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完本[奇幻穿越]—— by:E伯爵
E伯爵  发于:2017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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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
作者:E伯爵/counte
文案:
西部警长X中国物理系研究僧,印第安勇士X穿越程序员宅,恶搞蒸汽朋克。
属性:轻奇幻,双男主or多男主,纯净水,逗比穿越。
第1章 旷野·狂奔·这一切不合逻辑
戴维·扬格是一个讲逻辑的人。
比如他买到一个新的商品总是先读一遍说明,然后按照上面的要求逐步操作,确保自己能够正确使用而不出错。不管那玩意儿是一个复古唱机还是新款手机。
比如他为了预防面包片涂黄油的那一面不会掉在地上,从来都把它们平放在盘子里才开始做这件事,然后煮咖啡,最后再煎蛋并且撒上盐。
比如他绝不轻易与人辩论,因为一旦开始,他得默默地记下对方给出的信息,分出大前提、小前提,然后推导出自己的结论,再劈头盖脸地用这种三段论攻势打败对方,这过程持续时间会达到半个或者一个小时,最长的记录是两天——那是在他十岁时,对方是他的父亲。然后扬格决定轻易不干这种事,即使他父亲不会再为此而揍他。
比如他在开始工作前会将客户的要求全部梳理成条款和树状图,然后标注出层级,如果不完成第一层绝不开始第二层。无论那位客户的要求是多么不合理以及愚蠢得活像从石器时代穿越过来而对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毫无概念,戴维都会尽量让他们得到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
当然了,这和戴维·扬格的工作有关,他是一个网络公司的程序员。
绝对不是简单地管理一下公司的局域网或者解决行政部门某个傻子员工电脑不能开机的问题(绝大部分是由于清洁人员头天晚上打扫的时候不小心关闭了电源),戴维有一些需要编程的工作,虽然都不是很复杂的软件,但客户的要求千奇百怪,他就像一个需要时刻换装并且搔首弄姿的模特,得满足许多人古怪的口味。
不过总的来说,这份工作还算合他的胃口——对于一个凡事注重逻辑,做事一板一眼的人来说,每天上班下班对着电脑屏幕敲击键盘总比像销售部门的可怜虫们时刻带着微笑奉承一帮啥也不懂的门外汉要好得多。
戴维·扬格安贫乐道,根据自己的薪水和时间安排策划着自己的爱好,在总结过健身太耗时,学习乐器投入太大,户外运动太费钱等等利弊之后,他决定选择手工模型制作——小模型,简单的耗材,绝不精密,但做得好的话放在e-buy上也是可以卖掉的。
当然了,以上的信息很容易让人分析出一个结论:他、没、有、女、朋、友。
但是当戴维喜滋滋地做好一个“神奇女侠”时,他并没有觉得这件事值得烦恼。
戴维·扬格就这么平静地生活在纽约,居住于皇后区,上班在曼哈顿,开着一辆半新不旧的本田车。他身材瘦削,皮肤苍白,面孔斯文,喜欢穿带帽子的套头衫和外套,还有深色牛仔裤,随身的斜挎包里装着手机、平板电脑和瑞士军刀,走路的时候微微驼背,鼻梁上架的平光眼镜偶尔会滑下来——这是唯一不像程序员的部分,他竟然没有近视,只是为了减少辐射伤害。
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一直这样生活下去,当然他也是愿意的,不过事情总有意外。
对了,这也是戴维憎恨的一件事:“意外”,这意味着不合逻辑。
在戴维精心准备好毕业舞会的礼服和鞋子后,经过分析选择了一个自己可以邀请到的女生做舞伴,但“意外”地被拒绝了——虽然他认为她的无趣导致她单身,以至于很好约,但没想到她居然去找一个校橄榄球队的肌肉男表白并且得到了回应。
这让戴维懂得任何事情都会有百密一疏的时候,大概从概率上讲也是符合逻辑的。
反过来说这也使得戴维往往会多思考一些可能出现的推导方向,这样他就不是一个容易慌乱的人,他会尝试补救。
现在,此时此刻,他就在思考这样的问题。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下,现在是正午十二点,太阳正悬挂在天空最高处,地面上的一切都没有了影子,赤裸裸地袒露着。
戴维热得要死,他脱下了外套,只穿着T恤,上面是一个拿着光剑的尤达大师,他在阳光下站了15分钟,身上的汗水争先恐后地从毛孔往外涌。
