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做女配完本[穿越]—— by:天梦流彩
天梦流彩  发于:2017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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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的皇上又道:“不过也不能就这样放任她在江湖上逍遥,朕得用个什么法子绑住她。”
四喜这时压低了声音:“不过那个人......”
皇帝冷笑了一声:“那个人,怕是指望不上了,不过朕自有法子。”
梁上的方雪晴,脸上露出了深思的神情。
绯然居的后楼,
陆坤站在门前,强自压着心里的不安,总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妥,但是又拗不过小主子的意思,这张守逸的身份,他已经派人去查问过,确实是太医院在册的御医,虽然官职不高,但是医术却也是小有名气。
只是这取血做药引......总让他联想起一些不好的东西。
正在陆坤心里七上八下,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到房内传出一声尖叫,陆坤急忙踹门进去。
只见楚非绯脸色惨白,一见陆坤,就噌的一下跳了过来,躲在了陆坤身后,而那张守逸则急忙将什么塞进了袖口。
陆坤脸色一沉,冷声喝道:“张守逸,你做了什么!”
张守逸的脸色也不好看,淡声道:“没做什么。”
陆坤回身打量了一下楚非绯,见她似乎完好无损,就是好像被什么吓住了。
“虫子,好大一条虫子。”楚非绯颤声道:“我最怕的就是那种软乎乎的虫子了。”
陆坤狐疑地看向张守逸,张守逸看着楚非绯的脸色都快哭了,好像十分难过似得。
陆坤现在也有些摸不着头脑:“虫子?”
张守逸此时正了正脸色,施礼道:“在下并不知道邵老板如此惧怕虫子,既然如此,不如守逸换个方法取血?”
末了又补充了一句:“陆总管这次旁观便是。”
陆坤回身看向楚非绯:“真的只是虫子?”
“嗯”楚非绯使劲地点头:“好大一条。”楚非绯用手比了一下,陆坤一看,所谓的好大一条不过是一寸半的大小,这外面化蝶前的毛虫都比这大好吗?
陆坤有些无语,转向张守逸:“不过,张御医,你好端端的身上怎么会有虫子?”
张守逸从袖中摸出一包精巧的银针来,打开放好,又将一旁桌上的茶碟拿过来,放到旁边。此时闻言,淡淡地道:“医术中用蚂蝗取血本就是常事,守逸刚才用的,不知比蚂蝗高级多少倍,既方便取血,又不会痛,而且还方便守逸保存血液。”
楚非绯在一旁皱皱鼻子,吐吐舌头。
医术中将蚂蝗入药,这陆坤是知道的,至于取血这事,医道博大精深,陆坤毕竟不是学医的,不清楚也是正常。
张守逸这时已经将准备工作做好,看了眼躲在陆坤身后的楚非绯,凉凉地道:“邵老板,请吧,不过这次可能就有点疼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五章 一字千金
当楚非绯出现在绯然居的主楼时,手指上包了老大一块绑带,整个人也显得有些恹恹的。
皇帝在楚非绯给他行礼时,心情极好地笑了笑:“邵卿这是怎么了?难道切菜切到了手?”
楚非绯有气没力地道:“不妨事,一点小伤。”是一点小伤不假,就那么针扎的一点小伤,居然让她血流不止。陆坤差点撕了张守逸,张守逸也是无辜,谁知道楚非绯竟然有凝血障碍,破了一点皮就容易血流不止。好在也不是不能停,就是比平常人慢一点罢了。
楚非绯也算是幸运,长了十七年竟然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楚非绯虽然出身孤儿院,但是被周围的朋友保护得好,没什么机会受伤。而孤儿院的惩罚大多是关在黑屋子,不给饭吃。所以楚非绯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在凝血方面有问题。
不过这样一来,张守逸就悲惨了,因为陆坤再也不许他取血了。而且眼睁睁看着楚非绯的手指尖往下滴血,陆坤居然只准他取一滴,剩下的都浪费了啊!!
张守逸真是万念俱灰,这丫头怕虫子怕得要死,让她喂灵儿基本已是无望,他金针取血,这家伙居然凝血有问题,这不是要把他往绝路上逼吗?
