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想要做我男朋友完本[耽美]—— by:沈氏朝歌
沈氏朝歌  发于:2017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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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谣一气拔出秋水剑,寒光湛湛,剑尖直指那人心口,手指一力,闪烁星星寒芒的剑刃便全数刺进那人心口。
血肉-贯-穿声犹在耳畔,敲击着心口。
他闭上眼,松开了紧握着剑柄的手。
“都去死吧!”
一剑轻安,从来就不是一剑!登峰造极者万物皆可化为手中利剑。唯有一点,此生只能使出一次,因为,那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杀招。
飞花摘叶,不过几息,数千上万枚叶剑花剑宛如连珠密雨射向四周,竟穿透人的血肉之躯,血水汩汩而流,宛如血河。
而后,他吐出一口心头血。
“水瑶……”墨玦将刺入左胸的长剑拔出。他心脏天生与常人有异,长在右胸,而这事,他只与他说过。
秋水谣终究还是舍不得,他看似倾尽全力的一剑,其实只是虚张声势,于他而言,更只是皮外伤,只是为了让他们掉以轻心,使出最后一招一剑轻安。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又是谁唱起这首歌谣,又是谁成为我的生命?
秋水谣阖上眼。
眼前似乎闪过一幕幕画面,哪些是他的,哪些又不是他的……
同心蛊,原来那本《蛊术医本》是真的,却需要同心佩。
原来他早已死在那场刺杀里,却又因同心蛊不死不生的活了六年。
原来一切都不是设计,原来、原来……有太多的原来。
他被墨玦以囚禁之名保护保护了整整三年,起因,只是因为那一件举手之劳的事。墨玦我哪里值得你如此用心,墨玦我哪里配得上你如此爱我?
“墨玦,答应我,好好活着。”
他身具的是子蛊。死亡,根本不会对墨玦造成任何影响,这也是墨玦最厌恶的一点。他十分恐慌,若有一日,你先我而去,我又该如何呢?
却不想一语成谶,离别来得实在太早。在他们面前横贯的是生与死的界限。
他想哭,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他伸出手轻轻为她拭去嘴角血迹,只是笑,不说话。
然而秋水谣却看得清楚,那双灿若星河的眸子早已黯淡无光,充满了死寂。
“水谣,我们一起吧。”
他抱起他,一手提着秋水剑,走到一棵桃花树下。
时值春季,落英缤纷,风一吹便是花雨漫天洒下,粉色花瓣落了他们满肩满发。
秋水剑寒芒闪过,刺穿他的心脏,他抱着他,一同坠入虚无。他们终于永远在一起,生与死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杏雨湿,桃花错,缘来缘浅莫莫莫……
小楼听风雨,浅酌烹低吟,只求今生此世欢……
休再言,别离久,白首同归黄泉岸……
作者有话要说:
贴春联了,给家里狗狗贴了六畜兴旺!
大家新年快乐!

第3章 第三章 过客

朱华已经观察了好几天。这个高档会所出入的都是些富家子弟,而她又长得小有姿色,只要她得到机会,那些贵公子手指缝里稍微露出一点点钱,就足够她大学两年的花销。
朱华实在是没办法了。
她家在偏远小镇,父母能凑齐学费,已经是万幸的事了,又哪里能指望得上生活费。
尽管对城里的物价有了估计,但朱华见到还是狠狠吃了一惊,特别是化妆品。她只能买些促销品或试用装,这已经不是虚荣不虚荣的问题了,而是上升到人格尊严乃至身心健康的高度。
朱华终于知道为什么小镇里出去的女人再也没回来,见识了花花世界的美妙的女人没一个想回到那落后丑陋的小镇,哪怕它是我们的故乡。
朱华决定出卖肉体!
