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欢旧爱完本[民国耽美]—— by:60_03
60_03  发于:2017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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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怎么办。我中意你,还能怎么办?”邓月明无奈的笑着。
“下贱。”沈文昌也无奈的笑起来。
第20章
沈文昌夜里一定要回家,回家之前总要洗澡。他挂电话给门房,叫人买热水,号码拨到一半又挂掉,因为看到邓月明对着镜子穿衣服。
他略微仰着头,扣脖子上的双扣,袅袅立在紫檀色的墙前,镀一圈与世无关的暖光,目光却是睥睨的,不知在看谁。
“你不见的真穷。”沈文昌突然说。
“嗯?“邓月明诧异的看向他。
“你和这里……非常搭。我倒像个外人。“沈文昌笑道,又补一句:“很搭我的镜子。我的镜子是足金镶玻璃的,你也不看金子一眼”
邓月明也是低头笑笑,小声讲一句:“不是的……不懂是好东西。”
“我进清源环路第二年,有人过生辰送给我。当时吓我一跳,才24岁,生日就叫做生辰,人家要送礼来,还是送宫里的东西。我一眼就看出是金,把它挂到家里去,日日夜夜都要当作不经意的看上一看。”
他现在是平步青云,敢讲朽木贵于金,于是不怕在自己的领地里,讲一讲自己曾经的历史,笑一笑自己曾经的痴态。何况镜子现今挂在这里,可做厌旧的表现。
然而剩下的半段历史,他是不会讲的——白珍不喜欢这面镜子,她爱上飘洋过海的洛可可风格,于是摘下来靠到阁楼上——他那时几乎不能想象,会有人不爱金子,于是暗地里买小公寓,不过是为了藏一面镜子。
白珍是永远走在他前方的。
“我现在知道了,也要时时刻刻看上一眼的。”邓月明笑道。
沈文昌不置可否,他已经不爱这面镜子了。
他讲:“本来要买点热水,后来又不想让人进来,就算了。“送进来大概就要看到邓月明——夜半带人回来,还要买热水洗澡,谁知道做了什么事情。他的屋子现在是用来藏人的。
沈文昌在浴室用冷水洗澡,淅淅沥沥,像外面下了雨。邓月明坐在客厅,无所事事的看书柜上的书。书脊饱满坚挺,满坑满谷的立在那里,都是真有内在的书,不是一具轻飘飘的壳子。可惜书脊是统一的簇新,想必沈文昌也没有看过,于是与壳子功能相同,都为唬人的装饰品。第三排又是一本《圣经》,邓月明看的心下惨淡。南京的疼痛像是鬼,又飘了过来。他想:“还是书壳子好,砸起来不疼。”然而沈文昌的书是真材实料,都是唇枪舌剑外的武器。
沈文昌洗的很快,出来时擦头发。邓月明立刻起身去接过他的毛巾来擦,像个不得势的偏房。
“怎么也不看看房子?以后主卧也给你住。”沈文昌亲着他说。
“以后总看得到。”邓月明笑着瑟缩一下,道:“我等沈先生。”
“你就这一点好。”沈文昌说。
“哪点好?”邓月明心想“不乱走动?”
