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苗----偷糖の狐狸
  发于:2009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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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苗

  作者:偷糖の狐狸

  小小麦苗

  绿树茂密的丛林间,狼狈的穿梭著几个小小的身影。
  那是一个仓皇的老人和两个还未长大的孩子。
  老人佝偻著身体,古板的脸上有著细密的汗珠,更趁出一种经历岁月沧桑而磨砺出的刚强。他紧紧的将一个身著黑衣的小孩揽在前头,而另一个穿著红色衣服的小孩却可怜的被抛在後面,轻微踉跄著小小的身子,一步一挪的跟著老人,步伐的迟缓显然是脚上受了伤,但奇异的是,他秀气讨喜的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一丝的不满,晶莹透亮的眼底竟是对未来的担忧。
  他们的後面是层层的追兵。
  “他们往那里去了,快追!”
  那是一个英武的声音,洪亮如锺,令老人猛然间浑身一颤,嘴里低低的喃著,“他们竟然连他也派上了……”身子更是狠狠的一抖。怀中的孩子板著个脸,似乎完全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抬起头,懵懂的眼睛傻傻的看著老人,突然开口,“管家──”清脆的童音还未落下,却被人慌忙的捂住。老人仿佛下了什麽重要的决定,脸上突然间出现一点的决然。
  “小苗,少爷就交给你了!”
  老人郑重的将怀中的孩子交给另一边的红衣小孩。
  红衣小孩一楞,矮小的身子扶住比自己略高的孩子,看起来有点吃力,他的脸上流露出赤裸裸的担心,“爷爷……”他的声音非常悦耳,但却刻意压的很低,显然是明白现在的处境有多麽的危险。
  “别说了,你们快走!”
  老人将背上的包裹往红衣小孩怀里一送,狠狠的推了他一把,不等他反应过来,身子一窜,速度诡异的冲上了树丛,几个起落间就不见了身影,显然是练过家子的。
  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洪亮的呼喝声,“往那走了,快追!”说罢便是脚步声的远去,那令人感觉恐怖的气氛却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红衣小孩脸上顿时露出哀切的神情。
  黑衣少爷却似乎没有受到影响,精致俊秀的脸上显出疑惑。他倘然的看著那唤做小苗的孩子,问了一句,“你是管家的孙子?你叫什麽名字?”天真的表情仿佛没有感受到哪怕一点点的危险,甚至没有出现劫後余生所需要出现的一点神情。
  “小人叫麦苗。”
  红衣小孩听到这话,恭敬的回了一句,只是稚气可爱的脸上所出现的古板让人有点忍俊不禁。突然感觉到一点的异动,他的脸色一下子凝重起来,猛然间一拉黑衣小孩,两人匆忙的朝著一个方向跑去。
  黑衣少爷探询的目光一直落在他的脸上,感觉到手上一紧,然後便是温温的暖意,一直板著的神情仿佛有点放松了,他想了想,突然开口,“麦苗,以後叫我秦涵吧。”那是他的名字,却好象很久没人叫过了。
  麦苗转过头,细细的盯他,过了许久,才咧开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格外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秦涵。”他唤了一声。
  秦涵点点头,白皙的脸颊上出现一点的红晕。
  他们躲进了一个山洞。
