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春天,法国巴黎。
一大早地,里昂火车站的清洁工便在站台上拣到一个手提包。
手提包是黑色的,很破旧,里面睡着三个婴儿,互相挤着,小得可怜。清洁工吓坏了,急忙将提包拎去保安室,保安再拎去站长办公室,站长再送去警察局;或许是奔跑得太急了,送去警察局时,其中一个婴儿已经断气了。
清洁工们纷纷回忆头天的过往行人,其中一个说自己曾见一位穿着破旧的妇女,手上有个黑袋子,或许便是孩子们的母亲。这个说法被站台前咖啡店的老板推翻了,据他说,一位福尔摩斯打扮的绅士曾在那天傍晚时分,从他这里买走了一杯清咖啡;"这位先生手上的袋子那么大,"老板比划了一下:"很打眼的,我不会认错。"
警察从袋子里翻出了两串链子,上面简单地刻着孩子的名字,一个是阿特拉斯,一个是福勃斯--原来孩子是希腊人。警察将存活的两个婴儿抱出袋子,随后反复寻找第三串链子;婴儿有三个,就该有三条链子。
他们没有找到那最后一条链子,于是大家都开始纳闷,反复探讨着哪个孩子该是哪个名字。三个孩子长得一样,是三胞胎,死去的那个像睡着了一般,其中一位警察伸手摇摇孩子,想将他摇醒。四处打听不到有关孩子父母的消息,警察们只好将已哭不出声音的婴儿送去了附近的教会;神父怜悯地看着灰白色的已死的婴儿的脸,说,死了,却还不知道叫甚么,可怜的孩子。
于是阿特拉斯这个名字给了灰白地断气了的孩子,死了,总得有个名字,要不然谁死了呢?于是阿特拉斯死了,教会为阿特拉斯堆起了一座坟墓。还剩下的孩子被安置在教会最里边的房间,一位修女负责照顾他们;他们中哭声比较响亮的那个得到了福勃斯这个名字,另一个没名字给的,由于背部有很大一块蝴蝶一样的胎记,便被唤做"蝴蝶"。
长大了些了,人们一唤"福勃斯",福勃斯便会"咯咯"地笑;人们唤"蝴蝶",蝴蝶却没有反应。负责照看他们的修女奇怪了,心想当真这名字是上帝给的么?另取一个便不成了?
她随即用"阿特拉斯"唤蝴蝶,蝴蝶还是没动静,四处看着,旁若无人。修女想,或许死的那个孩子真的是阿特拉斯,不是蝴蝶。修女每天带着两个孩子去教堂,因为就单独放着,修女怕出事。早晨,他们去教堂听合唱团练习,下午,他们去教堂听管风琴师的练习,到了晚上,教堂里上演的童话剧和歌剧他们也听--修女负责幕布和台前布景,没有办法带他们回房间。
每当台上响起音乐时,福勃斯就特别兴奋,会跟着拍手,笑得很大声。蝴蝶不会,蝴蝶依旧四处看,旁若无人。逐渐地,大家都发现了这个不同;有人在蝴蝶面前摔碎了一只杯子,蝴蝶没有动静,大家这才知道,蝴蝶是聋子。
医生说没有办法,只能由他继续聋下去。于是每天的合唱响起时,福勃斯便张了嘴咿咿呀呀地跟着叫,蝴蝶则一如既往地四处张望,旁若无人。两个孩子长大了,福勃斯的咿咿呀呀逐渐汇成了好听的旋律;于是他被选入了教会的唱诗班,并随后成为了领唱。五岁那年,福勃斯进入了正规剧院,学习唱歌,跳舞,和表演,蝴蝶也一起去;福勃特练习时蝴蝶就看,福勃特跳舞时蝴蝶就跟着他一起跳。福勃特逐渐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蝴蝶和修女看见那么多人来看福勃特排练,都很高兴。