但她心里还有一点属于小女生的幻想,幻想着能像那些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一夜情过后能遇到一个白马王子,他一定要又高又帅又有钱,当然性格也要好……
不过,朱华很快就清醒了。她觉得只要不是脑满肠肥的大肚子老板就好,她心里开始泛起一丝害怕,有些犹豫,但很快就打消了。
终于,朱华眼前一亮。
从金碧辉煌的会所门里跨出一个男生,她认识,是她们学校两大校草之一,别人都说他家很有钱,她没想到是真的。因为她曾经观察过他的衣服,都是些没有牌子的,就是料子看着很好,此时的朱华还不曾知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高档服装——私人定制,它们通常相当于几十件名牌衣服的价格。
朱华理了理衣领,又拧了一把胳膊,逼了些泪花出来,对着玻璃镜看,很好。楚楚可怜,娇娇柔柔。然后她大跨一步,灯光有一瞬照在她素净的脸上,她却突然退了回去,重新躲回了角落。
在暗处的朱华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天啦噜啊,她看到了什么!
原来,校草出门后又转身折了回去,带出了另一个男生。很漂亮,一张脸简直是造物主的杰作,上帝的宠儿。
她看到了什么?!
校草搂上的那个男生的细腰,真细啊!然后校草亲昵又宠溺的刮了一下男孩的鼻尖,校草笑了。
啊啊啊!活生生的CP!那一刻,什么计划都被朱华抛到了九霄云外,天呐!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长得那么帅,一定会是同性恋!
朱华小心脏兴奋得快要炸了,化身腐女的她一双星星眼膜拜的看着那一对情侣,跪舔!一定要跪舔!
咦,他们怎么朝我来了?
朱华转身抬脚。
“站住!”
完了,被发现了。
朱华讪讪笑问:“有什么事吗?”她姿态放得很低。
穆若寒很满意,“带我们去你住的地方。”
“什么?”朱华目瞪口呆,“可是,我……”
穆若寒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对她说道:“这张卡里有十万,让我们住一晚,它就是你的了,密码是五个七。”
“成交!”朱华还没有失去理智,她之所以说的这么直截了当,其实是因为另一个人。
朱华一脸平静地在前面领路,实则眼神闪烁,心里小人已经兴奋得开始捶地了。
啊啊啊啊啊啊!!竟然是沈阡!国民公子沈阡!两大校草是情侣,朱华觉得她快要兴奋得不能呼吸了。哦,这么大的秘密,好想找人分享啊。
回过神就看见国民公子正一脸笑容地朝她打招呼,她刷的一下红了脸。还未说什么就瞠目结舌的看见穆校草就那么活生生,不,干脆利落的吻上了沈阡,吻上了,还很响。=_=
“他是我的。”穆若寒直接抱起沈阡,抬脚踹上门。
“嘭——”大门关上了,留下一脸呆滞的朱华,手里握着□□风中凌乱。
话说,小攻这么霸道,小受他知道吗?
不过,好喜欢的说~~
自此,阴错阳差解决了人生大事的朱华,不可救药的迷上了穆沈cp,她甚至亲自操刀,成立了一个CP帖子,只粉穆沈cp!每当她在逛别家网贴,看见YY穆少与别人或沈少和别人的时候,她都会在心里呵呵一声,愚蠢的凡人们!吾会告诉你们,吾早就知道事情的真相了吗?
她楼下的筒子们对于贴主如此执拗的思想很是不解,两个人都是人中龙凤,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喜欢男人?骗人的吧!
对此朱华但笑不语,只觉得举世皆醉我独醒。
当然,她也有一批死忠粉。
而且,都是上流社会的富家小姐,人都很好。
她也是偶然一次提出面基才发现,喝!好多千金呐。
朱华大概也没料到,她的人生会因为一次疯狂而从此与众不同。
然后,朱华惊讶地发现,她竟有了许多好朋友。
她们一起逛论坛,贴照片,一起YY穆沈cp,大学毕业后竟然一起搞了个化妆公司,收益很不错。
某天,朱华正穿着私人定制的裙装,卧在的沙发上,手边一盘百年老字号琉璃酥,连着公司的wifi刷网页。没办法,谁叫她BOSS,有钱就是这么任性。╮(╯▽╰)╭忽然,她的个人微博号被刷爆了。
点开微博,一长列的惊喜表情,刷都刷不到底。
荷花:怎么了?都是这幅表情?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这位小姐是个玛丽苏):啊啊啊!荷花,穆沈结婚了!我爸爸已经收到喜柬了。
什么?朱华腾地一下坐了起来,老天,终于结婚了,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我给你传个喜柬照片,大红色的简直闪瞎人眼!
