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曾经嫁过我完本[古耽爽文]—— by:恋人未醒
恋人未醒  发于:2017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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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欧阳这里更像是一个物流中心。分散在各地的手下把自己用不着或者用不了的东西汇聚到他的手里,再由他进行再次分配,帮助手下人互通有无,顺便充当一下老巢和□□。
“说到修炼,我更想抱怨了。”欧阳撇嘴道,“就算送来了丹药,我也得有使用丹药的机会啊!若是戚云恒总像这几日这样天天死缠着我,那我还修炼个屁啊?总不能拉上他一起双修吧?!”
“为什么不能?”庄管家一脸认真地反问。
“他要是有那个根骨,十年前我就把他收入门下了。”欧阳翻了个白眼,“再说,他今年都三十二了,就算真有修炼的根骨,也早过了可以修炼的年纪!话说回来了,十年前的他也没这么黏人啊,怎么现在就变成这样了呢?”
——因为十年前的你也没跟他睡觉“做”夫妻啊!
庄管家心下腹诽,嘴巴也恶意地给出了一个主意,“您要是真觉得他太过黏人,不妨效仿秦朝吕相为赵姬献嫪毐。”
“你认真的?”欧阳立刻眯起双眼,冷飕飕地朝庄管家看了过去。
“当然……不是。”庄管家微微躬了[下]身,“其实您现在就忧虑这个还早了点。毕竟,您二位虽然分开了十来年,如今却正是新婚燕尔之际,蜜里调油的时候。等再过个两三月,您二位的新鲜劲都过去了,若是那一位还像这几日一样缠着您不放,您再忧虑也来得及。”
“说的也是。”欧阳收回冷气,放松表情,很是感慨地叹了一声,“想当初,我对金珠也是实实在在宠过几日的。”
第21章 有鲠在喉
真的也就是几日。之后,戚云恒就进了门。再之后,欧阳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让女人受孕,便将此事开诚布公地告诉了金珠。然后,金珠就渐渐地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不再为他打扮,也不再想方设法地博他欢心。
对于金珠的心思,欧阳不是很懂。而且当初若不是要娶戚云恒,欧阳也不会纳金珠这么个婢女做妾。要说他对这姑娘有感情,那纯粹是自欺欺人。但金珠一直不离不弃,欧阳也没想过要把她遣走。不管怎么说,她都不同于别有用途的苏素和别有用心的翠衣,完全就是为了给他生儿育女才进的门,之后也实实在在地尽到了妾侍应尽的义务。不管结果如何,他对她都存有一份责任,这是怎么都甩不脱的。好在他这个世界的女人并不像苏素那边那样麻烦,不会缠着他要什么情情爱爱,穿衣吃饭才是她们的首要考量,而这一点,欧阳给得起,也不会吝啬。
“主子,过去的事就别提了。”庄管家无奈道,“您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是起床。”
“嗯……起床啊……还是躺一会儿再说吧!”
说完,欧阳就打了个响指,把刚挂起来的帷幔又放了下来,重新挡住刺眼的阳光,而他自己也再一次缩进了被窝。
戚云恒当然不可能像欧阳这样悠闲度日。
按习俗,今日乃是外嫁女回门之日。戚云恒没有姐妹,两个女儿也远未到可以出嫁的年纪,但他还是将京中的族人召进宫来,弄了个小规模的族宴,算是联络一下感情,顺便对这些族人做些试探。
戚家的人口一向不丰,戚云恒这一支更是已经连续三代只有一个独子——祖父那辈还有姐妹,父亲也有一个早夭的妹妹,而他却是彻头彻尾的独生子。正因如此,那些所谓的族人不是已经出了五服,就是即将步入五服之外,其中定居在京城附近的更少,没有参与到十年前那场嗣子过继一事的更是少之又少。
如果可能,戚云恒肯定会选择将这些所谓的族人全部流放,这辈子都别再出现在他眼前,更不会把自己和一众下属在刀枪剑雨中搏命厮杀才取得的战果就这么毫无代价地拿出来分享,让这些既没流过血,也没流过汗,更不曾为自己出钱出力的同姓之人在无数将士用血肉堆砌而成的江山上坐享其成——只因为他们也姓戚,只因为他们和他有那么一丁点的血缘关系。
