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幻影+番外——椰风蕉雨
椰风蕉雨  发于:201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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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情如露水,爱如幻影,消逝后总会在心间留下个若有似无的印记。 成名已久的富家子编剧和刚被发掘的万人迷演员,一场露水情缘,悲喜穿插交织。 我慢慢写,列位看官慢慢看。欢迎收藏养肥,挖坑必填。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文振,江锦志 ┃ 配角:谭竟成,苏小眉,陆彬,许若丹 ┃ 其它: 第一章 陆文振绝对是个英俊的男人。廿八年纪已褪却了少年的青涩,又不至沾上中年人的沉郁,良好的教育与收入,谈吐风趣又叫人舒服,为着专业的缘故添了一点淡淡的书卷气,任谁都嚼得出八分滋味来。这样好的男人若是置于烟火人间,定然一早赚得大票拥趸,奈何偏偏踏进五光十色的电影圈子,最最不缺的就是俊男美女,硬是把一张上佳面孔衬做稀松平常。 所幸他本人并不介意,夜色深沉,落雨的天空黑如墨斗,陆文振打个哈欠趴在桌上扮演一滩稀泥,任由旁边两人唇枪舌剑杀个你死我活,心内暗自庆幸自家营生是编剧,只消指挥纸笔厮杀便可交差。 “陆文振”,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人没放过他,制片人苏小眉瞪着眼睛大喝一声,“你来说一说,到底谁是你的伊迪丝!” “自然是林碧心,那许若丹分明是一只妖精,怎么好演大家闺秀?文振他并不是瞎了眼!”导演谭竟成寸步不让,两人约好般调转枪口对住陆文振。 陆文振无奈,沉默着报以一个惨笑。 二人都回过神来,禁不住齐齐“咦”一声。 “文振,你面色惨白神情萎靡,好似一只鬼”,苏小眉语气柔和许多,不像方才那般咄咄逼人。 陆文振撇一撇嘴角举手投降,“奏请二位无常神君,且容小人抽支烟回回魂。” 谭竟成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陆文振勉强点个头,双手揣在裤兜里像只游魂般晃荡出去。 “难为他,一个本子改了又改,三天统共睡不够八个小时,机器人也会倒下来”,恶面铁娘子苏小眉这刻又变得通情达理。 “可怜的文振”,谭竟成耸了耸肩,恨恨瞟了苏小眉一眼,“我们迟早一日叫挥舞皮鞭的女王陛下吸穷榨干!” 苏小眉抱臂冷笑,“若非为着吃饱穿好,谁愿半夜三更站在这里与你吵翻天?我也想美美睡至午间,起床吃一客燕窝,描好眉目换过裙子和心爱之人一道出去跳舞兜风,奈何一具肉眼凡胎尚在人间,放不下这腌臜的名同利!” 追名逐利这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被她爽利地说出来,任是谭竟成满肚子火气也耐不住“噗嗤”一笑,他望着陆文振一晃一晃走下楼去,又叹道:“文振不同,他家世好又有学问,原本可以安逸潇洒当个二世祖,这样拼命熬苦工,可见是真爱这一行。” “真的”,苏小眉也点头赞同,“因为有条太漂亮的退路,脱去俗气清贵三分,故此更加让人佩服。” “金牌三角”合作日久,陆文振编,谭竟成导,苏小眉任制片人和监制,早已是闻名远近地雷打不动,这一刻吵得天翻地覆,下一刻又融洽和睦,大家也不会往心中去,彼此都明白如此这般是为着拍出叫好又卖座的片子。 太平繁盛之时,难以凸显单个人的重要性,奈何众生内心多少都有点个人英雄主义,当下反而向往戎马倥偬,“醒掌天下事,醉卧美人膝”,想去乱世做一回英雄过过干瘾。此时恰逢某乱世中的风云人物诞辰一百年,三人趁热筹拍这部人物传奇,轻巧避过当年的微妙政局与国仇家恨,只拣了动荡背景下英雄美人的爱情故事来讲。题材虽然讨巧,但满银幕的爱来爱去,总是稍嫌老套,欲要出彩便得考较编剧的功力。 这边电影还未开机,那边剧本已改过数遍。一个字眼一个字眼扣过去,陆文振只觉得闭上眼睛就是民国时期的津门风云爱恨情仇,灵魂几欲脱壳而出翩翩离去,没奈何这次演的并非《倩女离魂》。 剧组大部队还没进驻,空荡荡的片场只零星搭了些布景,一支老式麦克风尤其可爱,昏暗的光线里独自立在舞台中央,仿佛在垂着头哀哀低诉:“我很寂寞”。 “我也很寂寞”,陆文振笑,“只是时下早已不兴诉说寂寞,滚滚红尘声色犬马,自己不去寻欢作乐,怪得了谁?” “文振,你自言自语做什么”,谭竟成一脸担忧地自楼上窗户探出头来,“莫不是已经疯魔?” “不疯魔不成活”,陆文振摊了摊手,顺便取出烟叼在嘴里,拉开后门走出去。 仲夏的雨夜像一块暗色丝绸,缠绵滑溜地覆在面孔上,湿热而沉闷,偏偏又不舍得揭开。 陆文振摸出衣兜里的火柴“哧”一声燃着,微小的火光中,牛毛细雨絮絮润湿了三四米宽的巷子,老旧水泥路面凹下去的地方积满一洼水,昏淡的天光里像块抹不干净的镜子,倒影中不见都市中的水泥丛林,很有一种断错时空的恍然。 对面的停车场围着半高的铁丝网,稀稀拉拉地停着几辆车,他那辆半旧的白色凌志轿车旁边亲昵地泊了一辆高大的黑色越野车,像对在风雨中互相依靠的落难夫妻。 陆文振眯着眼睛把嘴里的烟凑到火苗上,火柴一下便烧过了,烟没点燃,而火柴盒中空空如也。他呆了半晌,将手里的空火柴盒装回衣兜内,再把烟别在耳朵后面,兀自望着淋漓的夜雨发呆。 燃火柴点烟是件考究时机的事,快不得慢不得,还需遮风挡雨,陆文振这么个时常愣神的性子,却格外偏爱火柴。 “喂”,无缘无故的声音自脑后传来。 陆文振吓了一大跳,险些下意识喂那人吃个闷肘,转过身去又发现不知不觉中与他离得太近,自己的睫毛几乎扫到他的鼻尖。 敌不动我不动,两人傻傻对峙半晌,温热的体温穿透雨丝织成一个流动的茧。 那人低声一笑,取下陆文振别在耳后的烟放在嘴里,摸出个小巧的雕钢打火机递来,含糊地问一句:“烟还有吧?” 陆文振也笑,重新取出支烟燃上,把打火机抛还给他。两人并排吞云吐雾,背脊抵着硬而冷的墙壁。 黑暗中的红点忽明忽灭,灰白色的烟像两只纠葛不清的妖精,慢慢在空气中盘旋扩散,被绵软湿热的风一吹,最终同归于尽。 “……很别致”,那人指了指陆文振的衣兜。 陆文振把白色的火柴盒掏出来,烫银的茶花寂静地绽放在长方形的小盒子上。是某酒店提供给住客的火柴,因为盒子漂亮,便特意留下来。 “送给你”,陆文振把火柴盒递给他,“不过已经空了。” 那人把火柴盒放在耳边摇了摇收进裤兜中,沉默地吸了一口烟。 陆文振侧过头,看见红色微光映出个漂亮的轮廓,五官淹没在黑暗中。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在公园中用彩纸替游客剪影的手艺人,就像巧手的剪影师拿暗色的纸精心雕琢出一个侧影。纤毫毕至,打动人心。 回到片场时舞台上的话筒已被收走,灯光也熄灭了。 陆文振朝着空荡荡的舞台一笑,“疑心生暗魅啊”,他将手抱在胸口,晃悠着往楼上走去,“只是今夜的鬼魅在仲夏的雨夜与我吸过一支烟,还带走一盒火柴的躯壳。” “文振,你没事吧?”苏小眉一脸担忧地探出半个身子看着他。 “对不住,死不了”,陆文振苦笑,“只好活着没日没夜做苦力。” 苏小眉笑眯眯地拉他进来,指了指桌上的餐盒,“有宵夜,快去吃。” 陆文振打开餐盒,竟然是冒着热气的馄饨。半透明的面皮包裹着粉色的肉馅在清亮的汤中载浮载沉,勾人魂魄的香气扑鼻而来。 谭竟成哇哇叫着扑过来,“振文不可吃独食,好歹留我几个!” 苏小眉一巴掌将他推回原处,假作怒道:“你已经吃了两份,休想再染指文振那碗!” 陆文振微微笑,取过勺子舀一个馄饨放进嘴里,香浓的汤汁滑进肚中,不由感叹:“苟活于世的最大好处之一便是享受美食。” 苏小眉“嗤”一声笑,“如此我便不用活了,出去一走尽是美人,体重统统不够一百磅,如今便是龙肝凤髓放在面前我也不会动心,只为一颗心已全权交付给了橱窗里的锦衣云裳,最要紧的是拥有好皮囊。” “哗,夜半时分可会见你脱下人皮蘸着脂粉细细描摹?”谭竟成嘻嘻笑问。 苏小眉面不改色地看看手表,答道:“时间正好,如果你们还不埋头干活,大概真会看见我上演画皮惊悚片。” “原来但凡美人都是鬼魅”,谭竟成乐不可支地指一指桌上那叠美女照,“不过小眉你还是浑身上下充满人味……” 苏小眉马上怒目相向,险些气歪鼻子。 “你与她们不同”,陆文振赶紧拍拍苏小眉的肩,“你有才能与智慧傍身。” “是吗”,苏小眉挑眉,“那为何你与竟成不肯爱我?” 陆文振语塞,谭竟成摸了摸鼻头嗤笑道:“一张尖嘴利牙时时准备扑杀人,谁敢爱你?” 苏小眉立时跳起来找谭竟成拼命,陆文振哈哈大笑,端着剩下的馄饨走到窗边。 雨比方才大了许多,打在地上击起小小水花,那辆黑色越野车突然启动,明亮前灯像两束探视世间的如炬目光,映透无数从黑暗的万里高空跌落的透明水珠,目睹它们途径刹那光明,再坠入黑暗中分不出彼此。 车子碾碎雨水在夜色中呼啸而去,陆文振喝了一口暖融融的汤,好像有一场绵绵夜雨落在心底。 第二章 “红尘跌宕,痴迷不悟”,剧本大致改定,陆文振拿在手里翻来翻去,又对住剧中痴缠爱恋的男女主角苦劝:“这般不死不休,何苦来哉?不如蒙头大睡,醒来又是云淡风轻的好汉一条。” 谭竟成闻言便笑,“了不得,此君已勘破红尘!” 苏小眉满脸惊吓,“文振,我们已经第三次听见你自言自语,你快要神经错乱,速速搁下笔回去休息。” 陆文振作感激涕零状道一句“谢主隆恩”,逃跑的速度快过流星。苏小眉“嗤”一声笑,转头问谭竟成:“他是否装疯扮傻,骗取偷懒休息的机会?” 谭竟成点头如捣蒜,“是是,请主子准许小人速去捉他回来领死!” 苏小眉咯咯笑答:“文振几个日夜来通力改本子,你不过站在此处挑了一摞美女照片,然后卯足劲同我吵架,该死之人分明是你!” 谭竟成无奈一笑,默然望着窗外的天光逐渐亮起来。落了几日雨,数不清的微小水珠混在空气中扑向毛发、面孔、皮肤,随着呼吸进入五脏六腑,温柔地慰藉着生命。雨后万物总有一股勃勃向上的劲头,叫人相信下一刻会得更好。 “我有我的优点”,谭竟成在心中宽慰自己:“我永远乐观积极,况且我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鬼才导演。”想着想着忽而又觉得心酸苦涩,纵有千般好,奈何不了他人假作睁眼瞎子。 意志再如何顽抗,身体确实撑不住了,陆文振倒头睡足廿多个小时,醒来已是翌日中午。窗外低低的天空依然阴沉,他瞪大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淡米色流云花纹,想象一朵小小雨云不远万里飘来,只为掐好时机对准自己洒落细雨,多么缠绵浪漫。 空气潮得好像附着在镜面上的雾,随手一抹便能凝做水珠。电话突然铃声大作,反而衬得整间公寓格外寂静。陆文振翻个身任由它兀自响个不停,只顾无聊地躺在床上伤春悲秋,想一想现在好像是夏日,又不情不愿地揭起听筒。 “文振”,谭竟成心虚不已。 “啊,竟成”,陆文振好笑,故意道:“谢谢来电,请告诉我你只是打来祝我假期愉快。” “祝你假期愉快”,谭竟成语气讪讪,“小眉嘱我告诉你,假期立时结束,请回片场来修本子”,末了又添一句:“后面可能要大改。” 陆文振低叹一声命苦搁下电话,这才发觉实在饿得眼花,只好自冰箱取出鸡蛋胡乱一煎就着牛奶吞咽,心中没的又忆起那碗冒着热气的馄饨。 陆文振的父亲陆彬早年留学英伦,又在北美事务所工作数年,起居生活俱是西洋做派,又要求子女自律,陆文振打小早餐吃的都是厨子做的牛奶吐司,亦或煎蛋熏肉,配上水果沙拉,定时定量,想吃多一口都没有,吃完后由司机驾驶小汽车送到学堂。那时他格外羡慕同学带的包子白粥或在路上买的豆浆油条。终于有一次小陆文振与同学讲好条件,拿自己的三文治换了份瘦肉粥,一入口只觉得鲜香缠绵,仿佛真是托寄了熬粥的母亲对儿女的情意,更从心底坚信这碗粥乃是人间至美的滋味,并自此偏爱中餐。 那位同学也料想不到母亲随手用剩饭熬的稀粥竟在这位少爷处受到如此欢迎,想来味道应该极好,大约自己日日喝惯,品不出稀奇来,只好笑着抓抓头。 陆文振也笑,他的母亲永远精致美丽一丝不苟,却从没为子女煎过一枚鸡蛋。再名贵的香水混杂了油烟味便成了市井之气,城内一干贵妇名媛们自然不肯,其实只不过不愿在争芳斗艳的太太小姐中失色。各人有各人的难处,比美亦是一项职业,多么值得理解。 如果有人肯为你洗手作羹汤,大抵是爱你爱得极深了。 陆文振狠狠咬一口味同白蜡的煎蛋,想着友人戏称它作“银边春日”,真是形象得好笑。 到停车场泊车时,又没再看见那辆黑色越野车。陆文振怔了片刻,回过神来又为自己心里那没头没脑又不轻不重的失落感骇笑不已,像酷日当头时淋过一小场骤雨,没奈何但却可以舒一口气。 甫一踏入片场,谭竟成已忙过来招呼,“文振,你不知我多感激你”,双眼饱含真诚,只差没落下泪来,“演员都已定下了,后面有几场戏还需再雕琢,你知这部片子为着拿奖,实在差错不得……” 陆文振拍拍他的手叫他安心,想了一想又道:“你我老友,改本子也是我分内的事,以后直说便可,莫要再拿小眉当作幌子。” 谭竟成嘿嘿笑着摸一摸鼻子,忙岔开话题,“今日男女主角均来试装,你来看!”说着伸长脖子往楼下唤一声:“少帅!” 工作人员一阵哄笑,半晌才见一个高挑的影子探出头来,谭竟成冲他挥挥手,那个人点点头,拨开人群踱上楼来。 陆文振和谭竟成站在窗口,逆着光看不清远处,只瞧见细小的灰尘在阳光里起起落落。陆文振眯了眯眼,片刻后瞧见江锦志穿着一身烟灰色德式军装不紧不慢地走过来,黑色的皮靴擦得锃亮,每走一步都发出“嗒”、“嗒”的响声,好似一只古旧的挂钟在为着某件事进行倒计时。 “喂”,谭竟成笑着问:“像不像你笔下那位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 陆文振一时间晃了神,默默地点头没有吭声。 往后日子里想起江锦志,陆文振总觉得每次与他见面都像有一块丝绸在眼前晃过,溜滑的质感反射微光,有时是亮色,有时是暗色,而这次则是像熟透李子一般的深红色。 江锦志笑着喊了一声“导演”,问了句:“这位是?” 谭竟成得意地介绍两人认识,江锦志大大方方伸出手来,道了句:“还请陆编剧多多提携。” 陆文振连声说不必客气,赞过他外形好,又送上前程似锦的祝福,将初次见面的戏码演足十成。 夏日的天气毕竟闷热,江锦志又穿着毛呢军装,额头与手心都沁出薄薄汗水,陆文振笑着与他握了手,又想起雨夜中一同抽过的那支意味不明的烟。 他的话倒也不算假意恭维,在这一行干了数年,陆文振多少瞧出些门道,每年一头扎入演艺圈的新人犹如过江之鲫,哪些能大紫大红,哪些会半红不黑,而哪些又沉入冰窟,开头就能猜出几分。江锦志一张面孔太漂亮,难得眉目间又有一股英武的气质,瞎子也愿为他睁开眼来,芸芸众生当然会巴巴追着恨不能多看几眼。 三人客套了几句,谭竟成接过电话匆匆离去,撇下的两人一时找不到话说,陆文振索性坦坦荡荡盯住江锦志面孔细看。江锦志不躲,也盯住陆文振的脸看,四只眼睛互相扫荡片刻,两人又齐齐笑出声来。 “你们两个莫要躲着眉来眼去,还不速速下来”,楼下苏小眉叉住腰发号施令。 陆文振无奈地摊了摊手,与江锦志一道走下楼去,一路上刻意走得慢半拍,等着那声“嗒”的声音响起才落下脚步,像小时候玩的抛石子游戏,总要等来不及时才伸手去接,为的便是那份手忙脚乱的欢愉。 女一号最终定下当红女星林碧心,苏小眉同谭竟成吵归吵,到底还是尊重他,可世上未必每个女人都有这样好的涵养。 林碧心穿着一席白色西式纱裙,过肩的头发烫做二十年代流行的大卷,蓬蓬的裙摆衬得腰肢更细,一张晶莹秀丽的脸孔只有巴掌大小,面上似笑非笑地走过来,冲陆文振喊了声“陆少”。 陆彬少年立志,回国后更是将家族生意打理得风生水起,当年陆文振“弃商从文”虽没闹出大阵仗,心里也明白陆彬的失望,这些年一直与家里不咸不淡地耗着。陆家权势不容小觑,圈子里的人算得精细,吃不准陆文振他朝可会回头,惹他不快实在是自讨没趣,当面时都心照不宣地绕过他的家世不提。 “金牌三角”为着女一号吵翻天的事大概瞒不过去,只不知为何传在林碧心耳朵里却成了陆文振推举许若丹做主演,林碧心气不过,开口便送了他个软钉子。 陆文振心情很好,半点不做计较,客气地问过好后,又称赞她挽着的金色手袋:“这样漂亮的包从哪里寻来?好似自落日余晖下的撒哈拉掬起一捧金沙装在水晶瓶中,又像阿忒密斯的银车碾碎了巴哈马海滩的月色。” 江锦志赶忙打圆场:“原本便很美,叫陆编剧一说,更觉得美到不可思议。” 林碧心咕咕娇笑,“快快致电那间店铺的老板,速将这两句话印在广告上,不过是个普通货色,承蒙陆少抬识夸奖,这手袋保管身价涨十倍!” 这话分明是暗讽他抬举许若丹,陆文振犹自好笑,饶有兴味地抱着双手静候下文。一旁苏小眉已黑了脸色,“蹬蹬蹬”走过来挽住陆文振胳膊道:“偌大屋子竟闷得人头痛,文振陪我去买杯咖啡。” 助理小杨悄悄劝道:“林小姐何苦为了出一口闲气开罪陆文振,慢说他本是陆家大少,编剧也手握生杀大权,仔细他大笔一挥,将林小姐戏份砍低。” 林碧心转身笑盈盈答道:“陆文振不会,我信任他人品。” 小杨瞠目结舌,前一分钟还句句挖苦直似乌眼斗鸡,这一刻又赞他品格高洁,自己好心相劝,反倒做了搬弄是非的小人。可见讨好女性乃是世上至难至苦的工作之一,不由人不佩服那些脚踏两只船而滴水不漏的人天赋和手段之高明。 这边厢苏小眉愤愤不平,“最讨厌这些新蹿红的小明星,只得一张漂亮面孔,真是半分修养功夫也没有!” 陆文振笑,“小眉,闲谈莫道他人是非。” 林碧心当真没有估错陆文振为人,苏小眉愕然住口,顺便飞去一记眼刀,心中暗骂我这是为谁说他人是非。 走在两人身后的江锦志“噗嗤”一声笑出来,戳了戳自己的脸,道:“纵然生得好皮囊”,又拍拍肚皮,“腹内原来草莽。” 三人捧腹哈哈大笑,一叠声赞江锦志可爱。 抬起头又见不省心的谭竟成气急败坏大骂新助理,苏小眉轻叹一声扶住额角,脸上挂满愁苦。江锦志忙道:“小眉姐尽管去忙,咖啡由我陪陆编剧去买。” 苏小眉“咦”一声笑道:“同为好皮囊,为何这一副叫人如此舒心?” 江锦志眨眨眼,笑眯眯地看着苏小眉走开,又同陆文振一道慢慢走到门口。陆文振指了指他身上的军装,江锦志“唔”一声恍然大悟,伸手把外套脱下来搭在门口的椅背上,只穿一件挺括的长袖白衬衣,下摆扎在皮带里,肩膀与腰际展露的线条美好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陆文振心想,也不怪那晚的夜雨太迷人,这样美的一个人,只怕在垃圾间碰上他也是无法忘怀的。 一朵玫瑰,开在何处都是玫瑰。 走了几步,江锦志从裤兜里掏出那个白色的空火柴盒,笑了笑递在陆文振手里。陆文振打开一看,长长短短装了大半盒火柴,至为难得的是擦火的磷头颜色不一,淡粉嫣红,甚至还有暗绿,混杂着挨在一处,形成一种奇突的美感。 第三章 片场离城区有二十余里,两人驱车上路的时分又落起毛毛雨。陆文振从后视镜中望着雨雾里的老式洋派建筑,恍然觉得这些布景像是自一本熟悉的旧挂历中剪下来贴在漏雨的屋中的图片,过时的美丽被大滩的水渍洇开,边缘一圈苍黄的痕迹。 先前捂得冒汗,现在只穿着一件单衬衣又有些冷,江锦志指了指后座上搁着的黑色外套,陆文振答一句“请随意”,眼角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他取过衣服披上。 江锦志比陆文振高几公分,又得了一副长手长脚的衣架子身材,穿什么都浑成风韵。雪白的衬衣袖口露出小小一段,他便顺手解开纽扣挽起袖子,扭头冲陆文振一笑。 陆文振勾了勾嘴角不出声,握住方向盘的双手仍旧平稳,车速表亦未晃动半格,卖力表演着自己尚未动心。 现代都市男女,人人皆习得十八般武艺傍身,一早将绿柳黑发红颜白骨参个通透,纵使色令智昏也不可太早露出破绽,免得他日叫人怀着绝色一刀捅入心窝,真正痛不欲生。 车子里没开空调,雨点击打玻璃发出轻弱的声响,微小水珠片刻汇作蔓延的细线,狭窄的空间内闷且潮,两人谁也不打开车窗,淡淡的窒息感肆意漫延,像心怀鬼胎的渡客撑着一只孤舟缓缓淌在静默的河流上,荡来荡去都是无声的暧昧。 咖啡厅建在知名湖滨渡假区内,设计师匠心独运,拿强化玻璃搭出彩虹状大温室,甫一进门便踏上蜿蜒趣致的黄砖路,矮矮白漆栅栏环着两旁葱茏的热带花木,迎面的数丛鸡蛋花开至倾颓,枝头花朵幽幽携香坠地,仿佛连空气都染作浅绿色。 “哗,欧兹国”,江锦志低叹一声,“往前走下去可是通往翡翠城?” “不,欧兹国大概没有这样美味的咖啡”,陆文振推开亮晶晶的玻璃门,“况且多洛西小姐亦向往回到人间。” 江锦志挑了窗边的位子坐下,垂着眼睛翻看菜单。“何苦来哉,周遭同样是无脑稻草君与失心铁皮人,亦或胆气缺缺的狮子”,半晌又添一句:“况且鲜有幸运儿能拾到女巫的银鞋。” 陆文振轻笑,“为着那只可爱的托托犬,情愿赴汤蹈火。” “文振,你可当真自欧兹国归来”,江锦志扬起一个笑,“世上恐怕只有你一个成年人愿意为着没有回报的事物脉脉付出。” “犬只乃是人类挚友,终身回报予你无限爱意与忠诚”,陆文振十分不服。 江锦志低下头但笑不语。 是,爱与忠诚都是至为崇高难得的,奈何看不见摸不着,亦不能填饱辘辘饥肠,故此世人纷纷抛弃它们,转而追求名同利。倘若衣食无忧名利双收之后尚有余暇,不妨考虑寻找真爱。 