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曲----洛小花
  发于:2008年11月13日

关灯
护眼

石启耀成不了事,很多人心知肚明。现下跟谢宗霖死在一处便是死后也落不下什么好名声。
西区插手南区事物本就令很多人心生不满,大约石启耀原想抱着谢宗霖这棵老树求得安稳,谁知一不小心吊死在这歪脖树上,同生共死了。

许家荣把烟掐灭在树干上,吊饰放回兜里。
他想路小天,上次虽说是为帮你,可到底还是冤枉你吃了几天牢饭,也不想你报答,可这回……
他歪嘴一笑,紧了紧衣领。

这人情你拿什么还。

路小天在一片狼藉中醒来。
明仔的胳膊搭在他腿上,地上沙发上横七竖八睡满宿醉的家伙,那个号称叫给他洗尘的女人歪在扶手边,假睫毛半耷拉着,妆糊得让人不忍再看。

路小天拨开明仔的手,牵连伤处,倒抽口冷气,呲牙咧嘴的爬起来。
昨天在车上把子弹剜出来,伤口用绷带狠狠缠住,换了件T恤就直奔店里。兄弟们围上来没轻没重的打闹,有几拳落在肩后,疼痛直冲脑门,头发都快竖起来,还是只能笑,回击,骂骂咧咧说臭小子,造反啊!
冷汗从额角留下,程笙一把扣住他腰往沙发上拖,开了瓶酒,倒了两杯。

去去晦气。他说得轻,把酒杯塞进路小天手里,跟自己那杯碰了下,一饮而尽。
路小天记得自己一直在笑。
被程笙从人堆里拉出来后轻松不少,跟兄弟们叫嚷在里面被饿得够呛,肚子里没半点油水,谁到街口买只大头烧鸡来,想死我了!

就这么折腾半宿,也不知开了几瓶酒,好在后边程笙替他挡,那帮家伙也不敢太过,便自己拼到一处,个个喝得七扭八歪。

路小天记得睡去前恍惚看见程笙上了楼,想是回房休息。心下暗骂这人也不知把他一块拎上去,扔这么一伤患在一群酒鬼中间算什么事儿。
蹒跚着向楼梯走去,能用的胳膊抓着扶手朝上爬。
腿软,头疼,典型宿醉。挣扎着到了程笙平日休息地方门口,房门半掩,门缝里透出道橘色灯光。
其实已经早上了,路小天看了表,早是日上三竿的时间。只是店里到处拉着厚重窗帘,那群酒鬼都见光死似的,大门一关就没什么白天夜晚的概念。
他想大概程笙忘记关灯,就这么糊涂睡了一晚,莫非也是醉了。可推门进去却见男人坐在桌边讲电话,见他进来回头瞄了眼,轻扯嘴角给了他个带着讥诮意味的笑。

路小天窝进沙发里趴着,耳边是程笙声音不大却从容的言语。
那人说成哥说笑了,我接来小天就到了店里,一群小子喝得七倒八歪现在还没起来,你要过来看看?
路小天想大概那一屋子尸体被发现了,抓了抓头发,把脸埋进靠垫里找了个舒服姿势又迷糊起来。

被程笙彻底拍醒已是两小时后。男人锁了门,拉开他衣服看伤口。
手边是碘酒和伤药,轻手轻脚拿下渗了点血的绷带,用药棉消毒。

疼痛从伤口扩散出去,路小天咬着牙不吭声,怕丢脸。
程笙手法熟练,之前也不知替自己和这兄弟处理过多少次,见伤口因为昨晚那些折腾有恶化趋势,下手更轻了些。

车呢,去洗了?路小天想起那染了他血的美洲豹,开口问道。
昨晚就送去了,放心吧。
外边动静大吗?
大,大得很,西区那群老家伙们炸了锅,一个个在叫嚷要施压,要还谢老一个公道。可施给谁看啊,现今的南区没谁能说上话。
嘿嘿。路小天傻乐,

程笙上好药,帮路小天重新绑上绷带,然后从兜里摸出一条链子系在路小天脖子上。

什么?路小天拿起来低头去看,突然变了脸色。
他朝自己胸口摸了摸,没见平日那吊坠,一张脸顿时比昨日中枪时还惨淡起来。

我刚去买的,跟你那个不同,不过你可以说那个丢了,就换一个,没什么。程笙说得轻松,路小天却发狠扣着他手问你是不是昨天就看到?
取子弹时注意的。
那为何不回去找!
怎么可能,就你那话,那是找项链还是找死。
不找一样是死!
会有办法的。

路小天死死瞪着程笙。他知道男人看来淡漠的表情已经掩埋不了那侵入内脏的紧张与恐惧,如果东西是掉在现场,如果上边有他的血迹,神仙难救。

可看到程笙那捏紧的拳头与微微抖动的肩时路小天突然平静下来。
他想有什么啊,等条子找上门再说。

于是踹了程笙一脚,大笑起来。

他说笙哥,我顺便帮你把阿成那小子做了吧,反正几条人命不是个背,现在动手一定刚刚好。
闭嘴。程笙哑着嗓子吼了声,一把把他按回沙发上。

程笙下楼,踢醒还在地上睡得天昏地暗的几个小子,说开工。
不是说停业半个月纪念Tony哥吗?
差不多了,开工,知会出去,阿明华仔你们俩洗把脸把自己弄清醒,跟我去收账。

