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星(穿越)----御剑江湖
  发于:2009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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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星
作者:御剑江湖

文案
一个无比狗血的穿越的故事……
唯一不同的是,我的主角在其他的文里可能只能成为配角
他的穿越,更像是老天爷的一个玩笑
不能跳舞的舞者,貌不出众的瘸子,很安静很本分很乐天知命
既不能成为开天辟地光芒万丈的太阳,也做不了颠倒众生皎洁迷人的明月
只是一颗容易被人遗忘的——残星

但是……
偶是亲妈……
偶不写悲剧……
偶就是要让这个平凡的家伙获得幸福

第一章

我从昏睡中醒来的时候,天还是灰蒙蒙的阴着,试着移动了下身体,难以忍受的酸痛让我不由自主皱了皱眉头,闭上眼深呼一口气,床是要起的,饭是要吃的,柴是要劈的,本人的这条小命还是要的,还没有遇到我的真命小攻,还没有完成穿越的伟大使命,我的唐诗宋词现代理念还没有找到展示的机会,我还没有……
“瘸子七,小九,还不给我快点滚起来……”
“来啦来啦,芬姨”
“都是贱胚子,真不知道馆主干嘛养个残废……”门外的女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看看自己形状怪异的左脚,叹口气,一边尽可能利落的穿衣洗漱一边推推旁边的小九:“小九,快起来了,不然又没饭吃。”少年睁开迷迷蒙蒙的星眸,长长的睫毛微微颤了颤,啧啧,我第101次感慨,可惜了这么漂亮的眼睛,偏生长在那样平淡无奇的脸上。
小九是馆主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救回来的,似乎是受过很重的内伤,如果再加上一张美丽的脸蛋,我恐怕就要忍不住yy鸟。咳,扯远了扯远了,反正,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看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我认命绞了帕子,走过去替他擦脸,小九的神情渐渐清醒,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笑起来很有些惑人,大概是我的表情有点发呆,小九尴尬地推推我,示意可以出门了。我干笑两声,便一瘸一拐随着他走向厨房。
啊,忘了说了,小九是个哑巴。
繁忙的一天从抢饭开始,小九身材纤长,举手投足总透着让人说不出的一种优雅,让这样的孩子去和那群粗莽大汉推搡在一起,不符合我的审美。所以抢饭这种有损形象的纯体力活自然就光荣的落在我头上,哎……每到此时我都有点埋怨这幅残缺的身体,米办法,拥挤的人群中平衡比较难以把握= =||||||||
今天成绩不错,我兴冲冲的拿着抢到的馒头分给小九一半,他笑眯眯接过来摇摇我的手臂,似乎有点撒娇的意味,我摸摸他的头发,笑道:“快吃吧。”他便慢慢掰开馒头一口一口吃起来,我看着那样细致的吃相,无语的叹口气,接着开始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
说起来,穿过来已经有些年头了,啥米?你说穿越恶俗?kao老娘还女变男呢,不是更狗血。不过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穿都穿了= =|||||
有的时候吧,不得不感慨命运滴神奇,本来一切于我是何等完美而幸福,作为国内最年轻的出色舞者,代表中央歌舞团去美国访问演出,好死不死碰上歹徒抢劫餐厅,于是就被流弹打中game over。
我在这个时空以幽魂的状态飘荡了n久,奇怪的是一直在这个名字叫小七的孩子身边……厄……飘……
我刚来那会这家伙才5岁,跟一群乡下小孩一起玩耍,不慎从树上摔了下来,崴了脚,本来不是那么严重,只可惜家里穷父母又缺乏常识,结果一拖再拖就废了,因为那只废脚,即便是个男孩,也逃脱不了在荒年被卖的命运。我跟着才5岁的小七,从一户人家卖到另一户人家,直到12岁那年被卖到“明馆”,才算安顿下来。
于是我又一次感慨(似乎我穿了之后就特别喜欢感慨><),神哪,谢谢啦,知道我是耽美狼就把我安插在明馆,明馆是什么地方?妓院啊!!一个会发生很多具有传奇色彩滴故事,有很高的几率碰上帅哥美人的地方,何况这还是一家小官馆,是我等腐女滴大本营啊啊啊……偶开始兴奋滴乱飘(不好意思,那个时候我还是魂魄……)
厄……好吧,被你看出来了,我是有点容易满足,但是如果无法改变什么只能接受不是吗?至少我能改变我的心态,让自己活得开心点,轻松点。(某御:小七,你那时候已经死了!小七:闭嘴!不死我能穿吗?没常识,bs之。某御:……)
我以为我一直会以魂魄的状态存在,看着我的小七成为故事的主角,遇上一个温柔的人然后带着他畅游天下,虽然那真的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身有残疾,相貌嘛勉强算清秀吧,学识能力……唉,你能指望一个一直颠沛流离的穷人家的孩子有什么学识?但是,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善良的孩子,忠厚老实,本分守己,从不愿给旁人添麻烦,生怕成了别人的累赘,我知道,他怕再一次被抛弃。于是,明明生了病还捱着忍着,不吭一声,明明已经痛得不行也不敢告诉旁人,就这么晕倒在井边……
我急得到处飘,谁?有谁来救救他!他还有救,真的真的,只要一点点药物就能治好,他是个好孩子,我知道的,我一直知道。为什么还是没有人经过?为什么?快点来人啊,再不来人就来不及了……快点……快点……
可是,我只是一个魂魄……而已
那一刻,我看着他慢慢的闭上眼睛,终于明白什么叫做束手无策,什么叫做欲哭无泪
我只能悲伤的看着生机渐渐从那个身体里消失……
……小七,我陪伴了7年的小七……
……
我凑过去试图摸摸他的脸,不料突然一阵大力传来……
我……
就这么……
借尸还魂了……

