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伤----林沐
  发于:2009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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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伤
作者:林沐

文案
爱,还是伤害?
原本是想要给他爱,没想到,却让他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不爱,还是害怕受伤害?
原以为逃开就可以不会再爱,到最后,还是爱他爱到了灵魂深处。
明明相爱,为什么,总是彼此伤害?
爱,这种东西,竟然是的这么伤人!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主角:王小明,陈择

爱·伤

我是一个长相平凡身材平庸智商平平的普通人,由于我个性平和,虽然性向有些不平常,但仍平静也平淡地过着平常生活。
我的名字也很平凡,王小,站在菜市口随便喊,就会有至少十个人回应。我的家庭更平常,是这个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固的一分子,父母都是寻常老百姓,也会下岗也会失业,而今老娘开了家下岗职工餐厅,老爸上了三个月培训班后做了后堂大厨,虽然挣不了什么大钱,也勉强把我供出了大学。
和我的人一样,我的工作很平凡。银行的小小出纳员,在小小的营业所里做柜员,虽说挣钱不多,好歹也算是一个“铁饭碗”。
我对自己现在的生活颇为满意,惟一觉得遗憾的就是,我那不为人知不足为人道的性向,让我有些寂寞,有些伤感。
和大多数父母一样,老爹老娘很操心我的个人问题,看我一直没有找女朋友,他们很着急。但也知道像我们这种家庭,他们并没奢望要娶个如花似玉的儿媳,他们只是盼着能早日抱上孙子,这是所有普通老百姓的父母最大的希冀,也是最大的幸福。
老爹老娘甚至打算把在他们店里打工的小乡妹介绍给我。
我虽然安于平凡,并不打算曝露自己的性向,但我却不想欺骗人家姑娘。好歹就算是从乡下来的女孩子,她也是抱着梦想奔着幸福来到这个城市的,我没有权力剥夺别人的幸福,因为我最是知道,那份夜半醒来,身体乃至灵魂都无以慰籍的,空虚的滋味。
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一直忍耐着没有去找同类。至今,我还没有过真正的□。
自十三岁那年,我发现自己刚要发育的性征,竟然对同为男生的好友有了反应时,我就确定了自己的异样。身为男人的我,竟然希望着被男人拥抱。
虽然每个寂寞骚动的夜晚,我都辗转难眠,有时候用想象来自我安慰,有时候是对中意的某位男星图片意淫然后□,但却从来没有去找现实中的男人解决需求。所以,关于我是同性恋这件事,至今也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不是虚伪,我想应该是个性使然。
我貌不惊人,也衣着朴素,行为举止没有异常,和其他平常男性一般无二。凭外表谁也看不出我会是“那一种人”。我想很多性癖怪异的人也同样无从在日常表现中看出来。并不是我很会装,或是刻意隐藏,而是因为,性,本来就是很私人的问题。个人性向和外表没有任何关系。何况,那是属于纯私人的事,没有人会刻意去表现出来,除非情非得以或者,心理变态。
我认为自己是很正常的,虽然我是同性恋。我不打算结婚,其一原因是不想欺人欺己,其二原因是不想让人涉入我的私人空间。我是个同性恋,除了我对不起父母不能给他们天伦之乐外,我没有妨碍到任何人。
所以,我一直都活得很坦然。
从发现自己异于常人的性向,已经整整十年。我没有爱过谁,也没有被谁爱。这是当然的。女人引不起我的情感,同样,她们也不会对我这样平庸的男人有兴趣,至于男人,虽然我最初的幻想对象是我的同学,但那时我的心思完全被自己奇怪的生理现象占去了,根本就没再去注意过他。也由此可见,男人更关注的是身体而不是心灵。
也许我天生就是个爱情冷感者。在后来的日子我确认了自己与众不同的行向后,也就默默地接受了,然后,就将爱情这种东西扔进回收站彻底删除了。
那时,我不认为自己会幸运地可以找到同类,就算可以找到,也不一定就是属于我的,顶多也只是身体上的需求而已。
我不渴望爱情,也不想仅仅为了排解寂寞而找人做伴。我宁愿在夜晚对着镜子□,也不愿意去冒险。翻阅甚至是研究了很多关于同性恋的相关资料后,知道幸运者寥寥可数,而受伤害的例子太多。我要保护自己,保护平静的生活不被打扰,我忍耐住了寂寞,也找到了自我调解的办法。
我想我除了是个同性恋,还是个自恋狂。我常常以自己作为对象来□,与镜子中的自己亲吻,与镜中的自己肌肤相贴亲密拥抱,与镜中的自己深情凝视倾诉心声,这让我很满足。不管有没有人爱我,至少,我是很爱自己的。
如果,连我自己都不爱自己,像我这样的人,该怎么活下去呢?
