臻会喊出“伶儿”。看来我真的自恋到家了。 林臻错愕不已,挥手便是一拳,许默轻笑,薄唇开合,我仅能依据唇形判断出“初吻”二字,然后林臻疯了一般扑上去,与许默吻得难舍难分。 “他、妈、的。”画面反复着越来越快,头都快爆炸了,低声咒骂一句,断然转身不去看林臻与许默离奇却相当唯美的热吻。毕竟,两个如此优秀的男子,连站在一起吵架都是很赏心悦目的。 胸腔一口闷气憋得无比难受,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回程焕面前,这家伙竟然已经跨坐在他深紫的重型机车上一脸专注蓄势待发了,引擎声就数他的最噪音。我纯粹使用蛮力将程焕拽了下来,想坐上去,反应过来的程焕拉住我,严肃地问:“苏格伶,你清楚你在做什么吗?” 应该,是在警告我这样做很危险吧。可为什么,就是觉得像一个任性的孩子无理取闹在被教训? “我不会有事。”努力微笑着,我挣脱程焕的手毫不犹豫地跨上了机车,将马力加到最大,雷鸣般的引擎声中我冲程焕大吼:“夏至比你可爱多了,可是,适合做兄弟的还是你!” 潇洒地完成前轮立空180度转向,不忘回过身赠送一个灿烂到迷死人的笑脸,刚想义愤填膺地喊几句宣言,诸如“流镜队的许默等着做我的手下败将吧”,笑脸还没下去呢,众人就安静得连机车都熄火了。而我身后更是飞速传来两道咆哮,一灰一白两个不真切的影子与我擦身而过,腰上亦是两个力道相争,我一咬牙,谁也没将我夺去。 一灰一白,像两道极短暂相交的直线一样分道驰出不远又猛然调转车身,扬尘弥漫,呛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他们的动作还真整齐,就像排练了无数次似的。 “许大!”毕艾夏的兴奋显而易见,却是指着林臻惊呼:“秦皇族队长的车技与你不相上下哦,这次我们总算可以见识你十成的能力了!” 林臻……秦皇族队长?!我不可置信地望向林臻,剧烈地咳嗽,怎么也止不住。 “伶儿……”林臻欲言又止,看我的眼神疼惜更多的是淡漠。 一位看上去就挺豪放的秦皇族队员大笑了两声,冲林臻说道:“臻哥,你看上的小子似乎也有两手,模样也不错,挺像女人的,不如干脆收了做弟兄们的大嫂!” 此话一出,我更是咳得死去活来,都像是故意的了,一个机灵的秦皇族小弟恭恭敬敬地为我递上一张纸巾,不忘奸笑着唤一声“大嫂”。 喉间似乎有温热的液体上涌,我赶紧捂住口鼻,硬是给逼了回去,然后我清清嗓子,挑衅地冲林臻与许默下战书:“谁输了,就得将他这辈子都不敢说出口的秘密昭示天下!” “你输定了。”许默将车开到我身边,低低笑着,很是狂傲的语气。 “伶儿,别勉强自己。”林臻的话才是真正的伤人不见血。 我笑得自信满满,端坐好,慢慢俯下身去,专注地直视前方,“等着瞧好了!” 忘却是什么时候迷上赛车的,只知道那种在巨大引擎声与凌厉的风刃中一次又一次超越极速的感觉,爽到了骨髓里去。而练车最主要的却还是逃命,就像我练跆拳道压根不是为了赶色狼一样。为了不让爸妈担心,我一直掩饰得很好,直到林臻的出现。现在想一想,我也整整两年没赛过车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瞒着他,可没想到林臻竟比我还行,秦皇族的队长哎,叫价最高,最不要命的一党的头领啊! 越来越让人嫉妒! 拼尽力气才让自己与心神不宁的林臻保持同速,这家伙竟然还有心情做出一副我倒下他就立即能接住我的架势,许默一路狂飙差距悬殊,偶尔故意缓速笑着问我认不认输。 我抿紧唇,一声不吭。 ****** 程焕靠在赛道边的树干上,看上去挺随性的,或许也只有韩修择发现他从头到脚就没动过,眼神闪烁,是担忧,也是激动。 第六圈的时候,韩修择站到了程焕身边,揶揄地笑,“程焕,看苏美人的眼神可不一般哦,你应该没那个倾向吧?” “没有。”程焕头都没转一下,干脆地回答,眼眸微微眯了起来,韩修择好奇心大起,忙问道:“凭你的洞擦力,到底发现了什么?” 程焕这才转身直视韩修择,隐秘地笑着,调足韩修择胃口之后,才轻声叹了口气,头向后仰抵上树干,眼睛完全闭上了:“苏格伶,是个傻瓜。” 韩修择终于也是正了神色,挨着程焕靠上树干,眼眸微微眯起,叹息般忧伤着:“焕——我希望,格伶幸福。” 程焕微扬嘴角,像睡着了般。 第十四章 这辈子可能都无法说出口的秘密—— 斗志昂扬喊出口的瞬间,夏至阳光傻笑着的俊脸猛然便眩晕了我视觉所及的全部,连林臻与许默那片刻一模一样的哀切的表情都恍惚如梦了。 “林臻,你个胆小鬼!骗子!” 第十圈。最后冲刺的瞬间,疾速中我冲林臻淡漠地笑,视野一片灰调,我又一次看到夏至的脸,忧伤而宠溺地看着我,他一遍一遍唤着。 “格伶。格伶……” “我爱你。” 我应该输了吧。张扬自负的苏格伶,也会输呢。 “我也爱你呀……”我握住胸口的怀表,眼泪掉下来,“我很想你了,夏至。” ******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圣星草安静沉睡的面容,与我极相似的眉眼间含着令人心疼的倔强。梦见沧桑疲倦的圣星诚,带着诡异而悲哀的微笑一遍一遍地对我说,你迟早会回来的,因为你身上流着圣星家的血液,你不是苏格伶,你是圣星零……你不是苏格伶,你是圣星零……一度我以为自己会在梦里窒息死去。后来我梦见了夏至,他躺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穿着纯白的衣服,却不知道为什么那如雪一样纯白的衣服上一点一点绽放着鲜红的花朵——那或许就是夏至的血液。 梦里的夏至安静柔和而忧伤,他躺着的姿态像一只中箭的鸟,翅膀没有收起来,也再无力起飞。我忘记他的脸是偏向左侧还是右侧,他的眼睛只是微微阖上,他的脸色苍白心疼,他异常红润的嘴唇轻轻张合,我听见他虚弱飘渺而坚定的声音。 我看见他在流泪。 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我无能为力,一瞬间我的悲郁无以复加。 夏至说,格伶,对不起,我无法做你的兄弟。因为,我爱你。 “哪怕死亡,夏至依然爱你。” …… 我瞪着他,说不出话。 在心底骂了夏至五十遍猪头五十遍白痴五十遍混蛋,我甚至还想对他拳打脚踢!混蛋夏至,好好的装什么虚弱搞什么煽情说什么胡话……就知道害我心疼。还说什么爱我——你流那么多血你死掉你怎么爱我?! 后来我听见夏至唱歌,简单纯净的嗓音,歌声断断续续逸出。夏至唱的是自己填词的《彼说爱无天国》,他一度痴迷的钢琴曲,此时此刻,却只是他一人的歌唱。 我听得入神,努力着,却是到最后也无法将歌词在脑海一个个拼凑出来并听懂它们。最后天上突然就下雨了,先是细雨,然后大雨,又一下子成了暴雨,再然后整个关于夏至的画面模糊在缠绵悱恻的雨幕里,最后的最后,我醒了过来,在林臻怀里。 我从林臻金丝眼镜冰冷的镜片上清晰看到自己泪流满面的狼狈模样,一瞬间哑然,失笑。 为什么总是让这个男人看尽我的狼狈不堪。 他只是我十六岁时半路杀出的表哥而已,以小日本的姿态将我一祖国小花又摧又残,他终年带着未知度数的金丝眼镜,分外淡漠的一张俊脸看不出任何表情,他偶尔会间歇性神经错乱,像个孩子般将我一通乱抱,我一度幻想着打击报复却只愿让他微微抓狂,他将每次昏睡的我背回我安稳的天蓝色大床,他背上的体香很淡,也很安心。 而如今,我躺在这个男人怀里,我渐渐地辨不清他,除了体香仍旧很淡,除了映着我眼泪的金丝眼镜依然冰冷。 “伶儿,你昏睡了一天一夜。”林臻的声音嘶哑疲倦,满是血丝的眼里是我陌生的温柔。 夏至离开后,他全然变了个模样,或许是因为我——一度我怀着忐忑却稍稍得意的心情这样认为,可明显我理解错误了。 林臻这样的男人,比我帅比我高比我武功好车技了得更比我擅长隐藏。秦皇族首领,流镜队队长的恋人——在我心底这已经相当于数学里一加一等于二的绝对定理——烟京高中最年轻最俊才最白马的特级教师,多少花季少女甚至少男的梦中情人啊……当然,不包括魅力无敌男女老少通吃的苏格伶! 嗯……应该吧。 林臻晃了晃我,迟钝地回神,我淡淡应一声,“哦。” “做了恶梦么?”林臻轻柔地挑开我脸上被泪水湿濡分外凌乱的发,手指冰凉。 我怔了怔,感受着一脸的粘腻,鼻尖痒痒的,有一点酸。 我含糊地回应,“嗯。” “是夏至么……”林臻的悲伤终于流泄出来。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深深地望着林臻,这个一度淡漠得让我以为不会爱人的男人,你是在悲伤谁呢? 林臻,林臻…… 我就快爱上你了,你知道么? “是!”我重重点头,眼泪一点不争气地掉得比珍珠还干脆,我咬着唇,使劲不让自己大哭出声。林臻慌了手脚,眼中的心疼悲痛却比我还深沉浓烈,他极小心地擦着我的眼泪,像对待一块珍宝,他最为珍爱的宝贝。 “林臻,夏至一定出事了!他很虚弱……他在流血啊!”我紧紧抓住林臻的双臂,嘶喊着,哭得像个任性的顽童,不顾一切。 夏至,你看,你爱的苏格伶其实多卑鄙啊。我就是这么地犯贱,就是这么地缺人爱偏偏只肯喜欢比自己强的混蛋!从小逃惯了躲怕了,对强者由心的恐惧与企盼——只要那个人比我足够的强,保护我陪伴我,哪怕是个淡漠得不行的男人,哪怕从不曾亲近,仅凭气息,就已将身影烙得那般深了。 