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想要做我男朋友完本[耽美]—— by:沈氏朝歌
沈氏朝歌  发于:2017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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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后,儿臣先行退下。”
太后拽住她的手腕,怜惜地看着女儿,“委屈你了,你那弟弟自从当上皇帝以后,便许久不曾来我这宫里,今日也不知是何缘由,你先藏好,万不可让他看见,敌在暗,我在明,待我寻个好时机再告诉他。”
“儿臣明白。”顾瑾深深看她一眼,躲进内室里。
一阵步履声传来,当今天子已远远显露出明黄身影。
“儿臣给母后请安。”他恭谨行大礼。
“哎呀,陛下又行的什劳子大礼,陛下能在百忙之中看看哀家,哀家已经很高兴了。”她做势扶起皇帝,却被他瞬间挣开去,趔趄两步倒在软椅上。
太后抬眼只看得儿子一副怒容,仿佛她做了什么天怒人怨之事,太后不解,“可是有谁得罪了皇帝?”
顾瑜冷哼一声,厌恶的看向太后,“朕此次前来是为了淑妃,淑妃昨夜小产了,朕想问问太后,温儿到底是怎么得罪您了,竟要去了她腹中孩儿性命,那可是您第一个长孙。”
敢情是来这儿发怒呢!
太后冷笑一声,“皇帝可真是糊涂了,哀家早已让出凤印,不愿再管这宫中大小事务,冤有头债有主,你怎么不去问你那好皇后?何苦来为难我这个糟老婆子。”
“你!不可理喻!”顾瑜恼恨甩开袖袍,额上绽开几条青筋。
如此针锋相对,只听得内室的顾瑾心神俱震,小弟、小弟他怎么能说出这么一番话,竟顶撞起母后来,那可是含辛茹苦将他们养大的母后啊!
却没想,又听顾瑜道,“朕要为已逝后妃月贵妃追封谥号,现来知会太后一声。”
“什么?哀家不同意!”太后闻言大怒,那月贵妃是她一生的对手,生前夺了她丈夫的宠爱,死后又迷的儿子要为她追封谥号,怎么可能!她绝不同意。
“那个贱人只配在西山陵居住,给她一个贵妃的谥号已是天大的恩赐,如今你竟想为她追封谥号,哀家绝对不同意!瑜儿,你忘了吗?她……”
“忘了!”顾瑜打断她的话,蓦地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
“所有人都给朕退下!”
待侍从左右屏退,他才不急不缓的道:“便是实话告诉你也无妨,朕是月贵妃的儿子,亲生的。”
太后震惊的睁大眼,不可置信的样子逗得顾瑜哈哈大笑,他道:“没想到吧,二十年前你同我母妃一同生产,她诞下了我,而你生下来的那个儿子,甫一出生,便被母妃的人掐死了。然后将孩子换做了我,枉费你费尽心机护我长大,到了今日才知道,原来我是她的儿子。而你那儿子,怕是一出生便被扔进玉池苑里了吧!”
“孽障!我要杀了你,还我儿命来!”
太后被他恶毒的语言击的崩溃,竟状似疯癫的扑向顾瑜。不料他竟抬脚便踹,千钧一发之际,从内室里闪出人影,正是躲在内室的顾瑾。
关键时刻,她推开太后,以身受之,于是,便被顾瑜狠狠踢中腰腹,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而身体则直直撞在微雕漆柜面,头重重磕在边棱上,霎时血溅一地。
其上摆件也因这股巨大的冲力而摇摇欲坠,不过瞬息,一个五彩璃玉瓶便瞬间摔得粉碎,紧接着便似是点燃了引线般,引发了一连串的声响,一个接一个的瓷瓶玉器摔在地上。那动静,响亮极了。
一早候在殿外的刘嬷嬷被这声响吓了一跳,再顾不得什么规矩,带了一队宫女便推门而入。
见的却是长公主狼狈的趴在青砖面上,口吐鲜血;太后昏迷不醒,倒在一旁;而皇上,却冷眼旁观。
“太后娘娘!”她慌忙查看,却没在理会趴在地上昏厥过去的长公主殿下。
她怎么敢管,皇上与长公主相伴十二年,她万不敢在皇上面前引起他的注意,万一长公主殿下因此暴露身份,她便是万死亦难辞其咎。不过,她很快就松了一口气,心却凉了半截。
外间突然进来一个太监,正是顾瑜身边大总管,只见那大总管在她耳边低语几句,顾瑜很快便变了脸色。他不再看这一幕惨状,大步朝外走去,临走时却丢下一道命令:“太后偶感风寒,经太医查证,已确定是疫症。自此清宁宫封宫,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这是要软禁啊!
