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求而不得 完结+番外完本[快穿耽美]—— by:楚家璧人
楚家璧人  发于:2017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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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早晨。穿进一个大森林里,霍祈觉得有些饿了,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了,在路过一湾湖泊时。霍祈把马拴在树上拴好,自己跑到湖边,跳到里头抓鱼去了。
湖水冰凉,光如明镜,照出了霍祈的模样。脸上的刀疤一道又一道,像是整张脸都被雷给劈到了似的,实在是太丑了。霍祈都不能忍了,他摸了摸脸,以肉眼可瞧的速度,脸上那些伤疤快速愈合,又重新恢复成了原本孟延秀雅的模样——还有嗓子,也跟着一道修复了。
两道细长却不淡的眉,凤眼,眼角是天生的微扬,唇色淡红,清淡却不寡淡;一修复好,就显出原来白如瓷一般的皮肤来,孟延这样貌,像足了水墨画,几笔勾勒便有模有样,看得人心里舒坦。
“这才是我。”霍祈嗓子清润润的,也像是山泉一般清朗。他一把抓住湖里一条鱼,燃起篝火,给自己做了一顿美美的野餐。
霍祈就这样在这个森林里过了五日,确定风头避得也差不多了,才领着马,打算要离开了这地方;霍祈是想离开的,可偏偏总有意外来敲门,比方说,也就是山贼土匪一类,特别蛮不讲理的。
土匪头子头扎一块灰扑扑的头巾,胡子长满了一个下巴,像是长得用力过猛的猕猴桃。他骑在高头大马上,手里拿着一个大长刀,指着霍祈鼻子,粗嘎着大嗓门,“把你身上值钱的都交出来!”
“哈,我还以为你会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之类的话呢。”霍祈弯眼笑,他也骑在马上,土匪头子手中的刀仿佛成了一个锋利的平衡板,两方对峙,谁软了谁先输。
“别和老子说别的!把你身上值钱的,全部交出来!”土匪头子开始不耐烦了,鼻子里不断喷着白气,咬牙切齿,“快点!”
霍祈朝他甚是遗憾的耸耸肩,他是身上真没钱,不过就是有钱,他也不会送出去。霍祈叹道,“我身上哪有银两啊,你看我,穷得就差点吃树皮了。”
土匪头子当然不信,瞧着小子长得细皮嫩肉的,仪表也不凡,说话投足之间都是一股子官家少爷气,就算是现在穿着粗麻布衣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肯定还有余钱!
这小子就是在和他耗时间!土匪头子更不痛快了,手中的长刀是不受控制的朝霍祈头上挥去,看样子是一定要取他项上人头!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银光闪烁的流星划过天边,以破竹乘风之势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一下把土匪头子手里那大刀给蹬开了;霍祈看清楚,这原来是一支箭,一支力拔山河气盖世的箭,也幸好的这之箭,救了这个土匪头子一条命。
霍祈正打算要伸出了两根手指要夹住刀身,一折一弹,让土匪头子自食恶果。土匪头子没想到自己福气这样大,躲过一场死劫,还不自知的大骂,“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王八羔子!”
回应土匪头子的,是又是一箭——不!这还是一发三支箭,一支送给了他,还有另外两支送了土匪头子身边两个小喽啰。见领头人都领了便当,其他的小土匪马上就害怕了,装腔作势都没有,直接“轰”一下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的娘去了。
霍祈肯定是要感恩一下“救命之人”的,可就在他转过身,回头看到来人的一刹那。笑容就像是被胶水给固住了似的,紧绷绷的扯在那里,一点都不真情实意。
——这人,好像有点眼熟啊。
天生眉心就有一颗朱砂痣,红通通,斜挑的眉配上一双似弯非弯的桃花眼;可这桃花眼里并没有什么世人常说的春水朦胧,眉目含情,而是平平淡淡,看人既不锐利,也不多疑,就是纯粹的看,不带感情。
霍祈可算是认出来了,这是曾经和他一起在国子监呆过的,总是默默无闻追随在萧靖身边的陆启明!
