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他现在在哪里?其实你可以去看望他的。”
“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但是至今未得出结论。很奇怪,和我思考类似问题的人有很多,但是大家都得不出结论。”
自己哥哥在哪里竟然需要思考......
“他是从小就走丢了吗?”
“不是。他是被我杀死了。”
林赫一时间不能反应过来宋越年说的是哪国语言。
“我十四岁那年,过生日的时候有人送了我一把电击椅。我把我哥哥绑来试用了一下。没几下就死了。”宋越年脸上满满的无法理解与不可置信。
林赫也许把宋越年的表情解读成了悔恨。
“你也是无心,不要自责了。”
“是啊,早知道应该换个抗电击能力强一点的。通过那一次实验,我的电击椅的性能都没有好好挖掘出来。”
“......那您对这次事件的后续思考有没有什么发展?”
“有的。被电击椅电死的人死状挺恶心的。你有兴趣试试吗?”
“额,这个并没有。您不是说恶心么?”
“没死之前挣扎的样子还是美的。其实我很喜欢道具。”
“嗯,不知是哪个名人说过,道具是能力不强的人才会使用的掩饰自己无能的面具。”
宋越年把烟夹在指尖,似乎是忘了吸一口。
林赫见他没啥反应,以为他睡着了,于是轻轻把胳膊抽出来,都压麻了。
“我并不同意他的观点。”
“哈?”
“道具很好用。下次我们试试。”
林赫闻言,想象了一下自己被五花大绑固定在电击椅上的场景,害怕地瑟瑟发抖。
“你刚不是说不冷么?”宋越年很疑惑。
“我这是怕的,怕您把我一不小心弄死了。”
“别担心,我已经有了一次经验了。”
林赫刷的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惊疑不定地看着宋越年。
“逗你呢,不会把你玩死的。你这么害怕,那下次我就带根绳子好了。简单点。”说完把林赫一把拽回来。
“好,好的,”林赫笑得有些勉强,“其实我对一些小玩具也并不排斥。”
宋越年满意地摸了摸林赫的脑袋。
经过这么一出,林赫已经不想和这个恐怖分子主动说话了。靠在宋越年身上,感受着自己才染回来的黑毛可能都要被摸秃了,也不敢反抗。
“你很喜欢沈旷?”
林赫心一跳,咀嚼了半晌这句话有没有什么深层含义。他倒是丝毫不奇怪宋越年能知道这个。撇开他宋二爷手底下人一个个都那么厉害不谈,这件事本身也不是什么捂得严严实实的秘密。但是和姐夫在床上谈自己的暗恋对象,显得怪怪的。
“是。你和他大学同学?”
“是,但我没毕业出国了。一共就同学了半年。”
“好不容易进去,毕业证都不要。亏。”
“那么多生意不要,要那一张纸,也亏。”
林赫觉得这句话虽然思想觉悟不高,但是很有道理。
“你从高中开始喜欢沈旷的?”