太后躺在床上,顾瑾坐在榻边,腰间缠了一圈白纱,头上亦是裹了一层。乍听这命令,原本就精神萎靡的太后竟生生喷出一口鲜血来,显然是气急攻心。
“母后,不要再为那狼心狗肺的东西生气了,他不配!”
“瑾儿,我不甘心!那贱妇骗我二十年,我自诩聪慧,没想到竟辛辛苦苦为他人做嫁衣裳,还连累到了你,是为娘的错。这皇位江山本就是你的,瑾儿,为娘要助你成就大业,你可愿!”
顾瑾不禁心头一震,乍然听这一番话,竟有些回不过神来:“母后,我、我想起来了。”
“瑾儿,你……”
“当年成婚之日,是顾瑜带兵包围儿臣住所,润藉为了让儿臣离开,被他杀了啊!”话到这里,顾瑾已忍不住失声大哭,那场宫变葬送了她一生的夫啊!
“儿臣从密道离开,不慎跌入护城河暗道,再醒来已失去记忆。幸天垂怜,让我母女二人有重逢之日,儿臣与那顾瑜有杀夫欺母之恨,此仇不报,不共戴天!母后,儿臣愿意!”
说着,她起身离开床榻。竟直接跪在床前发起毒誓,“若违此誓一字一句,便叫我顾瑾粉身碎骨,不得好死!”她弯腰重重磕头,砰砰作响,额前一片冰凉。
“瑾儿,你这又是何苦?刘嬷嬷快、快扶公主起来。地上寒凉,瑾儿你伤又未愈,怎么能不顾及身子呢?”
刘嬷嬷应声扶起顾瑾,母女俩又免不了一场细细谋划。
太后虽久居深宫,不问世事,可该知道的却是一个不少,这都源于她这些年不间断地埋下的暗桩,整个皇宫大半都是她的眼线,而朝堂之上,属于她的母族的人更是一个不少,故此,她轻易便将消息传了出去,得到了兄长的同意。”
他们约定就在国宴之夜,只待烟花一放,便会有大批兵士冲入皇宫,至于如何让顾瑾名正言顺的登上皇位,太后煞费苦心,最后还是顾瑾提出计策,伪造一张圣旨。
她习得一手好书法,字迹更是尽得父皇真传,一手瘦金体,骨气铮铮,精金烁骨。便是亲近之人仔细辨别,也万万分不出其中真假来。
万事俱备,只待东风。
时至辛时,皇宫处处灯火通明,作为会客地点的烨合殿更是灯火辉煌,轻歌曼舞,丝竹之声不绝于耳。
顾瑾站在暗处,唇角慢慢勾起一抹冷笑,她倒要看看,这些人还能不能活到明日!
此刻,她身穿软甲,换了男儿装束,一身装扮利落英武,端的是飒爽凛然。
银汉迢迢,星子如灯,让她不免想起了那夜,她的夫君——彭润藉。
她与润藉是自小的青梅竹马。
小时她性子顽劣,先生布置的作业从不完成,润藉知道后,沉默着将她带到郊外。那时她才十一二岁,正是天真烂漫,情窦初开的年纪。
他问她:“为何要这么做?”
她不答,只是一字一句背默出先生交代的背默篇章。她自小就聪颖,看书更是过目不忘,更兼父皇亲自教导,一手瘦金体锋芒毕露,却委实不似女儿家所书。父皇担心她慧极必伤,教她在人前藏拙,她一藏便是七年,直至今日,她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竟在他面前露了底。
只是,看着他赞许的目光,她心里暗暗得意,竟有了些小女儿家的虚荣之态。
自此他与她交心,他是将门之子,教她习武,虽辛苦,但她心底却是高兴的。
他们曾在御马场策马狂奔,也曾在郊外小径上踏青赏花,于渭水河边吟两句风花雪月的诗章,在房中燃一盏红灯,红袖添香,不过却是他为她研墨,在雪白宣纸上泼墨挥毫,总有一股墨香萦绕心间。那时的日子真是惬意极了,奈何,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像流水一般,不舍昼夜。
她与他相识,相知,直至相守。她要嫁他为妇,纵使舍了储君之位,她亦不悔。
可这世间之事总是充满变化的,她知道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尾。
乐极生悲,大概便是他们这一段情的最真实写照。
她将成为他的妻,他却已化为鬼,不知道黄泉之下他会否等她。不过,她却是不愿他等她,她终究还是舍不得。
“殿下,时候到了。”周统领在她身边说道。
她终于回过神,仰首便看见了漫天烟花,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却也不过一瞬,便已湮灭在空气中,就像他们。
“开始吧!”
