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夕花朝----韩凛
  发于:2009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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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夕花朝
作者:韩凛

文案

凰鸟翔舞云霓兮,溢彩流光
麒麟雷鸣苍穹兮,盛世太平
钟鸣余韵犹在耳
歌舞升平尽入幸
日月盈缺何惧兮,一会一期
偕子笑览江山兮,花朝月夕

一个是自比凌霄花,却不时心软一下的小腹黑清冷美人莫霄;
一个是号称小人槿花心,朝开夕不存的大腹黑公子纪槿;
腹黑VS腹黑,在这乱世,究竟是哪个可以全胜而归呢?

内容标签:天作之和 情有独钟 宫廷侯爵 欢喜冤家

主角:莫霄(莫观岚),纪槿(纪夕恒),夏澈(夏清若)

一 初见

首先关于名和表字的问题,做一个古代文化常识解释。
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同辈人直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个字,用来在社会上与别人交往时使用,以示相互尊重。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字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人来称呼的。(摘自中文wikipedia)
比如说莫霄,字观岚。便是只有亲近的人和自己方能称“莫霄”,平日他人相称,都是叫“莫观岚”的。
因为本文会涉及到这个常识,所以先解释一下。
***
靖阳守株阁,其主人虽称之为“阁”,实际上不如说是草堂陋室更为妥当。这茅庐屋子隐于村落之中,若不是屋旁用木头和茅草盖起一个小亭子,旁边种了一排潇湘竹子,恐怕外貌就和一般村居无异了。然而寻访守株阁的人,询问这里的村民路途,村民却几乎全部不会弄错。守株阁主人莫霄莫观岚公子好筝,日日弹奏几个时辰。加上筝音着实动听,对村民们而言是绝世好音,个个奔走相赞,所以村里无人不晓。可惜,绝世好音,那也只是对村民们而言罢了。
守株阁里只居有两人,一主一仆:莫霄和书僮小齐。在这个夏日午后,一个与其说是眉清目秀,不如说看上去稚气未脱的少年步履轻盈地进入抚筝声阵阵的主人房,稍稍一拜:“韩一臻公子已经拂袖而去,甚是气恼。”
筝声未见消停,只是渐缓渐轻。小齐抬头,见莫霄悄然一笑,丹凤眼中荡出些许嘲弄些许无奈。可这情感并未从眼中漫溢出来,他依旧弹筝自若,直到不久一曲终了,才抬起头来微微一笑看着小齐。自家主人爱笑,小齐非常清楚,而且他的笑总是清清淡淡的,嘴角稍稍扬起一个弧度。只是那看似风淡云清的笑容,总带着一丝说不清的媚。今次更甚。莫霄嘴角暗藏的妩媚让小齐一怔,旋即发现自己竟然看得发呆了,便惶恐地低下头去。
“看来所谓的三公子,也不过尔尔。”小齐听见自家主人清冷动听的声音。
时值乱世,天子空有地位,实则危在旦夕。第一代君王开国之时,将开国功臣分封三位诸侯,赏以国土归他们管治,是为北赵、东韩、南夏三国。几代过去,那些诸侯的后人势力日渐庞大拥兵自立,尤其是近年来实力变得强大,时刻威胁着当今天子的天下。
当然这三个国家的崛起,也不是完全靠军事力量。这三个国家中,各有一位杰出人物,广纳人才,以致赡养门客几千,为自己的国家出谋划策。这三位人物,分别是北赵国夕恒公子、东韩国一臻公子、南夏国清若公子,人称三公子。
之前来的韩一臻,便是广为人知的三公子之一:东韩国的一臻公子,东韩国国主的小儿子。来的目的,当然是想要收莫观岚为门客的。恐怕他没有想到自己风尘仆仆千里迢迢一早赶来,莫霄竟然见都不见他,只是请他听自己弹筝。自己一听听了两个多时辰,莫霄愣是没有出来的意思。这与逐客有何两样?一臻公子便被这么活生生地气走了。
其实小齐自己也觉得古怪。主人自那场变故之后,将自己的草堂改称“守株阁”,便一改过去对要收自己做门客的人一律关门谢客的规矩。小齐原本还以为主人是打算找个好君主,入世为其出谋划策,闯荡一番天下,成就一些作为。想到自己主人虽为布衣,确是人中龙凤,定会大有用武之地,还暗自高兴了一阵。
谁知主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立下要让自己做门客,就先听自己弹筝的规矩。筝乐再动听,听上几个时辰那谁都受不了。那些来客几乎都是实在听不下去了自己走掉。就算有那么一两个坚持得住三个时辰的,也最多和主人见上一面,话说不到两句就被主人打发了。于是主人的怪脾气便传出来了,说得好听点说他是持才自傲,说得难听点就干脆说他是个疯子,没有什么本事只是喜欢折腾人。