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但是打了自己三个耳光以后他清楚地感觉到了疼痛。
然后他掏出手机,确认了一下时间是2014年10月3日上午10点34分,他应该站在公司的茶水间里为自己泡一杯难喝但是勉强可以凑合的速溶咖啡。从他自工作台上起身到步行至茶水间,花费的时间在1分钟内,他打开门,看到了一片白光,然后他失去了意识。
昏迷、休克、短暂失忆,怎么说都可以,总之他就是那一下子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当他再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戈壁中,地下的石子儿硌得他的背部疼得要死,发白的阳光照得他双眼刺痛。他犯恶心,四肢沉重,但是他很快爬起来,环顾四周。
如果这地方是曼哈顿的写字楼他就把自己的脑袋摁进土里让沙鼠吃掉。
这里是望不到头的荒野,灰黄色的土地一直延伸到远处,除了大大小小的石子儿和沙土,就只有偶尔冒出头的仙人掌以及灌木。远远地能看到几株怪模怪样的树。
这他妈的究竟是哪儿?
戴维迅速地在脑子里想出了几种可能:
第一,有人在茶水间里袭击了他,然后把他搬出写字楼,连夜开车扔到野外。
但戴维立刻否定了这种猜测:他的随身财物没有丢失,他的头一点也不疼,他的嘴巴里没有哥罗芳的气味儿。况且他不觉得自己值得谁大费周章地迷昏以后驱车上百公里丢到这个地方——应该是上百公里,因为据他了解的情况,纽约周围都不会出现这样的地貌。那棵树是约书亚树对吗?
第二,有人给他了个催眠,让他以为自己正在美国西部,也许是内华达州?也许也许是亚利桑那州?
但戴维还是否定了自己。催眠还需要被催眠对象配合,他顽固得像头牛——他爸爸就这么说过,所以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能被轻易地牵着鼻子走。
第三,他陷入了一个圈套,比如那个有名的整人节目“倒霉的一天”。他们选中了他,串通了他周围的人,然后通力合作,将他丢在这里,偷偷观察他的反应。他们会在拍一个短片,就叫做《扬格的世界》。这连续不断的假设让戴维觉得简直荒谬,他只有在热昏头的情况下才会这么想。
但是戴维也清楚一件事,当所有可以排除的选项都被否决之后,剩下那一个无论多么荒谬,都可能是真相。
戴维曾经看过他旁边的一个同事偷偷地上那个节目的网站,然后点击"推荐"和"抽奖"的对话框。
好吧,他决定不给那些捉弄他的家伙任何甜头,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选择了一个很不合适的拍摄对象,他们会放弃他,然后捶胸顿足地遗憾白白浪费了时间和人力物力。
戴维终于恢复了常态,他再次看手机,现在的时间是的10点40分,他们能够细致地将手机时钟校准也是值得称赞的。但这节目还是要注定失败,戴维开始辨别方向,然后注意哪些地方可以隐藏摄像头。按理说,节目组会藏在不远的地方,他们就像狡猾的郊狼埋伏在他周围,戴维压根不打算喊他们出来,也没有歇斯底里咒骂的冲动,因为就算他叫破了喉咙,那些贱人也绝不会有一丝同情心。他得自力更生。
戴维低头寻找行走的痕迹,无论是车轱辘还是鞋印都很重要,很遗憾这个节目组干得棒极了,他没有找到任何一种,于是他决定向着东边前进——无论节目组有多混蛋,他们总不会看着他干渴而死的。
戴维信心十足,充满了反抗精神,被解放的黑奴都没有他这样的豪情。
半个小时后,这一腔豪情被磨去了一半,一个小时后,就像被吸干的可乐杯,里面只剩下了两三滴。就在戴维越来越窝火时,他终于看到了一点可以振奋的新迹象。
在离他一百码左右的地方有一块高出地面的岩石,那是一坡红褐色的丘陵,在岩石的阴凉处似乎有些东西。他鼓起勇气跑过去,决定无论接下来是什么安排,他都会有礼有节地阐明自己想要退出节目的愿望并保证不会揍他们。
戴维现在累得像条老狗,T恤都湿透了,但他还是跑得很快,越来越近,直到能看清楚阴影里是一辆马车,就像西部片里的那种,车厢上覆盖着厚厚的帆布。但车辕上空荡荡的,并没有马。
戴维越过一丛仙人掌,站住了:在那辆车周围,躺着几个人,四个男人,两个女人,穿着西部片里才有的衣服,就是那种灰扑扑的牛仔装和棉布长裙,还有扔在一旁的宽沿帽。他们看上去被打劫了,两个男人脸朝下,背上有一大片血洇,另外两个侧卧着,看不清楚伤势,但身下有一大片血迹。而那两个女人仰面躺着,一个咽喉上有个刀口,可怕地翻着血肉,另外一个还是个小女孩儿,不超过十岁,被女人抱着一只手,脖子都要断掉了。
就在他赶到的时候,他清楚地看到几只秃鹫想要降落来大快朵颐,但因为他而决定再盘旋着观察一会儿——大概在评估他是不是来抢食的。
戴维不由得在心里赞叹:这场景做得可真他妈的逼真呀!
