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所絮语——Dr福寿膏
Dr福寿膏  发于:2014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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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骚年合租房子的故事 已完结 如无意外将保持日更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未定/未定 关键字:主角  配角  其他 一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太宰治。 当习乐拎着一只蓝色拉杆箱再次行走在三号路上的时候,三号路教堂已经不再有钟声回响。年关已过,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雾霾却经久不散。前天夜里刚下过一场大雪,三号路上已是满街的泥泞,地上到处都是灰黑的冰泥水。习乐讨厌这种北方少有的阴冷潮湿的天气,如同他的手掌,一到冬天就变得又湿又冷,就像一只进入冬眠的青蛙。 三号路上正在大兴土木,教堂后面的老房子被尽数夷平,过不了多久这里将会竖起一座高层,也许到时候教堂也不复存在了吧。习乐拖着拉杆箱驻足于教堂门口,教堂前广场上并没有静坐示威的教徒,从前终日紧闭的大门而今大敞肆开。教堂里更加的空旷了,钉在地上的椅子已经被拔走,在地板上留下一排排苍白的钉子眼。不仅是椅子,其他能够挪动的家具也被尽数搬走。门口的募捐箱不见了,然而奇怪的是公告栏还健在,包括习乐第一次来时在公告栏上看到的一首手抄诗。 不过一季烟花 升腾太快太高 消失才会猝不及防 这路的开始便是苦行 只因不肯承认自己错了 苦行就仍将继续 习乐第一次见到小民的时候也是拖着这只蓝色拉杆箱的,那时候还是夏天。三号路上摇摇欲坠的老房子仍在苟延残喘,习乐按照短信中的地址走进了其中一栋。时值午后,小民开门的时候却还是鸡窝头浮肿脸,一副睡眠不足的形象,并且看上去面色不善,倒是比习乐想象中的要年轻一些。 “你好,我叫习乐。”习乐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犹豫着向前伸出了手。 “你好,席勒。我叫丢勒。”小民一只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另一只手攥住习乐的手掌象征性地握了一下。习乐只觉手心一凉,是一把钥匙交到了他手里。 “空调是坏的,你要用的话找人来修修。”小民只穿了一条沙滩裤,脚底趿拉着一双荧光粉色人字拖,一路踢开脚下的杂物,带习乐进入了次卧。 “可你电话里没说。” “打电话的时候还没坏。” “电话是昨天下午打的。” “空调是今天上午坏的,”小民干咳一声,“嗯,上午我把它擦了一下。就,就坏了。” “你不是才起床么。”这话习乐并没有说出来。他放下拉杆箱跟着小民一路的转,总觉得自己上了贼船。 “那什么,我给你修。”看着习乐一脸不信任的表情,小民抓了抓蓬乱的头发,“找人给你修,修理费算我的。” “……”当然算你的,习乐心想。 “对了,沙发下面的东西你不要动。客厅里住着个女的,那些东西是她的。”小民趿拉着人字拖蹚过客厅。客厅只能勉强被称之为客厅,面积还不及次卧大,只够放下一组沙发,连茶几都没有。 “喂!之前在电话里你怎么没说还有个女的?”习乐猛地抬起头来,感觉好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盆沙子,刚刚打开的行李箱又啪地扣了回去。 “我没说过吗?”小民已经站在卫生间里叼着一把牙刷开始刷牙,他鼓着一嘴的白泡泡在镜子里向习乐一耸肩,“没关系,反正她不怎么回来住。”身后传来拖动拉杆箱的声音,小民漱干净牙膏沫又开始洗脸:“你可着三号路打听打听,要能找着比我这更便宜的,我管你叫爸爸。” 拉杆箱停了下来,习乐站在门口沉默无语,有种想要撞墙的冲动。小民说得不错,在三号路上五百五能租到一单间而且无需付三押一中介费,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尽管这馅饼皮厚难啃,可他不接着,后面自然有的是人争着抢。 小民已经梳洗完毕,套上一件流氓兔大背心蹲在门口系鞋带,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先把这个月房租给我吧。”怕习乐不愿意给,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找人给你修空调。” 习乐没说话,拿出钱包数了一个月的房租给了小民。 小民接过一沓粉票子卷巴卷巴往沙滩裤兜里一塞,顺便从裤兜里掏出烟盒扔给习乐一支烟,然后!!!地跑下楼去。老式民房的楼道终日不见阳光,即便青天白日之下也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小民不知在这里住了多久,下楼梯的动作非常熟稔利落,瘦削的身形在楼梯口一闪而逝,不一会儿连脚步声也听不见了。 小民抽的烟不知是什么牌子,习乐以为艺术家抽的烟总要标新立异一些,但这支烟看上去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习乐不抽烟,整理行李的时候顺手将它放进了笔袋里。他今年大三,开学就大四了,在理工大学读的是金融。然而近几年金融行业不景气,因此按照家里的意思打算进修研究生读个实用的专业,将来或可进入国企端上铁饭碗,过上吃不饱也饿不死的生活。习乐的父母都是高级工程师,在国企奋斗了将近三十年,也不过尔尔。习乐觉着,世界上本不存在什么不景气的行业,不景气的是人生。 行李箱临行前被母亲塞得爆满,连牙膏都给他预备了两支,而且是超市里五块八两支的促销装。习乐说日用不必准备太多,学校所在的城市是个繁华的地方,需要什么自己去买就好了。然而母亲对此深表怀疑,并且对当地的物价很不放心,恨不能将儿子下次回家之前需要用的生活用品统统预备周全。因此习乐的行李箱格外沉重,里面什么都有,简直成了一个便携式杂货铺。 习乐在五条内裤下面找到一个大塑料袋,几乎囊括了家中所有中西药物。药袋下面还有一个扁平的盒子,里面装着奶奶从东北带来的老山参,据说是爷爷年轻的时候当勤务兵从某副官手里搞来的,现在市面上有钱也买不到。奶奶听说习乐要考研究生便硬要塞给他,说是补脑用。老山参只有小指那么大,须子倒是很长,像一截朽巴巴的树根。这玩意怎么补脑?补肾还差不多。习乐今年刚二十一,正是身体健康吃嘛嘛香的时候,吃了这个非得七窍流血不可。 整理好铺盖之后习乐来到客厅里。客厅里满地都是废纸烟头易拉罐,习乐简单打扫了一下,清理出半人高的一袋垃圾。令他惊讶的是这老式筒子楼里居然还有垃圾道,不过显然废弃已久,就算尚可使用,这么一大袋子垃圾恐怕也塞不进去。习乐下楼丢了一趟垃圾,小民仍没有回来。习乐坐在掏空的拉杆箱上观摩着这个陌生的房间。次卧里倒是很干净,就好像刚被收废品的洗劫过一般,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连衣柜都没有——有也放不下了。 小民回来的时候天已擦黑,手里拎着几瓶啤酒和一大袋垃圾食品。他并没有带回修空调的人,好在时值残夏,并不十分炎热,将就几天也就用不着空调了。 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吃了一肚子香精色素亚硝酸盐防腐剂。一瓶冰啤下肚,习乐也不像一开始那般拘谨,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小民聊起闲天来。 “你爸希望你成为一个艺术家,可你却学了这么一个操蛋的专业。”小民嘴用水果刀切下一片午餐肉罐头塞进嘴里。 “我是学习的习,快乐的乐。”习乐灌了半瓶啤酒,终日不苟言笑的脸上浮现出一点模糊的笑意。 “哈哈!原来你爸希望你成为一个资产阶级大学霸!”小民被逗笑了,他举起酒瓶与习乐一碰,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习乐二十一岁上大四,小民二十四岁刚上大一。这在美院里是司空见惯的,况且看小民的面相也就十八九,又没有正经上过高中,心智上也介乎于高中生与大学生之间,像个顽劣的逃学少年,却有个极具时代感的大号,叫做李为民。 “为民除害?”习乐马上联想到人!民!警!察。 “屁!为人!民服务。” “哦,原来你爸希望你考公务员。”这一回习乐又联想到了乡政!府机关干!部。 小民苦了一下脸,他伸手一指次卧:“歇菜吧。从前那里住着一个学霸,那可是真正的学霸,考了三年的公务员。” “考上了?” “死了。” “啊?”习乐一个激灵,酒劲儿醒了大半。他僵着脖子望向黔黑一片的次卧,手心里又冒出一层冷汗。 “哦,不是死在这里。”小民喝了一口酒接着说道:“他老家在农村,父母都是种地的,就指着他考上公务员扬眉吐气呢,结果一直都没考上。上次落榜的时候趁屋里没人跑到阳台上开了煤气,正好让猴子给撞见——猴子就是住在客厅里的那个女的——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英年早逝,跟雷锋似的,可见为人!民服务没什么好下场。” 习乐心想考公务员的目的又不是为人!民服务,也就无所谓有没有什么好下场。说到这里两个人都沉默了,籍着这一点沉默,他们非常有默契地结束了这场索然无味的谈话。刚好酒也喝完了,两个人看着满地的垃圾一同陷入了长久的无聊之中。 二 后来习乐每每想起入驻的第一天都感到匪夷所思。他和小民在相识之后迅速地熟稔起来,之后又迅速地陌生了。这看起来很荒诞,不过细想想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长久一段时间习乐和小民都不再有什么交际。习乐要考研,忙着复习,上考研英语培训,偶尔去学校上上课,生活十分的规律。而小民终日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白天睡得死沈,夜里开着灯,门缝里一宿都透着光,不知在做些什么。似乎不定时的出去泡吧,但是没见他带朋友回来过,也没有女朋友。不过细想想也不奇怪,这家伙性格古怪得很,习乐甚至一度怀疑他有点精神疾病,如果去看心理医生估计得享受隔离观察待遇,实在不具备谈恋爱应有的心理素质。 习乐在大学里也没有交过女朋友,理工大学里女生不多,容易接触到的更加有限。肯交际的高攀不起,安分的又太过精明——现代婚姻形式下的女孩子都精明得很,你是谁打哪来家里几亩地地里几头牛,没有摸清底细之前是断然连手都不会去牵的。不得不谨慎——婚姻是好的,可大部分的婚姻生活都是一场灾难。 习乐高中时喜欢过一个女生,个子不高不矮,很瘦,肘边垂着两根乌油油的大辫子。平心而论,她的样貌并不十分美丽,而且瘦得几近营养不良。高中时学生们统一穿着肥大的天蓝色运动衫,若没有那两根大辫子,她几乎就跟小男孩没什么区别了。 事实上习乐从未与她说过话,并且在高中毕业之后永远失去了她的消息。她却在习乐死气沉沉的少年时代上演了极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并且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在习乐的梦境中不断重演。 那是高二的暑假,习乐从体育馆里出来之后骑着脚踏车去往班长家还篮球。寻找班长家住址的时候他把3栋看成了8栋,错敲了别人家的门,结果开门的竟然是她。 那天天气很热,女孩穿着家常的白衬衣和沙滩短裤,两条辫子打得松松的,更显得粗。两个人四目相对愣了几秒钟,客厅里传来女孩爸爸的声音,谁啊?习乐猛然回过神来,一个转身风也似的冲下了楼,连句敷衍的话都忘了说。 晚风徐徐地吹着,卷起路边青中带黄的落叶。不远处的教堂传来悠远沉闷的钟声,教堂门口常年坐着几个不修边幅的老太太,手里拿着一沓传单,上书《神爱世人》,逢人便嚷:信基督吧!耶稣爱你! 习乐感到不解,不知为何一切洋玩意进口之后仿佛都变了质,尤其是宗教,本土化之后无不染上封建迷信的死虎余腥。在他印象里宗教是个美好而神圣的东西,然而在现实中却总是以兜售的形式出现,使得信仰一词歧义颇多,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这真是宗教的悲哀。 三号路上亮起星星点点的灯光,落日像一颗熟透的蛋黄挂在教堂的顶端的十字架上,摇摇欲坠。这个教堂是将近一百年前由一个德国传教士建的,在抗战时期被一把大火烧了个焦黑,重建之后不久又赶上文!革,之后基本处于半荒废的状态。黑褐色砖墙点染着岁月的痕迹,逆光看去,只剩下一个黑漆漆的轮廓。如同一个荒废的祭坛,见证了历史更迭和时代动荡之后静默地伫立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日复一日地蹉跎下去。 夕辉给车水马龙的世界镀上一层火的颜色,空气却是越来越冷。习乐穿过黔黑一片的楼道拿出钥匙旋开了门,屋里也是黔黑一片。小民睡起来就出门去了,连个招呼都没有打。 习乐突然发现自己对小民的了解还不如对这间房子了解的多。住了没多久他就发现不仅空调是坏的,电视是坏的,煤气灶是坏的,就连洗衣机也是坏的——不知什么地方漏水,一缸衣服洗完一缸水也跟着漏完,漏得满地都是——可见这房子并不像它看上去那样划算,就如同小民其实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好相处。每天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刚上大一就不住宿舍,想必学校里也没什么朋友。习乐从未见过小民的房间里面什么样,如果不是厕所里偶尔传来马桶冲水的声音以及堆积在门口日新月异的垃圾,习乐几乎要以为小民已经烂死在那个房间里。 两人有许多生活习惯是磨合不来的,住得久了便隐藏不住。习乐胃肠不佳,一日三餐吃得寡淡无味。小民只要醒着就总是饿,一天能干掉几桶泡面和若干火腿肠罐头,有时候还喝碳酸饮料和啤酒。这种饮食习惯让习乐感到费解,更加让他感到费解的是小民从不运动却从不生病。