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风景----林紫绪
  发于:2009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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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出云不由抓了抓后脑勺,电视里的那个人,那个绿茵场上的中场核心,攻击的组织者,宛如战将一般的徐飒,昨天的时候,还在自己居住的小窝里,就在自己坐着的客厅里,拿着吸尘器打扫,并且,他还在这里打扫浴室、擦窗户,买回食品补充冰箱,做饭给自己。
伸手用力拉了拉自己的耳朵,李出云难以置信这是同一个人。
终场了,明珠队一比零,战胜了客场挑战的球队。徐飒的助攻,帮助前锋洞穿了对方的球门。
看到电视上,徐飒肩上搭着脱下的被汗湿透的球衣,站在场边向欢呼的球迷鼓掌致意的样子,镜头捕捉到了他的眼神,深邃的黑色眼眸中透出属于成熟男人的自信与坚强。
李出云咬着嘴唇,冲着电视慢慢低喃,“徐——飒。”
星期一的时候,徐飒回来了。
李出云一进门,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对食物异常的执着的李出云,连耳朵都仿佛竖了起来那样的扑到了客厅里的餐桌边。
徐飒今天做的是海鲜炒饭,炒青菜,另有一锅蛋花汤。
李出云很主动的去盛饭,递给徐飒一碗。
吃饭的时候,徐飒很安静。
李出云本想逗徐飒说点什么,可是看到他略显凝重的表情,就忍住了。
收拾过碗筷,徐飒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李出云在电脑前做了一会功课,又上了一会网,看到网上很多人对明珠队刚刚结束的客场的评论。李出云不会踢足球,技术层面上的东西他完全不懂,看到很多懂球的人从各种技术角度来分析比赛,点评上场队员,徐飒上一场的表现,很到诸多肯定,李出云不禁有些羡慕。
虽然不懂足球,可李出云在网上、论坛里混迹多年,看到的文章不少。基本上,球迷们和评论界,对于徐飒这位年轻的中场核心,无论从技术,还是人品,都给予了肯定。
现在,二十五岁的徐飒,身披明珠队7号队服,是中场大将,未来,他肯定是明珠队下一任的队长。
李出云突然很想知道,现在的徐飒,正在干什么。
偷偷溜到徐飒的房门口,李出云把房门推开了一道缝,悄悄往里看。
徐飒正在看比赛的录像,手边放着本子和笔,不时记录着什么,看一会,还会将画面停下定格、重放。
看到徐飒认真的表情,李出云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
李出云是香岛大学化工学院的高材生,从小,他学习成绩就极好,他自认,对于知识的探求,他是执着、热情的。由于不喜欢体育运动,所以,他不太能理解这些搞体育的人,他们的执着、他们的坚持、他们的热情。
正想悄悄关上门,已经感觉到了身后有人的徐飒,回过头来,“有事吗?”
“呃,没有,没有。”
徐飒在椅子上转过身来,“如果想聊聊天,就进来吧。”
李出云推开了房门。
自从徐飒搬进这个房间之后,李出云是第一次进来。
坐在椅子上,李出云四下打量着。
整个空间里,已经满布徐飒的痕迹。墙上,挂着徐飒的球衣,桌子上摆的像框里是明珠队的集体照,地角,放着两个足球。
李出云突然发现了一样东西,那是放在柜角的一个口琴。
“咦,你会吹这个?”李出云指着口琴,好奇的问。
徐飒点头。
“哈,你会吹口琴?”
徐飒站了起来,取过口琴,放在嘴边,轻轻吹响。
悠悠的口琴声,回响在室内。
李出云睁大了眼睛。
口琴声,仿佛把李出云带回到蓝天白云、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
“没想到你还蛮多才不艺的。”想到徐飒烧菜的手艺,李出云不禁说道。
徐飒笑笑,似乎并不以为意。
“有件事想问问你,行吗?”李出云问道。
徐飒看了看李出云的表情,点了点头。
手撑着下巴,李出云盯着徐飒,问道:“一直听说,你妹妹,不是你妹妹,是吗?”
