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喻哭笑不得。
“阮朝暮,你都多大了,别玩了。”他口气里都是嫌弃,直到阮朝暮的眼泪砸在他脸上,才让他微微怔住了。
阮朝暮反锁了大门,伸手就把林喻按在桌子上,却被他一脚蹬在地上,几乎把早饭呕了出来。
迟远向来温顺,不管阮朝暮什么时候,想做什么,哪怕再离谱,他也顶多是嘴上说说,绝不会像这样。
阮朝暮坐在地上有瞬间的怔然。
“你装什么深情?”林喻不屑一顾,“当年我一走,你就找了个情人,现在见了我,有一副深情不负的样子,阮朝暮你戏真多,演给谁看呢你。”
第十章
“十年了,林喻,你走了十年了。”阮朝暮坐在地上,似乎没有什么力气站起来,他颤抖着声音说,突然伸手捂住了脸,眼泪从他的指缝里流下来,“如果不是你那时候,走的那么决绝,我……”
林喻清冷的面容刹那间软了下来。
他冷笑:“是啊,十年,我以为你早就把我忘了呢。你知不知道,我们分开的第一年,我回来过一次,我来公司找你,结果却看到你和你的新情人在办公室里做爱,哦就是这间办公室。原来你那么耐不住寂寞,那么轻易就找了新欢。”
阮朝暮愣愣地看着林喻,他直到此时,才仔仔细细地再次打量他。
十年,林喻变了。
林喻长高了,他走的那年已经二十三了,可是出国以后,他显然长高了一点点,虽然只有一点,可阮朝暮知道。
他的身形更加欣长,不知道是不是刻意练过,林喻的身体明显不再是以前的单薄,反而变得挺拔和结实。他的皮肤变成了小麦色,整个人看起来都尖锐犀利了许多,他取了一根烟,修长的手指熟练的玩着打火机。
阮朝暮注意到他的虎口有薄茧。
“你现在在干什么?”阮朝暮莫名其妙问了一句。
林喻惊讶于他的敏感。
“子承父业啊。”林喻没心没肺地咧嘴一笑。
“什么?”阮朝暮叫了出来。林家涉黑,当年林喻和阮朝暮在一起的时候,林家就变天了,如今,林家除了跑到国外的林喻和他一个堂哥,余下的不是枪毙就是在监狱里蹲着。林喻本来是个有些任性,又有些天真的性子,打从一开始就不想走父兄的老路,却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回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阮朝暮大喊道,“你那个情人呢?你不是说他有权有势,能把你护的好好的吗?”
林喻不以为然地笑了起来,只是这个笑容又有些勉强了,“骗你的,有件事一直没告诉我,我大哥死了以后,我父亲暗地里还培养了一个继承人,那年我们家出事,他也进去了,不过是为了避仇,他叫沈枫,对,就是你以为的那个第三者。”
十年前,沈枫出狱,要林喻来当自己的副手,否则就要阮朝暮全家的命。林喻无法,只得骗阮朝暮说他爱上了别人,跟着沈枫去了国外。一年后,他们在美国有了些实力,林喻求沈枫让他回国,却没想到一回来就撞见了阮朝暮和迟远的好事。自此以后,林喻死心,再也不肯回来。
“那你这一次,又为什么回来?”阮朝暮哑着声音问道。
“因为前段时间,遇到了一个人,叫周洲。”
阮朝暮看向林喻。
“不过今天我见到了那个迟远,听说他跟了你十年?”林喻低笑,“我真的没什么把握,我和他之间,你会怎么选?”
阮朝暮手指冰凉,突然间有点彷徨,不知如何是好。
“我给你一个月,我在国内只呆一个月,你好好想想吧。”林喻说完,转身离开。
第十一章
迟远在办公室里枯坐了一上午,阮朝暮只打了个电话过来,说下午的会他不去了,一切由迟远全权负责。迟远捂着脸坐在办公室里,他特别讨厌这个办公室的设计,透明的玻璃窗,让他像只被关在玻璃笼子里的鸟。秘书的办公室在他外面,再往外是财务部其他人的办公室。这样的办公室窗明几净,光线充足,可是也没有丝毫的遮挡和隐私。
人人都知道他和阮朝暮的关系,他闭上眼都能感觉到外面投入的目光,该是怎样的八卦和探究。他等了十年,可安乐的日子竟然这么短暂,真的是镜花水月一般啊,他不甘心,他一点也不甘心。
迟远这样想着,慢慢松开了手,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多少有些冷酷。他面无表情的处理着工作上的文件,再未流露出一丝感情,冰冷的像个机器。
“迟总,这是下午开会的资料。”秘书把资料递进来,试探着问道,“下午这个会……需要准不些什么吗?”
