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哥 完结+番外完本[耽美强强]—— by:初禾
初禾  发于:2017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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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不知道,他母亲被人强/暴时他才半岁。”严啸又说,“女人都爱美,我看过他母亲的照片,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在那个时代算得上清秀端庄的女人。生下乐然后,她想尽早恢复原来的身材,于是每天晚上都会去工厂附近的运动场跑步。那个运动场和我们现在的不同,没有物业人员,也没有什么安保设施,跑道和中间的球场都是泥地,周围连围栏都没有。一边是车间的老房子,一边是一所技校,另外两边是工厂的子弟小学和子弟中学。白天运动场归学生们做操、上体育课,晚上没人管,任何人都可以去散步、踢球。”
“他母亲就是在那里被强/暴的?”沈寻眼中掠过一丝难以置信,“有人散步踢球,为什么还会发生那种事?”
“人性丑陋吧。”严啸冷笑一声,“那运动场没有照明设施,天一黑下来,就只有靠远处的路灯提供一点儿亮光,虽然能看清跑道,但是光线非常暗。靠着技校那一边的跑道旁有个公共厕所,没灯。乐然他妈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回家做饭洗衣,每天去运动场跑步时差不多都是8点多了,时间几乎是固定的。没过多久,有人就盯上她了。”
沈寻神情越发难看,嘴唇抿成一条锋利的线。
严啸继续道:“那人当着很多人的面将她拖进厕所里,其间她数次呼救,但是那些跑步的、踢球的、散步的人,没有一人伸出援手。但凡有一人吼一声‘干什么’,强/暴者都会落荒而逃。”
沈寻指节泛白,低声骂道:“妈的!”
“她身体不好,生乐然时是剖腹产,下面……”严啸顿了顿,像是在斟酌用词,“下面不像顺产女性那样……你明白吧?”
沈寻没说话。
严啸知道他懂,又道:“强/暴者非常粗暴,而且喝过酒,把她折磨得非常厉害。他们家经济不好,乐然他爸周末和晚上都会加班到很晚,就盼着给乐然攒够往后念书的钱。出事时,乐然他爸还在工厂里,半夜回家见妻子不在才出来找。在公厕里发现她时,她下面……我就11 不具体形容了,你当这么多年警察,恶/性/强/暴案子也见过不少了。”
沈寻僵硬地点点头,“后来呢?那人被抓住了吗?”
“抓住了,判了7年。”严啸耸了耸肩,“但就算判他死刑,乐然的家也已经毁了。他家本来就没钱,他母亲住院几乎花光了积蓄。乐然2岁的时候,她受不了同事的白眼,从厂房上跳下去自杀了。他父亲因为过度自责,本来精神就已经出现轻微不正常,妻子一死,就受不了打击,彻底疯了,天天打骂乐然,不给乐然饭吃,可怜呐。你能想象乐然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吗?母亲死了,父亲整日念叨‘你妈被人强/奸/了’……后来他父亲发狂跑了,是死是活现在都不知道,他被送去福利院时身上的伤都没好利索,因为实在是没钱治了。”
沈寻背脊上起了一层薄汗,心痛难言,眼眶因为愤怒而泛红,眼神阴鸷可怕。
沉默许久,他才道:“上次为什么不告诉我?”
“上次你又没问。”严啸有些躲闪。
“那现在为什么又想告诉我?”
严啸愣了愣,神色不太自然,沈寻一掌拍在桌沿上,厉声道:“说!”
“好吧……”严啸微拧着眉,“你知道我人脉广,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上次查过乐然后,我就留意着章勇的动向。对了,章勇就是□□乐然母亲的人,当时29岁,现在50了。他被判了7年,出来后哪个工地有活干就去哪里。但因为背着强/奸/犯的罪名,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待太久。你知道‘民工’在一些地方都快成强/奸/犯的代名词了,工地老板很忌讳这点。所以他经常换地方,在各个城市流荡。上周有人跟我说,他已经在2个月前,到你们北筱市了。”
沈寻眼皮一张,脱口而出:“乐然知道吗?”
