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静,并非因为我本性好静,而是因为好静是安全的,妥当的。
就算是跟欧鹏在一起,我都很克制自己。我不发脾气,不耍小性子,不争不吵。但是那个并不意味著我没有脾气,没有不满,没有强烈的感情变化。而是我知道,过了线,多年前的痛苦挣扎还将再来一遍。
跟远帆在一起不一样。他总是挑战我的耐心,而我的内省,在他的跟前趋於崩溃。他一步一步带著我走出我的世界,进入普通人的生活和领域,而关闭我内心的野兽的牢笼,一根根的被拆除。
我自由了。跟远帆在一起给我最大的感觉是,我自由了。不是绝对的自由,却是久违的自由,安全的自由。不会给别人造成伤害,也不会伤害到自己的自由。
如果他是女人,就十全十美了。我叹息。可惜不是。但是,他比所有的人都更加让我快活。当然我认识的人不够多,当然也许还有比他更适合我的人。但是更适合已经不够,因为我还爱著他,爱得要命。
我想,老娘和新民哥就算不喜欢我跟他在一起,这个障碍,也是能够克服的。会有痛苦,只是跟以後的幸福比起来,这点痛苦,能够忍受。
我很缠绵地对著远帆说:“怎麽办?我为你改变了自己,你却不喜欢……’”
远帆呵呵地傻笑了两声,突然挂在我的脖子上,抱著我猛地亲了起来。我的心狂乱地跳著,几乎不听使唤地跳著。我用力地回吻,然後哈哈大笑,转身背对著他,笑著说:“上来吧。猪八戒想要背媳妇啦!”
骨里香(56)
56.
相爱容易相处难。这是我常听说的一句话,尤其是结婚有了一段时间的男男女女,许多人都觉得,婚姻之所以成为爱情的坟墓,是因为相处需要磨合,而磨合,是一个痛苦的历程。改变自己以适应对方。如果两个人爱对方都很深,都愿意为对方改变自己,痛苦的程度可能会稍微降低,毕竟,放弃自我,多多少少有了点回报,那个痛苦,也就不痛苦了,说不定还会变成甜蜜。
可是爱的程度相当,是不可能的,放弃的多少,总有些不同。我的客人当中,对於婚姻,女客的抱怨比男客的多,大概是因为中国的传统习俗,女性为家庭作出的牺牲往往比男性多吧。比方说洗衣做饭,比方说带孩子搞家务,日复一日的繁琐而又看不到收获的劳动,很磨人的。
男人当然也很辛苦,在外头,是不能输的,因为一旦失败,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更多的是自信和自尊。而失去了这些的男人,一般就很衰了。抱怨,沮丧,愤世嫉俗,嫉妒,忧郁,吹毛求疵。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那是相当的伤脑筋的。
而男人呢,有钱又会变坏,没钱又会变低俗。所以,女人总是调低自己的期望值。不用当白马王子了老公,做一个踏踏实实的新好男人。可是新好男人多麽的闷啊,还是要浪漫一点吧。不过不要到外面去浪漫啊,跟老婆面前浪漫就可以了。光浪漫还不够啊,赚钱也是很重要的,儿子学钢琴,要交学费呢……
女人啊,你的位置在家里面,不要到处乱玩哈?孩子要好好教育呢。男人在外头打拼,很辛苦的,所以做饭这种事情,女人来就好了。只是做了这麽多年,怎麽厨艺还没有长进呢?泡什麽吧唱什麽歌跳什麽舞啊,外头那些男人,抱著个女人,还不都是满脑子的龌龊?你看那聊QQ的搞网恋的,多的是红杏出墙呢!变成黄脸婆了,为什麽不晓得自己多打扮?赚钱很辛苦的,花那麽多钱买化妆品,你有没有体谅过你的老公啊?