明仔挪着身子往起爬,嘟囔着多久没见笙哥这么积极过,难不成总算是睡醒了。
那边华仔抹着脸,还在神游。

路小天接到许家荣电话时还在发烧。
虽说吃了程笙塞进嘴里的不知什么药,但伤口的恶化还是带来很多不适。

他在二楼休息室的沙发上醒来,摸索到手机按下接听。那边声音陌生,路小天半梦半醒胡乱答应了声,挂了机又闭上眼。过了几分钟还猛然惊醒那是许家荣,而对方似乎提到了项链。

他撕扯头发,埋怨自己的迷糊。拿着手机拨回去,那边传来许Sir轻松明快的问好声,说你不舒服吗,听声音不怎么精神。
路小天咬着牙槽说阿Sir,有什么指教就快说,我没功夫跟你兜圈子。那边笑了两声说好,早上接到报警电话去城郊一座别墅,死了一屋子人,还碰巧捡到样眼熟的东西,想想似乎看你戴过。

路小天已经不知自己是松了口气还是怒火中烧了。

他知道许家荣这样说便等于暗示他不会有条子找上门,放心好了。可这也意味着他被这家伙扣住了命门。
这感觉很烂,想是喝了小强的洗澡水,恨不能把身体掏空洗净般恶心。

他僵硬着说多谢许Sir,有空喝茶。再次挂了电话。

程笙已经偷懒很多天了。
场子关门,他罩的生意也不曾去打理。几家赌场钱庄出了事也找不到他人,只有几个兄弟去处理,搞得外边风传他被阿成和石启耀逼得不敢出头,做了缩头乌龟。

程笙不在乎那些传闻,也用不着在乎。
石启耀跟谢宗霖死去的第二天他带着兄弟四处晃悠,没事人般跟各路势力打招呼,仍是那副细长眉眼俊秀面容,白色衬衫松散着领口,便不曾笑眼角眉梢也似有风情掠过。

在南区颇有声望的苏家三少苏子乔坐在忠义堂里喝茶,余光扫过身旁一群自诩大佬食古不化的老家伙。
阿成本该坐在末座,事实上在Tony在世时他连桌子也上不得,只是站在门口的马仔。不过现在他站在堂前,背后是Tony的牌位。
他砸着桌子说定要揪出凶手好给西区一个交代,那些贪生怕死只图自己有钱花有年轻妞睡的老家伙自然个个点头称是。

苏子乔暗自翻着白眼,心说这还没见怎么呢,就当自己南区当家了?

程笙走进来,带着七八个小弟,绕过桌子走到Tony牌位前上了柱香,这才到左手第二个空位坐下,朝屋中人点头示意。
阿成冷冷看他。

苏子乔却笑了,扬声说笙哥,怎么不见我们18哥呢?出来了吧。
嗯,昨天,脏的跟什么似的,好好洗了通柚子澡才把味儿去了。
光柚子叶不成,一会空了你叫他出来,咱们去方记吃完猪脚面线,我请客。

苏子乔说得诚恳,好似真的有多在乎能不能为路小天去掉晦气似的。两人隔着桌子拉家常般说着,阿成盯着程笙的眼神又凶狠几分。
只是他明白自己不能动。在确实的找到是那人做了这些事情的证据前,仅仅靠这桌子上几个名义上的南区大佬,他动不了程笙。

毫无意义的堂会没有开下去的必要。程笙打着哈欠说告辞,苏子乔趁机跟着一起离开。

出了大门不见程笙平日那辆拉风的美洲虎,问起说是送修。苏子乔遗憾的咂砸嘴,身后明仔一句好了苏三少,谁不知你哈笙哥那车哈到流口水,笙哥哪里还敢把他的宝贝开到你跟前。
苏子乔为人随和,向来跟那些小弟没大没小玩笑开惯,明仔话音刚落他就捧着心口喊笙哥,你好心让我见他一面吧,我为他寝食难安食不下咽,再见不着便要相思致死了啊。

程笙笑骂着踹他,一行人在街头打闹,远远见着一辆莲花七扭八歪开来,一愣神已经朝这边冲了过来。
程笙一扯苏子乔堪堪躲过,眼瞅那高档跑车狠狠撞在前边路桩上,一阵烟尘迷眼,刺鼻汽油味随风散了过来。

找死啊!几个人大声叫骂,苏子乔看着完全撞毁的车口直说可惜。程笙观察一会看没有爆炸迹象,走了过去。
驾驶座上的男人已经昏迷,额前伤口极深,鲜血已经染了半边脸。
程笙伸手在车里摸索,找到驾照打开看了一眼。

罗锦安。他低念,踢踢已经卡死的车门,回身喊人上来帮忙。

 
5.

