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主角跑出来了完本[灵异甜文]—— by:小狐昔里
小狐昔里  发于:2017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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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趁着林跃错乱慌张,殷参站起来先将红毛从柱子上放了下来,洪岳林看到,有样学样也上前替洪父解绑,可以解了半天,却怎么都接不下来。
“我来吧。”
又是这种手段!洪岳林有些恼怒,这个当口却无法爆发出来。
洪家三口坐在廊柱旁边的长石凳上,两兄弟搀扶着洪父坐好,殷参伸手向洪岳峰:“把平安扣给我。”
洪岳峰看了一眼洪父,将手中的平安扣放在了殷参的掌心。
殷参拿着平安扣转了个身,对着林跃开口:“林道友,我们谈个条件,如何?”
第27章 月色
有人说,现在这个年代,相信男人的话,不如相信母猪会上树,至少只要条件足够,母猪不仅能上树,还能上天。
甚至有著名情感专家说,结婚三年,感情就会渐渐淡化,接吻都没有了兴趣。殷参虽然不敢苟同,却十分奇怪是什么样的情绪支撑着林跃因为每年一份的礼物坚持了二十几年。
二十年,足够让一个小娃娃长成挺拔的小白杨,也足够让一个壮年步入老年,看看一头红发嚣张的红毛,再看看年轻时依稀俊朗的林跃,不由有些唏嘘。不过既然他已经掺和了这件事情,那么就要有始有终,至少在这件事情里面,李大叔是无辜的,那两个民工也是无辜的。
他一直认为,道法自然,一旦拥有某种力量,你可以不用,却不能以这种力量去危害他人。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而非律法,为了个人情感去惩戒别人,终有一日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既然拥有超脱自然的力量,就好好对待。
他在学殷家法术之前,爷爷就让他牢记这一点,甚至在最初的十年,他每天都要默写这条铁律。
殷家法术,可以助人驱邪避祸,却绝不能为祸人间。
“什么条件?你能复活她吗?”林跃轻呵一声,声音里已然不露悲喜,仿佛刚才那个失态大哭的人不是他一般。
当然不能,殷参果断摇头:“人死不能复生,况且人已经死了这么多年,她身前如果无大错,肯定是已经投胎转世了,毕竟一般的鬼魂不能长时间停留地府的。”所谓的奈何桥头等三年,那是气运之人才有的待遇,普通鬼没有气运加身,根本无法长时间停留黄泉。
“你能找到她的转世?”同道中人,果然很会抓重点。
听到这话,洪父也猛地抬头,眼睛亮亮地看着殷参,殷参摊手,平安扣摊在他的掌心:“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能帮人寻转世了?林道友,作为灵媒师的你不是最清楚的吗,地府为了维持秩序,前世的印记会被全部抹去,那些印记也包括道术的追踪术。”
“不,你既然说了,就可以。什么条件,你说!”
卧槽!你到底听不听得懂人话啊,不要以为你是老人家我就不敢打你哟,这么顽固难怪人姑娘不要你:“就算你找到了又如何,她肯定不认识你了,而且你现在背了人命,就算我不抓你,特殊部门的人也会很快找上你的。”
“特殊部门?”
……
林大叔,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殷参有些头疼地想,他果然最讨厌科普了:“你是不是从来没出过村子啊?”
“对呀~”完全没觉得有任何的不对。
不对!殷参猛地抬头:“那你是怎么知道你梦中情人早就死去的消息的!”洪家虽然有钱,又不是明星,这种私事肯定少有人知啊。
林跃却不说话了,但有时候不说话,也是另外一种回答。
明明只是一对鱼符,却牵扯出了这么多,本来以为已经抓住了源头,可是现在看来……不止啊!殷参忽而福至心灵:“你半点都不提血玉,是不是那对血玉并不是你的?”
三言说过,这种承载夙愿的东西十分难得,可以说多少年没见了,一个偏远村子里的阴阳先生拿的出来这种东西?他都没有,殷老板想了想,觉得这个逻辑完全没有问题。
林跃仍然不回答,甚至他有些凶地开口:“若是你能将她的下落给我,我就放过这两人,如何?”