我和远帆站在水池前洗杨梅,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著闲话。今天碰到一个女客,对她的老公满腹怨气,说那个男人,心眼比针尖尖还小,女人同朋友逛街,她老公都不乐意,只希望把她关在家里,哪儿都别去。
远帆撇了撇嘴,说那个想法很正常啊,男人,最怕老婆给他戴绿帽子。我觉得奇怪,难道,那男人对自己的老婆一点信任和信心都没有吗?远帆很严肃地思考了一下,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可是,我说,那女人岂不是没有一点自由了?没有自我,岂不是成了傀儡,岂不是无聊得要死?就算是女人,难道结婚生子之後,她的一生,就不能有别的人的存在吗?她的父母,她的亲戚,她的朋友,都得摒除在她的生活之外吗?她就必须把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完全依附在她的老公和孩子身上吗?如果万一,男人变心了呢?
远帆哼了一声,低声说:“如果我天天去gay吧玩,你不会有意见?”
我笑了:“天天去,我当然有意见。但是如果天天守著我,你不会闷?不会厌倦?不会觉得生活太单调?你难道不想经常或偶尔跟朋友聚聚?我想,如果不是太出格,我不会介意的。我可以奉陪,也可以留在家里。而且远帆,我信任你。”
而我的心中并不完全是这样想的。我对远帆的信任,固然是有的,因为我了解他,我知道他对我的感情和他本身的秉性。但是,没有什麽是一定的。我老爹,生我不养我,却辛辛苦苦养育别的人家的孩子。那是我的亲生父亲啊,都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我,远帆,把他跟我维系在一起的,只有那所谓的爱情,而众所周知,爱情,是有保质期的。要长远,需要比爱情更多的东西。比方说亲情。比方说成了一家人。那个时候,就算偶尔精神或身体会出轨,人和心,总是还会回到家里来的。
那麽,我介不介意远帆出轨呢?我自己,会不会出轨呢?这个很难说。我不大可能出轨,这个很明显。我是个瞎子,对我能够形成诱惑的东西实在是太少。而且,我很谨慎,也很警觉。
远帆?我偏著头想著。我没有把握。但是我知道,他不会伤害我。哪怕他已经移情别恋,他也不会故意地伤害我……嗯,我想说什麽?
对了,相爱容易相处难。也许我和远帆相处的时间还不够长,所以,我还没有觉到难的地方。他有很多让人讨厌的地方。但是并不让我讨厌。比方说他嘴巴臭,我确实不大耐烦听那些没有营养的话,但是我会忍受,我会想办法转移话题。嗯,这个方面,我在迁就他,不过,越来越不难。因为虽然他的抱怨和嘲弄一如既往的多,但是语气和情感当中少了许多怨恨的成分。就是说,他还会对人对事挑三拣四,可是那很可能只是出於习惯。
妈的,我不知道怎麽样才能说得清楚,混乱了。
我知道很多时候,语言是靠不住的。很多人有口无心,或者口不对心。远帆就是很典型的一个。那家夥……我觉得他对於生活,满足了很多。我是指,我们在一起後,他虽然心思仍然很重,却不是那种……靠,到底怎麽说才能说得清楚呢?就好象他说某个电视剧难看得要死。以前那样说,是因为他真的只看到不好看的地方。剧本很烂啦,演员很丑啦或者画面很糟糕啦。现在他还会说不好看,可是却是闲淡的口吻,随意地道出,而不是那种气势汹汹,满腔怨恨发不出去的那种。
晕菜。我把自己给绕晕了。反正,就是这样吧。他还是很嘴巴臭,还是很小气,还是很没有风度,但是,并没有给我造成困扰。实际上,我已经适应了,而且,很乐在其中。
有很多细节,有眼睛的人不一定看得到。就算看得到,也不会放在心上。可是我呢,就能体会。比方说我们在一起住了几个月了,我从来没有在房子里撞过什麽东西。这个,很不容易。无论弄进来什麽新玩意儿,远帆都会告诉我放在了什麽地方。他不会放在过道,不会放在我拿不到的地方。还有,所有的东西,生活用品,或者书籍,或者收音机,或者衣服,只要他动过的,他都会放到原处。我不会不小心碰到突然多出来的东西,也不会找不到我想要的。远帆,就能够细心到这个地步。
光是因为这个,我就能感觉到远帆对我的用心。真的,甜言蜜语很好听,却不能给我提供生活的各种方便。更何况,好听的话,我会说就行了。
中晚餐我们各自在做工的地方吃。早餐则会一起享受。很便宜的早餐,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风味。远帆还是很小气,他根本不带我去吃早茶──当然长沙似乎也没有这种风俗习惯。或者因为,远帆没有觉得有这种必要。我呢,呵呵,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兴趣。
我很喜欢吃水果,远帆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不过,他并不大爱吃,每次,都是为了陪我一起吃吃的。我们吃时令蔬果,绝对不吃进口货。阿标最喜欢吃洋水果,他唆使远帆去买,被拒绝了,因为洋水果既贵又不好吃而且很可能还是假冒进口的玩意儿。阿标说他小气,远帆恨恨地说,我就是小气,你怎麽样?