罗锦安今年25岁,活了17年。
他向来是这样计算自己人生的。回到罗家前的8年,他不认为应该出现在记忆里。

然而罗锦安并不精通自我催眠,也不会无聊到为了个人执念去动什么消除记忆的手术。他只是拒绝承认与想起自己的贫民窟的日子,对他而言,25岁的罗锦安,活了17年。

只是现在他眼前不停回闪着那些应该不复存在的景象。曾经被他叫做母亲的女人靠在门边与男人调情,枯瘦的手搭上陌生人皮带,无神的双眼里硬生生挤出几丝媚意。
罗锦安站在门后。
那其实只是破烂木板,中间还有被斧头劈出的空隙,足够他将屋里一切尽收眼底,看女人跪下,头颅在陌生人腿间晃动。
他知道那是在做什么。这里是南区十七街,来这的男人只有一个目的,让身下那根东西得到纾解与快乐。
罗锦安算不得早熟,然而对性事他比同龄孩子要明白得多。
这不仅是因为母亲每日麻木的工作,还有楼上那个叫Gil的女人对他的教导。

那时的罗锦安还不姓罗,母亲叫他安仔。Gil玩弄他还未发育的青涩性器,眼中神采像极了街口垃圾箱中夺食的野猫。
罗锦安瘦小,个子只到那女人腿根。他容忍女人将舌头伸进他嘴里翻搅,廉价口红的铅粉味让他皱起眉头。
但他不反抗,从第一次因为恐惧与疼痛推搡过女人而被狠狠抽了耳光后,他懂得顺从可以让一切变得简单。
他甚至可以得到一些奖赏,比如钱,或者平日买不起的食物。
Gil比母亲年轻,生意也更好些。在Gil家他可以把漂亮的草莓酱涂在面包上,这让干硬的面包顿时好吃不少。

后来罗锦安常想母亲大约是知道的,在他从楼上战战兢兢的下来后,总能看到母亲空洞眼中泛着厌恶神色。那种厌恶与日俱增,枯瘦如骷髅的女人开始寻找一切借口打骂他,Gil便成了他理所当然的避难所。
被脱光,被亲吻,被抚摸,好过母亲狠毒的打骂。直到有天Gil从口中吐出他已挺立的性器,坐了上去,疯狂晃动起来,他才又一次感到恐惧。
女人纤长的手压住他的脖子,眼里尽是疯狂的喜悦。
她说安仔,你好可爱,身上没有一处不可爱,做我的孩子好不好,我们永远在一起。

罗锦安困难的喘息,Gil的手越收越紧,他无法呼吸,觉得全身血液都朝下体涌了过去。
快要死了。

在母亲用切肉刀狠狠扎穿Gil的脖子前,他以为那是自己最后的念头。
他朝母亲伸手,那一刻他发誓不管母亲再如何打骂,他一定会做个孝顺儿子,照顾她,陪伴她,保护她。
然而利刃朝他落了下来。如果不是门外涌进的人群,他的生命会在八岁那年就画上休止符,在赋予他生命的女人手里。

罗锦安厌恶女人,生理性的反感。
在认祖归宗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甚至不能容忍家中年长女佣的半点碰触。那些神经质的尖叫躲闪让在罗家几十年的老仆们无所适从,罗澐沣不得不换了吩咐家中任何女性不能接近自己这失而复得的儿子,包括他的妻子与女儿。

而那8年在南区的日子,也就随着罗澐沣一句不要再提了埋藏在过往,8岁的罗锦安开始了他的人生。

罗锦安曾以为自己此生再不会踏入南区。

他厌恶那里的街道厌恶那里的人厌恶那里的空气,他觉得那是会令肺叶腐烂的毒药。可当被跟了他四年的司机用不知什么针剂打进后颈时,他用仅剩的力气的打到对方,玩命似的踩了油门,朝南区开去。

就是这样无可自拔的废物,厌恶着,却依赖着。
就如他如此厌烦着自己,却不得不对着镜子一遍遍的强迫自己爱上这张脸,这副身体。
不能死,他的人生才走了17年,远不是该终结的时刻。

那把刀没能要了他的命,就再没什么可以。

在意识消失前,他终于积蓄最后一点力气,把方向盘打向了左前方的路桩。

之后的事实证明罗锦安的直觉相当可靠。
当他在浓重的消毒水气味中睁眼时程笙正靠在病房床边看风景。半长的发拢在耳后,露出光洁额头与细长眉眼。
他紧抿着嘴,下巴尖削,因为夕阳的浸染看上去像个安静的学生,如果不是那半敞衬衫里隐现的纹身太抢眼。

罗锦安静静看他,没出声,也没转头。
他头脑已渐渐清晰,自然明白这里是南区的医院,即便再消毒也不会有多干净的地方。而窗边的人,自然是救了他的南区人。

程笙转头,看到病床上的男人睁了眼,静如水,似乎没什么需要他解答的疑惑。

他换了个姿势靠在窗前,挑眉回望。
他想这家伙长了张让人舒服的脸,真不赖。

救人?几根泡面吊在路小天嘴边,他瞪大眼睛看正给他八卦的明仔,筷子在杯面里无意识的搅和。
是啊,一公子哥,挺有名的,我听大发说经常在财经杂志上露脸呢。明仔说的得意,好像那上了杂志的脸是他的一般。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