“应该还不知道,你们市那么大,又是省会,难道走在路上就能碰见?”严啸说得口干,喝了一口红茶,“就算碰见了,乐然也不可能认得他。今天我跟你说这事吧,哎我也说不清是为啥,但心里老有点不踏实。老寻,我跟你和洲桓不一样,你俩一个是刑警一个是律师,走的是正儿八经的路。我呢,我中学没念完就开始走南闯北,吃的亏多了,人吧,就有些疑神疑鬼,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尤其敏感。今天就是想跟你提个醒,你知道就行,我也说不出危险在哪,总之你多个心眼。”
沈寻又点起一根烟,吐出一口白雾,“了解了。”
从山城回来后,沈寻看乐然的目光变得比以往更加温柔,而且时常保护欲爆棚,在“寻爸”的岔路上越拐越离谱。
他一直知道乐然每天上班之前会去障碍场晨练,于是挣扎着起来,迎着朝阳打着哈欠赶去市局,就为象征性地陪乐然跑5分钟,再假装“顺便”送上一瓶冰镇蜂蜜水。
乐然仰着脖子喝水的样子很好看,喉结一滚一滚的,脖颈上的汗珠在晨光下悠悠发亮,双眼因为阳光而虚起来,睫毛轻微颤抖。
沈寻看得一阵心悸,暗自发誓今后不能再让乐然受一星半点的苦。
乐然喝完水,抹掉额头的汗珠,冲他笑道:“沈队,要不你也坚持锻炼吧。”
他额角跳了跳——早起只是为了献殷勤,可不是为了晨练。
于是找借口道:“我又不像你就住在这儿,早上时间太宝贵了,耗不起。”
乐然说:“那晚上再锻炼也行啊,你家附近不是有个运动场吗?”
他想,晚上虽然也能锻炼,但一个人跑步太无趣了。正想再找理由敷衍,乐然却突然凑近,笑呵呵地说:“沈队,我晚上没事,可以和你一起跑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不更新哈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提出晚上和沈寻一同跑步前,乐然忐忑不安地做了一周思想建设。
想应该怎么提出来,想沈寻如果不愿意会不会很尴尬,又想是不是有些突兀,还想会不会耽误沈寻晚上的正事。
相处半年,沈寻没有女朋友他是知道的,但没有女朋友并不意味着沈寻下班后的时间就该交由他来安排。
沈寻有朋友,晚上也许会和一帮兄弟去喝酒,也可能只想安安静静待在家里,看看电视上上网,没有义务和他一起锻炼身体。
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并非如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什么锻炼身体,他只是“处心积虑”地想了一个下班后也黏着沈寻的理由而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发现对自己来讲,沈寻似乎与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想接近沈寻,看到沈寻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沈寻笑的时候很帅,不笑也很帅。
沈寻认真思索案子的样子很好看,平时插科打诨也不赖。
他喜欢看着沈寻,尤其是忙案子忙得特别累的时候。
似乎只要正大光明地看上一眼,疲惫就会尽数消失。
就像被奶了一口似的。
在部队时也有关系很好的兄弟,“那件事”发生前,他可以拍着胸脯说喜欢队上的每个人。
但对沈寻的喜欢不太一样。
若非要形容,沈寻在他心里有点像在福利院里喜欢过的一个小姑娘。
那年他14岁,小姑娘才8岁,漂亮得很,成天跟在他身后喊“乐乐哥哥”。
快乐的乐。
他几乎将自己能搞到手的所有零食都给小姑娘了——尽管福利院一年到头也发不了几回零食,小姑娘嘟着嘴亲他,说“乐乐哥哥,长大之后我嫁给你吧”。
他开心得觉都睡不着。
可是,他的小姑娘最终还是离开了他。
被好人家领养走时,小姑娘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俩的“婚约”,满脸喜气地对他挥手,喊道:“乐乐哥哥,我走啦!再见!”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那漂亮的小姑娘。
而如今在沈寻身上,他竟然再次察觉到了“喜欢”的心情。
沈寻第一次清早跑来给他送蜂蜜水时,他欢喜了一天,晚上回宿舍后书也不想看了,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满脑子都是沈寻温柔的笑。
他无法抑制地想,沈寻现在在干什么呢?一个人待在家里,还是和朋友在外面玩?
