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大宋小吏完本[bl同人]—— by:拉棉花糖的兔子
拉棉花糖的兔子  发于:2017年03月31日

关灯
护眼

退一步说,就算不成,好歹还能赚到一笔钱……
所以云雁回要求大家着重找有特色或者风景不错的地方,要知道,汴京人对园林的热爱也是无与伦比的。
开封府这边云雁回的工作本来就挺自由,一直处于自己给自己找事干,现在有了任务,真得见天往外跑,考察地皮了。
包拯有点不抱希望:“雁哥儿,你看是不是在城内找找有没有寺院、道观愿意卖地?在偏远之地,就算建得再好,那些百姓也不会愿意搬去吧。”
“府尊,汴京什么地方,寸土寸金啦,寺院、道观用地做什么不好,赚得很,偏卖给我建安置房吗?”云雁回也知道包拯实在是想不到办法,“我肯定不会只建个城市综合体或者什么园林的,还有其他基础设施,我还准备弄一个进城的班车。”
他把定时开班的公交车概念给包拯解释了一下,“而且吧……公交车经过的路,它不只是一条路,也是一条旅游路线,我希望把这条路的本身也打造成一个景点,什么最美公路之类的。府尊,花费这么多,到时候房子肯定不止建安置给拆迁户的,我们还要炒房啦!”
包拯真心诚意地道:“雁哥儿,官家真是选对人了。”
云雁回:“_(:з」∠)_我也这么觉得。”


第95章 南蛮烧烤
云雁回在学苗语。
这是出于郑苹的要求, 她把身世告知了云雁回之后,就觉得心头石块落地了一般,非但给云雁回说了好多云大的事迹,还想教云雁回苗语了。
拆迁办那边的工作,云雁回自构思之后, 已写出一份大略的策划书, 呈交御览, 说明了此事必然是需要长线作战。仁宗看后,也同意了。
所以云雁回也没有太急,并将空余时间用来和郑苹学语言了。
云雁回虽然有一半苗族血统,但是从小都在汉族聚居地长大, 连自己有苗人血统都不知道。然而他学起苗语来,出乎郑苹意料的快,连连说这一定是因为血统,她早该教云雁回的。
云雁回心想, 明明是我学习能力强好不好?
他要是学习能力不强, 小时候能不被赵允初追着跑吗?想当年赵允初只是因为他学习佛经特别好才崇拜他的咧……
又因为在学苗语, 加上郑苹曾要求云雁回给云濮思他们出些转行的主意,所以云雁回也就往云濮思那里跑了几趟。
云雁回去那边做客的时候,云濮思他们请他吃了一顿饭。
本来苗人就挺热情,何况他们知道了云雁回原来也是同族,还是来帮助他们的,于是更加热情。
他们真的不是特别有钱,毕竟之前周转的钱还是郑苹借的,如今天气还没回暖,买炭之类的花销又多。桌上的菜色比较简陋,满打满算也就四道菜,菜羹、炒笋、拌粉和胡辣汤。
那拌粉就算是主食了,云雁回盛了一碗,这粉条应该是手工做的,略宽,形制粗糙,但是拌了油和酱料后,泛着一层金黄的光泽,还散发着猪油香味,点缀着一点酸萝卜,让人很有食欲。
“这是猪油拌的?好香啊。”云雁回眼睛一亮,“京中好似没有这样吃的。”
这时候条件普通的,也就吃得起动物油了,而且以他们家的条件,大概也是因为云雁回来了,才放这么多油拌一碗。
“有类似的,但是味道很不一样的,”云濮思介绍道,“我们的酱料是特制的,老方子了。”
“油而不腻,好吃啊。”云雁回又夹了片笋,吃了两口,疑惑地道,“这是……苦笋?”
伟大的美食家苏东坡曾经称赞过苦笋是“待得余甘回齿颊,已输岩蜜十发甜”,这种生长在高山的笋类带有苦味,十分能清热,云雁回记得粤闽地区就特别喜欢食用。
云雁回吃过生的,简直苦到没朋友。但是正如苏轼说的那样,苦完之后的余甘也很美味。这苦笋,算得上是山珍了。
只是,云雁回疑惑的是,“这苦笋生得真够早啊?”