“不用香水,不用很使劲的洗。”沈文昌嘲笑着讲:“有的人的香水,简直了。洗过澡都还留着。什么味道都有,还混一身汗味。”他捏着邓月明的腰,亲昵的嗅邓月明。他其实不讨厌香水,总觉得炽热的肉体混着汗与香,给人一种热辣的意味。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反是受不了冷香,觉得人像大衣柜里的一件衣服,藏了许久,有鬼气。他
不过是嫌香水染身难洗,怕白珍要闻出来。
“他真是身经百战。”邓月明垂着眼想。
其实邓月明好的地方很多,因为多,沈文昌就偏要只讲一点,仿佛一无是处,无人要他。是怕他渐长自信,要逃。
“就是这里有点腥气。”沈文昌把手嵌进邓月明的臀瓣里:“不过这要怪我。”他射在里面,像个气味的标记,很得意。
“不怪你,不怪你。”邓月明摇头笑道,很包容的模样,心里有些无奈,也是因为难洗。
沈文昌亲自带他看屋子,给他看主卧。主卧朝南,飘淡赭色的窗帘,有种视觉上的沉沉的暮气。依旧不开窗,不开窗帘,大概是怕暗杀,远处枪打过来,神不知鬼不觉的要死。铜筑的床,也是赭色,泛出铜的红,铺米色的床单。床头柜放一盏玻璃绿台灯,洋铁皮时钟,滴答滴答,日以继夜走着——都是穷学生时代的遗迹,暗地里留着,是个扬眉吐气的意思。卧室再存一个衣柜,连一个卫生间,除此之外别无他物,简单至极。
“我这里东西少,以前偶尔过来睡个午觉。你的东西都可以搬过来,放得下。”
“我东西也少。”邓月明想讲,话未出口,便觉得这像一种异样的攀比,于是又咽回去,改成:“我就零碎的东西多,庆哥还要骂我,讲我什么东西都往家里捡。”
“我以前捡猫养,养不活。”沈文昌回他:“现在又往家里捡小东西养。”他凌乱的少年时代是个噩梦,偷偷养下一只小猫,晚上下课回家,便见到小猫在被褥里,死的惨然。家里小孩子多,每个都可以是凶手。不好明问,毕竟是寄人篱下;又不好不问,怕被人讲心思深,主意大,要刷花枪。于是只能悲痛的大哭一场,引来叔父叔母一顿骂,隔天又强迫自己装出忘记的模样,装出“心大”的假象。
他养邓月明,与养小猫是一样的道理。少年时代无力的事情,现在就要做回来。
“以后要不要给你聘个猫来?”沈文昌问邓月明。
“嗯?”邓月明略微惊讶:“这么高的楼,不像是有老鼠的样子。”
“哈哈哈哈!小东西!”沈文昌出乎意料,倒是笑得很高兴:“怕你寂寞,给你作伴的。我这楼里住的都是洋人,想你也交不到朋友。”
“哦……”邓月明佯装窘迫的低头:“好啊……不,不用的,庆哥家里有一个,他也不好好养,我带过来就好。一只小梨花,脾气也好。”
“那就一起养过来。”
他还给邓月明看客房,是个聊胜于无的空间,一张床,一个落地的电风扇,不知道收拾出来给谁睡。总不至于是给猫的。
沈文昌夜里送邓月明回去,与他一同坐在后车座,靠在他的肩膀。沈文昌已过而立,官场进退,酒色财气,无声息的掏着他的身体。邓月明从后视镜看他,看到他的一双眉眼,疲惫而温柔,含情脉脉,不知道在望谁。他希望他是在望自己,就像百年前那样,望到很深的地方去。然而他有些绝望,因为那间屋子,是个隐秘的旧爱博物馆,自己即将要被存入;他又有些释然,因为外面下了雨,每每下雨,自己总要哀伤。庆哥讲起报纸上的科普,说阴天雨天,天气的气压就要低,人的心情就要变差。
他不懂气压,于是简单的认为,自己难过,不过是因为下雨。
第21章
夜雨不止,白珍坐在阳台抽烟。藤编摇椅,双腿缩在椅子上,没有穿玻璃丝袜。
“这么还不睡?”沈文昌回来,看到白珍,像是楼梯踩空一脚。方才狐狸精的洞窟太过香艳,回家见到正室,坦然不起来。何况正室现今似乎并不高兴。
“多少年都没有抽过烟。”他俯下身,两手夹到白珍的香烟上去,嘘嘘作势要抽。白珍突然抓住沈文昌的手,挺起身来望着沈文昌的眼,眼眶是红的,是哭了许久。
“珍珍?!”沈文昌面上不动,心里楼梯碎成一地,人往悬崖坠去。夜雨如影随形,像菜市口的血滴——不过是因为心虚。
“啊……”白珍试着讲话,开口却只成暗哑的碎语。她清了嗓才讲出话来:“茜茜……passed away.”