譬如在这仙境般的咖啡厅饮一餐下午茶,已喝掉普通人一周薪水。 虽换过外套,但没人会在夏日穿着呢裤与靴子上街,陆文振细致周全地挑了个幽静的地方,江锦志自然承他的情,心中却免不去有些酸涩。 整个店里除了他们只坐了位女学生,虽然身上穿的是某名校不惹眼的套服,搁在桌上的一只手袋却是科图尔才引进的限量新款。 那位年轻小姐悄悄打量另一桌的两位漂亮客人,江锦志抿一口醇香的咖啡,发觉她投来目光,便抬头奉上一枚大大笑脸。那位小姐愣了片刻,面颊与脖颈忽然烧得通红,心脏蹦跳着好似要冲破胸膛,只能慌忙低下头去念摊开的书。 据说爱上一个人的瞬间,体温会升高至三十八点六摄氏度。 陆文振眉花眼笑看着眼前一幕,暗自感叹:“哗,多么神奇,笑一笑便捕获一颗心!”他默默放低目光望望自家肺腑,还好还好,五脏皆全,同时不断告诫自己,统共只得一颗红心,倘若胡乱予人,最终不过苦了自己。 座中两人各有所思,一时间都沉默下来。咖啡厅里十分安静,唯独听见那位小姐低声读书,绵软的南方腔调絮絮传来,“爱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轻烟,恋人眼中有它净化的火星,恋人泪水是它激起的波澜。它是最理智的疯狂,哽喉的苦涩,让人惦念的蜜糖……” “多么浪漫,罗密欧与朱丽叶”,江锦志笑。 陆文振眼底滑过一抹惊诧,忽尔转为惊艳与赞赏。 江锦志毫不介意地摊一摊手,“你瞧,并非每一名演员都只认识时装店里的华服与玻璃柜中的珠宝”,他眨眨眼,“就像并非每一位富家子都开拉风的林宝坚尼,穿骚包的汤姆福特。” 陆文振险些把刚喝入口的咖啡喷出来。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自何处得来? 江锦志仿佛看穿他的心思,颇有无奈地笑道:“我毕业自英伦某大学建筑专业,除却莎士比亚外,亦能答出赖特与柯布西耶。” 这下陆文振只欲问问上帝,为何造人之时特别钟爱于他,赐过夺目面孔还不满足,还要赋予他一颗七窍玲珑心? 江锦志亦暗自叹息,为何上帝这样不公,有人天生贵命口含金匙,有人劳碌一生终在泥池中打转挣扎? 真是忙煞上帝。 其实不过最简单的道理,答曰“欲望”二字。人们总爱拿自己富余的去换缺少的,邻人的花园永远比较美。 陆文振的心化作一只抽绳袋子,不知何时让对桌的人悄无声息搁入一颗秘密的种子,又牵住袋口绳索慢慢收拢。他纵然心有不甘,又莫可奈何,只好望着泛起淡淡水光的湖面,喃喃道:“What’s in a name?”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Mell as sweet”,江锦志笑着回答他,持一口纯正伦敦音。 多么正确,莎翁的至理名言。 陆文振犹自出神,江锦志却站起身,“惆怅的朱丽叶,倘若再不将咖啡买回去,只怕小眉姐又要动怒”,语气已然狡黠而亲昵,“咦,难道今天是最易发火日?” 陆文振笑着捧过应侍递来的打包盒子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明明是忧郁的罗密欧,况且我心情太好,要发火还真不容易。” 温书的女学生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时常光临这家咖啡厅,今日却碰上意外惊喜,天空依然阴云低垂,可此刻她坚信已寻到照亮一生的阳光。 年轻的时候,人总不相信一生会这样长,故此常将“此生爱你不渝”,“终身不离不弃”的誓言轻易说出口,日后难以做到时,又哭肿眼睛悔青肠子。 其实许下的诺言也并非谁落意去欺骗谁,不过是场时空认知上的误会,他爱你爱足一月,已抵过一只蜉蝣的三十次生生世世,谁能说不长不久。 ****** “What’s in a name?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Mell as sweet”一句大意为:名称又包含得了什么?玫瑰唤作其他名称,其馨香依然。同样出自莎翁名著《罗密欧与朱丽叶》 ^^多洛西带着托托犬,与没有大脑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没有勇气的狮子,沿着黄砖路走到翡翠城探险,这个故事是《绿野仙踪》。 第四章 接下了改本子的命令,陆文振又开始没头没脑地埋在纸堆里,偶然一抬头,只觉得日月无光天昏地暗,脑仁疼得要炸裂开来。 谭竟成使唤助理送来一叠主角的试装照,带话来说这些照片效果好到出奇,长袖善舞的苏小眉甚至凭一叠照片说动投资商追加资金投入,熬剧本的人不妨也从其中找找灵感。 陆文振苦笑着把照片在桌上排开,一张一张看过去。江锦志英挺的眉目凝固在纸上,又有股无端的生动。尤其一张黑白照,摄影师挑了个精巧的角度,一束背光斜斜打来,既照顾了他漂亮的五官,又突出精细的侧影。照中人一身呢料风衣站得笔直,隐约可见别在腰际冷冰冰的枪把,微抿的嘴角和冷峭的眉梢显露杀伐决断的气质,偏眼神中暗藏了几分温存,更加英武夺目,神采逼人。 照片中当然并非只有江锦志独个,可惜两位美丽的女演员各自娇娆,陆文振双眼自动选择视而不见,平白叫她们沦为活动布景。 电话响起时陆文振还舍得不把目光挪开,磨蹭片刻揭起听筒,着实吓了一跳。 陆彬从不亲自打电话过来,平日陆文振拨回家里,也只是彼此简单问候几句,父子俩客气得像商场上萍水之交的朋友。 “詹森”,陆彬语气平淡,“今天天气不错……” 据说英国人一生中有六个月时间用于谈论天气,陆文振望着窗外密密叠叠的垂云暗自骇笑,恭敬地喊了声“爸爸”,又陪他聊了几句天气。 陆彬心情不错,谈了半晌方才闲闲道:“你奶奶很想念你,抽空回来看看”,犹豫片刻又叮嘱一句:“收拾体面些,不要让长辈心中难受。若是钱不够用,你户头上有一笔款子……” 陆文振含糊地应了,等放下听筒又立在窗前发愣。 陆彬虽不笃信“棍棒出孝子”,但教育子女颇为严苛,加上久在商场征伐,很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架势,陆文振与妹妹陆文思自小都怕他,似今日这样一通电话拨来只为嘘寒问暖地叙个家常,反倒弄得陆文振有点吃惊。转念一想,他才明白陆彬是老了。陆文振的母亲是个凉薄性子,夫妻二人相敬如宾,却难得说上几句贴心话,不像寻常夫妻般事事有商有量,口角中勾出一片脉脉温情。 高门大户也有别样苦楚,陆彬一世叱咤风云,到老孤清冷寂,不是不凄惶。 大概人一上了岁数,于身家名利就看淡许多,心里反而记挂子女,陆文思去年结了婚搬出大宅,陆彬更觉得整个家中空荡荡的,连说话走路都有回声,赶紧着人置下许多大样家俬,又将几间睡房重新装修,换了一套厚软的帘子和地毯才算数。 午夜时分陆彬睡不着,睁眼便看见窗外梧桐树的影子投在窗帘上,被风一吹影影幢幢跌得遍地都是,活似恐怖电影里妖魅出没的鬼宅,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他一夜辗转反侧,觉得自己当年逼陆文振太紧,这才让他决意远走高飞,心中已有几分悔意。自己再是不服老,总不可能独力支撑一辈子,陆家家业迟早要交到陆文振手上,思来想去犹豫了一上午,终于拿定主意先认个软,拨个电话过去问候几句。 闷雷滚动,陆文振兀自对着茫茫雨帘发呆,呼啸地穿堂风吹得桌上的剧本哗啦哗啦直响。当初伊迪丝小姐决绝地离家出走,追随自己爱慕的少帅一生,终与之生死相携,白头到老,实在荡气回肠。扪心自问,他陆文振未必有这么果敢。 那时世家小姐都流行出走,张爱玲的母亲黄逸梵诞下两个孩子后,还要远赴重洋学习绘画与歌舞,裹了小脚穿高跟鞋,便在前端塞满棉花,而且去往阿尔卑斯山滑雪。近百年时光逝去,科技与文明进步,现代人反而鲜有这样的勇气。一怕疼,二怕死,三怕挨饿受冻,最最害怕被他人看低踩扁,这才真正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陆文思比陆文振精明,大学毕业后乖乖回家结婚嫁人,夫妇二人携手帮着陆彬打点陆氏企业,不仅人前人后风光,更赚得家中长辈没声价地夸赞,转而又叹陆文振不肯上进,好好的家业不要,非要将自己过得这么不济潦倒。 其实陆文振的生活绝对当不得“潦倒”二字,坐拥宽敞舒适的公寓,收入不薄,吃穿用度皆是精挑细选的,普罗大众瞧来简直令人称羡,奈何陆家长辈们总觉得不够气派体面。 陆文振无奈一笑,想起江锦志那句“不是所有富家子都开拉风的林宝坚尼”,又望着自己那辆半旧凌志自言自语笑道:“那倒是,有时他们也开积架”。 事实上陆文振大学毕业时,陆彬确实送给他一辆黑色积架。那时陆文振与谭竟成、苏小眉三人一心投向电影事业,只觉得没有什么是不能牺牲的,钱财更乃身外俗物,谁有钱谁便不够具有艺术气质,于是一转手将车子折作现金,又添上苏小眉一份妆奁,拉了一票刚入行的新人,勉强凑钱拍了第一部低成本文艺片。所幸三人十分幸运,那部片子得了业内极好的评价,他们自此一炮而红顺风顺水。 苏小眉时常叨念自己这才是真正嫁给了工作,陆文振与谭竟成亦觉得她非常了不起,偶尔遭受打击时心生倦怠,再一转念,想着不可辜负小眉的无私付出,故此又生出拼命的动力来。苏小眉博得二人尊敬,多年相处下来感情深厚,只是到得这一步,几位老友之间更像兄弟姊妹,陆文振与父母感情寥寥,反倒同他们在一起更加自在亲切。 这次的片子几人都花费心血,不仅为着卖座,更打算拿到电影节上搏个奖项,前面几场已开机拍摄,陆文振还在磨着后面的本子,一味地精益求精。这样一份苦差,他倒干得心甘情愿,江锦志这样神采飞扬又活泼趣致的一个人,莫说要改本子,便是要为他再重写一次也不是不行。 陆文振看着那一溜照片自得其乐,后来索性把那张最好的夹在剧本中,伸手去摸兜里的烟时,手指触到硬硬的火柴盒,又掏出来与照片并排搁在一处。他望着两样东西痴笑,奇也怪哉,明明只见过一两次,为何思过来是他,念过去是他? 大抵是这年的雨季太长,又或者云层太过绵密,陆文振怀疑这场雨仿佛要下过一整个夏日,又盘桓横越到秋天,活像个旧时伤透了心的深闺小姐,放不低身段嚎啕大哭,只是没完没了地掉着眼泪,巴不得能哭着过完一辈子。 “怎么办”,陆文振也像模像样地惆怅叹气,一只手扶住额头,对着照片中的人喁喁念道:“我好像有一点爱上你了,可是一场夏雨都还未落完。” 话出口来,方才自觉语气中那丝隐隐的兴奋与得意,陆文振又感到好笑,怎么一碰到江锦志,他便换成了一幅强说愁絮的傻小子模样。 第五章 陆文振倒不是一厢情愿,江锦志心中也是放不下他的。 为文为剧,最讲究世事洞明,人情练达,陆文振的生花妙笔一早将人情世事写去泰半,再加上出身深门大院,浮生百态自然是通彻的。但不知为何,他那一派性情中总存着几分天真,致力追求爱与美,又鲜见其他世家子弟的浮夸习气,偌大个人对住一支话筒,一叠剧本诉衷情,江锦志想一想便觉得实在可爱。大概真是未曾吃过苦头的富家子,倘若衣兜里只得十块钱,上顿没吃饱下顿也没有着落,还需时时担忧着今夜到何处求得片瓦遮头,任谁也再没有这忒多的闲情逸致。 流落异乡,寄人篱下的苦楚,天真浪漫的陆文振不曾领受,但他江锦志却实实在在已经受得太足太够了。 彼时他独自在伦敦求学,因为一张面孔出众,做人妥帖得当知情识趣,起初总有推不完的约会。一起入学的几位华裔都是世家子,离了父母跟前,欢乐得直如脱出笼子的鸟,只顾邀约着胡天胡地吃喝玩乐。 江锦志为顾全面子,一开始也应下几次,但饮酒唱歌,或是乘船畅游夜色下的泰晤士河并不能换来一条面包,也不能获得一个高分,后来便不常去了。 他本便是不愿吃亏的一个人,靠着奖学金捱日子,也挥霍不起,今日的所作所为总要对得起原先付出的努力,故此全身心统统扑在功课上,玩命似的学学学,只盼着早日出人头地,做贝氏第二,最好世界各处的地标建筑均出自江大工程师手笔,银行户头上的数字长得能听见“噌噌噌”的声响。 学习是世上罕有的一件十分公平的事情,你用心对它,它也用心回报你。江锦志成绩出众,临了毕业也顺当地在一家不大不小的事务所谋得差事,又接着玩命似的工作。 奈何工作并不像学习一样公平,图纸大叠大叠画出去,费脑劳心地苦干小半年,他在行内居然连头都没冒出来。看着同事老老实实画到三四十岁才做上工程师,熬得面孔和头顶都泛着油光,发际线连年后退,江锦志不由得大呼可怕,更发觉不能这样按部就班地枯熬,索性辞工回国另谋出路。 刚巧碰上某服装品牌拍平面广告,江锦志知道自己长得好,抱着玩闹心态去试了试,结果一支广告的收入已抵过原先两月薪水,后来谭竟成与苏小眉拿着服装海报来找他试镜,他便一口应承下来,反正做什么不都是为着赚钱,未必见得非建筑不娶除工程不嫁。 世界上总有种种捷径,你一身傲气不愿走,自有他人去走,然后踩踏在你头上磨掉你的傲气。 苏小眉开出的价码不高,但江锦志心思清明,看中的更是这支团队的含金量,既然决定入行,能择个高枝当然最好不过。 谭竟成挑中江锦志并不全为着一张漂亮面孔,他身上天生带着那种可遇不可求的明星气质,像头顶的星空般莫测而熠熠生辉,便是定定坐着也吸人眼球。况且新人有新人的好,演起来不带匠气,像块璞玉,怎么雕琢还是拿捏在自己手里。 江锦志纵使有天分,到底是生平第一次对着数架摄影机表演,连接着拍了几条谭竟成都不太满意,他自己也紧张起来,明晃晃的灯光一打,连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僵硬。谭竟成无名火起,眼看着就要指鼻子骂人,苏小眉赶紧打了个圆场,放了江锦志半天假,让他自己放松心情,仔细琢磨一下角色。 江锦志不肯回住处对牢冷冰冰的电视枯坐一日,想来想去,除出陆文振再寻不出第二个想见的人,索性打定主意上门去找他。 陆文振接到江锦志电话时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陆文振原本便计划着去片场看他演戏,又怕被谭竟成催着要剧本,再则他习惯了别人的主动,心里多少有点不情愿承认自己迫不及待地想朝他靠过去,正在进退难定犹豫不决。 这下江锦志先往他走过来,还真是瞌睡时碰上枕头,你情我愿,恰到好处。 陆文振问了江锦志的位置,喜上眉梢地开车去接他,心里像揣着个饱满的气球,生怕按得用力便破了,偏又忍不住不停去摸。 陆文振打眼便看见高个子的江锦志靠着未燃的街灯,手里提着个透明的袋子,两只金灿灿的泡眼金鱼自在地摇头曳尾,有时吐个泡泡,有时轻轻吻一吻。 江锦志敲敲车窗,打开门坐进来。陆文振原本打算到上次的咖啡厅坐一坐,转念一想,又驱车朝公寓驶去。他简直心花怒放,眼角眉梢蕴满浓浓淡淡的笑意,问道:“怎么买了金鱼?” “据说你总爱对着没气儿的东西诉衷情”,江锦志也耐住笑,故作严肃地望着陆文振,“以后不妨试着跟出气儿的说上一说。” 陆文振“噗嗤”一下笑出声来,目光移来晃去,正好望见后视镜中的车胎转弯时压起一片欢腾的水花。 “金鱼是最适合倾诉心事的生物”,江锦志把金鱼举到眼前,“它们的记忆统共只有几秒钟,无论经历过什么,总是眨一眨眼便忘了,永远无忧无虑得让人羡慕。” 透明的袋子将两只金鱼隔离出一个单独的世界,陆文振倒觉得这车子里的乘客与金鱼相似,像一枚大气泡里网住一枚小气泡,默然漂浮在掺合雨丝的湿润空气中,你同我就是整个世界。 “明明相依相偎,却又总当彼此作陌路,还真是无忧无虑得有点残忍”,陆文振心生怅惘,偏头看一下悬在水中的金鱼。 “故此瞪大眼睛从不闭上,为的便是将对方铭记于心”,江锦志笑着接过话头,“倘若真是忘了也不错,碰过千百次的嘴唇也永远甜蜜似初吻。” 陆文振抿着唇角笑了笑,鱼轻轻吐出个气泡,“啵”一下碎在水面。 金鱼是拎进门了,但陆文振的公寓全作欧式装修,找了半晌方从厨房里捧出个水晶盆。 伺弄花鸟鱼虫自来是中国人才有的情趣,两条橙红色的金鱼在晶光四射的水晶盆中摇首曳尾,瞧着彷如在故宫大殿里挂了盏水晶吊灯,实在是说不出的别扭。 陆文振盯着金鱼看了片刻,又拖上江锦志出了门。 暮色四合,细雨霏霏,两人各自撑着伞,四周安静至极,惟独听见雨水沙沙落地,伴着两人踩在潮湿的路面上,浅浅的脚步声。 江锦志走在前面半步,昏淡的天光剪出三分之一的侧脸和全部的挺拔背影,他走得不紧不慢,但陆文振心里没来由缓缓升起一股恐惧感,似乎自己拼尽气力,一辈子也合不上他的步调。 路边栽着几棵高大的影树,绯红的叶片零落地铺在地上,细雨笼着叶稍,仿佛要浸化这点红色。陆文振满心惶惑,忽然想起书里那句“烟树苍茫客思迷”。 江锦志转过身来,看见陆文振有点愣神,忍不住低低一笑,挥手往浅褐色的树干擂上一拳。积蓄在叶片间的雨水噼里啪啦落下来,一朵一朵打在伞上噗通噗通直响。 陆文振吓了一跳,抬眼瞧见江锦志眼睛里光彩流动,一时间又觉得心荡神迷。 江锦志伸手来握一握陆文振的掌心,陆文振也笑着捏住他的拇指,两人似真似假地牵着手,一前一后慢慢走在暮雨中,蜿蜒的路好似没有终点。 第六章 世上当然没有走不到终点的路。 夜色渐浓,集市的灯火融化在雨丝中,像浮在无边河流上的纸灯。 陆文振挑了家别致的小餐馆,为着落雨的缘故,一向热闹的夜市清净不少,店堂里只得几桌客人。江锦志心情好得出奇,十分绅士地走到窗口替陆文振拉开椅子,又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怎么”,陆文振眉花眼笑,“要我陪你演《金玉盟》?” 江锦志神色认真地连连摇头,“不不不,分明是《北非谍影》好不好?” 霎那间陆文振整颗心都软了。 大多数英俊的年轻男人像阳光,可江锦志更像夜雨,熨帖而绵缠,一场避不过的夜雨。 在这个陷得还不太深的时候,要抽身退出也不是不行,可江锦志这样美好,又这样有趣,而陆文振太寂寞,情种早已暗自生根发芽将欲怒放,一切根本由不得他细细盘算思索。 精致的点心和蒸屉次第摆上桌来,陆文振夹起一只热腾腾的包子打算放在江锦志的碟子里,又觉得彼此间这样的举动太像已经恋了许久的老夫老妻,两人不该这么熟稔,犹豫不决的筷子悬在半空中,像捏着自己那颗进退不定的心。孰料自己的心早已越界,伴着风雨飘摇在万里高空。 江锦志一笑,接过那只包子沾了醋搁在陆文振碟子里,垂下眼帘轻声道:“文振,你我之间,大概不需要举案齐眉。” 举案齐眉这个词,总该再接一句白头偕老。 陆文振微微一愣,复又笑了起来,他珍而重之地将那只小小包子放进嘴里,鲜香的汤汁顺着喉管滑入胃里,又缓缓溢遍全身,让他整个人仿佛都化作一只欢喜腾着热气的点心。 两人全情灌注在这一推一让上,不妨清甜的笑声从背后传来,“世界上有这么多城市,城市中又这么多餐馆,可你们偏偏走进这一家,又纠缠于同一只包子,还让我看到”,一道倩影缓缓靠近,“陆编剧,人生如戏,何处不相逢呢,你说是不是?” 陆文振回神一看,正见女二号许若丹着一身樱白色乔其纱旗袍款款走来,一双潋滟的大眼睛映着灯火脉脉流转眼风,朱色的口红愈发衬得肤光若雪,眉梢天生一段旖旎的风情,丰胸窄腰玲珑浮凸的身姿更有一种丰腴的美感。穿这样奇突的衣裳上街,偏也没有生出半分违和感,反倒叫旁人迷惑,咦,是否我不慎踏进时光隧道,走入多年前的老电影里。 陆文振暗赞谭竟成的眼光不可谓不毒,这样一个人,可不正肖似当年迷倒了五湖四海的翩翩蝴蝶,确是一只妖精。 江锦志笑着招呼:“许小姐,一起坐。” 许若丹掩口笑个不停,指了指一角的格子间,“我约了朋友,只是打眼照见两位夹着一只包子让来让去,好像十分有趣,索性出来打个招呼。” 两人有点尴尬,城里好去处只得几家,相识的人总抬头不见低头见,全无半点私生活可言。 “这家的包子最出名,虽然不在闹市也有人专程驱车过来,原本总排队的,难得今天清净,是该好好尝一尝”,许若丹轻轻巧巧又把场面圆回来,这圈子里统统都是聪明人。 陆文振与江锦志都感激地看着她。 “方才路过时瞧见旁边的剧院在播老电影,不过时间晚一点,如果有兴趣倒可以去看看”,许若丹俏皮地眨眨眼。 “一起去?”江锦志不得不邀请她。 “下次吧,今天我陪朋友”,许若丹十分知情识趣,为人也得体大方,与那位面孔美丽但咄咄逼人的女主角林碧心毫不相似,更叫人忍不住为她鸣不平,美貌不输半分,怎么只合演女二号? 陆文振笑了笑,她这样活络圆融,必不会屈居人下太久。红尘从不埋没任何一位美丽又聪明的女孩子,当然也不放过她们。 美貌女郎与他们寒暄几句便道了别,临了还替他们付过账。现下社会改变良多,女子亦可代替男人请客结账,想做绅士更加不易。 吃罢晚餐,雨已暂且收住,两人绕到小剧院看海报,今晚演的戏码正是衣香鬓影的《金玉盟》。旧式海报上,风华正茂的加里格兰特拥住艳若桃李的黛博拉寇儿,端得是一双天成的良缘。 电影九点一刻才播,现在不过刚到八点。 “正好”,陆文振笑着买了票子,“陪我去买个鱼缸再回来就差不多了。” 收住了雨,层云中又透出淡淡的月色。夜市上开始热闹起来,两人一路行来,不知不觉中自然地挽着手,陆文振举止像个得了宝贝的小孩子,十分高兴地拿到人前炫耀:“看,这么好的东西竟归我所有!” 你情我愿,两人牵着手一家一家在夜市的摊子上逛过去。 烟火人间的寻常夫妻大抵便是这样,吃罢晚饭,出门走一走,看一场电影,有时耳鬓厮磨,有时又为着一点小事吵翻天,彼此打发日子。十分平淡,也十分窝心。 陆文振看中一只青花瓷缸,好兴致地弯着腰与老板杀价。 “三百八太贵了,两百块差不多……” “哦哟,这么好的瓷,怎么只值两百块”,老板伸手敲了敲缸壁,“三百五十块!” 陆文振好似对这你来我往的还价活动十分得趣,也学着老板的样子敲了敲缸壁,又凑过去听清越的回音,故意做出犹豫的表情,半晌才道:“你我都让一点啦,两百八十块。” 