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柳太尉和沈御史两人面面相觑。
沈御史问:“还要去珍味楼吗?要不去花满楼尝尝?”
柳太尉不屑一顾:“秦守城懂个什么美食?之前请他尝我苦心搜罗来的美酒佳肴,请的都是名厨,他非说和他吃过的糟糠菜没区别,真是囫囵吞枣,牛嚼牡丹!他说的话也能信?”
嘴上这么说着,脚步却诚实地往玉华街尽头走。
沈御史:“……不是说不信他的话?”
柳太尉面不改色:“它免单,去一趟又不亏。”
沈御史忍俊不禁:“柳家百年世家,竟还贪这一顿便宜?”
“你不懂。”柳太尉叹气,“雁声这三年在宫里,时不时就传信跟我哭穷,说宫里日子维持不下去了,我还得救济他。钱不能乱花,能省则省。”
两人不抱什么希望地进入花满楼。
半个时辰后,柳太尉和沈御史摸着肚子红光满面地出来。
要让他们怎么评价这顿饭呢?
是柳太尉当场掏出《天下美食谱》改写的程度。
“传出去。”柳太尉双目放光,满眼激动,“花满楼松鼠鳜鱼,乃当之无愧,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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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世家的家主都光临同一家新开酒楼的消息,很快传遍整个玉京贵族圈。
四大世家一直是权贵中的权贵,引领玉京时尚潮流的风向标,这个节骨眼儿更是万众瞩目。他们去了哪儿,做了什么,压根瞒不住。
更何况他们也没瞒着。柳太尉还大张旗鼓地宣告,花满楼的招牌菜天下第一,无人可及。
柳太尉是出了名的口味挑,上一个被他赞不绝口的还是珍味楼的糖醋鲤鱼,大家伙儿吃了也觉得好。但就是糖醋鲤鱼,也没让柳太尉断言天下无人可及的地步,只说是难以企及。
这一来,无论是想追随四大世家跟上潮流的,还是纯粹想满足好奇心的,都势必得去花满楼一趟了。
于是,上午还门可罗雀的花满楼,晚上突然就人满为患,不仅楼上雅间座无虚席,大堂也没有多余的空位,门外还排着长队。
楼里的伙计目瞪口呆。
发生了什么?怎么才一天,就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人一多,后厨做菜的厨子就有些忙不过来。食客等待上菜的时间久了些,也没有面露不耐,更没有起身走人去别家。懂行的在欣赏字画,不懂行的在欣赏美人。
花满楼的伙计都是原先的男妓。作为一家青楼,他们姿色平平,竞争不过别家青楼。但作为一家酒楼,这些伙计就相当年轻漂亮了,换上花颜设计的各色长衫,真就跟一朵朵鲜花一样,瞧着都很赏心悦目。连前台算账的黄衣公子都相貌俊朗,热情招待客人的粉衣楼主更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但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倒没什么人干调戏骚扰这种没品的事。
还有一部分食客完全顾不上欣赏美色。他们正欣赏着屏风上的字画,目露惊叹,俨然已忘记时间。
中央那扇踏雪寻梅的屏风前更是围了一群人。其他屏风都是用来作隔间之用,已是观赏性绝佳。只这一扇摆在正中央,纯粹为了观赏。而这幅画的意境,造诣,也当得起这中心地位。
“好画,好诗!”
“不知是请的哪位大家所作?我都想以文会友,亲自见一见了。”
“在下不才,曾临摹过皇后殿下书画,瞧着这扇屏风的字画,竟似皇后殿下的风格……”一名文人犹豫道。
人群后头,一名戴金色面具的黑衣青年低声对一旁戴着斗笠的白衣青年道:“他们认出你的字了?”
陆雪朝的字画都是被当成范本供天下读书人学习的,被认出来并不奇怪。
那文人一拍脑袋,兴奋道:“这位大家真是模仿皇后殿下仿出精髓了!我日夜临摹,都只能仿其形,不能仿其神,这位能仿出神韵,真是让在下佩服。”
其他人也深以为然。
而后又有人感叹道:“仿品都这般出众,若是皇后殿下亲笔,不知该何等惊艳……”
“噗。”黑衣青年低低笑出声,“仿出精髓。”
白衣青年:“……”
这些人怎会知道,眼前的就是真品,且真人就在他们后头,混进了人群里。
这两人自然就是乔装出宫的谢重锦与陆雪朝。花满楼开业第一天,他们也得过来看看具体情况。
情况看起来还不错。
但凡已经吃上饭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将盘子舔得干干净净,还有要求再来一份的。
陆雪朝环顾一周,走到前台算账的王以明面前。
王以明正低头将算盘拨得飞快,他收钱收到手软,忙得连脖子都抬不起来。察觉到面前站了人,也没抬头:“客官稍等,我先给这位客人结完账。”
“今日进账多少了?”