这让习乐一度以为小民从物质到精神都已经彻头彻尾的脱离了现实,一切常识到了他这里都成了笑话,他活在自由的臆想之中。 接到家里电话的时候习乐正抱着书行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路过财经楼时他看见一对新婚夫妇在拍婚纱照。财经楼前天才跳了一个,或许这会儿地上还遗留着某些可疑的蛛丝马迹。想来这世界还真是奇妙,一个人的故事在这里结束,另外两个人的故事才刚刚要在这里开始。 母亲在电话里絮絮叨叨,无非叮嘱习乐务必认真复习。对于习乐的合租室友,母亲义正言辞地宣判道:“你可不要跟他玩儿,听见没有?那种人就是学习太差考不上正经大学才上美院呢,浪费着家里的钱,出来能干什么?” 习乐哦了一声挂断了。婚纱摄影还没有拍完,正赶上下课时间,路人太多,拍摄不得不暂停下来。留着一撮小胡子的摄影师偷空跟女主管调笑起来,跟妆小妹忙着给新娘子补粉换头花,新娘子拿过蕾丝边手套一看:“咦,怎么是一顺儿的?”然后下意识地回头去看她的丈夫。新郎疲惫不堪地倚在财经楼门前的雕像上,一边玩儿着手机一边嘟囔道:“怎么还没完事儿……” 习乐记得两天前也是这个时候,他下了毛概课一如既往的经过这里,正好目睹了一个人坠楼自杀的全过程。死的是个男生,据说还在读博。从五楼坠下,并没有当场摔个脑袋开花,甚至连一滴血都没有。死者的神态异常安详,倒是围观的活人个个表情狰狞,有个女生惊叫一声当场吓晕了。后来人们将这场自杀事件的原因归结为博士生论文答辩没通过,随之引发了一场关于当代学生心理素质问题的争论。 很多人忿然,都念到博士了何苦来这一出,如果我能考上博士打死我也不死,至少不会因为论文答辩没通过就去死——然而这类人通常是打死也不会去考博士的。众所周知理工大学的博士学位不值钱,近几年来毫无节制的扩招使得高学历大大的贬值,财经楼上丢块砖头下去,砸到十个人里面能有四个是博士。博士学位尚且如此,本科学位和硕士学位又当如何?习乐抱着一摞考研复习资料,感到一阵茫然。 后来习乐偶然间跟小民提及此事,小民先是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低声说道自杀的人是没有资格上天堂的。习乐感到有些诧异,小民居然是个基督教徒。仔细一看,他脖子上确实挂着个细细的银色十字架,只不过光芒完全被他左耳上七只朋克耳钉给盖过了,像个苍白无力的符号。然后习乐将目光从十字架上移开,他发现小民有个很好看的锁骨。 海风吹起两个人的头发,自耳边呼啸而过。小民的头发黑得不像话,好像故意染过一样,黑得不见半点杂质。风过了,他的头发盖在前额,将脸上的皮肤映衬得更加白皙,像个苍白的绝症患者。习乐隐约知道小民是嗑过药的,这并不奇怪,搞艺术的颓废小青年十有八九都嗑过药。他拉过小民的手臂端详半晌,并没有找到针眼。 海边风凉,小民的手却很热,而且形状非常漂亮,手腕上却总是带着一块土到爆的电子表。电子表不仅外形丑陋,而且体型硕大无朋,更显得小民腕骨纤细。小民以为习乐在欣赏自己的手,便放下画笔十分恬不知耻地说道:“可惜我分!身乏术,不然早就给自己当模特了。” “模特不都是女的?” “谁告诉你的。” “人体艺术不就是裸!体美女么。” “操,毛片看多了吧你。男人体的表现力根本不是女人体可以比拟的。”小民在画布上甩下最后一笔钛白,犹如黝黑礁石上绽放的一朵雪白浪花。他的画面有种灵性,一笔颜色要调和几遍甚至十几遍,但呈现出来的依然清澈透明。让习乐想起一句诗:淡妆浓抹总相宜。 习乐小的时候也是个爱画画的孩子,他有一张圣斗士的塑料垫板,经常用父亲单位派发的稿纸蒙在上面描画,积攒下来也有铅笔盒那么厚的一摞。后来因为一次期末考试退步太多,所有的画作都被母亲撕碎扔进垃圾桶。后来习乐每每想起都觉心痛不已,如果当时没有封笔画到现也许同样没什么前途,但一定比现在过得更加快乐。 “哼,我看你是钙片看多了。” “下次再看的时候叫上你。” “滚!” “学霸,给我当模特吧。”小民撤下画架忽然转过身来看着习乐,面上笑微微的,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眼睛弯成两弯黑月牙,笑得十分的贱。他光着脚踩在灰白色的鹅卵石沙滩上,白衬衫被海风冽冽地吹着,衬衫底下包裹着细瘦的身体,习乐感觉他也快被海风吹走了。 “可以,免一个月房租。” “我靠,你这个资产阶级大学霸!赤!裸裸的剥削啊。”小民哈哈一笑,然后背起画箱子沿着海岸线一路跑远了。 习乐站在原地,觉得他这是话里有话。他抬头望着阴霾的天空,水天相接的地方雾霭氤氲,混淆了碧海苍穹。提起鞋子站在冰凉的海水中,习乐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踏着海波一直朝前走,便能走到天上去。 三 从海边回来之后小民消失了一段时间,模特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习乐原本还有些惴惴,说不上是不安还是期待,现在看来是完全多余了。不过反过来想想,小民就是那种想起一出是一出的人,他或许就是随便那么一说,自己反倒当了真,没的自寻烦恼。 习乐第一次走进小民的房间是在一个傍晚,小民房间里拉着厚窗帘,黑咕隆咚的。狭小的空间里充斥着一股松节油的味道,习乐摸着墙壁刚迈了一步就不知道踩上了什么东西,噌的一下滑倒了。扶着墙站起来,觉得脚底下又腻又粘不知道沾上了什么。他打开灯一看,发现浅灰色袜子上染了一块鸟屎色,地板上也有,他刚才是踩上了一管油画颜料。颜料扔得满地都是,可习乐偏偏踩上一管最难看的橄榄绿色。把袜子脱下来扔在一边,习乐发现小民已经失踪一个多礼拜了。 小民并没有向习乐汇报行踪,以至于他消失的时候习乐竟没有发现。虽然早有预料,可习乐还是没来由的感到失落。附近新开了一家快餐店,开业酬宾情侣餐打八折,吸引了许多成双成对的年轻学生。习乐本来带了一套情侣套餐打算和小民一起吃,不料却扑了个空。习乐于是光着脚席地而坐,一个人吃掉了两份便当,一边吃一边生气,郁闷之余还感到十分的寂寞,不知不觉撑了个半死。 一天清晨习乐在睡梦中听见卫生间里传来稀里哗啦的水声,习乐以为是小民回来了,打着哈欠出门去看。结果哈欠打了一半就凝固在了嘴里。 沙发上坐着个女的,披着一头湿淋淋的黄色爆炸卷,身上披着块浴巾,正大喇喇地给自己点烟抽。爆炸头听见声音回头看了习乐一眼,浴巾从肩膀上滑下来,露出肩胛骨上一块墨绿色的纹身。 习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希望时间能够倒带,如果老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宁愿被尿憋死在卧室里。现在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找个墙缝钻进去,不过这显然是毫无可行性的。他想解释些什么,可尴尬的是哈欠正打到一半,他的嘴合不上了。 爆炸头显然也愣住了,叼着半根烟翻着三白眼盯着习乐看了半晌,她艰难地开口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声音不大,却让习乐本来就快掉环的下巴彻底合不上了。 她用沙哑的嗓音叫了习乐的名字:“习乐?” 习乐惊魂未定地去厨房烧开水,手指哆哆嗦嗦拧了好几下开关都打不着火。侯淑妍闪身凑了过来:“还是我来吧。这套东西太老了,而且自从……那个,唉,反正煤气就一直不怎么好使。”她说着从灶台后面摸出一盒火柴,划着了一根往煤气灶上一扔,橘红色的火焰轰地跳起老高。习乐站在后面不知所措,刚才他借口到厨房烧开水,侯淑妍倒是穿戴整齐了,可他还穿着睡衣。 “你去坐会儿吧,这里怪冷的。”侯淑妍炮制了煤气灶扭头对习乐一笑,露出一排给烟熏黄了的牙。她刚洗完澡还没来得及化妆,与年龄不符的倦怠与憔悴便毫不留情地出卖了她。 “那,麻烦你了。”习乐踌躇半晌,还是退出了厨房。 “不麻烦。”侯淑妍蹲下!身来寻找喝水的杯子,后腰上又露出了一块黑色的骷髅头纹身。 习乐对自己的过去没有多做陈词,并非忌讳什么,只因为实在乏善可陈。与侯淑妍的再次相遇又是极具戏剧性的一幕,在这之前习乐不是没有幻想过这一幕将如何发生。他以为那个时候他们都已不再年轻,在某一个人来人往的街头不期而遇。他穿灰色西装拎着笔记本,她将两条长辫子盘在脑后,手里领着一个孩子。他们相视一笑,然后擦肩而过,各自消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也许晚几年再碰到,他们会是这样的情形吧。然而老天爷拿习乐幽了一默,让这次偶遇来得早了一些。所以习乐看见的侯淑妍就是一个烫着爆炸头抽着香烟身上好几块刺青的女人,她虽然没有化浓妆,眉毛上却穿了个钉子,并且穿得不好,给穿在了眉毛里面。 侯淑妍把一杯冒着白气的热水递给习乐,沙发前面没有茶几,水杯只能用手拿着。侯淑妍并没有给自己也拿一杯开水,她在习乐对面坐了下来,掏出打火机习惯性地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突然把烟给掐了,有点不好意思。 习乐端起水杯喝了一小口,把舌尖烫麻了。侯淑妍笑着说:“慢点。” 习乐嗯了一声又沉默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开口询问侯淑妍的事情,看上去她过得并不好。侯淑妍却好像看透了习乐的心思,云淡风轻地一笑:“如果当初我跟你们一起把高中念完,现在也快大学毕业了吧,说不定跟你还是同学。” 在高考前夕突然转了学,那是侯淑妍消失在习乐视野中的一个开始。但那时候谁也不知道的是,她并没有转学,而是辍学了。侯淑妍父亲的外遇对象生了个男孩,母亲哭着喊着闹上门去,最后得到一纸离婚协议。高考落榜之后她跟着净身出户的母亲住到外婆家,后来跟着改嫁的母亲去了继父家,再后来她发现继父偷拿她洗澡时换下的内裤,于是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侯淑妍并没有提及出走之后的几年里都经历过什么,习乐大概也能猜到一些,但是他不愿意去猜。 “也许我很快又会搬出去住,谁知到呢,反正我是永远都不会回家了。”侯淑妍将自己这几年的经历轻描淡写几句概括,好像那只是上辈子的事情。至于她说的这个家究竟是她外婆家还是继父家,也并不重要,仿佛那也都只是上辈子的家了。 习乐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如果说几年前的那个时候他不能为她做什么是因为他不知道,那么现在他知道了,依然还是不能为她做什么。侯淑妍当然是不会寄希望于习乐的,她甚至不知道习乐曾经喜欢过自己,她早已不记得高二暑假的一天习乐曾经敲开她家的门,并且差一点就跟她表白了。 过了几天侯淑妍又化着大浓妆踩着高跟鞋器宇轩昂地离开了三号路筒子楼。习乐目送着她瘦削的背影消失在黔黑一片的楼道里,他知道这一回侯淑妍是真正彻底的走出了他的生命。那个穿着白衬衫梳着两根大辫子的不爱说话的女孩永远活在他的记忆中,或者说永远死在他的记忆中了。 在那之后习乐好一阵子没有再做过高中时代的那个梦,他怕在梦里敲开大门会看见叼着香烟化着浓妆顶着一头焦黄色爆炸卷的侯淑妍。所幸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侯淑妍没有再回来过,复习的日子却是所剩无多。习乐背完了一本考研词汇,感觉脑子里一片空白。 小民背着画箱子从云南回来了,穿着一身花里胡哨的最炫民族风,腰上别着一串香喷喷的木头疙瘩,走起路来一颤一颤像个卖蟑螂药的。在云南他终于晒黑了一点,然而精神很好,刚一落脚便滔滔不绝地对习乐讲着南方小镇的风土人情。他说云南的气候也是温暖潮湿,但是和川蜀之地还不尽相同,晒得很厉害。去年暑假的时候他去过重庆,差点热死,不过火锅很好吃,鸭血豆腐都是现杀现酿的,颜色比苏丹红还鲜艳。 习乐默默地聆听着,这是一种与自己无关的完全陌生的生活状态。小民的言辞并不具有煽动性,却让习乐感到心底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等到考研结束正好也放寒假了,不如趁此出去旅行一次吧,这是学生生涯的最后一个假期,以后就没机会了。 旅行,最好能和小民一起,他走过的地方多,也很会玩儿,和他一起必定不会感到无聊。只是……习乐想,如果他们真的一起去旅行,会感到无聊的那个大概是小民吧。 习乐从小到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北京天!安!门,还是在刚上小学的时候。当时班主任要求写一篇关于天!安!门升旗的日记,于是习建设一家三口风尘仆仆的去了一趟北京。当时家里穷得掉渣,习乐父母理所当然的认为没钱也没必要住宾馆,于是习乐和父母住进一位北漂的堂叔家里,而堂叔去朋友家借住。习乐的堂叔在北京混得并不好,自然府邸不会太豪华,在近郊租了一个十平米的单间,内置一个1.5平米的小厕所,阳台上放着一只油腻的小煤气炉,电视只能看一个台,除此以外别无其他家用电器。 时值暑假,北京的地表温度再创历史新高,动一动便是一身的湿粘,分不清是汗还是油。习乐一家抵达驻地时已是傍晚,堂叔家里只有一张单人床,习乐和母亲睡床上,习建设打地铺。出租屋里没有空调,堂叔为了接待他们新置了一台小电风扇,功率不大,噪音不小。习建设怕习乐闷出痱子,将电风扇对准了儿子嗡嗡的吹了一夜。棉絮一样的热风在习乐身上裹来裹去,倒比不吹更加难熬,第二天早起习乐便闹了胃痛,并且发起了低烧。 夏天黎明来得早,习乐四点半就被母亲从床上薅起来,擦了把脸直接抱上了大巴。一路上习乐捂着肚子又哭又闹,伴随着他的哭闹声的是大巴车厢里浓重的汽油味和父母喋喋不休的争吵。习乐根本不记得升旗仪式是怎么开始又是怎么结束的,只记得胃里钻了孔似的疼,浑身又冷又热。 那个年代网络并不发达,好在升旗仪式的素材从不匮乏。回家之后习乐照着小学生日记一百篇东拼西凑了一通,还得了个不低的分数。母亲说早知道这样干脆不要去了,浪费时间浪费钱。之后果真就再也没有带习乐出去旅行过。 思及至此,习乐忽然有点羡慕小民。从未听小民提起过自己的家庭,习乐猜想也许是单亲,因为小民的家长从不干涉他的生活。他们这一代人都是独生子女,从一出生就活在许多双眼睛的注视之下,小学中学大学甚至工作都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一个过程,生活毫无悬念可言。 可以说习乐的精神世界是极度匮乏的,他一方面被小民所吸引,另一方面又觉得与小民缺乏共同语言。