老板马上接道:“好啦好啦,看你真心喜欢,我吃亏一点卖给你。” 陆文振掏出钱来付给他,老板一边收钱一边乐呵呵地念叨:“瓷器这东西最讲缘分,如果没有缘分,收得再好也会打破,如果有缘呐,天天摆在手边也摔不烂。喏,那些明清传下来的瓷器,好些就在阿婶家里盛盐啊,搁猪油啊什么的,用了几辈子都完好无缺,就是因为跟这家人有缘分。” “那我同这只瓷缸有没有缘?”陆文振笑着问老板。 “没有缘我卖你做什么,让你买回去摔着玩,我还舍不得呐!”老板眯了眯眼,笑得十分油滑。 “承您吉言,生意兴隆。”陆文振心情大好,把缸塞在江锦志手里,又拉着他往前走。 人渐渐多起来,江锦志抱着薄薄的瓷缸,像怀里藏着一个秘密,碰一碰便碎了,只能小心翼翼地避让着人群。因为心里紧张,手心便沁出一层薄汗。 陆文振故意捉弄他,偏拉着他往人群里走,走了片刻才笑出声来。 江锦志也笑起来,“你不喜欢我送的金鱼就直说,何苦这样折腾我。” “我爱煞那两只金鱼,爱得一日三顾”,陆文振转过身来看着他,“但我怕你忘了,故此想法子叫你吃一点苦,让你也记住。” 江锦志扬了扬眉,伸手抚摸着细腻凉薄的瓷面,低声答道:“我已经记住了。” 陆文振抬起眼睛,忽然发觉两人站得极近,自己只要侧身便可以把头挨在江锦志肩上。他愣了一刹,退后了一小步。 江锦志并没有迎上前去。 实在没有必要,“爱恨”二字从来由心,自己掺不进半点虚假,别人也逼不出丝毫真挚。 两人间这样好的气氛,谁忍心辜负,连叹息都舍不得,总该献吻。他愿意等,等陆文振自己走上来,他相信他是最不愿辜负良辰美景的一个人,他也相信他已经爱上自己。 倘若连这点自信都没有,他也不会是那个将要颠倒众生的江锦志。 第七章 气氛这种来无影去无踪的东西十分诡秘,惟一的共性大概是转瞬即逝。 两人不过沉默片刻,陆文振的手机不识趣地响起来,他暗自松一口气。有时忽然得到一件稀世珍宝,总会觉得不似真的,只好在心中屡屡确认,不敢贸然伸手去取。 电话甫一接通,苏小眉愁苦的声音立时传过来:“文振,你能不能过来一趟?” “发生什么事?”陆文振十分惊讶,打不倒的苏小眉甚少用这样灰心泄劲的语气讲话。 “谭大导演与我大吵一架,负气不肯拍了”,苏小眉无奈至极,“每一天至少都是五位数的开销,我耽搁不起,也交代不掉……” “你别着急”,陆文振柔声安慰她:“我马上来。” “多谢你,老好文振”,苏小眉疲惫叹息,声音中听得出已在啜泣。 两人忙着回去取车赶往片场,原本约下的电影就此泡汤。陆文振有些失望地回头看了看海报上紧紧相拥的一双璧人喃喃自语:“没关系,还有下一次。” “是,来日方长”,江锦志笑答:“还有下一次,或者下一场,真挚爱情永不落幕,你我总赶得上。” 陆文振脸上泛起笑意。 世界上最好的事情,莫过于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他也恰好爱着你。 苏小眉怔怔坐在摄影棚角落里,看见陆文振与江锦志一道进来,呆了片刻,勉强挤出个笑容。 陆文振轻拍她的肩膀,递给她一杯热咖啡。苏小眉啜一口,大颗大颗的眼泪无声滚落下来。 一个人苦撑太久,受委屈仿佛已经成了习惯,无人搭理便罢了,倘若有人一问,反而觉得无比伤心。 陆文振十分不忍,想安慰地拥一拥她,又担心造成误会。 江锦志大方一笑,伸手将苏小眉揽在肩上,又轻轻拍着她的脊背,他高出苏小眉许多,于是体贴地微微躬着腰。 世界上有千万种苦楚,但吃苦的感觉大都相似,江锦志十分懂得。 这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不仅为两个痴痴追求艺术的人沟通着光影与现实之间的世界,也亦刚亦柔地在两个男人间辛苦架起一座桥,实实在在是“金牌三角”的灵魂。这样单薄的肩膀,太久太久地负着沉重的担子,还要时刻打起精神强颜欢笑,她付出的太多,理应获得一个美满的结局。 哭了半晌,苏小眉自己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伸手抹了抹眼泪说:“替我去瞧瞧闹脾气的大导演。” 陆文振连连摇头,假意扮作发怒道:“有什么好看,让他独自生闷气好了,他那张破嘴,自己气死活该。” 苏小眉破涕为笑,“快去捉他来加倍做苦工,好替我们卖命赚钱赔罪!” 江锦志握一握她的手,扭头对陆文振道:“你陪眉姐,我去看看谭导演。” 谭竟成半仰着头在屋里抽烟,江锦志推门进去,他抬起眼皮看一看,一言不发地坐起身来。江锦志伸手推开窗口,等空气换过一遍才走过去坐在他旁边,踢了踢满地烟头,问道:“为什么吵架了?” 谭竟成苦笑,“你不知道,我与她吵架不是一次两次……” “但这次她格外伤心。” 谭竟成痛苦地把头埋在手掌中,“我不知道,荒唐得很,林碧心那件衣服我觉得该配一双中跟的圆头皮鞋,小眉坚持高跟鞋更美,莫名其妙便吵起来……” “听闻艺术家都有特殊脾气,信焉”,江锦志忍不住笑出声,“穿着打扮,不妨听取女士的意见。” “我并非不懂爱护女性”,谭竟成十分郁闷,“小眉说我不尊重剧本,我一下子就火了,大约说了很难听的话,刺伤她的心……” 江锦志终于发现症结所在,忍不住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 谭竟成像遇到熟稔的老友,对住江锦志絮絮倾诉:“小眉眼里只看见文振的好,我总一无是处。” “别泄气”,江锦志安慰他:“以礼相待,大抵因为感情不够深,她对文振客客气气的,是因为心中下意识拿他当作客人。你又不同,她与你在一起言谈举止均自在无比,其实心中定然偏向你的。” 谭竟成思索片刻,顿时恍然大悟,忽然间脸与脖子一齐红了,又从衣兜里摸出个小蓝盒,絮絮道:“我本来打算放手一搏,拍完这部片子便向她求婚,最近却觉得特别没有信心。” 陆文振与苏小眉不知何时站在门口,谭竟成话音刚落,陆文振不禁笑着鼓起掌来。苏小眉冷哼一声,神色却温柔许多,为着不泄露眼底的欢欣惊喜,慌忙放下眼帘垂下头。 三位老友太过熟悉亲厚,又太害怕捅破窗户纸会失去彼此,反而不如江锦志这名局外人看得通透。 世事无常,彼时还恨得咬牙切齿,此时又变作一对欢喜冤家。 谭竟成窘得说不出话来,呆呆看着苏小眉。她憔悴许多,气势顿减,妆容不比平日精致,却更显得楚楚可怜。 陆文振大步走上来拍他肩膀,“老谭,我真为你们高兴!” “我还没来得及向小眉讲出口便被揭穿了,枉我拍出忒多赚人眼泪的爱情片,这必定是史上最失败最不浪漫的求婚,传出去叫人笑掉大牙”,谭竟成唉声叹气,“况且小眉还未回答我……” “她会答应的”,陆文振直把胸膛拍得梆梆生响,“这件事情我敢担保!” 苏小眉负手靠着门框,“嗤”一声笑着红了脸,讪讪讥道:“据说不久前荆轲兄便是这样对燕丹许下诺言的,结果‘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哗,暴君嬴政”,谭竟成吐了吐舌头。 “老兄,要向‘暴君’求婚的人并不是我们!”陆文振大大翻了个白眼,恨不得跳起来去拧他的面皮。 苏小眉一下子又红了眼,“你总这样侮辱人,谁要嫁给你!” 谭竟成闻言慌了手脚,眼看苏小眉转身欲走,赶忙抢上去打开盒子递在她面前。 “小眉,求你嫁给我!”语气不能更加真挚,“我离不开你”。 苏小眉咬着嘴唇不出声。 谭竟成定了定心神,由衷道:“我爱你!” 苏小眉“哼”地应了一声,故意躲开他的目光。 工作人员纷纷围拢过来,拍手欢笑道:“答应他!答应他!” 谭竟成目光灼灼,“小眉,我发誓会一辈子爱护你!” “竟成与你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陆文振也笑着帮腔:“他嘴巴坏一点,心肠确是顶好的,况且以后你打他骂他都合理合法,多么划算!” 苏小眉终于展眉一笑,从小小盒子中取出戒指戴在手上。 耀目的钻石熠熠生辉,众人“啪啪啪”鼓起掌来,谭竟成兴奋得上蹿下跳。只要女主角答应,再丢脸的求婚都是成功的。 陆文振悄悄与江锦志换过一个舒心的眼神,真觉得这是人生中最快活的一日。 江锦志忽然发觉陆文振是个寡淡的人,他一贯对人谦和有礼,但多年的老友伤心失意,他虽悉心安慰,为了避免误会又断不越矩半分,骨子里与在商场叱咤风云多年而屹立不倒的陆彬十分相似,心如明镜洞悉世情,再算计得失,从不让自己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愈是如此,江锦志愈加确认陆文振对这段感情是真的落意,更觉得格外窝心。成为爱侣眼底芸芸众生中最特别那个,是恋爱中十分蛊惑神智的一项权利,他渴望成为一个裹住他双足的泥潭。 第八章 大家簇拥着起哄,让谭竟成与苏小眉请吃宵夜。谭竟成欢喜得不得了,一口应承下来,几十号人前呼后拥地往城里开去。时至午夜,夜市上亦只得一家烤肉铺子尚在营业,墙壁都被烟子熏做黑黄色,灯光也不敞亮,但人人兴致高涨,不管不顾地就着冰冻啤酒据案大嚼,还不时爆发出阵阵大笑,气氛热烈得连老板也跟着乐个不停。 陆文振取了一支啤酒走过去向谭竟成道贺,两人“呯”地碰一碰酒瓶,仰头灌下一口冰酒。 “守得云开见月明”,陆文振指指天空中半遮半露的一轮弯月,“竟成,你真是世上为数不多的幸运儿之一,兼具好眼光同好福气!” 谭竟成忽然鼻酸,眼眶泛红搭着陆文振肩膀沉默半晌,愣愣地说:“文振,多谢你……” 陆文振连忙截住他的话头,“小眉是时代女性,有思想有能力,她并不是一件物品,叫人推来让去,这全是她的自主选择。竟成,这样的话日后切莫再提,避免伤害小眉自尊。” 谭竟成郑重点头,又来与陆文振邀酒,“老朋友,我们大家都要幸福一世!预祝我们的电影大卖!” “并斩获电影节大奖!”陆文振再次与他碰响酒瓶。 两人拊掌大笑,仿佛时光忽然间反向流转,重新做回数年前满腔雄心壮志,意气风发的年轻人。陆文振觑见灯火下江锦志的侧脸,禁不住暗叹,这么美这么好的一个人,美好得叫人无法释怀。 江锦志与林碧心、许若丹一道过来向谭苏二人送上祝福,众人不约而同停住酒杯筷头看他们。俊男美女站在一处,像一帧流动的画面,活色生香,让人移不开眼。 苏小眉握着酒瓶子舒心一笑。一部卖座的电影,首先需靠演员抓人眼球,再凭故事牵动人心,做到这两点便已成功大半,她已预见不久的将来,这几张漂亮面孔统统变作乱坠金花,让投资人赚得满盆满钵。 她对江锦志又另有一份格外的感激,若非他从中协调,真不知要怎样才能将今日这个烂摊子收拾妥当,况且她们三人间的一层窗纱,要蒙到几时去? 这名英俊小生太擅长打动人心,彼时苏小眉已暗自决定,日后要尽力提携他。 众人吃喝笑闹一阵,夜深人静时才渐渐散去。谭竟成已经大醉,发起酒疯来便执意闹着要回片场,苏小眉不放心,只得无奈跟住他。 旁人顷刻间走个干净,又只剩下陆文振与江锦志两人。 江锦志摊手微笑,与陆文振一道慢慢走上这条潮湿的夜路。 陆文振双手揣在裤兜里,走了几步,故意拿手肘去撞他,江锦志侧身轻巧一躲,也晃着手肘撞回去。 两人嘻嘻哈哈闹着往前走一阵,陆文振忽然停住脚步,一双眼睛盯住江锦志细看。江锦志狡狡一咧嘴,抬起手掌故意去挡他的目光。 陆文振歪一歪身子,避开他的手掌。 江锦志放下手去,站直身体,弯着嘴角笑问:“好不好看?” 陆文振点头。 江锦志拾起路边一片绯红的树叶,故意在脸庞上扫一扫,惆怅道:“‘妆成每被秋娘妒’。” 陆文振简直笑得打跌。 江锦志故作严肃地拉一拉他,“喂喂,此时已是半夜,切勿扰人清梦!” 陆文振就势撰住他的手,侧头问:“我们去看看小剧院还有没有开门?” 江锦志眨一眨眼,笑答:“乐意之至。” 两人走到剧院门口,正见几位伙计在打烊。售票员耷拉着眼皮走出来,随意扫了两人一眼,懒懒道:“关门了,明天请早。” 陆文振看见有人正在摘那张《金玉盟》的海报,忙道:“请问明天还播这部片子吗?” 那人左右晃一晃脑袋,“不了,播黄百鸣的搞笑片,《开心鬼放暑假》。” 陆文振又无奈又好笑,可不正赶上学生放暑假,《开心鬼放暑假》还真是十分应景。但《金玉盟》看不上,他总是心有不甘,只得打起笑容与那人磨嘴皮子:“今晚加播一次,好不好?我愿付双倍价钱包下场子。” 那人抬起眼皮打量他一下,打个哈欠冷笑:“有钱便可以随时享受特权?抱歉,我们没钱的穷人也是人,同样会累会困,需要休息!” 陆文振被他一通抢白弄至哑口无言,但又不愿就此作罢,呆呆杵在剧院门口吹夜风。 江锦志一直靠在阴影中的树上歪着身子看他,这刻才走上前来,笑着与那人商量:“海报可不可以卖给我们?现在想在大银幕上看个老片子实在不容易,这家剧院又特别有怀旧氛围,我们其实是慕名赶过来的。” 那人看一看他,软绵绵地挥挥手,“喜欢拿去就是了,不用买,反正拿下来也是废纸一张,早晚进垃圾桶。” 江锦志眉花眼笑取过有些破损的海报,又对那人连连道谢,拉着犹自呆住的陆文振走开。 那人锁了门,又转身看了两人一眼,边摇头边嘀咕:“现在这些年轻人,还当真以为世界上什么都是可以买的……” 陆文振埋着头拖着步子。 “想看《金玉盟》,买张碟片回家,保管看够一百遍”,江锦志拍一拍他的手臂。 “不,不一样”,陆文振摇头,语气非常失落。 “艺术家果然一个二个都有些痴”,江锦志笑,“你想看什么,由未来的影帝亲自上阵给你演真人版,好不好?” 陆文振抬起头来看他,江锦志从裤兜里摸出一支小小圆珠笔,一手就着把海报铺在墙壁上,一手挥笔在背后写上几个字,卷好后塞在陆文振手里,“喏,附赠亲笔签名海报。如此绝佳的待遇,世上独此一份,踏破铁鞋也找不到分号了。” 陆文振展开海报,看见上面潇洒八个字“前程似锦,宏图大志”,不禁又笑起来。 他把海报卷好拿在手里,垂下眼帘低声道:“我来片场看你演戏。” 江锦志“嗯”地应他一声。 “每一场都看”,陆文振抬起目光看着他的背影,“看一颗明星怎样升上天空。” 江锦志笑了笑,一晃一晃往前走去,片刻才转身答道:“好。” 第九章 长风激荡,拂去层层雨云和一个不肯安分的夜晚。翌日天清气朗,一片好晴,空气里尚遗留下雨水湿意与草木馨香。 陆文振晌午时分到了片场,谭竟成见他进来,朝他点个头,又去看摄像机前正在落力表演的人。他负手站在一边,听见谭竟成低声念叨:“这江家小子还真是有些天分,前几天总感觉他演得欠缺火候,怎么一夜之间竟跟变了个人似的,眼角眉梢俱含情,好像有特殊神力唤醒他的灵魂。” 陆文振笑而不语,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正见江锦志坐在微暗的灯光下,深情款款地看着台上的艳妆女伶。 舞台上扮演旧时电影皇后的许若丹朱唇微启,幽幽然唱道:“春季里相思看梨花,梨花一片白。梨花一枝在雨中,泪珠挂满腮。春季里相思歌一曲,还不了相思债”,她粉面含春,色如春晓,盈盈一个眼波荡过来,接着唱道:“夏季里相思看荷花,荷花一片红。荷花一枝在雾中,青春已凋零。夏季里相思歌一曲,醒不了相思梦。” 她爱上一个没有得到的人,只好为他日思夜思,四季相思。 台下那位她爱着的少年将军早已心荡神迷,但她犹不满足,双手握住话筒架子款款摆动腰肢,一双大眼睛里带上几分凄楚,又开口道:“秋季里相思看菊花,菊花一首诗。菊花一枝在风中,寂寞有谁知。秋季里相思歌一曲,唱不了相思词。  冬季里相思看梅花,梅花一缕魂。梅花一枝在雪中,苦寒苦丹心。冬季里相思歌一曲,忘不了相思人。” 观戏之人动容至极,忍不住站起来想要去握一握她的手,旁边默默忍受多时的女伴终于忍不住轻咳一声,他如大梦初醒,脸上带着眷恋不甘与无可奈何,尴尬放下的手臂仍然微微颤抖。 谭竟成大赞一声“好”,率先鼓起掌来。 江锦志脱下帽子,朝大家欠一欠身。 其实历史上电影皇后与少年将军的短暂情缘多半是为着政治造势而虚构出来的,反倒是某戴姓特务机关头领与她纠葛不清。但如今有人愿意写,有人愿意演,更有人愿意看,众人全当作挖掘一段淹没在历史尘埃中的秘闻,亦或纯粹看一群赏心悦目的人演绎一个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不去较真,未尝不是一件乐事。 自古戏院便是逃避现实的好地方,总有他人上演的悲欢离合比你浓比你烈,人家犹自于世间苦苦挣扎,你有什么理由不咬牙好好生活下去,这大概是银幕光影长盛不衰的秘诀之一。 这一条圆满完成,谭竟成与许若丹讲了会儿戏,又安排人手去布置下一场的景。道具组没头蜂似的到处窜着找一只红色蒙丝绒的软布沙发。 江锦志走过来问了一句,笑道:“我好像瞧见搁在小仓库里,你们先准备其他的,我去帮着找找看,顺便换换脑子里的场景。” 几人忙得腾不出手,感激地冲他连连点头。 江锦志摆了摆手,悄悄走到陆文振背后,掏出那把别在腰间的道具手枪暗中抵住他的背心,压低声道:“陪我走一遭,等掩护我进了小仓库,自然会放你安全离开。否则……” “否则怎样?”陆文振微笑着举起双手。 “否则只好把你绑做人质,向你至亲好友索要巨额赎金。” “糟糕”,陆文振慢慢往前迈着步子朝小仓库走去,语气中带着几分欢愉,“此刻我是孤身一人的穷光蛋!” 黑洞洞的枪口带着金属的凉意抵在陆文振背上,江锦志轻轻答道:“不打紧,我可以撕票,剖出你的红心当做抵偿。” 两人一步一挨走进堆满道具的小仓库,陆文振终于忍不住笑着转身抗议:“喂喂,小心点,李小龙就是死于道具手枪之下的!” “如果此时你被这把道具手枪杀死,那我只好殉情饮弹自尽”,江锦志靠在小仓库的门上,晃着手把枪举起来,瞄准自己的太阳穴“咔哒”一声扣动扳机。 陆文振骇了一跳,仿佛他是真的开枪自戕了。 明知一切不过是做戏,该刹那间陆文振同样感到神魄为之激荡。这世上有人甘心陪你赴死,于是死亡马上沾有一种同归末路的凄美。 江锦志最爱看陆文振这种有点出神的样子,眉目间带着一种疏朗的天真,让人忍不住想吻他。 他真的吻下去了,却没有吻得太深,嘴唇只是略与陆文振的贴一贴就分开,他始终怀有一点犹疑不定。 陆文振扬一扬眉,轻笑着主动吻上去。这次才是真正恋人间的亲吻,彼此之间唇舌交缠,互相交换自己特有的气息,吻到有点窒息还舍不得离开。 一束阳光从仓库高处的气窗里投下来,小小光斑印在江锦志额角。好时好景统统似吉光片羽,《金玉盟》已经落幕,陆文振害怕会再次错过。 角落里还真的放着一只精巧的红色丝绒沙发,两人拥吻着倒在上面,蓦地腾起一阵灰尘。 陆文振缩了缩鼻子,笑着把脸埋在江锦志外衣里,呢料的军装外套有一种特别的质感,粗粝地摩挲着他的脸颊。他别过头去,看着细小的灰尘纷纷扬起,再纷纷委地。 中文最有意趣,不仅将人生境遇分作三六九等,还用缤纷的色彩为其命名。爱一时,恨一世,爱恨交煎执迷不悟称做深陷红尘,摈弃七情六欲,冷面冷心爬到至高处观望众生喜乐,唤曰平步青云。 陆文振笑了笑,滚滚红尘这么醉人,谁舍得拿去交换平步青云? 江锦志吻一吻他的头发,伸手把他拉起来,等去搬那张沙发的时候,才发觉独力不可能搬得动。 “搭把手”,江锦志扭头喊他。 陆文振抱着手臂不吭声,只是笑着摇头。 江锦志站直身体,疑惑地问一句:“为什么?” “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陆文振眯了眯眼,“这次你帮他们搬一只沙发,下次可能要搬一组立柜,再下次又是一盏水晶灯,倘若偶尔拒绝一次,反而枉做恶人。再则他们同样吃饭穿衣支薪水,理应付出劳动,切莫鸠占鹊巢。” 江锦志吃了一惊,不肯相信陆文振竟这样圆滑。 陆文振摊一摊手,“以前我帮着举反光板,小眉便这样训我。” 江锦志又忍不住笑起来,陆文振正色添一句:“这句是我衷心相告,影帝不应做这些琐事,当心被零零碎碎磨灭了熠熠星光”,他顿一顿,又咧开嘴角去拍江锦志的肩:“最重要的是,这只沙发着实太重,两个人不可能搬得动,勿要逞强。” “谢过编剧大人提点,小生受教,这便去找道具组的人来搬”,江锦志乐呵呵地伸手推着陆文振往外走。他穿着试装时那一双皮靴,寂静的仓库里反复回荡着“嗒”,“嗒”的声响,每走一步都踏起一阵微尘。 陆文振下意识地合着这个节奏。 这一次,两人的脚步声丝毫不差地重叠起来。 第十章 两人相继出了小仓库。江锦志看见谭竟成招手,赶紧迈开步子赶过去,走了几步又转过身来笑问:“下一场,你还看不看?” “下一场演什么?”陆文振有点摸不着头脑。 “曲终人散,少帅与女明星黯然分手,一望经年,自此老死不再相见。” 灯光师调整着光源,摄影棚中的光线交错起伏明暗交缠,陆文振发现江锦志语气里竟有一丝零落的惆怅,蓦地抬起头来看他的眼睛,“我说过,我看,每一场。” “好”,江锦志无声一笑别过头,“你看,我演。” 苏小眉站在谭竟成旁边,淡淡地看了两人一眼,终究没有开腔。这个圈子里风气开放许多,但她知道陆文振不是一个随意留情的人,面对一份前途未卜的感情,他竟然已经这样认真,认真得让她心惊。 小小场记板一合,灯光下痴男怨女们马上又投入不同情境。陆文振觉得这里的人多少都会点魔法,一踏进摄影,好似全然进入另一个世界。 江山几欲倾覆,总赖红颜祸水,女明星含恨登报与少年将军撇清干系,执意要离开他。他羞愤交加,护不住江山便罢了,倘若连心爱的女人都护不住,何以立足于天地之间? 女明星敛尽眼底柔情,脸上挂着漠然的笑,双臂环胸冷冷看着他,拼尽浑身解数出演此生中最艰难的一场戏。她学了一身技艺,却从没想过最大的用途乃是终有一日拿来焚灭彼此的心。 他咬牙切齿恨道:“我同你以前交往的男人不一样,这戎马半生,我的命是自枪口上夺来的,断不会因为你的威胁让步!只要你活着,就别想离开这座府邸半步!”他一双眼中的怒火简直要将她烧个干净。