认识林臻只比夏至早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什么都够了。 第十五章 被林臻祸害进烟京之前,我和爸妈搬了近十年的家,中考开始的时候正处在烟城八百里外的另一小繁华城市,整个夏季都有缠绵阴雨的凉城。大团中考阴云造成的低气压下师生邻里亲子关系相处分外愉悦,捧着英语书看中英对照版《哈利·波特》的认真劲儿表演足了,然后网吧泡到凌晨回家睁着血红双眼打着哈欠将书包一扔,说一句同学家补习,进PUB狂欢或上跆拳道馆练习或极速飙车一身汗味精疲力尽就说同学、同学的同学生日派对。每天守在客厅的爸妈也不多问,摸摸我的头那表情溺得我那个窝心,于是最后百天也就小小冲刺了下,结果打出一个极巧妙的擦边球。 凉城最重点的远程高中,每对父母为子女首选的人生光明大道,加上我满分的体育成绩,与录取分数重合的那叫一个完美。 为此爸妈高兴了好几天,当我自己也有点恍惚若梦地挂掉电话将分数重复一遍后,老妈就狠命将我抱在怀里使劲揉我脑袋,她说小伶呀你怎么这么争气呢,真是爸妈的宝贝儿啊。然后魔爪不可避免地袭上我的脸蛋,捏得通红了我妈又说,我们的小伶越长越可爱了,这细胳膊小腿体育满分,监考老师一定都是大妈吧……哎呀小伶你怎么这么争气呢。 这就是我真正大妈级的老妈,说话哎来呀去的,尤其喜欢贬低自个儿子的无敌魅力兼实力,还不能以拳头或放电解决她兴致频繁的揉捏……谁让我摊这么大妈的妈呢。 然后老妈就这么抱着我哭了,眼泪滴在我脖子里有点难受,老爸在我以眼神求救N次后将老妈从我身上扯开抱自己怀里去了。老妈抽抽搭搭地说小伶真争气,老爸拍着她背说真争气,老妈说真苦了小伶了,老爸说真苦了,老妈扯着嗓子喊小伶小伶妈妈爱你,老爸特深情地说我爱你。 一家人其乐融融地享受完一个暑假,一切准备就绪,马上我就将两手空空地迎着温凉雨丝进入远程开始一点不痛苦的军训,也就在这节骨眼上,爸妈再度搬家与圣风文武学院的入学邀请双管齐下地把我砸晕乎了。 对于前者,我是有完没完的抱怨却只能使劲憋屈,外加对远程的惋惜与新环境的憧憬——听说烟城的繁华染着颓靡,却绝非堕落,听说烟城的夜空夜夜烟花如荼,浪漫非常,于是人们也称烟城为“烟花之城”。无数或凄美或温馨的爱恋在烟城中悄然上演,无数爱着的爱过的人前赴后继地来了,然后总能带走或留下什么。 从烟城过来的不是圣风文武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都说了是邀请,来请我苏格伶的自然得是个大活人。 就在我非常无语地承受完老妈实在无法用亲昵形容的亲密动作,那一声声哎呀小伶爸妈真是突然决定的你就从了吧从了吧去烟城多好呀去吧去吧把我扯入幻想时,门铃第一次响得比下课铃声还动听。 老爸开了门,三秒的沉默,然后我听见老爸戒备低沉的质问:“你想做什么?” 老妈很默契地将我护在怀里,浓浓的母性光辉将老妈笼罩着,哪还有诱拐逼良的老鸨模样……咳,不小心将幻想倒出来了。 “请问你是苏格——”声音挺磁性,是个男的,让人听了声音想见人那种——应该还是个帅哥。嫉妒的小泡泡又冒了。然后想到这是在我家,然后我就乐了。 本小帅哥的大名还没叫完呢,就听“砰”的一生,老爸黑着脸走到我面前,我听着那在空气里颤抖的尾音,全身一僵心底却在狂笑,哈哈,又一个自大的不自报家门的傻瓜! “听出来谁了?”老爸黑着脸。 我特坚定地摇头。 于是老爸的脸更黑了,“这回又得赔多少钱?” 我再度特坚定地摇头。 “没闯祸。”老爸的脸没见白过来,“那就是来找你去闯祸的了。” 我可怜兮兮地望着老妈,“妈,你瞧爸,什么逻辑嘛……”说完扑到老妈怀里特委屈地抽鼻子。 铃。又一声,看来那傻瓜没走。 老爸又去开门。 “你好,我是圣——”仍然磁性优雅的嗓音,兴许邻居有提醒他,不过你自报家门干嘛非得最前面还一个圣字?憋死你得了! 老爸脸更黑地转身,手则从门把上松开又搭了上去,老妈早撤了一身母性光辉又来捏我的脸,冲老爸冷哼一声,“苏木头,你就得罪人吧你。”一个自嘲的笑容在老妈脸上异样地国色天香,我凑上去在老妈保养不错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学着上次老爸说我爱你的语调特深情地说:“妈,我们一家人,要一直在一起。” “学你爸学得一点不像!”老妈一巴掌拍我脑门,又捏了我两下,语重心长地说:“小伶呀你这么可爱这么小乱放电可不行啊。电到大妈小女孩没事电到你打不过的男人可就危险了,尤其那种穿一身黑像冰块一样装得斯斯文文表面光鲜内心阴暗……”一边说还一边瞟进屋的男人,后者一脸如沐春风的微笑,态度温和文质彬彬,额际的刘海将一双极深邃的眸子半遮掩去,那弧度优美的勾唇浅笑在我眼里那个诡秘…… 一个比我强到北极去的男人。