一听这清清冷冷的声音,王以明手一抖,当下就拨错一个算珠,又赶紧拨回来。
他抬起头,只见面前的白衣公子抬起修长如玉的手,微微掀开斗笠一角,露出那张仙姿玉色的脸,惊鸿一瞥,又很快放下。
王以明再看他身旁戴着面具,轮廓却熟悉的黑衣男子:“……”
他撑着柜台才没让自己腿软到当场下跪喊陛下万岁。
否则跪的就是一屋子人了。
陛下与皇后殿下打扮成这样,一定是不希望暴露身份的。
王以明尽量小声回答,语气仍是按捺不住的兴奋:“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对王家是小钱,但这是他第一次自己经营所得,不是靠家里,那滋味可不一样。再说了,五百两在民间已是一笔巨款了。只是花满楼目前受众是世家贵族,跟外面不是一个物价,外头的酒楼几十文一盘菜,玉华街的都要几两银子一道。
陛下和皇后殿下不会让他们打白工,酒楼的利润,他们都是有分成的。
陆雪朝对这个敛财速度还算满意,但想到要建设国家,动辄就是数以百万计的黄金白银,填进去就跟无底洞一样,不免又感到头疼。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若只为一人富足,这些财富够他们荣华富贵一生。若要天下人富足,这点钱真是怎么也赚不够。
第29章 酿酒
陆雪朝问:“花颜呢?”
眼下楼里生意正忙, 王以明账都算不过来,陆雪朝不准备过多打扰。
王以明道:“在楼上招待客人呢。”
雅间的客人身份更贵重,都是朝廷一二品大员, 不可怠慢。花满楼里的伙计原先接待的都是小官,一个五品郎中都能让他们战战兢兢了, 哪见过这种大场面。花颜怕他们应付不来出现差错, 都是亲自接待的。
当然陛下和皇后殿下来了,其他人都得靠边儿站。
陆雪朝颔首, 牵着谢重锦的手就上了楼。
王以明看着陛下和皇后殿下携手上楼,再看一整个大堂的顾客,用餐的用餐,赏画的赏画, 神色如常地高谈阔论着,浑然不知两位尊贵的大人物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
……突然觉得知道真相的自己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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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满楼面积不大,只有两层,玉京寸土寸金,玉华街更是著名的销金窟,这两层楼已是天价。
两人上楼,正赶上花颜刚关上一扇雅间的门,笑说“菜已上齐, 客官慢用”,转过身就与他们在走廊相遇。
花颜看到戴面具与帷帽的两人,倒也没对这神秘打扮有什么看法,只笑着上前道:“两位客官,不好意思, 楼上也没有空位了……”
陆雪朝道:“是我们。”
花颜瞬间改口:“现在有了, 专门空了个雅间等您……二位来呢。”
皇后殿下要来视察是他早就知道的事, 倒没想到陛下日理万机,竟也跟着来了。
两位真是一刻都离不得。
花颜把两人带到雅间。为陆雪朝预留的房间自然是楼里最好的,椅子特意垫了软垫,瓶里的插花是新换上的,地面一尘不染,一看就是被特意打扫过。
关上门,陆雪朝取下帷帽,露出白纱下的真容,谢重锦摘掉面具,显出凌厉的凤眼。
花颜看得呼吸一滞。
即使已经看过很多次,他还是想说,这两位在一起的视觉效果,能杀死天下每一个颜狗。
“陛下在宫里用过膳么?”花颜问。
“当心隔墙有耳,在宫外只管称呼谢公子与陆公子便是,谢怀允和陆清疏。”谢重锦说完才道,“不曾。”
谢是国姓,陆是世家之首,两个姓氏都很尊贵显赫。但归根到底这两个姓也没被他们两家买断,天底下还是有很多平民百姓有这些姓氏的,并不稀奇,还以能与皇族世家攀上亲为荣,说着“五百年前是一家”,虽然实际上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长黎人的字只有极亲近的人才知道,把这两个名字拿出去当化名,谢重锦是一点儿也不怕被认出来。就算认出来,也只当谐音或重名,正常人谁敢往帝后身上想。
花颜想为花满楼正名雅间隔音效果很好,又觉得陛下谨慎行事不无道理,遂将话题揭过:“那花颜让后厨烧些菜来。陛……两位公子想吃什么?”
