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绪万千完本[耽美]—— by:高台树色
高台树色  发于:2017年06月14日

关灯
护眼

哐啷的一声,那边不知道又出了什么事故,唐绪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们把盆花砸了,我得去收拾收拾,免得扎着他们。”
“哦,那你快去吧。”唐错本就为刚才的话尴尬,这会儿巴不得赶紧跑。
“嗯,待会跟你联系,”听筒里的吵闹声越来越大,而在嘈杂的一片声音中,唐绪最后说,“拜拜,对象。”
“拜拜……”
挂了电话,唐错把手机甩在床上,自己抱着被子甩着腿打了好几个滚,直把床单滚得皱巴巴的。
第三十四章
新年这个东西,年年岁岁花相似。至于岁岁年年的人,于唐错而言,今年是有些不同的。
站在商场的童装区,唐错对着一身衣服犹豫不决,他上一次见文英家的小姑娘还是半年多以前。他将自己的手放在自己的身侧比划了一下,不确定地对售货员说,“大概……这么高?”
售货员微微一笑,“那这个码就可以啊,实在不行,您可以拿回来换。”
唐错和文英认识的这许多年,其实并没有到她家中拜访过,但是前两天在和唐绪打电话时,唐绪说第二天要到江阴去看望自己的一位恩师。
唐错躺在床上,闷了一会儿问,“过年,一定要去看一看对自己好的人吗?”
这个问题很幼稚,不像是一个大学生的问话。
“有恩于自己的人,应该常去看望,不是非要等逢年过节。但是过年的时候,团圆的气氛要更热烈一些,情意也会被衬得更热闹些。而且,现在的人们都很忙,平时几乎都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坐下来聊聊天。”
或许和唐错13岁才来到这个家有关系,唐错的父母总是将他当个小孩子养,从没有要求他去以他个人的名义向什么人去表示感谢过。
“有什么想去看看的人吗?不会选礼物的话我可以帮忙。”
唐错蜷起手指,扣了扣手机的背面,“那我想去看看你。”
只是一句透着真心的玩笑话,却已经使得他乱了心神。
回应他的是唐绪温和低沉的笑声,“我也很想去看你。28号我回去,来接我?”
因为是问句,所以尾音上扬,撩得唐错喉舌一烫。想念的话语在喉咙里翻滚铺陈,但最终还是没能渡到唇边,他抿了抿唇,说,“好。”
那天晚上挂了电话,唐错才想到自己应该去看一看文英。
文英对于唐错的到来也是有些意外的,她弯着唇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人,随后起身,递给他一杯搅好的蜂蜜水。
唐错喝了一口水,没有立刻咽下去,而是含在嘴里两秒先润了润嗓子。
“最近你心情好像很好,和他在一起开心吗?”
每个人都会偶尔问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有时是为了挑起一个话题,有时只是为了听对方亲口说一说这问题的答案。
还没等唐错回答,文英就已经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光。这是她从没见过的。
“开心,”唐错将杯子轻轻放在桌子上,手里没了东西,肢体上一时有些尴尬,两只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摆。
文英叫一旁的女儿,“生生,把你新买的抱枕给哥哥看看。”
一旁被唤作生生的小女孩从沙发上跳下来,甩着小裙子一溜烟跑进屋子里拿了个小黄人的抱枕出来,塞到了唐错的怀里。
“哥哥,可爱不?”
唐错抱着那个黄黄抱枕,跟上面的两只大眼睛对视。
“可爱,可爱,谢谢生生。”
也许是因为怀里有了柔软的东西,心有所托,唐错在说起自己的最近的心境时,竟然并没有费什么力气。在最后,他问文英,我是在和他谈恋爱吗?
文英点了点头,“当然是,为什么要问这样的问题?”
唐错偏着头,看着正在沙发上玩着拼图的生生。那不是什么复杂的拼图,只有十六开大小,图案是哆啦A梦和大雄。
“觉得不太真实,也害怕。”
文英始终注意着她的神情,她轻声问道,“怕什么?”