今天,爸妈又安排我去相亲,说实在的,我才二十四岁,他们根本不必这么着急。但看着他们两鬓新添的白发,日益佝偻的身体,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爸妈都老了,他们是真的很担心我。
正因为父母的担忧,我更不能将事实告诉他们。我开始怀念从前,怀念没有长大的那些日子。那时的无忧无虑,单纯快乐,就算知道自己是个异类,仍然满不在乎地过着每一天。因为,那时候没有任何责任。
人一旦长大,就会有责任、义务这些东西压下来,不仅为自己以外的人活,还要活给别人看,很累。
相亲的对象是爸妈以前同事的女儿,和我一样,是平常人家的平凡女子,不能说她不好,只能说我不能对她好。
同事的女儿一开始就好象对我有好感,或者说其实是她早就有意才怂恿了这一次的相亲。面对这种状况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我想,她对于我的好感也不过是作为结婚对象而言,以我这样的条件,基本上还是可以建立一个平凡但幸福的家庭。
她却不知道,就连最简单的幸福,我也没办法给予她。
礼貌却冷漠地挽拒她的要求,或明示或暗示我们之间的不可能。我简直是用尽浑身招数,却收效甚微。没办法,我太不了解女性。
每次相亲都像打仗,既要让女方对我不抱希望主动撤退,又要让长辈们看不出我的故意。本来我就是不个善于玩心计的人,伪装和矫情总是弄得我精辟力尽,痛苦不堪。惟有回到自己独居的公寓,才能彻底放松下来。
我独自居住的公寓是租来的,但却是我的“家”。“家”是我工作之余休息和生活的地方,也是我惟一可以完全正视自己的地方。
有时候我甚至将这个家当作自己的“壳”,壳里面是安全的,壳外面是危险的。
我甚至就想一直缩在壳里,不出来。
可惜,为了生存下去,我没有办法一直躲在壳里,因为,我还得工作,还得为生活费去上班。
我的日常生活就是简单的两点一线:营业所——家。
营业所的工作不累,也不轻松。每天都坐在窗口收钱打单据、数钱、记账。单调,枯燥。五天工作制,早8点上班晚5点下班,中午休息两个小时,虽然薪水不能与那些高级白领相比,但我除了房租与基本生活费用几乎没有什么花销,生活还算宽裕。在我生活的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租住公寓房很便宜,而我不抽烟不酗酒,也没什么朋友应酬,所以钱包总会有盈余,这也就让我有理由每天在午休时间去营业所附近的咖啡屋泡上两个小时。
选一个靠窗又僻静的位置,一份定食午餐,两杯咖啡,让我度过舒适的午间时光。晴天可以枕着阳光打瞌睡,雨天可以看看书或路上行人,虽然一个中午消费在100元左右,可是我却认为这个价钱很值。因为我可以不必像女同事那样急着赶回家去给老公孩子做饭,或像男同事那样吃着微波炉里热出来的剩饭凑在一起赌点小钱,它让我觉得至少我不是人们普遍认为的所谓“恶心的”“变态的”同性恋者。变态也有变态的优雅与从容,不是么。
我想我的一生都会这样过下去了,除了有不可抗力改变这一切,或国家动乱时局动荡,否则,我都将这样平淡但从容地过下去了。

爱·伤

但,有时候现实会不以人的意志转移,事情往往会向着你最不希望的方向发展。你越是想要平静,却总是得不到平静。
和往常一样,我头都不抬地办理着窗口业务,看着验钞机上快速跳动的数字,熟练地捆扎起一摞摞的钞票,办完一笔又接着处理下一笔,已经有机械化操作的味道了,这时,耳边响起了不该是业务内容的询问。
“王小明?你是王小明!”