难得他生于乱世,还存着这么些真性情。 女明星仰脸嫣然一笑,踏上前去温柔地拉起他的手搁在自己颈上,甜声细语:“那么千万将我杀死,倘若杀不死,今生我总是要走的。” 他双眼血红,浑身巨震,手臂上爆出青筋来,沉低声音道:“你以为我不敢?” “如果怕用手扼不死我,不妨拔你的枪”,她声音凄零,冷漠地注视他片刻,绝然一笑闭上眼睛。 他怒火攻心,拔出手枪抵在她额角。两人对峙片刻,他扬手一枪将屋顶的水晶灯击得粉碎,愤然怒道:“我的枪虽然不能保护人民,但绝不至于欺凌女子!你走!” 她毫不畏惧,绽出一个胜利的笑颜,拎起小皮箱噔噔噔走出去。直至迈出了厅堂,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 他跌坐在沙发中,抬眼看见伊迪丝小姐似笑非笑地站在暗处,张了张嘴发觉无话可说,只能颤抖着把面孔埋在掌心里。伊迪斯慢慢走上前来,伸手抚着他的背脊。 他“嚯”地一下站起来,厉声问道:“一个一个都走了,你为什么不走?” “我知道,你真正想问的是,走的为什么不是我”,她握住他的手淡然一笑,“我不会走,我能走到哪里去?我会陪你一生一世。” 他苦笑着挥开她的手,默默陷入沙发里。 是,她能走到哪里去,她一早私奔出走,她的父亲已经登报与她脱离关系,她没有退路,只能咬紧牙关同他生死与共。 原来风流传奇背后,尽是酸楚与无奈,恨只恨你我皆是痴人。 “唉,真是奇怪……”苏小眉轻叹出声,神情疑惑。 “什么奇怪?”谭竟成以为出了岔子,马上拧着眉头紧张起来。 “这样小小一具躯体,如此丰盛浓烈的感情究竟从何而来?” “哈”,谭竟成心落肚中,得意地拍一拍手掌,“如果你问我同样是两只眼睛一管鼻梁,为什么别人就长得格外美,那我真的答不出,这个问题我却是知道答案的!” 他笑着指向站在一边默然不语的陆文振,“这些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恩怨情仇,统统出自文振的生花妙笔。” 苏小眉沉默片刻,终于抬起头问陆文振:“一腔爱恨婉转统统赋予笔下的鲜活人物,轮到自己时,会否感觉到爱得力不从心?” 陆文振闭上眼睛轻轻摇头,“不,感情大概是唯一不遵循宇宙定律的事物,仿佛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他的张开眼睛,目光不着痕迹地掠过灯光下的江锦志,“切身体会,只觉得更加刻骨铭心。” 至此苏小眉相信了,世界上终归有些事情,像天雷勾动地火,要发生便发生,旁人费心拼命地妄图阻止,原来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徒劳。 傍晚时陆文思拨电话过来,陆老太太八十大寿将至,又时常叨念着一年见不到几次的孙儿,央陆文振左右回家陪老太太几日。陆文振虽与父母感情疏淡,但自小养在陆老太太跟前,与祖母最是亲厚。老太太岁至耄耋,虽然身体尚算康健,毕竟是数着日子活的,这一趟真是不得不走。 陆文振与苏小眉讲了几句,又把最后几场的剧本交给谭竟成,心中念着寻个时机知会江锦志一声。 今日的两场戏进展异常顺利,片场众人早早收了工。大家为谭竟成与苏小眉筹划了个小型庆贺聚会,就着在舞台前摆了几张小圆桌,铺上米色蕾丝桌布,每桌还用剔透水晶瓶插上一支盛放的玫瑰,添上醇美的香槟与甜蜜的巧克力蛋糕,颇得几分三十年代初那种奔命般醉生梦死的情调。 良宵美景,一众演员纷纷上台表演助兴。当下入圈的艺人光凭一张漂亮面孔已然不够,这群在银幕上翩然来去的美人们说学逗唱无一不通。 陆文振与江锦志分坐相邻两桌,巧在两人位子刚好背靠背,只需要一转身就正正打个照面。陆文振用手肘轻轻撞他的背,低声问:“你演什么节目?” “找一个好搭档,上演魔术大变活人”,江锦志俏皮地冲他眨一眨眼,“列位看官,敬请期待!” 陆文振笑了笑,轻声答道:“我很期待。” 江锦志笑着悄悄握住他的手,“我说的是‘列位看官,敬请期待’,你要上台与我搭档,大概是没有福气看表演的。” 陆文振惊得连连摇头,“不不不,我不会演。” “无妨”,江锦志捉住他的手不放,“你站在台上就好,我只是想与你一起演一场而已。” 陆文振讨价还价:“那就演个简单的好不好,不断从袖中掏出鸽子,或者变出满天飞的纸牌。” “不断变出鸽子可比大变活人难多了啊”,江锦志故意语气惆怅。 陆文振忍不住打趣他:“那两只金鱼,原本是你画在纸上,然后用魔法变作活的,对不对?” “正是,我还有另一个不为人知的名字,唤作神笔马良。” 陆文振“噗嗤”一声笑出来,半晌才歉然道:“祖母做寿,我须得回家一趟,后面的戏看不成了……” “嗯”,江锦志垂下眼帘,“你看,我演;你不看,我也演,以后我将凭此谋生。但我希望你知道,此生此世,是由你点燃我的灵魂。” 陆文振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他笔下曾幻出无数动人的情话,这一霎那却由另一人的言语击中心扉。 台上正在表演的许若丹唱着徐小凤的一首老歌,水汪汪的眼波伴着甜蜜嗓音四处荡开。 “我想偷偷望呀望一望他,假装欣赏欣赏一瓶花”,她涂满蔻丹的食指拈起桌上的玫瑰,斜飞一个媚眼过来,再哀哀唱到:“只能偷偷看呀看一看他,就好像要浏览一幅画。只怕给他知道笑我傻,我的眼光只好回避他”,她轻轻转向陆文振,如怨如慕地低诉:“虽然也想和他说一句话”,又用花枝点一点旁边的江锦志,怅然道:“怎奈他的身旁有个他……” 灯光师实在是个妙人,也开玩笑般打一束灯光笼住两人。 今日这片场中真的人人都有魔法,陆文振的魂魄被咒语勾出躯壳,在空中打了个转,最终攀着那支玫瑰,与江锦志的缠在一处。他扬起嘴角笑着转过身去,轻轻吻一吻他的面颊。 大家起哄地吹响口哨,江锦志索性伸手勾住陆文振的肩膀。 等许若丹唱完,江锦志独自走上台去,笑道:“我原本也打算唱歌的,现下真的不敢在许小姐面前班门弄斧了,只合给大家清唱一段戏文。” 众人谁也料不到他还会这一手,纷纷大力拍起掌来。 江锦志朝大家抱一抱拳,开口唱到:“从今后只合题恨写芭蕉,不索占梦揲蓍草,有甚心肠更珠围翠绕。我这一点真情魂缥渺,他去后,不离了前后周遭。厮随着司马题桥,也不指望驷马高车显荣耀。不争把琼姬弃却,比及盼子高来到,早辜负了碧桃花下凤鸾交。” 高大英俊的江锦志唱起这一支正旦的曲子,竟能有这般如泣如诉的神韵,甫一亮嗓便赚得人人没声价地喝彩,惟独陆文振安安静静地看着他。 陆老太太爱看戏,少时陆文振曾陪她捧过不少名角,便连“任白”也是瞧过的,只是从没有人唱得这般让他惊艳。那些绮丽的词句分明是一句句咒语,翻来覆去,缠在他的神魄中,扣上一个死结。 台上台下,但这一折戏,陆文振确是陪他演的。 第十一章 江锦志简直在众人掀翻屋顶的喝彩声中走下台来。 他一早习惯旁人的瞩目与欣赏,却是头一次体味扑上全部身心去爱人的滋味,只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疲累与快意。 消逝的小半生中,江锦志大部分时间与精力都耗费着不断往上攀爬,根本没有余暇去碰触或发展一段认真的感情,痴心苦恋于他而言是份不屑一顾的奢侈品。 陆文振坐在他背后默默无语,直到散场两人也没再讲话,只是默契地向后微仰着背,暗自抵肩看着台上演过一出又一出,好像真要经历什么生死离别。 翌日拍的是林碧心与许若丹的对手戏,片场没有江锦志什么事。散了聚会,江锦志随着陆文振走出来,一言不发地拉开车门坐进去。陆文振也不出声,沉默着驱车向城里驶去。 夜色沉静温柔,荧白的路灯投下细长的影子,直愣愣铺陈在地上,末端委屈地低着头。 两人沉默地对峙着,互相拧着一根绷紧的弦。 车子开出去一段路,江锦志长而低地叹息一声。 “文振,停车吧。” 陆文振放缓车速,刚及停稳,江锦志已经开了车门。 陆文振拧亮危险信号灯,额头抵在一侧的车窗上,看着江锦志在扑闪明灭的灯光里低着头往前慢慢走。他的双手揣在裤兜里,身子微晃,沿着不太弯曲也称不上笔直的路,踏过一根一根灯影,挺拔的身姿映在灯下,影子幻成长长一条,随着他的步子逐渐缩短,拉长,然后再与另一盏路灯相逢,长长短短地随他往前走。 此时此刻,他看起来孤独得让人心碎。 陆文振觉得他的孤独简直是自己犯下的罪,慌手慌脚地发动车子靠近他,停下车来陪他一起走。 “哎,一直是我追你,总该让你追我一次”,江锦志勉强笑着碰一碰他的肩。 “可我不是已经被你追到手了吗?”陆文振也陪他笑。 “真的吗”,江锦志摊开空空如也的手掌,“在哪里,你指给我看一看。” 陆文振也张开掌心贴上去,轻声说:“喏,可不就在这里。” 江锦志心情舒缓许多,嘴里又哼起方才那支《倩女离魂》的曲子,拉着陆文振往回走去。 “我母亲原来在剧团工作,唱的就是花旦,这些曲子都是小时候跟她学的……”江锦志坐回车上,眼色埋在浓重的阴影里,声音黯然地解释。 陆文振是初次听他提起家人,语气中却充满失落,心里猜测着那大概不是什么幸福的回忆,斟酌半晌才答道:“可以想见,彼时令堂定然风华绝代。” 江锦志点了点头,又沉默下去。 正是因为风姿卓绝,故此总不肯安分。他一直深深铭记着幼年时随母亲去参加聚会,她换上细细的高跟鞋,着一袭黑色窄袖收腰长纱裙,如云般乌发规矩地挽在脑后,耳朵上戴两粒细润的小珍珠,脖子后面故意留一抹雪白的茉莉花香粉,迈起步子来袅袅婷婷,像一泓流动的镜花水月,浅抿着的两片玫瑰色薄唇永远欲说还休,眉目间还有点失意的凄楚。甫一入场,便叫所有人的目光黏在她身上。 这次聚会是江锦志最后一次听她唱戏,唱的正是这一折哀怨婉转的《倩女离魂》。王文举赴京赶考,李倩女长亭送别情郎,千叮万嘱还放不下心,索性香魂离身脱壳陪他走一遭。她一名深闺中纤纤弱质,亦不怕山远水阔归梦杳渺,但求锁他一生爱恋莫离莫少。 而那醇美的玫瑰香槟,轻快活泼的恰恰舞曲,五光十色衣香鬓影的人群,真的锁住了她跃跃欲试的魂魄。年轻英俊却一贫如洗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子自此再入不了她的眼,她抛下他们,走得果断决绝。 女人一旦下决心追求某样事物,总会有种执拗的孤勇。 江锦志忽然害怕起来,这曲子像句谶言,唱过了总归会有一场离别。 然而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唱,就像不知道为什么遇着陆文振,为什么爱陆文振,这些事统统是没有解释的,只好全数推给命运。 到如今既然留不住,那不如让自己的魂魄也脱离躯壳,送给他,随他走。 江锦志攀住陆文振的手臂,凑过去在他耳边哑着嗓子说:“停车。” 陆文振猛踩了一脚刹车。 天气依然是炎热的,将雨未雨,层云后滚动着闷雷。 江锦志一把拔出车钥匙扔在仪表盘上,伸手将陆文振揪过来,狠狠吻他的嘴唇,一条舌头拼命缠住他的,恨不能扣成个死结。两人仿佛沙漠中迷途的旅行者,抢夺般吞咽着彼此的唾液。 逼仄的空间里轰然燃起一把荒火。 两人低低喘息着,沉默中对峙了片刻,突然跳起来比赛一般去解对方的衬衫纽扣。 大约这空气里真是燃着一把火的,慢一秒便烧光了流动的空气,烧光了脉脉传递的眼神,烧光了萦绕心头的期约,烧光了鲜活的命,让人窒息着不甘心地死去。 江锦志轻轻啃噬着陆文振的喉结,濡湿的唾液和绵密的汗水,如一阵凄婉的雨,淋上他裸丨露起伏的胸膛,浇透了皮肤,涌进了肺腑里。 夜色中偶尔有疾驰而过的车,因为隔着玻璃的缘故,喇叭与引擎的声音都像被过滤了般不太明晰,但灯光却是通透的,如一双眼睛扫过来,觑一下,再飞奔着远去。 陆文振抚摸着江锦志年轻美好的躯体,他刚理过发,鬓脚处的发硬硬地,短而扎,同他下巴上长出的胡茬相似,一寸一寸刮过他的心。 日本轿车空间狭小,缚手缚脚让这一场情爱活像你来我往的厮杀,不知何时又下起暴雨,雨点噼里啪啦击打着车顶,如奔涌着的情绪,响得吓人。 江锦志紧紧箍住陆文振的腰,起伏间痛得揪心。他沉痛地闭上眼睛,就这样吧,没有光,没有风,没有空气,只有交缠沉沦的我同你,于黑暗静默中激烈至死,没有离别。 他喑哑着嗓子伏在陆文振耳边,几乎带着哭音地求他:“文振,说你不会离开我……” “我不会离开你,我去看一看奶奶,马上回来”,陆文振细细吻着他的额角,想着江锦志真的是爱惨了,才肯放下他看似温柔中透出的那份骄傲,这样谦卑地以身相许。不过他也不亏,自己对他,大概是以心相许。 江锦志握住陆文振的手掌,放到自己嘴唇上亲吻,发觉他无名指上有个小茧子,便调皮地伸出舌头在上面打个转。 陆文振“唔”一声笑,“小时候被逼着练毛笔字,握笔握多了,手上就留下个茧。” “我知道,高门大户,书香世家”,江锦志拿牙轻轻磕一磕,又去吻他的掌心,闷着声音说:“挥金如土,装模作样,不仅花钱与人间筑起一道玻璃墙,又专门同自家人讲究斯文礼仪,说话首先要鼻子里哼出来,最爱表演盛气临人……还有,娶的必定是表妹。” 陆文振“噗嗤”笑出来,“我没有表妹,只有个表弟唤做宁武勋,他自小练习咏春,娶他大概是没可能的。” “哗,真贪心,高高在上还不足够,文振武勋,还盼着子女文武双全,世上所有好处都要抹干占净,挑拣剩下的才施舍给众生”,江锦志撇撇嘴。 “可不是”,陆文振顺着他的话往下讲,“谁愿意同他们搅在一处……” 江锦志闭上眼睛,仰起头去吻他的眉,轻轻吸允着他的眼角,又用舌尖舔他的睫毛,“我知道的,文振,我知道……你看你的额上,一点皱纹也没有。” “那可能说明我还不太老”,陆文振微笑。 “据说皱纹里藏的都是奸诈”,江锦志垂下眼睛,“当然,有时人们又称作睿智。” “这世上聪明人何其多,实在不缺我这一个”,陆文振低头去蹭他的面颊,“你已经将我追到手,只要你不放手,我总不会离开你……” 江锦志没有答话,只是默默抓紧陆文振的手,掌心层出不穷的冷汗缓缓渗透他的手背。 情丨事过后,两人相对无话,只得再次陷入沉默里。好在这阵沉默恰到好处,没有丝毫尴尬。 陆文振发动引擎往公寓驶去,暗沉沉的天地间抛洒下无数苍茫的白线,绕住缓缓前进的车子,织成情网,网住车中的乘客。 江锦志摇下车窗,夜风与雨水扑面而来,打在脸孔上。他怔然看着无际的夜空,于瞬间发觉自己的一生从未如此依恋过某个人,也从未如此痛快过。他在心中慢慢对命运生出一丝感激,倘若一生从没爱过,恐怕到死都遗憾。 第十二章 落了一夜雨,城里错落的楼宇和低矮的天空构成一幅潮湿缠绵的景致。 陆文振喜欢这样的天气,同爱侣厮磨一阵,再弄点食物安慰肠胃,很容易便把一天打发过去。 奈何难以遂他的愿,电话铃一早响起来,他跳起来去听,半晌搁下听筒匆匆下楼来,正见陆家的黑色房车突兀地候着。 司机打开车门,陆彬走出来。陆文振吓了个大跳,连忙敛低神色恭敬地喊了声:“爸爸。” 陆彬点点头,看他穿得也算妥帖,不动声色地开口:“我进城办点事,顺道来接你,收拾妥了就上车吧。” 陆文振没胆子说不,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往楼上看了一眼,随陆彬坐进车里。 他下来时江锦志还没醒,可惜连声道别也没及得上当面讲。 本市世家们泰半住在湖对面的半山上,需得驾车出城绕私家路走半个小时,方见错落的树丛中掩映着高而深的门户,围墙上往往缠满深绿色的爬山虎,造出年长月久的声势。建筑也一栋是一栋,秋毫不犯,泾渭分明,绝不肯像普通公寓般连成一片,两家同用一堵墙,模糊暧昧地分不出你我他。 陆文振原以为陆彬特意过来是要交代他什么事,正襟危坐地等着他开口。陆彬扫了他一眼,不咸不淡地问了句:“给老太太买的什么礼物?” “是先前便准备好的,一串老蜜蜡香珠”,陆文振眼观鼻,鼻观心,心中一头雾水。 陆彬“嗯”地应了一声,半晌才道:“奶奶老了,多陪她。” 陆文振答了是,又不见陆彬再开口,父子两人一路无话。 陆老太太寿辰还有几日才到,但陆家时势正旺,面堂更加撑大几分,家里早有几位太太小姐陪着她说笑打麻将。 陆文振一一向她们问过好,百无聊赖地坐在旁边翻一册书。 时光总是前进的,外面的世界早已天翻地覆,奈何院墙太高,连岁月都被唬得望而却步,总渗透不进这些大宅子来。旧时媳妇小姐们,大抵也是这样众星拱月地围着史太君。 她们有她们的活法,闹哄哄地赶在一处,打牌,听戏,嗑瓜子,裁新衣裳,攀比金珠玉宝,使劲花钱,将自己份上的花光用尽,一辈子也就过完了。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其实亦是平平淡淡,波澜不惊。她们的嬉笑怒骂都书写在平面上,连爱恨都不尽浓烈,爱得清浅,恨得小心,什么都能够原谅,盼罢丈夫,又依仗儿子,毕生心血都花去编织一个网罗男人的圈套。 陆文振害怕钻进这样的圈套。 宁太太看见陆文振坐在角落里发呆,悄悄与陆老太太使个眼色,站起来笑道:“倪太拍得了云林的《春雨新篁图》,原本约下我今天过去瞧的,我真是记性差,又忘了开车过来……” 满桌的人十分配合,纷纷扭头看陆文振。 陆文振见几双眼睛齐刷刷扫过来,心中暗道不妙,却也少不得故作会意地接过话头:“那我陪小姨走一遭。” “文振多细致贴心,哎,你那表弟武勋活脱脱是一只猢狲,成日间闹得我脑仁疼”,宁太太笑若春花地挽住陆文振的胳膊。 “武勋聪明伶俐,不像我一样沉闷”,陆文振也陪着笑脸到车库取车。 “哪里,人家都赞文振你性子沉稳,又有书卷气,是最难得不过的”,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 宁太太、陆太太、倪太太……宁太太唐至蕙是陆文振母亲唐至薇的妹妹,倪太太宁思彤又是宁家嫁出去的小姐,说起来简直像道顺口溜。这么些太太们原本都有动人的名字,婚后便被冠上夫姓,成为男人背后的一道影子。 华人实在是聪明,婚姻嫁娶先讲求门当户对,若能两厢情愿当然更好。几代下来,世家望族便盘根错节,滔天的风暴也难以撼动其根基。 陆文振百无聊赖地驾着车,窗外树影婆娑,水清沙白,正是本市著名的湖滨盛景。 这样天晴日朗,彼岸常见赋闲的游人提着水桶,坐在湖边撑一支鱼竿自在地垂钓。此岸景致更佳,却少见游人,大抵在细雨微风的日子里才会有浪漫的年轻女士执伞在沙滩上漫步。 宁太太絮絮叨叨地讲着话:“倪先生真是最痴心的一个人,彼时他与你父亲一同在英国念书,心里不知有多牵记倪太,三日必定要通一封书信,两人还把那些书信编上号码,当作金贵宝贝藏着。碰上了假期,他必定是要回国来探她的,到了分别的时候,了不得,那场景简直堪比十八里相送,连养的两个女儿都取名叫作‘长亭’与‘芳信’。” “宁世伯真是性情中人”,陆文振忍不住微微笑,没想到印象中刚肃的宁伯伯年轻时竟有如此缱绻依依的浪漫情怀。 “可不是,最是伉俪情深,羡煞旁人”,宁太太掩嘴轻笑。 倪太太一早在家等着,见宁太太和陆文振来了,忙不迭捧出水果点心来招呼,又吩咐厨房里去做馄饨送出来。 陆文振笑着谦让:“伯母无须太客气,我们在家吃了午饭才过来的。” “倪太太家的馄饨,全城决计寻不出第二号这么鲜美的味道来,文振别推辞”,宁太太含笑拍他的手,“既然来了,是该尝一尝。” 陆文振不好再多言。 倪太太去书房取《春雨新篁图》,长亭小姐也随着她下来。 倪长婷着一件米色的连衣裙,柔亮的黑发扎成马尾,圆圆的眼睛安静而聪慧,抿唇微笑时露出两枚深深的梨涡,确实是位清秀佳人。 陆文振与她分执画卷首尾,供两位太太细细鉴赏。 宁太太看了半晌画,方才抬头作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朝两人连连摆手,“我真是糊涂了,他们年轻人哪里有心思同我们耗在这些古物上。去去去,文振,约长亭出去吃茶喝咖啡。长亭在国外念的就是英国文学,专门研究莎士比亚、济慈、拜伦这些子文豪们,同你必定最有话讲。” 陆文振尴尬不已,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应付她们,只好客气地邀请倪长婷进城喝咖啡。 倪长亭温文恬静,修养绝佳,谈吐趣致又不失分寸,确是一位难得的好伴侣。陆文振陪她随意聊着,心中暗哂:“这两位太太真是俏媚眼尽数抛给瞎子看,白费功夫。” 倪长亭大概也只为了应付家长,又十分知情识趣,饮过咖啡便拿起皮包笑道:“时候不早了,回去还赶得上晚饭,厨房中备着馄饨呢。” 陆文振陪着笑脸站起来。早笑晚笑,逢人便笑,直笑得面皮僵硬,嘴角发酸,浑身不自在。 刚要出门,背后又是一阵脆生生的笑。 倪长亭转过身去,打眼看见一位俏丽的少女迎上来,甜声喊了句:“姐姐”,亮晶晶的眼睛带着几分戏谑扫过陆文振,打趣儿道:“文振大哥,难得遇上你,更难得遇上你同姐姐一起。” 倪长亭瞬间便红了脸。 “芳信”,陆文振很喜欢这位率真活泼的小妹,微笑着拍拍她的面颊,“我同你姐姐探讨功课,不像你,成日尽挂着玩闹。” 倪长亭连忙岔开话题:“芳信,怎么自己一个人来喝咖啡?” “我约了朋友的,他去泊车了”,倪芳信看一看门口,得意道:“这可是位‘漂亮朋友’,你们要不要留下来一起探讨?” 倪长亭摇了摇头,“早点回去,别让爸妈担心”,说着也伸手宠溺地拍拍她的面颊。 倪芳信不服气地摇一摇脑袋,波浪般的长卷发随之轻晃,唇边也是深深梨涡,身上是红色无袖衬衫配黑色高腰蓬蓬裙,活似壁画中跳脱人间的小小天使。 倪家这两姐妹,一恬静,一活泼,都是出挑的佳人。 倪长亭忽然胆大,转身自然地伸手挽着陆文振的胳膊欲走,刚巧迎面碰上一个人推门进来。 三个人都愣了一瞬。 倪芳信嘻嘻笑着上前勾住他的手臂将他拉过来,“文振大哥,我来介绍,这位是我的‘漂亮朋友’江锦志。” 