她一声令下,烨合殿血流成河。
杀!杀!杀!
她一剑一剑刺穿些人的身体,她一个也没忘记,一个月没放过。这些都是他们欠她的!
刀光剑影,血色飞溅,整个大殿尽是流动的血液,腥气弥天。
“殿下,小心!”她一时不察,被人刺中左肩。兵荒马乱,宫外军队还未入内,跟在她身边的只有禁卫军,她们孤立无援,竟一时被顾瑜身边的暗卫围攻,钳制。
她武功不错,但到底是双拳难敌四手。一时不慎,竟被暗卫逼的节节败退。与此同时,那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响起,终于到了。
她手下不停,终于看准时机,一剑削下顾瑜左肩,温热的血溅她一身,她自己却被人撞到廊柱之上,瞬时坠入黑暗。
清和历三年,长公主顾瑾继承大统,荣登帝位,史称圣曌帝。次年改元号为长安,天下减税三年,广开言路,施行海市。
圣曌帝一生政绩卓著,攻六戎,伐北诏,统一天下。功在万世,福泽万民。她在位期间,大雍朝海晏河清,路不拾遗,门不闭户,更有万邦来朝,史称“长安盛世”!
唯有一点令后世无数史学家感慨万千,这位流芳千古的女帝竟一生未娶,一生致力于国家大事,致力于万民谋福祉,致力于提升女子地位,终生无一夫婿,后宫罢黜,这也导致她花边新闻格外的多,绯闻不断。不过事实怎样,谁也不得而知。
长安历五十四年,一场大雪降临燕京。
这是普通的一天,却也是不平凡的一天。
这一天,顾瑾难得的精神大好。而早在几年前,她便宿疾缠身。今日竟然发了兴致。
一行人浩浩荡荡行至渭河,她屏退左右。
只见眼前一片雪白,冰封湖面,宛如玉脂明镜,顾瑾却没由来的一阵烦闷,心尖酸涩难挡。
她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只是宫变当日就忘了一些事情,闲来无聊时便想来这渭河边转转,竟是难得的平静。
她不知自己究竟忘了谁,所有知情人都已去世。她想,这样也好,只是现在,天地间一片大雪白茫茫,她竟觉得有些寂寞。
呵,她一生励精图治,又哪来的闲工夫寂寞呢?人呐,老了老了,竟有了这些忧思,脑子里模糊闪过一些片段,她老了,已然记不清了。
待她百年之后,自会有她亲自挑选的太子继位。纵观历史,有谁如她这般一生荣耀,她觉得,她算是活够了。可是,心里仍觉得遗憾。她不知足,那个被她遗忘的人到底是谁呢?
蓦地一阵天旋地转,她终于倒下,携着永久的遗憾离开尘世。
长安历五十四年,圣曌帝崩,葬于乾陵。天下缟素,万民哀恸。
次年春,宣成帝继位,这便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守岁,今天起晚了。
为什么没有筒子看呢?

第5章 第五章 骗心情人

“喂,老公,事情搞定了,明天带我去游乐园玩儿,不许迟到!”