然而身居高位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在某些事情上,地位越高的人反而越束手束脚。
为了不给天下人制造话柄,戚云恒也只能把自己的真实意愿收藏起来,按照历朝历代的惯例给与族人根本不配获得的优待。
好在,戚云恒也早就未雨绸缪,在发现自己竟然有机会问鼎天下的时候就开始了布局,利用战乱之机将那些自己最为厌恶的几家人尽数除去,又仔细挑选了几家老实本分或者懂得明哲保身的族人给与特殊的保护,使他们能够撑过战乱,随大军一起入京,最终使得今日这场族宴得以顺利进行。
即便如此,戚云恒也没在这场家族聚会上浪费太多时间,过去露了个脸,将太后身体不适,无法出席的消息传达下去,然后便留下乐师舞姬,任由这些族人在举办宴会的大殿里自娱自乐。
若是和云氏勾结过的那几家还在,今日的宴会免不了要出些乱子,就算不以太后有恙时不应玩乐的名义把这场宫宴叫停,也会将女眷们推出来给云氏侍疾,进而在后宫里闹上一场。但今日入宫的这些人却想不到那些,不是被宫人的庄严肃穆吓软了腿,就是被皇宫的金碧辉煌迷花了眼。
这样的人再怎么不被他待见也好处置,相比之下,光是宫外那群等待“去向”的太监就比他们麻烦许多。
前朝遗留下来的太监宫女并不算少,若是直接放出来使用肯定让人不放心,全部坑杀又未免有伤天和,引人非议。权衡之下,戚云恒只能命人先将这些太监宫女集中起来,打发到城外的一所皇庄里,然后再逐个挑拣,分批处置。
相对而言,宫女们还比较好打发一些。宫中的女人再怎么不好看也不会让人觉得丑陋,年纪也少有四十岁以上的,分发给那些因伤病等原因即将退役返回原籍的士兵,带回家去生儿育女正是再合适不过,很快就被分了个七七八八。
至于这些宫女愿意与否,却是压根无人关心。
用朱边的话说:“又不是不知道亡国之后会遭遇什么,真要是有那个骨气,早在前朝灭亡的时候就一根白绫把自己吊死殉国了,哪还会苟且偷生到现在?”
比起这些好打发的宫女,太监们的去向才更加让人头大。
心思活络又有门路的太监早就在戚云恒入京之前就溜之大吉了,留下来的这些不是木讷呆笨,就是无处可去,还有一些则是死忠里的死忠,留下来就是为了给新朝添乱子的。但太监们掌握的私密之事通常要远多于宫女,若是简单杀掉,不仅道义上说不过去,更是一种不能明述的资源浪费。
最后,还是朱边这个不嫌事多也不怕事大的家伙接手了这群太监,将其继续关押在皇庄之中,由金刀卫负责看管,一边让他们在皇庄中劳作,一边审讯排查,揪出祸根。
而在这些太监当中,前朝皇帝身边的大太监汪九龄乃是重点中的重点,是连自尽都不被允许的首要目标。
戚云恒虽然攻下了前朝的大部分土地,亦在入京前收到了兴和帝亲笔书写的退位诏书,无论从道理上还是法理上却是无人可以质疑的开国之君。然而时至今日,戚云恒仍不确定兴和帝到底是死是活——若是死了,死在哪里;若是活着,又在何处。
据当时隐藏在宫中的眼线回禀,兴和帝最后见到的人就是大太监汪九龄,退位诏书也是他亲眼看着兴和帝完成,之后又亲手送到戚云恒面前的。
但就在汪九龄离宫之后,兴和帝便无声无息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宫内宫外的细作全都没发现兴和帝是怎么消失的,外面的人一口咬定兴和帝就没离开皇宫,里面的人也信誓旦旦地宣称兴和帝一直都在永泰宫里,就算死也只能死在永泰宫中。
入京之后,戚云恒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排查京中人口,然而隐匿起来的高官显贵和其他乱军安插的细作耳目被查出不少,兴和帝却是连个影子都不曾看到。皇宫里,尤其是永泰宫内外,更是被挖地三尺,却也同样不曾找到什么密室密道。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无端端地凭空消失了。
虽然兴和帝的死活已经影响不到大局,但这件事却扎在了戚云恒的心里,每每想起便如鲠在喉。
当晚,戚云恒又通过密道去了夏宫,只是时间上早了许多,恰好赶在晚饭之前。
欧阳这会儿其实刚起来不久,因为没打算出门,再加上很快又要入睡,他连身正经的衣袍都没有换,就是一身冬日里穿的亵衣亵裤,外面罩了件暗红色的绸面棉氅。