陆文振无法相信世界上竟有这样尴尬的巧合。 江锦志脸上迅速挂上个僵硬的笑,冲陆文振点一点头,“陆编剧。” 陆文振头皮发麻,魂离肉身,怔怔看着他应一声:“你好……” “啊,对了”,倪芳信一拍脑门,“文振大哥是编剧,你是演员,你们一早认识的!” “何止认识,编排的本就是同一出戏”,江锦志慢慢泛起无奈的笑容。 倪长亭早就神情大变,脸色煞白,到得此刻忍不住出声低斥:“芳信,你不要胡闹!” 倪芳信自鼻孔中“哼”一声,挑衅地看她一眼,稳稳拖住江锦志的手,将头依在他胸口,“我们去喝咖啡。” 江锦志随着她迈动步子,等了一刻才转过身来看着陆文振,嘴角边勾出一抹淡淡笑意,柔声说一句:“再见。” 陆文振恍然中觉得自己的嘴皮张合,自动答出“再见”二字,双腿又自动移步向车库走去,四肢百骸大概已经交由不知名的外星电波控制,下一秒便看见挥舞触手的巨大紫色章鱼也再不稀奇。 车库中静静泊着那辆在雨夜中曾与他的白色小轿车相依相偎的黑色乌尼莫克。 还有倪家那别无他号的鲜美馄饨。 无边的愤怒淹没了陆文振的心,但他竭力维持着面色如常,只得双手微微颤抖。 这下倒真的讲过告别了,陆文振自嘲地笑,那场夜雨里,他还以为自己真的获得了他的心,原来不过是他演得太好。 第十三章 陆文振苦撑着在倪家尝过馄饨,天色黑了才失魂落魄地回家来。其实不苦撑,他也晓得不能怎么样,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统统都是电影里的场景,没有人会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种闹剧。 陆家一众老中青女性仍然八风不动地凑在一处热热闹闹打着麻将,着实让人心生佩服。 陆文振活了近三十年,到底修得几分表面功夫,苦叹一声仍旧挤出个笑脸过去同她们敷衍几句,等转身往楼上走的时候才发觉疲惫得不可思议。 真的爱一个人,或者恨他,都是神魂颠倒的感觉,总归不会洒脱自在到哪里去。 而这个人真是像一朵夏日盛放的玫瑰,既不赶前也不落后,偏要在最好的时光里与最好的景致一较高下,然后艳压群芳,恃美行凶,让所有人统统为他倾倒才甘心。他是再不肯为谁收敛半分颜色的,然而偏又叫人沉醉至死。 陆文振咬牙切齿,心里好似重重挨了一拳,原本打算回房间里闷着独自伤心失意,偏偏陆彬又让人来找他。他心烦意乱,巴不得一把掀翻桌子撒一撒心里的闷气,奈何前后左右都有亮晶晶的眼睛瞪视着,万不可行差踏错半步落人口舌,只好伸手把皱作一团的面孔揉展开,迈步往书房走去。 陆文振额上没有皱纹,那当然不是真的,总该是他藏得太好,没叫江锦志发现而已。年岁到了,人人的眼角眉梢都不再平滑服帖,又不是千年老妖怪,谁能逆得了天时。便是真的逆得了天时,也违不过人势,半点不懂察言观色,怎么活在这个眼花缭乱狡诈多变的世界上? 陆文振推开书房门,瞧见陆彬坐在椅子上,陆文思立在一边同他讲着什么,便冲两人笑了笑说:“我等一下再来。” “詹森,你过来”,陆彬朝他招手。 陆文振只好硬着头皮站到他身边。 “接着讲”,陆彬指一指桌上的文件。 陆文思伸手翻着活页纸,条清理顺地把陆氏旗下几个大项目的进度汇报一遍,又说了正在规划中的几项短期投资。 陆彬凝神听着,偶尔问上一两句,陆文振一言不发地站在旁边神游九天。 讲了半晌,陆文思终于合上文件,垂下目光恭敬地说:“爸爸,那我先按照这样的安排去办了。” 陆彬点了点头,陆文思收好文件退出去。 陆文振悄悄朝她挥手,她弯了弯嘴角,递来一个颇具深意又意味不明的眼神。 陆彬闭目沉思,书房中一下子安静下来。 陆文振正盘算着找个什么话题,又听见陆彬淡淡开口:“詹森,你觉得怎么样?” “生意的事我一直都不太懂,文思做事一向精干,又是爸爸拿的主意,必定是妥当的”,陆文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试图浑水摸鱼地糊弄过去。 “我是问你,你觉得倪家那个女孩子怎么样?”陆彬睁开眼,敞亮地目光扫视过来。 陆文振先是愕然,随即哑然,只是垂着眼睛不出声。 “陆文振,抬起头来!”陆彬神色一下子严厉起来,“爸爸在问你话!” 陆文振脸色惨白,哗地抬起头看着陆彬,沉默了片刻方才答道:“爸爸,我不喜欢她。” 陆彬脸上的表情忽然柔和许多,“老太太觉得那个丫头不错,你不喜欢就算了。” 陆文振松了口气,“嗯”地应一声。 “詹森,记住了,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要抬头挺胸地讲出来”,陆彬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心满意足的笑意,“陆家的人爱憎分明,嫁娶之事只讲究两情相悦,其他的不必考虑。” 陆文振心神振恸,张了张嘴唇喊了声“爸爸”,却又说不出话来。 陆彬微笑着摆一摆手,“去休息吧。” 陆文振同他道过晚安,拖着脚步往房间走去。 陆文振心里简直生出一团乱麻,要感激谁,要怨恨谁,像老虎啃刺猬似的根本无从下口,只能默默无语地把自己扔在床上,瞪大双眼盯着天花板。 夜色一点一点深了,厚重的窗帘遮了灯火,整个房间里黑黢黢的,他懒得开灯,但睡是肯定睡不着的。 黑暗里忽然看见搁在桌上的手机闪了一闪,陆文振冲过去,见是谭竟成发来的短信。 他“噗嗤”一声笑,笑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期盼着什么。解释还是道歉? 演砸了才需要像观众解释道歉,江锦志演得这样好,凭什么解释,何必来道歉。陆文振枕着自己的胳膊想,他的演技如此高明,迟早做影帝。 再则自己也同倪长亭一道出去喝了咖啡,难道就一点错处都没有? 他坐起来摸出衣兜里一直带着的那盒火柴,细细摩挲片刻后,打开盒子取出一根来“哧”地擦亮。橙黄色的火苗沿着细长的木杆慢慢烧上来,燃到中途闪烁几下,灭了。 陆文振扔掉半截杆子,“啪嗒”一声点亮灯。 火柴盒磨得有些旧了,烫银的茶花仍然寂静地绽开,擦纸上留下几道深深浅浅的划痕,盒子中装着各种颜色长短不一的火柴们。 他把盒子又装回衣兜里,心想如果就这样结束倒是干净利落,只是胸中扑涌着太多不甘心。 桌上还搁着中午看过的那册书,封皮上印着《中国战争史》,他伸手拿过来,随意翻了几页又抛到一边。 陆文振觉得如果这真是一场战争,对战双方由一开始便不平等,江锦志身经百战,他自己却是个初上阵的指挥官,挑的武器大概是最不称手的天马流星锤,太沉太重,又拿在一介书生手里,还未曾来得及出招已经中箭,由不得他不落败。 所幸还匀得出力气自嘲,那受的定然是可以包扎治愈的伤。 江锦志站在夜风里吸烟,嘴角挑着一抹笑,最后决意不去同陆文振解释。 开口告诉他,我的母亲自小离弃丈夫儿子随某位富商走了,而后父亲因病过世,我硬着头皮去找母亲,发觉她做了某君无名无份的情人,我为了谋求生存同她一起寄人篱下,而长亭和芳信两位小姐正是某君的掌上明珠。我与她们由此相识,而后母亲又与另一人结婚生子,不再过问我的生活,但我留学英伦的生活费用多由她们的父亲慷慨相助。 这根本是无法解释的事。讲起来,一家子都好似流莺。 陆文振大概要惊讶他那位情浓似海义重如山的倪世伯原来也有一段这样的旧爱秘情。 况且已经隐去的伤口,又何苦剖开来再展览一次。夏虫不可以语冰,别人虽然同情,痛却是自己痛,看不见摸不着的同情心,要来何用。寄人篱下,流落他乡的人,是他江锦志,不是奉上同情的别人。 如果真的在此处断送这份感情,也好。他是耽搁不起的,他还没有爬到万人瞩目的巅峰,还没有翻手为云覆手成雨,还没有动辄牵痛大把的心,怎么能先把自己的心交出去。 江锦志慢慢靠着墙壁滑下去,安安静静地蹲在片场后门外的角落里吸烟。 门没有合紧,漏出的灯光在地上描下一条黄白色的窄线,他把手伸出去在光里晃一晃,合上五指再伸回来,摊开掌心仍然空空如也。 原来他还是什么都没有抓住。 认识倪家两姊妹的时候,江锦志刚满十四岁。也是这样一个黑如墨斗的雨夜里,他站在倪家的偏厅里等未归的母亲,一抬头便碰上她们。 倪长亭一声不吭,冷冰冰的目光像刀子般刮过来,这原来就是她的领地,她不屑开口,于是改用一种更令人难堪的方式撵他走。江锦志觉得那两道目光根本是条毒蛇,阴恻恻地盘在脖颈上,再悄无声息地咬他一口,瞬间逼得他窒息欲死。 小小的倪芳信想走过来,还没迈开步子就被她一把扯回去。 那一次,江锦志的脸红得要滴出血来。 后来住在倪家一段日子里,他的脸皮迅速厚起来,母亲根本当他是可有无有的物品,没有人会在乎一件物品的感受。江锦志索性也当自己是个雕塑,短暂的风刀霜剑是拿一尊雕塑没有办法的。 倪家大宅进进出出的人都视他如同隐形人,他也清楚自己的身份,只恨不能安静到融化在空气里,惟独有倪芳信待他不同。起初,小芳信常常在没人的时候跑来打他骂他,过了几日,不知怎么又与他成了有商有量的好朋友。 江锦志简直受宠若惊,无论待他坏或待他好,起码芳信是拿他当作一个人的。除却饥与寒,只在倪芳信出现的时候,他才能找到一点活物的存在感。 由此时开始,江锦志便立意要出人头地,他要成为最生动最耀眼的万人迷,凡他过处,必定要让别人移不开目光。 这十余年来,他一直削尖脑袋向上钻。偶尔碰上硬石的时候,这段往事便像饥肠辘辘时泛出的胃液,搅得他满口酸苦,从而再催生出无穷的力气来,使他将拦路石统统变作踏脚石。 而陆文振,江锦志希望他是途中经过的一处最迷人的风景,赏过了,记住了,然后再移足往上走。他真正为自己先前的痴迷感到害怕,到底谁才是裹住脚步的泥潭,或者令人滞留的风暴? 反正拍完这两天便要去另一市取外景,陆文振应该不会随队过去。江锦志黯然勾动嘴角,只要当下莫再天天碰于一处,大概两人慢慢地就淡去了,从今往后也可以做简单问候“你好”、“再见”的普通朋友。 再汹涌的波涛,终究要平息于沉默中,于无声处。 第十四章 入了夜的山间大宅静如沉海,恍如整个空间里只剩下蝉鸣与心跳的声音。强健有力,丝毫不紊的心跳,与那亘古不变,凄疏欲断的蝉鸣。 窗外星河璀璨,月华如练,没有期许中缠绵不尽的夜雨。原来夏天未尽,雨已经收住了,没有哪一场雨是为谁而来,又为谁驻留。 陆文振一直有点恍惚,幸亏他素来有这个爱愣神的毛病,白天看来也不过是老毛病发作,等入了夜独自一人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根本像是丢了魂。 独个坐着,思维会自动去想江锦志,想他美好,想他有趣,想他把自己的心牵到万里高空,再狠狠一击抛落下来。陆文振怀疑自己患上自虐症,非要捏着一块钝石去磨自己的神经,磨得满手鲜血痛不欲生,又鬼使神差地不肯停手。 打开电视机,又看见屏幕上粗服乱头的至尊宝蹑手蹑脚站在白晶晶身边,神神叨叨地叹上一句:“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陆文振苦笑着对着屏幕上的人骂:“睡不着就滚回去数脚趾,始乱终弃的破猴子。” 然而演过千百次的剧情仍然往下演,该离散的离散,该赴死的赴死。爱欲真是世界上最大最复杂的谜题,明明有这么多惨烈的前车之鉴,后来者仍旧甘愿为之绞尽脑汁挖心掏肺。再用月光宝盒重来无数次,白晶晶依然接受至尊宝的搭讪。 天明时分陆文振走下楼去,看见依稀微朦的晨光中陆老太太歪在榻上吸烟,身边不知何时摆上一只奇突冶艳的红色丝绒沙发。 陆文振呆了呆,心中莫名其妙地被撩了一下,发生在落满灰尘的小道具间那枚旖旎热吻似乎冥冥中通过相同的器物借尸还魂。 陆老太太转头看了看他,陆文振绕到她背后,伸手替她按摩肩膀,轻声劝道:“奶奶,少抽一支烟,回房去睡一会子。” “人老了,自然觉少”,陆老太太慈爱地拍拍他的手背,“况且活一日少一日,总想多看看你们。” 陆文振顿感鼻酸,他自小长在这里,却总有一种做客的感觉,端肃冷漠的父亲,美丽淡然的母亲,摒息静气的佣人们…… 这大房子中的人永远保持着一种疏离感,从不倾心置意,说话专门绕着圈子打哑谜,生怕别人一听就明白,一点点心事也要彼此猜来猜去,明明无事可做,又让人累得窒息。他总期盼着这一切是场漫长的聚会,散场了便能忙不迭逃开,投入充满生气的普通生活去。 陆文振惟一依恋的温情来自奶奶,陆老太太由得他胡闹,准他拿彩色蜡笔乱涂墙壁,或者将墨盏翻在雪白的地毯上打滚,她用在家中的威严赠予陆文振一个有色彩的童年。而今他长大了,而奶奶老了,岁月从来残酷无情。 “你爸爸说你不喜欢倪家那个女孩子”,陆老太太笑了笑。 陆文振沉默着点点头。 “不喜欢就算了,自己挑一个喜欢的”,陆老太太伸手摸摸他的脸,“你高兴奶奶就高兴。” 陆文振“嗯”地应一声,蹲在她身边握住她的手。 “倪家那幅《春雨新篁图》啊,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还没有你现在大”,陆老太太忽然讲起往事,“那时我大约只有十五岁,到同学苏少槿家去做客……” 陆文振无声地笑了笑,他已快岁至而立之年,与十五芳华相差十万八千里,可在长辈眼里总还是小孩子。 陆老太太也笑,絮絮声讲下去:“苏家是真正积世累富的望族,这幅倪瓒的画,并恽寿平的《桃花图》和王文治的字幅,就那么随意挂在书房的墙壁上,还有乾隆皇帝赞过‘晨星真可贵,劫火未曾亏’的粉青盘也藏在苏家,后来动荡中家业一夕倾塌,辗来转去又统统进了苏富比拍卖行。” “这些无情无欲的死物流来转去存得恒久,活生生的人反而总要离散……苏家倒了后,我便再没见过少槿了”,陆老太太唏嘘:“花无常好,月无长圆,自古都是没奈何的事情,时间久了就看淡了。” 千里搭长棚,有聚便有散。 陆老太太轻叹一声,“哎,我怎么提起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没关系奶奶,我最爱听你讲故事”,陆文振轻揽住她的肩,陆老太太洞悉世情,换了另一种方法温柔地宽慰他。 “是,文振一直与奶奶最亲厚”,陆老太太拍拍他的头。 唐至薇推开玻璃门走进来,怀里抱着一束馨香的浅紫色月季,看见坐在客厅里的陆老太太和陆文振,也陪着笑脸走过来坐在那只红色沙发上。 这间大宅仿佛被施下魔咒,住在其中的人都满腹心事缺乏睡意,所以游魂般悄无声息地走来走去,自寻法子打发光阴。 “妈妈”,陆文振冲她笑,伸手接过她手里的花束。 唐至薇喜欢蔷薇和月季,陆彬一度曾花费心血从世界各处移栽珍稀品种,现在陆文振捧着的这一种来自日本,名字十分动人,唤作暗恋的心。 半开的花瓣犹沾粉露,的确像一段欲说还休的心事。 唐至薇同婆婆和儿子聊了几句,又拿起花束上了楼,言谈举止间客客气气,进退得仪。 “你爸爸初见你妈妈,她正是站在一个开满月季的露台上,夕阳中随手折下一枝盛放的花别在鬓边,一双眼睛里全是寂寞。你爸爸回来后同我讲,‘如果世界上真的有朱丽叶,那她大概就是这个样子’”,陆老太太沉静地看着唐至薇离去的背影,“文振,其实你的父母相识于一见钟情。” 陆文振讶然,他一直以为父母之间不过是寻常的世家联姻,原来他们也曾经深深相爱过。在日夜相对中遗忘挚爱,又比老死不见更加残忍。 彼时陆彬为她栽种下满园姹紫嫣红,而今繁花依旧盛开,但逝去的感情如流水,再也无法回转,好花好景入目皆映作讥讽的荒凉。 恋爱与婚姻是不相同的两件事,他与她在天长日久中越走越远,终成为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而这两人又都太过自我,不愿戴上面具在父母子女面前出演温情脉脉的戏码。 陆文振检讨自己,发现原来不知不觉中他也同父母一样,把自我地位放得太高。因为我爱你,所以你就理所应当成为我爱上的那个人,一旦发觉事实并非如此,便转身就走,还为自己罗织的幻象破灭而伤心至死。 算起来,其实江锦志压根不欠他陆文振什么。 但这样两清更让人不甘心,陆文振在心里反复衡量,要再爱多几分几两,他才肯打个电话去向江锦志说:“以前的不算数,我们重新来过。” 况且他是交出真心的,如此一笔勾销,舍不舍得还要另作他论。倘若是一场电影最好,可以剪掉拍坏的部分。 陆老太太的寿辰办得盛大,陆文振强逼自己拿出十二分的精神头,打出笑脸来应对往来宾客。其实作喜同作丧一般无二,都奔涌着一股子绝望的热闹,今朝有明日无,十分之凄艳。等宾客都走光散尽,又觉得全盘皆落索。 初秋的影树叶片尽皆绯红,余风拂过,零落如雨。 电影拍摄已至尾声,剧组大部队又班师回城。苏小眉来过几通电话,数次言辞闪烁间欲言又止。陆文振等她开口,她却没说什么,只问一问他几时回城,末了又嘱咐他自己保重。 陆彬找陆文振谈过几次,问他愿不愿意回来打理陆氏,陆文振起先一口回绝,偶然觑见他鬓角的白发,实在不忍心一次一次让老父失望,只好推说再考虑。 恍然间夏天已经过去,却也并不如想象中的一般特别漫长难捱,陆文振觉得心口的伤已经在慢慢愈合,丢掉的魂魄也渐渐回归本位。 原来那些以打牌看戏比美为事业的太太小姐们自有巧妙智慧,热热闹闹地聚会,许多许多的寂寞汇在一处,单独的一份瞧起来便不十分明显,谁也没法嘲笑谁。 回城以后,陆文振又去光顾那家爱播老片子的旧剧院。 《开心鬼放暑假》已经撤下,这次播的是《蒂凡尼的早餐》。陆文振买了票子独自走进里面,观看美丽如天使的奥黛丽赫本寂寞地坐在露台上哼唱《月亮河》。 一束一束的光源自背后的小窗格中打在面前的银幕上,细述一段怅惘的旧情。这家剧院的观众实在少得可怜,除了陆文振,只有一对热恋中的年轻情侣,喁喁私语声融在空气中漂浮不定,显得他愈发形单影只。 独自反观逝去的美丽,像自灰中拾起一张陈旧的彩色照片,用手指一一拂去照片中凝固于眉眼上的尘埃,脱色的往事逐渐显山露水,更觉得格外寥落。 第十五章 回城以后,独自一人,日子变得十分难捱,时间一下子多得用不完,陆文振只好对牢那两只金鱼发呆,或者向它们倾诉心事。 其实将青花瓷缸放在这一室欧式风格的屋子里,比用水晶盆装金鱼更别扭,奈何他就是宁愿睹物思人。 陆文振害怕自己心里有鬼,见了江锦志会不由自主地溜出来作祟,便一直躲着没到片场去。大概的确时间久了,连粗神经的谭竟成都发觉其中不对,一大清早便上来敲陆文振的门。 陆文振笑眯眯地拉开门,向谭竟成和苏小眉道一句:“贤伉俪,早安。” 谭竟成跳上前来大力拍陆文振肩膀,连珠炮般控诉:“文振,你做什么呢?回城了也不招呼一声,打电话来十有八丨九没人接听,我几乎以为你报名星际旅行团遨游太空去了!” 陆文振笑,“可不是,我刚自仙女座星云归来便被你捉个正着。喂喂喂,你老实说,是否在我家装了监测仪?” 谭竟成哈哈大笑,苏小眉倒是一言不发,默默替陆文振将散在地板上的书和报刊收拾整齐。 “文振,你怎么了?”谭竟成笑归笑,倒是个藏不住话的性子,“总是不肯到片场去,我们‘金牌三角’不聚在一起,总觉得怪怪的……” 陆文振先前被他拍的龇牙咧嘴,现在抓紧时机擂还他一拳,笑道:“哎,从今以后‘金牌三角’就要更名叫做‘夫妻店’,我不愿意委屈自己当个小跑堂,只好躲得远远的。” “我以为我同文振你才是开夫妻店,一开就开了这么些年,这下怎么收场?”谭竟成摸一摸鼻头,难得适时地发挥幽默感。 陆文振‘噗嗤’一声笑,见苏小眉红着脸丢过来一个大大的白眼。 无怪乎失意的人总爱拼命工作,人忙起来便无暇他顾,又有一班同事说说笑笑,确实比自己关起门来伤春悲秋强得太多。 苏小眉沉默半晌,深深地看陆文振一眼,又扭头对着空气叹道:“泥足深陷,谁都不好过……” 谭竟成奇道:“小眉,你说什么?” “没什么,看见文振写的本子,随口念一句”,苏小眉轻轻蹙眉,“陆大编剧,往后你打算怎么写下去?” 陆文振黯然垂下头,谁知道怎么写下去,当初一碰两响,而今一拍两散? “你们打什么哑谜?”谭竟成急得抓耳挠腮,又去拍陆文振的背脊,“陆家小子,你看看清楚,现在苏小眉是我老婆!” “这是吃哪门子飞醋!”苏小眉哭笑不得,恨不能跳过来拧谭竟成的面皮。 被这个活宝一闹,任是心中酸苦,陆文振却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好了好了,这回真是笑了”,谭竟成松一口气,转身对苏小眉挤挤眼,“也不枉你我一大早上来演了这么久双簧。” 苏小眉看了看手表,一叠声催谭竟成走。 陆文振送他们下楼,谭竟成悄悄控诉:“嘎,我原来爱上了一只闹钟!”一转身去正正对上怒目圆睁的苏小眉,直吓得连连摆手。 陆文振笑得打跌,心里真正为这对冤家感到欢喜。吵吵闹闹,忽尔白头,正是他向往的幸福,虽然自己不得享,但有机会观瞻一下也是好的。 “文振,回来看一看”,苏小眉拍拍他的手臂,“你知道,那里终归有我们这些老朋友……” “哎,不要说得像娘亲送闺女出嫁一样好不好”,谭竟成闷笑。 “老谭,你最大的天赋绝不是导演,分明是插科打诨”,陆文振简直绝倒,“男怕入错行,晚虽晚了点,现在改去说相声还来得及!” 苏小眉推搡着谭竟成往停车场去,边走边笑骂:“今天必然要绞了你的舌头,我投下这么多金钱和时间,险些血本无归,你这家伙竟然想改行说相声!” 谭竟成一脸苦相转身对陆文振挥手。 陆文振送走他们,折回楼上又觉得屋子里静得吓人,缸中的金鱼摇首曳尾,溅出点点水花,“啵”一声落在桌面。 倘若从来没有热闹过,也就不惧怕长久的安静。因为见过别人的幸福,所以觉得自己特别不幸。 陆文振害怕一个人呆在屋子里,逃命般拿了外套出门。 影树婆娑,红得没头没脑,日光星星碎碎地洒下来,像满地闪动着散金碎银。上次同江锦志一起走这条路,天空犹飘落小雨,两人情正浓。 鬼使神差地,陆文振又绕到那家专爱播映老古董电影的旧剧院。