一想到沈寻可能被一群朋友围着,他就有些不舒服。
“晚上一起锻炼”的念头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第二天,他偷偷摸摸跑去沈寻家附近,靠着手机导航挨个找健身房,哪想合适的健身房没找到,设施齐备的运动场却发现了一个。
“锻炼身体”这理由挺好的,他绕着运动场转了一圈,忍不住埋头傻笑一声。
沈寻没想到乐然会提出一起锻炼的建议,当即愣了一下,片刻后十分干脆地答道:“好啊,我晚上没事,正好练练体能。”
身为观察力十分敏锐的刑警,他几乎能确定,乐然对他是有好感的。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急于表白,而是计划着将这好感再酿上几分。
感情的事急不得,何况凡事都有个万一。
万一乐然的好感是清清白白的友情呢?
从这天起,两人开始相约跑步。
各怀心思得倒也相得益彰。
乐然是特种兵的底子,在部队上跑10公里负重越野就跟日常吃饭似的,如今在平坦的塑胶跑道上轻装上阵,脚上就像长了翅膀,走路带风,跑步刮风。
沈寻科班出身,念大学那会儿也是按军队的标准要求自己,但毕业这么多年,他当的是刑警又不是特警,体能早退步了,别说10公里,5公里都难以跟上乐然的速度。
好在乐然倒也没拼了命地跑,他什么速度,乐然就什么速度,甚至有时会故意落在他后面,再得意洋洋地一阵风冲过,又停在前方转身对他笑,偶尔喊一句“沈队跟上”,大部分时候却是笑而不语。
特别得瑟的那种。
他太清楚这种心态了。
谁都有在在意的人面前显摆的时候,他在乐然这么大时也没少干这种蠢兮兮的事,当时以为自己隐藏得特别好,年纪上去后才察觉到……
太他妈明显了。
所以乐然站在前方貌似“深沉”地看着他笑时,他心里是很有满足感的。
如果不是身边正好有一对情侣做着类似蠢事的话。
扎着马尾的女孩儿快跑不动了,一边喘气一边艰难挪步子,陪着他的男孩儿体能还相当充沛,在她身边倒退着跑,有时逗她两句,有时像乐然一样跑出老远,又转身喊“宝宝跟上”。
“宝宝”和“沈队”虽是完全不同的词,放在相同的情形下,却让沈寻额角抽了一下。
敢情在乐然心里,他和那跑不动的女孩儿是同一人设,而乐然自己却是牛逼得不行的“男朋友”。
真他/妈反了……
他已是一身汗水,见乐然在自己前方几米处优哉游哉地跑,顿时心一横,加快步子,想要抢过“男朋友”的标签,哪知乐然就像脑袋后长了眼睛似的,头都没回就往前一冲,轻而易举将他甩得老远。
他嘴角也抽了一下。
乐然在弯道处停下来,竟然还冲他勾了勾手指,就差说出“来追我呀”了。
他站在原地深呼吸一口,拿出在公安大学时与昭凡互怼的劲头发足狂奔,一圈跑下来非但没追上乐然,倒累得天旋地转,躺在跑道上不想起来。
乐然蹲在他身边,完全不见疲态,嘴上虽然没笑,但眸底的得瑟一览无余。
他暗自叹息,都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郁闷。
乐然凑近了一点,撑着脸颊问:“沈队,还跑吗?”
他心里骂娘,却伸出右手道:“拉我起来。”
汗津津的手掌贴在一起,谁也没嫌脏。
乐然一个用力将他拉起来,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就听见烦人的小情侣又在一旁逼逼叨。
“拉我起来!”
“你求我啊。”
“……”
“不求不拉。”
“求,求求你。”
“乖!”