按理说,应该是春末夏初产出,而现在还是早春,且今年天气格外寒冷,云雁回真想不到能吃到苦笋。
“这是去年产的苦笋,”云濮思介绍道,“用特殊的办法腌制之后,封存起来,保存到了现在。如今这个天气,新鲜苦笋还没有呢。”
云雁回瞪大眼睛,非常惊奇。
这可是一个没有防腐剂等各种先进防腐措施的时代,凭他们的方法,居然可以把苦笋保存长达一年?吃起来还特别爽口,白白嫩嫩完全不像一般腌菜?这简直太神奇了!
这年头,大家为了在冬天吃到蔬菜,可是绞尽脑汁,各种腌菜,还有暖房蔬菜。可惜了,暖房蔬菜总归会有点蔫的样子。
云濮思看着他的样子,磕磕巴巴地道:“怎,怎么了,真的没有加奇怪的东西,吃,吃了不会有事的……”
云雁回:“……”
“我不是那个意思!”云雁回看着他,“你们有这手艺,居然还这么穷?”
云濮思挠挠头,“这算什么手艺啊,汴京美食多了去了。”
云雁回打量着他,心中想着,大概不止是他们不自信的缘故,也根本没有门道推销出去啊,这时候的人对苗人的印象还是太刻板了。
云雁回沉吟片刻,说道:“不说别的,我们开封府食堂其实就特别需求冬日里的蔬菜——但是,我得避嫌,而且你们去年储存的恐怕也不多了吧。”
云濮思用力点点头,“雁哥儿,那你看能怎么办呢?”
云雁回说道:“猪油拌粉我觉得也很有特色,我是觉得,你们不如在夜市摆摊,卖炙菜好了,同时卖这个拌粉,日后苦笋充足了也能上来,很清热。”
所谓炙菜,其实就是烧烤。
没错,这时候就能撸串了……
只是可能味道没有后世那样丰富。
“明年,你们做多一些苦笋,就可以推销到别的部门公厨去了,销量不用担心。”云雁回因为几项工作,和别的衙门都打过交道,心里有数。
云濮思不太自信,“炙菜……我不太会啊,拌粉也就罢了。”
“只有拌粉不够啊,炙菜你们尽管做,我会来帮你定菜的。”云雁回揽了下来,心里已经在思索着可以有哪些串了。
这时候的烧烤还是比较单调的,也就烤烤牛羊鸡鱼之类,没有什么新花样。像是蔬菜也没有,茄子、韭菜烤起来多好吃啊!包括掌中宝、牛油、黄喉、毛肚等等后世非常火热的烧烤原料,也没有应用上。
云濮思等人感激不尽,虽然云雁回和他们是同族,但是没有人是有义务帮助别人的。云濮思也非常坚定地说,到时候收益要拨出来分给云雁回。
云雁回都笑了:“你就这么肯定能赚钱啊?”
云濮思不好意思地道:“我都听说了呢……雁哥儿你可厉害了。”
“哈哈,大家都姓云,不用客气。”云雁回思索了一下,“你可以分两成给我娘,她借给你们周转的钱便不用还了,当做入股。”
那些钱其实占两成太多了,主要是云雁回出的点子。
不过云雁回自从脱离了贫困线,想吃什么基本都能吃到之后,就对钱财没有什么向往了,更在意工作中的乐趣与成就感。
但是苗人都很赤诚,如果分文不取,反而是对他们内心的一种折磨,给他娘算了。
云濮思果然一脸放心,“好好好,好的。”
……
傍晚,包拯正在书房中办公,忽而闻到一股香味,十分的浓烈,直往脑子里蹿。
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但他还是不禁咽了一口口水……
这是什么东西?
“咚咚。”
门被敲响了,然后是云雁回的声音:“府尊大人,要特殊服务吗?”
“……”包拯踟蹰片刻,站起来去开门了,只见云雁回手里端着个盘子,里面是一大把竹签子,竹签子上串着各种肉和蔬菜,油滋滋地直泛光,撒了不少葱花和香料。
“这,这是……”包拯发觉自己又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
虽然还没吃,什么其外观实在勾人。
云雁回贼兮兮地笑了,“府尊,我老表在夜市摆摊呢,这是他们出的炙菜,我带了些来府里分给各位同僚,就算做宣传了,希望日后大家多去照顾生意。”
还有什么能比在开封府打广告更有效呢?