叶城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娇俏女声,一脸寒霜,说出的话却是比水还温柔,“好,萌萌要早点睡觉,有黑眼圈可就不漂亮了。”
“打你,人家会早点儿睡觉的,老公晚安。”
“晚安。”
他挂断电话,将手机放回衣兜。
叶城此人,是燕京大学的大四学长,同时又是第一校草,长相极其俊美,另外他还有另一个身份:小白脸。通俗的说,就是专门靠富家千金女朋友的包养生活。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穷。
他是孤儿,一直到十八岁成年,孤儿院将他赶出来,可一个穷学生能做什么呢?当时又有一大笔学费要交,他送过外卖刷过碗,可这点钱又能够什么用呢?他曾经三天不吃饭,最后饿的两眼发昏,看见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都想吃,他实在太饿了,捂着肚子,感觉到胃都要缩溶成一团了。最终他还是没吃,因为晚了一步,一条流浪狗突然窜出来,把剩菜剩饭都吃完了。
他走投无路,像个流浪者一样缩在路边。
然后,他碰见了他的第一任女朋友。
那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她第一次看见她时竟兴奋得晕倒了,他被她接回家,他们成了男女朋友,可是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
她确实很可爱,可是她没钱,她没有钱,可爱能当饭吃吗?他只能和她分手。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这样他才会有安全感,他知道自己这是病态的,但他改不了了,终其一生。
终于,他成为了有钱人,也成了感情骗子,专骗那些懵懂无知的千金大小姐,因为他只需要有一副好皮相,做事讨得她们欢心,就会有大把大把的钱转到他的账户上。
现在,他决定收手。
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原始资本,足以让他放手大干一场,他毕竟是男人,那些从女人手里夺来的钱他并不喜欢。
他是喜欢钱,可是君子爱财,也要取之有道呐。
他早已计划好,明天就分手。只是现在这个女朋友,她貌似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人呢,她那般精湛的演技在他眼里好似小孩子拙劣的表演,他一眼就看穿了她。
手伸进衣兜里摸索,他摸了摸温热的U盘,这是他的筹码。
他此时心情很好,竟有了在街头漫步的兴致。
于是,整条小街的人都能看见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在街上散步,孤身一人,容貌俊美,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俊美万分,优雅万分,耀眼得宛如日月星辰。
与此同时,在小街的另一端,一场虐打正在进行。
这里几乎荒无人烟,周围尽是残垣废墟。
“给我打!给我狠狠地打!大小姐说了,谁打断这小子一个肋骨,奖励一千块!”领头的男人话音刚落,小弟们都兴奋起来了,奈何没拿家伙,只能拿拳脚用力地打。
莫沉柯已经没有力量反抗了,那些人重重的拳脚加诸在他身上,感觉五脏六腑都移了位。他头脑昏昏沉沉的,痛苦在体内蔓延,积淀,没有人看见,他蜷缩的身子下藏了一把军刺,是那种刺伤人连血都止不住的军刺,有着锋利的刃口。他多想杀了这群杂碎。可是,他不能!他只能紧握着手里的军刺,忍到口腔里都泛起腥味。
他被打到吐出血来。沉重的好似灌了铅的眼皮一阵冰凉,水珠挂在上面,他勉力睁开眼,竟然是下雪了。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初雪,于他来说却是最为沉重的灾难,雪上加霜,莫过如是。
模糊的视野里闪出一个黑色身影,身上的殴打好像也停了,他在想,这个人是谁?
然后,一大片粉色纸片和着风雪,漫天飞舞。
他听见那些人在尖叫,在哄抢,他自己周围的人也瞬间轰的一下散开了,冰冷的空气一拥而上,他下意识的努力蜷缩起身体,好冷……
“你是……莫沉柯。呵,还真是呢,算了,就当做件好事吧……”模糊间听见那人的声音,寒凉如雪。
他听着,却心神一松,莫名的放下心,昏了过去。
留下叶城扶着人苦笑连连,他还真是会给自己找麻烦,不过也就这样了,反正……
他无奈地背起他,站起身来。才发现,他好轻,而且,他有武器,还是军刺呢。他把军刺从他手里抠出来,费了好大的力气。看着他紧锁的眉头,心念一动,连梦里也没有安全感吗?
风雪中,他背着青年稳步离开,那情景好似一幅绝世画卷,仅仅只是一个背影,便已叫人错不开眼。
只可惜无人欣赏,所有人都在雪地里哄抢,毕竟,叶城当时可是撒了好大一把钱呢。
十天后,燕京最大的财阀莫氏彻底易主,令人吃惊的是,现任掌权人既不是最有继承权的大小姐莫羽,也不是前段时间最受追捧的莫氏二小姐莫萌,而是一个名叫莫沉柯的男人,他手中占有莫氏50%的股份,竟然得到了放权许久的莫家老爷子的亲口承认,稳稳掌控莫氏财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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