“今日卖得最多的五道菜是什么,就烧什么。”陆雪朝道。
他来一是视察自家产业,二是调研市场口味,才好决定下一道上新的菜是什么。
“第一的当属松鼠鳜鱼,第二便是白玉翡翠。”花颜道,“剩下卖得大差不差,是寻常酒楼都有的,客人都图新鲜。”
谢重锦道:“那就随意上几道。”
花颜得令,下楼去吩咐后厨。
排队等上菜的客人很多,陛下与皇后殿下的这份却还得加紧做。
有花颜特意吩咐过,谢重锦和陆雪朝并未久等。一会儿一桌菜就上齐了,招牌的松鼠鳜鱼和白玉翡翠必不能少,此外还有炒鸡肉、蒸羊肉,和一碗山药芙蓉汤。
陆雪朝尝了块鸡肉,用几口白米饭,不时舀一勺汤喝,吃相很端方优雅。秉着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全程没表态,也看不出任何神色变化。
谢重锦这回没往陆雪朝碗里夹菜了。吃过陆雪朝的菜,谢重锦就能对比出这些菜色一般。清疏口味那样挑,夹他碗里才是折磨他。
谢重锦也觉得这些食物味道普通,但还是尽心尽力地解决了大半。他俩都不是浪费粮食的人,天底下还有那么多人吃不上饭,点了就必得吃完。他不解决掉,陆雪朝再难以下咽也会咽下去,谢重锦可不忍心他受那苦。
陆雪朝用完膳,用帕子拭唇角上并不存在的油渍,斯文的动作和白日里见到的丞相夫人一脉相承。
花颜暗道,不愧是一家人,良好的教养都是能看出来的。
“米饭不够香甜软糯,鸡肉太柴,羊肉太腥,汤味道太淡。”陆雪朝作出犀利点评。
花颜为难:“可是别家都是那么烧的。”珍味楼也不例外。
“所以我都不爱吃。”陆雪朝平静道。
花颜:“……”
“稻米可以让林蝉枝种,只是现在播种,最早也得下半年才能收成。”陆雪朝思忖,“鸡的做法可以先改进……说起来,既是酒楼,怎能少得了酒?”
“有酒。”花颜道,“是玉京最盛行的满江红。”
“不许喝。”谢重锦立刻警告,“那是烈酒,饮酒伤身。”
“我没想喝。”陆雪朝说。
谢重锦看他,满眼怀疑。
陆雪朝冷静对望,片刻后,别过头道:“……我想自己酿。”
花颜佩服得五体投地。
究竟还有什么是皇后殿下不会的?
花颜敬仰道:“您还会酿酒?”
陆雪朝说:“不会。”
花颜:“……哈?”那还怎么自己酿?
陆雪朝又道:“但我若要学,很快便能会了。”
他学什么都是红炉点雪,一点就通。下决心要做的,基本没不成的。
当下的酒,要么太烈,入喉辛辣,要么太淡,味如白水。有些喝不惯烈酒又贪杯的,就没有合适的酒喝。
陆雪朝要调养身体,酒量也差,家人和谢重锦向来不许他碰烈酒。平日里他喝的都是清茶,实在馋了就饮淡酒,陆雪朝总嫌那没味儿。
他实在又菜又爱喝,往年中秋月夜对饮,谢重锦念着年节,一时心软,许他饮两杯烈的,饮完立刻喝解酒汤。
这传统保留到陆雪朝十六岁,那年已和谢重锦成了亲,做事愈发大胆无顾忌,饮两杯酒有了醉意后更是无法无天,敢抱着谢重锦央他再让他喝一杯,不给就抢谢重锦的杯子。
试想平日里清冷骄矜的美人带着半醉染红的脸颊,抬着潋滟的双眸抱着你撒娇:“我今年十六岁,已经成年了,都嫁给你了,为何还不许我多喝几杯?怀允,哥哥,夫君……”这谁顶得住?
反正谢重锦是顶不住,他自己也有点醉意,被美色冲昏了头,不知让陆雪朝多喝了多少杯。
第二天报应就来了。陆雪朝头痛胃痛,苍白着脸下不来床,生了场大病。他又是怕疼的,泪珠子挂在眼睫上,知道自己理亏,还不敢跟谢重锦诉苦,模样要多委屈可怜有多委屈可怜。谢重锦心疼又生气,想骂还舍不得,只能气自己被美色所惑,没顾及到陆雪朝身体,衣不解带照顾了半个月,此后直接严禁他饮酒。
陆雪朝叹气,可他就是爱喝呀。
如果能有一种酒,不烈不伤身,又不失酒味,定会大受欢迎。
给他时间,他一定要研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