“不需要。”迟远接过文件翻看起来,“美食城的项目阮总已经交给我全权处理,下午你从秘书处挑个人陪我过去就行,找个速记方面好一些的,可能需要做会议记录。”
没想到迟远恢复的这么快,秘书颇有些掩不住的惊讶。
“还有问题吗?”迟远抬头看了她一眼。
“没……没有了……”不知为何,刹那间,她觉得迟远的目光颇有些杀气腾腾,让人背后发凉。
下午的会照例举行,谈判桌商,迟远见到了老熟人叶琛。叶琛刚跳槽不久,如今所在的公司和阮氏算是合作关系。
“哟,就你一个来了?”会议结束,叶琛特意落后了点,跟迟远并肩出了大门。
“是啊……”迟远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但不知为何却让叶琛觉得有些微妙。
“发生了什么?”叶琛皱了皱眉头。
迟远抬起头,刹那间他的眼里涌现太多负面情绪,绝望、哀伤、痛苦、不甘……叶琛看着这样的目光,只觉得自己都要背这种情绪淹没了。
“叶琛,今天早上,林喻回来了。”迟远颤抖着声音说道。
“靠!”叶琛大叫了一声。
阮朝暮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一身酒气,踉踉跄跄地进了家门。谁也不急想到,阮朝暮,四十岁的阮朝暮,会躲在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小酒吧里,一个人喝了整整一晚上的酒。
他早在到家前就吐过了。
洁癖的本能让他丢掉了一片狼藉的外套,秋夜微凉,他进门时,打了个冷颤。
迟远照例在家里的客厅里等他,佣人们都睡了,迟远开着一盏台灯,在看一本小说,他戴着一副眼镜,倚在沙发上,姿势十分放松,看上去就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见到阮朝暮进来,迟远放下书笑了起来:“你回来了?怎么又喝这么多酒?我去给你拿醒酒茶。”
阮朝暮想说不用了,可迟远却不给他机会,他扶着他坐在沙发上,很快拿了茶过来,然后熟练的用毛巾擦拭他的额头和全身。
“喝了茶就睡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迟远轻柔说道,他在阮朝暮唇边落下一个吻,轻柔的就像是一片落下的羽毛。
这样的温暖,阮朝暮不知如何拒绝,他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阮朝暮在晨光中呻吟着醒来。
他的头隐隐作痛,然而身下的感觉更强烈些。
迟远趴在他身下,柔顺地含着他的分身,晨勃的快感让他很快射了出来。迟远被呛了一口,低声咳嗽起来,他的嘴边都是白浊的液体,脸上被情欲染红,一双眼睛渴望地看着阮朝暮。
阮朝暮很快又硬了起来。
他伸手抓过迟远,迟远配合的跨坐在他身上。阮朝暮摸索着伸手去摸迟远的后穴,却发现那里面早已湿淋淋的。
“提前准备过了?”阮朝暮低声问道。
迟远不答,只是低声呻吟了一声,主动用后穴摩擦阮朝暮的分身。这样的刺激让阮朝暮不再多想,狠狠撞了进去。
“啊!”迟远被刺激的浑身上下一颤,随后主动动了起来,他动了没一会儿就没了力气,趴在阮朝暮身上,低声喘息。
“你怎么了?”阮朝暮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迟远在床上并不算十分矜持,但与放的开这三个字却也没什么关系,像今天这样主动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迟远笑了起来,他笑的很轻,但眼里却全是渴望,他凑在阮朝暮的耳边,轻吻他的耳垂:“我现在只想你操死我。”他这样说,整个人媚得都要出水了。
“小骚货!”阮朝暮呼吸一窒,狠狠骂倒,随后翻了个身,把迟远压在身下。
迟远大叫了一声,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被搅碎了,他疯狂地呻吟起来,露骨的词句接连不断地冒了出来,简直不像平时的他。
阮朝暮觉得他也许该停下来,可是却没有办法,身下这具身体,竟头一次让他如此欲罢不能。
第十二章
一场激烈的性事过后,阮朝暮就有些后悔了。林喻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考虑,但实际上,他不觉得自己需要那么长时间,失而复得永远比习惯更让人觉得激动和兴奋,让他放弃林喻,那就像砍掉他的脖子,会没命的,而放弃迟远,就像剜掉他心头的一块肉,很痛,但咬咬牙,却足以承受。
所以,在林喻出现以后,他竟然又和迟远不清不楚,这就不太好了。阮朝暮自认为还是有点道德的,就比如说,睡周洲的时候,迟远只是他包养的情人,所以这无关道德,可现在,迟远是他的“爱人”,正经的男朋友,再脚踏两条船,那是万万不能的。
阮朝暮躺在床上,闭着眼思索着该用怎样的措辞跟迟远提分手比较委婉。迟远累的睡着了,汗津津的窝在他怀里,看上去又温顺,又美好。他睡的很熟很恬静,身体蜷缩成一个脆弱的弧度。
“对不起。”阮朝暮看着这样的迟远,只觉得心痛如割,但他总归是要取舍,而迟远,毫无疑问,是他要舍弃的那一个。
迟远睡得并不沉,阮朝暮离开房间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留,他腰间酸软的厉害,几乎爬不起来,但迟远已经明白阮朝暮的意思。
他发信息给阮朝暮,只几个字。
“我有多长时间?”那么平静,那么直截了当,文字的力量是冷冰冰的,所以阮朝暮并不知道,迟远打出这几个字的手,抖得有多么厉害。
阮朝暮回他:“林喻给了我一个月。”
看起来答非所问,迟远却懂了。
那天以后,阮朝暮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其实阮朝暮是想要把那栋房子留给迟远的,但林喻却不同意。阮家买下这房子是阮朝暮二十岁的事,林喻家就在阮家隔壁。那栋别墅不光是阮朝暮和迟远住了十年的地方,也是阮朝暮和林喻相识的地方。一处宅邸,充斥着两段恋情的一切,阮朝暮觉得很别扭,但林喻却不知道。