从通身气质来看,不是资本家就是阴谋家,还很应我直觉地是个大帅哥。 见这厮雷打不动的从容,老妈总算放过我的脸,以一句小伶你差点电到你妈以后都不准乱放电了记着啊结尾然后一脸满足地退入厨房了。 老爸将人拒门两次居然一点愧色没有地和长刘海男子一起坐到我身边,和这男人坐一块我就浑身不爽地直往老爸怀里钻,黑脸老爸一句滚一边去说得怒气十足,于是我马上就蔫了,扭过脑袋哀怨地盯着自我介绍介绍到圣字又卡带的傻瓜,后者也费解地直盯着我,短促的三秒,老爸一巴掌扑上我脑门,故作和善地说先生你继续。 长刘海男子看着咬牙直揉脑门的我,笑意漫上眼底,继而冲老爸重新开口:“我是烟城圣风文武学院的校长明蓝,这次主动来拜访您家,主要是希望苏格伶能进入本校就读。圣风文武学院完善的教育制度与顶级专业人士的特训,将对苏格伶今后的学习与生活大有益处。” 也就明摆的两句话,一句他的目的,一句正好抓住了老爸最软的那根肋。 老爸陷入沉思,明蓝温吞客气地说完后就敛目垂眸,薄唇勾起的弧度招人得很。 老妈招呼了一杯绿茶几样水果,插进我与明蓝之间,大掌一扑又来揉我,“小伶呀你说天上能掉馅饼吗?掉了能接吗?接了能不砸死吗?不砸死能吃吗?吃了能不死吗?不死了你敢吃吗?敢吃你不怕死吗?”这话绕的,到最后我眼前硬生生浮现“珍惜生命,远离馅饼”八个大字。 并不明显的,圣风的帅哥校长嘴角抽了抽,自然地端起茶杯优雅地浅抿一口,才缓缓道:“伯母说得没错,这世上自然不存在善良的免费午餐。想必本校的‘风队’……” 一脸正经说话的明蓝第三次被打断,听见点苗头我就兴奋地推开老妈直扑我的未来Boss身上去了,双手双脚齐举以示我的坚决,“我要去烟城!我要读圣风!我要进风队!!” 圣风文武学院,文武并重实力绝对的比重点还重点的高中,制度严格教育顶尖,总之就是扔一文盲狗熊进去也保管训成英雄,还能文会武那种。不过谁要能将一狗熊扔进圣风那也够奇迹了。在绝对讲究实力至上的圣风,裙带关系脆弱得就一仅能幻想的肥皂泡,让人都不忍心去吹它。 想进圣风,方法有两种,一种就是拼命地聪明地学习还得练出以一挑三的基本体质,然后通过圣风层层测试考试面试,这条偏文的道一般每年也就招三百人才。另一条道重武,要么通过风队正式队员举荐,打过一个风队替补就能入校,要么就是圣风高层工作人员全国范围大街小巷去撞死耗子,这耗子的学名为“发展潜力巨大的天生练武的好料子”。 至于有幸被堂堂圣风校长相中的耗子,就会像我一样被招进风队。几乎没有任何人拒绝。 而至于风队究竟是圣风什么性质的存在……嗯,这不重要,反正挺高级吧,加入应该很光荣吧……等我加入风队再说吧…… “小伶,放开客人,过来。”老爸语气平缓,也不知到底有戏唱没,乖乖放开Boss,小心翼翼地坐到老爸老妈中间,我一脸乖巧期盼地试图软化老爸。 “‘风队’需要的是冷静理智的人才,我们小伶只会闯祸折腾,并且,做为家长,我们也不希望小伶接近祸源——哪怕圣风确实很好。”原来老爸也可以如此一板正经地拒绝这个大馅饼。 “既然伯父也认为圣风很好,就应该相信我们,我可以不让苏格伶参与‘风队’任务同样接受正规训练——毕竟您的小伶这么可爱这么小。”明蓝Boss一贯的优雅从容,很明显的教养良好自我感觉最好,低气压散得是一点不露骨。恐怕接手圣风也没多久,亲自邀请个搬家比游牧民族还勤的中小康家庭的宝贝儿子被果断拒绝还是头一次。 “伯母,你觉得呢?”也不待老爸回话,明蓝就转攻我老妈,脸上的笑那叫一个温柔,他就认为做出点让步抓了根软肋心疼儿子的老妈就能轻松拿下? “小伙子。”老妈叫的那叫一个亲切,“善良的免费午餐还是有的,伯母这就可以给你做,毕竟这是咱中华民族伟大传统。至于你那蜜糖馅饼嘛,真不好意思,小伶从来不吃甜食,而你也只是客人,咱总得遵循孔夫子的教导,不能喧宾夺主是不?”这话那叫一个委婉那叫一个哲理深刻,老妈的笑那叫一个真诚坚决倾国倾城倾她宝贝儿子的美梦呀。 “喧宾夺主是孔夫子说的?”再次不抓重点的某校长傻瓜,可惜了那张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俊脸了。我终于不再嫉妒他了。 老妈半天无语,与我特同情地对视一眼,然后我们娘儿两个一齐坚定地点头! 老爸冥思苦想,在我们点头时幽幽地添上一句:“应该把……” “看来我得重新熟一遍汉典……”明蓝一脸的犹疑迈出我家大门,我无限遗憾地冲他挥手,明蓝校长,在我爸妈面前,你好歹聪明一次了。 不过,为了一个喧宾夺主重新熟一遍汉典?很明显明蓝不是一般人。 不了了之的,我的比远程还光明的大道,因为是个大馅饼,所以我不能吃。所以一关上门,我就在爸妈面前气势汹汹地讨要说法! 