阿标就开始说远帆的坏话,我笑著安抚他,说那个没什麽,因为我觉得远帆说的很对啊。我们工薪阶层,本来就应该只选对的,不选贵的,是不是?而且,家里水果没有断过哦。一般的男人,做得到这一点吗?
阿标无语了。我笑了。
比方说杨梅,这种明显是女人吃的东西,远帆居然也买回来了,因为杨梅很新鲜,看上去也很诱人。
“你喜欢吃杨梅?”我有些好奇。说老实话,我是不爱吃的,因为太酸……是很酸吧?因为我听到“杨梅”这两个字,口水就下来了。
远帆说no。“不过试试看好了,这个季节,没有什麽好水果,西瓜都是催熟的……”远帆嘟噜著。我们试了一下,果然是有些酸。
远帆不高兴了。我抱著他呵呵地笑:“酸,加点糖就好了……我听他们说,我同事啦,那些女人,说加点糖,冻起来,冰杨梅,就不那麽酸了。”
於是我们加糖,搅拌匀了,拿碗装好,往冰箱里面放。嘻嘻哈哈的,简单的事情,一起做起来,倒是无比的快活。
门铃响了。我去开门。打开对讲机核对身份,原来居然是新民哥。
“怎麽会有功夫到这里来啊?”我笑嘻嘻地说。请新民哥坐下,又问他吃了晚饭没?嫂子呢?娃呢?上班忙不忙?嘿嘿,要不要喝点啤酒?
新民哥说可以来点啤酒啊,少喝一点没有关系。远帆跟我一起,拿出了啤酒,还有一些熟食和花生米,在沙发上坐下,慢慢地喝了起来。
新民哥说他最近很忙。娃很好,新民哥的妈和岳母娘两个人伺候著,他自己不怎麽要操劳。不过个把月前他下乡了,挺远,所以只能一个礼拜回来一趟,路上比较辛苦一点。这一次,因为医院有一个会诊,他在家里呆的时间就长一些,搞完了,还得下乡。可能明天晚上或者後天上午又要走。
我很关切,问起乡下的条件。是不是很辛苦?吃的住的还行吗?新民哥让我放心,说他是省城下去的医生,那边的人都很关照,没有什麽可担心的。只是想老婆,想女儿了。
我和远帆都嘻嘻地笑了起来。
从乡下回来,首先要走一段泥巴路。有时候他会搭拖拉机,农用车,或是摩托车,然後坐中巴,长途车,进了城,再打的。新民哥说。这一次,是专门有车子去接他的,一辆越野车,颠得要命,加上路上还爆了个胎,结果到长沙,都已经晚上十点来锺了。
“我其实很少出去玩的,尤其是最近两年,工作忙,老婆又要生孩子,就算出门,也都去安静空气好的地方。”新民哥说:“所以到了五一路,看到那灯火阑珊,久违了,感觉真是既热闹又漂亮,人来人往……多是些年轻人啦,衣服很时尚,打扮很有个性,让我都觉得我都老了,快成为中年人了,那些十几二十岁的男男女女,很好看,很自我……”
我和远帆一起干笑。我拍拍新民哥的胳膊笑著说:“新民哥也不过三十出头……”
“啊。”新民哥的声音中有种让我不安的东西:“然後我看到两个人,我还以为我眼睛花了,忙让司机靠边停车……我看到两个男人在亲嘴,在人行道上,路灯下,我看得清清楚楚,但是不能相信。我坐在车子上,人都木了,眼睁睁地看著他们在大庭广众下亲热,然後,看到一个男人把另外一个男人背了起来,跑著……阿劲,我觉得,那两个人,很像是你和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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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整整一天都有事情,故请假停更一天。抱歉啦……
骨里香(57)
57.