她用英文词,恍然间讲出来,没有中文的真切感,仿佛人还在。
“怎么会?”沈文昌面上惊奇了,心里的楼梯却登时铸好,人缓缓走到地上,脚踏实地,安稳了。
“我总觉得她昨天还在参加读书会。”白珍躺回摇椅里,夹烟的手垂在摇椅下。沈文昌现在是个听故事的心态,把蚊香盘踢到阳台上来。他的影子被屋里吊灯照出来,铿锵的横在瓷砖上,却又混着一圈圈荡漾的电风扇阴影,像回光返照前的走马灯。
白珍在走马灯里讲一个亡魂的故事。
“她先生在外面养舞女,居然要带到家里来。她和我哭,我劝她离婚……现在离婚不算什么的。她家里人不让她离,让她和我断关系,讲我毁人婚姻。她也怕离了从今往后要做黑人……其实现在离婚不算什么的……”
“那时筱家一出事,立刻就让她结婚,生怕别人知道她恋过筱为。其实谁不知道……可筱家和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用她先生的剃须刀片,人泡在浴缸里。眼见人要不行了,要送到医院去,他先生还拦着人不让进浴室,要老妈子进去给她穿戴整齐。”
“我有时候想……或许这就是命运,都是突如其来的。仿佛昨日还在欢笑……我大哥哥二哥哥也是,茜茜也是……甚至是筱为……文昌,我有时候觉得你残忍。”
“嗯?”沈文昌并不反驳。
“她永远爱着筱为。”
“珍珍,你不讲道理,她不爱筱为,就不会自杀了吗?”
“她不爱筱为,就不会知道爱情的模样。无知的人总是最为坚强。”白珍对着夜雨幽幽讲起。雨下是墨绿的花园,是黑暗的深海。沈文昌抽掉她的烟,反手扔到深海里。
“她不爱上筱为,也会爱上别人。该知道的滋味,总是会知道。”他抱起白珍,白珍蜷缩在他的怀里:“杀筱为的不是我,是国家机器。”
“该死的时候,也总是要死的。”他心里想。
“文昌,我爱你。”白珍哀伤的讲到。
“我也爱你,珍珍。”沈文昌无限温柔的回答她:“你不要怕,你我都知道爱情的模样。”
白珍深吸一口气,什么都没有说。沈文昌把她放到放到床上,开出橙色的灯。她的面容被镀上一层灯光,像一具墓碑上的铜像,目下有铜绿,是一种凄然的美,独自沉默在雨中。
有一段时间,沈文昌喜欢逛公墓,在一个远离家庭,远离社会的寂静之地,与石像亡者为伴,看一整天的书。他看墓碑,像女人看橱窗,都抱有一种猎奇的心思,不过更为隐秘。于众多的先考先妣中见到一个夭亡少女,会隐隐的兴奋,因为看到了稀少的新情节。
“爸爸妈妈永远爱你。”墓碑做成书的形状。他坐在墓碑旁,看租来的《火烧红莲寺》。
他端详白珍,像是端详许多年前遇到的夭亡少女,端详一种寂静的,惆怅的,凝固在时间中的美。
后来白珍在巴西,写自己的回忆录:“他那晚看着我,令我悲伤而快乐。我非常喜爱那样的眼神,那样的他,像是我与他的初识——我坐在汽车里,他是迷惘的少年人,递给我一块手帕——我与他一同站在人生的岔路口。”窗外下着雨,夏虫却依然在鸣叫,“吱吱吱吱”恍恍惚如时钟的计时。她的咖啡林影影憧憧,海上的风带来北半球另一个国度的消息,她站在海边,想分辨出黄浦江的气息。
可她寻不出来,因为格了太多的山与海。
那时白珍年纪已经很大了,有一个儿子叫约翰.斯蒂文,圣人一般的名字,随父姓,接受过洗礼,却是完全黄皮肤黑眼睛。约翰没有继承白珍的遗产,独自移民去了西班牙,和一个当地女人结了婚,老来得子,抓阄取一个名字,叫做安德烈。
白珍从来不对别人讲起约翰的生父,而约翰的生父却占据了她回忆里大半的篇幅。
那是她爱情的模样,写在永世不见的热带国度。回忆录也从未面世,随她遗愿,与她的骨灰一同埋入白家宁波的祖坟。
约翰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其后一生都在西班牙,没有回巴西,没有去中国,仿佛是在冥冥之中为他的生父报仇。
“我住在巴拉那,用许多年,才学会一个词:‘不与夏虫语冰’。学会的也不是它本来的意思,是字面意思。这里的人不懂下雪,终年穿一件短袖。我与一只蝴蝶讲:有一年,我在南京为他买皮草。它不理我,很快飞走了。”
第22章
沈文昌因为邓月明,迟迟不去76号,借口公务交接,依旧留在清源环路,中午去小公馆吃午饭。
邓月明从庆哥家里搬出来,一藤箱的东西,放到衣柜里。
“抽屉全是锁的。”他在后台和庆哥闲聊,庆哥问起小公馆,十分好奇,想要参观。
“哼,他还能在外面放要紧东西?“庆哥嗤笑一声。
“肯定不放,大概有这个习惯。抽屉都锁了,我要紧点的东西只能放衣柜。”
“叫你不要搬过去,你一定要搬。现在别人待你如待贼,不信你。“庆哥画眉,看着镜子,随意的讲道。邓月明不言语,给他泡茶。
“以后他不要你了,给你扫地出门。你还要收拾自己东西走人,那滋味……你等着吧。等出来了,身价也没了,风评又不好,看你怎么办!”