老爸老妈卧房里的电话催命似地响,立马心花怒放光辉母性的老妈进房锁门去煲粥了,老爸在我哀怨的目光下十分孔夫子地不耻下问:“小伶,喧宾夺主到底谁说的?” “呃……”看着又有黑脸趋势的老爸,我也学明蓝脚底抹油了,“好像是清朝某某说的……反正孔夫子都不知道,咱操心啥呢是吧。”不负责任地说完,将门反锁了,倒在陪我搬了好几次的天蓝色大床上,一点一点,被睡意侵蚀。 生活了近半年的凉城,夏日里温温凉凉的雨丝,像极日后某个淡漠的男子指尖细腻的触感。6月22日,当太阳直射在北回归线上,那北纬23.5度给予我的温暖,终究不及我彼时心底连绵阴雨的冰凉。 林臻,我就是那连孔夫子都不知道的喧宾夺主。我向爸妈撒娇任性了近十年,我是不是活该亏欠你? 第十六章 醒来的时候我仍然躺在我的天蓝色大床里,略做了调整的房间布局,床对面的电视机柜神秘消失,补上了一个天蓝色大书柜,我原本用纸箱紧装着藏在床底的整套漫画与系列的国外魔幻小说参差不齐地排在柜子上,中间还偶然夹杂着小时候老爸老妈买的童话故事书,书柜正中飘着张16k白纸,字体纤细却巨大地写着“自己排序,太乱了”。 很明显,老妈的杰作。 用来学习看杂书用涂改液画小人的书桌换成了崭新的电脑桌,在大了一倍的窗口下承受着薄纱轻抚,半开的窗户偶尔吱呀一声,沉闷室外飘摇的雨丝在一尘未然的玻璃上染上扭曲水痕,无奈得像谁哭花破碎的容颜。 电脑桌上没摆电脑,所以窗户开着,就算窗户开着还下着雨,房里仍是闷热得令人呼吸不畅。 已经是烟城了啊。 全身无力的虚脱感叫嚣着这一觉至少得再窝回被窝里补上五个小时,然而心底深处莫名的烦躁却仿佛预感了什么,深深不安。 于是赖在床上角度刁钻地伸了个懒腰,摇摇晃晃下床走到床前,绘着简单却精美的纹理的电脑桌一片水润的淡蓝,而淡蓝调的纱帘则显得半透明了。 心下很是喜欢,几乎立马想用修正笔画个大大的小人上去,小身子大脑袋,咧着大大的笑脸,还得笑得不伦不类。 桌子正中倒着本以Baby为主题的台历,8月份仅有三处连续地画了红圈,最后一个圈对应的日期为8月26日。 从台历内部抽出笔,我在27处用力地打了把红叉。 生活了近半年的凉城,夏日里独特的温凉,晚安。 ****** 窗外雨声逐渐淅沥,不甚清晰的喧哗显得遥远了,我直觉烟城是个热闹的城市,闷热的下雨天也掩不去的浓烈的匆匆。 屋子里是诡异的安静,我站在桌前等了两分钟,湿热的风直扑在我脸上,虚浮的身体颤抖着蹲下,四处乱瞄的眼珠子,试图在光滑如镜的天蓝色地板上找到哪怕一点白色。 已经极少出现的安静,自从六岁那年在爸妈一次冷战中一睡三天,并将很多不甚清晰的记忆彻底忘掉之后,爸妈就开始刻意地避免这种安静,哪怕双双有事出去,老爸也每次记得写一张纸条贴在我房间最显眼的地方。 触目所及大片的天蓝,脚下整齐明净的瓷砖,与崭新的书柜电脑桌,统统提醒着我,来烟城,并不单纯地仅是爸妈的突然调职。 爸,妈,是什么原因,甚或什么条件,我们终于可以安定下来了,还是,这份安定,并不包括我——或者仅属于我? 脑袋里第一反应就是找人去,反应过来时人已经翻上窗户准备好纵身一跃了,低头一看,我的妈哟,第一次发现我苏格伶竟然恐高! 其实也不过四层楼的高度,比凉城那让我翻跃了无数次的家也就更上了一层,凉城那还直接临街,冷硬的水泥路还随时穿梭飞车,我现在面对的甚至是小区花园式的一块绿意……虽然整个烟城都被雨下得灰蒙蒙了,以我2.0的视力还是无比清晰地发现了脚下那一丛苍绿里深褐色的众多倒刺。 一瞬间冷汗脱力的感觉全上来了,够恶劣啊,这么恶趣味地在我家窗口下种一丛玫瑰! 幸好这小区一看就是闹中取静的,下着雨零星的几个人也都撑着伞,要么用什么挡了雨埋头走得飞快。怔了怔,正准备放弃捷径乖乖跑楼梯,却听见脚下的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丝丝淡漠夹着雨丝,一片温凉。 “四楼的高度,摔不死人。” 这是十六岁的我与二十一岁的林臻第一次相遇,甚或重逢。烟城难得的雨天,阴霾的气息让人软弱地掉下眼泪,那个撑着墨色雨伞深深仰视我的男子,灰蒙水汽里苍白精致的下颔,遥远得不真实。 四楼的高度,摔不死人的距离。林臻,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 见到林臻的瞬间也如被许默强吻之后一样,眼前飞快掠过一个画面:温暖的夕阳,余晖下两个瘦小模糊的身影,小小的孩童拉着小小的少年,哭得很悲伤很悲伤。 于是,四楼而已,却遥远得连眼泪都克制不住,一阵冷风夹着雨珠扑在我呆滞的脸上,那滴泪就划过我的脸庞,直直地向下坠落,在林臻最后露出的鼻尖上,碎成朵小小的花。 