遇到周洲的时候,周洲告诉他,迟远只是阮朝暮包养的情人而已,他并不知道在周洲离开的这一年,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林喻就像是远归的女主人,理所当然的要住进男主人的房间。
迟远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三个超大的旅行箱,里面是十年里阮朝暮送给他的一切,他丝毫没有净身出户的意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阮朝暮给他的一切。在对周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阮朝暮对情人出手相当大方,他给迟远的名车名表都是成沓的,还包括市中心一套十分地角不错的公寓。迟远的退休金确实很丰厚,可以说他下半辈子躺在家里,也足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小小挥霍一下的那种。
作为一个被包养的情人,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阮朝暮帮迟远提着行李送他出门,那架势仿佛迟远只是出去旅游,两个人沉默不语,若是细细去看他们的表情,反倒是阮朝暮显得似乎更痛一点。
看到等在门外的是叶琛,阮朝暮有些微的惊讶和酸涩,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帮迟远把行李搬上车,随后轻声说一声再见。
迟远点点头,打开车门,却是阮朝暮叫住了他。
“不最后给我一个拥抱吗?”男人厚颜无耻地说,他的喉结翻动,眼底蓄着的泪水,比迟远还多。
“不需要。”迟远漠然回答,甚至还微微笑了笑,这笑容让阮朝暮的心愈发抽痛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自作多情了。
他有些茫然地点点头:“祝福你。”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
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
第十三章
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
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
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
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
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
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
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
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
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
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
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
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各个角落。
一套丑的要死的铁质挖耳勺,一本毫无艺术感可言的鸡汤画册,一盘某九零后小歌后的唱片……他要扔的时候,却被佣人拦住了。
他们说这些是阮先生平时会用的……
阮先生啊阮先生,你还是十年前那个阮先生吗?
林喻看着阮朝暮依依不舍地拎起垃圾袋,那样子简直像是要割掉他的肉,然而他只是靠在门边冷冷一笑,回房间去了。
林喻住进家里的第一天,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阮朝暮不知为何,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他把这归咎于白天扔掉的各种东西,毕竟那不光是迟远,也是他自己十年来的回忆。人年纪大了,免不了就会怀旧,那些曾经用惯了的东西,就像是相处惯了的人一般,突然剥离,心里满满地都是不舍。
那天晚上,阮朝暮第一次梦见了迟远。
迟远是十八岁的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杯子喝牛奶,杯子就是他的兔子杯,他翘着二郎腿,一边喝,一边看桌子上的漫画书,津津有味的样子,嘴角有一圈白色的边儿,看上去有些傻气。
“迟远,迟远……”阮朝暮忍不住叫他。
迟远抬起头来,朝他笑得如此灿烂。
“阮先生!”
“迟远……我有点……想你……”
第二天早上,阮朝暮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喻,他有些茫然和迷糊,有些迟钝的奇怪,迟远去哪里了,随即才回过神来,轻笑起来:“早上好。”
林喻笑了笑:“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一直在叫迟远。”
阮朝暮面色僵硬。
“哈哈,骗你的。”林喻嗤笑,他起床洗漱,盥洗室空白的半边已经被林喻的东西填满,林喻站在镜子前刷牙,欣长的腰身和削瘦的迟远一点也不一样。
阮朝暮看着林喻的背影,默默想,也许很快,林喻就会重新填满他的生活,而后他就会渐渐忘掉迟远。
然而一个钟头以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说什么?”阮朝暮坐在办公室里,听着陈秘书汇报的情况,只觉得大脑“嗡……”得一声闷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