陆启明这人家世不怎么显赫,至少现在看来是这样的,曾经还算是排的上号头的;当今的太后就姓陆,是陆启明父亲陆关的亲妹妹,也是陆启明的姑姑,可惜了,陆太后在皇后时期就不受宠,还不能生孩子。陆关虽是个大司空,但却不爱插手朝政,势力早被别人架空了,可惜了陆皇后在陆家最显赫的时候嫁给皇帝,却因为娘家巅峰期已过,逐渐走向了没落,只得靠自己在宫里步步为营。
而陆启明虽说是长得好,霍祈私以为,若是单论长相,萧靖还不一定比得上他,可学问才识却是大大比不上萧靖的,为人还特别沉默寡言,总是冰着一张俊美的脸,木愣愣的,这就让他觉得很是可惜了。光有脸,还是不能够让霍祈对他更有所多多关注的。
可令霍祈没想到,这陆启明,射箭的功夫练得倒是很到家嘛!
霍祈观察陆启明,陆启明当然也在盯着霍祈;在看到霍祈脸的一瞬间,他没说话,定住了,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不动了。眼前的景物通通成了碍眼的障碍物,眼里只剩下了霍祈一个,如点漆般的眼终于不再如死水一般死气沉沉,而是像有一把火掉进去,点了一束亮亮的光来。
“孟……孟延?”陆启明惊呆了,“你还活着……”
陆启明这神情,像是丢失了很久的猫,终于有一天跑回来了似的一样,又是激动,又是大悲。可喜的是什么,悲的是什么,那也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了。
“我的确还活着,”霍祈眯眯笑,也不担心他会砍了自己,“外界是不是在传,牢狱走水,罪将之子孟延不幸身陷于火灾之中,被大火给一把烧了个干干净净,成了一把黄土,到阎王爷面前烧香去了?”
陆启明却摇摇头,这几天,虽然外界的确是如霍祈说得一样没错——谁让这是当今摄政王昭告天下的。陆启明想到这里,脸色有些惨淡淡的,“不,我一直都信你还活着。”
虽然和这个陆启明关系一直不是很好,但霍祈倒是觉得他有时候很亲切,现在就很亲切。霍祈到了陆启明面前,淡红的唇角翘起一个宝塔尖似的弧度,“我知道你和萧靖关系好,你会告诉他,你看见我了吗?”
“不会,”陆启明回答得言简意赅,斩钉截铁的又重复了一遍,“不会。”
陆启明瞧着霍祈,似乎还是有点不太相信,眼睛都眨得慢了。像是看到一个死去多年的亲人,忽然就又活过来了,既怕人,又欢喜。
“其实告诉了也没关系,”霍祈很坦然,“我不怕他就是了。”
陆启明下了马,到了霍祈身边,出于?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衩玻羝硪哺畔铝耍怀鋈艘饬系模形吹然羝硭敌┦裁矗狡裘骶统鍪置偷匕醋∷募绨颍抗舛ǜ裨诨羝砹成希戳诵砭貌诺溃疤昧恕?br /> 霍祈不明所以,“什么太好了?”
陆启明没再接下去,只是非常肯定的道,“孟兄,跟我走,以后我来护着你。”
霍祈觉得陆启明说这话实在太可爱了,他真是一点都不怕自己拖累他吗,要是哪天查出来他私自窝藏了一个本该死去的罪将之子,那可就是欺君之罪啊。
欺君之罪,理应处斩。
像是看出了霍祈内心所想,陆启明更来劲了,他眼睛里的光真的就如他的名字一般,像一颗耀眼的启明星,“我不怕,孟兄,和我走吧。”
陆启明在看到霍祈的一瞬,就知道他受了很多苦;手下肩胛骨都直棱棱的硌出来,粗麻布衣像是挂在了身上,瘦得都没什么好肉,他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从牢里逃出来的,但一定不会容易。
想当初,孟延可不是这样的——他现在变成这样,还能是谁祸害的!