林臻蓦然僵硬一下,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还是没忍住轻声笑了出来。 我是故意的,又不是。一个大男生,谁愿意连个理由都找不出随便就一滴眼泪掉出去呢,而且对象还是个已经不认识了的男人。 林臻薄薄的唇扬起一丝弧度,着实让人惊艳了把……谁让十六岁的我没长几两肉的身上还顶着张只能说可爱得脸呢,一直被老妈肆意打击荼毒,就算真的已经魅力无敌我也很底气不足地没敢自恋起来。 远远听到老爸老妈语调上扬的对话,你一句我一句,心情似乎都不错,心底压着的石头化成粉末,唯余满心的庆幸与满足。 然后我笑吟吟地望向脚下,悬空的感觉很不错,嗯,底下的男人也很不错。 刚想开口,那磁性的男声又响了起来,字字有力,似乎卸不掉的淡漠中分分笑意,“跳下来吧,我接住你。” 晃了向下脚丫,两只手也伸出去,确实细胳膊小腿的,悄悄又汗颜一回,我向前倾了倾身,挑眉继续笑,“我凭什么相信你?” 没等他回答,身子再往前一倾,没转移重心的我老实遵循牛顿定律做自由落体运动了,温湿的水雾带来特有的凉意,凌空翻转个身,为了准确对这个不认识的男子来个投怀送抱。 迟钝响起的淡漠的嗓音,字字有力的,林臻说,因为我够强。 二十一岁的林臻,是个十足的绅士,尤其那冷冰冰的纯金金丝眼镜,衬得那是一派正人君子温和疏离。 投怀送抱之后,我催着他迅速逃开老爸老妈,并赖在他怀里安然自得,毫无下地的意思。这一切动作很奇怪很矫情很破坏我形象吧,我也很清楚啊,可本人心情好的时候做莫名亲昵的动作这是天性,这证明我多纯良啊…… 在林臻怀里第一件事是找他的眼睛,本以为会剑眉星目深邃冷冽,一般拥有精致下颔与修长身材的漫画男主的眼睛一定特冷特迷人,我从来不敢想象一个这么淡漠的男人配一双如丝媚眼。 至于林臻,怎么说呢,看到那双精致到熟悉的眸子,那眼尾轻微上挑的弧度都熟悉得让我迷乱,我搂住他脖子凑近了直勾勾盯着他,隔着冰冷的镜片,这双带点桃花性质的眸子平静地翕合,眼波深处的流光,终是无力摒除的淡漠。 “我记得你。”突然就想这么告诉他,见他并无多大反应,最多眼神闪烁两下,扁扁嘴,窝回他胸口,又摇了摇头,“我应该记得你……吗?” 夕阳下,小小的少年放开了孩童的手,一直一直地向夕阳走去,没有停顿,没有回头,孩子一直在哭,他蹲到地上,蜷缩着小小的身体,小小的,哭泣着沉睡的影子…… “你小时候记性很不好。”林臻淡淡地说着,抱着我向小区另一个出口走去,脚步沉稳,雨幕里似乎只剩他低沉的嗓音足够清晰,“你很喜欢睡觉,总是抓着身边的人的手才睡得着,无论做什么都丢三落四粗心大意的,还理所当然地让人收拾烂摊子……小时候你真的很可爱,许多小男生都说长大了要娶你,然后你跑过来跟我说……” 林臻突然凝视着我,不再说下去。 “我说了什么?”我以十分好奇的语气坦诚我的失忆。 林臻笑了笑,抬起头,眼神似乎看向了很远的地方,然后他轻轻地摇头,“我的记性也不好了,忘了。” “嘁。”明显的假话,我嗤之以鼻。 林臻沉默下去,薄唇勾起一个清浅的笑,比我老妈还国色天香,我不禁感慨,“你简直就像我妈亲生的。” “笨蛋。”林臻又笑了,带着不自觉的宠溺味道,“以后别这么说了,我是表哥啊。” 很久之后,当我渐渐喜欢并依赖上林臻,每次深夜醒来,拉着他一起坐在四楼窗口欣赏烟城之焰的时候,看着他在焰火的斑斓光影里似乎柔和的精致侧脸,我总会装睡地让他抱住我,然后不停地回想初次相逢的景象,我总会记得,便是这个分外淡漠得男子,分外令我安心的,安心的掉下了眼泪。 或许,只是十年都没有挥发干净的思念与遗忘残留。 林臻……臻哥哥。 无论你我怎样极力否认,改变不了的,无论我是许麟还是圣星零,而你只是苏格伶的臻哥哥也好,表兄弟的羁绊,又到底成为谁的枷锁? 别期望我知道。 第十七章 十六岁的苏格伶,其实挺温顺。林臻笑我笨蛋我也不恼,反倒窝在他怀里懒懒打个哈欠,脸在他胸口蹭了蹭,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问话。 “你叫什么?”生怕他不爽,我小心翼翼地拣最简单的问。 “林臻。”林臻将伞递给我,抱着我继续安稳信步,极轻的脚步声被密雨淹没。他回答得倒也爽快。 “我叫苏格伶。”才懒得撑伞,伞柄往林臻肩上一搁,左手顺势放在了林臻胸口。林臻轻声说了句“我知道”。 这句话多少让人心里不爽,但我没理他,继续问:“你多大了?” “二十一。” “哦,你大我五岁。” “我知道。” 翻他一个白眼,我再接再励,“你生日哪天?” “5月17日。” 无论如何我比林臻晚生,“我12月24。” 果然,又是一句“我知道”。 大概回忆了一下林臻的身高,应该一米八吧,“你身高多少?” “一米八一。”