“是,那时候我和他同桌。”
“嗯,理解,青春期的朦胧好感,一直延续到现在。”
林赫很想反驳他,很想语气强烈得告诉他自己对沈旷的情感不应该被这样轻视。但是话到嘴边转悠了一圈,发现自己其实也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突然收回一句话是很难受的。林赫心里像堵了一口气,很是憋闷。
说了半天,其实林赫自己也没闹明白自己干嘛要对沈旷那么痴心一片。
可能是被问到自己一直小心翼翼护着的那块儿地方了,林赫心里头有点堵得慌。
其实林美美也认得沈旷。林美美认识的人很多。是在莫佳佳家里认识的。
莫佳佳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哥哥莫东杨与莫佳佳姐弟俩同父异母,从小生活在他那个女强人妈妈身边。结果几年前他妈出车祸死了,加上莫佳佳姐弟俩实在难当大任,于是他爹把他接回来了,当成继承人培养。和家里俩淘神的一比,莫东杨简直就是五号少年十全十美。莫佳佳她爹越看越觉得前妻把这孩子教养的真不错。
莫佳佳打小儿成绩不怎么样,不过她爸妈都觉得女孩子成绩不好也不打紧,又不是养不起这个闲人,女孩子学点化妆交际礼仪啥的,够用了。莫佳佳对这些一点就通。但是莫佳佳的弟弟莫西哲就没这么好运气,家里从上到下对他要求都挺严的。但是莫西哲实在是没那个脑子念书。他只擅长怎么当富二代。综合实际因素以及非现实因素,富二代是他的最佳直接选择。价值观人生观崩坏得一塌糊涂,整天琢磨着怎么招惹麻烦。还不如他姐。简单的说,莫西哲除了惹麻烦能力一流其他什么都学不上。
其实莫西哲成绩不好倒也无所谓,将来送去国外镀个金,回来在公司里安个闲职,和他哥关系搞好了,一辈子过得也顺顺当当。但是送出国得要过于语言关,莫西哲的英语水平当然稀烂。所以莫家给他找了个家庭教师,专门辅导他英语,那个家庭教师就是勤工俭学的沈旷。
沈旷裸分上全国最好的大学,这就是金字招牌。
本来林赫也是有机会的,无奈作文写走题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上了一个本城的理工科强校。林赫打小儿就喜欢物理,所以念工科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一开始家里人其实是很不同意他上这个学校的,林赫的分可以去邻省念更好的大学,学个工商管理到时候回来打理公司,多好,既是名校毕业,又年轻多金。
只能说当时林赫的爸妈还保留着让儿子继承家业的不切实际的想法。
好在林赫抵死不从,这才让林美美这个从小到大样样优秀的姐姐有了可乘之机。上一辈人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重男轻女的。
此时林赫样样优秀的姐姐正在思考自己究竟是哪里除了问题,有了一个智商情商都不太优秀的弟弟。
“和你说过多少遍了,宋越年这个人家里惹不起,我怎么知道他为啥要和我订婚。脑子坏了或者你婚宴酒席太好吃。什么喜不喜欢,我和他的见面次数绝对1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不超过你。”
林美美应该不知道自家弟弟和未婚夫都已经上过床了。所以刨除林美美不知道的那部分,剩下来林赫与宋越年的见面次数也不多,看来林美美和宋越年是真的不太熟。
“其实我也是挺奇怪的。一开始以为他和我订婚是有什么商业目的呢,结果到现在都没啥动静。”
“那你咋不查查。”
“亲爱的弟弟,那是宋二爷,不是大街上哪个把你一拳打翻在地的小混混。再说了,谁告诉你我没查,我当然查了。后来发现他明面儿上的生意没他背地里不合法的勾当做得大,说白了就是人家根本不靠我们看上他的那点儿好处赚钱。这种人,查也没啥意思,查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反正我看这个婚是肯定结不了,等过了这阵子婚约解除了估计也就不会再有啥关系了。我看你有时间瞎想这些没用的,不如帮我想想到时候他要解除婚约了,我们怎么从他身上多刮点儿油下来。”
“林美美,其实你弟弟我,也不是随便大街上哪个混混就能把我一拳打翻在地的。”
“是,你可厉害了。厉害的同志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季度报表看了?”
林赫根本不知道几年前开始从基层做起的林美美如今做到那一层了,更加不知道报表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姐姐你看!我会背乘法口诀了耶!”