我抬起头,看向不锈钢栅栏和玻璃隔挡外的那张脸,不出意外地他正对照着我和柜台上摆放的工作牌,我淡淡一笑,没有出声,只是看着他。这是一张和我同龄的年轻男人的脸,不算英俊,但方正,还有点帅气,对于那张脸上的容颜我是有一点熟悉,但我可以确定我现在并不认识他。
“你真是王小明啊,变化还真大啊!”
他颇为感慨地将目光从工作牌上转移到我身上,面带三分戏嘘七分惊喜的笑容对我说:“我是陈择,你小学同学,不记得了?我就知道你不会记得,喏,这是我的身份证。”
我接过他的身份证,扫了一眼,名字是陈择,只不过照片同千万个中国公民的身份证照一样,很像通缉犯的免冠照。
我继续看着他,问:“你要办理什么业务?”
“哦,我汇款。”他好象才记起自己是来干什么的,连忙取下夹在腋下的包,掏出一摞现金扔进柜台凹槽中。
“请填写这张单子。”
我撕了一张单据给他,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柜员都会让他们去大厅的桌子上填写,但我没有这么做。这是下午4点快停业的时间,营业所里人并不多,让他在这里填表,不会有人抗议,而我正好可以打量他,来确定我是否认识这个人。
记忆中是有过这样的容貌的,只不过早已经依稀难寻。
接过他填好的单子,我已将钞票数好,“好久不见。”
“你终于想起来了?”他挑了挑眉,斜倚在柜台上看着我。
“你的变化也很大。”我说,然后问他:“汇多少?”
“五万。”
“手续费50,这张单请确认后签名。”
“不用确认了。”他说着签下名,“我还不相信你!”
“这是手续。”我笑了笑,接过单子签章,然后将打好的回单给他。
“业务挺熟练的嘛,在这干多久了?”
“两年。”
“很不错的工作,可以每天看到这么多钱。当然,只能看又不属于自己,也挺郁闷的。”
“我不这么觉得。”我是说实话。我从来不觉得这样的工作有什么郁闷的,那些钱和我在学校里练习用的纸没啥差别。
“你过得怎么样?”他没有离开的意思,仍倚在窗台上看着我,半笑不笑的。
我看看他身后,示意还有客人要办业务,他回头看了看,忙道声,“不好意思。”冲我摆摆手,“有时间坐一起聊聊啊,老同学。”
我点点头,有些敷衍。
这一天对账时出了点问题,下班比平时晚。六点半我才出得营业厅,不期然的,在门口碰上了先前那位。
“嗨!”他靠在营业所门前花园的栅栏上,两手插在裤兜里,我这才发现,他穿一身黑,黑夹克黑西裤黑皮鞋,只差没戴个墨镜,不然真要被人当成“黑”社会。尤其是在银行的门外,最为可疑,保安都没有询问他吗?