猜对了!不过这次我不打算透露我的身高。 林臻垂眸打量我两下,又是清浅一笑,“格伶,你现在才一米五九吧。”然后稍微试了下手上的重量,语气略显责备,“八十二斤。一个男孩子轻成这样,比发育不良的小女生还难堪。” 一时我哑然了无言了,心想林臻你还真会装,从老妈那骗来的非标准数据你也照搬,昏睡那天早晨我都测量过,身高一米六三公分,体重四十四千克! 再怎么轻,凭我无比可爱的脸蛋,也比发育不良的小女生好看多了! 林臻脸上每个表情都很淡,却奇怪地一点不觉得冷酷,这样的男人很危险,我从来都知道。而我从来只愿意相信林臻不会伤害我。 然而十六岁,他却出现得如此突兀。 林臻看了我半天,抬头继续走他的路,嘴角那抹满足的弧度怎么看都好看得欠揍。 我决定生气,不理他。再往林臻怀里蹭,脸都埋进去了,我哼一声,补觉。 “格伶。”良久之后林臻轻声唤我,其实夏至离开前他倒也一直安分,口口声声的伶儿应该还在他肚子里憋着,我已经眼睛都睁不开了,哈欠连天,“什么?” “我打算送你一份礼物,不如给你挑两套衣服吧。”林臻停在一家店面门口,商量的语气,我眯着眼瞟了一下,装潢简单大气的一家服饰店,店牌太高我懒得看,于是又窝回去,“我不要——情愿去吃肯德基最新套餐。” “好。”林臻轻声应道,漠然着冲店门微微颔首,便信步走开了,身后有人发出奇特的叹息,似惋惜又似惊叹,还暧昧得令人全身发冷。 话说林臻的西装还真暖和,软硬适中,心跳安稳,睡得舒舒服服。 于是,初来烟城的第一个雨天,我愣是因为林臻一个怀抱放弃了Quemo专卖店的两套衣服。 林臻走得安稳而缓慢,或许因为下雨或许烟城太大或许纯属故意,反正当林臻完全站定轻声唤我时,我真的困得想一拳扁烂他的金丝眼镜。 冷冰冰的镜片下淡漠的眸,眼角微挑。挺悦目但不赏心。 睡眼惺忪地转头看去,大片暖色调的肯德基店面!瞬间我活力了精神了简直幸福了。 扯着林臻衣领的手有点激动,咧着春光灿烂的笑容,心说林臻你走吧走吧再不进去我就饿得掐你了啊,林臻压根不鸟我眼眸半眯冷冽地直视前方,语气淡漠中一丝不善:“夏至同学,军训期间非正常休息时间离校,请问经校方批准没有?” “林、林老师……”门口僵硬的男生表情很是虚弱,分明的五官俊朗却青涩,介于高大与瘦弱间的骨架,纯净的眸子,清爽的气息,十足十的阳光美少年啊……迅速分析了情况,其一,他叫夏至,高一新生,林臻的学生,其二,林臻是老师,其三,夏至逃了军训,被林臻这个似乎不喜欢违反纪律的老师碰上了。 总结,夏至很悲惨。 我对夏至同学报以深刻同情,越看越觉得这家伙的表情可爱得很,多正常多纯洁的高中生啊,将多么有趣的孩子啊。 “喂。”我笑得那叫一个无害,手臂慢慢伸出指着夏至胸口,很真诚地建议:“将你衬衫的扣子解开两颗吧……好看。”好看二字略带迟疑与欣赏似在舌尖绕过千转百回回味无穷实则是……词穷啊。 夏至凝视着我的脸,没错,目不转睛的凝视,我故意带点颜色地回望,心里暗数1,2,3,然后清纯小男生瞬间爆红了俊脸。 十六岁的夏至,正正常常干干净净一俊小伙,本该拥有偶尔打闹小小叛逆偷偷恋爱好好学习热火朝天的生活,他应该真心实意的将更可爱的女孩子追到手,两情相悦打情骂俏甚至一直甜蜜下去直到结婚生子儿孙满堂终于白头偕老约定三生入土为安还同宿一穴…… 然而十六岁的我们,毕竟还没长大。 林臻说,格伶,我最后悔的事,就是叫住了夏至。 当时,十六岁的我,在林臻怀里,笑得分外无害地说:“表哥,礼物我不要了,就把夏至送给我吧!” 然后我说,夏至,现在呢你就是我苏格伶的人了,我也不剥削你多少,请我吃一辈子肯德基最新套餐吧! 林臻与夏至谁也没有应声,两人安静地凝视我,我好奇地等待夏至的回复,良久后,这个第一次见面便被我可谓冒犯的少年,慢慢咧开嘴角,留下个标准的微笑,冲我或是冲林臻,干净爽朗的一声“欢迎光临”,就头也不回地小跑开了。 烟城的雨下得没了尽头,茫茫的雾气阴霾成灰黑,谁苍白的容颜,谁藏在我阴暗的背面,忍者撕心的疼,露出宠溺的笑。那么温柔。 你们永远想的都是我。 从夏至跑开的那瞬间,我开始佩服他的自尊,于是急切地想要道歉。我从林臻怀里蹦到地上,一脚的冰凉,然后追了几步,劈头盖脸的雨,全身都凉了,于是瞬间萌生退意,下一秒林臻已将纯黑雨伞撑在我头顶了,以为是阻止,林臻却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淡漠的一张俊脸,“我等你”三个字说得是煽情的危险性十足。 我接过伞,愣了一下,然后发挥我在凉城中学短跑第一长跑倒数第一的能力飞奔向夏至。 留给林臻的是头也不会回的背影,瞬间倾盆的雨伤在俊逸的脸庞,淡漠的面容淌过汹涌的痕迹。 