犹豫再三,习乐到底没有把邀请小民一同旅行的想法说出口。一拖二拖,几天之后他就彻底把这茬给忘了。 四 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新约——路加福音》 只是因为自己没有所以觉得别人的东西总是好的,别人的相貌,别人的事业,别人的老婆孩子爹。这是社会人的通病。 事实上小民的生活并非习乐所期望的那样令人羡慕。小民的父亲早先是化工厂里的工人,一次加夜班的时候不慎落入濯洗烧碱的池子里,全身皮肤重度烧伤,失去了工作能力。小民母亲不得不担负起照顾丈夫的重任,把还在上小学的小民送到外公家抚养。 小民的外公外婆有三个子女,除了小民母亲还有两个儿子,都已自立不在身边。外公是信基督的,终日与上帝为伴,小民的到来于他来讲是一场没有波澜的意外。外婆是个勤劳木讷的主妇,烧的一手好菜,却因为小民外公肠胃不佳而难有用武之地。小民不是个活泼讨喜的孩子,外公外婆亦不擅长含饴弄孙。祖孙三人的生活十年如一日的清汤寡水,小民就这样不咸不淡地长大了。 十六岁那年小民考去了美术高中,和一群同样被教育制度无情抛弃的叛逆少年一起开始了荒腔走板的高中生活,从此在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美术高中的前身是一所民国时期的女子中学,校舍最近一次翻修还要追溯到上个世纪,因此总是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荒凉气息。学校是寄宿制的,宿舍楼看上去像个废弃的精神病患收容所,里面住着的学生没有几个正常。 小民的室友当中有一个患有轻度抑郁症,犯起病来整宿整宿睡不着觉,记性奇差无比。抑郁症家里好像很有钱,给他配了个价格不菲的手机,谁也不认识的牌子,外壳是巧克力色,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不过相比这个手机的来历,小民更加好奇的是谁会打电话给这个抑郁症。 一天晚上熄灯后巧克力手机忽然铃声大作,当时宿舍里只有小民和抑郁症两个,小民打开手电筒,看见抑郁症抱膝坐在床上盯着手机一动也不动。光柱打在他的身上,他像个死刑犯一样皱起眼睛向里挪了挪。 手机打了鸡血似的响个不停,铃声是一个外国女人唔咧哇啦地唱着些你爱我我爱你的街曲。街曲俗滥却很上口,更要命的是容易洗脑。小民不耐烦地大声说道吵死了你快把它关了!抑郁症置若罔闻,小民抄起闹钟一把丢了过去,抑郁症下意识地缩了一下,手机不响了。 小民拢了拢被子翻身准备睡觉,外国女人的歌声又开始聒噪,他气得一拳砸在床柱上:操! 抑郁症突然将手机丢进洗脚盆里。手机在洗脚水里咕嘟了两声就不响了,翻盖上白色的小灯还在闪。抑郁症又下床接了一杯开水,把手机泡了进去,没过一会儿小灯也不闪了。手机在水杯里泡了一夜,外国女人的歌声也在小民脑子里循环了一夜。 事实上抑郁症的存在感并不高,手机事件是小民对他仅有的印象。他大部分时间蜷在床里一言不发,后来因为缺课太多被家长领回去了。 另外一个室友跟他恰好相反,十分开朗热情,一天到晚像上满了发条一样精力充沛。画画的不怎么样,穿衣打扮倒是在行,打着文艺青年的旗号到处骗小姑娘。开学不久之后就甚少见他回宿舍,身边的女朋友每周一换,一个赛一个的前凸后翘。有一回校花请假去医院,据说是为他堕胎去了。然而校花的保质期也没超过一个月,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生他都要勾搭勾搭,同学们私下里戏称他为炮哥。 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炮哥在女人堆里可谓无往不胜。然而俗话又说能人都死在能耐上,无往不胜的后果是相当惨痛的。 小民记得他最后一次看见炮哥是在一个周末。他下了课拎着画具箱子回到宿舍,看见炮哥正对着镜子抹发蜡。那天炮哥开心的样子一如往常,他告诉小民一个美女发短信约他出去玩,今晚不回宿舍了,还托小民帮他跟宿管扯谎编瞎话。当晚炮哥果然一宿未归,第二天早上也没回来,第三天也没有。 那时候高三的学生们都忙得焦头烂额,即便是一向以懒散着称的美术高中也开始滋生出紧张的气氛。然而炮哥是不必担心这些的,家里已经给他铺好了出国的路,只待他拿到高中毕业证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到大美利坚去继续他的约炮生涯。因此大家一开始并没有把炮哥的失踪当回事。 忽然有一天炮哥家的车停在了校门口,车上下来一个精明干练的中年妇女拿着几页A4纸神色匆忙地进了校长室。有人看见炮哥坐在车里,不知是谁捏着嗓子学太监声音喊了一声炮哥驾到,蜂拥而至的学生们顿时在校门口哄笑成一团。 后来听说那天炮哥一到酒吧就被一帮人拖出去一顿暴打,要害不知被谁踢了一脚,炮哥变成了哑炮。家长出面就是来给他办退学手续的。颇为讽刺的是炮哥到最后也没搞清楚那天给他发短信的到底是谁。大家都说肯定是哪个被他搞过的女生谋划的,也有人说不一定是女生,被他搞过的男男女女一人踢他一脚也够他喝一壶了。 自那以后炮哥的行踪成为一个永久的谜团,有关炮哥的传言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他出国了,甚至有人说他出家了。唯一毋庸置疑的是炮哥长得的确是帅,见过炮哥的女生说他远看像金城武近看像吴彦祖,简直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小民印象中炮哥五官十分精致,明眸皓齿面如冠玉都不足以形容他,笑起来尤其好看。有句歌词怎么唱的来着,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 许多年后同学们再度回忆起炮哥仍感到记忆犹新,那个传奇般昙花一现的美少年在美术高中全体姑娘以及部分小伙子的心目中定格成一张不老的脸,在一段永垂不朽的岁月里上演著名为青春的荒诞剧。 抑郁症和炮哥相继离开后,睡在小民斜对床的室友可谓硕果仅存。该室友是个十分正宗的穆斯林,坚持按时斋戒祷告做礼拜并且时刻注意与卡菲尔(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划清界限。穆斯林在美术高中过得十分痛苦,因为他与卡菲尔划清界限之后人缘比抑郁症也强不了多少,并且严格来讲方圆一公里以内基本上没有他能吃的东西。于是穆斯林同学日复一日地憔悴下去,精神却日渐矍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搞传销的。 这也许就是信仰的力量,小民也是信基督的,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像穆斯林那样全身心地投入上帝的怀抱。因为他是个同性恋,上帝不会接纳他。 意识到这一点,小民感到无比沮丧。王尔德说过宗教一旦被证明是正确时就会消亡,科学便是已消亡宗教的记录。王尔德又说情感的好处是使人误入歧途,科学的好处是使人不感情用事。于是小民在宗教、科学与情感的矛盾中辗转反侧。他试图找到三者之间的平衡点,来证明自己对爱情和信仰是同样忠贞的。然而后来他发现所谓平衡点其实本身就是个错误的立场,这三者也许根本不在一个象限,且不说那些无从考证的,有些事情往往亲证之后也无所得,因为本就无解。 那段时间小民被自己搞得几乎精分,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开始失眠并且出现幻听。小民就是在这种混沌的状态下参加了美术联考和若干校考,结果出乎意料的好,然却在接踵而至的高考中马失前蹄。那一年他的校考成绩相当不错,却因为数学考了个个位数字而功亏一篑,不是没有学校要他,他自己不愿意去。 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对于大多数艺术类学生而言数学比外语还像外语,很多艺术天才就这样被一浪接一浪地拍死在沙滩上了,小民只是艺考洪流之中的沧海一粟。 与小民同病相怜的还有穆斯林同学,两个人抱着不见清华不落泪不到央美不死心的觉悟在一个战壕里并肩作战了五个寒暑,送走了一届又一届学弟学妹,成了美高的老油条。复读的第五年小民的外公突发脑溢血去世,小民终于挥别培养了他八年的母校,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流美术学院。 八年,真正是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抗战也不过如此。好在时光对小民还算手下留情,没有将他的青春与热血一同消磨殆尽。小民离开美高的时候数学成绩是第一次高考时的五倍,但是由于基数太小,照此趋势发展想要压上及格线他还得再读五年。 小民填写志愿表的时候穆斯林同学依旧奋战在画室第一线。穆斯林同学是个拼命三郎,这几年积攒下来的画堆起来能有他自己那么高。并且他的数学比小民好很多,英语略逊,复读的几年里也进步了不少。但是小民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考上,因为他是个色弱。所有人都知道,除了他自己。 一个晴朗的午后,小民搭上绿皮火车离开小镇前往三流美院所在的大城市。火车开出车站就再也望不见站台上送行的人,只有道旁丛生的灌木唰唰地向后掠去。回忆如走马灯在脑海中旋转,眼前闪过抑郁症的巧克力手机,炮哥头上散发着定画液味道的发蜡,穆斯林笔下炉火纯青的素描……林林总总亦随着道旁灌木掠向千里之外。 人生如同一场无法抗拒的疾驰,途中会历经很多没有续集的故事,甚至来不及谢幕。小民坐在空气污浊的车厢里透过污浊的双层玻璃望着窗外污浊的大气层,感觉自己仿佛一只飞舞在城市街头的塑料袋——Gone with the wind. 五 刚一进驻大学宿舍小民就感到极其不适应。学校位于仅次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寸土寸金的地方,宿舍楼自然不可能宽敞到哪儿去。六个大小伙子被迫挤在一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格子里,抻个懒腰都能碰到对床晾在栏杆上的臭袜子。 小民的隔床是个爱打DOTA的胖子,拿冰红茶当水喝,喝完了把瓶子扔到桌子下,从不见他上厕所,久而久之桌子下总是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尿骚气。胖子的隔床是个摇滚青年,染成屎黄色的头发盖住半张脸,鼻子上穿了个光芒璀璨的大钉子,说话永远捋不直舌头,走路永远直不起腰。摇滚青年的对床是个肾虚男,年龄比小民还大一岁,看着却像三十大几,一脸猥琐样,看AV的时候声音开得老大,经常有别的宿舍的拿着硬盘过来跟他考种子,人缘倒是混得不错。肾虚男的隔床是个富二代,眼睛长到头顶上,看人只用鼻孔,住了没几天就出去租房子了。 这几位室友五湖四海各有千秋,每天晚上宿舍里摇滚青年的说唱声小泽玛利亚的呻吟声以及胖子的叫骂声此起彼伏,煞是热闹。 而富二代的隔床,也就是小民的对床住着唯一一个不令人讨厌的室友,阿怿。那时候的阿怿还不到十九岁,是他们六个人里唯一一个没有复读过的。小民明显地感觉到阿怿身上有一种生涩而又清新的气质,那是他们早已丧失在岁月之中的一种气质。阿怿还保留着少年时期的爱好,他喜欢看杂书,看冯唐,看太宰治,看芥川龙之介;他喜欢打球,并且很难得的爱干净,球鞋在桌下码放整齐,从来不会散发出汗臭味。阿怿话不多,也不拒人于千里之外,仪容干净整洁,并不刻意去装饰,让人看着很舒服。 小民曾经一度对阿怿颇有好感,却又不敢表现出来。他知道阿怿是有女朋友的,美术史论专业的一个十分漂亮文静的女生,和阿怿站在一起堪称一对璧人。小民于是安静地疏远了,他是不怕为世人所鄙夷和唾骂的——他自认为同性恋是无罪的,故此不觉愧疚,亦无需宽容——可他怕被阿怿当成变态。 十一小长假的时候学生宿舍楼通宵给电,摇滚青年带着女朋友开房去了,肾虚男对着电脑正撸得不亦乐乎,胖子兴奋异常地在键盘上挥舞着十根胡萝卜似的手指,一边喊一边骂:我 操!傻 逼!都会玩儿吗?不会玩让爷爷教给你! 小民躺在床上翻了个身,阿怿的床也是空的。他皱了皱眉头掏出手机一看,凌晨一点四十四,于是套上T恤和牛仔裤起身下床揣了半包烟摇摇晃晃上了屋顶。 大都市的天空不如小镇子上的清透,夜色正浓却看不见星星,黑压压的吞噬一切。屋顶上风大又凉,小民缩了缩脖子点上一支烟,甫一回头竟瞥见身后不远处有一个悬浮于地面之上的白影!小民吓得倒吸一口凉气,被香烟狠狠地呛了一口,咳嗽不止。 白影闻声动了一下:“是你。” 小民定睛一看,原来是阿怿。刚才阿怿穿着白衬衫黑裤子背对他站着,乍一看就好像一团白影浮在空中似的。 “吓着你了?对不起。”阿怿的语气十分平静,声音凉凉的,如同掠过耳边的夜风。 “没,抽烟?”小民走到阿怿身旁,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局促。两个人的距离只有一拳之隔,夜色中却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只依稀可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小民掏出打火机给阿怿点烟,这时候却偏偏起了大风,把他打出的火苗屡屡吹灭。小民摁了半天打不出火来,握着打火机的手略微发抖,心想这什么破玩意早知道买个ZIPPO了。 大风吹灭了火苗,小民叼着的那颗烟倒是燃得旺盛。阿怿说你别动,说着将自己的烟对到小民的那颗烟上去引燃。两个人的脸挨的很近,阿怿的鼻息吹在小民脸颊上,痒痒的。橙红色的暖光亮了一下,映出阿怿近在咫尺的面孔,小民心中一漾,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点。他看见阿怿的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耳机,于是没话找话:“你喜欢听谁的歌?” 阿怿取下一只耳机塞进小民耳朵里,一首冯小波的《真实》倾入脑海。这是一部电视剧的片尾曲,并不流行,网上几乎搜不到。小民不知道阿怿从哪儿找到这么一首歌,他只是觉得这样悲伤的调子不应该是一个恋爱中的人所欣赏的。他们站在屋顶的风口上抽烟,听着这首曲子一遍一遍的循环。 小民心中一阵难过,不知中了什么邪,忽然鬼使神差地握住阿怿的手,另一只手去摸他的脸。 