福勃特十四岁那年,剧院排练《魔笛》,启用的正是平日里同福勃特关系很不好的青年男高音歌唱家霍隆。霍隆瞧不起孤儿出身的福勃特,福勃特则看不惯霍隆总要将一切角色贵族化的唱腔,于是两人总不和睦,争吵过好几次。霍隆的嗓子极温柔极优雅,唱魔笛极合适;福勃斯想听对方唱《魔笛》,却被对方不客气地"请"出了大厅。福勃特只好拉着蝴蝶去挂布景布那层阁楼上趴着听,两人去的时候福勃斯不小心碰到了挂布景的杆儿,可那时候,兴奋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霍隆非常温柔,眼中总燃着一把火,温暖而沉静。塔米诺王子的咏叹调摇曳着浮上台面,飘去阁楼上,福勃特神往极了,自己也跟着唱了起来。他哪里知道,自己唱的时候,蝴蝶的手肘正巧压在喇叭上面呢!于是,福勃特的歌声随着破旧的喇叭,颤巍巍地沉去了舞台上。刚开始时大家都没有听到福勃斯的声音,霍隆的声音合着乐队盖过了福勃特的声音,大家都沉浸在眼前的音乐里;只有霍隆自己察觉到了杂音,他纳闷了,便挥手叫指挥停下了乐队。霎时间眼前的音乐全没了,可楼上的福勃斯没能及时刹车,缥缈的歌声又持续了好几句,这才意犹未尽地消失。
蝴蝶奇怪地看着楼下人愕然的表情,随后才发现自己的手肘正压着一个不得了的东西,急忙拍拍福勃斯。福勃斯一看,"啊呀"一叫,捂了嘴巴,瞪着眼看回自己兄弟。两人四目相对,随后一起撑起身子朝角落里的楼梯冲去,想要逃离现场。福勃斯哈哈大笑着跑在前面,蝴蝶跑在后面,抓着福勃斯的手,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阁楼上很暗,挂布景的杆儿又让他们俩碰松了,这么慌张地跑动着,杆儿震得几下,最终是松脱了,布景便这么掉了下去。
掉下去的是最靠外面那组布景,上面是第二幕、穿越日夜的分界点的景致;日和夜就这么掉了下去,砸去了正中间的霍隆身上,让尊贵的大少爷好好地下了一个腰。少爷显然没有接受过芭蕾训练,这样的韧度显然超出了他的身体能力,于是少爷被立即抬去了医院,女主角着急地问团长,这下怎么办?
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刚才那组声音,团长对着眼前低头不吭声的两个孩子,吹胡子瞪眼之后,答应让福勃斯上台试试。由于还是少年,王子的优雅俊朗福勃斯唱不出来,怎么唱都太过天然;气质也不似王子,倒似《魔笛》中的第二男音巴巴吉诺。于是剧团的第二男主角克力斯顶替了霍隆的位置,而福勃特顶上了克力斯的位置,唱起了捕鸟人的角色。
欢快地巴巴吉诺对欢快地福勃斯来说完全不成问题,而事实上,福勃斯远比巴巴吉诺欢快。福勃特学着巴巴吉诺的样子大声叫唤着"我要喝酒!",他一边叫唤一边缩去了地板上,一副顽童表情,似懂非懂地要求着僧人赐予他酒和女人。在座的所有人都笑了,负责人轻声对团长说,这样的特别或许会博得观众的喜爱,于是福勃斯正式得到了登台的机会。
观众们真的很喜欢福勃斯,他是个漂亮得像雕塑的男孩,嗓子空灵得能上天;他的表情夸张而纯净,快乐和痛苦都被夸大了,不加掩饰地透去观众心里。观众们从没见过这么舍得演出的演员,他能夸张地跳起来再劈直双腿,还能像兔子一般跳跃着做出捕鸟的姿势。那天的演出很成功,连克力斯都说,巴巴吉诺把他盖住了。
团里的人开始重视福勃特,先后给他安排了很多角色;然而那些角色都不成功,无论是精灵还是恶魔,小家伙都无法吸引观众的目光。那时剧团的生意每况愈下,团长的脾气很不好,没有耐心给出更多的尝试;福勃特逐渐被遗忘了,他做回了学生,每天练习芭蕾,练习唱歌,学习表演。
福勃特十八岁生日那天,雨下了一整天。福勃特和蝴蝶本是要去附近的马戏团看马戏的,雨这么大,老师怕福勃特出去着凉了伤嗓子,便禁止了两人的外出,两人因此非常失望。那天傍晚时,蝴蝶在窗前看书,突然看见楼下大树边靠着一位男子。他同福勃特一起将男子拖回了宿舍,蝴蝶发现男子身上有伤,就趁大家睡着之后去后台偷了药和纱布,替对方包了起来。
男子醒了,睁开了眼睛。他有一双灰色的眼睛,头发颜色很浅,皮肤也很白。男子睡着的时候总皱着眉头,看起来三十岁样子;他睁了眼之后,福勃特发现他的眼神很年轻,这么看的话,就年轻了五岁。福勃特问对方发生了甚么事?对方一脸戒备,兄弟两人便不好再问。