说来也怪,他见这剧院播过《乱世佳人》、《魂断蓝桥》,甚至还播过《蝴蝶梦》,偏不肯再演一次《金玉盟》。 陆文振独自坐在剧院里,难为这家剧院苦心搜罗这么多老片子,生意总是如此冷清,想来老板也是个有些痴意的人。只是现如今人人挣命般忙着相恋失恋,很少有人腾出闲心来怀念旧情,这家专注怀旧的剧院大概离关门大吉也不远了。 电影散场的时候,陆文振才发觉后排多了一名观众。放映员打开灯,他站起来要走,另一名观众却小小声惊呼:“啊,是你!” 陆文振转过身,看见是位有点面熟的年轻小姐,但一时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只好笑着向她点一点头。 “你是陆文振!”她雀跃不已。 陆文振正暗自奇怪几时编剧也开始有了影迷,却听她又说:“我是倪芳信的同学,我叫梁贞贞。” 陆文振一头雾水地答上一句“你好”,实在想不起来这位梁贞贞小姐是何许人物。 “哎,你不记得我,我们在咖啡馆见过!你同江锦志一起!罗密欧与朱丽叶!”梁贞贞十分兴奋。 陆文振恍然大悟,果然又听得一口绵软的南方口音。 “今天你没同他一起?” 梁贞贞很有几分自来熟,笑眯眯地与陆文振一起走出剧院,见阳光亮得晃眼,便抬手遮一遮。 “没有”,陆文振借机垂低目光。 “那天在咖啡馆见了你们,我一直念念不忘的”,梁贞贞脸上一红,顿了顿又继续说下去:“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天天傻坐在那里等,结果你们再也没出现。” “嗯,后来没有再去了。” 陆文振郁闷不已,明明世界之大,又似乎统共就这么几个人,绕来绕去大家都认识,还需好颜相陪专门聊尴尬的话题。 “还好还好,一次我向芳信提起来,她说认识你们”,梁贞贞天真浪漫,尚未学会察言观色,笑嘻嘻地一拍手,又转身缠着陆文振道:“我经常偷偷去片场门口晃荡,然后发觉江锦志常常自己跑到这里看电影。” 陆文振蓦然顿住脚步。 “真不敢相信世界上有这么好看的人”,梁贞贞犹自发花痴,“我一有空就泡在这里,倒是经常看见他,只是我心里紧张得要命,不敢上前同他讲话……” “他常常来?”陆文振问。 “是啊”,梁贞贞笑个不住,脸上十分得意,“他特别喜欢《金玉盟》,还找老板左磨右磨把拷贝胶片买下,我真好奇这个片子有什么魔力,也跟着买了碟片回家看了好几遍。以后他成了大明星,我就是喜欢他最久最铁杆的影迷!” 陆文振看着这名活泼的小女生笑一笑,忍不住道:“多谢你,梁小姐。” “有什么好谢的”,梁贞贞笑得灿烂,“也多亏得你的故事写得好,陆编剧你知道吗,我回去看了许多你的电影,又对你佩服得不得了!你写的故事,所有的男主演都该是江锦志才好呢,只有他配得上你的一支笔,也只有你的故事配得上他来演……” 陆文振顿悟,笑着对她欠一欠身。 如果不是真的爱他,江锦志怎么会流连在这个又小又旧的剧院,怎么会特别钟爱《金玉盟》?在陆文振缺席的时候,他实在没有必要自己表演痴心给自己看。 仔细想来,两人也未必真是爱到天崩地裂,但身处其中的人就是觉得刻骨铭心。像年轻时有人为你写下一首诗,不见得写得多好,韵脚有多整齐,但因为你一直以来的珍视,这必定是世界上最好的诗,叫李白杜甫济慈雪莱统统汗颜到搁笔的好诗。 而这个让你爱之恨之念念不忘的人,必定是世界上最好的情人。 花尚无常好,月且难长圆。万千人海,相遇,相爱,已是无比的福气。 他送过你一盒火柴,一对金鱼,一张海报…… 还有他自己。 陆文振懊恼万分,自己什么也没给他,着实欠他良多。 然而转念一想又高兴起来,有拖欠,才有偿还的机会。 第十六章 小小白色轿车在公路上奔驰,陆文振凝聚精神全力飞车,心里暗笑,这可真是疯魔了,且不说要收多少超速罚单,万一撞车,只怕要就此一命呜呼。 可他绝不愿意再等,一生只得匆匆数十年,何况还伴随着数不尽的天灾人祸,白头到老分明是至为难得的福气。原本便说不清两人能有多少时日,现在又浪费掉这么多,怎么等得下去。万一他还没有追回江锦志,那家播映《金玉盟》的剧院已经关门大吉,那他这辈子恐怕到死都会恼得呕出血来。 远处依稀是那片老式洋派建筑,陆文振不禁慨叹唏嘘,不过月余没来,乍见之下却恍如隔世。 他其实有点怕这种年月又长进第又深的大宅子,总觉得转来转去都有被禁锢其中不能离去的幽魂,依附在一面镜子或一只花瓶上,四下无人时便晃晃悠悠出来,互相倾诉凄伤的往事。但此时此刻,他只恨不能生出一双翅膀马上扑过去。 苏小眉看见陆文振进了片场反倒骇一跳,愣了一下讪讪地喊他:“文振?” 陆文振好笑,“早上还登门让我来片场,怎么我来了反倒吓坏你?” 苏小眉不答,陆文振也不追问,沉默片刻又道:“他在不在?” 苏小眉摇头。 陆文振无奈,真像跳双人舞曲,一旦踏错拍子,便总也合不上节奏,不是迟一步,便是早一步。 手机偏偏在这刻响起来。 现代通讯业发达,人人好似被拴上一根线,管你飞到天涯海角,一通电话马上便将你逼回老巢。 陆文振心烦得要命,接通电话略微不耐地说一句:“你好”。 对方一阵沉默。 陆文振愣住,是江锦志。 两个人的关系进展到一个程度后,便会发觉彼此由呼吸到心跳,再到举手投足自是一种与众不同的频率,便是对方不声不响,你也知道那就是他,不会是别人。 他并没有遗忘他的频率。 陆文振也跟着一阵沉默,好在江锦志没有挂断,半晌回过神来,他才平复心情问道:“你在哪里?” “……你家楼下”,江锦志答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失落。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来找他,他去找他,险些失之交臂,多亏得现代通讯业发达,不至于阴差阳错。 “你等我”,陆文振胸膛里风翻浪卷。 江锦志“嗯”地应他一声。 陆文振原路飞车回去,着实恨煞这条漫长无比的路,不仅不能缩地为尺,偏还让他遇上无数红灯。他看着交通灯无奈地笑,心道原来这便是望穿秋水,索性趁这个空档拿手机回拨过去。 甫一接通,陆文振便迫不及待唤一声:“江锦志。” “是我。” 陆文振欣喜地笑,又唤一声:“江锦志。” 江锦志也笑起来,再答他一声:“是我。” 他唤一声,他答一句。曾几断掉的线,似乎又在这一应一答中接续起来。 “江锦志”,陆文振长长舒一口气,“你等我。” 江锦志于彼端郑重答他:“陆文振,我一直等你。” 红灯转成绿色,陆文振启动车子穿过路口。 初秋天高气朗,犹带暑气的风覆面而过,陆文振看见江锦志站在树荫里,脚下的阳光碎了满地,像摔破了一块亮晶晶的镜子。 摔便摔了,你我重新开始。 “怎么过来了?”陆文振走到他身边,眉眼含笑。 “小眉姐让我把这个送给你”,江锦志递来一只小手提袋。 “是什么?”陆文振打开一看,见里面搁着个大信封。 “不清楚”,江锦志摊一摊手,“她让我带给你一句话……” “什么话?” 江锦志笑,“她说‘这是娘亲送闺女出嫁的妆礼’。” “这苏小眉,弄什么鬼!”陆文振哭笑不得地把那只小袋子提在手中。 “你不打开看?”江锦志还是有点好奇。 “不着急”,陆文振凝神看他,心中暗道我要先看你。江锦志瘦了一点,反而更加英俊夺目。真是一幅好皮囊,起先说不准真是色令智昏,到如今变成色授魂与,纠葛一处,再难以解脱。 江锦志与他四目相对,又不知说什么好,看了看手表问:“一起吃饭?” 陆文振点头,两人一起沿着旧路慢慢走。 他心里十分称意,笑着去碰一碰江锦志的肩,“你几时请我看《金玉盟》?” 江锦志愕然抬头,怔怔问他:“你非看不可?” “我非看不可”,陆文振铁了心。 “陆文振”,江锦志别过头去隐藏着眼光,沉默半晌才道:“你这个傻子,就不担心我图你别的? “我身无长物”,陆文振笑,“想来想去,你只能图我这个人。” 江锦志心里又酸又疼,满肚子气恼,“我一个籍籍无名的新人,你是大名鼎鼎的金笔杆,你不怕我借你上位?” 陆文振想起梁贞贞那句话,只有他配得来演他的本子,也只有他的本子配得起他演。又或许写了这么多剧本,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让他演,那些没有他的过往全是一个冗长的铺垫,非得碰上主演,才掀起真正的高丨潮。 “不必你借,这些我原本就该给你”,陆文振弯一弯嘴角,心想命运真是名不入流的编剧,总也拿捏不准剧情节奏与起承转合。 江锦志蓦然顿住脚步,似是下了很大决心一般开口:“文振,我是个不肯吃亏的人,我这一辈子都在拼命往上走,你……” “我知道,我愿意同你一起”,陆文振打断他,“你说过你一直等我。” “大概吧”,江锦志怅惘地把手揣在口袋里,一晃一晃往前走,“可我觉得是我一直在追你。” “那么,追到了就不要放手”,失而复得之后更觉珍稀无匹,这次陆文振决计不肯作罢。 “如今换我追你,而你说过会一直等我”,陆文振语气不重,但庄重的彷如进行一场誓约。 江锦志无言以对,只能沉默着伸出手来看着空落落的掌心。 灰黑的路上洒满绯红的落叶,浑似一条绵延的河流里沉浮着无数颗破碎的心,狠毒且凄绝。 陆文振无知无觉地走在他旁边,脸上含着笑,神情里隐没着一点天真,温柔坚定地对他说:“江锦志先生,天长日久,还请多多指教。” 江锦志蓦地心里升腾起一阵悲哀,陆文振不愿看清,他自己看得太清,偏生没有人愿意把彼此看轻。 他在心中无声地骂了一遍又一遍:“陆文振,你这个傻子!不过是有一日算一日,多一日陷深一日,总有沉沦没顶窒息而死的时候,何来天长日久?” 但他说不出口,总归还是有一日,便算一日的。剧本开拍了,便没有半途中戛然而止的理,否则大家都损失惨重。 “文振,过了今日,总是要告别的。”江锦志狠狠抿紧嘴角。他曾咽下过各种苦楚,却从没有一种是如此揪心的滋味。 陆文振马上笃定地回答他:“不,不会,我绝不会离开你。” 江锦志“呼”地笑了笑,握一握他的手,“小眉姐安排我同许若丹去拍一支广告,为电影前期宣传造势。” 陆文振松一口气,“那我过来探你。” 江锦志笑着掠一掠他的额角,“文振,别担心,我总是等着你的。” 等着你我这一场戏落幕,你转身就走,他在心中添了一句。 陆文振看着他的眼睛,笑得如释重负,“我看,你演。” 第十七章 江锦志相信了,世界上确实是有些痴人的,然而他吃不准自己可否也是其中之一。 往先的日子里,他挣命似的活得咬牙切齿,偏偏还要在人前卖力表演气定神闲的潇洒姿态。这件难上加难的事情持续地竭耗着他的心力,他的魂魄被折腾得困倦不堪,像一匹年代久远的名贵绸缎,看上去华丽无匹,轻轻碰触便会七零八落,倘若赤丨裸丨裸地铺陈开来,只怕会立时吓退天真又痴迷的陆文振。凭心而论,他舍不得。 但要他人前人后持续地演下去,他更怕自己会立时崩塌,自此一跌到底再也爬不起来。他还没有演到收放自如的境地,不敢押上这么多,资本太少的人压根输不起。 江锦志只是确信自己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无论是荆棘小道还是光明坦途,于他而言都是不归路,一旦踏上了便没法回头。纵然有交汇口,但他和陆文振从来不是同路人。 虽不同路,但仍然可以暂时相携同行。 两人又来到上次那家包子最出名的小餐馆,看见门上贴着艳红的双喜剪纸,一边的条幅上写着“东家有喜,停业六天”。 时过境迁,物换景移,连布景都不会再呆呆枯守。 “去我家,我弄给你吃,好不好?”陆文振马上开口献宝,不给将要蔓延的遗憾叹息留出余地。 江锦志果然大吃一惊,“文振,你会做饭?” “你瞧,并非每一位富家子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陆文振俏皮地向他眨眨眼,“就像并非每一名演员都只认识时装店里的华服与玻璃柜中的珠宝。” 江锦志“噗嗤”一声笑,“尝过你的厨艺会不会是我今生遇上最稀奇的事?” 陆文振有点得意地牵着他往回走,心里暗自回答:“我倒觉得今生最稀奇的事大概是遇上你。” 温风透窗刮来,白色纱帘被吹得起起伏伏,公寓中寂静得落针可闻。窗帘的一角跌落在窗口的鱼缸中,而后又随风高高扬起,淋漓地将鱼缸中的水洒了遍地。 陆文振推门见状,心中大呼不妙,忙不迭扑过去看那两条宝贝金鱼。它们倒是无知无觉地在余下的水里游得高兴,忘得快有忘得快的好,天塌地陷,我自无忧。 他这才暗暗松了口气。 江锦志沉默地抱着双手看他小心翼翼地给金鱼换水,等他重新把鱼缸放回窗口,才不深不浅地说一句:“格格不入,有碍观瞻”,语气活似评判博物馆里的展品,珍贵不珍贵都与自己毫无关系。 陆文振愣了愣,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样突兀的一句话。情势毫无征兆地急转直下,他尚未摸清头脑,只好挥挥手勉强笑道:“你去坐着等,我弄完吃的就端出来。” 令陆文振心心念念的夜雨终于再次光临,但雨之为物,能使昼短,能令夜长,最迷人也最恼人之处便在于其变幻莫测。夏季终了,秋季降临,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场熨帖过他肺腑的缠绵夏雨,而今不声不响地浇在他心中那朵绽放的火花上。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沸腾着,陆文振把面条搁进去,拿双筷子搅了搅,随手把火调低。 房间里仍然静得很,煤气燃烧发出“嘶嘶”的声音,筷子碰到锅壁清脆的声音,金鱼轻微划水的声音,风穿堂而过的声音,呼吸与心跳的声音……这些细小的声音诡秘地彼此交织融合,又被安静无限放大,几乎要把陆文振的耳朵震得嗡嗡作响。 江锦志握着一杯水走进来,沉默着站在他的旁边,片刻后“咯嗒”一声把杯子放在桌上,又沉默着走到外间去。 陆文振目瞪口呆地看着杯子,有一搭没一搭地拌着锅里的面条,心中慌得乱七八糟。这场景无论怎样看也不像冰释前嫌破镜重圆,分明像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两名陌生人,像他的父母,人前相敬如宾,人后相距如冰。 一幕接一幕,究竟是剧本的哪一处出了错? 陆文振怔怔地把煮好的面条盛在碗里,浇上热汤,端出去递一碗给江锦志。 他接过去,道一句“谢谢”,拿起筷子埋头苦吃。 “很饿吗?”陆文振没动筷子,看向江锦志的目光不知不觉地带着哀切的不舍。 江锦志抬起头来,隔着不断升腾扩散的热气,正好望见一双入神到有点痴迷的眼睛,顿时更觉得饥饿感一阵一阵热辣辣地搅出来,连心都跟着搅得空落落的。 “慢慢吃,不够我再去弄”,陆文振弯着眼睛落寞地笑,伸手拿起自己的筷子。 江锦志慢慢垂下目光,握住筷子的手轻轻颤抖。 “快吃,凉了味道不好”,陆文振伸筷子过来敲一敲他的碗。 江锦志忽然抬起头狠狠地盯着陆文振,看他呆了一呆,然后搁下筷子。 “文振,快吃吧”,他低头笑了笑,“味道很好。” “怎么了?”陆文振并非愚钝,只是心有不甘,于是选择视而不见。到如今,却也忍不住问出口来:“我和你,怎么了?” “没什么”,江锦志重新拿起筷子,“小的时候,父亲也常常给我做饭……” 陆文振从没听过他这样遗憾怅惘的语气,放低了声音问他:“味道很像?” 江锦志摇头,“一点也不像,父亲是南方人,并不爱吃面条”,他忽然想起那些久得覆满尘土的往事,“他最会做的是海鲜饭,又多又满地盛一碗给我,多到我撑圆了肚皮都吃不完,只好拧着眉头苦着脸不出声,父亲便笑着伸手把我的碗接过去,一口一口把剩饭吃尽……” 陆文振看着他,心中泛出无名的酸苦。 江锦志无奈地勾起嘴角,“他过世以后,再也没有人为我做过一粥一饭。” 陆文振无言以对,沉默半晌才慢慢说一句:“快吃。” “好”,江锦志已经面色平静,答得波澜不惊。事实上,他怀恋的倒并非那点模糊不清又为数不多的亲情,而是彼时还能拥有一点东西的自己。 母亲离开以后,江锦志与父亲过得很清苦。一个普通的公司小职员,带着半大的孩子,彼此相依着苦捱日子。坏就坏在他的父亲还是个宁折不弯的人,那些对不起他的人,他一个也不原谅,他要恨她恨到死。父亲病重的时候,江锦志曾经想去找母亲要点钱,父亲只是咬牙切齿地冷笑着说若是花她的钱治病,他便自己停医断药等死。 他活得这样自我,从未理会过江锦志的感受。起初江锦志愿意听他的话,但他病得太久,总也死不掉,父子间持久地相互依赖,相互折磨,江锦志开始恨他。父亲不顾江锦志的感受,他也不顾父亲的感受,他跑去找母亲要钱,拿父亲憎恶的钱来替他医病。父亲消耗掉他的青葱时光,他便给他的人生末路抹黑,让他晚节不保。你来我往,十分公平。 父亲死了,他才发现这一切毫无意义。活人才有爱和恨,你只有活得万众瞩目,才有人爱你爱得日月无光,恨你恨得天昏地暗。 他活着,你才能选择爱他或者恨他。手里有一碗饭,你才能选择吃完或不吃完。生无可恋,两手空空的人,没有选择的余地。这一生给他做过饭的两个人,他都只能背弃他们。 江锦志大口大口地吃着面条,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抬起头来,见对面的陆文振认认真真吃着另一碗,也认认真真把其中调味的葱叶和花椒拣出来。 一碗面条还能吃出这么些差别,江锦志自嘲地笑了笑,狠下决心问他:“后天我拍广告,你来不来?” 陆文振认认真真地抬头答他:“我必定来,风雨不改。” “那好”,江锦志迎上他的目光,笑意中暗暗闪过一抹恶毒的凄然,“我等着你。” 第十八章 送走了江锦志,四周更加静得让人心慌,简直像一部拍坏的默片,嬉笑怒骂都在无声无息中悄悄演过了头。 江锦志说的没错,那缸金鱼的确与整个房间不搭调。正是因为不搭调,反而格外显眼,一抬头一转身,它们便突兀地出现在眼前,叫人避无可避。像一个美丽的孤独者环绕着你,直愣愣戳在眼前考验你的意志,不发一语地逼你爱他,而爱根本又忍无可忍。 幸而这房间中不搭调的东西还有一样,搁在书桌上的笔墨纸砚也十分奇突,倒是与那只青瓷鱼缸一呼一应,里里外外地嘲笑着满心痴意的陆文振。 陆文振也觉得自己可笑,原以为两人这是劫后余生,未曾料想不过是一泓倒映出来的虚浮幻影,愈是小心翼翼,愈是容易察觉到细微末节的差异,连一声叹息都能搅得支离破碎。 书桌上放着他打发时间抄下的一阕《玉楼春》,陆文振一低头,看见江锦志用钢笔沿着他的字迹在旁边细细描摹了一行小字。 陆文振的书法学的是虞世南,走的是外柔内刚的路子。江锦志并没特地练过书法,笔法顶多能称一句挺秀,琴棋书画是吃穿不愁且尚有余暇的人才有闲心研习的事情,他断然没有这个闲情去练书法。所谓“察其字,观其心”,那两行字大约是依凭着自己的心意临下的,与陆文振的刚柔并济并不相似,反而因为感情积蓄得太过汹涌,很有几分力透纸背的风骨。一字一字看过去,陆文振未曾辜负自己二十余年花在书法上的苦工,当然看得出江锦志临下这几个字时,心中必定气血难平。 贴上了一颗红心,赔进了满腔情意,谁能心平气静才是奇事。 他呆呆盯住纸上风格迥异的两行字,不想相信两人真的于无知无觉中走完了高丨潮部分,余下的尽是藕断丝连的冗长结局。 娇蕊爱振保爱得发了痴,才会在房间里点起他抽过的烟,江锦志大约也该是无奈不甘至极,才会怨愤地临下他写的字。 “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明明爱是爱的,到底是哪一步行差踏错,两人才这样渐行渐远?陆文振恨不能立时冲到他面前,同他子丑寅卯地问个清楚。 如此浑浑噩噩地胡思乱想,竟然也混过了一天,光阴最是公平,不亏待谁也不眷顾谁。 陆文振一觉醒来,睁眼又见黑沉沉的云叠叠层层压下来,秋风零落萧瑟,一阵紧似一阵地催逼着落雨,但黑铁似的云层仿佛拧上了性子较劲,低低地抵在天际,偏不肯化水坠地。你宁死不从,我咬定不放,真是荒惨得很。 陆文振没料到会接到江锦志的电话。 彼端江锦志语气平淡,一开口竟也同他谈起了天气。谈天气简直是一帖包治百病的万能药,吃你不死,也未必能立时治愈,无论皇家御医还是江湖郎中,谁都愿意用它。陆文振啼笑皆非,但依恋着与江锦志多讲几句,便也撑着心思同他漫无目的地闲聊。 “我这边下雨了”,江锦志依旧是波澜不惊的声音,“外面的露天阳台窗户合不紧,下起雨来便有点漏水,叮叮当当的一直响,像首曲子……” “是否奏出小施特劳斯的圆舞曲?”陆文振饶有兴致地打趣。 “我凝神听了半晌,觉得像巴哈的小步舞曲多一些”,江锦志也若无其事地同陆文振说笑。 “啊,了不得,露台上彻夜演奏顶级音乐会,能住这样的酒店,真是奢侈得令人眼红”,陆文振故意语气夸张。 “可不是,为了哄好未来影帝,真是难为他们这样煞费苦心”,江锦志十分配合,话一出口已笑得打跌。 你来我往骗来哄去,连一场异乡的雨也能谈上一刻钟。 陆文振与江锦志都是聪明人,一旦下了决心要粉饰太平,便由此及彼地瞒得妥妥帖帖,两厢无事。 “明天我过来探你,那雨该停了”,陆文振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 他到底不甘心,纵然明白两人已经去到难以挽回的地步,但如此不明不白,与死不瞑目一般无二,无论如何还是妄想去争上一争,尽人事听天命,心里总有点安慰。 江锦志笑了笑,“细水也未必长流,这样牛筋似的暴雨又耐得住几时,明天必定停了。” 未来影帝口才绝佳,这么明显地暗示,噎得金牌编剧也无言以对,陆文振只好沉默。 江锦志等了片刻,听他不再开口,便淡淡地说:“文振,明天见。” 陆文振心中忽地荒火乱燃,焦灼地炙得他浑身轻颤。凭什么独他陆文振一人千不甘万不愿地拼命弥合裂隙,江锦志便能如此气定神闲地一次一次撕开伤口。