“嘿,伙计们!”他大声说,“你们知道吗,我超喜欢《虎豹小霸王》的!如果你们现在缺一个角色,我很乐意帮忙,但是得有人给我一身你们那种戏服!”
没人回答他。
“我说,摄像机在哪儿?我总得试个镜……”
一片寂静,躺着的人似乎连眼睛都懒得睁开。
“好吧!”
即便是个毫无存在感的宅男,戴维也觉得自己被冒犯了,他大步走上去,踢了一下那个侧卧的男人。对方的身体滚动,四肢摊开,肠子从肚皮上哗啦啦地流了一地。
戴维的大脑CPU暂时停顿了,他就像突然死机了一样站在原地,直到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将他重新激活。
他手脚发抖,胃部翻腾,双眼发直,但居然还没晕过去。他大概只犹豫了一秒钟,接着发出了这辈子最响亮、最果断的惨叫。
这声音简直惊心动魄,徘徊的秃鹫从中听出了“别惹我”这样明确的警告,遗憾地叫着飞走了。
而戴维也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叫妈妈,他已经放弃了矜持,放弃了自尊,要是那该死的节目组想要的是这个那就随他们吧,他现在唯一的念头是离开这里,回到他安全的电脑桌前。
他觉得自己跑得过长耳野兔,跑得过郊狼,肾上腺素在给他加油鼓劲,他大概有直追博尔特的天赋。但实际上他在这十几秒中只跑了不到五十码,并且随即就听到左耳边传来嗖的一声响,脸颊感觉一阵剧痛。
一只箭擦过他的脸庞栽进面前的沙地。
戴维回过头,看见红色的岩石丘陵上突然冒出来几个人影,赤裸着半身,皮肤是纯净的古铜色,脸上画着五彩图案,带着鲜艳的羽毛头饰,穿着鹿皮裤,还背着长长的弓箭。
印第安人,西部片的必备要素之一。骁勇善战,冷酷无情,爱好是剥人头皮钉在自己的皮带上。
戴维拿不定主意是跪下高举双手还是继续往前冲,但他很快决定执行前一个动作。
因为在那几个印第安人中有一个走到岩石的边缘处,向着他拉开了弓,即便戴维还搞不清楚状况也能看得出他准能射中自己:那个印第安人个子比其他人都要高,身材健壮,脸上和身上都涂满了油彩,他的羽毛头饰也更华丽,看上去像个领头的。
“别杀我!”他用英语叫道,同时后悔没学过一点印第安原住民的短语,比如“行行好”“求求你”“我是好人”,或者“我爱你”也行。
但那个印第安人似乎听见他的祈求,放下了弓箭,戴维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又看见他猛地抬起手,松开弓弦,箭头呼啸而来。
完蛋了,戴维的泪水夺眶而出!
