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完本[耽美]—— by:洛无奇
洛无奇  发于:2018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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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希抬手蹭了蹭红肿的额头:“嗯……忘了……”他丢下陆孝严不管,只管盯着林广乐手中去了大半的香槟,眉眼纠结,晕晕乎乎,心疼不已,“乐哥,那酒挺贵的吧……”
第32章 心意
不管陆孝严上辈子多游手好闲,毕竟在娱乐圈耳濡目染三十几年,深深知道一个专业、高效的团队对艺人来说至关重要。艺人本身的潜力决定着其最终能够到达的高度,而周遭团队决定着他是否能顺利到达自身应有的高度。好的经济人,好的宣传,可以替艺人开疆辟土、保驾护航,令付出的所有努力都事半功倍。
世纪天星在投资影视方面已经渐渐走上了正轨,除了之前的小成本电影,陆孝严还“一意孤行”地参与投资了几部畅销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作品,但说到艺人经纪这一块,公司内部就完全是空架子了。
这方面林广乐和陆孝严都有各自的人脉,想挖几个小有经验的经纪人跳槽过来带凌希也并非难事,可林广乐精心挑选了几套名单出来,却全都被陆孝严大刀阔斧地否定掉了。
林广乐捏着厚厚一沓废弃名单百思不解:“别人养儿子、嫁女儿也没这么费心的,说吧,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林总裁砸锅卖铁也帮你挖到手。”
陆孝严早有打算:“知道麦克哥吗?”
“哪个麦克哥?”林广乐心里模模糊糊有个答案,但是不敢多想,“你说的不会是那个天王的经纪人麦克哥吧?”
陆孝严点点头:“就是那一位。”
林广乐两手一摊:“那我就没法子了,林总裁有钱是没错,但你说的这个可是有钱也请不动的,人家只带天王一个,忠心耿耿快十年了吧,整个团队就算出了里岛也绝对是顶级的,我劝你还是脚踏实地一点吧。”
陆孝严淡定地笑了一下,看起来胸有成竹:“确实,有钱请不动,但有时候想请动这样的人不一定需要钱。总之你先联络起来好了,拿出百分之百的诚意,许诺给他最好的条件和最大的发展空间,预计半年之后基本就能成功,总之一切听我的没错!”
根据陆孝严上辈子的记忆,天王的身体其实出现了问题,这段时间已经准备要慢慢淡出演艺圈了,只是一直封锁消息没有对外公布罢了。半年之后天王会举办一场史上规模最为盛大的演唱会,作为自己的告别之作。随着天王的隐退,金牌经纪人麦克哥一夕之间变得炙手可热,各家公司都想将其收入麾下,但麦克哥挑来拣去,最后却跑去带起了一位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新人,对此他的解释是:将一张白纸变成名画远比在别人勾好的线条里填色有成就感。
林广乐向来唯陆孝严马首是瞻,既然陆孝严说没错,那就没错吧,他更操心眼前的事:“麦克哥要等上半年,那现在找谁带凌希?难道放养吗?”
陆孝严理所当然地抬手一指:“不就你喽?人脉广,脾气好,能屈能伸八面玲珑,这份素质暂代个执行经纪完全够用了。”
“谁?我?”林广乐嘴巴撇到一边,“还真想拿总裁当总管使唤?我抗议!”
陆孝严一脚踹在林广乐屁股上,将他踹出了老远:“抗议无效。”接着又将精心准备好的一份行程表往林广乐怀里一摔,“拿着,上头的行程你慢慢安排,做造型,置装,拍宣传照,给他找几个专业老师,教教他怎么抓镜头,怎么练习仪态,还有英文和表演……”
见林广乐低头站在那嘴巴一开一合,明显是在偷偷抱怨,陆孝严上前又补了一脚:“快去!执行!不然连总管你都没得做!”