徐飒一愣,然后点头,“是。我和小曼,没有血缘关系。”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李出云露出了八卦的嘴脸。他一直想知道这件事情的真相,由于徐飒在外甚少谈及家人,有很多传言,都不知真假。
徐飒说道:“我五岁那年,我爸遇上车祸,去世了,我妈一个人带着我。后来,她遇到了邵叔叔,邵叔叔对我妈很好,也对我很好,再后来,我妈就嫁给了他。邵叔叔是离过婚的男人,他带着他和前妻的女儿——小曼。这样,从法律上来讲,小曼就成了我的妹妹。”
“原来是这样。”李出云有点明白了,“那你继父呢?现在都没听人提起。”
“邵叔叔在和我妈结婚之后的第三年,因病去世了。是我妈一个人把我和小曼带大。她非常的不容易。我不愿意多提家人的事,就是希望她,还有小曼,能有平静的生活,不被打扰。”
李出云嘟嘟嘴,“不被打扰,恐怕不可能。”
“尽量少去惊扰她们也好。有事,冲着我来,说我什么我都不会介意,但是我希望不要影响到我的家人,让她们天天担惊受怕,走到哪里都被偷拍,影响她们的生活和工作,那我不会原谅。”
“哦。”李出云点了点头,“你妈妈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当年一定很不容易吧。”
“是。”徐飒黑色的眼眸中,透出一抹忧郁,“她那个时候要上班,还要照顾我们。我刚进足球学校的时候,学费相当昂贵,为了能让我进去,我妈借了不少钱。”
李出云暗想,小学生的徐飒恐怕不能去打工。
“那后来呢?借的钱都还了吗?”
“哦,都还清了,慢慢的都还掉了。打职业联赛之后,我的收入好了很多,那个时候经济压力就小多了。”
“听说你十六岁时就正式上场比赛了。”
徐飒歪着头略想了想,“十六岁零三个月。”
李出云凑近徐飒一点,压低了声音,问道:“足球学校的学费真的那样贵?”
“我想,不比研究生的学费来的要低。”
李出云撇嘴,“那你不会不上,去念普通的学校呗。”
徐飒抬手撑住下颌,想了想,“我喜欢足球,真的,足球是我的一切,我的全部。除了足球之外,我好像就,没有其他擅长的什么了。我特别感谢我妈,她尊重我的选择,支持我。我也想过,如果我学的好,能迅速打上职业联赛的主力,那么,之前借的债就不是问题了。在学校里,我如果表现的好,好到超出一般的水准,也会有俱乐部提前与我签约,代我支付学费,并且送我出国学习。”
“有没有哇?”李出云好奇的问。
“有。”
“明球队的后台财团?”
徐飒点头,“对。十二岁那年,我跟随所在足球学校的少年队出战全国赛,在那之后,明珠队就找到了我,愿意代我支付全额的学费,并送我出国培训,条件是要与他们签约。”
“你签了?”
“当然。明珠队是我喜欢的球队,小时候我去参观过他们的训练基地,我很喜欢,能为这只中超球队效力,也是我所希望的。”
“结果你十六岁就在中超下半赛程的比赛中,替补上场,开始了你的职业球员生涯。”
徐飒丢给李出云一个“你也蛮清楚的嘛”的眼神。
李出云一扬头,“当然,我也了解联赛,我对足球可不是什么都不懂。”
徐飒低下头笑笑,没有反驳。
李出云拉了拉椅子,坐的离徐飒近一些,“哎,我问你,都说你踢球很有天赋,是不是真的?”
徐飒“噗”的一声笑出来,“怎么可能。”
“那为什么你传球那么精准,想断你的球很难。你的那个什么弧线球,是怎么踢出来的?”
“这个很多人都可以做到。”
“不是吧。我爸对你的球技一直赞不绝口,从你第一次上场他就开始关注你了。”
“你爸?伯父?”徐飒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出云露出很无奈的神色,“我老爸是球迷,明珠队的铁杆粉丝,喜欢这家俱乐部几十年了。啊,我听他聊足球,耳朵里都生茧子了。听他说,你踢球有天赋,训练是一方面,人人的天赋也是一方面,有些人,再怎么练习,也练不出来。”
徐飒摇头,“这个我没有想过。”
李出云像是想起了什么,跳了起来,“你有没有多出来的球衣?”