但箭头越过他飞向更远处。而岩石上的印第安人发出呼哨,纷纷转头消失在斜坡那头。
与此同时,戴维听到一阵清晰的马蹄声传来,夹着阵阵枪响。
他根本没胆子回头,立刻向前一扑,抱住脑袋贴在地上。
马蹄声越来越近,震动传到他的身体上,他闻到了尘土飞扬的味道,还有溅起的小石子儿打在身上。戴维一辈子都没有像今天这么虔诚地当个基督徒,他起码颂扬了耶稣的圣名一百遍,还赞美了耶和华一百零一遍,甚至连圣母他也没忘记。要是为他主持洗礼的牧师还活着(上帝保佑他的灵魂安息),一定会高兴得抹眼泪。
枪声和马蹄声忽大忽小地在他耳边响着,中间夹杂着污言秽语的谩骂和印第安人特有的呼哨。
最后呼哨渐渐远去,枪声也停止了。
戴维依然在瑟瑟发抖,直到有人跳下马,抓住他的领子把他起来。
“嗨,小子,你尿裤子了吗?”那个人问道,口音很奇怪。
戴维狼狈极了,他灰头土脸,面无人色,眼镜也摔得不见了,脸上挂着眼泪鼻涕,简直是“废物”这个词最好的注解。
“他吓傻了,”另外一个人说道,口音也不像美国人。
“好吧,”第一个人蹲下来,平视着他,“告诉我你的名字,小子,你是跟他们一起的吗?”
他翘起大拇指朝着那堆尸体的方向。
戴维撩起T恤抹了把脸,终于找回点神智。他面前这个人身材宽厚,长着一张标准的西部牛仔的脸,古铜色的皮肤,浓眉大眼,满脸胡茬,歪着嘴笑并且露出雪白的牙齿。他穿着棕色的外套,粗布长裤,裤子的大腿内侧缝着鹿皮,腰间的宽皮带上插着两把巨大的手枪。他的裤脚扎进了两只长靴里,靴跟上镶着马刺和锁链。
“你是谁,先生?”戴维哽了一下,问道,“你救了我?”
“先生?”他嘿嘿地笑着,递给旁边的一个眼色,“听起来你像是念过书的?我是德拉克·卢卡斯警长,本地的治安官。是我救了你,没让你可怜的头皮跟着那堆红野人跑,所以老老实实地告诉我你的名字和身份。”
“戴维,戴维·扬格……警长。”他终于发现这人胸前挂着的银色五角星。
“你是犹太佬?”
“我不知道,至少我爸爸不是。”戴维顾不上质疑他有种族歧视。
“那么,戴维,你跟那边的人是一起来的吗?”
他还是在问尸体的事情,看起来很认真,如果不是奥斯卡影帝那就意味着他真的是个警长。真人秀节目是请不起奥斯卡影帝的,戴维这么认为。
所以他犹豫了,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才能让这位警长明白他是个完全无辜的路人,并且一门心思想要回到自己的写字楼去——他发誓一定勤恳工作,绝对不再偷偷地玩游戏。
最后他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说:“警长先生,我想问问,今天是几月几号?”
卢卡斯警长皱起眉头,仿佛这个问题冒犯了他。但他随即又同情地看了看戴维,那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傻子。
“5月20号。”
“是哪一年呢?”
这下的确是在看傻子了。
“1880年。”
戴维想了很多种可能,但是居然漏掉了最最荒谬的一个——他穿越了时空。
这位程序员的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脸色从苍白一下子变得通红,接着他往后一倒,彻底放弃了意识。
“哇哦!”
周围的人哈哈大笑,德拉克·卢卡斯烦恼地顶了顶他的宽沿帽:“我还没开始恐吓他呢!”
“最短的审讯记录,警长!”一个男人取笑道。
“是啊,看起来还不像是装的。”卢卡斯轻轻拍拍戴维的脸,嫌恶地说。他把他放在自己的马背上,像对待一头野鹿的尸体一样捆得结结实实的。
戴维对此毫无知觉,他如愿以偿地昏过去了,不必再回答警长的更多问题,他不知道答案,也没有答案。这一切对他来说都不合逻辑,完完全全地不合逻辑!
第2章 绝望与希望·不幸的亲戚们·和劳拉一样美·蛮荒之地
(上)
戴维趴在一堆干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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