  那是一个很窄小的穴,与其说是洞,还不如称为坑,大小勉强能够容纳几个类似与麦苗这样的孩子。洞里在他们进来之前已经有了一个生物,那是一只狗,一只两巴掌大的小狗。雪白的绒毛,短短的却不扎人;尖尖的耳朵一耸一耸的;嘴巴的边上露出一点的尖牙,微微的勾起,显得很锋利。
  见到他们进来,那小狗原本微合的眼睛忽然睁大,黑到极点的眸子恶狠狠的盯著这两个不速之客,身子一动仿佛要扑上来的架势,却因为浑身的虚软,仅能低声的呜咽。
  麦苗归根到底还是个孩子,一见到它,眼睛登是亮了,“是小狗!”他欢呼著扑上去,完全没有危险意识的伸手去摸。
  小狗咧牙一口咬上去,毫不留情的。
  只可惜,它的牙还未长好,远没有看起来那样的锋利,再加上因为寒冷和饥饿而软弱的身体,这一口仅仅在麦苗白嫩的手臂上留下深深的牙印,而没有什麽实质性的伤害。
  秦涵脸上也露出一点的愉悦,他唤了一声,“麦苗。”
  麦苗转过头,不解的看他。
  “我们今天晚上吃狗肉吧!”
  麦苗一听这话,登时傻眼了,那只小白狗龇著牙齿咆哮,但全身却抖著,显然怕到了极点,这不由让麦苗倍感怜悯。不由劝道,“秦涵,我们还有干粮,而且,也没有火啊。”
  秦涵听了这话,再看看那小狗瘦巴巴的样子,终究还是嫌弃的撇开头,他不满的打开了被麦苗放在地上的包裹,里面赫然放著许多的肉包子和馒头,因为久置变的冷硬。看到这些,他的脸色阴沈了,“就吃这个?”
  “怎麽了?”麦苗似乎不理解秦涵不满的原因,转了转眼珠,取了一个馒头放在口里一咬,歪歪头,“很好吃啊!”
  秦涵一听,脸色更沈了。
  他板著张脸,在一个干净的地上坐下,伸手取了个包子,皱著眉头,一口一口的咬著吞下,动作贵气十足。麦苗在一边看著,伸手递上水壶,看著少爷喝下了,这才放心的转过头,继续吃自己手中的馒头。
  那小狗趴在一边,眼巴巴的看著麦苗,水汪汪的黑眼睛露出一点的渴望,但出於某种原因,怎麽都不肯咬尾乞讨,只是嘴里发出一点的仿佛哭泣一般的声音。
  麦苗发现了,转头看著它。
  “要吃吗?”麦苗边问著,边撕下一点的馒头喂到它的嘴边。那小狗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抵不过心底的欲望,张开嘴吞了下去,吃完後,亮亮的眼睛继续盯著馒头,意思很明显。
  麦苗眯著眼睛笑,将馒头一点一点的撕给它。
  直到全部喂完,小狗终於饱了,合著眼睛任由麦苗慢慢的抚摸它的皮毛,嘴里轻轻的打著酣,仿佛快要睡著了。秦涵在一边看著,想了想,递了个包子过来,他冷硬的开口,“吃吧。”这语气不像是劝诱,倒像是在命令。
  麦苗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我不饿。”
  虽然肚子咕咕的叫,但是爷爷留下的食物有限,要节省粮食,如果自己多吃了,就有可能让少爷挨饿,所以,不能吃。
  秦涵不满了,“我叫你吃就吃。”似乎觉得内容有些不太对,他又硬邦邦的补充了一句,“你不是受伤了吗?吃了好的快,我可不想带个累赘。”说著,凑上前去,喝了几口水,却好象在泄恨一般。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略微的显现了孩子的天性,脸也微微的红了,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被呛的。
  麦苗再看了他一眼,没有去接那个包子,磨蹭著往包裹里拿了一个馒头,那动作却好象在作贼一样心虚,他发觉到秦涵的表情不善,补充的回了一句,“我不吃包子。”
  包子是给少爷吃的,这是爷爷说的。
  秦涵哼了一声,见他似乎没有说谎的迹象,也就罢了,闭上眼睛仿佛在睡觉一般。
  麦苗又看了他一眼,扒下外套,盖在他的身上。
  秦涵感觉全身一暖,心也顿时暖和起来,悄悄的将眼睛打开一条缝,发现麦苗已经抱著那只小狗睡著了,甜甜的睡脸有种很天真的稚气。看著被牢牢包在他怀中的小狗,那享受的神情突然令他有点眼红。
  支吾了一声,他合上眼睛睡了。