“怎么?”
“给我,签了名给我。”
“送给伯父?”
“对。”
徐飒站了起来,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件新的球衣,找到笔,签下了名字,交给李出云。
李出云捧着球衣,眉开眼笑,“哈,周末回家看老头子去,带这个给他。”这时,他又想到了什么,冲徐飒一笑,“谢啦。”
“不用客气。”
“如果你房子没收拾好,就继续住下去好了,我无所谓。”
徐飒说道:“不,不麻烦你了,等我那边装修好我就会搬走。”
周末,李出云回家,把球衣交给了父亲。
李父大为惊讶,激动非常,没想到儿子居然能得到如此珍贵的纪念品,把衣服捧在手中他几乎要站不稳了,直叫:“孩子他妈,孩子他妈,来,来扶我一把,扶我一把。”
藏宝贝似的收好球衣,李父问道:“这他穿过吗?”
李出云暗暗后悔,早知道应该让徐飒把穿过的球衣拿出来,这一件是新的,想来他没有穿过。
“没有。”
“哦。”李父并没有失望,依旧眉开眼笑。
“儿子,你从哪里得来的?很不容易吧。”李母问道。
“朋友给的。”
李出云这样回答,暗想,自己和徐某人也算是朋友了,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了。
“看着吧,你爸一定会请朋友来看,献宝。”
“他高兴就好。”
李母用力将儿子搂进怀里,胖胳膊勒的李出云噢噢直叫,“儿子,不错,知道讨你爸的喜欢了。”
“妈,我是孝子好不好,孝子。”
李母笑道:“对,你是搞笑的儿子。”
徐飒打扫客厅的时候,李出云依例不帮忙,他坐在沙发上跷着脚,捧着书看。
整理完散乱的报纸杂志,徐飒探头过来,想看看李出云看的是什么书。
那是一本化工类杂志,页面上列满密密麻麻的化学方程式,看在徐飒的眼中,就像是天书一样。
徐飒皱起了眉头。
一抬眼,李出云的目光正对上徐飒的眼神。
徐飒笑笑,摇头,“看不懂。”
“其实也蛮简单。”
指着某一页的分子式,李出云尽力想解释一样,“物质都是由分子构成,这个就是它的组成结构,喏,就是这样,”李出云伸出拳头比划着,“这样组合起来。”
“你研究的,是一个微观世界。”
李出云点头,“对。”对于徐飒能说出这样的话,他觉得蛮惊讶,没想到对方并不是什么都不懂。
“网站上,那些风景照片,都是你拍的吗?”
“嗯。”李出云应道,徐飒一提到网站,他就开始心虚。
“你学过摄影吗?”
“没有,我也就是旅行的时候,随便拍拍,把看到的风景记录下来。”
“你喜欢旅行吗?”徐飒坐下来,问道。自从在网站在看过“出云”的照片之后,他一直想问问本人这个问题。
“喜欢,如果有时候,我一定会出去走走。”
“功课呢?”
李出云拍拍胸脯,“那不是问题。”
“我能,看看你拍的那些风景照片吗?”徐飒认真的请求道。
“好啊。”
取出光碟放进电脑,李出云把自己多年来拍摄的照片给徐飒看。
徐飒边看,边觉得惊讶和羡慕,原来李出云竟然去过那样多的地方。
爱旅行的李出云,并不是只往那些旅游圣地或是大城市跑,他更多的是去一些自己在地图上查来的小城,欣赏自然的风光和风土人情。
每一张照片,都注明了拍摄地和时间。
西藏的纳木湖、山西的悬空寺、新疆喀那斯湖、浙江廊桥、四川稻城、陕西榆林、云南罗平,每一地,李出云都用他的像机,自然而真实的记录下来了他所看到的风景,以及风景里生活着的人们。
徐飒一边欣赏着一张张照片,一边问道:“你学过摄影?”