他险些骂出“操”,瞄乐然一眼,居然正好看到乐然得意地挑了挑眉。
他捂住额头,借以遮住白眼,强行豁达地想:没事,小孩儿都这样。
每天跑完,他都想开车送乐然回去,但乐然不肯,非要挤公交车。
他知道,乐然是觉得自己浑身是汗,怕弄臭他的车。
他也不坚持,善解人意地照顾乐小孩儿迟来的中二心,不过会要求人家到宿舍后发一条汇报平安的微信。
如此一来,就算已经各回各家了,还可以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几句。
他其实有些好奇——乐然为什么对“晚上去运动场跑步”这种事完全没有任何奇怪的反应。
亲生母亲晚上跑步时被人强/暴,继而自杀,父亲发疯,将他打得遍体鳞伤,他为什么丝毫不介怀?
沈寻想不明白,更没法问。
有一次,运动场上有三个混混儿将一名慢跑的姑娘围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找茬。他正想过去扯开混混儿,乐然已经先一步冲去,气势汹汹地将姑娘拦在身后。
混混儿都是欺弱畏强的主儿,瞅了乐然几眼,十分识相地落荒而逃。
沈寻本以为他会触景生情,说出一些当年的事,他却似乎根本没有想到幼年的遭遇,还高兴地抬着眉,自夸般地说:“沈队,我刚才是不是很帅。”
沈寻不由得怀疑严啸是不是弄错了。
也许乐然只是普通的孤儿?
为此,他还特意找人查过章勇,将章勇最近的行踪摸得清清楚楚。
然而章勇的档案里明确记录着强/暴妇女一案,受害者确系乐然的母亲。
他去章勇目前打工的工地看过,那人50岁,看起来却已经是七老八十的老人了,走路有些跛,也许是在监狱里被人给打的,也许是工作时被什么给砸的。
可怜,却完全不值得同情。
他十指收紧,眸光冷漠而危险。
只要一想到这人给乐然带来的伤害,他甚至有将其杀而快之的念头。
好在乐然并不知道章勇的近况,而章勇打工和居住的地方也与他们相隔十几公里。
他想,要不就算了吧,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重要的是未来。
然而不巧的是,一次跑步之后,他与乐然刚从运动场出来,就遇上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章勇。
那一瞬间,他几乎能够感觉到头发正根根抓紧。
章勇穿着一件满是汗渍的廉价背心,背着一个打着补丁的背包,脚上的凉鞋已经很旧了,差不多再穿几天就会彻底报废。
运动场外的路不宽,周围全是卖宵夜的小贩。与章勇擦肩而过时,他本能地将乐然往身边推了推。
乐然还转过头来喊:“沈队,你推我干嘛?”
显然,根本没有意识到刚刚走过的落魄男人就是强/暴过自己母亲的罪人。
沈寻松了口气,再次回头时已经看不到章勇的身影。
日子有条不紊地过着,转眼夏天已经走到尽头。
秋初的一天,一起命案报到市局,被害人是名工地民工,50岁,早上被发现死于垃圾堆边,致命伤是罕见的qiang伤。
拿到死者资料的一刻,沈寻神情一僵,凉意从背脊升起,令他毫无征兆地猛然一颤。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章勇,民工,枪击身亡……”乐然拿过金道区分局刚发来的案件资料,快速浏览完毕后跑进沈寻的办公室,神色有些凝重,“沈队,这案子是qiang杀案!”
受国情影响,在zhong国任何命案一旦与qiang挂钩,那就一定是要案。
普通人一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摸到真qiang,更别说用装填着实弹的qiang对准别人。有这本事的要么是执行公务的警察或者军人,要么是非法持有走私qiang支的恶人。章勇虽只是一个在城市里打工的普通民工,但既然死在qiang口下,那他的死就注定不简单。
沈寻出了一会儿神,脸色苍白,直到乐然第二次喊“沈队”才反应过来。
乐然皱起眉,双手撑在桌沿上,压着声音道:“沈队,你怎么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竟然从乐然那一向很浅的眸底看到了一种近乎炽热的关切。
他眼角颤了一下,神情很快恢复如常,平静道:“没事,刚才想案子呢,没注意到你进来了。”
乐然直起身子,“哦,徐队他们刚才已经去现场了,我们也要去吗?”
这案子由徐河长负责,一中队的警员与技侦部门的法医、痕检员已经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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