第二章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是小七了,呵,也不能这么说,小七不知道如何急救,我知道;小七不敢麻烦别人,我为了活命没什么不敢的……小七,我的心蓦然一痛,这一次,有温热的液体从眼眶流出来……再一次向我证明:我确实,活过来了。
“小兔崽子,发什么愣,快点去劈柴。”一阵河东狮吼让我瞬间回魂。我赶紧咽下最后几口馒头,匆匆喝了两口水,和小九告别去了柴房。
在明馆,没有姿色那就要有点别的特长,比如我的大力气和小九的机灵。哎,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待遇就是不同,古今同理。我也想去服侍那些公子,有美人看有点心吃,更重要的是能遇到我的真命小攻带我脱离苦海,不过没有人愿意叫一个残废当小厮,于是我只能屈居柴房了。
您可别笑我异想天开,穿越+借尸还魂,虽然是狗血的小说桥断,但是若真实发生了,那便是不同寻常的遭遇,说明什么?说明经历了这样不同寻常遭遇的我必然身负不同寻常的使命,这个世界一定有着什么特别的人或事在等待着我,非我不行,非我不可……不然我大费周章穿过来做什么呢?所以呢,呵呵……我就是传说中的主角,主角!!!!
“我说老七,你劈个柴不要笑得这么糁人行不?搞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别管他,他哪天不这样!”
……><||||||
开头一段时间,我还真是这么想来着,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再美丽的幻想都会被繁重的劳动压得彻底变形,日复一日,这种自以为是的“使命感”,呵呵,其实准确来说应该叫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也只能作为乏味生活中的调剂偶尔自娱一下。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我抖抖已经汗湿的衣服,慢慢朝廊檐下走去,尽管已经3年了可是我依然无法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打赤膊,也尽量避免共浴这样尴尬的事情。为这没少被人嘲笑。不过,再这样过下去,10年,20年……或许我也不会那么介意了。是不是所有关于上辈子的痕迹都会被岁月慢慢洗淡,直至消失不见?而自己到时候又会变成什么样?我不知道
晃神见,有人轻轻拉着我的衣袖,抬头一看,笑道:“小九,你怎么来了?给我带好吃的了么?”小九微笑着点点头,给我一个油纸包,打开一看我就乐了:“噢也,是鸡腿!小九你真是我的天使。”小九愣了下,进而微微摇头一笑,在我身边默默坐下,他已经习惯我时不时冒出来的奇怪词语。
小九是个有故事的人,从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这么强烈的感觉,他不会长久的呆在明馆这样的地方。刚来的时候,他常常发呆,眼神冷漠。不过馆主把他扔到我那间破房间的时候也扔下了一句话:“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可能。”那一瞬,我清晰地看到小九眼睛里的闪过一种可以称之为凛冽的光芒。
我觉得自己大概是一个人闷太久了,所以,这个少年的到来给了我一种朦胧希望,似乎生活有什么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清。不过我开始不自觉地照顾小九,吃饭的时候尽量把好的留给他;干活的时候也尽量替他分担;他不说话,我常常自言自语倒也自得其乐,他有时候会听听,笑啊点头啊什么的;有的时候便神游天外……
日子本来也可以这样平淡无奇的过下去,不过该来的总是会来。在明馆每年一度的“甄明会”(类似选花魁活动)那天,前面的人手不够,大管家便着芬姨挑几个“能上场面”的小厮去帮忙,当然,这没我这个残疾人什么事,但是小九被选上了。不像其他几个被选中的人那样面露喜色,小九皱着眉头有点犹豫,我明白他不想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于是便试着向芬姨央求:“这孩子还小,又是个哑巴,怕是到前面要误事。”芬姨撇撇嘴:“我也知道啊,这不是实在没人嘛,你看看你们几个,人倒是不哑,可是瞧瞧那德行,能见人么?还有你,盘子都端不平,出去也是丢人的份。”话音刚落,就有人噗哧闷笑。
我讪讪地退开
人在屋檐下,我忍……
人家说的也是实话,我是端不平,接着忍……
芬姨更年期到了,我要尊老爱幼,继续忍……
……
此时,小九轻轻拉拉我的袖子,回头,看见一个清浅的微笑,我知道,他明白了,他在感谢我……瞬间,心情好了不少。
小九还是去了,很晚才回来,我习惯性地给他留了两个馒头,不过他没碰,看上去脸色也不是很好,草草洗了倒头便睡。汗……我倒忘了,宴会上什么好吃的没有。
我盯着桌上那两个有点发黄的馒头出神,我知道有关小九的命运之轮已经开始转动,而我,似乎与之无关。