朱华打开文件,果然是大红色的,深色封面上镂刻着金色暗纹。我去!竟然是上古凶兽,这品味,这格调,真漂亮。简直碉堡了。再看里面,铁笔银钩,字里行间锋芒毕露,艾玛不愧是我崇拜的男神,这一手好字让人看着就流口水了,好想要有木有,跪求!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是不是很想要,嘻嘻~再告诉你一个大惊喜,男神给我们贴吧里的元老都发了喜柬,小荷花你也有,就是正在路上。怎么样,惊喜大不大?
荷花:大!男神竟然知道我们的存在,感动得都要哭了。艾玛,那个喜柬真心好看,参加婚礼时能不能留着,我想当个传家宝?
女王驾到:瞧你那出息,我早就跟男神问过了,可以。还有,小荷花快给我从实招来,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荷花:那个,我确实知道那么一点点,就是有一天我想不开,去钓金龟婿。结果碰到了那时候的青葱穆校草,然后校草搂着喝醉了的沈校草,我当时就觉得他们之间有□□!
没想到还真是有□□……
我把穆校草他们两个领到我住的地方,沈校草朝我笑了一下,没想到穆校草对着沈校草就是吧唧一口,还特霸气的说了一句,“他是我的。”当时我就呆了,真的!后来靠着借住的那笔钱解决了困难,从此就成了穆沈cp的死忠粉,这一粉就是五六年,没想到他们现在才结婚,想起来真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女王驾到:别贫了,没想到你个小荷花也挺能忍的,这么大个秘密也能憋得住不说,害得我们……小荷花,你结婚那天我一定会好好爆料。
荷花:诶哟~女王大人饶了我吧,小的再也不敢了。
后来朱华参加婚礼,那一对璧人真的是美的不似真人。他们的爱情也令她心生艳羡。
再后来,朱华结婚生子,婚后圆满,那个男人很爱她,她也就每日出门和姐妹们喝喝茶,聊聊天,等着男人下班接她回家。
这一生都圆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快乐,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第4章 第四章 公主

顾瑾最近总是在做梦。
梦里她一身嫁衣,被人牵着走进了东宫,那是大雍朝历代太子居住的地方,她也是进宫后才知道的,怎生会平白无故的梦到那里,而且还是嫁人。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阿瑾,你又在发呆了!”秀兰好心提醒她,“快仔细着些吧,听惠姑姑说今天太后娘娘身边侍候的老人刘嬷嬷要来我们司衣局啦,你小心被惠姑姑发现了责罚。”
“嗯,我知道了。”顾瑾索性不再想了。拿起尺子开始丈量衣料,她的动作很是娴熟,看出来文库(danmeiwenku.com)是完全免费的,要充钱请别相信,关闭即可,微信dmwk520大家务必都加上、有腐利。没有关注微信dmwk520的请尽快关注~避免网址河蟹换网址找不到我们~ 是进宫有些年头了。
顾瑾,出生在偏远小镇,听父母说十五岁那年家乡遭了一场水祸,便跋山涉水来到了京都。忘了说了,顾瑾前十五年的记忆都因为头被马车撞破消失了,这是她的父母告诉她的。前些年因为实在熬不过去,又赶上宫里招人,父母就把她送进宫。
那天她看着含泪哀戚的父母,心中却无半分感伤,而她也不会知道,就在她离去之后,那对父母顷刻间喜笑颜开,抬脚便迈进一家当铺。
宫里时间并不忙碌,顾瑾与几个宫女一道,很快便裁好尺寸,最后送到司衣局秀娘手中,这期间也不过一个时辰。
若是平常顾瑾早与几个工人在一起嬉笑谈天,可现今,却是个个低眉敛目,恭敬又拘谨。
顾瑾其实很不耐,可她能忍,狠狠压下心里这股没由来的邪火。这是宫中,一言一行都能要人性命的皇宫。
她的耳边响着惠姑姑的讨好声,还有另一个陌生语言,听在耳里很熟悉,脑子里却实在没印象。
那脚步声走走停停,一直到顾瑾跟前。她不曾抬头,眼睛里突然出现一只青色绣鞋。
“抬起头来,小姑娘。”
顾瑾心尖一颤,竟想落泪。
她依言乖顺抬头,眼睛里盛着泪光。
却不知刘嬷嬷更是心头大骇,“长……”她顿了顿,才道,“长相尚可,我这老婆子也不知有几天好活的了,可巧今儿个碰见个合眼缘的小姑娘,你且随我走吧。”
顾瑾应声道诺,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碎步离去。
一路上心有怯怯,却没由来的很安心。不时偷看那刘嬷嬷,心中只觉得越看越顺眼,越看越熟悉。
路过御园,这是条坦荡大道,素日里人流不断,十分热闹。可这时节已是盛夏时分,御园大道坦荡,便是半棵树木也无,天气炎热,这里早已没了往日的热闹。
刘嬷嬷霎时停了脚步,看向顾瑾,眼里泛着泪光,一句话将顾瑾问呆了。
“你入宫前家在何方,姓甚名谁?”