我惊慌失措。血液呼呼地冲到头顶,然後又唰地退下,以至於我的手指尖开始发麻。
神啊!没有这麽巧吧。我开始後悔自己的放肆与疏忽。其实我跟远帆,无论在哪里都是很亲密的,起码在不知情的人眼里看来。勾肩搭背倒还算了,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手牵著手。我自欺欺人,想著那是因为我是个瞎子,我需要人帮我引路。实际上,我也是在利用这一点。我不明白远帆为什麽也不计较。毕竟他认识的人比我多,毕竟知道他性取向人也可能比我多。跟我熟识的人会认为我们的牵手不过是牵引,可是跟他熟识的人就不会这麽想了──我装起来,有时候的确很不像个瞎子。
问题是,在大马路上亲嘴,我和远帆,只有那麽一次。怎麽那麽巧,就被新民哥看到了呢?他来,是棒打鸳鸯吗?新民哥很沈稳,自然不会在一切都还处於怀疑阶段时就跟我老娘讲,或者把我老娘拖过来。
可是问题是,他知道,离老娘知道,就不远了。
我实在太冒险,太冲动,太忘乎所以了。
我的手被握住。是远帆。他可能看到了我的……犹豫,担心,惧怕还是退缩?然後,他开始说话了:“你不要责怪他,是我,是我先招惹他的。我很喜欢他,请……请不要……”
前所未有的哀求的语气。
我反手抓住他,有点儿……感动。当然,也有些恼怒。远帆也许做生意是把好手,可是在人际交往上却显得莽撞而又笨拙。这种情况下,他真的不应该开口。无论是谁,都会以为是他勾引我的──我看不见,如何采取主动?可问题是,在我的长辈和朋友眼里,他的这一举动,无疑会加深他们的误会,同时,也更有理由把我从坑中解脱出来。
远帆是个大笨蛋。
果然,新民哥用冷静却又冷酷的声音说:“我想也是。詹先生,你要玩,也请厚道一点,不要欺负阿劲……他看不见……”
我收回手,使劲地搓著自己的脸。新民哥的话,让我稍微有些生气。是,我看不见,可是并不意味著我没有分辨好坏的能力,没有自己做决定的能力。
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对著远帆说:“你先回去,我跟我哥谈一谈。”
远帆很坚定地说:“不,我要在这里。阿劲,我不说话就是,可是我要在这里。”
我扮了个鬼脸:“那,不许说话啊。”
远帆“嗯”了一声。
我再次深呼吸,把脸对准了新民哥:“新民哥,我跟远帆之间,说不上谁勾引谁……只不过他在寻找真正懂他的人,而我,在找一个能够让我信任让我开心的同性恋人。对,新民哥,我是个同志,在认识远帆之前,我就是个同志了。”
我听到新民哥难以置信地倒吸了一口气,还有远帆,不安地移动了一下身子。
我身子前倾,挤出了笑:“新民哥,你很惊讶是不是?怎麽我们认识这麽久,你都没有看出我是个同志?因为我在隐瞒,因为我也知道,这事情,是见不得光的,我不能让人知道。老娘知道了,肯定会呼天抢地,别人知道了,肯定会歧视我鄙视我,你知道了,肯定会掉头就走,不再管我了。所以我隐藏得很好,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