  素食麦苗

  第二章
  十年後。
  京城里锦绣风华,靡音散乐。
  街头女子妖娆鲜豔,临走时带过一片香风。男子频频回首,一个视线,牵动一桩姻缘。
  和其他国家相比,明国在婚姻上非常之开放,只要两人答应,没有阶级之分,没有富贵之别,更没有男女之差。只要你想,只要你有能力,男人可以娶无数个妾室;同样的,女人也可以同时拥有多个夫君。所以这种在大街上抛眉秀眼的行为可谓是时时皆有,每天成就著无数对你情我愿的鸳鸯。可是奇怪的是,明国又是整个大陆里最注重阶级的国家,主仆之间的规矩非常之深严,几乎可以说,主人能够拥有仆从的一切,除了自由。
  大街上人寰马乱,叫卖声时起彼伏。
  一个皮肤呈现出健康小麦色的高瘦青年站在街滩边上,有一点为难,又有点兴奋的看著眼前摆放著的白花花猪肉,心中暗暗思量,少爷已经有几天没吃过肉了,今天发了工钱,是时候该买些回去了,只是……他皱起微细的眉,只是少爷的衣服好象也旧了,是不是该去先买些布匹呢……
  这个青年正是麦苗。
  十年前他和少爷秦涵逃难来到京城,正巧遇到街头招工头,当时食粮只剩下仅仅能支撑两三天的分量。为了能够存活下去,年幼的麦苗毅然的接下了这份工资薄弱却工作量大的活,工头见他年龄太小,原本并不答应,但被他软言好语的一阵哀求,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只是工资却再度减少了一半。经过了十年的努力,麦苗越见消瘦,但却升了职,从抬泥的小将成为了一个小地方的工头,这倒是让他们的生活滋润了不少。
  最後,他还是决定先买猪肉。
  那老板大约三十来岁,剽悍的身体仿佛被刀削过,肌肉结实,黑黝黝的,显得很干练。一刀一刀,用力狠又准。见到麦苗过来,他看了一眼,手上的动作顿时停了下来。
  没等麦苗开口,他已经抢先说话了,“小子,要买猪肉是吧!”
  麦苗点点头,“多少钱?”
  那老板看了他一眼,“二两三铜一斤。”
  十铜为一两,二两则为二十铜。
  麦苗知道,猪肉的市场价一般为二两四铜,虽然只有一个铜子的差别,但也确实算的上是很廉价了。估量著口袋里的碎银子,伸手摸了一把,细细一数,仅有四两二铜。他为难了,眉头微蹙,迟疑的看了看那些猪肉,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那老板看到了他的窘态,咧嘴一笑。
  其实他是见过这小子的,因为常常在这摆滩,见他小小年纪,一个人背著巨大的泥袋,一步一挪的前行,小小的脸上出现一点的坚毅,汗珠滚滚而下,却从没见他说过一个累字。对於这小子,他是非常佩服的。自家的孩子与他一般年龄,却整天无所事事,哪里有这份子的精神。见他瘦的仿佛只剩下骨头的模样,老板突然想要做好事了。
  “马上要收摊了,便宜卖你吧!”
  老板的这一句话令麦苗的眼睛一亮,他睁著晶亮的眸子,急声问了一句,“那……多少钱?”突然见到老板的脸上出现促狭的笑容,他有点尴尬的红了脸,支吾著摸口袋里的碎银子,抿著唇,有点孩子气。
  那老板想了想,“两斤四两,如何?”
  麦苗连忙点头,没想过会有这样的便宜事。
  提著两斤分量十足的猪肉,麦苗的心情格外的好,露出街边滩的时候,用剩下的两铜买了两个馒头和一个肉包,往怀里一揣,温暖的令他愉悦的眯起了眼。他的长相本就属於中上等,眉毛偏细却长;眼睛相对与男人来说,显得有些大,却微微勾起,有点儿奇怪的媚;鼻梁不高却很挺;嘴巴有些小,却红的好象在胭脂里洗过一般,唇形优美的无可挑剔。这样一笑,却仿佛石堆里钻出了个晶莹的钻石,整张脸灿烂的耀眼。过路人无不纷纷侧头,高挑美女抛了无数个媚眼,就连一些有奇怪嗜好的男子都忍不住看了又看,垂怜欲滴。只是京城治安状况深严,无人敢当街闹事。
  麦苗对这些浑然不知,径直穿过小街,进了一个窄小的院子。
  这间院子外围花草树木无奇不有,虽然空间不大,但却格外的整洁,地上仿佛连一点儿的碎屑都看不见。轻飘飘的落下一点的叶片儿,却仿佛带有一股子的出尘味。在十年前,向工头赊了款,买下这一间院子,他和少爷就住在里面,久而久之,也生出了许多的感情来。
  进了大门,一只雪白的狗迎面扑来。
  那是一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狗,尖锐的獠牙显露在外面,冒著森冷的白光,黑色的小眼睛锐利无比。但此刻,它却疯狂的摆著毛茸茸的大尾巴,癫狂的扑过来,嘴里发出小小的呜声,任谁都能听出其中的欢喜。