便是难如女娲补天,其时也未见得有人在旁边抱臂笑观。 “江锦志,你听好了,我必定来,风雨不改!”陆文振这一句,几乎是低吼。 江锦志无声地勾起嘴角,这样咬牙切齿地语气,听起来与自己多么相似。原来人在奋力追逐某样东西的时候姿态都差不多,谁也没法子超脱到哪里去,他不过是演惯了,熟能生巧而已。 两个人的态度如今完全逆转,此时此刻,倒由原先迫不及待的江锦志平静地答陆文振:“我等着你。” 陆文振心潮澎湃,一时间连声音都有点颤抖,生怕他再语出惊人,赶紧低声道一句:“明天见。” “文振,再见”,江锦志笑,答他的声音轻轻柔柔。 陆文振并没有马上挂掉电话,江锦志也没有。彼端传来的声音遥远而细微,江锦志成竹在胸地对另一人说:“他明天必定过来……” 陆文振浑身巨震,令他神魂颠倒的夜雨背后原本藏着一个黑黢黢的秘密,彷如一条在暗中窥伺的小蛇,软绵绵湿漉漉地吞吐着信子。他并没愚钝到对此毫无知觉,纵使一切无声无息,但那道冷冰冰的恶毒目光总会黏在心头,叫你避无可避。他只是没料到这条毒蛇会出其不意地发动攻击,只不过慢了一步,便让人无可逃遁。 陆文振马上挂掉电话,生怕那些零碎模糊的讯息一下子便拼凑完整,清清楚楚地呈在眼前,不留情面地砸碎遮来掩去的幻象,刮得人鲜血淋漓。 他定好明天去看江锦志,好歹还有一个晚上。风雨前的宁静也是宁静,他还需抓紧时机大口大口地呼吸,像个临阵的武士,一遍一遍检查自己的铠甲,一遍一遍磨砺自己的武器,勿论有用无用,总归心里会有点慰藉。 他的确想探求前因后果,但不准一切提前揭晓。 江锦志听着电话里手慌脚乱的忙音穿透过来,忽然对着空荡荡的虚空笑不可抑。房间中只得他独自一人,方才那句台词,分明是场自说自话的独角戏。 他闭上眼睛在雨中扬起脸,轻轻柔柔的雨丝覆面而来,这并不是他形容的那场速战速决的暴雨。 “文振,你这么一个人,叫我怎么下得了狠手”,他一直笑,笑到胸中闷疼,“这一场,算我送你的试演好了……” 先试过戏,等真正上场时才不至于手足无措。到底江锦志还是爱陆文振,纵使要逼他退场,也想给他留个漂亮的谢幕。 第十九章 秋日午后的阳光透窗照进来,陆文振想起自己年幼时临习字帖的样子。也是这样的午后,他独自站在大宅子的书房里,一字一句地描摹那些凄伤的句子。 临过了“烟树苍茫客思迷”,再往下自然会临到“渐行渐远渐无书”,世界上总有这样奇异的遇合,叫完全不相干的两件事情顺理成章地碰到一起,再顺理成章地分离。 最坏的结局不过是失去他罢了,陆文振笑,这有什么可怕,谁的一生不是在循环往复地练习得到与失去呢。该来的总会来,你若逃避,它便追着你跑,等你逃到精疲力竭的时候,只怕败得更惨,不如奋力迎战。 缠绵的细雨于异时异地浇在头上,也仍旧是缠绵的,只是秋风着雨,无奈平添簌簌寒凉。 陆文振与江锦志约了下午四时正,现在不过两点一刻,早是早一点,但他愿意等。 陆文振买一杯咖啡握住暖着手心,随意靠在街边的便利店门边。热腾腾的水汽扑在窗口的玻璃上,便利店中冷冷清清,往来的人群行色匆匆,像一帧帧不断更迭的布景,整个世界影影栋栋的,看上去端得又好又美。 他笑了笑,食指一笔一笔地在窗上划过,不断腾起的水汽笼住玻璃上晶莹通透的一行小字,是那句“前程似锦,宏图大志”。他失神地看了片刻,忽然觉得自己十分可笑,又挥挥手把字迹抹去。活生生的世界彻底失去遮掩,澄澈明晰地触在眼前。 换来换去的布景终于等到了上场的主角,于是蓦然静止。相拥着推门走进便利店的一对男女,是江锦志与许若丹。 陆文振不动声色地退到门后的阴影中,冷眼看着他们买了两杯咖啡,再相拥着离去。因为他的退避,三个人六只眼,倒也未曾歪打正着地尴尬碰面。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现而今连写也写不得了,古人诚不我欺也”,陆文振笑,心中迸出一朵甜而涩的火花,默然自语道:“如果这样便能哄我相信,那你的影帝大概做不成。这么过火刻意的表演,必定出自小眉一手安排,后面大约还跟着几名扛着相机的小报记者,明日的娱乐头条也该是这桩演出来的绯闻。 他走出便利店,拢了拢风衣,静默无声地远远随在两人后面,便要看看这对假扮的情侣能演到几时。 “虽然我武艺平平,但你太过轻敌,出手的招式已经用老”,陆文振看着江锦志高高的背影,“这一次孰胜孰败尚未落定,或许是由我重新追回你……” 三个人,如猫捕鼠,似鹰搏兔,不停地在雨中的都市兜兜转转。陆文振以为自己是藏在暗处的捕猎者,心中滋生出一种掌控大局的隐秘快意。 逛过了街,喝过了咖啡,接下来的桥段该是这对璧人找一辆半敞着窗子的车,坐在其中激烈拥吻。 江锦志与许若丹真的一起迈步往停在街角的黑色房车走过去,陆文振暗自笑得打跌,心道如此老掉牙的剧情,真是蹩脚又狗血。 可惜这一幕的编剧不是陆文振,剧情毫无预兆地瞬间脱线,陆文振还没乐够便眼睁睁看着陆文思打开车门走下来,一时惊得险些跌破眼镜。 原来世界上真有乐极生悲这回事。 陆文振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人群来来往往,布景又再次脉脉流动,三个人谈话的声音低低传来,像一把明晃晃的剪刀,“哗啦”一下绞开这些真真假假障眼法,恶狠狠地把真相铺在他眼前。 “我同他约了四点二十分,你放心,文振从不迟到”,江锦志语气平淡。 陆文思“嗯”了一声,又问:“后面有没有记者跟着?” “苏小眉放出风声炒绯闻,我们逛了这么久,肯定有几条尾巴跟着……” “他们倒是捡了大便宜”,陆文思笑了笑,“原本想着爆个绯闻而已,没想到能炸出陆家大少与同性丨恋人的秘闻……” 陆文振如遭雷击顿住脚步。可恨此时大脑又运转得无比流利,一下子便弄明白了前因后果。 原来太过轻敌的是他自己,即便借他一颗七窍玲珑心,只怕也料不到江锦志会伙同亲妹陆文思送他致命一击。他始终一厢情愿地以为两人最坏的境地不过就是分手而已。 陆文振脸色铁青,撰紧了拳头一步一步走上前去。此时此刻,竟也还匀得出余神来让过积水的坑洼,不叫自己一脚踏进去。 “文思,你怎么在这里?”他的声音平静得出乎意料,看着陆文思惊得打抖地转过身来,甚至还带上一丝戏谑的笑意。 “哥……”陆文思从没见过这样的陆文振,活似白日见鬼一般,只觉得毛骨悚然,“你……我……” “什么你你我我的”,陆文振慢慢泛出一个嘲讽的笑,“我妹妹一向最利索,今天怎么连句话也说不明白?”他抬手指一指江锦志,“我约了他,来早了,不小心撞破一切。” “是,我一向最利索,那有什么用,爸爸照样只念着把陆氏交给你!我利索了这么多年,不过忙着为他人作嫁衣裳”,陆文思浑身颤抖,红着眼眶咬着银牙,怨毒的目光恨不得剥下陆文振一层皮。 陆文振笑着拍拍她的头,“快回去吧,一会儿记者来了,爆出的就是陆家兄妹当街争吵的丑闻,触怒了爸爸,你的赢面更少。”这么淡然的语气,看起来的确像是真诚关怀妹妹的好兄长。 一切于瞬间幻作泡影,陆文思悲极反乐,纵有千般不甘也只好拉开车门坐进去,咯咯惨笑着含恨离去。 陆文振负手看着车子走远,片刻后慢慢转过身来,满目含笑地问江锦志:“她走了,那你怎么说?” “你妹妹同我谈妥条件,伺机爆你的丑闻,让你父亲厌恶你,自此断绝把陆氏企业交给你的念头,这么清楚明白的事,你肯定懂”,江锦志也笑,甚是坦然地摊一摊手。 “一开头就是这样?”同样的事情,由他亲口说出来,杀伤力又不相同。陆文振仍然感到难以置信,但不论如何心如刀绞,脸上倒笑得灿烂如三月春光。 人活于世也实在辛苦,越是心痛难当,越要在人前维持光鲜亮丽毫无破绽,以免更加丢脸,失却自尊,死无葬身之处。 “一开头就是这样”,江锦志答得铁板钉钉。 沉默站在一边的许若丹深深看了他一眼。 陆文思原本挑中的人选是她,是以才有那些陆文振力捧她做女主角的传言。一切只是因为那天傍晚在包子店遇上陆文振与江锦志。他们那么痴,明眼人一看即知这两人已为彼此着迷,旁人毫无插足的余地,陆文思立时决定换掉主角。 “她开给你的价码是什么?”陆文振闭了闭眼,深深吸一口气。 “前程似锦,宏图大志”,江锦志笑,“很高很高……” “高到我付不起?”陆文振皱眉,心里的不甘未必比陆文思少。 “你当然付得起,不过那是五年或十年后的事了”,江锦志伸手抚一抚他的眉梢,“是我等不起。五年,十年,若我等得起,又何必做演员,老老实实当工程师画图纸,也足够熬出头了。” 陆文振猛地抬起头,亮铮铮的目光投在江锦志脸上,仿佛要洞透他,看看这具漂亮的皮囊下有没有驻着灵魂。 江锦志不躲不避,任由他看。 僵持许久,陆文振终于败下阵来。 “现在还不到四点正”,陆文振看一看手表,“我们约好四点在对面的咖啡厅见面,是我来早了。” 他转身就走,风中零碎的声音钻过来,“四点正,我在那里等你。” “好”,江锦志看着陆文振的背影,走得那么端正且毫不迟疑,嘴角扬起一丝苦涩的笑意,应道:“我必定来,风雨不改。” 第二十章 许若丹始终闷不吭声地立在旁边,看着陆文振推开对街那间咖啡厅的门,变成窗上一个晃糊的影子静止不动。 虽不是主谋与主犯,她的心中到底对陆文振存着一份愧疚。 “你……”她犹豫着开口,想问江锦志一问,为什么骗他骗得这么彻底,连确实存在的感情也彻底否认掉。 “许小姐,多谢你方才帮我”,江锦志抢先开口,不给她留下时机。 许若丹摇一摇头,咬着唇角沉默了半晌,再抬起头来时,眼睛里多了点迟疑,“付出这样的代价,到底值不值?” 江锦志无奈一笑,“你我这样的人,一穷二白,孑然一身,根本没得选,哪有资格讲什么值不值。等将来挣得一份安身立命的家当,再来计较得失荣辱。” 许若丹浑身一震,他与她太相似了,面面相窥时便如照镜子,空荡荡的双手,合身上下值价的只有漂亮的面孔和幽暗的灵魂,除却这两样,再也拿不出其他能够出卖的东西。即便偶尔听到自身孱弱的呻丨吟,也全做充耳不闻,只顾往前厮杀,杀得遍体鳞伤亦当成视而不见。 陆文振一生中面临的抉择,大多能够用“我要”和“我不要”回答,他们却根本没得选。 她的愧意像积于海岸边的沙塔,忽然被一阵嫉恨的浪头冲淡许多。 一者拥有的太丰饶,而另一者太贫瘠,站在天平两端的人根本不对等,陆文振押上一颗心,而江锦志押上了全部。凭什么他可以不声不响地提早出现,一下子打乱节奏戳穿真相,让倾其所有的江锦志跌得两手空空,输得一败涂地,而他付出的代价仅仅不过是一场伤心。 她恨他那种操控者的姿态,而陆文振自身对此的无知无觉简直如火中添碳般更加可恨,仿佛上苍特别眷顾他似的,让他一来就坐拥高位而不自知。 许若丹恨得切齿,也只能叹息着轻轻拥抱江锦志。想他与陆文振两两相对,不知曾勉力熬过几多煎灼。 “多谢你,许小姐”,江锦志轻声道谢,俯身亲吻她的额头。 四周果然听见按动快门的“咔嚓”声。 雨大起来,一股一股下得急而密,像漫天撒下一张网,谁也逃不脱。 江锦志并未忘记苏小眉安排的任务,拖住许若丹的手飞快地跑入雨中,七转八绕地甩掉尾随的记者。 俊男美女于雨中痴缠相拥,又被惊吓得匆匆逃跑,由别人看来是多么浪漫的一幕。 两人气喘吁吁,浑身湿透,立在屋檐下相对着杵膝大笑。 “过去吧,演得漂亮点”,许若丹捋一捋黏在脸上的湿发,仰起一张晶莹的脸对江锦志道:“我们这样的人,总是漂亮的,也只剩下漂亮而已。” “可不是”,江锦志走进雨中朝她摆摆手,“断然不能连本钱输掉……” 陆文振坐在窗边呆呆看着门口,只觉得自己实在可笑。 “喂”,他伸手拧一拧自己的脸,“你,中了什么魔障,为什么老是等他?你怎么就相信他会来?” 然而这次江锦志并未辜负他的等待。他推开门,浑身像从水里捞出来,每走一步都留下一个湿淋淋的脚印。但他一点也不狼狈,英气的脸上带着心平气和的笑意,完全如同一名冷眼旁观的途人,无仇无怨,不喜不悲。 他笃定地走过来,一步一步像是踏在他的心里,每一下都碾得生疼。 陆文振看着江锦志,像看着一位美丽而残暴的将军。他打赢了一场微不足道的战斗,还要将对手的脑袋砍下来挑在枪尖上巡视战场。而这名失败者也不该怀存怨尤,在他心尖上滚过一遭已是莫大的荣耀,合该庆贺自己那颗碧血覆面的头颅曾有幸装点过他的胜利。 江锦志在他对面坐下来,轻松自在地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一口,抬头若无其事地对陆文振笑道:“这咖啡凉了。” “凉了就不要喝”,陆文振垂低眼皮不看他,刻意冷漠地燃起一支烟,竭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与平常一般无二,不至于凄酸颤抖。 江锦志“咯嗒”一声把杯子放回桌上,杵着下巴看了陆文振半晌,伸手把他嘴里的烟拿过来深深吸一口。 “既然如此”,他缓缓喷吐出灰白色的气体,“等吸完这支烟,我们便分手吧……” 陆文振抬起目光,隔着无声扭动扩散的烟雾看向江锦志夺目的脸和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试图寻找他藏匿起来的蛛丝马迹。 江锦志只是云淡风轻地冲他笑。 陆文振忽然怒不可遏,霍地站起来一把捏住那支燃着的烟,迅捷无比地拉开窗子扔出去。 两杯冷咖啡翻了满桌,淋漓地沿着桌角淌下去,溅在两人的鞋子和裤脚上。 服务生手忙脚乱地扯过毛巾,却尴尬地站在一边不敢上前。 江锦志愣了愣,随手扶起翻到的杯子,反正他已经被雨淋得湿透,倒也不介意再被咖啡淋一淋。 陆文振恶狠狠杵在原地。 “文振,怎么了?”江锦志伸手在他眼前晃一晃。 “你真的认为什么都没发生过?”陆文振挥开他的手臂俯低身体,把手掌摊开在他眼前,“不可能,你抹不掉!像我此时烫伤了手,以后好了也会留下疤迹,就算没有疤,我知道我疼过。谁也抹不掉!” “对不起”,江锦志握住陆文振微微颤抖的手,拿另一只手贴上去。猛地压到伤口,陆文振疼得倒吸一口冷气,下意识地往回抽手。 江锦志笑了笑放开他,“你看,是你自己伤了手,我只沾了一点血迹,过一阵出去被雨一淋,马上便消失不见了……” 陆文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仿佛被烟灼了的不止是手掌,连同五脏六腑都火焦火燎地疼。 “文振,你要明白”,江锦志拿过纸巾低头帮他擦掉伤口上的烟灰,还轻轻柔柔呵一口气,“我并不欠你什么。” 陆文振无法相信,到现在他还是这么美,这么温柔,然而这一切全是演出来骗他的。他一个刚刚入门的半吊子演员,怎么会有这样炉火纯青的演技。 更叫人窝火的是他说得还无比正确,他不曾欠下什么,陆文振根本没法反驳。 纵然这是个圈套,但由始至终没有人逼他,是他自己心甘情愿地走进去。同自刎差不多,刀拿在自己手里,架在自己脖子上,要好死还是赖活着由你,要快点死还是慢慢死也由你。 “你走吧”,陆文振长长舒一口气,“或者我走”。他拿起椅背上的风衣穿好,拉开门转身走进雨里。 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陆文振疾步走在雨中,冷风剔骨冻雨浇心,均是自作自受。 南方的雨最磨人,带着寒意一点一点渗进骨头里,任谁都会瑟缩。 他裹紧了风衣,止不住地想江锦志。 他淋成那个样子,到底独自在雨中走了多久?付点代价换片瓦遮头,原本也无可厚非,可他先前是建筑设计师,奈何不肯踏踏实实自己给自己建一座房子。况且最让人不甘心的,却是自己不知几时轻贱到了如斯地步,竟成了别人拿去交换的筹码。 第二十一章 江锦志木然地坐在桌边,回过神来的服务生赶紧上前收拾一片狼藉的桌面。 对面是他坐过的位子,桌上是他捧过的杯子,他拂袖而去后,存留在椅背上的体温渐渐散去,翻倒的杯子也被收走。 不过顷刻间,他留下的痕迹便被抹得一干二净。 江锦志学着陆文振的样子,呆呆地朝着着空空如也的对桌问:“喂,你后不后悔?” 话一出口,反倒是自己先笑了出来,演得再好,陆文振也不会回来看了。大戏落幕,光影涣散,陆文振转身便走,只在他的掌心留下个模糊的血印子。 他弯一弯嘴角,怅惘自答:“有怨,无悔。” 你想要的,我给不起,我能给的,你不想要。世上总有这样那样的无奈,故此才让人长叹“愿将君心换我心”。 再愁再怨,也不能真的跑去哭倒长城。许若丹说得再对没有,他们这样的人,剩下的只有漂亮而已,江锦志断不敢连这一点底本也丢掉,终只能埋低脑袋长长叹息一声,推开门迎着刮脸的大雨走出去。 他把手揣在裤兜里,走起来一晃一晃的,像每一次与陆文振同路一般。江锦志垂眼而笑,如此,也称得上风雨同行了。 陆文振漫无目的地在城里乱逛,举目便见昏晦的暗云,淋得透湿的头发贴在脖颈上,发梢的水珠兀自滴进背心里,合着当头的凄风苦雨内外夹击,端得是苦不堪言。 兜兜转转,逢而复分,渐行渐远,他都没来得及问一问,那处滴水成章的露台今天演奏的可是《离别曲》? 都市灯火渐渐升明,被遍地水光一映,更是迷眼欲昏。途人尽皆匆匆而行,你来我往神色淡漠,须臾间便交错而去。 两位年轻的小姐撑着玫瑰色的雨伞走在他身边,嘻嘻哈哈地讲个不停。 “我那无良上司真是个神经病,一把年纪还不结婚,日日夜夜在办公室里苦耗,简直像同电脑和文件谈恋爱似的,偏他自己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还不够,非要拖住我们和他一起加班,他真以为‘一个和尚疯便染得整个寺的和尚全疯了’?知不知我们统统都由爱生恨咬牙切齿!” 她讲得生动有趣,旁边的友人忍不住笑出声来,连陆文振都跟着扬了扬嘴角。世上总有许多规则,你不依循着走,便成了她人口中的神经病,他顿时有点同情那位被下属暗骂的上司。 大概因为涉世未深,两人眉间都留着一股稚气,这样刻薄的话由她们讲来,只让人觉得天真率直。江锦志同她们一般年纪,却总是斯文有礼,修养绝佳,如履薄冰地提防着别人看破自己小心遮掩的苦楚,时时留心处处存意,也不知他累不累。 两人笑作一团,半晌又“呸呸”几声,再道:“红尘俗世多么美妙,谁要当和尚?由他自己枯守着办公室当苦行僧好了!” 途人有口无心的一句话,入耳更觉残忍。红尘纷乱声色犬马,既然执迷于其中翻滚,摔碎了心便不要怨怪他人。 陆文振呆在原地,措手不及间,那辆鬼魅般黑色越野车压出一片小小水花停在脚边。 他啼笑皆非,这世界真是太小太坏,总有人伤透你的肺腑还不算完,仍要专门掐着时机来观赏你的失意,顺带击碎你最后一点自尊,好叫你跌到尘土里,再也爬不起来沾染他的衣袖。 他没由来地想起那句英勇就义时总要念一念的“士可杀不可辱”,好整以暇地抱着手臂,脸上似笑非笑地等车里打开窗子。 “文振,你怎么淋成这个样子?”车窗打开,探出来的头却不是他意料之内的江锦志和倪芳信。 “倪伯伯”,陆文振吓了一跳,赶紧放下手臂站直身子。这次女儿芳信没来,来的是倪家老子倪元晟本人。 “快上车来”,倪元晟打开车门。 陆文振浑浑噩噩地上了车,神不守舍地拿毛巾擦着头发。倪元晟伸手把空调开热,又问:“你去哪里?” 陆文振沉默半晌,慢慢仰头靠在椅背上,虚脱般应道:“倪伯伯,我想回家。” “正好,与我同路”,倪元晟点点头,也不再吭声。 没曾想有朝一日,竟是这辆车子载他返家。 以前陆文振总觉得外面同家里是不一样的,出了深宅入了俗世,仿佛连扑面的风都多了许多情气和人味,而今看来也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糊了一层烟火,添了些作料,流光溢彩的,看起来便美些罢了。你手里握住些东西,总有人图谋着你的东西,你若一无所有,连被图谋的资格都没有,只怕连街上的狗都对你不屑一顾。 他摸摸胸口,原来世上最不值价的是一颗真心,不是因为人人皆有,而是因为要来无用,天又没塌,何须你自作多情地剖心泣血去炼石补天?每日从你身边掠过的,有多少是无脑稻草君和失心铁皮人,可世界看起来仍然一团和乐。 倪元晟瞟了他一眼,洞若观火地笑了笑。 初受伤的时候,谁都觉得自己痛不欲生,等过一段时日回头再看,原也不过如此。他想起自己年轻时倾心爱过的那个女人,因为太爱她,便容忍她由自己身边来来去去。他无法娶她,便由她嫁给一个能娶她的人,甚至还替她照拂前夫留下的儿子。到如今再见原先那位沉默乖静的小孩子,心中想的只是“故人之子”四字。当初叫他爱得刮心的那个女人,现在不过是一名“故人”而已。 倪元晟已经往前走了许久,而那位“故人之子”却仍然不断回头巡视原地。 资助江锦志念书不过举手之劳,倪元晟可以转个背便忘记了,江锦志这一生却再也忘不掉,挣得了钱,头一件事便是联系倪元晟,把资助的款子成倍地还给他。 纵然如此,江锦志还是觉得如鲠在喉,如芒刺背,无论如何也难以适意。以前为了生计贩卖自尊,而今为了偿还先前的债贩卖自己的心,他这半辈子总在透支自己,而可否偿清旧债竟然尚未料定。 倪元晟拍拍陆文振的肩,“人生得失,该有则有,该去则去,莫要强留。你爸爸同我们这些人,看起来翻手云覆手雨,其实也拗不过‘势不由人’四个字。” 陆文振恍然抬起头,半晌又垂下目光,应一句:“多谢倪伯伯。” 第二十二章 陆文振终于决定不再同父亲拗下去,世上万事皆可改变,惟独他是陆彬的儿子这件事改不了。 陆彬虽然嘴上不说,但陆文振看得出来,他的归家于父亲而言实在是意外之喜,再怎么叱咤风云,到底熬不过岁月,陆彬老了。以前疏离淡漠的父子两人,现在反而常常一道吃饭喝茶,讲些不相干的闲事,谈谈笑笑地颇有点父慈子孝的意味。 陆文思没有胆子把事情闹到父亲面前,陆文振也吃不准陆彬知不知道个中隐情,父子两人心照不宣,谁也不提承继陆氏的事。 人老了,就该对年轻人有所让步,坏就坏在陆彬太过聪明,聪明得成了精,立马便学会了以退为进。