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春归无觅处----彦姿漓
  发于:200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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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离国刑律,谋反大罪牵连之人,应该判黥面。然而不知道是谁发了话,谢锦慕没有被黥面,只在身后腰间刺了字。被押解到欢情楼交接的时候,鸨父出来应对,谢锦慕扫了一眼,居然是个认识的。柔芷啊……当年的少年郎,如今已经成了鸨父了么,怎么从朔州到了京城?
  那鸨父走过来对着谢锦慕上上下下一番打量,说道:“皮相倒是不错。合作点儿,便有你的好日子。我叫白芷,你可以叫我爹爹。”
  “不了,白老板。”谢锦慕淡淡地说。
  白芷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
  谢锦慕在欢情楼里面受了两天的调教,便有了第一个客人上门。
  居然又是个……曾经……认识的。
  谢锦慕闻着那催情的薰香,默默的躺在床上。感到身上的人在他里面慢慢动作。
  孟彻说:“锦慕你知道吗,七年前那个晚上,我看着柔芷,便觉得他的脸变成了你的脸。”
  谢锦慕攥紧了拳头,咬牙忍住疼痛。
  孟彻一边动一边说:“我回了京城一年后,就把柔芷赎了出来,让他开了这欢情楼。我也上过他,可惜……”
  他抽出了下身,把谢锦慕翻转过来,让他也做出那个他不能忘记的,趴着的狗一样的姿势。孟彻轻轻的拂过谢锦慕腰上的“犯”字,谢锦慕不能自控的抖了一抖。
  孟彻再次挺身而入。
  “锦慕,你要好好活着,你好好活着,晨郁才能好好遵守他对你的承诺……”
  谢锦慕觉得有什么已经阻塞了他的双眼,他的眼前一片漆黑,看不见来路,也看不见归处。
  昏迷之前他在想,是他从来没有认识过一个叫云彻的人,还是那个叫云彻的人,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在一片荒芜之中了。
  谢锦慕在欢情楼的日子,他自己觉得,倒也算不上多么难过。偶尔露面弹个曲子,吟一首诗,就有人追捧。而真正能上他床的人,除了那位成王殿下,便只有几个成王殿下目前还得罪不起的达官贵人。就是那一些人,他知道成王殿下也是多少有替他兜着些。然而其实并没有什么。他坐在窗口,望着窗外落雪枯枝上,摆动着尾巴的麻雀想,都是嫖客,没什么差别。
  这一日刚送走了宋太师家的公子,谢锦慕懒散的躺在床上,却突然听到窗户响动,有人进来。他懒懒的往窗口瞄了一眼,迎着月光,看到了一个曾经很想见,现在却一点也不想看到的人。
  那人进来之后,犹豫了片刻,才走到床边,轻声叫道:“锦慕!”
  谢锦慕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肩,叫道:“锦慕,真的是你!”
  被人揪了起来,谢锦慕很无奈:“阿闯,你这喜欢抓人肩膀的习惯怎么还没变?”
  郑闯浓黑的眼珠在月光下快速的变幻着光泽,终于按捺不住,一把将谢锦慕抱进怀里,“对不起,锦慕,我来晚了!”
  谢锦慕既不推开,也不说话,任由郑闯抱着,就听到郑闯嘴里骂道:“云彻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狼心狗肺!还有我爹,他,唉!”
  他手一伸,又把住谢锦慕的肩膀,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锦慕,我带你走!”
  谢锦慕笑了笑,说:“我可不能走。”
  “为什么?”郑闯皱起了眉头,“如果是因为你爹,你放心,我带你去西北军中,接他老人家一起走!”
  谢锦慕的心微微动了动。郑闯趁热打铁:“锦慕,跟我走!你放心,我现在很厉害,一定能保护你!”