  “小风!”
  这是麦苗为它取的名字。
  这只大狗就是在十年前遇到的那只小白狗,自从吃了麦苗的馒头後,它仿佛铁了心要跟著,怎麽甩都甩不开,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但这狗却古怪的很,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飞速的成长,几乎有一只正常骏马的高度了,在後面的数年里,生长速度缓了下来,可以说是固定在一个令人恐怖的位置上。而更奇怪的是,一般的狗大约仅能活上十年左右,它却好象对这时间没有一点的感觉,苍老的病态是一点都没有,反而越加的活泼,似乎刚刚进入青年期。
  小风欢呼一声扑了上来,在麦苗的脸上乱舔。
  麦苗微微的眯著眼睛,勉强的在空隙间抬头向前看过去,一个修长的身影站在门边,冷冷的目光仿佛带点不屑一般,静静的看著他。见他看过来,那人开口了,声音有点火气,“麦苗,今天很迟啊!”
  “对不起。”麦苗下意识的道歉,虽然知道,这并不是他的错。
  见他这副知错就改的模样,秦涵的火也发不出了,轻哼一声,“进来吧!我饿了!”说罢当先走入,再不回头看一眼。
  麦苗艰难的推开小风,随手掏了一个肉包打发了它,转身便进了屋内。
  里面秦涵已经坐稳了,手里轻轻的托著一本浅薄的书籍,对著桌前的油灯细细严读。头发规矩的扎著,皮肤白皙无暇,剑眉星目,挺直的鼻梁,坚毅却微薄的唇小小的勾起,带点冰冷的味道,全身透露著生人勿近的气息。麦苗看的呆了,心中暗暗的崇拜起来,少爷是他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了,幸好他一般没有出去的习惯,不然那街上的女人还不都被勾了魂去啊!
  听到声响,不经意的抬头,见麦苗直楞楞的盯著自己,秦涵挑眉,一把扔开手中的书。这书是麦苗向隔壁家借的,他知道,少爷爱看书。而且,只有拥有了知识,才有继承秦家的资格,也才有可能安全的返回去。
  麦苗见小心思被发觉了,脸色微红。
  伸手取了猪肉进了厨房,纤长的身子左右的晃动,走来走去,忙的不亦乐乎。秦涵在後面看著,也没说话,只是目光里莫名的多了点微不可见的暖意,那暖意太过微薄,似乎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他不知道麦苗干的到底是什麽活儿,也从没干过,他只知道,自己每天生活得很安逸,这都是麦苗带给他的。而麦苗究竟受过怎样的苦,他无需知道,也不想知道。 只不过一会儿的工夫,麦苗就端了肉出来。
  一斤猪肉被煮熟放在盘子里,香气扑鼻而来,就连在外面专心的啃著肉包的小风都忍不住将大脑袋往里面探,眼里的渴望忽悠冒出来。秦涵也被香味诱引著,微微的凑过头来,心中暗暗的赞叹,麦苗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好了,回到了秦家一定要让他当厨师。
  珍珠一般的饭粒均匀的撒在碗里,摆放在秦涵面前。
  吃著软硬适中,喷香适度的饭,配著那几天未碰的肉食,秦涵的目光却一度的往麦苗身上钻。他坐在那里,细细的啃著馒头,享受的眯著眼睛,为馒头的松软而叹息,时不时的夹上一点的青菜,那是山上采的,虽然新鲜却不美味。秦涵尝过那个味儿,实在是搞不懂,为什麽麦苗会喜欢吃那个,而放弃了这样好吃的肉食。十年都是如此,秦涵已经彻底的相信麦苗是个素食者,他甚至猜测,麦苗是否有想入佛门的念头。
  只不过,一想到麦苗遁入佛门,就将会离开自己,不自觉的不悦起来。他压下心底的矛盾,埋首吃饭,不再对这种情感做过多的探索,似乎,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从心底升起。

  不要自尊的麦苗

  吃了饭後,麦苗草草的收拾了碗筷,非常利落的整理了一下桌面,就准备出门去了。今天晚上,最大东家的千金要来此地探察,所以必须要准时到,好不容易到了这个位置,麦苗可不想平白无故的丢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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