顾瑾如实作答,并不明白她是何意。
刘嬷嬷却在她回答之后便转过身去,不再言语。
长路漫漫,也不知几时到了清宁宫,刘嬷嬷将她领到一处雅致殿宇,屏退左右,便又匆匆离去。
顾瑾等了一会儿,见再无人来,心想:莫不是将我忘了吧?思绪再三,她看了看门扉,无人。竟开始好奇打量起此处来,当真是皇家气派,无人能比。她将视线转向厅堂屏风,心中只觉十二分欢喜。
只见那紫檀香木漆雕屏风上镶以白玉、翡翠、宝石,拼凑成绿睛吊额大白虎以下山之势迎面扑来,威猛赫赫。顾瑾实在是喜欢极了,竟不由自主的走近那诺大屏风,摸上那白虎宝睛。墨绿瞳眼甫一入手,她手心便沁出一层薄汗,手下竟熟练至极的扣动虎眼,脑子里霎时闪过一幅画面,却没捉住。待再回过神来,手下虎眼已变为火色,流光炫彩,夺目非常。
顾瑾吃惊地后退几步,口中惊呼:“这、这……”
这时,从殿内走出两个人来。
一位是方才带顾瑾来的刘嬷嬷,另一位则是一三十多岁的温婉妇人,穿着华服锦袍,尊贵非凡。仔细一看,竟肖她眉目三分。二人皆眼含泪光地看着她,眸中情绪复杂,似激动似欢欣,好似久别重逢的故人。
顾瑾心头一颤,竟一叠声的唤道:“母后。”
太后实在忍不住,眼泪似珍珠般落个不停,她抱住顾瑾哀泣道,“瑾儿,我的瑾儿……”
刘嬷嬷见这一副母女相认的场面,不禁也涕泗涟涟,这是她大雍朝最尊贵聪明的长公主啊!她从小看顾到大的小殿下,竟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宫中当了一个小小宫女,也不知受了多少轻贱侮辱。思及此,她心疼无比。
天可怜见的,殿下终于找到了。
顾瑾与太后相认,却失了前生十五年的记忆,太后对此并不遗憾,只道:“忘了便忘了吧,忘了也好,我苦命的阿瑾,为娘想你想得好苦……”
母女俩又不免一场大哭。
顾瑾自此留在太后宫中,对外宣称提拔为一等宫女。
是夜,月上中天,红烛闪曳。
她头上钗饰还未卸下,菱花镜中美人如花。
顾瑾看着镜中的她,想起了母后的话,她是大雍朝第一长公主,文武双全,才貌双绝。是父皇最宠爱的女儿,十四岁及笄那年入主景清宫。曾被父皇夸赞过吾女大才,天下罕绝!甚至已隐隐压下所有皇子,颇有继承大统之意,连她自己也这样认为。
不料大婚当日,她莫名失踪,再醒来已成了顾瑾。皇弟登上皇位,母后成为太后,父皇已经仙逝。到底是何人暗害于她?!
顾瑾拔下玉钗,思索再三,她已猜到是谁,可她不愿相信,帐幕落下,掩去重重忧思。
眨眼已是半月。
这日她们母女二人摒退左右,正在使室内闲聊,忽的一声高喊,“皇上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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