想到这里,小齐不禁为自己主人叹息一声。
“这般哀叹,莫非在想什么心事么?”莫霄微微一笑。仿佛早已知道答案般,他不等小齐回答,就道,“小齐,差不多准备一下,要去耕地了。”
“可是,观岚……”因为自己主人执意不要让小齐叫他“公子”或是“主人”,小齐便养成了叫他表字的习惯,“现在正是午时,太阳很烈的。观岚你弹了那么长时间的筝,怕会受不了,我去就是。”
听到小齐的话语,莫霄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这使小齐暗暗一惊。他说道,“这句话我说最后一次:不劳不食。我们走吧。”
小齐无奈,只得照办。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好准备的,自己和主人都是布衣草鞋,拿着锄头就能下地,只是盛夏午后,阳光毒辣无比。小齐不禁感叹如果今天也是昨天那样阴雨连绵的天气就好了,真是不想去啊。
刚走到自家的田边,小齐便瞧见一人骑着白马向这边急速奔来,小齐大惊,遭了,来不及阻止了!眼看这马蹄就要踏上自家的地,那些因自己平日辛苦躬耕才得以茁壮成长的禾苗就要被马蹄蹂躏……
“啊唷!”随着一声哀号,骑白马者连人带马倒了下去。小齐听见旁边的莫霄幽幽地说,“你放心,我当然有安置一些东西来保护自家田地。”
小齐暗自惊叹,不愧是主人,就是有先见之明,在田旁边装绊马索这种常人无法想到的事情,也只有自己主人做得到。只是昨日下雨,地上多少有些坑坑洼洼,还有些泥泞积水。来人怕是已经跌成泥人了。
“公子!公子!”大约是那人的随从护主来了,听那口气好不心焦,定是个忠心耿耿之人。可惜他来得太快太心急,完全没有觉察到自己也会和自己的主人一样,遭遇同样悲惨的事情。
在小齐和跌倒那人异口同声的“停下!”声中,随从连人带马轰然倒地。小齐侧脸看看了自家主人,发现他竟然在轻轻冷笑。
或许是觉察到了小齐的目光,莫霄转过头来,轻皱眉头,眼睛里满是忧虑的神色,道,“我们去看看他们怎么样了,好去救助。”
小齐想刚才那个冷笑一定是自己看错了,因为自家主人的表情分明那么真挚。
扶起那两个人,安抚好一黑一白两匹马,小齐这才意识到来人不一般,尤其是半个脸都碰到了泥巴,现在龇牙咧嘴的那位。姑且不说他神采飞扬的琥珀色眸子,也不论他那沾了泥巴依旧让人觉得俊美的脸庞,单是那身绸缎衣裳和腰旁青绿的翡翠玉饰,就可以判定他至少是个达官贵人。
这时小齐也发现了自家主人抬起头,带着幽幽的笑容,用幽幽的眼神看着面前那位贵公子。谁被这么看肯定都会觉得不对劲,那贵公子也是聪明人,马上觉察到了,立刻用袖子抚掉半边脸的泥巴,然后稍稍一拜,“多谢。”
若是平时,这从容不迫的动作和优雅的姿势定会让小齐赞叹,可是现在这个情况……小齐只能惊叹此人怎么能在浑身泥水的情况下如此悠闲如此镇定。
随后小齐听见来人用些许低沉但柔和的嗓音继续道,“我在寻找莫观岚先生的住处,不知可否赐教?”
小齐还没开口,自家主人莫霄,也就是莫观岚,朝左手边远处农家那边一指,从容微笑道:“不敢。看见炊烟袅袅的那家么?就是那里。”
咦?那位公子要找的人不是竟在眼前么?自家主人为遥指他处?小齐一时意识接不上来,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呆了。
来人微微一笑,嘴角一扬透着一些邪气,然后一把把自己眼前人拉入怀里,紧紧拥住。
小齐更呆了,只听见自家主人叫唤,“都是泥巴啊,喂,干嘛啊,你放手!”
“你是恼我差点踩坏了你的庄稼地?观岚兄?”来人似乎丝毫不为怀中人的挣扎所动,声调里倒是带上了些许调戏的意味。
“放开观岚!”小齐终于清醒过来,大声吼道。没想到来人斜眼朝小齐一瞥,眼神中竟然有一股阴冷的气息。危险,这是个危险的人物啊。小齐下了定论,更是顾不得什么,就想冲过去把自家主人从泥人怀里拽出来。还未迈开步子,小启便觉得自己肩膀受制,有两只手紧紧压在自己的肩膀上,让自己动弹不得。
小齐暗想不妙,忘了他还有随从了!这下可怎么办才好?回过头狠狠瞪了那人高马大的随从一眼,“你放手!”那随从一听,把小齐的双肩箍得更紧,小齐疼得差点叫喊出声。
幸好贵公子似乎只是一时兴起,并不打算对怀中人做些什么,一会儿就放手了。小齐发现因为这次突如其来的拥抱,自家主人脸上衣服上沾满了泥巴。虽然因为之前挣扎了一阵呼吸略有急促,脸色也变得透红起来,莫霄却仍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平静地抬头看比他高半个头,之前还不知搭错了哪根筋把他抱入怀中的那个人,浅浅一笑,“那么,进寒舍梳洗一下吧。”他别过头看小齐,“走吧,准备换洗衣物。”然后转身朝自己的茅庐信步走去。
小齐忍得很痛苦才没让自己对着莫观岚那张正而八经的泥巴脸喷笑出来。而一旁的那位贵公子和随从,已是笑得直不起腰来了。