阿怿轻抽一口气,像被烫着似的挣开他,一边绕着耳线一边大步向楼梯处走去。耳机被扯了下来,小民的世界瞬间恢复了原先呼啸的风声,他站在原地急促地喘息着,浑身被灌了铅似的沉重,杵在夜风里吹了个透心凉。 手机上的时钟跳到十二月二十五号零点,响起了平安夜的主题歌。小民关上提示铃声,看见窗外开始飘洒零星的小雪,不多时就将世界渲染成一片纯净的白。三号路上保留着许多民国时代的老式建筑,站在五楼向下望去,只见低矮的洋房和交错的街道犹如童话世界中盖着雪被子的玩具积木,在昏黄的街灯下显得梦幻又可爱。小民记得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也是这样一个雪夜,不知阿怿站在屋顶向下望去的时候,是否也看见了这样一幅温馨唯美的画面呢。 整整一年过去了,又是一个平安夜。刚好是阿怿离开这个世界的第三百六十五天。 习乐赶在天黑之前从自习室里赶了回来。洗漱完毕之后他关上客厅的灯,发现小民房间的门缝里又透出了一道明黄色灯光。他皱起眉头揉了揉太阳穴,回到房间熄了灯很快就睡着了。 许久不见如此蔚蓝的天空,烈日炎炎之下树叶都绿得发亮,很有希望的样子。习乐刚刚打完一场篮球,满身的污痕汗臭。骑着自行车驰骋在悠长笔直的林荫道上,他感到自己前所未有的身轻如燕。 将自行车停靠在班长家所在的小区外,他抱着篮球走进了3号楼。站在门口按下门铃,开门的却是小民。他穿着白衬衫沙滩裤,脚上趿拉着荧光粉色人字拖,手里还拿着一把油画刮刀。习乐向前迈了一步,忽然觉得脚心一凉,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竟然没有穿鞋,踩上了一管橄榄绿色油画颜料,深灰色的袜子上绽放出一朵鸟屎一样的花。 “谁啊?”客厅里传来小民爸爸的声音。习乐一惊,也顾不得脚底粘糊糊的袜子,吓得扭头就跑。跑到小区外面跨上自行车狂飙在林荫道上,飙着飙着却觉得车!辘像是被腻住似的,越蹬越沈。习乐回头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小民不知何时坐在了他的自行车后座上! 小民倒是不慌不忙,右手环在习乐腰上,额角靠着习乐的肩膀,看见习乐回头看他,还笑微微地说:“看我干什么,看前面啊。” 习乐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他自己身上邋里邋遢,小民却是干净清爽,还贴在他后背上,好像丝毫闻不到他身上的汗臭。于是他化羞涩为力量,将自行车蹬得飞快,两边的树木唰唰地向后掠了过去,林荫道长得出奇,好像永远都看不到尽头。 “喂,这车好像坏了,停不下来了。”习乐捏了几下车闸,发现速度丝毫没有慢下来的迹象。 “哦,坏就坏吧。”小民不知在想些什么,竟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神情异常淡定。 “喂,前面好像没路了。”前方柏油路上立着一块塑料黄牌,上书“施工中请绕行”六个加粗黑体字,塑料黄牌后面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 “哦,没就没吧。” “喂,咱们好像要摔死了。” “哦,死就死吧。” 话音未落,他们已经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天空,阳光,林荫道……一阵天旋地转。 习乐一个激灵从梦中惊醒,眼前一片漆黑,裤裆里一片湿凉,赶紧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脱下内裤用纸巾擦干净。 初冬的夜晚渗透着寒气,习乐打了个寒战,裹了件大衣拎着内裤走出次卧,却听见客厅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六 习乐愣了一下,敲门声再次响起。这回他听清楚了,声音是从防盗门外传来的。大半夜的是谁呢?习乐扔下内裤披上一件外套开了门。门口站着个中年妇女,穿睡衣披着羽绒服,顶着一双肿眼泡怒视着习乐:“我说你们家怎么回事儿啊?大半夜的厕所漏水,我们家老太太起夜淋了一身。” 是楼下的邻居。习乐听小民说过厕所里跟洗衣机相连的地漏是坏的,洗衣机漏水要及时擦干净,否则会漏到楼下去。楼下邻居曾经为这个找过他一次,后来不了了之,他也没顾得上修。 “不好意思,我刚搬来的。这样吧,您先回去睡觉,明天我找人来修。”习乐冻得苦哈哈的只想快点钻回被窝里。 “不用修,不用修。”中年妇女身后不知何时来了个老太太,也披着一件羽绒服,不过是男式的。 “妈,大冷天的你怎么出来了?快回去,一会儿冻感冒了。”中年妇女打着哈欠回身撵老太太。 老太太被中年妇女推着往后退,嘴里还不停絮絮叨叨:“不用修,漏下来的水用大桶接了留着冲厕所。” 中年妇女尴尬地回头看了习乐一眼,一边推着老太太快步走向楼梯口,一边小声说道:“跟你说了多少回了,大桶是用来腌咸菜的。再说了,谁知到他家漏下来的水干净不干净。” “干净的咧!洗衣服的水,还飘着洗衣粉沫子。黑是黑了点,冲厕所有什么要紧。” “干净个屁!我看你是老眼昏花了,刚才那水里都有铁锈了,一股糟腥味儿,冲厕所都要不得……” 习乐关上防盗门,刚才叫冷风一吹冻出了一股尿意。卫生间的门上了锁,看样子小民还没有出来。习乐敲了敲门,卫生间里黑着灯听不见任何声音。 习乐回头看了一眼小民黔黑的房间,忽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大半夜的上厕所为什么不开灯,就算不开灯也该有点动静吧。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卫生间里静得可怕,不像是有人的样子。习乐手心里出了一层冷汗,一张脸上却是烧了起来,贴在冰凉的门板上感觉尤其明显。猛然想到刚才那个梦里小民说的最后一句话,感到有点毛骨悚然。 他突然狠狠地砸起门来:“小民!小民你在里面吗?开门!我要上厕所!”“李为民!你他!妈!的给我开门!” 仿佛全世界都陷入一场梦魇,压抑的夜色下只听见习乐砸门和叫骂的声音,楼下不知谁家的狗惊醒了,汪汪的叫个不停。 习乐退后几步一脚踢开了门,扳开灯还没进去又砰地把门给关上了。卫生间里弥漫着浓浓的烟雾,呛得人睁不开眼。习乐打开换气扇再次推开门,看清楚里面的情况他差点腿一软跪在地上。卫生间地上漫着一层淡红色的血水,小民晕靠在马桶边上,左手手腕上横亘着几道刀伤,半个袖子已经被血水浸透。旁边的洗衣机里盛着半缸血水,颜色倒是不深,还在顺着地漏往下渗,看来这就是中年妇女所谓的“水里有铁锈”了。 习乐蹲下身来试探小民的鼻息,还有一点微弱的热气,手腕上的伤口尚未凝结,伤口周边的肉被水泡得翻了出来,看上去十分惊悚。习乐把小民抱到客厅的沙发上,褪下他身上的湿衣服,回到房间拿出手机打120。然而安详拨号键之前他犹豫了,回头看了一眼落在卫生间地板上带血的刀片,他终于将手机放回了口袋里。 洗衣机里的水还是温热的,小民并没有流失太多的血,所幸发现得早,应该没有生命危险。墙上的塑料表盘发出有节奏的滴答声,习乐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看着小民,只见他呼吸微弱,微张着嘴,浑身湿漉漉的,像一条搁浅的人鱼。 习乐找来云南白药敷在小民的伤口处,又将一件干净的背心裁成长条给他包扎。小民的手冷得像冰块,习乐注意到他手腕上有一些旧疤痕,像是烫伤,从前一直被电子表遮住看不出来。也许是吃痛,小民的手指无意识地蜷了一下,喉咙里发出细微的痛吟。 包扎完毕之后习乐起身来到卫生间放掉了洗衣机里一缸血水,地漏是不能使用了,只能把洗衣机排水管直接对准马桶往外放。现在时间是凌晨三点多,频繁冲马桶的声音引起了邻居的不满,漫骂声隔着几道墙传了过来。习乐面无表情地冲掉了一池血水,又用墩布将地上的血水擦了个干净。 卫生间昏黄的灯光打在小民脸上,给他无血色的皮肤营造出一点有生气的假象。习乐拿着墩布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沙发上的小民,突然想起小民说过自己想给自己当模特的话,这会儿确实觉得他所言非虚。小民体型偏瘦,骨骼与肌肉的比例恰到好处,皮肤由于失血而显得异常的白,这样看着很有一种雕塑美,就好像一樽活体石膏像。习乐看了他一会儿,转身走进自己房间拿了一条被子给他盖上,又从行李箱底下翻出了那盒老山参。 从煤气灶后面摸出火柴点着了火,习乐看着老山参不知何从下手。老山参应该是用来炖鸡汤的,可是这里没有鸡,就算有他也不会炮制。习乐在厨房里四处扫荡一番,缴获了三包方便面四根火腿肠和一袋辣条。习乐没有囤积食物的习惯,这些东西显然都是小民的。习乐想了想,把方便面和辣条放了回去,将火腿肠全都切进了沸水锅中,连同老山参一起盖上锅盖焖煮。 阳台上腾起白白的蒸汽,灯泡像一只神圣的梨子,裹着一圈毛茸茸的光晕。锅里的汤煮了约摸半个小时,习乐揭开锅盖,一股软绵绵的热气扑面而来。用筷子蘸着尝了一点,淀粉肠是没有味道的,倒是汤头有一股树根味儿,有点像中药,还有点酸。习乐皱皱眉头,这味道跟他想象中的大相径庭,大概是缺少鸡肉的缘故,于是他抓了一把鸡精扔进锅里搅合搅合再尝,感觉这回好多了。 习乐从柜子底下找到一只印着流氓兔的塑料碗,放在水管子下面胡乱刷了刷,盛了一碗火腿人参汤来到客厅里,扶着小民坐起来,小心翼翼地一点一点往他嘴里喂。他一滴都不敢洒,一棵老山参就煮出这么一小锅,洒一点就少一点。 小民倒是很配合,昏迷着把汤都咽下去了。可习乐用筷子夹了火腿片往他嘴里塞,他又不吃。于是习乐只得将那片火腿捏出来扔了,又喂他喝了一碗汤。 不知道是不是老山参的缘故,当习乐收拾好锅碗之后发现小民惨白的脸上泛起了一点血色。习乐怀疑给小民喝两碗热水也是同样的效果,因为他把锅底剩下的火腿片全吃了,一点异样的感觉也没有。 小民醒来的时候天光刚刚开始明亮起来,好像一个世纪没有喝过水,嗓子干得冒火,胃里像是揣了一块炭,烧得难受。浑身乏力,动了一下,手腕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上帝抛弃了他,阎王爷也不肯收他。小民怔怔地望着布满蚊子血的天花板,既没有高兴也没有难过,只是感到十分虚弱。 “哎,呦……”他嘶哑地换了两声,口干舌燥的感觉好像一百年没喝过水。 窝在单人沙发上打盹的习乐一个激灵醒了过来:“醒了?你怎么样?是不是想喝水?” 小民看了他一眼,又将目光定格在天花板上:“没怎么样,就是胃里难受。” “因为你垃圾食品吃多了,方便面能当饭吃吗?”习乐将一个牛皮纸袋子塞进小民怀里,“吃点正经的,还热着呢。” 小民接过纸袋一看是麦当劳,里面装着汉堡和薯条,还有一对炸鸡翅。习乐想起他左手不能用,于是扒开一个汉堡喂到他嘴边。小民本来没什么胃口,但还是条件反射似的咬了一口,他的确是饿了。一个汉堡外加一对炸鸡翅下肚,胃里更难受了。 吃饱了之后小民向卫生间里看了一眼,里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习乐知道他在看什么,小民昏迷的时候他异常的冷静,看见他醒了之后却忽然有种防线决堤的感觉,各种情绪争先恐后地涌了上来,好像才知道后怕。自作主张没有送他去医院,万一他没有醒过来,万一……习乐捋了捋胳膊肘,打了个冷颤:“你,为什么……” “为什么要死?”小民把汉堡纸团成一团攥在手心里,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那你呢,为什么活着?” 习乐愣住了。是啊,为什么活着?死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想活了,而活着才需要理由。为什么活着?习乐扪心自问,然而首先映入脑海的只有一片空白。 “你哭什么?”小民以为他是被自己吓着了,觉得有点好笑。 “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可我就是觉得,活着总比死了好……你不知道,其实我挺羡慕你的。你画画那么好,我什么都不会……你都不想活了,那我……”习乐的声音带着鼻音,呜咽着把话说得语无伦次,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小民却是愣住了,羡慕我?我有什么好羡慕的。读了八年高中考了个野鸡大学,不敢谈恋爱,因为是个死同性恋……当然习乐是不了解这些的,就如同小民也不了解习乐。人们展现于世的永远是光鲜的一面,光鲜背后的满目疮痍只能用来恶心自己。有的时候一点毫无营养的小惊喜也能将生活点亮,这说明生活原本实在是黯淡无光。人生苦短,好死不如赖活着。 小民右手撑着沙发坐到习乐身旁,左手缓缓抬起揽上习乐的肩膀。他在习乐耳边轻轻嗤笑一声:“你这个,傻 逼!” 习乐哭了两声觉得不好意思,而且觉得自己说了好多不该说的话,于是黑着脸象征性地趸了他一拳:“哼!你才傻 逼!” 窗外天光渐明,圣诞节的第一缕阳光打在他们的脸上。两个人横眉冷目地对视了一会儿,突然都笑了出来。 七 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盘。——《版若波罗密多心经》 “今天是圣诞节了。” “是。” “你一夜没睡,不累吗?” “还成。” “时候还早,跟我去个地方吧,晚了人要多了。” 三号路周遭洋楼林立,都是欧式复古风格的建筑,地段又繁华,是个附庸风雅的地方,过圣诞节比过春节还热闹。满大街挂着装饰球和彩旗彩灯,街边的橱窗上用喷雪彩绘着各种圣诞节的图案,咖啡店和礼品店里放着圣歌,让人恍然间有种漫步于异国街头的错觉。 昨夜大雪初霁,天空是浪漫的紫罗兰色,雪地上落着五颜六色的鸽子。步行街上很多情侣和年轻学生,他们聚成一团说着笑着,脸上洋溢着欢愉。不远处有小孩子成群结队地滚雪球,有不少大人也参与进去。 习乐和小民走过雪仗区的时候有个小女孩朝他们丢了个雪团子,然后捂着脑袋迅速跑开了。习乐跪在地上团起个大雪球扔了回去,小孩子们兴奋地尖叫起来,像小动物一样到处乱窜。大雪球团得很松,在空中就炸开了花,纷纷扬扬落了孩子们一身。孩子们受到启发,发现新大陆似的捧起雪来直接扬,于是一朵又一朵纯白的礼花绽放在他们身上,如同欢乐绽放在他们心里。 小民站在一旁看着,眼底映着五彩斑斓的灯光,唇边不由自主泛起一丝笑意。多久没有这样轻松地笑过了,他自己也不记得了。