一个时辰而已。现在,只觉得这个借口荒唐得可笑。 于是我真的笑了出来,我笑得分外热烈地迎上林臻不复淡漠的眸子,那冰冷镜片后我全然陌生的温柔,隐忍,沉痛,甚至一丝软弱,将我与他的脸,全部的全部,支离破碎。 我说林臻,你喜欢男人吧。 喜欢许默喜欢得不知道怎样才好,第一眼就沦陷了的,夏至走后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是同性恋,所以一改本性想试试你的魅力,甚至因为我是你的表弟用起来会很方便? 是表弟的话,也不用负责任吧。 可是林臻,只能说在对待同性的感情上你当真笨拙得可以! 支离破碎的两张脸,林臻在我的面前,我在林臻的眼底。 一切都混乱了。 ****** 烟城十月底的天气,有点凉。 怎么就没发现呢,今天可是个下雨天,醒来的时间也和梦里一样,灰沉沉的傍晚。 走在烟城最繁华的服饰街上,失神仰望头顶根本连影子都没露出来的太阳时,我突然想起,夏至的生日似乎快到了。 烟城是没有夏天的,春天过去便会直接过渡到秋天,我和夏至共同期待的夏天不知道消失在哪个时光黑洞。其实夏至的生日还真的是夏至,高一和我成为死党后,他却擅自拉我陪他过他的第二生日,这一天很特别,11月11日。 我当时笑他,我说小样,你仗着大我半年你挖苦我是不是?小心哪天我们分开了你的第二生日就真的大光棍了!夏至却半脸认真半脸玩笑地说,苏美人你不会离开我的,你除了夏至还有哪个朋友啊?还有哪个笨蛋比我更喜欢你呢?他说苏格伶你就放心吧,我夏至的第二生日一定名垂千史万古长青,你就一辈子陪我过吧!因为除非我要死了我才会离开你,而我怎么会死呢? 浓浓的不祥气息。只觉得每呼吸一下都很艰难,似乎又看见梦里的夏至,一个热烈如阳光的少年,怎么可以这么忧伤。 夏至,你是不是真的快死了。 “苏格伶,总算找到你了。”一个清凉中略带丝磁性的男声响在头顶,随即灰蒙的天空被一方浓墨取代,是林臻的伞的颜色。 这个分外好听却总含着浅淡戏谑的声音主人我记得,是个眉心有着三角伤痕的大帅哥,第一次见面就让我做他女朋友并夺走我初吻的恶劣家伙,流镜队赛车技术无人能及的队长,让毕艾夏死心塌地追随的少年,骑着银蓝机车无视我呼啸而过的许大! 嗯,他的真名叫什么来着? 格伶美女,做我女朋友吧!这句没有。 格伶,太调皮可不行的。这句也没有。 伶,记得你男朋友叫许默哦!哈,就是这句! 你究竟想干什么?!都已经说好不再相见了……默,你会将我们都毁了的,谁也别妄想幸福!这么愤怒又无奈的嘶吼……是谁在妄想幸福? 好像是不久前,一个我很在乎的人。他就在我面前,我却看不清他的脸。 再也看不清了。 “苏格伶,林臻在等你回去。”视野被许默英俊的脸孔占据,没有得意的微笑或戏谑的眼神,生硬却很亲近。 噢,林臻。“他怎么样了?”连自己来找我都做不到了吗? 许默有些气急败坏地笑出声来:“啧,你床上就像凶杀案现场了,林臻给你熬的营养粥混着血,我还以为是他的脑浆——不过这点伤对他是小事,死不了。” 早已冰凉的指尖触上仍破皮红肿的嘴唇,突然觉得很想笑很想笑,同样是吻而已,对许默我呆愣着毫无反应,对夏至我怀着悲悯的心情回应,对林臻,我却拼命挣扎甚至抓起瓷碗狠狠敲在他的头上。 确实,除了夏至我再没有第二个朋友,连手机都没有使用的必要。我颤抖着想林臻应该交给许默,颤抖着掏出林臻的手机果然找到许默的电话,然后接通,我却极平静地说,许默,我差点将林臻杀了。 指尖粘腻的液体被冲刷得很干净,鼻端弥散着浅淡的腥甜气息,我想,林臻的营养粥,我大概再也吃不到了。 软到的瞬间看见许默惊慌的脸,我靠在这个生硬却亲近的胸怀,终于笑不出来,我说许默,我喊他哥哥,“不必十八岁之约了,现在就送我回圣星家吧。” ——正文完—— 番外:主题曲·彼说爱无天国 没有尽头/听那歌声似碎沫 绒羽零落/飞鸟白色的寂寞 你在咫尺的不远处/眼睛里放肆的大雾 笑容透明/似乎也无助 极其残酷的软弱/蒸发了眼泪的温度 入侵了骨骼/步伐沉重 你我之间的阻隔/是海天相交的轮廓 深刻却模糊/莫明的想哭 让我牵你的手/走一段路 深夜时候/踩着舞步 跟上爱情的节奏 不在乎/谁的过错/什么程度 心跳在旋转中加速 即使结束/不必将他人羡慕 所谓幸福/如此真实的碰触 如果死去/会是最好解脱 我给你笑颜依旧 我不快乐/我说不出 让我牵你的手/走一段路 时光仓促/忧伤重复 一样的不管不顾 不足够/我的执着/不是孤独 无力招架的世俗/未来已被禁锢 没有救赎/挣不脱的你的束缚 亲吻当作最后信物 连眼泪都化成琥珀 放弃天国的守侯 不再犹豫/唱一首歌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