但夏宫本就是皇宫里炭火供应最充足的地方,欧阳又有功法护体,冻了谁也不可能冻着他。而在搬进来之前,欧阳又派人在主殿内部添加了一道内墙保温层,所有的窗户也都换成了玻璃阻隔,只在外露的部分糊了一层窗户纸,降低旁人的注意。
玻璃对戚云恒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物,早在他嫁给欧阳的时候,欧阳常住的宅院里就已经开始使用。这种本世界出产的山寨玻璃虽不如异世界的品种多、质量好,但就其通透度来说,用来镶嵌窗棂、制造日用器皿、冒充天然水晶……已经是完全合格了。
欧阳没想把玻璃的制法推广出去,苏素那边也更愿意把可以量产的玻璃制品作为稀有的舶来品出售,从中获取暴利。戚云恒倒是知道这东西的价格是有水分的,起码没有真正的水晶、琉璃那样昂贵,但到底廉价到什么程度,他却是既不知晓也不好发问。
即便如此,当欧阳想要顺手把泰华宫的窗户也全都换成玻璃的时候,戚云恒还是以人多口杂、树大招风为由,拒绝了欧阳的好意——别管真实成本如何,在不知情的常人眼里,玻璃和水晶、琉璃就是一样的玩意,价格肯定也是只高不低。把这样昂贵的东西弄一皇宫,不被谏官的口水喷死,也免不了会惹来奢靡无度的骂名。
欧阳“尊重”戚云恒的选择,没逼他享受自己带过来的福利,但这样一折腾,外面看起来很是凄凉的夏宫,里面便热得穿不住棉衣。
“你这是打算在我这儿常住了?”欧阳披着棉氅,斜倚在贵妃榻上,斜眼看着戚云恒在一旁更衣。
“正打算和你说呢。”戚云恒一边张着手,让宫人给他更换更为单薄的常服,一边转头对欧阳说道,“把你的书房收拾一下,给我腾些地方出来,我好让人把我的东西搬些过来——嗯,日后免不了要经常打扰了。”
“我又不用书房,你随便折腾。”欧阳不在意地摆手,“有什么碍眼的,直接扔掉就是。”
第22章 约法三章
对于欧阳的不在意,戚云恒很是有些无奈。
在世人眼里,欧阳就是那种典型的玩物丧志、不学无术之人,对舞文弄墨之事深恶痛绝,整日沉湎于声色犬马之中。但戚云恒与欧阳接触更深,很清楚这人绝非真的草包,顶多也就是剑走偏锋,喜杂学而厌经论。
然而欧阳不爱读书,不喜执笔也是实情。
戚云恒曾就此事和欧阳交流过多次,欧阳每次都以物极必反作为搪塞,说他一口气看了太多的书,以至于如今一看到书本就想撕碎,烧毁。
欧阳的回答其实真假参半。他原本就是不是一个喜读书的,因种种原因,开蒙的时间也比常人晚了许多。为了追上同龄人的学识,他确实是不得不在短时间内阅读了大量书籍。然而真正导致他患上厌学症的却是重生之后,一口气抄写了数万本典籍这事——把这活儿干完之后,他才真的是物极必反,看到纸张都想撕掉。
但这个话题很早以前就讨论过了,戚云恒这会儿也没无聊到想要逼迫欧阳进学的程度,那几分无奈在心里转了一下便烟消云散,注意力也很快就被夏宫的晚餐引走。
夏宫今日里的晚餐十分简单,主食和菜肴加起来也只有一种。
其名为:饺子。
戚云恒不由生疑。
虽然欧阳没有分位也没有品级,他也没要求夏宫里的人事用例都要遵守皇宫里的规矩,但夏宫的厨子可是欧阳自己带进来的,采买也是欧阳的人一手包办,这些人再怎么敷衍了事,也不至于做到这种不加掩饰的地步。
戚云恒转头看向欧阳,试图从他的反应上找出答案。
欧阳却只是微微挑了下眉,然后就神色如常地吩咐身边人去厨房再要几道小菜,仿佛他只是没想到戚云恒会过来,而不是被下人下了绊子。
其实这事无关厨子和采买,不过是欧阳赖床一天的事让庄管家太糟心,于是就利用自己的职权,在晚饭上挤兑了欧阳一回,让他也糟心糟心,顺便再表达一下他对戚云恒这个“皇帝夫人”的不待见。
在庄管家心里,戚云恒只能算是欧阳的继室,真正的主母乃是欧阳在百多年前迎娶的另一位夫人。
同样是凡夫俗子,同样是乱点鸳鸯谱才成就的婚事,但那一位夫人可没嫌弃过他家主子,更为他家主子诞下了一个很是优秀的继承人。欧阳遭遇不测之后,那一位夫人更是代替他撑起了整个欧家,使欧家的血脉和门庭全都得以传承,也使欧阳有了重归人世的机缘和机遇。
而戚云恒呢?嫁进欧家的时候只是个毛都没长全的稚鸟,全靠他家主子的悉心照顾才得以展翅高飞,结果会飞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甩开他家主子,另觅高枝去也,真真是比那白眼狼还要不如!