一只鸽子落在小民肩膀上,他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从鼻子里喷出一团白色的雾。 “叔叔,你怎么不和我们一起玩呀?”左腕蓦地一阵疼痛,鸽子扑啦啦地张开翅膀飞走了。小民低头一看,原来是刚才向他丢雪团的小女孩正晃着他的左手。小女孩见小民皱起眉头吓得赶紧松开,两只小手交叉在身前,手套上缝着两个馒头似的兔子玩偶,肥嘟嘟的煞是可爱。 小民用右手扶去她帽子上的雪,柔声道:“你们玩吧,我在这里看着就好。” “哦——原来你是他的家长啊。”小女孩恍然地看了习乐一眼,习乐正被一群小孩子追得连滚带爬,根本顾不上看小民一眼。 “家长?”小民听了差点翻白眼,心想我看着有那么老吗,刚才还是叔叔这会儿又成家长了。 “嗯。你看他的眼神跟我爸爸看我是一样的。”小女孩摘下手套隔着帽子挠了挠头发,“可他怎么长得那么大呀。” 小民忍不住笑了出来,原来这小女孩把习乐也当小孩了。小女孩也冲他笑笑,然后戴上手套继续打雪仗去了。 习乐从雪堆里爬出来的时候外套全被打湿了,头发湿成一绺一绺的还在滴水,他走到小民跟前还没说话就结结实实的打了个大喷嚏。小民用自己的围巾给习乐擦头发,擦了两下就被习乐推开:“放手。” 小民一下子尴尬了,把围巾重新绕在自己脖子上,低声道了一句对不起。 “别老动你那只爪子,伤口裂开了怎么办。”习乐摘下湿乎乎的眼镜用小民的围巾擦着镜片上的水珠,“你再飙一次血我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小民莞尔,有些玩味地看着习乐。 “哼,说吧,你要怎么谢我。”小民的围巾估计是地摊货,质量太差,眼镜越擦越污。习乐于是转战到小民的外套上继续擦。 “你想我怎么谢你?” 小民笑道。 习乐停下来认真地考虑了一会儿说道:“你下次出去玩的时候带上我一起。” 小民假装松了一口气:“就这样啊,好说。” “当然你要想以身相许,也行。”习乐举起眼镜看了看,好像还是没擦干净,不过勉强可以戴了。 小民抢过习乐的眼镜,一把端起他的下巴。习乐的眼睛找不到焦距,看上去呆头呆脑的。两个人的距离骤然拉近,小民的呼吸近在咫尺,习乐只觉得时间一下子放慢了,四周一切动作都被无限延长,行人的步伐,孩童的嬉戏,鸽子划过天空的翅膀,还有掩藏于层层冬衣之下的他自己的心跳。 习乐以为小民真的打算以身相许,心中七上八下不知所措。然小民却毫无预兆的噗哧一笑:“你不戴眼镜的时候,还真有点像炮哥。” 习乐脸上蓦地一热,捂住鼻子干咳一声:“像什么?” “没什么,走吧。” 小民带着习乐来到了三号路教堂。也许是圣诞节的缘故,平常门可罗雀的教堂今天人特别多,大多数是来约会的情侣,也有父母领着小孩子来的。人们一般聚集在院子里,点烟火,放天灯,捐许愿蜡烛,然后拍照。在超市里卖一块二一盒的蜡烛被哄抬到十块钱一个,有年轻妈妈问买三个能不能给便宜,卖蜡烛的拒绝得很干脆,说上帝的保佑怎么能打折呢。 教堂里面倒是人不多,圣母像前面坐着五六个信徒,都是老头老太太。小民和习乐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没坐多久习乐就知道这里为什么人少了——教堂里没暖气,温度比室外还低。小民握着十字架项链双手合十低头忏悔,习乐坐在旁边冻得直打牙颤。 “你觉得难受吗?”小民看了习乐一眼。 “不难受,就是有点冷。”习乐呵出一口白气搓了搓手。 “小时候我外公第一次带我进教堂的时候,我就感觉身上很难受。外公说那是上帝在洗涤我身上的污秽,净化我的灵魂。”小民看着落满灰尘的圣母像,口中喃喃说道。 习乐努力感受了一下,还是觉得除了冷之外没别的了。可能是因为信则有不信则无吧,况且信本身也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 三号路教堂从外面看有三层楼那么高,实际上里面是个大通间。高高的穹顶上绘着肥硕的天使,廊柱上悬着几盏老式吊灯,玉兰花形的灯罩上积了一层灰,灯罩上方的墙壁被经年累月地炙烤着,已然脆弱不堪。焦黄的墙皮挂在上面,摇摇欲坠。听说教堂里从前是有不少玫瑰窗的,但是现在换成了白色塑钢窗,镶嵌在古旧的高墙上显得格格不入。 习乐回过头,发现身后立着个公告栏。木板上零零散散贴了几张活动通知,看上去十分旧,不知是哪年哪月的。公告栏左下角贴着一张条格纸,上面用蓝黑色的钢笔写了几行字。习乐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好像是一首小诗,不知是谁的随笔还是抄的歌词。 不过一季烟花 升腾太快太高 消失才会猝不及防 这路的开始便是苦行 只因不肯承认自己错了 苦行就仍将继续 室友阿怿的死对于小民来说不啻于一颗重磅炸弹,在小民脆弱的神经线上持续了一番旷日持久的轰炸。 静谧的平安夜,零星的雪花从天而降,如同一场早有预谋的祭礼。阿怿登上学生公寓的楼顶纵身一跃,像一颗流星在这尘世匆匆来过,成全了此生最后一场落荒而逃。 尸体埋在雪里冻了一宿,第二天清晨被打扫积雪的校工发现。据目击者说死相十分之惨烈,阿怿原本清俊的面孔毁得血肉模糊,形状姣好的眉弓鼻梁下颚骨摔了个四分五裂,拌着鲜血和脑浆糊了一地。 流传较广的一个版本是与女朋友分手之后悲情过度,听起来在情在理并且十分令人信服,但是小民知道事情远非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事发之后学校一边忙着息事宁人一边安排他们宿舍的几个学生偷偷做了体检,连久未谋面的富二代也被揪了回来。在医院里排队抽血的时候小民影影绰绰听见几个词,同性恋,419,艾滋病毒…… 通知结果的那一天,大家集体沉浸在一场虚惊之后的喜悦中。富二代甚至提出自己做东请大家出去喝小酒,肾虚男和摇滚青年表示很赞成,胖子为难地说要回去刷副本,没人注意到小民不见了。 那天小民拿着化验单独自蹲在黑暗的冗道里哭了很久。这个“阴性”的结果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再清楚不过。自从国庆节那天在屋顶相遇之后阿怿一直刻意躲着他,拒绝同他说话,一切问题用单音节回答,自己用过的东西宁愿扔掉也不许他碰。有一次小民在画室错拿了阿怿的定画液,被他一把夺了回去。小民终于爆了:“你觉得同性恋恶心,同性恋还他 妈觉得你恶心呢!操!傻 逼!”这是小民对阿怿说的最后一句话。 阿怿出事后小民搬出了宿舍,临走时他带走了阿怿抽屉里的一只电子表。这只电子表大概是阿怿上中学时候买的,样式又大又傻又老,实在不符合他的气质。因为打篮球的时候带手机不方便,所以阿怿习惯用它来看时间。 离开学校之后小民开始旷课,泡吧,嗑药,不睡觉,吃大量垃圾食品。圣经也不读了,教堂也不去了,也不祈祷了,也不忏悔了。有个屁用。小民用烟头在左腕上烫了一排疤,他根本不觉得疼。有时候这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莫过于自尊心,如果忏悔可以换回阿怿的生命,让时间倒流回平安夜之前的任何一天,他愿意为此付出一切代价。 在假想中小民给自己制造了无数种可能,和阿怿一起活着,和阿怿一起死,或者轰烈或者平淡。然而现实中他对阿怿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傻 逼,每每想起都像一柄逆刃刀深深地刺向他自己。 很多人都说时间是抚平一切伤痛的良药,可小民只得到了一个疗程的计量。没过多久住次卧的那个人死了,联系不上家属。侯淑妍报了警,把死者遗物搬的搬丢的丢卖的卖,搬家公司的伙计总是偷懒,她不得不动辄破口大骂。小民脱力地扶着门框看着侯淑妍忙前忙后,张了张嘴,竟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 搬完了东西侯淑妍走过来抽了小民两巴掌:“别装死了,赶紧找个人来合租!不然下个月咱们都得卷铺盖滚蛋!还有,刚搬家公司的钱都我出的,你得给我一半。” 小民被这两巴掌给抽醒了,摸出钱包还了钱,他还剩二十多块。傍晚时分在路边摊上吃了一大碗馄饨面,他用剩下的钱打印了一沓小广告,等天黑之后跑到附近的学校里到处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音,就在他准备卷铺盖滚蛋的时候接到了习乐的电话。约定了看房的时间,小民钻进厕所洗了个澡,下楼剪了个头发,戴上阿怿的电子表遮住手腕上的伤疤。活着,日子总还要继续。 八 考研进入倒计时,掐指一算剩下的日子不到一个礼拜了。筒子楼的暖气管道老化严重,导致暖气总是似有还无。习乐在写字台前坐的久了便冻得手指打颤,隔两个小时就得跑到客厅里贴着暖气片呆上一会儿。手机突然嗡嗡地震动起来,一看来电显是父上大人。习建设在电话里先是过问了儿子的学习状况和经济状况,然后让儿子给卧病在床的奶奶打个电话表示一下关怀和慰问。 奶奶有一部手机,只会接,不怎么会打。习乐拨电话的时候正好小民开门出来接水喝,听见习乐手机里蔡依林的《爱情三十六计》哇啦哇啦地唱了一会儿,然后音乐声一停,习乐喊道:“喂,奶奶,是我!听得见吗?” 小民端着一杯水也靠着暖气片坐了下来:“你奶奶还挺潮!” 习乐冲他无声地笑了笑,电话那边有人说了些什么,习乐立刻把音量降到了正常水平:“哦,不好意思。我叫习乐,对,请问我奶奶她……哦,好的,那我回头再打过去吧。谢谢您啦。嗯,再见。” “不是你奶奶啊?”小民端起水杯啜了一口,烫。 “我奶奶扭秧歌把腰给闪了,刚才接电话的是我爸请来照顾她的老阿姨。”习乐挂上电话迟疑着:“我爸爸说,让我考完试就回家。” 小民吹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开水,半天没听见下文,一抬眼发现习乐正盯着他看。“你看我干什么?” “没什么。”习乐移开目光看向小民的房间,“你在做什么?” “在画画,想看看吗?” “嗯。” 小民的房间里依旧充斥着一股松节油的味道,画架上摆了一幅画,浅蓝灰色调,正是上次去海边的写生。习乐定睛一看,指着坐在沙滩上那个五官模糊的灰色小人问道:“这是我吗?怎么这么丑!” “丑?那你自己画。”小民笑着递过一支勾线笔。习乐接来画了几笔,简直是越描越黑,心知着了小民的道,心里窘得抓狂,索性从色盘上蘸了桃红色在灰色小人旁边又画了一个张牙舞爪的小人:“这是你!” 小民歪着头看了一会儿,把着习乐的手调了桃红色在小人身上仔细描绘着。小民将下巴搁在习乐肩上,胸膛贴着习乐的肩胛,左手撑在画架上,从身后将习乐环了起来。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照设进来,在空气中形成一缕柔和的光柱,金灿灿的灰尘在光柱里缓慢地漂浮。小民安静地画着,习乐安静地看着,这情景好似已重复过千百遍那般自然。 只见寥寥几笔,粉红色的小人跃然纸上,十分调皮地坐在灰色小人的身旁。画到最后,习乐突然自作主张给粉红色小人画上一只手,与灰色小人双手相扣。小民愣了一下,面上泛起一抹不自然的红晕。勾线笔落在地上,在习乐的牛仔裤上画了一道粉红色的线。习乐回过头,两人仿佛心有灵犀一般,接了一个绵长的吻。 孙禾芳挂上电话之后对着窗外的晚霞愣了好一会儿,她怀疑自己刚才在电话里听见了小民的声音。想来她与外孙已有一年未见了,大概是因为太想念的缘故吧。女婿出事之后不久就染上肺了炎,本来不是什么要紧的病,可因为全身皮肤都烧坏了,出不了汗,愣是生生给发烧烧死了。女儿是个没主意的软柿子,不是不心疼小民,可带着个拖油瓶她嫁不出去。 孙禾芳一直觉得对不起这个外孙,她觉得自己没有把小民带好,缺这少那的勉勉强强就养大了。外孙本来与她就不是很亲,老头子死后她就搬到小儿子家去住了,外孙也到大城市里去念了大学,更加没有回来的理由。 孙禾芳的小儿子是个农民企业家,壮得像头牛魔王。牛魔王早年峥嵘半世,熬出了一头少白发,终于白手起家,在不惑之年娶到了一位芳龄二十出头的铁扇公主。铁扇公主性情十分爽朗,带着孙禾芳吃饭购物染头发,一口一个妈叫得比亲妈还亲。然而听说孙禾芳要长期住下来的时候她立马垮了脸,牛魔王在旁边奴颜媚骨花言巧语使出浑身解数,说把老太太接来不是正好给你伺候月子吗。铁扇公主白了一眼,我可使唤不动。 说归说,铁扇公主还是高抬贵手让婆婆住了进来。她说现在的人良心都坏掉了,之前请的保姆菜都洗不干净就直接下锅,还偷用她的迪奥。现在她有了身孕,许是体胖心自宽的缘故,觉得亲奶奶总不会对自家孙子耍花腔,因此表现的格外大度一些。好在孙禾芳也不是刁钻的老太婆,一日三餐汤汤水水的准备得十分周全,婆媳二人表面上也算相敬如宾。 然而铁扇公主怀孕后性子有些喜怒无常——妆也不化了,头也不烫了,衣裳也不能穿了,身材严重走样,脸上还长了好几块妊娠斑。从前她的脸庞像一颗新鲜的荔枝,现在也像,只不过壳没剥干净。牛魔王不忍目睹太太这副尊荣,每次铁扇公主扭着滚圆的腰肢扑上来说“脑公~亲一过~”的时候,他心中那片马勒戈壁便有上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额滴个亲娘呀!他被公主的大肚子撞了个趔趄。 渐渐的牛魔王应酬多了,下班越来越晚,深更半夜回到家里倒头就睡,有的时候干脆连家都不回。铁扇公主从丈夫一身酒腥气里敏锐的嗅出了劣质香水的余味,她将手掌放在日渐松弛的脸皮上不断摩挲,背后渗出一层冷汗。 几天之后铁扇公主出门做了个头发,力求盖住脸颊上茶渍似的妊娠斑,又买了一件美丽宽松的衣服,顺带给婆婆买了一双皮鞋。回到家里她化了个淡妆,和颜悦色地叫婆婆张罗了一桌子好菜,并且告诉婆婆挑她儿子爱吃的做。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她在餐桌上开了一瓶红酒点上几只香氛蜡烛,然后坐在桌边静静的等。今天是结婚纪念日,她相信脑公一定会回来的。 然而时钟指向二十二点,饭菜早已凉透,五颜六色的蜡烛滴在绣花桌布上,看上去十分恶心。铁扇公主拿起手机拨了丈夫的电话,老婆老婆我爱你阿弥陀佛保佑你的彩铃响了两遍终于接通,听电话的是个玉面狐狸。铁扇公主嗷的一声把手机摔出去,当时就哭花了脸。 孙禾芳吓得不知所措,只得安慰她别哭坏了孩子。铁扇公主冷笑一声,孩子?哈哈!看你儿子做的好事!我他 妈 的还给你家生孩子!说着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竟将餐桌一把掀翻,一桌子好酒好菜一筷子都没动,全孝敬土地爷了。 铁扇公主关在房间里止不住地哭,孙禾芳打不通小儿子的电话,只能把二儿子叫来。二儿媳站在铁扇公主房门外好说歹说,哭声渐渐止住了。