在这里铸起口碑,就相当于辐射了大半东京城,现在谁不知道开封府人每日美食养着,越来越挑嘴了啊。
“你老表?”包拯纳闷,“郑家的人去摆摊?”
云雁回:“不是,云家的啦!”
包拯一直被告知云雁回是单亲家庭,但是想一想,即便爹死了,也还有亲戚嘛,只是可能关系没那么近,不常走动。这年头,住得远的亲戚走动都不频繁。
而且包拯的心思,都被那些炙菜拉去了,他直勾勾地盯着一串烤韭菜,“韭菜……也炙么……”
这韭菜也是油汪汪的,又青翠得很,看上去可爱又可口极了。
不止是韭菜,还有好多其他的蔬菜和肉,包拯甚至都想不到,这些也能用来炙。
“府尊,你休息一下撸点儿串哈。”云雁回把他推进去,非常热情地邀请他撸串,“来,尝尝这个牛油。这是牛胸尖上的一点肥肉,一头牛也就几两牛油而已,口感是不是有点像牛筋?”
口感真的是柔韧有嚼劲,咸而不齁,包拯只觉得唾液都分泌得更多了。
“还有猪肺……这是翅尖,黄喉……”云雁回一个个介绍,不亦乐乎,他自己是已经吃饱了,乐得看包拯被诱惑得暂时放下公务撸串。
“风味独特!”包拯吃得欲罢不能,还没忘了夸奖一句。
云雁回坐在旁边,捧着脸看他:“府尊,摊址在州桥夜市,就在桥头那片儿,苗人开的,很显眼。”
包拯:“唔唔。”压根忘记在意怎么云雁回的老表是苗人了。
像这样的场景,出现在了今日的开封府各处。
炙菜出现了那么多年,但是大家头一次觉得,可以为了它疯狂!
——原来,炙菜应该这么做啊!这样才够味啊!
所有人都感觉,新世界的大门被打开了一般。
也正是从这一夜开始,对于常常需要值班的开封府诸人来说,又多了一句口头禅:“走,撸串去!”
烧烤这个名字,渐渐取代了炙菜,后者更偏向用来形容正式餐桌上的烤肉了。
而云濮思他们的苗人身份,更成为了现成的记忆点,即使有了山寨,也不担心正宗地位,完全不用再去树立什么品牌招牌名了,反正大家就认准了,南蛮烧烤。

第96章 我才是甜甜的!
出了朱雀门, 到龙津桥,到州桥之南很大一片区域,是汴京最繁华的夜市,夜里摊贩在这里经营直至三更之晚,可见汴京人的夜宵有多丰盛。
以汴京所谓最大商业城市的繁盛, 这里有长盛不衰的夜宵种类, 也有突然爆红的食物。
后者, 便如最近的南蛮烧烤。
虽说摊主并不会这么称呼自己,但是在汴京人看来,这就是摊子的代名词了。
有人认出来,他们原是岔路口打野?1 堑钠缏啡? 以表演南蛮歌舞为生,但是其中两个为主的女孩受伤之后,就有一段时间没出来打野呵了。
一直到前不久,突然换了行当, 在州桥夜市开起了夜宵摊。
因为他们所卖的炙菜风味独特, 加上一开张就有很多开封府的人来捧场, 所以非但没有地痞流氓敢找麻烦,还吸引了大量老饕来品尝,一时间成了州桥夜市最近最火的摊子。
火到从入夜后开始摆摊,一直到三更,都是人员爆满,看得其他摊贩都不禁感慨,烧烤魅力就如此之大吗?同样是炙烤,别家卖炙菜的,生意就没这么好过。
别说,不愧是被开封府的人都追捧的炙菜,有别的炙菜老板来买了尝尝,好取经,发现他们大概是有独门秘方,味道特别的香,火候到位,令人只是闻闻就口生津液,食欲大开。
有些菜,都想不到居然可以用炙烤的来做。
赵允初也听说了这家炙菜,他在大理寺的同僚们最近常常夜里加班办案,每次都相约一起去吃,有人大着胆子约了赵允初晚上一起去,赵允初还真就答应了。
其实汴京的贵人们都还算平易近人,宴会吃得,小食也吃得。
赵允初跟他大理寺的一班同僚到了州桥夜市时,那家南蛮烧烤早就人满为患了,队伍也排得长长的,几个南蛮人脚不沾地地来回招待客人。
“寺正,那儿就是了,您看,今日来得还算早了,昨日里,我看队都排到王楼前去了。”有人唏嘘地说道,“别说,这些南蛮人的手艺真是不错,不知是不是他们南蛮族里的秘方。”