第三章

果然,第二天,馆里的头牌之一青沂公子便屈尊前来调人,不得不说,头牌那就是头牌,那身段那气质,偶掬一把耽美狼的……口水,眼睛跟着转啊那个转,可能是我饿狼的眼神令大美人不快了,他皱着眉对身边的人低语几句,我就被轰出了自己的房间。哎哎,大哥我知道美人找的是小九不是我,你别推那么大力行不?行了行了,推这么远可以了吧,何必再奉送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打击人家脆弱的小心灵(某御:你脆弱,没看出来。小七: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某御:死小孩……你给我等着)
当然我这都是腹诽,外人眼里老实巴交的瘸子七,当然不能油腔滑调。我需要这个地方安身立命,不会随便给自己找麻烦。
无聊的在后院晃荡,不知不觉来到柴房,恩,运动一下吧,既能发泄情绪又能锻炼身体保持身材。我脱下外套,开始劈柴……
……劈啪……看来小九要走了
……劈啪……我才没有舍不得
……劈啪……劈啪……走了也好,一个人住多宽敞
……劈啪……劈啪……劈啪……为什么我总是没有这样的机会呢,难道劈一辈子柴?
……劈啪……劈啪……劈啪……可是我什么都不擅长,除了跳舞……
……劈……啪……
低头看看自己的左脚……一瞬间的黯然……摇摇头,继续抡胳膊,我劈
……劈啪……劈啪劈啪……劈啪劈啪劈啪劈啪劈啪劈啪……
不知过了多久,我看看一旁小山似的成果,满意一笑。恩,出了一身的汗,爽,今晚洗个澡,美美睡上一觉,太好了,今天一个人睡……以后都是一个人睡,老子一个人活到现在照样有滋有味……
我伸手拿外套,一双白皙的手却轻巧地提起那件满是补丁的破褂子,顺着手臂向上,眼前微笑以对的人赫然是——小九?
真是有良心的好孩子,还来跟我道别!感动ing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愿以后他能事事如意
我笑着抬手,想摸摸他的头发,可是满是灰尘污垢的双手和那乌黑亮泽的头发对比忒鲜明了,于是我只能中途换个造型,转而去拿他手上偶那件破衣服,抖抖灰披上,笑道:“小九,出息了,这下可长脸了,青沂公子亲自来要人。以后可别忘了老哥我啊。东西收拾了没?我那还有双新鞋,你带上。”小九摇摇头,伸手要拉我的胳膊,我一闪:“别,汗腻腻的,仔细污了手。那鞋你不要啊?样子是老了点,不过结实。大家兄弟一场,临别了哥哥也没什么好送你的,你就别嫌弃了。”
小九叹口气,一把抓住我胳膊,在地上画了两个字“不走”。(某御:表问我小七为什么识字,而小九又怎么知道他识字,我也不清楚。小七:真不想承认你这个白痴是我妈!我在明馆3年,难道就知道劈柴。作为主角,我怎么可能不学习?bs之again……某御:……= =|||)
我心里一跳,抬头看看他,刚想开口询问,他又在地上画了个数字“十六”指指自己,然后画个“十五”再指指我……汗……这次我明白了,这小子跟我计较这个,我说:“我虚十六了,而且在明馆待的时间也比你长,怎么?不能当你哥?”小九扔掉手里的树枝,笑眯眯的挽着我的胳膊,拖着我往回走。