二儿子嗫嚅着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沓钱来塞给孙禾芳,妈您收好,别让晴晴她妈看见了。晴晴妈在背后咳嗽一声,把丈夫扯到一边大发牢骚:你看看这都几点了?虽说弟妹是有身子的人吧,可咱们晴晴也快高考了不是?有好处的时候没沾着他们家一星半点儿,出了这事儿倒得咱们给他擦屁股。这也就是亲哥亲嫂,换了别人啊,哼! 老二夫妇离开时已经是后半夜,铁扇公主睡了,整个小区都听不见半点声音。孙禾芳蹲下身来一片一片地收起碎了一地的碗碟,碗碟拾干净了,天也快亮了。窗外月淡星稀,孙禾芳坐在客厅里的真皮沙发上,觉得又冷又疲惫。房子太大,家里人太少,太冷清,不是个过日子的地方。 孙禾芳觉得自己还是十分幸运的,刚来到城里就找到一份好活计。习家对她很是客气,并没有像有些城里人家那般刁滑,看不起乡下阿姨。习家的两位老人也是农村出身,最近几年才搬来的。孙禾芳赞习家老两口好福气,习家老太太却觉得高楼大厦不如农村大杂院住着舒服,对门相见不相识,没有人情味儿。 习家老太太是个热情好客的,腰闪了没法下楼扭秧歌,就拉着孙禾芳当老姐妹天南海北的唠闲嗑。习家有个和小民年龄相仿的孙子,据说也在读大学。习家老太太十分自豪的说理工大学是好大学,是一本,出来都能进国企。孙禾芳问那XX美术学院呢,也是一本不?习家老太太翻翻眼睛,那是个啥学校?听都没听过。 孙禾芳叹了口气,心想小民要是也考上理工大学就好了,出来也进国企,这一辈子就算是有了着落。 九 “这样不行,得上润滑。”小民比习乐经验丰富一些,从抽屉里拿了一盒防皴裂蛇油膏,用一根手指蘸了慢慢地推进去,等到能够适应了又加上一根手指。 习乐突然掀开被子跑到自己房间里,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个紫红色的小塑料包。小民看了一眼:“学校里搞宣传的时候发的?” “哼。”习乐脸黑了,显然十分不愿意承认。 小民笑道:“我们学校也发过。” 终于进入正题的时候两个人都出了一身汗,姿势试了好几种,最后还是选了背入。习乐觉得这种姿势太难看了,简直就像两条狗。小民说你毛病还不少,我都不嫌你嫌什么,不然换你当下面的。习乐快要窘死,脸比锅底还黑,低喝一声你闭嘴。小民说你就这样对待你的革 命导师,什么态度。 他们做 爱的过程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惬意,习乐在入口磨合了半天才进去,平心而论并未没有体会到多少快感,甚至有点疼。小民更多的是在配合,习乐从头到尾喘得像个肺病患者,又尴尬又紧张,抽 插了不到五分钟就一泄千里。 这就完了?习乐趴在小民背上,感到怅然若失。不知为何这感觉令他想起那天晚上的老山参鸡精汤,那支山参实在难得,可惜自己不谙烹饪之道,只能用鸡精来配它。不过世事难料,一开始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老山参居然被他用来救了一个自杀的人,就如同认识小民的时候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俩会有这么一天。然而一切就这么发生了。习乐扭过头去听着浴室里稀里哗啦的水声,感觉命运还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考的还不错?”事毕之后小民披上外套坐在床边点上一支烟。火星在黑暗的房间里一明一灭,然后周围腾起一股白烟。 “不知道。”习乐抱膝坐在床上,与小民背靠背,“考上了也不去。上了十六年的学,再上就上吐了。” 小民听了嘿嘿一笑:“我上了十七年。” “那,你毕业之后打算干什么呢?” “什么也不干。”小民深吸了一口,向空中吐出一个奇形怪状的烟圈,“到处走走,一边打零工一边写生。什么时候走不动了,找个山清水秀人迹罕至的地方自行了断。” “那我就一路跟着你,什么时候你走不动了我就背着你走。”习乐回身搂住小民的肩膀,在他后颈上吻了一下。抛开杂念,习乐是十分欣赏小民的裸 体的,他觉得小民的身体非常的美。记得前不久小民说过的一句话:男人体的表现力根本不是女人体可以比拟的。习乐的手指划过小民清瘦的蝴蝶骨和腰线,越发觉得确实如此。 “你很烦呐。”小民叼着烟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喷出的烟雾在黑暗中像个悬浮着的幽灵,徘徊了几秒钟就烟消云散了。 “哼,你还别笑。我爸说了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打零工我比你吃香。” “好啊,等我饿得爬不动的时候就去找你,还请您老人家可怜可怜我。”小民的声音温和似水,习乐心里一阵欢喜,一口咬住他的耳朵:“那是。你都以身相许了,我总不能够让你饿死。” “哈哈哈哈哈哈……” 圣诞节一过天空中就弥漫着挥散不去的阴霾,天气一天比一天阴冷,厚重的阴云压在三号路上,压得人透不过气。 习乐给小民当了模特,但是坐了一会儿就坐不住了,导致那幅画也只画了个草稿。他们抗了一箱泡面和一箱可乐放在房间里,然后关起门来没日没夜的胡混。泡面桶和易拉罐丢了一地,满屋子弥漫着一股咸腥味。 如此这般过了将近一个礼拜,习乐首先受不了了。满地的垃圾散发出难闻的味道,更要命的是泡面桶被泡烂了,油腻的咸汤像蛇一样在地板上开始蔓延。连着吃了几天的泡面,习乐一闻到泡面的味道就想吐。他出门上课的时候把垃圾带了出去,并且提醒小民把卫生打扫了。小民躺在床上哼了一声,动也不动。 然而等到习乐冒着零星的雨夹雪回来的时候,一打开门首先闻到的仍然是一股陈年泡面的馊味。他打开灯,发现小民仍然躺在床上,还保持着早晨的姿势。习乐把东西放在沙发上,从厕所里拿出拖把将满地狼藉打扫干净,又打开窗户放了放满屋子的异味。 冷风吹进来,躺在床上的小民打了个寒战醒了过来。他打着哈欠说道:“哟,你回来了。” “我要是不回来,你是不是打算死在床上了?”习乐把仍在床下的卫生纸捡起来扔进一个大塑料袋里,对小民看也不看。 小民从被子里伸出一只苍白的胳膊,用冰凉的手指勾了勾习乐的下巴:“再来一炮?” “滚!”习乐一把拨开小民的手,突然心生一丝厌恶,就好像泡面吃多了胃口有种被糊死的感觉。他扎紧垃圾袋起身来到厨房,放学路上路过一个小超市,他进去买了一斤鸡蛋和几个西红柿。本来想做番茄炒蛋,却发现厨房里没有油,只得烧了一锅开水做了番茄蛋花汤。 锅里的蛋花汤滚沸了,习乐向主卧望了一眼,发现小民还躺在床上。他关上火走到主卧门口:“起来吃饭!” 小民闷在被子里:“我不饿,你自己吃吧。” 习乐胸口憋着一股闷气,走上前去掀开被子把小民扳了过来:“不是你自己说想吃饭,让我回来的时候做给你吃的吗?” 小民的脸因为睡多了而浮肿起来,眼睛下面挂着两个明显的眼袋。他目光呆滞地望着习乐,好像感到很荒唐,明显是不记得曾经说过想吃饭的话了:“是吗,你还挺在意我的。” “你说什么?”习乐手指微微一颤,感到又生气又委屈,“我在意你难道还错了吗?” “我不想起床,你喂我。” 习乐今天上了一上午的课考了一下午的试,回家还要做饭打扫,已经累成狗了。听了这话气得只想把小民拎起来揍一顿,他攥紧拳头原地做了个深呼吸,还是转身去厨房盛了一碗汤给小民端了过来。 “我还以为你要揍我呢。”小民靠在习乐身上心安理得地让他喂。 “本来想揍的,”习乐填鸭似的一勺一勺地把汤往小民嘴里喂,“下不去手,算了吧。” 小民一只手抚上习乐的脸:“你肯定特别招女人喜欢,嫁给你会很幸福的。” 习乐撇撇嘴:“如果女人都像你这样,那我还是不结婚了。” “放心吧,不可能。”小民捏捏习乐的脸,“你老婆肯定比我烦人多了。” “……你闭嘴!”习乐捏着小民的下巴把一块西红柿塞进他的嘴里。小民嘴里鼓着一块西红柿笑盈盈地望着习乐,习乐红着脸骂骂咧咧地将脖子扭像别处。小民笑着笑着就笑出了泪,他想起了阿怿。小民是不敢去奢望未来的,对阿怿是,对习乐也是。然而他觉得自己比阿怿幸运很多,人这一生能遇到一个相爱的人不容易,两情相悦的感觉他曾有过,哪怕只有一天也足够他用一生去追忆。 “喂,我要回家去了。”习乐把空碗放在桌子上,抱着小民轻声说话,语气中带着难以掩饰的担忧,“你不要天天这样躺在床上啊,要吃饭,要出去玩……你答应过要带我出去玩的……”习乐说着说着就沉默了,心底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那种感觉很不好,却又表达不出来,仿佛自己这一走就再也见不到小民一样。 “是,我答应过带你出去玩……我还答应过你什么?” “你走不动的时候让我背着你,你不要到处乱跑,我找不到你。” “嗯,我不跑。我要打工攒钱了,等你回来我带你去西藏写生。西藏的天蓝得像鸡尾酒,地上的泥和雪像揉碎了的奥利奥,很入画。”习乐踌躇着没有回答,小民勾住他的脖子与他拥在一处,“回家去吧,等你回来了,我还在这。” 十 真实人生中,我们往往在大势底定无可更改时才迟迟进场,却又在胜败未分的浑沌中提早离席。——翁贝托?埃科 春运大军的声势刚刚风起云涌,车站里已经初现一票难求的趋势。习乐没有抢到硬座,只得多花了几十块钱大白天的趴在卧铺上挺尸,幸而是中铺不是上铺。 卧铺车厢里很暖和,相应的空气也污浊。下铺坐着三个东北口音的旅客在聊天打牌,时不时地爆发出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大笑。习乐拥着被子翻了个身,掏出手机给小民发了一条短信,没有回音。习乐心想这家伙昨晚一定又熬夜了,睡到现在还不起。调出游戏玩了一会儿,又怕手机没电,习乐只得收起手机继续挺尸,百无聊赖地听着下铺的人侃大山,听着听着就真的睡着了。 再次醒来已是两小时以后,小民回了一条短信,看样子也是刚起。习乐发短信问他吃的什么,过了一会儿小民回复方便面。习乐想了想又问小民待会儿要做什么,二十分钟后小民回复没什么可做的,吃完饭想去教堂走一走。两个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直聊到习乐手机没电。 习乐回到家里并没有呆多久,便又随着父母去了奶奶家。奶奶家所在的小区是一片缓迁房,位置靠近城郊,三面环山,算是农村与城市的交界地带。楼房虽然是欧式高层,小区的草坪却被居民们东一块西一块的开垦成了菜地,菜地上甚至还养了几只鸡。 一推门就闻到一股杂糅的蔬菜味道,客厅地板上铺着几张报纸,报纸上晾着干辣椒和蘑菇以及不知名的谷物。爷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对习建设一家三口理也不理。电视里正在放快乐大本营,声音大得震耳欲聋。杜海涛讲了个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爷爷没听懂,却被逗得喜笑颜开。习乐走上前去附在爷爷耳边大声喊话,爷爷不知听清没有,抬起头说了几声好好好,然后继续看他的快乐大本营。 奶奶和大姑在厨房里聊天,好像是在说习乐的表姐。只听大姑道:“说什么现在研究生也不值钱了,找不见工作只能接着念博士。我说你赶紧给我打住,一个丫头片子,读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啊,趁年轻找个对象结婚生孩子才是正经的。可说呢,今年都二十五啦,成了女博士还有人敢要?这死丫头,可愁死我了!” 厨房里传来炝锅的声音,奶奶不知说了些什么,大姑又嚷道:“快别提啦!一说这个我就来气!都说姑娘家读的高攀的高,可她呢?好死不死找个穷小子,家里没房没车不说,老爹还是个痨病鬼。我说你挑的好东西,嫁过去了只等着伺候人家老头子吃喝拉撒吧!哪天老头子一蹬腿,婆婆就得搬来跟你一起住,到时候可不要哭着回来!” “妈!人家电视里说啦,多吃大枣,健康长寿!”习乐妈拎着两大袋超市里9.9元促销的蜜枣冲进了厨房。这种枣习乐家里还有一包,习乐刚回家的时候吃了一个,差点被阿斯巴甜的味道给甜死。 习乐掏出手机,没有未读短信提示。快到晚饭时间了,不知小民在做什么,今天是小年,习乐奶奶家摆了家宴,不知小民是不是还在吃泡面呢?习乐突然想起从未听小民提及他的家人,也许因为出柜被家里赶了出来,小民不说,习乐也没有问。 防盗门一响,一个身形瘦小的老阿姨拎着两大包菜回来了。习乐拿着手机站在玄关处,抬起头叫了一声阿姨好。老阿姨也笑着哎了一声,转身进了厨房。 厨房里四个女人说说笑笑,客厅里电视上快乐大本营也是说说笑笑,气氛很是热闹。习乐则是举着手机满世界的找信号,溜达到阳台上的时候只听身后防盗门砰地一声被踢开,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趾高气昂地把包往挂衣钩上一甩,背后跟着个唯唯诺诺的中年男人,那是习乐的四叔习建华。 女孩踩掉脚上一双山寨UGG换上棉拖鞋,她光着腿只穿一条打底裤,冻得嘴唇发紫,嘴里还不停地对着她父亲发牢骚:“你这个傻缺!哪有刚蹦了字儿就叫停车的?让他开到家门口也是十三块一,最多蹦到十四块八,干嘛就非得下来走?坐火车百十来块都花了,还在乎多花这一两块?这他奶奶的!冻死我啦!” “干啥?”习乐奶奶闻声从厨房探出头来。习建华窘得连手都没处搁了,连忙低声安抚女儿道:“嘉维,不是说好了过年不许说脏话的吗?” 习嘉维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行了行了知道了!烦死了!”说着甩了甩额前那片棉被一样的齐刘海,一步三摇地晃进了客厅,看见习乐叫了一声哥,然后就拿出手机闷头玩了起来。 习乐对于时下小姑娘的审美实在是不敢苟同,裤子又瘦又短,上衣肥大得像只面口袋,一身都像借来的。习嘉维小时候喜欢粘着表哥,习乐嫌她烦,总是戏弄她,兄妹俩一天到晚打得不可开交。现在见了面却像不认识一样,一人一个手机猫在黑漆漆的阳台上,幽蓝的光自下而上打在脸上,像两只阴森的鬼魂。 手机嗡嗡一震,习嘉维用宽大的卫衣袖子捂着嘴叽叽咕咕地笑了起来。习乐问她跟谁发短信呢,习嘉维小声答道:“我男朋友,别告诉我爸。”她说着看了一眼习乐的手机:“你在跟谁发短信呢?” “我男朋友,也别告诉我爸。”习乐学着习嘉维的样子小声说道。 “明白明白!”习嘉维的脑袋点得像捣蒜,二人会心一笑,好像又回到了小的时候。 “他怎么这半天不回短信?你打个电话过去问问他在干什么。”习嘉维凑过来用胳膊肘杵了杵习乐。习乐看了她一眼,转过身去按下了拨号键:“不许偷听。” “就偷听!”习嘉维笑着晃到厨房里,跟习乐妈卖萌耍乖去了。 电话通了,小民的声音有气无力的。习乐问他在做什么,回答在做兼职。 “骗鬼啊!