站在陆孝严的角度,从来没把什么新星大赛放在眼里过,比赛只是个媒介,或许可以提高艺人的知名度,可以扩大粉丝群,但最终推动艺人向前走的还是后续资源。无奈凌希对比赛执念太深,患得患失,陆孝严也只好放下架子替他去搭桥铺路了。
金鼎那头预备着要捧程澈上位,之前一直对这个冠军是志在必得的,陆孝严想帮凌希达成心愿,就只能从盛旷嘴里往外抢肉吃,想想也知道并非易事。
盛旷可不是个普通的女人,因为唱片业日益衰落,身为长女的她不得不早早肩负起了家族赋予的重任,在这个乌烟瘴气的圈子里摸爬滚打、左冲右突,生生修炼出了一副白骨爪、金刚心,简直是刀枪不入的铁板一块,好在陆孝严洞察先机,及时掌握住了牵制盛旷的王牌——金石。
死缠烂打无数次之后,陆孝严终于成功约到盛旷在百忙之中抽出半小时跟他一起喝咖啡。
从打入座,盛旷就毫不避忌地频频抬手看表,陆孝严察言观色,也识趣地直接进入了正题:“听说金鼎新签了一个男孩组合,资质不错,走韩流路线,想好计划要怎么推了吗?”
盛旷一挑细眉:“听你意思,是有什么好建议?”
谈判的规矩,当然不能一开始就掀底牌,陆孝严清了清喉咙,尽量表现得诚意十足:“腾华最近和电视台合作,要开几部青春偶像剧,面向的主要收视群体是学生和年轻未婚女性,剧情走小清新纯爱路线,人设都不错,如果你愿意,我们或许有合作机会。”
盛旷用眼角幽幽瞄了陆孝严一会儿,拉着长声笑道:“无事献殷勤……呵呵……说罢,你的条件?”
陆孝严开门见山:“新人大赛的冠军。”
盛旷了然地抿了抿嘴唇,用脚尖勾住高跟下一下一下甩得悠闲:“沐夏?”
陆孝严摇摇头:“凌希。”
“凌希?”这答案显然出乎了盛旷的预料,她微微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想不到……你还有点品位。”
陆孝严心里得意,表面却不动声色:“怎么说?”
盛旷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叼在描画成暗红色的嘴唇上,深吸一口,又缓缓吐出烟雾:“绣在龙袍上的牡丹,vs长在山涧边的兰花,就这么简单。”
陆孝严想了想,微微笑道:“那你一定是被他的外表骗了。”
盛旷倒不以为然:“骗不骗的有什么分别,我的感官就是大众的感官,烧菜也讲究‘色香味’,可见外表能骗人才是真本事。凌希不错,干干净净的,笑起来很讨喜,气质又没有侵略性,推他这一型应该比推沐夏容易。”
陆孝严立刻抓住机会,趁势而上:“凌希的经纪约签了世纪天星,如果你看好他,不如把他的唱片约签到金鼎,他和程澈的路线没有冲突,粉丝群体也不重合,合作起来说不定很有火花。”
盛旷潇洒地一撩头发,看着陆孝严似笑非笑:“好了陆少爷,别跟我来这套,我是个生意人,眼里只看利益。经纪约在世纪天星,签过来也是双抽成,赚不到多少的。一个新人,又要出钱出力去培养,万一捧红了,拍拍屁股走了,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
陆孝严早知道她会有这样的想法,也想好了对策:“团队我养,资源我找,做唱片的前期资金我负责,其他交给世纪天星,这样你总该没有后顾之忧了吧?”
盛旷简直难以置信:“既然你大少爷有钱有闲有手段,那么喜欢就带回家养起来好了,何必费大把力气捧人玩儿呢?”
“我就想看着他成为巨星,”陆孝严抬手朝上空指了指,“最耀眼的那种。”
盛旷哭笑不得:“哈,哈哈,你图什么?”
陆孝严摊开两手,夸张地耸了耸肩:“没办法,我格调太高了,他不高一点的话,配不上我。”
这下盛旷彻底被逗笑了:“照这么说,你就不怕他一不小心走得太快、站得太高,发展到最后反而变成你配不上他了?”
“那样更好。”陆孝严嘿嘿一笑,“我也挺喜欢追着别人屁股跑的感觉,反正前头几十年没尝过,正好尝个新鲜。”
陆孝严是个占有欲极强的人,换做以前的他,恨不能就把凌希锁进保险箱里了,需要了就随时取用。可经历得多了,他也开始明白了,凌希是一个大活人,有自己得喜怒哀乐,也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他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让凌希感受到爱,还有幸福,还有成功,还有欢呼和掌声,还有亲身站上世界之巅的骄傲与满足!
对于他这种伟大的情感,盛旷直接给出了两个字的评价:“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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