唐错半天都没出声,直到看着生生将最后一块拼图按了进去,他才摇了摇头,“不知道,只要和他在一起,就是很开心又很害怕,可能是……怕有一天,我的哆啦A梦忽然要离开了。”
生生听到这句话突然抬起了头看他,然后冲他露出一个大笑脸,骄傲地扬着小鼻子说,“哥哥,没有哆啦A梦啊,那是动画里的,不是真的。”
文英笑了,“看吧,小孩子都知道的。思行,现在的一切都不是梦,唐绪喜欢你,你们正在恋爱。”
唐绪回来的前一天,北京下了大雪。
从没有一场雪让唐错这么焦急,他一整天都神经质地往外望着,祈祷着雪赶紧停,明天的天气好一些。到了傍晚,他的祈祷好像终于生了效,他这才稍稍安下心来。
机场的人依旧很多,有出来玩刚回来的,有刚回归工作不久就要出差的,还有就是像唐错一样,等人的。
尽管知道飞机是事故概率最低的交通工具,但站在出口处的唐错还是揪着心。虽然事故率最低,但事故率基本就等同于死亡率。他一直盯着那个显示航班状态的大屏幕,直到唐绪乘坐的航班变成了“已到达”,他那颗悬了半天的心才算是落了地。
唐错呼了一口气,踮起脚伸着脖子往里张望。
其实他已经站在了最前面,身前并没有什么人遮挡。但大概所有人都会这样,在迫切地想要见一个人的时候,都会摆出最急不可耐的姿态,且毫无察觉。哪怕是能将目光稍微调高一寸,那也是多了一分越过其他来人、一眼看到意中人的可能。
唐绪今天穿了那件羽绒服。这是在唐错看到唐绪的几十秒钟以后才意识到的事情。
“新年快乐,小朋友。”
在人这么多的地方,唐绪拥抱他的动作却是坦坦荡荡。紧接着,自己的兜里被塞进了一个什么东西,唐错低头,看见一角红艳艳。
假借一个抬手揽肩的姿势,唐绪摸了摸他的耳朵,“我们家的规矩,新年第一面,要给小朋友红包。”
被思念了很久的气味灌了满怀,唐错说的第一句话却是,“我不是小朋友。”
唐绪微一低头,嘴巴凑在他的耳边,“爱称。”
唐绪说过的情话不算多,但句句灼人,哪怕只有一两个字。
唐绪看着身边的人低着头偷笑,嘴角也有了弧度。他们的分别虽不到一个月,却是算是跨越了一个年头。他从没试过在大年夜如此想念一个人,想放下筷子回到他的身边,想和他一起吃年夜饭,想陪他守岁,想和他一起看北京城的灯景。
步入机场大厅的一刹那,他又何尝不是第一眼就看到了他。这个小朋友穿着和他近似款的羽绒服,伸长了身子瞭望着。
迈着匆匆的步子,终于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拥抱到他以后,唐绪的心里满足、安定,可捎带脚的,却还有那么一点遗憾——他很想亲吻他,哪怕是额头也好。
唐错是坐地铁来的,两个人回去时选择了出租车,上车后,唐绪报了自己家里的地址。
两个人都坐在了后座,像在哈尔滨一样,唐绪偷偷抓住了唐错的手,一路握着,你一言我一语地闲聊。从机场到唐绪的住处,要经过西直门立交桥,这个号称世界第九大奇迹的地方。
唐绪看到着路标,忽然说,“第一次带你走这个桥的时候,你问我为什么要一直转圈。”
唐绪的话轻而易举就唤起了他的记忆,唐错望向窗外,想着那时的情景。
“你那时候简直就是个十万个为什么,什么都要问,我记得我当时实在懒得解释‘设计’和‘交通规则’这种东西,就随口说,因为想让你多欣赏欣赏风景。”说到这,唐绪停顿了一下,转过头来看着他,问,“记得你当时说了什么吗?”