哪有这个时间做兼职的,你一定是抱着被子赖在床上呢!” “哈哈,被你拆穿了。”小民站在梯子上给KTV包间的墙壁上画着HELLO KITTY,梯子旁边放着一份冷透了的盒饭,这是KTV员工的工作餐,今天是白菜炒白菜,昨天是土豆炒土豆。他换了个姿势把手机夹在肩膀上,用黑色给KITTY画上眼睛。“你家里好热闹,来客人了?” “我在我奶奶家,亲戚多,吵得很。” 说到这里两个人又沉默了,习乐这边吵吵嚷嚷,小民那边倒是很安静,电话里只听见彼此的呼吸声。过了大概有一分钟,电话里传来习乐低沉而清晰的声音:“我爱你。” 杵在墙上的画笔微微一滞,小民拿着电话无声微笑:“知道,我也爱你。” 电话挂断了,习乐将手掌按在胸口,感觉心跳像刚跑完一千五。夜色温柔,窗外灯火阑珊,在他湿润的眼睛里模糊成一片七彩的光斑。习嘉维在厨房里喊了一声:“哥,开饭啦——!”习乐抹了一把脸,将手机放入口袋里转身进了厨房。 桌上比刚才又多了几个人,习建设、习建华和习乐的大姑父坐在一处抽烟;大姑和习乐妈坐在一处聊大天;习乐的表姐也来了,左边坐着习嘉维,右边坐着穷小子。习乐在穷小子旁边坐下,觉得这位没过门的表姐夫也不像大姑所描述的那般不堪,看上去蔫了吧唧的,长得还算周正。家里的长辈们对穷小子统一采取了无视方针,穷小子知道女朋友家里看不上自己,只是陪着笑,搞得习乐表姐脸上也讪讪的。 奶奶走到客厅一把关上电视机:“一天到晚哇哇哇啦啦啦看的点啥玩意儿?一家子都等着你呢,还不快去吃饭!” 爷爷拄着拐杖从沙发上坐起来,到饭桌上坐下,看着满桌大鱼大肉,表情有些茫然。等两位老人坐定了,男人开始喝酒女人开始布菜,气氛一下子红火起来。大姑似乎终于意识到了穷小子的存在,眉开眼笑地给他碗里夹菜:“小赵啊,听嘉颖说你是搞电脑的?天天加班忙哟,待遇一定很高吧?” 穷小子搓了搓手:“嗯,程序员。待遇,还不错。公司给上养老保险,有,有住房公积金。买房子,问题不大。” 大姑笑道:“问题不大,那就是还没买咯。” “妈,赵鹏才二十五,刚工作两年,哪那么快就有房子了。”习嘉颖不满,却被大姑一眼翻了过去:“死丫头!你懂什么?” 此言一出,桌上立刻安静下来。只有爷爷不明就里,拿着筷子在每个盘子里都戳上一戳,嘴里嘟囔着:“我的臭豆腐呢……” 众人一阵尴尬,习建华左右看看,举起酒杯笑道:“习乐今年二十二有?交女朋友没?” 奶奶也笑道:“乐乐啥时候领个孙媳妇回来给奶奶看看?” 习乐做贼心虚,脸色刷的就变了,被习嘉维狠狠笑话了一气。习乐妈对奶奶道:“妈,乐乐还在上学呢,不着急找对象。”转过来却对习建设小声道:“我记得你们单位老陈家有个闺女来着,好像比乐乐小一岁?” 习建设想了想道:“哪儿呀,属小龙的,比乐乐大一岁。” 习乐妈略一思索:“大一岁也不算大,哪天请他们家一起吃个饭?” 习建设敷衍道:“瞎操心,再者说你怎么知道人家闺女就没有男朋友?” 习乐妈斥道:“就这一个儿子能不操心吗?老陈家那边什么意思,你去问问呗。” 习建设蹙眉:“这恐怕不合适吧。” 习乐妈冷哼:“有什么不合适的?给儿子找工作是指望不上你,找个对象也这么费劲。你那张老脸是有多金贵,怎么就那么豁不出去呢?” 习建设低声道:“你不知道,老陈年底要升处长了,咱们这个时候提这事儿,倒让人觉得咱们要高攀人家似的。” 习乐妈愤然:“高攀就高攀,咱们儿子哪点配不上他们了?” 习建设只被吵得一个头两个大,啜了一口酒道:“妇人之见!” 习建设两口子在这厢开着小会,四叔和大姑父煮酒论国足,大姑对穷小子继续严刑逼供,习嘉颖在一旁听得如坐针毡,习嘉维早就扔下筷子跑到阳台上发短信去了。餐桌上一派其乐融融的祥和景象,只有爷爷孤立无援,嘴里絮絮叨叨:“臭豆腐……我的臭豆腐呢……” 习乐放下筷子去厨房找臭豆腐,发现奶奶一个人在厨房刷锅,忽然想起刚才饭桌上没见那买菜的老阿姨。于是问奶奶,奶奶叹了口气:“她老头儿死了,自己跑到城里来做钟点工,话不多,倒是很实在的一个人。我说让她留下过年,她不肯。说家里再不好,年总还是要回去过的,不然心里总不是个滋味。这不,买的今天晚上的车票,做完饭就走了,都没顾得上吃一口。这人老了呀,就是容易念旧……”说着将一罐臭豆腐递给习乐:“呐,你爷爷的命,一天不吃就活不了了。” 十一 小民在KTV画了五个主题包间,赚了四千多块,经理还送了他一张VIP会员卡,叫他有空带着朋友过来玩。四千块钱两个人去西藏似乎还是不够,不过也不一定一开学就要去,如果一定要去,那么换个地方也可以。小民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忽然感到很幸福,想起习乐信誓旦旦地说要背着他走,就不自觉的想要发笑。真的去了青藏高原或许会发生高原反应,到时候谁背着谁还不一定呢。 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小民的左手腕上已经不见了那块硕大的电子表,取而代之的是习乐送给他的护腕,天蓝色,一种安宁愉悦的颜色。自杀没有让他失去生命,反而收获了爱情。坐在出租车上看着窗外华灯初上的街景,小民庆幸自己没有放弃这个世界,因此世界也没有放弃他。 回去之后,小民收拾了行李搭上了开往老家的巴士。前几天与习乐通过电话之后,小民忽然怀念起外婆做的虾干汤的味道。小时候经常喝,也不觉得有多美味,然而不知为何心里总是放不下。西藏之行并不会耗费太久的时间,但小民偏偏迫切的想要在这之前与外婆见上一面。外婆不善言辞,小民年幼时与她也并不亲近,然而仔细想来,小民在遇到习乐之前,感到孤寂的时候能够想到的人竟也只有外婆一个。 归途非常的不顺利。大巴严重超载,车厢里满得像沙丁鱼罐头,售票员一路上还在不停地往车上拉客。臃肿的客车走走停停,在发车五小时零四十分钟的时候,坐在前面的一个小孩晕车了,汹涌澎湃地吐了一地。司机不得不停下来让孩子的家长收拾残局,顺便让躁动不安的乘客们去解决一下三急问题。然而没人下车,附近是一望无际的砂石地,荒郊野外的连棵树都不长,更不要说厕所。有人开始小声骂街,司机于是一踩油门向着前方更加荒凉的郊外驶去。 小民拉开车窗想要驱逐一下车厢内呕吐物的腥酸味,马上有人叫冷要求把车窗关上。车子像一头不堪重负的老驴吭哧吭哧地往前跑,仿佛随时都有散架的危险。满车的乘客浑然不知,在历经了短暂的烦躁之后纷纷东倒西歪昏昏欲睡。 客车前方的移动电视上放映着一部不入流的小众电影,讲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神仙为布大道而下界济世救民,后因过执而为心魔所控,最终走火入魔的故事。全片既无帅哥也无美女,只有几个老头子在斗法辩经,实在是无聊之极。天色将晚,车厢内渐渐昏暗下来,小民看着电视上两个聒噪的白胡子老头,上下眼皮终于粘在了一起。 抵达目的地时已是深夜,小民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郊区的夜晚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远远望见村落聚集的地方亮着点点灯光,心中顿生暖意。待走近了,果然看见外婆家小院里亮着一盏小夜灯,照亮他回家的路。小民驻足于外婆家门口,颇有些近乡情怯。记忆中外婆家院子里的灯光是橙黄色,而今换成了蓝色,离家多年,那只旧灯泡竟不知何时已经坏了。 “外婆,我回来了!”推门而入,却见房屋里并未亮起灯光,只房檐下吊着的一只蓝色小灯泡在夜风中飘摇不住。灯下一个老人手端一支旱烟背对着小民坐在门前石台阶上,对小民的出现视若无睹。 “外公?怎么不进屋里坐着?”小民放下行李走过来,“外婆呢?坐了一天的车,饿……”小民忽地想起今天是大年三十,不兴说死,于是顿了顿接着道:“我好饿,外公,什么时候开饭呀?” 外公只顾低着头抽旱烟,一言不发。小民站在原地感到有些别扭,自己真的是好久没回老家了,都不知道外公何时添了抽烟的毛病,心想外公许是生他的气了吧,于是笑道:“今年三十倒是安静得很,城里不让放鞭炮了,咱们村里也不让放了?真是没意思,咱们先进家吧,外头好冷。”说着伸手去推门。正在抽旱烟的外公忽然站了起来,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外婆家的小院。小民一头雾水,只得追了上去。 外公拄着拐杖在前面走得飞快,小民一路追赶竟总是拉着一段距离,但他恐怕外公摔着,又不敢追得太紧。前方的路越来越黑,外公的身影好像笼罩在黑色的雾气中,恍恍惚惚看不清楚。 小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大脑有些缺氧,从一回家就感觉不对劲,刚才一直无暇顾及,这会儿方才回过味来。四周围好像太过安静了些,大年三十晚上一户放鞭炮的都没有,一路走来除了外公没见到别人,连条狗都没有。回头眺望来时的路,小民不禁一惊,身后已不见什么村落,周遭黔黑一片,只有凉飕飕的小风从四面八方朝他吹过来,隐约伴着凄厉的呜咽声。 小民回过头来,看见外公在他前方两米的地方站着,依旧是背对着他。小民吞了吞口水,站在原地不敢上前:“外公,这是什么地方?”他说着向后退了一步,却撞上了一块石头。哪里来的石头?小民低头一看,吓得几乎跪在地上,刚才他撞上的是块墓碑。 墓碑上刻着家严刘顺发之墓,小民恍然间觉得刘顺发这个名字挺耳熟的,就是想不起来何时认识过这么一个人。名字下面贴着一张小照,甫一看去觉得照片也面熟,蹲下细瞧,赫然只觉当头一棒!刘顺发,不就是外公吗! 骤然间狂风大作,外公一步一步朝这边走过来,灰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外公停在小民身前,突然抡起拐杖开始打他,杖子雨点一样落在身上,小民吓得抱头痛哭:“外公,对不起,我不孝顺……我不能娶媳妇,我不是故意的……外公对不起……” 小民惊呼一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大巴客车棚顶的行李架,移动电视早就黑屏了,车窗外面漫天星斗,车里的人们睡得昏天黑地。小民按着心口舒了一口气,不由觉得喉咙干渴,感到方才那梦做得实在压抑。客车仍在行驶,不知道现在到了哪里,坐在座椅上感觉重心有些靠后,大约是驶上山路了吧。小民揉了揉干涩的眼睛,籍着车灯挥洒在前方道路上的一点光晕,隐约看到有个东西在客车前方引路。 难道是山里的什么小动物?司机为什么不按喇叭呢?小民打着哈欠起身走到司机身旁,发现司机竟然睡着了!他睁大眼睛再看前方那“小动物”,登时惊得半点困意也无。 “车轮!车轮掉了!!车轮滚到前面去了!!!”大巴兀的来了个慢刹车,橡皮车轮与粗糙的山路之间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远远的在山谷之间回响。 司机下去捡车轮,一车的乘客如梦初醒,在短暂的愕然之后集体躁动起来。司机解释说掉下去的车轮只是个备胎,有人表示怀疑,但是深更半夜抛锚在大山里实在不是个办法,于是只得强打起精神重新上路。白天晕车的小孩哭了起来,后半夜再没人能够安然入睡。 凌晨时分,小民拖着疲惫的身体行走在湿冷的朝霾之中,心中毫无想象中近乡情怯的喜悦,相反他又冷又饿又累,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前日的雪还没有化,地上堆积着红色炮竹的残骸,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火药味。辞旧迎新,又是一年。 拂晓的第一缕阳光洒落在小民身上,原本寂静的小村落被第一声鸡鸣唤醒,小民在此起彼伏的炮竹声中踏进了外婆家的门。小院一如既往的整洁简朴,被外婆打扫得十分干净,院子里没有炮竹碎,也没有挂灯笼,一点过节的气氛都没有。房门挂了锁,屋里拉着窗帘,安静得像一部默片。 “外婆,我回来了!”小民在院子里转了一圈,一个人都没有。 放下行李在石阶上坐了一会儿,身后大门发出吱的一声响,小民惊喜地回过头:“外婆!” “小民?”二舅放下自行车,十分意外地望着小民。“你上哪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给你打电话一直是关机,还以为你也出事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二舅神色并不比小民好到哪儿去,显是一夜未曾阖眼,见到小民仿佛松了一口气,表情却依旧凝重。 “关机?我没关机啊。”小民下意识地一摸背包,赫然发现背包上不知何时被划了个口子,手机和现金全都不翼而飞了。小民脑海中电光火石一现,忽然意识到什么:“二舅,我外婆呢?” “小民,你听二舅说。”二舅蹙着眉头叹了口气,“你外婆她,现在在医院。” 十二 孙禾芳连夜坐上火车千里迢迢回到老家,一路上挂念着外孙小民,孙女晴晴,还有刚满月的小孙子凯文,只觉得手心手背都是肉,心里说不出的欢喜。火车终于到站,她拎着大包小包下了车,在出站的时候不知被谁搡了一把,倒在地上竟再也没能爬起来。 孙禾芳全身瘫了似的趴在地上,喊也喊不出来。周围人来人往,对她视若无睹,有的人经过她身边时会停下来看看,然而没有一个人敢走过来扶她。孙禾芳就这样在冰冷坚硬的人行道上趴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被民警抬上了救护车。 当小民跟着二舅赶到医院的时候孙禾芳已经脱离了昏迷状态,半睁着眼,却已不认识人了。 医生确诊是中风引起的偏瘫,病人年老体弱,能够治愈的概率很小。三舅在医院走廊上打电话,他托关系把孙禾芳挪到了最好的病房,又忙着给医生塞红包。二舅厂里要加班,只请了半天假,把小民送到医院就登上自行车进厂了。 二舅家晴晴的妈和三舅家铁扇公主并排坐在医院走廊的排椅上,铁扇公主怀里还抱着她的红孩儿刘凯文。她分娩过之后没有原来好看了,性情也平和不少,俨然开始进入从少妇到黄脸婆的过度阶段。 小民坐在病床前看着全身插满导管的外婆,一时间还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记忆中的外婆耳不聋眼不花,腰腿还很利落,一点也不像个年近七旬的老人,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外婆右手下面有个东西在阳光下亮晶晶的一闪,小民握住外婆的手,发现那是一枚钥匙,是外婆家小院的钥匙。小民拿着钥匙,忽地鼻子一酸。他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住校,外公走后外婆的家就不算个家了。