“和我走吧,我顾着你,”陆启明紧紧皱着眉,“孟兄……”
“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便是了,别这么紧张,我就是想让你轻松些。”
霍祈也希望能有个好地方住住,他见陆启明还是一副“我好紧张你不和我走”的表情,他乐了。他伸手按住了对方眉心,低低的靠过去,“你瞧瞧,多好看的朱砂痣,都被你生生皱成一块蚊子血了,不好看了。”
陆启明知道霍祈是在开他玩笑,但靠的近,他能感觉到霍祈的呼吸落在他的脸上,轻轻缓缓。他也像是跟着他的呼吸声,整个人都轻松了下来,霍祈顺手刮刮陆启明高挺的鼻子,“走吧,我和你走,我现在身无分文,就倚仗陆兄了。”
陆启明这才如梦初醒,见霍祈已经翻身上马了,他才忙不迭的上了马背。一路上,他们说说笑笑,见霍祈还是如以前那般谈笑自如,有说有笑,还像是那个曾经的将门世子;陆启明摸了摸鼻子,想到霍祈刚刚碰过,不禁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唔,我超级喜欢陆启明的
今天早上八点更新嘻嘻
唔,要耐心看啊,后面会有解答的!我爱你们!!
第14章 第十四章:长门怨
陆启明本想花重金,在城郊外包下一整个大宅子给他住,可没料想,霍祈拒绝了。霍祈觉得没必要费这个银子,陆启明深思了一会儿,又带着霍祈去了……自家的府邸。
霍祈真觉得陆启明也是够不怕死的了,但他还是在意的,路上问小贩买了一个幕篱遮脸。见陆启明朝自己伸出手,霍祈笑问,“怎么了?”
陆启明轻轻道,“我还以为……你真的……”划了自己的脸,毁了自己的嗓子。
后面那几个字陆启明没有说出口,但霍祈也知道。这几年来,陆启明并不在华适呆着,他也同他父亲一般,不参与任何朝政之事,一天到晚和稀泥;就连萧靖打败前太子萧莫一事,他也没有掺和进去——陆家一家人都是像是知道会发生什么似的。在争斗之前,陆启明就早早的混了一个太仆令的闲职,像他爹一样,有事就做,无事云游。
陆启明虽然云游在外,可对于朝中的事还是略知一二,尤其是关于孟延。他听闻了孟家家破人亡的事情,那时北边干旱,陆启明做完手头祈雨祈福的仪式,请示了一下上头,上头同意给他宽限半个月,他马不停蹄就回来了。
陆启明听到孟延入了狱,还把自己毁了容和嗓子,后来牢狱走水,孟延被烧死的消息又传到他耳朵里,他急坏了,没曾想,居然在半路遇到摄政王萧靖口中,原本说是“死掉”的孟延。
陆启明认认真真的又把霍祈打量了一遍,生怕错过些重要的。直到他看到霍祈的脖子——上面有浅褐色的疤,细细长长,像是被抽打过留下的印子,不由紧紧的抠住了缰绳。
“这都没关系,启明,我饿啦,”霍祈吐了吐舌头,虽然对方看不见,“我好想念你家包厨子的手艺,他现在还在吗?启明,我想吃佛跳墙,啊,还有,现在竹笋正好!早知道前面路过竹林时挖一些竹笋带走了!”
这都是在国子监时候的事情了,孟延曾来过他家,陆启明主动邀请的,陆家的第一厨子,包厨子的手艺是顶顶的好;孟延特别吃过一次就忘不了了,到现在居然还记得,回忆起过去,陆启明脸色都柔和了,又意识到刚刚霍祈竟然喊了自己“启明”,这可真是从未有过!陆启明心里欢喜,“走,孟兄,我带你回陆家去!”
这句话正中了霍祈下怀,他就是要去陆家。而此时陆启明一拍他的马背,又奔起来了。
到了陆家,陆启明亲自领着霍祈去了客房,陆启明的爹陆关不管朝政,权利也是空的,索性按部就班,尽点自己职责,出去治理一下水利建设,也好游山玩水颐养天年。霍祈之前见过陆关,这老头并不如外头所说那般稀里糊涂,而是龙马精神,说话虽不多,却字字都是仔细斟酌过的。
霍祈认为,若他真是没能力,怎么可能一直稳坐在大司空这个正二品官位上——更何况,能在党争之中独善其身,不被拉下马,又何尝不是一种能力?
他们到家已经下午,陆启明安布好厨子,做了一顿全是霍祈口中念着的菜;霍祈负责吃,陆启明就负责在旁边看他吃,看霍祈修长的手执着细长的银筷子,姿态是照常的率性,不刻意做出文雅,不像他见过的不少装腔作势的官家公子哥,夹个菜都要做出郑重其事的样子。
陆启明盯着霍祈姣好的侧脸,目光忽然黯淡下来。却不想眼前白饭上,多出不少鲜嫩翠黄的竹笋,是霍祈夹到他碗里的,他笑容促狭,“你不会和那些闺中小姐似的,整天悲秋伤春吧?”