“哎哎,小九,把话说清楚了,你怎么不走了?”
……
“你不会惹恼公子了吧?没有。那为什么?”
……
“啊,走慢点……”
我不是很清楚小九为什么坚持继续跟我挤一间破屋,不过,我还没有自恋到以为那是因为我的缘故。大约……能猜到一点,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孩子明白什么叫韬光养晦。尽管如此,我还是挺开心的,晚上依然大方地送出了我唯一的新鞋,毕竟小九要到前面当差,总不能老穿我的旧鞋,反正我们身量差不多。哎……我何时变得这么婆妈,果然还是寂寞太久了……
就这样小九白天去青沂那里当差,晚上和我挤,白天也时常溜过来看我,当然带着好吃的,一晃便是数月。芬姨开始对小九有点忌惮,时间久了看他迟迟不搬到大屋,便以为他不得宠,渐渐恢复原样。而我却明白,小九身上与众不同的气质,以及这几个月在我所不知道的地方所发生的一些事情,已经让那位头牌公子对他青眼有加,恩,可能还不止青眼有加这么简单,比如……现在……
“九儿,九儿……”
九儿?我看看小九,他无奈的叹气,认命般地回头,于是,我嘴里咬着鸡腿也跟着一回头,哇塞,美人啊……还是衣衫不整的美人……吧嗒,嘴里的鸡肉掉地上了……
好吧,我承认我现在的形象比较猥琐,灰头土脸,油光闪亮的嘴还像一个白痴一样半张着……不过,人家正眼都没往我这里瞟,所以……应该没关系吧
但是,男人长成这样已经是罪过了,还衣衫不整到处乱逛,这不勾人犯罪么。
美人青沂看见小九,立刻欣喜地飞奔过来,衣带当风,青丝随舞,不加掩饰的笑容,让人恍惚觉得云开见日……
于是,我手里的鸡腿也掉了……= =||||||
啊……疼……小九你干嘛捏我……我揉着胳膊不解的看向小九,啊咧,还瞪我……
哦哦明白了。
我恍然大悟,赶紧拿起衣服,点头哈腰:“青公子,小的还有活要干,这就告退。”美人公子随手一挥,我立刻识相的闪了……
回到柴房,其他那些下人已经七倒八歪,随便在草垛墙根下窝着休息了,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汗臭味,我找了个空地,慢慢移过去,闭上眼……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不管过多少年,我都无法喜欢这种当奴才的感觉,被人嫌恶的呼来喝去。可是,若要改变就必须要付出代价,我已经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了吗?我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有足够的心理建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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