外婆之所以要在大年三十之前赶回家里,就是怕小民回来的时候家里没有人。因为她知道除了这里,小民无处可去。 而现在小民回到外婆家里,坐在外婆身旁,可外婆却不认识他了。 走廊上几个亲戚各怀鬼胎,生老病死是大事,谁也不好推说什么,然而棘手的是病而未死。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不是一笔钱能够简单打发掉的。牛魔王不缺钱,如果他是独生子,就算大包大揽也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孙禾芳有三个子女,让一个人大包大揽显然不合适。 铁扇公主是不会陪床的,钱都是自家出的人自然不必跟着陪了,况且她带着个刚满月的婴儿,自己还需要别人照顾。晴晴妈也拒绝陪床,理由是女儿要高考,身边不能缺了人。铁扇公主翻了个白眼,谁还没参加过个高考,奶奶都瘫在床上了也不说来看看。 晴晴妈闹了个黑脸,怎奈吃人嘴短,自己家里穷得掉渣,医药费都是老三家出的,被人酸两句也不敢发作,于是只得对小民妈妈指桑骂槐:“这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我可不敢让晴晴往远了嫁,万一将来我生病了,她都不肯回来看看我,这样的女儿不是白养了么。” 晴晴妈说了几句见小民无动于衷,于是起身进了病房,笑容可掬地对小民道:“你是老太太一手带大的,她老人家从前最疼的就是你,你妹妹是嫡孙女,都比不上你跟老太太亲。舅妈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现在这个大学呀,上跟不上的也没什么区别。你也老大不小了,不如让你三舅在咱们老家给你找份工作先做着,舅妈再帮你介绍个对象,成家立业两不耽误不是?” 铁扇公主听不下去了,别看她现在虽然是个游手好闲的少奶奶,从前也是读过大学的,自恃有一点文化层次,对晴晴妈这种乡妇做派十分看不上。自己家里供着个要高考的,一转身就跟别人说上大学没用,这心窝子掏的可够深的。再听她说让三舅给找工作云云,更加气闷。这话就算说也该由自己出面来说,哪里就轮到她来开这空头支票。 铁扇公主抱着儿子站起身来也进了病房:“谁说上大学没用,复读了五年才考上,怎么能说不上就不上?小民,家里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你三舅那没有跟你专业对口的工作,你留在这里也没事可做。” 晴晴妈脸上挂不住了:“三舅那没有,你可以跟着你二舅进厂里做抄表员,就写写算算,一个月给一千二百块钱还管一顿中饭,可好了!” 铁扇公主道:“小民,你先把大学念完,钱不够用了我借给你。” 晴晴妈哂道:“有钱了不起啊?做人啊,要有良心!” 刘凯文撒了一泡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铁扇公主气结,人穷志短,为老不尊,诸如此类的词语一条一条的从她脑海中滚动过去。她感觉无法继续交流下去了,在病床边上坐下来,一边给儿子换纸尿裤一边冷哼道:“说别人没良心之前先摸摸自己有没有良心吧。” “谁没良心,谁不孝顺谁就是没良心!” “我可没说,谁没良心谁自己心里清楚!” 两个人的争吵声惊动了走廊上的护士,护士长站在病房门口厉声道:“怎么回事?病人还在休息呢。你们这帮家属,要吵到外面去吵!这里是医院,注意影响。”说着将病房里的人统统赶了出去。 两个女人一路走一路吵,伴随着刘凯文嘹亮的哭声。小民站在走廊里只觉得两腿发颤头晕目眩,前方来来往往的人都变成了章鱼,耳朵里像灌了水似的嗡嗡隆隆,他向前走了几步,忽然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幸福抑或不幸,永远都只能是冷暖自知的事。人只在乎能否在别人幸福的时候分取一杯羹,而面对别人的不幸,他们一个转身便又各扫自家门前雪,谁还记得谁。 小民稀里糊涂的做了许多梦,梦见父亲打他,梦见外公打他,梦见所有人都追着他打。梦里甚至出现了习乐的父母,他们愤怒地朝他挥舞着扫把:“你这个死同性恋!你把我儿子带坏了!” 习乐背对着他站在远处,小民连滚带爬地跑过去向他呼救:“习乐,救我!”习乐回过头来,面孔变成了阿怿。他对小民微微一笑,忽然将自己的下巴摘了下来,血淋淋的半个口腔里还蠕动着一条柔软的舌头。他说:“你看,我的脑袋摔碎了,碎成好几块。” 阿怿的眼神变得十分悲伤,乍一看去又有点像习乐,他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侵袭过来:“我的脑袋碎了,你看,我的脑袋碎了……” 小民惊叫着奔逃开去,终于彻底崩溃了。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两位舅妈还在旁边吵架,小民躺在医院走廊的排椅上,身上盖着刘凯文的毯子,散发着淡淡的尿潮气。手背上插着输液器,一瓶葡萄糖已经输了一半,大概只昏睡了一个小时,他却以为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舅妈……” 两位舅妈同时停止了聒噪,回头看着小民。 “我不上学了。” “我去打工,去挣钱。” “我留在这里,留下照顾外婆。” “你们说得都对。” “做人,要有良心。” 孙禾芳躺在特护病房里双目无神作痴呆状,她也许明天会好,也许明天会死,也许一直维持这个状态十几二十年。 小民将输液器挂在病床床头的勾架上,静静地看着外婆浑浊的眼睛,从未觉得岁月像现在这般柔缓。现在他有了足够的时间,终于得以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计算时光在生命中流逝的速度。不,时光是静止的,流逝的是人生。 静默的病房里只有滴答滴答的仪器声,小民闭上眼睛,依稀感觉回到了年幼时与外婆相依为命的那段日子。小民并不是一个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的人,可他终其一生都在缅怀过去,却又不得不活在未来。 世界上一切的人,一切的事物,从得到的那一天起就为失去的那一天开启了倒计时。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除了沈湎于悲恸,唯一能做的便是为曾经拥有而心存感激。 小民想起自己曾经问过习乐一个问题。为何而活?似乎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无论相信与否,命运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有不可知的未来在前方等待,为有生之年无法规避的命运,人必须坚持活到它终止的那一刻。 十三 习乐过完十五便买了车票早早的回了学校,一路奔波到三号路筒子楼,迎接他的是一场空欢喜。推开主卧的门,小民并没有如他意料之中从被子里探出头对他笑着说:“哟,你回来啦。” 屋里还是杂乱无章的,不过大多数是垃圾,习乐发觉到小民的画箱子和一些衣服不见了,从前堆积在角落里的那些画也不见了。他拿出电话拨了小民的手机,前几天还是关机,今天再打却被告知已经不在服务区。 习乐有些懵了,这种感觉仿佛上一场电影刚刚散场,下一场却迟迟没有开幕,他独自坐在黑暗的电影院里,看着地上的零食袋和饮料瓶,感到不知所措。 防盗门传来砰的一声响,习乐猛然回头,看见侯淑妍抱着个纸箱子,二人四目相对,俱是一愣。侯淑妍样貌变化之大,导致习乐差点没认出她来。满头的黄色爆炸卷变成了秀气的黑色波波头,穿着一身卡其色OL套裙,脸上画着淡妆,眉毛上的环摘了,不知用了什么暴力的方式,在她眉毛原先穿孔处留下了一个绿豆大的黑疤。 “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以为你早就搬走了呢。”侯淑妍放下纸箱子,好奇地打量着习乐。 “小……李为民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李为民是谁?”侯淑妍翻翻眼睛,旋即意识到是住在主卧里的那个人,仿佛觉得这个名字有点好笑,“原来他叫这名啊。哦对,我想起来了。他一个月没给我房租,手机也打不通。我前几天还去XX美术学院找过他,他同学告诉我他退学了,我以为你知道呢。” “他不在这里住了?”习乐一时间难以接受,总觉得这不是真的。 侯淑妍点点头:“这房子原先是我和我前男友租的,后来分手了,我就成了二房东,把这房子租给别人,我自己住别处。到我这租房子的都是穷学生,不收押金,房租一个月一交,到时候交不上来的直接滚蛋。这不,刚把他那屋的破烂卖给一个收废品的老头,才卖了不到五十块钱……哎你去哪儿?” 不过一季烟花 升腾太快太高 消失才会猝不及防 这路的开始便是苦行 只因不肯承认自己错了 苦行就仍将继续 绝不认错 苦亦是乐 苦行将被苦行代替 苦行的尽头 是自我 习乐站在即将废弃的三号路教堂里,捡起公告栏上掉下来的一张纸。纸上写的小诗他曾见过,却一直不知道这首诗的后半部分写在纸的背面。他放下行李箱解开背包,把那张纸折成一个小方块塞进笔袋里。笔袋里有很多黄褐色粉末,习乐拈起一点闻了闻,发现是受了潮的烟草。他感到大脑有些短路,他是不抽烟的,亦不知道为何会有烟草沫出现在笔袋里。他将笔袋抖了抖,里面掉出一只橙黄色的海绵烟蒂,习乐认得那是万宝路,他见别人抽过这种烟。然后他忽然忆起,这支万宝路是他入驻筒子楼的第一天小民送给他的。 刚才侯淑妍说卖掉了小民的东西,习乐发疯一样冲到楼下,没头苍蝇似的在周围转了好几圈,没有找到那个收废品的老头。地上到处都是脏兮兮的潮湿的泥雪,雪地上印着千百条南来北往的车辙和脚印,没有一条可以为他指明一个方向。画箱子追不回来了,习乐喘着粗气蹲在原地,忽然觉得小民再也不会回来了。 高处的窗子里一束天光斜铺下来,习乐蓦然感到一阵说不出的难过,好似内心源源不断涌出无形的苦楚,将他整整淹没。记得小民说过,他第一次进教堂的时候就感觉浑身难受,那是上帝在洗涤他身上的污秽,净化他的灵魂。习乐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在净化自己的灵魂,他抬头看着教堂高处灰头土脸的圣像,一时间觉得它面目可怖,一时间又觉得它无比慈祥。 “回家?他哪还有什么家。他爸死得早,他妈改嫁去了潮汕,快有十年没联系了。”侯淑妍习惯性地向口袋里掏烟,结果掏了个空。“还能去哪儿呢,打电话不在服务区,指不定是去了哪个鸟不拉屎的旮旯。这帮搞艺术的,十有八九是神经病,谁知到他们天天都在想什么。” “不在服务区……西藏!对,他一定是去了西藏!”习乐脑海中灵光一现,与小民有关的不在服务区的地方也只能令他联想到西藏了。可是转念一想,如果小民真的去了西藏,自己要追到西藏去找他吗?小民之所以选择不声不响的离开,是否正是因为不想让他知道?一念及此,习乐又感到些许心灰意冷。他知道在小民心目中自己不是一个可靠的恋人,不够成熟,不够优秀,甚至不够称职。他并没有去追究为什么小民答应过和他一起去现在又反悔,他也对小民说过考上研究生也不去上,然而如果考上了,他真的能够说不上就不上吗?习乐觉得自己很卑鄙,又很委屈,他不知道这究竟是谁的错。实际上谁都没有错,这世界上有太多事情并不是尽其所能或者倾其所有就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大多数时候换来的不过是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 “西藏?这个天气去西藏,脑子里进鼻涕了吧。”侯淑妍不以为然,她认为习乐跟小民混得久了,也被传染上了异想天开的病毒,“那么你呢,你也打算跟着他一起到西藏去疯?” “不。”习乐摇摇头,“我开学之后要留在学校写毕业论文,毕业之后找一份可以经常出差的工作。”习乐觉着出差相较流浪而言是另一种形式的漂泊,他依然隐隐期望着终有一天能在某处穷乡僻壤碰到一个左手戴着护腕的流浪画家,让他知道小民还活着,还在画画。 侯淑妍点点头:“我想也是。不过你不能继续在这里住了,房东的儿子下个月结婚,要把这房子收回去自己住。” 习乐略有些惊诧:“这样啊。我……我没关系,反正出来住也是为了考研。现在研也考完了,我回学校住宿舍就行。你呢?” 侯淑妍将鬓边的碎发往而后一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过年的时候回了趟老家,我爸给我找了份工作,公司包吃住——哦,是我亲爸。他有个朋友在一个PVC管道公司做人事部经理,就把我给弄进去了。说好听点是文秘,其实就是个端茶倒水的。待遇么,就那么回事儿吧,凭我这个学历也找不着更好的了。” 习乐笑道:“是吗,那恭喜你了。” “我后妈待我也很好,她是个很和气的人,说等我工作稳定了就给我介绍个对象。”侯淑妍仰起头舒了一口气,仿佛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作苦尽甘来状:“她说我眉中带痣,是旺夫相。” ——正文完—— 后记: 补充说明一下:小民回学校办退学手续的时候回过三号路筒子楼,他把自己的联系方式贴在了海边写生的那幅油画背面,但是那幅画被侯淑妍当做破烂卖给收废品的了,因此习乐没有看见,以后也没有再跟小民联络过。 小民在老家的化工厂里做了四年的抄表员,化工厂倒闭,他又打了两年的零工。孙禾芳去世后他背起行囊当起了流浪画家,由于不会照顾自己,把身体搞得很差,一辈子也没能登上青藏高原。后来他在一间偏远的希望小学里做了志愿教师,后半生永远留在了那个小山村。 习乐毕业之后并没有找到一份可以到处出差的工作,最后他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员,跟父亲同事老陈家的女儿相亲结婚生子。长期坐办公室的生活令他在三十岁的时候开始微微发福,并且由于加班过度而掉了一些头发,变成了一个油腔滑调的大叔。 以上。 谢谢观赏。 ——2013.5.4 本文的时间点可能有点BUG,小民是二十四岁那年考上大学,因此他遇见习乐的时候应该是二十五岁。至于这八年高中生涯是如何分配的请勿深究,原谅我的数学还不及小民好。这个故事还算温馨……吧?至少这次两个人都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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