唐错看了眼司机,没说话,只是冲他点了点头,眼神还躲躲闪闪的。
唐绪懒洋洋地笑着,将手摁在他的脑袋上,“那会儿骗你了,现在我决定好好给你解释解释。”
脑袋上承受着唐绪的一点重量,将他想要脱口而出的那句话压了下去。
唐绪开始缓缓向他解释西直门桥的路线,不疾不徐,跟平时上课没什么两样。唐错认真地听着,时不时搭个话,笑一笑。尽管他现在早就可以在这个立交桥上给不熟悉的司机指示路线,但在唐绪面前,他依然还想什么都不懂。
等到唐绪讲完,他咬了咬牙说道,“你虽然骗我了,但我没骗你。”
唐绪一愣,旋而笑得开怀,在他头上揉了一把,“谢谢。”
看着他爽朗地笑,唐错也跟着心情很好。司机已经将那诡异的桥抛在了后面,他回头看了看,透过不算干净的后玻璃,他仿佛看到了当时坐在车里的两个人。
他那时候说,“真的吗!唐绪你是天下最好的人了。”
那时的他还没开始肆无忌惮,那时的他和唐绪还是非正式领养关系。到现在他才真的体悟到,时间是真的过去了很久了,而时间留下的痕迹也是如此的清晰明了,他变成了一个会随时考虑事情后果的人,他和唐绪之间的关系也早已经变了许多次。可无论时间再怎么狂奔向前,他再怎么跋涉荒野,当初说的那句话在他心里永远都可称之为事实。
不光这句话可以,还有一句未说出口的我爱你,也是永恒的事实。
一切与永恒相关的东西,势必都会成为老生常谈。唐错对这种老生常谈求之不得,恨不得等到自己老了,还可以一句一条地自说自话。
第三十五章
大三下半学期,唐绪不再是唐错的任课老师。没了那个课代表的职务,唐错是失落的。再加上了到了五月的时候,唐错的父母结束了外面的项目工作,他不得不将度过周末的地点由唐绪家改成了自己家。两个人见面的机会直线减少,对于唐错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煎熬。
“错错啊,真的不要出国吗?你成绩这么好,虽然在国内读研也不错,但说实话,我和你妈妈都是做技术方面的,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爸爸还是建议你出去学习学习。”
向婉打了唐毅山胳臂一下,“错错都说了不愿意出去,你还老瞎掺和什么啊!”
唐毅山哎了一声,“他还小嘛,我怕他选择不好,他有能力有机会,我就给他多摆出来一些选择啊。”
“我看在国内读研也挺好,就去清华啊,去了国外还要受苦……”
大三已经快要结束,在这个节骨眼儿,几乎每个人都在为未来打算,普遍的,无非就是三条路,出国,国内读研,工作。
可对于唐错来说,从来都没有第二条路。
唐错拿出两个杯子,接满了两杯水,他从茶几的抽屉里拿出维C泡腾片,往其中一个杯子里扔了一片。有机酸和碳酸盐反应,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将水涌成沸腾的样子,很过瘾。
“爸妈,喝水吧,”他将泡了泡腾片的那杯递给向婉,“我买了新口味的泡腾片,妈妈你尝尝喜不喜欢。”
向婉闻言,立马缓了脸色,从他的手里接过水杯。在她稍稍低头喝水的时候,唐错才注意到向婉鬓角处露出的几根银丝。这几根银丝与他记忆中那个永远淡定而笑的向婉叠在一起,实在是过于突兀和不搭,以至于他不由自主地抬起了手,摸向了那岁月的痕迹。
向婉刚喝完一口水,唐错的动作使得她有了片刻的怔愣,继而才开玩笑般说道,“才四十多岁,就已经这样了。”
唐错回过神,搂着向婉笑了笑,“那也好看。”
向婉被他逗得开心得很,抬手摸着他的后背说,“还是我儿子会说话。哦还有,这个味道的泡腾片很好喝。”
等唐错过完这个周末回到学校,才知道原来刚过去的周日是五月最后一次GRE考试的时间,学校里打算出国的并不少,有好几个同学都参加了这场考试,包括何众。
“哎,我这回成绩可一定要达标啊……”
何众大学成绩其实不错,但英语一直是弱项。食堂里的电视正在直播德国杯决赛,有一群群热血青年在摇着手臂叫好,好几个男生的旁边还坐着女朋友,言笑晏晏。这是大学食堂里独有的风景。
唐错从电视上收回目光,看了何众一会儿才问,“你要去美国吗?”
“对啊,这不一直在准备吗,”何众把一杯可乐吸得底朝天,“你呢?还是在国内吗?”