这就是条件。
“好啊~”殷参随口就答应了,看着洪父和林跃眼睛瞬间亮了一个度:“你将血玉收回,处理好你身上的人命官司,我就告诉你啊!”
“……”
林跃一口血差点梗出来。
“你别还价,这已经是友情价了,你问问洪董,我殷参出手,少有一千万打底,没钱出来混,啧~”当然,这话是吹的,但最近收钱确实收了一千万,只是有八百万都送到*寺了而已,想到这里,他就有些心疼。
这都是他的血汗钱啊!
听到钱字,洪父立刻开口,能够用钱办成的事情那都不算事儿,老子有钱啊:“殷大师,你告诉我,钱不是问题!”
随即,收到了林跃的怒视,天知道他在村子里给人看日子,每次只收八十块。
城里人就是会玩,想想,也难怪城里的酒店这么贵了。
——误打误撞被黑车司机载去五星级酒店的村里灵媒师伤不起。
然而殷参却没有回答洪父,而是看着林跃,林跃最后在他的眼神中溃散:“后者我可以答应你,但是……”
“但是血玉……收不回来。”事实上,将东西给他的人说,此物一出,必定有死无生。但他答应了不会透露来源,便不会说。
果然如此,殷参随即拍了拍手,走到陆皆身边:“阿皆,我有点困了,我们回家吧。”
看了这么久戏的陆皆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好。”
林跃这才发现,这里竟然还有这样一个人,他定睛一看竟然发现自己完全看不透此人,这样的人……他怎么会一开始一点都没注意到呢?他当下心惊,却依然沉浸在殷参的条件里。
他想了想,最后开口:“血玉的事情,我真的不会,就算你打死我,我也是这么说。不过……我有移植的手段,只要你将她的下落告诉我,我就将那个民工身上的移植到我自己身上,如何?”
“不伤性命?”
点头。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了,殷参回头微微一笑:“好,成交。”
既然有以身试险的勇气,那么就有压制夙愿力量的东西,殷参表示他并不急,现在他只想回家睡觉觉,一切事情等明天再说好了,他递出一张名片:“等你办完事情,到这里来找我。”
随即率先离开了凉亭,亭外的鬼火自然没有任何的阻拦。
走到十米不到的地方,殷参忽而想起来,举起手里的平安扣:“这东西就先放我这里啦,其实我对灵媒师的媒介还挺好奇的,不介意我看一下吧。”
林跃却早已几个纵越,消失在了半山腰。
好吧,那就当默认了,殷参正要走,却发现自己的腿被人抱住了,低头一看,却发现一头在夜间也有些耀眼的红毛。
“大师大哥,你真的……”
殷参微笑不语,红毛果然溃散,洪家父子也打消了开口的意思,明显殷老板没有现在开口的打算,但已经答应的事情,只要他们死守乘风阁,肯定能够知道的。
“饿了吗?”
还真有点,红毛摸了摸肚子:“大师大哥有吃的吗?”
“有啊~”殷参从外衣大大的口袋里掏了一下,摸出一管蓝色包装的糖,红毛拿着手机自带的手电筒一照,“阿尔卑斯”四个大字映入眼帘。
……大师大哥你真的……挺有童趣的。
不过这个时候,吃颗糖也挺好的,红毛并不嫌弃,他先给自家老父和老大哥送了,自己又迅速剥了一颗糖塞进嘴里,感受了一下味道,整张脸都皱起来了,惨兮兮地开口:“这什么口味?味道这么猎奇!”
哎呀,这卷糖终于送出去了,他也觉得有点难吃,以前记得这牌子的糖挺好吃的呀:“村口小卖部买的,不记得味道了。”事实上是看到新口味才买的。
红毛一照,奶香曲奇新口味……这么猎奇,坚持做一颗好吃的糖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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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儿子,为什么这么蠢?