换了别人,这样一位身份不明的男子一定会被请出门外自生自灭,然而好心的福勃特没有这么做。他去了厨房,偷了香肠和奶酪,还有红酒。对方吃光了香肠喝光了红酒,却没有动奶酪;福勃斯问他为什么不吃?对方终于开口了,说,在他的故乡,没有人会吃奶酪。
第一天晚上,福勃斯和对方谈了很多事,他因此知道对方的名字叫罗南,罗南 亚顿。罗南的母亲是捷克人,父亲是美国人,他同母亲一起来到法国,母亲死后他就一直这么独自一人晃荡。他同别人打了架,被人追着跑来了歌剧院后面,随后就甚么都不知道了。罗南说话的时候眼睛很亮,深深凹下的眼眶也盖不住他眼珠里透出的光。
第二章
然而第二天开始罗南的情况就越来越差,先是睡不醒,随后是高烧,再后来就有些神志不清了,福勃斯喊他他根本听不见。蝴蝶平日里帮着修女照看病人,有些知识,他对福勃斯说,大概是伤口恢复不好,或者是感染了,或者是化脓了。
蝴蝶将之前自己包上去的纱布拆开一看,见里面的伤口已经发黑了,散发着恐怖的味道。福勃斯轻轻碰了一下,昏睡着的罗南一颤,他便不敢再碰。兄弟俩没有钱,没办法请医生。蝴蝶跑回修道院要了消炎的药,着急着塞给罗南吃了,却也没有效果。蝴蝶只好再跑回修道院,修女问他拿这些药来做甚么?蝴蝶不敢说罗南的事,就说他们在歌剧院后面拣到了一条狗,狗受伤了。
一直昏睡着的罗南在第三天下午时分醒了过来,随后便迷迷糊糊地,说些胡话,胡乱挣扎。福勃斯问他话,他能答,问他痛么?他点头又摇头,似乎是在拼命忍耐。罗南一边挣扎一边抓着福勃斯的手不放,福勃斯从没见过这么孤单的人,心里替对方难受,一直陪着对方,一步也不出门。蝴蝶烧了水来替罗南清理伤口,罗南疼得发抖,福勃斯便唱歌给他听。半夜时蝴蝶想办法弄到了一瓶伏特加,福勃斯按住罗南,让蝴蝶替对方清理了伤口;清理之后伤口停止了流脓,于是兄弟俩每天都同罗南搏斗,拼命给他洗伤口。总之,蝴蝶想尽了一切办法,而罗南终于在一个星期之后褪了烧,慢慢地好了起来。
罗南发烧那段时间福勃斯不上课也不练习,窝在剧团后院角落里、自己那小小的房间中不出来。剧团里老师问蝴蝶,福勃斯怎么啦?蝴蝶写道,他流行感冒。老师要去后院看望,蝴蝶就说,福勃斯的流行感冒传染了老师要伤嗓子,老师就不去了。
然而福勃斯不可能永远不出来上课,罗南也不能永远这么藏着;剧团里同福勃斯作对的学生发现了罗南的存在,团长知道后,气得勒令福勃斯退学。福勃斯吓坏了,他可是教会出钱来读书的,半途而废回去,修女和神父们一定会很失望。他和蝴蝶并排站着,福勃斯紧张得说不出话来,蝴蝶咿咿呀呀地,不知道在说甚么。
团长当面撕了福勃斯的成绩单,正要转身走时,罗南的声音从福勃斯背后冒出来,对团长说,我不是流浪汉,我是来应聘的。
福勃斯惊惶失措地转头看对方,见罗南正披着衣服走出来,一脸自信。罗南对团长说,我熟悉剧团的一切伙计,我是来应聘的。
"你懂甚么?"团长不敢相信地问,并上下打量流氓一般的罗南。
"布景,道具,衣服,"罗南说得一本正经:"谱曲,唱歌,写剧本。"
"演戏。"罗南正色道。
福勃斯惊讶地看着对方,蝴蝶瞪着对方的嘴张大了自己的嘴。兄弟两人看着罗南走去团长面前,贴着团长的脸说:"比才,罗西尼,博马舍;《卡门》,《塞维里亚理发师》《費加洛的婚禮》,埃斯卡米诺,费加洛......西班牙,塞维里亚,男中音。"
罗南停了下来。
所有人都瞪着眼等待罗南继续下去,因为没有人听得懂他到底想要说甚么。罗南休息了一下,继续说:"《金鸡》《魔笛》《奥塞罗》,《唐璜》《夜莺》《茶花女》。"他停了下来,看了看周围的人:"陈腔滥调。"
众人哗然,齐声道:"哦--"