“滚滚滚。以后要是我不养你,看你吃什么。吃土还得贿赂土地公,你连土都没得吃。”
林赫瘫在姐姐家的沙发上,笑眯眯的,“我现在就去行贿,先打好关系,免得以后偌大一个林家,养不起我一个混日子的。”
林美美家的沙发已经被划归为林小公子专座儿。一人占三人的地方,因为他要瘫着。不如把座位改称为瘫位好了。
林赫盯着林美美家天花板,开始认真地思考送什么东西给土地公才能投其所好。是烧纸还是供果盘儿呢。
过了一会儿突然醒悟过来了,送什么送啊,自己和林美美这么多年交情,到时候她还真能亏了自己不成?哪有人家亲姐人心看弟弟喝西北风的?一提喝西北风,林赫发觉需要贿赂的名单上又多了个人。而且林赫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刚才的反问不成立,林美美可能真和自己交情不深。
不过林赫作为林家掌门人的小儿子,股份多多少少占一点,将来他爹妈死了分遗产,也不可能全给他姐,从他姐牙缝里漏出来那点儿碎肉,也够他省吃俭用一辈子了。只要林家在他爹妈这一辈没倒,那么林赫吃喝是不成啥大问题的。目前看来,林家还到不了,林赫的下半辈子,安稳得很。
所以林小少爷悟了半天的道,参了几个小时的禅,终于想明白一个道理:日子过得好好儿的,干嘛非要咸吃萝卜淡操心呢?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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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尽管林赫想明白了不该想的别去想,经过林美美那么一提醒,他还是决定做人不要那么颓废。
抱着电脑研究了一会儿CAD,没几分钟眼睛就花了。林赫发现过了学习的年纪真是啥都看不进去。理工科卓越的脑子已经被充满酒色的花花肠子取代。不思进取的东西。
本来琢磨着自己大学不能白念,要不考个一级建造师吧,实在不行让林美美找点儿关系,好歹让他过了,先把证拿到手,以后不管发生点儿啥,他自己也能养活自己了。就算是现在,他青年才俊的名号上也能又多个标签。
结果今儿把电脑开下来才学了那么一小会儿,就发现自己的脑子已经离高中脑力巅峰,有了很大的差距。
其实这差距也不是现在才发现有的。林赫大学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学不进去了。
林赫的大学是混过来的,反正家里有点儿实力,只要别干了啥杀人抢劫的事儿,应该都能毕业。加上学校牌子不错,他那四年随便怎么混,出来了都是名校毕业的青年才俊。
林赫本不是这么混的人。他高中时期的学习精神还挺吓人的。为了保证学习时间运动时间以及和沈旷打闹的时间都充足,林小公子每天就睡五个小时。从林美美的角度看,把最后一项活动改为补眠,会更有效率。但从林赫的角度来看,他努力学习还不就是为了和沈旷考到一起去,横竖都是为了那个没良心的直男,所以不关效率的事儿。
事实证明,林美美还是正确的,她绝对是一个高瞻远瞩的战略家。要是当年林赫把用在沈旷身上那点儿多余的心思放在学习上,哪怕就是把和沈旷无疾而终的班长前女友明里暗里对着干的时间放在背古文上,他也考进沈旷那家学校了。
沈旷成绩好,是有些天才的成份在里面的。首先脑子够用,其次肯用功,再加上出身书香家庭环境条件都不错,这样的人成绩不好是不可能的。说白了其实后面两点都不是很重要,第一点就可以决定了。沈旷物理其实不如林赫,但是人家不偏科,而且数学突出好。
高三的时候,学校抓学习抓得更紧,每天中午到学校以后要先做一份数学练习再上课。不是有那句话么,数学是学生的命。有人命好有人要命。数学练习通常是一份十六开,只印一面的卷子。题目不多,但都是中档题和难题,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还是有些难度的。
林赫做能做起来,但是很费劲。沈旷的话,“有难度”这句话显然不适用于他。他做这个,连草稿纸都不用。做前几题的时候,把右下角折过来,就着反面的空白画两下,做后几题的时候,再把左上角折起来画两下,很快就做完了。
这也是沈旷的萌点之一。林赫发现这个的时候,激动得像个傻逼,仰慕之情油然而生。