洪父表示自己没有看到,顺便嚼碎口中的糖咽下。
**
“你真的能帮人找到转世之人吗?”
两人走在古董街静悄悄的路上,陆皆忽而开口。
殷爸爸突然有些开心,其实这么久相处下来,对方真的很少主动开口问他问题,一般都是他巴巴地给人扎头发,给人送手机,送爪爪暖手……咦?好像混进去了奇怪的东西,这个不重要,他想了想,摇头:“不能,我不能。即便我能,殷家祖训也不允许我过界。”
这世上,最忌讳前世之人和现世之人纠缠在一起了,天道允许现世之人寻求因果去续来世之缘,却并不允许后世之人强求前世因果。
他就算有心,也是无力办到的。
“那你还这般承诺他?”陆皆的脸色有些不好看:“难道你要随便找个人来搪塞他吗?”
殷参却觉得自己有些无可救药,明明对面的人在对他生气,他却觉得有些开心:“我在你眼中,就是这种不靠谱的人吗?”
“阿皆,这些日子,我其实一直都在想,想来想去,其实从你从书里出来到现在,我都欠你一句话。一直都想找个机会和你说,可是你也知道我脸皮薄,总是说不出口。”随即他指了指天边的月亮:“今晚夜色不错,我觉得是个好日子。”
殷参猛地吸了一口气,眼睛亮亮的,修仙之人自然夜间视物如白日,陆皆能够清楚地望进他的眼底,看清楚一汪清泉之下的真诚:“陆皆,对不起。”
“如果早知今日你会以这样的形式站在我面前,我肯定为你描绘最美好的人生,最潇洒的江湖。”
一刹,仿若静止。
第28章 明画
古董街早就开市,不过古董市场与其他不同,特别是郾城这个地界新年最早的一次鬼市是开在元月的最后一天的。不知道有什么考究,但自来就是如此,已经成为了一种习俗。
鬼市,在每个城市都有,只是有的叫法不一样,有的地方很直白就叫黑市,也有地方叫晓市,虽然名称不尽相同,但都是黎明前开张,天一亮就收摊,每一个摊子都会应景地点上一盏灯,从几十年前的煤油灯到现在的led灯,鬼市也在与时俱进。
当然,鬼市之中也有那么一小部分并非售卖古董,而是风水法器。不过为了不让外人误买,很多风水法器都会做新做亮,也有些嫩头青买回去以为打了眼,却无端发现自己运道好的不行,此间种种,不是三言两语能够道尽的。
殷参今天就起了个大早,此时是凌晨三点,天边尚且仍有繁星,殷参像个街区老大爷一样捅着双手,哈着冷气一点点地往前挪,黎川跟在后面,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自家老板的习性了。
他想要不是看在红包的份上,肯定早就一鞭子抽上去了。
“老板,鬼市快开始了,再不走……”
殷参却有些不开心,陆皆自从那晚后就进房说要闭关,直到现在都没有出来,他又恢复了每天吃外卖的苦逼逼日子,虽然有黎川帮他订帮他取外卖,但是由奢入俭难啊,想想每天都能吃到自家儿砸精心准备的饭菜,而现在呢!大半夜出来遛弯,还这么冷,差评!
黎川陡然觉得自家老板的心情又差了一个度,但他完全不害怕,自家老板看着脾气大,其实也就看着脾气大,从来不会迁怒别人,这么些日子,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自家老板发脾气的时候。最多的时候,无所谓冷着脸看人罢了。
两人又走了近十分钟,终于赶在鬼市开市之前交钱进去。
鬼市开在郊区的一个古早制瓷工厂里,两人一进去,就被一股热浪侵袭了。鬼市之所以叫做鬼市,便是因为出现在鬼市上的东西,来路都不太好或者它的拥有者不想透露自己的身份,如今看上去,一盏盏小灯,鳞次栉比,真的像是鬼火一般。
黎川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觉得十分新鲜刺激,再怎么早熟,他也不过是个二十开外的年轻人而已。而且好吃好喝养了小一个月,他的脸上也有了些肉,皮肤也比来的时候白了一些,已经能够看出俊朗的样子了。
他此刻一笑,眯着眼睛,有些赞叹道:“老板,你要买什么,小弟肯定给你提东西啊!”