唐错点了点头。
“去清华吗?”
没想到这回唐错却在短暂的迟疑过后,轻轻摇了摇头。
一瞬间,何众的脑袋里又浮现了几所专业排名靠前的学校,然而没等他问出口,就听见唐错说,“我想在本校。”
一个进球,引来一阵挡不住的欢呼声,何众险些以为自己是被食堂这些人喊坏了耳朵。
“不是……你说什么?”
唐错将目光从餐盘上移到何众的脸上,冲他扯了扯嘴角,“我觉得咱们学校就挺好的。”
“我没说咱们学校不好,但是错错,”何众有些激动,“虽然这学期还没考完,但是你知道你的三年绩点算下来能拉第二名多少吗?现在谁不是能爬多高爬多高啊,你看我英语这么垃圾,我不还挣扎着考英语呢吗,你怎么就这么没有……没有鸿鹄之志呢!”
唐错一点都不着急地把盘子里最后一口米饭吃完,叫了何众一声,然后轻飘飘地扔下了一句话,“人各有志嘛。”
一句话,就堵死了何众所有的劝说。
明明才是大三期末,却因为前程的筹谋,使得离别的气息过早地飘进了校园。这段时间唐错遇到最多的问题就是,要去哪读研啊?他不想让自己的回答引来太多的诧异与惊奇,便只说,还没决定。
对于这些事情,唐绪倒是没有问过什么,依旧像平时一样,偶尔带他去吃个饭,在第二天没课的时候到家里住上一晚。
“这周末有个科技展,要不要去看?”
几乎是想都没想,唐错就一边刷牙一边对着镜子点头,含糊不清的咕囔,“要去。”
唐绪倚在门边看着他,在他淑完口之后凑上前去,伸出一只手扳着他的脸与他接吻。
“那这周末不要回家了。”
周六一早,唐绪就开车载着唐错到了科技会展中心,唐绪与唐错并肩步入了展厅,里面的人比唐绪想得要多一些。
唐错惊叹了一声,转过头来看着唐绪,“人好多啊,好像下午人会比较少。”
一般来说,这种科技展览一般上午的人反而会多一些,但再多,也不至于像车展那般人头攒动。
“有几个朋友,刚好上午会在这边,所以就趁着上午带你来了。”唐绪一边说着一边避开旁人带着他往里走。大厅里不算吵,所以唐错很轻易地捕捉到了一声呼唤唐绪的声音。他循着声音望过去,看到发声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胸前挂着官方的工作牌。
唐绪朝他扬了扬手,露出了一个爽朗的笑容。
走到那个展台前,几个人都走过来和唐绪熟络地聊了起来,那个金发碧眼的男人显然最为外向,扒着唐绪的肩膀不停地往他身上挂,还固执地不说英文,用蹩脚的中文进行长篇大论。看着他的动作,唐错心里不太舒服,他暗暗朝着唐绪靠了靠,却正好和对面一个戴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对上目光。
那个男人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样子,穿着白衬衫,没有打领带,领口的口子敞开两颗,随意又不轻浮,整个人和眼镜框闪的金光一样吸引人,一眼看过去,唐错就觉得他整个人的气质简直就是青年才俊的代名词。
“唐绪,这位是?”他带着不明显的笑容问道。
唐绪将大金毛从自己的身上扒下去,轻侧身,伸出一只胳膊将唐错揽到身侧,“我家小朋友。”
甫一话落,除了大金毛和金丝镜框的男人,别人是一副受了惊吓的呆愣样子。
大金毛是因为不敢确定自己听到的和理解的是否正确,金丝镜框的男人则一直保持了一副波澜不惊,宠辱偕忘的样子。
一位友人似要张口问什么,唐绪没给他机会,开始逐一向他介绍。
“这是沈习徽,MIT博士,人工智能方面的专家。”
不知为何,沈习徽因为这句话微挑了眉梢。
他朝唐错伸出一只手,“你好。”
跟每个人都打过招呼,唐绪搭着他的肩膀对沈习徽说,“你给他讲讲你们的产品?”
接着又回过头跟唐错说,“人工智能方面他比我懂得太多,这方面很有前景,也很有意思,你听听?”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