  谢锦慕后来的那几年里常常在想,为什么那时候就偏偏听信了阿闯的话。也许是因为阿闯在他心中,即使是最黑暗的时候,也依然是没有变过的,那么一个太阳般的存在,他总是莫名的相信着他。然而为什么他就偏偏忘了,另外一个也曾经是太阳般存在的人,可以变成他最黑暗冰冷的梦魇;那么这一个太阳般的存在,也会有陨落的那一天。
  他还记得逃亡的路上,他曾经狠狠地闹过一阵子别扭,他不想理会阿闯,那书院时就曾经让他一度嫉妒的光芒,再次让肮脏的他自惭形秽。
  但是阿闯对他始终是那么好,知道他前些日子“操劳过度”,不肯让他骑马,给他买了马车,还铺了厚厚的垫子;打尖住店,还是点他在书院里最喜欢吃的食物,不让他睡靠窗的那张床。终于他觉得自己无理取闹的有点过分了,不应该拿别人的错误去惩罚只是没能及时来救他的阿闯。然而为什么阿闯就必须救他呢?他以前竟然没有想过,其实阿闯是没有必须救他的理由的。
  那莫名的叫做友情的东西,其实都是可以变质的。这是尊贵的成王殿下教给他的。
  然而阿闯却让他发现,原来,还有没有变质的东西么。
  谢锦慕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成王殿下派来的追兵,在华行山上追到他们的情形。成王殿下竟然精锐尽出,十几个高手围攻阿闯一个人。他被阿闯护在身后,从来没有这么后悔当初没有修习武功。阿闯被打落山崖之前望着他那担忧的一眼,深深的印入了他的心里。即使是临死之前,阿闯也没有担心自己,反而是担心他的安危。
  谢锦慕想,其实阿闯一直就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他从来都是那么的清醒,知道自己想做什么,要做什么,从来都没有犹豫,就是这一点,才吸引了那么多的人,崇拜着他的热量。然而这太阳,到底是陨落了么。
  谢锦慕再一次回到了欢情楼。这一次他不再面无表情,在床上作死鱼状。他只是笑,一直笑,笑得眉毛弯弯,眼里水波荡漾。行人路过只看他一眼,也会不小心摔倒。
  成王殿下来了之后,狠狠地“惩罚”了他。而他也无所谓了。
  也许他曾经在某个瞬间里,有心去问一问当年那个叫做云彻的人,对于阿闯的死,有没有什么想法,但是他到底没有问。去哪里找云彻呢,云彻已经哪里都不在了。
  时间过了一年,又是一个冬天。成王殿下却好像突然对他非常关心起来,几乎有那么一点小心翼翼的讨好的味道。谢锦慕的罪人来历也被掩埋,越来越少的人还记得这个曾经的真相。
  谢锦慕想,这是何必呢,反正他也不会寻死。虽然前些日子,有人暗地里给他送来了消息,他的父亲在西北忧郁成疾,病逝。谢锦慕知道这是晨郁对他最后的道义,并没有瞒了他来让他继续委身配合成王殿下。但是晨郁并不知道,其实活到他这份上,死了和活着,不过就是挪个窝住罢了。
  欢情楼的谢锦慕越来越有名,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在京城有那么一个风流人物。本来不好男色的敬王有一日碰巧看见了他,居然也看对了眼,一心想把他弄到府里去。
  敬王爷是皇上的亲弟弟,关系亲近得很,不是那么好得罪的人物,然而成王殿下居然还是帮他挡了。
  成王殿下如今权势大了,独占欲也越来越强了,谢锦慕想,要是有朝一日皇上再立太子,或者干脆他继承了皇位,不知道会不会把全天下碰过他的男人都杀光。不过那也不关他谢锦慕的事了。
  正月里的一天,新年刚过,天上飘着鹅毛大雪。白芷匆匆的跑过来说:“锦慕不好了,敬王爷冲进来了。”
  话音未落,那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上了小楼。
  谢锦慕只是笑笑,拍拍衣袖,站起来迎客。
  这个老男人长得倒还不错,只是有那么点酒色过度的痕迹。他一手抬起谢锦慕的下巴,得意道:“今日成王殿下过二十五岁生辰,可没有时间来盯着你了。”
  谢锦慕弯了弯水光潋滟的眉眼,笑着说道:“其实敬王殿下不必如此,锦慕时时刻刻都恭候大驾。”
  敬王也不废话,脱了衣服就办起事来。敬王的肤色是黄褐色,谢锦慕看着头顶上自己被抬起的雪白大腿,脑子里居然闪过了十年前的记忆。
  那时候他们四个少年在屋子外面偷看别人的活春宫,也是这么一个黄褐色皮肤的老男人,和一个雪白雪白的小倌。难怪当年那两人也是二话不说就办事,戳穿了都是嫖与被嫖,就是先喝喝酒,唱唱歌,说说话,又能有什么不同?还不如直奔主题,反而来的比较爽快些。
  那一场他人生中唯一亲眼看到的别人的交 媾,似乎在其他人心中,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现在想来,似乎一切混乱,都是从那时候开始,如果没有那一日,没有那一场乌龙的偷窥,后来的他们,会不会不同?