殷参却好似兴致缺缺,作为郾城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这鬼市他不知道来过多少次,他爷爷那会儿他就来了,好多摊主其实都认识他,多少也出了那么几次手,一路走过来,收到了不少问候。
一路晃花眼,有明清的瓷器,唐宋的名画,还有些文玩之类的东西,黎川甚至还看到了不少古代床上用品,这鬼市,倒真是名不虚传。只是都没有上手把玩,以他的眼力,尚且看不出这些东西的真假。
“你想看就看吧,我去那边一趟,等下我去找你好了。”
黎川点头,半点不问等下你怎么找到他。
将黎川支开,殷参一路穿过小声讨价还价的人群,直达厂子最深处的店铺里。即便是在这种鬼市,也是有三六九等的,这种有店面的,卖的东西自然比外面地摊上的要好上许多。
他一进门,就听到熟悉的声音。
“小李啊,我们也做了这么久生意了,你也知道我的性格,这摇钱树呢,你还是拿回去吧。”声音有些浑厚,带着岁月的沉淀,即便是在推拒,也让人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
说话的是个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面容虽然没有那般俊朗,但通身气质十分温润,完全不像做生意的人,但却是个十足的生意人,甚至这鬼市的维护运营,也有这人的手笔在里面。
“何掌柜,这肯定是老东西……”
两人一番拉锯,最后那名为小李的人还是有些悻悻地将东西抱走了。殷参这才上前,开口:“何叔,这人谁啊?行内人不都知道不碰摇钱树这种东西的吗?”
被殷参叫何叔的人转头看到是他,脸上立刻少了客套的笑容,笑容也随之轻松写意了不少,甚至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似乎十分满意他现在的身体状态,欣慰道:“你小子,终于知道来看你何叔了!上次那小子给你的药吃得怎么样了?”
……从来不知道有病吃药的人一歪头,拒不回答。
何叔也知道他的性子,索性也不再这上面纠缠,揽着他的肩膀往后面走,一边走一边回答:“那个是店里订购纸笔的厂商,挖出了好东西说让我掌掌眼,却没想到是个烫手山芋,不说也罢。”
殷参微微一笑,可不就是烫手山芋,这摇钱树可不是现在的黄金玉石串起来的摇钱树,而是东汉时期兴起的一种陪葬品。现在摇钱树都已经成为招财的象征,可这种真东西,还是放故宫博物馆里展览比较好,民间私自贩卖这种陪葬品,如果带出了什么东西,那就真的不知道怎么死了。
“放心吧何叔,那东西上面气息不算差,不会出人命的。”
“那就好,你说话,叔放心。”
两人一直走到旁边的耳房,殷参才将怀中的平安扣拿出来:“何叔,你知道灵媒师怎么将以前的影像传递下来吗?”
“这个是这样的……”
两人正好说完要出去,就听到又伙计敲响了房门,脸上明显带着喜意,看到殷参想来也是认识,并没有避讳他,直接开口:“大掌柜,好事!市里有人拿了好东西来,据说是唐伯虎的出塞图,掌柜的要去看看吗?”
像是这种大店,基本都有摊子,如果鬼市上出了什么好东西,都会登记在册,好让人知道,东西是从哪里来,又是到哪里去的,同时——也有优先购买权。
“有兴趣吗?”
殷参想了想,反正也没事,点了点头,三人一起出去。
买卖字画的人,已经集结在店里了,甚至有三人争得面红耳赤,看来是在争夺画作的所有权,殷参稀奇的是,这三人里面,竟然有一人是黎川。
黎川很显然也发现了殷参,立刻招手道:“老板,这字画我明明都付了钱,银货两讫,就因为字画值钱,这人竟然要反悔,这鬼市难道还有这样的规矩吗!”
很明显,他这话不止是对殷参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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