事到如今,女人也有了,孩子也生了,这才想起来把他家主子找回来暖被窝——
啊——呸!
谁tmd的稀罕!
庄管家的心思,欧阳心知肚明,但却不能解释给戚云恒听,而且他也不觉得庄管家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放到一起做比较的做法是正确的。
戚云恒当初的离开固然有些无情无义,但对那时的欧阳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即便是如今的破镜重圆,欧阳也是有着利用其地位权势为自己谋福利以及为自家侄女谋后路等等方面的考量和考虑。
说到底,他们俩都是再自私不过,一如乌鸦落在猪身上,谁都没有资格嘲笑对方。
见欧阳的脸上看不出异常,戚云恒便没再多想,再加上早年间的欧阳确实也是很喜欢吃饺子的,今晚或许也只是因为他想吃了,这才有了这么一桌看似不合常理也不合规矩的晚餐安排。
随便夹了几个饺子吃进嘴中,戚云恒进一步“印证”了自己的猜测。
欧阳带进宫的厨子终究不像庄管家那样胆大妄为,即便是接收到了庄管家的指令,也还是变着法地给自己留了后路——晚餐虽然只有饺子,但饺子里的馅料却花样十足,不止一种。三鲜的、鱼肉的、虾仁蟹肉的、香菇木耳猪肉、青椒取籽拌肉……加起来正好凑足十种,取了个十全十美的寓意。
欧阳要加小菜的吩咐下达之后,厨房很快又补送了四荤四素八碟小菜,把一张圆桌摆了个满满。
那边的庄管家也知道点到为止的哲理,并未横插一刀地继续给欧阳添加不快,见厨子不动声色地打了个圆场,他便也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把伺候人的活儿留给戚云恒带来的太监和桃红柳绿两名婢女。
不知个中事故的戚云恒已被这桌宫中难得一见的家常饺子打开了胃口,并未留意庄管家的动向。但吃着吃着,戚云恒便注意到伺候欧阳的桃红柳绿似乎有些过于小心翼翼,对欧阳的一些小癖好也不如他这个分开了十年的枕边人熟悉。
联想到欧阳给他家下人定的那些稀奇古怪的规矩,戚云恒便随口问了一句,“这两个桃红柳绿是新换上来的?”
“是啊,去年十月底的时候才交接,如今还鲜嫩着呢!”欧阳半开玩笑地叹了一声。
桃红和柳绿听出两人话里暗藏的谴责,赶忙屈膝请罪,“婢子伺候不周,请主子责罚。”
“起来吧。”欧阳摆摆手,“你们都是按照我家院子里的规矩选出来的,要说有错,也是我这当主人的先扛,才后才能轮到你们两个。”
欧阳最喜红绿二色,身边常用的两个一等婢女便以红绿二色命名,无论怎么换人,名字都是桃红柳绿。
久而久之,桃红柳绿便从名字变为了职位。
但谁家的婢女都不可能一辈子跟在主人身边,年纪大了就得嫁人,不曾外嫁的,也十有8九是被主人家收入房中做了妾侍。
欧阳不吃窝边草,却也同样不会阻止身边的女人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
拿回人生的自主权之后,欧阳就给身边的婢女定下了五年一轮换的规矩,时间到了,就从候选婢女中挑选年龄合适、性格妥帖、手脚麻利的接任,而卸任的婢女想嫁人就嫁人,不想出嫁的也可以往帐房、管事等无需抛头露面的职位上发展,最优秀的更可以调往苏素的身边,与她一起打理那些男人们都未必有机会沾手的生意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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