  敬王四五十岁了,体力到底比不上年轻有为的成王殿下。谢锦慕心里这么想着,站起身来,为敬王爷叫来汤水沐浴。白色的液体顺着谢锦慕的大腿往下流淌,他的心里却只觉得十分滑稽。为什么一切都要这么的相像?就好像要硬逼着他去回忆,那些已经不能再碰触的记忆。
  成王殿下之后大发雷霆,那是一定要的。不过那也不关他谢锦慕的事。白芷被成王殿下一顿鞭打,几天下不了床。鸨父下不了床,店里面的人难免干活就松散些。半夜里谢锦慕被热醒,就看见外面一片通红,火光漫天,有人奔走大叫:“走水了!走水了!”
  谢锦慕听得见一片慌慌张张,噪杂零乱,嫖客与小倌们在院子里逃窜的声音。他躺在床上,还是懒得动。最近他是越来越懒了,谢锦慕想。其实他并不想死,他只是懒得动。

  青山红尘

  然而上天好像并不打算那么早的把他收了去。
  一场大火只烧毁了欢情楼的主楼,而他所住的小楼,火势并没有蔓延的太过凶险,又或者是有成王殿下派人严密保护的缘故。总之虽然他很懒惰的一动不动,却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成王殿下就赶来看他。他还是躺在床上。成王殿下绕着床走来走去,走得他都快睡着了,才听到尊贵的成王殿下说:“锦慕,你走吧。”
  谢锦慕蹭了蹭被子,睡得很安稳。
  成王殿下自顾自的继续说:“我会让人在刑部备案说你已经死在火里了。你走吧。”
  谢锦慕懒得去想为什么伟大的成王殿下突然做出了这么一个舍己为人的决定。他只知道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地方好去。所以他还是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又蹭了蹭枕头。
  却听到成王殿下轻轻地说:“阿闯的……忌辰快到了,你要不要去忌拜他?”
  于是谢锦慕终于想到了自己其实还是有那么一个地方可以回去。他婉拒了成王殿下的好意,自己一个人出发,向华行山中的那个一望无底的深谷。
  他并没有带香和纸钱。他相信阿闯需要的不是这个。他那样的人,即使到了地府,也必定是好好的。说不定此刻正在奈何桥上和鬼差孟婆一起搓麻将。
  华行山里山风猛烈,大雪纷飞,山谷里阵阵回风卷起雪花,吹起了谢锦慕的衣角。谢锦慕仔细的想了又想,自己好像确实没有什么离开这里的理由。于是他张开手臂,像一只小鸟一样,飞向了天空。
  那一刻谢锦慕的耳边听到大风呼啸而过,如同狼的呼号,头发散乱的飞起,像往事一般抓不到头绪。
  在空中飘荡的过程好像很久。等到落地,居然不是如预想中的那样“啪”一声摔成肉泥,尘归尘土归土;而是跌进了一个水潭。潭水并不冰冷,甚至还有些温暖。虽然如此,高台跳水也拍得他头晕眼花。他在水中木然不动,随波逐流。反正头晕得很。却突然感到有什么东西跳进了水里,然后一只手扒住了他的肩膀,环抱住他的身体,把他往水面上拉。
  他不敢置信的睁开双眼,真的看到了很熟悉的那个人——
  “阿闯!”
  这片山谷完全不同于外面的隆冬季节,里面绿树繁盛,野花遍地,宛如春日。
  谢锦慕终于知道,自己原来还有眼泪可流。
  眼前的人浓眉朗目,虽然全身湿透,长长的头发和长长的胡子纠结一团,看起来有那么几分滑稽,但是谢锦慕只是不停的流泪。
  那人咧嘴一笑,露出两颗虎牙,道:“锦慕。”
  却原来那一日郑闯掉下来,也被那水潭救了命。只是这山谷没有出路,四周都是绝壁,他只好在此过起了野人般的生活。
  谢锦慕看着眼前人的灿烂一笑,猛然想起了初相遇那时,那一树含苞未放的桃花。
  去年成王殿下给他庆祝生辰,为博他一笑,千里迢迢带他去朔州赏桃花,他却没日没夜睡觉。成王殿下恼怒,他只是说:“锦慕命中春日已逝,再也看不得桃花了。”
  原来他错了。
  原来春日从来都在那里。在那一片青山不老,绿水迢迢,桃花缤纷之间,从来没有变过。
  虽然他不再是腼腆害羞温雅清透的世家公子;他也不再是身负三尺长剑心无所系的逃家侠客。
  虽然当年懵懂,虽然指伤弦断,虽然花开不似旧颜。
  但毕竟原来经过一番辗转挣扎,穿过了时光的另一端,有一些人远去了,他和他却还可以一笑相逢;原来不需要寻找,有些东西,仍在他们心中。
  青山隔断红尘路。然而也许就这样,任由韶华荏苒,转眼百年,就是一片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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