他随即唱了起来,唱的是《波希米亚人》中的咏叹调。那嗓子像水龙头一样,毫无前兆,哗啦一下突然打开了,轻描淡写地甩上最高音,准准地停留片刻,拖得够了,再突然滑下来,稳当当地继续后面的台词。没有任何起头,也没见他吊嗓子,这个恐怖的高音竟就这么上去了。所有人都没准备好,好一阵之后才发现那个奇迹的高音就这么儿戏地出现了,当真荒谬地可以。
罗南突然停了下来,又重复了一次:"陈腔滥调。"
话音刚落,福勃斯的歌声突然从罗南身后飙了出来。也是《波希米亚人》的段子,唱的却是女角的部分。女主角咪咪开始介绍她自己了,"我的名字叫咪咪......我的春天何时到来?";福勃斯揣着手,漫不经心地唱着,可唱腔本身却是凄切缠绵;罗南接过男角的部分唱了起来,唱的是缓慢温柔的爱的告白,脸却笑得皱去了一起。
旁边的蝴蝶也笑得厉害,福勃斯动情地扮着女角,努力模仿着脸色惨白的咪咪小姐向窗外叫春--那个表情任谁看了都得发笑。福勃斯柔弱地向前跑了两步,哗啦一下做出推开窗子的动作,蝴蝶和罗南再忍不住了,哈哈笑着蹲去了地上。
站着的所有人都笑了,蝴蝶收了歌喉站正身子,咳嗽一声道:"这个是艺术。"
大家纷纷鼓起了掌,一边鼓一边捂着肚子东倒西歪。蝴蝶也做了个激情四射的推窗动作,福勃斯恶狠狠地瞪了兄弟一眼;蝴蝶咿咿呀呀地说了句甚么,福勃斯也就笑了。大家都知道他们兄弟之间有自己的语言。平日里两人用手语交流,蝴蝶高兴时才会咿咿呀呀说话,看来此时的蝴蝶很高兴;有时福勃斯懒了也直接说话,蝴蝶能看口型听懂,比如现在福勃斯就大声说道:"我是好人家儿女,春不能乱叫,要在内心呐喊,哪能唱出来。"--只有福勃斯知道,其实刚才蝴蝶咿咿呀呀地是在唱歌呢,可惜,只有福勃斯一个人能听懂。
福勃斯的"艺术"在半年之后被搬上了舞台,福勃斯果然反串了女角;男主角由罗南出演,唱的歌剧不是《波希米亚人》,而是《茶花女》。剧本被重新写过了,写剧本的人是蝴蝶,蝴蝶将很多地方喜剧化了,还窜改了很多台词;茶花女的笑声通通由"哈哈哈"变成"嘎嘎嘎",舞台服装也由晚礼服改成了紧身皮装,活像美国四十二大街的舞女。
观众笑得死去活来,看着福勃斯柔弱地扶着床接受罗南爱的告白,再夸张地倒去对方身上,硬生生地搂住对方吻起来。这哪是甚么生死关头的半推半就啊,看着强硬主动的茶花女生龙活虎地扑去阿尔佛雷德身上,再突然倒地、触电一般没了气息,观众们几乎拍坏了手掌,笑声结结实实地淹没了罗南和福勃斯的歌声。
媒体褒贬不一,制造了很多话题,越来越多的人们赶来看《茶花女》了,大家互相询问道,不就是《茶花女》么?怎么那么火?福勃斯和罗南迅速出名了,福勃斯中性的嗓音和罗南清晰准确的吐词吸引了很多乐评家的注意;剧团的票总是当天就卖光,一蹶不振的舞台艺术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复兴。
福勃斯和蝴蝶很高兴,蝴蝶又改了几本歌剧稿,让《蝴蝶夫人》和《图兰朵》先后上了舞台。福勃斯的女角形象出现在各大报纸和杂志上,中性的外貌,尤其是那双纯净的大眼睛,为他赢得了无数支持者。有一天蝴蝶走在路上,随意看看报摊,便看见了自己兄弟的脸。他停下脚步,仔细看福勃斯的表情;蝴蝶有些不认识他了,那个自出生开始就和自己寸步不离的人从报纸上看居然会产生一种隔膜感。他摇摇头,迈步朝教堂走去;走得几步,身后有人拍他的肩膀,他转头过去,见是一位陌生人。对方热情地说您好请问您是福勃斯先生么?我非常喜欢您的诠释......
蝴蝶看着眼前热情洋溢的脸,有些抱歉地笑了笑;他拿出纸笔向对方写道,我不是福勃斯,不好意思。他随即用手指指自己的耳朵和嘴,摇摇手,再次抱歉地笑了笑。对方很失望,急忙道歉着离开了。蝴蝶再次转头看报纸上的照片,还是觉得那上面的福勃斯冷冰冰地,他不知道大家喜欢的福勃斯和自己认识的福勃斯有多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