二 主仆

“公子,请让我来。”小齐恭恭敬敬地在竹旁小亭里端上清水,拿湿布给两人擦脸。之所以会让客人在这个不合常理的地方洗脸,是因为莫霄认为家里的凳子会被坐脏,而亭子里面都是些石桌石凳,坐脏了冲一下就好。
“你叫我‘公子’?噢对,我还未禀明自己身份。你叫我‘夕恒’就可以了。”名为“夕恒”的公子干净利索地抹好脸,指了指身边的正忙着擦脸的随从。“想必你也知道,这是我的随从,他叫 ‘阿慎’。”
小齐一听“夕恒”两字,就立刻知道来者的身份,也知道来者的名声。他不禁一怔,心中数算今夕何夕,该来的人居然都来了个遍。
夕恒笑,“呵,你是怎么了?何故眼神呆滞?”眼神呆滞的,自然指的是在发呆的小齐。
小齐听到夕恒笑声,迅速恢复落落大方的姿态,“北赵国纪槿纪夕恒公子,久仰。”
旁边威武的随从阿慎似乎被这句话激怒了,炯炯有神的眸子狠狠地瞪着小齐,“‘久仰’?哼,这是‘久仰’的礼数么?你家主人自个儿沐浴去了,你自己也换了一身干净衣裳,为什么我家主子还要等莫观岚洗好之后才能去洗澡?人称莫观岚狂妄,我看的确不假。否则为何基本的待客之礼都做不到?”
小齐能被选中做莫霄的书僮,一大原因就是他会察言观色、随机应变、礼貌得体地应付各类人等。只是这样八面玲珑的小齐,也是有死穴的。小齐生平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高大英武的男子。因为自己的外貌就好似是长不大的孩子,都快二十了还是个子矮小一副孩儿脸庞。如今被两个人居高临下看着,还要被其中一个拥有让自己羡慕的健壮体格的男人虎视审问,小齐不知不觉没了好气,也没了恭恭敬敬的伪装,“哼,实在不好意思。寒舍只备了我和观岚两人的衣裳。看两位虎背熊腰的,我家的衣裳一定不够穿,所以原本观岚想尽快洗好去附近人家借干净衣裳给两位换的。谁知我家主人一片好心,却被当成了狼心狗肺,哼。”
实际上小齐言语有些夸大其实了,两人虎背熊腰倒是谈不上。尤其是纪槿,虽然英姿飒爽,一看来就知道是时时习武之人,体型却还颇为削瘦的。
“小齐,不得无理。”这般清澈却透着一丝冷意的声音,不是自家主人还会是谁的?小齐自知失言,忙低下头,一语不发。
“还不快道个歉?”莫霄道。他刚洗完澡,略显苍白的皮肤淡淡泛着些微红。乌黑的长发湿润透亮,大大方方地披散下来。一身干净的麻布衣裳,虽然简陋,在他身上倒显得自然随意,带出些世外高人的气质来。
“不必。”纪槿的声音竟然带着笑意,“观岚兄,我想尽快洗澡换身衣裳,你说可好?”
莫霄一如往常,微微一笑,“本来想多看一会儿闻名天下的夕恒公子的,毕竟公子这样的贵人着实难见。小齐,快些去准备吧。衣服我已经问王五家借来了。呃,请你放手。”
小齐觉得这话有些不对劲,自己没有抓住莫霄啊。抬头向四周一看,唯一和自家主人有身体接触的是纪槿公子。这时他正抓住自家主人的手,脸上带着和平日一样的笑容,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神看上去有些邪恶,“观岚兄,你是想多看一会儿我这难见的丑态吧。”
自家主人收敛了原本有些惊讶的表情,回过去一个大大的灿烂笑容,“没有的事。”
纪槿看着那笑容,稍稍怔了几分。之后他把脸稍稍靠向了观岚,眼神更邪了,笑容更甚了,而且声音也稍稍压低了,“那么,既然你那么想看我,我就让你彻彻底底看一次,可好?”
“咳咳咳……”不知哪里传来了浑厚的咳嗽声。
莫霄神色不变,微笑自若,“观看公子洗澡是不礼貌的。”
“谁叫你只是观看了?”纪槿的脸又近了几分。
“咳咳咳……”不知哪里传来了浑厚的咳嗽声。
莫霄神色不变,微笑自若,“多谢公子好意,可惜我已经洗过了。”
纪槿眨了下眼,便把莫霄的手放了,恢复直立的姿态转头看阿慎,“你要不要找个大夫来看一下?你似乎咳得很厉害。”
“回公子……”
“小齐,你配副药引给他吧。”莫霄打断了阿慎的话。说罢,他对纪槿解释道,“这是我的书僮兼大夫小齐。”
“还兼杂役……”阿慎本想回纪槿说自己没事,不晓却被莫霄打断,有些郁闷,便不知不觉说了实话。
这时只见小齐绽放了一个天真无邪的笑颜,“小齐一定尽心尽力配出良药,保准治好阿慎公子的!”
阿慎看着这笑容愣了。纪槿看在眼里,自顾自暗笑,“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