一想到自己还要继续用自己的精血去喂这虫子,张守逸就有种想死的心,那可是精血,精血啊,对于有功力的人来说,一滴都宝贵无比,他却隔几天就得给这贪吃的虫子喂一滴,他辛辛苦苦修来的功力都喂了这死虫子不说,这死虫子还到现在一点变化也没有。你说你要是能进化一点,也不至于让那丫头怕成这样......
已经回到自己席位上的张守逸,不,这时去了伪装的他应该叫守御了。
对面的女子惊诧地道:“真的已经找到了?”
“嗯,可是她怕虫子怕得要死,我刚拿出灵儿,她就尖叫起来。害得我险些将灵儿扔到地上。”守御哭丧着脸道。
女子好笑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知道知道儿子那表情其实受了灵虫的影响,此时最沮丧的应该是那灵虫了。
“唉,灵儿。你也别心急,以后时间长了,说不定那丫头就能接受你了。”女子说到这里,不知想起来什么。扑哧一笑:“说起来阿怡,也是怕虫子怕得厉害呢......”
守御也在心里安慰那虫子。你也别伤心了,那丫头是不知道你的好处,等将来有机会慢慢说给她听,她就不会那么怕你了。再说了本少主好歹也是堂堂圣域传人。总顶着张如丧考妣的脸算是怎么回事?你赶紧给我收拾心情,等会再给你滴中指血吃好不好?
虫子心里哭道:不好,吃了主人的血。谁还要吃你的,我要主人的。呜呜呜......
守御浓如春山的眉头一竖:你不要不知好歹,她一个凡人,那血再好吃,能有我的血好吃?再说了,白让你吃了这么多年的精血,就是喂条金蚕,现在也是蛊王了,你再看看你......
虫子:呜呜呜,人家不要活了......
守御:......
对面的女子笑道:“好了好了,这件事以后再说,灵儿不许闹,我儿那么漂亮的一张脸,都快让你弄成苦瓜了。”
守御回来后,大护法并没有离开,而是挪到了侧面的座位上,此时道:“既然已经认主,这本命灵虫总要主人亲自喂养,才能进化,总让少主带着怕是于灵虫无益啊。”
女子微微点头:“不错,本命灵虫只有带在主人的身上,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得到更好的成长......”
可是那丫头怕虫子,这事可怎么解决?
绯然居的主楼,
宴会已经告一段落,花神会那本散落在花丛中的亭台楼阁,此时方才揭开了面纱,原来这里面竟然是一间间商铺。不过这里面的商铺可不是普通的商铺,都是楚非绯严格挑选的,里面的货物也是新奇少见。如果货物够新奇,这摊位费就可以免费,最后只要在货款中抽取一定的比例即可。如果货物不够新奇,那这摊位费可就高了,贵了好几倍不说,事后的抽成也高。
但是即便如此,天都城的商家也是挤破头了往里钻。如此大的客流量,哪怕是倒贴钱,这摊位也划算得很啊。
除了商家外,楚非绯还专门安排了唱戏的,杂耍的,各种各样的民间艺人,也散落其中,免费表演,给这花神会平添了几许接地气的热闹。
更有那民间各类小吃也有专门的摊位,有些大众化的小吃更是免费。
除了这些外,还有些风景极好的亭子,则是有才子在里面作诗作画。
那自觉自家的花能夺魁的,便去那亭子前展示一番,若是那些才子们觉得不错,就会以诗相赠。自有专人将那些诗展示在显然处。
不过往年这诗词,都是才子们自发自愿的,今年还出了个新规矩,那些家中有余银的,则可以花银子买诗,以夺得头魁,这斗花本就是图个乐子,这花钱买诗自然是有,但大家也不见得多积极。
不过没过多久,大家就没这么淡然了,因为那些有些见识的人家已然看出,这些隽写的诗词里,竟然有大家的手笔。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连那些世家重臣也坐不住了。
皇帝便淡笑着给大家放了假,都下去与民同乐吧,自己却站在高楼之上欣赏满园的景致。
从这里看下去,那姹紫嫣红的人流,都往一处建在高台上的亭阁涌去,和别处的亭阁不同,这里的亭阁不但面积更大,而且四面仍然围着帐幕,不曾打开。