“我看很有可能是的,这味道,比较独特。”
“啊对,还有他们的猪油拌粉不错,油特别香。”
赵允初闻到了空气中诱人的炙菜香味,他觉得,可能这家炙菜摊吸引顾客的一大秘方就是这香味了,根本不需要别的什么招牌,闻到香味的人会自动自居地靠近。
其实他们家的繁荣,一定程度上也带动了周边的摊贩,老是排队,有的人就会在旁边买些果子来吃,边吃边等了,免得闻着香味看着旁人吃,馋得慌。
赵允初的目光在那群人上巡睃了一边,忽然在一个地方停住了。
炙菜是用竹签子穿起来的,有的菜可能快烤完了,所以有南蛮人在一旁不断的穿串子。
这会儿,就有个南蛮女子正坐在一旁穿串串,她穿着一身色彩鲜艳的苗服,皮肤白嫩,眉眼弯弯,笑起来表情幅度很大,和汉女明显不同。
没有人会穿串时笑那么开心,她笑那么开心,是因为她旁边还坐了个少年,正在帮她分菜,口里还不断说这些什么,逗得她直发笑。
这南蛮女装满了一大盘串,便要站起来。
但是她似乎腿脚有些不灵便,站起来的时候,旁边的少年就赶紧扶住她,拿过托盘,自己送到烤炉那边去,然后再返回。
南蛮女又继续跟少年讲话,看他的时候,眼眸里像装了星星一样,亮晶晶的。
赵允初盯着这一幕,脚下都不动了。
旁边的同僚走出去几步才发现,连忙拍拍他,“寺正,怎么了?”
还往他看的方向望去,但是什么异常也没发现啊。
赵允初眼睛都要喷火了,因为在和南蛮女笑啊笑聊天的,就是他们家雁哥儿。
不过是几天没见着雁哥儿而已,为什么,为什么有个南蛮女用那种表情看着雁哥儿啊!
何止是表情?
如果赵允迪在旁边,可能都会用疑惑的眼神表示:初啊,那个位置,那个表情,那个姿势,平时不都是你在用吗?
“你们先去排队……我看到一位朋友。”赵允初眼睛都没挪开,举步往云雁回那边走了。
因为夜市比较喧闹,云雁回又聊得正欢快,所以走到近前,都没人发现他。
赵允初本想无耻地偷听一下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听了两句就震惊了!
这叽里咕噜的,是什么语言?
没多时赵允初就反应过来了,这一定是南蛮语啊!
天啊,雁哥儿为什么会南蛮语呢?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难道说,他们的关系已经突飞猛进到了一个地步,所以雁哥儿才会去学南蛮语?
赵允初差点眼前一黑,他晃了晃,坚强地站定了,“雁,雁哥儿……”
云雁回一回头,就看到赵允初站在身后,颇为惊讶地道:“你怎么在这儿?”
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晚了,赵允初可不是一个喜欢声色犬马的人,他大晚上出来基本上都是和家人朋友游玩,但是现在周围可没什么旁人了。
“同僚约我来吃炙菜……”赵允初说这话,眼睛却盯着那南蛮女看。
这个南蛮女就是当初云雁回在杨家卧底时,杨禹清撞到的妹子其中的一个,叫云浣娘,伤筋动骨一百天,现下之前伤到的脚还没好全,只能负责动手的活儿。
最近炙菜摊生意刚起步,所以云雁回没事也时常来看看,指导一些细节,或是像现在,帮忙做点事。怎么说,他们家现在也算股东了。
刚才,云雁回就是在用苗语给云浣娘说一些让他们提高服务意识的事。用苗语,自然是因为他在学习苗语,这样有助于练习。
而云浣娘呢,她被赵允初盯着的时候,即便赵允初一个也没说,但女人的第六感还是让她敏锐地察觉到了一点不对。虽然不清不楚,却令她有些紧张起来,不由得抬起了下巴,回视赵允初。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