“他现在如此见不得人好。“邓月明心想:“何况我也不见得是好……就这样说我。“他对庆哥与徐师长的恋爱向来不闻不问,现在这段失败的恋情终于波及到了他,令他感到有趣。他像一个旁观者,看庆哥对他迁怒。
“他小情又多,可别到时候叫你腾出来给别的什么玩意住。“庆哥继续道。
“不会吧。“邓月明引话。
“怎么不会!你以为你是谁?现在还有几分颜色,以后看腻了怎么办?上海滩最不缺年轻漂亮的,你能年轻多久?”
“我能年轻到二十岁。“邓月明笑嘻嘻的讲。
“敢顶嘴了你!“庆哥眉笔一摔,捞起鞋底要打,仿佛恨铁不成钢。邓月明笑着躲开,往前台跑,那里庆哥追不出来。
他是喜欢庆哥的,因为这些话也就庆哥与他讲。“良药苦口利于病“道理他都明白,可惜药他不喝。
他要搬去小公馆,一夜之间戏班的人都晓得了,个个都是笑脸相迎,仿佛家里人中了举人——胭脂粉堆拔得头筹——是在盘算将来是否有利可图,存了“苟富贵勿相忘的“心思。余老板找他叙旧,回忆养他不易,培养更是困难,他能有现今成就,实在是自己真金白银堆出来的。
“这就叫做成就。“邓月明哭笑不得,又不好意思显出面色,只能垂着眼,淡淡的听人言语。
“这就叫做成就。“邓月明哭笑不得,又不好意思显出面色,只能垂着眼,淡淡的听人言语。他给余老板续茶,显得不忘旧,好让余老板早点讲完。
“他做那样的生计,实在是……伴君如伴虎呐!这些事情只能靠你自己拿捏分寸。好好过,顺着沈先生点总没有错。不要像庆小子,那个臭脾气!”
“当年我们班子不容易,大家都饿着肚子过来,我待人向来一视同仁。”余老板饿过邓月明。
“唯独待你是好的,你小时候身体不好,给你请郎中,都是真金白银的买药材。你师兄夜半就要起来给你煎药。”邓月明小时候身体虚,余老板怕五个大洋打水漂,请了村里给牛接生的赤脚郎中来,郎中不信钞票,要一升米,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半升。
“打你也是有的,可是平心而论,小宁嘛,谁小时候没有挨过打?老燕打人狠,以前当兵怪不得,唯独打你是轻的,你不要怪他。”燕伯川军出身,有一根马鞭,是余老板暴力的爪牙。
“嗯。”邓月明喃喃应着,续茶很勤快。余老板现在肝肾不好,跑茅厕也很勤快,茶水喝多了进去,出来时邓月明已经不见了。
“臭小子!”他要骂一句,声音里带着有所图的宠溺,以及隐匿的恐惧——怕连坐。
邓月明溜出去就爬上电车去了恒仁路。他早上赶电车去百花苑,中午出来又是赶电车,还要转车,费一个钟头,只为做一顿饭。菜是早上买好的,放在冰箱里。恒仁路的菜总要贵一点,当然他也来不及去买进城菜农的菜。
他煎鱼的时候和沈文昌闲谈菜价,沈文昌撕下一张五万块的支票,塞到他裤腰里。他僵在那里,非常窘迫,觉得自己像是故意撩起话头来要钱,还要到了。
油“刺刺”的响着,溅到手上他才惊觉,忙给鱼翻身。
“我应该早点给你。五万块法币,现在央行里一个月还没有一万。”沈文昌低声笑起来,下巴搁在他肩膀上。
“不要靠这里,油爆过来了。”邓月明把沈文昌挡开:“厨房烟熏火燎的,沈先生下午还要去办公室?”
“洗个澡就好了。”沈文昌笑道:“张妈煎鱼要掺香油,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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