只是可以看到里面隐隐约约若干人影,虽看不清面目,但应该一个个都是风流俊雅的人物。
而从这间亭子里出来的诗画,那真是各个都是精品,虽然那些咏花的诗多是用的前人的旧诗,但是那字画却是极好,当即就有人叫起价来。
自有小厮在外面,淡笑着一一问了姓名,报价,然后进去回话,有应承了拿出诗画来的,也有客气婉拒的。
开头还好,那些字画虽然金贵,却也没超出平常书坊的价格,不过等到了最后,一人的诗词拿了出来,外面就沸腾了,那些重臣派了家丁声嘶力竭地喊价,一张绝句,竟然喊出了上万两银子的价钱,真真是一字千金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六章 金蕊红玉
那亭子的帐幔里,散着若干张书案,书案前大多都无人,只有些小厮在整理卷稿。
而那些天都城甚至整个天佑王49 朝都赫赫有名的才子们,此时却聚集在某个书案前,那里一位清俊过人的年轻公子,一身淡蓝色的儒袍,宽袍广袖,手中持着一只大毫,正在潇洒地行一副狂草,上写:
金蕊红玉紫,
绯然暗香新。
西风喧碧树,
愁煞看花人。
写完四周一片赞叹之声,均夸那字写的笔意纵横,让人惊叹,至于那诗写的什么,倒被人忽略了。那年轻公子写完,淡淡地吩咐一旁的小厮将裱字画的用具准备好。
有才子叹道:“少元兄这副字写得如此之妙,也不知被哪家有福之人能得了去。可惜我秦某是一介穷书生,不然还真想散尽家财,也要得了这副字。”
那年轻公子淡笑道:“此字是少元随感所发,并不打算卖。”
也有人在一旁细细品了品那诗句,心中一动:“少元兄,这首五绝所咏乃是何花?”
那年轻公子往那绯然居的华楼看了一眼,淡淡一笑:“自是那绯云牡丹。”
“这绯云自然是花中王者,可是小弟今日似乎并未曾看到有人佩戴牡丹,难道少元兄竟见到了?”
年轻公子小心地将那副字裱成一幅锦轴,这才淡声道:“自然看到了。”
问话者也是天都城的一位出名的才子,出身诗书世家,名唤秦少阳。此次也是被绯然居拿着御赐的牌子慕名请来的。
这秦少阳素日里也是极为仰慕夏少元的才名,如今在这花神会上,才有机会一睹天下第一才子的风采。自然十分珍惜,除了却不过,写了几首诗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夏少元的案前,与之攀谈。
此时,又有人求诗,其他才子便散了去。而秦少阳却留下。低声笑道:“小弟读了那诗,只觉得少元兄的护花之意跃然纸上,不知那簪花之人。可是少元兄的心上人?”
夏少元淡淡地瞟了秦少阳一眼,并不答话,这交浅言深,这位秦兄有点太过自来熟了。
“唉。这首绝句写的如此情真意切,小弟要是那女子。怕是定要芳心暗许了,对了,少元兄,看你裱得如此精心。是要送给那位女子吗?”
夏少元将裱好的锦轴放到一侧挂好晾干,转身对着秦少阳淡声道:“秦兄可完成了邵老板定的任务?至少十副作品,形式不限。少元记得,秦兄才写了三四副吧。”
秦少阳立刻苦了脸:“小弟平日里素来懒散。这几日里能写一副字便算勤奋了,这一日里写十副,真真是要了命了。”
见夏少元淡笑不语,又笑道:“还是少元兄近水楼台先得月,居然提前写好了作品,如今在这花神会上,真是赏花赏景赏美人啊,我等就没有这样的闲情了。”
夏少元在一侧有花丛掩映的栏杆边坐下,捧起了一盏茶,悠闲地道:“这花神会的行程,早就通知了的,少元也并未比秦兄早得一刻通知,如何说是少元占了便宜?”
秦少阳腆着脸凑上前来:“好好好,少元兄说的都对,小弟就是有些好奇,少元兄可打算将那副字送出去?其实吧,小弟是觉得,这诗写的好归好,但是含义还是太过含蓄,相思之意不够浓烈,那女子要是愚钝一些,怕是不能领会啊。”
夏少元品茶的手微微一顿,愚钝吗?倒是未必,那丫头精着呢,不过说到领会......夏少元想起那丫头的一手烂字,连字都写得半半拉拉......唉,还真的实在是堪忧啊......