三 配得

“呵,没想到这茅庐竟还有这般别洞天。”纪槿走过凌霄花架下那条勉强能称为小径的路,看到了后院的石潭。石色青黑,水清澈见底。潭旁用来排水的塞子说明这看似天然的浴所,实质上是人工所建。纪槿将手伸入潭中,时值盛夏,石潭里的水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凉意。“竟然是露天的,早知道的话……”纪槿想起了某个人,嘴角扬起一些弧度。小心宽了衣裳慢慢入水,背靠石壁,喃喃道,“回去,就和小玲分别了吧。”
纪槿,姓纪名槿字夕恒。之所以有“槿”这般女气的名字,是因为小时候抓周的时候他对自己周围的笔墨纸砚完全不感兴趣,愣是抓住床边娘亲的黑色长发不放。正当家里人郁闷这孩子可能要叫“纪青丝”的时候,娘亲头上作为发饰的粉红木槿花掉了下来,正好掉到纪槿手边被一把抓住。于是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而纪槿也就有了“槿”这个名字。
木槿花绽放时间极短,而纪槿和木槿也有几分相仿。他对很多人和事都容易抱有强烈的好奇,而这份好奇和热情也很快会消逝。纪槿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自己会那么容易就对别人厌了倦了。几天前自己分明还很喜欢和那些人笑着聊天,几天后就相看两生厌。尤其是和自己原本喜欢的美丽姑娘,总是相处到很快就不得不分开的地步。纪槿近二十岁时,其风流的名号也渐渐传了开来,有人称他“小人槿花心,朝开夕不存”。纪家为北赵宗室,就算纪槿的丞相父亲再开明,也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在纪槿二十岁生日那天,赐表字“夕恒”,望他可以不再朝朝暮暮,拥有恒心。
之后纪槿作为长子,开始学着协助自己的丞相父亲处理事务,同时广招能人贤士为门客,短短五年便声名远播。此时当朝天子无能,北赵、东韩、南夏三国各自招兵买马,三国君主野心人尽皆知。北赵君主拜年纪轻轻的纪槿为上卿。纪槿纪夕恒也与东韩国韩一臻、南夏国夏清若三人并称“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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