“你……在等我?”我有些迟疑的问。
“办完事正好经过这里,就想请你吃个饭。”
我知道在我所居住的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能遇上自己的小学同学实属不易,但我并不认为他是那种会念旧或缺少新朋友的人,我不确定他来约我的意思,脚步更加迟疑。
“下班了?没约吧?要不要向老婆或女朋友报备一下?就说和老朋友叙叙旧。”他起身向我走来,而也是这时我才又一次发现,他很高大,超过一米八的个头,加上宽阔的肩膀,站在面前给人一种压迫感。
“恩?”见我没有回答,他又俯身向我询问。
他的脸突然靠近,让我明显感觉到从他身上散发出的青壮男子特有的气息,还有浓烈的香烟味。
不可否认,我有些心猿意马。不知道该不该退开一些,总觉得这个男人除了脸还算长得和气外,浑身上下都带着一种霸气,使我不太舒服。
“你有地方吗?”我淡淡地问,既然没有老婆和女朋友可以报备,也没有其他约会,我用不着拒绝一顿白吃的晚餐。何况工作后就从家里搬出来住,太多时候一个人吃挂面,也想调剂一下那种白开水般无味的平淡生活。
吃完饭,我们当然又去了酒吧。他选了一家不是很吵的酒吧,大概是真的想和我闲话家常叙叙旧,之前在饭桌上本着多吃饭少说话的原则,我们只是谈了彼此的现状。我说大学毕业后就在营业所工作了,他则告诉我他大学并没有读完,反正也是掏钱上的,目前他在倒腾期货。虽说我在银行工作,但对期货不太懂,也就没再多聊。而后我也告诉他没成家也没女朋友,独自在外生活,他则笑话似的说,男人女人都一样现实,大家玩玩而已,现在没人当真的,爱情啊这玩意儿早就被称斤卖了。
去酒吧当然是要喝酒的,平日我很少应酬,也难有喝酒的机会,所以酒量不是很好,在他频繁地为我倒酒碰杯下,我的头开始发晕,而这时他开始和我话说从前。
“那时候,我们算是哥们儿吧。”他说。感觉有些在责怪。
陈择,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我小学时的好友,即那种一同上下学,勾肩搭背一起摸鱼逃课上山抓狗下河捉鳖的玩伴加死党。关系可以说很铁,脸却很少红过。我们两个性格互补,所以特别合得来。如果不发生意外,这种关系应该会持续到彼此成人,更好一点可以终身受用。
可惜,人生并不尽如人意,总会有些小波折,例如我和陈择这样的少年玩伴,小哥儿们,总会在某个时间,由于一方转学或搬家,这种关系随着分开而消散,直至多年后完全忘记了那个人。
我几乎忘了陈择这个人。虽说不是因为中途搬家或转学,莫名的青春总会有莫名的转变,只记得我第一次的男性生理反应就是因为看到了他的□才引起的,而后来我就渐渐地淡忘了最初的震惊,接受并适应了自己的异常,也是在那充满不安定情绪的恼人的青涩岁月中,自私的少年过度关注的总是自己,世界对于他们来说怎样都无所谓,何况身边的一两个人!
于是,不知不觉就遗忘了这么一个人,曾经被称为好友的人。
或者,曾经可以称为初恋的那个人。
在岁月流逝中,很多应该珍惜的人或事,都被我们渐渐遗忘了。
追忆着,感伤着,不知不觉,杯觥交错间,就已经喝下不少,等起身打算告辞时,才发现到了这一点,但已经太迟了,我的身体完全不受大脑的控制,无法完成任何我想要完成的动作。
接着,我的大脑也不再受我的意志控制。
天旋地转,只是一刹那,我坠入无底深渊。
醒来,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陌生的吊顶陌生的床头陌生的灯光,和,陌生的温暖。
身旁的人,醒着,没有问我“醒了吗?”也没有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只是一味地看着我,手肘托着头,歪着脸,目光有些肆意。
“这里——”
“我家。”
我确定我是睡在一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盖着云般轻柔的被褥,雪白的枕头散发着混有男人体味的熏衣草的清香,令人如置身大自然。
这个房间显然不是我租住的那间公寓能比拟的,陈设虽然不能说奢华,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房间的主人很懂得享受。
缩了缩身体,裸着的肌肤被上好锦缎的被单熨贴着,温暖又柔软。
“你的酒量很差啊。”他说。
“恩。”我老实承认。的确很差,在我感到天地颠倒之时,他还是面不改色稳坐泰山的样子,我想,喝的毕竟是啤酒,并不能证明他的酒量有多好,只能说明我的酒量有多差。
“你好象醉死了一样,连我做什么都没有反应。”他又说。带着痞痞的笑。
“哦。”我无意识地应了一声,还想继续睡。
“真不敢想象你之前的生活,你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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