花神会的主楼上,皇帝与楚非绯并肩而立,看着下方的盛景,叹道:“如此盛会,朕已经很多年没见到过了,上一次,还是先帝在位的时候,那时刚刚平定北方的蛮族,先皇下令普天同庆,又恰逢新年,那时的太平盛相,至今想起,还让人追思不已。”
楚非绯捧着一碗特制的补血茶,懒洋洋地小口抿着,阿房知道她的毛病,怕她嫌弃苦,放了不少红糖进去,不过这是第三盏了,就算是甜的,她也快吐了。
“邵卿看上去有些精神不佳,可是过于劳累了?”皇帝看了眼楚非绯的脸色关切地道:“后面选秀的事,并无什么要紧,邵卿便静坐一旁看看热闹便好。”根据贺俭之报上来的银子总数,他已经很满意了,后面的选秀本是此次花神会的重头戏,但是在皇帝的眼中,已经是无关紧要了。
无关紧要?那才是最让她烦心的好吗?而且,楚非绯生平最恨的就是被人威胁,当初夏少元迫她,她敢跟夏少元见血。但如今这件事,她偏偏反抗不了。连时空管理局都不放在眼里的人,确实,也不是她能抗衡的人啊,这种感觉,真的太憋屈了。
楚非绯有气无力地道:“皇上啊,草民......”
“邵卿不必自称草民,你我之间早有约定,可以算是朕的家仆......”
家仆你的头......难道还要我自称奴才?楚非绯暗暗翻了个白眼。
“而且,邵卿很快......”皇帝说到这里,嘴角微勾,并未说下去,心想提早让这丫头知道,恐生变数,还是到时再说吧。
楚非绯本就不喜欢草民草民的,如今皇帝既然开口,她索性就顺水推舟。
“皇上,你要是真有心帮忙,那就答应我一件事。”
皇上感兴趣地挑眉,难得,这丫头竟然能对他开口,皇帝侧过身子看着楚非绯:“说吧,只要不违反协议,朕一定答应。”
说起协议,楚非绯又是一阵肉疼,别看今天那账面上的银子十分好看,可是最后落在她手里的,还不知道够不够还上欠款。不过好在这收益也不在这一时,这绯然居的名头做出去了,赚钱的日子还在后面。
楚非绯压了压“心酸”,开口道:“皇上,今天选秀的秀女中有一个叫方雪晴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七章 帝心莫测
不知道是不是楚非绯的错觉,她这方雪晴三字刚一出口,楼下的人群中,便有一道视线灼然地射来。
......高手了不起吗?
楚非绯后退了几步,避开了楼下的视线。
楼下,一个艳丽之极的女子道:“这丫头,我刚看她一眼,她就躲了起来,真是不乖。”说着就要上前。
“母亲,你要干什么?”同样容颜逼人的守御连忙阻拦道。
“自然是去见见我的宝贝干女儿,御儿,这孩子将来可是咱们......”
一身黑衣的大护法这时沉声道:“师妹慎言,而且现在也不是相见的时机。”
艳丽女子白了一眼师兄,但是还是依言停了脚步。
此时这绯然居的主楼,已然有些空荡,大多数的嫔妃和大臣都得了皇帝的特许,下去与民同乐了。那些嫔妃也是难得出一次宫,这些亭阁间的民间技艺表演,也让她们大开眼界,一时也忘了争宠,在外面玩得不亦乐乎。
此时绯然居主楼的大厅里,只有几个近臣随侍一侧,也是站得远远地候着。连四喜都站开了几步,显然是给皇帝和楚非绯私语提供空间。
楚非绯有些额头冷汗,她要说的也没那么见不得人吧。
再看皇帝,听到这方雪晴三个字,微微蹙起眉,沉吟了片刻:“这名字,朕好似哪里见过。”
楚非绯刚要说话,那边的四喜轻咳一声,提醒道:“皇上,腾云楼,行刺。”
皇帝恍然。哦,原来就是那个武功不错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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