“没有。”
“拍的很好啊。”
听的出,这是徐飒由衷的赞美,李出云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摸着脖颈道:“我也就是看到什么拍什么。”
“你去过那么多地方……”
“稻城、婺源、罗平,是我觉得色彩最美的地方,那种纯朴的感觉让人久久难忘。”
“真的很美……”
“你也可以去。”
徐飒悠悠的叹息一声,“我希望。总有一天,我也可以去。”
看过了照片,徐飒打量一下李出云的房间,注意到房间里,数量多的惊人,并且堆放杂乱无章的书籍,起皱的床单,放在椅子上的枕头,再看看身边坐着的人翘的东一撮西一撮的短发,徐飒很想笑。
起初,徐飒以为,李出云只是一个不修边幅的男学生,嘴巴毒脾气坏,并且还八卦,但是住在这里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李出云除了不太爱整理杂物,一任东西堆满空间之外,他也有很多让人欣赏的地方。
比如说学习的态度。
李出云学习时那股认真的劲头,让徐飒很佩服,这个常和自己嘈吵在一起的人,面对厚厚的课本时,眼神中的专注和执着,令自己欣赏;还有他练习外语听力的时候,一排光碟一张一张那样的听下去,持之以恒的态度。
最让徐飒欣赏和羡慕的,是李出云去过那么多的地方,用手中的像机,记录下了那样多的风景。
看过照片,徐飒觉得,李出云有“眼睛”,他去的很多地方都是在地图上随便查来的小城,可是,用他的“眼睛”看过去,很平凡的景色,都鲜活了起来,仿佛有了生命力。
李出云照片中的每一张面孔,都给人一种“这就是生活”的感觉。
徐飒觉得,他越来越欣赏这只,哦不,是这个“小熊猫”了。
“你如果喜欢这照片,我打印出来给你。”李出云提议。
“不,不用了。看过就可以了。”徐飒想了想,拒绝了。
对于徐飒来说,李出云,他更像是不知名的生物那样,他的一切,他所学习的学科、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兴趣、爱好、都让徐飒感觉到新鲜、有趣,他和他是那么的不同。
哦,不,李出云并不是不知名的生物,他是,一个贪吃爱睡的学生物化工的小熊猫。
国庆长假之前的那个周末,明珠队轮空,没有比赛,球队进行恢复性训练,备战长假之后将要和沈阳球队的两强交锋。
结束常规的训练之后,徐飒留下来一个人练习点球。
助跑、起脚、射门,皮球带着强烈的旋转,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一次又一次飞向球门的上角。
当徐飒结束训练回到临时住处的时候,李出云已经先回来了。
听到有人进来,李出云在房内大叫:“我在做功课,不要打扰我。”
徐飒笑笑,安静的回自己的房间。
埋头写完了功课,李出云感觉到了饿,一顿不吃都受不了的李出云,马上站起来去厨房寻找食物。
捧着一碗面走出来,李出云看到徐飒在客厅里,穿着运动鞋,带着耳机,一边颠球,一边看电视新闻。
“咦,功课做完了?”看到李出云走出来,徐飒抬手摘掉一边耳机,问道。
“嗯。”
“怎么就吃这个?”徐飒看到李出云手上的碗,问他,同时,足球依然随着他的脚而跳动,完全不受影响。
“我不会做饭,煮煮面就不错了。”李出云捧着碗坐下,呼噜呼噜的吃起面来。
徐飒在一旁暗自好笑。任何看到过李出云吃相都会喜欢上他,因为李出云吃东西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可爱到让人觉得,明明只是普通的面,他吃的那么香,普通的面也变得美味起来。
“哎,你可以运给方便面拍广告了,销量一定上涨。”徐飒调侃道。
李出云白了徐飒一眼,“我要是会做饭,我也不吃这个。”
“一碗面够吗?”
李出云干脆的回答,“不够。反正要开夜车做功课,晚上再加餐好了。”
吃完面,李出云满足的靠在沙发上,用手背擦擦嘴,然后摸了摸肚子。
这时,李出云注意到了在颠球的徐飒,他盯着他的动作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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