不过这一切都早就过去了,自从高考成绩出来,林赫就觉得,人生这个东西,混一混也就没了。
自那以后,林小公子才正式跨入纨绔子弟的行列,之前他一直是朵儿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那种。
后来想想其实也没必要,又不是见不着面了,也不是生离死别了,但是人不傻逼枉少年么,那时候干的任何自己不想承认的事,成熟时再想起来,一句年少轻狂,一句少年意气,一杯烈酒,几声大笑,作为下酒的谈资,也就写成了青春二字。就连沈旷那种男神级别的,还不是听了他那个班长前女友的话,去读了自己毫无兴趣的法律。
不过没人能保证自己不喜欢的就永远不喜欢了,习惯习惯也就发现也还不错。比如沈旷学霸念法律念得也好,现在好像在哪家挺了不起的公司里作法律顾问,也有自己的事务所。林赫觉得这个才叫真年少有为。与此相对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永远痴迷下去,熟透了也就厌倦了。还举沈旷的例子,和班长轰轰烈烈两年半,还不是一上大学就分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唯有林赫这么多年贼心不死死不悔改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他要把南墙撞个洞出来一路再走到南海去,到时候再来个精卫填海,感天动地,玉帝老儿直接给他个机会羽化而登仙,就能斩断七情六欲了。
即便林赫这辈子可能永远都做不到让肉体和精神同时挂在一个人的身上,但是他并不后悔。
林赫决定把宋二爷那档子事放一放,先满足一下自己内心对美好的向往与渴求。
他要去“猫饼”喝雪碧了。不知道今晚老板来不来。
在林赫暗地里想着今晚去哪里消磨的同时,他肉体和精神分别牵挂的人刚好一起从一栋写字楼里出来。沈旷刚刚帮这家公司执行总裁送走一个客户,就碰上了闲得无聊到处转转的宋越年。
“董事长先生你好。”
“学弟先生你也好。”
两人决定一起去吃个饭叙叙旧。
才出门,宋二爷打了个喷嚏,紧接着,沈旷也打了个喷嚏。
“最近天气似乎转凉了。学弟别感冒了。”
“是啊,加衣服,加衣服。”
两人一起上了宋二爷的车,研究了一番究竟去哪儿之后,留了个冒烟的车屁股给反应迟钝的执行总裁。
好在总裁先生很忙,不会有空计较法律顾问跟着老板跑了这种狗血淋漓的事儿。
林赫正溜溜达达地从小区里出来,一边揣测今天沈旷在不在店里,一边决定今天是走过去还是开车过去。
走过去确实有点儿远了,但是又实在不想开车。能有车蹭是最好的。要是林美美去赶个什么饭局,顺路带他一程就再好不过了。
正想着,他看见一辆挺眼熟的黑色的不知道什么车隔着个隔离带飞驰而过,方向似乎与“猫饼”方向半点不偏。
林赫差点儿就喊出声了:宋二爷~慢一点~让我跟一段路~
好在林小公子还是要点脸的,智商也没有没下限到在大马路上求蹭车,他咂了咂嘴,没吱声儿。眼睛却还死死盯着宋二爷绝尘而去的方向,很是有些惋惜。
沈旷开的是酒吧,不是饭店。他和宋越年的目的地当然不是“猫饼”。但离“猫饼”也近,大概也就五百米。
“我前几天和你那个小迷弟睡了。”听不出宋越年的语气是欣喜还是其他。
“林赫?”沈旷倒是一点没意外。
“是,我挺喜欢他的。”
“他确实很招人喜欢。”
“他要是听了你这话,不知道作何感想。”
“生理原因决定了我没办法像你那样喜欢他。”
“那你在猫饼假装没看见他是正确的。”
“谈不上正确与否,直觉告诉我应该会有更妥当的做法,但是我想不出来了。”沈旷倒也坦诚。
“你也不想伤害他。”宋越年轻笑。
“是,对他我一点儿都厌恶不起来。要是别的gay这么缠着我不放,我早就一拳头招呼上去了。”
“包括我么?”宋越年看着沈旷切牛排的刀,有些促狭地问。
沈旷表示不太想搭理他。
“我真觉得林赫那小子不错,对我很有吸引力。”
宋越年第二次重复了他对林赫的看法。这让沈旷有些吃不准这俩人究竟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倘若只是解决了几次生理需求,宋越年没必要对林赫评价这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