陆启明对着霍祈促狭的笑,微微偏头,露出晕了桃红的耳尖,看样子是有点不好意思了。霍祈知道他脸皮一向薄得很,跟他花花公子一般风流的外表并不相符,也不再逗他了。他知道陆启明肯定有很多问题要问他,可陆启明既然不问,那他肯定也不会说。
就这样在你不说我不言的心照不宣中,又过了差不多一个礼拜左右,陆府府邸大,人却不多。霍祈又住得很偏远,基本上衣食住行……额,都是陆启明亲自动手或者霍祈看不过眼自己动手来着,就是为了不让那些仆人说漏嘴。
说起来,陆启明对自己是真的好,无时无刻都为了他在忙活;最主要,霍祈还发现,陆启明随身携带的一串如意结,底下缠着一片薄薄的玉叶子,叶谐音“业”,寓意“事业有成”。这玉叶子还是之前孟延忽然心血来潮,自己手工雕的。作为离开国子监后,送给陆启明的礼物,没想到,陆启明一直带在身上,几乎是形影不离。
陆启明见霍祈一直盯着他的玉叶子,有些尴尬,“雕的很好,我很喜欢。”
霍祈这一礼拜来吃的好穿得好,多少也长了肉,看起来不再是这么轻飘飘的,像是陆启明随身携带的玉叶子,他故作认真的回道, “嗯,我也觉得自己心灵手巧得很。”
陆启明顿时:“……”
“孟兄,我快要走了,朝廷给我宽限了半个月,算算时间也快到了,”陆启明满是歉意,“以后只能你一个人小心些,我给你选了一个书童,叫华庄,为人本分,也曾经是我在国子监的伴读,我信得过。”
陆启明拍拍手,门外走进一个年纪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清秀有朝气,笑容可掬,他朝着霍祈大声道,“新主子好!”
是挺好玩的,霍祈也很满意的拍拍这少年的头;就在后天,陆启明要离开了,霍祈无论如何也要去送送他,而且不光是他要去送送陆启明,还另外来了一个大人物。
那可真是个货真价实,一点都不掺假的大人物——当今把傻子皇帝当傀儡的摄政王萧靖,亲自来送。
萧靖知道陆启明最近回到了华适陆府,但连他具体的离开时间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还专门挑了这个时候来送他,听到自己曾经国子监关系还行的哥们儿来送自己,陆启明反而面色阴沉了,眉心的朱砂痣上仿佛是突然蒙了一层明亮的血色,配着那种冷冰冰的脸,无意散发出点肃杀的味道来。
霍祈是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就算陆启明再谨慎,可身边人也是防不胜防的。纸包不住火,消息也迟早会走漏出去,霍祈特别淡然,手里拿着几颗新鲜的草莓,吃得不亦乐乎。
萧靖这时已经在大门口候着了。霍祈还是执意要送陆启明,陆启明一脸担忧,“孟兄。”
“叫我阿延吧,孟兄多生疏,”霍祈吃下一颗草莓,甜丝丝的,心情都更好了,“你待我好,我以后会回报你的。”
陆启明摇头,“我没这意思,我是说……”
霍祈打断他,“这是我的路,我只想和你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别太相信别人了,”他别有深意的看了看门口,又镇定自若的用余光瞟了瞟华庄,“有人未雨绸缪,找了个“老实人”来看着你,先不论兄弟不兄弟,但给人背后一棍子,这事儿,也太不厚道了。”
在国子监的伴读——这个华庄,在国子监时期,霍祈就一早就看他是萧靖安插在陆启明身边的人,萧靖找了个身世清白的,就是华庄,借着他年少雪亮的眼睛暗中监视不少人。后来单独跟了陆启明,专门就来打他小报告。
从小就开始算计别人,萧靖果然是好本事,根本都不需要他。
霍祈一早就知道,但国子监时期,陆启明一直和萧靖交好,那时候他未必肯信。可现在时机这么恰巧,陆启明稍稍动动脑子就该知道其中有猫腻;霍祈也算是以自己为小白鼠,舍生取义般的给陆启明上了一课。陆启明先是愣了,然后颇为疲惫的,闭了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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