陆彬有时轻描淡写地说一句,陆文振听罢也应一句,慢慢地把陆氏的情况摸了个七七八八,接手陆氏的事像水到渠成般自然。 “金牌三角”至此拆伙,谭竟成娶了苏小眉,陆文振失意回家重掌陆氏,坊间一时猜测纷纷,又传作一桩有人欢喜有人愁的三角苦恋,苏小眉甚至被捧作视金钱如粪土,全心追寻真爱的典范。独有陆文振一人,无论在流言中或是真相里,实打实是那名伤心落寞的苦主。 他哭笑不得,致电向苏小眉道歉,讯号彼端的苏小眉倒是十分得意,连连笑道自己难得一日也能成为绯闻中心的女主角,实在是深感荣幸。 陆文振也陪着笑,笑到面皮发酸,因为刻意的逃避,只觉得无话可说,又沉默下来。 “电影上映了,你有无去看?”苏小眉适时岔开话题。 “……对不起”,陆文振无法答她,只好开口道歉。 那电影的剧本写得太残忍,简直像预言似的,彼此挚爱的两人一生颠沛流离,再不曾相见,最终在身边陪了一辈子的却是平淡如水那位。 “你没有对不起我们”,苏小眉笑,“文振,你自己开心就好了。” 到头来开不开心,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不太想念江锦志的时候,陆文振觉得自己也不是不开心。 有时候觉得怨愤,为何偏偏要遇上一个万人迷,抬头低头都见得到他,叫人怎么去遗忘?等过了些日子,陆文振渐渐习惯了。心碎这回事,原来与穿衣吃饭并无太大区别,同样可以一笑置之。世界纷繁复杂,谁身上没有藏匿着几个伤口? 陆文振遇上沈碧心的时候,她正坐在候机室翻阅一本娱乐杂志,封面碰巧是美到耀目的江锦志。 航班延误太久,人人都有些焦躁,独她一人安安静静翻着手里的杂志,看着很有点遗世而独立的姿态。 陆文振坐在她身边,再自然不过地开口向她搭腔,“小姐,这本杂志是否很有趣?” “各花入各眼,有趣无趣还需自己看”,她把杂志递过来。 陆文振笑了笑,随手翻了几页,发觉不过是本普通的娱乐杂志,才明白原来引他注目的不单是她手中杂志上那张漂亮的照片,还有她那份波澜不惊的气质。 她仰脸微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沉静下来。大概上一次爱得脱了力,于是下意识地向往静谧平顺。 陆文振把杂志还给她,道谢的时候顺带报上自己的名姓。 “我叫沈碧心”,她倒也落落大方。 “碧心?”陆文振愣了愣。 “是,‘碧海青天夜夜心’”,她弯一弯嘴角,一双眼睛里蕴含着亮晶晶的圆和聪明。 这一次,命运没有再为他安排出人意料跌宕起伏的剧情,他终于在合适的时间碰上合适的人,陆文振温柔地笑着与沈碧心谈起来。 同江锦志遇上的时候,一切美妙得近乎虚幻,等到毫不出奇地遇上沈碧心,陆文振便格外相信这就是细水长流的生活。 世上美丽的东西都该是短暂的,像火柴,像金鱼,易逝本就是它们的自然属性,并不会因为你的痴心而有所改变。与之相对,最平常不过的事物反而亘古长存,像日升,像月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它的须臾已经耗尽你的一生。 相处半年之后,陆文振和沈碧心定下了婚期。 各路报刊杂志争相报道,题曰灰姑娘嫁入豪门扬眉吐气。自打社会划分阶级以来,千百年过去,飞上枝头变凤凰永远是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 江锦志看着报纸上的大幅彩页照片笑,要想扬眉吐气,必定先要自己争气,他还尚未活到扬眉吐气的时候,因而只能低眉顺眼继续前行。 照中的陆文振与沈碧心相拥于巴哈马群岛那片美丽浪漫的粉色沙滩,谁看了都禁不住赞叹真是一对璧人。沈碧心太适合他了,她美,但美得安静宁和,聪明,但聪明得恰到好处,丝毫不沾矜持和盛气临人。 什么样子的人最适合自己,陆文振心里由始至终都一清二楚。 江锦志自嘲地笑了笑,陆家的人,谁又曾糊涂过? 这精刮过人的一家子相互算来算去,还需日夜表演其乐融融给彼此看,恐怕比真正的演员更加辛苦。 所幸如他这样挣命般活着,也匀不出太多时间来怀念旧事,江锦志觉得自己或许要比陆文振复原得快一些,不妨一晃神,他的婚期已在眼前。 江锦志取一支啤酒坐在电视机前面,微笑着八卦电视台细数新娘穿戴的珠宝品牌。时过境迁,尘埃落定,他并未料到还有人对此念念不忘。 陆彬打电话过来时,江锦志确实心中一惊,好在他摸爬滚打多时,尚能维持一份平静的语气。 “江先生”,陆彬难得欲言又止,“……多谢你。” “公平交易,各取所需,谈不上一个谢字”,上了岁数的人都有点多愁善感,如今反而是江锦志更加坦然。 “呵,是……”陆彬笑了笑,“更何况我开给江先生的价码也不低,你赚得‘前程似锦,宏图大志’,我陆彬自诩英雄一世,终于也后继有人。” 江锦志深深吸一口气,沉默半晌方才问:“陆先生可曾看过他编剧的电影?倘若平平无奇便罢了,可他写得那么好……恕我冒昧,东印度公司尚且有破产的一日,但莎翁却永存于世,陆先生可否考量过这笔交易是否值当?” 陆彬轻笑一声:“值不值当?我原本以为你最明白,我与江先生你一样,不过是没得选。一副担子挑得太久,就没法子搁下了,不仅要挑得走,还要挑得好,挑得稳。须知‘小成靠智,大成凭德’,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这副担子交给文思的。” “你为什么选中我?”江锦志长长舒一口气,终于把话问出口来。他由始至终是名演员,早在自己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入了戏。 “凭直觉,认为你同我一样,会是一名好商人”,陆彬答得爽利,蹭得江锦志心中一绞,“你们心知肚明,两人迟早都要分手,不过付出一点时间便换来更好的归路,实在是笔合算的交易。” “我与他,所有的也不过是一点时间罢了”,江锦志默不作声,只在心中暗诉。 相识相知的人,彼此拥有的也都不过是一点时间罢了。大限一至,喜怒哀乐,生离死别,从无例外。 夏季再次光临,层层暗云压低,天气无端端地闷热起来。 许是心底期盼着一场雨,陆文振鬼使神差地于婚礼前夜回到他的小公寓。 一切仍旧安静极了,像段封存的旧时光,不动声色地憩在旁边暗自酝酿发酵。 桌上搁着的信封已经开始微微泛黄。 陆文振拿在手里拈一拈,想起彼时苏小眉打趣他“这是娘亲送闺女出嫁的妆礼”,而今真要结婚了,妆礼却还尚未拆封。 他笑着撕开封口,取出一叠照片。 陆文振曾经猜测过,他与江锦志爱得隐秘,苏小眉究竟如何得知? 而今终于揭晓答案。 那一叠照片里,在烤肉铺子昏黄的灯火下,他与谭竟成拊掌大笑,江锦志悄然燃起落在他手边半只未曾吸尽的残烟。 江锦志的眼神那么温柔缠绵,仿佛绕尽万水千山,只为着赶来为他降落一场熨帖的夜雨。 原来他始终是爱着他的。 陆文振搁下手中的照片,轻轻推开窗户,而一切静谧无声,惟有长风穿堂而过。 天色渐明,微蒙的晨光洞悉四壁,陆文振掩上门走出去。 伴郎武勋找了他半宿,陆文振甫一现身便被他慌手慌脚地拉着往教堂走。 见他神思恍惚,武勋十分不放心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快看看,结婚戒指有没有拿上?” 陆文振伸手往裤兜里去摸戒指,忽地带出某件东西,“哗啦”一声跌坠下去。 火柴纸盒终被磨穿,长长短短颜色各异的火柴们散得遍地皆是。 “这是什么?”武勋奇道。 “没什么,以前爱过的小玩意儿罢了”,陆文振抬起头,天色将雨未雨,乌云的背后镶着一道金边。 人生在世,总拗不过势不由人,像风带来一场夜雨,也总会带走它。 新娘站在教堂门口等他,洁白的婚纱,静美的脸。 陆文振笑了笑,迈步朝对面走过去。 ——正文完—— 番外:天生不是情造 番外天生不是情造 早晨六点的时候我醒过来,天色未明,窗口的白色的纱帘随风起起落落,整个房间里充满稀薄而通透的黛蓝色光线,乍一看像科幻电影里的未来空间。 他还没有醒,我起身穿好衣服打算去厨房里弄早餐,不知为什么又停住脚步,傻傻站在床前看着他的脸。 他已经不年轻了,睡着时微拧着眉头,眼角有点皱纹,若是笑起来,嘴角还会弯出两条不算太深的法令纹。但不年轻有不年轻的好看,我见过他年轻的时候,风华绝代,可神情里总带着一股咬牙切齿的狠劲头,又时常在银幕上扮演少年英雄,那时我还替他担心,英雄末路美人迟暮,他朝老了应该何去何从。 后来我同他走到一起,跟他一年一年地过下去,又发觉上天待他实在太好,有人老了就老得一塌糊涂,换在他身上就变成了更添余韵。而今他已是四字当头的年纪,原先的那点狠劲早被打磨掉了。最近上映的电影里,他扮演一位隐身幕后的黑社会大佬,举手投足中全是举重若轻的气度,立时又倾倒一大片影迷,就连几位一向尖刻的影评人都难得一致地赞他好。 到现在,他真是名利双收了。 在这个五光十色的圈子里,三天两头换新伴侣仿佛是条不成文的规矩,我当初决定跟他在一起时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并没想到跟他的关系会这么长久。从我首次见到他,转眼已经过了十余年。 我有一名同母异父的妹妹许若丹,当年作为新人出道的时候,曾跟他一起演了部广受好评的爱情电影。而后两人分道扬镳各自发展,虽然合作的机会不多,但一直保持着不错的交情。 他和若丹多年来一直为某品牌代言,有次拍广告期间一度还传出绯闻,只是两个当事人谁也不急着澄清,过了一段时间被其他新闻盖过风头,渐渐这消息也就销声匿迹了。除此之外,他十分难得地再没和别人闹过绯闻。 他对人好,既敬重前辈又提携新人,但好得一碗水端平,看来看去,就觉得他并没有对谁特别好,炒他的绯闻实在炒不出大料。 后来无孔不入锲而不舍的狗仔们挖出了他的家世,原来他的母亲一度是社交圈里艳冠群芳的美人,而后又远嫁重洋,我才理解他和若丹之间那种带点同病相怜的友情,同时更坚信他们之间绝不可能真的发生过什么。 说来简直骇人听闻,我与若丹还有三名同母异父但从未谋面的兄弟姊妹。不羁似风的母亲将谈恋爱当作终身的事业,甚少把注意力放在子女身上,若丹至今不肯原谅她,只愿承认我一人是她的至亲。 我倒是不大在乎,据说少年时亲情缺失的人对待感情有两种极端的表现,一种像若丹般对所有人寡淡少情,一种像我这样对某一人挚爱钟情。而他跟我们不同,他的感情像一包拿在手里掂量的糖果,大概在满满当当的时候,曾于某次一下送出太多,剩余太少,后来便需要左思右想才肯小心翼翼地递上一颗。 以前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主动把他的糖果分一颗给我,后来时间久了,我也不去追究,他递给我,我就接过来含在嘴里等它慢慢融化。我与他朝夕相对,彼此心照不宣。 那次我去出差,正巧遇上他和若丹从外地拍完广告回城,两人一前一后从机场出来。 他走在前面,迎面过来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注意到对方。是走在后面的若丹冲我挥挥手,高兴地喊了声“阿正”。 他突然停住脚步,转过身来摘下大大的墨镜看着我。 我呆了一下,瞬间有种当头淋了一场流星雨般不太真实的感觉。 那个时候他刚三十出头,年轻,美,星光熠熠,特别夺目。 我没曾想到这颗明星会落在自己怀里。 “江锦志,你好”,他先走上前来自报家门,主动向我伸出手。 “许伯正”,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报上自己的名号后,受宠若惊地握住他的手摇了摇。 他点点头,随手把墨镜架在鼻梁上,又转身往前走去。 我一时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愣愣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他把手揣在裤兜里,走起来一晃一晃的。 若丹莫名其妙地叹了口气,抬手同情地拍拍我的肩。 这件事情我没往心里去,我一个平凡的小设计师,除了偶尔关怀一下若丹略尽为人兄长的义务,从没想过这辈子能跟大明星有什么交集。 过了几日,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接到他打来的电话。 彼时我正埋头于一堆设计图里,改图纸改到天昏地黑日月无光,突然间听见电话铃响起来。我暴躁得不得了,一抬头看见时近午夜三点,又是陌生的号码,于是接起来恶狠狠地“喂”一声。 “我是江锦志”,他的声音出奇地平静,甚至还略带笑意,“路过的时候看见你家亮着灯,还没睡吗?” “没,没……”我支支吾吾地开口:“你在哪里?” “你家马路对面”,他语气很愉快,就像在跟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通电话,“我买了小笼包,要不要吃?” 我从来不知道这位大明星是个自来熟的性子,忙不迭站起身来走到窗口。 他果然站在马路对面,手里拎着打包的餐盒,看见我掀开窗帘便举起手臂挥一挥。 我也冲他挥挥手,忽然想起来手机还在通话中,又赶紧让他上来。 我跟图纸奋力厮杀了将近一周,家里乱得跟废纸间有一拼,身上穿的衬衫也团得稀皱。他走进门来,看见扔得满地都是的图纸,有点无奈地弯了弯嘴角。 我一下子红了脸,连声跟他讲对不起。 他只是笑,顺手把餐盒搁在桌上,垂低了目光注意脚下,避免踩到我的图纸。我跟在他后面,因为心里着实紧张,连呼吸都放得小心翼翼的。 他突然转过身来,我吓了一跳,呆呆地看着他伸手扶住我的肩膀晃了晃,笑眯眯地说:“阿正,这是你家。” 我挠了挠头,这里可不正是我家,天晓得我紧张什么呢。 我取出碗碟,他把包子从餐盒里拿出来,细致地盛在盘子里,等我们两人都在餐桌前坐好,他又主动夹了只包子蘸过醋放在我的碟子里。 我还真是饿了,一口把包子咬开,胡乱嚼了几下便吞进肚子里,压根等不及吃出滋味。 他笑出声来,再夹了一只给我。我咬了两下,发现他自己没动口,只是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朝我笑。 我又不好意思起来,手忙脚乱地夹了个包子要递给他,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你也吃,你也吃……” 他接过包子,低下脑袋咬了一口,沉哑着声音说:“好,阿正,我也吃。” 他说了这句话后,我反倒吃不下去了。他那样温柔的语气,像等着说这句话已经等了许多年。 我愣愣看着他,他抬起头看着我笑,随手用筷子敲敲我的碟子,“快吃,凉了味道不好。” 我像中了邪般伸手去握他的手,他没有拒绝,由我抓着他的手,又轻又软地重复了一次:“阿正,快吃,凉了味道不好。” 我夹起包子往嘴里塞,心里涌起鼓鼓囊囊的酸涩。他真不愧是万人迷,一盘包子还没吃完,我已经爱上他了。 算起来我其实与他同龄,但他的人生经历比我复杂许多,个性也比我成熟许多。他忙起来没日没夜,生活上大部分是我照顾他,但感情上我是依赖他的。 和他在一起,情到浓时,我常常脱口而出,江锦志,我爱你。 我爱他,不知不觉中爱得挖心肝掏肺腑。 他从不回答,只是回应我一个吻,有时候温柔得不得了,有时候又狠得像我欠了他什么似的。 他去外地拍片子的时候,我便想办法多接些方案,从天黑画到天黑,迷迷瞪瞪睡一觉,马上混过一天。混着混着一抬头,他已经回来了。 我很少到片场去看他,我们两人都不介意恋情被曝光,他的老友们大多也认识我,但我下意识地害怕通常跟他合作的那个班底。幽默的大导演谭竟成和制片人苏小眉都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但他们的神情中总像是怀揣着一个欲言又止的秘密。 我其实害怕的是这个秘密,总觉得它一旦揭开了,我跟他就走到了尽头。 在心里,我是想与他一起相依到老的,即使有点欺骗和隐瞒也不打紧,水至清则无鱼,太通太透,一眼也就看到头了。 惟一一次我到片场去等他,是去年秋天的时候。他上完妆才发觉剧本落在家里,只能打电话让我送过去。 剧组正好翻拍张爱玲的经典《倾城之恋》,他必定是扮演英俊无匹的范柳原。 我站在片场门口的路灯下等他。 他出来得很快,如果可以,他几乎从不让我等。 我看着他拉开门,身上穿着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那种笔挺的深灰色西服,一步一步地踏着昏黄的光线向我走来,眉目间温柔得像一场细雨。 那一刻,我简直被他迷得神魂颠倒,誓死般下了决心要和他相携到老,不管他这些温柔是不是给我。 他接过剧本,伸手拍拍我的手臂,又掠一掠我的额角才转身走回去。 “江锦志”,我脱口叫住他,“你为什么要爱我?”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的意思是,你这么好,我这么……平淡无奇。”我不知哪里来的胆量,竟然想去触碰那个鬼鬼祟祟的秘密。 他定定站了片刻,又向我走回来。 我一下子害怕起来,心中直想落荒而走,奈何脚下像生了根似的动弹不得。 “阿正……” 他在我面前站定,我痴痴傻傻地看着他,心里又痛又悔,恨不得伸手去捂住他的嘴。 “范柳原说白流苏最擅长的是低头”,他笑了笑,温热的鼻息缠住我的神经,“你最擅长的是发呆。” 他说的没错,我马上又呆住了。 “回去吧,快下雨了”,他低头吻了我一下,又抬头指指黑沉沉垂下来层云。 我暗自松了口气。 他并没回答我的问题,但我绝对不敢再问他第二次。 回城的路上果然下起大雨,一股一股像牛筋似的抽下来,车子没办法前行,我只好勉强开到附近商场的车库里,顺便坐进咖啡厅中喝杯咖啡。 这次的《倾城之恋》号称豪华巨制,甫一开拍便做足了宣传功课,咖啡厅外的电子屏幕上正播着一条关于电影的宣传片。 我把热咖啡捧在手里,仰着脑袋心心念念地期待着他在屏幕上出现。 他拍的第一部电影也是民国时期的故事,同样与谭竟成苏小眉合作,影评人必定要把两部片子拿出来作对比。这宣传片剪得很有趣,还把当年的花絮也添了进来,彼时谭大导还称得上身材匀称,全然不是今天这幅大肚便便的样子,苏小眉看起来倒十分厉害,也不像现在这样圆润柔和。 镜头一晃,果然晃出了他的脸。他站在片场的舞台上,双手握着一支旧式麦克风专注地唱着什么。画面被消去了声音,但他一直看着舞台下,他的目光那么温柔,温柔得像一场缠绵不尽的夜雨,一丝一缕地要熨进人的魂魄里去。 台下的桌边坐着两位观众,一位是我的妹妹许若丹,另一位……是大名鼎鼎的陆氏总裁陆文振。 我知道的,那时候他也是剧组的一员,他们号称“金牌三角”,曾并肩协力在电影圈子里打下半壁江山,那部动人的片子是他的收山之作。 原来这就是那个秘密。 我到底还是知道了他把他的糖果都送给了谁。 或许因为一早便下意识地做好心理准备,我的心情反而轻松很多。窗外暴雨如注,我捧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依然感到香而暖。 我和他并没有走到尽头,或许他知道我了解这个秘密,或许他不知道,但一切毫无改变,我们的日子照旧过下去。 昨天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他的公司办了盛大的庆祝晚会。 现在许多艺人身兼演戏,唱歌和主持,但他一直只肯演,从不涉足其他两样。我记得有一次记者问起来,他笑着说自己力有不逮,所以只好术业专攻。 这一次的晚会,他破天荒地答应出来唱一首歌。 他出场的时候,台下的观众激动不已,尖叫声险些掀翻屋顶。 她们大声喊着他的名字,渐渐变得像波浪般很有规律,一声一声的“江锦志,我爱你!” 我混迹在人群里,随着她们向他表白。 “江锦志,我爱你!” 他笑得灿若星辰,一直等到大家情绪平静下来才认认真真地开口说话。 “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有人说爱我”,他的目光掠过台下的万千观众,“后来,有很多人对我说过爱我。我是相信的,我一直相信你,每一个说过爱我的人。” 很奇怪,台下忽然像中了魔法般静如沉海,只有一束一束灯光不安地扫来扫去。 “我也一直尽我所能地爱你”,他安安静静波澜不兴地笑一笑,“下面这首歌,送给说过爱我的人。” 音乐奏响,他跟着唱起来。 出乎意料的,他的声线美极了,上天从来都像我这般钟爱于他。 光影交缠中,他一字一句地唱:“天生不是情造,情是最幸福的圈套……” 陆氏是晚会的主要赞助商,我看见了坐在最前排的陆文振。 他的目光并没有看着陆文振,当然也没有看着我。我这么平淡无奇,混在人群里几乎难以发觉。 这么多年,我对他表白过这么多次,这下终于得到了回答。 我心里有点安慰,他不愿直接骗我,所以从前一次次选择了回避。 但有什么关系,最后是由我陪在他的身边,过了一年又一年。 情是最幸福的圈套,他跳进去,我也跳进去,我们都心甘情愿。 天色亮起来,他睁开眼睛,看见我杵在床边盯着他发愣。 “过来”,他朝我招手。 我凑上去深深吻他,靠在他耳边轻声说:“江锦志,新年快乐!” “阿正,新年快乐”,他惬意地笑着摸摸我的脸。 我心满意足。 我和他,如此骗来骗去,也一样相依到老。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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